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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小说网 > 狼与香辛料2 > 第一幕-1

第一幕-1

微陡的山丘连绵不断,遍地岩石,不见青草也不见绿树。

由於道路是沿著山丘与山丘之间的缝隙延伸,因此时而会遇上只能供一台马车通过的狭路。

原以为还得走上一大段爬坡路,怱然就转为下坡路;以为只能看见光秃秃的石地及­干­枯灌木,眼前蓦然出现一片辽阔的景­色­。

虽然比起走在无止尽的辽阔草原上,这样的路途较不容易让人厌烦,但相信到了第五天后,绝大都份的人都会厌烦起来。

在刚从逐渐转为寂寞­色­调、意味著寒冬将至的草原,进入遍地岩石、一年到头都呈现土黄|­色­的景象时,因看到道路起伏与景­色­,而不断传来的惊喜声,到现在也已无声无息。回头一看,才发现发出声音的人似乎连坐在驾座上都感到厌烦,正躺在货台上梳理著尾巴。

驾著马车的是名年轻男子,对於伙伴如此任­性­的举止,他露出一副早已习惯的表情。穿著打扮让人一眼就能看出是位旅行商人的年轻男子名为克拉福·罗伦斯。年满二十五岁的罗伦斯成为自力更生的旅行商人至今已迈入第七年,他披著皮外套从颈都紧紧包住身体,仿佛道出深秋渐入初冬的寒意。

罗伦斯时而会抚摸下巴上常见於旅行商人的适度胡须,因为一直静静坐著不动总是有些冷。

罗伦斯呼了口气,感觉只要再接近日落时分一些,呼出来的气似乎就会化为白雾,他转过头瞥了一眼货台的方向。

总是堆满濒临超载边缘商品的货台,这回显得有些冷清。货台上堆放最多的货物是夜晚取暖用的薪柴及稻草,剩下的就只有连孩童也都抱得动的袋子,夹杂在这些薪柴及稻草之中。

然而,如此小巧的袋子里装载的商品,却拥有就算整个货台都装满上等小麦,也无法与之匹敌的价值。

袋子里装的是上等的胡椒,以崔尼银币来计算的话,其总价值约为一千枚。如果拿这些胡椒到山中城镇里去贩卖,估计不难卖得一千七百枚银币。然而,装有如此超高级品的袋子,如今却成为躺在货台上悠哉梳理著尾巴,罗伦斯伙伴的枕头。

这名伙伴个子娇小,五宫看来也算是稚气,但她却像个佣懒地躺在王宫里的女王般,靠在装满胡椒的袋子上,无­精­打采地梳理著自己的尾巴:原本套在头上的长袍帽子也褪下,露出一对尖尖的耳朵。

说到尾巴、尖耳朵、旅行商人的伙伴,一般都会联想到狗。但很不巧,这家伙不是狗。

听说她是住在北方大地森林里的贤狼,但罗伦斯不确定能否单纯以狼来称呼她。

毕竟这只贤狼有著少女的外表,要称她是只正统的狼总有点不对劲。

「差不多快到城镇了,注意一点啊。」

少女拥有动物的耳朵及尾巴,如果被人发现可是大事一桩·不过,话说回来,这家伙机灵的程度连商人都自叹不如,相信不用提醒她也不会有事;然而她完全不顾形象的放松表现,却让罗伦斯忍不住想说上几句。

少女听了,连看都不看罗伦斯一眼,甚至还打了个大哈欠。

少女「呼」地发出毫无警觉­性­的吐气声,罗伦斯心想少女总算打完哈欠了,不料她接著把末端带有雪白毛发的褐­色­尾巴拉近身子;可能是觉得尾巴痒吧?她像只幼犬似地轻轻咬著尾巴末端,似乎完全没有回应罗伦斯的意思。

罗伦斯至少能确定这名拥有狼耳朵及尾巴,自称贤狼的少女赫萝,确实有可以像动物般完全不顾形象放松的能力。

「……恩。」

当无法分辨是回答、还是因为搔痒的感觉得到舒缓而满足的声音,传进罗伦斯耳中时,他早已等得不耐烦而转向前方了。

罗伦斯与如此任­性­的赫萝是约莫两个星期前相遇,罗伦斯在行商途中路过某村落时,奇妙的因缘际会让他捡到赫萝,於是两人展开旅程。拥有狼耳朵及尾巴的赫萝是一般世人口中的恶魔附身者,对致力於维持世上神明秩序的教会来说,赫萝是他们追杀的对象。

然而,赫萝并非单纯只是拥有狼耳朵及尾巴的人类。到了现在,罗伦斯对於这点没有半点怀疑,他确信赫萝正如她自称,是住在北方森林的贤狼。

在沿著河川建造的河口城镇帕兹欧所发生的一连串银币事件,正好於九天前落幕。罗伦斯在事件最后,亲眼目睹了赫萝的真实模样。

名为赫萝的巨大褐毛狼懂得人类的语言,它散发出压倒­性­的存在感,简直就是神。

如果要提到这只可尊为神的贤狼赫萝,与罗伦斯之间的关系呢——在金钱方面他们是借贷的对象,在世人眼中是旅伴,在私交方面是朋友;至少罗伦斯是如此认为。

罗伦斯再回过头一看,赫萝似乎是缩著身子睡著了。赫萝在长袍底下穿著长裤,所以她的双脚不致於­祼­露在外;但为了梳理尾巴而卷起长袍到腰都,却直接睡著的模样,要说表情倒也真的很煽情。

赫萝的睡姿只能用毫无防备来形容。娇小的身材让她看起来不像只狼,反而更像会被狼吃掉的柔弱少女。

尽管如此,罗伦斯还是不敢轻视眼前的少女。

因为罗伦斯才发现赫萝的狼耳朵突然动了一下,就看到她缓缓伸出手套上帽子,拉下卷起的裙摆遮住尾巴。

罗伦斯转过身子面向前方,便看见徒步的旅行商人,正好从沿著山丘斜坡往右边延伸的道路那头出现。

果然没有必要提醒赫萝。

高龄数百岁的贤狼赫萝的境界,岂是只活了二十五年的小毛头能够追得上。

尽管如此,赫萝的外表怎么看都比罗伦斯年幼,就算她的实际年龄是罗伦斯的数十倍,罗伦斯有时还是会有点看不惯她的举止。

罗伦斯期望拥有的两人关系是如外表年龄差距一样:只要他提醒赫萝,赫萝就会坦率听话,并因为罗伦斯的提醒而避开各种困难,并深深感谢他。但是非常遗憾地,现实中却经常发生相反的状况。

罗伦斯又稍梢回过头看。

罗伦斯原以为自己是缓慢且安静地回过头,却被抱著装有胡椒的袋子睡觉的赫萝瞄了一眼。

看到罗伦斯露出有些吃惊的表情,赫萝一副一切都在她的掌握之中的模样,恶作剧地笑了笑后,又合上眼睛。

罗伦斯转过身子面向前方。

马儿像在嘲笑他似的,左右摇摆著尾巴。

有一个命名特殊的城镇叫波罗逊。

只要穿过这个城镇,朝北边或东边顺著高原地连续前进好几天,再穿过那里的城镇与村落继续旅行的话,就可以通往异国。如异国的字面意思,在那里人们的食物穿著有所不同,就连崇拜的神明也不同。

罗伦斯曾耳闻过波罗逊在不久前,还一直被称为通往异世界的玄关口。

只要从遍地只见岩石的这座高原往西边下去,接著无论是往北走还是往南走、或者往西行,都可以遇上一大片肥沃的土地与森林。然而,那里的土地只有少量的泉水涌出,再加上四周被岩石包围,所以没多少土地可用来耕作。尽管如此,在这样的土地上仍特地建造了城镇,正因为这里是通往异世界的入口。

罗伦斯在晨雾之中,一边朝著传来山羊叫声的田地之间前进,一边细数如墓碑般竖立在四处的木桩。木桩上刻有走过教会的漫长历史后,仍留名青史的历代圣人名字,圣人们至今仍持续净化著这块土地。

波罗逊还没被称为通往异世界的玄关口之前,据说曾经是某异敦的圣地。

教会遵从神的敦诲,逼迫异教徒们改变信仰,并决定由正数徒亲手针对这块受到错误文化污染的土地展开净化之战,至今已过了很长一段岁月。波罗逊曾是在这些过程中遭到灭迹的某异敦的­精­神支柱。传说教会展开激烈的战争,最后一扫这个地方的异教徒之后,由正敦徒建造了波罗逊这个城镇。

据说异教徒们后来迁移到比波罗逊更北边与东边的地方,而波罗逊也成了打算出征的传教士与骑士们的据点。其后波罗逊成为人们与物资的中继站,繁荣至今。

然而,如今在波罗逊已见不到全身包裹著破布,如隐者般装扮的传教上;也见不到佩戴长剑,宣言要为真神夺回土地扬长而去的骑士们了。

现在会经过这个城镇的,是从北方或东方送来的毛织物、盐或铁,以及从西方或南方送来的谷物或皮革等物品。波罗逊被当成与异教徒的战争舞台已成为久远的往事,如今只有­精­打细算的商人们会不断出入这个城镇。

因为有赫萝在,所以罗伦靳刻意经过路人较少的商业道路,但这里不愧是自古就有的商业道路,满载著珍奇货品的马车不断与两人擦身而过。货品当中,尤属稀有纺织物特别多。

然而,波罗逊的贸易活动虽然频繁,但城镇却显得朴素,这是当地居民的特质使然。虽然这里因为有丰富的石材可取,所以保护城镇的城墙盖得十分气派,但一旦进到城里,映入眼帘的尽是简单堆起石块,再铺上稻草的简陋建筑物。虽然人们常说货物及人们频繁往返的地方一定财源滚滚,该地不久后将变得富裕,但波罗逊的情况似乎有些不同。

这里的居民都是热忱的正数徒,他们赚来的钱几乎全数捐赠给教会。另外,波罗逊并不属於任何国家的领土,而是由位在波罗逊西北方的教会城市留宾海根管理。所以捐赠金并非给城里的

教会,而是流向留宾海根的教会。不仅如此,土地的纳税帐簿也是由留宾海根的圣堂参事会管理,连居民的税金都并非直接缴纳给波罗逊。

波罗逊的居民只对朴实的生活感兴趣。

所以当朦胧的清晨之中传来钟声时,在田里工作的人们便会一齐放下手中的工作,朝钟声传来的方向闭目,双手合十·如果换成是一般的城镇,商人们为了搬运商品到市场兜售,此刻早已面­色­泛红地四处忙碌奔波,但这个城镇里似乎见不到这样不识风趣的人。

罗伦斯怕打扰到四周人们祈祷,於是停下马车。

然后他也双手合十向神祈祷。

等到钟声再度响起,居民们重新开始工作后,罗伦斯才又驾著马车继续前进。这时赫萝突然开口说:「搞什么,原来汝是教会的爪牙啊。」

罗伦斯心想赫萝只是在开玩笑,他一边注意不让马车撞上路边的蔬菜堆,一边敷衍地回答:「只要能够保证我旅途平安与生意兴隆,不管对象是谁我都愿意祈祷。」

「如果是丰收,咱也可以保证。」

因为赫萝说完后,就直盯著罗伦斯瞧,於是罗伦斯也斜眼看著赫萝说:「你希望我向你祈祷?」

赫萝深知被尊称为神的孤独,并且厌恶那样的感觉。罗伦斯明知道赫萝不可能如此希望,还是故意这么说。

那是因为罗伦斯猜到赫萝可能是太无聊,所以想与他斗斗嘴。

不出所料地,赫萝故意用撒娇的声音说:「恩,咱要汝向咱祈祷。」

「你要我怎么祈祷啊?」

越来越懂得如何应付赫萝的罗伦斯只好这么问。

「什么都可。丰收当然就不用多说,要咱保证旅途平安也行。咱多少能够预知风雨,也知道泉水的好坏。要击退狼或野狗,咱更是最佳人选呐。」

赫萝的回答简直像刚离开村落的少年向商行推销自己时的说法,罗伦斯梢做思考后回答:「也是,就旅途平安来说,确实似乎很有帮助。」

「是呗?」

赫萝微倾著头,笑容满面地说道。

看著赫萝毫无顾虑的天真笑脸,罗伦斯不禁认为赫萝或许只是单纯想表示自己比教会的神还要厉害。赫萝时而会有这样特别孩子气的表现。罗伦斯不禁心想,如果赫萝平时也是这副模样会

更可爱。

「这样啊,那就旅途平安好了。想要避开狼,有你在确实可以很放心。」

「恩·汝说旅途平安,是呗?」

「没错。」

罗伦斯一边回答,一边­操­纵缰绳避开正在路上悠哉啃草的载货驴子。

城墙的入口已近在眼前。罗伦斯在晨雾之中,看见等待盘查的队伍末尾。

虽然波罗逊整个城镇就彷佛一间教会,但是正因为这里有许多从异教国家来的商人,所以比想像中还要通融,检查的重点也在於商品而非入境者。罗伦斯想著不知道放在货台上的胡椒会被课上多少税金,突然感觉到有一道目光从旁边­射­来。除了赫萝,当然没别人了。

「就这样?」

她的声音听来带点愤怒。

「恩?」

「咱是在问汝拜托人家保证旅途平安,就这样没任何表示啊?」

罗伦斯露出有些难以置信的表情看了赫萝后,才察觉到赫萝的本意。

「怎么,你要我双手合十向你祈祷?」

「笑话。」

赫萝焦躁地瞪著罗伦斯。

「汝要求咱保证旅途平安,难道想靠祈祷那种根本不能填饱肚子的东西打发咱啊?」

罗伦斯的脑袋有如风车般转动著,一下子就得到了结论。

「你的意思是要贡品?」

「呵呵。」

赫萝一脸满足地点点头。

「你想要什么贡品啊?」

罗伦斯一边跟在等待盘查的队伍最后头排队,一边叹了口气问道。

「羊­肉­­干­。」

「昨天不是吃很多了吗?你吃掉的量原本应该要撑一个星期的。」

「只要是羊­肉­,有多少咱都吃得下。」

可能是想起羊­肉­的美味吧,赫萝不但没有歉意,甚至还舔著舌头。再高贵的狼,面对­肉­­干­也只能像只狗一样。

「烤过的羊­肉­虽然也不错,但那羊­肉­晒­干­后的口感更是让人受不了。汝啊,如果希望旅途平安,就准备丰­肉­­干­呗。」

赫萝的双眼闪烁著光芒,长袍底下的尾巴不停发出唰唰声响。

然而,罗伦斯完全不理会这一切,他的视线落在排在前面的商人牵著的马背上。马背上看似暖和的羊毛堆积如山。

「那些羊毛如何?是好货还是劣等货?」

赫萝听到丰毛,似乎是联想到了丰。她露出越来越充满期待的眼神,朝眼前罗伦斯所指的羊毛看去,立即回过头说:「相当不错,甚至可以闻到那些羊啃食的草香。」

「果然是这样没错,这样看来胡椒也不难卖得好价钱。」

羊毛的质感越好,羊­肉­当然就越美味。而羊­肉­越美味,­肉­食消费也会随之增加。这么一来,用来调味或保存­肉­食的胡椒价格就会跟著水涨船高,这让罗伦斯不禁开始期待起自己的胡椒能够卖得多高的价格·「然后呐,­肉­­干­要咸味够重的比较好,咸味太淡的不行。还有呐,不要腿­肉­,侧腰部位的­肉­质最好……汝啊,有在听吗?」

「恩?」

「咱说要咸味够重,且要侧腰部位的­肉­­干­。」

「你的嘴还真挑啊,价钱会很高的。」

[这样还算便宜呗。」

赫萝如果真愿意保证旅途平安,一点儿羊­肉­的确算是便宜。不管怎么说,赫萝的真实模样是只巨大的狼。只要她认真起来,就算被恶劣如凶狠盗贼的佣兵团包围,应该也能平安。

不过,罗伦斯故意摆出装傻的表情面向赫萝。

难得赫萝被食物蒙蔽了机灵,怎能放弃捉弄她的机会呢?

「喔,你真是有钱呢。如果这么有钱,不如还钱给我吧?」

然而,对手可是自称贤狼的赫萝。她似乎立刻就察觉到罗伦斯的企图,赫萝突然露出严肃的表情,瞪著罗伦斯说:「咱不会再上同样的当了。」

上次的苹果事件似乎让她学乖了。罗伦斯轻轻咋了一下舌头,摆出同样严肃的表情说:「既然这样,一开始老实说想吃­肉­­干­不就得了?那样还比较可爱呢。」

「咱如果装可爱求汝买,汝会买给咱吗?」

光听到这样的话,就已经让人觉得不可爱了。因为队伍往前进,於是罗伦斯一边驾驶马车前进,一边斩钉截铁地说:「怎么可能买给你。你应该学习牛或羊,反刍昨天吃下的食物。」

罗伦斯自觉刚刚的话说得漂亮,不禁笑了出来,但赫萝却因愤怒瞬间失去了表情,她沉默地坐在驾座上用力踩了罗伦斯一脚。

踏平泥地而形成的道路,旁边是随便堆起砌好的粗糙石块,再铺上稻草的简陋房子。

因为城里的居民只购买生活必需品,就算设置摊贩也不会有人光顾,所以波罗逊的摊贩数量之少超乎想像。

在城里活动的人数并不算少,尽管满载商品的马车或扛著众多行李的商人不断往返其中,城里却显得安静无声,仿佛整座城镇飘荡著如棉花的空气,不断吸去人们的吵嚷声。

如此安静又朴素、尘土四处飞扬的城镇,竟是与远方国家的重要贸易中继站,而且每天创造出金额令人目眩的利益,这实在教人有些难以置信。

在其他城镇,人们几乎不会理旅行布道士;但换成在这个城镇,居民却会露出充满感激的目光,群聚在布道士身边听取路边布道。这教人如何想像这样的城镇会有人从事利益行为?

这个城镇总是让罗伦斯感到非常不可恩议。

「好无趣的城镇呐。」

在赫萝的眼中,整体散发出如教会般独特氛围的这个城镇,似乎也只值得这么一句形容。

[这里没有卖食物的摊贩嘛。」

「汝这话听来好像咱只知道吃似的。」

「不然要顺便听听布道吗?」

正好前方有人群聚集,旅行布道士正单手拿著圣经布道。

听众当中似乎不只居民,也有几名平常只顾祈祷生意兴隆的商人。

看到罗伦斯指向那些人,赫萝一副像是喝了苦水似的痛苦表情哼了一声说:「要对咱布道,再等五百年呗。」

「我是觉得你有必要听一次有关朴实节俭的布道。」

罗伦斯看著赫萝在驾座上百无聊赖地把玩丝质腰带的模样说道。赫萝听了用手遮住嘴巴,打了一个大哈欠。

「咱是狼呐,根本听不懂什么难懂的布道。」

赫萝一边拭去眼角的泪水,一边佯装不解地说.「反正,神对於朴实节俭的教诲,应该只有在这里才具说服力吧。」

「恩?」

「因为这里赚到的钱,几乎都会流向位在西北方的教会城市留宾海根,到了留宾海根,没有人会想要认真听布道的。」

掌控这一带地区的教会城市留宾海根,被形容成在不久的将来,会改用黄金打造城墙的富裕城市。据说控制这个城市的圣堂参事会高层,甚至把教会历经好几百年的异教徒讨伐当成谋利行

为,高层里尽是一些连商人都自叹不如的主教或祭司。

留宾海根也是因为这样才会有那么多发财机会吧?就在罗伦斯这么想著时,赫萝一脸思考状地倾头说:「汝刚刚是说留宾海根,是呗?」

「你知道啊?」

罗伦斯一边斜眼看著赫萝,一边驾驶马车往分成两条岔路的右边道路前进。

「恩,想起来了。不过咱听过的不是城市名,而是人名。」

「喔,是人名没有错。虽然留宾海根现在是城市的名称,但原本是率领讨伐异教徒圣骑士团的圣人名字。因为是很古老的名字,所以现在很少听见了。」

「哼。该不会是在说那家伙吧?」

「怎么可能。」

罗伦斯轻笑了一下,但突然记起赫萝在好几百年前就出来旅行过的事实。

「那家伙是留有一头火红­色­头发,胡须蓬蓬并面带威严的男子。一看到咱可爱的耳朵及尾巴,那家伙二话不说直呼咱是恶魔的爪牙,领著骑士们拿著长剑长枪追杀咱。后来咱真的生气了,所以就变回原来的模样打退那群骑士,最后还咬了留宾海根的ρi股一口。那ρi股太硬,一点也不好吃呐。」

赫箩骄傲地叙述着自己的勇武事迹,还用鼻子哼了一声大笑出来。但一旁的罗伦斯却是有些吃惊,连话也说不出来。

教会城市留宾海根到现在还留有关於圣人留宾海根拥有红­色­头发,或是当初在现在的城市位置建筑要塞时,圣人与异教众神打斗的记录。

只是记录中圣人留宾海根与异教众神打斗时,不小心被吃掉的是左手臂。因此大圣堂的壁画上所描绘的圣人是没有左手臂,身上穿著沾满鲜血的破烂衣服,但仍勇敢地指挥著神明庇佑的骑士团,与异教徒对抗的模样。

圣人留宾海根总是被画成身穿破衣,犹如赤­祼­的画像,或许就是因为他的衣服被赫萝咬得破烂不堪。毕竟赫萝原本的模样是只巨大的狼,她只要轻轻咬一口,对方应该会立即血染全身吧。

而且,如果赫萝所言不假,那么ρi股被咬到的事实应该会因为太过羞耻,而没留在记录上。

这么一想,就觉得只有左手臂被吃掉的传说显得很不自然。

或许被赫萝咬到的人真的就是圣人留宾海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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