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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后神话时代最美丽的神话

总的来说,《聊斋》中的男­性­比起光彩照人的女­性­形象,要苍白得多。正如叶舒宪在《高唐神女与维纳斯》一书中指出的,大部分作品遵循的“三部曲”,即:“艳遇(­性­的满足)——磨难和变化——幸福(人生的满足)”,男­性­总是处在被动的、受拯救的位置,形象也就大抵苍白甚至猥琐。比如《红玉》的男主人公先是遵从父命背弃了爱情,后来遭遇惨祸,无力庇护娇妻弱子,只会对着红玉“­祼­跪床头”,着实令人作呕。

《娇娜》《香玉》独具一格。《娇娜》里的孔雪笠以“圣裔”的身份,却结交被视为滛邪化身的狐­精­,他与娇娜一家的友爱也让人感动。在他们遭雷劫“天罚”的时候,他毅然挺身而出,“逆天”而行,为了所爱陨身不恤。

前面提到,中国人对嗣续的关注,近乎宗教情结。在传奇志怪小说中,多有花妖狐鬼以法术助人飞黄腾达、为人产佳儿的情节,黄生入寺本为求取功名,但对香玉和绛雪,从来不曾有此类期待和要求。

香玉不幸夭亡,由花妖而花鬼,尚缠绵爱恋,最后又因爱而重生,这些描写美丽异常——

次年四月至宫,则花一朵含苞未放;方流连间,花摇摇欲拆;少时已开,花大如盘,俨然有小美人坐蕊中,裁三四指许;转瞬飘然欲下,则香玉也。笑曰:“妾忍风雨以待君,君来何迟也!”

而黄生入山不返,相约死后魂托牡丹之侧,临终前,他说“此生期,非死期也”。他不再以“人”的资格为贵,宁愿化作“异物”,也要与所爱相伴——

次年,果有肥芽突出,叶如其数。道士以为异,益灌溉之。三年,高数尺,大拱把,但不花。老道士死,其弟子不知爱惜,斫去之。白牡丹亦憔悴死;无何耐冬亦死。

这和《红楼梦》里绛珠仙草为报灌溉之恩化身为人,有异曲同工之妙,都是后神话时代最美的神话。蒲松龄自己评论道:“情之至者,鬼神可通。花以鬼从,而人以魂寄,非其结于情者深耶?一去而两殉之,即非坚贞,亦为情死矣。人不能贞,亦其情之不笃耳。”这里的“贞”已经不是对女­性­单方面的苛求,而是双方对等的对爱情的忠诚。他对“情”的推崇,正与《红楼梦》“以情补天”的观念有共通之处。

孔雪笠和黄生­性­格迥异,一刚烈,一温和,却都是聊斋里最光彩照人的男­性­形象。2003年

随笔评论之聊斋四题及其他第24节 岛上“仙侣”,人间怨耦

岛上“仙侣”,人间怨耦

——略论《仙人岛》

聊斋很多故事,都可以做出多层次的解析。《仙人岛》一文,其表层和众多修仙得道的故事并无二致,主人公在仙人的点醒和提携之下,从热衷科名到看破世情,终于也荣登仙列。王勉就成了“地仙”,和芳云长住海岛,做了一对神仙眷属。蒲松龄照惯例加上“异史氏曰”,带着点葡萄酸的说:“地仙许携姝丽,恐帝阙之下,虚无人矣。”其实正是科举的失意,才会产生这样的白日梦。

然而深一层,却是揭示了男尊女卑制度之下,“强势”妻子和“弱势”丈夫的结合带来的婚姻困境。

王勉和芳云这对“才子佳人”的仙岛岁月,是否幸福呢?

王勉自视甚高。崔道人劝他修仙,他“念己才调,自合芥拾青紫,富贵后何求弗得”;跌入海中,被明救起,他夸称:“我中原才子,偶遭狼狈”;见了芳云之父文若恒,就自吹“某非相欺,才名略可听闻。崔真人切切眷恋,招升天阙,自分功名反掌,以故不愿栖隐”,使文若恒肃然“起敬”。然而偏偏就在芳云绿云两个小女娃的笑声里,被打回原形。小说描写他在人前沾沾自喜的展示才艺,吟诗作对,高诵八股,自弹自赞,却被绿云和芳云几句嘲谑,弄得嗒蝗羯ァ5鹊胶头荚瞥苫椋“又视洞房中,牙签满架,靡书不有。略致问难,响应无穷。王至此,始觉望洋堪羞。”“中原才子”,不过尔尔。好在能够听从芳云的劝告,从此不复写诗,作为藏拙之道,总算有了一点自知之明。\

其才如此,其德若何?与芳云的婚姻,使他一下子由地登天,什么都有了。于是开始饱暖思滛欲,打起了侍女明的主意。“两情益笃,时­色­授而手语之。芳云微觉,责词重叠,王惟喋喋,强自解免。”聪明的芳云借着对《孟子》“独乐乐”数语句读的歪解含蓄警告了他,他还是趁着芳云出门,“急引明,绸缪备至”,以至于身染怪疾,大遭芳云嘲笑。王的才子风流,不过都是文人无行。

按照小说的描写,芳云在身份、美貌、才华上都远远胜过明。王勉在新婚之际,还如此急巴巴当了馋嘴猫,很让人不可理解。但是仔细一想就明白了,芳云的优秀使他产生了搓折感和焦虑感,在她面前,他常常无地自容,而在明面前,他又可以扮演“中原才子”,恢复他良好的自我感觉。蒲松龄显然深刻的了解男人心理,所以故意使王勉的偷荤狼狈异常,做为巧妙的讽刺。

对着这样一个伧俗的夫婿,芳云却似乎没有任何不满。她对他的种种荒谬,不过是点到即止。她的父亲仓促决定了她的婚姻,她就把这婚姻当作是“夙分”安然接受了下来。幸运的是,王在重回人间目睹家族零替之后,终于有了­精­神成长的迹象。“然故人偶至,必延接盘桓,忠止于平时。”所以他们重归仙人岛之后,大约向安徒生童话一样“从此快乐的生活下去”了。

地仙芳云有“法力”,有家庭的支持,人间的女子,却没有这样幸运了。双方生活理念相差过远的婚姻,本来就很难保持长久的幸福,而在男尊女卑的时代,一个女子,如果其才华与能力,超过自己的夫婿,更不是什么好事。因为社会对女­性­的定义,就是比男­性­低一等。女子无才便是德,女­性­有才能,还把这种才能展示出来,就要被视为牝­鸡­司晨。男­性­非但不会表示欣赏,甚至不能够做最低限度的容忍。有能力的,就千方百计打压之;没有能力的,就千方百计反动之。前者如《林兰香》耿朗对燕梦卿,《兰花梦》中许文卿对松宝珠。后者如本篇之王勉,《红楼梦》贾琏对王熙凤。燕梦卿“上而朝廷,下而奴隶,中而族党姻亲,莫不重之爱之”,松宝珠自幼充男儿教养,出将入相,屡建奇功,却始终不得丈夫欢心。即使她们处处谦抑,甚至不惜自污来讨好丈夫,最终还是被凌虐至死。耿朗和许文卿的骄狂轻薄,如出一辙。小说真切的告诉我们,一个女子,无论有多么大的才能,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成功的参予了社会活动,在家庭之内,她们仍然是绝对的弱者。丈夫掌握着她们的幸福乃至生命。他们利用“夫为妻纲”的“伦常”来压制女­性­,使之产生自虐的心理,最终自信心崩溃,作出彻底的自我否定,以达到他们可耻的胜利。

贾琏之流,则热衷于偷­鸡­摸狗,寻找和妻子截然不同的对象来发泄自己的压抑。《儒林外史》写得最为现实,鲁编修一念“爱才”,仓促招赘,鲁小姐自幼在父亲教养下,热衷八股,蘧公孙却是风流自赏,两人的婚姻一开始就说不出的别扭。结果鲁小姐把全副希望寄托在儿子身上,而蘧公孙只好把他“诗才”放在侍女双红那使用,不想双红私逃,引来一场祸事。作者不动声­色­写来,鲁小姐固然迂腐可笑,然而更可笑的却是蘧公孙。使人笑过了之后,又有说不出沉重。

两种情形并非判若秦楚,而是很容易互相转化的。当一个男人暂时不能压制妻子(比如妻子娘家势力比较大),他多半会采取第二种方式,一旦情势扭转,很自然的就换成第一种方式了。凤姐最后的结局就是被贾琏所弃,“哭向金陵事更哀”。

回到《仙人岛》来,蒲松龄明明对芳云很是欣赏,但是结尾的“异史氏曰”也忍不住说“彼­妇­之口,抑何其虐也!”。芳云的聪明和尖刻都是男­性­很难接受的。仙家岁月永恒,《仙人岛》的故事是没有时间­性­的,日常生活是虚化的,他们永远在对弈饮酒中过日。如果把芳云和王勉打回人间,他们只怕不会是一对仙侣,而大有可能成为怨耦。

即使在今日,男女平等已经在某种程度上实现,社会对男女两­性­的“角­色­期待”也始终不同。女­性­找到一个在某些方面(经济基础、学历等)比自己弱的伴侣,双方都会承受很大压力。这种压力甚至足以使婚姻生活变质。所以这篇小说,至今看来还是很有幽默感。2003年

随笔评论之聊斋四题及其他第25节 绵羊的胜利

我的少女时代,陪伴我长大的消遣读物,先是琼瑶,后是亦舒。现在的女孩子,说起琼瑶,基本是隔膜与鄙夷的,她们称她为“琼瑶阿姨”甚至“琼瑶­奶­­奶­”,看琼瑶小说是没有品位的表现。不过我读书素来只管有趣,并不计较品位。很烂的书,也有很好的读法,鲁迅先生说“从字缝里看出字来”,实在可以当作绝妙读书论。事实上,琼瑶和亦舒对当年的我影响均等。从琼瑶那里,我学会了不能当什么样的女人;从亦舒那里,我知道了什么样的女人是聪明女人。虽然,聪明往往不能增加女人的愉快,聪明过头了,就丧失了很多肤浅的乐趣。聪明也不能你帮助逃过命运的陷阱。但权衡一下,做个聪明女人,总好过做个蠢女人。

琼瑶的小说和金庸的小说一样,满是中国人的生存哲学,当然,琼瑶有一种将一切矛盾庸俗化的非凡本领,她笔下矫揉造作的温情足以使成年人满身­鸡­皮疙瘩,至于孩子,早就老练狠辣,照样不吃这套。不过琼瑶有限的思想,却和传统­精­髓一脉相通,如果不计较拙劣的情节与文笔,打字缝里看去,还是可以看到很有趣的东西的。比如:绵羊是如何打败豹子的。

李孪壬在《历史文化的全息图像》中,论具有“绵羊的道德”的袭人辈,是如何无声的谋杀具有“豹子的­精­神”的宝、黛。琼瑶小说里,就经常出现一只作为入侵者的“绵羊”。绵羊化,与其说是一种道德,不如说是一种生存智能,一种在庸俗社会生存的智能。在崇尚中庸圆滑的文化里,豹子是难以生存的,进退自如的只能是绵羊。琼瑶“纯情世界”,亦是现实世界的微缩。

为了避免使大家倒胃口,我不准备直接引用小说原文。我不看琼瑶有十多年了,这些都是小时候的印象,或者偶尔陪妈妈看电视剧攒的零碎,搬出来,也许会有点不确切了。

绵羊的最大特点是温顺,因为温顺,所以显得十分忠诚。琼瑶非常喜欢小绵羊,她总是给小绵羊安排凄凉的身世,非凡的美貌,和高度的自卑。然后,一个男人从天而降,充当她的保护者。当然,这个男人必须有高贵的身世,非凡的英俊,和高度的自命不凡。本来这是一个“优势互补”的最佳结合,但是如果就此结合了,小说也就写不下去了。

于是这个拯救者身边,被安排了一只豹子。是的,真是无可奈何,豹子竟然比绵羊优先。绵羊只得充当入侵者。当然,琼瑶并不把绵羊视为入侵者,她不可思议的认为豹子应该而且必须和绵羊好好相处。她并非没有意识到这对女­性­何其不公,但是由于男主人公的“完美”,使这种不公变得可以容忍(这一点和亦舒对照特别有趣,亦舒是断然不能容忍豹子睡在羊圈里的蠢行,她小说的男主人公,也大抵自私猥琐,完美的只有外星人)。在琼瑶看来,豹子不愿意接纳绵羊,未免不够善良。而绵羊在豹子爪子下混日子,则绝对可怜。于是她笔下,绵羊轻而易举就占领了道德制高点。

面对入侵者,豹子的第一个反应,是愤然捍卫自己的地盘。绵羊无论从身体或者智能,都不是豹子的对手。绵羊的伎俩是尽量展示自己的忠诚和委屈,唤醒男人的英雄主义情结,鼓动他们代替自己和豹子斗争。《梅花烙》堪称经典。梅吟雪,就是一步一步的征服了从丈夫到公婆到全家上下的心,而那个公主,则一步一步被隔绝,被孤立,被全家所厌弃。当然,琼瑶是不肯承认绵羊的狡诈的,她把公主写得十分残忍,不值得同情;又安排梅吟雪的身世,使全家对她都负有“原罪”,更重要是的,梅吟雪非常非常驯良,“薄命怜卿甘作妾”,驯良就是她的武器。虽然小说的结尾被写成悲剧,但是胜利者显然是梅吟雪。终身孤栖、永远忏悔的是公主。

问一问男人为什么喜欢绵羊而不喜欢豹子,其实道理很简单。大多数男人并不懂得棋逢对手的乐趣,绵羊温顺乖巧,绵羊可以无条件的认同他,崇拜他,“增加他的高度,衬托他的威仪”。当他面对豹子和绵羊时,并不以绵羊入侵为非,还要责备豹子不肯分出地盘来的。如果他不能够把他的绵羊捧到心目中应有的地位,一定是觉得是豹子欠了他的情。

《还珠格格》里紫薇,是又一只厉害的绵羊。她用一个“情”字,爱情,亲情,友情,把周围的人一网打尽。不肯进入这张网的,就成为网中人共同的敌人了。比如皇后。事实上,最后她也乖乖的往网里面钻了,因为非如此无以生存。再有,当紫薇面对晴儿的“威胁”的时候,她的姿态就是柔弱的,以退为进的。事实上,这一招屡次被证明是绝对有效的。

《烟雨蒙蒙》似乎倒了过来,依萍充当了入侵者。但是掳获了猎物之后,她一样得和平庸而善良的如萍斗争,来守护她的爱情。最后的结局是:如萍死了。于是男人躲起来忏悔去了,依萍则必须为自己不妥协“不善良”,负出惨痛的代价。

琼瑶小说里面,还有一种主动引羊入室的豹子。《碧云天》里的女主人公(名字忘了),出于怜惜,收留了自己的学生,关怀照顾她。她不能生育,居然想出了“两全其美”的办法,让丈夫把她收为小妾。结果,她眼睁睁的看着属于自己的丈夫和家庭慢慢变成别人的,听着丈夫把对自己说过的­肉­麻话对别人重说一次。她忍无可忍爆发了,于是绵羊出走,她却后悔不已。她甚至觉得是绵羊把丈夫“让”给了她。小说的结尾,是全家人一起深切的怀念绵羊。

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大约十三四岁,也觉得煞是荒唐。琼瑶的庸俗就在这里:她一定要调和豹子和绵羊,一定要豹子为自己薄待了绵羊而忏悔。

古龙却是拆穿了小绵羊的把戏的。在《武林外史》中,朱七七和白飞飞形成了有趣的对照。热情、坦率、倔强的朱七七不停吃亏,遭人误解和陷害,而温顺、柔弱、无助如同羊羔的白飞飞,随时得人宠惜,无往而不利。谁能想到凶残的幽灵公主,就是纯洁的小羊羔?她失败之后,还能轻松地把一代大侠沈浪给耍了一把。羊羔的力量,委实不可小觑。

看红楼的人,都觉得王熙凤对尤二姐太狠毒。但这问题的实质,是贾琏有错在先,尤二姐自甘入套。而且凤姐对聪明女孩子很是欣赏,对平儿也有些感情,并非完全不能容人。但是她的本能告诉她,她最大的威胁,决非和她一样出众的豹子,而是尤二姐这样的绵羊。贾琏的智慧,只配欣赏绵羊。如果不是尤二姐太不聪明,且先有了道德的巨大缺陷(悔婚,失身),而凤姐又充分利用了家族的资源的话,谁死在谁手里,那可难说得很。但是凤姐并没有取得完全的胜利,绵羊的入侵照样把她的生活撕裂了一个大口子,并且埋下了后患。

琼瑶小说里的豹子都是笨豹子,亦舒最欣赏的,却是聪明的豹子。她们不屑于像绵羊一样低头企求恩宠,坚忍独立,叫男人又敬又爱又怕。而一旦遭遇绵羊,她们骄傲得连斗争都不肯,忙不迭撤退,重新开始生活。虽然受伤不浅,好在生命力顽强,总能自己舔净伤口。感情丢了,保住自尊也是好的--当然,不是不辛酸的。

绵羊却也有危机,盖她们奴­性­太重,­精­神卑微,缺乏咀嚼,久之不免遭人厌弃。亦舒的小说,常常安排男主人公在放弃豹子选择绵羊之后,回过头来想起豹子的好处。当然她决不会让豹子因此回心转意,不过是使男人显得更加猥琐,叫豹子骇极而笑,坚信自己逃离的正确而已。

真正成功击退绵羊的,不是豹子,而是狐狸。我想,很多女孩子一定和我一样,看到《聊斋志异·恒娘》时,有一种说不出的愉快。争夺男人的斗争本来是非常无趣的,但是一只狐狸­精­让这一切变得异常有趣起来。她用她对男人心理深刻的把握,指导一只笨豹子成功狙击了小绵羊。她竟能如此轻快地将男人玩弄于股掌之上,叫人窃笑不已。当然,如果你再细想下去,这战利品有多么猥琐,而女人非得变得狡诈无情才能保护自己应得的一切,又是何等悲哀。这愉快,不免要降低不少。但是,比起绵羊横行,总是稍微好一点吧。

当然,琼瑶小说设计的时代背景中,妾的地位卑微,被嫡室凌虐是常态;女­性­被男­性­凌虐,也是常态。以柔弱求生存是代价最小的选择。她的笔下,并非没有反映真实。亦舒笔下的现代城市小资,思想与姿态自然大不相同。我只是借此来说明:什么叫做“绵羊的道德”。

豹子和绵羊的斗争,决非仅仅在两­性­之间存在。《阅微草堂笔记》中记载一个故事,一个书生在深山里读书,鬼想驱走他。书生胆气很壮,绝不相让。鬼虽然花样百出,也对他无可奈何。于是扮成他的祖姑,教训他不好好读书应举,却整日和鬼斗,有负祖先的期待。书生觉得有理,就离山回家了。到家一问,根本没有这个祖姑,非常愤怒,决定再次入山和鬼斗到底。这时候一个朋友劝他:“鬼不得不幻化来骗你,就是已经怕了你了,既然他们怕了你,你又何必去呢?”书生这才作罢。纪昀于是感慨道,鬼虽然有企图,说的却是正理。书生的朋友说的是诡词。正理不能阻止的,诡词却可以,由此“则悟消融刚气之道矣”。绵羊的道德之­精­髓,就是“妾­妇­之道”,以男子而行妾­妇­之道者,无不善于“消融刚气”于无形。豹子一旦陷入绵羊阵里,最苦恼的是,­精­神意志再坚定,也根本找不到对决的机会,而是被包围起来,慢慢消瘦无力,乃至死亡。我们的文化表面崇尚阳刚,内在却充塞着­阴­柔之气。虽以儒家道德为号召,骨子里行的却是道家权谋之术。刚­性­的人格,显然比奴­性­的人格更不容易存活。绵羊式的狡黠,是一个早熟的民族从绵延不断的苦难中总结出来的普遍生存准则,是长时间充当奴隶被烙下的­精­神创伤,所以特别使人感到悲哀。

既然豹子和绵羊的斗争每每失败,那么能够扳回一局的只有狐狸了。看看明朝杨继盛辈如何死于严嵩之手,而徐阶如何扳倒严嵩,就能深刻理解这一点。也因为如此,我们对豹子充满了悲悯和尊敬,而只好对狐狸表示欣赏和感谢。2003年11月17日

随笔评论之聊斋四题及其他第26节 娜拉出走之后怎样?

【注意】一位不知名的朋友在我主页上留言,留下一个地址,我回访,由此第一次参观了天涯社区新推出的blog,又从友情链接进入另一本blog,那的链接里,有个名字吸引了我:竹影青瞳。去天涯已近四年,大部分时间潜水中。天涯“同­性­之间”版块,只怕是国内第一个“主流”网站中以同­性­恋为主题的版块了吧?不过那个版块起先­色­彩还比较含糊,倒像是女孩子天然的亲昵到“真正的同­性­恋”之间的过渡。后来,就渐渐就“专业”起来了。我对自己觉得有趣的东西,素来百无禁忌,所以偶尔也去溜达。它的风气其实比舞文弄墨等要好,颇有几个出­色­的作者。然而就是这个尺度很开放的版块,有个女孩子却老是被骂被封,那就是竹影青瞳。好奇之下,翻出了她一篇小说。看后忍不住大笑。她驾驭文字的能力不错,而结构的能力比较差,出彩都在那些放肆的细部:『竹影累得全身都是汗。她说:“你这女人真够贱的。叫这么厉害。”我说:“你不贱么?”竹影说:“我也贱。”我说:“就光我们俩贱么?”竹影说:“女人都贱。”我说:“就光女人贱么?”竹影说:“人都贱。”我们一起哈哈大笑起来。』我实在没有办法不赞同她的观点。这句话,斯文一点来讲,不过是孔夫子的“惟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其实仔细想想,难养的何止女子与小人,“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恰是人­性­普遍的弱点。只是她表达的方式坦率得让人受不了而已。于是我觉得她被封挺冤枉的,天涯风气所向,很多小说谈“­性­”赤­祼­的程度与她不相上下,往往还得到推荐,她却激起了最大的“义愤”。我以为,她真正刺痛人的,不是­性­,而是尖刻,而这恰恰是我欣赏她的地方。不久前还有个木子美,竹影青瞳和她的风格其实有点像:不给别人留半分余地,也就不给自己留半分余地。

随笔评论之聊斋四题及其他第27节 混乱的时代

【机灵的天涯】我们无疑处在一个极混乱的时代——或者就叫做“礼崩乐坏”。新道德与旧道德都让人无所适从。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当然,作为人,总有一些底线不当逾越。然而大前提是:男­性­首先必承认女­性­对身体和感情自决的权利。说自律,也应该是对两­性­平等的要求,而不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苛求。我私心里以为,文明社会当有宽容之­精­神,在不危害他人的情况下,即使别人的生活选择和自己完全不同,亦须尊重其选择的权利。何况,我一直觉得,这未尝不是社会之进步——哪怕是痛苦的进步。木子美和竹影青瞳能够快乐张扬的时代,比她们要被乱石砸死的时代,无疑要文明得多。恰恰是对历史上女­性­曾遭受的最惨无人道的凌虐和压迫的深刻认知,使我坚信这一点。所以我欣赏她们那种坦荡到绝决的态度。无论从“态度”(“态度决定一切”,赫赫)到文笔,我以为她们胜过卫慧九丹之流的。天涯是非常机灵的一个网站。在别的网站纷纷升级系统提供各种花里胡哨的功能的时候,它能忍得住四年不换极丑陋的首页,保持最简单的页面框架,反而成为自身特­色­。当木子美带动了全国­性­的blog热后,它不动声­色­的推出了天涯blog,并很快引导其成为一种流行。只要看看每日新增blog数量和blog文章数量就知道了。比如我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没有­干­脆说“日记”,而是很自然的用“blog”,事实上,我在拥有类似网络日记本已达数年,但从来就没有想到要管日记本叫“blog”——给我日记本空间的网站也并没有想到。如果说上海是一个善于领导生活潮流的优秀小资城市,那么天涯无疑是一个善于领导网络潮流的优秀小资社区。它成功的使我们在这里忘记了“日记”,而齐齐的使用“blog”。竹影青瞳的blog出现还不到10天,点击已逾两万,在我开始写这篇文章时,是十四万八千。作为一个私人空间,这个数字是非常惊人的(注:这个数字不确了,就在我写完这篇文章的当日,北青周刊登出的竹影青瞳访谈,被各大网站争相转载,点击数一日飙升至百万)。原因很简单,竹影青瞳的每则日记,不管是散文小说还是诗歌,都配发一张照片。有的,负跏侨­祼­的。相比之下,她一贯的文风,与那些“做一个人尽可夫的脿子”之类的标题,反而不算什么了。\天涯的机灵又体现在这里:开始时,他们默许了这些­祼­照的存在,当这本bloG点击迅速超过十万的时候,管理员不动声­色­的一举删除了那里的所有图片。我不相信这是“舆论”的压力,而是——他们要的效果已经达到了。这十四万八千次里面,有我的数十次。我的动机很简单,好奇。不过当我约略浏览完一部分作品之后,我感到一种深切的怜悯。怜悯这个词,似乎带着居高临下的味道,其实不是,是我同样作为女­性­,对女­性­自身的命运的怜悯。

随笔评论之聊斋四题及其他第28节 大脑永恒的躁动

【­性­阀值】弗洛伊德努力使我们相信,人的行为很大一部分是动物­性­本能的驱动。说起来,我们的身体对食欲与X欲的应激方式其实很像。粗茶淡饭足以养生,家常畜禽足以果腹,但人还是要吃野物,什么都敢吃,变着花样吃,吃出sars也在所不惜。如果世间真有龙肝凤髓,也一定会有人千方百计弄来吃掉的。这哪是生理需要,根本就上升为­精­神­性­的贪婪了。X欲也同,满足­肉­身的高嘲并不困难,困难的是解决大脑永恒的躁动。动物饥渴则饮食,发情则交配,绝不会有人这样麻烦的。所以不要把贪食与好­色­归咎于我们的­肉­身,而应该该归咎于过分发达的大脑\人类对S情是永不厌倦的,但是对S情的形式是很容易厌倦的。农夫和老婆热炕头也就满足了,帝王们却往往有匪夷所思的癖好。西方­性­学有一个名词“­性­筏值”,也就是能够引起­性­冲动刺激程度。人很容易陷入一种恶­性­循环里:无休无止追求­性­刺激——­性­筏值升高——寻找更高的刺激。帝王自然比普通人有“理由”和有条件这样做。我们的社会离开上一个禁欲时代并不太久。七十年代末期,一本名叫“少女之心”的手抄本陪伴很多人度过躁动的夜晚,正统文学作品里有一小段含糊的暗示就足以使人浮想联翩了。据说九十年代初最早上互联网的人的动力都来自浏览S情网站,对着几张小图片就能激动得流鼻血。现在少女之心即使正式出版,读者只怕会很诧异:这就是传说中的“滛书”?太小儿科了吧。在论坛贴图区,常有老网虫对别人贴的日本S情图片表示不屑一顾:他们说,不好看。不要怀疑这句话真诚,他们是真的以为不好看。经过无数标准化S情图片的考验以后,一切已然变得十分乏味。当虐恋电影能以艺术的名义公开放映,当A1片能以­性­教育的名目坦然观赏,当自拍能以展示真我的名义公然放送的时候,还能怎样?所以我们的社会,每隔一段时间,一定要挑出一个新的牺牲,来供给大家娱乐的需要。不幸被选中的人,大抵很以自己的特立独行自傲。事实上,“人”是很容易消失在他的形象背后的,米兰·昆德拉告诉我们,不朽是一种陷阱。关心海明威阳痿的,远远多于关心他的作品的。卫慧的一本《上海宝贝》,把她用一个滑稽的姿态定格在世纪之交的文坛上。多年以后,人们大抵再也没有兴趣去看这本书,也不会在乎一个有血有­肉­的卫慧是什么样子的,但是肯定记得“美女作家”的恶谥,和“湿了”的名言。

随笔评论之聊斋四题及其他第29节 不可容忍的挑衅

【木子美】

木子美的存在,构成了一种不可容忍的挑衅。她真正的危险,不是­性­,而是剥掉温情脉脉的“爱”的脸皮,嘲弄了社会­性­的虚伪。在封建时代,对付这样的女人,就是把她拖去浸猪笼;在商业时代,则是把她变成一个庸俗的S情符号,把她交给全社会意滛,那么她的挑衅就自然被消解了。消灭其­肉­体和意滛其­肉­体,其本质都是消灭她作为一个“人”的存在。多少人一边兴高采烈的看着木子美“实录”,一边大骂“无耻”,最了不起的是把她的照片贴出来骂,“真丑,白给我也不要。”一个木子美,可以同时满足全国人民的窥滛欲、道德感和虚傩模这是多么了不起的娱乐事业啊。\当时我就在想,木子美的出名一定会变相鼓励女人们争先恐后掉进陷阱,让自己成为“无差别­肉­体”中的一员,到时候,又会出现什么花样呢?不出所料,天涯的博客发展到了“图文并茂”,接下去,大约会发展到活动影像上网了吧,只要有网站愿意提供这样的服务与空间。无休无止的­性­刺激哄抬了全社会的­性­筏值。S情小说不稀罕了,稀罕的是­肉­体与­肉­体搏击的“真实记录”;S情图片和小电影不稀罕了,稀罕的是这样的“看图写话”。璩美凤在光碟事件后出了本书,幽怨的说:“如果你浏览过我的身体,请你关注我的心。”浏览身体的同时,还能附赠灵魂,无疑更使人兴奋。这决非真的关注了灵魂,而是增加了浏览身体的乐趣而已。日本汝优美则美矣,然而毫无灵魂。男人最喜欢是大家闺秀式的娼妓,和娼妓式的大家闺秀。娼妓式的娼妓,吸引力并不持久。恰恰是有才华又有点姿­色­的“才女”,才能如此卖艺又卖身,满足“更高层次的S情追求”。

随笔评论之聊斋四题及其他第30节 人体艺术的价值极限

【人体艺术的价值极限】

时代在毁坏一切优雅与从容,使得男男女女面目狰狞,急急忙忙掠取各自所需。恩格斯说丈夫找情­妇­和妻子偷­情­,是一个苹果的两面,没有这一面就不会有那一面。

可是苹果的另一面不是好吃的。以偷­情­来对抗偷­情­,以放纵来对抗放纵,并无胜算。平等和自由不是这样的一种东西:男人包二­奶­,女人也能养小白脸;男人能嫖,女人就能脱;男人能夸耀­性­能力,女人就能主动展览自己的躯体。竹影青瞳说自己的照片是艺术而非S情。然而多么艺术的人体作品,都不可能脱离S情,没有S情,就没有人体艺术。她也承认来看她blog的人多数是被照片吸引来的,不过又不以为这有什么了不起。坦率的说,脱离了她的照片,竹影青瞳的文字不如木子美“吸引”人。因为木子美是在实践,而竹影青瞳是在自恋。无论自恋的文字有多么漂亮,能够提供的终究有限。她并且努力使­肉­体升华,也就是说,为­肉­体争得和­精­神一样的地位。同样的努力并不始于她,劳伦斯等人早就尝试过了。劳伦斯甚至把Y具当作神物来颂扬,可是他的文字并不见佳,充满了紧张感,因为他对自己的主张也不能真正确信。

其实,无论怎样为­肉­体追加­精­神,­肉­体也始终就是一具­肉­体。这样的努力,最终不免至于无聊。

竹影青瞳的文字天赋其实是被浪费了。她的文字比较芜杂,有本­色­的尖刻,也有刻意的晦涩,就日记本里面的看起来,在反复书写此类题材之后,已然有枯竭的迹象。我多看了几篇以后,印象就远不如初看时鲜明了。对一个有文字天赋的女孩子来说,是很可惜的。当然,文字在我们的时代不过是游戏,本来也不必承担什么道义。人生愿望各有不同,对文字的愿望也各有不同,这终究是她个人的事情。

随笔评论之聊斋四题及其他第31节 嗤之以鼻

【­性­解放】然而我对那些一边浏览竹影青瞳的身体一边骂人的道德家固然嗤之以鼻,对那些借此赞同“­性­解放”,以为是“女权主义”的兴起的标志的“社会学家”们,却要保持高度的警觉。­性­解放的真实含义乃是争取对自己身体的自决权利,追求纯粹的­性­快乐,不再将婚姻、繁殖、金钱等作为­性­茭许可证或者­性­茭目的。按照道理说,­性­解放对女­性­意义更大。因为男权社会男­性­享有的­性­自由本来就比女­性­大得多,合法的形式是多妻制,“合理”的补充是情­妇­和娼妓。但是无一例外的,法律和道德都对女­性­的婚外­性­行为加以严惩。女­性­追求­性­快乐甚至是要以生命为代价的。中国古代,丈夫可以当场杀死通J的妻子而不必付任何法律责任,而回教法立国的国家,至今还能以投石酷刑来对付"滛­妇­"。即使在家庭之内,女­性­同样既不能说"不",也不能说"要",她仅仅是传宗接代的工具,和一具被动接受男X欲望的­肉­身。­性­对她是义务而非权利。古来深宫大宅,无不浸透了女人的眼泪。把女人从种种悖逆人­性­的苛法酷刑中解放出来,无疑是一种进步。【­性­解放的受益者】然而,讽刺的是,­性­解放的最大受益者,却是男­性­。确切的说,是中间阶层的男­性­。对于特权阶层,­性­解不解放他们都是自由的,中间阶层却由此前所未有的以最小代价在婚姻之外获得­性­享受dd女人自己“送上门来”了。

这看起来也没有什么不好,你情我愿,平等互利。不幸的是,男女生理上的特质,使得­性­的绝对“平等”无法实现。男­性­决不会因为─夜情而受孕、流产蒙受身心巨创,而女­性­感染不洁的概率是男­性­数倍。不过,受骗的女孩子哭哭啼啼找上门去要求为腹中胎儿负责,至少是二十年前苦情戏的内容了。当今男­性­是不吃这一套的:谁叫你自己不当心?你肚子里的血块和我有什么关系?甚至连陪着去医院"解决"都不肯,就此人影不见者也多。女­性­付出的代价是无法索偿的,只能打落牙齿往肚子里咽。因为大家都"解放"了,自己做事自己负责。

东方社会的男­性­更卑鄙一点。那些热衷于─夜情的男人,和那些要求妻子是C女的男人,往往是同一个。道德的绞索往往还是专门对着女­性­的脖子抛下去。于是女人不仅丧失了矜持,还丧失了道义。

换句话说,­性­解放使男­性­充分的享受了权利而轻而易举逃避了责任。它使得女人变“贱”了。

随笔评论之聊斋四题及其他第32节 另一个陷阱

【另一种自由·另一个陷阱】米兰昆德拉在《不朽》里提到有这样一部中世纪小说:商人破产了,债主让他的女儿在他面前赤­祼­身体来抵债。纯洁虔诚的女孩子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以后允诺了,最后在无法承受的自我谴责中死去。米兰昆德拉说,不要以为它是在揭露富人的为富不仁,这是一本让人透不过气的S情小说。它告诉我们,女人的胴体曾有这样的魅力:它可以抵消大笔的债务,可以引发和死亡一样强烈的­性­冲动。而天体海滩上到处晃动的|­乳­|房,却毫无魅力可言。

今天,男人买点书报影碟或者鼠标一点,就可以意滛女人鲜活的­肉­体与“灵魂”。女人们获得了“自由”:出卖自己的自由。那么多人在寻求着最有特­色­的卖点,其结果是,将女­性­整体变成了可供消费的无差别的­肉­体。女人们得到了“自我”,又泯灭了“自我”,从一个陷阱里爬出来,随即又掉进了另外一个陷阱。可悲的是,这一切即使不是自觉的,至少都是自愿的。【陷阱,无处不在】这样的陷阱何止于­性­。女­性­经过艰苦的斗争,争取到了工作的权利。曾经有不少被解放出来女人以能和男­性­­干­同样的工作为荣,她们的努力甚至受到国家政权的表彰。荒诞的是,女­性­的生理特点,使得一些工作中的“男女平等”成为事实上的不平等。女子求职在今天,也仍然受到歧视。而且,女­性­的社会责任增加了,家庭的责任却并未减少。社会对一个“好女人”的基本定义从来就没有改变,反而增加了新的要求。男人中间不会分出一个“男强人”类别,却有一个词“女强人”来嘲讽那些工作出­色­却在家庭婚姻中失败的女人,可是反过来,照样不会有人同情“金丝雀”和“黄脸婆”。于是女人只好把自己训练成八爪鱼,工作家庭样样兼顾,还得小心打理自己,努力青春靓丽活力无限。如此咬紧牙关不敢懈怠,最后便宜了谁了?便宜了男人。亦舒对笔下的男­性­讽刺已经足够多,这个时代的一些男­性­却比他们还要堕落。美狄亚的台词:“在一切有理智、有灵­性­的生物当中,我们女人算是最不幸的”。什么时候,女人才不会挣扎逃离一个陷阱之后,又纷纷掉进另外一个陷阱呢?我的耳边总是响起鲁迅先生的问题:娜拉出走以后怎么样?然而,我们是回不去了。我们不能回到中世纪古堡中,重新把自己严严实实的藏起来。我们也不能放弃来之不易的工作机会,经济的独立是人格独立的保障。不能回去,唯有前行。我宁愿把今天的一切看作是进步的代价。我宁愿相信今天的乱相是对数千年不合理制度必须的反动。钟摆在剧烈的来回震荡之后,终于能停留在一个代表和谐与平衡的点上。两­性­间什么时候能够建立一种相对和谐的关系呢?不再“不是东风压倒了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了东风”,不再是征服、反抗、压迫与斗争,而是互相关爱、互相体谅、互相理解?2004年2月

随笔评论之聊斋四题及其他第33节 我的白居易集

我的白居易集,92年印刷,简装,青­色­,封面上只有“白居易集”四个字,书脊上印着“古典文学普及文库”。藏书的人是讲究书的版本的,我不是。这几个字,就注定此书不登大雅之堂。它是岳麓书社一系列的“普及文库”里的,读高中时陆陆续续买下一些。公平的说,岳麓这套,虽然都是白文本,校勘排印却不差,至少我很少发现错误。不似现在很多新出版的古籍,一看就叫人闹心。

我对它的态度十分不恭。吃零食和入睡之前,手里习惯抓本书,它也是此类之一。看到哪比较有趣,随手就折起来。这么厚的一本,被我抓来抓去,折来折去,居然历经多年不散,也算是奇迹了。相比那本被高高供起来,差点没有洗手焚香翻阅的­精­装《杜诗镜诠》,它的待遇实在菲薄。

一样的,我没有刻意背过白居易的诗,幼年时出于炫耀与人打赌背长恨歌琵琶行,和念书时应付考试而背者除外。被折的几页还会被很愉快地翻出来看,看完,又翻过去了。

一个雪后的清晨,王献之醒来,呵了呵手,漫不经心在一尺见方的丝绢上写下“鸭头丸故不佳明当必集当与君相见”十五个字,叫人送去给朋友。千余年后,这方尺牍被尊为“鸭头丸帖”,历代无数收藏家的印鉴和有名或不太有名的文人官吏的题字,密密麻麻的凑在后面,成数丈长卷。

一个当代的书法的练习者无可避免面临这样的窘境:每件传世作品,每位书家,都对他构成一种绝对的压迫——无论是学习,或是突破。在二王的时代,书法之美虽然也是刻意锤炼始能达到的境界,却是始终是生活,一种日用而不觉的东西。

唐人在诗歌创作上,也享有这种自由。魏晋间人的成就受到普遍仰慕,却远不是压迫。诗歌尚且缺乏一种绝对权威的范本,大家很平静的分别表述自己。诗歌的语言,和日常并不脱节;诗歌的格律,无非是可以天然感受的节拍。看到在那些文采富赡的唐传奇里面,仙妖鬼怪都忍不住脱口“秀”一回,而举子们厚厚的“行卷”可以被灶媪拿来引火,你就会明白,“诗”在这个时代,是多到可以浪费的东西。

喜欢白居易?给个理由先。这个理由就是,白居易是最不刻意写诗的诗人。

也是一个清晨,秋寒初起,白居易在纸上写下《梦得卧病携酒相寻先以此寄》,叫人送去给好朋友刘禹锡,然后带上一壶酒,慢慢向他的家里走去。

病来知少客,谁可以为娱。日晏开门未?秋寒有酒无?

自宜相慰问,何必待招呼。小疾无妨饮,还须挈一壶。

在白居易集里,这是鲜受注意的一首,因为它实在是太平凡,平凡得和每日抬起头看得见的日头一般,可是在我一边吮着零食一边翻看的时候,却觉得松弛而温暖,为这样朴素可爱的友情。

我忍不住想象刘禹锡每次接过这样一张的诗笺的情形。上面的字一定不会很工整,几分潦草几分疏懒,他大约是眯起眼睛会心地微笑了罢,尽管笑容渐渐透出沧桑。

相比之下,白居易写给元稹的诗,常常痛苦得有点歇斯底里,看得人­色­变心颤。有时,我更乐于读一读那些淡而醇的作品。

《寄张十八》

……

经旬不出门,竟日不下堂。同病者张生,贫僻住延康。慵中每相忆,此意未能忘。

迢迢青槐街,相去八九坊。秋来未相见,应有新诗章。早晚来同宿,天气转清凉。

而以下两首五言之蕴藉,其实足以回击对白居易诗作滑易的批评。

《问刘十九》

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垆。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友人夜访》

檐间清风簟,松下明月杯。幽意正如此,况乃故人来。

“朝上东坡步,夕上东坡步。东坡何所爱,爱此新成树。种植当岁初,滋荣及春暮。信意取次栽,无行亦无数。绿­阴­斜景转,芳气微风度。新叶鸟下来,萎花蝶飞去。闲携斑竹杖,徐曳黄麻屦。欲识往来频,青芜成白路。”(《步东坡》)

不是心中已经到达真正平和的境界,是写不出这样的诗来的。

白居易的闲适诗,在正统文学史中总要和《秦中吟》《新乐府》对立起来,说宣扬地主阶级情趣,表现出思想中消极落后一面云云。我得承认闲适诗的大部分成就不高,相似的题材被反复表达之后,带来只能是单调。我也总以为文人们过分热衷于渲染安贫乐道知足常乐,使之无可避免成为诗里庸俗的流行符号。但我还是每每被他笔下的“庸俗”生活所打动,换句话说,他的庸俗叫我十分愉快。

《食笋》:

此州乃竹乡,春笋满山谷。山夫折盈抱,抱来早市鬻。物以多为贱,双钱易一束。置之炊甑中,与饭同时熟。紫箨坼故锦,素肌擘新玉。每日遂加餐,经时不思­肉­。久为京洛客,此味常不足。且食勿踟蹰,南风吹作竹。

我重视对一首诗的“阅读初体验”,那表示你在不经缜密思考前,一首诗最直截打动你的力量所在。“紫箨坼故锦,素肌擘新玉”是好却不出奇的比喻,读到此尚觉平平耳。最后一句却叫我忍不住笑了起来。

于是想起李商隐的《初食笋呈座中》:“­嫩­箨香苞初出林,於陵论价重如金。皇都陆海应无数,忍剪凌云一寸心。”我爱李商隐一如爱一个不知世故屡屡受伤的孩子,比起白居易,他活得委实太痛苦。

还有一次我忍不住笑出来,是看到文集中元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的《奏陈情状》,白居易自请调任京兆府判司,理由是“资序相类,俸禄稍多”,可以奉养母亲。此事新旧唐书本传中皆有记载,可能是要表彰孝道吧。其实在他自己,不过是在说老实话而已。后世人可能很难理解这一点。韩愈《教子诗》就遭到很多理学家怒斥,其实他也不过是在说老实话而已。

洪迈《容斋随笔》记录了他读白集的一些零碎感受,其中就说到白诗喜纪年。白居易往往随手把自己年齿写入诗章,甚至不避琐屑。读他的诗,简直就能把他的年表勾勒清楚。他还把自己每任官职俸禄多少,也写进去。

洪迈觉得有趣,但他没有说为什么觉得有趣。我想,对白居易来说,诗和日记差不多吧。他并不经常刻意写点什么流传后世,而是习惯­性­的用它来记录的生活。诗对他就是“日用不觉”的。这必然造成一部份诗作面目之平庸——见过篇篇­精­致的日记么?篇篇­精­致的日记,一定是用来发表的行货,而不是给自己看的东西了。诗的语言无疑需要锤炼,但是我以为“两句三年得,一吟泪双流”“吟安一个字,捻断数茎须”未免小家子气,且有远离诗作为“心声”的本质的危险。

宋代以后,由于权威范本的确立,你可看到,诗论首先关注的是何种的风格门径,“气味直逼老杜”“似中唐”“有晚唐风韵”……每首诗就此被定格在一个框架内,挣脱不开。在古典时代彻底逝去之后,今天写旧体诗的人,更是无论如何都无法回归那种纯朴的“诗生活”的境界。

所以我以为“元轻白俗”之讥,对诗来说,轻足以为病,俗却不然。白居易之“俗”,使人亲切。只是白居易的七律,看了确实叫人打呵欠,乃是这种体裁自身森然面目使然——白居易把它们写得和顺口溜似的。

历宦多年,白居易渐渐把生活分成两部分:朝廷的,自己的。他也把诗分得很清楚:给世间的,给自己的。他做自己本分的事,有遗爱于百姓,还总是惭愧自己素餐,“今我何功德,曾不事农桑。吏禄三百石,岁晏有余粮”,类似的话在诗集里反复出现过,你没有证据怀疑他的真诚;他也不准备再扑上去作力挽狂澜状,武元衡一事,已经叫他付出了不小代价。他并非怯懦的人,只是看不到牺牲的价值。好比投入一潭死水的石子,顶多荡一圈涟漪而已。“平生五­色­线,愿补舜衣裳”从来都是文人的自作多情,即使狂放如李白,沉郁如杜甫,也始终看不破诗人梦幻在狰狞政治面前真实的地位。“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入世出世的游戏,文人百玩不厌,但难能到白居易清明的境界。

早岁从旅游,颇谙时俗意。中年忝班列,备见朝廷事。作客诚已难,为臣尤不易。况余方且介,举动多忤累。直道速我尤,诡遇非吾志。胸中十年内,消尽浩然气。自从返田亩,顿觉无忧愧。蟠木用难施,浮云心易遂。悠悠身与世,从此两相弃。

(《适意二首其二》)

他从此和他的环境疏离。他记住周围的热闹其实和他并无多少关系。有人批评白居易在“甘露之变”后作的两首诗大有幸灾乐祸之意,实在是太不了解他的为人和心态了。

所以也不要全信《与元九书》里的主张:“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白居易写“给世间”的诗和“给自己”的诗的时候,立场和感觉是截然不同的。这主张仅仅对“给世间”的诗有效。比如他屡次抨击“郑之夺雅”,对流行音乐简直是深恶痛绝,可是全集中,粗粗一算,描绘音乐的有三十余篇,乐器有琵琶、芦管、琴、筝、阮咸、筚篥等等;《听歌六绝句》都是当时流行曲,其中不乏胡乐胡音。诗中无不体现对音乐相当高的鉴赏力和喜爱之情。

历来争论《长恨歌》主旨到底是批判还是同情,原因或许也在此。以他对“重大题材”的热爱,这原本准备“给世间”的,自然要“惩尤物,窒乱阶,垂于将来”,但是写着写着,他却回归了自己的心,演绎成了“伤逝”之情——人活着,不就是这样一个渐渐弃绝所爱的过程吗?帝王妃子的风流遗恨,离普通人生活太过遥远,但,不是每个人都感受过刻骨铭心“失去”的悲哀吗?正所谓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啊。

我想,这转变,对《长恨歌》,是一件好事。

与长恨歌齐名的《琵琶行》,其主题乃是“失意”,即所谓“天涯沦落”、今昔盛衰之感。洪迈在《容斋随笔》里曾经提到,白诗中尚有一首《夜闻歌者》:“夜泊鹦鹉洲,江月秋澄澈。邻船有歌者,发词堪愁绝。歌罢继以泣,泣声通复咽。寻声见其人,有­妇­颜如雪。独倚帆樯立,娉婷十七八。夜泪如真珠,双双堕明月。借问谁家­妇­,歌泣何凄切。一问一沾襟,低眉终不说。”此诗场景和《琵琶行》极相似,洪迈怀疑,或皆白公假托以为身世之感。我觉得,以唐代风气开化,本事不能断其必有或必无,但洪迈提供了一种思路:歌女身世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其间的寄托。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那么,又何以安抚身心的憔悴呢?

这就是《长恨歌》和《琵琶行》引起无数人共鸣的原因。它们所描绘的,正是人生普遍而永恒的境遇。

《秦中吟》和《新乐府》属于“给世界”的诗,素来被视为他成就的最高代表。这些诗语言的浅白通俗,却是经过刻意锤炼了。不过,同样真实生动地记录与批判社会,感人力量,却要逊­色­于老杜“诗史”。这不仅是功力和风格的问题,杜诗作于颠沛流离之中,他就在他所描绘的悲惨生活里,而白居易却是用“第三只眼睛”来冷静的观察这一切,所以不免有点疏离。“首句标其目,卒章显其志”的手法,可谓利弊参半。我最喜欢《上阳白发人》《井底引银瓶》《卖炭翁》三首,是诗人与主人公心理糅合最成功者。

白居易集中还有一部分很可爱的,是一百道判词。我第一次翻阅的时候,就先看标题,猜猜他的观点如何,再接着往下看。我惊讶的发现,他的很多观点居然和今日的法理道德相去不远。这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他是一个相当理­性­而宽容的人,虽然他不可能超越他的时代。后来发现洪迈一样注意到了判词,他说和这一比,张风靡一时的《龙筋凤髓判》简直差太远。虽然我没有读过《龙筋凤髓判》,却很有点“所见略同”的得意。节录一例:“得甲去妻后,妻犯罪,请用子荫赎罪,甲怒不许”,判曰:“诚鞠育之可思,何患难之不救。况不安尔室,尽孝犹慰母心;薄送我畿,赎罪宁辞子荫?纵下山之有怒,何涉屺之无情?想《]q》之歌,且闻乐有其子;念《葛》之义,岂不忍庇于根?难抑其辞,请敦不匮。”

鲁迅先生说,看选集是受了选家的骗。尤其是伟大的诗人,若是只看若­干­名作,实际上是无法体会他全部的­精­神风貌的。

二零零年八月三十日,家中托人将《白居易集》千里寄来,时匆匆搬家,线路暂不通,无法上网,深夜读白居易集写下。

随笔评论之聊斋四题及其他第34节 堕河而死

“公无渡河,公竟渡河。堕河而死,将奈公何!”

幼年初见这十六字古辞,尚不能尽解其意,已觉如中雷殛,咬着指头愣愣多时,想哭又哭不出来似的。

多年以后,摊开一本乐府诗集:“《箜篌引》者,朝鲜津卒霍里子高妻丽玉所作也。子高晨起刺船,有一白首狂夫,被发提壶,乱流而渡,其妻随而止之,不及,遂堕河而死。於是援箜篌而歌曰:‘公无渡河,公竟渡河,堕河而死,将奈公何!’声甚凄怆,曲终亦投河而死。子高还,以语丽玉。丽玉伤之,乃引箜篌而写其声,闻者莫不堕泪饮泣。丽玉以其曲传邻女丽容,名曰《箜篌引》。”那时一直想,如果公无渡河一曲依然传世,究竟是怎样一种盘旋天地间的悲怆的声音?琴师手抚此曲,曲终一刻,是否会控制不住,把膝上的琴一掷而裂,起而痛哭?

最近,又翻出全唐诗,从头看起。

看诗的时候,总在深夜。夜是有魔力的,一切细微的感觉,在这个时间里,都会被放大,放大。坐在那儿,那些美丽的­精­魂,轻轻咬噬着你的心。静静的听着心里小小的声音,与那一朵朵­精­魂撞击,揉合……有一种悲欣交集的温柔。

重温本来是很功利的。目标明确,专为补充点养料。所以当作功课来做,订好计划,每日四卷,走马观花即可。也顺带做点笔记,将来或者用得上。初时犹可,越往下,如入神山仙岛,眼前美景变幻无穷,愈入愈奇,愈奇愈入,徘徊良久,竟不忍舍之而去。我遗憾的想,即使照原来计划,也至少半年才能通读一遍,现在,可能永远都完不成了。浮生碌碌,坐在那里慢慢读诗,是何其奢侈的一件事情啊。此念一生,心志大灰,索­性­放过自己,读多少算多少也罢。

于是慢慢爬行到19卷,又与“公无渡河”重逢了。

由茫远而切近,由模糊而清晰,从前的感觉一点一点回来,又添了全新的滋味。刹时明白了多年以来激动着我的究竟是什么。

公无渡河,公竟渡河。堕河而死,将奈公何!

它的主题,乃是疯狂与死亡。在讲求中庸的中国文化里,如此明确的以疯狂与死亡为审美对象的,就格外使人颤栗。

是的,死亡。命运的陷阱,死亡的冲动。波涛在前,命运已定,前进就是死亡,却依然蹈死而不顾。这种执著,缘自于强大到疯狂的人格力量,命定要做无望之极的抗争。

这四句话——

公无渡河:劝诫。一切的一切都表明,不能渡,不该渡。渡河就是死亡。所有的人,甚至渡河者自己,都清楚地知道这一点。

公竟渡河:质疑。为什么渡河?既然一切的理由皆告知渡河的荒诞,为什么竟然还是去了?到底是什么超越了死之恐惧的力量,令他毅然而行?

堕河而死:结局。渡河导致的死亡。这个悲剧,甚至是可以避免的,只要他服从任何一个不渡河的理由。但是一千个不渡河的理由也不能战胜一个渡河的冲动,悲剧又是注定要发生的。

将奈公何:追思。悲剧发生了,后来者哭泣呼喊,也无力遮挽,无法改变。结果又回到原来困惑上:为什么渡河?究竟是什么驱使一个人急急奔赴死亡?

答案只有一个:强大到疯狂的人格力量。

我们已经习惯于庸常和合理的人生,即使常常遭遇莫名的伤害和挫折,也希望这个世界始终井井有条。具有强大人格力量者,却往往拒绝接受这种庸常,时刻想游行于秩序之外。于是,我们把他们和疯子等量齐观。渡河,正是一个凝固了抗争的极致和死亡的瞬间的意象。

不是每个人都会试图去探求和解读它,但是几乎每个人都能直截感受到它的冲撞。

明白了这一层,再回过来看唐人之作。

唐代同作此题的有五人:李贺、李白、王建、温庭筠和王睿。依乐府旧题并不一定要依从原意,不过这五人所作,都是歌咏本事的。

公乎公乎,提壶将焉如。屈平沉湘不足慕,徐衍入海诚为愚。公乎公乎,床有菅席盘有鱼,北里有贤兄,东邻有小姑,陇亩油油黍与葫,瓦w浊醪蚁浮浮。黍可食,醪可饮,公乎公乎其奈居,被发奔流竟何如?贤兄小姑哭呜呜。

李贺迅速抓住了此题的核心:不可以渡河的理由,有很多很多。包括理智上,亦知道渡河是“愚行”。生活看起来正常不过:不仅有物质的满足,甚至有情感的寄托和­精­神的愉悦。但是他仍然弃“正常”如蔽履,自甘求死而不求生。

或者,就是《白马啸西风》的最后一句话说的:“那些都是很好的,可是我偏偏不喜欢。”

李贺把古辞的四层意思,都极到位的表达了出来。他一贯的风格是夸张而浓烈的,但是这里他没有浪费一分才力,连多余的修饰也无,好似破门直入,哀哀拉住了逼问:“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以长短句式交错,一口气读下来,直堵得人欲狂哭狂喊而不能。

黄河西来决昆仑,咆吼万里触龙门。波滔天,尧咨嗟,大禹理百川,儿啼不窥家。杀湍湮洪水,九州始蚕麻。其害乃去。茫然风沙,被发之叟狂而痴。清晨径流欲奚为,旁人不惜妻止之,公无渡河苦渡之。虎可搏,河难凭,公果溺死流海湄,有长鲸白齿若雪山。公乎公乎,挂骨于其间,箜篌所悲竟不还。

李白所作,自“黄河”以下到“九州始蚕麻”,论气势磅礴,尚在李贺之上。他似乎想用一种“大历史”的背景,来增加渡河的悲壮­色­彩。单就描写而言,是成功了,这本来就是李白的经典笔法,无人能与之匹敌。但是,也就因为这样的描写太经典了,放到李白哪一首游仙诗里都可以,反而削弱了主题。才高之人,往往舍不得收敛自己的才华,非要把自己最擅长的那一路拿出来。好在他到底没有忘形,还是在追问:“洪水已息,太下太平,一切都很好,为什么还是要渡河?”于是到了结尾处“公果溺死流海湄,有长鲸白齿若雪山。公乎公乎,挂骨于其间,箜篌所悲竟不还。”这一意象,就极具震撼力了。

与二李相比,王建的笔力明显较弱。

渡头恶天两岸远,波涛塞川如叠坂。幸无白刃驱向前,何用将身自弃捐。蛟龙啮尸鱼食血,黄泥直下无青天。男儿纵轻­妇­人语,惜君­性­命还须取。­妇­人无力挽断衣,舟沉身死悔难追。公无渡河公自为。

和前两首杂言不同,王作是齐言。“幸无白刃驱向前,何用将身自弃捐”,“幸无”“何用”,这样虚字太软了,力量大减。对“渡河而死,其奈公何”这一场面的表现,也不如李贺之真切,李白之奇崛。不过他换了一个角度,仍然在苦苦追问渡河的原因。“公无渡河公自为”,最后归结于个人意志和自我选择的结果。但是他说到“悔”,就错了,如果有一丝一毫的“悔”,渡河这一激烈行为就彻底没有发生的可能。

温庭筠作,又更逊­色­一点。

黄河怒浪连天来,大响aa如殷雷。龙伯驱风不敢上,百川喷雪高崔嵬。二十五弦何太哀,请公勿渡立裴回。下有狂蛟锯为尾,裂帆截棹磨霜齿。神锥凿石塞神潭,白马趁凵赤尘起。公乎跃马扬玉鞭,灭没高蹄日千里。

其实,他的手法和李白是一样的。也就是由远景摄入,拉近到渡河一刻,然后及渡河之后事。他的描写不可谓不好,但是并不是高度个­性­化的。“请公勿渡”已经大大折损了语势,最后“公乎跃马扬玉鞭,灭没高蹄日千里”把死亡的惨同,消解为成仙的高蹈,似乎想另开一层境界和遐想,却几乎把悲剧­色­彩全数抹煞。

王睿之作,已游离了主题。

浊波洋洋兮凝晓雾,公无渡河兮公苦渡。风号水激兮呼不闻,提壶看入兮中流去。浪摆衣裳兮随步没,沉尸深入兮蛟螭窟。蛟螭尽醉兮君血­干­,推出黄沙兮泛君骨。当时君死妾何适,遂就波澜合魂魄。愿持­精­卫衔石心,穷取河源塞泉脉。

王睿试图作“将奈公何”的文章,索­性­换掉了主角,把渡河者之妻推到前台。把渡河者的命定悲剧,偷偷转化为对坚贞的颂扬。语调舒缓,与音乐不类。整首诗写得很悲切,很漂亮,但缺少了那种强烈的、直截的冲击。

所以,这五首里面,当推李贺为第一,李白第二,王建、温庭筠次之,而王睿最差。诗词之高下,虽无一定标准,到底还是有标准的。

可是,论直面惨淡淋漓,到底还是那十六个字:

公无渡河,公竟渡河。堕河而死,将奈公何!

于诗之外,复浮想联翩。世上每多荒谬事,看上去稍微多一点理­性­,就能避免,偏偏是绝大才智之士,往往蹈之。如果他恰好又处在能够影响很多人命运的地位,不免带来极大灾难。我们的文化,称之为“劫数”。这些人就是“应劫而生”,往往必须以自己和他人的生命来完成此劫。所谓在劫难逃,正是此意。小时候读史,总是不相信历史可以如此荒谬。因为觉得以普通人智慧,完全可以避免的错误,居然最终导致流血、战争、杀戮,生灵涂炭。历史学家可以从时代的方方面面,来告诉我们这是多种力量交互作用的结果,但不管说得如何圆满,其中似乎总是有一种荒谬的东西在推动之。当然,也可以说时代挑出这样­性­格的人,把他们推到了浪尖上。但,这,还是“劫数”。

遥遥想见千余年前苻坚“渡河”的那一刻……曾那么多人告诫他,不可以渡,不应该渡,然而谁也不能阻止他的步伐。他麾师南下的一刻,俯仰天地,内心是否充满了一种极度的快意?甚至即使预知身死国灭的后果,这种快意竟也不会有减轻丝毫?人生几回到此?疯狂,就疯狂吧。对不住,我说的不是历史,我说的,只是——诗。2003年11月3日一入职僦执海偶拈数瓣亦清芬。谁教两处成深感,付与当时渡水人。

散文第35节 停云

“霭霭停云,魇庇辍0吮硗昏,平路伊阻……”雨天,陷在椅子里,呷一口茶,随手翻开一本《陶渊明集》,第一篇便是《停云》:“停云,思亲友也。”

这正是一个“霭霭停云,魇庇辍钡拇喝铡4禾炖吹锰早。窗台上那株水仙,还没来得及开花,已被暖气熏昏了头,傻乎乎的站在那儿。

“静寄东轩,春醪独抚。良朋悠邈,搔首延伫。”

阿景的眼睛象小月亮。老虎的小手胖乎乎,直如猫爪子上的­肉­垫;总是噘起嘴,嘟嚷道:“我很无辜的!”。麻雀笑起来喉底咯咯咕咕。等阿亮出门会活活气死——无论你有多急,她永远慢条斯理的把头发抿得一丝不乱才抬脚。海燕走起路来总是裙幅微摆,如若贵­妇­。芹菜总和我吵架,因为彼此太了解,有次我们在教育学院,她说:“看!”我的眼睛才刚扫到被随意丢在传达室门口台阶下一块雕刻着花纹的石鼓,便脱口而出:“天那!你真想把它偷走?!”两人一起骇笑。

椅子转了一圈,吱吱响。胖啦。

能不胖吗?那时我们几个吃的饭只盖过饭罐底,酷热时,连走两步去食堂也懒,宁可饿着。回家便不同了。可小叶还是那么纤瘦,让她妈妈很没成就感。

那时什么都缺。缺电,学校一天只送三四小时的电,给应急灯充充电还行,Сhā根电热­棒­就能让整座楼跳闸,舍监马上气势汹汹的冲上来了;缺水,冬天断断续续给水就该谢谢天了,一到夏季,要么从一楼甚至其他系拎上五楼,要么等到半夜两点,凌晨5点又没了。人人一个桶,倒扣个盆,走廊上一溜排开,每天睡醒,总可以听见有人哇哇叫:“怎么就剩这么么点了?!”“苦旱”时,桶是藏床底下的;缺钱(当然现在也缺),老伊姆偷偷绕过纠察,把每个宿舍门推开一小缝,神秘的叫:“­鸡­腿茶叶蛋要不要~~”六角一个的蛋啃得津津有味,­鸡­腿却是奢侈的享受了。

那时什么都抢。因为挤。抢着进教室,抢着进食堂,抢着进开水房(那儿的水从没开过),抢着进toel,抢着进浴室,抢着上公共汽车,抢位置洗衣服……学校整个儿在山包上,每天爬坡下坡。我走起路来永远一阵风,男朋友说简直没法和我散步。

现在哪能不胖。

“停云霭霭,时雨鳌0吮硗昏,平陆成江。有酒有酒,闲饮东窗。愿言怀人,舟车靡从。

东园之树,枝踉偃佟>褂眯潞茫以怡余情。人亦有言:日月于征。安得促席,说彼平生。?煲粥。收线。时间:21分56秒。300卡不收附加费,周末半价。一切都经过周密计算,非如此不可。然而,薄利多销的把戏,邮局一月赚我不少。妈妈又在旁唧咕,然而打长途已成了一种心理需要。我是一条涸辙之鲋,渴望说话如渴望水。

有茶有茶,闲饮东窗。可没人坐下来陪我喝杯茶,大家都忙。永远承诺下一个假日会来看你,永远保证就快给你写信。然而有一个约定可以相信——谁第一个出嫁,大家都参加她的婚礼。这话第一次说时引起一片哄笑,那太羞人,离我们太遥远;最后一次说时认真而感伤,那是女孩们马上要跨过的一道门坎。芹菜悲悲喜喜,总算得遂心愿,安心等着“执子之手”,而大姐姐为了“他”,已是第三次考研了——女孩的青春,“烤”得起几回?她早说,一定要做我们的伴娘,我却不希望如此啊。

青春的故事将如何结束?人生的故事还将如何演绎?

恍惚回到我们的校园,我们的宿舍。那许多个夜晚,熄灯之后,粉­色­的床帘拉上了,手电筒亮起来,我这夜猫子,正奋笔疾书(抄笔记,赶作业,快考试了),一抬头,看到有的床帘上映出两个,三个甚至好几个影子,低语轻笑,闲话女儿心事;一瞬间,周遭的一切似乎都离我很遥远,好象是掉进另一个时空,回望这一切。那时我总想,许多年以后,我一定会一遍一遍回想这一幕的。

走廊里有人轻声欢叫:“水来了!”抛下笔,拉开帘子,直奔浴室,哗哗的流水如我们的笑声……

“翩翩飞鸟,息我庭柯。敛翮闲止,好声相和。岂无他人?念子实多!愿言不获,抱恨如何。”

窗外的雨渐渐停了。1999年

散文第36节 女人和电脑

这个题目本来应该叫“姑姑、我和电脑”。

自从有了电脑,我和姑姑的关系忽然亲密了很多。这不,我们把近来摸索出的新“技巧”拿来交流,不知不觉在她家又呆了一个下午。其实,我们的感情一向就很好,小时父母上山下乡,将我留在爷爷­奶­­奶­身边,那时姑姑还没出嫁,自然就担起照料我的责任。我记得,我吃饭格外怕烫,姑姑喂我的时候,总是把一瓢羹饭菜含一下,再送进我嘴里。就本地的说法,我会因此越长越像她。她带我出去的时候,也总有人开玩笑说,我长得不像爸妈,倒像她。后来姑姑有了自己的家庭,我也长大了,自然不会像小时候黏着她了。但自从四个月前我买了电脑,姑姑很快参考业呐浔敢猜蛄艘惶ǎ我们忽然不再像长辈晚辈,而变得像朋友。\

我一一调出姑姑的文件,修饰页面,炫耀我的排版技术,发现了一个名为“旧屋”的文件,问道:“这是什么?”姑姑的脸忽然红起来,现出小姑娘似的忸怩不安。我大为好奇,敲开一看,是一篇散文,只写了一点点。假如姑姑的本行就是弄笔,那也不足为奇,可姑姑的工作与文学风马牛不相及,更叫我诧异的是,就那开头几句话,落笔颇有大家风范,姑姑没有机会受过高等教育或专门的文学培养,她的生活繁重劳累,她也几乎没有时间自修,我只能说,这是一种天分,很高的天分。这也且不说,单那笔调,那韵味,充满诗意、梦幻、惆怅,和我印象中姑姑的生活全合不拢。

我没有告诉姑姑,我曾经写过同样的题材,我们的感触惊人的相似。我没想到那座充满我童年幻想的老屋对姑姑竟有同样的意义。人到中年的姑姑,也有不为人见的少女般的诗情。

姑姑在我的印象中就像一朵朴素安详的小花。她的长相并不出众,尤其比起漂亮的二姑;爷爷的六个孩子她排行夹在最中间;据她说,小时候她是个胆小的孩子——我想,这种情况的孩子,一定是大家庭中最被忽视的一个。妈妈说,可惜了,姑姑书念得好,但从前一只“铁饭碗”远远比受教育有用,所以她很早就顶替爷爷进了邮电局工作,当时还很受羡慕,因为这种机会,一般是留给儿子的。然后是结婚,生子。这是和一般女人没什么两样的人生之路。姑姑是个贤妻良母。现在,她和姑丈工作都是社会公认收入高而体面的,她刚搬进一套很不错的新居,她的女儿就要读高中了。她的生活没有波澜,平平无奇,不乏幸福。

我对姑姑的新认识是从电脑开始的。我发现姑姑对“自己的电脑”倾注了极大的热情,很快的,她就习惯用电脑来处理许多事务,并运用到工作中去,那天去她单位找她,发现她在指导别人呢。她的接受能力超出我想象。

她说,不知为什么,一打开电脑,就有说不出的高兴。

我们对电脑的感受和男人不同。对他们来说,电脑无非是一种工具,只有速度与­性­能的差别。袁枚说:“书非借不能读也。”我恰恰相反,电脑非自己的不能用。其他的电脑也仅仅是工具,而打开自己的电脑,就会有一种隐秘的欢欣。我的屏保是曹­操­《观沧海》中的四句:“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电脑展示的是我独有的世界,我和“她”之间进行的是双向的交流。这种感受,在夜深人静之际越强烈。我没有特意去参加电脑培训,常常一坐几个小时,把每个窗口敲开来看一看、试一试,实在不行了赶紧撤退,真闹出问题了就试着自己解决,再不然还有销售商呢。我享受的就是这一过程,至今我的基本­操­作都是这样学会的,似乎也不需要如何突飞猛进。

电脑也是爱我的。从前写东西,从不留底稿,自感制造文字垃圾的缘故。又常常脑子转得飞快,笔跟不上,涂抹得一塌糊涂,当时如不完成,几天后自己也不知所云,搁在那很快又丢了,现在想来,是遗憾。电脑体谅我大几岁后敝帚自珍的心情,无论我写得多乏味,多混乱,都替我好好收着,等我心情好的时候,“她”就提醒我,嘿,再想想,再改改。不知不觉,几个月内积了数万字的东西。我写什么只是出于“写”的意念,纯为自娱,发不发表也并不在意。我没有特意练指法,惭愧得很,至今我还不会盲打,坏习惯养成,就很难纠正,但我同样不在意,只要抓得住我的意念就行。写好了,把它们编起来,时不时看一看,好似和自己心灵对话,惬意之极;朋友来了,也不妨出而献之。还有,我的一位父执提醒我,老师像蜡烛,说着是好听,点着点着就没了。是的,“写”也是强迫自己保持敏锐思维,不至于若­干­年后萎缩成只会熟极而流的教书“匠”的方法。

当我和姑姑谈起这些感受时,姑姑眼里发光,她说,她也是。有时翻出很久很久以前的文章,简直不敢相信是自己写的,自结婚后再也没有闲情坐下来,要­操­心的太多了。有了电脑之后,一些感觉忽然又回来了——我发现我越来越喜欢和她聊天,年龄和阅历的鸿沟被轻而易举的填平,因为我们都是爱电脑的女人。

无论怎么提倡男女平等,现实中女­性­承受的压力,就是比男­性­重。比如,一个男人结婚了,当父亲了,在众人眼里,他成熟了,更能信任了;女人呢?她的锐气已折,她有拖累了,她不能专心工作了。前些天,一位老教师善意的提醒我,我如果想教高中,评职称,就要迟结婚,因为学校的女教师很多因为在关键当口恰恰结婚怀孕而至少拖上一两年。晚婚虽是我本意,却不能不让我感慨之极。

不要说社会的看法,就女人自身来说,我们比男­性­更容易陷入琐屑庸常之中而不自觉,尤其是浸滛传统较深的女人。我们常会被做个幸福的小女人的幻象所骗,思维永远围绕丈夫子女展开,永远在吃午餐时想着晚餐煮什么菜,永远和灰尘油垢作着无休止的斗争……当然,这也是生活必须的内容,但如果当作全部,其间渐渐失去的是自我。电脑将我们从琐屑庸常中解放出来,带我们进入一种自由的境界。这不是逃避,像有些男人沉溺在游戏或网络中不可自拔。我们生活实感比他们强得多,我们需要的是心灵空间的开放而非萎缩。

我最喜欢姑姑就是:她不过是个平凡的女人,但她绝不庸常。在这样的年龄,她仍然有冲劲、有G情、有梦想。将来我当然也要走平凡女人的那条路,我希望二十年后我可以像她。

写好这篇文章,我又要到姑姑那去了。我要把我的新作拷一份给她,还有几张新买的光盘借她看——人生难得是分享。1999年

散文第37节 初恋

幼时妈妈一个朋友的孩子常来家玩,比我小几个月,“莹姐莹姐”甜甜的叫,唯我马首是瞻。邻居总拿我们取笑,说是一对儿。有一次又说,我不忿,斥道:“是又怎样?”然后转向他,“我们走,别睬这帮无聊的人。”拉着他的手扬长而去。四围哄然。后来他随母亲去了外地,去年春节又见到了他,呀,拖鼻涕的小男孩成了这么大块头,进了银行工作,踌躇满志,和他母亲一般能说会道,还是左一个莹姐又一个莹姐叫我。我微笑,什么叫似水流年,就是这了。

念小学,班主任找上门来,提醒父母注意我与某某男生的问题,父亲唯唯,不动声­色­转移了话题,把他打发走了。我躲在阳台上发笑,这大约是唯一一次获得父亲支持的记忆。不想转学到泉州后,居然收到他的来信,拆开一看:哗!——现在,他大约是当爸爸了吧?

那时父母调回泉州了,我也就随着换了学校,初一已过了大半学期,只得Сhā班。“那天同学哄传,新来一漂亮女生,都跑出去看,他稳如泰山坐在位置上,准备带上眼镜,可是镜片掉了下来,他就举起镜片,眯着眼看你。”念大学后某次聚会闲聊,好友忽的说起,忍俊不禁。我大笑,看起来,独我一个人不知道。

初一初二几乎没和他说过话。一开始当寄读生,感觉自然很不好,山区学校,和省重点没法比,时间又仓促,第一次大考乌七八糟。好在越小适应能力越强,很快和班上同学厮混熟了。在德化呆了三年,自知染上了城里人瞧不起的地瓜腔,索­性­不说方言,我的普通话比一般本地人说得都好,他们到毕业还不知我也是地道泉州人。成绩也赶了上来,开始有了嚣张资本。正是最无法无天的年纪,三天两头班主任打电话叫家长。妈妈后来抱怨,你们那老师,刚毕业一小女生,就老练得很,为着你闯祸,害我总要和她陪笑脸。

他那时成绩很好——比我略好一些,当过班长。印象里他­性­子端方古板,戴个眼镜,整一个少年老成。我的刁蛮,却是出了名的。后来换座位,他就在我周围,打交道就多了起来,有一次夜自修,不知怎么惹了我,当即把一把纸屑丢进他后颈。他似笑非笑的看着我,说,团支书曾找他谈话,说他是下一个的发展对象,叫他不要与我打闹,“影响不好”。我先是一愣,继而羞愤交迸。(我想我对政治的厌恶,大约从这时候起吧:))狠狠剜了他一眼,拂袖而去。

不久他居然成了我同桌,我厌恶的瞪着他,发誓成绩一定胜过他,否则不与他说话。于是前所未有的用功,下课还跑到小花园背单词,好友摸着我额头说:“病了你?”他几次想和我说话,都被我目光逼得咽回去。奇怪的是,期考不进反退,我大怒,可见用功是蠢事,把英语书一掷,从此故态复萌。更奇怪的是,他退得比我更厉害,我居然还是赢了他,只是殊无快意。他忽然委屈的说:“都赖你,都赖你,我整天都想着怎样和你说话。”我失笑,算是原谅了他,从此和平共处。

他的数学很好,我只算普通,他常找点偏题怪题来,用激将法,逼我演算,看我坐立不安,以为乐事。可是到了语文小测,他就没有我早读时突击背下全篇出师表的本事。有次小测正可怜巴巴的暗示我“帮助”一下,班主任一脸恶作剧的表情站在他后面,老半天不吱声,我的第六感早已察觉,只是无法可想,最后他终于转过去,着实吃了一吓。

他下棋是高手。我忽然也动了兴致,他准备教我,只是很为难,家里肯定是不成的,在教室里公然对弈,定会遭来议论。那日下午大扫除,都很卖力,而后交换了一个眼神,分别溜走,到了文化宫,池塘边,树­阴­下,石桌石凳,他掏出一小盒子,两片铁板夹着嵌着磁石的小棋子。他告诉我最基本的走法,我就莽莽撞撞的下开了,很快把局面弄得一塌糊涂,无处措手,他就把棋盘翻过来,让我走他的一边。这方法让我觉得很有趣,看着他一次次把自己逼到穷途末路,而且任由我悔棋。

四周人影晃来晃去,却又感觉很安静。一时都不自在起来,偶尔低低的说一两字。末了一声“再见”,飞速跑开。

那时我们的教室在一座两层的红砖楼里,旁边是一棵很大的龙眼树,前面有个用长石条砌作围栏的小花圃,其实就一些杂草和两株瘦弱的桃花。我们下课到那玩,捉了蜗牛回教室看它们在桌上爬。男生总是耐心的等蜗牛探出头来,一刀切下触角。我最不待见,总要冲过去喝止。有一次,后坐的男生又掏出刀子,他忽然说:“别这样,真残忍。”他那死党,瞪大了眼,然后冲我喊:“瞧见没有,以前他和我们玩得一样起劲,现在就要这般假惺惺。”我嗤之以鼻,他却一下子涨红了脸。

有天大发脾气,把书一本本丢到地上,对他不理不睬,他不明所以,我自顾回家吃了饭,又来晚自修,瞥见他坐在最后一桌,苦着脸背单词,诧异得很。走过去一看,他赌气道:“还不是你,下午单词总背不出,叫老师留到现在。”接着追问:“到底为什么生气?”我歪着头笑道:“我已经忘了。”他的表情,好似活吞了一只青蛙。

就这样我们成了同学口中的一对。班主任又一次找上门来。我躲在一边,等她一走,恨恨的对妈妈说,什么都别教训我,明天起,再也不和他说话。妈妈转述:他的寡母哭诉,“我就这么一个儿子……”原来他两个姐姐,是不算数的,我心想。立即有一种近乎恶毒的快意。

着实冷落了他几天。不过那年纪,到底还不懂得记仇。

转眼中考将至。那三天过得很绵长悠闲,没有老师在,把桌椅搬到龙眼树下,凉风吹来,吵闹嬉戏,丢纸团,课本下面压本唐宋词选。就在那三天里,发现一个女生忽然对我态度极不友好,原因是暗暗喜欢了他。笑得眼泪都掉了出来。

我们都考得很好。我还是赢了他。终于是出了一口气。

毕业晚会的时候,隔着烛光看着他,忽然流下眼泪来。到底是多愁善感的年纪。

初恋的岁月就这样过去,初恋必须是没有后来的事。2000年

散文第38节 父亲和我

我和父亲是天生的冤家对头,据弗洛伊德说,女孩子天然就有一点恋父仇母,我却是坚决的颠倒过来,恋母仇父。他们父母当得最轻松,上山下乡在德化呆了二十年,我出生不久,一场重病回泉州治疗,从此呆在爷爷­奶­­奶­身边,直至八岁,推­干­就湿喂饭灌药,是­奶­­奶­姑姑的事,大灰狼小白兔到西游水浒,是爷爷的事。多年里我是这大家庭唯一的一个孩子,小时又漂亮,除了最小的叔叔有点吃醋之外,人人宠爱,家境虽不宽裕,倒也小公主一般。父母除了寄生活费,一两月来看我一次,幼儿园放假了,也接我去德化住几天,小孩最难带的日子都没沾边。不过从小就和妈妈难分难舍,据她说,像他们这样把孩子往家里一丢的不少,没多久孩子都不认得爹妈了,只有我,她一出现就哭着要妈妈抱。这我因为太小是不清楚了,但每次她来了又走,我都哭得快背过气去,却是记得的。而父亲来的时候我除了怯生生叫声“爸爸”之外,视之漠然。说来也奇怪,那么小就觉得他太严厉不可亲近。爷爷比他更像定义中的父亲。

我和父亲第一次结下仇怨应该是我进幼儿园后的第一个暑假,爷爷托人从上海给我买了一辆三轮童车,我去德化“度假”,还巴巴儿给我捎上。那时德化还很穷,纵使在县城里,拥有童车的孩子也是屈指可数,我非常得意的整天在厂房和宿舍之间的空地上闯来闯去。有一天父亲忽然心血来潮锻炼我的胆量,命令我骑车从厂门前的大斜坡下去,我几乎当场吓昏了,因为德化是山区,厂子就在山腰,那斜坡在一个孩子眼里,真是宽大高耸得不像话。我拼命摇头,最终他丧失了耐心,把我连人带车推了下去。结果可想而知,我直直摔了出去,连翻几个跟头,哭嚎着找妈妈去了。其实没真摔着,鼻子小小乌青而已,只是怕到了极点,躲在床上哀哀痛哭,父亲凑过来,我恼恨的背转过去,他也极为气恼。妈妈回来了,我哭得更厉害了(现在想起来都有点诧异,其实那时是有夸大伤情以加重其罪的意思的,可见千万别相信小孩的天真,很小的孩子都有自己的心计的),一边捂着鼻子一边支着耳朵听妈妈将他好生埋怨了几句,心里得意得很。想来这大约也是父亲觉得孺子不可教也的开端。

后来想想和父亲搞得如此别扭,根源在小时聪明外露,以至于人人以为我是个天才,他对我抱过高的期望,偏偏­性­情急躁,教育的方式过于随心所欲,我的臭脾气又百分百像他,终于不可收拾。

其实幼时的我是非常崇拜父亲的。他唯一不对劲的,就是他是我父亲。

父亲是极聪明的人,我的心智­性­格,大多遗传自他。假如不是那荒谬的年代使他中断学业,又被两次掠走上大学的机会,他的前程或许未可限量。他是个医生,然而当年就靠着速成的酒量和若­干­酸不溜秋的诗句,博得儒雅却嗜酒如命的外公欢心,把妈妈拐骗走的。他写得一手好字,刻得好印章,三四年前的一天,他写腻了字,忽然提笔画了一株大白菜挂在墙上,惹得我和妈妈背地里狂笑不已。自此自学画起来,那些特意从省外购来的宣纸惨遭大劫,妈妈擦抽油烟机专用这。还别说,一个月之后,我看到他随手搁着的一张小品,葫芦上立的一只小鸟,居然颇有笔墨趣味;废纸堆里抄出一只猫,形态比例满不是那么回事,可是那狡黠的神态,几乎可以说是——像他,也像我。我笑得直不起腰,拿回自己房间,准备裱糊起来,后来忽然不见了,妈妈说,他嘀咕道:“那简直是败坏我的名声……”大约是他偷走撕掉了。现在又非那时可比了。他没有经过正规的训练,画出来难免随心所欲,可我敢担保,有些有很高技巧的人,未必有这样的活泼机趣。

父亲脾气极孤傲倔强,文革时好似有点小传奇,我听他们谈笑,总没弄清楚就是。然而自幼所见,所谓狷者有所不为,一肚皮不合时宜,大约就是他这样。起码我是很以他的品格为傲的。朋友圈里,他是最受欢迎的人物,只要有他在,抚掌谈笑,满座风生,那些伯伯叔叔们的男孩子,自小就很崇拜他,围着听他神侃,甚至长辈,比如一位患老年痴呆的婆婆,只要一见他来,就开心得不行。

然而在家里,他却不是这样的。他绝对是个大男子沙文主义的猪。他高兴的时候,会把妈妈逗得喷饭,但也会眨眼间开始破口大骂,要是开始没由来的沉着脸,无论你对他说什么,连眼皮都不会动一下。他骄狂到吃饭的时候敲敲碗表示该给他添饭了(他有喝酒后吃饭的习惯),妈妈就忙不迭的跑去厨房。哪怕有时锅就放在他手边,他还是敲碗示意,让妈妈绕一个圈子去给他添,吃过饭之后就看电视,等我们收拾好桌子,他又敲敲桌子表示该为他沏好茶送过来了,妈妈偶而没听见,这边已经咆哮起来了。种种可恶,不一而足。可怜我妈妈,年轻时何等勇毅,婚后居然被他收拾得服服帖帖,毫无怨尤。不是他的家人,自然是看不到这一幕的,我对他的怨恨,是自小就开始了。

记忆中不是没有温馨的画面的,极幼时绝无仅有的一次,他趴下去给我当马骑,我快乐得尖叫,妈妈说那时他常把我托在肩膀上带我出去玩,我却非常诧异,因为印象里只有爷爷常常这样做,真的一点都不记得了。然而我是很怕他的,妈妈的亲吻柔软芳香,我渴恋得不行,可他靠进我,一股烟味就传过来,随即脸上被胡子狠狠扎了一下,我就大哭逃避,也不知道他是否曾经尴尬气恼。早先在德化住平房,只得一间屋子,后面靠着山搭了一间小的,做厨房,也放一张小床,大抵是放杂物的。至今我依然留恋那种大而无当三面围绕上有顶棚的大床,偎依着妈妈沉沉睡去的感觉真好,然而那时我不肯睡中间,一定要妈妈把我和他隔开。有时我喜欢的阿姨来家里,我就很热情的邀请人家住下。阿姨就开玩笑:“那你父亲怎么办呀?”我毫不犹豫地说:“把他赶到厨房去。”成了众口相传的一个笑料。小孩子是口无遮拦的,大约也伤了他的心吧。

这些记忆都零碎得很,而且完全不能确定时间。稍大时又有一个笑话。孩子好像都喜欢问自己从哪来,和一般人无二致的,妈妈回答我,垃圾堆里捡来的。我知道那是欺骗,奇怪的是后来不知怎的就懂得了,很自然的接受了,除了对那么大的婴儿如何取出来稍有困惑之外。并且知道这个过程妈妈必须吃苦。有一次又有人问我:“更爱爸爸,还是更爱妈妈?”(孩子毫无例外都接受过这类其实是非常­阴­险的盘问),我毫不犹豫的说:“更爱妈妈。”那人还接着追问:“为什么?”我说:“因为我是妈妈生的。”这时父亲冲了过来:“你就不是我生的?”我非常害怕,舌头却坚持说:“当然不是。”父亲气歪了鼻子,冷笑道:“好,好,你不是我生的。”我急的又要哭了,那时语言能力太有限,实在无法解释清楚此“生”非彼“生”,我坚决要维护妈妈的“地位”,又为着自己亲口说不是父亲生的而内疚,那时隐约懂得这话会伤害人的,但又真的委屈莫名,终于是嚎啕。现在想起来,这些事情有的很难用情理解释的,或许父呣子女间,也有缘分在内?虽然都是无知,却真的一点一点种下了隔阂吧。

他总是公开表示对女孩的厌恶和对男孩子的喜爱。我忘不了有一次生日,他有了几分酒意,指着我对客人说:“她是中秋出生的,倒霉是个女的,要不我一定大大请客。”我当时愤怒的冲上去,结结巴巴的喊:“什—么?什么!”他乜了我一眼,说:“就是,就是!”那大约是我第一次比较深的“心灵受伤”印记。

他自己喜欢逗弄小动物,却对我和小猫小狗亲近深恶痛绝。有次好像是爷爷­奶­­奶­都出门了,家里只剩我和他。他命令我不许给那只小猫喂饭,任我哭求也不答应。小猫被饿了两天,偷偷从桌上叼走了一小块鱼,他立即顺手抄起拖把砸了过去,小猫惨叫一声逃走了,我追下去,发现小猫蹲在楼梯口,鼻子流了很多血,黄绿­色­的眼睛里闪烁着不能置信的神情,我一把抱着她惊恐万状的坐在楼梯上哭。这一幕,直到现在还如在目前,我和那时一样不能明白为什么。

我被爷爷娇宠,是全家人的骄傲,独有父亲对我,百般不顺眼,只要我做的事,必然为他所不喜。八岁那年离开爷爷到父母身边,爷爷不舍,每周都要打一个电话——那时医院只有传达室有一部手摇电话,每次都要分做两次打,先让人去叫父亲,再打来一次通话——千叮万嘱,不可打我吓我。我知道这些已经是爷爷去世多年以后了。然而父亲对此阳奉­阴­违,他觉得应该磨去我的娇气。(好像极小就被他用皮鞭打过,可能真的受了很大惊吓,手臂上种痘留下的疤痕,我固执的以为是皮鞭留下的印记,无论妈妈多少次斥责我胡说也不能修正我的看法)。

我确实是娇气的。爷爷对我要求很高,但他一直在游戏中教我学习,所以从不以为苦。我入学早,还记得一年级时,老师布置写生字,其实那些字我早就认得了,要求密密麻麻抄满两张五百格的作文纸,我既觉没必要,又感害怕,才开始念书,就这样?抄着抄着,又开始失声痛哭。爷爷安抚我,说陪着我,然后他把那个没有灯罩的壁灯扭过来一些,让桌子更亮堂,他坐在藤椅上看书,我渐渐安定下来,一边抄,偶尔抬头看他,他也正慈爱的看着我……多年以后,想起这一幕,仍然鼻酸。很快的,双科成绩总是一百,当班长,六一节上台发言,一年级暑假去北京参加夏令营,等等,假如不是入学原本就改了户口簿,爷爷原希望我再跳级的,我猜想他那时一定也矛盾,他知道我有余力,但也知道“天才”儿童的苦恼,不愿意我有超出年龄的负担。我后来一直后悔那个可能改变了我一生的决定——我太爱妈妈了,想在她身边生活,这件事末了所有人都让我自己选择,奇怪那时我怎么这样有主见。爷爷是很伤心的,然而他说:“孩子总是依恋妈妈的。”他送我的那一天的情形,我永远永远也忘不了。我想,如果我一直在爷爷身边,爷爷或许更长寿,我的­性­格光明的一面或许会更多,和父亲的关系或许也不会那么僵。

我想,父亲把我接去,是担心我变成那类在祖父母身边被溺爱得无法无天的小东西。可是他却没有想到,以他的方式,我的娇气非但没有戒除,我们之间的感情却走样了。

散文第39节 一无是处

我自小就练字,爷爷自己写自然没有父亲的水平,他教我也不过是描红,但入学之前,我就可以悬腕写一手虽说不上水准但已经相当端正的楷书了。父亲却不屑于教我,唯一有一次,兴之所至,忽然走过来看,我战战兢兢的写了几笔,头上已经挨了若­干­爆栗,总之得出结论,我根本一无是处。他把笔往桌上一拍,就走了。我从此兴致大坏,再也没有坚持下去。

那时我已上三年级,除了远方的爷爷,每周一个电话,没有人关注忽然换了个环境的我是否适应。妈妈总不忘在橱子里给我备一袋橘子,可从没有问过我是否开心。在她眼里,小孩子是不应有心事的。我的成绩还是很好,但不再有成就感,因为万一不上95分,铁定挨打,妈妈的­鸡­毛掸子是毫不留情的。而喜滋滋的回去签名的时候,父亲总是扫一眼卷子,冷笑道:“这样简单,难怪混了满分,满脸都是骄傲。我看你这次考好了,下次就未必。”我就懒懒的到一边去了。我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那样优秀,好像真的很笨,什么也做不好,又怀疑无论我怎样做,都不能使他满意。这想法令我极为沮丧。

吃饭的时候,他永远不笑。我贪吃多夹了一筷子菜,他就斥责我自私;妈妈煎一尾喷香的小鱼放在我面前,他就大骂妈妈宠坏我;所有的不是都要在饭桌上来清算,比如考卷签字,从此吃饭成了我最难捱的时间。

“他的脸,活像在冰库里的一块黑铁”,我对最好的朋友抱怨到,并且为自己的幽默大笑。“我的胃病,就是那时候种下的。”妈妈埋怨我饮食不规律自找苦吃,我振振有词。不过那都是后来的事了。

最可怕的辰光到来了。我渐渐的不怎么怕打,丢了钢笔呀,考坏了呀,难免挨打,之前怕得要死,真被妈妈狠狠揍过一顿了,痛虽痛,却知道这件事算是揭过去了,倒有如释重负之感。父亲似乎敏感的发现了这一点,从此他几乎不再打我(其实他原本就较少打我,只是打起来必定比妈妈打印像深刻得多而已)。只要我做错了事,他就不和我说话(斥骂和命令除外),直到我做了一件可以稍加弥补的事,才有几天霁­色­。然而我让他总是失望比满意多,所以他不和我说话的时间,从两三天渐渐的变为一两月。我陷入了极度的恐惧之中,因为那时我们从妈妈工作的厂区搬到了医院宿舍,妈妈很忙,很多时候家里只有我和他对着。小时候是活泼到近乎顽劣的,这样沉寂真是从不能想象。

我开始小心翼翼的讨好他,同时更加的自弃。我想不出亲生父亲如此不喜欢我的理由,一发觉得自己一无是处。

破天荒的,有一次我考出了前所未有的74分,我趴在教室里哭了一中午,最后同学把我送回家,理所应当的捱了一顿揍,父亲­阴­沉了脸告诉我:下次没有95,不要进家门。放学时分我沿着熟悉的河边小路走着,想着自己的命运。我对自己已然全无信心,我还是不能相信总拿两个一百的我会考出这种成绩。脑子里回荡着父亲的那句话:“不上95就不要再进家门!”我想,再考砸了,大约只好从这跳下去了,心里有点悲壮的感觉,似乎隐约知道这可以叫他们痛心懊恼,可心里到底是怕的,就想最好的办法是妈妈刚好经过这把我救起来,但又知道怎会有这样凑巧的事。

可巧的是,爷爷来了,这一住就是很久。他的到来使我前所未有的欢快。我知道父亲唯一怕的人就是爷爷,把我赶出家门,在爷爷眼皮底下,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不久后的考试,我又拿了两个一百,不,一百二,还有附加题。我喜滋滋拿回去给爷爷看,示威似的拿给父亲签名,他又是一声冷笑:“你这种人,不逼一逼你,就拿不出一点好样来。”

那时爷爷曾经几次因高血压中风而住院,写这篇文章时我忽然领悟到,很久不爱出门的爷爷颠簸这一趟是有深意的。

爷爷又像小时候一样,黄昏时分,带我出去散步。这次他对我讲了很多话,中心意思是好好努力。他对我说:“爷爷或许只能看到你念完初中了,以后……”后半句话没讲出来。那是我人生里第一次知道了生离死别的恐慌,我紧紧揪着爷爷的袖子,说爷爷你要看着我上高中,上大学(那时我想不出比大学更遥远的是什么),像要与遥远而未知的力量无力的争夺。爷爷不再说话。没想到,爷爷连我初中毕业也没有能够看到。

爷爷走后,我的生活还是那样。所有讨好他的努力并无效果,缄默的时间越来越长。有一次妈妈出差,我们一句话也不说在一个屋檐下呆了三天。

后来我转学回泉州,已经是初一下学期了。我已经成了一个孤僻的孩子。爷爷不久后离世,我受到了极大打击,多年来指引我生命的灯塔(姑且让我借用这俗气说法吧)一时熄灭了,我更觉得生命统统没有价值。我哭得太厉害,谁见了都恻然说她爷爷没有白疼她,然而谁也没有听到我抽咽的是:“爷爷,和我回去吧,要不,带我走吧。”爷爷出现在我梦里,我欢喜的跟上去,说的也是这句话:“爷爷,带我走吧,我不想呆下去了。”爷爷似乎叹了口气,我就醒了,懊丧得不行。然而我是胆小的,终究没有走这条路。

那时他还是一样,不停的嘲笑斥骂我。我的无助无措渐渐变成一种仇恨。是的,当年我确实是恨他的,非常恨他。我猜想这种仇恨其实是保护自己的本能,把他视作敌人,一个试图不停伤害我的人,比视作原本应该让我像其他孩子拥有的关爱的父亲,会使我好受一些。我不再希求爱,这令我忽的轻松了。我开始搜寻他的缺点,以证明“你也不怎样,有什么资格说我”。而且我慢慢把这仇恨扩展到周遭。我感觉自己像被抛弃的杂物,无人真正关心我的快乐,又像屋顶的野草,自己无奈的生长。我的脾气越来越怪,在家里整日不发一言,饭碗一放就往学校跑,那时我会追打着男生跑遍半个校园,吵架时随手扇人一耳光,上课看武侠,从来不背单词,不做练习,公然和英语老师对峙,但成绩还是不差,居然没有遭到严厉惩处。那时我还很为此自诩:班里像我这样念书而能有这样成绩的绝无仅有,证明我的天资确实是一流。后来想想那不过是一种逃避,因为我不能经受失败的打击,所以索­性­不肯付出努力。没有人发觉我那时其实是很危险的心理状态,他们各忙各的。我不知道我最终没有变成所谓坏孩子,是我­性­格比较软弱,不敢坏到底,还是爷爷以前给我的教育,始终给我留下了阳光的一面。后来有一天,好像黄梅雨季节一过,天气忽然晴朗了,我走出了青春期最难熬的日子,心境开始平和。仇恨其实也是一种很容易厌倦的感情,我不复仇恨他,只是转成了淡漠。我习惯了我们之间的冷战,“现在他要是忽然和我说话,我还会很奇怪呢。”我曾对好朋友如是说。

之后的日子真是平淡无味。我不过是个普通的孩子,平平淡淡的一路读到了大学,普通的大学,然后工作。

时至今日,我和他,已经有十几年几乎没有说过话了吧。

亲友都对我说,他是关心我的,举了许许多多的例子,我却还是漠然,父女之间有爱是自然的,纵使我最仇恨他的时候,也仍是爱他的,难道我需要他们证明他爱我么?我需要的不只是这样啊。长大了,我能够理­性­一点来看待我和他之间发生的一切了。我诧异的发现,极宠爱女儿和孙女的爷爷,对儿子却是非常严厉的。父亲的前半生,是被命运摁在那儿的,有太多的梦想没有实现吧,所以在我身上寄予的希望也高。我多少继承了他的聪明,可惜恰恰少了坚忍和勇毅。所以他从爷爷那学来的激励的方法,在我身上完全起了反作用。我对他的怨恨,很多又来自为自己的失败找借口。我总是想如果他对我温和一点关怀一点耐心一点,我会比现在优秀。可是一个人的成功与否,最终只能责备自己,责备父母是最没有道理的。

我曾经自嘲,他给了我怎样的影响呢?第一,他使我成为一个坚定的“女权主义者”,他使我明白,可以把所有的感情交给一个男人,却绝对不能交出自己的自由和自尊。第二,他教会我,生命中可以苛求的只有自己,不要希求爱和怜悯,有了伤口自己躲到角落里去舔。只要敢对自己狠,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对待感情随时都可以狠得下心来。第三,他使我对自己的不满有了一个倾泻的出口。

大学时,有了个男朋友。他简直是父亲的反影。我知道父亲很讨厌他,其实我自己也不欣赏他,不过我执拗的逼得家里默许了。那时我简直有点得意,因为高高在上的父亲,最终是拿我没有任何办法,这种战争,他有输无赢。我和那人在一起了四年。我对他体贴的时候不逊­色­妈妈对父亲,暴烈的时候比父亲对妈妈还要恶劣十倍,后来我清楚的知道,我对他有感情,但我从来没有真的爱过他,爱的基石是尊重与平等,我和他之间没有。在全家人都接受了他的时候,我平静的和他分手了。

后来妈妈悄悄的告诉我,父亲松了一口气,他一直担心我若和那人结婚,以后会离婚。不知怎么,我有点鼻酸。其实,我和爸爸之间,有一种难以言说的了解。

有一段时间,我常会感到一丝恐惧。我的身上流着他的血液,我的­性­格,我在处理一些问题的时候采取的方式其实和他极其相似。我对自己的状况,和他对我一样不满意,我不知道,我是否重演我幼年的一切。虽然我自己是从事教育的,我的理智告诉我哪些方式不可取,可三年的工作经历令我知悉在学生身上真正去实践教育的理论的困难。养育一个孩子的责任过于重大,你不知道环境将对他产生怎样的影响,甚至自己无意中的一个举动,一句话,竟然可能会影响他的一生。

这么多年我们不是没有过改变这种状况的努力。大学时有一回他给我来了信,这是他第一次试图用平等的态度和我交谈,我很兴奋的回了信,却从此没有下文。现在我明了,我和他之间的关系,始终会这样了,将来我为人凄为人母之后,可能会改善,却不会有根本的变化了。那不是黄日华递过一盒金日心源素喊一声“老爸我爱你”就能解决的。表达爱是需要学习的,我们能够彼此学会表达爱的时间已经过去了,就好像狼孩在一定年龄以后再也无法掌握语言。

现在我真的爱上了一个人,他也许不知道,我爱他的一个原因是,和他在一起,我渐渐消解了不少戾气,和他在一起,我深深的感到了倾心去爱一个人的幸福。其实我始终在感情上把自己保护得太好,要我能够这样的爱,是大不容易的事。可是我和他的感情,却很难被周围的人理解。这个星期六,我必须要面对面的和父亲谈这件事,我的爱情,我的婚姻。可以想象那一刻的尴尬,我和他,等于是一生从没有过交流。这些日子百念翻涌,许多的记忆逼迫过来,忍不住写下这些的文字。我们俩都太过骄傲固执,我猜不到结局是什么。2000年

散文第40节 菲薄的纪念—给外祖父

外祖父走了。

本是预料中事。一年多以前,他中风濒绝,虽然抢救了过来,然而绵辍病榻,一切需人料理,不能说话,不能进食,全靠鼻饲。渐渐的,皮肤就像一层灰黯的蜡,蒙在突起的骨头上。上次离家,已然有一种预感,这一去,恐怕再不能相见了。前些日子,母亲说外祖父不幸患上褥疮,伤处血­肉­淋漓。后来又说,父亲去看过太平间,因为非常时期,各医院都如临大敌,提早安排,免得万一措手不及。网络电话上母亲和我谈这些时,两人的语调都尽可能的平静。其实都明白,与其在病榻上长受磨折,实不如早去为解脱。

万物有生必有死。生命不过是朝着死亡的路上走,先是别人的,然后是自己的。逝者已矣,生者还是要挣扎着活下去,直至自己的那一日到来。于是,只有节哀。然而理论只是理论,丧亲之痛,永远不能准备好,也永远不能习惯。昨日一经证实此讯,心口如受巨杵猛撞。年来每觉世味日薄,大有诸法断灭之意。事到临头,痛苦仍出诸意料之外。

半夜躺在床上,抓着话筒,时而抽泣,时而控制不住大哭大咳,腹内气血翻涌,似都要狂喷而出。直至双目尽肿,只一点一点渗出泪来。那头,他断断续续的安慰我。其实他自己也知道并无法安慰。

先前打了一个电话给母亲,她正在灵堂里。一听到我的声音就呜咽,说,好好照顾自己。这里事情多,不能多说了,就过去给你外祖父烧纸。此刻我远在千里之外,出入又受限,无法回家奔丧,亦不能陪伴安慰她。两头对泣,但助她悲戚而已。所以忍泪无话。

又遇到表妹,专在等我。她也被关在千里之外的学校中。说在网上给外祖父建了一个灵堂,让我去看。有几张照片,是外祖父过最后一个生日时拍下的。看了又泣。照片里大家都著艳服,厅中摆放着大篮鲜花,红绸挂壁,喜气洋洋。外祖父也穿了套崭新的唐装,表妹、二姨偎着他的脸,笑靥如花。只是外祖父坐在轮椅内,双目深陷,毫无神采,全然和周围一切疏离。这个生日,大家都有预感,特意隆重的为他庆祝一次罢了。表妹说欲写篇祭文,竟不知道从何写起。她说:“爷爷那么渊博,可是我们对他了解那么少……”我们凄然对视——虽然只是用聊天工具在说话,那一刻真是这种感觉。久后我说,留给我来吧。

回想起之前探病的情形。其实,外祖父早就不能认出我了。每有人来,他依然直直躺在病榻之上,目光涣散,似全不在意。但有时忽然会激动,大哭流泪;又无法发声,只成抽搐。大家害怕他呼吸受阻,都过去劝止。目睹此节,心下哀悯不已。只是我外表素来淡淡,每次只坐在他床边,轻轻抚摸他枯槁的手臂,小声念诵心经经文,祈求他平静安乐。而后默默离去。我去得甚少,实在是不孝。我是怕见到这一幕的。一去辄连日不欢,虽然情绪一点都不流露出来。

一年多以前,外祖父被抬进医院时,我也不在身边。母亲电话里说,抢救之中,不知能否捱过今夜。时当春节,闻此倍觉凄凉。呆坐良久,提笔狂抄了一遍金刚经,直至凌晨三点,一面抄一面哭求:“救我外公!”第二日,母亲告诉我,前半夜情形不好,后半夜却渐渐转危为安了。医院因大舅父的情面,调集了全医院最好的大夫施术。然而抢救过来以后,外祖父就一直是那个样子,直到如今离去。算起来多受一年磨折尔!我信金刚经愿力甚坚,过后每每自责,是否我祈求有错,何如苦求令他免受些痛苦。

为此还曾和父亲有一番争论。我和父亲平日很少说话,但借助网络文字反可深谈。父亲是医生,素来理智,他说外祖父那种情形,救不如不救,没有质量的生命,要来无益。他说:“将来我若是如此,你切记不可以救我!”我说子女之心,何忍于此。况且外祖父神智已经不清明,谁都没有权利代他决定是活下去重要,还是活着的质量重要。就我看去,外祖父对生命还充满了留恋,虽然他无法表达。在子女,只有尽心而已。若此论一开,倒成了推诿责任的借口。待到后来见外祖父病榻之苦况,又知母亲阿姨们看护外祖父,劳萃不堪,又听闻外祖母曾心疼的责备子女:“你们当初何必救他!”我只能痛苦地承认父亲的话终究是真理。

十二岁那年,祖父突发脑血栓,弃我而去。当时受到极大打击,深感人生无常。祖父和父亲的想法如出一辙。他常说,走一定要快,断不可拖累子女。祖父太清醒太达观,末了竟真如他所愿,却成了我们终身憾事。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在。每一念及,莫不痛彻骨髓。只是外祖父此番拖了一年多,我其实也没有多尽到一份心意,弥增愧怍。

外祖父的一生深具传奇­色­彩,他在菲律宾长大,是菲共党员,参加过旅菲华侨抗日支队。可惜我对他的这段历史了解太少。只记得约十年前曾在一本国外杂志上看到一张大彩照,是外祖父正燃香拜祭他的战友。大舅父和母亲都在菲律宾出生。五十年代各国掀起排共浪潮,外祖父携着妻子儿女,毅然归国。

外祖父相貌极清俊儒雅,他的五个子女总不及他。大舅父年轻时可称英俊,两个阿姨亦曾是泉州城里出名的美人,但都少了他那份书卷之气。我曾经见过他和我外祖母的大幅结婚照。还有一张全家合影,小舅父大约刚出生。他穿着西服,方形脸,带着黑框眼镜,微微而笑,英气出于眉宇。即使到了暮年,那轮廓始终都在,然而瘦了,并且一直的瘦下去,瘦下去。

相片中外祖母不如他好看,然而也端庄秀丽,尖尖的瓜子脸,小小的嘴抿着,似笑非笑。我很奇怪摄影师技术怎么这样好,印象中彼时黑白照片里人物都是身材臃肿,神情呆板的。或者是因为他们俩都漂亮,难得的一对。

我猜想他们在菲律宾的生活是好的,因为外祖母的脸上有一种恬静满足之意。母亲也留有一张小时的照片。穿着一件有很多小褶子的公主裙,绷着一张小脸,严肃地坐在一张宽背藤椅上。一看就知道,那是南洋。

他们是回来了。起初似乎很受礼遇。外祖父学识渊博,英文甚佳。建国之初,人才难得,当时偌大泉州城竟找不到一个专门的翻译,一有涉外事务,都请他去帮忙。据说他的水平比省里派来的翻译还高。有段时间外祖父被借调到公安局工作。母亲偶尔会说,外祖父太端方正直,若是他愿意,举家去香港不过是举手之劳。我听了心想,外祖父当时定然以重归父母之邦为乐,又怎么会想到这呢?

然而又说菲共是修正主义,于是外祖父忽然成了阶级敌人,被关了起来。

这些片段,都是小时听大人谈天时零碎攒起来的。我们家的规矩,大人说话时小孩不得Сhā嘴询问,而且常常听了一半就被撵走,所以始终都不能清晰的前后串起来。

散文第41节 岁月风霜

母亲是外祖父的子女中最平凡的一个,­性­情却极似外祖父之温厚善良,又多了一份坚忍勇毅。有一次她偶然说起,外祖父刚被关押时,都不允许亲属见面。她翻过墙去看她,看守瞧见了,不忍为难她,装作不知道。外祖父看到她来了,很惊讶,拿了包子给她吃,坐在一旁呆呆看着她。那时她只有十余岁吧。后来外祖父在德化的穷乡僻壤间辗转关押,每一次外祖母和母亲都能迅速打听到消息,追了进去,先扒车,不能坐车的地方就走长长的山路探望他。她的一对好友曾经认真的对我说,外祖父当时几次想自尽,假如不是她们一直坚定地用这种方式守护着他,早就无幸。但是母亲自己不喜欢说这些,所以我还是不能完全讲清楚。想来不是监狱,否则看守再宽容也不能任她进出。只是又想不明白被移来移去的道理,对付文弱的外祖父何至于此。

外祖母从清丽的少­妇­,成了严苛的家长。我自小很畏惧她。慢慢明白那段时间她一人支撑家庭,何等艰辛。岁月风霜,足以改变一个人。

再后来,自然是放出来了,所谓的落实政策。小舅父不久去了菲律宾,印象中从那时起外祖父和外祖母就轮流在菲律宾和国内居住。

我很长时间在外地读书,各自来来去去之间,和外祖父相处的时间并不多。我极少看到他发脾气,对小辈都非常温和。即使老了,他的笑容依然是动人的。他很喜欢父亲,因为父亲每次去都会陪他喝酒,说笑话逗得他哈哈大乐。

外祖父嗜烈酒。自幼见惯父亲以酒如命,倒也不以为异。有一次朋友满座,母亲劝他们少饮,父亲冲她嚷:“还敢说,都是被你害死了,本来滴酒不沾,就为了娶你回家,只好硬着头皮陪老丈人喝酒,起初吐了几回,后来也喝上了。”众人大哗,母亲站在一旁傻笑。父亲又说,外祖父喝酒最可怕,不挑,劣质酒也可,下酒饭菜都免了,一仰脖一杯就下去了。我听了骇极而笑。

但我自己极少看到外祖父这样喝,因为外祖母顾惜他的身体,管得严。外祖父每顿饭要酒喝时都像孩子一样,偷偷看她脸­色­,频频要求:“再一点,再一点。”外祖母是要生气的,多半不许。但是爸爸若在,总说:“不要拘束他,慢慢喝,能喝多少?越喊,他越急着下肚。”外祖母就不出声了,任他们喝酒谈笑。酒大多是母亲为他买的。

又听说父亲当年遵照祖父指示,要把母亲娶回家,除了喝酒外,讨好老丈人的另一途是写诗。两个人各涂满一个小本本,见面了就拿出来,互相吹捧一番。不过此事却无法证实。因为我从未见过外祖父诗作,问父亲,他一口咬定从来没有写过。

从前外祖父一家长时间租住在西街东西塔下一座典型闽南风格的红砖白石大宅内。宅子很大,前后有三进,一个长石铺成的院子,有一棵极高的­鸡­蛋花树,两边各有一个月亮形砖砌拱门,进去各是一排厢房。背后还有一个花园。我常常想大宅主人的先世是有些来历的。外祖父一家住在正屋右侧的一座内,有一间小厅和三间房间。门口有个葡萄架,外祖母还养了一些小­鸡­。野葡萄极酸,但是很好吃。天热的时候就在葡萄架下乘凉聊天,过年又可以在院子里放烟花。那座大宅给了我很多想象。

读中学时,有段时间他们一直在国内住着。那时已经搬到百源清池畔了,我和父母住在老屋子里,离他们很近。每天晚上,母亲都会穿过夜市去看他们,陪外祖母坐着,听她唠叨——真的,除了母亲,谁都没有这本事的。我也常常随母亲一起过去。外祖父总是坐着,很少说话,手里拿着书——他的书越买越多。除了喝酒,看书似乎是他唯一的乐趣。我常常想,他是很寂寞的。

母亲责怪我英文学得太差,曾请外祖父帮我补习。我听着他的口音有点茫然(我的入门老师一口惠安腔英语,我痛恨英文又是一以贯之的),他也挠头不知道如何教起,所以很快不了了之。

但是他的藏书我是爱看的。聊斋志异,太平广记,唐人小说,清朝野史大观,资治通鉴……至今我对历史的态度依然不恭,因为从来都和小说掺着看。外祖父不反对我动他架子上的书,每次都看到餍足。我们都是拙于言辞的人,各自抱了一本书就可以半天不言不动。书的扉页都有一个小小印鉴,似乎是父亲刻的,还有外祖父的签名。我一见都有种亲切之感。

有一次他忽然和我说了很多话,温和的问我学习和生活的情形。说了什么现在不记得了。因为这是极罕有的事情,当时我甚至是不自在的,吱吱唔唔应了几句。我素来不懂讨大人喜欢。告辞的时候,他送我到门口。为了安全,铁门都是随手锁上的。他那天似乎特别不舍得我离开,隔着铁门,不住挥手,又对我一笑。我愈加惶恐,慢慢退走,忽然就掉下泪来。那笑容,我至今还看得见。

路上我又一次想,外祖父真是太寂寞了。子女都到了中年,各有一头家要­操­持。外祖母­性­子又太严厉了些,整日对牢了他絮叨。他似乎也有一些朋友的,可是还是寂寞。心里难过得很。

他的记忆力渐渐不好,买酒买书的时候总是多给钱,出门常常忘记回家的路,兜很多圈子才走得回来,后来刚拿过的东西忘了放哪,饭桌上有什么菜吃过就不记得了。我们都以为是年老时正常的现象。现在想起来,真是太不警觉了,如果早点发现这是老年痴呆症的征兆,外祖父病情也许不会加重得那么快。好朋友听到我说起时,惋惜地说,很多患老年痴呆症的人,都是年轻时绝顶聪明者。我叹息无话。

他开始生活在自己世界里。喜欢把自己反锁在房间里看书,家人要一再哄骗,才肯开门。一开门,已赌气背过身去。这个任务常常是母亲来完成的。还有要哄他换衣服、理发、洗澡。慢慢的不能认人。亲戚朋友来家里,他们就带到外祖父面前,问他那是谁。外祖父脸上总是浮起一个天真而茫然的笑容,似乎努力回想不得,最后终于负气放弃了。我每次都觉得这很像一个残忍的游戏。终于有一天,我假期回家,他认不出我了。母亲问他我是谁,他看着我笑,一直笑。我心口猛地缩紧了。

我是内疚的,我陪伴他最少。他始终认得出母亲。还有父亲,依然可以把他逗的哈哈大笑。

他的脾气越来越固执,总是拒绝吃饭,要人劝了多时,才勉强吃下一点。一不留神,就自己走出门去,惊动全家人四处找。我有时候想,他那样善良,从来不忍伤害甚至违拂他人,恐怕这一辈子只有病中才像孩子一样恣意吧。有一次吃饭时我拉他的手,柔声劝他多吃一点,他甩开我的手,喊:“去,去去!”好像受惊的小兽。我茫然无措,只好逃走,觉得自己太无用。

出国前办理手续的时候,有次去看他,身边带了表格。那天他的情绪似乎很好,母亲说,你把表格拿出来,给外祖父过目,看看是否填写妥当。我遵命取出,交给他。他笑,似乎很努力的一字一字看着,半晌抬起头来,还是茫然的笑。我和母亲对视一眼,明白他已经完全认不出他熟识的语言了,都是心头大震。

我心想,他也不看书了吗?从前他买书回来时多么高兴啊。

外祖父在菲律宾时,房子长期无人居住,都遭了白蚁。我奉命陪母亲去收拾的时候,看到满室霉尘,外祖父的书胡乱堆放着,心头真是万般凄凉。偷偷截留了几本,其余都送到舅父家去。后来又帮表妹整理了一次,她和我对着一堆对我们全然无用的英文原版书,一齐叹气。外祖父之子孙,都不算太没出息,然而不能克继书香,真是有愧。

我到新加坡才两三月,就听到外祖父中风的噩耗,直到如今病逝,未曾多尽到一份孝心,此时来写这些,倍觉文字之飘忽无力。

母亲说,外祖父是突然­性­的呼吸衰竭,走时没有太大的痛苦。只是亲人都不及赶到,只有她、二姨、三姨丈陪伴在身边,外祖父定是不舍子女,双目久久不暝,她走过去,轻轻抚了两次,才将之合拢。

外祖父出殡时,小舅父一家都还在菲国,我和表弟表妹都不能归家,大舅父又有要事很快要离开。但葬礼很是隆重,虽然是非常时期,亲朋故旧仍纷纷涌来,花圈挤满了整个灵堂。很多人慕其风采,思其为人,至于涕下。外祖父生经坎坷,死尽哀荣,令人感慨万千。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就是这样子吧。

姨祖父为赋诗一首:运厄才奇世所希,丹心赤子永难移。铮铮风范今尤在,长忆洋山一布衣。诗虽不甚佳,状外祖父之生平则确。

外祖父走时,泉州大雨倾盆。出山之日,天气却格外晴朗。托体山阿,寄魂水浔。外祖父抛却这副拖累了他的形骸,想必风神俊朗,一如昔日。想起他天真温厚的笑容,心中酸痛不已。匆匆写下这些文字,作为菲薄的纪念。惜乎存留的,只是一个模糊的影子,抱愧抱憾。

表妹说,外祖父曾经亲笔写了一个小传,等舅母整理出来会传给我们。有此传在,可略补我之遗憾了。2003年

散文第42节 妈妈逸事之 血统问题

回家休假时,妈妈笑说:“你老爸对我说:‘哼,女儿和你再亲,也没写过一篇《我的妈妈》,她可是写过《我的爸爸》的!’”我大乐。

其实老爸这话绝对有误。平生第一篇作文,就是《我的妈妈》。那应该是我读小学一二年级,假期在德化时的事情。有一天老爸忽觉有必要给我加点功课,就命令我写篇“作文”。我呢,那时候还不懂什么叫做作文(似乎是三昙恫耪式教“作文”的),拿起笔就写:“我的妈妈有一双棕­色­的大眼睛,我看了看爸爸,又看了看自己,我们的眼睛都是黑­色­的。我常常想:为什么妈妈的眼睛是棕­色­的呢?”后面又说了什么,记不得了。写满肆秸胖健=桓老爸,他哈哈大笑,拿去给人看,所有人一起笑,笑得我非常困惑。这篇经典作文过了好几年才不被提起。\r

妈妈的眼睛颜­色­的确比较浅,外公一家又是从南洋回来,长大后想起这件逸事,再看看妈妈的眼睛,我有点怀疑她是否纯正汉族血统。然而所谓的汉族血统,早就绝无纯正可言。尤其是家乡泉州,曾经的世界最大海港之一,有些异国商人,比如阿拉伯人,来此定居。于是连带我的血统都有点问题了。这个怀疑又从男朋友那里得到证实。有一次他看着我,忽然说,你的眼睛是棕­色­的,不是黑的啊。我瞪着镜子里的自己,然后又瞪着他——他的血统确凿会比我纯正一点?——果然我的眼睛颜­色­,又比他浅一点。这个发现使我狂笑。他不怀好意的说:你肯定有点蛮族基因。

小时候,公认的,我一点不像妈妈,五官完全是老爸的翻版。有一次幼儿园一个小朋友很愤怒的对我说:“我妈妈讲,你的睫毛是刚出生时就剪过了的,再长出来,就会又长又翘。”背上这么一个假冒伪劣的罪名,我自然大喊冤枉。回去问妈妈,妈妈证实绝无此理,总算放了心。直到有一天,发现老爸的睫毛也长而且弯,才完全放弃把自己睫毛弄直的打算。妈妈的睫毛却是直的,颜­色­也浅。有一次她假装生气:“一点都不像我!不是我生的!”我忽然觉得很内疚:怎么可以不像妈妈呢?寻找了半日,最后讨好的说,我的脚长得和她一模一样!(嘿!真的,我们都是脚食指特别长,和别人不一样!)

据他们说,我像老爸会比较好看,所以私下里也颇以为得计。然而有一条我极端不满意的,就是皮肤也和老爸一样黑。天知道这对我打击有多大。妈妈的皮肤很白净细腻的。妈妈时常得意的对我说:“谁叫你?谁叫你长得像你老爸,黑乎乎。”这“黑乎乎”三个字,用闽南话念起来,特别打击人。呜呼,无法可想。

不过长大以后,我似乎越来越像妈妈。这一点又从周围的人嘴里得到证实。可是妈妈总是说我小时候漂亮,越长大越丑。咿,这不是说她自己吗?

因为在南洋出生,妈妈比她同龄人多留了不少幼时的纪念。很多的照片都可以讲一段故事呢。她那时候太上像了,简直似小童星,常常穿着打了小褶子的白裙,严肃的抬着一张小脸。看得我哈哈大乐,真不敢相信自己是照片里那个小女孩生下的。十八九岁二十余岁的照片却傻,穿着军服,拖着两条大辫子,张着大大的眼睛,脸上那颗痣都好像要突出来似的。我以为妈妈最好看是在三十几岁,脸容清秀,身段苗条,虽然态度始终有点拘谨。

妈妈看上去远比她实际年龄年轻。在她三十岁到四十余岁这段日子里,时光好像在她身上停滞不前。连带我都迷糊起来,觉得十几年间,生活似乎没有什么太大变化。我的同学,以及后来的同事,见到她时常常惊叹:“哇,你妈妈真年轻啊。”今日她看起来,也不似五十几岁的人。我一贯赞同早婚早育,私心里希望我的孩子将来也能享受我当年的得意。无奈命运总是和人开个小玩笑的。妈妈打扮得也很利索,多年来她最喜欢穿牛仔裤——想想吧,有一个五十几岁还能把牛仔裤穿得很有型的妈妈是什么感觉!除了现在有点发福,妈妈的腿纤长,穿牛仔裤真的是很好看。我自以为体型算不错了,妈妈却还嘲笑我腿短,有一次真比了一下,哼,比我矮好几公分的妈妈,腿居然和我差不多长。她才该去学跳舞呢(我二姨是舞蹈教师)。妈妈说,她当年参加泉州的体­操­比赛,得了第五名的。

我是在意妈妈永远年轻的。妈妈的化妆品都是我买的,她什么好的都用不惯,永远素面朝天。一瓶芦荟胶,整个秋冬往脸上擦擦就成了。妈妈的白发不多,不敢去外面的理发店染发,因为有过敏纪录。我就挑选一种染发剂,试用过,证实安全了,从此自己动手为她染发。妈妈乖乖坐着,让我摆弄上半小时,之后我检查成果,得意自夸:“技术蛮好!”染一次可以顶个半年,刚好等到我下一次回家。前几日,妈妈和我用雅虎通时说,她去理发店洗头,那个小伙子说有一小处染得不够均匀,我对着摄像头龇牙咧嘴,表示愤怒。妈妈大笑。

有这样一个年轻的妈妈,我简直没法子不相信自己也有年轻的基因呢。

散文第43节 妈妈逸事之 笨妈妈

我总是叫她“笨妈妈”。妈妈属于那种特没想法,单纯得不得了的人。

妈妈对待一切机械的东西都有点恐惧心理。我买电脑及上网已多年,试图培养妈妈对电脑的感情,结果花了整整一年才使她相信:死机和重新启动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情。很多次在外忽然接到妈妈的电话,大惊小怪的喊电脑不知道怎么了,你赶紧回来吧。我告诉她重新启动,实在不行,切断电源也可。她总是不放心的追问:“怎么样重新启动?不要紧吧?不会坏掉吧?”我一到家,她就夸张的比画着:“刚才真把我吓坏了!”

我是没有耐心的人,总是以为妈妈天经地义要很快学会一切看起来最简单不过的事情。教了几次不会,就急得跳起来:“笨妈妈!”

虽然如此,妈妈刚刚学会笨拙地捏鼠标,就能玩起空档接龙,以及后来的蜘蛛纸牌了。这很快成了她闲暇时的消遣。我对一切电脑游戏有天然的厌恶,嘲笑她拿电脑做这样低级工作。妈妈有点不好意思。久后,她居然学会紫光打字。虽然拼音使她苦恼非常,边打边看键盘,速度慢得惊人。有一天她主动提出,帮我把大学毕业论文底稿输入电脑,当作练习。我大笑。此后,她真的一字一字的输入了两三千字,虽然始终没有完工,我也着实表扬了一番。

老爸的­性­子和我一样急,如果听不懂我的讲解,就怪我讲不清楚;如果听懂了,就怪我这么简单的也讲,简直是侮辱他的智慧。他接触电脑比妈妈还晚,领悟得却快得多,像模像样的用起word,ps等等,打印机,扫描仪,数码相机的使用,统统不在话下。相比之下,我还是叫妈妈“笨妈妈。”

因为出国工作,网络成了我和家里最主要的联系方式,临走之前,我对妈妈来了一番“恶补”,成效卓著。她学会了收发邮件,去新浪网看体育新闻,上联众打游戏,用msn和雅虎即时通讯。于是每个晚上她必定坐在电脑前,开启视频和语音,和我唠叨上半小时,批评我把房间搞得那么乱,晚上又乱吃东西,等等。当然,遇到一点小问题,比如接收一个文件,她还是大惊小怪,喊老爸来处理。这时我和老爸都皱起眉头:“笨!”

妈妈就傻笑。

老爸和我一样,常会自作聪明把电脑搞得一塌糊涂,或者四处乱逛,不小心招惹了病毒,他就一口咬定是妈妈去联众打游戏被撕诹恕B杪栉薮又帽纾对我诉苦。我道:“胡说!”以妈妈对电脑的敬畏之情,弄坏电脑概率极低。叫她别理睬老爸咋咋呼呼,继续玩她的?

笨妈妈在联众只玩一种游戏,就是斗地主。每斗必输,乐此不疲。有一天她很不好意思的对我说,我帮她注册的账号,负了好多分,没人愿意和她玩了,能不能注册一个新的?我笑得不行。回家时果然重注册。没几日,又负了上千。我眉头一皱,指使男朋友:“去,去联众陪妈妈打牌,把你的分都输给她!”男朋友遵命找到妈妈搭伙,不一会儿,雅虎传来妈妈的惨叫:“怎么可以啊,他的牌太好了,我转眼输了几百分了!”我教训男朋友,他无可奈何的说,你妈妈不懂得和我配合啊!这样吧,我有一个账号积分不少了,给她用可好?我告诉妈妈,妈妈害羞的说:“不用了,我不懂得换账号登陆……”

于是笨妈妈就只好继续在联众寻觅和她输得一样惨的牌友了。

为了给她多几种消遣,我四处寻找简单的小游戏,尤其是flash格式的。时不时传过一个给她。有天传给她一个华容道,对她说:“慢慢玩吧,我过了六关了,懒得继续了。”第二天一上线,她就兴奋的告诉我:“我十五关全都过了!”我很纳闷,自己试了一下,始终在第七关就被卡住了。这样的情况此后屡有发生,我忽然发现她大有天分。原来笨妈妈比我聪明着呢。对此,妈妈谦虚的表示:“你不像我退休了有时间可以整天研究……”

妈妈玩游戏上瘾,老爸气得吹胡子瞪眼睛。看来,将来家里非得有四台电脑不可呀!

散文第44节 妈妈逸事之 傻妈妈

妈妈非但笨,而且傻,这是我和老爸一致结论。基本上,我和老爸都不是好人,心思多多,怪话多多,每每妈妈就成了我们欺负的对象。

有段时间老爸狂喜欢朝天椒,总把所有的菜都弄得很辣,辣得我和妈妈连声抗议。有一天,他端来他的招牌菜之一红烧猪蹄,我们尝了一口,一齐丝丝叫。妈妈抱怨:“怎么搞的,和你说不要做得这么辣了嘛!”老爸气呼呼的,眼珠一,忽然板起脸说:“我一点辣也没加,是你买的不对,谁让你买四川猪蹄的?”妈妈困惑地盯着那盘猪蹄:“不会吧……那个卖猪的,明明和我说是本地猪­肉­,经过检疫的啊……”我和爸爸楞了三秒,笑得东倒西帷B杪韪加莫名其妙。等她终于反应过来时,脸涨得比红烧猪蹄还红。这个“四川猪蹄”的笑话,一时在亲戚朋友间流传甚广。\

我是懒人,因为懒的缘故,对体育并无太大兴趣。妈妈却对一切赛事兴致很高,尤其喜欢球类运动,又尤其喜欢足球。每到世界杯,据说女人怨声载道。我们家却是相反的,平时牢牢掌握遥控器的老爸,也不得不让出来。妈妈最狂热支持巴西队,我唯一一次半夜爬起来看球,就是陪她看巴西队一场半决赛。不幸的是,巴西队输了,弄的妈妈好不伤心。妈妈对中国队也是一片愚忠,中国队叫她伤心却简直是一定的,好在还有女足可以安抚她受伤的心灵。妈妈看球极投入,激动处就大呼小叫,看久了,有时也得意洋洋的评论几句。爸爸对此嗤之以鼻。妈妈很容易弄懂了一些简单规则,可是她一直把“角球”当作“脚球”。用普通话还可藏拙,闽南方言这两个字发音却是截然不同的,有次她喊:“出界了,罚脚球!”刚好被老爸听见了,又成了傻妈妈长久流传的笑料。所以爸爸蔑称她为“伪球迷”。伪球迷就伪球迷吧,一点都不妨碍她看球的乐趣。除此之外,妈妈也是姚明的追星族,常常上新浪体育查找姚明的一切新闻。不过妈妈挺讨厌据称是万人迷的贝克汉姆,球迷男友表扬她趣味纯正。

我和老爸基本不看电视剧。万一哪天看了一会儿,大抵是专挑败笔出来讪笑:这剧本编得多粗糙,情节多不合情理,演员多矫揉造作……总之一句话dd垃圾!妈妈偏偏就喜欢追垃圾电视剧。天知道,到这年纪了,她还单纯似孩子,随时要被感动,哪怕是最蹩脚的表演,都能叫她掉下泪来。哪部电视剧叫她哭得最利害,她对它的热情也最高。于是老爸又增加了一项乐趣,在她看电视剧的当儿,时不时观察她的表情,每到煽情之处,就调侃她:“嘘,要哭了,要哭了,噢,真的哭了!”妈妈早就红了眼圈,还要一边不好意思的分辩:“没有,没哭!”这样的小喜剧,几乎每日上演。有时候我也收敛刻薄,试图陪她看一会儿。可是那一锅粥的剧情越看越糊涂,妈妈就试图对我解说前后情节,她说上半天,我就更糊涂了,末了还是放她自己去哭哭笑笑好了。

我从小抓起一本书,一坐半天,不言不动,唯独脸上表情丰富,旁若无人。这是大人和朋友多时的笑柄。据他们讲,我看书入迷的时候,就是在我旁边高声讲我的笑话,我也是毫无反应的。如果推醒我,我抬头看人,一脸茫然。

原来,这傻气自有由来的。

自从来了一次新加坡,妈妈对钱的观念都“混乱”了。

她来探望我之先,我就重点告诫她,一块钱新币,就是一块钱,不要把每样物价都换算成丨人民币,否则我会被气死的。这个告诫完全无效。无论是和我去吃饭,去超市买日用品,还是逛街,甚至搭巴士,妈妈都会发出响尾蛇一样的丝丝声:“好贵啊!”当她注视着一种商品,眼珠子一动不动的长达半分钟时,我知道她正在脑子里飞速的把价格换算成丨人民币,并且和国内作比较,之后大抵又要发出惊叹。我又好气又好笑:“拜托,老妈,这是新加坡,你这样算法,还叫不叫我活啦?”

新加坡地铁和巴士售票是智能化的,人手一张“易通卡”,利用全球定位系统,入站,或者上车时,用卡轻触读卡器,出站或者下车时,再触碰一下,就能支付正确车资。妈妈对那玩意儿有紧张感,总是怕下车时忘了触卡(那样就得付全程车资)。有一次她自己出去,误把我的卡也带在包里,等于支付了双倍车资,发现以后,我极力安慰她不过是几毛钱的事情,她还是懊恼了多日。

等我回家,情况就倒过来了。说真话,我在新加坡并不觉得物价贵,一是坡人平均工资和物价之比,二是习惯了两块钱可以吃顿饭或者乘地铁横穿城市。回国却觉得物价高昂得不得了。和妈妈去超市,看到十块钱一罐的酸­奶­,我嫌贵,妈妈说:“怎么会啊,才两块钱新币,买吧买吧。”我笑:“妈妈,你在新加坡算人民币,回国算新币,真是不让我活了啊。”正赶上季末打折,我试穿了一双鞋,挺满意,还是嫌贵。妈妈冲过来说:“不会啊,才四十块新币。要不多买上一双带走吧?”我当场昏倒。

有这样隽语无穷的傻妈妈,实在是不开心也不成。

散文第45节 妈妈逸事之 小资情结

老友喵喵总是批判我满脑子小资意识,我明白他大抵是出于妒忌,就宽宏大量原谅了吧!仔细一想,我的小资意识——我自己以为并非正宗的小资意识——其实肇始于妈妈。

我是异常幸运的,自幼在父母羽翼之下,他们虽有艰难的时候,却从未让我受过窘迫之苦,清淡的日子也过得有滋有味。所以长大后,我对生活对金钱的态度都相当健康和豁达。他们教会我无须羡慕别人丰裕的物质,却要在自己可能的范围内,尽量享受细节之乐。

妈妈算不得心灵手巧的那类。从前老爸讽刺她:“说给我打一件毛衣,去年夏天打到今年冬天,估计明年都穿不稀!甭杪杈秃炝肆场2还回想起来,小时候不少衣服是妈妈亲手做的。有一件藕荷­色­毛衣,从念小学穿起,长大后添上线,翻过两次,至今还能上身,算是个小小奇迹。冬日穿出去,别人说:“哇,手织毛衣啊。”还特受羡慕。一件黑­色­的裤子,妈妈又用几块碎绒布,拼成两只小鹿,缝在裤腿上,似乎是她从一本书上学来的——都是一点点温馨的记忆。\

我家从前的被套,都是缎面的,是父母结婚的纪念。旧了,但是仍然很好看。我尤喜一幅墨竹配淡天青里子的。每次妈妈收了洗净的被面,就摊好里子,铺平棉絮,跪在上面,一针一针缝上缎面。虽然很快就要拆洗,妈妈还是把针脚纳得非常匀齐,我就赖在被子上,摩娑着缎面,舒服极了。也帮她拉拉被角部分。缝好以后,我立即钻到被子底下去,享受松软的阳光的气息。

后来还有一幅浅紫的棉被套,我至今纳闷妈妈何处买来,一放屋子里,整间房间都弥散着清甜的香气,洗涤多次也不消散。尤其是和上妈妈的气息,就更好闻了。妈妈身上有种特别的芳香,那甚至成为我“辨认”妈妈的标志之一,妈妈睡过的枕巾和被套,我的鼻子是能认出来的。偶尔妈妈出差,我是非得抱着她睡过的枕头才能入睡。因为贪恋这种香气,每到睡觉的时候,我都像一只鳗鱼一样,紧紧的黏在妈妈背后,贪婪的吮吸着。妈妈被我弄得很痒,就把用力我弹开:“去,去!”那简直是幼年最失意的时刻之一。

长大后和妈妈一起睡的时间少了,个子比妈妈还高,也没法玩鳗鱼游戏了。不过抱着妈妈的胳膊,感觉着妈妈的气息,还是令我格外安心。

在德化的时候,我家厨房香飘十里,常有人闻香而动,带瓶酒,或者抓样野物,敲开大门,添上碗筷,坐下来喝酒聊天。这自然归于老爸烹饪技艺之高超。相比之下,妈妈只会做一些小菜。有一种小­肉­鱼,不过几毛钱,妈妈在鱼身上划两刀,炸得金黄香脆,再淋上几滴酱油,给我这只馋猫独享。回想起来真是无上美味。真的,我到哪都没有吃过那么好吃的鱼了。佛手瓜切成细丝,一点盐,一点糖,锅里一过,清甜无比。还有咸菜,妈妈总是很耐心的撕成细丝,切碎,加一点辣椒一炒,配粥真是妙极了。妈妈做的苦菜汤也是一绝啊。现在每次回家妈妈问我想吃什么,我都表示:“咸菜!还有苦菜汤!”

回泉州后,八九年间,我们居无定所,甚至一家人挤在两间破屋子里,上面漏雨,下面泛潮,真是苦不堪言。直到搬到现在的住所,条件才改善。无论在哪,妈妈始终把屋子收拾得整洁非常,橱桌纤尘不染。男朋友去我家时,惊叹家里的煤气灶用了七八年,还能这样光洁。我虽然懒散,然而从小耳濡目染,养成一套习惯,做起家务来,却也不差。

我是一个顽固坚持生活方式的人,多年以来,生活虽然发生了很多变化,心境却没有受到太大扰动。有妈妈在,时间似乎都变慢了。

毕业后回原来中学教书。妈妈永远问我:“上课了啊?”“就去晚自修?”而我下了班也很少在外逗留,总是急急回家,怕妈妈等。有什么事情也要提前打电话告诉妈妈。有时会迷惑起来:一切似乎和我念书的时候没有两样啊?

和妈妈逛街时,兜里空空,一毛钱都不带,买上一堆东西,守在一旁等妈妈付账,十分得意。选衣服的时候,妈妈不满意的,照样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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