读初一的时候,我便看不惯隔壁班的天福,几次想在放学的路上截住得意忘形的他,把他揍个满地找牙,都因理由不足,咬牙切齿地罢了手。
后来终于有一次,在过天桥的时候,碰到人高马大的他,很霸道地堵住了一个短发女孩子的去路;还有一个长发女孩子,怯怯地站在一旁,紧紧握着短发女孩子的手。
早就听说,天福很是张狂,闲着没事到我们班找岔惹是生非不说,竟是欺负到女孩子的头上,这一闲事我是非管不可了。想到便做到,我把头一昂,心一横,便气势汹汹地站到了他们的中间,挑衅似地斜瞟着天福,道:“欺负两个女孩子,算什么英雄,幸亏遇上了我,否则不知你要嚣张到什么时候!”
说完了便要出拳打过去,却是被后面的短发女孩子给死死地拽住了。然后便觉得前胸一阵疼痛,正欲看清拳头的来处时,长发女孩子一下子跳出来挡住了我的视线,而后她把我猛地一推,大叫道:“快跑!”好汉不吃眼前亏,我当然是奋力狂奔。
跑出去老远,才敢在一个拐角处,停下来回头张望,却发现那三个人竟像是没事似的,闲闲地溜达着下了天桥,有说有笑地朝同一个方向走过来。
可惜那时已是暑假,否则我必会找天福报那一拳之仇,而不是因为一个多月的疯玩,把一切郁闷与不快统统忘到脑后,提也懒得提了。
开学之后重新分班,按老师安排好的座位刚刚坐下,便听见后座咚地一声,而后一片阴影倏地落在我的桌面上,挡住了窗外的阳光。回过头去与后位那厮四目相对的瞬间,我的脑门一热,竟是不由自主地站了起来。“你好,陈笑,还记得我吧?”我看着那双伸出来的大手,还有他身旁半眯起眼冲我温柔浅笑的女孩子,终于把紧握的拳头舒展开,无比豪爽地伸出去握住那只手,说:“当然记得,汪天福,不打不相识嘛!”
这之后便很奇怪地与天福成了无话不谈的兄弟。而左臂右膀似地跟着他的短发女孩子朗朗,和长发女孩子青薇,亦是很自然地成了知己。
朗朗和青薇皆是老师眼里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偏偏我和天福最是不争气,常常地惹点麻烦被老师屡教不改不说,上课还不认真听,爱给各科老师们画“表情流转图”,或一人一句地给他们编讽刺故事集。
这样的劣行若是碰上朗朗,必会挨一通臭骂。天福这样一米八的男子汉,除了偶尔在背后朝着我满不在乎地嘟囔朗朗两句,大部分时间还是对她言听计从的。我有些不屑,便挖苦他,大丈夫怎能向小女子如此卑躬屈膝?他听了也不恼,发了一会儿呆,而后莫名其妙地来了一句:“谁让她偷了我的东西,又不肯还呢?”我立马接上去:“什么好东西,哥们儿我替你讨回来!”天福却是回头看一眼不远处的朗朗和青薇,神秘兮兮地冲我一笑,便屁颠屁颠地跑去找她们说话了。
幸亏和朗朗青薇都是朋友,否则看见天福那副服贴顺驯的痴呆模样,非得像初一时看不惯他的张扬傲慢一样,有狠狠地揍他一顿的欲望。
朗朗是个极不安静的女孩子,青薇则恰恰相反。四个人一块儿逛街。常常是我和朗朗大开口舌之战,天福在一旁见缝Сhā针地加几句,而青薇,则永远是我们最忠实的听众。偶尔在拥挤的人群里瞥见一旁笑望着我们龙争虎斗的青薇,不知为什么,我的争强好胜的一颗心,总会很快地停驻下来,在言语上让朗朗一步;或是轻轻拍拍青薇瘦削的肩,低声问她一句:“青薇,你觉得我说的对不对?”她总是会羞涩地冲我一笑,微微地点点头,便寻了朗朗的手,稳妥结实地握住,做她的听众去了。
后来有一次,朗朗问我愿不愿意加入她们的日记交流小组,以便朋友间进一步加强了解和关爱。我问天福参加不参加,朗朗恨恨地说:“他连周记都懒得写一个字,我们早把他开除组籍了。如果你不嫌麻烦每天给我和青薇写交流体会,我们还是很乐意你加入的。”我听了当然是欢喜,想着终于可以更好地了解兰草一样静静绽放的青薇了。这个念头未加思考地一出来,便把我自己吓了一跳。装作无意地回头瞥一眼青薇,看她正聚精会神地读书,不安分的心,便又寻了原有的位置,稳稳当当地坐下了。
天福不愿意写只言片语,但对朗朗日记里的只言片语,却是有百分百的兴趣。无奈定好了规矩,外人不得偷窥去一字一句,所以我也唯有在天福的威福利诱面前,不泄漏半点天机。只是在与青薇交换了日记之后,会因为过度的兴奋和眩晕,在天福让人甚是舒服愉悦的马屁里,告诉他朗朗心中的一些小秘密,还有她对天福每日举止言行的一些“恶评”。每每天福都如获珍宝似的欣喜若狂,而后牢牢地记住了知道他新的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