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合同中的重要条款一经确定,也就锁定了风险,决定了风险的飘移和变化。风险在甲方、乙方甚至丙方之间传花击鼓,三方互为风险的传花使者。
一般情况下,站在买方的立场,合同付款方式具有如下不同风险度的选择组合:
●预先付款(指预先支付一定比例的合同价款);
●分期付款(指按完工百分比例分期支付直至付清全部款项);
●节点付款(指在约定里程碑关键节点完成后分期付款);
●进度付款(指按照卖方成本支出的要求付款)。
对于一个工程项目来讲,买方希望把项目作为一个整体,把项目目的提高到系统层,根据完工百分比例分期付款或节点付款。以手握具有法律效力的依合同约定“付款”的刀柄。
卖方则坚持“正现金流”原则,向往“预先付款”,对“进度付款”情有独钟,以防止出现合同履行期间出现卖方垫付资金,承担风险的责任。如果合同约定了卖方的选择,卖方通过合同转移了收款风险,从买方获得了合法的“融资”。此时,精明的卖方更像一个以“合同”为箭,以买方为雕的猎手,一箭双雕,何乐而不为呢?
第十三,建立风险缓冲
对于松花江沿岸的居民,“”爆炸事故所引发的松花江污染事件是一件突发的天生性风险。可是,对于吉化厂,却是不容争辩的自生性风险。如果吉化车间爆炸,工厂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将泄露的高污染毒性液体爆炸化学品、化学品残物以及混有毒物化学品的消防水截留,将污染控制在可处理的范围,防止直接排放松花江,松花江污染事件就不会发生。事实上,根据国家规定,有关高污染高危险的化工行业都要求建设“事故调节池”,将污染物引入池中,池中污染物只有经过完全处理,达标合格之后才能排放,以防止事故发生,引发更大面积的污染和社会危机。这个“事故调节池”就是用以缓冲风险的缓冲池。
一般风险出现必然经历一个过程。很多风险完全可以在摇篮中扼杀,在转变为危机和灾难之前减轻减缓和化解。风险缓冲广泛应用在有风险的任何领域。
●企业员工劳资矛盾—— 发挥工会组织作用。
●社会矛盾—— 政府接待,信访,提前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