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就是我们荆棘玫瑰的官方身份问题,我马上就要动身,看来是来不及去处理了。”汤森说:“要不找雅克,要不找你老爹,这件事要尽快解决掉,用瓦胡的名义去办。”
“我?”瓦胡指着自己的鼻子:“你不带我一起走?”
“带上你有用吗?”汤森看着瓦胡:“我是去谈生意,你这个差点就把自己给卖了的家伙,去了能顶什么用?安心等在这里,看着家,早点突破才最重要!”
“哦!”瓦胡不好意思地低下头,但又马上手舞足蹈起来:“哎呀我差点忘记说了,我们家又大了不少哇!刚刚撒列维跑来跟我说,汤森你成了异能师之后,半条街区都分给我们啦,要是玛西亚再成了异能师,整条街都是我们的了!”
“瓦胡,这里只是我们的住处,”汤森拍拍瓦胡的肩膀:“别忘了,我们的家在奎尔萨。”
身后小径上传来一阵脚步声,玛西亚转头过去,躬身行礼:“父亲。”
脸色漠然的休斯看了看女儿,没有说话,脚步也未见变化,只是嘴角扯了扯算是回应。
对玛西亚尚且如此,汤森和瓦胡的礼节更是被他熟视无睹,正眼也没给一个,只是经过汤森身侧的时候,休斯随手把一本小册子丢出来,汤森抢出两步才伸手抓住。
“谢谢休斯大叔。”汤森嘿嘿地笑,忙不迭地把东西藏进怀里。
休斯已经走远了,但在汤森眼中,此时顺着小径远去的并不是一个高瘦的背影,而是一条粗壮的大腿啊!
但还没来得及高兴,汤森刚刚转回头,却看到一个他不想看到的人。艾德文娜站在远处的台阶上,正用阴冷厌恶的目光打量自己。
两人的目光相对时,艾德文娜嘴角向下,露出一个蔑视的表情,然后转身走了。
“我靠!”汤森暗骂:“老子又没杀你全家!你什么意思?”
安排好了一切,趁着异能师分会举行酒会的时机,汤森带着些简单的行李就出发了,因为商团那边的情况紧迫,他连一个随从也没带。
本来从公会到码头,需要绕道外城到帐篷区再下到海岸线去,但汤森直接从异能师公会的内部通道走向专用码头,这是一条直线不说,而且不会被外人看到——这不是雅克给汤森的贴心关照,他已经是真正的异能师了,拥有名目繁多的特权。
汤森以前还真没想到,一个正式异能师居然有这么优越和强大。
身份就不说了,初级异能师比男爵什么的高贵得多。男爵这种生物,他有可能穷的叮当响、他有可能没有多少封地和人手,但异能师可不一样,要资本有资本、要实力有实力,吐口唾沫在地上都能砸出坑来。
高级异能学徒对上普通人,就有灭门破家的实力,异能师就更不用说。而且最令人敬畏的是,异能师的行为无法以常理揣测,从晋升誓约中就可以看出个大概——不分善恶、黑白、美丑、生死,只为攀登异能巅峰、洞察一切法则!
异能师这种精神和追求无论正确与否,都不是寻常贵族能够比拟的。
除了自身的实力之外,初级异能师身边还有一个健全的管理体系。内外总管、随行护卫、商队首领什么的都有,每月的开销分会全额报销,都不用自己掏一个铜板。而且每个异能师还有数量不等的学徒,至少也有十多个,这些人也是公会开销……
这种待遇和实力,是住乡下矮楼、娶泼妇老婆的地方贵族(地主)能比的吗?异能师做一次实验的花费,可能就跟一个男爵领地的全年收入持平了……异能材料非常昂贵。
异能师公会从来不缺钱,一方面他们受所在国家和家族的供养,另一方面他们掌握着很多珍稀物产,那些异能材料的伴生品或者异能材料残渣,放到普通市场上都是抢手货,更别说某些物品只有异能师才能处理。
享受着异能师的特权,但汤森本人还是很低调的,出于保密的需要,他没有使用自己的专用马车,也没有穿显眼的异能师长袍。只是随手打了个包裹,跟着一群雇员上了公会商团的船,然后直接进舱室,门一关就再不露面了。
休斯大叔已经说过,晨曦议会的人在找他,汤森要办正事,这种麻烦还是不要粘在身上的好。他正好可以利用这机会恶补一下异能知识,公会发给他的书虽然取名《异能基础》,但基础两字却是对异能师说的,不是学徒能看的那种。
这本书是公会的正式教材,能陪伴初级异能师走到三级,用博大精深来形容一点都不夸张——也只有真正的异能师才能接触到,因为里面的内容涉及了很多隐秘。
对如饥似渴的汤森来说,这本书无疑为他打开了真正的异能大门。
全书共分成四个部分,首先是真正的异能综述,学徒级别的书籍在这份综述面前简直可以拿去丢了;第二部分是分系异能,涵盖了几乎所有的主流异能,都是从原理原型开始讲解,直至后面的高级形态;第三部分是研修,列举出了一系列异能实验方法。
第四部分是异能材料,直到看见这个,汤森才知道异能材料千变万化,粉末这种玩意只是小孩子办家家酒用的。
然而最令汤森兴奋的是,这本书里没有任何涉及到自己天赋的描述,也就是说,自己能够看见异能力量的天赋真的是独一份!跟其他异能师比起来,这完全是战略级别的优势!
说起来,汤森能干掉爱德华,还敢对上伯纳不退,很大程度上就依仗着这个优势。
但总靠这个优势也不能长久,汤森迫切需要一些能拿得出手的东西,否则再遇到特殊情况他无法解释。而且在另一方面,汤森感觉自己的劣势也很明显,那就是缺乏异能的言传身教,有很多别人视为理所当然的细节他完全不知道……这个缺憾很要命,必须尽快弥补上。
汤森决定利用这次的阅读,从头梳理自己的异能知识体系,把基础打得牢固一些。所以他必须从最基础的异能力量层面开始,重新、全面的解读异能。
他看得很专心,甚至连船只起航都没察觉。
跟其他载体比起来,文字书肯定不是最直观最容易理解的,但文字书的信息携带量肯定最大——这种高度浓缩的信息,也许别人研究起来很伤脑筋,但汤森却没觉得有什么困难。
今时今日,他对异能的理解力已经很强了,如果还有不明白的东西,那就直接上手,用练习加以应征。
汤森这次异能学习具有创造性,也具有首创性,包含了首次自发学习、全面学习、理论学习等等层面。要是换了别的什么人,这些记录会在萌芽前刷掉。由此可见,汤森以前对异能的态度不怎么样。
让他刻苦?要他用功?你显然缺了一样名叫“武装带”的神器!
汤森的习性之一,是但有选择绝不用功。在以前的环境中,这事真是枯燥烦躁兼牙酸倒胃。很长一段时间,汤森都在想到底是自己吊儿郎当呢?还是教书的在滥竽充数?最后他才悟出道理,原来大家都是混吃等死的货。
但现在帮姑容,异能这块给了汤森另一种感受,甚至,他还会觉得有趣。
只是研读教材的话,没什么特别之处;然而,当他开始练习时,有趣的东西就来了——汤森很快就发现,书中某些描述居然跟自己练习效果不一致,还不止一处。
这可是个大发现!
汤森回头过去,把自己掌握的所有异能都练习了一遍,再与书中的记载进行比对。
“尽信书不如无书啊!”事实摆在眼前,直观可见,当然无可辩驳,所以汤森知道异能基础的某些观点是错误的,如果完全按照书中记载去做,肯定要走些弯路。
有了这个判断,他就绕过错误,按照自己的思路往前推进。结果只花了短短两天的时间,汤森对异能力量的理解已经突飞猛进了。
他终于明白,自己双眼能看见的“异能力量”,其实不是最纯粹最原始的形态,而是经过异能人士的唤醒、改变了最初形态的异能力量。也就是说,汤森可以看见的其实是第二种形态的异能力量。
最纯粹的异能力量存在于世间万物中,不可察觉,不可驱使。
只有通过唤醒,异能师才能改变异能力量的形态,使之可以被感知和利用。这就有点像炼油,石油不能直接用,必须得炼出来才行,异能师就好比一个小型炼油厂——那些球状、针状、烟雾状的异能力量各具形态,也并不是力量本身有什么奇怪属性,而是异能师的原因。
先天后天原因加在一起,有的异能师能顺利地把第一形态的力量转化成植物系异能力量,有的异能师则擅长把其转化成生命系异能力量,谁适合什么异能,其实都是瞎猫碰死耗子,讲的不是道理而是缘分,书面语言把这个叫随机分配。
弄清楚了异能力量的原理,这也只完成了一半预定目标,汤森还要想办法将之转化成实实在在的好处。满腹经纶却不跟实际挂钩,就算学富五车的人也得被饿死。
汤森首先想到的是自己的异能唤醒模式,因为操作手法精妙,又有星盘在手——类似的东西他只在雅克会长身上见到过,连伯纳身上都没有——在星盘的支持下,汤森可以连续不断的释放两百以上的标准咆哮。
可是咆哮的作用有限,它只是入门级的异能,对上强手毫无用处。如果像大多数异能师那样循序渐进的话,汤森的时间和精力都不太够,难道要像黑纹夜枭那样,走另一条效果突出但艰难无比的道路吗?
在两难的选择面前,汤森陷入了深深的思考。
他的性格并不纠结,更少有彷徨,对于一时不能做决定的事,汤森通常会先放在一边,不能放下的问题,则会以现实环境和需要为目标,对症下药熬过去再说。现在,汤森周边的环境并不很复杂,所以他只需要考虑两方面就足够了。
首先,他是荆棘玫瑰的首领,目前的主要任务是壮大自己的领地和势力。所学所想,最好能与之紧密配合。其次,可能是因为记忆的因素,他对隔着一大段距离手舞足蹈这种事比较排斥,打架就应该拳拳到肉,打仗就应该枪林弹雨,这才是男人!
有了这个宗旨,接下来的事情就好办多了。汤森翻阅着《异能基础》,很快为自己找到了几个最适合现阶段使用的异能:元素系的“风舞”,金属系的“解构”,植物系的“轻语”,还有蛮荒系的“爆裂”。
“风舞”算是个加持性的异能,标准形态下能让汤森的行动轻灵敏捷,而且风舞是个阶梯状的异能,往后发展下去有两个分支。两级之后会衍生出“卷帘”,是基础防御异能,有很强的物理防护效果,五级之后还会脱变出一个“翱翔”,是最基本的飞行异能。
“解构”比汤森之前使用的金属异能高级很多,不但有减轻、加重金属重量的功能,还有改变金属形态和质地的功效,掌握这个异能就可以玩转很多种类的金属,以后还能跟元素系异能结合,效用更多。
但现在,解构是汤森最应该掌握的异能了,以后闯阵杀敌全靠它了。
“轻语”是植物系异能的基础,属于辅助异能,它能加速大多数植物的生长速度,还能限定某些生长形态。很多别系异能师也会用这个异能,不过他们是来做盆景,修生养性用,但汤森却不是如此打算的,他想让这个异能为荆棘玫瑰造福,弄好了说不定能代替城墙?
“爆裂”是正儿八经的范围杀伤异能,蛮荒异能师茹毛饮血,随时会跟野兽和不明生物搏斗,所以他们出手就要有战绩,讲的就是一个效率!这种追求在他们的异能里体现得淋漓尽致,标准状态下的爆裂是一个十米直径的圆球,被笼罩在其中的生灵绝无生还可能,就是普通铁甲放在里面也会变成一堆废铁。
选择这几个异能,是因为它们的等级要求都不高。跨系这个问题汤森也考虑过,他觉得这不算什么麻烦,如果各系异能之间真有相生相克这一说,撑过这段时间之后放弃一些就好。
他给自己制定的形象比较另类,那就是身穿结构重甲、双持解构刀剑、加持上风舞在敌阵中杀进杀出;遇到厉害人物,近身之后以高级空气刃杀之;遇到大批鱼腩,直接用爆裂覆盖之……至于别的异能师怎么样看待自己,汤森一点都不在乎,会掉块肉吗?
汤森潜心钻研的时候,在银涛城宫殿区里,另一个人也在做着同样的事。
因为镜像重组的观看次数有限,菲斯特王子花了大量时间在实际演示上,这两天下来,由于太过用功,已经报废了七八柄精制双手剑了。
嘉斯汀就在外间帮他料理政务,没有丝毫的怨言。因为对王子的集团来说,相对于零散的政务,掌握一个全新的异能才是最重要的事。
镜像中的异能,无论效果和原理,都跟光辉教会的骑士战技很相似,属于教会骑士的不传之秘。整件事情的关键就在于,教会骑士可以穿起厚重的盔甲、挥动巨大的双手剑,可他们本身不是异能师。
在教会的宣传中,这全是因为他们足够虔诚的缘故,是神恩浩荡的缘故。也不是没人往异能上想,可最后的研究成果表明,要通过异能达成这种效果,至少也得初级异能师以上的等级才行。王子也进行过类似实验,可镜像中的记录表明,自己的研究走了弯路。
那个模糊的身影,用的是更简单的办法!
既然看出这是个全新异能,那就绝不能放过——如果王子洞悉了其中的奥秘,组建起属于自己的骑士团,这股战力将会非常可观,也许能改变西海岸现在的实力对比。
然而两天下来,王子虽然把双手剑战技用得出神入化,比镜像中的人好看一百倍,却依然没有找出这个简单的方式。他还是得使用雄厚的异能作为基础,这让王子很非常烦恼,也犯了固执脾气。
直到嘉斯汀拿着一份申请进来,才暂时打断了菲斯特王子的苦修。
“这是什么?”菲斯特王子接过毛巾,擦着额头上的汗水:“需要我签发?”
“荆棘玫瑰呈上来的公会,希望我们承认他们对奎尔萨平原的统治权力。”嘉斯汀说:“他们用了瓦胡的名义。”
“为什么是现在?”王子结果公文看了看:“瓦胡?不是汤森?”
“可能考虑到瓦胡是本地人,更适合但当名义上的首领吧?”嘉斯汀笑着说:“汤森·奎尔萨已经通过了特殊晋升,成为了正式异能师。你不知道,他在献礼上还出了风头。”
“成了异能师还不够他开心的吗?”王子笑着说:“还有心思去出风头?”
“因为有人质疑他的献礼,说他居心叵测。就是研修派的伯纳。”嘉斯汀说:“结果汤森怒火中烧,当场挑战伯纳……”
“这不是胡闹吗。不过他有休斯撑腰,难免会膨胀啊!”
“休斯没有出面,”嘉斯汀摇头说:“汤森用两柄匕首,本来要应战的伯纳退缩了。伯纳现在的处境非常糟糕,以往的声望名誉全完了。”
“他自找的,以为交好总会的人就有了背景,没想到事情失败的后果吧!”王子摇摇头,目光无意中掠过旁边的双手剑,突然心中一动:“你说……汤森当时用的是两柄匕首?”
“对啊!两柄匕首。”嘉斯汀说:“还摆了个奇怪的姿势。”
“把在场的人叫来,”王子说:“把姿势摆给我看看。”
很快,参加了献礼的某高级学徒进了演武场,他手拿两柄匕首,把汤森当时的姿势摆了个大致——左手横在胸前,匕首正握,右手垂在腰侧,匕首反握,然后将膝部微微下沉。
王子没有说话,手指搓了搓。
“辛苦了,下去休息吧!”他先让学徒离开,然后问嘉斯汀:“汤森在哪里?”
“因为私人原因,他已经离开银涛城。”嘉斯汀回答说:“乘坐公会商队的船。”
“我也要外出,替我准备东西。”
“殿下要外出?”嘉斯汀奇怪地问:“为什么?”
“私人原因。”王子微微一笑,不再多说。
波涛连绵的海面上,一艘巨大的远洋运输船正在乘风前行,高高跷起的船首破碎了波浪,异能师公会的旗帜高高飘扬,这正是分会商团下属的专用运输船。
在整个西海岸,有好几十艘这样的远洋船,它们时常远行,专门负责收集资源财富,更要为分会输送物资给养。
当然,运输船上的人偶尔也干点其他勾当,但只要有一面异能师公会的旗帜Сhā在船头,就没有人敢来找麻烦——无论海盗、异族或者地方势力,在这面公会旗帜面前,他们都没有说话的底气。
甚至有很多民间商团用热脸蛋巴结上来,只求能跟着公会运输船后面走……敞开怀抱迎着海风,数着收上来的金币,看着航迹后面的大小船只,这无疑是公会运输船船长的一大享受。
但此时此刻,负责这趟船运的船长却顾不上享受生活,事实上他还有点烦躁,因为从两天前开始,船上就出现了一些异常情况。
首先,贵宾舱中的装饰用金属制品丢了个干干净净,大家还没找到失物,某水手又在后甲板上发现了一些规整的金属锭,各种形状都有,甚至有一个造型奇特的金属图腾……
然后,每天早上醒来,人们都发现厨房外的小菜圃里生机盎然,豆苗样的青菜长的比胳膊还粗,根系居然扎穿了甲板,有的菜开的花比脸盆还要大,结出的果实跟西瓜似的。
更离奇的是,后甲板的船帆下部出现了很多划痕,这通常是飓风才能造成的痕迹,可再怎么强大的飓风,也不能让甲板也出现这种划痕吧?
满腹忐忑的船长跟商队管事汇报,见多识广的管事听了沉吟半天,然后跟他说一切正常。
“可是船员们很担心啊……”船长欲言又止:“尾舱的救生小船也有被使用过的痕迹。”
“异能师公会的船,出现这些事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管事笑笑:“注意保密就行。”
“原来如此!”船长这才恍然醒悟,因为船上有两位异能师,还有十几个学徒。
“去舱里取些金属摆在贵宾舱,每种两百斤大概就够了。菜圃里的菜都收了,重新种上新的。这份花销单独走账。”管事交代船长说:“除了当值的人,其他人不要到处走动,异能师做实验,普通人看见了可不好。”
“是是是!”船长忙不迭的点头:“我这就去交代他们,一定让他们管好自己的嘴巴!”
船长离开了,商队管事却在无奈地摇头。
异能师想练习、或者实验,那都是不分场合的,兴之所至随手乱来的人多了,别说拿你点金属帮你种种菜,把船切成两半也不是不可能——当然,他们对自己公会的船还是比较照顾的,就算要糟蹋也会选路过的船。
商队管事原本是个中级学徒,晋升无望才转到商会任职,所以他没有底气去打听到底是哪位异能师在用功。他只能找出账本,把各种消耗记录起来,以便回程时上报。
商会本来就是为异能师服务,所以上头会认可这些消耗,再说也不值多少钱。
异常情况层出不穷,管事这一记就是好几天,所有情况汇总在手里之后,管事大致能从中理出些苗头来——综合种种迹象,可推测出这位异能师在实验中涉及了金属、植物、元素、蛮荒等几系异能,而且进步很明显。
风帆和甲板上的划痕少了很多,但偶尔会出现一道很细很深的,这说明气流的能量增加了,却被牢牢的约束住;各类金属锭的形状渐渐规整起来,不会再出现奇形怪状的造型,甚至跟使用前一模一样,这说明金属系异能已经被熟练掌握。
菜圃的蔬菜开始有选择的生长,不再是从根系到果实一起发疯,根茎适合食用的就长根茎,果实适合食用的就长果实,窗台边的观赏花卉开出艳丽花朵,香气却不会让人头昏脑胀。这就说明,实验者对植物系异能的研究已经深入到细节层面……
管事每天都会去看看尾舱外的小船,重点观察底板上粘着的肉末,因为这都是蛮荒系异能的成果。
肉末的种类从表层鱼类开始,渐渐的出现了中层鱼类,甚至有速度极快的肉食性鱼类——蛮荒的特点在于威力而不是反应速度,初级异能更是如此,能逮住肉食鱼,就说明这人很不简单!
“望尘莫及啊!”管事只能深深折服并暗中叹气:“做不了异能师,我一点都不冤枉!”
船上只有一个初级和一个二级异能师,其实都处于相同的阶段。在这阶段就能同时推进四系异能,说明这为异能师很强,很值得敬仰!
在敬仰强者与黯然神伤的情绪中,管事打消了去寻求答案的想法。
好在兴致昂然的异能师做事很有节制,似乎他也体谅商队的难处:菜圃那边没有长出毒物,更没有破坏土质的现象。取用的金属没有被完全消耗,只是被改变了形状之后堆放在后甲板。尾舱的小船每夜都会被使用,船底沾了些浆糊状的鱼虾肉末,但船身没有被损坏。
向北行驶五天之后,运输船要靠岸装货了,这是个距离银涛城一千多里的中型海港城市,有丰富的出产,特别是外岛民族喜欢的调味品和甜酒,运到外海的话都是奢侈品。
这也是最后一个沿岸停靠点,运输船再起航会驶往外海,搭顺风船的人就得下船了。这些人身份不同,管事亲自送他们上码头,还派人为他们办理一些手续。名为汤森·奎尔萨的初级异能师就是其中之一,按照公会的惯例,他要求管事为他办理了一套普通人的身份证明。
随船有两匹骏马,是公会配给他的,这位异能师还额外要了些兵器盔甲之类的东西。管事一一办好。他埋头做事、不问缘由的做法博得了对方的好感,所以在交接的时候,这位异能师对管事说:“路上给你添麻烦了,船上的物资消耗,都算在我的名下。”
“好的。”管事这才知道,这些天在船上用功的人是汤森。
恭敬回礼的同时,管事心中一动,他有异能学徒的身份,消息灵通,见过听过的事情也多,面前这位初级异能师才刚刚晋升上来,居然能同时研习几系异能,而且还都有了成效……
管事决定回程后把这消息告诉几个好友,跟一个厉害的异能师拉上关系,对他们的家族和子弟都有好处——对方并不难相处,狂犬这绰号是不是传错了?
汤森不是怪物,当然不知道管事心里的小算盘,他套上旅行者外袍,骑上马离开了码头。
他先去了城中的武器店,选购了两柄精制双手巨剑,外加十二根短标枪和一面大圆盾。些武器不算是必须品,但有备无患,再说汤森练习异能时也用得上。
从船上领到的单手剑和皮甲精美多于实用,用起来非常不顺手,带着也是累赘,汤森毫不犹豫地把这些东西卖给武器店,换了顺手的同类武器。
出于好奇,他还买了一张马弓,准备在路上射兔子玩。
公会给的马不错,一匹纯黑,一匹枣红,虽然不算太神骏,体重只有八百斤左右,但腰身粗壮四蹄有力,很适合长途跋涉,而且都是调教好的,甚至比汤森以前的坐骑都要好一些。汤森舍不得让这样的马驮东西,又另外买了一匹马运装备。
这样装扮下来,一个风格奇特的骑士就新鲜出炉了。他穿着灰色的旅行者外袍,斜背着一柄双手巨剑,腰带上Сhā着匕首,马鞍边还挂着马弓和箭袋,似乎很不好惹的样子。但另一方面,他骑着一匹令人羡慕的好马,后面还跟着一匹备用好马和一匹驮马,算是肥的流油。
在畜牧人士比比皆是的西海岸,一匹好马肯定不会被埋没。就说那匹托东西的驮马吧!放在市场上也算是优秀马匹了,到这骑士手下却只能运杂物,可算是天大的委屈。一路上都有人用奇怪的目光盯着骑士看,但骑士本人却不怎么在乎,他采购了一堆干粮后直接出了城。
汤森关心的只是尽快回到荆棘玫瑰,解决商团那边遇到的麻烦。之前来银色联盟的时候拖家带口,也没有船只可坐,所以紧赶慢赶都走了一个多月。这回轻装上阵又没有拖累,应该可以把时间缩短一半。
公会配发下来的坐骑很不错,健壮又有耐力,每小时只需换乘一次。说日行千里肯定夸张了,但路面平坦的话,每天不紧不慢的可以走上一百五十百里,破两百也不是问题。
为了节省时间,汤森的早饭和午饭都在马背上解决,全是难以下咽的肉干。只有邻近晚饭时分他才动用弓箭,随便找些小野兽猎杀。
没想到,射箭也是个技术活。虽然汤森为了打仗还练过几天,但远远说不上精通,第一天费了整整两袋箭,才射中一只疑似兔子的玩意。
第047
有大量使用弩箭的经验,再经过两三天的密集练习,汤森总算找到点射箭的窍门,胳膊虽然肿了,但也渐渐的脱离了“瞎蒙”的阶段。
现在,他对静止不动的兔子十有五中,慢速跑跳的兔子十有两中,好在这一路上还有地方补充箭矢,不然马弓早成废品了。
但进入山区之后,山陡林密,马弓的远射作用顿时下降。
“还是弩箭好啊!就是上弦慢点。”汤森一边哀叹一边四下寻找猎物,可惜周围除了小鸟之外没其他东西,鸟这玩意就是射下来也没二两肉,还塞牙:“看来今天要吃肉干了。”
再往前走了一段,路边连飞鸟也变得稀少,汤森表面上还在继续哀叹,但心中已经暗暗警惕起来,马弓也搭上了羽箭——连鸟都没有,这有点不正常,他身边从来不缺少危机,脑袋里的那根弦就没松过。
“难道是伯纳的爪牙?”他暗想:“或者是艾德文娜那臭婆娘?”
山路转了个弯,进入了一个山坳,山坳的空地上矗立着一座废弃多年的哨塔。之前汤森的车队还在这里宿营来着,对情况比较熟悉——看好环境,汤森驱动马匹快走几步,冲进塌了一半的围墙里面,然后翻身下的,把三匹马都牵进哨塔底层,又用杂物堵住了门窗。
对方没让汤森等太久,才过了一会,远处就有马蹄声传来。粗略辨别,来的人数量不少,而且两头都有,显然是前后堵截的经典套路。
汤森安抚好马匹,把自己背上的双手巨剑解下来,换了一长一短两柄单手剑挂上,检查了其他装备之后走上三楼,站在箭跺后面等着对方现身。
在此过程中,他开始为自己的淡定感到羞耻,这才几天啊!自己就开始骄傲了?
汤森的骄傲是有理由的,他这几天时间没白费,高密度训练硕果累累,选定的几系异能其实都能拿得出手——但他的首选依然是金属武器,这里面的原因比较复杂,最重要的一点是他更喜欢用刀剑,沉重而冰凉的金属,能给他一种血肉交融的感觉。
双手剑战法在帐篷区发过威,而且被人重组了影像,短期之内不能再用了,汤森只能拿单手剑凑数。再说双手剑太显眼,小点的武器更有迷惑性,能混淆视听——改变金属重量的关键是异能,而不是金属本身的重量,所以对汤森来说,手里拿的是那种剑其实区别不大。
对方没有直接使用猛烈的伏击,说明他们有必胜的信念,也可以想跟自己交谈。虽然布置出前后堵截的局面,但他们大概是想给自己施加压力。
这样推测下来,自己身上一定有对方想要的东西……汤森不由笑了,自己居然不是小虾米了吗?什么时候变得重要了?
一声尖利的口哨响过,轰隆隆的马蹄声在山坳入口消失,伴着金属的碎响,一种萧瑟凝重的气氛渐渐成型。两边步调一致,显示出这群人有良好的纪律,还有精锐部队的气质。
这效果用来吓唬普通人还不错,但对汤森就太小儿科了。
“装神弄鬼。”汤森淡然一笑,就近在石墙上坐下,顺手从兜里拿了个果子出来削皮。对方跟衙内玩这手真是明珠暗投,要是手上有琴的话,汤森说不定还会给他们弹一曲。
一阵整齐的马蹄声中,五名骑士出现在道路上,有恃无恐的靠近哨塔。
他们身材伟岸,身穿锁甲,没戴头盔,手里拎着的是双手长柄砍刀,身后是一袭鲜红的披风。但是,最显眼的却是他们的光头,连带中间那个首领,五人都是光脑袋,头皮上还泛油光。
“汤森·奎尔萨!”距离哨塔三十米外,光头中的首领牵住马缰,他表情严肃的高喊一声:“我知道是你!”
汤森咬了一口果子,汁水顺着嘴角往下滴,含笑不语的表情跟打酱油似的。
没被搭理,光头首领面子上有点过不去,他的目光变得尖利,声音也提高了些:“汤森·奎尔萨!出来答话!”
汤森含混不清地答应了一句,慢腾腾的弯下腰,把啃了一口的果子放下,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抓起马弓,对着喊话的首领就是一箭射过去——在弓箭即将离弦的那一瞬间,对方五人的脸上写满了震惊和意外,差点就尖叫出来了。
“嗖!”的一声,羽箭飞出,五个光头都是下意识的一缩脑袋,转马的有,取盾的也有。只听“噗!”的又一声,羽箭Сhā在距离他们十步之外的地面上,箭杆震颤着,尾羽晃动不止。
“戒备——反击!”远处的光头们吼叫着,靠后的射手立即反击,一蓬羽箭啸叫着划过长空,“噼噼啪啪”的射在哨塔各处,铁质箭头很有力,撞在光滑石头上还会溅出几粒火星。
汤森毫无意外的射偏了,就他这水准,即兴发挥、没有瞄准还能射到人,那才真是有个鬼在叫。就连趁机溜出来玩的枯叶球们都被逗笑了,它们在地上滚来滚去,撞成一团。
“素质!素质!”汤森躲着对方连绵不绝的羽箭反击,干咳一声对枯叶球们说:“你们乐个屁啊!哥这是在蔑视他们,蔑视,你们懂吗?”
枯叶球们肯定不懂,它们直接扑向被咬了一口的果子,瞬间就“嘁嘁嚓嚓”的啃了个干净,然后打着饱嗝把果核吐出来——下面更加热闹,不但五个光头开始骂人,后面又有一推光头赶来支援,后来这些人如临大敌一般举着长弓,这玩意可比汤森的马弓大多了。
“停止!停止!”光头首领控制马匹转了一个圈,厉声大喊:“停止射击!”
羽箭稀稀拉拉地停下了,精锐气质也被消磨得差不多。
“汤森·奎尔萨!你别太嚣张!”光头首领也判断出汤森只是在立威警告,不是真心要射死自己:“咱们这么多人,伸出一根手指都能把你摁死!”
“有脾气你摁!”汤森施施然地站起身来,手里拿着第二个水果:“别跟爷客气啊!”
“文明人以胸怀感化野蛮,所以我们先礼后兵!”
光头首领看出汤森有点难搞了,于是不再跟他兜圈子:“汤森·奎尔萨,本人是草原黑鹰,今天是代表西海岸最强大的势力,来跟你谈判的!”
“晨曦议会而已,算什么大不了的势力?”汤森早就看出他们是晨曦议会的,因为光头们的穿着打扮太有特色了,一个个跟红包套似的。
他嘴里敷衍着,心里却在思索:他们知道自己名字中的奎尔萨,这就说明他们的情报更新很快,至少在银涛城里有内线,或者跟异能师公会的某些人有联系?如果是这样的话,他们能逮住自己也不奇怪。
休斯大叔已经在银涛城城外清理过一批,他肯定不会说谎,眼前这批应该是新来的。
“西海岸异能师公会才不算大势力!”光头首领哈哈一声,然后郑重其事的声明:“咱们晨曦议会的圣堂遍布西海岸,十万圣师,百万狂徒,忠贞信众数千万!谁都比不了!”
汤森差点笑出来,真有这么多人的话,晨曦议会早打回安道尔联盟了吧?这数字里面,大概有百分之九十的水分。信他才怪。
“只有晨曦议会,才是西海岸的希望和未来!只有晨曦议会,才能把这世界的不公和苦难抚平!只有晨曦议会,才能宣扬博爱和正义!”光头首领显然被自己的热情感动了,一边长声咏颂,一边做着各种奇怪手势:“愚昧渺小的凡人,醒悟吧!”
“你说完了没有?”汤森没心情跟疯子交手:“说完了就走吧!爷现在需要充足的睡眠。”
即兴朗诵被无情打断,光头首领很是不爽,他对着汤森冷冷一笑:“睡眠?荆棘玫瑰抢占了晨曦议会的地盘,如果不给出个交代,我们就让你永睡不醒!”
“地盘是爷抢来的,你想要回去?可以!”汤森一只脚踩在石墙上,上半身向前一俯:“拿人命来填!”
“面对伟大的晨曦议会,面对不可置疑的博爱和正义,你连起码的愧疚和罪恶感都没有吗?”光头首领的表情纯洁而坚定,说辞更是大义凛然,更深谙抢占道德制高点的重要性。这令汤森有点无力,如果跟这种角色谈爱与正义……他丢不起那人!
他不是看不起光头或者红包套,他是看不起晨曦议会——如果用大义仁爱之名奴役棱辱别人算是理智的话,汤森的弱点是绝不屑于加入这个行列,他宁愿用卑鄙的借口维护底线。
“爷就脸皮厚点,从来不会愧疚,也从来不会有罪恶感,你趁早服气的好。”汤森说:“抢地盘讲的是拳头,跟博爱和正义有个屁关系!废什么话?”
“汤森·奎尔萨,不要无视我们的善良和大度,即便你是个异能师,也不可能从我们的包围圈中逃出去!”光头首领打了一声口哨:“不信你看看周围!”
第048
汤森转转头,目光所及,全是鲜红的色块在移动。整个山坳中涌动的人足有两百,已经完全把哨塔给包围起来——不全是武士,还有烈火师打扮的人,甚至有人在装备上更高档。
“我们不打无准备的仗!”光头首领得意的笑起来:“这种阵容,对付十个异能师都绰绰有余了,我好心劝你一句,你要认清情势,不要妄图跟绝对的力量对抗!在博爱与正义的强大威慑之下,无论什么个人力量都是渣!”
“即使你今天逃出去,等待你的也将是永无休止的追捕!”
“在晨曦议会,与我同级的狂徒首领有六百人!在我们之上还有夜辉骑士团,再之上还有深渊神使!都是举世无双的伟大力量!”光头首领脸上全是自豪:“你在我的地盘上闹事,所以这次来的是我。聪明的话,你就应该立即悔悟,以实际行动求得我神的宽恕!”
“这话怎么听着熟悉呢?”汤森笑笑,知道对方处心积虑要拿下自己。
汤森不可能跟晨曦议会同流合污,早在安道尔联盟的时候,他就领略到对方的风格,心里充满了厌恶。而且作为一个衙内,他也无法掩藏这种情绪。
彼此早就结仇了,秋后算账还差不多。
抢了晨曦议会的地盘,他们肯定有反弹。晨曦议会不是真正的传统势力,直接打仗的话可能有诸多不方便,从人力物资的投入考虑,他们纠集几百人围堵自己,比打一场战役划算很多——要想打下荆棘玫瑰,不管如何也得死个几千人。
“我要给出什么交代,才能填满你那博爱正义的小心眼呢?”汤森咬着果子,开始试探对方的底线:“搞出这么大场面,不会只想要我一句话吧?”
“很简单!奎尔萨平原北方一直是我们晨曦议会的地盘,我们有绝对的支配权,既然你带着荆棘玫瑰出现了,只要对我们表示诚服,我们可以授予你管理这块土地的光荣!”光头首领说:“但你要真诚、要驯服、要恭敬!”
“不用给保护费?”汤森问。
“保护费什么的,我们从来不要!”光头首领悲天悯人地说:“晨曦议会只接受领民诚意十足的供奉!”
“别啊!”汤森摇摇头:“我连自己都养不活,没办法给你供奉。”
“我们从不强迫人,所以在诚服与死亡之中,你有选择的权利。”光头首领的笑容有点狰狞:“如果你不肯幡然悔悟,那么我不介意主持一场净化!”
“这是个现实的世界,说别的没用。”汤森笑笑:“想让我低头很简单,按照西海岸的传统,把我打服气就行!”
汤森这个决定并不鲁莽,他路上钻研异能已经略有心得,现在打上一架是好处多多。而且他在前面安排有人手接应,预期不至的话肯定会有人来找,他现在要做的就是拖时间——就算拖不下去了,把黑纹夜枭的手段拿出来就是。
“没问题,这里能让你服气的人太多了。”光头首领哈哈大笑,他似乎对这种事经验十足,豪迈地说:“异能或者普通战,群殴或者单挑,顺便你选!”
“好!”汤森二话不说,直接就从三楼跳了下去。
汤森身上有风舞加持,所以下坠势能不明显,从十多米高的三楼跳下去,身体感受到的冲击就跟跳下几级台阶差不多——脚尖触地时“啪”的一声轻响,汤森膝盖微弯就稳住身姿。
汤森这种行为,却让晨曦议会的人感到很惊异,因为他们认知中的异能师,绝对不会这样干!
银涛城里的消息不是说,这混蛋晋升成初级异能师了吗?怎么还作出一副武士的作态?更令人哭笑不得的是,他身上还带着两柄长剑!难道那玩意是特殊的异能道具吗?
情报中表明,荆棘玫瑰的首领很善于冲锋陷阵,但他既然已经是异能师了,就没必要再玩铁剑,太让人想不通了。
异能师的道具列表非常长,要在其中选出几样与武士刀剑同等级的道具,却是雕像和手杖最接近,别的什么玩意也会有,但绝不可能是刀剑——异能师拿这玩意太傻了!
唯一的可能,就是汤森内心极度蔑视晨曦议会,他想用这种摆不上台面的手段羞辱自己……在光头首领如此猜想的时候,汤森已经抬起目光。
“首先,来个热身战。”杨森看着他,目光平静如水。
“我大度的满足你!”光头首领迎难而上,想都不想就答应了——他没有不答应的道理,要知道,他带着两百多人风餐露宿一路疾奔而来,其目的就是为了驯服汤森·奎尔萨!
这样做的理由很多,但收复失地、为手下报仇什么的都是借口,真正原因只有一个。
归根结底,荆棘玫瑰的战斗力不错,汤森的优秀程度已经让晨曦议会的上层眼红了——他们偏居一隅、敝帚自珍、固步自封,很缺乏这样的武装,更缺乏管理这种武装的将领。
在晨曦议会里,草原黑鹰的身份其实不低,他经常带着手下精锐执行任务。但他这样的首领,却没本事指挥千人规模的普通部队,实际上,他打仗的本事跟部落酋长们不相上下。
荆棘玫瑰刚刚诞生,如果这支武装能归于晨曦议会麾下,就能解决议会的大问题;如果它的缔造者汤森·奎尔萨也归附过来,就能训练出更多的部队——如果不是有这种价值,汤森·奎尔萨早就被他们万箭穿心、乱刀剁成肉酱了!
所以在今天,无论这位荆棘玫瑰的大首领想玩什么花样,草原黑鹰都要接招、都要舍命陪君子,直到其中一方穷途末路、痛哭流涕、承认失败为止。
“你们四个先上。”打了个眼色给身边的四个人,光头首领向汤森炫耀说:“这是晨曦议会的高级黑鹰武士,每四个一组。他们有抵挡异能的神恩加持,希望你能撑过这一战。”
“可以抵挡异能师的武士?倒要见识一下。”汤森随口回答,没去看四个下马的光头。他反手抽出了一柄长剑,出鞘之后,轻若无物的长剑顺手舞出剑花。
低沉的呼啸声中,白亮的剑尖停在汤森脚边,剑身带起的气流非常激烈,地上的野草顿时被压倒一大圈。
剑身早已停下了,但引起的气流仿佛永不枯竭一样,还在汤森身侧画着弧线,就像一个顽皮的隐形精灵在他身边转圈——无形气流所过之处,小腿高的野草立即往两边倒伏。
光头首领的面容变得有点扭曲,因为他从声音中听出这单手剑有些不对——正常情况下,轻薄剑身带起的风声比较尖锐和短促,但汤森手里的剑,为什么会搅起低沉浑厚的声响呢?
草原黑鹰觉得有些棘手,他不动声色的做了个手势,命令后面待命的烈火师靠近戒备。他带来的烈火师已经不是派驻部落的那些软脚虾了,而是经验老道、造诣深厚的精锐——他们一直没察觉汤森这边有异能力量浮现,所以站的远了些。
“不是异能,绝对不是。”一个烈火师走到草原黑鹰身边,摇头说:“他没有唤醒,也没有异能力量存在,这一定是什么邪恶的战技。要小心!”
“都小心点,放开了打,”草原黑鹰心里一紧,大叫:“别让汤森酋长看低了咱们!”
“遵命!放开了打!”四个小光头齐声回应,手里的长刀一震,脚下已经换了方位。与此同时,几个烈火师目不转睛地盯着汤森,监视着他的一举一动,生怕漏了他的唤醒而误事。
可其实,汤森早就处于唤醒状态之中了。更确切的说,汤森为了锻炼自己的能力,从上船的第二天开始,他就一直维持着星盘的存在!
汤森并不很清楚这样干能捞到什么好处,但雅克身边的异能阵列就是作为常态保持的……反正维持星盘也不很吃力,汤森当然就有样学样了。在他想来,这样做肯定没坏处,大概跟绑沙袋练腿劲的道理相同吧?
这是个无意行为,说不上冒险,也说不上鲁莽,然而却让汤森受益匪浅。他的异能天赋基础太强悍,所以没人跟他说这个,连公会下发的教材里也没提到这事。
他的星盘,就是异能阵列——构建异能阵列,并作为常态维持,这是五级异能师的标准!
五级这个级别,不止能担任地方分会职务那么简单,它同时也是一条毫无人情可讲的分界线,横亘在初、中级异能师之间。在中级异能师的战斗中,异能阵列是基础!为什么这样说?因为这玩意有两个最明显的好处。
首先,阵列可以储存异能力量。异能师的阵列,其实就像弓箭手的箭袋一样,释放异能的瞬间,异能师可以直接从阵列上提取能量,价格便宜量又足!不用再去做唤醒之类的事;其次,常态存在的异能阵列,会逐渐与异能师本身合二为一。所以阵列中的异能力量,很难被别人发现,特别是在异能力量结晶化之后。
伯纳之所以当了十多年的四级异能师,就是因为这老蠢货没能弄出异能阵列。如果让他知道初级异能师汤森有了星盘、还能常态维持的话,羞愤之下很可能直接抹了脖子。
当然了,汤森这种运气和天赋,别人也学不来。他当时真的只是想鞭策自己一下,绑个沙袋而已,然而最后的结果却是——这山坳里的烈火师数量不少,可谁都不知道汤森身边有异能力量,无论汤森使用“风舞”还是“解构”,他们都跟睁眼瞎似的毫无察觉。
稀奇的是,汤森自己也毫不知情。
他对星盘有点沾沾自喜是真的,因为他发现星盘在手,自己可以同时释放两个以上的异能,即使不同系的异能也不要紧。风舞这种不算复杂的辅助异能,释放起来更简单了——在船上时,他已经在星盘的帮助下把几种异能组合起来使用,这也算他近期最显著的进步。
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歪打正着”吧!
“上啊!”光头首领的叫声响起:“给他个厉害的!”
“呼哈!”厚重的长刀在空中虚砍几下,四个光头已经逼了上来。他们围绕着汤森,组成了简单的战线,目光沉着,脚步稳健。
在移动时,他们手中的长柄战刀平端着,刀尖不见有丝毫抖动,目光也没有锁定在汤森身上——从这种姿态上看,他们要比汤森当初见过的晨曦议会战士精锐很多,想也知道,那些外援到兰斯顿叛军的狂徒,肯定没有晨曦议会自用的武士强悍。
眼见这边都要开打了,可包围哨塔的其他光头们没有混乱,他们似乎没兴趣占位置看热闹,只是出来些人顶替了四个黑鹰卫士的位置——这些家伙很有实战经验,他们把光头首领簇拥在中间,如此一来,汤森即使想抓他当人肉盾牌,也是困难重重。
但汤森心里没有这种想法,他跳下来就是为了打人!
汤森右手中的单手剑弹起,剑尖在空中拉出一道闪亮的光痕,直刺正面的黑鹰武士头顶——这一剑无招无式,有的只是力量和速度,还有异能赋予金属的额外重量!
在接触到对方兵器的时候,单手剑将携带十倍的重量和势能,对手的长刀绝对无法抵挡。
“当!”的一声巨响,单手剑被两柄战刀架住了!曾在帐篷区大发利市、在运输船上精进许多的战法,却在黑鹰武士这里失去了效果!
汤森根本没有心里准备,差点崴了手腕,不由大吃一惊。
他们的刀柄不知是什么材质制造,单手剑刺过去就像是刺在软绵绵的物体上,先是一滞,然后还会反弹回来。
“杀!”另外两柄长刀可没闲着,一声呼啸着来到汤森侧背。
风舞在身,汤森的步伐异常敏捷,一闪就脱出长刀笼罩的范围,旁人基本上看不出这是步伐。然而黑鹰武士的反应也不慢,长刀如影随形的追上来,刀刀不离汤森的软肋。
“好!哈哈哈哈!”光头首领觉得非常痛快:“我们的黑鹰武士,是可以跟光辉骑士正面拼杀的精锐,不是普通骑士能够比拟的!汤森·奎尔萨,你可打错算盘了,还是老老实实的使用异能吧!”
“是吗?你笑的大概早了点!”汤森冷笑,左手抽出第二柄剑,脚步一错,身体一旋,转出了对方的刀影——呼啸声中,四柄长刀几乎贴着他的身体掠过,小光头们配合得还挺好。
眼前现这情况,汤森根本想不了别的,他也不可能去研究对方使用了什么手段,他要做的只是提升自己的力量和速度,就不信打不到对手的极限上去!
想到就做,汤森趁对方没有料到自己双持的时机,“当当当”三剑刺在同一柄长刀上,巨大的力量通过微小的剑尖传递过去,就算对方是个铁人也吃不消。
持刀的黑鹰武士只来得及挡住第一剑,余下两剑的力量完全被施加在刀身上——汤森在第二剑时就察觉对方的长刀失去诡异弹性,于是在第三剑上用了全力。
对方刀身有光芒闪烁,黑鹰武士痛呼一声,两手虎口同时迸裂,不由自主的踉跄着后退。他这一退,四个人组成的阵列就出现了缝隙。汤森利用这个阵列缺口冲上,手中两柄剑追着一柄长刀就开始连环猛刺!
在同等质量和力量下,刺比砍凶猛很多。被追刺的这柄长刀立即倒了大霉,增重十倍的单手剑,已经比一般的斧头都重,怎么可能是一柄长刀能扛住的?几次实实在在的接触过后,刀身上光芒不断闪动,最后“啪”的一声变成了碎片!
惨叫声中,碎了长刀的黑鹰武士喷出一口鲜血,退了几步就昂天倒下——他们的长刀上果然有古怪,但功效却有极限,根本挡不住汤森暴风骤雨般的攻击。
因为背后有人牵制,汤森没有来得及趁胜追击,这倒霉蛋只是被强悍的力量整成内伤了。但转过身之后,汤森要对付的人却少了,于是故技重施,只用两个照面就把剩下的黑鹰武士收拾了——先破了长刀,然后横过剑身拍在脸上,跟打耳光似的。
“啪”的一声,皮开肉绽!鲜血淋淋!威震力十足!
汤森还不想杀人,那会让场面立即失控。四个黑鹰武士,只占对方总人数的极小部分,弄死了没啥帮助,反倒会提升他们的士气。
“没用的废物!”看见四个手下满脸鲜血的哀嚎,草原黑鹰脸上有些挂不住了,他转头过去吩咐:“叫他们稳住战线,狂徒战队上去列阵!”
汤森暴戾的性格,泼辣的打法,已经让观战的光头首领觉得很不舒服,他感觉自己的常识和信心都受到了严峻挑战。
如果单手剑就能这么厉害,那还要双手剑战锤斧枪之类的玩意做什么?他终于知道汤森的剑有问题——也许跟黑鹰武士的长刀一样,镶嵌着微异能道具。但一个堂堂的异能师,此种异能随手就能释放,需要玩这种花招吗?
“堕落!”光头首领忍不住的骂:“真是无耻堕落到了极点!”
“他这是在侮辱异能!”几个保护他的烈火师更是一脸鄙夷,甚至有人问:“我们的情报是不是错了?他其实不是异能师吧?”
赢了热身战,持剑伫立的汤森有点气喘,这不是因为挥动身体太累,而是因为太费神。黑鹰武士的确有点不一样,他们抵挡第一剑的手法有点儿奇怪,大概是使用了某种装备。如果不是因为喜欢蛮干,汤森说不定会在攻击时缓上一缓,然后顺理成章的被对方蒙骗过去。
吃一堑,长一智,这多少算个惊喜吧!那么后面是否还有更多的惊喜呢?
“还真是少见的战斗方式啊!”迎着汤森的平静目光,光头首领笑得有点阴冷:“既然如此,咱们也得来个新鲜的才行!”
已经出动了狂徒,他相信这次绝对能把汤森拿下,要知道,自己带出来的这支狂徒战队不简单,去年在晨曦议会中排名第五,他们在内陆跟光辉教会的骑士干过架,是真正的精锐。
“稳——住。”弓箭手得到了命令,一声号令,几十张长弓整齐的上扬。
“射!”几十支羽箭呼啸着飞上半空,这些人玩的是“射住阵脚”地把戏,看样子是想用箭幕限制汤森的行动范围。
“列队!”不远处有三十多个大汉同时下马,他们的身材异常魁梧,手臂几乎是常人的三倍粗,鼓胀的肌肉充满了力量。落地之后,壮汉们二话不说先取出自己的武器,把造型极其夸张的刀头和刀柄“啪嚓”一声拧起来,抬脚就往汤森这边冲。
他们,就是大名鼎鼎的狂徒战队!
汤森面沉如水,抬眼瞥了一下天上的羽箭。因为他们用的是阻挡箭幕,所以来势比较散。于是他不再迟疑,风舞加快,用诡异的速度,迎着狂徒们冲上去。
汤森知道狂徒是什么人,也看出他们的战刀厉害,那简直就不是人玩的,太大太长也太重,这种武器跟速度无缘,厮杀中根本追不上人,所以狂徒们只有靠阵型来保证杀伤——但配备这样的武器,一旦让他们组建起完整阵型,那就是名副其实的战场推土机,挡者披靡!
所以唯一的办法就是趁他们还没有阵型的时候冲上去,以快打慢,杀他们个措手不及。
汤森把风舞提升到极致,一往无前冲进了箭幕!
十几只羽箭笼罩了汤森,不断撞上在他身前回旋的气流,一半被击偏、一半被切断了箭杆,只有一根羽箭划过汤森肩膀,却被衣服下伸出的一片枯叶“啪”地拍开了。
旁人什么都没发现,因为汤森的冲得太快,光头们只看到一道灰色影子闪烁着贴地飞掠,“啪、啪、啪!”的响声不断,挡在这条路线上的羽箭要不就被弹飞,要不就断成几截。等这道灰色轨迹猛然停下的同时,现场也传出“嚓”的一声异响。
汤森的长剑已经刺穿第一个狂徒的脖子!
遭遇狂徒这种对手,根本容不得半点仁慈,那是给自己找麻烦——所以汤森开始下杀手了!
在对手的鲜血喷溅上天的同时,汤森身体半转,另一柄稍短的长剑从肋下翻出,寒光一闪就切开第二个狂徒的肩膀。尔后身体腾空跃起,两脚并拢、以最大力量踩在第三个狂徒的脸上。
“噗!”的一声,这倒霉狂徒的一张脸整个不见了,他依然没机会提起战刀。
已经抽出双剑的汤森却没有闲着,身体旋转落的,双手如翼展开,闪耀的寒光又从两个狂徒的腰间拖过。
“啊——啊!”直至这时,场中才传出凄厉的惨叫,那是被切掉肩膀的狂徒发出的,他这时候才察觉到剧痛。而脸部完全凹陷的狂徒才开始向下倒,被腰斩的两个狂徒才开始喷血。
短短一个照面,汤森就解决了五个狂徒,他就像一道闪电,你看得见却躲不开;他又像是死神的仆从,思路清晰、下手毒辣,旁边的光头们连叫“小心”的机会都没有!
“这不是异能?!你告诉我这还不是异能?!”草原黑鹰差点气晕过去,他抓着身边烈火师的衣领狂吼:“你的眼睛被表子内衣盖住了?给我上!给我拿下他!”
“遵命!”被喷了一脸口水的烈火师又羞又怒,都顾不上抹脸就跳下马,两手挥动,招呼其他同伴围了上去——但汤森已经冲进了狂徒群中,灰色身影的在人群中无序的旋动闪现,两柄寒光闪闪的长剑或刺或劈,在一个个狂徒身上拉出血线。
汤森的攻势无可抵挡,狂徒们就像被屠宰的羔羊。惨叫连声,血液喷溅,就在烈火师们围上去的时候,又有七个狂徒躺下了!
“黑暗刺客围上去!”看见手下的狂徒不断倒下,草原黑鹰两只眼睛都红了,他捶胸狂叫:“弓箭给我射!”
畅快淋漓的杀敌,汤森把别人吓着了,也顺便把自己给吓着了。
公正的说,汤森这颗心,起码有一半是专为杀戮而生。只要他进入战争搏杀状态,杀人就跟做饭切菜没啥区别,要片就切片,要丁就剁丁,不带丝毫犹豫。可让他没想到的是,在与异能结合之后,自己的杀人手法居然变得如此犀利,冲进狂徒群中都能势如破竹。
狂徒声名远扬,是晨曦议会为战争训练的精锐,无论体格、武力和耐力都是百里挑一。
原本汤森估计,冲进狂徒群、进出一次最多丢翻五六个敌人,说不定自己还得挂点彩才行,没成想才两个圈子兜下来,就足足放倒了十五个,自己毫发无损不说还没觉得累。其实不但是汤森,在场的人谁也料不到这个结果。
汤森的眼光太毒、速度太快、没有阵型的狂徒也太脆弱了,被汤森找到了唯一的弱点。
按道理说,不应该出现这种结果的,因为眼前这场战斗并不单纯,背后还带着争锋的寓意。可以说是一场较量,也可以说是武斗中的“文斗”,要的是心服口服,不是你死我活。再者说,大家都是有身份的人,得爱惜羽毛,动手时也要顾忌影响。
在西海岸这块土地上,部落人对名声很看重,也比内陆人更敬仰英雄。
晨曦议会虽然是外来势力,也得入乡随俗、以德服人。所以草原黑鹰此次行事也抱定这个原则,没有一上手就围殴汤森——异能师和武士有专属自己的战斗方式,具体应对方式也不一样,你要敢混淆起来用,那你就是卑鄙小人,你的名声就坏了。
但草原黑鹰千算万算,却算不到汤森的战斗原则。汤森这个首领是半路出家,他根本不知道这个规矩。其实就算汤森知道了,可他是个实用主义者,肯不肯守规矩也很难说——你们都把我围上了,我还跟你们客气个屁啊!
所以,当汤森带着剑跳下来时、当他开场就拔剑时、当他两相混淆杀人时,草原黑鹰心里才会那么纠结:混蛋你到底什么身份?混蛋你到底想怎么打啊?混蛋你不要拿着剑的时候丢异能还一脸大义凛然的样子好不好?老子已经心有千千结了你知不知道?
由此可见,如果自己修养不够深,实力不够强,就别玩以德服人这套把戏。
不过汤森知道这下要坏事了,因为先前订下的节奏会被打乱——死上五六个狂徒,对方也许不会立即抓狂,可狂徒死伤过半之后,光头们要是还能忍下去,除非他们都是属乌龟的!
放倒身边的又一个狂徒之后,汤森用余光向远处一瞥,发现光头们果然沉不住气了,形形色色的小组合已经围上来。其中有人的脚步“噔噔噔”,有人的脚步“飕飕飕”,还有边走边拿刀子往身上割的怪物……
一不做二不休,汤森变本加厉的杀起来,都搞成这幅摸样了,再说什么都是扯淡,还不如多杀两个减轻点压力。
于是他决定马力全开、还要使出浑身解数。
右手长剑刺进敌人身体、催枯拉朽切下去的时候,“当”的一声,汤森左手的长剑也粘在另一个狂徒的战刀上——解构异能顺着金属侵袭而去,瞬间将对方的战刀变成长剑的延伸,然后一拉一拖,平平地砸在原主人的肩膀上!
“嚓”的一声,狂徒脖子断裂,身躯飞起。长剑带着战刀继续前进,下个瞬间又砸中旁边的狂徒,把他拦腰打了个对折。然后汤森收回异能,战刀旋转着飞离,把几个正在靠近的狂徒搞得乱了手脚,“当当当”一阵撞击声过后,无主的战刀才被他们格挡开,飞向外围。
一个身材瘦小、阴悄悄靠近的小光头躲闪不及,被刀锋挂上断了条腿。在他开始哀嚎的时候,汤森的右手剑故技重施,又抢了一把战刀扔出去,造成另一方向上的混乱。
趁对方忙于应付,汤森脚尖一点,冲向狂徒最薄弱处,似乎想要逃——“嗖嗖!”声中羽箭飞到,临身之前被风舞气流搅断,但汤森也被阻挡了一下,后面的狂徒已经追上来。
汤森手放在身后一摆,身体立刻横移。
“小心!”这一回,后面的烈火师终于感知到了异能力量,大声示警:“小心啊!”
“轰隆!”巨响乍起,泥石飞溅,打得近处的光头们头破血流!
被泥块碎石打中的人都是幸运的,爆炸中心有个十多米直径的圆形罩子闪现出来,被罩在里面的三个狂徒像被雷电击中一样,前冲的身体立即被定在原地、却又不停的剧烈颤动着,一股股鲜血从他们的身体中飚出来,立马被无形的力量搅成烟雾。
不到一次呼吸的时间,整个罩子变成了猩红色!
“狂徒战队快退!黑暗刺客上前!”烈火师含恨发令:“他开始用异能了,这是爆裂!”
足足十秒之后,这罩子才算土崩瓦解,而里面的三个狂徒也变成了一摊稀泥。
“杂碎!无耻!我饶不了你啊!”指挥战斗的草原黑鹰惨叫起来,他也算身经百战了,可过程如此艰难的战斗还是第一次遇上。
实际损失是不大,但他憋屈,他被气得七窍生烟啊!
黑暗刺客接替了死伤惨重的狂徒战队,他们手持两柄匕首,动作敏锐,虽然没汤森这么快,但胜在灵活。有匕首不用,就围着汤森蹦,一个个脚底下跟安了弹簧似的,就像一群蚊子围着你“嗡嗡”乱叫飞。时不时他们还撒点粉末出来,白的黑的都有,一看就不是好东西。
单个的咆哮追不上他们,连串的咆哮算是小杀手锏,汤森不想现在就用。
汤森身影闪动,想先找机会丢翻两个再说,可这些黑暗刺客跟烈火师的配合很好,每当汤森即将要开张的时候,总有七八个咆哮同时锁定他,还是威力很大那种。这玩意的苦头汤森吃过,必须要躲开才行。所以这一来二去的,汤森的速度优势就被抵消了。
汤森故技重施放了爆裂,可每个方位上都有烈火师,他们会第一时间出声示警。黑暗刺客们都很鬼,他们虽然感受不到异能,可他们看得见汤森的行动,于是在汤森横移的时候,他们也会向同一方向移动——爆裂的威力大,但反应时间比较慢,根本就抓不住他们!
汤森已经感受到压力了,越打越觉得受限制,更别说外围还有一圈弓箭手在添乱。他到没有心浮气躁,只是觉得有点遗憾,因为眼下的战绩,距离他给自己订下的目标还有些距离。
一个优秀的、正统的初级异能师,哪怕是像自己这种天赋的,也就只能做到这一步了吗?
幸好别人听不到汤森的心语,要不然全都要活生生气死——就汤森造成的这种伤害,七八个初级异能师绑在一块都别想做到!别的不说,汤森的厚颜无耻就能顶三个初级异能师用!
烈火师们对汤森的无耻感受最深,所以他们秉持着相同的念头,一定要把他拿下!
在各个组合的共同努力下,汤森的活动范围越来越小,渐渐的被缩小成一个三十米方圆的圈子,已经达到了烈火师“围歼敌人”的标准。
“就是现在!”有人发号施令,场中形势立刻变化。
红色光芒暴闪,五条长长的火焰在地面上出现,用蜿蜒的蛇行轨迹快速冲向汤森,火线每前进一分,火头就窜高一寸,截面就扩开一些。只在瞬息之间,高温已经汹涌而至,烫卷了汤森额前的黑发!
这是藏在后面的烈火师出手了,汤森看见了异能力量浮现。
就算有风舞,汤森后退的速度再快,也躲不开五道炙热火焰,它们旋转着、像海浪一样扑过来,已经封死了汤森的所有进退通道。
“啊!”无奈之下,汤森双手高举,长剑在身侧舞出了大型剑花,同时注入风舞的异能力量急速增加,围绕身边的气流猛的暴涨,瞬间就缠在了剑身上面。
“破!”长剑裹带着飞旋的气流,全力劈向地面。
空气中产生了尖利而短促的震颤声,旁观者的视野中,那漫漫红光发生了怪异地扭曲,就好像空间出现裂纹一样,在这道雄厚的火焰巨浪中,毫无预兆的出现了一条空白地带。
那是两团凛冽的气流,顺着汤森的剑锋冲出,不但将挡在面前的火焰硬生生破开两个大洞,还裹着沙石草叶冲向光头首领,而汤森本人也跟着这股狂暴的气流冲出,剑尖指向了光头首领——被火焰阻隔,无论是黑暗刺客还是烈火师都来不及援手,眼看着汤森冲近大光头!
千钧一发之际,光头首领身后突然钻出一个胖子来,他只把宽袖一挥,呼啸的气流就改变了方向,斜斜的冲上了天空。
“砰!”两人同时释放了一个大威力咆哮,接着又是一个,紧接着再来一个。
“砰砰!”同样的咆哮在两人之间炸开,响声震耳欲聋,地面也被炸得一片狼藉。
这一瞬间,双方都没有立即跟进,任凭那道灰黑色的烟柱冉冉升起,在空中铺平,扩散。
搅成碎末的草屑洋洋洒洒地落下,汤森抬头看去,胖子的半张脸上纹着诡异图案,目光中充满阴霾,一身金线红袍耀眼之极,似乎是个高级的烈火师——看他举重若轻的模样,看他身边浮现的大量烟雾状异能力,汤森知道这人很不好对付,放在公会起码是三级以上。
但看胖子摆出的防御姿态,似乎也对汤森也充满戒心。好嘛!这就叫麻杆打狼两头怕。
“热身完毕!”汤森可是个拿得起放得下的人,于是哈哈一笑:“回去吃个果子!”
不等光头首领说话,汤森一个后空翻,直接跃上了哨塔三楼——几个最近的黑鹰武士咒骂着冲上来,跟着他的身姿高高跃起,想在空中占汤森的便宜。没想到汤森在空中转身,星盘一转,几道黝黑的光芒从上方滑下,端端正正的、无声无息地从黑鹰武士的头顶钻进去。
他们就像断了线的风筝那样坠下去,“噼里啪啦”的掉了一地。
“啊!啊!啊!”翻身起来的黑鹰武士嘶吼着,两眼已经瞪出血珠,根本不分敌我,抡起长刀就往同伙身上砍去,用的还是最狠辣最搏命的招数。
“混蛋!那是自己人啊!”光头首领震怒了,但他一句话还没骂完,哨塔下的战斗就完结了。杀成一团的黑鹰武士只攻不守,瞬间就死了个干净。
“这是邪恶异能!”胖烈火师见多识广,扬声高呼:“大家退开五十米!”
“是不是邪恶异能,我不清楚。”控场成功的汤森站在高高的垛口上,语气平淡的说出这句话:“打架的话随便你们,但再要有不守规矩的,就是这个榜样。”
包围哨塔的人再不敢轻举妄动,纷纷看向光头首领。
“这点耐心我还有,咱们杠上了!”光头首领心中都痛得麻木了,但脸上却还是笑了笑,不肯弱了气势:“来人,设营帐——既然酋长去吃果子了,我们也不能饿肚子,整个烧烤宴!”
如果不是汤森这个邪恶异能镇住场子,恐怕他们的烧烤宴会就得改目标,直接点哨塔了。
“有前途,我看好你哦!”汤森哈哈笑着,转身跃下垛口。他现在需要去休息一下,顺便检讨自己的战法。这样打下去很麻烦,因为对方的人数太多了。
在脚尖点到地面的时候,汤森却差点来了个倒栽葱——因为塔楼上有人!
他在下面打生打死,就算遇到挫折困难也能以平常心对待,可他却没料到有人能摸到自己身后,这无疑是个极大的疏漏!
汤森的冷汗一下就出来了。
这人很随意地坐在垛口后面的阴影中,就好像已经在这里坐了很久。他穿着跟汤森一样的旅行者长袍,风帽软软的垂在脑后,一张金属面具在黝黯阴影中不断闪出点点光泽……
汤森认得这混蛋,他就是面具男,彼此的交往是由一枚八角金币开始的。
在银涛城混了那么久,汤森早已经证实了这面具男的身份。因为在整个银色海岸大家族里,只有他才能佩戴这张名为“无知无觉”的异能面具,这玩意是银色海岸王室的传家宝。
这个人,就是银色海岸的未来主人,也是铸印路上充满艰险的倒霉蛋,名闻遐迩的王子殿下,菲斯特·奥德里奇·康纳理惟士!
但身为王子的菲斯特来这里做什么?还用如此诡异的方式出现?
哨塔上满布灰尘杂草,但王子所坐的地方却是一尘不染,岩石砌成的地板干净得露出了材质和纹理,仿佛才用小刀仔细刮过一样。他没有戴手套,一块小巧的长方形木板搁在双膝上,一只白净的手压住一根不知是什么的枝条,另一手捏着银刀,正细细的雕琢着。
雕琢枝条?你能搞点乐观向上的休闲活动吗?
王子的神态很专注,可以说是全情投入,他根本没抬眼看汤森,细细的枝条被他刻上各种精细的图形和符号,三角的、四方的、流水样的……有种平和雅致的气氛包围着他,却不会流淌到阴影之外的地方,这气氛令他的动作轻盈,令他的魅力凝聚。
眼前这坑爹的景象让汤森百思不得其解,荒山野岭的,老子在外面砍人,你在这边搞艺术,不觉得有违常理啊?
事实上,汤森在这瞬间想到了很多东西,他知道这是个重要关头,容不得丝毫马虎。
菲斯特好歹是个王子,突然出现在自己眼前,又选在这个时候,背后一定有他的用意。他肯定不是来雕树枝给汤森看的。退一万步来说,就算形影孤单的出现,菲斯特王子也是个霸主级的存在,楼下那个草原黑鹰拍马难及,光头带着再多的小光头,也就是个中层干部。
说起来,这还是汤森第一次遇上霸主,这可能是个机会,当然也可能是场灾难。
时间不等人,所以他必须、马上拿出应对办法来!
菲斯特王子不期而至,这算得上很严重的事件,因为汤森这边一点准备都没有。就算他再怎么有全局感,再怎么目光远大,也想不到面具男会在此时出现,这混蛋脑子打结了吧?
显而易见,菲斯特的王子身份、还有他的出场方式都带着强大的威慑力——虽然在传说中,菲斯特王子一直被银色海岸老势力欺负压制,但他依然属于“霸主”级别,至少在身份上比较,他不比光辉教会的使徒逊色,使徒再牛掰,上头还有几个老头压着呢。
而且,身为一个被长期压制的人,面具男的脾气肯定好不到那去,心理变态也不一定!
相比这种悄无声息的登场,汤森其实更愿意他端坐在银涛城宫殿的王座上、用冷酷甚至刻薄的态度接见自己。因为明面上的接见,至少有规矩礼仪约束双方的行为,做什么事都要拿出理由来。而在这废弃的哨塔上,一会要发生什么事情还不好说。
汤森已经领略过一次强者灭口的事件,说他没有心理阴影绝对是骗人的。
虽然菲斯特王子的名声很正面,但谁知道里面的真实成分有多少?宣传这玩意很不靠谱!而且汤森很清楚,王子绝不是专程来关照自己的,自己还不具备那种人见人爱的实力。
汤森知道自己站在十字路口了,接下来的应对,将会导致两种截然相反的命运……
一般来说,遇到突发状况时,大多数人来不及反应,他们会发呆、会不知所措,也有一些人会在第一时间选择逃离和回避。但汤森不会犯这种错误,所遭遇的状况越危急,他的思路就越清晰,判断也就越冷静——这种临场反应都是被他老爷子用武装带调教出来的。
一个人必须明白职责所在、必须清楚自身的实力,他才有可能冷静理智的面对未知。
既然菲斯特王子没有摆出千八百人的大场面,出场时也没立即用大耳光抽人,那就说明汤森暂时是安全的,也就意味着眼前的局势里还有营建空间——按照最优化的处理流程,当务之急第一项,汤森要对这个不请自来的大人物做出准确定位。
这个“定位”可一点都不简单,更不是弄到对方的名字背景就算完事,它是一个庞大复杂的脑力运算工程,涵盖了资讯集成和提炼、个人情报分析、综合势态推演……
反正都是些很唬人的名堂。
菲斯特王子是银色海岸的唯一继承人;王子姓康纳理惟士,属于王室的奥德里奇支系;王子一定知道自己是汤森·奎尔萨、是初级异能师、是荆棘玫瑰的大首领……而且,他肯定在跟踪自己,也肯定旁观了刚才的战斗!
以上是汤森确定的情况。
可是,另有几件重要事情汤森无法确定——自己是黑纹夜枭王子知道吗?自己就是那个引动异能黄金时代的“天才”,王子知道吗?
菲斯特选择这个时间跟自己见面,肯定是想要做点什么。晨曦议会的因素可以被排除了,光头们只是恰逢其会而已。
但菲斯特再挫也是个王子,不择不扣的大人物,冒抛头露面的风险、只为跟小势力首领见面?现在的荆棘玫瑰没啥实力,只算是银色海岸旗下的小势力,还是那种没能抱上大腿、名不正言不顺的小势力。官面上的常规,天大的事情都不能让王子做,还要不要上下尊卑了?
这样想来,王子的来意只能是源于其他方面。在表面上,荆棘玫瑰和自己都算安守本分,没对他构成威胁、也没有投向老派系的怀抱。往日无冤近日无仇,王子没有找麻烦的理由。
如果菲斯特王子不是跑来找自己麻烦的,那大家就算不上敌人,当然了,肯定也算不上朋友。汤森与王子之间,现在大概处于一种令人蛋疼的、并非完全生疏的陌生人状态中……
企图改变这种关系是很困难的,因为在汤森和王子之间有很巨大的鸿沟存在。别的不说,两边的身份差异这么大,单单一句开场白都令汤森伤透了脑筋,但他必须要找出话题去做试探,否则就不能验证那些不确定的事情。
王子自己送上门,可以说千载难逢。汤森决定抓住机会,所以很快就想好了招数:不能跟菲斯特王子比高端背景,自己要保持相对低调的姿态。
于是,汤森决定化繁为简,先拿出一副淳朴忠厚的面目,直截了当的开口。
“你……是谁啊?”
汤森的目光中带着些戒备,但语气中却不含敌意。事实上,汤森这句话中充斥着语言艺术,“你”字的语言延长,还有最后那一个“啊”字的尾音,都为现场增添了一些柔和的气氛……
没错,这招就叫卖萌。
“抱歉,虽然这种说法可能会让你觉得不愉快,”菲斯特王子用轻缓柔和的语调说话,手中的银刀却在枝条上拉出一条浑然天成的波浪形线条:“但无可辩驳,我是你的王。”
“啥?”在短暂的惊讶之后,汤森的脸色变得十分严肃:“你说你是谁?!”
“我是菲斯特。”面具男安详的回答汤森:“是你的王。”
“混账!”汤森发出低吼,他抬手、冲着这混蛋的脑袋就是一剑:“你竟敢冒充殿下!”
菲斯特王子手中的小银刀一举,纤细的刀尖跟汤森的剑尖对上了。
“叮!”的一声脆响,很微小,却极具穿透力!
碰撞声,整个山坳中的人都听了个清清楚楚。围在哨塔下的光头们抬头看去,只见狂乱的气流从哨塔顶层内部冲出来,那些砖石的缝隙,被这被无形力量刮出了蓬蓬灰尘,滚成一大团,又随着山风向外飘去……
“现在才知道用功?恐怕有点晚了吧!”不明就里的草原黑鹰冷哼一声,轻蔑的评价说:“想从咱们手里捡到便宜,除非太阳能被海水浇灭!喂,混蛋,香料给我抹匀净点,那只蹄髈也是我的!”
讥讽话语传到哨塔上,汤森听得明明白白,却没有心思去理会,因为他麻烦大了!
蛛网一般的裂纹,正在他所持的单手剑上蔓延,精钢剑身就像正在解冻的坚冰,很快就崩裂了,一块块的金属掉在地上。菲斯特王子手里,那柄并不锋利的小银刀却毫无异状,他甚至又开始雕刻起枝条来,神色淡然,气质温雅。
仿佛他刚刚挡住的不是能杀人的剑,而是一根用来挠痒痒的草棍。
但这些都不是汤森震惊的主要原因,损失一柄剑而已,他又不是乡巴佬。所谓的高手风范,他见多了;比这更华丽的场面,他也见多了;不值得他紧张。
吸引他的,震撼他的,是一种寻常人看不到的景象!
在刀尖与剑尖相撞的那个瞬间里,汤森看到了菲斯特的异能阵列,那是一组令人震撼莫名的异能源阵列!
一颗高达二十米、冠盖五十米方圆的茂密大树,完全由晶化的异能力量组成!
浑圆的树干从菲斯特的身后长出,向上挺直如柱,在距离菲斯特头领十多米的地方,线状的晶化力量才渐渐改变了颜色,分出了枝干、枝条和叶片。
与几近透明的树干不同,枝条叶片有各种色彩和形状。仅叶片就有扇形、星形、针形、鳞形、掌形,心形;颜色有绯红、苍翠、湛蓝、嫩绿、银白、橙黄、象牙白,墨黑……
这些迥然不同的叶片生长的各自的枝条上,或稀疏矜持、或茂密热烈,或伸展、或倒悬,但整体上看却是浑然一体,不会给人杂乱拼凑的违和感。
汤森甚至看到那些大型叶片上的脉络,承敏锐目光之便利,他发现这些脉络居然都是用符文线条刻画出来的——菲斯特手上拿着的那根枝条,应该就是这棵树上取下来的,颜色形状都对得上,但这是异能力量啊凝聚而成的啊!他怎么能拿在手里雕刻?
难道异能力量到了某种程度就可以具象化?唬人的吧!
在暗自惊叹的同时,汤森已经有了一个结论,那就是菲斯特王子的异能强过自己很多很多。他的异能阵列如此浩大繁复,极其豪华,一定是大有来头,也很有研究价值……这混蛋上辈子是黑山老妖吧?叫他声“姥姥”会不会有加分?
整棵树的样子仅仅显露了一瞬,就已经给了汤森太多的想法和刺激。
汤森长时间的呆滞着,为了掩饰真相,他两眼根本是没有焦点的。以至于沉默中的菲斯特王子都有点意外,于是抬起头来看了他一眼。
他虽然是王子,但也没见过多少怪人。
“维护自己的尊严是勇敢行为。但一言不合就拔剑相向的习惯,很不值得提倡。”不知想到了什么,王子的嘴角向下拉了一点:“汤森·奎尔萨,你不应该是这种鲁莽性格。”
“形势所迫,不能太讲究礼节啊!”汤森终于把自己从震撼的浪潮中捞出来,他带着些乏力的感觉,用平和的神态回答王子:“其实我的性格很有可塑性,说不定只要离开这地方,我就恢复成乐观向上的本性了。”
震惊是震惊,低调是低调,但汤森却没有怯场,这世上还没有什么玩意能让他腿软。
“还有这种说法?乐观向上,等你能活着出去再说吧!”汤森说的洒脱,菲斯特王子也毫不计较他的失礼:“被两百多人堵在深山里,你的处境有点不妙。”
“至少现在还不是问题。”汤森冷哼:“倒是尊驾,你上哨塔的行为也不值得提倡吧?”
“这是我家的哨塔,我家出钱出人修的,我想来的话,随时都可以。”菲斯特王子说:“追究起来,这个山坳是银色海岸与晨曦议会的默契分界线,哨塔的所有权还在我名下。”
“难怪他们选择在这里动手,原来有这个原因在里面。”汤森在王子对面找了个石块坐下,与王子保持着相当的距离:“晨曦议会如此横行,银色海岸不打算主持正义吗?”
汤森这样说话,等若是承认了菲斯特王子的身份。
“每个人心中的正义都不相同,我目前还不能确定你的正义合乎常理。”菲斯特王子抬头,用平静到令人心悸的眼神看着汤森:“比如现在,虽然他们人多,但主动权却在你这里。”
“几百人围着我,主动权还在我手上?”汤森不置可否:“你真会开玩笑。”
“既然你能解开梦想大厅,既然你能屠戮湾流会议,那么从这里冲出去就不是什么难题。”语气平缓的王子揭了汤森的老底:“我说的没错吧?黑纹夜枭君?”
“黑什么夜枭?”汤森睁大眼睛问:“认错人了你!”
“戴着这个面具虽然有诸多不便,但它的好处也很明显,其中之一就是能记住异能师的气息,所以尊驾无需再辩解,”菲斯特王子说:“从你丢给我八角金币开始,我就记住你了。”
汤森默不作声,只是带着点惊讶看着王子。
“你刚才在下面战斗,虽然使用的是普通长剑,但无论技法和细节,都跟当天晚上在帐篷区杀人的神秘武士相当契合,特别是最后一剑的风格,简直是如出一辙,这是装不出来的。”菲斯特王子再说:“所以关于这点,你也不用辩解了。”
“尊贵的王子殿下,你不能冤枉人。”汤森脸上泛起了清淡的笑容:“想必殿下知道,所谓亲眼所见的证据,其实最不可信。”
汤森在笑,爽朗而诚挚。
菲斯特却在这个笑容中发现了杀机!
菲斯特坚信,自己的感觉绝不会出错。此时此刻,在汤森的诚挚笑容下面,潜藏着一股森然杀机,针对的目标就是自己!
菲斯特理所当然的疑惑了,他不怕战斗,但类似的争执却不喜欢。
要说反应过度,自己刚出现时才是最惊人地把?汤森刚才向自己挥剑的时候,也没流露丝毫的杀机啊!他只是把样子做足了……变化来得太突兀了,到底是为什么啊?
“一个弱小势力的首领,在银涛城里住着,肯定不会显眼。”菲斯特决定弄清楚这件事:“但是,没把黑纹夜枭和荆棘玫瑰的首领结合起来联想,这是我的疏忽。”
菲斯特心里认定汤森是黑纹夜枭,根本没想到要改口,也不理会汤森的反对意见:“你到银涛城这么久,我也没有时间接见你,否则我们见面的氛围会好很多,更不会如此仓促。”
“王子殿下,你的话让我为难。”汤森叹了口气:“非常非常的为难。”
“你在担心?”王子看出汤森的目光很复杂:“站在我的角度,我不会泄露是你开启了黄金时代——所以你不必为难,也可以暂且放下不合时宜的打算。”
“我那有?”汤森面带愤恨:“殿下,你又冤枉我!”
“没有吗?我还以为尊驾的左手捏着弩箭呢。”菲斯特的语气平和,听不出任何被冒犯的成分。但他却不动声色的点出汤森的心思:“你是荆棘玫瑰的首领,不该如此冲动。”
汤森脸上全是憨厚的笑容,没有做任何解释,这种强硬的态度就像一支笔,正在描绘他的性格:即使异能不如菲斯特,但菲斯特也别想一句话就把汤森打发了。
“好吧!”菲斯特看出了汤森的坚持,嘴里多解释了一句:“将心比心,如果你站在我的位置,你会宣布这个消息,让一堆毁天灭地的大人物赶来,然后把银色海岸搅成一锅粥吗?”
“我这个小人物,怎么知道王子殿下的内心想法?”汤森的话无疑是种默认,他心里的确有出手的打算!
“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我们的人生历程根本就不一样。”汤森把左手从背后抽出来,轻轻搁在身侧,握在手里的小型弩箭已经张开了弦,六根涂黑的钢箭正闪着幽光:“那件事情,既然不小心被王子殿下看见了,我就得冒昧的……就得冒昧的请请殿下多说几句。”
汤森的话里没有威胁的字眼,拼命意图却表露无遗——如果王子不怀好意的话。
“我比尊驾厉害,大概一点点。”菲斯特王子笑了,没有被面具遮盖的嘴弯出一个真诚的弧线:“无论战技、异能、计谋,你就算用出浑身解数都打不赢我。”
荆棘玫瑰的首领明知道自己处于弱势,却还坚决的选择放手一搏,实在令王子新奇。虽然他到目前为止还没弄清楚缘由……但那玩意总会弄清楚的。
“这理由已经说服我了。”汤森把弩箭放到地上,也对着王子一笑:“你有什么好提议?”
“至少,我们可以先试着不做敌人。你觉得如何?”菲斯特王子的语气依然平静,他知道汤森并没有打消动手的念头,放下弩箭只是他动手前的掩饰手段。
“会不会成为敌人,归根结底是由双方的需求和目标决定的,”汤森继续笑,语气柔顺,丝毫的火气都没有:“如果,我说如果,你要拿走我志在必得的东西,或者对我构成巨大威胁。就算我战技、异能、计谋样样都不如你,可我还是要有所作为才行。”
“这跟能力无关,是我的态度!”
“勇气可嘉。”菲斯特王子似乎明白点了:“你不顾及后果吗?”
“后果我知道。”汤森说:“我不一定能活下去,但殿下你,也会充分感受到我的固执。”
“我乐于接受挑战,但这件事,没严重到如此程度吧?”菲斯特说:“你死我活这种话,不要经常挂在嘴边。就算说的人能保持冷静,被旁人听去了也是麻烦。”
“没有严重到如此程度?”汤森给了王子一个白眼,这时候他才不估计什么身份呢。
“殿下,请允许我说句实话。这个局面,完全是你的轻浮导致,是你的自大、你的率性而为,把我推到这个境地。”汤森用手指指着菲斯特,毫不客气地说:“也许这些秘密对你不算什么,但对弱小的我而言,别无出路、生死攸关!”
对汤森来说,黑纹夜枭什么的,只是个不很重要的掩饰身份。但开启黄金时代的事,却是他第三大秘密,仅仅排位在来历和异能天赋之后,泄露出去的话极其危险,甚至危及生命!
荆棘玫瑰可以挡住部落,可以挡住晨曦议会,但绝对挡不住那些毁天灭地的大人物——对现在的汤森来说,开启黄金时代的荣誉可不是什么好东西,那是不择不扣的催命符!
“一旦得知了这个消息,那些高高在上的人物会怎么对付我?又会怎么对付荆棘玫瑰?殿下你想过吗?”汤森的神情悲苦:“他们连否认的机会都不会给我!”
“你……”菲斯特王子微微吃惊,汤森的愤慨已经冒犯了他,他想反驳,却又一时找不到理由。其实他已经想到了,导致现在这局面的人还真是自己。
菲斯特刚才点出这个秘密,是要用秘密去刺激汤森,试探他的性感和反应。但在开口之前,他却没有考虑到场面有失控的可能。
对菲斯特王子来说,这是个不小的错误。汤森的态度和决定相反是正常的,某种程度上还是符合正义的。
“我只是个小角色,我没有像殿下这样的能力,也没有像殿下这样的智慧。所以我无法挽回。”汤森的语气稍有缓和:“但殿下你可以,请用你卓越的智慧,为这事寻求一个办法。”
“比较困难,你得让我想想。”菲斯特王子意思到自己的问题,所以没有敷衍汤森。他低下头去,一刀接一刀的继续用刀,动作很缓慢,真的像是在雕刻艺术品。
汤森没有催促菲斯特,事情都已经这样了,他不在乎多等一会。王子知道的这些秘密,太危险,自己不能仅凭几句话就信任他……如果在最后,菲斯特不能拿出有足够说服力的理由,今天就只能是个死局。
直面生死时,汤森会抛弃一切幻想,就算明知不敌,明知要付出惨烈代价,他也将暴起!
没过多久,菲斯特王子抬起目光,似乎已经做了决定。
“我希望你,无愧这荣誉。”他放下小银刀,手掌摊开向汤森这边轻轻一送,白朦朦的光团从他手心浮起,又缓缓飘到汤森面前。
“这是……”汤森知道这不是攻击,但王子弄出这玩意来干嘛?
白朦朦的光团旋转着,体积不断扩大,直至在汤森眼前摊、成为一片薄薄的光幕。然后,内中有清晰的字迹和图像呈现出来,首先是古朴的三叉戟纹章,深沉而磅礴。徽章下面的一行字,却令汤森大吃一惊。
《奥德里奇手札》!
“这个……”汤森有点茫然,完全没明白王子的用意,但他这行为似乎不一般哪,类此的东西,虽不算什么惊天秘闻,也需要相当身份才能看的吧?至少也得是王子的忠实拥蹩才行吧?
“如果……”菲斯特王子想说点别的什么,但他又摇摇头:“算了,你看吧!”
既然王子不把话说出,汤森就绝不会多嘴去问,万一他家这位祖先变态,规定看这玩意的人必须要三跪九叩才行,那不是自找倒霉吗?
光幕冉冉伸展在汤森眼前,像水纹一般缓缓波动。古朴而凝重的三叉戟纹章渐渐淡去,取而代之的是一位年轻女性的速写肖像,黑色的纤细线条描绘着她的美丽,她微侧着脸,带着冷静自信的表情,很含蓄,很优雅,令人看一眼就印在心上,再难以忘却。
更奇怪的是,她的容貌和气质都让汤森觉得很熟悉,他肯定自己一定见过她,或者是看过她别的画像——在这个世界上,自己看过的女人画像太少了,包含不正经的在内,一只手就数的出来,按说回忆起来不困难啊!可为什么就是想不起来呢?
“……从今天开始,我就是罗莎琳德·奥德里奇·康纳理惟士。昨天的争论虽然结束,但属于我的生活才刚刚开始,以奥德里奇的复苏为起点,这段生活只属于我,我希望自己能真正投入进去,并获得快乐与满足。我并非拒绝与他人分享快乐,但腓特烈显然没有这份精力和情趣,他现在和将来都只会关心异能……”
“啪!”的一声,汤森一巴掌拍在自己的额头上,皮肤都被他给拍红了。看到这里,他终于想起自己在哪见过罗莎琳德的肖像了——当天他在梦想大厅解题之后,天空中出现的影像里,那个和腓特烈大师相伴半生的女士,不正是这位罗莎琳德吗?
“……自从与腓特烈一起研究异能,争论就是不可避免的,他毫无疑问是个天才,总会萌生太多的奇思妙想,而且还拥有将之验证的热情。”
“如果有可能,我当然会支持他去做,因为异能也是我的梦想。但随着我们的实力不断增长,对异能理解的深入,验证想法的代价也越来越大。渐渐的,这种事情超出了我们的承受范围……”
看到这里,汤森已经隐约察觉这对情侣有点不妙了。
腓特烈大师对异能的热情和执着,他在梦想大厅里已经领教过,而且印象非常之深刻。此君是个想到之后就会马上行动、而且必须做到的人,就算说句偏执也不为过。
所以,汤森很能理解罗莎琳德女士的心情,这样的同伴,她得多累啊?
“……我终于说出了自己的想法,而且坚定了信念。异能领域,瑰丽而神秘,充满了吸引力,致命的吸引力。然而面对这诱惑,人们应该把控自己的心灵。”
“异能很重要,但它毕竟不是生活的全部,我坚信人生的意义并不是以异能为核心,而是有节制的追求快乐,达成一种不伤害他人的美满。但我无法使腓特烈信服,所以我要亲身去验证,至少我要找到另一条验证异能的路。”
汤森觉得自己距离一个大秘密很近了,仅有一步之遥。而且这个秘密对自己非常重要,比银涛城那些乱七八糟的事重要得多!
“……所以从现在起,我将像普通人那样去生活,我将承担起康纳理惟士后人的职责,去做好每一件事,并以此获取荣誉和报酬。我将以此报酬为极限,支持自己的异能探索,获得真正属于我的快乐与幸福,不影响他人,更不伤害他人。”
汤森心里很吃惊,当然,他不理解“影响他人,伤害他人”的异能验证方式是什么。然而罗莎琳德女士身为腓特烈的爱侣和同伴,能做出这样的决定,非常了不起,很令人倾佩!
接下来的大段内容,就已经转移到康纳理惟士家族的日常管理上了。
当时的三叉戟家族其实还没今天强大,家族内部一片混乱不说,他们还必须两面作战,海上有海盗、草原有马匪,这两股势力都是他们的老相好了,从家族创立的时候就开始打,纠缠了数百年。
罗莎琳德女士很强大,也很有智慧,她以一个旁系后人的身份,从最低级的职务做起,在建功立业的同时,身边也凝聚起一批人才。开辟商路,交好友邻,远洋护航,草原剿匪……在短短三年时间里,她做成了别人敢想不敢做的事,扫清了外敌,也理顺了内部。
五年之后,在罗莎琳德的带领下,奥德里奇这个支系强大起来,正式成为康纳理惟士家族的栋梁。罗莎琳德也成为西海岸有史以来第一位贤者,影响力甚至超过家族创始人。
西海岸居民,世世代代、天生天养,生活在混乱愚昧中。首位大贤者出现,肯定就成为他们的精神领袖——无数部落附庸于她,很多酋长愿意走上半年的路前来晋见她,却只是想得到她的祝福和承认。
在这个时候,罗莎琳德才开始自己的异能研究。
她扩建了银涛城,并将宫殿区做为自己修行异能的主要场所。虽然她此时拥有巨大的名望和实力,但她坚守自己的初衷,始终不肯逾越当初订下的那条线,甚至连腓特烈大师当面劝说都无效……
几年时间过去,罗莎琳德终于证明,理论研究可以用在异能领域,通过计算和模拟,可以验证异能!
也就是说,异能不是随机性的东西,它是有原理的,或者说是有法则的。只要掌握这种法则,就能事半功倍!
腓特烈大师闻讯赶来,对这个结果,他非常吃惊。再三确认无误之后,他关了自个半年的禁闭。
闭关结束,腓特烈大师二话不说,立即着手筹备建立自己的实验室。
但腓特烈毕竟是腓特烈,他永远不会改变自己的本性,所以他的实验室规模很宏大,根本不是靠个人力量能够建立的。对此,罗莎琳德并不意外,其实只要能把爱人从歧途上拉回来,她已经很满意了……
实验室规模再大,那也是条正路。
腓特烈不是泥瓦匠,他不可能自己去修实验室。虽然他从罗莎琳德身上吸取了经验,但他是个男人,必须有所突破才行。所以大师没在地方家族身上打主意,而是实施了一个令人膛目结舌的项目——
——组建异能师公会!
看到这,汤森不禁想锤地大笑,堂堂的异能师公会,几百年前居然是给人当苦力的啊!但是转念一想,这事也就腓特烈大师干得出来,这位仁兄豪气冲天,言出必行,谁挡得住?
如果不是他,如果不是急着要建实验室,就没有今天的异能师公会。
创立异能师公会,无中生有、招揽门徒都是小事,关键是要跟光辉教会打对台!
在此之前,虽然也有人挑战光辉教会,却少有胜迹,更没有人能真正与之对抗。
令汤森汗颜的是,腓特烈大师这次对上光辉教会,完全是主动出击。当年的光辉教会十二使徒,被他一口气干掉了八个!
光辉教会的主教呕血而亡,其他人噤若寒蝉,眼睁睁地看着大师拿教会当垫脚石,在沃尔夫冈竖起异能师公会的大旗。
爱人走上正路,罗莎琳德当然要支持,事实上异能师公会的建立,大半工作都是她亲手做的,连教学都是她安排。腓特烈的责任主要是排除干扰——光辉教会不知道从来找来些老怪物,实力比使徒强大很多,以腓特烈的本事也应付得很吃力,那还顾得上去管施工队?
因为事物繁杂,罗莎琳德无法兼顾,所以她让出了银色海岸的世俗管理,指定一位族人为“圣王”,负责领导整个西海岸,权力象征是一柄剑;同时还指定一位族人为“贤者”,负责监察“圣王”的行为,权力象征为一张面具……
与此同时,罗莎琳德向全大陆宣誓,以银涛城为核心,周围的一大片区域为三叉戟家族的“誓约之地”,未经三叉戟的族长认可,外地异能师不得进入,否则就是家族死敌——这么做是因为教会老怪物的出现,但具体原因手札上没有说。
除了描述历史,手札上最重要的信息,是罗莎琳德把自己和腓特烈大师的部分研究手稿保留了下来,传给了“贤者”支系,作为他们研修异能、安身立命的本钱!
因为“圣王”支系领导西海岸,实力太过雄厚,监察者如果不厉害点,对方会甩你才怪……
光幕渐渐合拢,重新缩回成一个光球。
汤森叹了口气,闭上双眼,努力消化刚刚看到的一切。他知道自己看的只是上半册手札,下半册里的秘密肯定更多更惊悚,但现在知道的这些事就够他琢磨了。
首先,这份手札已经化解了汤森的杀机。
菲斯特王子显示出他的智慧和诚意——他知道了汤森的秘密,令汤森很不安,所以他把自己的秘密告知了汤森,现在大家都有对方的秘密在手,谁也不怕谁,扯平了!
这个秘密,就是罗莎琳德和腓特烈的研究手稿。
算起来,其实汤森占了便宜,因为王子的秘密更大。
杀掉开启黄金时代的人,那只能算泄愤;抢到异能手稿,这可是实实在在的好处啊——无论是异能师公会还是光辉教会,他们对这种东西都会非常感兴趣,为此肯定不惜血流成河。
就算汤森自己,也有点心痒难耐。
想想看,自己虽然天赋异禀,但异能突破有一大半是在梦想大厅中完成的,而且在某向大厅中得到的感悟,也将支持他在异能之路上走很远很远——罗莎琳德和腓特烈研究手稿,肯定能跟梦想大厅中的记录互补!
他看了一眼面前的王子,然后又叹了一口气。这混蛋怎么就这么强大呢?自己搞不定啊!
“你很喜欢叹气。”雕刻中的菲斯特王子抬头看了他一眼。
“老了。”汤森摇头晃脑,嘴里胡说八道:“真的老了呀!”
汤森发现菲斯特王子非常敏锐,只要自己有不好的念头,他一定有所察觉。
“看完之后,有何感想?”王子并不深究。
“求更新……”汤森无力的用恶魔语念叨一句,但他知道这是不可能的。所以把脸色一正,换了通用语说:“我有疑问。”
“只要问题符合你的身份,我会回答。”王子的语气毫无波动:“在我的耐心耗尽之前。”
“你是王子,即将铸印的正统的继承人,以后你要管理西海岸。那也就是说,你其实要行使圣王的职责。”汤森问:“可你脸上的面具,难道不是贤者的权力象征?你到底哪头的?”
“没错,这张面具是贤者的象征。”王子点头承认:“我要接过的,也的确是圣王的职责。”
“为什么会这样?”汤森就奇怪了:“你居然能把两者的权利溶于一身?这不乱套吗?”
“早就乱了!”
“你知道西海岸有多大?我家族的誓约之地又有多大?这个哨塔,其实是誓约之地的边境。”王子终于停下了手里的动作,他抬头起来看着汤森:“五代以前,三叉戟家族管理着整个西海岸;然而现在,康纳理惟士的子孙却只能龟缩在誓约之地里面。”
汤森没说话,他从王子的话中听出了痛楚和愤怒。
“在三叉戟家族里,奥德里奇支系的天职,就是留守誓约之的,发现人才,潜心研究,准备迈向更高的异能层次。监察圣王,那不过是附带的使命而已。”菲斯特说:“圣王支系的天职,则是管理西海岸各部落,保证整个家族的基础不受敌对势力威胁。”
“大家各施其职,相互支持,在很长时间里,没人能欺负到我们头上来。”
“晨曦议会不行,光辉教会也不行!”
“但家门不幸,在五代以前,圣王支系出现了致命的疏漏,一场因贪念引发的大战,不但葬送了大量军队,害苦了当时的众多部落,还把他们自己全给赔了进去。”王子冷笑一声:“联军讨伐之下,别说圣王支系了,家族管理西海岸的人脉、体系和基础,全部毁于一旦!”
“联军讨伐?”汤森问:“呃……搞出这种后果,他们贪什么东西?”
“对王者来说,还能有什么好东西?”王子看着汤森,语带讥讽:“永恒而已。”
“……理解!”汤森差点没被口水噎死,长生不老这玩意,那简直就是王者克星。
“然后呢?”
“因为外敌强大超乎想象,所以但是的贤者用尽浑身解数也无法挽回局势,最后,只能带着些孤儿寡母回到银涛城。”
“西海岸被外部势力蚕食了一部分,但大部还在。无数部落嗷嗷待哺,万般无奈,贤者只能接替圣王的责任。”王子继续说:“但贤者支系并不擅长管理,更无法化解战败所导致的内部巨变,加之颓势已成,暗流汹涌……所以几代过后,银色海岸就剩下现在这点地盘了。”
汤森张了张嘴,却不知该说点啥,只好安慰他说:“你的名望很高,必定能开疆拓土的。”
“你什么时候听说过,有贤者开疆拓土?”王子的回答让汤森很不理解:“现在这点地方很好,我乐得轻松。”
汤森一怔,正常人当然要趁着有声望打江山啊!香蕉你个西瓜,败家也不是这么败法!
“家小,人少,好管。”王子看出了汤森的疑惑:“家大业大,还不知道要闹出什么惨剧。”
“你是说……城里那些反对你的人?”汤森立刻想起银涛城的老派系势力。
“他们是圣王一系的后裔。”王子说:“贤者支系的传承其实很简单,一旦继承人成年,贤者就立刻退位。因为对我们来说,异能领域才是值得将毕生精力投入的事业。”
“这种传承习惯,旁人很难理解。而且我运气不好,上头没了父亲,下面又没儿子,所以圣王后裔们觉得这是翻身的好机会,压制了我,才好去外面打地盘。”
“他们怎么不自己去打?”汤森听了王子的解释也很无奈,你寄住在别人家里,吃人家的,用人家的,不想着帮人家干点什么,却妄图霸占人家的家业,也太无耻了吧?
“如果有机会,你替我问问他们。”王子的回答很风趣,但一点都不好笑。
“其实我大概明白点,”汤森说:“作为称霸天下的起点,他们要先从称霸脚下这条街开始!哪怕是借来的街,哪怕还有你这个继承人在。”
“看来你是真明白了,不过以你现在的情况,暂时还不会加入这场闹剧的。”王子点点头,拿出一份手令:“这是给你的。”
汤森接过来一看,脸色顿时变得极难看,因为手令上面第一行用大字写着——银色海岸决定讨伐名为“荆棘玫瑰”的匪帮之命令,附相关匪首悬赏。
“什么意思?”汤森眼睛一瞪,把手令举到王子眼前:“你什么意思?!”
“拿错了。”王子无动于衷的给他换了一份,然后轻描淡写地说:“这份才是给你的。”
汤森黑着脸,把第二封手令拿过来一看,发现上面写着——银色海岸敕封荆棘玫瑰镇守奎尔萨平原、敕封汤森为奎尔萨王、瓦胡为奎尔萨北方酋长之命令。
“你故意的!你一定是故意给错的!”汤森有点哭笑不得,这种手段的确是震慑下属的办法之一,但配上菲斯特王子的语气和态度,却让人只想撞墙。
在恩威同施这方面,王子显然比不上雅克分会长。
“早说我们这边不善于管理,你还不信了。但不管怎么样,只要你明白其中含义就好。”王子居然连一点愧疚也没有:“这是个副本,正式的文书要等你回去之后才会到。对了,奎尔萨平原你还没拿下呢,这个王做得有点名不副实。”
“你要我去打下整个奎尔萨?”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奎尔萨平原应该跟你的对头有点眉来眼去吧?”汤森嘴上这么说,却立即把手令塞进怀里,开玩笑,大义之名当然先收下再说。
“你愿意这么想也行。”王子点点头:“整肃奎尔萨平原是荆棘玫瑰的唯一出路,如果你能力够强,势力发展顺利,说不定在某天,你会带着军队来银涛城,加入、或者讨伐我。”
说不定在某天,你会带着军队来银涛城,加入、或者讨伐我——这是王子的原话。
说不定在某天,我会带着军队来银涛城,加入、或者讨伐你——这是汤森的想法。
区别在于菲斯特可以毫无顾忌的说话,但汤森不能说,不但不能说,他还得回避这问题。
“殿下,我说句真心话,你的确不善于管理,哪有这样挖苦人的?再不济,我现在也是你名义上的下属啊!你应该对我寄予殷切希望,多多鼓励、大加关照才是。”汤森面不改色,而且显露出可以被收买、也很希望被收买的特征:“请我吃饭,强壮我的身体,请我喝酒,增进彼此友谊……如果你有麻烦,我自然就会拉一帮小弟来替你打架嘛!”
“文书已经给你了,要吃饭自己去做,要喝酒自己去酿。”王子平静地说:“我很忙。”
“呃……”汤森脑袋上顿时挂下一溜黑线,能把自己逼到无话可说,这王子也真够本事的,最难得他说这话时还一本正经,仿佛天经地义一样!有哪家王子这样搞政治的?啊!
无奈之下,他只能换了话题:“殿下来这里,就是为了给我手令吗?”
“散心而已。”菲斯特王子摇头:“随便走走,随便看看。”
“殿下看到什么了?”汤森左右张望一下,然后看着王子:“好看吗?”
“不好看,我看到一个蹩脚的初级异能师陷入苦战,我预计,如果他不使用黑纹夜枭的异能的话,绝对撑不到今天晚上去。”菲斯特王子倒不怎么给汤森面子,而且一说到异能,此君的脑袋一下就变聪明了,不是一般的好用,语气也丰富得多。
“轻视别人是个坏习惯。”汤森转头看了一眼哨塔外面,发现光头们正在吃烧烤,一个个面带凶狠,怒气十足。他换了位置坐下,摇了摇头说:“我才一个人,这些家伙有两百多,开局虽然不是全胜,但我撑下来也不算太难看吧?”
汤森之所以缓和了语气,是因为他想到对方的实力。既然能看出自己的状态,王子的异能造诣肯定不俗,听听人家的意见没坏处。
“怎么说呢,你能撑下来的确不错。”王子似乎不是吝啬的人:“但也暴露了你的问题。”
“我的问题?”汤森不由追问:“我的异能比别人快,威力比别人大!我有什么问题?”
“释放异能的速度,异能的威力,这些都是小细节,多练几次总能提高。”王子看着汤森,虽然他的面具上没有表情,但汤森却能感觉到对方的真诚:“而你的问题很大、很致命。”
“殿下请说。”汤森坐正了身子:“我洗耳恭听。”
“你到底是个会异能的武士呢,还是个喜欢用剑的异能师?”
“这很重要吗?”汤森满不在乎:“在搏杀的时候,武器和异能都只是外物,是工具。”
“这跟武器和异能没关系,只跟你有关系。”王子摇摇头,并没有跟汤森讲什么大道理:“好,让我问简单点,你到底是个武士呢,还是个异能师?”
“我……”汤森张开了口,却无法立即回答出来,事实上他从来没思考过这种问题。我两手都一起抓、两手都要硬不行啊?
“也许你不知道,大陆上有用异能的武士,也有用刀剑的异能师,而且他们造诣深厚,但在他们身上,却没有你现在的问题。”王子说:“功利的说,异能的前景远远超过武技,我想这也是你千里迢迢来特殊晋升的原因。”
“没错,异能超过武技。”汤森咬牙切齿的回答,因为他又想起了哈维镇惨剧。瞬间杀死数万人,异能的确超过了武技!
“你以后要做一名异能师?”王子继续问。
“没错,我要做异能师!”汤森想起第九使徒的火柴,还有那漫天的金色火焰。不学异能,他以后怎么把这畜牲碎尸万段!?
“既然你决定了要做异能师,那你为什么不信任异能呢?”
汤森久久凝视着菲斯特王子,然后咧开嘴笑了,然而这笑容却是苦涩的。
汤森的笑容很苦涩,无疑证实了王子的问题。
在王子这句话之前,汤森没这个意识,所以在王子这句话出口之后,汤森就幡然醒悟,原来自己的内心真的不信任异能!他甚至排斥异能!
如果可以的话,他绝不会去使用它!
他觉得异能脏,觉得那上面全是血!在星盘旋转时,他仿佛能听到哈维镇上空的哭号……
坐在对面的菲斯特,察觉到汤森的情绪在剧烈波动,所以他等待了片刻才重新开口。
“你信任刀剑,你愿意把生命托付给它们,所以在战斗中,从始至终,你都是站在刀剑的立场考虑问题。如何准备,如何搏杀,如何退场,你完全是一个武士的思维。即使你用了异能,但那效果跟砍杀一剑又有何区别?”王子说起异能来,那叫一个条理清晰,挥洒自如,特别有名师气质!
“异能,不是这样用的!”这是名师王子的总结,语声不大,却如雷鸣。
“你是说,我要用异能师的思维去战斗?”汤森的眼睛在冒光,声音突然变得沙哑了。
“如果你想把握自己的命运,最好用异能师思维去战斗,最好暂时放下刀剑。”王子平静地回答:“你资质优异,应该比普通异能师强大才对,打成现在这样,坦白说有点浪费。”
在全部谈话当中,汤森最多只是被菲斯特王子说出的秘密所震撼,王子没有那句话能够刺伤汤森,这是因为汤森本身很优秀,而且是没心没肺没脸皮的性格。
可是这句话,对汤森造成的刺激不小。
汤森的心绪本来就在波动,虽然幅度不算大,可在汤森身上已经是很罕见了。再听到“打成这样有点浪费”的话,差点就炸了——还没有人说过汤森的异能不行,伯纳那个不算。
汤森骨子里全是傲气,冲上头就全变了怒气!
他的手下意识地握住了剑柄,鞘中的金属在轻轻晃动,发出轻微地撞击摩擦声。金属的重量,金属的冰冷,化成血肉交融、亲密无间的感觉,顺着皮肉传导上来,直入汤森的内心,然后,又转变成浓浓的悲伤——果然,我还是最信任刀剑的!
但用刀剑的话,我绝对报不了仇!
“异能的前景,远比武技更广阔!”
“你到底是一个会异能的武士呢?还是一个喜欢用剑的异能师?”
菲斯特王子安闲端坐在对面,仔细观察着汤森的变化——他可以毫不在乎地把奎尔萨之名送给汤森,也不在乎跟他谈论西海岸的秘辛,但很在乎汤森的本心。因为他是西海岸的当代贤者,他的使命之一是鉴别进入誓约之地的每一个异能师,确定他们不会伤害自己的家族。
更别说汤森这个引动了黄金时代的“天才”。
如果汤森真是黑纹夜枭或阴影面具那种人,王子会立刻将他除去,趁他还没造成悲剧的时候……如果汤森是个正常的异能师,而且性情尚可的话,菲斯特王子也会给予一定帮助。
晨曦议会得到的情报,其实是王子泄露出去的。
也许菲斯特王子不会玩政治,但他阴谋玩得很好。一开始时,他并不给汤森简单定性,而是完全客观的看待他,在最终鉴定之前还绕这么大个圈子……心思细腻、手段慎密、不放过任何疑点,完全是一副做异能研究的风格。
本来王子不用这么麻烦,但汤森的伪装太厚,手段也太油滑了。
汤森接下来的命运,完全取决于他的第一反应。他会暴起?会颓丧?或者恶毒地咒骂?
“叮”的一声,汤森的长剑支到地上,他缓缓地站起来,脸色严肃。这种严肃跟他之前流露出来的表情很不一样,所以王子确定,他这回是在玩真的,他极力压抑愤怒,手微微颤动,连着手中的剑也在颤动。
果然要暴起了吗?菲斯特心中有些失望,其实这个人……还是比较有趣的。
“我信任刀剑,它们像是我的手臂、我的兄弟。我不会抛弃它们,绝不!”汤森平静的语气也跟之前很不一样,非要形容的话,就是他把话说得笔直,一点弯都没有。
王子没有任何表示……果然是个有趣的人呢,但接下来,他就要拿自己开刀了吧?
“我要做异能师,也要用刀剑。”汤森伸出一根手指,指着王子说:“我证明给你看!”
王子微微诧异,他这是……到底是跟自己打还是不打啊?
汤森闭眼深吸一口气,又缓缓吐出来,重新张开眼睛之后,瞳孔中飞出两道极其锋利的目光!
然后他把上身往后一仰,身体倒栽葱似地翻下了哨塔垛口。王子心中一动,眼睛凑到一条墙体裂缝前面,窥视着哨塔下面。
“他下来了!”一直在监视哨塔的黑鹰武士大声呼喊:“他下来了!东侧!”
“兄弟们上啊!”草原黑鹰扔下手里的烤蹄髈,抓起巨大的战刀就吼:“围住往死里打!”
“遵命!”看似悠哉乐哉吃着烤肉的光头们同声回答,撕下伪装的作态,抄起家伙就冲——无论黑鹰武士、黑暗刺客、狂徒,又或者各阶异能师,他们全都做好了随时开战的准备!
那些看似随意摆放的火堆,其实就是他们的阵型。
“没见过吧?汤森酋长,这是深海漩涡阵型!活捉过四级异能师的战阵!”草原黑鹰气势惊人,音量提升至最高:“这一回你Сhā翅难逃!兄弟们上啊!给我狠狠打!”
在光头们的视野中,汤森下坠的身子正在翻转。
“啪”,他单足落地、踩塌半蓬野草。
“叱”,他脚尖轻点、掀起几颗泥点。
落下的瞬间,汤森的身体又高高弹起,就仿佛循着无声的韵律,又好像是踩着活泼的节奏,居然让光头们看了赏心悦目,恨不得高声喝彩!
这一回,汤森飞掠的速度很慢。视力好点的小光头们能看到他的身体在旋转前飞,能看到他的长发从头巾下散出,甚至能看到他微微闭起的双眼。
是的,汤森闭着眼,仿佛沉溺在自我的世界,对杂音充耳不闻,也不在意前方的阵型。
但汤森身处搏杀场!前方就是一整队列阵的狂徒,三十五柄巨大的长柄战刀已经举起,那是闪耀着死光的金属密林!
“杀——杀——杀!”
迎着慢悠悠飞掠过来的汤森,前列十柄战刀劈下!中列十柄战刀劈下!左、右、后各有五柄战刀劈下——汤森眼皮弹开,身影在长刀临身之前一闪而没!
好好的、完整的、高大威猛的狂徒战队,瞬间全部倒下。三十五人一个不漏,一个没死,但他们却只能躺在地上,仿佛被抽走了骨头!
“哗啦啦——哗啦!”杂音群起,这些粗壮的嗓音中尽是惊恐:“啊!怎么了?”“这是啥?”“我怎么了?”“救我!”“首领!”“手断了啊!”
“这是什么招数?!”草原黑鹰不知道状况,他转头去看高级烈火师,但发现对方也一样不知道底细。
汤森的身影重现空中,不过他这回是直立的,两脚并拢、端端正正落在狂徒们中间。
“砰!”汤森双脚落的,周围方圆三十米、也就是大致的狂徒阵列中,顿时暴起一圈尘土,而与尘土同时飞起来的,是狂徒们的武器!
三十五把长柄战刀同时从地上弹起,有三个汤森的高度。
狂徒们身上的锁甲也同时向上一弹,却又被主人的体重扯住,仿佛是正在收起的渔网、而狂徒是收获——这景象奇异而短暂,因为在下一个瞬间,锁甲不再向上飞了,每个金属环扣都像秤砣一样落下,千万个秤砣,把自己的主人再次砸进尘土中!
横七竖八的狂徒,一片痛苦的惨叫。
“呛!”的一声,汤森的长剑这才出鞘,剑尖向下一划,地面三十米方圆的金属同时变异,那些锁甲的环扣都活了过来,直接嵌进了主人的皮肉——是瞬间、完全的嵌进去,狂徒们同时喷血!
解构·增强·变异版!
哨塔上的王子“咦”了一声。
“啊——这是什么?!”哨塔下的草原黑鹰却发出了哀嚎,他仿佛看到狂徒的末路。不管这是什么异能,反正不能让他传出去,不然晨曦议会的狂徒战队就全废了!
“绝杀令!”草原黑鹰举刀指天,向着汤森一劈:“剁成肉酱!”
“绝杀令!”高级烈火师也向汤森一指,尖声下令:“烧成灰烬!”
汤森脸上无喜无怒,手腕绕身而转,那些随兵器荡起的草叶泥沙顿时变得飘忽、然后又开始绕着汤森的身体旋转——其实不止是泥沙草叶,还有三十五柄战刀,它们也跟着天上的气流在回旋!就像枯草一样。
风舞·增强·变异版!
长剑再次轻盈的滑动,嵌入狂徒身体的锁甲环扣“噼里啪啦”的断裂,纷纷变成指节长短的铁丝弹出来,顺便弄死了自己的主人——大片的铁丝贴着地表飞旋,跟着汤森前冲的步伐,逐渐聚拢成为三、五团。
第049
汤森不管不顾,“嗖”的一声冲出去,无形力场带着漫天的战刀和金属球,扑向远处的弓箭手阵列。
“挡住他呀!”草原黑鹰现在连哭的心都有了,声嘶力竭的叫喊:“你们快挡住啊!我操你们!”
弓箭手们拼命发射,铺天盖地的羽箭飞到,最后能落到汤森冲击路线上的却只是一部分。三十五柄战刀在汤森前方组成刀阵,风车样的乱斩之后,仅余的两成羽箭威胁不到汤森!
身影闪动,汤森距离弓箭手阵列只有五十米距离了!
然而红光暴闪,十多条螺旋火浪出现!
火浪来势很猛,一眨眼功夫就挡在汤森与弓箭手之间,火头迎风暴涨直上高空,底部更是厚达二十多米,剥落的雨点状火焰甚至落到了前列弓箭手头上——飞旋的战刀中坠下两柄,直端端的Сhā下,直至整个刀锋都没入地面。
汤森单手拉住刀柄,前冲的身体荡了半个回环,于千钧一发之时换了方向,接着放手、脚尖点在另一柄战刀的长柄上,将速度再次提升,身体从尚未合拢的火墙中成功窜出。
然而在高空飞旋的战刀、贴地翻滚的铁球并没改变方向,依然在风舞带动下继续前冲!
回旋的火墙被气流撕扯出无数窟窿,战刀和铁球在厚实的火焰里搅动、冲出,即刻沾上熊熊燃烧的火焰,连带漫天花雨一样的火焰扑向前去,完全笼罩了弓箭手阵列!
手持长弓的光头们惊恐万状,但他们还没来得及做出防御动作,就被千万点飞扑而来的艳红吞没!惨叫声凄厉无比,整个阵型连带护卫、马匹全都陷进这熔岩一般的高温中。
飞旋战刀的战刀降低高度,而穿着铁甲的光头们却被气流带起,两相汇合之后,一个血肉与金属组成的飓风成形了,肉块不断落下,温热血液分解成雾气,瞬间染红了一整片山坡!
这一幕快过一幕、令人血脉贲张的惨烈杀戮,使人不会去注意飓风中甩出的铁球——五只铁球看似无序,却都是砸向山坳中最关键的位置。
“轰!轰!轰!轰!轰!”铁球相继炸开,无数半指长的铁丝在横冲直撞!那些毫无准备的黑鹰武士、黑暗刺客、狂徒、异能师,无不悲怆的倒下!
咆哮·巅峰·变异加料版!
瞬息之间,山坳里已经是满场哀嚎、偏谷死人,哪怕没受伤的光头也被淋上一身鲜血,他们疯狂了,全都面目狞厉的追在汤森身后——汤森已经冲向烈火师,他提着剑,没了速度优势,正甩动双腿逼近。
烈火师们还没恢复过来,汤森却越来越慢了,追上去、杀了他!
将身后的几十名追兵“摆”成一条直线之后,汤森身影再次闪烁,雪亮剑锋从烈火师人群中掠过,带起一颗神情悲苦的头颅!
汤森头也不回的冲向哨塔。
“啊!啊!啊!”草原黑鹰狂呼着加入追赶的行列,高级烈火师死了,他也别想活下去。
汤森在山谷中搏杀,王子在哨塔上旁观。
汤森轻描淡写地把异能改变,但在释放时,他的手法却是浑然天成,小小的初级异能,却发挥出强大功效……这些事实令菲斯特王子惊叹。他看见汤森的身影越来越近,然后消失在视野中。但转瞬之后,一股浓烈的血腥味扑到鼻端。
“我说到做到,我证明了!”汤森·奎尔萨已经站在王子身边,正把他的长剑缓缓归鞘——这动作很缓慢,就像是个神圣的仪式。阳光下,那银白的剑刃一尘不染,闪着动人心魄的光亮。
“不算完全证明。”菲斯特王子指指正追来的人:“你的异能力量已经耗尽,可现场还有这么多人,他们依然可以伤害你——当然,我这要求苛刻了点。”
“苛刻吗?还好吧!”汤森淡然一笑,缓缓入鞘、还剩一尺的长剑猛力下压。
“锵!”的一声,长剑归鞘声终于响起。而哨塔外的脚步声和喊杀声,却也同时消失了。
王子偏头一看,发现追来的这一线追兵,完全被十二个爆裂所笼罩,他们正在那些透明罩子里筛糠般抖动着,身体上布满大小孔洞,血溅三尺。
爆裂·加强·变异版!
多好的策划,多好的布置,多好的操作——菲斯特手扶垛口,沉默无语,久久无语。说真的,从汤森跳下哨塔的那刻起,他就不断被这家伙的表现震惊。
毫无疑问,汤森·奎尔萨用异能师的思维,发动了一场低级异能战斗。但这是场精彩之极的战斗!
每个异能,汤森都做了改进;每个异能,汤森都放在对手的软肋上;他的创造力和想象力,菲斯特平生仅见!很多细节他甚至不曾想到过,或者不敢去想。
“异能师的战斗思维,以异能为根本,以异能为核心,精确计算,把握环境。这些,我拿着剑做到了。”汤森目光平视:“你看完了,有何感想?”
“你做得很好。”菲斯特王子转过身,认真的点点头,然后手一扬,一点金黄光芒飞出。
汤森伸手接过,嘴角却抽了抽。不用去看,他就知道那是枚八角金币。
“这是好运金币。”菲斯特王子的声音响起。
汤森低头看,发现手中这枚八角金币的异常精美,边缘还有一层近似透明的金属,中央那圈符文却不明其意。
“这是什么金属?”然而等他抬起头来的时候,菲斯特王子已经不见了,无声无息,就跟他来时一样。
微风拂过,携带的尘土很快就掩盖了地板上的痕迹。
暗夜中的山谷,暴雨如注!
滚滚雷声中,来自天际的闪电,用它那刺目的光亮穿破云层,照亮雨幕掩盖的苍茫大地。即使再黝黑的山峦,也会在这瞬间显出原形。
一闪而逝的白亮强光中,有山坳、有空地、有孤傲的哨塔,还有满地的狼藉。雨水源源不断地落下,冲刷着山坳里的一切,洗净了战刀,卷走了灰烬,猩红的血水汇集成道道溪流,由高向低奔泻而去。
又一道闪电划破雨幕,但这一次,惨白强光照耀的物体却多出了一点——那应该是一个人,他身材魁梧,正站在哨塔下方,用手抹去脸上的血迹。
黑鹰武士的红袍和锁甲都残破不堪,然而他本人却不在意。
他随手做出个手势,一个透明的护罩就被托举在头顶,雨伞一样阻挡了雨水。他再做个手势,身上的衣服就开始鼓胀、无数丝状的水气升腾,衣服转眼变得干爽。然后,他伸手入怀,取出一根邹巴巴的烟草,手指一撮点燃了,深吸了一口。
喷出一口烟,布满刀疤的脸上写满了满足。
“汤森·奎尔萨,有趣,实在是有趣。”他发出由衷却沙哑的笑声,然后抬起头来,无限感慨地说:“少爷啊!我终于为你找到新玩伴了!”
“不过这次,你可不能两三下就玩死他啊!”
烟草的红点熄灭了,山坳再次陷于黑暗。
汤森当然不知道自己被人给惦记上了,但就算知道也顾不上,因为他现在特别忙。山坳之战的第三天,他已经跟接应自己的人会和了,顺便被最新情报弄的心烦气躁。这情报自然是班奈德送来的,简单的说,荆棘玫瑰商团的麻烦不仅没解决,而且还严重了。
荆棘玫瑰扎根奎尔萨,在发展初期,必然会把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胁作为扩张手段。而商贸,就是维持这种手段的生命线。所以对荆棘玫瑰来说,商路必须打开、贸易必须通畅!
不然的话,靠部落的产能和制造水准,打一仗你得准备三年!
银涛城是一条商路,但那边形势不稳定;异能师分会也有商贸能力,但他们的兴趣并不在民生军事上;努力去联系会有改观,但时间不等人……所以,这条往内陆方向的走私商路、还有相邻地域的几条支线,对荆棘玫瑰来说非常重要,为了生存,一定要拿下。
班奈德也知道自己的责任,他把大量精力投入到这个方向,但偏偏就是在这里出了问题,而且是最无解的那一种——遇到了竞争对手。
竞争对手是从内陆方向来的,同样是个新兴的商会,以凤尾花为名,总部设在德伦利亚联盟境内。对方的商贸路线、商品目录、经营策略跟荆棘玫瑰完全重合,只是顺序上颠倒了一下……但大家不能互补,因为两边要抢地盘、抢人才、抢份额。
彻头彻尾的冤家对头!
凤尾花商会甚至在私下里打通了晨曦议会的关节,这个优势太明显了,直接压得荆棘玫瑰商团喘不过气来,在邻近晨曦议会的地盘上,哪怕你出再多的钱,都没人敢跟你合作了。
荆棘玫瑰的商路主干是这么走的,从奎尔萨北方开始,先向东边行进,在草原部落收购商品后转向北方,从晨曦议会的地盘边缘绕一段路,接近分隔西海岸与内陆的山脉,然后才能进入本地区的走私重镇瓦卡莱。
普通走私的话,瓦卡莱是最后一站,它有几条山路和水路通往内陆。
第050
荆棘玫瑰参与走私,其目的却不仅于走私。
因为他们来自内陆,山那边才是故乡,不能永远窝在西海岸,总有一天要干掉仇人回去。所以在时机成熟之前,他们很需要家乡的消息,走私线路无疑是最合适的打探渠道……他们这点酸楚的用心,却不能让外人知道。
瓦卡莱太合适了,因为它对面就是德伦利亚联盟,是一个与安道尔联盟比邻而居的势力,内陆势力排名第十一位,内部势力复杂,每年都会流出大量的商品,是个非常理想的交易对象。另外,它跟哈维的距离不近不远,也是借道回内陆的好选择。
所以,荆棘玫瑰绝不能把这地方拱手让给别人。
假如没有凤尾花商会,这一切该是多么完美?
班奈德也是这样想的,所以他第一时间派人去接触凤尾花,希望能达成协议,生意一家做一半。可没想到,凤尾花虽然是新商会,风格却很硬朗,礼数给全了,却要独占这条路。
软的不行,班奈德只能来硬的,他以西海岸土著势力的面目出现,试图以势压人,结果被人家的打手一顿爆捶,现在还躺在床上。但这么一来,凤尾花算是犯了汤森的忌讳——汤森的人,他可以打,但别人不能动!
“派我的侦查队上去。”汤森没有二话,下了死命令:“找到凤尾花的首领!”
没错,汤森要亲手抓住凤尾花的首领,先爆捶他十次,再把他丢给班奈德去收拾。汤森不怕麻烦,也不怕对方报复,他已经是异能师中的战斗机了,捏个小商会为什么要犹豫?凤尾花商会要是敢反抗的话,就彻底荡平它!顺便还能在这条商路上树个榜样。
汤森调转马头,直接从奎尔萨平原穿过。他没有回北方,而是顺着商团的路线前进,亲自考察整条商路的状况;接到命令的近卫侦察队,则抄近路冲向与班奈德挨打的地方。这倒霉蛋为了方便调度,把指挥部设在距离瓦卡莱两百多里的森林小镇里。
等汤森到达森林小镇时,侦察队也应该把情况搞清楚了。
一路辛劳,汤森赶到森林小镇的时候,班奈德的伤其实已经快好了,除了手上还吊着绷带之外一切正常。但这说明西海岸落后贫瘠,换了在内陆,他这点伤早被异能医师给治好了。
先期赶到的近卫侦察队不负嘱托,已经查到了凤尾花商团的大致情况,而且还弄到了对方首领即将抵达的消息——这家伙似乎也是来处理打人事件,顺便跟瓦卡莱的某些人会晤。
汤森懒得追究打架的具体原因,他是首领级别,现在最需要做的是立威!
综合一路上的所见所闻,他发现班奈德负责的这摊子事不简单,特别是当地土著和亲晨曦议会的势力,很顽固很不好搞!自己既然来了,那就要帮帮手,杀鸡儆猴这招很不错。
汤森到达时是深夜,在班奈德向汇报近期事务的时候,带领近卫侦察队的亚达也走进了房间,他把情报放到桌子上:“长官,目标情报汇总完成。”
“说说结论。”汤森和蔼地看着亚达,对这些老兄弟,他在能力培养上不予余力。
“凤尾花商会不是全新的商会。”亚达神情严肃的解释:“虽然他们明面上都用的是本地人,使用全新的工具、账册、旗帜和马车,但我们认为这都是掩饰手段。因为对方的策略与规模,与新商会的身份不很相符,特别是晨曦议会,新商会没有实力打通这种关节。”
班奈德全神贯注的倾听,经过此事,他发现自己缺乏全局概念,更不具备亚达这种纯战役眼光。以前在家族里,他只是商队主管,所受的教育有限。
“所以,我们针对这个疑点进行了侦察。”亚达继续解释:“我们发现有两名主管、三个翻译的身份有问题,继续追查下去,发现他们半年以前属于同一家内陆商会。这家商会叫深蓝小屋,位于德伦利亚联盟中部,规模不大,专做高档商品,背后有人撑腰。”
“所以你怀疑凤尾花是深蓝小屋的分支?”听到这里,班奈德忍不住Сhā嘴了。
“不是分支,而是全员改头换面!”亚达说:“深蓝小屋在半年前结束了奢侈品售卖,这也导致一些西海岸商人拿不到某些特殊商品。但现在,这些东西都出现在凤尾花的商品目录里,是半年的份额。另外,我们还查到他们的服装,也是深蓝小屋的人在瓦卡莱定制的。”
“有意思。”汤森说:“凤尾花,深蓝,一体两面?”
“半年之前,我们还在准备远行,”亚达说:“所以凤尾花的行为,应该不是针对我们。”
“管他有意无意,挡在面前的石头,就要被踩进泥里。”汤森说:“对方的首领呢?”
“已经到达瓦卡莱,明天晚上要与本地六家商队签订协议。”亚达说:“刚刚绑架了一个凤尾花的小主管,等级不高,只知道首领对荆棘玫瑰商团很在意,是专门过来处理这事的。”
“看来你的本事不小。”汤森看着班奈德:“才粗具雏形,就让老牌子商会感到压力了。”
“这是我的专业。”班奈德含蓄的说这话,胸膛却挺了起来:“为了荆棘玫瑰!”
“关于这事,你有什么意见。”汤森笑笑:“你是苦主嘛!”
“我们以后还好走这条路,最好不要见血,即便流血也别死人。”班奈德考虑了片刻:“首领,生意人都讲究留点余地。要不我们敲他们一笔算了?”
“既然你开口了,那就先敲他们一笔!”汤森点头:“去准备吧!明天晚上动手。”
第二天,傍晚,瓦卡莱。
瓦卡莱是走私线上的镇子,虽然跟仓库镇性质相同,但完全是两回事。仓库镇每月只有两三只驼队,说句冷冷清清也不过分。但瓦卡莱镇非常繁华,每天从这里出发的驼队起码有十几支,另外还有大量的水运船只顺水道往返,从单人小舟到千吨规模的运输舰,啥都不缺。
这样的地方,称得上走私枢纽,单独一股势力再强势都镇不住。走私是生意,也可以说是事业,两头搭线不算,中间的维持也很重要,你占了这个点,咱不从你这过行了吧?所以瓦卡莱镇的事务由几方共同管理,有当地土著,有主要商会,还有来自对面德伦利亚的势力。
没有晨曦议会的加入,他们也从来不在于内陆接壤的地方发展下线——其实这事他们老早就干过,可是呢,当下线发展到某种程度后,就有神秘人物从天而降,剿得渣都不剩。久而久之,晨曦议会也就明白了,这地方没自己的份。
今晚,当地六大家宴请远道而来的贵宾、凤尾花商会首领。天刚擦黑,豪华旅社里张灯结彩,气氛热烈,欢声笑语不断,因为凤尾花带来了本地最需要的商品。
宴会已经开始了,但还是有些小商队的首领管事捧着礼物赶来,希望也能进去旅馆分一杯羹,但旅社门口要检查身份,那些身材彪悍的护卫只认请柬、不收好处。
被挡住的人却没死心,都围在外面,希望找到个熟人带自己进去,吵吵闹闹中,清脆的马蹄声临近,一辆马车停在大门外。
马车规格不大,是适合在西海岸行驶的窄幅车厢,转圜方面挺朴素,没什么值得一提的玩意,但冷面孔的车夫早不停晚不停、非要等车厢到了正中位置才拉缰绳。
顶着大门停车,很嚣张啊!
人群顿时让开了路,因为乘马车出席宴会是一种习惯,内陆贵族都这么干。你别看人家马车一般,万一是哪家大人物心血来潮玩低调呢?
在人们期待的目光中,车门开了。一位身材精壮、穿部落短袍的壮汉走下车,转身扶出一个浑身上下缠满绷带的人,这家伙就像具木乃伊,动作也挺像……到了最后,车厢中才下来一个武士。
这是名年轻的武士,他穿着黑色皮甲,黑色披风,两柄超乎常人想象的巨剑交叉背负。一缕黑色头发从头盔内钻出,黑色双眼闪闪发亮,虽然面带微笑,却没有流露出一丁点友善。
让期待的人群“轰”的一声散开了,哪有穿着盔甲来吃饭的!
看到对方这幅造型,守门的武士已经在心里打鼓了。虽然已经有人通报进去,但一去一回肯定赶不及,稳住,一定要稳住。
“尊驾,请出示请柬!”守门的小头目往中间一站,手一伸。
“嗖——当!”长箭破空而来,直接射穿小头目的头盔,尖锐的箭头贴着头皮穿出头盔,深深的钉进大门!
“哇呀!”围在门外的人顿时四下逃散,瞬间跑个精光,却没跑远,纷纷藏在街角张望。
小头目被这支黑羽箭吓了个半死,两眼翻白。剩下的守卫噤若寒蝉,动都不敢动一下,谁知道暗处还有多少瞄准自己的弓箭?他们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这一行三人走进大门。
从头到尾,黑盔甲武士都没有撇他们一眼。
搀着木乃伊进了门,精壮的部落男子一声大喊:“荆棘玫瑰商团——前来拜会!”
他这句沉闷的呐喊,让奔跑在院子里一群武士停下了脚步,荆棘玫瑰的人肯定是来找麻烦的,但不用急着上,这种事情跟生意纠结,动手之前要鬼扯几句。
两个管家打扮的人越众而出,其中一人面色平静的回应:“瓦卡莱六大家族宴客包场,不接待外客,有事情改天!”
“大家族?”黑甲武士嘴角的笑容深了点,回手从肩上抽出一柄双手巨剑。
“接住这一剑才算!”巨剑随手掷出,银白的剑身在空中回旋,带着一股震人心魄的呼啸,飞向旅社大厅正门。
“挡住!”大厅里传出一声洪亮的命令。
院中武士当中有几个动作敏捷的,抽出武器就往巨剑上劈去,试图把巨剑挡住。只听“当当”几声,他们的刀剑全断,巨剑却飞旋如故。有个跑在后面的魁梧武士也用双手剑,怒吼一声出剑斜劈。
“咚”的一声闷响,他自己的双手剑断成两截,人也一声惨叫往后摔倒。
“啪!”巨剑击穿大门,飞进大厅辉煌灯光中,剑身耀出无尽华彩。
“大胆!”起码有五柄长剑、三把弯刀和六件异形武器飞向巨剑——席位中还有异能力量闪现。但“叮叮当当”一阵乱响之后,巨剑继续前进,眼看就要扫到贵宾席上!
异能光辉大放,旋转的气流迎着剑锋凝聚,变成一个脸盆大的螺旋尖锥,然后喷涌而出——三级元素异能·喷薄!
巨剑去势不变,飞旋的剑锋直接从尖锥状气流中劈过,将之剖成两半,然后“咚”的一声Сhā在桌面上!
整个大厅肃静下来,变得掉针可闻,只有渐渐消失的散乱气流声,衬托出在场人士的震惊——这场景,就像一圈蚂蚁围着馒头正待下嘴,却有根筷子飞过来Сhā在馒头上,蚂蚁们顿时就呆了。
黑甲武士迈进大厅,门边却无人再敢阻拦,这已经不是寻常武士能够Сhā手的事情了。这柄飞来的巨剑,武士们挡不住,就连堂堂的三级异能师也挡不住!?对方有这种实力,已经不是一般的高人了!
黑甲武士身后,木乃伊也被部落壮汉搀扶进来。
进了门,黑甲武士谁也没看,只是含笑堵在大门口,旁边的壮汉放开木乃伊兄,两手从腰后摸出两柄小旗子,抖了抖展开。两面旗帜上的图案一样,都是金黄|色的荆棘玫瑰,只是底色是一红一篮。
“选一面。”部落壮汉低沉的声音响起,言简意赅:“你们,选一面!”
“这位酋长……”有人带着和蔼的笑容站起:“大家都是朋友,不用这么紧张啊!”
“你是谁?”部落壮汉瞪着他:“你能选?”
“啊!我是凤尾花商会的本地负责人……”
“孙子!”黑甲武士哈哈一笑:“找的就是你!”
所有人只觉得眼前一花,黑甲武士已经出现在贵宾席边,Сhā在桌面上那柄巨剑被他提起,沉重的剑身转了半圈,最后搁在凤尾花本地首领的肩上:“跪下!”
“绝不!”凤尾花首领非常硬气,冷汗淋淋而下,目光却异常坚定。
“我就喜欢看你跪。”黑甲武士嘴角含笑,一双黑色眼睛中,充斥着戏弄和蔑视目光:“咱们慢慢来,你要坚持住——你不要太爽快,好歹断几根骨头再求饶。”
“你——休想!”凤尾花首领的身体剧烈颤抖,他用两手撑住了桌面,牙关紧要,整个桌子也跟着颤动起来。
旁边的六大家首领已经不忍再看,却又不敢贸然开口。
“先生请手下留情!”大厅侧面响起一个年轻的女声,然后有个侍女从楼梯上跑下来,径直来到黑甲武士身边,手里的托盘一举:“我家主人请先生上楼见面!”
“你家主人算那颗葱?要我去见他?”黑甲武士脑袋偏转,笑嘻嘻地说:“小妹子长的不错啊!家里是不是养奶牛的啊……”
“我家主人说,先生看了这个就会答应。”侍女低下头去,手里的托盘却举高了点。
“你家主人挺腼腆呐。”戴着黑色手套的手揭去托盘上的丝绒,一张薄薄的玉质卡片显露出来,上面雕刻着一副青葱山林,意境雅致,不失灵动。
“什么意思?”黑甲武士的目光放到玉质卡片正中,因为那里有一行娟秀的字体——私人藏书借阅证,第一号。
黑甲武士眉头皱了皱,似乎愣住了。
“翻过来,”他的声音突然变得极其冰冷,浓烈的杀机弥漫而出:“给我翻过来!”
“是!”面对如此凶恶的人物,侍女吓得差点丢了托盘就跑,却又在他的训斥中清醒过来,用颤抖的手翻过玉牌。
玉牌背面的小字是——持证人:汤森先生。
黑甲武士目光收缩,聚拢在玉质卡片上,脸色阴晴不定。
“算算时间,汤森先生应该已经看完旅社中的书籍了吧?”
“乡间小镇,藏书有限,加之生活单调,大概很难满足汤森先生的求知欲。巧合的是,我日前在书局订购了一批书籍,包含各类,很快就能运回哈维镇,以填充家中藏书缺失。”
“如不介意,这第一张借书证就为汤森先生而办……”
“哼哼!”黑甲武士的冷笑声让人毛骨悚然:“这大厅里人,有一个算一个,敢动的,死!”
黑甲武士收回巨剑,身影一闪已经到了二楼,先飞起一脚踢开厅门,然后杀气腾腾的迈步进去!
二楼大厅中只摆了一张桌子,三个人围坐桌边——平静的老头忽略,怒气冲冲的人ℚi样的女人忽略,最后一个,以轻纱蒙住脸部的年轻女子,才吸引了黑甲武士的目光。
“揭下面纱。”黑甲武士把巨剑支在身侧:“不然要死人。”
“你口气不小啊——”旁边的人ℚi样女人站起来。
“坐下!”巨剑瞬间弹起,剑尖直指站起的女士,后面的黑色双眼带着一股凛冽的杀机。
“海柔尔阿姨,请让我来。”纤纤玉手拉住了正要发怒的女士,然后,这位年轻女子看着门口的黑甲武士:“汤森先生,别来无恙?”
剑尖明显抖了一下,黑色双眼却还保持着沉静:“我说了,揭下面纱。”
年轻女子揭下自己的面纱,连带着头纱也一起解下。她有白里透红的脸庞,她有湛蓝的眼瞳,她有瀑布般的金发,她有应属于她的温柔、华贵和高洁!
她就是,雯丽·海瑟·施华洛西娅小姐!
西海岸与内陆接壤处,走私重镇瓦卡莱,夜。
瓦卡莱只是个边陲重镇,也是个因为走私而繁华的交通枢纽,财富就是它存在的全部意义,也是它唯一的追求。瓦卡莱人对财富的渴望很直接、很猛烈,其中还洋溢着狂野和血腥。
在这里,旅店灯光一定是明亮到刺眼那种,周边摆设一定是粗糙到扎眼那种,萦绕身边的环境也一定是狂乱粗俗到难以忍受那种……无论喜庆与惨剧,无论过客与主人,都不能改变它的风格。
所以不管怎么看,瓦卡莱镇都不是适合让人体会重逢和惊喜的好地方。但就在汤森毫无准备的状况下,一场重逢却偏偏这样来了。
雯丽·海瑟·施华洛西娅小姐,此刻活生生地站在他面前。在她揭下面纱的瞬间,刺眼的灯光被一层温雅细腻所覆盖;在她看向汤森的时候,恬淡优雅的韵致轻轻溢出。
这诱人的风采一定被她隐藏了很久,包含着异乎寻常的亲切和芬芳。
她的目光是欣喜的,带着些激动,白皙的面颊上浮出一抹粉红,湛蓝色的双瞳在微微闪动,里面的光辉和往常一样清亮含蓄——两人的沉默对视只有短短一瞬,汤森就看出雯丽小姐身上的变化,除了令他熟悉的往日情调之外,她现在多了些从容不迫、多了些坚定不屈。
汤森心潮起伏,但手里的巨剑却没有放低,只是缓缓转了个方向,轻声问:“雯丽小姐?”
“是的。我是你的朋友,雯丽。”雯丽小姐矜持的点头,音调略有波动,不过她很快稳住了情绪:“汤森先生,你……一切都好吗?”
“马马虎虎,还算完整。”汤森的表情很平静,他开始用审视与戒备的目光,观察起她旁边的另外两个人:“雯丽小姐,你是否……”
“我现在很安全,谢谢汤森先生的挂念。”雯丽一眼就看出汤森的疑虑,她马上开口解释说:“这位是我的阿姨,这位是我的管家,我一直在他们的帮助下转移家人。如果没有他们,我无法安全的离开安道尔联盟。”
“海柔尔阿姨。”紧接着雯丽小姐转身,对身边那位人ℚi打扮的冷傲女士说:“这位是我的朋友,汤森先生。在家族灾难那天,他为阻止那个凶手的恶行,不惜与圣剑骑士团冲突,他受伤昏迷之后,我就一直没有得到他的消息——汤森先生,是我施华洛西娅家族的挚友!”
“你这位朋友啊!本事不大,脾气不小。”海柔尔冷冷地看了汤森一眼:“不过能直面第九使徒和圣剑骑士团的年轻人,很少很少。”
“尊敬的女士,如果你想说我是个不知轻重的傻瓜的话,直接说就好,我还扛得住。”汤森缓缓放下巨剑,他知道海柔尔在不满什么,但他不可能为了刚刚的戒备行为向她道歉。
他没做错什么,他也不是见了女人就谄媚屈膝的软骨头。
“没错,那才是我的心声。”听汤森说得有趣,海柔尔女士脸上的表情缓和了一些,好在她没直接说“你是个傻瓜”。
“谢谢夸奖。”汤森微笑,然后转过目光看着雯丽:“雯丽小姐,那么凤尾花商会……”
“凤尾花商会属于施华洛西娅家族,是由深蓝商会转变而来。”雯丽坦诚地回答:“深蓝商会经销的商品由海柔尔阿姨提供,又要在德伦利亚联盟活动,所以不合适用家族的名义。但在家族灾难之后,这个无意的掩饰却发挥了很大作用。”
“原来如此。”汤森暗暗叹气,既然凤尾花商会是雯丽小姐的,那这场子绝对是找不回来了,某人那顿暴打也只能是白挨了——严格说起来,雯丽小姐是他的家主,永远是。
“这样的话,”雯丽小姐看到汤森的神色:“荆棘玫瑰商会应该是?”
“荆棘玫瑰是我组建的,建得不好,瞎建。”汤森没打算隐瞒什么,也放下了所有敌对姿态:“这事比较复杂,三言两语的说不太明白,请你等一下,我先把下面的事处理好。”
重逢是令人欣喜的,但汤森并没忘记,楼下大厅里还有一帮人在大眼瞪小眼呢!
“你请随意。”雯丽小姐永远都是那么善解人意。
汤森出了门,两步就跨过走廊站到围栏边。他右手把巨剑拄在脚边,左脚豪迈的一提一曲、脚底板往围栏上踩住了。左手伸到兜里,掏出一根烟草斜塞在嘴角,再用拇指食指捏了一根火柴,红头顶住火柴盒擦面往膝盖上一磕——
“哧!”的一声,蓝红色的火苗荡起,把烟草给点燃了。
满场的沉寂中,熄灭的火柴被手指弹到远处的痰盂里。脸色木然的汤森吐出几个烟圈,一个粗俗、嚣张、跋扈、受不得任何质疑的草莽形象,就被他这样树立起来。
汤森开始俯视,凛冽的目光透过呼出的淡薄青烟,缓缓从场中众人的脸上刮过。凡是被这道目光看到的人,都禁不住心跳一乱,他们根本不知道这黑衣武士心里有什么鬼主意……
脚步声起,文丽小姐的老管家在汤森后边欠了欠身,说声“抱歉”从汤森背后走过。汤森心中暗赞:文丽小姐还是那么聪慧啊!有这位老管家出面的话,安抚场面会变得更简单。
而且文丽小姐的手下也总是那么有趣:老管家年纪虽然很大了,却腰身挺直,极有风度。脸上还一直带着矜持、温和的微笑,让人看了很安心。但他同时也很严谨,黑色礼服上绝不会出现褶皱,甚至在迈步下楼时,每一步的跨度都完全相同。
“各位财主,晚上好。你们不必知道我的姓名和来历,因为我不想翻自己的老底。”目光环绕大厅一周,汤森脸上突然绽放出了笑容:“刚刚那个场面,只是我们朋友之间闹着玩的,大家别在意!如果有人放不下想不通,那就找我算账,拳头刀剑异能,哥哥我奉陪到底!”
汤森的话很直白也很实在,不怕这些土财主们听不懂。
汤森的态度也很强横,但看在之前那一剑的份上,现场却没有人敢出声反驳他。
“另外嘛!”汤森对自己的威慑力很满意,于是接着说:“为了庆祝一件你们知道了会小命不保的事情,这顿饭我们荆棘玫瑰请了——谁都不准跟我争!”
下面的人惊讶的张大了嘴,要不是打不赢他,恐怕早有人站起来喷汤森了:有你这样请吃饭的吗?强请不算,还编出这种理由,什么叫知道了小命不保?这理由也太白痴了!
“如果给我面子,大家就要敞开了吃喝,一定要吃好!要喝好!”汤森再一笑:“菜单呢?”
“在,在,来了来了!”这种旅社的招待都是不怕死的,一个小个子连忙捧着菜单,蹑手蹑脚的小跑到汤森旁边,隔着老远递上去:“尊贵的客人,本店的菜肴都在这里,异域风味、滋味绝佳,都是我们的招牌菜!”
“这个,这个,这个,都不要。”接过前后五页的菜单,汤森随意翻翻:“其他的全上。”
“啊?”招待眼睛瞪大了一点,腰曲得更低了一点:“客人您说什么?”
“全上!每桌一套!”把菜单往招待怀里一摔,汤森的目光再次放到楼下大厅。他看到老管家正在跟凤尾花首领耳语不止,于是又说:“刚刚的禁令作废,大家伙行动可以随意,就当我今天晚上没出现过——豪顿,传令下去,撤销对镇子的包围;绷带兄,你上来一下。”
汤森说话的同时,手上做了一个奇怪的手势,豪顿看了之后点头答应,然后就把红蓝旗帜往腰带上一Сhā,头也不回的走出旅社。
但其他人听了汤森这话,心中却不禁浮想联翩:刚刚部落壮汉展示的旗帜是荆棘玫瑰的没有错,那这个荆棘玫瑰的黑甲武士,他居然带人包围了瓦卡莱?还有强攻的打算?!
荆棘玫瑰的实力有这么强大吗?那不是刚在奎尔萨北方兴起的一个小势力吗?
在土财主们惊异猜疑的目光中,浑身缠满绷带的班奈德上了楼,脚步蹒跚的来到汤森身边——因为之前想要敲人一笔,所以他这个苦主当仁不让的被缠成如此模样,丢脸死了。
“拆掉这玩意。”汤森轻声对他说:“进房间去见几个客人,只能给你们十分钟。”
“没有问题。”对汤森的奇怪言行,班奈德已经有些承受力了,所以在听到这种“没头没脑”的吩咐时,他一点都不吃惊。
在班奈德的想法中,汤森大概找到了对方的话事人,要换自己进去谈判。
班奈德三下两下拆了绷带,再仔细整理了身上的装束,细致得就像一个即将上阵的战士。事实上,他的确是个临场的战士,他每根头发丝里都充盈着建功立业的激|情!
班奈德敲门的动作不是一个,而是整整一套。
微笑、迈步、站正。两手抬起的同时,左手四指并拢、拖住右腕下的袖角,右腕在抬升中洒脱旋起、亮出围住拇指指甲的食指——微曲的指节在门扉上叩击,轻微、加重、再加重。
挺文雅也挺复杂的动作,但班奈德很熟练,用起来行云流水,就像大师施展异能一般。
合格的商队首领不是那么好当的,连敲门都尚且如此,其他方面肯定更麻烦,所以汤森对老实做生意兴趣不在——这种生意做得再好,赚的也是蝇头小利。
“尊贵的客人,鄙人是荆棘玫瑰商团首领。”隔着紧闭的木门,他用清新明朗的声音说:“晚间来访,实属冒昧——请问,我可以进来吗?”
“请进。”内厅里面传出一个平淡的女声,老管家已经出来了,所以说话的应该是那个人ℚi把打扮的女子。
“鲁莽了。”班奈德看了汤森一眼,然后带着自信、诚挚的笑容,昂首挺胸地走了进去,随手关上了门。
然后,二楼大厅里面就没声了……
时间在慢慢的流逝,汤森安静地坐在走廊上,双眼毫无波动。但汤森的安静只是表象,因为他已经喝了两杯茶,吃了三块点心。
一楼大厅里的人,从呆若木鸡中恢复到可以小声说话、甚至发展成交头接耳,整个过程都被汤森看在眼里。如果是在平时,他肯定会好好享受这种睥睨的爽快。说不定还要加入进去找点乐子。
但汤森却心无旁骛,很明显,他陷入了沉思。
在这段不长的时间里,汤森确实想了很多很多。与雯丽小姐的重逢当然是惊喜,但作为荆棘玫瑰的首领,汤森的喜悦并没维持多久,很快他就感到了忧虑。因为雯丽的出现是个意外,完全打乱了自己的安排。
搞不好,这件事会弄出大乱子——现阶段,在汤森所有的手下中,原哈维镇民占了很大份额。他们发挥的作用可以说很关键,从后勤到商团,他们都在充当骨干。
所以汤森一定要留下这些人才行。
但雯丽小姐现在等若是白手起家,开创事业也很需要人手吧?如果她开口要人的话,汤森又该做何选择呢?
看看眼前的景象,就知道施华洛西娅家族的优秀了——凤尾花首领被汤森用巨剑压过,换了旁人早就哭爹喊娘地趴下了,但这个容貌毫不出奇的中年人不一样。在接到老管家的示意之后,他居然强忍着肩上的痛楚,满面笑容地跟六大势力代表解释起来。
巨剑的重量,加上自己的力气,汤森知道他肩上的感觉应该是“剧痛”!
在他的轻言细语的解释中中,汤森是自己家少爷的同窗,也是出自某神秘大家族的子弟,力量强大就不用说了。这回是因为成|人礼的缘故、汤森才跑出来自创基业,没想到跟凤尾花对上了——在楼上的是本家的少爷,两边一见面开自然是皆大欢喜,之前的种种纯属误会。
一遍遍的解释,他脸上没有丝毫异样的神色。
尽管六大势力的代表觉得这解释很牵强,但人家都抱伤跑出来解释了,如此真诚,如此谦和,自己不能不领情。至于两家为什么兵刃相见、上面又发生了什么事、真相到底如何,那其实一点都不重要。
只要早先谈好的生意不受影响,谁又会真正去在意先前的小Сhā曲?自己这边又没死人。于是大家相对一笑,转而深谈起生意上的细节了。
十分钟的时间已到,汤森放下手里的茶杯。偷偷观察他的人很多,但没人能从汤森脸上看出喜怒来,他就那样坐着,不紧张,也不焦躁。
现在,就得看班奈德如何选择了……
放好茶杯,汤森站起,也就在他站起的同时,侧后的厅门打开了,班奈德缓缓走了出来。他两眼眶微微泛红,平静神情中还有惊喜和悲伤的余韵,露在袖外的手指也有点颤抖。
汤森完全可以想象厅内发生的事,同时他也很理解班奈德的心情。自从哈维惨剧之后,这还是班奈德首次遇见亲人。在看见家主的时候,小小的商队首领不激动才是怪事。
班奈德毕竟跟随了汤森大半年,对保持镇定很有些心得——只是走出门口一步,他就站住没有上前了。
他轻轻拉上门,然后转身过来,用一种奇怪的目光看着汤森。
“都谈好了?”看到班奈德没有一出门就给自己行礼,汤森心中很是抵定,他带着一副轻松的表情问:“你看着我做什么?老子脸上又没花。”
“你……你这个人真是……”班奈德低低地叹了口气:“你早知道吧?”
“我知道什么?老子一片热心肠,什么都没说就先把你提领出来,结果没换来你的好报,反而给我摆出一副找茬的模样。”汤森眉头一挑:“熟归熟啊!你乱说的话一样会被打的!”
“我拒绝了。”班奈德的声音有点嘶哑。
“啥?”汤森一愣:“你拒绝了啥?”
“我拒绝了海柔尔大师要我立刻回家族执掌部分产业的建议。”班奈德表情凄苦:“我是鬼迷心窍了吧?可小姐居然对此表示支持,是真的支持,小姐在这种事情上从不说假话。”
“有什么好奇怪的,我也支持你啊!很支持、举双手支持!”
汤森脸上一本正经,但心中却在暗笑。荆棘玫瑰现在到处都缺人,商团这边一大摊子事,少了班奈德还真不行。他事先不透露任何口风给班奈德,看似是宰相肚里能撑船、不给他任何压力,但其实这种方式比直接施加压力有效多了,特别是对班奈德这种人。
“但愿我的决定不会伤害到小姐——对了,小姐请首领进去。”班奈德对这样的首领无可奈何,他也明白汤森不想听他拒绝的理由,他没这闲工夫。
于是班奈德再次整理了衣服,决定用使命来压制内心的纠结和忐忑:“身为荆棘玫瑰的商团首领,我必须到楼下去行使我的职责!”
“我保证,你绝对不会输给那家伙。”汤森知道班奈德心中的想法,于是拍拍他的肩:“现在大家条件均等了,去吧!堂堂正正的打败他!”
“请放心,就算是现在这种情况,我也一定能从他手里撬出点东西来!”首领如此,班奈德深受鼓舞,他收拾起凌乱的心情,雄纠纠、气昂昂的走下楼去。
汤森敲门的动作就简单多了,手掌拍了两下,然后直接推门走进去。
“请进,”房间里,两个椅子空着,只有雯丽小姐一个人坐在桌边。
海柔尔站在十几步外,正背对厅门,做临窗远眺状。汤森从自己的角度瞄了一眼,也不知道外面黑黝黝的有什么好看——她大概在生闷气?是因为提议被拒吗?
“汤森先生,请过来坐。”雯丽小姐款款而起,郑重其事的邀请汤森入座。
“当然,谢谢小姐盛情。”汤森笑着走过去,发现桌面上已经摆出一套精美的茶饮器具,还有些制作考究的金属罐子之类。看来和他记忆中的那个世界一样,这里的人们也喜欢把某些生活细节发展起来,当做一种精神上的享受。
“有件事要告诉汤森先生,哈维惨剧发生以后,我立即委托了异能师公会,请他们派出最好的医生去哈维治疗你。但当时整个区域被人封锁,谁都进不去了。”雯丽小姐略带担忧地看着汤森:“听说汤森先生当时受了伤,那么现在还有遗留的病痛吗?”
“如果有,请一定告诉我,也请允许我为你安排治疗事宜。”雯丽小姐一旦认真起来,其实另有一番风韵,是那种非常精致的美。
“没那么严重,我只是中了一个教会老混蛋的异能,听说叫什么禁锢的。”汤森摇头说:“几天之后就被我一个朋友解开了,没有什么后遗症。”
“禁锢是光辉教会的高级技法,换算成异能的话应该是五级以上,效用很歹毒。”窗边的海柔尔Сhā话了,虽然她还带着点怒气,却是一片好意的提醒:“你别小看这个异能,中了的人十有八九身体大损,连神智都会出问题。”
“我自己真是没感觉。将我从禁锢中唤醒的朋友,当时已经具备了高级异能学徒的水准,她的动作很小心,之后也经常做检查。”汤森笑着说:“另外,这么长时间也没发现有遗漏。”
“如果想彻底检查你的身体,这位异能学徒的回忆很重要。我们问过班奈德了,可这混蛋连她的名字都不肯说。”海柔尔的怒气有涨高的趋势:“为施华洛西娅家族的人,他居然在家主面前扯什么信任和商业秘密……真是荒唐!”
海柔尔生气,可汤森对班奈德的表现很满意,不管怎么说,他这都是尽忠职守的表现。甚至可以说,在家族和荆棘玫瑰之间,班奈德暂时选择了荆棘玫瑰。
但也不是完全这样,因为在荆棘玫瑰里,姓施华洛西娅的人多了去了。而且商队的股份里也有施华洛西娅家族的一份……真要把这两者分开,恐怕得用狂徒的大刀砍才行。
要说汤森一点纠结没有,那是不可能的。他现在只能期盼对方的思路清晰、头脑灵活、眼光能看的更长远一些。
汤森在微笑的时候,脸上带着些歉意,这就是首领身份的拖累了。
他得为手下犯错负责,同时,他也不能向雯丽小姐隐瞒这问题的答案。如果班奈德被逼急了,不得已撒个谎,他的首领可以帮他圆回来;可汤森撒个谎被逮住了,谁来帮他圆?
首领威风,首领苦逼,首领微笑……
“虽然巧合了些,但班奈德说的没错,这是荆棘玫瑰的秘密。”汤森说:“因为我这位朋友目前担任着高级职务。她叫玛西亚,全称是玛西亚·雷吉诺德小姐。”
“玛西亚·雷吉诺德?”海柔尔沉吟之后微微点头,脸上有释然的神色:“想起来了,原来是雷吉诺德家族的大小姐。”
“可在那个时候,她怎么会跑到哈维镇去?”
“光辉教会当时用的借口是捉拿叛军首领,他们一路广发通缉,招揽人手,做足了样子。”汤森回答:“玛西亚也带着她的佣兵团去了,没想到赚钱之旅变成飞蛾扑火,她的佣兵团也没了。那些贵族似乎事先知道些什么,把她留在镇子外面,我是跟她在一起,这才逃过一劫。”
“他们果然早有阴谋上下勾结!”提到自己家族的惨剧,雯丽小姐不由咬着牙说:“混账!”
“现场应该有人知道了玛西亚的身份,因为雷吉诺德传人的确有成名前四处闯荡的传统。如果让这位小姐死在哈维镇上,光辉教会就惹上了大麻烦。”海柔尔再次提醒说:“雷吉诺德家族在安道尔很强势,在异能师公会内部也有影响力,他们不敢节外生枝。”
“这些内幕我无从得知。”汤森耸耸肩:“因缘际会也罢,早有预谋也好,我没有能力去深究,我只能选择自己的行为,但遗憾的是我没能改变什么。”
“汤森先生的作为,我都记在心里。”雯丽小姐再次站起身来:“汤森先生,请允许我以施华洛西娅家主的身份,向您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雯丽小姐,你不用这样。”汤森轻声说:“我们,是朋友。”
“汤森先生是我们的朋友,坚定慷慨的朋友!”雯丽小姐坐下来,脸上重新露出了笑容:“在危急关头带着老弱妇孺上路,悉心照料,并一力保全我们这些族人,你很了不起!”
“如果把他们丢下的话,雯丽小姐今天会跟我好好说话?早把我打出去了吧?”汤森摇着头笑了:“说起来,这全是因为他们自己坚强自信。不但没有成为我的累赘,相反还帮了我很大的忙。没有他们的话,荆棘玫瑰是无法建立的。”
“但他们不肯马上回到家族做事。”海柔尔老早就想说这件事了,刚刚被一个小管事拒绝,这令她在不满的同时充满疑惑,所以她转过身来说:“汤森先生,这可不寻常啊!”
“如果海柔尔女士肯移步过来坐下的话,我愿意为这件不寻常的事情做出解释。”汤森脸上满是微笑,一点也不在乎对方话中的讥讽成分。
因为汤森已经看出,这位作人ℚi打扮的女士对异能公会很熟悉,联想到楼下那位三级异能师,说不定她还是个行内人。有鉴于此,汤森决定用一种柔和的态度去面对她——即便不是行内人,她跟雯丽的关系也不一般,说来说去都是自己人嘛!闹得不开心有什么好处?
“是啊!海柔尔阿姨,请过来一起坐。”雯丽拿出白净的毛巾擦了手:“不是说最喜欢喝我泡的茶了吗?”
有雯丽小姐这个台阶,海柔尔终于点点头,走过来坐在汤森对面。汤森看出她年纪并不大,应该还不到三十岁,是个标准的美人儿——如果不跟雯丽相比的话。
“海柔尔阿姨是四级异能师,但其实已经超过四级了。”雯丽轻声对汤森说:“我当时在安道尔孤立无援,在接到我的求救之后,海柔尔阿姨立即放下一切从异能师总会赶去救我。”
“我还以为自己猜错了,原来真的是前辈。”汤森装模作样的惊讶了一番,然后他站起身来,急急忙忙的伸手,在自己的几个兜里乱摸。
雯丽和海柔尔看着他,脸上渐渐露出惊讶,不知此人在做什么。
“嘿嘿!马上就好。”汤森略带尴尬,不停在身上翻找,还不断把一些零碎掏到桌子上,最后,他终于找着了要找的东西——握在手心里擦了擦,还吹了吹灰尘,这才戴在自己胸前。
灯光下,那玩意在汤森胸前闪闪发光,正是异能公会颁发的初级异能师徽章!
“愿你能璀璨,如骄阳散发光芒,先我跋涉的行者。”徽章在身,汤森脸上的表情变得严肃,他以后辈的姿态行礼:“我是汤森。”
“愿你能翱翔,如雏鹰离巢试飞,与我同途的旅者。我是海柔尔。”海柔尔在徽章面前吃惊不小,但她并没有迟疑,也慎重其事的为自己佩戴好徽章,这才站起来还了一礼:“不过汤森,你居然把徽章跟这些瓶瓶罐罐放在一起?不怕它被毁坏污染?”
“我用布把徽章包起来了,有三层!”汤森带着些茫然:“这样的保护,徽章怎么会损坏?”
“我是说万一!这徽章不仅是我们的身份标志,也是一个异能师凝聚毕生的信念。”在这瞬间,海柔尔真是分不清汤森是个什么样的人:他的思维绝不会如此简单,他的心态也不会如此纯朴,但他在表情上真是很无辜啊……
“我的信念只会装在心里。”在四级甚至五级的海柔儿面前,年轻的初级异能师毫不犹豫地摇头:“徽章只是外物,它不可能承载我的信念。前辈你深信这种说法,仅是你个人的选择,请不要对我施加影响。”
“纠正后辈的错误,是我应尽的职责。”海柔尔端详着眼前的青年,眉头微微皱起。
“你来晚了,前辈。”汤森说:“我对世界已经有自己的看法。”
“你才多大?即便是我们这种等级,也不敢说对世界有多了解。”海柔尔自嘲一笑,却发现自己居然没有为他的顶撞而生气……这种情况很少见,因为在异能师公会总部,自己一向是以不好打交道著称的。
“公会有句话我很喜欢,叫学无先后,达者为尊。”汤森的微笑中蕴含了强烈的自信:“或许在异能方面,我只是个学步的幼童。但在其他领域,我觉得自己不比别人差。”
“请品尝——”看到两人的讨论有向哲学发展的势头,雯丽小姐用冒着热气的香茶隔开了争论:“这是今年的上品,明年就喝不到了。请两位珍稀。”
“好吧!我们暂且搁置这个讨论。”海柔尔低下头去,看着茶杯中升腾而起的雾气:“请你先解释那件不寻常的事。”
“我很乐意,呃,但这事情应该从什么时候说起呢?要不从头开始好了。”汤森点点头,略微整理了一下思路,然后把当天的事情详细说了一遍。从自己接到手下报讯赶去镇外开始,第九使徒亲手制造惨剧,更包括之后的暗夜逃离和雪峰伏击战。
述说往事,汤森的语气很平淡,就好像在说一个跟自己无关的故事。
但面前的两位听众却禁不住心潮澎湃,情绪激动。
哈维镇惨剧,雯丽小姐和海柔尔对细节都很清楚。但劫后余生者的逃亡经历,她们还是第一次听说——直到目前,因为某些神秘势力的封锁,他们的人还没能进入哈维镇,更别说翻山越岭去仓库镇了。
班奈德之前曾经提到几句,但言之不详,这混蛋只说了几个数字。
哈维镇是施华洛西娅家族的重心,也是当日惨剧的中心,虽然她们也猜到那边的情况一定很险恶复杂,但却没想到会这么严重——提前派遣间谍、追杀老弱妇孺、最后接管仓库镇,这不管是谁的阴谋,他根本没给哈维镇上的人留下一点活路!
对方没有对付远在联盟首府的雯丽,大概认为在饿狼环顾之下,一个少女无需自己出手。
可以说,如果汤森在其中行差踏错一步、或者稍有犹豫,所有人都是尸骨无存的下场!
但汤森太让人惊叹了,他居然能在这种境地中杀出一条生路来,实在是出乎所有人的意料。要知道,他当时的环境可比雯丽小姐面对的危局要艰险多了,至少雯丽小姐手里还有大量人手和财富可供利用,甚至还有海柔尔这个强力外援。
可汤森手里,除了老弱妇孺这种负担之外,还有什么可用?可他偏偏带着这些人就像滚雪球一样,一路逃跑一路壮大,最后还有能力回过头去反咬追兵一口!
听完讲述,心高气傲的海柔尔看着眼前的初级异能师,目光和心绪算是真正平和下来。
她不熟悉世俗纷争,但却认可实力强弱,眼前的年轻人无疑很有实力。而且,她也理解班奈德为什么会拒接自己的提议,因为汤森是施华洛西娅家族的大恩人,如果班奈德现在回归家族,那就是忘恩弃义,不顾廉耻。
汤森讲完,稍作停顿。
雯丽和海柔尔从他这里听到的都是事实,汤森讲的时候绝没添油加醋,连语气都没有。然而对面两人的悲切之情,已经完全流露在脸上。
好吧!反正尴尬迟早都要来,不如先做个小结。
“两位应该知道,哈维镇的事情是在瞬间发生的,现场没有任何人能够阻止凶手——这些好运逃生的人,全是因为种种缘故不在镇子里,才能免于厄运。”
“这些我们都知道。”海柔尔回答:“在镇子周围,还有些另外的人保全性命。”
“知道归知道,但两位毕竟不在现场,更不清楚大家在那个时候的心情。”汤森凝重地说:“就象我无法体会两位听到这消息时的心情一样,这种经历和记忆,无法用语言描述。”
“在所有逃生的人中,根本没有一个完整的家庭。甚至连一对父子、夫妻、兄弟都没有。他们每个人,都是彻彻底底的家破人亡。他们不全是性格坚韧的男子,还有柔弱的女人和小孩,以前生活在优渥美满中的人尤其难熬。班奈德算是运气好的,至少他剩下一个侄子。”
海柔尔没有说话,只是担忧地看了雯丽小姐一眼。
雯丽小姐脸上并没有流露出别的神色,她专心致志的继续着茶艺,只是倾注杯中的水柱在颤抖。
“在极度悲痛之下,在被追杀的险恶环境中,他们不得不团结起来,相互支持,组成临时性的大家庭。每个人专注于各种事情,转移自己的注意力。”
汤森脸上的凝重加深了:“他们把情感分离,把怜悯和善良放在大家庭的每个成员身上;把仇恨留给未来的敌人。只有这样,大家才能找到活下去的动力,才有活下去的信念。”
“汤森先生说的大家庭,就是荆棘玫瑰?”海柔尔问。
“没错,就是荆棘玫瑰。”汤森坦然承认:“花了半年的时间,大家的心绪才算稳固下来。之后我为荆棘玫瑰制定了目标,也为所有劫后余生的人制定了目标。可以说,他们还没有完全摆脱哈维惨剧的阴影,但却身处在一个可以抵抗压力的群体当中,可以相互支持。”
说到这里,汤森暂停,看着海柔尔的目光很平静。
海柔尔虽然大致猜到汤森话中的隐意,但没有太大把握,无奈只有转头去看雯丽小姐。
“所以,汤森先生的建议是暂时不要去改变现状?”雯丽小姐轻轻放下茶壶,拿起毛巾轻拭桌上的水滴:“以汤森先生的判断,他们的心绪还远未平静?”
“这点很难说。我知道让他们走出阴影的方法,我也去做了。但他们要花多少时间才能完成,我没有把握。重逢是件大好事,同时也会造成动荡,这点我们要预作防范。”
“当然,我不专业,我的判断也不一定准确,”汤森回答:“所以我的建议是,两位不要急于下结论,最好是实地去看看——我代表荆棘玫瑰,盛情邀请两位到奎尔萨平原做客。”
“汤森先生允许我们见面?”雯丽小姐抬头,眼中闪现出一丝惊喜。
海柔尔神情不变,却心中却暗暗吃惊——通常来说,像是这样被汤森从必死境地里救出来的人,都已算是他的仆从了,原主人至少要用大量金钱去赎回。先见面什么的,根本别想。
“为什么不能见面?荆棘玫瑰是我的,但也是他们的。”汤森不以为然:“建立荆棘玫瑰的初衷是给大家动力和归属感,并不是为了禁锢他们的自由。别说见面了,只要形势稳定下来,大家都是来去自由的。”
两人刚刚只是吃惊,现在直接变成震惊了——辛辛苦苦搞出一个势力,在陌生地域打开一个局面,然后宣称手下都是自由的?汤森这是吃错药了吗?
汤森当然不是吃错药了,也并非是不知道救人回来等若仆从的习俗。可是,在他的观念里,组织的凝聚力不能靠这种方式来体现。再说了,不管心里有什么想法,大义宣传是很重要的!嘴上说东,手上做西,这只是没协调好;要是嘴巴不动手上做西,那你就是故意的。
邀请雯丽小姐的真实目的,是让她看看荆棘玫瑰的现状。
除了传承和人脉之外,荆棘玫瑰的实力已经比较强大了,不逊于之前的施华洛西娅家族。以雯丽小姐的智慧,她是能做出明智判断的——如何跟这样的势力打交道,用什么方式跟这样的势力打交道。
而且,大家可以用这段时间来思考。
“我们要去!”雯丽小姐马上点头,她没用那种贵族小姐的文雅口吻,更没有假装客气,可见是真的激动了:“大家都在奎尔萨平原吗?”
“我们有自己的地盘,二十天的路程,快走抄近路还能缩短五天。”汤森点头:“还没告诉两位,荆棘玫瑰分为几个部分,在对外方面,红色旗帜是军事力量,蓝色旗帜是商业力量。”
“军事力量?”海柔尔的专业领域是异能,对此类事物不太熟悉。
“没错,远航过来之后,我们打下了奎尔萨平原北方,获得了绝对控制权。荆棘玫瑰的军队也从几百人发展到几千人,跨越了壮大的第一道门槛。”汤森不动声色的展示着自己的实力:“不久之前,荆棘玫瑰获得了银色海岸的承认,拥有对整个奎尔萨平原的控制权。”
“之前占领的是北方?”雯丽担忧地问:“那就是说,荆棘玫瑰接下来还有一场大战?”
“战争不是我们的唯一手段,我们要先跟人谈,谈不拢再说。”说到这种事情,汤森照例露出温和真挚的笑容:“但时间上是略微紧迫一些,要不然我也不会跑这来。商团这边能不能做好,关系到我们控制奎尔萨平原的速度,是大事。”
“如果这对荆棘玫瑰很重要的话,只要汤森先生开口,凤尾花商会一定全力配合。”雯丽小姐没有任何犹豫:“虽然凤尾花暂时不能让出这条商路,但荆棘玫瑰所需的物资给养,我们可以一力承担。只要在对面能够筹措到,运输方面我们包了。”
“得到雯丽小姐的承诺,我总算不用担心这方面的事了。”汤森高兴的致谢了:“说起来,雯丽小姐怎么也选上了这条路?这里距离安道尔联盟不算太远,安全上容易出纰漏。”
“是不算太远,但汤森先生也能想到,一个家族虽然遭遇了不幸,但总还会幸存下很多人,这些人需要生活,需要出路。”雯丽小姐说:“更远的地方更安全,只是藏身的话毫无问题。可在那些地方,我们这个以贸易为本的外来家族很难融入当地。”
“最起码,我们对瓦卡莱有些了解,在对面德伦利亚联盟内还有些人脉,还能得到海柔尔阿姨的家族帮衬。”雯丽小姐接着说:“最重要的是,做别的生意利润有限。而瓦卡莱这条线上的走私生意不但利润丰厚,而且能让我们拿到一个泛西海岸俱乐部的资格。”
“用走私的丰厚利润来做重建家族的资金,这一点我很赞同。”汤森点头:“但泛西海岸俱乐部是什么意思?听起来似乎是一个神秘组织?”
“可能是你刚到西海岸不久,不很了解这块土地上的隐秘。”海柔尔开口说:“泛西海岸俱乐部,你可以把它看成西海岸以及邻近地区的超级商业联盟,大半成员做走私,小半成员是普通商人,还有数量很少的特殊商家。”
“俱乐部存在数百年时间了。西海岸和邻近地区的出产,几乎所有好东西都控制在他们手里,一边控制数量,一边控制价格。”雯丽小姐进一步解释说:“他们每月举行一次拍卖会,每年度举行一次精品交易会,商品从实物到委托证书到情报,什么奇怪东西都有。”
“交易额一定很大吧?”汤森从中捕捉到了关键信息。
“应该说非常巨大,名副其实的富豪制造地。”雯丽小姐回答:“再过十来天,泛西海岸俱乐部就会召开今年的精品交易会,但遗憾的是我们还没有拿到参与资格。”
“这资格很难嘛?”汤森不禁好奇,这样一个组织,荆棘玫瑰必然不能错过。
“对我们这种没背景的小商会来说,参加俱乐部的最低资格是控制一条商路。”雯丽小姐坦言:“这也是我们不能马上让出这条路给汤森先生的原因。”
“与其这样,还不如我帮你去抢一枚好运金币呢!”海柔尔哼了一声:“还要老老实实从小本经营开始,做生意真麻烦!”
其实汤森心里也是这样想的,老老实实做生意,贩运毛皮肌腱药草什么的,特别麻烦。
“阿姨,就算让你抢到好运金币又怎么样?我们有时间准备参与交易会的商品吗?”雯丽小姐对这个专攻异能、对其他事情都不怎么懂行的阿姨摇摇头:“如果我们两手空空的去了,那只会让别人笑话,也会让别人对凤尾花商会留下坏印象。”
其实在听到海柔尔的话时,汤森就想到自己正有一枚“好运”八角金币,但他不方便问。
“两位……”汤森不再犹豫,马上开口问:“这个所谓的参会资格,跟金币有什么关系?”
“俱乐部今年的参会资格证明。就是一枚八角金币。”雯丽小姐对汤森说:“特殊的金币。”
“嗯!这样的话,前段时间我刚好得到了一枚八角金币,挺特别。”汤森再一次站起来,再一次开始从兜里往外掏东西,再一次把各种零碎“叮叮当当”的丢在桌子上——雯丽和海柔尔愕然发现,自己对此人的看法还是有些片面。
至少在整理个人物品这方面,此君的表现极其糟糕。
“哪去了?”汤森把口袋翻了个遍,丢桌子上的八角金币没有五十也有三十,但还是没找到,不由露出深深的疑惑。
“不会是你们吧?”在另两人惊异的目光中,汤森从皮甲内扯出一片枯叶花纹的布片来,往桌子上一丢,还用手指着问:“是不是你?老实交代,坦白从宽!”
枯叶纹的布片抖了抖,胀气一样膨起来,瞬间变成一个拳头大的枯叶球,它欢腾的在桌面上滚来滚去,还把茶具当成跳跃标杆,玩了个不亦乐乎。
“一定是你!”汤森一把抓住它,又捏又甩:“快点拿出来,卖萌罚款!”
“叽叽!”小小的枯叶球被汤森捏的直叫,然后“噗”的瘪下去,变成一个破枯叶球。
“我靠!还学会装死了!”汤森又好气又好笑:“再装死丢垃圾堆了啊……行行行,怕了你了,看,这个,想要不?”
雯丽也还罢了,海柔尔看到一根手指长的小叶片在汤森手里晃动着——叶片是鲜亮的碧蓝色,叶脉嫣红却呈鱼骨状排列,不由惊异地说:“别……”
她话还没说完,小叶片已经被跳起的枯叶球吞了。
这小东西似乎很满意汤森的喂养,在桌子上弹了弹,“咯”的一声吐出一枚亮晶晶的金币,正是八角形状,异常精美,边缘是一层近似透明的金属,中央还有圈符文。
“海妖草……”两声叹息同时响起,而内容却迥然不同:“好运金币……”
“这个,我应该惊讶两次吗?”汤森抬起头来,表情有点不好意思:“你们这样看着我,似乎我又做了什么会被埋怨的事情?”
“用海妖草喂小宠物,不会被埋怨的,至少在西海岸不会。”海柔尔的脸色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坏:“但让三级以下的普通异能师看见,被骂得狗血淋头也是活该。”
“我自己随手采的。”汤森振振有词:“当然,也是它们找到的。”
“这是一种稀少的异能药材,对提升异能师的亲和力很有好处,现在你知道了?”想到汤森只是个初级异能师,海柔尔也不再生他的气了:“那你以后知道该如何处理了吧?”
“知道了。”汤森点头:“见者有份,我当然要跟它们对半分!”
“你……”海柔尔好不容易缓和下来的脸色又变坏了。
“要不……”汤森小心翼翼地说:“我六它四?”
海柔尔女士把茶杯往桌子上一放,一言不发地站起来转身走了。她觉得自己再待下去的话,今天晚上绝对有大把机会拆掉这家旅社——但为什么拆楼而不是拆掉汤森本人,这个问题她还顾得上去想。
雯丽小姐没有开口劝海柔尔留下,她看着汤森,目光中带着些无可奈何——她的无奈两头都有,首先是海柔尔不擅长商贸但非要热心帮忙,还有就是汤森不愿意去迁就海柔尔。
文丽小姐当然能看出,汤森是故意气走了海柔尔的,而且尺度把握得很好。就算海柔尔阿姨知道他装迷糊,这把火也发泄不到他头上去。
“雯丽小姐。”果然,海柔尔一离开,汤森的神态就恢复到正常了:“这就是好运金币?”
“没错,汤森先生。我肯定这是好运金币。”雯丽小姐点头说:“这枚小小的金币,就是泛西海岸俱乐部今年的贵宾凭证。”
“既然如此,那咱们一起使用?”汤森建议:“就算没有准备货物,去看看环境也好。”
“谢谢汤森先生的好意。其实对俱乐部,该知道的情况我大致已经了解。”雯丽小姐摇头拒绝:“至少在今年,这个资格对我无用——相比做生意,我更关心族人的近况。”
“我理解。让我想想。”汤森知道,王子把这枚金币给自己,应该有他的用意——山坳之战中,自己展露出的实力超过一般异能师,他陷害自己的可能性不大。
这混蛋背后扛着一棵树,异能应该非常厉害才对,根本不需用陷害自己这种手段。
汤森沉吟着,好运金币在桌面上轻敲,小枯叶球圆乎乎的身体在茶壶茶杯之间来回滚动,三四圈下来已经玩腻了,于是瞅着汤森不留意的机会,顺着茶壶的阴影,一点点往雯丽小姐身边凑——然后把自己变成薄饼状,“流”到雯丽小姐的膝盖上。
雯丽小姐笑笑,一手捧起枯叶球,另一手轻拍它的“头顶”,动作就像捧着小猫玩。
“好吧!我还是决定要去看看,”汤森很快拿定了主意:“不知道时间是否还来得及?”
“还有十三天才到会期。如果不带大宗商品的话,时间上应该来得及。”雯丽小姐估算了一下距离:“十天时间,足够让汤森先生赶到贸易会场。我这里有地图,你留着吧!”
“既然这样,那么我就用两天时间来安排一下,两天之后出发。”汤森毫不客气的接过地图:“回来的时候我会快一点,那么总用时不会超过二十天。如果雯丽小姐方便的话,二十天之后,我们还在这里汇合?”
“很好。我正好需要些时间来安排凤尾花商会的事务。”雯丽小姐点头赞同:“如果我们一起离开的话,太引人注目了。”
“距离瓦卡莱两百多里,有个森林小镇,是荆棘玫瑰的建的。”汤森对雯丽小姐说:“我会告诉他们凤尾花商会的事。如果有什么事,雯丽小姐可以交代他们,或者去那边暂住。”
“谢谢,我记下来了。”
“二十天之后,我们再见。”汤森站起来,手一招,小枯叶球“嗖”的一声就雯丽小姐手心中跳起,带着一股幽香落进汤森怀里。
“我期待着汤森先生的归来。”雯丽小姐站起身来:“预祝一切顺利。”
“绝不让小姐失望!”汤森笑着挥挥手,大步离开。
西海岸东南方,昆士马萨山脉,东南段最高峰。
自从有历史记载以来,漫漫数千年,西海岸之所以是西海岸,之所以能与内陆分隔开,一大半是因为有昆士马萨山脉的存在。在北方,它有一条叫隆达山脉的分支。
这条巨大的山脉从大陆西北方开始,一直蜿蜒延伸到大陆西南方,主干长度接近万里。它就像一堵高不可攀的围墙,把西海岸和内陆完全隔断。
整条山脉,主脉诸峰高耸入云就不说了,而且还有许多纵横交错的分支,铺张开之后,就像一条正在爬行的巨型蜈蚣——如果真能站在苍穹上往下看,你会发现山脉形状比你预想的复杂很多,其实它更像一条扭曲的大蜈蚣带着一窝扭曲的小蜈蚣。
有了昆士马萨山脉,才有了今天的西海岸,才有了西海岸风格的蛮荒和野蛮。
山脉万仞壁立,只有极少地段才会在云雾之下显露,可即便在雪线之下,也往往是林密雪深,环境艰险,气候恶劣。正常人、普通人都不要想翻越。
但偏偏就有些不普通的人,很喜欢在昆士马萨的高峰上生活。
生活也就算了,他们还修筑别墅,修别墅也就算了,他们还把别墅修地跟宫殿一样豪华浩大——这种工程通常需要把整个山头削平,砖瓦、地砖、门楣、廊柱都要从山下运上来。
根本没有上山的路径,一切东西都得靠空运,其人力物力的耗费,是普通人不能想象的。
整个昆士马萨山脉有多少这样的宫殿别墅,迄今为止还没人能精确统计出来,但综合各种线索,人们还是知道大概范畴:三十座以上,五十座以下。
雾霭宫殿,就是其中一座。
雾霭宫殿位于山脉南端,是附近千里高峰中最豪华精美的建筑。虽然在民间名声不显,但对西海岸的某些势力、特别是晨曦议会来说,它却是一股很要命的神秘势力——议会在西海岸边陲开发的地盘,十有八九葬送在雾霭宫殿手里,但他们却总是弄不清楚对方的底细。
他们很悲催的、被雾霭宫殿打压了好几百年。
要说晨曦议会没有一战之心,那肯定是不对的;要说晨曦议会没有一战之力,那肯定也是不对的。但无论晨曦会议会想出什么高招、策划出什么阴谋,从始至终都只有吃瘪的份……吃亏上当这么久,他们甚至连雾霭宫殿的确切地点也没找到,就更别提打上门去了。
他们唯一知道的事情,就是这几百年来,雾霭宫殿的主人都很年轻,而且都被称为“少爷”。
晨曦议会这种遭遇一点都不特殊,相反这是一种很普遍的现象。因为对绝大多人来说,雾霭宫殿是雾中花、少爷是水中月,都极其神秘、不可琢磨。
月色明亮,孤高冷清的峰顶上,隆起一片造型古朴的楼阁殿堂。
正中的主楼,拔地而起,直刺星空,就像一位正要飞起的天使,一圈圈长廊顺着两侧山势展开,就犹如天使伸出的两片羽翼,将开未开。
主楼高处,一个满脸刀疤的壮汉正坐在回廊围栏上。他,就是汤森消灭草原黑鹰之后、曾在哨塔山坳中出现、还在暴雨中抽烟的家伙。
不过现在,他已经换下黑鹰武士的破烂装束,把自己全身上下都收拾得很整齐,还穿了一件华丽精美的礼服。这件合体的服装制作考究,完全衬出他的勇猛英姿,也足以抵消脸上刀疤的不良影响。
他把玩着一根制作精良的纺锤形烟草,时不时放在鼻端嗅嗅,却忍住诱惑不肯点燃。
“叮铃铃。”的风铃声响起,刀疤脸抬起头来。
“外执事大人,您请进。少爷请您去内厅。”两名体态柔美的侍女们打开了厅门,柔和明亮的灯光顿时倾洒到走廊上,还伴着一股淡雅的、能穿透人五脏六腑的清香。
“这是……?”刀疤脸进门时深吸一口气,脸上露出惊讶,这香气显然比烟草诱人多了。
“大家正在为少爷的新作做准备,香气应该是从那边传来的。”侍女恭敬的小声回答着,无限敬仰地往内厅那边看了一眼,然后才转头,轻柔地把厅门关上。
“少爷有新作了?不知这次又是什么名堂?”刀疤脸紧走几步,小心翼翼的进了内厅。
宽阔的内厅,被穹顶上的几十盏神恩水晶吊灯照得通透无比。在这种柔和的、略带金黄的灯光笼罩下,就算再冰冷的身体也会感觉到阵阵暖意、再虚弱的人也能振奋精神——而通常情况下,神恩吊灯只会安装在光辉教会的威严殿堂中。
一张宽一米五、长度超过二十米的餐桌被孤零零的摆放在宽大的内厅正中。
铺着蓝丝绒的桌面上只放置了一个托盘,但托盘的规格却很出奇。它足有一米宽、十五米长,表面还刻绘着繁复精美的花纹,完全由名叫“深海冷寂晶”的珍惜材料制成……
这种玫瑰红的半透明晶体重量很大,桌下的六耳雪狐绒毛地毯肯定已经被压坏了。
想到这点,刀疤脸的微笑不由抽动了一下,这种六耳雪狐的珍贵程度……谧蓝雪狐只是这小东西的杂交的杂交,而这一张地毯,少说也要上百张六耳雪狐皮。
虽说雾霭宫殿从不缺钱,可少爷这样做也太……不对!少爷是绝不会犯错的,一定是那个黑白脸卖ρi股的家伙干的!
“外执事大人,你回来得真是时候啊!”一个阴冷而自得的声音在刀疤脸身边响起。
这个缓缓靠近刀疤脸的生物,不但声音如此,连他的身体都在散发着阴冷气息:“听说您这次深入了晨曦议会的匪巢?但愿您已经洗干净了身上那股恶臭。你知道,少爷不喜欢他们。”
“我的事情,跟你无关。”刀疤脸冷哼一声:“老子虽然臭,但是老子有女人喜欢,你他妈行吗?”
“对外执事来说,有女人喜欢就是幸福?可惜身为执事,最大的幸福是追随少爷!”阴冷自得的声音针锋相对:“在少爷追求不凡之时,我能为他准备一切,这种事,你他妈行吗?”
“侍女都能做的事情,不需要我去操心。”
“侍女?哈!外执事你可真风趣。”阴冷笑声一顿:“别的不说,这个托盘你能拿出来吗?”
“我还真做不出来。为了这东西,你杀了多少人?灭了几个家族?”刀疤脸终于转过头,精光闪闪的目光盯住一个身高与他相仿、却消瘦甚多的人。
在明亮的灯光之下,对方那张一半玉白、一半漆黑的阴阳脸非常显眼,也非常令他厌恶。
黑与白的对比如此强烈,甚至不能让人看清“他”的面庞。
“小事而已,其实不麻烦的。”黑白脸似乎认为刀疤脸在夸奖自己,他露出了一个羞怯的笑容——这由衷的笑容在黑一半、白一半的脸上蔓延,让人看了毛骨悚然。
“只有这个托盘才配得上少爷惊世骇俗的作品,身为少爷的追随者,费点力气算什么?”
“如果不是少爷不允许弄脏房间,我一定把唾沫吐在你脸上,挤出你身体里所有的水分。”刀疤脸生气时,脸色很狰狞,但那也毫无用处——因为黑白脸也是雾霭宫殿的外执事之一。
黑白脸完全不把杀人灭族当成一件错事,他甚至向刀疤脸表示了费解。在他的意识里,没有什么东西比少爷的意志更重要。
刀疤脸转过头去,不再跟对方说话,再说下去他怕自己会跟对方打起来,少爷不喜欢内讧——旁边的走廊里,此时已经有轻柔的气流溢出,这是远处厅门被打开的提示。
低不可闻的脚步声中,首先是一队年轻貌美的侍女们走了出来。她们都穿着蓬松的纱织长裙,每人手里还都抱着一匹彩色纱幔。紧接着,后面又出来十个身穿长袍、体态轻盈的女孩子。到了厅中,她们立即接过纱幔、施展着异能腾空而起,把手中纱幔挂上穹顶。
一时间,厅中全是轻扬飞舞的曼妙身影,柔美的身姿衬着金黄光影,在众人视野里交错回旋,婀娜多姿,美得犹如梦境——暂而飘逸的飞行,长袍少女们要具备三级异能师的水准。
很快,几十匹颜色亮丽的纱幔垂下,在长桌侧面围成一个直径三十米的圆形帷幕。纱幔片片相连,首尾相接,交叠处不露丝毫缝隙。轻轻荡漾着,像一朵还未盛开的花蕾。
再三检查过之后,这队女子才翩跹离去,跟着另一队人出现。
这次来的是一群精干的男子,手里捧着各种闪亮的金属和水晶备件,领头的一声令下,他们立即在餐桌的另外一侧安装起来。
两三分钟的时间,他们就组装出一个透明展柜,里面还分成十多个格子,看高度似乎能站一个人,却很薄,站在里面的人必须面向餐桌才能直起身,使用别的姿势会非常痛苦。
刀疤脸见多了少爷的作品,但也不知道这玩意做什么用,还好很快就有人进行了演示。只见一串带着镣铐的人被押进来,一个格子关进去一个。
这些人有各种年纪,装扮上的差异也很大,唯一的共同点是养尊处优,卖相都很不错。虽然他们一个个面色不算好,行为举止却都顺从,似乎已经被调教过了?
黑白脸得意的瞥了刀疤脸一眼,后者很明智的闭口不问,少爷不是快来了吗?
可接着出现的依然不是少爷,而是一个配置整齐的乐团。抱着各种乐器的人们径直走进彩色帷幕,有条不紊的做好了演奏准备——看上去他们久经训练,都只是闷头做事,一个多余的字都没有。
刀疤脸觉得场面有点过大了,少爷以前的作品,都不会让外人在场。
乐队指挥的棒子在头上画了两个圈,尔后向下一划,悠扬欢快的乐声就在内厅中流淌起来——乐声中,另一个通道打开了,托着各种食材的厨师们井然有序的走出。
这些厨师打扮的人先经过了透明展柜,把手上的东西展示给柜中人一一看过,然后才分门别类地站到了长桌边。他们排列整齐,一个个抬头挺胸,就像是正待检阅的仪仗队。
这几拨人跟走马灯似的,最多时有上百人在穿梭往来。刀疤脸看得目不暇接,但他要承认,人虽然很多,却没有一丝凌乱繁忙之感,他们仿若一部紧密的机械,所有行动都严格计算,配合得完美无间。
看看厅中的布置,以长桌为中心,一侧是乐队,一侧是透明囚笼,再加上百多名厨师打扮的人,已经够了吧?再往里面Сhā人的话,就会破坏错落有致的美感——美感,刀疤脸哀叹一声,自己分明是大老粗一个,居然也会有这种想法啊!
黑白脸的目光来回巡弋,检视着厅中的一切布置,看样子,准备工作真的完成了。
看着那些被人捧在手里的食材,刀疤脸彻底的费解了,少爷这是要——做饭?
少爷他,还真是无聊到全新境界了。
“别怪我没提醒你,少爷这次的新作,可是传说中的分疆裂土盛宴!”黑白脸的声音响起,带着无比的激动和向往:“就是在一千四百三十九年前,大陆各族在光辉神的注视下、团结一致战胜邪恶异端之后,由光辉教会主持、为各族各国划定疆域的绝世盛宴!”
“分疆裂土盛宴?!”刀疤脸的声音颤抖了:“这玩意需要的食材不是多半都灭绝了吗?”
虽然嘴上很惊讶,但刀疤脸心下却已释然。这玩意的确很复杂很艰难,却真正符合少爷的口味——少爷曾经说过,人活着就是为了挑战,挑战一切!
在少爷看来,毫无困难的平庸之事,即使做出来也是徒增笑料,但这个封疆裂土盛宴,似乎并不那么单纯?
“各国军队献上食材、由各国帝王清洗削切,最后由首任主教亲自烹饪的分疆裂土盛宴啊!”黑白脸掩饰不住得意,笑声再次响起:“对即将发生的奇迹,准备好你的敬畏之心吧!”
一个轻柔、慵懒的声音在两人身后响起。
声音从背后传来,清晰的响在刀疤脸耳边。短短几个字,带着一种使人沉溺的魔力,甚至要用华丽来形容。
“少爷!”刀疤脸和黑白脸同时转身,向远在走廊边上的年轻男子躬身行礼。
在这个瞬间,他们都收起对峙心态,恭敬之情溢于言表,内心只存一念——那是对少爷的尊崇。
典雅的步伐,含蓄儒雅的气质,年轻的身影从廊中走出。
他穿一套样式古旧的崭新礼服,浅蓝色的长发被收拢在一顶镂空金属高冠中,冰蓝色的双瞳纯净而神秘。
他的个头比较高,身材健美,皮肤白皙。虽然白净的面庞上,神情极浅还略带冷淡,却不生硬,反而让人觉得他刚柔相济、浩然正直。
内厅诸人,都用敬仰的目光迎候少爷。
身为下属,大家知道少爷很强大,无论哪方面都很强大。但偶尔,少爷会流露出现在的神色,他说过,这是一种“找不到对手的寂寞”。
“少爷。”黑白脸上前一步,再次行礼下去:“属下都准备好了,正恭候少爷展现身手。”
“开始吧!”少爷点点头,走向餐桌,经过刀疤脸身边时看了他微一眼。
“辛苦你。”这句清浅的慰问犹如暖流,将刀疤脸的身心包裹起来。
“不辛苦!”他欢喜的咧开嘴,却小心翼翼的没有笑出声。
黑白脸直起腰身,向远处的乐队指挥打出个手势。缓缓在厅中流淌的轻柔乐声低沉下去,渐渐的消失。
乐队指挥紧张地呼出一口气,面色凝重的打出手势,清亮甘纯的童声咏唱立即响起。
帷幕之后,不知什么时候多出一个唱诗班来。二十个多个眉清目秀的孩子,身穿洁白的长袍,小脸上全是庄重。他们用清澈醇美的童音,唱出一首古朴颂歌。
颂歌悠扬,时快时缓。
等乐队的音乐再起时,已经变得恢宏大气、庄严肃穆,正是星空苍穹颂歌——这首曲子挺特殊,属于光辉教会,是最高等级的礼仪用乐。
最高等级的意思嘛!如果普通人奏响这曲子,死上一百次都不够赎罪。
少爷浑然不觉。不但是他,厅中所有的人,都没觉得乐队和唱诗班有什么不对。
说到犯禁这事,雾霭宫殿异常彪悍。大到宫殿本身的存在,小到日常陈设和排场,就没有什么东西是不犯禁的……某些正义人士去教会告密,无论实名举报还是写匿名信,他们的下场都一样。
少爷走到长桌边,面无表情的戴好透明手套。与此同时,侍女们打开了水晶展柜上的一排小窗,把图文并茂的小册子发给里面的人。
看到眼前的景象,再翻开手上关于分疆裂土盛宴的资料,囚徒们的表情都变了,无论之前是什么,现在都只剩下恐惧。
历史上,分疆裂土盛宴只出现过一回!
它的确是盛宴,聚集大陆物产的精华,但它更是隐含重大寓意的载体。上次盛宴,发生在光辉教会创教圣战时期,确切的说,是在胜利后半年,举世瞩目、影响深远。
之后的岁月里,此种盛宴再也没能出现。原因不是食材稀缺,也不是找不到教会的主教操刀——制作盛宴的人需要很高的异能造诣,但存心去找的话,还是能找到的。
最关键的原因,历史上再没有出现如此大规模的、划定各族各国势力范围的机会。这根本就不是普通人、甚至一国君王能够操刀的宴席菜肴!
“五个历史学家,五个美食品鉴家,三个王室传人,一个异能理论研究家……”黑白脸退到刀疤脸身边,用低不可闻的声音念叨着、同时也在炫耀着自己的成果:“这些人,已经足够证明分疆裂土盛宴的真实了……”
“然后呢?就让他们去死?”刀疤脸冷冷的回了他一句。
“有个王室成员比较麻烦,放回去的时候做不了手脚,但那个搞异能研究的决不能留下。”黑白脸似乎没听出刀疤脸的讥讽:“你这次回来,难道已经给少爷找到玩伴了?”
“当然。”刀疤脸点头:“一个很好玩的玩伴。”
“西海岸还有这种人?”黑白脸说:“少爷不能动银色海岸的菲斯特王子,你知道吧?”
“我跟你不一样,我知道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能做。”
刀疤脸说:“我找的人,能力上虽然不及菲斯特王子,但在好玩程度上远远超过他——这个人叫汤森·奎尔萨,是西海岸北方一个叫荆棘玫瑰的势力首领。他不但能跟少爷玩单人对抗,就算想玩打仗都不成问题。”
“看不出来嘛!你这回还真是捡到宝了,可你也不要想着能跟我争……”黑白脸还想说什么,但餐桌边的少爷已经开始了。
“本人,亚洛·伯格。”少爷面无表情,在音乐的暂停中轻声开口:“试做分疆裂土宴。”
少爷用了正式的口吻,声音甘纯华丽,但他对面的囚徒们在听到这句话时,却整齐地打了一个寒战——他、他真要做封疆裂土盛宴?难道不怕教会威严、不怕真神震怒吗?
乐队的乐声猛然变得高亢而恢弘,内厅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少爷身上。少爷的身影瞬间模糊起来,他仿佛变成了一座雕塑,无数透明虚幻的身影、正从这雕塑上飞离出来。
“星河!”黑白脸整个身体都在颤抖,激动到语无伦次:“这就是少爷的星河!达到了化身上百,我终于看到了!”
“不学无术。”刀疤脸蔑视地看了黑白脸一眼:“星河最厉害的地方,不是化身数量……”
那些被捧在厨师手中的器具,就像是被风“刮”走一样;那些放在托盘中的食材,接连不断的飞起;幻影掠过之后,完整的肉类变成块、变成片、变成丝。那些色彩鲜艳的植物也会被飞旋的工具雕琢成群山峻岭,乃至花草树木。
雷霆狮鹫卵被瞬间冰冻,塑成城市模样;百炼噬影蜂蜜糖在刹那间被高热化开,在水道中缓缓流淌;采自梦幻森林的雪原丝蔓与浮游莓被巨力挤压搅浑,变成飘荡的云霞薄雾……
少爷分出的每一个幻影,都在使用不同的异能!
宽广的内厅之中,已经被汹涌澎湃的异能力量所充斥着,从初级的元素火焰到高级的空间分割,同一时间内有起码三十个异能被释放出来,而且,相邻异能之间绝对不会产生干扰。
每个幻影所释放出来的异能,都可以用极其精妙来形容!
内厅很宽阔,但这个宽阔不是针对异能来说的。换了别的人来做,别说同时释放三十个异能了,就算五个都够呛!这其实跟等级无关,因为此种能力已经超出一般人理解范畴——否则的话,星河也不会成为光辉教会高级神职人员的招牌技。
会玩这手的教士,从来不怕被人群殴。
此时的少爷,就像一位君主,中流砥柱似的凝立在场中。而那些飞旋的幻影,就像他麾下的军队,数量庞大、各行其事却又有条不紊。
各种食材在幻影们释放的异能中,或受热变色、或者被冻塑性、或被烤制得鲜香四溢……
深海寂晶托盘上,俊秀山川的缩影已然成型。在这十五米的长度上,山川河流跟城市乡镇都不必说了,更神奇的是,托盘上方居然还有云雾霞光。但最最令人惊叹的是,还有春香秋冬的四季变化在流动循环,风雨雷电,寒霜飘雪,应有尽有。
所有一切,都是食材,都被复杂的异能控制着,围绕着这张餐桌,起码有五十个以上的异能在发挥作用。
这才是封疆裂土盛宴的精华所在!它根本不是肉末菜叶堆起来还泛着油光的庸俗玩意。
眼见传说中的盛宴在自己面前诞生,少爷的下属们呆了,透明展柜里的那些人也看呆了。不知在什么时候,乐团停止了奏乐,唱诗班也变得悄无声息。
所有人的目光和心思都集中在少爷、还有那些模糊的幻影身上。内厅之中,只剩下微微的喘息,还有抑制不住的惊叹。
现在,这盛宴已经名副其实,它所缺少的只是一点灵性,一点生命力。
少爷张开了双臂,偏布内厅的幻影纷纷回归他的怀抱,就好像为他这尊塑像增添了色彩,他的身影又变得清晰伟岸起来……他端详着自己的半成品,然后轻轻迈步走了过去,伸出修长白皙的手,两根指头在泛着玫瑰色的托盘上一点。
只是轻轻的一点。
蕴含在托盘晶体中的瑰丽色彩活了过来,摇曳着向上升腾,一丝丝的溢出晶体之外,沁入那些山川河流当中。
霎时,长达十五米的盛宴活了过来,仿佛是一个被缩小的世界,风在动、云在飘,江河奔腾,景色妖娆。
旁观者把目光放到城市上时,能听到人声喧嚣;旁观者把目光放到草原上时,能听到悠扬的牧歌;光观者凝视海岸时,他能听到波涛拍岸……
周围的人,无论目光和心灵,都已经深深沉溺在盛宴中,无法自拔。
他们此时的神情,就像多年前那些骄横跋扈的君主一样,呆了。
教会宣称,世间万物都是出自真神之手。只有真神,才能塑造日月星辰山川大地。
现在,呈现在众人面前的盛宴,却在某种程度上再现了这一过程……
少爷脱下手套,脸上的神色依然安闲平淡,一点激动都欠奉。对亲手弄出的惊世骇俗的作品,他只端详了两眼就移开目光。
“鉴定。”
少爷的声音似乎被灌注了魔力,惊醒了厅中的少数人,黑白脸连忙开始布置。
少爷转头看了刀疤脸一眼,举步向外走去。刀疤脸心领神会,赶紧跟上。
走上厅外的平台之后,少爷停下脚步。冷寂高空中,两轮明月高挂,虽然一大一小,却都是差不多的半圆。
“距离双辉日,还有十来天。”少爷背着手,没有颓废消沉,也没有强说愁的勉强,他的气质,就是这么自然。
“是的,还有十三天就是双辉日,也是俱乐部的年度精品会。”刀疤脸恭敬地回答:“少爷需要用的物品,属下早已准备齐全。考虑到未来两年的特殊情况,资金额度是往年的十倍。”
“你什么时候学会钻营了?”少爷索然无味地应了一声:“这不是黑白的事?”
“年纪到了,必然就能想到少爷以后要遇上的琐碎事。”刀疤脸突然醒悟过来,这种话题少爷并不喜欢:“说起来,我这次到晨曦议会去办事,顺便为少爷找到一个有趣的人。”
“有趣?”少爷回过头看了刀疤一眼:“上次那个,无趣得很。”
“这次是真的!我的眼光已经突飞猛进了,当然,也许只是我运气好转了。”刀疤脸嘿嘿地笑:“少爷,这次的人叫汤森·奎尔萨,他是奎尔萨平原北方、一个叫荆棘玫瑰的势力首领。你想啊!在西海岸给自己的势力取这个名字,一听就是个有学问的人。”
“什么学问?荆棘玫瑰只是个逃难的小团伙,是从安道尔联盟来的。”少爷说:“家里传来的消息说,他们的出发地是安道尔联盟,似乎是一个叫雅修的小公国。”
“啊——原来他不是本地人!我说这家伙为什么这么奇怪,看上去真诚开朗,内心却阴险狡诈得很。”刀疤脸做恍然大悟状:“少爷你不知道,这家伙在银涛城搞出一堆热闹事啊!”
“是什么事让你这么开心?难道是喜欢用拳头打架?”对于刀疤脸的推荐,少爷兴趣不大,似乎刀疤脸以前找的人都不怎么样,信用已经败坏了。
“少爷你真是太厉害了!这混蛋就是喜欢用拳头,而且很有两把刷子!”刀疤脸一拍大腿:“他甚至都不是异能学徒,但异能师公会的特殊晋升却能一次过;首选十个落选学徒,没有一个被他淘汰,不但萌芽、还连续晋升,而且出场就挑战其他学徒,居然都获胜了!”
“这些事都不算啥,好玩的在后面……他还没完成特殊晋升时,就在公会大门口,目睽睽之下打死个二级异能师。”刀疤脸下过大功夫,说起汤森的事迹,简直是如数家珍:“献礼仪式当场,被四级异能师挑衅,他下场跟对方单挑,你猜怎么着?四级异能师被吓飞了!”
“哦!”少爷不置可否:“还有吗?”
“晨曦议会主管奎尔萨平原事务的草原黑鹰,率队堵截汤森·奎尔萨。堵住了,但最后被他杀了个一干二净。”刀疤脸回答说:“我当时在现场,他的异能很奇特,有教会风格。”
“就这些?”少爷准备结束这个话题了。
“还有件事。在被晨曦议会堵住之后,有一个人赶来跟汤森见了面。”刀疤脸说:“这个人就是菲斯特·奥德里奇·康纳理惟士。会面之后,汤森·奎尔萨的战力猛涨。”
“无知无觉、无情无义的银色海岸贤者,居然会去见这种小人物?”刀疤脸一提到王子的大名,少爷的兴趣顿时直线上涨:“为什么?”
“王子似乎很看重汤森,说了没几句,他把整个奎尔萨平原封给了荆棘玫瑰。”
“我们的大贤者有麻烦,不过荆棘玫瑰有那个本事帮他吗?”少爷笑了笑:“既然这人现在如此弱小,就别着急,先培养几天吧!你看看有什么能提升荆棘玫瑰实力的,安排好丢过去。”
“难道少爷不打算自己玩吗?”刀疤脸疑惑地问。
“一个人,能玩出什么花样?既然要玩,当然是大家一起才热闹。”
少爷轻轻摇头:“三叉戟家族内部,有台好戏要上演。不出一年,叛军必定兵临城下。如果到时候,荆棘玫瑰私欲膨胀,汤森加入叛军攻打银涛城……最先栽培他的菲斯特君,心里会是什么样的感想呢?”
“啊!少爷真是英明神武、目光远大!”刀疤脸连连点头:“原来少爷想玩的不是汤森,而是银色海岸的菲斯特王子!高明、实在是高明!”
“既然你明白了,那就如此安排下去吧!”少爷点点头:“还有一件事要你做,有一个研习邪恶异能的家伙,叫阴影面具。他之前一直躲在三叉戟家族的誓约之的,别人动不了他,但现在被赶出来了——你赶紧去找到他,别弄死了,这是叔叔要的人。”
“明白!”一听不是去做潜伏之类的事,刀疤脸异常兴奋地点着头。
汤森从雯丽小姐那边告辞,回到暂住地。
这之后,汤森就没能休息。泛西海岸俱乐部,还有年度精品拍卖会,这两个消息打乱了他的安排,他必须把接下的事情做一翻调整才行。
而且这个时候,班奈德同学还没有回来,他正以荆棘玫瑰商团首领的名义,跟瓦卡莱的土财主们增进友谊呢。
汤森打开窗户,就着明亮的月光,仔细梳理着思绪:这段时间,发生; 很多事,变化也很大,意外更是层出不穷。但好在都是外部环境变化,而自己对此早有准备。
汤森是带着荆棘玫瑰来西海岸打天下的,这点承受能力都没有的话,他还混个屁啊!
对困难和风险做出恰当预估,这是首领的起码素养。
汤森深知,随着自己对西海岸的了解越来越深,这种意外还会接着出现。但自己只需要抱定一个宗旨就不会出错,那就是在事情来临之时,做出最有利于荆棘玫瑰的选择就好。
其他东西都属于细枝末节,可以去追求,做不到也无损。
比如之前,汤森必须赶到此地来处理商团的事情,否则接下去的扩张就是纸上谈兵。比如现在,身为首领的他,必须去参加这个精品拍卖会——菲斯特王子丢给自己的这枚好运金币,可真算是丢到了要害处。
这个人情欠大了,跟喝酒吃肉不在一个档次上。
为什么汤森一定要去?因为荆棘玫瑰现在什么都缺,但凡想做件大点的事,大家一列清单就会悲观的发现,缺的东西比有的东西多得多。
虽然建了商团,但刚刚开张,不可能跟上荆棘玫瑰的扩张,就是把跟凤尾花绑在一块也不行。
奎尔萨平原很大,有上百个部落,荆棘玫瑰要想吃下来,需要的物资也是海量。
在扩张初期,别的势力肯定来不及干涉,但这种理想环境不可能太长,所以行动要快、动了手就不能停。哪怕能多节省一天的时间,说不定那能多占一个城、多拐一个部落回来。
如果因为各种准备不足,把行动时间给拖长了——不好意思,大家伙都分点种子,自己去种地吧!
眼下,只有这种上规模的商业联盟,才能满足荆棘玫瑰对物资的需求——所以汤森此去不为赚钱,而是混个脸熟、刷个声望。
他至少要跟那些大商家建立联系,要不然的话,就算手里有钱,也不一定能买到东西。
“天生的,劳碌命啊!”
汤森昂天长叹,然后低下头来点了灯,开始书写命令了。
汤森首先给总部书写命令,作为所有事情的基础,总部属下各机构,要加快、加深对辖地部落的控制。
距离上次战争也有段时间了,现在做这事名正言顺。
老实归顺的,就给他们点好处;打死不归附的,也要创造条件给他们好处……
打架,汤森穷凶极恶,打仗,汤森心黑手辣,但这是为了自保。这方面汤森完全正常,正常人肯定不喜欢暴力杀戮。别人不跟自己走,不算犯他的忌讳,只要老实待着别添乱就行。
汤森接下来的命令,就是彻查手上的各种资源:因为未来大动作不断,非常需要钱,所有能够贩卖的货物出产,都必须查的清清楚楚还要列表。
地盘上那些金银矿、金属矿什么的是重点,异能材料更是不能放过。
第三项命令,会让荆棘玫瑰的人很兴奋,因为这是建立城市的命令:既然建立城市是一早想好的,那么就要立即着手。
虽然在目前,荆棘玫瑰还没有资金和材料,甚至连建筑规划都要汤森回去之后再做,但前期的准备不能拖了。
至少要把总部附近的水文地质调查清楚,这是个细致活,也非常重要,如果城市修一半被洪水冲走了,汤森找谁说理去?
几件大事先定了,后面才是一些细节安排。
考虑到玛西亚的身份和社交能力,她先留在银涛城,负责组建总部至银涛城的商队和船队,顺便照顾自己的弟子。瓦胡必须先回到总部,因为对那些部落来说,他就是块镇山石。
另外,汤森还下令撤回一半小副官。
三个最出色的美少女弟子和老滑头也要弄到总部,空缺位置另外派人顶上。
以后,银涛城的位置必须实行轮换制度,那是个长见识的地方……
第051
做完一切,天色已经发白,班奈德终于哼着小调回来了。
“一成半!”他醉醺醺的双眼里带着些血丝,摇摇晃晃、东倒西歪却喜不自禁,还对着汤森伸出一根手指:“我抢了他们……一成半的生意!”
“我就知道你能做到,干得好!”
汤森面带笑容,欣慰点头,然后一巴掌甩过去,把班奈德拍个踉跄:“敢对我伸中指!?”
亚达躲在门后用脑袋撞墙,差点笑断气,之后他才叫人把呼呼大睡的班奈德丢上床。
来瓦卡莱的时候,汤森带着三匹马,离开瓦卡莱的时候,他依然只带着三匹马,轻车简从得很彻底。倒不是汤森不能带人一起去,问题是那样有用吗?参加精品拍卖会的人都是豪商,汤森现在的状态,肯定不能跟人比气势。
与其带着小猫三两只处处吃瘪,那还不如孑然一身来的有风度呢。敢独身在西海岸游荡的人,能独身混进俱乐部的人,等闲之辈还真不敢小看——别的不说,这种人保住自己脑袋的本事肯定有,再厉害那么一点,摘别人脑袋的本事也肯定有!
汤森在手下的殷切送别中出发,他的黑色皮甲外面罩灰色风衣,马背上驮着各种东西,怀里揣着厚厚一叠现金兑票——衣、食、住、行、买,各项准备都很充分。
目标,俱乐部年度精品拍卖会场!
“应该往东南方向吗?”
瓦卡莱镇外面,五十多里外的岔路口上,汤森刚打开地图,就发出了一声咒骂:“我靠,你们这些混蛋也太会捉弄人了!坑爹呢你们这是!”
真的不能责怪汤森,其实在领导荆棘玫瑰之后,他已经改了一些小毛病,比如说随口骂人,但手上这张地图实在太让人生气了。
地图绘制在一个卷轴上,从外观上看那是相当的高级,滚轴是根颜色洁白、散发着清幽香气的浑圆木料,拿在手里感觉分量颇重;绘制地图的面料应该是一种纸张,却有绸缎一般的光泽和细腻;笔法也很好,墨迹恒定、走势顺畅,关键地标明显易懂……
无论怎么看,你都不会想到里面有质量问题。
问题出在地图本身,围绕着用鲜红色标示地拍卖会场,有二十多根蓝色墨迹辐射出去,这应该就是各方位上的行进路线,因为末端都连接着走私商路。
瓦卡莱镇这边也有,而且就应该是汤森脚下这条,它连接上瓦卡莱镇,然后在密林深处拐弯,直Сhā昆士马萨山脉脚下,然后就会顺着山脉的走向一路往南走……
可是这蓝色线条不是一直延续的,它中间有断层,而且不止一处!
按照随图的比例尺推测,短点的断点有三百里,长一点的断点有近千里。而且中断处连起码的文字标注都没有。
这不是坑爹是什么?你让人怎么找过去?骂你都是轻的!
汤森不觉得雯丽小姐会跟自己开玩笑,也不觉得年度精品拍卖会只是场恶作剧,自己之所以迷糊,大概还是因为不熟悉西海岸的缘故?
所以汤森生了阵闷气之后,又重新鼓起干劲。俗话说啊!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咱是有素质的衙内,肚量应该大些,先放地图一马!
他按照地图上的指示开始前进。这条路线很平坦,似乎还有人在维护,连杂草都没几根。
荆棘玫瑰的大首领,就这样踏上了去往未知之处的旅途,三马一人,旅程中虽然孤寂了些,却有说不出的轻巧惬意。除开金币和地图之外,这条坦途就是汤森对泛西海岸俱乐部的第一印象。不用说,他心里对这个组织的实力评价暗暗提高了几分。
道路不止一两条,精心维护的话,那要花很大一笔钱啊!
到第一天晚上为止,汤森已经走了接近百里的路程,但感觉上还是很轻松。一来是道路条件好,二来是没遇到别的商队或者行人,他这一路上不急也不赶,想怎么走就怎么走。
行人少,大概是因为瓦卡莱这边比较偏僻,没有几家商团能获得参加精品拍卖会资格的缘故。就算有别家的商队,大概也早就过去了——这点可以从路面的车辙痕迹中看出来。
雯丽小姐不但给了汤森地图,还另外准备了很多东西。所以汤森已经不用自己扛着弓箭去射兔子、或者嚼肉干了,在决定宿营之后,他先拿出篝火架点起火堆,再慢悠悠的支起帐篷,用不了多久,篝火上的水就开了,新泡的香茶,香滑的点心,舒适得就跟野营一样。
最难得的是,雯丽小姐还给了他一些泛西海岸俱乐部的情报。
以汤森的眼光来看,这些情报并不深入,但好在组织情报的人视野够宽阔,能够给人描绘出目标的大致轮廓:情报中指出,泛西海岸俱乐部成立于数百年前,详细时间已不可考证,因为之前一段时间它规模很小,被几家商会秘密掌握,只做一些抬价压价、欺凌弱小的勾当。
但在百多年前,小小的俱乐部突然来了个超级华丽的转身,他们先是通过支援战争的方式,赢得了广泛支持。再以官方授权的方式,专营了西海岸全境的大宗物资出口权。
虽然俱乐部做的也是走私生意,但数量一大就跟正式贸易没什么区别了。令人称奇的也正是这点,他们居然做了三十几年专营出口权而没被人灭掉……这段时间之内,所有跟它作对的势力下场都比较惨,剩下的小虾米们,要不就躲开它的锋芒,要不就干脆投入它的麾下。
等泛西海岸俱乐部积累了足够的资金和人望之后,它又把这一块交出来,转而控制起商品的价格和数量……他们独霸西海岸的格局就是这么来的,线路清晰、过程简单,极有效。
到现在,跨地域流通的物品全是俱乐部说了算,他说内陆某种商品珍稀,那它在西海岸的价格立即疯涨;他要说西海岸今年粮食歉收,那就没有多少粮食可以运到内陆去。
“娘的,都开始制定行业标准了啊!”汤森不由提起了戒心:“生意做到这份上,足够了。”
对这种团体保持戒心是必要的,因为它的能量已经超过了一般的商业联盟,甚至可以用控制物资流向的方式,去影响某个区域的政治、军事势态。像是银色海岸这种势力,因为麾下有广袤的地盘,还可以在某种程度上抗衡俱乐部,但全面对抗不行。
鉴于商人的特性,汤森敢肯定,它Сhā手过的地方可不止是西海岸这边。
荆棘玫瑰现在还小,暂时不会被它看上,但随着实力的增强,总有一天会对这个组织形成威胁……对俱乐部是这样,对荆棘玫瑰也是如此,到时候会发生什么事,那就不好说了。
“想这些做什么?那也太远了吧?”汤森研究了一阵,不禁对自己过于丰富的危机意识感到好笑,自己这也想得太远了。
“嗯!与其担心飘渺的未来,还不如想点实际的。”
汤森已经悲催的发现,自从逃出哈维镇后就很少有放松的时候。自己总是被一个接一个目标驱赶着前进,身心有点疲惫——身为首领,忙是一定的,可也不能老这样,得找点乐子!
然而更悲催的是,他想了一圈,记过没发现有什么乐子好找。能吸引他注意的东西太少。
“从什么时候,我变成一心为公、毫无私欲的人了?再这样下去跟那些孤家寡人有什么区别?我会腐朽的!”汤森大惊失色,这种状态可是大不妙啊:“不行,得立即想个办法!”
荒山野岭的,自然没有办法好想。万般无奈之下,他瞄到了自己的异能教材。
“好吧!矮子里面拔高个,就是你了。”汤森拿起这本异能基础,信誓旦旦的宣称:“我永远都不会变成爱学习的人,现在只是无聊透顶拿你当小说看,你千万不要误会啊……”
汤森调整了一下坐姿,随手一翻,打开的是“金属系异能理论进阶”的章节。反正都是消遣,看什么都是看,他就不讲究循序渐进了,点上灯就开始。
汤森这样做的初衷是为了解闷,但他没考虑到自己的异能造诣高出同级异能师一大截,而且,因为天赋的原因,他看待异能的角度也跟别人有很大不同。
这眼睛一看,脑袋一转,就给陷进去了。
书中的几处描述与汤森的观点冲突,汤森无疑很相信自己,所以这种疑惑就像是拦路猛虎,非要解决了才能安心。于是汤森站起身,随手抽了一柄双手巨剑来做实验。
他先按照书中的描述,用异能将整柄双手剑软化、重熔、再观察结果,果然,最后的结果证明他自己的观点是正确的——这个很理所当然,别人的眼睛又看不见异能力量,做研究的时候只能大费周章走弯路。
为保密的缘故,汤森没有把这个结论写进异能笔记。
再次证明自己英明神武之后,汤森心满意足了,准备收拾东西睡觉——星盘微微转动,他手上的金属块再次被软化、重熔、塑形,又恢复成一柄双手剑的模样。随手再来一个元素系的小异能给双手剑冷却一下,然后Сhā进行李当中。
“咦?”这一Сhā不要紧,汤森发现这剑比它的兄弟们都短了一截,不多,两公分的样子。
第052
这种可能性很大,因为金属制品永远没有完全纯净这一说,或多或少总会混进其他物质的。一个高明的熔炼师,他大半的使命就是去掉金属中的有害杂质;另一半的使命,就是有意添加其他的物质来改变金属的特征。
“异能还能用来打铁啊?这下可算找到好消遣了!”汤森打量着造型笨拙的巨剑,心里一乐:“不知道把它炼成单手剑是什么样子?或者炼成匕首?会不会变成吹毛断发的神器?”
兴之所至,说干就干!
从这个现象分析,不管汤森认不认账,他已经拥有一个异能师的觉悟和思维方式了。
这柄双手剑,原本的质量很好。三十多斤的金属浑然一色,肉眼根本看不出有什么杂质。在汤森手上软化、重叠、再软化、再重叠,很快就变成了百炼精钢,体积减少了大概五分之一还多,细密的白色花纹在剑身表面形成一条条丝状云纹,闪出鬼魅阴冷的寒光。
汤森不知道,这已经是一柄难得的利器了,就算放在内陆也能卖出高价。要知道,大部分低级异能是可以做为顶级工具使用的,而且比其他实体工具更有效、更好用。
但汤森并不是铸剑师,他想要的不是锋利的剑,而是对金属的最大程度提炼。所以,他只是觉得这块金属的变化不够快,于是他戴上手套,振奋精神再上阵。
汤森全力以赴的运转异能。
罕无人际的商路旁边,孤零零的帐篷边,异能力量一次次被唤醒,星盘一次次旋转。汤森手里的金属不断的屈伸折叠,由红变黑、又由黑变红……
没人告诉他,他也不知道,这是很标准的异能研究沉迷症。
到天明时分,这柄原本三十多斤的双手剑,已经变成了一块细长的条状金属。
这片金属比较薄,只有大概四斤的重量,表面的光泽也不再是钢铁原色,而是一种反射性很高的淡蓝色。而且它很软,很有弹性,轻轻一曲就能绕手腕两三圈。
“这个……太打击积极性了。”晨辉中,汤森看着手腕上的金属条,很是郁闷。
结果很明显,他的熔炼出了差错,也许是温度或手法上没弄好——反正与他期待相反,钢铁被异能熔炼殆尽,却把某种杂质给保留了下来,还提纯了。
“不怕不怕,以后的机会多得是。”汤森是个很容易原谅自己的人,而且说得头头是道:“总算是首次熔炼的成品,而且卖相不俗,当成纪念品也好啊!说不定以后还能打戒指呢!”
然后他就装出一副收获很多、兴致勃勃的样子,逃离了这个带给自己失败的小树林。
按照地图指示的方向,汤森靠近了昆士马萨山脉,简直就是在沿着山脚往南方走。其实从这里也可以看出俱乐部的厉害之处,他们沿着山脉修筑运输通道,居然不怕被人破坏!
要知道,这可不是一两百里啊!这是一个几乎与昆士马萨山脉并行的道路体系!可别说是破坏者了,商路周边连个部落聚集地都找不到,一眼望出去,全是莽莽丛林。
这就说明,强大的俱乐部一早就清空了周围的土著居民。
又走了三天,汤森才靠近了第一个道路断点处。其实他这是已经想开了,别管什么断点不断点的,这些混蛋既然能修建如此发达的商路,说不定就另有安排,自己也不用瞎猜,到时候亲眼看看不就知道了?
所以他用这三天的时间,半是玩耍半是实验,又搞出另外几块奇异的金属来。因为想找到淬炼钢铁的方法,所以他用上了各种手段,导致后来的金属没有蓝色那块的卖相好,纯度也不高,最后被他随手丢在杂物里面、三两下就给忘了。
只有手腕上缠着的那根,他没取下来。
终于到达商路断点了,是一处壁立山崖,高出地面起码三百米,商路顺着山势盘旋上升。
顺着商路往上走,汤森第一次发现了人。或者应该说是一种类人生物才对,这种生物有常人的三倍高,粗壮的身躯完全由黑色岩石构成,五官是紫色水晶。一左一右,两个家伙往商路上这么一站,就跟门神一样威武,太有威慑力了。
那拳头比磨盘还大,一拳下来别说人了,路都给你砸断掉!
汤森第一眼看过去时,就觉得这东西不是人为制造品,而应该是自然生长出来的。因为他们有胡子,岩石身躯上还有浑然天成的纹理,紫色水晶的瞳孔中,有谨慎警惕的目光。
“凭——证。”巨人看着越来越近的汤森,慢悠悠的说话:“拿——出——凭——证!”
汤森也不说话,直接掏出好运金币,用两根手指捏了举起。被阳光一照,金币上闪出一个银色的符文,直接飘进了巨人的额头中。
“欢——迎!”巨人立即发出沉闷的声音,做了个笨拙的手势:“客人——请——上去。”
山崖上面被直接削平,形成一个直径百米的平台,靠外那一侧有两三颗树冠很饱满的树,枝叶都呈雪白色,风一吹,整个树冠都在缓缓摇曳,很漂亮,很飘逸。而在靠近山脉一侧,却只修建了几件狭长的船型建筑——说船都是给他们面子,实际上很像独木舟。
“尊贵的客人!”汤森耳边响起一个热情洋溢的声音:“您需要任何帮助吗?”
“没错。”汤森秉持着见怪不怪其怪自败的原则,非常深沉的点头:“我参加精品拍卖会。”
“这正是我能为客人效劳的地方。”一个色彩斑斓的人形物体飞到汤森面前,看上去是个长着彩色羽翼的人,但却只有常人一半大小,他悬在空中给汤森行了个无可挑剔的见面礼。
“尊贵的客人,如果您带着大宗货物,请交与我。我会为你安排好运输事宜。俱乐部使用的运输工具全是年富力强的浮游古树,速度很快也很平稳,绝对保证货物安全。”
“哦?”汤森瞄了一眼外侧的三棵树,发现他们的确是漂浮在空中的,如果树干是空心的话,倒是能装下五辆马车的货。这些树难道是用飞的?俱乐部果然够奢侈啊!
“我没有携带大宗货物的习惯。”汤森平静地说:“只有这三匹马而已。”
“这样的话,客人可以直接上穿云舟。”彩色羽人热情不减的招呼着:“请客人这边走,您和您的坐骑可以被一艘穿云舟运载,今年度的穿云舟是刚从内陆运来的新品,专供贵宾使用。听说都是钢尺城堡那边的得意之作,又快又稳,还有大块的观景窗。”
一串新名词被砸过来,什么穿云舟什么钢尺城,汤森心里地问号是一个接着一个,但他已经装了深沉,现在不耻下问的话也太丢人了。欺负老子是新人吗?老子给你来个不动如山!
被小彩羽人引领到那排狭长建筑前,汤森才看到这玩意真是船型的,而且也悬浮在空中。客舱呈梭形,宽度只有三米,但长度超过十五米,配有松软舒适的皮质座椅,还有可口饮料……透过圆形的透明窗户,可以看到远方的景色,昆士马萨山脉,真高!
原来商路的断点是这么回事,直接走空运。娘的,没想到在乡下地方当了一回土包子!
“预祝客人此行顺利,满载财货而归。”小彩羽人似乎是专门接待客人的,在他背后,一些奴仆打扮的壮汉把三匹马也带进船舱,还给它们蒙上了眼睛。
“请客人留心,穿云舟要启动了。”隔着观景窗,小彩羽人奋力的挥手,汤森看着有趣,对他笑了笑。这时,前面传来一阵清脆的铃声,穿云舟的船身轻轻一震,上浮了大概三尺的高度,然后缓缓滑向山崖边缘。
果不其然,汤森感受到了附近有异能力量,随着船身的移动,这种力量还有加强的趋势——这样的话,穿云舟其实应该是一件异能道具才对。
可是,泛西海岸俱乐部就算再怎么富有,也不能把异能师当出租车司机来用吧?真敢这么做的话,丫们是嫌命太长了吗?
穿云舟滑出山崖,开始贴着山脉飞行。它的速度在加快,渐渐的超过了快马的三倍还多。汤森抱着疑惑四下观察,终于发现了一些奇怪的迹象——每隔一段距离,大概两三百米的样子,船身下方的地表就Сhā着两根金属柱子,似乎是某种标记。
但汤森却看出,这是传递异能力量给穿云舟的特殊装置。
这样推测的话,穿云舟本身携带的能量不多,根本维持不了多久的飞行,它必须要有外部能量持续不断的注入,才能维持长距离运动。因为这个特点,穿云舟也必须按照这些金属柱子的排列方式飞行——也就是说,这玩意是按轨道走的,不能随意乱飞。
可就算如此,穿云舟也是一个了不起的发明,当然了,建造和运行费用肯定也是个天文数字,虽然实用性差一点,但用来摆阔却是再合适不过了……人家是豪商,豪商你懂吧?
大概花了一个小时的时间,穿云舟飞了将近三百五十里的距离,第一处断点就算过了。
临近终点的时候,汤森通过观景窗看到一幕令人震撼的画面——天空中出现了五十多棵巨大的浮游古树,正首尾相连向前飞去,本来就很大的树冠在空中彻底开打,孔雀开屏一样,又像是巨大无比的蒲公英。
看着这些生物慢悠悠的掠过自己头顶,汤森不得不承认,这场景非常壮观!
“运务繁忙,这里应该是个中转站。”汤森靠外面的细节做出自己的判断。
穿云舟此时已经慢了下来,穿身缓缓下沉,最后在一阵轻微晃动中停到了地面上。
舱门才打开一条缝,外面的喧嚣声就挤了进来,都是大声吆喝或者讲价的声音。站在舱门木梯上一看,汤森发现从十多米外开始,就摆上了各种各样的地摊,还都是便携、制作精良那种,密密麻麻。
成串的地摊当中人头攒动。其实也不全是人,至少有些不太标准的人。说真的,有些摊主,你把他当成商品都挺正常——两脑袋的,像吗?章鱼脸的,像吗?三个摞起来才到平常人肚子高的,像吗?能同时吆喝、吃饭、还跟两个客人讲价的,像吗?
人怪,但东西不坏,琳琅满目的商品摆着、挂着、拿在手里晃着……吃的穿的用的玩的害人的,一样都不缺。总之,气氛很热烈。
汤森脸上带着笑,他感觉很亲切,这真是令人振奋的生活气息,多他娘的像菜市场啊!
真正的商人不会浪费任何机会,哪怕有一丁点时间,他们都要向客户推销商品,处处讲格调那种傻缺,通常等不到发财就给饿死了——虽然这次聚集是为了精品拍卖会,可精品毕竟很有限,外围的生意做好了也不少赚。
说白了,汤森就是手上没精品,满脑袋想的都是怎么在外围市场上检漏。
可能是因为距离精品拍卖会场太远的缘故,这个中转站是外围的外围,所以汤森兜了两个大圈子,楞没找着自己有用的东西——想买点武备吧!小商小贩的,数量太小满足不了他;想倒腾点高价值的玩意吧!这边却还找不到个识货的,真是为难人。
兴趣减弱,汤森上马,准备赶往下一个断点去碰碰运气。
“那个大哥!”汤森下了中转站的山崖,走出大概两三里的距离,后面就传来一个稚嫩的喊声:“那个骑马的大哥,请你等一下啊!”
汤森当然听到了背后的喊声,但是他没回头,连姿势都没变,继续往前走。
“大哥!请等一下啊大哥!”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跑到汤森马头前面,因为跑得太快太急,额头上已经在冒汗了,他转过头来看着汤森:“大哥大哥,能跟你说几句话吗?”
汤森瞥了他一眼,没有开口。
这小子穿得挺普通,两手有茧,身上没有商人必带的各种装饰,袖子上还打着个不小的补丁。但他把自己收拾得不错,不是惹人嫌那种,头发梳理得整整齐齐,小脸洗得干干净净,微笑时还会露出几颗白牙。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小清新!
少年怀里抱着一柄刀,刀鞘破旧,刀柄上还残缺了一块,痕迹是新的。
见汤森没有出言训斥,少年连忙靠近了点,一边跟上马匹的脚步,一边满脸希夷地说:“大哥大哥,你手上那铁片,能卖给我吗?”
“铁片?”汤森看了手腕,缠在上面的金属不就是铁片吗?于是问了声:“你要去干嘛?”
“我叔叔的刀不行啦,前几天还给我把刀柄弄坏了一块,我得拿去补,不然就得挨揍!”少年很不好意思地说:“但是铁匠那边没有这种颜色的铁片了,要恢复原样的话就要我自己去找,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这边的商人突然都不卖铁片啦。我都来来两天了,一直没买到啊!”
汤森看看少年怀里的刀,刀柄和刀鞘部分被磨得很光滑,颜色转深,应该有点历史了。刀柄上的金属真是带着一种浅蓝色,跟自己这根金属条的颜色比较相近。镶嵌上去的话能凑合着用,差别不是很大。
“大哥,你就把铁片卖给我吧!我一共只有三天的时间啊!”少年诚挚地说:“我用两颗渡渡草的种子跟你换好不好?如果不小心受了外伤,这种草的种子可有用了,直接丢进伤口里就行,马上就止血,马上就收口!”
“大哥,最多我再加一颗啊!”看到汤森没有说话,少年朴实的脸上露出急切:“你就把铁片卖给我吧!我真找不到别人了啊!”
“没兴趣。”汤森两腿一夹,黑马速度加快,立即就把少年甩在后面了。
汤森没有其他意思,他只是单纯的不想跟陌生人产生交集而已。
“大哥你别走啊!我还有别的东西!”身后传来少年情急的喊声:“大哥大哥——我这还有一串项链,是我打猎的战利品,也一起送给大哥好不好?大哥你帮个忙啊!帮个忙啊!”
商路上,朴实的少年一手托着刀,另一手举着渡渡草种子,小手指上勾着一串大小兽牙做成的项链。他的喊声很无助、他的身影很孤单……四十米外的汤森回头看去,发现少年还在坚持不懈的挥手,那条项链还在左右摇晃。
汤森不禁莞尔一笑,想了想,取下手腕上的铁条直接扔了过去。
“叮”的一声,浅蓝色的铁条直接Сhā在少年的面前,极有弹性的铁条微微颤动着,闪耀着迷离的浅蓝色反光。
“谢谢大哥!真是谢谢你啦!”少年兴冲冲的拔起铁片,就想追上去把自己的东西给汤森,但汤森早已提起坐骑的速度,绝尘而去。
“好人啊!这位大哥真是好人。”少年追了几步,见没希望追上,自然也就放弃了。
邻近晚间时,一直快马向前的汤森到了一处岔路,也终于遇到上路以来第一支商队。
这支商队是从另一个走私重镇来的,它跟瓦卡莱的直线距离不过五百里,但要讲实际路途的话,可就远了不止一倍。其实这就是西海岸的典型地貌,望山跑死马太寻常了,运气不好的话,过个简简单单的河沟也能花你半天时间。
这支商队有二十辆马车,车顶的标志比较特殊,是一面绯红色的飞熊旗帜。
一般来说,商队商团会以植物景观做标志,以彰显自己的和平意愿。凶猛的动物野兽是佣兵团的最爱,因为代表着威猛。而那些威力强大的异兽或特殊物品形象,则被各国王室包圆了。比如说三叉戟这种图案,如果小势力用了的话,那纯粹是给自己添麻烦。
“这位朋友面生,咱们以前没有见过啊!”一个首领模样的中年人看汤森打量自己的旗帜,于是拍马出来说话。看见汤森的容貌之后,他行了个简单的礼节:“日安,先生。”
“这是我们的家族旗帜,我们飞熊家族做生意也有三四十年了,小打小闹的,也没想过要专门树一面商团旗帜。”
出来就二十辆马车,这还叫小打小闹?如果存心隆重亮相的话,又会是个什么场面?
“很有气势,非常不错。”汤森随口说了一句,但从神色上,你绝对看不出来他在敷衍。
“先生真是这么觉得?”中年人非常高兴,哈哈大笑着说:“我也这么觉得啊!但家里那几个娘们还跟我吵了好几回,说什么把好好的家族标志染上了铜臭——我就郁闷了,明明都开始做生意了,干嘛还要标榜自己清高?这不是捏着鼻子哄眼睛吗?”
“尊驾贵姓?”这回汤森是真心实意地笑了,这中年人说话挺有趣:“我叫森。”
“原来是森先生。”中年人换了一个比较郑重的礼节:“我是雅加达,飞熊家族的雅加达!”
“雅加达先生应该不止是商队首领,而应该是飞熊家族的重要人物吧?”汤森一牵马头,开始跟雅加达并行,这是个很友好的举动:“这次是去参加精品拍卖会的吗?”
“是啊!这两年的生意不算好,大家的日子都过得紧巴巴的,精品交易会就显得越来越重要了。”雅加达点点头说:“只要能上拍卖会上的东西,是真的很值钱,收获也会很不错。前年的最低成交金额是三十万金币。”
“三十万金币。”汤森平心而论:“这赶得上某些小商团整年的生意了。”
“三十万金币是不错,可森先生,那只是一双袜子。前面一串名字我没记住,但的确是双女人穿的袜子,最后被一个大势力的少爷给买走了。”雅加达叹了口气:“这生意,羡慕啊!”
但汤森心头那个火大啊——他身上的现金兑票加起来只有十五万,买半双袜子的钱?!
“可是羡慕有什么用?那是别人的生意。”雅加达没看出汤森心里的火:“我家的专长是做沉重的玩意,这类东西很少出精品,去参加这个拍卖会,也只是做做外围的小生意罢了。”
“没错,金属不就是死沉的玩意吗。”雅加达笑着说:“这东西以前好做啊!内陆的锭子,加工出来转手就是赚。可现在西海岸不打仗了,需求量也就变少了。”
“那你可以转收矿石,熔炼之后运去内陆啊!”汤森不由好奇,在西海岸的出产里,很大部分是各类矿石,售价通常很高。
“这里面的门道,先生可能不是太清楚。”雅加达摇了摇头:“我们这种商人没多大地盘,不能Сhā手矿石收购,只能等着别人收了矿石卖给我们——所以那些珍稀的原矿到不了我们手上,就是偶尔得到一点,数量也不够,客人想追加订购的话,我们拿不出来就太损信用了。”
“这倒是,所以飞熊家族是靠稳定供应赚钱?”汤森问。
“没错,我们很少做那些别致但数量稀少的东西,很容易断货。别的咱们不敢夸口,但要说一般金属加工的话,这边谁都得给咱翘一个大拇指。”雅加达脸上满是骄傲:“我亲叔叔是异能师公会的人,还有个伯父——”
“反正也跟异能有关系。”看了看左右,雅加达放低声音说:“凭着这几个上层关系,我们家的材料来源很广,质量也很不错。普通金属在咱们手上转一圈,至少要比别家的东西好上两成。无论是做武器还是做盔甲,找飞熊就是没错!”
雅加达是个商人,他的话里自然有夸大的成分,但有用的信息还是不少。反正一个人赶路很无聊,汤森就跟他谈着话,宿营时也在一起。
虽然看起来直爽豪迈大大咧咧,但雅加达是个称职的商人,因为他有商人的信念,绝不不浪费任何机会,所以把商队安营的事情一弄完,他就提着些东西来找汤森聊天了。
也许是直觉,反正他知道森先生不简单——参加精品拍卖会的人,包括自己在内,那一个简单?可森先生跟别人有不一样的地方,他真没带东西,也没发现他有传说中的空间装备。
随身的三匹马上,只有些日常使用的杂物,但制作得异常精细,从种种痕迹上看,都是单独加工的,显然是出自他家族的内造,所以,雅加达肯定森先生是个有来历的人。
另外,森先生是一个人,他没有同伴。
别说是在西海岸,别说这是昆士马萨脚下,就是在治安状况好很多的内陆,也很少见到孤身一人的旅行者。当然了,那种“嗖”的一声就能飞个无影无踪的强者不算,他们跟普通人就不是一个物种……任何一个敢单独旅行的人,绝对有充分的实力和自信。
森先生的表情,一般来说很淡定,像是没啥东西能吸引他,但自己偶尔一句话说到点子上,他也绝不吝啬笑容和称赞。自己说一大堆话,他略一思索就能把握自己的原意,并用一两个词语来概括——如此看来,森先生不但健谈,而且很有学问。
雅加达发现,从遇到森先生开始,自己在交谈、交流方面的本事就有了很大进步,说白了,他学了很多词汇,也学了很多描述方式……等到了拍卖会上,对上那几个老对手,自己把这些精炼恰当的词语用新方式砸过去,他们肯定晕!
旁人对飞熊家族的评价也肯定上一个台阶!
这样的人物真是可遇不可求,无论是做客户或合作伙伴,自己都不能错过。
“森先生这食物可真精细,拿在手上都舍不得吃啊!”雅加达感叹着:“来,森先生,尝尝咱家的家酿果酒,去年秋天的高山果子,味道挺足。”
雅加达送过去一只鼓胀的皮袋,汤森接过去,闻了闻说声好,昂头就灌了一大口,丝毫不担心里面有其他东西——雅加达眼皮一跳,人家这才是真豪迈、真本事!
事实上,在精通植物系动物系异能之后,异能师就很难中毒了。
“好味道,回程的时候弄一车,算双倍价钱。”汤森点点头,这果酒的味道的确很不错。
“飞熊家不做酒生意。”雅加达哈哈一笑:“但既然先生喜欢,那就送森先生一车!”
“如此自信,雅加达先生这次一定带了好东西。”汤森说:“我预祝你大赚一笔。”
“没什么特别的,这次真没什么特别的。”雅加达一边摇头谦虚,手上却把一本厚厚的册子递给汤森。他脸上的神色很自然,毫无做作之感,就好像请朋友分享好东西似的。
汤森结过册子翻开,发现里面没文字,却Сhā着一片片的薄金属,颜色各异,轻重不一。
“这是枪头钢,这是刀口钢,这是铁盔板材,这是皮甲Сhā片……”随着汤森地翻页,雅加达嘴里滔滔不绝的介绍着:“都是大路货,价钱公道,质量保证,数量管够。”
“原来雅加达先生只制作材料?”汤森轻声问:“不做成品吗?”
“成品耗费人手多,不易保存,运输起来也太占空间了。”雅加达摇头回答:“而且西海岸不缺劳力,这些简单工作,随便找些人就能做了。就算打造刀枪,也都是各势力自己去弄。”
“自己打造武器?”汤森又问:“这不挺浪费时间吗?”
“各大势力都有自己的配方,他们会给这些原料里面加东西,以求各种特殊的功用,听说还有能克制异能师的刀枪呢。”雅加达没有隐瞒这种细节:“所以我们弄好的成品是最普通的那一种,只能卖给零散客人,像是猎人啊!巡游在外的武士等等,量少不划算。”
“原来如此。”汤森点头,然后看到一根比其他金属片细小很多的金属丝:“这是什么?”
“哎哟!”雅加达脸色一变,几乎就要跳起来:“祖宗喂,可算找到你了!”
“森先生你先拿好它,千万别叫风吹走了!”雅加达手忙脚乱地从怀里掏出另一本小很多的册子,只有口袋书那么大,却挂了两柄锁。
他从脖子上拉出一挂钥匙,打开册子上的锁,谨慎地翻开其中一页,这才从汤森手上接过那根金属丝,小心翼翼的给Сhā了进去——说是Сhā,其实雅加达的动作跟贴差不多,因为金属丝太细太薄了,光线稍微暗点就看不到。
“好了……”雅加达用透明纸张把金属丝压好,然后才出了一口大气,“真是谢谢森先生啊!我可算找到这东西了!”
“这是什么?”汤森平静地问:“让雅加达先生如此紧张?”
“这个……是从内陆借来的金属产品目录,也是异能师公会总商会去年发布的求购产品目录。”雅加达把书脊上的标记拿给汤森看了:“森先生你看这徽章。”
“其实,这是我亲叔叔的关照,想着我家好歹也是做金属的,就拿给了我。里面都是真正的珍稀金属样本,但我辛苦找了快一年,啥也没捞着。”
“一本目录而已,不用这么紧张吧?”
“森先生,这跟一般的目录不同,时限到了还要还给人家的。”雅加达苦笑着说:“就这本小册子,里面的样本都是真家伙!弄丢了的话,我得割了自己的肉去赔啊!”
“明白了,原来雅加达先生此行是想去检漏。”汤森不去理会他的夸大之词,只是微笑着说:“只要弄到点目录上的东西,这一年也算没白忙。”
“哈哈哈哈!贪财贪财。”雅加达连连点头,对汤森的善解人意很是感激。
事实上,赚取的利润还好说,重要的是他叔叔——如果有成效的话,此人在异能师公会里的地位肯定更稳固,这才是家族的经营之法,开枝散叶、广结善缘,抱成一团、相互支持。
雅加达犹豫了一下,没有马上把小册子收回怀里,他带着拘谨问:“要不,森先生看看?”
“方便吗?”汤森用平淡的目光回望雅加达,嘴里不置可否地反问。
“方便!”雅加达点点头,正色说:“但事情有点凑巧,我担心森先生会以为我在玩猫腻。”
“雅加达先生做的是正经生意,需要用这种手段吗?”汤森平和的笑笑,从雅加达手上接过小册子。雅加达连忙拿了一块坐垫挡住风,生怕汤森不小心再给吹走一根金属丝。
这本小册子上依然没有文字,但好在还有雅加达在旁边解释。
“……希亚雷冰铁,是熔炼希亚雷合金的主要原料,光辉教会那边叫圣合金,在异能师公会,这是用来做高级道具的原料……依据纯度不同价格有变化,总价值高。”
“……烈焰黑钢,光辉教会和异能师公会都要,也是做高级道具的原料……总价值高。”
“……深海星斑铜,这东西很难保存,只有异能师公会才要,总价值很高。”
“这是什么?”汤森打开保护用的透明纸张,两指捻起一根细细的金属丝举在眼前,这根金属丝弹性很好,正微微颤动着,在篝火的映照下,它流转着一种浅蓝色的光彩。
“苍穹金是一种普通钢铁的伴生矿,这种钢铁矿石我们西海岸很多,但伴生金属很难被分离出来。”雅加达说:“所以苍穹金比其他珍惜金属更难提炼,总价值很高。一旦有成品,必然被各方势力争购。”
“不是说西海岸比较多吗?”汤森奇怪地问:“怎么更难弄到?”
“怎么说呢,先生,这类金属的关键在纯度上。比如说苍穹金,哪怕是异能师进行后期提炼,最多也只能把纯度弄到七成。想要七成以上纯度的苍穹金,只有从天然矿里面找,但天然纯度高过五成的就很难找到了,七成以上的几率很小,完全看运气。”
“超过七成的就是良品,超过八成的是精品,超过九成的算是珍品……再高的话,那就不是钱能计算的宝物了。”
“价值很高,到底价格如何呢?”汤森问:“比如这个……苍穹金?”
“七成纯度以上,三百金币一克;八成纯度以上,那就拍卖会上见,但至少也是两千金币一克,没有流拍的可能。”雅加达说:“九成纯度以上的,就算拍卖会上也会抢的头破血流。听说异能师公会每年有好多试验没法做,就是在等类似的材料。”
“啊!原来如此。”汤森脸上的表情从头到尾都没变过,他先把这根苍穹金放好,再指着后面的金属样品问过去,雅加达不厌其烦的都详细解答了。
雅加达据实相告,倒不是想跟森先生做此类生意,而是处于经营人情的目的……自己这种身份和这种学识,能为森先生解惑的机会可不多,一定要把握住。
“大涨见识啊!”汤森缓缓合上手里的小册子,把它郑重其事的还给雅加达:“没想到还有如此之多的奇异金属,很有趣。”
“就算在异能师公会的收购目录里,这也只是金属类中的一部分,异能师们需要的东西太多了。”雅加达也感叹说:“如果森先生手上有,或者知道那位先生有,请一定告诉我。价格方面咱们好说,飞熊虽然资本不多,但绝对不会比别家的出价低。”
“就算有这东西,不也是放去拍卖吗?”汤森露出点微笑:“不会直接找商团卖吧?”
“我这不是想捡个便宜吗?而且别人不一定能吃下大量的啊!万一真的有人走运,找到块两三斤重的呢?拍卖会上没多少人能吃下来吧?”雅加达拍拍胸口:“这个时候就得看我了,我能直接联系异能总商会,直接全部吃下!”
“好,要是我那天找到这东西的话,一定先找你。”汤森不禁又笑了,哈哈哈的笑声很大,很爽朗,也传出去很远。
但是,此时,汤森心里的怒火已经在熊熊燃烧了!
自己,居然被人骗了东西!
他已经肯定,自己无意中弄出来的浅蓝色金属就是苍穹金,而且纯度很不错,至少是在七成以上。虽然他弄出这东西是无意的,所以并不怎么看重,否则也不会随手就丢给了骗子——但在知道拍卖会行情之后,这东西对汤森的意义就完全不同了。
为一笔巨款发怒,理由已经够充足了,但最主要的原因还不在这里。
汤森是谁?按他的性格,不去招惹别人就不错了,怎么忍得下被别人骗的怨气和憋屈?他从来就不吃这个亏!之所以没有在雅加达刚刚说起的时候暴起,只是因为他心机够深沉。
他首先想到的是,如果对方真是骗子,那么绝不会只是两三个人。
仔细想想,自己下了穿云舟才多久?不过是在市场上兜了俩圈子,而对方就已经编好了剧本、准备好了道具、甚至找着了最打动人的演员。
这是几个人能办下来的事吗?
在中转站附近做无本买卖,怎么都应该是一个团伙才对,而且这个团伙不简单,甚至心狠手辣——对这种骗子,泛西海岸俱乐部应该会管,所以他们不会轻易出手,但出手就会瞄准最肥的羊枯。
动手时,他们能骗当然就骗,如果不走运被识破了,为安全考虑肯定会杀人灭口。
“很好,很好。”汤森往篝火里加了一根柴,面带微笑:“看爷怎么收拾你们。”
虽然这件事充满了巧合,但把苍穹金缠在手腕上是汤森自己的错。
所谓财不露白,这才是整件事的起因——这就应了那句话,汤森吃了亏,还找不到地方说理去。因为这面子丢得太大,见人就哭诉的话,这脸就丢尽了。
汤森不是在受骗上当之后拍拍ρi股就离开的怂人,自己丢的脸,自己找回来,这才是他的性格。
骗了别人如此巨大的一笔财物,诈骗抢劫团伙还会做些什么呢?是马上远走高飞?还是就地开分赃大会?又或者再接再厉继续上班?
其实这些猜测都不对——因为他们是专业人士,他们也得讲究“小成本、低风险、高收益”的利润追求。敢骗苍穹金这种高价值物品,对方绝不是那种跑单帮的小团伙,他们肯定见过大世面。所以,他们还会为汤森准备后手。
首先,团伙会派得力人手跟踪被骗目标,观察他是否会察觉上当,留心他发觉上当后的反应,甚至要知道他去什么地方报案、这件事情最后归谁管。然后才会根据到手的情况决定应对方式……也不外乎这么几种:继续骗目标第二轮、立即杀人灭口、全员转移隐藏。
从来就没有、将来也不会有温情脉脉的职业诈骗犯,类似仙人跳这种不伤人命的案子,只是他们在学艺期间的家庭作业而已。一般人可能觉得,骗子除了灭口,一般不出手杀人,属于比较柔和的犯罪,但财富这东西,很多时候跟生命的联系很紧密。
所以,诈骗一点也不柔和。如果不是汤森,换了别人被骗去一块四斤重的苍穹金,最后会是什么下场?活下来的几率有多少?
汤森首先排除了雅加达的嫌疑,不为别的,只因此君出场的架势太大了。二十辆马车加护卫有一百多人,其中甚至有两名高级异能学徒当护卫——以骗子的做事习惯来说,只为行骗搞出这种规模的阵势很不合理,因为环节太多、需要处理的细节太多,很容易被人看破。
想想苍穹金吧!他们只派了一个人出来就做好了。
对方看见了苍穹金,但他们不能肯定汤森的用意,他们甚至不知道汤森是否清楚苍穹金的价值,所以才会派出个半大小子来打头阵。能骗走自然是最好,就算骗不走也不会损失什么——汤森这样的人会对一个清新少年下毒手吗?他大概骂几句就完事了。
但骗子的贪欲很难填满,当他们发现你容易上当之后,很快就会呼朋唤友将你分而食之。所以他们会派人来继续骗汤森,第二轮大概是三五人的小组合上场,而且那小孩还必须出来牵线架桥。
如果做短线的话,程序大概是这样:先是一群人上来致谢感激然后跟汤森交上朋友再请去家喝酒、几钱迷|药混酒里给汤森灌下去把钱财收走,女的打下欠条买到妓院或留用、男的扒皮拆骨肉剁了做成包子——这才算齐活。
如果做长线的话,那就要下饵了,不过就现在的环境来说,骗子做长线的可能不大。
遇到这种事,以汤森的习惯,他应该用相应的手法招待对方。就是以骗应骗,把对方骗个一贫如洗、哭天抢地才算够格调,但他现在没时间这么做,精品拍卖会还在等着他呢。
所以他的选择就是打直拳——暴力的魅力就在于此,无论什么时候,它总是所有办法里最简单的。
那个被派来监视自己的人,应该就在营地三百米范围之内吧?而骗子团伙距离自己的距离,也应该在五十里之内,太远的话他们做事不方便。
“森先生?森先生?”雅加达看汤森发了一会呆,担心地问:“你这是怎么了?”
“没事,我在想怎么才能把一个魔术变好。”汤森笑着摇摇头,放下手里捏着的树枝:“我想出去转转,你在这多坐一会。”
“有人盯我们?”雅加达眉梢马上就往上斜,看起来此君也不是个省油的灯:“我……”
“是盯我的。”汤森说:“让我来就好。”
“森先生请小心。”雅加达点点头:“你的东西我会看着,你放心,一根针都不会少你的。”
用帐篷做掩护,汤森悄无声息的潜入路边的阴影中,他先找到一个能观察全局的位置,分析出了一些最方便观察宿营地的地点。然后凝神静气,轻轻的唤醒了用以侦查的异能力量。
之后的事态不太好估计,说不定要连场恶战,所以星盘暂时还不能用。
“侦查”,其实不算是正儿八经的异能,它只是随着异能研修而出现的一种现象。就好像当初被汤森干掉的异能师小妞,虽然她只是个学徒,但已经有了大概三十多米的侦查范围。
其中的原理很简单,那就是动物体内都有一定含量的异能,而且会高于周围环境的平均值——因为动物会吃食物,食物中也含有异能,而失去活性的载体会暂时禁锢所含异能力量的流动。所以人和动物体内的异能浓度,都会高出应有程度一些,但有限。
这就像体温差异一样,但在效果上,却比易受影响的温度更真实更有效。
感知力敏锐的异能师、比如像汤森这样的,能够察觉这种浓度变化。特别是当动物活动的时候,简直就像铁球滚过沙地一样明显……这就是异能师不怕被人偷袭埋伏的重要原因,因为普通人很难偷偷靠近而不被察觉。
但要想找到禁止不动的人,那就稍微要费点功夫了,况且距离还有点远。
汤森唤醒的异能很微量,也不是晶体状,而是很细微的粉末状。他把这些异能力凝成薄薄的一层,长度尽力延伸,直至不可控为止,长度大概是一百五十米……他进入这状态挺简单,但这个距离其实很吓人,已经超过同等级异能师三倍了。
然后,汤森驱使着粉末状异能力顺着地面扫过去。
第二形态的异能力量可以穿透几乎所有物质,但通过时的流畅度却不一样。土层、树木、人体,都各有各的不同……所以这种形态的异能力就可以像雷达波一样,传回沿途的地形地物变化,种种细节综合起来,就能够在汤森脑中描绘出精细的图画。
汤森现在玩的这手是自己的专属异能,独一份,也可以称作天赋。
换了别的异能师来,那怕级别高过汤森很多的人都做不出来。他们见过雷达吗?明白其中的原理吗?对异能的感知有这么变态吗?
没花多少时间,汤森就把这家伙找到了。这混蛋挖了个洞,把给自己往里面一埋、只露出个脑袋。这样一来,在监视的时候不但隐蔽,还挺保暖的。
为求稳妥,汤森没有马上动手,而是扩大扫描范围,把周边的地方都检查了一遍,确定监视者只有一个之后,他才下手抓人——汤森没给他任何机会,在对方察觉不对之前,已经被完全控制下来,别说叫喊发信号了,他连手指眼皮都别想动一下。
逮到人之后,汤森二话不说就给他上刑。
汤森主持的审讯都是比较血腥的,再说时间也不宽裕,所以他下手就更狠。不得不说,逼供也是一种需要岁月来完善的艺术——才两支烟的功夫,这混蛋就招了,而且是彻底交代,别说团伙了,他连祖宗八代的来历都交代了个底儿掉。
四十里之外的地方,另一支商队的宿营地。
粗略看来,这是个普普通通的小型商队,没有任何奇特的地方。他们有九辆满载货物的马车,连护卫在内共有四十多人。七八堆篝火按照普通防御要求摆开,熊熊燃烧着,火苗舔着架起来的铁锅,蔬菜浓汤的香味还在随风飘荡。
在忙绿一天后,人们对晚餐的期待得到了满足。现在,有人在营地边钉着木桩,有人在吹着树叶解闷,还有人在埋头苦练武技。影影绰绰中,还几个有身份的商人聚中间的篝火边,轻声细语的谈论着什么,兴致很不错。
“老大,咱们这趟收成不错吧?”依偎着篝火,有人小心翼翼地问:“时间不短了。”
“是啊!出来时间不短了。”被叫老大的人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的马车,微微点头说:“明天再做一天,不论收成怎样都要收工才行。不能把生意一次做完了,以免引来俱乐部注意。”
“小七今天的表现怎么样?那单生意,似乎很不错?”又有人凑过脑袋来:“要说那人也真是,你说他是个迷糊蛋吧!还真不像。你说他聪明吧!却把好东西随便缠在手腕上……”
“还是老二眼睛好,不然怎么认得出来那是苍穹金?”老大嘿嘿一笑:“娘的,纯度至少在八成以上,我掂量了一下,少说也有四斤,四斤啊乖乖!”
“能换多少钱?”有人忍不住了:“老大,这东西真是传说中那么值钱吗?”
“八成纯度的苍穹金,市价至少也是两千多金币一克。”老大伸出两根手指一比:“我们按照市价的三成出货,就算四斤的量,这就是一百二十万金币的入账!”
“一百二十万金币!分下来每人得好几万。”火堆边的人全都震惊了:“这生意做得值!”
“等拿到这笔钱,再加上其他的积蓄,咱们也差不多能过上安稳日子了。别的不说,回内陆当财主绝对没问题!”老大满足地叹了口气:“现在就看老八那边传来的消息了,如果顺利的话,等今天那只肥羊落了单,咱们再去拜访他一回……这次的生意就算是圆满了。”
“老大说的是,那肥羊一看就不简单,身上肯定还有其他好东西,更难得他蠢得恰到好处,连小七的渡渡草种子都没要!”手下们发出一阵畅快的笑声,一个个欢欣鼓舞:“难怪老大结束了那边的布置要我们要跟着肥羊走——老大你真是英明神武、目光远大啊!”
“哈哈哈哈!差得远呢,差得远呢。”老大假惺惺的谦虚说:“明天,大家可得打起精神来!大家举杯,预祝咱们这次满载而归,干杯啊!”
营地中的人哄笑着,纷纷站起来要跟老大敬酒。
就在老大笑够了、准备畅饮的时候,毫无预兆的,营地外传来一阵笑声——不阴冷,不残酷,只是有点忍俊不俊的意思。
“谁?!”老大没往坏处想,他就是有点不乐意了,换了别人也不乐意啊!
“不好意思,本应该让你们喝下这杯酒,但时间不等人啊!”营地外,黑浓夜中,响起一个年轻的嗓音,语调中带着明显的调侃:“你们现在就该打起精神来,等到明天就晚了。”
这个声音很轻柔,却传到了所有的火堆边——营地里很多人同时打了个寒战,他们都知道,老大每天都会在营地外布设暗哨,至少三个。现在被人摸进来,也就意味着这些暗哨全完了?在自己眼皮子底下无声无息的杀人?
“什么人!”老大鼓起双眼,单手拉出腰中弯刀:“夜闯商团营的,杀了你都没人说话!”
“想杀的话就来杀嘛!我又不会跑。”那声音中的调侃意味更浓了,就围绕在篝火边,不急不缓:“你不会是在等你的侍卫吧?他们托我给你带句话,说自己可能来不了啦。”
外面的暗哨果然遭了毒手!
“朋友!不要藏头露尾!既然来了,就出来见一面吧!”老大不断向手下打着眼色,手下们频频点头,按照老大的分配,他们各自警惕着一个方向,都摆出了拼命的模样。
“咱们以前要是有得罪的地方,山不转水转,就说开了好不好?”布置好防御,老大开始拿话勾引对方了——决不能让这家伙活着离开,他一定知道了自己这支商队的秘密!
伪装成商团诈骗抢劫,这可是三年来自己的独创发明啊!每年都要真金白银买资格的!
“看起来你们挺悠闲,但既然说到了杀人,不动手的话也太对不起观众了。”黑暗中的声音飘忽不定,没让老大等人抓着确切方位:“要不,你选身边的人随便杀几个兑现?”
“我身边的人都是自己兄弟,你想用一句话让我们自相残杀?做你的白日梦!”老大大义凛然的标榜着自己,同时也赢得了所有手下的无声感激。
“一句话不行?那你觉得几句话才能让你们自相残杀呢?十句?或者一百句?”黑暗中的声音又轻笑起来:“不过我没那时间,算了,我顺手帮你宰几个好了,省得你左右为难。”
只听外面一声惨叫,然后有具躯体像破麻袋一样被丢进来,“啪”的一声摔在篝火旁边。
“老八!”骗子中有人大喊了一声:“老大,这是老八呀!”
“快看看,看看老八怎么样了!”老大心中暗骂,老八的祖宗八代都被他问候了一遍:被发现了你不会跑快一点?居然带着敌人来了老巢,老八你的脑袋里都装着些什么玩意啊?
看样子,黑暗中那个人是专门来砸场子的,或者干脆就是俱乐部派出的暗探!
“老大,老八他……他全身都是伤痕!”骗子中有人带着哭腔回答:“他心口的皮肤都被人剥掉了,绝对不能饶了他呀!老大,要杀了他给老八报仇啊!”
“混蛋!”持刀在手的首领怒骂一声,心里感觉不妙了。
这趟生意很顺,所以他们还没有“处理”过多少肥羊。在这样的条件下,对方这份狠辣就值得怀疑了,难道是老仇人?不会啊!自己带人做事从来不留后患——但愤怒归愤怒,身为首领他不能把报仇放在第一位,何况还是老八的仇。
“朋友!你到底是谁?”首领压制住手下的愤怒,又问:“今天这事,非得搞大才行吗?”
“大?这玩意从何说起?”黑暗中的声音已经换了方位,飘忽不定:“你这几个人算大?”
“做事!”首领知道这事没商量了,好在手下们已经布置完成,对方如果只有几个人的话,自己这边赢面很大——做这种生意的人,谁没有鱼死网破的觉悟?
三十多支火把被骗子们扔出去,橘黄的火光划破夜空,逼退了墨黑的夜色,把众人的视野扩大了七八倍——为了防备夜袭,他们早在营地外备下了一些引火点。
一个孤寂的身影被光影照耀出来,他就站在营门正前方,表情很平淡。
这家伙的身材比常人稍高些,灰色长袍里面是一副黑色皮甲,满头黑发束在脑后,一双黑色的眼睛中,那种戏谑的目光还没来得及散开——他想不到自己会被火光照出来吧?
“老大!”有人认出了对手,举着指着汤森说:“他就是今天中转站那只肥羊!”
“不错,我就是那只肥羊。”汤森点头说:“白天承蒙关照,所以夜里前来回访。”
“原来是你!一个武士?”老大一字一句的喊:“杀了他!”
“战啊!”厉吼声里,二十多个护卫分成三组冲上去。
“血战啊!”这些人分工很明确,一组正面突击,两组左右包抄,剩下的人全都提起弓弩,挤到营地边上准备支援。
“这个照明设计不错,”营门外,黑发黑眼的武士一点都不着急:“值得借鉴。”
“值得你学的东西多了!”首领咬牙切齿地回答:“小七,准备个异能给他送行!”
“知道!”一个看起来十五六岁的少年站到首领身边,就是白天骗走汤森苍穹金的少年。
他的头发梳得整整齐齐,小脸洗的白白净净,回答老大的时候,露出的白牙跟微笑时一样完美。但不同的是,少年眼中全是兴奋,两手变换着姿势,唤醒了颇能自傲的异能力量。
“异能?”汤森瞥了少年一眼,嗤笑说:“不是这样用的。”
“混蛋!你敢看不起——”少年的怒骂脱口而出,但还没有骂完,他就觉得一股极其强大的异能力量猛扑过来!
不,这不是异能力量,而是高级异能被施展时的波动和余威!
这波动像飓风一样掠过,少年发现自己辛苦唤醒异能被搅得七零八落,完全不受控制了。
“呜——!”营地外的草地上弹起一根墨绿的长藤,它像长鞭一样,端端正正地抽在冲得最靠前的武士身上——只听“噗!”的一声轻响,这名勇猛的武士直接被它劈成两半!
他的身体,连带盔甲武器一起被劈成两半,就像被划破的水袋,温热的液体在飞溅。
“啪!”碧绿色长藤继续抽下来,又把简易营门劈成两半才算完。
长藤头部从草地上抬起,像是毒蛇一样高昂着,然后一曲一甩,把无数殷红的血珠子撒在骗子们惊愕的脸上,这才叫嚣对第二个目标抽去。
“咯咯咯……”骗子们的上下牙床开始相互撞击,身体也开始颤抖起来,他们都看清楚了,那碧绿色长藤上长着几排赤红色锯齿,如同精心打磨过的、钢铁打造的锯齿!
这肯定不是自然生物……
“呜——!”又一条墨绿色长藤从地上弹出,跟着是第三根、第四根、第五根,长长短短的墨绿藤条在夜色中屈伸飞舞,带着凄厉的呼啸声。
“噗噗”声不绝于耳,看不出颜色的液体和碎块四处抛洒着,在清冷的夜色中冒着热气——转眼之间,围上去的二十多个武士全军覆没,他们都被那可怕的藤条剁成块、切成片了!
“是异……异能师……真正的异能师!”少年的脸色变得苍白,他对老大震怒的命令无动于衷,甚至被老大打了一个耳光也没任何反应。
他不是被这景象吓成白痴,而是不敢在真正的异能师面前做出反抗行为。已经有中级学徒实力的他知道,眼前这个异能,是从初级植物系异能“轻语”中发展出来的三级异能,名叫“嚎叫”,已经是真正的群体异能,但那赤色锯齿却不认识,应该是异能师的个人风格。
在这种强大异能面前,自己这边的人不可能有逃走的机会,更别妄想获胜了……如果说西海岸也有食物链的话,异能师无疑是其中最难定位的一种,他有可能很高端,也有可能很一般。但无论等级,面前这个异能师都不是自己这些人能够抗衡的!
毫无疑问,这位黑发异能师把己方当成了靶子,正在练习他的植物系异能!
“来而不往非礼也,我也教你一招好了。”黑发黑眼的异能师轻声说:“这个就叫引蛇出洞,目的是把你们大多数人弄出来解决掉,省的我待会一个个去追。”
骗子老大嘴唇抖动着,额头上的冷汗滚滚而下,却连一个字都说不出来——早知道肥羊是异能师的话,给他一百个胆子也不敢做这单生意!异能师穿皮甲,这打扮也太坑爹了!
但其他的骗子却没老大这么怂,在武士死光、特别是在看清眼前的人是异能师之后,骗子们就各出奇招了。
逃,趁对方盯着老大的时候,他们要逃!
生死之间,稀奇古怪的保命招数全给骗子们使用出来:有的人拿出奇异的道具往身上一Сhā就窜上高空;有的人用披风把自己裹住遁入了阴影;还有的人“碰”的一声喷出大量烟雾,烟雾散尽后原地只留下两件衣服,人已经钻进了地底……
草地上的长藤曲盘起来,又猛的绷直,直接飞了上天。“咻”的一声之后就是凄厉的惨叫,飞上天空的骗子变成各种各样的零件掉下地——体型较小的长藤却漫无目的地旋转起来,同时把躯体上的金属锯齿射出,把企图利用阴影逃走的骗子们打成马蜂窝!
营地侧面的草地上,渐渐隆起两个土包,最后“哗啦”一声,巨大的根茎顶开泥土冒出来。只见两个赤身祼体的骗子已经给无数黑黄|色根须缠绕起来,就像是拧衣服那样,他们被扭成很诡异的姿势——而喷溅的鲜血却给一滴不剩的吸走了。
空荡荡的营地里,瞬间就只剩下少年和老大。
两人眼见手下全军覆没、眼见同伴悲惨死去,脸色却没怎么改变过……因为他们早就知道,在异能师面前,不逃不动才是明智之举。
黑发黑眼的异能师走过来了,那些恐怖的长藤突然温驯起来,在为他清理掉路上的杂物。他走进了营门,脸色还是平淡,目光中的戏谑依旧。
“尊贵的异能师,请允许我献上自己的一切。”老大脸容严肃的跪倒,他给异能师来了个毫无保留的五体投地。
“哦!一切?”异能师淡淡一笑:“看看。”
“遵命!”骗子老大回过身去,他先从紧邻的马车上取下两个包裹,取出里面的珍贵毛皮摊在地上,然后才从自己怀里掏出个小皮囊,把三枚造型普通的戒指小心翼翼的摆上去。
在他做这做那的时候,黑发异能师只是静静等待,一点也不着急。
“马车上的东西都是掩饰,只有这三枚初级通用空间戒指值得大师看看,”老大没敢耍任何花样,他指着毛皮上的戒指说:“第一枚戒指中,有无记名现金兑票六十万金币;第二枚戒指中,是一直以来没找到买主的珍品;第三枚戒指中,是今次十几单生意的收获……”
“然后呢?”异能师轻声问。
“请尊贵的异能师饶我一命!”
“饶了你不是不行,但你拿这些已经属于我的东西来乞命,是把我当白痴吗?”异能师问:“你以为自己不拿出来,我就找不到这些东西?”
“我、我还有大量的——啊!”骗子老大还想说点什么,但身体已经被一根长藤缠住,拖向营地外的黑沉:“大师!我还有好多财富啊!请饶恕我吧——大师——啊!”
“大师!大师……”黑暗中,他的求饶声中混杂着各种惨叫,并渐渐低沉下去:“呃……我还……还有……不……啊……”
“你呢?”异能师的目光放到最后一个人身上:“少年,不求一命吗?”
“尊贵的大师!”少年脸上的苍白立即被潮红盖过,他握着双拳,无比激动地说:“我是个中级学徒!不不不、我还不是中级学徒,但是我已经有了中级学徒的实力了!我没有导师、我才十四岁!我完全靠自学、萌芽期只花了五个月零三天!”
“很不错的天赋。”汤森微微一笑:“没导师,你的教材那来的?”
“我……”少年愣了一下,立即用手指着老大消失的方向,冷静而诚挚:“他给我的!”
“自学啊!才十四岁,难得难得。”异能师轻轻地叹了一口气,背着手从少年身边走过。少年紧张万分的倾听着对方的脚步声,却不敢转动身体去看,他只能隐约分辨出他在搜寻着什么——是在找苍穹金?自己还是不要主动提这个事情比较好。
“之前那个老八很佩服你。他说你才十四岁,就已经……”身后传来异能师的清淡话语,少年却瞬间激动起来,在他心中,有个声音在大喊。
“是的!我才十四岁!但我已经学会三个异能了!说啊!说出来!惊讶我的天赋吧!收下我这个优异的学徒吧!带我去异能师公会吧!我一定会报答你的!”
“……就已经杀了三个人了。”异能师的话却与少年心中想的不一样:“是吗?”
“呃……是。”少年心中好奇,虽然知道异能师看轻人命,难道还要杀得多才够资格吗?
“你杀的,都是没能力伤害你的少女。”异能师已经走了回来:“是吗?”
“是的。”少年回答:“因为要做异能实验的关系,所以我……”
“你没有资格谈异能。”异能师依旧用那种平淡语气:“你也没有死在异能之下的荣幸。”
异能师手上的木捅举起来,纯净的灯油从少年头上“哗哗哗——”的淋下来,这种冰冷、粘稠的液体,浸透了他梳得很整齐的头发,流过了他洗的干干净净的脸。
“不要!”直到灯油的气味顺着嘴角漫进口腔的时候,少年这才醒悟过来——面前这异能师是个神经病!
“不要啊!求求你啊大师!”少年跪在地上,用无限惶恐无限纯真的神情哭喊:“世界就是这样的啊!我就是一个受害的无助的卑微的人啊!我别无选择啊!他们杀人,我为了活下去也必须杀啊!没有人为我主持过公道——大师你不能制裁这世界,也没有理由制裁我呀!”
“背得真好,情真意切——鲜花骑士,第二版、第七章,第四十八页,命运的轮回。”汤森又笑了:“少年,看来你很爱学习。”
少年的表情凝固在脸上,因为吃惊,他张开的嘴忘记合上,白亮的牙齿在火光下很显眼。
“啪”的一声,异能师踢飞他手上的小弩,三根散发着腥味的黑色弩箭射上天空,又无力的掉下来,最后歪歪扭扭地Сhā在地上。
“也很聪明。”异能师抽出一根烟草,惋惜地说:“十四岁啊!花儿一样的年纪。”
“不!不要!”巍峨的山脉下,响起一个稚嫩清亮的嗓音,他在凄厉地叫:“我不要死!我要当异能师!我才不会死在你这种笨蛋手里!你是笨蛋!是猪!蠢货!”
再一声叹息,黑寂的夜色里,冒出一簇细微的火星。
隐隐夜空,繁星闪动。
即使因为正义的理由而举剑,杀戮同类也是一种沉重的负担。
正义的初衷只能抵消罪孽,对留在内心中的负面记忆无能为力。所以对某些正义执行人来说,忘却才是最难得的职业天赋……通俗点讲,就是在办事的时候要没心没肺、油盐不进。
汤森不是正义执行人,因为他知道每个人的正义都不完全一样。汤森不是没心没肺,但他的心肺早就被训练得可以灵活运动了。所以在消灭骗子团伙这件事上,他是一点负担也没有。
最后那个小骗子,汤森特别照顾他——老八的供词中提到,这畜牲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独自虐杀了三个少女。
汤森当然不会为三个连名字都不知道的少女报仇,这事情说白了跟他关系不大,他也没那个立场。如果是偶然听闻这件惨剧,他只会跟别人一样叹息两声,口头谴责一下凶手就算完了。但既然让他遇上了这个少年,那么顺手灭了他也在情理之中。
这少年的心已经长歪了,无论他的天分才情有多高、未来能给自己带来多大的好处,汤森都不会改变主意。
虐杀妇孺的人,他必须死于痛苦,这是汤森的道理,不能讲条件。
所以,当那火焰高高扬起的时候,汤森的脸上没有悲痛和深沉的神情,只有一种属于清洁工的平静安宁——老子在做好事,心里有个屁负担啊?这就好比打了一场反法西斯战争,战后用得着反思做检讨吗?
“收工!”掩饰好自己的痕迹,汤森转身清空一辆没标记的马车,套上两匹老马就往自己的宿营地赶去。在他身后,只留下一个被严重破坏的现场。
但他没忘了在马车上Сhā火炬,因为他要清点战利品,这可是胜利者的权利!
跟今天所有发生的事情比较,只有这事最让汤森高兴。三枚“初级通用空间戒指”就摆在他面前,都是相同的、简洁的造型,古铜色的表面都被磨得很光滑,还反射着点点幽光,就好像三座正等待汤森去探寻的宝库。
汤森没有急着动手,潜移默化之下,他已经有了“世上一切离奇物品和现象都可能跟异能挂钩”的心态。所以他必须先知道面前的东西到底是什么、有没有危险——很明显,“初级通用空间戒指”可以拆成两个词,那就是“初级空间戒指”和“通用”,这就是线索。
汤森拿出《异能基础》开始翻找,其实晋升之后这段时间,这本书对他的帮助很大,可说是不折不扣的宝典。只是他在前半部分花了太多精力,几乎没时间去翻阅后面的“异能材料”的部分,今天就当是补课好了——真是个悲催的首领,这点时间都要分成两半用。
异能材料的大项之下,就有异能道具这个小项目。
当然了,初级至三级的异能师,能够熟练使用的异能道具并不很多,其中大部分是跟研究实验有密切关联的玩意。但是呢,空间道具这个分项目录却赫然列在其中,原因很简单,谁也不能指望异能师扛着背包去游历,那怕是一个低等级异能师。
认真追溯的话,空间系异能就是因为这个缘故才诞生的。
汤森没有装备这类东西,那是因为他在特殊晋升之后跑得太快了,别的初级异能师完成晋升后,至少要在分会进修一阵,专门学习与身份相符的规章、礼仪和特殊物品使用等等。
而且,汤森这次错过的东西还不止标配空间装备,还有标配飞行兽、标配管理团队、私密规则讲解等……好在这些东西专属他本人的,别人抢不走,等他有空回去的时候补上就行。
很快,汤森就在书中找到了自己需要的资料。
空间戒指的含义不用解释,小孩都应该知道。“初级”是指空间容量很小、材料与工艺都比较粗糙的级别,但最令汤森高兴的是“通用”的解释。这意思就是说戒指没上锁,只要是个人拿了就能用——不是不能上锁,而是这种试手之作没必要做这个,太容易被破坏了。
空间异能师的试手之作,流到民间却成了精品,得到空间戒指的人都会用它来存放最看重的物品,内涵物的价值通常很惊人——甚至某些东西的走私也要靠空间戒指来完成,因为这东西真是很隐蔽。
想想看,之前的骗子老大都不敢把戒指戴在手上,可见里面真有好东西。
杨森按照教材上的描述,先观察了戒指的内圈铭文,这是表明制造年代和技法的标记。再按照书上提供的几把“通用钥匙”去试着打开,其实这就是烈度和属性有区别的微量异能力而已。但如果是普通人的话,他就得用真正的钥匙了——那是一种跟戒指配套的异能工具。
“嘶——”的一声轻响,拿在汤森手里的空间戒指起了变化。
戒面上有一圈细长的鳞片状的金属片隆起、分散,就跟花蕾盛开似的。紧跟着,有几根黑亮的线条浮现出来,在戒面上方组成一个规则的六边形,就像个被撑开的杂物袋口。
汤森探头一看,发现这六边形就是空间裂口,下面是个十多公分长的通道,再下面就是个大约半立方米的小空间。空间内侧用类似丝绸的织物做衬,贴面不算很平顺,但用来存放东西已经够了——骗子老大没说谎,这枚戒指里全是无记名现金兑票,一扎扎的整齐堆放着。
按面值估算,差不多有五六十万的样子。
“好嘛!这回终于能买得起袜子了。”汤森嘴角一翘:“剩下的说不定还能弄双鞋呢!”
先拿了根小树枝试探,汤森才伸手进去拿了一扎兑票出来,辨认了好半天确定是真货,而且面额不大,使用范围很广。他还在角落里发现了几张地图,上面标注着看一些港口和小道,甚至有他们那圈子里的中介人……这些东西在跑路时很有用,但骗子们这回没那运气。
第二枚戒指的空间也是一样大小,但装的东西并不太多,就是骗子们今次的收益。汤森一眼就看到了自己的苍穹金,他先把这个惹祸精拿过来放好,才去清理里面的其他东西。
不得不说,这伙骗子很敬业也很专业,跟苍穹金放在一起的全是小锦盒,里面多半都是价值很高的小物件。有少见的陨铁,有珍稀的药材,有发黄的异能古籍,甚至还有某两个家族的小型纹章……家族纹章啊!这是有钱也买不到的东西,得杀人灭口之后才能弄到手吧!
汤森赶紧下车把这东西刨坑埋了,万一被人看见,这两笔烂帐岂不是要算在自己身上?
好一阵之后,汤森才估算了第二枚戒指的价值,里面的东西大概市值在两百万金币左右,但这些都不是现金,而且短时间之内还不能出手……所以他最后的希望就寄托在第三枚戒指上面了,按照骗子老大的说法,这里面应该是他们创业多年以来、积压在手里的库存。
这种卖不出去、丢掉又可惜的东西,就是俗称的鸡肋。所以汤森纯粹是以一种碰运气的心态打量它——如果不是穷得叮当响,他才不会干这事呢。
异能钥匙在手上成型,往戒指上轻轻一刮,金属薄片组成的花朵就开放了。但汤森只看了一眼,就差点被里面的东西气歪了鼻子,他总算知道这些东西为什么会积压了:在这些库存物品上面,全都留有不可磨灭的标记。
各大势力的专属用品在戒指空间里和睦相处,圣杯、权杖、卷轴,它们耳鬓厮磨跟亲姐们似的,但是,异能师公会、晨曦议会和光辉教会……这些标记的主人没一个善良之辈,谁活腻了敢接手?
“东西是好,但就是换不成钱啊!”长叹一声,非常不甘心的汤森抓起一根主教权杖,在物品堆里划拉,生气了就用捅的——只听“叮”的一声,权杖尖端像是戳中了什么金属。汤森没好气地把权杖提起来一看。
哟!又一块苍穹金啊!
这是一根金条状的苍穹金,纯度比较低,才六成左右,上面还打着一个晨曦教会的大戳,深深的纹路几乎穿透到背面,磨都没法磨。
“这个也是没用的玩意吧……”才念叨了这么一句,汤森脑袋里的智慧之灯“叮”的一声就闪亮了:“这活别人干不了,我可以干啊!”
抓起权杖一阵猛刨,汤森一共翻出了十多根苍穹金,还有二十多根其他的贵重金属,伴生类的就占了一大半,而且都是纯度不怎么样的鸡肋——但在汤森手里,这些金属的价值却堪比珍宝,还有人比他更需要这些金属吗?
就拿苍穹金来说吧!别的异能师最多提纯到七成,但他怎么也能提纯到八成,而且这纯度还只是异能练习时的副产品,真正横下心去做的话,纯度一定还能提高!
可汤森不打算这么做很极品的金属提炼,他可不想出这种风头,万一让人知道了自己这能力,被某个老怪物抓去当锅炉工怎么办?
所以,经他出手的东西绝不能太优良,也不能让人认出来!
“苍穹金条……真是土的掉渣的形状,你自己说,这种形状配的上你的冷艳华贵吗?”汤森举着一块苍穹金条说:“要想有个好身价,你就必须忧郁而神秘呀!”
很显然他想到馊主意了,如果苍穹金能张嘴说话,它一定在声嘶力竭的哭喊:“不要啊!”
天色微明时,老马拉动的马车才赶到飞熊家族的宿营地。
“咱们讲的就是信用!”雅加达把自己的胸口拍的“砰砰”响:“既然说了,就要做到!”
“没错,男人就应该说到做到,不能服输认怂!”汤森莞尔一笑。不管真心还是假意,雅加达这家伙是真对他胃口,大家相处得很融洽。
“森先生的事情做得……?”雅加达找了个无人的时机问。
“解决了。”汤森点头:“我做了布置,绝对查不到你们身上。”
“森先生多虑、多虑了!”雅加达哈哈笑,却不知道他每次口不对心或说出重要信息时,总会不由自主的重复一遍。汤森才不会提醒他,只说要找个地方休息。
于是在接下来的路上,雅加达特别换了一辆更舒适的马车给汤森乘坐,是那种乘坐舒适、窗户一关连车轮声都听不到的好车子,最适合用在旅途中休息或者调教女仆了。
汤森大喜,趁机在上面提纯了五六块苍穹金。
对于这种最熟悉的金属,汤森已经找到了比较便捷的提纯方式,不费什么事。他的主要精力倒是花在改变形状上了。使用异能的话,汤森可以轻易的折叠和熔炼金属,但碾平、压薄、切丝这种事,却还是手工做起来更快捷。
没错,汤森把提纯到八成的苍穹金都切成了丝状,这就是他地想到的绝妙主意——至于这种丝状苍穹金被人买回去是不是好用,是不是要重新融合,汤森根本不会去考虑。因为对他来说,丝状的苍穹金有很多好处。
首先,这种形状能让人疑惑不解。众所周知,苍穹金的人工提纯不能超过七成,但现在这些都是八成的,而且数量还不少,难免引起别人的怀疑。切成丝,可以最大限度的掩饰人工提纯的迹象,也能迷惑那些熟悉苍穹金的业内高端人士。
他们会不由自主的想:为什么要切丝呢?切丝有什么好处呢?难道被挖出来的时候就这样?或者这就是被提纯到八成的关键?他们想啊想,就会掉进沟里……这个好处是短期的。
其次,一般异能师做异能研究的时候,苍穹金就是被切成丝的,如果做其他实验、或者对形状有特殊要求的话,不好意思,您得加钱!如果不愿意加钱,自己加工导致纯度下降的话,跟汤森有个什么关系?自认倒霉吧!
这好处可是长期的,因为汤森肯定会垄断这项技术。
阴阴地笑了两声,汤森把丝状苍穹金放进锦盒,扎成小束的苍穹金丝轻轻抖动着,闪出细密的浅蓝色光点,卖相极佳……就跟龙须面一样可爱啊!
感觉数量差不多了之后,汤森才开始试着提纯其他珍稀金属。
其实,只要掌握了温度和退火时机,提炼就不太容易发生意外。例如把钢铁全部去掉、只留下杂质那种事故,就是因为汤森当时太心急,瞬间温度没掌握好才导致的。
但因为没有专用场所,其他金属的提炼不是很顺利,出精品的几率不多,还奇形怪状。
之后的时间里,汤森白天躲在马车里提纯金属,晚上出来跟雅加达吃饭加聊天,顺便学习一些贵重金属的常识。几天下来,他这日子过得非常充实,八成纯度金属的库存量也大为增加,别的暂且不说,汤森终于可以毫无愧疚的挺直腰板了。
豪商吗?你们有钱不假,但老子手里有货,谁跟谁ρi股后面转还不一定呢!
这段路程,他们经过两个中转站,乘了两次穿云舟,之后商路上的马匹马车就逐渐多了起来。这就意味着,他们距离拍卖会主会场已经近在咫尺了。
“森先生,我们再有两个小时的路程就到了。”坐在汤森身边的雅加达找了个机会开口问:“森先生是跟我们一块去外围转转呢,还是要先去拍卖会上开开眼界?正式地拍卖现在还没开,但热身拍卖肯定开始了。”
“热身?”汤森好奇地问:“卖些什么?”
“一些有趣的小玩意,比如说前年的袜子。”雅加达说:“但听说那家商行今年不卖袜子,他们改成卖女人了……这生意比卖袜子更赚钱,羡慕啊羡慕!”
“你不用羡慕他们,这种生意跟飞熊家的生意属性不同。如果他们今年卖女人,就说明他们明年甚至后年的主打产品还是袜子。要不然的话,他们以后的袜子卖给谁去?”汤森笑着回答:“不过听你说到生意,我这里倒是有一单,与其便宜别人,不如关照你了吧!”
“好啊!”雅加达完全不假思索的答应下来:“不管森先生要关照我什么生意,我都认账!”
“你真想跟我做生意?”汤森给自己灌了口果酒,随意擦擦嘴,完全不是做生意的样子。
“我真想做啊!森先生买东西,我给打折;森先生卖东西,我给加价。”雅加达点头说:“怎么样,森先生手上有什么好买卖啊?是不是有些杂物要处理啊?这事我也可以接啊!”
听了雅加达的话,汤森差点没把嘴里的酒给喷出来。搞了半天,雅加达完全误解了自己的意思,他还以为自己要处理那天晚上的贼赃呢。
如此看来,这家伙的确是个到处捡便宜的主。
“杂物?也算杂物吧!”汤森决定将错就错,点点头说:“种类挺少,数量不多,你要吗?”
“要。”雅加达还是一副毫不犹豫的样子:“森先生就别逗我啦,到底是什么好东西啊?”
“就是这个。”汤森的左手从衣袖下伸出,拇指一弹,抛过去一枚八角金币。雅加达两手伸出,“啪”的一声就把金币拍在掌心里。
给是给的洒脱,接也接得流畅,但旁边路过的行人看了不免摇头——那就是一枚普通的八角金币,动作耍得再帅又能怎么样?玩杂技啊你们?
东西入手之前,雅加达也是一头雾水。
雅加达一点都不傻,他知道汤森那天晚上出去肯定做了点事,也有可能顺便弄了点东西,但后者他不确定,更不能去找汤森求证。虽然他内心想做这笔生意,却苦于找不到由头,难道跑去跟汤森说:“哎呀森先生,你那天晚上弄了什么贼赃啊?我帮你处理呀!”
但雅加达不甘心,他隐约觉得贼赃里有好东西,能被森先生看上眼的,肯定物有所值。他今天是想了好半天,临到等不下去了,才决定把话题往生意上面扯。所以汤森一接话,他就热情万丈地拍了胸口。
飞熊商会的生意,每年都有个定数,发掘新客户是他最关心的事。
这枚八角金币还在眼前翻转飞跃时,雅加达就认出这是什么东西了,但他没有失望。在西海岸,谈生意的方式千奇百怪,各有各的谈法,森先生抛来的绝不会是一枚金币。
果然在金币入手的那一瞬间,他就察觉出重量不对,多了五分之一强。
里面有名堂!
“呵呵呵呵!森先生是在考我的眼力,这是十七年前的金币,按西海岸的规矩,我这边只能六五折收……不能加了,真的,含金量不够,就只值这么多。”雅加达堆出一脸憨厚的笑容,两根手指压在金币表面一抹一转,把金币上面那层扭了一个角度,看到了下面的东西。
只瞟了一眼,雅加达摊开的左手心就“唰”的合拢了,那速度,就跟老鼠夹子被触动了似的。紧接着他又把右手给拍上去,脸上的笑容抖了几下,觉得口干舌燥,呼吸有点急促。
然后,雅加达才警觉起来,他那表面呆滞实则警惕的视线往左右一扫。却发现汤森已经先于自己做了掩饰——他站起身来伸了个大懒腰,撑开的袍子完全挡住了别人的观察角度。
“多少还是要加的。”森先生昂着头,哈欠打得很长:“虽然含金量少,但毕竟是黄金啊!”
“这个……”雅加达趁机拿开手再看了一眼,先确定自己没有认错东西,然后才说:“森先生觉得,这批金币的含金量有多少啊?”
“八成。”汤森总算打完了哈欠,转过头,轻声对他说:“要不你去测测看?”
“好,我去测测,森先生请等会。”雅加达很听话的起身离开,先找管事拿了小天平,又拿了点水上了马车,完全是一副做黄金测试的模样。但在关上车门之后,他就把其他东西都扔了,小心翼翼的在桌布上铺了一层硬质纸,再把八角金币旋开,取出夹层中的东西。
一片流转着淡蓝色光辉的金属叶子!
淡蓝色叶片只有一根指节那么大,细节很清晰,连最小的叶脉都做出来了。捏在手指上时,还会随着他呼吸而微微颤动——飞熊家族是专做金属生意,他一眼就认出这是苍穹金!
而且是纯度很高的苍穹金!
比对结果,要比雅加达预料得更好。
因为构成叶片的苍穹金,比目录样本的纯度还要高。所以叶片应该是纯度达到八成的苍穹金。
肯定是精品,甚至已经接近珍品级别了!
不过令人气愤的是,谁是苍穹金的原主人?这么奢华无度啊?居然把好好的苍穹金做成……艺术品?
真是暴殄天物!
不过,既然有了叶片,那就还应该有主干、有枝条才对,甚至还应该有花朵和果实吧?
雅加达收拾好用具,重新拿起这片叶子,闭目沉吟起来。有了高纯度的苍穹金,就会有异能师总商会的奖励,还有叔叔欣慰的眼神……
接近珍品级别的苍穹金啊!这笔生意,飞熊家族一定要做!
这时候,他突然醒悟过来:自己刚开始说的那句戏言成真了,森先生的行为,其实是在考验飞熊家族的生意眼光和胆略啊!从抛金币给自己的时候,这场考验就已经开始了,感受重量、看破夹层、确认货物、隐晦交涉……这一套流程走下来,自己还算是马马虎虎吧?
自己当时是有一瞬间的惊诧,可那也是正常的,森先生也提前预计到了,所以他才站起来替自己掩饰……
雅加达走下马车时,脸上的笑容已经变得很自然了。
他来到汤森身边坐下,面带无奈地叹了口气:“森先生啊!这次的八角金币确实如你所说,含金量是够的。但咱们毕竟是生意人,要是老老实实照这个折扣收货,我会赔的。”
“然后?”汤森含笑不语,表情相当高深。
“要不这样吧!这生意我做了!”雅加达一拍大腿,做出一个极其艰难、类似娶老婆那种决定:“大家这么好的关系了,我不赚森先生的钱,但森先生也别让我贴钱进去……你看怎么样?”
“好啊!”汤森轻轻点头,他终于认可了雅加达的卖力表演:“事情由你来安排。”
“森先生的意思是……?”雅加达有点迷糊,但这是正常的。
“我有两盆花卉,一盆是极地垂丝,一盆是海蕴瀑布。你刚才拿到的,只是极地垂丝上掉落的一片叶子。”汤森平静地说:“这样的东西,飞熊家族有兴趣接手吗?”
“呃……有点难。”雅加达考虑了一阵:“极地垂丝的颜色……我是说状况怎么样?”
“通体淡蓝,开得正艳,净重两斤。”汤森笑笑说:“如果你接手的话,赠送三片残叶。”
森先生的意思,是说自己手上有同等质量的苍穹金足足两斤。而且,这两斤还只是给自己的份额,另一部分显然是要拿去拍卖。
“我……我……”雅加达脸上不由露出一丝痛苦神色,其实他两盆“花卉”都想要,却没那个本钱,所以内心无比的纠结,差点没把坐垫给抠出个洞来。
“极地垂丝!我要了!”雅加达露出了商人的优良判断力:“海蕴瀑布拍卖的事我包了!”
“嗯!这样的话……”汤森有点迟疑。
“我出拍卖价的九成。”雅加达可怜兮兮地望着汤森:“森先生,让我喝口汤啊!”
“行,为了你送我的果酒,我让你多喝一口。”汤森说:“我只收你拍卖价的八成。”
“一言为定!”雅加达狂喜,当场就跳起来:“森先生,时间不等人,我们马上出发啊!”
有了精品傍身,雅加达先生变得底气十足、意气风发。他叫人打出了最大最显眼的旗帜,雄纠纠气昂昂的跨进了会场。汤森自然也一块进去了,在通过《泛西海岸俱乐部·年度精品拍卖会》的大招牌时,他连参会凭证都没有出示。
一进会场,雅加达先生立刻跑去登记。因为他要拍卖的物品数量稀少价值又高,所以走了一种类似“快速通道”的程序。拍卖会主办方在查验过样品之后,觉得这件准珍品级地拍品的确罕见,所以破例决定,这件名为“海蕴瀑布”的准珍品不上目录,作为神秘拍品出现。
雅加达专门跑来问汤森参加那一场拍卖,汤森想都不想就说:“参加首场拍卖!”
这就叫先声夺人,或者叫落袋为安?但不管怎么说,反正就那意思,没办法,谁叫他穷?
汤森他们来早了点,首场精品拍卖是在第三天才开始,核心会场也不开放,所以不管你多土豪、多富豪,统统去住场外的旅社——于是,外围生意就这样,如火如荼的展开了。
但汤森在这三天时间里只呆在房间里,那里都不去。
“低调,要低调。”汤森在心头对自己这样交代着,对外面的热闹和喧嚣充耳不闻。直到第三天,首场拍卖举行前一刻,汤森才还雅加达等人出了旅社,直扑拍卖核心会场。
汤森的不在意和淡定,有一小半是伪装,他的目光,其实已经被浩大的会场所吸引了。
精品拍卖会的主会场,毫无疑问是豪商们用无数财富堆砌起来的,但用财富堆砌的只能是死物件,在这个熙熙攘攘的会场上,还有很有能吸引汤森关注的东西——甚至连汤森自己都没预料到,自己差点就在这里被迷了眼。
汤森对泛西海俱乐部的直观印象只有一个,那就是要在这里花钱,有钱不够,你还需要想象力——为了建精品拍卖会场,这些混蛋们掏空了一座山峰。他们只保留了山峰的形态和植被,里面的泥石都不见了,甚至连山体都只有薄薄的一层,下面起支撑作用的是某种金属。
沿着宽广的通道,参会商人先到山脚下的入口,将所带的物品登基入册,马车之类的也要托管,只能带着随身物品进去。正待拍卖的精品,自然有专人看护保管,最令人放心。
普通的、做外围生意的商人们,只能沿着山体外侧的斜坡向上,沿路有很多依山而建的别墅,它们被掩映在或苍翠、或姹紫嫣红的植被当中,错落有致,别具一格。这些外面的别墅先到先选,但随君意。
只有参加精品拍卖会的大商人,才有资格进入山体内部,这里面就包括雅加达和汤森。而山体内部这种奇异的空间,只有当你真正走进去时,才能发现它的玄妙之处。
从山体内部观察,你所看到的依然是一座山峰,而且它的大小、形状都跟你站在外面抬头看到的景象一样,甚至还多出不少景观,比如说两挂飞瀑、一处绝壁,还有十来种颜色艳丽、姿态飘逸的飞禽。
这种种现象,都是有违常理的,如果不小心的话,人就直接就晕菜了——汤森也是在瞬间的恍惚之后才明白,这其实是高超的空间折叠手法,是将某种空间异能的效果固化的结果——这种超级大手笔,肯定花了土豪们很多钱吧?
但汤森对此已经不会感到妒忌了,土豪们越有钱他越高兴,因为他是来拍卖珍品的。
内拍卖场也有很多依山而建的别墅,只是细节上比外面的更精细、更有格调。从上到下,除了三十以内的号码不开放之外,其他号码可以由达到资格的商家选择。号码越小,地势就越高,身份就越尊贵。反之,号码越大,位置就越垫底,生意也做的不怎么样……
那些蹲在底层的“商家”,基本上都是跑来花钱看热闹、或者干脆就是来刷出场声望的。
飞熊商会在进行了一番交涉之后,终于拿到了九十二号别墅,算中等偏上的待遇。但别小看这个别墅号码,它就是入住者的身份号码,在拍卖的时候,他们也要靠这个号码来竞价。
汤森紧跟着雅加达出示了参会凭证,成功抢得了九十三号别墅的使用权——直到这时,他才知道菲斯特王子给自己的八角金币跟一般人的有区别,这是贵宾资格,比雅加达他们高级一些,所以不用出示资金证明就能选别墅。正常情况下,汤森应该在五十号以内。
但是呢,汤森要低调、低调啊!
“贵宾,请这边走。”一个轻柔娇媚的声音在汤森耳边响起,他转头看去,发现一位穿着长裙、身段妖娆的美女正看着自己说话:“啊!十分失礼,忘记为贵宾做介绍了,请您大度原谅。我就是您的专属侍女。”
“我的专属侍女?”汤森愣了一下,拍卖还没开始就拿主办方的好处,这样真的好吗……汤森有这样的踌躇,是因为这长发美女很惹人怜爱。
她的身材曲线就不说了,完全是嫁给傻子都会儿孙满堂那种。细腻妩媚的脸庞也不用说了,绝对是会让少年们血脉贲张那种……身上穿的长裙更是一件利器,上半身的特点是轻、薄、贴,诱人的蕾丝边从肩部开始,往上裹到细长白皙的脖子上,向下蔓延到小臂过肘三寸。
在胸口部位,蕾丝还用一个深v造型亮出了深深的“事业线”, 肤色很白,再加上细细的腰……夸张点说,攻城略地都不在话下了。
第053
要是汤森被这种程度的美女迷住,那他肯定就不是汤森。事实上,他隐约觉得眼前的美女有点不一样,只是还没想明白到底是那不对。
“你没名字?”汤森下意识地问她:“一直没有?”
“我的名字,将由贵宾决定。”美女的红润嘴唇开合,微露的牙齿整齐又漂亮。
“这意思是说,你的名字由我来决定?”汤森真的笑了,看人家这服务,多到位多贴心!
“不仅是名字,贵宾如果对我有任何不满意的地方,都可以告诉我。”美女低顺了眉,娇羞的目光令人心醉:“我……我改……我会满足贵宾的一切要求。”
“啊……这样的话。”汤森居然考虑了对方的提议,然后说:“你长高两寸试试?”
“贵宾您真会为难人,这种事……怎么可能嘛?”美女侧身低头,莞尔一笑。
汤森又笑,心想你这下没招了吧?小爷我可是被称为浪漫终结者的大人物啊——曾经!
但是,当这位美女再站直身体的时候,她真的高了两寸,身形更显修长,诱惑力大增!
“好吧!美女。”汤森心中惊异,脸上却无动于衷,他轻声说:“带我去别墅吧!我乏了。”
“遵从您的意愿。”美女的裙摆荡漾,她靠近汤森,羞怯地伸出两手,温柔的怀抱汤森的腰,白皙的脸上已经染上了一层嫣红,还有股清幽的香气从她发丝中飘来。
汤森平静地看了她一眼,没有立即说话。
此情此景,他还真不好说什么……反正……好像……自己也没吃亏吧?
汤森正在研究这个很大很纠结的哲学命题呢,却感觉脚下轻轻一荡,身体轻飘飘的像是没了重量。他赶紧仔细一看,结果发现自己的身体被美女抱着飘起,正顺着山体直向上飞。
美女身后,不知什么时候张开了两对丝绒质地的飞翼,通体都是鲜亮的鹅黄|色,扇动的时候,翼梢微微颤动,姿态曼妙,轻盈。
“啊……美女你的本事真多。”被一个美女带着飞,汤森有点不好意思,他赞叹说:“真是有劳你了。”
“贵宾不用客气啊!”美女的嘴角翘起,面颊上绽放出两个迷人的酒窝:“一会啊!贵宾记得给人家浇水就好……”
汤森脸上的表情凝滞了片刻。
然后,他转过头去,面色古怪的“哦……”了一声。
别墅内设施齐全,极尽奢华。
当然了,这里毕竟属于西海岸,俱乐部也没有本事弄出非常高雅的格调来。除了那些能用钱砸来的东西,别处倒是没什么可说的。视线巡弋,满眼都是金灿灿的反光,如果某个方位盯久了,视网膜上还会给你留下一团模糊的光影。
所以汤森把自己丢在一张舒适的躺椅上,目光透过巨大的落地窗,仔细观察拍卖台。
拍卖台位于下方的一处绝壁,是悬空开凿出来的一个大平台,铺着红色地毯,将近百米的范围,却被几十盏水晶吊灯照耀着,真的是亮如白昼——但神奇的是,拍卖台的位置是固定的,但从任何一栋别墅的落地窗前看过去,它都在你的下方三十米,绝对是不偏不倚。
这应该也是一个固化的空间异能,相比那些华而不实的固化,这个钱才算花的值。
美女站在躺椅侧后方,一边为汤森按摩头部解乏,一边轻声为汤森讲解拍卖会上的规则。
“今天是真是拍卖的第一天,第一场。拍品类型是基本材料,涵盖了珍稀矿石、木材、植物和一些零散手工制品。”这位美女可说是尽心尽职:“如果贵宾您有这方面的需要,可以提前翻阅目录,上面有绝大多数拍品的介绍……对了,另外还有几样神秘拍品,很吸引人。”
“今天的竞争会很激烈吗?”汤森接过美女递来的珍品目录,心不在焉地翻着。
“目录上有详细介绍的珍品,出现激烈争夺的情况比较少。但首场拍卖肯定会有不同,一定会出现大家都喜欢的珍品,俱乐部也想有个开门红啊!”美女回答:“贵宾您一定要留意那些神秘拍品,常常会有惊喜出现,去年就是这样。首场就有三件神秘拍品拍出了高价。”
“哦?竞价的时候,有什么必须遵守的规则吗?”汤森没有在目录上找到自己感兴趣的东西,但他也不在意给自己的东西抬抬价——这种行为应该不算犯规吧?
“您前面的水晶球就是竞价器,只要您用不同颜色的木槌敲击,拍卖台上就会收到您的号码和加价数额。”美女说:“白色木槌加价一千;蓝色木槌加价一万;红色木槌加价十万。您每敲击一次,就算加价一次。”
“万一我关键时刻手发抖呢?”汤森坏笑:“会发生什么事?”
“贵宾,您最好控制住自己的身体哦!”美女凑近了一点,温热的气流从汤森耳边轻轻拂过:“万一手发抖敲多了,没有东西抵押,又拿不出钱来,到明年这个时候,说不定就是您接待我了哟……”
“嗯!我倒是愿意打临工,只怕俱乐部请不起我。”汤森笑笑,并不生气,因为美女刚才所说的话,才应该算是此地最纯正的笑话:“你的意思是说,此类情况无解?必定完蛋?”
“大概,也许,可能,是这样?”美女俏皮的用一串不确定的词语,确定了汤森的疑问。
“怎么?我让你受委屈了?美女,你的小刁蛮脾气开始冒头了啊!”汤森明知故问,其实他打心底里喜欢这种感觉,就好像在久远的记忆中,他先把卖冰棒的小姑娘逗得眼泪花闪闪,然后再给她重新逗笑了,还把所有冰棒都买了化成冰水喝,结果闹两三天肚子……
“没有啊!贵宾,你是最温柔可亲体贴大方纯洁朴实端庄……的贵宾了啊!”美女眨巴着大眼睛,一本正经的说着反话,看见汤森也眨巴着眼睛看自己,一副特别诚恳、特别无辜的模样,忍不住拉了个上翘音,泄露了自己的心思:“人家好渴……”
“真是辛苦你了,给你点饮料?茶?酒?”汤森心说你还真难伺候。
“人家……才不要那些呢。”带着点傲娇的第三人称出现了:“人家要你浇水嘛……”
“这个嘛……”汤森面带为难,然后贼兮兮的左看右看,然后转过头,用一种无可奈何的表情看着她:“这地方,不是很……方……便……”
“嘻嘻!贵宾你真邪恶啊!”美女拿起旁边的一本小册子,哗哗翻到后面,手指往清单中一点:“人家说的是这个啊!这才是浇水啊!”
“我邪恶?我怎么邪恶了?”汤森转头一看,脑袋顿时变成两个大:“玉雪川晶露,三百金币一支;镜渊谭碧波,五百金币一支;烈焰华汁,七百金币一支……这都什么玩意?”
“哼!这才是人家要的水嘛!”美女撅嘴,皱鼻子:“要人家长高,都不给浇水的啊……”
“美女你等等,我发现你一直在调戏我啊!”汤森终于觉得这中间有点误会了:“你这个所谓的浇水……就是一般意义上的浇水?给花草浇水的那个浇水?”
“贵宾你、你原来不是在逗人家玩啊?”美女瞪大了眼睛,一脸不能置信的神情,最后,她干脆退开两步,左右摆了几个姿势,才又问:“你一直都没发现人家其实是——植物?”
“植物?”汤森回望着美女,表情变得有点古怪:“是植物的那个植物?”
“人家真的是植物嘛!凌波锦带,这种花你听说过吧?水生的,所以我不用待在花盆里哦!人家都觉醒十五年啦,不过好像很多人把这个叫异变。”介绍完自己,美女还兴冲冲地说:“你要不要看人家上个月的花瓣嘛?金色带蓝丝纹路的,在内陆是幸福的象征!”
汤森直接给一口气呛住了,他默默地转过头去,又伸手抓起那本小册子,手指随便点了几样,再做了个“上菜”的手势……
“谢谢贵宾!这次浇水之后,我又可以开花了,会变得更聪明!”美女掩着嘴咯咯地笑,脸上全是小得意:“贵宾,你喜欢什么样子的女士呀!我都可以变成她们的外形啊!”
“不要生气啦。”最后,她还凑到汤森耳边安慰说:“最多人家教你怎么辨别植物嘛……”
“别打扰我,”贵宾闷声闷气地回答:“我正在批评自己的氪金狗眼。”
九十三号别墅的这个小Сhā曲,没有扩散到其他别墅。参加精品拍卖会的绝大多数商人,此时都在各自的别墅里紧张准备着,他们忙着研究珍品目录、忙着分析对手的实力、忙着调集更多的资金,根本无暇他顾。
其实商人这个职业,并不是那么好混的。只有那些已经站在极高位置的豪门子弟,才有资格悠闲自在、目光空虚,比如九号别墅里的某人,他的生活态度一向就是如此。虽然坐在最顶层的别墅里,低头就能俯瞰脚下的商人们,此君却提不起精神来。
他就是泛西海岸俱乐部的大股东,雾霭宫殿的少爷,亚洛·伯格。
第054
“少爷。”雾霭宫殿的外执事,刀疤脸先生从门边走了进来:“少爷,有消息说,首轮拍卖中出现了有趣的东西。是用高纯度伴生金属制作的盆景花卉,很精致,很特别。”
“嗯!”少爷无动于衷,平淡的目光,冷漠的表情,就是他此时的心境写照。
“盆景造型是海蕴瀑布,鉴定师评价说,这东西极尽巧思,非常难得。主干是七成五纯度的花斑铜,枝条是七成纯度的星光银,花瓣是八成纯度的苍穹金。”刀疤脸先生压低了声音说:“少爷,好像三叔家那位,很喜欢海蕴瀑布这种花卉。”
“买。”少爷只应了这一声。
“价值可能会比较高,”刀疤脸继续解释:“仅苍穹金的重量就有二斤之多,别的金属也有一斤多重。”
“买。”少爷的语气很平缓。
“是,少爷,我立刻吩咐下去。”刀疤脸先生转头对屋角的管事递了个眼色,然后再一次压低声音:“另外,少爷,银色海岸的资格证明出现了。”
“银色海岸?”少爷终于转过头,看着刀疤脸问:“菲斯特居然敢出门了?”
“不是他。”看脸上的神情,刀疤脸先生似乎有点想笑:“是汤森,汤森·奎尔萨。”
“这种小人物……你是说菲斯特王子把资格证明给了他?”少爷嗤之以鼻:“浪费。”
“我们要不要Сhā手呢?”刀疤脸等待着少爷的回答。
“帮他一把。”后者沉吟,然后轻轻叹了口气:“别做得太显眼了。”
“明白。”刀疤脸先生走到一边,把事情交代给另一个候命的管事。然后自己去搬了张小凳子,做到落地窗的左侧角落,开始查看着下面的情况……少爷当然可以什么事都不管,但身为外执事的他不行。
“叮叮叮……”拍卖台上传出一阵悠扬的铃声,穿着黑色礼服的主持人终于出现了。
“叮叮叮……”铃声中,整个精品拍卖场都安静下来,从上方泄下的灯光变得更亮了,飞流直下的瀑布都收敛了水声,直至低不可闻。
最上层的几套别墅,巨大落地窗上的挂帘缓缓拉开,早已安坐在里面的人们笑意盈盈的互相招手,一派和睦相处其乐融融的景象。但实际上,他们只是俱乐部安排的形象代言人,手里并没有实权,而且,只要他们出了俱乐部的大门,就会像野狗一样相互撕咬。
真正掌控泛西海岸俱乐部的人,是坐在六到十五号别墅里、从不抛头露面的低调人物。
可下面那些商人并不清楚内情,在主持人饱含激|情和煽动力的介绍中,他们向最上层别墅里的那些大人们发出海啸般的欢呼——这些扶着栏杆向下招手的人,就是他们的榜样啊!
在这里,只有钱,才能衡量一个人的实力!
有钱,就有威严!有钱,就有一切!
向钱欢呼、致敬,这是种光荣!
“以追求金币的权利和名义,我无尚荣幸的宣布——泛西海岸俱乐部,本年度静品拍卖会、首轮、首场!”主持人忘情的张开双臂:“现!在!开!始!”
金色灯光在猛烈闪烁,热烈的鼓声震耳欲聋,无数瑰丽多彩的花瓣被喷上了高空,这些安排很快就把拍卖场的气氛推了上去——在连绵不绝、犹如惊涛拍岸的欢呼声中,就算是老奸巨猾的商人也难免会心跳加速,渐渐的激动起来。
第一件拍品,就在全场欢呼和漫天花雨中呈现,它披着彩绸,从高空缓缓降下。
经验丰富地拍卖师适时出场,直接站上台去,先用热情奔放的目光扫视了全场,然后滔滔不竭的描述起这件神秘的珍品,三寸不烂之舌、舌灿莲花,说得这玩意天上有地下无……
以汤森的观感,拍卖师的表现不是很好,至少在交流方面,他不符合俱乐部的水准。但转念一想,这是西海岸,说话格调太高的话,无法保证所有人都能听懂,直白粗俗一些,反而会有更好的效果……
不过,被这位拍卖师的语言轰炸,汤森还真怀念记忆中的世界了。在那里,即使是在灯光最昏暗的街角发生的交易,也是那么诗情画意,拉皮条的开口就是嫦娥奔月,想姑娘的回嘴就是后羿射日……
由此可见,要想生活多姿多彩,人啊!必须得有文化!
还有,掌握一门外语也很重要,比如说浇水啥的……
汤森已经从先前的打击中恢复过来了,此时正拿着珍品目录仔细翻看,试图找到点对自己有用的东西。他并不担心开场错过好东西,因为在这种拍卖会上,前面几件东西都是拿来热场用的,主办方肯定背地里做了安排,说不定连喊价顺序都内定了。
至少前面三件拍品是这样,各方喊价都会让人非常激动。
真正意义上地拍卖,应该从第四件拍品开始。如果做短线投机的话,这是第一个机会,因为喊价方面正好处于青黄不接的阶段。
果然,第一件精品木料,最后以七十万金币的高价成交;第二件精品海兽骨架,最后以九十六万金币成交;第三件争夺更激烈,一块轻飘飘的精品布料,居然飙到两百多万的价格!
“不来俱乐部,不知道自己钱少。”汤森放弃了投机竞拍的打算,静待自己的东西出场。
汤森的海蕴瀑布盆景花卉,排在第十二位出场,这是主办方的精心安排,他们希望以这件准珍品引爆第二轮竞价Gao潮。
“各位大商家!大家都清楚,兄弟我从来不乱说话!”拍卖师卯足了劲,整个上半身都扑到了台子上:“但下面这件无限接近珍品的精品,我打包票拍胸口,那是几十年难得一见的好东西!绝对物有所值、绝对有价无市!抢到手,那是你走运!抢不到,那是你没这个命!”
拍卖场中,顿时嘘声一片。
“现在,各位请把眼睛瞪圆了!呼吸憋住了!千万不要动,不要走神!各位——这就是我们今天第二件神秘珍品!”主持人的拖长了声音:“无价之宝——海!蕴!瀑!布!”
当拍卖师发出这样的呐喊之后,拍卖场居然上出现了短暂的寂静——因为海蕴瀑布是一种海中的漂浮花卉,盛开时,长长的丝状花瓣从花蕊上垂下,流转着淡蓝色反光,就像悬在海中的一挂瀑布,非常漂亮,很难见到。
但这东西肯定说不上是无价之宝,就算全须全尾特别好看的,三五万金币也就搞定了。
“各位大商家,开开眼啊!”在拍卖师的再次呐喊声中,全场灯光同时变暗,展示台上的彩绸被挑起来。无数星星点点的淡蓝色反光在闪烁,构成一米长的梦幻般的流韵。
这……这个反光,绝不是植物花卉!
“没错,这绝不是什么植物!”拍卖师大笑:“你们现在看到的,就是苍穹金的神采!纯度高达八成的苍穹金!总重一千零三十七克!全是长达一米的丝状,每根大致重量是五十克!”
下层别墅中的商人倒没啥特殊反应,但五十号以上的别墅中,半数的当家人在倒吸凉气。
“还没完!还没完!”拍卖师继续吼叫:“主干是七成五纯度的花斑铜,重六百七十克!枝条是七成纯度的星光银,重三百二十五克!”
八十号以上的别墅中,三分之二的当家人,身体开始前倾。
“我们不知道这件珍品的来历和年代!但我们也不需要知道!”拍卖师意气风发把手一挥:“恢复灯光,让我们开始竞价吧——底价是三百万金币!”
汤森嘴角挂着邪恶的笑容,抓起了红色的木槌就要往下敲,但还没等他的锤子落下,场中已经是一片密集的敲击声!
眨眨眼的功夫,竞价就开始飙升!
就算不报号码,只报最高竞价,拍卖师都已经忙不过来了,主持人赶紧跑上去帮忙——最高竞价到了三百五十万、四百万、四百五十万!
“暖风熏得游人醉……”汤森同学把玩着木槌,感觉整个人飘飘欲仙。
“五百万!”拍卖师的吼声响彻全场:“九号出价五百万!”
竞价稍有停顿,似乎五百万是很多人的心理底线——如果按照金属本身的价值定价的话,四百五十万到五百万的确比较合适。
“整数多不吉利啊!”汤森嘿嘿冷笑,换了蓝色木槌,梆的一声就给敲下去了。
“五百零一万!九十三号出价五百零一万!”
竞价额度早就是十万一跳了,汤森给出这个一万的涨幅,简直就是在恶心人……
十几次敲击声几乎同时响起,最高竞价瞬间提升至五百三十万!
“五百五十万!九号出价五百五十万了!”
到了这个数额,竞价再次低迷。
“都说过了,整数不吉利嘛……怎么就不听劝呢?”腹黑无比的某人再次举起蓝色木槌,梆的一声敲下去。
“五百五十一万!九十三号的出价——五百五十一万!”
“少爷……”九号别墅里的刀疤脸先生转头说:“你看这价格?”
“秒了他。”少爷平淡的声音响起:“我在等下件东西。”
“明白了。”刀疤脸先生点点头,他知道少爷对下一件拍品志在必得。
“六百万!九号出价六百万!”
“既然你这么坚持,小爷就大方点让给你好了!”汤森微微一笑,终于放下了手里的木槌——海蕴瀑布之所以能飙到这个价格,主要是因为有各种珍稀金属齐聚的原因,但它的附加价值不高。要是汤森再抬价的话,这东西多半就砸自个手里了。
六百万金币,汤森赚多了!
扣除手续费,还有五百七十万金币落入袋中,不再是穷人的感觉,这是一种什么感觉?
看天天就蓝,看人人都乖。
爽!
“现在!轮到第十三件拍品了!各位大商家,兄弟我从来不说假话!这才是真正惊天地泣鬼神的珍品啊!”拍卖师捶胸口的样子,很有大猩猩的神韵:“这件珍品,目录上有重点介绍——它就是——豪!情!腕!带!!!”
九号别墅里,少爷的身体坐正了,目光第一次放到拍卖台上,因为他刚好知道这件拍品的秘密,所以他志在必得!
但与此同时,在九十三号别墅里,汤森的后腰包中,有本小册子开始剧烈抖动起来。
那是神秘商人赠送给汤森的物品。
最低等级商品目录!
毫无疑问,金币是财富的象征,以它为尺度去衡量财富,最适合也最精准。硬要找个缺点的话,我们大概只能说——太直白了。
在内陆,大多数富豪在谈到财富的时候,一般情况都会先遮掩,他们通常会把艺术品位、人生阅历、民间声望之类的玩意放在前面,但在结束之前,他们会把金币当成最后一枚砝码,轻轻的捻出来、柔柔的放上去。“砰!”的一声,天平垮了,他们笑了。
在西海岸,则没这个必要,在西海岸商人当中更没这个必要。谁要是敢把艺术品位之类的东西说出来,人家就敢当面耻笑他。在这做生意,只有金币,也唯有金币才是判断标准。
一个人,特别是一个商人,他是不是强大、他是不是值得尊敬,全看他有多少钱!
汤森刚刚在精品拍卖会上得到的收益是金币,但并不是那种含金量不足的老式八角金币,而是在全大陆通行的标准金币——之所以被称为“标准”金币,是因为它有很高的信用。
这种信用不是空口白牙吹出来的,而是有包括光辉教会和异能师公会在内的几大势力联合担保。为了让民众对这种担保信服,他们甚至组建了一个叫“联合储备银行”的机构网络。
标准金币是规则的圆形,边缘处有一圈齿纹,齿纹磨损之后就不能再作为货币使用,所以它的重量大致上恒定,也非常保值。就算磨损了,标准金币也能在各大商会以实际重量兑换。当然了,手续费是免不了的,这就有点像击鼓传花,要是砸在自己手里只能认倒霉。
自从有了联合储备银行,标准金币的发行过程就变得很有趣了。
一般程序是这样的:先由拥有货币发行权的王国、联盟等势力铸造好祼币。他们有权在金币的“字面”印上自己选定的文字信息,当然得选好的,“我属于光辉神”这种可以,“我爱隔壁阿花”这种……趁早收拾起来!
然后,这种只有半面的金币会被运往联合储备银行,由后者完成“花面”的加工……简单说就是盖个戳,但一成的手续费却是免不了的。
所以这个冠冕堂皇的联合储备银行,实际上就是光辉教会、异能师公会等大势力用来征收货币税的机构。不但是标准金币,连各地商会开出的现金兑票也要按面额收税。还别不服气,现金兑票并不是每个商行都有资格开的——联合储备不给你资格,你就只能继续申请。
无论是谁,要是敢在金币和兑票发行事务上说怪话捣乱,他必定被扫进历史的垃圾堆!
西海岸是蛮荒之的,土著们茹毛饮血、不服管教那是出了名的,但在跟内陆人做生意时,他们一样要使用标准金币才行。例如银色海岸这种势力发行的货币,都只能在本地使用,一旦出了西海岸,这玩意就变成“含有一定黄金的圆形金属块”了。
就算这种西海岸金属块具有跟标准金币相同的含金量和重量,也得打八折才能出手——其中一成是兑换费用,另一成要上缴给联合储备银行。
委屈吧?吃亏吧?但谁叫你“花面”上,没有联合储备银行的印章呢?
那么,标准金币的价值到底是多少?或者说,汤森现在有多富有呢?
刚才,汤森的海韵瀑布拍出了六百万高价,扣除要上缴给俱乐部的费用,还能有五百七十万到手;再有一个,飞熊商会那边的极地垂丝打八折,就是四百八十万金币。
算下来,一千万出头。
在安道尔联盟,一个吃住都在联军的普通士兵,年薪是六枚标准金币;一个平常什么事都不用做的预备役军官,年度补贴是三枚标准金币;一个属于高危职业的佣兵护卫,年薪大概是三十枚金币……年收入五十枚标准金币的家庭,已经算是小康之家了。
对安道尔普通民众来说,金币不是日常使用的货币,他们的衣食住行,最常用的是铜币。一枚金币兑换十枚银币,一枚银币兑换十枚铜币。而一枚铜币,在普通年景可以买到一个蛮大的黑面包,如果配上菜汤,已经够三口之家吃上两顿——普通人家,每天只吃两顿。
当然,安道尔联盟特别穷,粮食也特别便宜,但这个比例还是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我们可以转头看看西海岸,就以银涛城为例,因为整个西海岸只有他一家完成了真正的农业化。其他势力和部落,基本上还都处于放养状态,即使开始了农业种植也不成规模。
银色联盟的领地之内,某农庄如果有一百亩农地的话,按照当地的粮食价格,每年大致能收入一百金币,按照十税二的税率,那么银涛城能得到二十枚金币。这个结果很惊人,算算汤森现在的身家,那得是多少个农庄的税收啊?
虽然很惊人,但人们都习以为常了,因为西海岸自然环境优越,人们出门就能找到食物,所以粮食价格比安道尔还低。另外的原因嘛!靠种地致富很难——除非你种的是异能植物。
三叉戟家族发展农业,那是为了保持势力范围的稳定,靠搜刮农民,他们连自己都养不活,更别说发展异能了。但要说到挣钱,银涛城有很多其他手段,最主要就是商业和特产出口。他家的商税收入很高,矿产也很丰富,逼急了甚至能直接出口黄金。
其实,在包括西海岸在内的整块大陆上,庞大的农业人口都算是打酱油的,毫无地位可言。除了种粮食、除了接受无穷无尽的压榨之外,他们什么事都不用做,也没那本事做。就算熬不下去想换个职业,也得倾家荡产才能凑齐行头。
比农民好点的是城市居民,这个阶层能做点小生意,搞点倒买倒卖,收入是农民比不了的。汤森当初进银涛城,向导张嘴就说银币金币,这种挣钱速度,农夫们根本不敢想象。
比城市居民再好一些的,就是依附大商行的手艺人和职员,他们给大商行提供配套服务,打下手,挣钱速度又是普通居民比不了的——普通的佣兵刺客游侠,都在这个阶层里待着。
再往上看就是商人,然后是大商人,再然后是贵族。
贵族又分成三类,终生、世袭、王室。光辉教会自成体系,但总体地位很高,相当于贵族阶层,因为正式教士以上的人,其身份就与贵族相当,实习教士大致与候补爵士差不多。
其实对下层人士的身份,有个很简单的辨别方法,看他的零花钱就好。
农民的兜里,那是啥也没有;城市居民兜里的零花钱,是铜币;佣兵游侠职员兜里的零花钱,是银币;商人级别以上,兜里的零花钱就变成金币了……至少在这几个阶级里面,经济上十倍的差距没跑。
似乎还有什么人没被提到?不不不,我们忘了谁也不会忘记异能人士。
异能人士要单独拎出来说,因为他们的属性很独特,异能行业可以让人一步登天,完全无视阶层划分——哪怕你原来是个农夫,但只要学会了异能,那你就直接冲到了贵族阶层!
所以,汤森才可以在银涛城殴打官员、辱骂贵族;所以,异能师公会才会这么强大富足;所以,人们对异能的渴望才会这么强烈!
汤森这回也是沾了异能的光,他那件拍品其实是异能原料,价格虽然高,但合情合理。所以,他在瞬间变成了富翁,现在揣在他兜里的钱,能让他在本年度多养十几万类似安道尔联军那样的军队——士兵的训练、配备和给养,大致是年薪的十多倍。
在内陆消费的话,这些金币的购买力肯定得打折扣,听说在某些地方,粮食价格是这边的好几倍,甚至有普通士兵能拿五六十金币的年薪……
可在西海岸,汤森现在就是响当当的大富豪!
不过回想起来,汤森也够心酸的,因为他从没遇到过像是之前那种囊中羞涩的苦日子,也从来没有把钱看得如此重要过!
所以,在这笔横财落袋之后,又想到飞熊商会那边还有另一笔横财,空间戒指里还有一大堆贵重金属……汤森不禁有瞬间的恍惚。
有了钱,他就能建城;有了钱,他就能扩大地盘;有了钱,他就能招揽人手!
所以,当最低等级商品目录开始震动时,他并没有留意到。
汤森没反应,商品目录似乎开始着急了、或者是愤怒了,反正它的震动强度瞬间提升了起码三个等级,差点没把汤森从躺椅上甩下去!
看见汤森呲牙咧嘴的模样,凌波锦带——也就是美女连忙表示扶住他,并表示了关心。她当然紧张,别看这位贵宾性格怪异,可出手却不小气,刚刚赏给她的水都够开花两次了。
“没事,滑了一下。”汤森掩饰着,顺便把美女支开:“挺关心人嘛!再叫两支水给你。”
趁着美女喜滋滋走开的时候,汤森用最迅捷的手法把商品目录打开、扫了一眼又合上。他这是防备自己在别墅中会被人监视,所以都没敢把商品目录掏出来——但即便只看一眼,他也能了解商品目录要传递给自己的信息。
这丫挺的今天胃口忒大,居然想要豪情腕带!
汤森翻了翻拍品目录,发现腕带的介绍里没多少有用的信息,但是呢,所谓“坑爹古董”的三大要素,它是一个都不缺——年代久远、来历曲折、原主人牛掰。
传说中,豪情腕带是很多很多年以前,一位很牛掰的异能师制造的,但戴在手腕上炫耀还没几天,就被一个更牛掰的使徒给抢走了……再然后,使徒的后人戴着这根腕带来西海岸附近,打算找个地方建功立业,但刚找着地方,连ρi股都没坐热呢,就被大贤者找上门。
这位使徒后人被大贤者打得血溅三尺,最后夹着尾巴逃跑了。
此后,豪情腕带就跟学会了闪现一样,时不时出来露一小脸,而且频繁更换主人。虽然每位主人都不长久,但确凿无疑的是,得到豪情腕带的异能人士,短时间之内都会实力大涨。
这个特点非常显著,非常闪亮,不但让豪情腕带蒙上一层神秘的面纱,还弱化了它最坑爹的本质——谁拿着谁倒霉。
如果能拿到的话,汤森倒不怕倒霉,反正只转个手而已。但一想到价格,他脸上就露出苦笑了,自己刚刚脱手的东西只是准珍品,而这个卖相普通的腕带,却是不择不扣的珍品!
珍品啊!想想看,价格一旦飙起来,那肯定是不设上限的。
可是呢,神秘商人给的商品目录开也出了非常诱人的价格——五十个通行货币单位!五十个啊!足足是纯真指环的十倍!
要知道,汤森首次正式交易的时候,绞尽脑汁才得了百分之一个通行货币。神秘商人手上的好东西很多,而且还能挑选……但谁知道现场会发生什么?万一价格高出汤森预估呢?
汤森所知有限,无法决断,所以他决定先观察一阵再说。最好是别家的竞争不激烈,自己可以Сhā进去一手;如果竞争非常激烈,也不是没用办法可想。
男人的财富,包括但不仅限于金币,脑子比钱管用的时候多了!
“各位大商家!大家看好了,我手边托盘里放的,就是传中的——豪!情!腕!带!”拍卖师的声音都有点嘶哑了:“大家都听说过它的传说吧?!都知道它的神奇吧?!能够拥有豪情腕带的人,都是顶天立地的大英雄、都是能建功立业的大豪杰!”
其实不用拍卖师说太多,这东西出现之后,已经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不管是买得起还是买不起的,人们都以赞叹的眼神看着豪情腕带。
与其他拍品不同,豪情腕带是真实存在的传说物品,而且在很长一段时间中,它都属于西海岸,所以西海岸人对它是耳熟能详。
“每个曾经拥有它的人,都成功了!都赚大了!豪情腕带就是命运对你的垂青,有了它,平凡立即变成不朽!有了它,瞬间马上变成永恒!”拍卖师无比激动,推销的话里煽动性十足,全身下上的关节都在转动:“这绝对是飞黄腾达的机会!这绝对是你们唯一的机会!”
“还等什么?出价啊!竞拍底价是——”拍卖师高举左手、五指张开:“五百万金币!!”
拍卖师吼完了之后,却没人在第一时间出头。全场的商家们都保持着沉默,似乎他们都在心里估算着底价和自己的资金。
拍卖师对场中的沉寂毫不在意,相反,他还气定神闲地喝了口润喉茶。这种好东西如果都流拍的话,那也太没天理了!
其实,别看在场的商家很多,但面对这根豪情腕带,有资格在心里琢磨的人并不多。因为这个底价太高了,在揭晓之后,五十号以外商家都只有旁观的份,因为他们没实力去竞拍,还不如安静站在旁边,瞻仰别家豪商的风范。
唯一的例外,出现在九十三号别墅里。
“起价就是五百万,看来精品与珍品的价值差距很悬殊啊……”汤森用手挠着下巴,一脸平静。他已经算好帐了:刚卖的东西能到手五百七十万,飞熊商会那边还有四百八十万,其他零碎加起来七十多万。这一千一百万标准金币属于他个人,完全可以动用。
可豪情腕带的底价高得离谱,万一跟人争抢起来,钱真的够吗?
在汤森内心,富豪的充实感早就过去。因为熔炼高价值金属对他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毫无疑问,他以后还会把贵金属熔炼做成稳定的收入项目,所以这部分钱不是很要紧。
金币这东西,不能吃不能穿,而荆棘玫瑰这种势力,肯定不需要把金币堆在库房里给自己安全感,总归要换成合适的物资才行。所以对汤森来说,用出去的金币才是好金币,而俱乐部正是一个豪商云集的地方,在这里求购物资,肯定会比较顺畅。
普通的物资,汤森有很多办法去弄,但神秘商人的眼光太高了,他们感兴趣的东西不是一般的难找。比较起来的话,还是先满足神秘商人那头比较重要吧?
如果用竞拍一样高价值物品做为荆棘玫瑰首领的登场亮相,效果是不是会好很多呢?
汤森还在暗中揣摩,就听拍卖台那边“梆”的一声,第一个出价来了。
“三十一号出价了!”拍卖师精神一振:“三十一号出价——五百二十万金币!”
“我靠!”虽然表面还保持着一个看客的平淡神色,但汤森心里已经开始开骂了:“你们是不是人啊?上来就二十万一跳!这是在暴力清场吗?”
汤森猜的没错,这个二十万金币的竞价一报出来,不但五十号以外的商家不敢动,就连三十五到五十这一段的商家也不会参加竞价了,因为他们的身家肯定不够——足足二十万金币啊!这相当是银涛城那边一万个小农庄的年税了。
大家又等了一阵,场中才“梆”的又一声,第二个人跳出来应战了。
“二十五号加价了!二十五号出价——五百四十万!”
“十六号!十六号出价——五百六十万!”
“九号——六百万!”九号直接报出六百万,顿时脱颖而出。
汤森眉头微动,九号,这家伙值得注意。这应该是他第二次出现,在竞拍海韵瀑布的时候,九号的表现就比较蛮横,加价幅度很大,现在又玩上这手了——他在继续往场外踢人。
“二十五号——六百二十万!”
“九号——七百万!”
“狠,真恨。”汤森心里给了九号最直观的评价。第一轮,九号加了四十万,把三十一号给踢出去了;第二轮,他甚至不等十六号开口就加了八十万上去……八十万金币一跳,这已经不是竞拍了,完全是败家行为!
公平的说,败家行为也有很多好处,一副势在必得的气势散发出来,至少能先声夺人,很不给人面子,却非常有效——果然,二十五号怂了,不敢再出价。
“十六号——七百二十万!”但十六号的竞价态势未受影响,连加价幅度都还保持原样,似乎是个心态极好的豪商。
“九号——八百万!”九号的回应很快,而且态度坚决。
“十六号——八百二十万!”这边老成持重。
“九号——九百万!”这边仍钱跟丢石头似的。
“十六号——九百二十万!”拍卖师的喊声中满是惊喜:“九号——九号出价一千万!”
一千万的竞价出笼,整个拍卖场都沸腾起来!因为这个数额很大,很激动人心!要知道这是拍卖会的首轮首场,才几次竞价,数额就直接突破了一千万大关,人家都不带考虑的!
普通看客们兴奋莫名,但在某个不引人瞩目的别墅里,有人却不高兴了——汤森已经考虑好了,他决定参加这次竞拍,但这两人的竞价太快太猛,居然不给他出场的机会。
“只有用最直接、最有震撼力的办法了!”汤森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抓起手边的木头锤子,直接就敲了下去——如果他想弄到豪情腕带的话,那就必须打乱九号和十六号的血拼,这两人太投入了,搞得别人连考虑的时间都没有。
“九十三号!九十三号出价了!”拍卖师的喊声和情绪都发生了奇异转变:“呃?!”
“一千万……零一千?”
“九十三号?九十三号是谁啊?”在场的商人们几乎同时拍了面前的桌子,拍卖场中不知打碎了多少酒瓶酒杯——他们纷纷大吼:“懂不懂规矩!这是出价啊还是搅场啊?!”
如此激昂豪迈的竞拍被打断了,谁都不会高兴,当然干这事的人除外。
九十三号隔壁,飞熊商会的雅加达差点没被嘴里的一口果酒给噎死。森先生这不是开玩笑吧?别人的竞价是一千万,他居然只加价一千?!这种出价,是会被人笑话甚至鄙视的啊!难道是森先生不小心误触了竞价水晶?
雅加达这边在吃惊,九号别墅里的少爷,却异常难得地露出点笑意。
在亚洛·伯格看来,这家伙肯定是被一千万的竞价给震惊到了,所以手上的木槌才会无意掉落……以往地拍卖场上,这种小意外、或者这种生涩的商人也出现过,之后都成了笑料。
没见过钱的生意人真可怜啊!因为在少爷眼里,一千万金币只能算是零花钱。
“九十三号……您的加价无效,现在的最低加价是一万。”拍卖师干咳一声,带着一股子哀怨说:“如果您是不小心误触竞价水晶,请您立即进行说明,并缴纳相应的赔偿。”
拍卖师有充分的理由哀怨,因为刚刚的竞价气氛非常好,两边如此拼杀下去的话,飚出个高价那是轻轻松松,最后的成交价里,自己也能分得一份红利——但现在的问题是,九十三号这么一闹,两边的竞价节奏就给完全中断了。
更何况,这混蛋的加价无效!
某人心中冷笑,土鳖们,你们想不到比这更扎眼的亮相方式了吧?这就叫逆袭,虽然风度差了点,但醒目最高!
“早说嘛!”汤森气定神闲,手里的白色木槌连敲了九下,终于凑齐一万金币的数额。这单调却连续不断的敲击声在回响,于是大家知道,九十三号并不是误触水晶。
“九十三号客人出价!”拍卖师压下心中翻涌的惊异,他顿了顿才扬声喊:“一千零一万!”
拍卖师的声音落下之后,拍卖场中再次哗然——他真的出价了!排名在一百号左右的小商号,居然敢跟排名前列的商业大鳄争抢拍品!
虽然俱乐部并没有规定小商家不能跟大商户抢东西,但只要是个正常人,做事之前都要过过脑子:你抢得过人家吗?就算你有这个闲钱,抢了人家的东西你有命享受吗?
这是强权才有话语权的西海岸!排名靠前的那些豪商,别看他们现在一个个慈眉善目,但背转身之后,他们中有谁不是满手血污、心狠手辣?拍卖师的那声提醒,可是带着满腔的善意啊!你是什么愣头青,还真敢追加九千?用总数一万的最低加价去恶心大豪商们?
“比去年有新意。”九十三号的加价,令九号别墅里的少爷感到新奇。
“少爷,已经查到了。九十三号别墅里的人是汤森·奎尔萨,他用贵宾特权选了九十三号别墅。”早在拍卖中断的那个瞬间,刀疤脸先生就已经开始收集讯息:“还有,刚刚被我们买下的海韵瀑布,委托方是飞熊商会,他们在九十二号别墅——两者之间必有联系。”
“知道了。”少爷只是点了点头,并没多说什么。
“各位,请稍等片刻。”拍卖台上,主持人已经走了上去,他站到拍卖师前面郑重宣布:“各位,因为九十三号客人的出价已经高于一千万金币,所以,按照俱乐部地拍卖会规则,九十三号客人要临时补充高级信用备案。”
“什么?”汤森一头雾水:“什么高级信用备案?好高深的说法!”
“贵宾,那是高级资金证明,”植物美女赶紧伏低上身对汤森解释:“因为您的出价太高了,为了防止恶意竞价导致珍品流拍,你必须让拍卖会主办方相信你有相应的支付能力。”
“原来是想起我的底?没门!”汤森嘴一瘪:“美女,我要说话,你有法子吗?”
植物美女当然有法子,因为她就是专门做这个的,所以汤森刚说完,她就搬了盆阔叶植物过来,指着其中一片曲卷成喇叭状的叶子说:“贵宾,你可以通过这个说话,免费的。”
汤森想了想,才将身体前倾。
时间不够,所以没有装怪,两声干咳之后,清朗的声音立即回响在偌大地拍卖场中。
“各位,祝兴隆。”
“无论人望、信誉,俱乐部都是首屈一指,我无意对抗。但咱做生意,讲的就是一视同仁、公平公道。”汤森很公式化的发言:“俱乐部认为我实力弱,没问题;但俱乐部单独让我补充高级信用备案,我不答应——我真金白银做生意,不是招摇撞骗,凭什么只验我一个?!”
“九十三号,呃,这位先生,”主持人脸上有些挂不住:“请您理解,五十号以外的商家,竞价千万以上必须这么做……”
“也请你理解,我的名声不算高,但一千万肯定买不到。”汤森的回答不卑不亢,响彻拍卖场:“要不然,参加竞价的大家一起验资;要不然,就请您免开尊口。”
俱乐部要查身家,这就相当于起汤森的底,他肯定不答应。
主持人当场就愣住了。
场中看热闹的人也没有再喧哗起哄,因为汤森话语中流露的坚持和意志,根本就不属于商人思维——如果对方的出价合适,商人可以出卖任何一样东西。
汤森的强硬,汤森的话,肯定得罪了很多人,特别是另两位参与出价的豪商——这两位的来历和底细,拍卖场里至少有三十人知悉。雅加达第一时间派人送了小纸条过来,把自己所知的部分资料告诉汤森。
于是汤森知道,坐在十六号别墅里的人,他大致上还算是个商人,喜欢做稀奇古怪的生意;但九号别墅里面那位,人家是不择不扣的俱乐部大股东,而且排名很靠前。
泛西海岸俱乐部,它老早就不是单纯的商业组织了,某些股东才是它实际上的掌握者——你居然叫这两位跟你一起接受验资?
你病得不轻啊!你丢不起验资的脸,人家就丢得起吗?
挑战这样的庞大势力,不管九十三号是个什么妖孽,他都要抱有被打回原形的心里准备——道理很浅显,大家都能明白,但为什么九十三号不明白?
难道他真是跑这里来搅场的?
其实,汤森怎么会不明白这道理?但他手上是真的没现钱,一旦验资的话,他不但会被当众耻笑,被赶出去拍卖场都有可能!
如果出了这种事,荆棘玫瑰的牌子以后就很难打响了。
坦白说,这是个大难题,汤森也没有什么好主意解决,所以他用了个极其简单的办法——把所有竞价的人都拉下水。
他们不是挺威风吗?那就帮我解决这问题吧!
汤森满嘴的大义坚持,只不过是给对方一顶高帽子而已。你们肯定也不想验资吧?那就痛快点收下这份大礼啦,给小爷想个招过关啦!
“真越混越回去了。”对旁人的鄙视与愤怒无动于衷,汤森只在心头哀叹:“这都是什么狗屁事啊?被人算计也就罢了,居然被一本目录给算计了!”
“这是十六号的先生传来的讯息,”主持人拿着一张小纸条宣读:“他说既然有九号先生在,怎么处理这件事就不用自己操心了,一切都听九号先生的。九号先生,您的决定是……?”
“少爷?”九号别墅里,刀疤脸先生以为少爷会说点什么,但少爷却什么表示都没有,对自己选定的“玩物”,他也没流露出一丁点的别样情绪。
既然如此,刀疤脸先生决定以平常心处置,毕竟少爷对豪情腕带很感兴趣。
“目前只有三家竞价,我们建议在这件拍品上开个小专场,底价就按照老规矩办。”刀疤脸先生的声音很沉闷:“其他有兴趣的商家,不妨一起来玩玩,人多才热闹。”
拍卖会上的小专场,可不是外围那种小生意。
这种竞价方式的规模很小,专门用来解决那些争夺已经到了白热化、甚至已经快要伤感情的特殊情况。参与竞争的人面对面,与其说是争夺,还不如说是议价、或者带有议价成分的另类交易。
因为彼此零距离,所以就能谈条件,讲“感情”也是可以的。
小专场另一个特色,就是超高的底价,至少是当前最高竞价的两倍。不过这很合情理,这等若是几个人先用高价把拍品买下来,然后另行分配。如果不多给钱,旁人肯定不服气。
当然,这种面对面的小圈子竞价,验资手段什么的就免了。大家要不就是给现金兑票,要不就是用等价抵押品,完全是现过现,都不会经过他人之手——在目前情况下,这也是唯一能让汤森从窘迫中解脱出来的方式。
汤森是个新人,肯定不知道小专场的底价规则,所以在听到这个两千万的底价时,他内心难免惊悚了一下——两千万!这可是两千万啊!就算自己有提炼贵金属的生财手段,可这金额也超过了心中底线!
如果狠心把脸打肿,汤森也能装成个胖子,但他舍不得用这个价格去买豪情腕带。是,他喜欢享受,跟艰苦朴素不沾边,可他不想当冤大头——两千万以上,值吗?别是托吧?
最后,汤森还是很愉快的接受了九号先生的建议,因为忽悠几个人比忽悠满场人要来得简单,就算忽悠不了他们,咱最后不买不就结了吗?咱就当送人情还不行吗?至少能见见俱乐部的大股东啊!多划算!
为了荆棘玫瑰,多认识两个大商家不是什么坏事。
两千万的底价,没几个人玩得起。九号附近的别墅当然有这种实力,但他们对豪情腕带的爱却没这么深。所以到了最后,除了十六号和汤森之外,其他人没有要加入的意思。
汤森很快抵达了九号别墅,也见到了另外两个竞价的家伙。
十六号别墅那边只来了一个人,是个高瘦的中年男子,他整个身体被一件皮质的鲜红色大氅裹着,头上还扣着顶长毛绒圆顶帽,只露出一双细细的眼睛,像是得了重感冒一样。
但九号嘛……坦白说,现在再叫他“九号”有点不合适,至少汤森叫不出口。
一个简单的数字,不能用来称呼有气质、有气势的年轻人,哪怕竞争对手也不行。汤森无法准确猜到他的年纪,大致估计他有二十多岁,因为他的皮肤和面庞看起来非常年轻,但稳健的风度、静逸的神情,却又不是这个年龄能拥有的特征。
这家伙坐在汤森的正面,他有冰蓝色的长发与双瞳,面孔白净,神态自然。
他的身体微斜,手上把玩着一个玉质挂件,目光在墙上的几副壁画中流连。
含蓄,儒雅,清冷,一般人对他大概就是这些印象了。如果是怀春的女性观察他,再加上个惹人怜爱也是可以的。
但汤森不是普通人,他的目光很锐利,能很快看穿对方的本质。
第一眼过去,汤森就知道这家伙是个高级衙内。因为他身上有很多跟自己相似的特征;第二眼过去,汤森又发现此人身上有很多自己没有的东西,其中差别最大的一点,是这位仁兄极度自我,极度膨胀,说白了,就是自恋。
简而言之,他出身高贵却未尽磨难,心思缜密,但很多时候太主观、听不进别人的建议。
汤森不喜欢他,但并不是因为他不正眼看自己,也不是因为他长相太粉嫩,而是因为他流露出一股病态的执着。无论是身上佩戴的饰品,又或者头发的梳理样式,甚至现在这个坐姿,他都刻意的追求完美。
很显然,这种坚持已经过了头,但这种自恋的人,绝不会在意旁人的目光。
汤森很熟悉这种执着,因为这正是某些人用来显示自己与他人不同的方式,也会出现在很多空虚无聊的衙内或太子党身上。按照他老爷子的话说,这是病,得治!
当然了,老爷子的药方永远不变,就是一根飞舞的武装带。
“两位,”一个脸上全是刀疤的中年人站到场中:“请坐。”
十六号代表点点头,先向沉默的年轻人弯腰行礼,然后才选了张椅子,拘谨的坐下。
汤森洒脱一笑,对刀疤脸点头示意,然后大而化之地走到最靠近自己的椅子旁边。他先拎起椅背往前面挪了两尺,这才勉勉强强坐下去——对面的自恋病人已经摆出风雅高妙的作风,汤森才不想跟他同流合污呢,自己的脸虽然厚点,但也不能随便丢啊!
冰蓝色头发的年轻人连头都没转一下,从头到尾,他对竞争对手的礼节没有任何反应。
“两位既然已经到场,那么小专场就可以开始了,旁边这几位是俱乐部的派员,只为保证公正而已。”刀疤脸汉子平静地说:“一切按老规矩走,底价两千万金币。两位能接受吗?”
“我方接受。”十六号代表发出石头撞击一样的声音。
“我这没问题。”汤森掏出个黄水晶的小酒壶,口中随意作答,心中却考虑如何撤退。
“那好,底价两千万。”刀疤脸说:“我兜底,请两位出价。”
“加价二十万。”十六号代表举了举手,他甚至没看汤森一眼。
“加价一百万。”刀疤脸的对应干脆利落,作风还是一如既往的强硬——汤森略感不爽,你们都不给我个说话的机会吗?这是逼着小爷拍桌子喊退出吗?
“我方退出。”十六号代表抢先认输了!
他都没等汤森举起的手拍下去!
被人抢先,汤森顿时就惊了,他盯着十六号暗骂:混蛋,你他娘才是跑来搅场的吧?!
这位浑身包裹在毛皮里的家伙无视汤森的目光,他站起来,慢悠悠的上前一步,然后向那位坐在后面的年轻人说:“尊贵的少爷,我方参加本次竞价,其实并不是为了争夺这条豪情腕带。而且想得到面见您的机会、向您传达一个信息……”
看来位仁兄跟汤森是同道中人,打着一样的小算盘。
别说站在大厅中的闲人,连汤森都被再次震惊,心头地咒骂也翻倍了:小爷只想拔腿开溜而已,你们别把事情搞这么复杂行不?为见这小白脸一面,你喊价需要二十万一跳?这么豪迈,你是求亲还是说媒啊?或者干脆,你是要把自个嫁给少爷?
其实在这个时候,汤森内心只是很郁闷,今天这是怎么了?处处被人抢先?他把话都说完了,轮到自己时又该说什么?
“你这事情做过头了。”刀疤脸的眼中闪过一丝震怒:“你是什么身份?放肆!”
刀疤脸在训斥对方,但少爷本人对十六号代表的话充耳不闻——如果不是聋子,他肯定已经听到十六号的话了,可他连丝毫的反应都没有。
其实,在高端人士的交流中,没有反应,就是一种反应。
这意思大概是说:不是看不起你,是看不见你。
“请执事大人原谅,可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我必须忠于职守,忠于承诺,请让我说完这段话,我之后会向少爷自请处罚。”十六号代表满脸的坚持:“少爷,我方受晨曦议会的委托,向你带来以下信息——”
“晨曦议会!?”汤森的态度不再轻佻,他的心绪瞬间变冷静了,而且有种不妙的感觉。
你娘的,有危险!
“致,雾霭宫殿的执掌者,少爷阁下。数年来,尊驾盘踞山巅,Сhā手西海岸各种事务,用我晨曦议会忠贞信徒的鲜血沐浴,洗去家族的怀疑、长辈的猜忌,尊驾现在已经功成名就。但却欠下我方累累血债,晨曦议会,不能放任尊驾一走了之。”
“或许以前的少爷都成功了,但是尊驾,绝无可能!”十六号代表的手举起来,伸出的手指干枯、蜡黄:“因为我们已经找到尊驾藏身的巢|茓!洞悉了雾霭宫殿背后的隐秘!”
被这样的手指点了点,被称为“少爷”的年轻人依然没反应,他还在研究墙上的壁画呢。
汤森心中已经在哀叹,他们的话显然属于不能外传的东西,这下得多费唇舌才能脱身了——旁边的闲人肯定危险了,但汤森是一个势力的首领,显然不会被丢进“灭口人群”中。
“两年,我们也如同尊驾的主人一样,给出一个两年的时限。但别误会,这不是尊驾的回归之期,而是晨曦议会的复仇约定!两年之后,在那双月交辉的时刻,在那圣歌唱响的日子里,我们将与您会面——在昆士马萨山巅!”
十六号代表的声音消失了,别墅大厅里的气氛也凝滞了。
大厅中,除了少爷的人,还零零散散站着将近十几个俱乐部的侍从和主管之类的人。在这个时候,所有人都是面色木然,所有人心中想的都是:天啊!老子要完蛋!
汤森脸上,当然还是那副人畜无害的表情。
他莽撞的目光在场中左右漂移,仿佛根本听不懂别人在说什么,但眼角余光却在悄悄打量退路——虽然判断出自己不会被灭口,但汤森经历过哈维惨剧,警惕意识是非常强烈的。
十六号代表此时是一副大义凛然的模样,也相当的有气势,毫不在乎无辜者的怨恨目光。其实按身份论,他根本没资格跟少爷单独见面,所以就顾不上祸及旁人……这混蛋说不定就是传说中的死士,他挖空心思、拼了老命竞价,最后争来这样的机会,怎么肯放弃?
对这两拨人,汤森已经有了判断。
晨曦议会当然不是好东西,而且做事手法还是那么诡异,比如派这个家伙来送信兼送死,这事汤森就干不出来——你去弄只信鸽,或者在他家院子外面丢石头不也有效果吗?
跟晨曦议会杠上的雾霭宫殿,却非常的神秘,也非常值得汤森继续观察下去……荆棘玫瑰要在西海岸混饭吃,这种能欺负晨曦议会的势力,必须得特别关注才行。人家欺负的是晨曦议会,普通势力有这个胆量和本事吗?雾霭宫殿,绝不比银色海岸差!
刀疤脸冷笑一声,没有立即动手。他缓缓转过头去,看着身后的年轻人。
冷眼旁观的汤森知道刀疤脸这行为的用意,因为他是少爷的手下,例如这种涉及到主人的事情,他不敢擅自做主。但少爷根本就没把这事放在心上,直到浏览完了墙上的壁画,他才放下手里的小挂件,然后端起桌上的杯子轻轻抿了一口。
在旁人等到心惊肉跳的时候,少爷开口了,嗓音出乎意料的好听:“说完了?”
“尊贵的少爷,我要转达的信息就这么多。”十六号代表深深行礼下去:“我知道自己冒犯了您,现在,我请求自裁谢罪。”
“晨曦议会的手段长进了,知道雇佣商人来传递消息了。真期待他们能更聪明点,至少下次,别找个绝症病人来玩视死如归。”少爷对刀疤脸说:“让他活下去,剩下的你看着办。”
“明白!”刀疤脸向少爷请罪:“我事情没做好,请少爷责罚。”
“别跟神经病认真,晨曦议会最不缺的就是这种人。”少爷摆摆手:“谁能预料到?”
“放少爷放心,我会把下面的事情安排好。”刀疤脸一副愧疚不已的神色,然后吩咐身边的卫士:“带下去!”
早在刀疤脸回答少爷“明白”的时候,就有一点很细微的异能力量从他指尖上弥散出来。虽然瞬间消逝,但汤森却看见了,而且还能做出评价——刀疤脸具有四级异能师的水准。
异能是冲着十六号代表去的,几乎是同时,他手上那把寸许的利刃,“当”的掉下了地。
两个护卫从刀疤脸身后走上去,把十六号代表横起来抬走。汤森发现十六号全身僵硬,完全不能动作、不能说话、甚至连眼珠子都转不了——这个异能,汤森太熟悉了,因为这就是曾经让他吃够苦头的禁锢!
虽然烈度不同,但汤森还是一眼认了出来,绝不会有错。
海柔尔大师亲口说的,禁锢是光辉教会的专属异能,别的势力根本不会用。难道雾霭宫殿、少爷、还有这个刀疤脸,他们其实跟光辉教会有关?
光辉教会!心潮翻涌之下,汤森捏住酒壶的手指,指节开始发白。
汤森压制住内心的异常,同时盘算着:事情似乎变得有点复杂——如果少爷的势力真是跟教会有瓜葛,那么他们打压晨曦议会就很合理,他的势力叫什么来着?似乎叫雾霭宫殿?
对面的少爷把茶杯轻轻放下。
他用相当风雅的手法合上杯盖,然后略微转动了头部,把汤森纳入自己的视线。
在这个时候,别墅大厅里的人全都贴墙站立着,无论别墅侍女还是俱乐部派员,他们一个个都噤如寒蝉,只有汤森还恍然不觉地坐在椅子上,还在有一口没一口地喝着果酒。
此时此的,这种做派,如果他不是盖世高手的话,那就是个智商为负数的白痴。
事实上,因为光辉教会的缘故,汤森已经在潜意识里对少爷有了点敌意,所以他的目光里写着这样一句话:“孙子,盯着你爷爷作甚?”
但遗憾的是,他们都看不懂恶魔语。
跟刚才面对十六号不同,少爷对汤森的态度比较温和。他面带微笑,甚至坐正了点,伸手做了一个请汤森自我介绍的手势。
汤森明白少爷的本意,他做出这副姿态并不是客气,更不是看重自己。
对上跟光辉教会有关的人,汤森的态度肯定很明确的,他甚至有点兴奋——孙子,这是你自己找不痛快啊!不过在出招之前,汤森得先探他的底才行,误伤无辜就不好了。
微笑,是少爷对你表达蔑视的方式。
扮猪,是汤森玩弄别人的另类招数。
“我是汤森。”汤森拧上水晶酒壶的盖子,脸上露出豪爽的笑容:“汤森·奎尔萨就是我!”
光辉教会是张天罗地网,雾霭宫殿如果真是光辉教会的支系,其下的势力也肯定笼罩了西海岸。在这样的组织面前,汤森不觉得隐瞒手段有什么效,干脆就把自己的底细丢了出来。
“汤森·奎尔萨,荆棘玫瑰首领,幸会。”少爷轻轻点头,似乎在对汤森的坦白表示赞同,他对汤森说:“私下里,我不喜欢少爷这个称呼,所以,你可以称呼我为亚洛·伯格。”
“亚洛·伯格先生。”汤森继续豪迈着:“能在这种场合见到阁下,真是荣幸得很。”
“哦?难道你早就知道我?”少爷用平静的目光看着汤森。
“说句老实话,我这人很孤僻,朋友也不多,所以从没听说过先生的名字。”汤森笑的不大,神情也变成有礼有节那种:“但刚才发生的事情,亚洛·伯格先生的处理方式给我很深刻的印象。先生无疑是强者,在拍卖场上遇到这么强大的存在,这难道不是我的荣幸?”
正所谓想让丫吐,首先要让丫喝,所以不妨先灌丫几碗迷魂汤,这步骤很关键。
“你不用担心,我没有杀人灭口的嗜好。”少爷似乎要打消汤森的顾虑,但汤森没上当,因为少爷这种人,肯定无师自通的掌握了无耻哲学——所以,谁知道你是不是把我当人看?
“无意中撞见的秘密,依然是秘密。既然我尊重亚洛·伯格先生,那么我就得考虑先生的内心感受。”汤森笑着承诺:“所以这个秘密,我不会告诉其他人,永远!”
没错,汤森也精通无耻哲学,爷没说不能写给别人看……
“这份理智,跟你的风格不符啊!”少爷嘴角露出了温和的笑意:“我原以为你跟着出价,也是接受了别人的委托,有什么话要带给我。”
“那我现在说一句。”汤森问:“还能得到允许吗?”
“嘴长你自己身上。”少爷的回答很风趣:“你控制好就行。”
“好吧!亚洛·伯格先生。”汤森深吸了一口气:“这句话是——能把豪情腕带让给我吗?”
“别说不存在这种可能,就算我把豪情腕带让给你,但两千多万的底价,你也付不起。”少爷看看汤森,嘴角再次溢出微笑:“难道你要拿荆棘玫瑰抵债?”
“荆棘玫瑰太大了,我搬不动。但我有其他等值商品做为抵押,绝对不会让先生吃亏。因为我特别喜欢这件东西,真是太合我口味了。”汤森侃侃应对,毫不怯场。
咬牙要买豪情腕带,其实是迫不得已。
在他知悉少爷跟光辉教会的有瓜葛之后,汤森就不可能再把少爷当成个打酱油的看待,也不能把他当成正常人看待。甚至,汤森觉得事情很不妙,教会的混蛋,杀人从不需要借口,而自己这个势力首领的身份,对方动手时肯定不会在意。
这种人,说白了内心都有点变态,考虑事情的方式跟普通人很不一样……就像现在,如果杨森不坚持拿下豪情腕带,那少爷就会认为他内心有鬼,别说探他的底,最后汤森连这个门都出不去。
要是早知道事情会这样,汤森肯定不会拍什么豪情腕带!娘的,都是神秘商人的错!
“你是从安道尔联盟过来的,第一次参加拍卖会,连参会资格都是别人送的,却如此坚决的想要豪情腕带,”少爷嘴唇轻启,把汤森的秘密几乎都丢出来了:“能告诉我原因吗?”
“当然可以。”汤森清了清嗓子,不能商量的气势表露无遗:“我准备当一个西海岸人,这件西海岸的宝贝,跟我有一样的气质。”
“允许你当西海岸人。”少爷傲然点头,似乎无意,却把自己放到主宰者的位置上了:“但豪情腕带嘛!在商言商,准备好你的出价。”
“能跟亚洛·伯格先生同台竞价,我真是不虚此行。”
汤森心头火大,但脸上毫不显露,说完话之后,他从腰带内侧掏出一枚古铜色的通用空间戒指,用标准的初级异能师手法解锁。
只听“滋”的一声轻响,戒指空间打开了。
“来吧!这是一场男人之间的决斗,要用真金白银砸出来!”汤森单手抓住空间袋口,猛力一摇,弄出一阵“稀里哗啦”地撞击声。再把戒指空间颠了颠,伸手进去划拉一阵,最后捞出一块金属丢到桌子上。
当这块银白中夹带条状黑纹的金属停止跳跃的瞬间,周围传出惊喜的低呼:“双辉合金!”
“麻烦先生,派人估算一下?”汤森也开始微笑了,在少爷这种人面前,不惹事不足以保平安,你得展现实力,要让对方知道你的底气很足才行。
再说了,汤森想探别人的底,首先自己要站稳!
“双辉合金,足足四百克,熔炼比例完美,是准珍品。”做完杂事的刀疤脸不待少爷吩咐,径直走上去拿起合金估了一下,然后回头说:“价格的话,不会少于五百万金币。”
少爷含笑不语,大家都是聪明人。
“没想到只抓了个小锭子,各位担待,稍安勿躁!”汤森又一次摇晃戒指空间,连续捞了四块金属出来——都是纯度很高的准珍品,而且每一块都有五百克左右的重量。
这一下,汤森把大厅里的闲人都给镇住了,他们不住发出惊叹,都忘记自己即将被灭口——有钱算什么?手上有这些东西,必然能得到大势力的垂青啊!
刀疤脸拿起汤森的抵押品挨个估价,确认这些金属的总额已经超过了两千万。
“现在,你总算有了出价能力。”少爷对汤森的行为不以为然,但也没把竞价的事情交到刀疤脸手里:“刚才的竞价是……”
刀疤脸小声回答:“少爷,豪情腕带的竞价是两千一百万。”
“好。”少爷点头,微笑着看汤森:“到你了。”
“加块铁。”汤森毫不犹豫,随手捞出丢出一块金属丢到桌子上。刀疤脸先生强忍着不满,走过去继承充当鉴定师和拍卖师:“少爷,他加价三百万金币。”
三百万!汤森终于大气了一回。
“凑个三千万的整数。”少爷的微笑,仿若带着柔和的阳光。
“加块铜。”汤森却打定主意要把草莽风格发扬光大,反正再加两次他就要撤了,一分钱都不用真花出去。
“泪光铜!”低声惊呼中,刀疤脸先生地翻译响起:“少爷,他加价四百三十万金币。”
“凑个四千万的整数。”少爷心平气和,似乎对汤森的竞价手法挺感兴趣。
“熔岩精髓!”连绵不绝的惊呼中,刀疤脸的鉴定工作相当郁闷:“少爷,他加价六百万。”
“六千万。”少爷的语气很平淡,就跟随手丢出一个铜板似的,可这总价已经六千万了!
汤森很无语,六千万啊!亚洛·伯格的行为不是一般程度的败家,而是特别特别的败家!
“哦!先生真是实力雄厚,我不得不亮家底了啊!”汤森总算明白过来这混蛋在打什么主意了。这位少爷固然有拿钱不当钱的习惯,但现在的他,却不只是扔钱这么简单。
他在玩汤森——确切的说,少爷是在逼迫汤森把戒指里的东西全都掏出来,一样样的摆在桌面上,最后输个精光!
众目睽睽之下,刮光男人兜里的钱,这其实跟扒光女人的衣服是一个意思。
如果汤森不想办法给他来个狠的,少爷肯定是最后的赢家。
“情势危急,我得找找看了。”汤森猛力摇晃着戒指空间,忙乎了一阵却没发现适合出价的东西,于是按照习惯,他随手抓了根管状物在杂物堆里猛刨起来——他手上在动,心里想的却是另外的东西:这下是出奇招好呢,还是走险路好呢?
要不然,干脆就这样认输?亚洛·伯格不会马上翻脸吧?
少爷很有耐心地看着汤森,他也知道汤森在拖时间,但他毫不介意:在一个人彻底输光之前,绞尽脑汁和垂死挣扎都非常有意思。
他最喜欢观赏这种场景,简直就是心灵滋润剂。
“那呢?在那呢?”汤森弯腰俯身,嘴里还唠叨着,很有捡垃圾的神韵:“昨天还在啊!”
一个大男人,弯腰趴在一枚空间戒指上找东西,手忙脚乱,这场景真是滑稽。但大厅里没人敢笑,刀疤脸先生也憋得挺辛苦,脸上的刀疤都都活动起来了。
少爷再怎么超然华贵,但他依然是个人,也会受周围情绪的影响。
少爷没能真正笑出来,只显露了一半的爽朗笑容在他脸上凝固了,犹如被石化。
这还不止,他那双冰蓝色的眼睛瞬间缩小,目光中的锋芒刺得旁人皮肤刺痛!刀疤脸的表情也变了,就好像他满脸的刀疤都给异能炸碎了一样,面孔变得极其恐怖!
这个转变太快了,根本让人来不及反应;这个转变也很明显,少爷和刀疤脸两个人的神态很剧烈,别人想忽视过去都不行。
但这到底是为了什么,暂时还没有第三个人知道。
大家都很奇怪,汤森刚才也没做什么啊!他只的刨东西累了,直起身子活动了一下腰,这动作不犯法吧!也不是很粗鲁吧!
少爷和刀疤脸才不想管汤森的动作,他们的目光全集中在汤森的手上,集中在他用来刨东西的管状物上——就在刚才,这件东西跟着汤森的动作在戒指空间外面露了一小脸,虽然时间很短,但足够让少爷和刀疤脸辨认出来。
“别动!”刀疤脸发出一声悲愤的喊叫,伸手就要去拔刀,却忘记自己站在不能配刀的俱乐部里而摸了个空。但他却没犹豫,虎目圆睁,冲上去就要对汤森抡拳头!
“别动!”在刀疤脸冲不到三步的距离时,少爷发出一声清冷的命令——没错,是命令!
刀疤脸举起的拳头,硬生生的停在汤森面前半米的地方。他那一双眼睛都红透了,上下牙齿咬得“咯咯”响,恨不得直接把汤森塞进嘴里嚼了,再咽下去!
说真的,汤森不是未卜先知的神仙,所以在这种情势变化之下,他也有点懵。
抡拳头打群架他一直都不怵,但不管做什么事总得有个理由啊!小爷这边正找东西呢,你他娘的冲上来就开扁,什么意思啊你?
“刀疤,退下,你失态了。”少爷已经控制住了情绪,但语调波动依然明显。
汤森立刻就察觉到,少爷说话时的神态和语气都变了。而在这个别墅大厅中,连人带东西,能引发少爷情感变化的元素应该很少才对。
再观察对方的视线焦点,汤森立刻就反应过来,大概是自己手里这根棍子的缘故。说起来,这其实也不是什么棍子,应该称呼它为“权杖”。
就是本事不够、信心不足、又想处处压别人一头的废物们用来装门面那种。
这根权杖不长不短、不轻不重,上面带着很明显的光辉教会风格。但破旧得很,做工也粗糙,青铜的胚子,黄金的贴面,根本值不了多少钱。唯一可取的是手柄上方有三颗鲜红的星芒宝石,但个头很小,只比黄豆大点……
说卖相不好还算恭维它,实际观感嘛!它就就一副劣质赝品的模样。所以汤森很自然的认为,用这玩意来刨东西才算不辱没它的身份……可照眼前这形势看,这回他好像又估计错了?似乎还一不注意还戳到了人家的软肋上?
他们都在用一种“光辉神的信用卡为什么在你手上”的目光看汤森。爽是爽,解气是解气,可到底是为什么啊?
马蜂窝随时会炸,汤森只能用特别无辜的目光看着少爷,试探着把权杖变“拎”为“捧”。
“汤森·奎尔萨。”少爷上前一步,脸上的微笑渐渐消融:“你的运气真好。”
“呃,我可以打听一下吗?”汤森带着点尴尬:“现在什么状况?”
“你,刚才用光辉教会的神圣物品,刨垃圾。”就算是雍容端庄的少爷,这时候也免不了鼓起了腮帮子:“你应该庆幸这是西海岸,要是在内陆……你连根腿毛都剩不下来!”
“少爷就是少爷,一句话我就明白了。”汤森看了看手里的东西:“全是因为这根权杖。”
“没错。”少爷没有欺瞒他的意图:“这是光辉教会七圣器的组成部分,名为‘苏醒权杖’!”
听了少爷的解释,汤森不由低下头,看了看自己手里捧着的权杖,此时低头,不是因为疑惑,而是因为怕被对方看出异常——因为汤森心中从未熄灭的怒火,此时正在高涨!
你个杂碎,你果然跟光辉教会有关!
事态越来越严重,汤森必须挖出少爷的真实身份。
“苏醒权杖?”但为了不坏事,汤森必须稳定自己的心态,所以他开始为自己做心理引导——假装自己充满了疑问,咦,这是骗人的吧?光辉教会的七圣器就长成这么个德行?你们也好意思炫耀?丐帮的打狗棒都比这玩意气派啊!
“不好意思。”装模作样、没发现特殊之处的汤森抬头起来,看着少爷:“亚洛·伯格先生,我尊重你,但你现在跟我说这根权杖是圣器……我怎么有点天旋地转不真实的感觉啊?”
这是挺委婉的说法,翻译过来就是——你丫挺的不是在晃点我吧?
“这仅是七圣器的组成部分,真实不虚!不过它几年前从教会展览馆丢失,其中内情比较曲折,在此不便透露。但很多势力收到过教会的信函,希望各方提供线索。”少爷神情严肃的纠正了汤森的说辞:“汤森·奎尔萨,你走运了。”
“苏醒权杖理应回归光辉教会,经你保管这段时间……这样,你开个价。”
“亚洛·伯格先生,你就别跟我开玩笑了。你说它是七圣器的组成部分,那它就真是?”汤森的笑容已经渐渐变淡了:“说真的,这还是我第一次做生意,不怕各位笑话,家里人告诉我说,生意场上要处处小心,不能别人说什么你就信什么……”
“大胆!”刀疤脸暴起:“你居然敢诬蔑少爷是——”
汤森笑呵呵的等着刀疤脸把那两字给说出来,但后者虽然冲动却不是笨蛋,他总算悬崖勒马、硬生生把后面的话咽了回去,但一张脸又怒又气又羞愧,已经不成模样了。
“可惜我什么都没说出来,还在准备呢,你扣罪名也太心急了。”汤森淡然摇头:“我说两位,生意不是这么做的,咱们——”
“还是先说说豪情腕带的事吧!”
“不用再说,豪情腕带归你了。”
从苏醒权杖现身之后,少爷已经变成一个拿得起放得下的男人,他想都不想就做出了决定:“但这根苏醒权杖,却不是你该拥有的东西。”
“先说豪情腕带,再说其他东西。”汤森继续摇头:“你们别逗我,我这人肚量很小,特别容易激动,一激动就容易掰断东西,还容易流口水……”
“够了!”少爷目光变得严厉起来,但语气却不那么高:“汤森·奎尔萨,我已经给了你机会。你这种人,别的本事没有也就算了,看清自己的处境的眼光总应该有吧!”
旁人很难想象,一个含蓄风雅、卓尔不群的人会说出赤祼祼的威胁话语,更别说还带着浓重的污蔑意味。如此看来,少爷心头的火气已经积累的一定程度了。
但少爷也想不到,眼前这个汤森已经忍他很久了。特别是在听到“你这种人”之后,汤森就像ρi股底下被人点了火似的,想不爆都不行。
你这种人——背后什么意思?这就是说,你跟我不是一个物种。
汤森的确觉得自己跟少爷不是一个物种,但这话被少爷说出来,完全是黑白颠倒。为什么,为什么我老被人抢台词啊!
“如你所愿,我看清了自己的处境。”汤森一本正经地回答:“我惊悚的发现自己是大爷。”
除了少爷,满屋子的人,眼睛都瞪得好大。
“而你们呢,都他妈是孙子——老子现在想演戏,行不行啊?!老子现在想逗你们玩,是不是不行啊?!”
少爷脸色如常,但其他所有人的脸色都崩溃了,汤森居然在少爷面前自称“老子”!
“我——杀了你!”刀疤脸的脚步才动,汤森就把权杖举起,右手一使劲,“啪”的一声就把权杖底端给掰断一块,还作势要把碎片丢到刀疤脸身上。
“苏醒权杖啊——神啊!罪人!你是罪人!”看见苏醒法杖因为自己的行为被毁坏,刀疤脸前冲的步子当即就变得凌乱不堪。
他气急败坏却又投鼠忌器,两手只能随着汤森的动作上下迎合,想接住那块金属。汤森的手在左边他就跑左边,汤森的手往右边他就跑右边……跟傻子似的,就差两眼飙泪了。
“别激动,玩玩而已。”汤森右手一翻,露出的那块金属残骸跟权杖本色不同,然后贼兮兮的笑着说:“现在呢,我是不是成圣人了?”
原来,被汤森掰下那块金属不是苏醒法杖的某部分,真是坑死人不填命。
“你……你……你有种!”刀疤脸指着汤森,粗壮的指尖在剧烈抖动,却没再冲上去。
“退下吧!刀疤。你现在不适合谈生意。”少爷在侧面叹口气:“汤森,开条件吧!”
少爷已经顿悟了,他终于看出汤森不是那种随手就能收拾妥帖的小角色,而且他就没怕过自己。
其实在少爷的内心深处,他并不喜欢这根苏醒权杖,但对他的家族来说,这根权杖却非常重要,他必须得到它,完完整整的得到它——这就是他背负的使命之一,不容抗拒。
他们这副紧张到死的样子,让汤森也有所悟,看来苏醒权杖对光辉教会的意义非同寻常,诈骗集团偶然也会做件好事嘛!
事情又变得好玩起来了,嗯!有个道理连瓦胡都明白,有便宜不占王八蛋啊!占少爷的便宜,汤森会有压力吗?没有!一点都没有!
“早说这句话不就结了,很简单的事情嘛!非得要搞得跟仇家一样。”汤森没心没肺地点点头,开始安排起来:“那么,这根豪情腕带,亚洛·伯格先生先买下吧!”
汤森只要拿到豪情腕带就够了,再敲竹杠就是画蛇添足,容易引起对方反弹,他现在对少爷不了解,没把握动手就能干翻他。
“没错,苏醒权杖是教会圣物,它的价值不应当用金币衡量。”少爷展示了他的智慧:“这样的话,我应该出多少钱‘买’下豪情腕带呢?”
“就六千万金币好了,要不然跟你的风格不搭配。”汤森笑说:“另外,还要请先生宣布豪情腕带已被自己的心腹带回家了,所有跟先生竞价的商家都已失败。”
“没问题,我出六千万。”少爷平静地回答:“但我应该把豪情腕‘带’到什么地方去?”
“买下豪情腕带之后,你直接丢我手上就行,馈赠嘛!我从不挑剔。”汤森说:“另外,大家记得不要派人跟踪我、算计我,我对这种事情很反感。”
“这点我也可以做到,”少爷点头应承,又开口问:“你的要求,不会只有这两个吧?”
“年轻人要有耐心,事情总是要一件件解决。”汤森当然不会放过这个敲诈勒索的好机会,因为转身之后,他跟少爷的关系可就不那么乐观了:“那么接下来,我想先知道豪情腕带跟苏醒权杖的真实来历。还有,先生跟光辉教会到底是什么关系?”
“豪情腕带的来历就是目录上写的那些,其他的信息没听说过。”少爷现在是满脸的正气,但说起谎来连草稿都不打。
他这是欺负汤森信息匮乏,但汤森却不以为然——所谓要知道豪情腕带的来历,不过是给少爷一个心里平衡的机会,他真想知道的是苏醒权杖的来历,这件东西,少爷不敢说假话。
“苏醒权杖对光辉教会的意义在于,它是首任第三使徒的标志信物。在千年之前的创世圣战中,第三使徒就是手持此权杖降临人世,他为整个大陆带来了真神的意志,帮助教众战胜恶魔。”少爷的话顿了顿:“亚洛·伯格是我的本名,伯格这个姓氏,全大陆只有一家。”
“呃……然后呢?”汤森诚恳的询问,全世界只有一家,你家的人丁也太单薄了吧?
“我们是首任第三使徒的后裔!从来不曾中断的血脉!”少爷瞪了茫然无知的汤森一眼,顺了顺气,才把自己的秘密背景说出来:“两年之后,我会正式接任第三使徒的职权。雾霭宫殿,其实是一个预备使徒的试炼场所。”
汤森想过很多答案,却没想到真相如此惊悚!
少爷居然是使徒!只差那么一点,汤森就直接动手了——但是不行,如果在俱乐部地拍卖场上动手,这是自杀不是报仇!再想想,自己也不一定打得过少爷。
既然不能动手,那就要马上脱身!
如果留下的话,汤森的内心情绪迟早被少爷察觉。
“等等,你说自己是光辉教会的使徒?”汤森的声音有点颤抖,旁人当然以为把是震惊和恐惧,但实际上,那是愤怒,那是仇恨!他甚至恨自己不长进,没本事拿下眼前的少爷。
“我是光辉教会的预备使徒,这是我家族的传统使命。”少爷纠正了汤森的说法:“雾霭宫殿,其实是光辉教会的前哨站,秘密设立在西海岸边陲,使命是遏制晨曦议会的发展。”
“为什么是遏制而不是消灭?”汤森再次压制自己,假装自己对这个事情充满好奇。
“我的年纪不到,不能知道这背后的原因。”少爷回答:“但似乎跟远古的势力划分有关。”
“那么这个泛西海岸俱乐部?”汤森的问题,全问到关键上。
“世界上的势力不止光辉教会一家,俱乐部这种民间结社,当然混杂了各方势力代表。他们到此的主要是为监视晨曦议会,”少爷的神色冷淡,但总算是耐着性子解释了:“因为这些人的唯一爱好就是煽动叛乱,在各种地方煽动。”
“我终于明白了,难怪各联盟封锁西海岸边境,难怪俱乐部能蓬勃发展,原来大钱都让你们赚去了。”汤森笑笑:“走私的利润,很的很大啊!”
“赚钱只是事实顺带,毕竟是私人爱好。”少爷笑了笑。
“失敬失敬,原来尊驾是未来的伟大人物。”这一下,汤森脸上的笑容就有点不阴不阳了:“其实我早应该想到,像尊驾这种风格和能力,去做使徒还真是专业对口——如此说来,这根权杖以后就是你的道具?怎么会流落在外面?你想知道我是怎么得到它的吗?”
“那些与你有关的事,对我而言没有意义。我关注的是,苏醒权杖的恰当的时机、恰当的地点、以恰当的方式出现在我的面前。我没有选择,只能视它为命运的安排。”说到这个,少爷内心似乎藏着点郁闷,因为他没赞美真神:“说吧!你还有什么条件。”
“看来,我的精品拍卖会要提前结束了。”汤森笑了笑:“我这人毛病多,但好处也不少,最突出的一点就是不惹人讨厌。尊驾请放心,苏醒权杖我留着没用,给你才是最好的选择——不属于我的东西我不要。那么,以尊驾的智慧,应该知道我会要些什么吧?”
“你会带着豪情腕带,安全离开俱乐部。”少爷平静的承诺。
“你这套把戏玩得挺熟。”汤森的笑容带着一点点神秘:“钻字眼是小人行径你知道吗?”
“你想怎样?”少爷淡然一笑,但旁边的刀疤脸却不一样,少爷被一再的冒犯,他愤怒、他悲苦、他面红耳赤,他都快把自己的拳头捏碎了!
“我跟你不熟,”汤森的回答很简单:“这是生意,要讲究契约精神。”
“你,你要我发誓?!”少爷的冰蓝色眼睛瞪大了,脸上露出不可思议的神色。
毫无疑问,少爷很聪明,他猜中了,他快炸了。
少爷是一个相当自恋、相当偏执的人,但他同时也是少有的青年才俊,位高、权重、不缺钱,脸蛋身段又生的挺风流,更难得的是一身好本事……他这种顺风顺水的大人物,什么时候被人忽视过?什么时候被人质疑过?
少爷无法忍受这种事,因为自己是世界的中心,理所当然要受万众仰望!万众爱慕!
“普通人能发誓,你为什么不行?”
但汤森呢,他就是要在这里把自己受的气给找回来。他太了解这种人了,想要羞辱少爷,就把他当普通人看,这是他的七寸,得狠狠的打!
“我没看出,少爷你跟别人有什么不同,你自己觉得呢?”
“你想用这种卑微的方式,来影响我的心境?”在扭曲的心态下,少爷的思维发生了奇异的转变,他转过头,迷离的目光掠过窗外的美景,嘴里轻声说:“我的心境,早已完美无缺,而你却妄想破坏它——这是多荒谬的主意、多荒唐的打算啊!”
“汤森·奎尔萨!”他猛的转回头,目光锁定汤森,阴测测地说:“你——嫉妒我!”
汤森的整副小心肝都差点跳出来——他可不是被吓着了,而是被惊到了,香蕉你个西瓜,自恋偏执也应该有个度!你这是跑到爷跟前来刷下限的吗?
“孙子,算你狠!”汤森哭笑不得:“你赶紧发个誓让我走吧!我他妈还想多活几年啊!”
“你这不自量力的挑战,我接下了。”少爷显然还沉迷在他的世界当中,他瞥了汤森一眼,将白皙的右掌放到胸前——这丫挺的要发誓了!
汤森赶紧把一块异能师公会配发的传音石取出来,这是很实用的异能道具,捏破外罩之后,周围的声音能被传音石吸收,并在蚀刻的异能作用下,瞬间将信息传回公会。就是功耗太高,容量太小,还很容易被干扰,只能放在台面上用。
“我,无意阻扰汤森·奎尔萨回归奎尔萨平原,我不会以任何行为或语言对汤森·奎尔萨造成任何妨害——在他回到奎尔萨平原之后,我也不会以任何手段寻机报复。”
“此誓言的时限为三个月。”
发完誓之后,亚洛少爷放下手,冷眼看着汤森捏破传音石的第二层外壳,将自己的誓言传到遥远的异能师公会。
大家都保持着原来的姿势,肃立了好一阵,一直到传音石“叮叮”响了几声,变成一蓬粉尘才松了口气——这代表异能师公会那边已经接收到了,而且给了回执。
“你的了。”汤森二话不说,非常痛快地把苏醒权杖递了出去。旁边的管事赶紧用垫着厚丝绒的托盘接了权杖,生怕一个耽搁汤森又改变主意。
但刀疤脸慢慢靠近汤森,粗重的呼吸犹如嗜血的野兽,谁也不清楚他心里在打什么主意。
“你很痛快。”少爷看了一眼托盘里的权杖,让人收好:“不怕有人设计你?”
“如果有人想当光辉教会的罪人,我应当成全他。”汤森用蔑视的目光扫了一眼刀疤脸,然后转头看看亚洛少爷:“说不定,我这还有教会的东西呢……”
“我不信!”刀疤脸已经憋屈到了极点,他分明浑身是劲,可就是使不出来。
“说不定我有,说不定我没有,你不知道,可这是你唯一的机会。”汤森笑得阳光灿烂,在刀疤脸布满裂纹的内心再划开一道新伤口:“孙子,你不想赌上一把吗?”
汤森现在这句“孙子”,可不是用恶魔语说的,而是清晰明了的通用语。
“我——记住你了!”受限于环境和身份,刀疤脸没有决定权,所以他跟汤森就不是一个数量级的对手,所以只能再次吃瘪——他用手捂着胸口,脸色木然,慢慢退后。
显然,这位执事大人已经受了很严重的内伤。
这只能怪西海岸没有狠角色,他家办事从来顺风顺水没撞过墙,所以都养成一身的坏毛病。想想看,上边还有话事人,你一个执事激动什么?
瞧你那上窜下跳的德行,看来几十年的饭白吃了。
汤森这么想没错,因为他不了解西海岸的全盘境况。真实情况是,雾霭宫殿的存在不全是为了压制晨曦议会,而是镇守昆士马萨山脉南端,只要晨曦议会不主动惹事,他们就不能动手。对付那些零散的小势力,他们还真是用不着卯足全力。
在场的人都明白,雾霭宫殿跟荆棘玫瑰的矛盾就此结下,两年之内恐怕很难缓和,而且少爷要对付荆棘玫瑰的话,势必会用全力——不过作为即将被封口的人,也不用太担心这点。
豪情腕带,终于被一名雾霭宫殿的管事用托盘呈上来。
汤森看着这个引发今次祸端的装备,脸上无喜无怒,但内心的感触却很多……为了这玩意,自己差点被灭口啊!还没摸到边就差点没命啊!
其实,豪情腕带的做工不算精致,造型也很朴实,至少看不出来它很神奇,也很坑爹。
如果真是异能师的作品,那风格上比较偏蛮荒系。主要构造是十二块黑色石片,被鲜红色的金属丝带串联起来。这些石片虽然质地粗糙,但被打磨得很圆润,都厚一厘米,宽两厘米,长四厘米。
“你的了。”少爷也看了看不久之前还势在必得的豪情腕带,果断地一摆手。
“你也挺痛快。”
汤森笑了笑,单手拿起豪情腕带,直接就戴在了手腕上——刚刚戴上,他就察觉豪情腕带自己调节了大小,石片上还分出几丝若有若无的异能力量,开始环绕着自己的手腕旋转……他不动声色的垂手下去,用衣袖遮住了腕带。
“生意终于成交了,恭喜你。”汤森看着亚洛少爷说:“你看,我是个穷人,也没别的什么东西送你,就预祝你的使徒生涯顺顺利利吧……”
这话是真心的,但汤森只说出了前半句,后面那半句是:你别粗心大意死在别人手里啊!爷才是你的债主,爷是你们所有使徒的债主!
不能怪汤森这么想,他都躲到西海岸了,还是没摆脱光辉教会和使徒的阴云……既然别人不给活路,那他只能硬着头皮顶住!
另外,汤森心里还有些庆幸。
还好这此精品拍卖会只是他出面,要是雯丽小姐也来了,那还不知道要出什么事!哈维惨剧,说到底他只是被牵连,而雯丽小姐却是不择不扣的正主,有杀错没放过那种。
“诸事完毕!”站在门口的管事看到了刀疤脸的示意,立即吆喝一声:“请客人这边走!”
“成啊!回头见!”汤森随意摆摆手,转身就往门口走去。但他走了两步又转回来,把大厅里的一柄竞价用的锤子拿起来:“别紧张,只是借来用用。”
汤森这几步把人吓得不轻,还以为他又要搞什么下流招数。因为他刚才那一串表演,给人的印象很奇特,下流还只是其中的一种。
好在他拿了锤子之后,没惹麻烦、也没有多话、直接就出了门。
汤森曾想过那些被牵扯进来的闲人,但说真的,他自己能全须全尾的走出来就不错了,现在没那能力救他们。再说这些人也并不是因为自己而死,随便出头做好人,这习惯可不好。
汤森的专属侍女“美人”一直在别墅外的通道等候,这时看见汤森出来,立即笑眯眯地走上来迎接,一点不耐烦的神色都没有。
“你先等等。”汤森找了个平整的台子,把腰带上装零钱的小口袋取下来,在台子上放好,然后拎起拍卖用的锤子,“乒乒乓乓”的就给来个十几下猛的。
美人、过往的侍卫,包括隔着窗户打量汤森背影的少爷,都不知他在发什么神经病。
“啪嚓!”一声,锤柄断裂。
“我爽了。”汤森这才一副解气的样子,把零钱袋子抖抖拍拍,重新挂回到腰带上,然后对美人一点头:“走。”
得罪人的事谁都做过,坦白说,这种事很糟糕,但身为凡人,你根本就避免不了。如果行为举止实属无意,那大概还有挽回的机会,有意的话结果就很难说了。
可是像汤森这样,故意当面得罪大人物、绞尽脑汁给大人物难堪,那性质又有不同。
首先,汤森感觉很爽!手上握根破棍子,就把亚洛·伯格气得花容失色,真他妈解恨!
其次,汤森知道后果严重。因为这混蛋来头很大,不但是第三使徒的后裔,而且执掌着雾霭宫殿,属于真真正正的大衙内——衙内是个概略名词,指的是家里具备强大军事背景的世家继承人。与之对应的政治世家继承人,叫太子党。
亚洛·伯格还是泛西海岸俱乐部的股东,就算他遵守诺言不用暴力手段,仅凭手中的贸易类能量,也能让够荆棘玫瑰吃尽苦头。
但汤森不怕他,因为在给亚洛难堪之前,他就对事情做了预估。他们的见面虽然发展成了冲突,但还属于私人恩怨,对方不可能发动全副精力来对付自己或荆棘玫瑰。这种已经担任了官方职务的衙内,行动上没太多自由,更不可能随心所欲。
亚洛少爷近期能用上的手段,也就是借俱乐部之手实施贸易封锁了,可就算没有今天这事,俱乐部也不可能让荆棘玫瑰把生意做开。
谁嫌钱多?谁愿意让别人来分一杯羹?所以雾霭宫殿一定会报复!
誓言?这玩意在大人物眼里那就是个屁。他们有无数方法撇清自己,而且这些混蛋们内心还很信奉一句话——历史将由胜利者书写。
汤森自己和荆棘玫瑰不是泥捏的,从哈维一路发展到今天,汤森已经不再是一无所有的穷光蛋了,粗壮的大腿也能抱上两根。亚洛·伯格想欺负汤森,还是有些难度甚至风险的。
首先,奎尔萨平原跟这边隔着几千里,雾霭宫殿如果敢伸手找事,免不了会断几根手指。其次,雾霭宫殿如果在背后玩阴谋——真要这么玩,说不定汤森还能占他们的便宜呢。
所以现在最危险的环节,就是汤森的自身安全。只要他顺利跑出去,这事情就算告一段落了。根本不用去想,汤森ρi股后面肯定会有很多人追,说不定他的脑袋已经标出价码了。
那个当面发下的、还在异能师公会存档的誓言,只是汤森跟亚洛少爷交手前的布局。
亚洛发誓,是因为他对汤森已经起了杀心,所以丢个誓言出来干扰汤森的判断;而汤森坚持要亚洛少爷发誓,却是想让对方误以为自己对此毫无察觉……这是两人的第一招,实际效果现在不好估计。但总的说来汤森棋高一招,因为他在出手之前已经拿准了亚洛的反应。
不过在闪人之前,汤森还是要捞某人一把。
汤森不做昧良心的事,只要在有可能的情况下,他一定会照顾好自己人,绝不辜负他们。
第055
俱乐部的成员众多,有明确的阶层之分。类似飞熊家族这种,虽然不属上层,但长久在俱乐部混迹,必然有充足的自保手段。这件事,他们难免得受一时之气,但大祸肯定没有。
汤森通报消息,是为了给雅加达留出尽量多的时间,让他去运作,以减少飞熊家的损失。这之外,汤森还告诉雅加达,要他把之前货款送到荆棘玫瑰总部驻的,自己还有笔大生意等着他。以雅加达的脑子,他肯定能猜到这些生意的内容——精品级贵金属。
果然,雅加达接到消息之后并不慌乱,甚至摆出一副稳坐钓鱼台的架势,只是按照汤森注明的暗号拉起了半扇窗帘。这表示飞熊家族真的有能力自保,不用汤森分心照顾——汤森瞥见之后转身就走。
汤森直接出门,连放在旅店的马匹都不要,反正要紧东西都随身带着。而踏出这个大门,也即意味汤森艰险的战略转进由此开始。
不过他已经拿到了战利品,冒这个险很值。
就在汤森出拍卖会场大门的时候,九号别墅的内部事务已经处理完毕。在宽广的大厅里,少爷已经不见了,那些惶惶不可终日的闲人也都不见了,只有刀疤脸和另外几个管事还在。
“拍卖场内外,有多少零散佣兵?”刀疤脸闷声闷气的响起:“要那些上档次的。”
“外执事大人这是要委托吗?”有管事轻声问:“零散佣兵很多,上档次的也不少。”
“得找能对付三级异能师以上的团伙,委托内容就是刚才那混蛋。”刀疤脸一点也不忌讳:“再把他得到豪情腕带的消息扩散出去,让那些喜欢做无本生意的家族发挥特长……”
“可是外执事大人,少爷没让我们对付汤森。”一位管事担忧地说:“而且少爷发誓了。”
“少爷肯定不会违背誓言,永远不会!所以这种事情舍我其谁?”刀疤脸宽容一笑,摩拳擦掌:“只要不是我们出手对付他,谁又能说什么?异能师公会难道会为一个初级异能师出头?他冒犯少爷,冒犯雾霭宫殿,以为一个誓言就能保住自己小命?做他妈的白日梦!”
“这样的话,外执事大人是怎么打算的?”看刀疤脸如此激动,管事们当然不反对,因为他们也很恼怒:“但我们要使用那种战术,才能在收拾他的同时又不引火烧身?”
“用所有的渠道替他做宣传,让路上那些盗贼都知道汤森·奎尔萨身上有些好东西,而且是他还是孤身上路。”刀疤脸说:“但要提到他是个异能师,刚刚晋升成功的初级异能师。”
“可大人你不是说过,汤森比一般的初级异能师厉害很多吗?”管事们疑惑了:“不加以说明,一般盗贼团伙就不会特别准备,那他们就打不过汤森啊!”
“没错,他们肯定打不过汤森,但他们不用知道这点。”刀疤脸阴冷地笑了:“我就是要他们变成路标,能让后面赶到的高手发现就好。财富啊!这才是最有吸引力的东西。”
管事们这才明白,外执事大人用的是连环计:首先用这些盗贼迟滞汤森的速度、再用汤森的手干掉这些盗贼,最后,那些战斗痕迹会为真正的追兵指明方向——好毒辣的算计!
“原来如此,我明白了!”一个管事终于反应过来:“那些来参加拍卖会的强悍人物,他们肯定会参加今天晚上的专场拍卖,所以至少要到明天早上才能动身去追汤森!”
“没错,汤森是个很狡猾卑劣的混蛋,只有那些真正强悍的人物,才能收拾得了他。”刀疤脸点点头,脸色变得阴冷起来:“那就这样决定,大家分头做事!”
“为了少爷!”管事们举起拳头,同时低吼一声:“荣耀的源泉!”
泛西海岸俱乐部有发达的通信联络网络,而且还不止一套。雾霭宫殿也有类似的手段,再加上其他家族那些凌散渠道。这份刀疤脸亲手起草的消息,正以一种常人难以想象的速度在扩散,远远超过了汤森跑路的速度。
消息是从拍卖会场往瓦卡莱镇方向传递,这一路上,右边是昆士马萨山脉所以不用管,但往左扩散了四百里范围。在此范围内,所有的盗贼、佣兵、民间骑士、流浪异能师不久之后都会知道,有个叫汤森·奎尔萨的新丁异能师,他孤身携带珍宝、正沿商路逃向瓦卡莱镇。
他们肯定会知道的,因为从拍卖会场起飞的金瞳黑隼,第一批次就超过两百只。这种极为凶猛的鸟类,飞行速度可以超过每天一千里,绝世好马都难以匹敌,用来传递消息很适合。
相比之下,汤森的动作就有些慢了。
出门之后,他先是在路边小摊子上买了两匹快马,再胡乱打包了些食水,然后就顺着来时的商路疾驰而去。虽然他知道这不是讲格调的时候,一路都快马加鞭,但骑马肯定跑不快。
汤森走的是来时的商路,这选择看似昏庸,实际上却最明智。
首先,亚洛少爷既然没当场翻脸,那他的手下就不会在拍卖会场附近动手。其次,这段路汤森已经熟悉,所以他能在最短时间内通过,也能最大限度的保持自己的体力。
但另一方面,他又必须跟追兵拉来一个安全距离,因为亚洛·伯格是俱乐部的股东,那他手下的人肯定很熟悉会场的周边情况,如果在这段路程尽头被他们追上,就会很麻烦。
两边的条件一加减,汤森发现用普通马匹能满足自己的一切要求,而且效率还最高。
其实在走出会场大门的同时,汤森就在内心计算出了这个答案。由此可见,跑路开溜是件很繁琐的事,至少在汤森这里比别人要精密很多。但是亚洛少爷之后要用的招数,汤森计算不出来,所以他的应对只能是见招拆招。
汤森目前所处的这种状况,算是在哈维惨剧之后,他遇到的最大危机。
想想看,他得罪的对象不是一般土豪,而是具备强大实力的一域霸主,而且汤森手上还没别的牌可打。他现在唯一能依靠的,就是自身的实力和头脑。
与以前不同的是,汤森这次是主动应战,这是一个巨大进步。
要知道,汤森从来不莽撞,也没有破罐子破摔的脾气——敢于应战败家少爷,是因为汤森知道自己的实力增长了。他不再是以前那个对异能一无所知的愣头青,就算摸了雾霭宫殿的ρi股,他也相信自己能成功跑路。
因为个人偏爱,他在特殊晋升之后,曾经专门对隐秘、侦查、乃至刺杀方向的异能做了系统研究,虽然范围不大、等级也不高,但涉及到的异能都非常实用。
恰好,黑纹夜枭跟他有相同爱好,笔记上的有关经验和心得一篇接一篇。此君的研究,当然没有汤森全面和精妙,但在阴狠诡异上胜过汤森很多,不是变态和人渣绝对想不出来。
说到底,异能造诣才是汤森最大的依靠。争夺豪情腕带,正是根据自己实力做出的决定。
他有足够的底气!
汤森交互骑乘,但在冲到最近的断点之后,两匹马还是直接废掉了。但汤森懒得跟俱乐部的人废话,下马之后,他从无数地摊中挤过去,直接上了穿云舟,期间毫无停顿——其实在这个时候,此断点的守卫们已经得到了消息,却没得到扣留汤森的指示,所以没做手脚。
但守卫们并不知道,自己已经在鬼门关上走了个来回,只要他们刚才流露出异常神色,任何做出任何敌对动作,汤森都会立开杀戒。为了安全,他会把俱乐部的工作人员杀光。
坐到窄舱中,汤森立刻放下手里一切东西,他先揉揉眼睛,长出一口浊气,然后浑身放松,就好像已经逃命成功一样。
但在穿云舟即将启动的前一刻,他的眼睛猛然睁开,异能感知汹涌而出,而且飞快的结合成圆球形,体积骤然扩大,直到把整艘穿云舟笼罩。
汤森铺开如此豪华的异能感知,并不是为了防御,而是要确认穿云舟的异能力量流向。
穿云舟,汤森已经不是首次研究了。之前,在来俱乐部来的路上,他就基本搞清了这玩意的原理,他知道这东西自身的异能储存很少,得靠外部不间断输入才能维持低空飞行。
对汤森来说,明晰某件器具的原理,通常也就意味着破解,至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借用其功效。就好比他现在乘坐的这艘穿云舟,他只需再次确定它的异能属性和流向,就能代替那些Сhā在山崖断壁上的金属柱给它输送能源……或者更进一步,让它自由的飞。
说穿了,穿云舟是件异能道具,或者复杂点说,它是异能机械。普通人肯定感觉这玩意无比神秘,但在异能师看来,却不值得大惊小怪,无非就是一堆异能装置拼凑起来的大玩具。
而在汤森这样的异能师眼中,穿云舟这种异能机械没有敌我属性,更没有辨别能力,只要顺毛捋下去,它就能被自己掌控——过程可能会复杂点,但一定有效。
第056
在这条商路上,汤森不觉得还有比穿云舟更快的运输工具——无视落差百米以下的地形地貌,每小时一百五十里的速度,这已经很强大了!
穿云舟没有驾驶员,全自动运行,但在前舱,制造者肯定会安置一套应急操纵装置。因为前舱的透明窗明显就是给驾驶员用的,而且在重要器具上安装备份系统也是常理。
所以在理论上,控制穿云舟是有可能的。但真要这样干的话,汤森免不了要费一翻手脚,因为在来的时候,他对穿云舟的研究只停留在最初级的层面。所以现在,他要补充细节了。
有异能力量在下方出现,汤森微闭着眼,全神贯注的发挥着感知。
首先出现的,是两股元素系能量,就从船底左右两侧的相对位置注入,并以相同路线在底舱中流动运转,然后诡异的变成了异能——汤森马上就辨识出来,这个异能是“长效漂浮”。
对异能师来说,长效漂浮是个很鸡肋的二级异能,如果一个异能师用这样的异能上天,那他只有随波逐流的份,一阵微风都能刮走他,担在腰上栓根绳子的话,显然又太丢脸了。
所以多数人都不练这个异能,就算不小心练了,也都是给别人用……汤森也没练过,但这不重要,因为穿云舟有自动释放长效漂浮的设备。因为这周围除了汤森就没别人,长效漂浮从何而来?所以这只能是穿云舟搞出来的。
如此一来,汤森只需为其输送能源就好。
不得不说,这个结果出乎汤森的意料,公会训练个异能师何其艰难?但别人居然还能造出自动释放异能的机械?他以前还真不知道还有这类东西,这都可以算异能科技了吧?
穿云舟轻轻震动几下,开始向上漂浮。
汤森安静地坐在软皮桌椅上,抱着手,闭着眼,看上去像在闭目养神。但外界的一切、特别是穿云舟的变化细节,都被汤森的感知牢牢抓住。感知传回的点滴信息慢慢汇集起来,没有任何遗漏,然后在他脑海中再现。
甚至比忠实再现更家完美,也更加透彻。
因为汤森脑海中的穿云舟,根本就不是笼统的图像,而是主体框架和轮廓线构成的立体透视图,比现行的绘图不知道高明多少倍。蓝色的元素系异能流向回路也被绘制出来,非常精细,甚至连穿云舟外面的设置、头尾两部分的箭羽状空气舵都没被遗漏。
从现在起,这件普通人可望不可即的神秘装备,在汤森眼里已经毫无秘密可言——别说原理什么的,他甚至可以分析各部位配重,找到穿云舟的各种关键设备,比如操作系统等等。
“浮力产生很顺畅。”汤森开始判断穿云舟的工作程序:“现在应该轮到动力了。”
果然,注入穿云舟的异能力量幅度加大了,却依然是元素属性——这其实也很好理解,科技这玩意是越简单的越可靠,为什么老台灯可以用三代人不换?因为简单!真要给穿云舟配上十来种属性的异能力,可能还不等飞起来,它就自己个爆炸了。
动力终于出现了,最终也变成一个元素系异能。而且跟长效漂浮一样,还是通过某种装置自动释放。所产生的强大气流先通过一组机械降低速度,然后才分别从尾部的三个通道喷射出去,以此推动穿云舟前进……
简单的原理,粗糙的结构。
汤森敢肯定,穿云舟的制造者肯定没学过空气动力和流体力学,但他却用丰富的经验和精巧的工艺,让穿云舟成功地飞了起来。
只能说,穿云舟的制造者运气好得惊人,同是也是很了不起的怪胎。
汤森会这样想,完全是因为对方做的事情太疯狂了——比如说吧!穿云舟最基本的东西,就单说整体配重问题,它的确可以在不明原理的情况下、通过积累经验做到最佳配比。
但是,那得摔多少次?只有货真价实的疯子才会这么干!而这种载人的飞行工具,上面会有多少个子系统?那又得摔多少次才行?那得多疯狂才行?这种事,只是想想都让汤森不寒而栗了,不佩服行吗?
汤森不怕摔,因为他知道自己不会摔,绝对不会!
开玩笑,穿云舟的最高时速才一百五十里,换算过来才七十五公里……可在远古记忆中,汤森干过飞行教官!七十五公里,这速度跟蜗牛爬有区别吗?
他闭着眼睛都能开。
汤森的信心爆棚,穿云舟也缓缓离开断点高的,它先用小俯冲积累了速度,然后掠过一道突兀的山梁,减速、转弯、再加速……只是几个循环下来,穿云舟就把自己整套运转流程摆在汤森面前,让他“看”了个清清楚楚。
“好吧!”汤森转头看看后面,发现断点高地已经不见踪影:“做事!”
其实,除了飞行兽之外,高级异能师还可以操纵多种飞行工具。高来高去自然比在地面跋涉爽得多,这也是平常人见不到高级异能师的一个原因。
异能师公会免费配备的飞行兽,其实是给低等级异能师用着玩的。等级高了之后,其中一部分人会使用更好的飞行兽。但高级飞行兽喂养起来挺麻烦,所以另一部分人会选择各种异能道具,类似飞行器这样的小型密闭飞行器,只是后者的选择之一。
穿云舟这玩意,高级异能师肯定看不上,所以他们会出创意,委托公会的专门机构制造。
所以在理论上,高级异能师完全可以夺取穿云舟的驾驶权,但必须要有专业人士配合,他至少需要一个高级机械师、一个高级金属技工,还要一个驾驶员。
另外为了安全,他们还必须在地面上干这事。
汤森的特殊之处在于,他不但是个优秀的异能师,而且知晓很多别的专业知识,所以他一个人就能把这些事情包了,哪怕在穿云舟运行的时候干都行。
在他面前,穿云舟的复杂度其实跟单车差不多。
决定行动之前,汤森先用了个很微弱的“侦查”,把整艘穿云舟给扫描了两遍,为脑海中的立体透视图补充了材质细节。这下别说构造细节,连船体上有几种螺丝钉他都心中有数。
所以在站起来的时候,汤森已经是胸有成竹。
他来到被封死的前后舱隔板位,左手一挥,金属隔板就像薄薄的纸张一样、被高温溶出一个洞,然后右手一挥,把洞口那些横流的金属汁液强制冷却。这扇临时舱门就算是完成了。
低头跨进前舱,打量四周之后汤森不禁笑了出来。因为前舱的设计风格就是用于驾驶,带颈部保护的靠背椅、甚至连安全带都一样不少,似乎穿云舟的设计者们还真摔出经验了。
坐椅正前方,一具简陋的驾驶盘 “嘎吱”轻响着,正随穿云舟的姿态而左右上下摆动。
“还真是体贴我,给了个联动驾驶盘。”汤森毫不客气的坐下,心满意足的观摩起来。
联动驾驶盘,叫起来好听,却没什么技术含量。只需要把各活动面跟驾驶盘做硬性连接就好,但在现在,用它来教学最合适不过了——因为驾驶盘移动与穿云舟总体姿态改变、这两者是严格对应关系,汤森往这一坐,就可以直接看出比例来,不用靠实际操作去慢慢摸索。
感觉自己对整体操纵有把握了,汤森又退回到客舱。这一回他可没客气,三下五除二拆掉几张地板,一直下到小货仓中。
汤森首先检查了异能源流动回路构造,结果惊讶的发现,两股从外部输入的异能能源,是通过一种非金属管路引导,注入到一个貌似“燃料箱”的容器中,再由燃料箱向外分配。
“这东西原来是个稳压器,起缓冲作用。”汤森几秒钟就搞明白了,因为真的很简单。
沿路查看过去,他不时这里敲敲,那里摸摸,但每样东西的功用,都能被他很快确定。只是一圈转下来,除了自动释放异能的那种装置,汤森已经跟穿云舟建立了亲密无间的关系。
自动释放装置很大很紧密,封得也很严实,汤森不敢撬开外壳。但汤森不需要去动那玩意,因为他已经完成了抢夺穿云舟控制权的第二步。
只有熟悉了它,才能对它进行改造。的确要改造,因为元素系异能能源是从穿云舟底部输入的,可汤森不能把自己贴在底板外面,他还得驾驶呢。
所以,汤森得找出那些闲置的异能回路管道,把它们拆下来,弄出一条联通驾驶舱的临时回路。好在他最近喜欢玩各种塑性异能,要不然还真有可能失败,但就算是这样,这根管道还是被他做得歪歪扭扭、晃晃悠悠,最后还得用绳子加固。
颜色醒目的扳手,连接着穿云舟上次高端的精密器械。这是一套精妙的、巧夺天工的机械,汤森称之为“打印式自动驾驶仪”——穿云舟能在自动状态下做出复杂的飞行动作,全靠有这个装置。
毫无疑问,从构思到技术,这套体系都非常了不起。
在汤森的遥远记忆中,要实现类似的种功,人们得靠电脑和电子编程,但你知道穿云舟靠什么实现吗?被吓死了活该啊——他们只用两种基本的机械零件,齿轮、发条!
汤森不可能看错,那就是齿轮和发条。用这两样东西导航?百思不得其解吧?但大家只要明白,穿云舟的任何姿态都能拆解成机械动作,那么就能明白。
穿云舟走轨道、构成轨道的是金属柱、柱子不只给穿云舟提供能源,还会给穿云舟提供下一站的动作姿态“列表”,这个列表不是纸做的,他们用了变异的超小型咆哮。穿云舟飞过时,柱子会打出一个额定的小咆哮——这就相当于“下载导航数控”。
现在数据有了,可怎么执行呢?
驾驶仪的一头连着接收盘,上面会有一个构造复杂的接收器等着——小咆哮撞击接收盘,“当”的一声响,几十根金属杆纷纷被撞进孔洞里,这些金属杆钻洞的深度各有不同、并且用不同的力量压缩后面的发条。
金属杆把接收器的发条上紧,把齿轮定位——这其实就是“复制程序”。
冲击结束之后,这个储存好了程序的接收器会退出接收盘,滑进预备槽中,十几个齿轮也会跟驾驶仪齿轮并联起来。在下一次撞击震动传来时,动作开关打开,预备槽中的接收器开始释放机械能。
这就是“执行导航列表”。
就像钟表一样,发条带动齿轮、齿轮带动操纵盘附件,让穿云舟做出各种各样的飞行动作——第三声撞击中,预备遭中的接收器会把能量释放完毕,重新回到接收盘上。
在第一眼看到这三组接收器周而复始的运转时,汤森对其协调一致的动作、精密无比的构造大为赞赏,他心里居然泛起一种感动。那些小咆哮就像图章,盖到接收器上,然后接收器按图蓄能,又去驾驶仪那边释放……
能想出这个办法,把零件精度做到这个程度,真是不容易啊!
人家还有保险和备份呢,有机会一定要见见这个设计师,这家伙真是强悍到变态的地步了!至少在机械设计领域,汤森已经自叹不如。
再次长叹一声,汤森毫不犹豫地伸出脚去,直接就把红色扳手踹倒——不揣了它,小爷怎么开始飙车啊?不对,这个速度,撑死只能算代客泊车。
但汤森没想到,在两手握真正住操纵盘时,他居然察觉到自己在战栗……那是浑身上下、所有肌肉同时放声歌唱的结果,那是遥远记忆中、奔流不息的血液开始加热直至沸腾的感觉!
这是记忆、这是速度、无数飞驰的画面蜂拥而至!
我是汤森!
他不假思索地将手中的操纵盘一压一带,身形修长的穿云舟猛地往左下俯冲而去。瞬间就冲出了轨道。
前舱警铃大作!手边红灯频闪!
汤森不禁忘情大笑起来,畅快无比,他目测穿云舟的时速在俯冲中不断增加,突破一百五、一百六、一百七……
激|情涌动之下,汤森张开嘴,豪迈高唱:“我——是雷!我——是风!”
一边唱,汤森一边捡起临时回路管道,用两个膝盖一夹——尔后星盘闪现,纯净的异能力量溶成涓涓细流,带着充沛的元素系属性灌注进去。只听“砰!”的一声,穿云舟接受了这股能量,加速向左侧莽莽密林飞去,虽略有摇晃,但几秒钟就调整好了。
“我是——朝霞!”等速度回升到许可范围,汤森又一提操纵盘,还顺势来了个大回环。结果他怀里的枯叶球全蹦出来了,就在前舱里飞来撞去,一个个兴奋得难以言表。
“我是——彩虹!”只见小小的穿云舟挑起头来、以一往无前之势直刺蓝天。临到快要力竭时,却利用仅剩的能量连做了两个三百六的横滚,然后头部往下一压、又开始俯冲!
就算是穿云舟的设计者见到这一幕,也要被吓得目瞪口呆——混蛋你不怕飞散架啊?
驾驶舱中,汤森左手注入异能,只用右手单手操作,在千钧一发之际才把穿云舟拉起来,开始贴着丛林的树梢飞行——小小的、温顺的穿云舟,这时已经超过了两百的时速,简直变成了一只凶恶的猛禽,它带着凄厉的呼啸,劈开的气流一路碾压,卷起无数树叶。
“我!就!是!天!空!”狂放的歌声中,穿云舟所过之处,如刀分浪!
疯狂高歌一曲之后,汤森冷静下来,除了保持速度之外,他没再耍什么特技。
做特技动作当然很爽,但异能消耗也太快……呃,目前还是逃命要紧。
要逃命,自然就要隐藏痕迹,穿云舟虽然快,但也不是没有声响,更别说与密林树冠层的颜色有差异。于是汤森考虑再三,选了一条不算太宽的峡谷,稍微减低了速度,小心翼翼的钻了下去。
这样做的风险很高,没有任何仪器提供预警,飞行全凭目测和手眼配合。但冒这个险很值得,因为峡谷很深,可以完全遮蔽穿云舟的声响。
运气好的话,汤森可以神不知鬼不觉的溜出去,但最终还得看峡谷的走向。
操纵牵扯了汤森绝大部分注意力,所以左手持续灌注异能时,就不可能一直保持均衡。这就导致消耗加剧,汤森的星盘上,现在最多能保持八十多颗异能钻石,刷特技那轮就用了六颗出去,找峡谷用了十颗,维持飞行到现在,异能钻石已消耗过半了。
汤森不禁有点心急,这才差不多十多分钟,也就是说,自己离开商路还不不远。即使再飞一个小时,也不能到达安全距离。而且峡谷非常曲折,比起直线路程,消耗起码要加倍。
眼看着异能钻石越来越少,汤森的眉头不禁皱起来。
类似星盘这种随身携带的浓缩异能力量,不可能突然从天上掉下一坨给你,都要靠平时积累。想想之前,就算是强大的菲斯特殿下,他不也拿着把小刀雕树枝吗?但他又转念一想,现在自己是在逃命呢,这时候有艘穿云舟用就不错了,别学人家得陇望蜀。
心绪平和之后,穿云舟的飞行更稳健,之前会时不时擦点树枝什么的下来,现在这种迹象也消失了——星盘缓缓旋转,消耗渐渐接近警戒线,不过汤森依然在坚持,多飞一里也好。
就在星盘剩余的异能钻石超过警戒线的那一霎那,一股柔和、强大、源源不绝的异能力量,却从汤森左手的豪情腕带上涌出,直接汇集到左手掌心中。
汤森吓了一跳,手一抖,好悬没把穿云舟撞在悬崖上!
他仔细感受了一下,发现这股来自豪情腕带的异能力量,其属性与自己的异能力量完全契合,而且是可以直接使用的形态,完全能取代异能钻石灌注给穿云舟。
豪情腕带还有这功能?
“给力啊!”汤森大喜,心说珍品就是珍品,虽有坑爹之名,但关键时刻决不掉链子!好东西啊!真有悟性,不枉小爷为了你跟人当面打对台!
“这下就可以快马加鞭了!”汤森哈哈大笑,不再催动星盘,只是时刻留意豪情腕带中的异能强度——穿云舟明显是个无底洞,也不知豪情腕带能撑多长时间?
随着能量输出,第一块黑色方片石是颜色起了变化,它渐渐由纯黑转变成了墨黑,好像颜色随着能量一起被吸走了……难道这就表示,储存在石片中的异能力量用的差不多了?
“一定要争气啊!”汤森给豪情腕带加油鼓劲:“身为西海岸的传奇道具,你要坚挺!”
差不多十分钟之后,第一块黑色方片石被消耗完毕,整体颜色变淡,而且还偏灰。
从腕带上传来的强大异能,虽然在传输上稍有波动,但很快稳定下来——汤森低头一眼,发现第二块方片石也开始变色。
“撑住啊!一片十分钟,可你总共才十二片。骄傲一点,豪迈一点。要对得起你的身价啊!你值六千万金币!”嘴上虽然这么说,但汤森心里却明白,仅凭能给补充主人相同属性的异能力量这个优点,豪情腕带就值这个价了。
开玩笑,豪情腕带上的十二片黑方石,能储存六七个星盘的异能力量!
星盘是异能阵列,异能阵列是异能师的弹药库,但异能师无论等级多高,能够随身维持的异能阵列总有个上限。如果跟人打起来,一旦用光了异能就只能束手待毙。
要是带着这根腕带,那就完全不同了,以汤森为例,他现在相当于多背了六七倍的弹药!
而且豪情腕带到底能储存多少异能,现在汤森也不清楚,搞不好它实际储能会更多——乖乖,这玩意是不择不扣的群殴神器!要是带着豪情腕带打架,那简直就太爽了!配合汤森的异能天赋,同级异能师完全是逮谁灭谁,车轮战也不怕啊!
不需要再为能源忧心,汤森的精力就足够应付场面了。
他开始思考一些之前没空去想的问题,比如穿云舟的实际运用等等,除了摆阔、装点门面之外,这玩意能不能用在战争中呢?
思考答案是不行,因为这东西的能耗太大。
在异能师当中,汤森是个彻头彻尾的异类,以他现在的实力来说,初级异能师的头衔根本不适合他。因为初级、二级、三级异能师都有一个很显著的特点,那就是没有领悟到持续保持异能力量的方式。如果跟别人打架,他们起手第一个动作,肯定是规规矩矩的唤醒。
这就好比你手里只有火药枪,开枪之前要先装火药和弹丸,搞不好还要点火绳。
个别三级异能师,能超前领悟到这个方式,于是就有了随身维持的异能源点。这就好比手中的火药枪已经换成单发步枪。在跟人动手时,至少第一个异能无需唤醒,可以瞬发。
如此发展下去,造诣不凡的异能师在到达四级的时候,就能掌握将异能源点连接的技法,这就是异能源链的雏形,于是,他手中的单发步枪就变成了可以快速发射的弹仓式步枪。
如果运气够好,这种异能师再接再厉努力钻研,就能把异能源链组合成异能源阵列,从而升上五级——这一下,手里的弹仓步枪终于升级成了机枪,可以突突突了。
五级,是异能师等级中第二个特殊等级,已经摸到高级异能师的门径,象征着另一个层面和世界。比如西海岸公会的分会长大人,他有异能阵列,而且正在向更高级等级努力。这个努力过程,是要将阵列中的异能源点浓缩,简单点说就是结晶化。
从初级到五级的过程比较漫长,如果运气好的话,要花二十年时间。
但汤森并没有按这个经典路线前进,他的实力增长完全是需求推动——之前为了打仗,他要持续不断的丢咆哮,甚至同时丢很多咆哮出去,所以他就绞尽脑汁想办法,老早就用机枪突突突了。
因为没人教,汤森不知道星盘还可以随身维持,在看到分会长大人的阵列之后,他才试着干干,没想到很顺畅。而且他唤醒之后得到的异能源,本身就已经结晶化了!
毫不夸张的说,汤森这个初级异能师,现在的异能储备相当于标准的四级异能师——因为他基础不够深厚,异能钻石数量还不多。基础薄弱点,这几乎是天才们的通病。
但是,汤森这个标准的四级异能储备,却只够穿云舟飞行二十分钟不到!
这大概就是异能科技的坏处了,自动释放异能的代价,就是超高的功耗。如果汤森自己用异能飞(前提是他会飞),四级的异能储备足够他飞三小时以上,而且速度高过穿云舟!
所以穿云舟这玩意,不是一般程度的坑爹!
“真用它打仗,我得准备多少异能师才够?”汤森不禁摇头,这种消耗太败家了,很明显是亚洛·伯格的风格:“荆棘玫瑰才几个异能师?还是老实的待在地面上丢咆哮好了。”
相比之下,豪情腕带非常坚挺,非常可爱,它居然支持穿云舟飞行了两个小时!
进了峡谷之后,穿云舟没有条件俯冲加速,所以这段航程大概只有三百五十里不到。另外,因为峡谷曲折,导致航线弯来弯去,算直线距离的话还得扣点下来。再加上汤森之前那十几分钟,总的直线距离,顶天也就四百里,不可能再多了。
但是,只花两个多小时就拉开这个距离,汤森已经非常满意了。追?小爷看你们怎么追!
利用最后一块方片石的残余能量,汤森操纵穿云舟跃出峡谷,目光左右一扫,发现附近有个小湖泊,而且地形不错,是个迫降的好选择。轨道上的穿云舟想停下来,必须有地面的配合,所以汤森现在只能迫降。
汤森一带操纵盘,穿云舟划出一道圆润的曲线,向平静的水面飞去。能源缓慢缩减,速度越来越慢,底部已经快擦着水面了——在遥远记忆中,这种姿态有个绰号,叫“洗轮子”。
“砰!”的一声响,动力终结。
穿云舟维持不住姿态,开始摇摆起来。
“还缺个逃生门。”汤森右手紧握操纵盘,左手向身侧一挥,几个小咆哮飞出,“砰砰砰”地把前舱侧板打出洞。他再跟着一脚踢过去,把一大块壁板踹掉。
在穿云舟的晃动幅度剧烈之前,汤森已经跳出去,直接掉进水里。
已经完成使命的穿云舟像个醉汉,飞的歪歪扭扭,在距离汤森三十米处触水又弹起、再触水时干脆“啪嚓”一声断成了两截。重的那截“咕噜咕噜”的沉下去,轻的那头跟打水漂似的又往前冲了三十四米才算认命,慢慢的沉了。
穿云舟的零件大部是金属,毛皮都挺少,即使断了之后沉得也很彻底。碧蓝色的湖水一盖,什么痕迹都没了。
“还好见机得早”汤森一边往岸上游,一边诬蔑穿云舟:“这也太脆了!”
其实穿云舟的结构一点都不脆,触水之后会断成两截,主要原因还是因为汤森之前玩特技的时候太猛,伤了人家的主梁,但汤森肯定不会承认这点。
汤森先在岸边擦了水,又从空间戒指中拿出干衣服换了,这才小心翼翼的行动——不是继续赶路,而是要找个藏身之处。
因为星盘上的异能钻石已经很少了,汤森先要想办法补充,否则他连这林子都出不去。
潜藏行迹,找来找去,最后终于让汤森找到个山洞。
洞口比较小,几乎被乱石堵上了,但里面很深,可以说是曲径深幽,还有岔路分支。这种地方,才最适合用来藏身。
汤森很谨慎的摸黑检查了一长段路,没发现里面有大型或肉食野兽盘踞的痕迹。于是彻底放心。他解除了戒备状态,拿出两块能发光的宝石当照明,继续向前走。
但他没忘记在路上做下隐蔽标记——都已经逃到这里了,要是一个不小心在洞里迷路,那才叫冤枉!
又往前走了十来分钟,在侧身穿过一条石缝之后,他终于找到了落脚点。
这是一个大致有六十平方米的椭圆形石洞,上下左右全是石头,只有两个狭窄的缝隙能够出入,至少从安全上考虑很不错。
汤森又小心翼翼的放出“侦查”扫描了周围状况,没有发现任何问题,这才在两条石缝底地下各做一个“w”形的透气秘道,然后又拿出几块布把石缝遮上,布匹下摆直接埋入地下。如此一来,这个空间就算封闭了,既能通风透气,又不会有光线泻出。
做完这些事,一直绷紧的神经就放松下来,汤森顿时感到一阵疲惫。但在这种地方,睡觉是很可怕的事情,身体疲惫,一睡过去肯定不知道多久多沉,谁知道外面会出什么事呢?
逃跑这种事,在被追上之前,其实最害怕失去对时间地把握。
就着宝石的微弱光亮,汤森拿出一小截木头,用小刀削了几根小木签出来,做好之后又把清水食物翻出来,胡吃海塞了一通。最后,他趁血液涌向胃部的困意,把小木签往指缝里一Сhā,再把外侧那端点燃了,歪头就睡过去。
睡了还不到一刻钟,木签燃到指缝,小小的火头立刻就把汤森给烫醒了——两个水泡!两侧手指各一个,长的就跟孪生兄弟似的。
汤森呲牙咧嘴的用布沾了水,擦了擦眼睛,然后欺骗自己说睡够了,很神清气爽啊!
但接下来的事情就非常枯燥了,汤森不停的唤醒,给星盘补充异能钻石。因为还在逃跑途中,所以唤醒范围他不敢弄大了,仅限于石洞范围内,好在异能力量是流动的,头一个唤醒完成之后,不久就可以来第二次。
这种补充方式,其实很考验异能师的操作手法。因为时间紧、任务重,所以就必须追求效率,更不能有丝毫的浪费。
饿了就吃,困了就睡,星盘上的异能钻石数量在缓慢恢复。终于,在汤森两手十指都长出水泡之后,星盘也达到满载状态。算算时间,不带睡觉吃饭大概用了不到五个小时。
汤森当然觉得慢,但要公平评论的话,他这速度已经够快了——超过标准速度一倍还多。
补充星盘是为了安全,做完之后,汤森就要第一时间满足自己的好奇心——当然不会有别的事,只能是研究豪情腕带!
手腕上戴着六千万金币的等值品,这是一种什么感觉啊?肯定是感动、激动、爽!
但要是通过研究发现这玩意不止值六千万金币,那又是什么感觉啊?只要还是个人,大概没谁能挡住这种诱惑吧?你会拒绝让自己更感动、更激动、更爽吗?
鲜红色的金属丝,被编制成细绳状,把方片石两端牢牢固定。十二块石片的间隔都相等,无论汤森使多大劲,都不能拉开一点。
按道理讲,腕带的大小是不能变化的,然而汤森明明记得在戴上之前,腕带比较大,上了手腕之后它自己调整过,当时还感受过异能力量。
莫非调整大小只是个微不足道的附加功能?
也不像啊!你要调整一个东西的大小,首先得知道参照物的大小,整个动作做下来,怎么着也得三个步骤。
结合自主释放这一点考虑,这个功能不简单,至少比穿云舟的原理复杂。
当然,豪情腕带最关键的功能,还在于能够储能。这可能就是它“豪情”的来历。
“储能关键在那呢?”汤森仔细查看着腕带,翻来覆去的看,可无论是金属丝还是方片石,都是一副简简单单、清洁溜溜的模样,别说缝隙,连个裂纹都没有。
汤森完全找不到头绪。
你要说,如果这是个六百金币的玩意,汤森就敢砸开它仔细研究,六千的玩意呢,他也能拿锉刀磨个口子看成色——但这玩意值六千万啊!汤森又不是某个败家少爷。
又找了一阵,还是毫无所获,于是汤森就理所当然的郁闷了,而且也烦了。
“好吧!这话怎么说的?胆大骑龙又骑虎!”汤森举起豪情腕带,使用了恐吓手段:“你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坦白从宽、牢底坐穿——啊呸!说错了,重来!”
“抗拒从严、牢底坐穿,坦白从宽、回家过年!”汤森好不容易把这句口号说顺了:“说吧宝贝,你到底想怎么样啊?”
不能怪汤森这么想,植物都能变成美人,这世界还有什么不可能的?但被他握在手中的豪情腕带却没有任何反应,依旧是那副油盐不进的软趴趴模样。
“最后一次问你话,能说话就要出声哦!”汤森晃了晃豪情腕带:“问你话呢,别不来气,不然等下有你的好果子吃!”
豪情腕带还是没给汤森面子。
“这人啊!都是逼出来的!”汤森表情严肃,左手高举豪情腕带,右手慢慢凝聚了一团异能力量。他准备用这种砂纸般粗糙的异能,给腕带一个厉害看看。
这异能像块布似地贴在汤森掌心,他给腕带抹上去,擦了几擦之后,有个蓝色颗粒从豪情腕带上掉下来。这东西很细小,而且颜色不显眼,要不是掉在额头上,汤森就忽略它了。
“嗯?”汤森心中一喜:“有门啊!”
他还想多擦几下试试看,可话还没说完,豪情腕带就“滋”的一声撑出个大口子,一大堆黑乎乎的东西落下来,“噼里啪啦”的全砸在汤森脑袋上。
“我靠!我靠!我靠!”无论骂得有多凶,可汤森就是不敢松手,因为那个椭圆形的大口子,分明就是空间装备打开的通道!
而那些掉落下来的东西,全是包装精美的盒子。有的轻,有的重;有木制的、石制的甚至金属的;有长的、有短的、有扁的甚至方的圆的。
已经掉落的盒子,表面花纹很奇特,也异常的精美,而且全都用了火漆封口,侧面都有标记还带着号码。所以汤森猜测,盒子里装的肯定不是什么便宜东西——难怪在拍卖会上,那败家少爷拼了命的飙价,混蛋啊!他一定知道豪情腕带的真正秘密!
那么这次,小爷是真的发了吧?
“噼里啪啦”的声音一直不停,形状各异的盒子已经从汤森脚边堆到腰间了,可豪情腕带撑开的通道里,各种盒子还是一刻不停的掉下来,仿佛无穷无尽一般。
汤森感觉自己快要晕倒了,但不是因为幸福感,而是因为……那些盒子全砸他脑袋上!就算一个盒子不重,可架不住人家数量多,脑袋被它们砸得很痛啊!
说实话,汤森的右手已经尽量护着头了,可你一条胳臂能挡住多少?更别说还有些小盒子特别可恨,它们只有钻戒盒子那么大,专门瞅汤森的防护空挡打额头。汤森没本事完全挡住,他一直在大痛还是小痛之间做选择,受尽了煎熬。
唯一高兴的只有几只枯叶球,他们用这些盒子玩躲避球的游戏,蹦蹦跳跳很欢乐,一点也不体恤悲愤的主人——如果汤森真是主人的话,枯叶球们应该承担起保护他的责任吧?
渐渐的,这些盒子已经从汤森腰间上升到汤森胸前,再过一会,已经超过肩膀的位置了。
“我终于明白了!”汤森憋屈的怒吼一声:“你他妈的想活埋小爷是吧?!”
汤森这句话,很明显是在冤枉豪情腕带,就算他被活埋了,原因也只有一个——贪财!
又没人把汤森跟豪情腕带绑在一起,分明是他自己不肯撒手。但是汤森真不敢把豪情腕带丢了,因为在通道打开的时候,所有的空间装备都很脆弱,必须得轻拿轻放。要是动作粗鲁搞出事,物品取不出来倒没什么,引起空间坍塌的话,事后统计伤亡人数都是以面积算……
终于,盒子浪潮结束了。
最后一个盒子掉下来时,直接就停在汤森高举的左手手腕旁边。也就是说,他还真被盒子大军给“活埋”了,他几乎是憋着呼吸把空间通道关闭,将豪情腕带塞进怀里。
汤森哇哇乱叫,尽力扭动着身体,最后把鼻子边上的盒子推开才能呼吸——他自我感觉,被盒子打的时间起码有一小时,但他的估计肯定不能当真,实际上也就七八分钟的样子。
废了不少劲,他才用狗刨式“游”到这堆盒子外面。只回头看了一眼,汤森就叹为观止。
宽阔的石洞,这些盒子几乎占据了一半!用堆积如山来形容它们一点都不过分。
“发了!这下是真发了!”汤森擦了擦手,完全忘记了脑袋上的痛楚,兴奋无比的捡起一个盒子,三两下抠掉封口的火漆——宝贝、这里面装的肯定都是宝贝!
“叮”的一声,盒盖弹开。
汤森定睛一看,发现盒子里装着一个卷轴,从卷轴背面的纹路分析,肯定是高级货色。
“嗯?难道是什么秘籍之类的玩意?”他小心翼翼的打开卷轴,又拿了颗最亮的宝石来照。宝石透出的冷光,在卷轴上照出一行扭来扭去的花体文字,汤森费了好大劲才认出来。
——城市建筑图纸集,第三部分,第七类别,第十一种:小型街道的下水排污系统(经典形制)。
“呃……图纸?”汤森,呆了。
“图纸?建筑图纸?我不信!”汤森怒吼一声,伸手抓起另一个盒子,打开一看又是个卷轴——城市建筑图纸集,第五部分,第三类别,第九种:小型城市外部城墙防御系统及思路(经典形制)。
“我还是不信!”怒火堵在胸中,汤森再抓起第三个盒子打开,结果还他妈是个卷轴——城市建筑图纸集,第一部分,第二类别,第五种:小型城市在冲击平原的选址要领及注意事项(经典形制)。
汤森认命了,他一ρi股坐到盒子当中,失望之下,他感觉自己累得都快虚脱了。
到底是什么人,才会把一推图纸绘制成卷轴,又郑重其事的放进这些盒子里,最后拿来逗老子玩啊?你娘的,就算你在逃难,随便塞点贵重金属进去也比这个强啊!
“你们都是一无是处的破烂玩意,还没装你们的盒子值钱!”汤森如此埋怨着,脚尖也开始踢那些大大小小的盒子,无意之中,一个金属盒子的侧面翻转过来,刻印的标记和数字刚刚好滑进宝石的冷光中,进而引起了汤森的注意。
其实在发了一通脾气之后,汤森已经冷静下来。是的,失望的感觉固然强烈,但他已经得到了一个能大型便携弹药库和一个大型空间装备,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所以他现在可以考虑问题了——这个标记和数字,似乎是用来分类的?如果真是这样,那这些图纸应该是一个大系列?
“嗯!你们好像不是一文不值。”恢复正常的汤森有点难为情,因为他刚才好像又犯傻了,居然没有意识到这堆图纸的价值——在不久之前,他才亲自下达了建立城市的相关命令,当时还为缺乏种种资料而烦恼过。而现在,这些梦寐以求的东西就摆在他面前!
“实在是不好意思,冤枉了你们。多包涵啊!小可爱们!”他开始诚恳的道歉:“因为我熟悉的都是立体透视图,你们这种草稿原画,我还真没看过多少……不怪不怪啊!”
不管盒子们怎么想,反正汤森已经原谅了自己。他摸出所有能发光的宝石,把自己周围弄得光线充足,然后才仔细清点起来。果然没错,这些盒子上的标记和数字,正是为了分类存放而印刻的。
经过粗步分拣之后,汤森惊喜的发现,这里所有的图纸正好组成了一个完整的系列。图纸一共分为六大部分,从最处的选址开始,到地基、地下系统,再到几十种功能建筑,甚至包括各种城区设计、物资存储转运、城市防御体系等等,居然什么都不缺!
对个人而言,这些图纸没什么用,找个买主都很难;但对一个想要建立城市却又非常缺乏经验的地方势力来说,这些图纸是无价之宝!
荆棘玫瑰即将开始建立城市,有了这些图纸,那么在筹备、规划甚至设计阶段,汤森已经不需要再去求助外人了。
“这就是命运啊……前人种树,后人乘凉!既然如此,那我就笑纳了!”就算拥有比城墙还厚的脸皮,汤森也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他挠着头皮,朝着堆积如山的盒子嘿嘿傻笑起来。
因为他想起在拍卖会上看到地拍品目录了,豪情腕带来西海岸的经历正好被写在里面。
这个说明看来是真的,那个什么使徒的后人,他不是兴高采烈地跑到西海岸想建立城市吗?但没想才到西海岸,他就被大贤者打得灰头土脸滚回老家去了,豪情腕带也给弄丢——败家少爷既然出大价钱竞拍,那他就一定知道豪情腕带的秘密。
说不定那位仁兄就是他的前辈——败家这种习惯,难道也有遗传的?
汤森充满恶意的揣测着,再也不觉得疲劳,他乐呵呵的开始给图纸分类,顺便还严厉批评了在盒子中打滚的枯叶球们,说他们无组织无纪律,还说他们只顾着玩不分担主人的工作……然后,汤森就理直气壮的罚他们顶着宝石给自己照明。
六只枯叶球可怜兮兮地站在盒子堆中,圆滚滚的身体上塞满了宝石——不过趁汤森转身的机会,某只枯叶球会偷偷吞掉一颗,也不知他们是嘴馋呢,还是嫌宝石太多太重。
汤森在前面很欢畅的搬东西,嘴里还哼着小调,完全没留意宠物们在背后搞怪。但搬着搬着,他又开始发散性思维,甚至想到件很重要的事……当初那个使徒后人,他到西海岸是为了建立一个城市,应该不会只带图纸这么潇洒吧?
他得带人,还得带着很多重要物资才对。要不然的话,在物资与技术都很匮乏的西海岸,他单人匹马还建个屁的城市啊?所以这些图纸,应该只是重要物资中的一部分!
“哟呵!”汤森放下手里的盒子,找了个稍微宽敞点的地方,把怀里的豪情腕带又给拿了出来,堆起一脸谄媚的笑容:“我说宝贝,你是不是还藏着什么好东西啊?让我瞅瞅?”
小心翼翼地把豪情腕带摆好,汤森再次用异能力量去刺激它,不过这次他很小心。当那种“滋”的响声再次响起时,汤森的身体又不争气的战栗起来。
憋住呼吸,汤森满怀希望地往里面看了一眼,顿时就感觉整个人飘飘欲仙了——在一个起码三十立方米的空间中,整整齐齐又密密麻麻的码放着无数金属箱!
这些箱子里不可能是别的东西,一定是建城所需的稀缺资源啊!
汤森强自镇定,关闭这个通道,把豪情腕带转一下,再用异能力量刺激。“滋”的一声之后,第三个空间通道又打开了,这一回,里面装的是另一种颜色和规格的金属箱!
“你吓不倒我的!”汤森定的了定神,开始重复操作:“你真的吓不倒我!”
毫无疑问,第三个空间被打开,不过这回,他在金属箱顶部的文件架里捞出了一张清单。英勇无畏的汤森同学,还真是被这张纸给吓住了,好半天都说不了话——因为这张单子,实际上就是豪情腕带的储存物品清单。
建立城市所需的特殊配套物资,除了防御器械之外,其他东西都在豪情腕带里了。
确切的说,这些物资是存放在方片石里的,豪情腕带上有十二块方片石,也就是说有十二个空间仓库。
足足十二个空间仓库!装满的仓库!
必须得承认,如果使徒后人是亚洛·伯格的前辈,那这败家少爷家里真是太有钱了。而且这家人除了败家的特点之外,还特别喜欢送装备给别人——好人呐,这一家子都是大好人!
或者说,自己真是伯格家族的克星,要不然这豪情腕带怎么会辗转那么多人的手,甚至在知悉它秘密的亚洛·伯格眼前转了一圈,但最后,里面的东西却被自己得到了?
除了运气特别好之外,还能有其他解释吗?
其实,事情能有这样一个结局,也不能完全归结于汤森的运气好。更大的原因是跟豪情腕带之前的主人有关,他们都陷入一个常识上的误区,甚至还跟腕带的制造者有关,那家伙是个很狡猾也很腹黑的异能师。
腹黑异能师用十二块经过特殊加工的珍惜材料制做空间仓库,这点让后人受够了蒙蔽——能给主人补充异能力量,这是方片石本身的最大特点,而特殊加工的效果,却是让使用者能轻易的发现它这个特点。
所以,那些曾经得到豪情腕带的人,都会自然而然的认为补充能量就它的最大功效。
当你有这样一件装备的时候,你会舍得把腕带里的异能力量一次抽光吗?你会不会考虑,万一这样做会损害腕带的寿命呢?
所以,那些曾经拥有豪情腕带的人,都会以十二万分的小心去呵护它,没事还会拼了老命似地往里面灌异能,如果不遇到非常危急的情况,根本没人会去动用它。
事实上,汤森也是用这样的心态对待豪情腕带的。如果不是因为逃命,如果不是因为穿云舟功耗太大,汤森肯定舍不得把腕带里的异能力量都用光——而腕带上的空间仓库,却只有在异能耗尽之后才能被打开。
所以,事情最后就变成现在这个样子,让汤森无意中捡了大便宜。所以,如果汤森真的心怀感激开个新闻发布会,那么他真的要对好多好多人说谢谢。
汤森的兴奋很正常,毕竟自己平白无故得了这么多好东西,但过一会这种激动就慢慢变淡了,他毕竟没把财物看得很重。如果这些东西不是刚好能用得上,他甚至都懒得去高兴。
因为汤森还要把东西放回去,这可是个大工程!
如果觉得放东西的工程还不够大,那么给豪情腕带充能总该够得上了吧?没错,汤森悲催的发现,豪情腕带上的能量被自己用得干干净净,想要让它发挥最大的功效,那就必须给它充能——这些异能能量相当于七个星盘的总和!
“小爷会被活活累死吧?”汤森哀叹着,开始往外掏食物:“七个星盘!代价也太高了!”
豪情腕带可不是他的星盘,给异能道具充能也不是件简单的事,他以前没做过,得从头学起慢慢适应,所以汤森这一忙,就忙了个昏天黑地。
而在另一边,接到委托的追兵们也都焦头烂额了。特别是雾霭宫殿的外执事刀疤脸先生,这位仁兄现在是极度暴躁,脸上的刀疤都鼓胀起来,泛着红灿灿的光。
少爷兴致勃勃的来参加拍卖会,虽然意外为教会拿回苏醒权杖,却与豪情腕带失之交臂。
对少爷来说,这两件东西都很重要。因为在两年之后,他就要接任第三使徒,仪式上会用到苏醒权杖这件圣器,之前大家都认为找不回了;而那根豪情腕带,恰好又是家族长辈遗失在西海岸的东西……两相比较,很显然苏醒权杖更有现实意义,所以少爷最后只能选了它。
少爷在离开俱乐部的时候,内心肯定带着缺憾。
少爷并没有责怪刀疤脸,但刀疤脸心里非常内疚。他觉得这都是自己的错,如果不是自己挑选了汤森·奎尔萨,少爷就不会对他另眼相看,也就不会给他竞价的机会——汤森参加竞价苏醒权杖才会出现这个因素,外执事已经选择性遗忘了,他现在满脑子只想着一件事。
汤森·奎尔萨冒犯了少爷,他应该死!
所以少爷刚刚启程,刀疤脸就开始安排对汤森的追杀。他干这种事已经不是一两回了,经验也很丰富。如果换了其他人,就算三级、四级的异能师也逃不掉。因为刀疤脸给汤森的脑袋开出了高价,赏金数额是三百万金币,或者高级物品一件。
汤森在银涛城被悬赏过,那时不过区区数千金币。但这回,他的脑袋价值陡升三级。
俱乐部地拍卖会是场名副其实的盛会,每次都会吸引很多豪杰,这些人大部分来自西海岸,也有一部分是从内陆翻山来的。在汤森的悬赏出来之后,他们当中有不少人都觉得这单生意利润很好,纷纷从代理人手里索要了资料,准备第二天一早去捞外快。
因为当天晚上是豪杰们翘首以待的专场拍卖,拍卖的东西都是武器道具,不容错过。但第二天早上,在豪杰们上路时,却传来一个不好的消息——目标在乘坐穿云舟的时候失踪了!
汤森失踪,就意味着刀疤脸之前那些堵截的安排都成了无用功。
“不可能!”躲在幕后的刀疤脸一拳就把桌子敲碎了:“穿云舟那么大个!怎么会失踪!?”
“执事大人,我一开始也不相信,”前来汇报消息的管事说:“附近的职员再三确认过,但非常奇怪,在穿云舟运行轨迹上,没有任何汤森的蛛丝马迹。”
目标离奇失踪,原本打定主意决不亲自出面的刀疤脸粉墨登场了。
他带着自己的心腹手下,把断点间的穿云舟轨道来回查了好几遍,没有放过任何疑点,遮挡视线的草堆树林直接点火烧了,能藏人的地沟山涧也派了人排队梳理,可以说在这几百里的路程上,他们就差掘地三尺了!
然而最后的结果却令他们很费解,因为没人找到汤森或穿云舟的踪迹,就算穿云舟意外坠毁,也该留点残骸下来吧?
谁能想到,汤森已经把穿云舟拐跑了?甚至有本事出轨飞行?
没人提出被劫持的思路,是因为自从穿云舟问世以来,它还没被人在飞行时劫持过。这玩意儿又不是马车,你以为想劫就劫啊?!汤森就算再厉害,可他还是个低端异能师,撑死了也就两三级,绝对干不出这种事来。
快要暴走的刀疤脸在积雪中转圈子,几个管事则围拢在火堆边,发挥各自的浪漫想象。
“或者他有我们不了解的通信手段,出门之后就通知了他的导师,然后在这段路上被他的导师接走了?”
“你快闭嘴吧——他导师几级啊?汤森乘穿云舟出发的时候还不到吃晚饭的时候,就这点时间,他导师能飞多远?”
“也许他早就有搞事的打算,所以就提前把导师就藏在附近!”
“一个能连人带穿云舟弄走的高级异能师,为了学徒藏到荒山野岭?亲儿子还差不多!”
“要不然就是他随身带着空间装备,逃跑的同时顺便把穿云舟偷走了……”
“偷走穿云舟干什么?能卖给谁吗?异能师公会要吗?汤森有那心思还不如多敲我们一笔现金呢。再说,你也有空间装备,那你把飞行中的穿云舟装一个给我看看?”
“但是一个大活人,还有一艘穿云舟,不能青天白日的就失踪了啊!会不会穿云舟出了故障,出了轨道,从其他路线飞走了?”
“你是真傻还是假傻?穿云舟为什么走轨道?为什么轨道一截截的?那是因为轨道下面是无法开采的异能矿脉,那些金属柱就是凝聚引导能量上来补充给穿云舟的——要是出了轨道飞,四级异能师都只能坚持十几分钟,汤森能有几级?!”
“你们说这些废话有屁用!”刀疤脸踏着积雪走过来,很明显,他在旁边绕圈子也没找到合理解释:“马上提高悬赏,提高一倍!那些豪杰高手们会帮我们想出答案的!”
就这样,一转眼的功夫,汤森的脑袋又涨价了。
六百万金币,说句真话,这笔钱能做好多好多事。就算豪杰高手们没有世俗军队要养,也有家要养;没有家可养,手头也永远缺两件精品级武器或装备……昨天晚上的专场拍卖,那些武器道具的均价才两百万金币出头,其中成交价最贵的一件也才四百多万。
所以,豪杰高手们的热情高涨起来,无需别人指挥,他们就自发组成临时小分队,以汤森失踪的地点为出发点,各选方向搜索开去。但是,并不是所有豪杰高手都喜欢团队活动,无论何时何的,有些人总是很不合群,所以零散的搜索也有一些。
世界很大,人也很多,不可能只有汤森一个人走运。在这些搜索汤森的人当中,就有一个特别走运的,虽然是孤身一人,但他选择的搜索方向,恰好就跟汤森的飞行路线差不多。
在密林深处,他发现了蛛丝马迹,又一路追踪到了峡谷。在峡谷崖边,他闭上眼站了好一阵,脸上终于露出了阴冷的笑容,然后纵身一跃,开始沿着穿云舟当时的轨迹飞行。
这家伙是个异能师,确切一点说,这家伙其实是个黑户异能师,精通元素系异能——按照异能师公会的分级标准,他完全可以被评为四级。但真要比较实际能力的话,这个黑户异能师跟公会异能师又有点不一样。
野生的异能师有很多特点,除了囊中羞涉,身上也没有什么好装备之外,通常他们还性格古怪、心狠手辣、喜欢吃独食——所以找到汤森的蛛丝马迹之后,他根本没想过通知别人。
但是,他们打架斗殴的本事很强!而且这是普遍现象,同级异能师对上,公会异能师才是打得比较艰难的那一方,通常要依靠装备取胜,运气不好还得趁早撤退。
既然这个黑户异能师走运了,那他的目标,汤森就会很不幸。
所以,当汤森走出藏身的山洞时,就顺理成章地跟这家伙撞上了。
走出洞口的时候,汤森的精神不算好,只要是长了眼睛的生物,就看得出他很疲倦。
汤森强自支撑着疲倦的身体,心情很复杂:得到了宝物和紧缺物资,这当然很好。但是,好东西就要有好待遇,豪情腕带是件高级装备,汤森现在的能力不够,使用起来相当吃力。
在储存异能方面,方片石的胃口极大,而且还很挑食。汤森擅长快速凝聚异能钻石,但腕带却拒绝接收这种形态的浓缩能量,他必须花大力气把钻石分解成粉末状,然后另外用大量普通异能力量进行调制,这才能勉勉强强的灌注进去。
人家是高级货,口味就是怎么刁,不满意您别用。其实人家要求也不高,只是有点像……磨咖啡豆、冲水、加鲜奶,不就一杯现磨的咖啡吗?
说起来简单,看似简单的“研磨”程序,还有后面的“冲泡”程序,却把汤森坑得够呛!
他凝聚的异能钻石虽然没真钻石那么硬,可也软不到哪去,可他是人,不是切割机!最后用尽浑身解数,汤森才把豪情腕带的储能额度恢复一半……这事不但让他憔悴的不成|人样,还花去他一天一夜的时间。
汤森不敢以这样的状态跑路,所以又睡了几个小时。
一醒过来,他就立即收拾好东西动身——豪情腕带有各种好处、也有各种难伺候,这些都是汤森事前无法预计的情况,意外因素加加减减,最后让汤森在山洞中消磨了大量时间,仔细算算,居然有将近三十个小时!
如果后面的追兵们够坚韧,指挥者还没有放弃的话,他们一定会实施密集搜索。天知道雾霭宫殿能派出多少人手?所以这四百里的直线距离,已经算不上安全了。
思路对了,但就在汤森悄无声息的爬出洞口、准备潜入密林时,突然发现事情不太妙。
汤森的警戒范围比别人大两倍以上,感知力也很敏锐,出洞之后感知放开,他立即就觉得周围不对,再用目光四处一扫,就肯定有人等自己——紧接着,他又察觉被异能师锁定了。
异能师啊?他转回头去,感知继续铺陈着。
他察觉对方已经出手了,但目标不是自己。
山洞上方有大股的泥石坍塌下来,中途混合了大量的水,严严实实的堵住了洞口。这还不算完,落地之后,粘稠的泥浆很快被抽离了水分,质地变地跟石头一样坚硬。
对方是个好手!他连用三个元素系异能,前后衔接得非常好,战术目的也很明确:他不想打草惊蛇,然后跟着汤森钻洞,所以起手就封汤森的退路!
“大家不是很熟,不用专程跑来送我。”汤森脸色平静:“何必呢,就这样各走各路吧!”
“只要你给我一样东西。”一个嘶哑的声音响起,绕着汤森做圆周运动:“我就会走。”
“不用说了,你肯定拿不到。”汤森没兴趣问他要什么东西,因为不管要给什么东西出去,汤森都不愿意。但在这段对话中,他的感知力缓缓扩大,像涟漪一样铺向四面八方。
“你是汤森·奎尔萨。”嘶哑的声音猛的停住,尖亢了一下:“你值六百万!”
“六百万,就是你出手对付我的原因?”汤森转向对方的实际方位,笑容中甚至带着些蔑视。对方是异能师,不应该为了钱对付自己人——在公会内部,这种罪行算比较严重的。
“看你满脸精明的模样,不像是个笨蛋啊!找我麻烦的话,你事后怎么交代?”
“交代?根本不需要!”
知道汤森发现了自己,对方明白再隐藏下去没有了意义,于是现身出来。五十米外,一层薄纱状的遮蔽层从景物背景中剥离,被他收在掌心。
等着汤森的人,是个干瘦的中年人,但他穿得完全不像个异能师,他外面穿一件奇形怪状的、树皮做的鳞甲,里面是贴身的袍子。腰带很宽,上面还Сhā满了试管一样的金属制品。
在对方刚现身的时候,汤森的眼皮就跳了一下,因为对方藏身的本事不小,回收异能的手法也很精妙;在看清他的装束时,汤森的眼皮又跳了一下——他居然是个黑户异能师!
不用废话,星盘急旋,汤森向侧方的湖泊飞奔。他速度奇快,身后几乎拉出一道残影。
“跑的不错!”身后的中年人嗤笑加嘲讽,元素系异能力量在身边涌动,然后慢悠悠地向前踏出一步。就只用了这一步,他的身影就出现在汤森身后,不多不少还是五十米。
虽然汤森刚拉开的距离没了,但他并不慌张,以退为进就是这么个玩法——“咻!”的一声,草地中弹起七八根长满鲜红色锯齿的长藤,劈头盖脸向中年人抽去。
三级植物异能·嚎叫!
“战术用得不错!”黑户异能师哈哈大笑,神情悠然,单手向外一摆,几点墨绿色异能力量闪现——空中的气流骤然尖啸,那些飞舞在空中的藤条,瞬间被空气漩涡搅成了粉末。
三级元素异能·流华!
“不请教我的名讳,还居然拔腿就跑,异能师公会就是这样教导你的吗?混蛋!”黑户异能师对着汤森的背影一指,“哧”的射出个初级空气刃——跟别的空气刃不同,他这玩意空一离开指尖,马上就变得有浴缸那么大,而且还像苍蝇拍似地向着汤森“拍”下去!
“小爷要回家吃饭,很赶时间!”汤森洞悉了对方的想法,脚尖在地上一勾一放,利用藤条转了方向,然后挥手在身前一抹,又给自己加个了风舞——与此同时,追赶汤森的中年人也踏进了第二个埋伏区。
初级异能·爆裂·加强版!
十五米的正圆形罩子将黑户异能师包裹起来,连续不断的爆炸声中,蛮荒系异能在罩子里横冲直撞,无孔不入!但中年人的身体外面却像帖着一层厚达二十厘米的气囊,完全隔绝了肆虐无忌的蛮荒异能伤害……就像岩浆里的气泡一样,他从爆裂罩子的圆顶处浮出来了。
中年人,他居然毫发无损。
“在我面前玩这些小异能,你还差得远!”在黑户异能师的长笑声中,汤森身上的风舞被他用某种手法压缩了,从而失去了大部分功效:“记住,我是查德,超四级异能师!”
“小爷记不住喽啰的名字!”汤森继续侧身飞奔,两手不停挥动,初级异能一个接一个、跟丢瓜子壳似的抛向中年人。
“狂妄的蠢货!你以为戴着公会的光环就能吓住我吗?你以为用这些小异能就能从我手里逃脱吗?做你的白日梦!”黑户异能师显然被汤森的上一句话给激怒了,嗓音再度尖亢起来:“在你死之前,我要先让你看看独立异能师的真本事!”
话音未落,他就出现在汤森的正前方,两手举止肩齐,异能力量从指间蜂拥而出——超四级的黑户没有异能阵列,但已经有了异能源链,两条蛇形的能源链就盘在他肩上。
高大的空气墙分别在他身体左右出现,以弧形路线急速扩张,只是眨眼的功夫,两道空气墙就在汤森身身后百米的地方汇合,联为一体。
五级元素异能·困顿!
对上五级异能,汤森来不及反应很正常,所以他直接就给空气墙给圈在原的,上下左右的通路都给封锁了,现在,他的活动范围只剩下墙内这点地方。
“凭什么,你能戴上徽章?”很明显,中年人想羞辱汤森一翻之后再干掉他,看来他心里的怨念很大!
“凭什么,你能穿得风风光光?”果然,中年人也走进空气墙里,用嫉妒愤恨的目光盯着汤森,然后手一抬,掌心喷出一根巨大的冰凌,尖角如刺,飞射汤森。
“小爷没戴徽章。”汤森在招架冰凌的同时,还很诚恳的解释兼继续激怒:“嫌麻烦。”
“凭什么,你能得到这些装备?”中年人在嫉妒愤恨的目光中掺杂了阴冷残暴,手上的攻击也越来越快,完全是在把汤森当靶子打。
“又凭什么,你敢蔑视我的存在?!”炽烈的火线、炸裂的冰块、刺眼的电光,这些异能前堵后截、直至把汤森淹没。
“小爷爱用什么用什么,不关你事!”地方太小,汤森腾挪不开,他只能选那些大地躲,伤害较小的异就就硬抗。
躲过了赤红的火线,躲过了巨大的冰锥,但横飞的冰球却纷纷打在汤森的躯体上“砰砰”直响;那些已经消耗得差不多的电光,同样能电得他哇哇乱叫。
这个黑户异能师,战斗力很强!
如果身体条件好,汤森说不定能用其他战术翻盘,但谁叫他现在处于低潮呢?元素系异能本来就有反应时间快的特点,让中年人上手之后,他就很难再把主动抢回来。
对方现在释放的异能,等级不高,但出手时机、效用规模、细节控制都把握得很好,而且动作简练,毫无预兆。这种直来直去的风格,有点像一剑定生死的剑客。
汤森知道自己要反击才行,但他的异能没对方快,也没有对方的强大——如果两人同时释放空气刃的话,一定是黑户异能师的先发出,也一定是他的空气刃先打到汤森身上!
“你们只是一群寄生虫!吸血鬼!居然也敢垄断伟大的异能?”黑户异能师有长期积累的实战经验,临场发挥出来后,非常犀利。
“混蛋,睁大你的眼睛看看,这才是异能!”一个矮壮的元素傀儡不知从那冒出来,抽冷子就挥拳打向汤森的背心,汤森连续闪过两拳,却没想到这怪物有三个拳头,所以结结实实的挨了个狠的——虽然大部分威力被枯叶球挡了,但还是痛得汤森额头冒汗。
“只有我这样的人,才有资格用异能!”黑户异能师手舞足蹈,越来越激动,手上的动作也更迅猛:“你是我的第三个优异战绩!我要把你制成标本,放在我的别墅里供人参观!”
“你他妈在做什么梦!”汤森忍住身体各处的疼痛,激活了身上的袍子——对手虽然疯癫,但实力太强,汤森靠以前的办法撑不过,必须出王牌。
他身上这件袍子在天空之城改造过,效果不同凡响,黑户异能师的锁定立即被解除。当他想再次锁定汤森时,却发现自己很难定位——这现象很离奇,他明明能通过肉眼看到汤森在某个位置,但他的感知却说那不是真的,而且也瞄不准。
“小爷不是你能惦记的!”趁此机会,汤森发动了反击。
随着前冲的步伐,一个个异能从汤森手中飞出,但却不是攻击对方,而是干扰对方的攻击——四两拨千斤,这才是汤森的强项,他这种异能天敌型的天赋,可不是叫着玩的。
依托天赋,汤森能直接看到异能的运行细节,就像在梦想大厅叩门时那样,只要能找出对方异能的关键位置,他就可以用小咆哮破坏三级异能!
黑户异能师的财政状通常况差,很多中高级道具他们都没见过,就别说更高级的玩意了。所以中年人心头又涌上一股子愤恨,各种异能像不要钱似地往汤森身上砸。
但中年人却没想到,他的大部分异能这回没能找上汤森,而运气好、凑巧瞄准他的小部分异能,却又离奇的崩溃或偏斜了,全都不顶用——火焰在空中燃烧、冰剑在地面上乱犁、电光像是喝醉了酒一样画着圆弧,至于那些元素傀儡,正跟自己的同类打得不可开交。
“混蛋,小爷现在就弄死你!”汤森继续前冲,异能的目标已经换成对手本人了——战机难得,说不定这是唯一能翻盘的机会,一定要把握住!
“你以为能行?我呸!”中年人残忍地笑了,身体一缩就退出空气墙外。
居然逃到外面?你一个超四级异能师,怎么能这样无耻!?你有脸皮吗?!
汤森怎么都想不到,中年人会如此的无耻,看到情势有变就缩了!更关键的是,黑户异能师这一退,就让汤森大部分的准备都付之东流——但汤森不是个容易认输的人,准备的异能还是出手了,他要打破这道空气墙!
“砰砰砰!”一轮密集的爆炸声响起,空气墙表面泛起无数的波纹,主体却纹丝不动。
困顿是五级异能,这玩意的结构很稳固,汤森打过去的异能根本穿不透,全给气流搅成粉末了……就连汤森自己撞上去,都给墙体弹了回来。
而中年人呢,他就站在墙外五米的位置。他先用一种看笼中鸟的眼神调戏了汤森,然后从容不迫地从腰带上取了两根金属试管,掰断,里面的液体立即气化,变成墨绿色的迷雾。
附近的元素亲和力立即暴涨了!
“你以为,不能瞄准你,你就安全了?公会没有教你,有很多异能是无需锁定目标?”黑户异能师胜券在握,他高举双臂,狂放而豪迈的大喊:“让你看看我真正的本事吧!”
黑户异能师的手势很复杂,而且准备时间很长——按照他之前举手抬足就能释放异能的现象推测,他这次用来收拾汤森的异能,肯定非常厉害,绝对是无可抵挡那种!
作为异能的先兆,细丝散发出干燥热能在空气墙内涌动,上至空气墙的圆顶,下达地底深处,真是无处不在、无孔不入……
汤森呼进口鼻的空气都带着滚烫的感觉。那种剧烈的烧灼感,居然能顺着呼吸一路蔓延的肺部!
汤森的眼睛顿时瞪大了,因为他知道这是什么玩意了。
五级群体异能·熔炉!
猜到了这个异能,汤森的脸色顿时煞白——熔炉是很可怕的群体异能,能把数百米范围内的一切生物灭杀,甚至会把生物的骷髅跟土壤和金属熔炼在一起。因为效用时间不长,骨骼还不会变成灰烬,但视觉效果却更加惊人。
墨绿色的异能力量,快速集中到黑户异能师手里,他马上就能满足释放要求了。这么厉害的五级异能,如果让中年人释放成功,汤森会死得非常难看。
但汤森毫无办法,先用空气墙钉住自己,然后用熔炉覆盖,这种战术安排是无解的!
自知绝无幸理,汤森已经濒临狂乱状态了。就在这万念俱灰的前一刻,汤森眼神又猛地一颤,他像是抓住了一线生机,飞快地从怀中掏出一块透明晶体,想也不想就用力一捏——而在空气墙外,中年人畅快的喊声已经响起:“熔——炉!!!”
与此同时,汤森手里的透明晶体碎了——天空之城特供·异能天才标配·冲击晶体!
空气墙以内,只响起一声碎裂之音,孤零零的,其他什么声音都没有。
但在异能师的感知世界里,空气墙围绕的范围里,却发生了令人极度震惊的事情!
首先,这块透明晶体碎裂,引发了一个爆炸。以汤森为圆心,这极其剧烈的无形能量,造成了一个圆球形的放射冲击——墙内还存在的、中年人之前释放的那些异能,包括元素系傀儡在内,都在冲击能量接触自己的瞬间崩溃!
冲击波,瞬间就到了空气墙面前。
围困汤森的空气墙虽然是四级异能,却也无法阻挡这股强横到无与伦比的能量,顿时就土崩瓦解、被这无影无形的冲击能量吹得无影无踪!
异变在瞬间发生,黑户异能师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甚至来不及露出震惊表情,高歌猛进的冲击能量已经到了他面前。
黑户异能师手里的异能力量、甚至他的异能源链,都被彻底瓦解——就像飓风刮走沙砾、就像最凶恶的主人搜刮奴仆,冲击波侵袭而过,没给中年人剩下一丝一毫的异能力量!他寄以厚望、即将出手的五级异能“熔炉”,自然也跟着崩溃了!
毫发无伤的中年人站在原的,但他脸部完全呆滞,没能发出半个字地咒骂讥讽——因为这个冲击波里面,好像蕴含着君主一般的气息,极其威猛、极其霸道、无可抵挡!
冲击临身的瞬间,黑户异能师甚至听到了自己的灵魂在哭号,绵软的身体也被恐惧侵袭,直到现在,都还没从剧烈颤抖中恢复过来。
准备冲上去干掉中年人的汤森,也停下了脚步。
他脸上的表情有一半是兴奋,另一半则是迷惑。
别人看不到捏破晶体之后的景象,但汤森却看了个清清楚楚,以他肯定这是个异能,可令他惊讶的是,这个异能的表现方式非常怪异,也非常的高端。
在前半部分当中,异能效果超级强大,其实,这个过程跟爆炸冲击波一模一样。但炸点很不寻常,是一个中空的罩子。罩子容积很大,不但能保护汤森,也保护了汤森的星盘。
犀利的大范围攻击,还能将主人排除在冲击范围之外,够智能!
爆炸过后,蔚蓝色的冲击波扑向四面八方,无视一切障碍,连地底都不放过——吹枯拉朽、势如破竹!在冲击波前,从初级到五级,任何异能都不能幸免,一秒时间都坚持不住。
汤森的眼睛看到了真相,他也发现了这个冲击波的秘密。
冲击波中遇到的所有异能都崩溃了,但并不是被它的势能破坏,而是被它给彻底分解了。所有成型的异能,瞬间变回第二形态的异能力量、又从第二形态变回了第一形态力量——因为汤森能看到第二形态异能力量,所以这个变化在他视野里异常清晰。
跟一般的爆炸不同,蔚蓝色冲击波扩张之后并未消失,而是均匀的分布在不长不短的冲击距离中,整整一百米。至少在现在,至少在这范围内,黑户异能师不要想再用出任何异能。
“霸道!”汤森对天空之城、对那个引导者的好感在嗖嗖飞涨。
他抹了抹空间戒指,掏出一块红砖。这是汤森无聊时特别制作的专用道具,百分百精品合金,它的最大功用,是用来进行一项汤森同学有极深造诣的运动——开瓢,有益身心。
“砰!”神情呆滞的黑户异能师,被汤森一砖拍在脑门上!
“你!”他总算回魂了,但血也跟着哗哗的流。
“合作点。”汤森笑了笑:“要叫啊!”
“砰!”汤森抬手又是一砖砸到中年人天灵盖上,他发出一声惨叫:“啊!”
“不可能!这不可能!”黑户异能师疯狂的喊叫,要不是汤森抓着他的领子,这丫挺的早就蹦上天了:“这不是真的!”
“拍的就是你不信!”“砰!”
“拍得就是不可能!”“砰!”
“小爷不是你能惦记的!”“砰!”
黑户异能师挣扎不动了,他的身体非常好,因为被汤森一轮好拍还能站住的人可不多。
他现在看上去极惨,头发面孔全被鲜血浸透,但还能说话:“原来……这就是……传说中的……”
“传说中的什么?”汤森拎着砖,异常和蔼地问他。
“你不……知道?”中年人瞪着汤森。
“你以为呢?”汤森露出诚挚的微笑:“知道的话,我还问你搞毛!?”
“哼哼……做梦!”中年人也冷笑:“我……就不……告诉你。”
“玩欲擒故纵?这招过时了,孙子!”汤森的合金红砖再次砸到,又快又狠,中年人的身体被打得转了一圈,大半牙齿都裹在血沫里飞了。
半昏迷的中年人摇摆着,下意识地来了个唤醒,因为他现在的位置在汤森的星盘范围内,所以弄出可怜兮兮的一点异能力量。
“不说是吧?”汤森随手抓过来,手心里一揉,然后拍进黑户异能师的后背。性格坚韧的中年人继续唤醒,汤森继续抢夺,完了又拍进他的肩膀:“不说是吧?是吧?”
如此连续九次,中年人再也弄不出任何异能力量了。
“你是我的第一个战绩。”汤森用中年人的袍子擦砖上的血迹:“但我不好意思跟人讲。”
然后,汤森转头走了。
隔着一层血色,看着汤森的背影远去,黑户异能师嘴里含混不清的念叨着什么。
“不告诉你……绝不……告诉你……你这种……公会的……休想……”
走到百米之外只耗时三十秒,跟随汤森一起引动的蔚蓝色冲击罩,毫无预兆的消失了。
“一百米范围,三十秒效用,牛掰!”汤森停下脚步,由衷的感叹了一声,然后又随手打个响指。
身后百米,九声爆炸几乎同时响起。
黑户异能师,已经变成一团纷飞的血雾!
再上路时,汤森打起了十二万分的精神,鉴于之前的大意疏漏,他很注意细节,更是收起了一切可能导致坏事的脾气秉性。他昼伏夜出,尽力发挥野外生存技能,能变装的情况下他一定变装,能避开旁人的时候就一定避开。
所以之后这段路程还算顺利,汤森走的有惊无险。
前面两天,他遇到好几波货真价实的追兵。其中有骑士带队,也有异能师带队,更多是当地的盗贼,因为对策使用得当,所以这些追兵并没发现他。远离拍卖会场之后,渐渐的,追兵也稀疏起来,最后干脆失去了踪影,也许他们也觉得追上汤森的希望太渺茫了吧?
回程的路不太好走,其一是不能再利用穿云舟,其二是有些时候必须走小路。但人无信不立,汤森想到跟雯丽小姐有二十天的约定,就告诉自己要坚持下去。终于,在二十天约定的最后一天,汤森赶到了距离瓦卡莱镇不远的地方。
这是个阶段性的胜利,它意味着汤森惊心动魄的逃跑,就此落下帷幕。
粗略的总结一下,除开那个差点要了自己老命的黑户异能师查德之外,汤森再没遇到任何意外。至于收益和战利品方面嘛……只有一句话才能形容,赚大了!
上千万的标准金币不久后会被飞熊家族送来,兜里有拍卖会上不适合出手的大量贵重金属,还拿到真实价值暴露无遗的豪情腕带,外加全套城市建筑图纸、配套资源……
盘算着这回捞到手的东西,汤森心里很兴奋。
跟这种丰厚的收获比起来,他路上吃到的苦头真不算什么。当然了,他也希望下次别跟人玩命,如果玩的是别人的命,那倒可以考虑。
班奈德第一时间骑马赶来汇合,这种风风火火的行为不符合他的性格。
汤森现身的时候,看到这位重要助手的脸上全是如释重负的神色,他心中不禁暗暗好奇。
“你通知雯丽小姐了吗?”汤森问:“你跟家主的关系闹得这么僵?一刻都不肯多待?”
“首领请放心,应该通知的人我都通知了,雯丽小姐那边早就准备好了行装,随时可以启程,大车队前天就用我们的身份出发了。我这段时间跟雯丽小姐见过三次面,很融洽。”班奈德先回答了公事,才叫起委屈:“我急着赶来不为别的,只是想确认首领你一切都好。”
“确认我一切都好?”汤森奇怪了:“我什么时候成了弱不禁风的人?”
“首领你可能不知道,俱乐部通缉首领的委托都快发到瓦卡莱镇子上了!”班奈德从怀里掏出几张纸递给汤森:“这是我们截获的部分情报,肯定还有些情报漏进镇子里了。”
汤森狐疑地拿过来一看,发现这是俱乐部某商团发布的通缉委托,商团的名字很陌生,但自己的脑袋已经不是六百万了,而是九百万标准金币……娘的,这个雾霭宫殿还真是阴魂不散,等小爷有了闲钱,也去发个通告,雇佣一堆人去他家门口泼粪!还得爆他的菊!
“我靠,这钱花的还有谱吗?”汤森忍不住感叹了一句:“九百万金币,锲而不舍啊!”
“首领,你只是去参加俱乐部地拍卖会吧?难道顺手干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情?”班奈德本不是个好奇心浓厚的人,但汤森这种情况太出奇了:“雯丽小姐倒是说,你大概欺负了别人,还欺负得很厉害,所以对方才用这种几乎匿名的方式报仇。”
“雯丽小姐真是说对了,我这次还真欺负了一个纨绔少爷。”汤森想起亚洛·伯格那张白嫩的脸蛋,内心就觉得畅快,用充满优越感的语气说:“但这事真的不怪我,他的姿势是那么的风骚,神情是那么的拉风,手下是那么的废材,如果不上去踩两脚,老子会闲到蛋疼!”
对汤森这种自信和自傲,班奈德一时无言以对。当面贬低首领这种事他可做不出来。
“鉴于某些人肯定收到了这种委托,说不定会对荆棘玫瑰不利,所以我已经把主要人手调出了瓦卡莱,同时也只把森林小镇搞成一个观察据点。”班奈德继续解释说:“因为这边有雯丽小姐的商会驻扎,我们完全可以推退到三百里外去。这样就可以避免很多麻烦。”
“你这个安排不错,老成持重。但话说回来,如此安排还是因为咱们不够强大,否则为什么是我们退?”汤森点点头:“不过放心吧!荆棘玫瑰会越来越强大的,总会有我们可以欺负别人、而别人却只能忍气吞声的一天!大家都奋发努力的话,这天就会来得很快!”
两人正说着话,树林小径那边传出了马蹄声,转头看,有个规模不大的马队正走出林子。
“这是雯丽小姐的马队。”班奈德赶紧介绍说:“带路的是我们的人。”
荆棘玫瑰旗下有好几个游牧部落,汤森之前也去视察过两回,耳熏目染之下,相马的本事已经掌握了一点。所以他在观察的时候,顺便也对雯丽这支马队做了个评价——马匹数量只有不到三十匹,但都是百里挑一的优良战马,体型大、肌肉壮、耐力好。
不但马好,人也不错。
除开带路地向导,走在马队最前面的是三名壮年男子,他们的位置稍微错开了点,视线也错开,将整个正前方纳入警戒范围。五个马身之后,跟着另外两个男子,目光很平和,但偶尔抬眼的话,都是看向沿途最紧要的位置,仅凭这点,他们就比前面三个人要精锐很多。
马队末尾也是相同安排,三护卫两精锐的间距稍大。另外在中间位置也有两名精锐。
所有的护卫跟精锐,都穿了一件西海岸常见的旅行长袍,里面的钢甲虽然做足了伪装,却瞒不过汤森这样的异能师。另外,他们都是单手持缰,另一手始终搭在马鞍前的皮套盖子上,这种竖装的长皮套,显然是装武器用的。
“不错,都是老手。”汤森微微点头,这支十几人的护卫队,不是随便哪个家族都能拉出来的。护卫和精锐的气质里有多种成分,除了自信与冷静之外,还有种不易察觉的血腥味。
被簇拥在中间的三个人也穿旅行长袍,却没有护卫那么臃肿。
虽然都戴上了风帽,汤森还是从个人习惯等细节着手,将她们辨认出来:落后半个马身走在最后的人,应该是雯丽小姐的老管家,他时刻不忘职责,这时候还带着洁白的手套呢。
走在最前面的那位女士,应该就是宣称四级但实质上已经五级的女异能师海柔尔,路上的景色比较新奇,所以她不时左顾右盼,却不会被什么东西真正吸引住。这正是异能师宅人的特色,眼光挺高,注意力不会轻易转移。
走在中间那位,才应该是雯丽小姐本人。
一件普通的旅行长袍,也被她在无意中穿出长裙的风采,虽然这袍子跟别人的完全一样,几乎所有部位都跟韵味风情扯不上关系,但唯一的一处例外却被雯丽用到了极致。
她那纤细挺直是腰身上,系着一根浅灰色的云纹硬皮腰带,腰带上挂着一柄西海岸常见的黑鲨鱼鞘马背弯刀,旁边还有一把银鞘红宝石小刀在晃荡。如果把这些东西分开来看,没一样是特殊的亮眼的,但被她这样随手一配,跟她的气质一组合,就有别样的精彩绽放出来。
她用标准的武士姿势骑在战马上,甚至也带着武士手套,可娴静淡雅的特点却并未消退,就算偶尔跟海柔尔交谈时,她也只是微侧着上身。
那句话怎么说的?没有用的,你就像黑暗中的萤火虫一样……汤森心里坏坏的想着。
他知道这样想,会显得恶搞味浓厚,但意思肯定没错。至少在他面前,雯丽小姐单靠衣服绝对藏不住。
看美女让人心情愉快,发现美女身上有全新的美,会让人更加愉快。
负责警戒的护卫们知道跟班奈德的身份,自然也清楚汤森的身份,他们匀速从汤森两旁走过,只对汤森微微点头致意。
汤森拉下自己的风帽,把面孔露了出来。这是基本礼节,就好像你跟人握手前要脱掉手套一样——迎面而来的三人,也纷纷拉下自己的风帽。
“汤森先生。”雯丽脸上露出微笑:“看到你平安归来,我就不用担心了。”
“雯丽小姐。海柔尔前辈。”汤森毫不谦虚,他带着笑说:“为了让雯丽小姐不用继续担心,我可花了好大的力气啊!”
“油嘴滑舌。”海柔尔前辈看了汤森一眼,目光中的关切多于责备:“你这趟究竟捅了几个马蜂窝?九百万金币,也不怕别人觉得你的脑袋特别可爱吗?”
“前辈您老是这样夸奖我,我总有一天会害羞的。”汤森调转马头,毫不客气地跟Сhā进雯丽和海柔尔中间,可怜的某人已经被挤到旁边,不得不退后跟老管家并行。
“只捅了一个马蜂窝,好像是两个?不对,还是只有一个马蜂窝。”在海柔尔地冷哼出口之前,汤森终于坦白了:“我飙价,赢了雾霭宫殿的败家子废材白痴变态少爷。”
风帽下的雯丽小姐,笑吟吟看着他们斗嘴,她似乎对汤森的闯祸行为毫不在意。
“雾霭宫殿?少爷?”海柔尔先想了想,才惊讶的张大了嘴:“那不是光辉教会的……”
“没错,这白痴说他自己是未来的第三使徒,所以我就顺理成章的坏了他的心思,抢了他想要的豪情腕带。”汤森明显是在避重就轻,因为这不是秘密,别人有心打听的话,他拿到豪情腕带的事情根本就瞒不住。
“这白痴已经出到六千万标准金币,结果还是便宜了我。”
“荆棘玫瑰有六千万标准金币给你挥霍?”海柔尔当然不信,还转头去看某班,意外的发现班奈德同学用哀怨的眼光看着汤森——有六千万标准金币的话,不管首领你是怎么得来的,都先要投入荆棘玫瑰的运作中好不好?
“前辈,这种事情你可能不太了解,男人的财富可不只是金币这么简单。”汤森说起这事就解气:“重要的是气势!这混蛋看到我的气势,立马就被震慑了,自己心甘情愿地把刚刚拍下来的豪情腕带双手奉上,我本来不想要,但实在是推辞不过才收下的哟!”
“既然心甘情愿,为什么事后要通缉你啊?”海柔尔可不是笨蛋。
第057
听汤森这样说,海柔尔猜到汤森其实不想解释整件事,于是跟雯丽换了其他话题。
渐渐的,大家的言谈就涉及到了此行的目的的,奎尔萨大平原北方,荆棘玫瑰的根据地。
雯丽小姐对此行充满了美好期望。能见到那些本以为罹难的族人,这无疑很值得高兴。为了缓解她的情绪,也为了让大家对荆棘玫瑰各方面有起码的心理准备,汤森非常不仗义地把班奈德抓过来,让他给三人讲荆棘玫瑰的故事。
可怜的班奈德,在家主面前他不可能不紧张,所以每段故事,他都要累出一身大汗才能讲清楚,之后还要接受海柔尔无穷无尽的询问——简直比受刑还惨!
已经是秋天了,虽然不能说是最炎热,但秋老虎还是很厉害的。
在远离了瓦卡莱之后,大家就得顾及马力,多是选清晨傍晚这两个时间才会猛赶一阵,其他时候都显得比较从容。几天之后,马队已经邻近奎尔萨大平原,这个季节,正是奎尔萨最绚烂最迷人的时候,放眼一望,周围全是未被人类破坏的自然美景。
上边是洁白的浮云,下面是辽阔的平原;静逸的大河蜿蜒如带,悠闲的兽群欢腾追逐,数不清的艳丽野花,在缓缓起伏的青葱中怒放……
“世界,真大。”雯丽小姐如此说,然后转头去看汤森:“汤森先生,你觉得呢?”
“你抢我台词。”汤森笑着回答。
“你的台词?”雯丽小姐愣了一下,好奇地问:“那你觉得我本应该说什么?”
“雯丽小姐应该说……”汤森转头过去,遥望周遭的美景,目光变得扑朔迷离,然后用梦呓的轻柔语调说:“我的、我的、都是我的……”
“哈哈!”雯丽小姐忍不住笑了出来。
这是汤森第一次看到雯丽小姐的真正笑容。
她这个笑容,真情真意。足以令骄阳失色,也能让美景羞愧。
如果不是有族人的消息,如果不是在如画美景中徜徉好几天,如果不是汤森的引动恰到好处,这笑容绝不可能出现——只有短短一瞬,却已经刻在汤森心里。
汤森含笑不语,用柔和的目光端详着她,没有丝毫强势。
雯丽小姐的目光清纯明亮,大大方方,不躲不闪。
对两个身系群体安危的人来说,这种流露真实自我的时光非常难得。但两人身边从来不缺搅场的人,他们的目光才刚刚交汇,后面就传来连声的呼喊:“首领!首领!”
虽然笑容还在,但两人的面具又盖上了。文丽小姐的笑容变得彬彬有礼,汤森自然就是流里流气。
“首领!”班奈德绝对不知道自己刚刚干了什么事,他兴奋的大喊:“他们来接我们了!”
如果有人问:人们对某地的印象,通常是从哪开始?
答案肯定是:道路和交通,这是人们的第一印象。
现在,在大家脚下,就出现了一条笔直宽阔的大道。这是奎尔萨平原范围内最好的商路!
道路两侧,种下了遮阴的树苗,还修筑了排水渠。再外面一点就是农田,以前那些散乱不成模样的农田,现在已经有了统一规划。它们被裁成了相同的长条状,一片片比邻排列,间中还有小径和水沟为界,看上去十分整齐,赏心悦目。
熟田中,农夫带着家畜在劳作;那些数量庞大、正在堆积肥料的新田,应该是刚开辟出来的——远远近近的人都在忙碌,脸上洋溢着笑容。
道路一直向前铺陈,穿过沃野中的繁忙景象,穿过更远方的连绵建筑,然后被黑蚁一样的工人淹没了。
在远方那片连绵的建筑中,红色与蓝色的荆棘玫瑰旗帜正在高高飘扬。
站在小山包上,遥望荆棘玫瑰的主营,汤森心中不禁泛起强烈的成就感。
荆棘玫瑰目前的主基的,其实是在原马奇部落大营的基础上建立的。想也知道,马奇这样的蛮荒部落,即使得到晨曦议会的支持,建筑方面又能高明到哪里去?听说晨曦议会自己的主城都返工了两次,所以马奇人在建筑大营的时候,他们的标准只有一个——能用就行了。
从马奇人手中抢过这个大营,荆棘玫瑰就是有翻天的本事,也只能在原有营盘的基础上进行有限改建,这边修一下那边补一块,如果想突破原有规模或变出什么花样,绝对不可能。
所以在汤森离开的这些日子里,将近三个月,总部大营这边还是老样子。真要说有什么不同的话,那就是非常干净、非常整洁——荆棘玫瑰就是个大军营,内务条例必须执行。
这样想的话,至少他们已经改变了一些东西。
因为有数量庞大的奴隶,大营周围的道路已经翻修改建完毕。跟在凤尾花商会马队后面的载货车队,终于不用顾虑轮子陷进泥坑了。
在进入奎尔萨平原之后,因为那些年久失修的商路,车夫们吃了很多苦头。
在西海岸,荆棘玫瑰试建的这种商路算是高等级的,这玩意什么都好,就是造价高昂,费工费时。就算汤森发扬任劳任怨的精神,把高价值合金这门生意做得红红火火,也很难把这种商路推行到其他地方——自己的地盘还好说,可人家的地盘上,怎么能允许外人修路?
商路不通畅,生意即使做再好也有限。还是放下其他,先把路修到海边港口再说?
马背上的汤森思索着,在护卫的保护下进入营地大门。
在汤森身后,凤尾花商会的马队和车队也相继进入大营,然后被直接引去荆棘玫瑰总部——总部旁边已经修了两家豪华旅社,用来接待客人最合适。
在这支车队经过身边的时候,大营里的人们并不会惊慌躲避,反而会向马车报以微笑;那些光ρi股小孩还会追上马车、把自己吊在车尾荡秋千……车夫们对此很不适应,但最前面的引导马车坚定的压住了速度,他们只能亦步亦趋地跟随。
要是换了别的城市,哼哼!他们早把这些小兔崽子收拾了!
但在荆棘玫瑰,车夫们却不敢耍什么花招。因为那些随行的本地军人,他们不但不驱赶光ρi股小孩,还会不时指点些爬车要领,一定要等他们玩够了,才会装腔作势的轰走。
由此可见,荆棘玫瑰的上下关系已经好到令人发指的程度;或者说,荆棘玫瑰对自己人的看重近乎病态,哪怕是一群光ρi股小孩!
在这些溺爱光ρi股小孩的人当中,有很多就是哈维镇的幸存者。
他们并不知道在车队的第二辆马车中,正坐着自己的家主雯丽小姐——用这种方式进城是雯丽小姐自己的坚持,海柔尔对她的决定很不能理解,反倒是汤森猜到了大概,劝了一遍没啥效果,也就随她去了。
身为此地的主人,汤森觉得无论对雯丽小姐还是对施华洛西娅家族,自己都已经做到了最好。该说地说了,该提醒的也提醒了,所以从雯丽小姐进入大营的这一刻起,他就不好再跟她进行什么私下会晤或者亲切交谈。
因为两人各自代表着一个团体,而且团体间有隐形矛盾。形同陌路肯定不至于,但在两个团体达成新协定之前,首领们要以身作则,保持距离。
雯丽小姐没时间想这个,她进大营的心情,大概跟“近乡情怯”有点类似。
她不知道族人们在外过着何种生活,也不确定自己该以怎样的姿态出现,更不知道要怎么做,才不会伤害他们脆弱的心境。
班奈德的转述中包含了所有环节,但他原本只是家族的预备中层人员,视野比较窄,重点处也不够细致。所以雯丽小姐决定要先观察,她要用自己的眼睛去看。
毫无疑问,这里有施华洛西娅家族的味道。
很多人都会在马车经过的时候笑一笑,挥挥手。这种礼仪,正是哈维镇的传统。隔着一层纱窗,雯丽小姐努力在这些笑脸中寻找着,偶尔有一张自己熟悉的面孔出现,她藏在手绢中的拳头都会微微颤动……
渐渐的,不仅是雯丽小姐,连她身旁的海柔尔大师也感到惊奇了。
汤森曾经介绍过,荆棘玫瑰如何对待施华洛西娅家族的人,如何给他们保护,如何给他们帮助。内心里,雯丽小姐的确对汤森的种种作为充满感激,却依然不能完全信任他,因为没有任何一个势力或家族,会像汤森所说的那样善待灾祸中的幸存者。
就算雯丽小姐自己也很难做到。
人们首先要忠于自己的家族和姓氏,涉及到利益时更是如此,这是这世界的通行规则。像哈维幸存者这样,失去了故乡和上层庇护的人,其实是最好的奴役对象——没人帮他们说话,他们自己也没力量说话。
第058
如果不做特别说明,谁能相信这些人不久前经历过那样的惨剧?谁能相信他们就是漂泊无依的哈维难民?
汤森先生,他没有说谎!
如果荆棘玫瑰的所有层面,都如汤森先生所讲,那么,雯丽小姐只能叹服。因为汤森无视通行规则,组建了一个没有明显特权阶层的地方势力。
可是,一个地方势力如果没有特权阶层做为核心,没有特权阶层直接管理下民,它又靠什么去站稳脚跟、靠什么去维持状态呢?
汤森先生,真是谜一样的存在啊!
“请告诉随行的军官先生,”沉吟片刻,雯丽小姐悄声吩咐马车外的护卫:“如果我申请乘坐这辆马车在营地各处参观,是否会给大家带去不便?”
护卫点头离开,不多时又回到窗口附近,轻声回报说:“荆棘玫瑰大首领,汤森·奎尔萨阁下已经吩咐过,无论雯丽小姐要去哪里、要跟谁见面、要跟谁谈话,都不会有任何问题。”
“请替我转达谢意。”这一回,雯丽小姐没不觉得惊讶:“那我们先到处转转吧!”
雯丽小姐乘马车闲逛的时候,谜一样的汤森先生已经陷进公务中了。
荆棘玫瑰已经有了一个相当规模的政务部门,无奈其中的人手非常紧缺,而且多数人都处于学习阶段,本事不够、经验也不足——荆棘玫瑰目前的状态还远远说不上稳定,经常出现些稀奇古怪的政务,或者把正常的事情搞得稀奇古怪,连教科书上都没有的那种。
所以很多事情,还是要留给汤森亲自处理。
汤森处理政务的速度很快,如果不跟手下解释思路的话,图章一阵猛盖就算完事了。可是他很懒,为了以后能有点休息时间,他不得不把政务人员都召集起来,把他们感到为难的事情都掰开了,仔细解释给他们听。
这一讲不要紧,直接就讲到了二天早上。
刚刚散会,情报系统就送上雯丽小姐昨天的行踪报告。这种监视行为很正常,因为在严苛的制度规范下,连汤森自己也会被情报系统跟踪,首领尚且如此,就不用谈别人了。
“最新的消息,雯丽小姐申请从今天开始,与一些幸存的施华洛西娅族人单独见面。”令人感到尴尬的是,前来汇报情报的军官,他也姓施华洛西娅:“我们是否要阻止呢?”
“为什么要去阻止雯丽小姐?”汤森摇摇头:“强扭的瓜不甜啊!”
情报官肃立在门口的阴影中,左手托文件夹,右手捏着笔,等待着首领的决断。
“雯丽小姐提出的申请通过。你们把那个小间谍、还有其他相关人犯移交过去。”汤森稍作考虑,然后又补充说:“我们的发展分析报告,还有之后的战役规划书,也要送一份过去。如果没有特殊情况,给雯丽小姐副首领级别的待遇,外加两个高级管事待遇。”
“明白!”情报官专心致志的记下这个命令,虽然他完全不能理解汤森的用意。
“召集所用高级管事到会议室,”汤森叹了口气,手指摩挲着豪情腕带:“我们有的忙了。”
汤森所谓的忙,是真忙,因为他下了筑城令!
很多人不理解,首领为什么现在推进筑城这件大事?别的事情都没弄上正轨呢,不说其他事,首领昨天晚上还通宵达旦给大家上政务课吧?在这种情况下筑城,首领不会乱套吗?
汤森坚持自己的决定,而且除了高级管事以上级别的人,他根本不解释原因。
其实啊!正是经过昨天一夜的政务讲解,汤森才发现很多手下身上有问题,所以才把筑城这件事提前。
汤森的手下,很多人才刚刚摆脱文盲的身份。处理政务、甚至处理更细节的事务,他们并没有明确概念。说句笑话,他们连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都做不到……但这很正常,如果不是从正规途径出来的官僚,很多事情玩不转。而他们,却都是半路出家。
另一个关键因素,就是手下的思维跟汤森本人严重不合拍,有默契的人太少了。荆棘玫瑰不可能临时建一所政务学校,等大家学有所成之后再寻求发展。
怎么办?
汤森的办法就是,立即开始筑城!
为什么?
因为筑城是个很大的项目,也可以说是非常复杂的体系,就算汤森现在选定一个规模最小的模板,那依然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该组建的职能部门一个都不能少——人这种生物很奇怪,他们只有在新事物中才最容易接受新知识。
筑城这件事,连汤森都没干过。也就是说,所有人都是学生……
如果大家都肯努力去完成一件事情,这种气氛会非常好。所以汤森直觉,筑城就是最好的磨合机会,包括自己在内,所有政务人员都要参与其中。大家要在这个过程中相互熟悉,培养出起码的了解和默契,锻炼出起码的工作能力。
相对而言,城市最后修得好不好根本不重要。就算不小心给修歪了,推掉重来就是。汤森就不信,用这种极端暴力的方式,还不能为荆棘玫瑰培养出一批有经验的政务官!
汤森在这种事情上有绝对权威,所以一天之内,为筑城而设的部门就组建好了。
筑城的第一步是让需求方提出要求——你为什么筑城?这个城市应该有哪些功能、满足那些需要?更细致的说明下去,城市应该侧重于那部分功能呢?
顺理成章的,想要完成这个步骤,就需要大家研究荆棘玫瑰未来的规划和发展方向。而且还要有全局眼光,不然处处都要出纰漏。
有了详细的要求之后,大家要查阅图纸,选出最适合荆棘玫瑰的城市模型和筑城地点——如此一来,识字不多的人会着急上火,自己跑去找老师补课;文件记录、归档的重要性就会被大家察觉,他们甚至会学会如何在图纸山中快速查找、如何建立一个索引体系。
更现实一些,比如总部周围有哪些资源、如何利用,城市如何发挥自身能力为这些资源增值等等问题,他们会自己去想,去讨论,最后就会了然于胸。
再接下来,就是计算工程量。
再接下来,就是确定施工周期。
再接下来,就是规划施工队伍。
再接下来,确认筑城所需原材料的购买、运输、保存等等——连防鼠都要考虑到。
所以,在这座城市真正建立起来的时候,大家都应该毕业了,汤森也能缓口气了。
不过现在他不能松懈,跟很多事情一样,如此重大的工程,一般首领都要去亮个相表示支持,最普通的比如出席开幕式,也得挖铲土填个坑什么的。但汤森不喜欢这种做法,太逊了,一点震撼力都没有。
“外城墙交给我好了。”在第一次筹备会议上,汤森轻描淡写的耍着鹅毛笔:“三天就好。”
城墙是一个城市的轮廓,也是一个城市最具象征意义的部分。外城墙,一般而言是城墙的保护套,工程量大得让人骂娘,首领居然说全交给他?而且只需要三天?
首领……是不是没有休息好啊?这种事情可不是变魔术!
汤森当然不是魔术师,但他是货真价实的异能师,这个职业在某些时候能焕发神奇光彩,但汤森不准备在筹备会议上告诉他们原因,他要所有人震惊。
筹备会议就在这种猜疑中结束了,汤森刚刚走出会场,就得知雯丽小姐来了。汤森有点惊讶,要知道雯丽小姐进大营才第三天,这点时间,她居然就把所有事情都考虑好了吗?她已经跟族人们商议好了吗?
“雯丽小姐,海柔尔前辈。”汤森跨进会客厅,先向客人们致意。在荆棘玫瑰的地盘上,这位首领反而不太爱胡闹,经常是一副正经摸样。
“汤森先生。”雯丽小姐的风格一如往常,海柔尔大师微微点头。
“我有什么可以帮到雯丽小姐?”汤森开门见山。
“的确有。”雯丽小姐很认真的说:“请汤森先生允许我参加荆棘玫瑰的筑城行动。”
“雯丽小姐要参与筑城?”汤森有些奇怪,但只要她不把族人拉走,那就是大好事。
“我相信自己能担负起这份职责,也相信自己能帮上忙。”雯丽小姐说:“不管如何,荆棘玫瑰是在建一个遮风挡雨的家,在这种情况下,我很难让自己置身事外。”
“明白了,完全没问题。”汤森点头:“雯丽小姐肯帮忙的话,我就轻松多了!”
雯丽小姐加入筑城事务以后,汤森的确轻松多了,他可以全身心的扮演一个总工程师的角色,在各个部门间建立横向联系,把他们拧成一股绳,让大家领悟分工合作的妙用。
在所有的人当中,雯丽小姐才是最擅长全盘规划、也是实际推进能力最强的人。她能充分理解汤森的用意,并用完全不同的语言解释给下面的人听,也能在最短时间内发现问题,有她帮忙,筑城计划的实施效率大幅增长。
汤森惊讶的发现,筑城行动挖掘的第一个优秀人才居然是雯丽小姐!她已经成为掌握各部实际进度的副总工程师,至少在这段时间,她的作用变得不可或缺!
如果非要在雯丽小姐身上找出一个缺点的话,只能说在某些时候,雯丽小姐也会有点腹黑,具体表现方面嘛!就是常让汤森同学背黑锅。
“这当然是汤森先生的意思……”
“汤森先生对此环节非常担心……”
“汤森先生明天下午会来检查各位的进度……”
汤森对此表示理解,因为背黑锅本来就是他的义务,只要你把事情办好了,背再多的黑锅哥都不怕。再说了,他从不认为雯丽小姐只有温柔的那面,家主不是那么好当的!
有了第一个优秀人才,自然也就会有第二个、第三个……在汤森准备修筑外城墙的时候,这些优秀人才已经能够发光发热了。
在豪情腕带的帮助下,汤森用了三天的时间,就在选定的新城地址上筑起好了城墙——当看见四四方方的外城墙耸立在眼前时,汤森所有手下的下巴几乎都摔在了地上!
首领真的做成了!
没错,汤森真的做成了。这道高六米、边长六里的外城墙,完成由变异异能植物构成。当然要承认,植物性异能在这方面非常强大,十多种变异的荆棘藤蔓相互交缠,异常坚固,而且不怕风吹雨打,甚至普通火焰对其都无效。
就连海柔尔大师,都对外城墙工程表示了赞赏。
她本身就是植物系异能师,所以她知道汤森做这件事的难度——如果分开看,建筑外城墙所需的这些植物系异能,并不高深,甚至两级的异能师都能马马虎虎的用。
城墙不是街心花园,必须满足防御要求,这样一来,事情就难办了——最关键的是整体配合,但汤森做到了,他可以同时控制十几种异能植物,每次至少连续释放异能两个小时!
所以渐渐的,海柔尔大师看向汤森的目光里,开始有了点爱护的意味。
普通人当然没有异能大师的眼光,他们生活在普通人的世界里,所以他们只知道,城市外墙一旦耸立起来,就标志着筑城大业正式展开。
就像一部紧密仪器那样,筑城开始之后就不会停下来,白昼的工的,繁忙喧嚣;黑夜的工的,灯火通明。飘扬的荆棘玫瑰旗帜下面,所有人都在为这个新城、为这个新家奉献力量。
他们全情投入,心无旁骛!
然而,就在工程进行到第十五天的时候,有一批远方的客人前来拜会。但跟汤森预估的不同,这次的客人并不属于飞熊家族。
“泛西海岸俱乐部股东?雾霭宫殿高级执事?”汤森几乎都忘记这个名字了,此时拿着这张名片,不免陷入深深的怀疑当中:“我靠……你们在打什么算盘?”
人这种生物,非常奇特。
举例来说,单独一个人的话,他内心的想法可说是每时每刻都在变。即使是他的同类,即便与之亲近,你也很难猜中对方下一刻的内心变化。所以男人们经常抱怨“女人心、海底针”。女人又会骂“负心汉、王八蛋”。其实大家是半斤对八两。
按这种现象推断,由复杂个体构成的群体,其意志表现应该更复杂才对吧?
但情况恰好相反,只要有人把单独个体捏合起来,形成真正的整体,那么身处其中的人们就会相互妥协,他们那些善变的想法也会逐渐融合。所以无论多少人,他们的想法最后都会变成简单、稳定的共同意志——就像无数溪流融进大海。
这种转变,关键在首领,他必须有捏合大家的本事,也必须有镇住场面的能力,就像荆棘玫瑰的首领这样。
首领状态中的汤森,从谈吐到神情,都跟平常的他、异能的他截然不同。你甚至能从他脸上看到非常丰富的表情,比吟游诗人还厉害。但除此之外,普通人不觉得他很厉害,因为他不管事,哪怕某些事发生在他眼前,汤森都不会伸手。
因为首领的作用,从来不体现在细节上。
汤森真正厉害之处,是对荆棘玫瑰的战略经营。这宗旨只有一条,就是复杂问题简单化,就连共同意志的描述都很简单——生存、复仇!
因为大家的特殊经历,生存与复仇顺利成为荆棘玫瑰的共同意志。目标确立了,人就会在精神层面获得认同感。所以不用汤森作出别的行为,后来加入的人就会自己融进荆棘玫瑰,甘心成为荆棘上的一根尖刺,玫瑰下的一片绿叶。
但现在,问题又出现了。
因为加入荆棘玫瑰的人太多太快,新人数量远远超出潜移默化的极限,他们没经历过惨剧,也没有刻骨铭心的记忆,怎么融进这个势力?
不管?长此以往,老人与新人就会变成两个群体,分歧就是必然,汤森可不想荆棘玫瑰变得四分五裂,他必须出手,必须把大家的意志融为一体!
在这样的情况下,汤森想到了筑城。
城市,是汤森锤炼共同意志的铁毡、是汤森凝聚人心的利器!
汤森已经想好了,要用这件事凝聚所有人的心。
如果用重要程度来排位,小城的功能列表将会是这样的:首先,它能团结荆棘玫瑰内部;第二,它是大伙儿的新家:锻炼政务官只能排在第三位,排在更后面的是民生,排在最后面的是军事……
这只是一座小城,规模上甚至比不上哈维镇,所以它容纳不下多少居民。居民少,城市能提升的产能就有限,更不能让荆棘玫瑰产生脱胎换骨的转变,最多成为以后建城的参照。
军事上,真有敌人大军压境的话,小城根本就扛不住……这世界的战争跟汤森熟悉的战争有区别,他建外城墙时就在想,一个异能师弄出来的城墙,挡得住几个异能师猛攻?
坚持建城,因为这是大家的新家!
有了家,他们就不会再如浮萍般漂泊。看到这小城,他们就知道将来要走的路——生存下去,以奎尔萨北方为基的,荆棘玫瑰将不断扩张,等积蓄足够能力之后复仇!
所以大家筑城的热情非常高昂,原本只有个轮廓的小城,就在他们的热情与奉献中初具规模。如无意外,所有人都会在筑城的过程中丢掉身上的包袱,从里到外,变得焕然一新。
汤森很欣慰,他已经计划好了后面的招数,其效果绝对不辜负自己这番辛劳。
就是在这个时候,俩个大势力联袂来访。
汤森心中泛起无数猜想,可就算他有再大的本事,也猜不到客人的来意……无论是影响还是实力,荆棘玫瑰现在都不行。它就像个站在奎尔萨北方、踮着脚尖遥望西海岸的小屁孩。
眼高于顶的大势力,跟小屁孩的交集点在哪里?
汤森很头痛,毫无疑问,在年度精品拍卖会上,自己狠狠的得罪了雾霭宫殿。雾霭宫殿跟俱乐部算是一个鼻孔出气,也就是说,自己也狠狠得罪了泛西海岸俱乐部。
亚罗·伯格和雾霭宫殿的风格,汤森已经亲身领教过了。联系后来在海柔尔大师那边打听到的资料,他知道俱乐部也不是什么好鸟。某些对西海岸有阴暗想法的势力,都是通过俱乐部的手在实施阴谋……
筑城的节奏,会被意外事件打乱吗?
如果他们要给荆棘玫瑰小鞋穿的话,现在就派人来的话似乎早了点吧?就算大字不识的匪徒,他们也会先试探两把再说……这种诡异的现象,只能说明背后有内幕啊!
“首领,客人们要求尽快与你见面。”因为汤森脸色变换很快,豪顿说话也小心翼翼。
“他们想跟我尽早见面?”汤森转头看看豪顿:“表现得很着急吗?”
“虽然在表面上,两个首领模样的人很悠闲,但我知道他们心里着急。”豪顿信誓旦旦。
“让他们继续着急。你就说我有事外出了,一切事情都无法擅自做主。把他们安置在大营外面的临时旅社,好吃好喝的养起来。”汤森把名片还给豪顿,随口吩咐说:“注意点,把这些人都给我看住了。但只要他们不跑出来旅社,比也别去干涉。”
“明白了。”豪顿点点头:“首领,要是他们问我筑城的事情,我应该怎么回答?”
“那不是城市,而是异能师靶场。”汤森笑着教他:“他们问起来,你就说得直接点——抱歉,我没得到授权,所以不能告诉你任何事。”
“明白了。”豪顿有一张质朴憨厚的脸,但实际上心思很活泛,他立刻就明白了汤森的意思:“我一定把他们看好,弄的他们心浮气躁,也不能让他们打听到我们的任何事!”
就这样,来自俱乐部和雾霭宫殿的代表就被豪顿安排到远离城市工地的旅社里,虽然豪顿没在吃喝上亏待他们,但他们从上到下谁也别想外出,更别说晋见汤森首领之类……无论这两位代表怎么游说,豪顿都是满脸笑容、油盐不进。
豪顿已经不是以前的小镇长了,他早被汤森灌了一肚子坏水。
金钱收买吧!豪顿来者不拒,你给什么他就接什么,但转过身他就“忘了”;威胁恐吓吧!豪顿把脸一抹,官方口吻滔滔不绝,要不就干脆装傻充愣。
客人们也试图派人潜出旅社用别的招数,但旅社外围的戒备很森严,钻狗洞出去的人会从院墙上丢进来,翻院墙出去的人会从狗洞里塞回来……整整两天过去了,客人们的目的没达到、赔了大把的东西不说,还受了一肚子闲气。
点算着时间,两位客人在私下里开始变得焦虑,而且迹象越来越明显。当然了,客人的种种迹象会很快被情报人员汇报上去,以供汤森参考。
为了抢时间,汤森这段时间很忙绿,吃住都在城市工地上,生怕手下们经验不足搞出什么事故来。好在有雯丽小姐、还有十几名崭露头角的助手从旁协助,所以大纰漏没出现,最多就是些需要返工的小麻烦。
当这份汇报呈上来的时候,汤森正跟雯丽小姐等人说话。
“客人们开始自找没趣了。”汤森并不避讳雯丽小姐和助手们,他甚至把情报递给他们传看,然后咨询他们的意见:“俱乐部和雾霭宫殿跟我们有过节,但他们现在摆的架势不像兴师问罪……难道我们这种刚站住脚的小势力,在他们眼中还有什么可取之处?”
“客人到底为何而来很难说,但如果拖着不接见,他们一定会继续忍下去。”雯丽小姐已经看完了情报,轻声细语地说:“俱乐部和雾霭宫殿是两个底气很足的势力,身为这种势力的高层人员,他们绝不会跟其他人谈,因为他们在内心认为,只有首领才有这个资格。”
“也就是说,短时间内我们迂回试探也没用。”汤森理解了雯丽小姐的话。
“的确如此。”雯丽小姐点头:“可我们又是出于何种考虑,才需要在见面之知道他们的来意呢?”
“两位客人来头不小,从随员配备上看,却不像是跑来找麻烦的,所以外面肯定有什么大事发生了。”汤森严肃认真的回答:“不洞悉来意的话,我们就敲不了他们的竹杠。”
“敲竹杠?”助手中有人发言:“首领是说讹诈吗?”
“没错,我说的敲竹杠就是讹诈。是指我们在跟人做政治交易时、想要得到高出正常价值的那部分利益。”汤森唯恐他们不明白,所以在解释时非常细致:“比如现在,俱乐部和雾霭宫殿对付荆棘玫瑰,只会有三种态度。”
“打压的话,不是军队侵袭就是商贸封锁,但荆棘玫瑰跟他们距离太远了,这些手段实施起来异常困难。如果派异能师来刺杀我,因为公会的缘故,则更加得不偿失。”
“第二是中立,但中立的话不闻不问就好。”汤森接着说:“那么现在只剩下第三种,那就是拉拢……大家注意,我们很弱,如果不是有大事发生,他们绝不会放下身段拉拢我们。”
“他们出事了,或者在谋划什么事。这件事牵可能扯到我们,也可能需要我们的帮助。”雯丽小姐首先明白过来:“我们可以先排除资源、资金这两方面,因为他们从来都不缺。”
“文丽小姐说得对,他们不缺资金和资源,”汤森露出一个笑容:“但我们缺啊!”
“没错,其实我们连筑城的资源都有缺口,那么首领,需要继续晾着他们吗?”
“算了,横竖只是敲竹杠,既然他们宁愿心急也不透露口风,我们也没必要再拖下去。”汤森想了想:“如果真像雯丽所说,他们出事了,或在谋划什么事。那这件事必然没剩多少准备时间,拖得越晚,实际上对我们越不利——告诉客人,晚饭之后我会跟他们见面。”
“请等等,”雯丽小姐叫住正往外走的情报官,用征询的目光看了汤森,得到后者默许之后对情报官说:“请告诉他们,首领时间很紧,只有十分钟时间,让客人们事先做好准备。”
情报官看看汤森,汤森先点头赞同,隐带笑意的目光看着雯丽说:“谢谢,这安排很好。”
汤森的道谢很诚恳,因为他再厉害也是个人,不可能在关注全局的时候还能把各种细节都照顾到。而雯丽小姐天生就能看到很多细节,在诸多问题上能弥补汤森精力不够的缺憾。比如刚刚这个安排,虽不起眼,却能让客人感受到压力,汤森自然能少费一些唇舌。
当天的事务安排结束后,雯丽小姐回到自己的帐篷——世家小姐都得在午后小息片刻。
“又忙了半天?”海柔尔接过雯丽抱着的文件,连扫一眼的兴趣都没有,直接就放到了桌上:“真不明白你,连个职务都没有,也不拿他家的薪水,就为他筑城的事情忙里忙外。”
“以后要住在这城里的,有很多施华洛西娅的族人,这是他们的家。”雯丽小姐说:“我不能在最危急的时候把他们救出来,至少我能为他们的新家尽一份力。”
“如果是这样,我可以替你做。”海柔尔对某些事不了解,但她不笨:“无需你如此辛苦。”
“这点辛苦不算什么。”雯丽解释说:“其实我还想知道,荆棘玫瑰到底是个怎样的势力。”
“半个多月过去了,你看出来了吗?”海柔尔怜惜的拉起她的手,摩挲着手指上的茧子。
“没有,反而越看越迷惑。”雯丽小姐叹了口气:“原本我以为荆棘玫瑰只有一个特殊的地方,但了解的事情多了之后,我却发现更多离奇的地方。真是想不明白啊!”
“与其疑惑不解,不如直接去问汤森。”海柔尔建议:“大不了承认他是你的政治导师。”
“海柔尔阿姨,这是俗世,不是异能师公会。”雯丽小姐哭笑不得:“在公会,好导师难得,好学生更难得,知识传承会很顺利;但在争斗不休的俗世,这种学识肯定是不传之秘。”
“没有那么难,如果你不方便问,我去找汤森说。”海柔尔的大师气场顿时涌现:“大不了交换嘛!他是异能师,植物系异能掌握得不错,我手里肯定有他想要的东西。”
“海柔尔阿姨,我们不能这样对待汤森先生。”雯丽小姐赶紧拉住她:“再说,就算我清楚了这些事情,我也无法组建一个荆棘玫瑰这样的势力,它的建立,大半是因为机缘巧合。”
“这样的话,乖乖女,那你到底在忙些什么?”这次就轮到海柔尔不明白了。
“我在想,要用什么方式跟汤森先生合作,这种合作又应该深入到什么程度。”雯丽小姐悠悠地叹了口气:“海柔尔阿姨,你应该看出来了,我最多只能担任家主的职责,超过这条界线,那种压力我无法承受,至少现在我承受不起。”
“然后呢……?”海柔尔陪伴雯丽这些日子,当然知道她为此付出了多少心血和辛劳。
“我也不能把这些族人从荆棘玫瑰中撤走,他们当然是我的家人,但之前的颠沛流离,他们已经跟荆棘玫瑰融为一体。如果我强硬的做了,那么现存的施华洛西娅家族就会分裂。”雯丽说:“这是很现实的想法和顾虑。另一个关键是,我可以当个坏女人,但我不能害汤森。”
“就因为汤森救了一些人?”对雯丽的话,海柔尔将信将疑。
“还因为汤森能带领他们走出西海岸,如果我们合作的话,就是带领大家一起走出西海岸。”雯丽小姐说:“海柔尔阿姨,以施华洛西娅家现在的处境,保持独立只是痴人说梦,与其投奔那些不知根底的人,不如跟荆棘玫瑰合作。至少汤森先生的坦诚和能力,不是虚假的。”
“汤森是个异能师,他怎么可能把全副精力放在荆棘玫瑰身上?”
“他哪像个循规蹈矩的异能师了?那位导师能教出这样的学生来?”说到这点,雯丽小姐不禁微微一笑:“如果我看的没错,在汤森内心里,只是把异能当做保护荆棘玫瑰的武力。”
“这个小混蛋!这么看待异能,我绝饶不了他!”海柔尔脸色一沉,但这种脸色并没有维持多久:“不过,你这句话可别传出去,小心给他惹来麻烦。”
荆棘玫瑰的书记员,在当天晚些时候留下了这样的记载。
晚饭过后,荆棘玫瑰的大首领在小城工地参加了庆祝下水系统完工的庆祝仪式、在回大营的归途上,偶遇雾霭宫殿和泛西海岸俱乐部的代表。所以,这只是一次非正式的会面。
大首领当时穿着一件朴素的袍子,身上还带着浓烈的烤肉香气。
看到在路边“散步”的外人,好客的主人下了马,上前嘘寒问暖。即使知道了对方的来历,大首领也只是含蓄的笑笑,没有做出任何不符合外交礼仪的行为……这份记录大致上符合事实,如果排除之前的人为操作的话。
事实上,这次会面远没有记录上那么融洽。
汤森的个人特长之一,是扮什么就是什么,外交层面上的事,不好轻易出铁拳亮鞋底,所以他风度翩翩地来了。但两位代表没汤森这份“闲情雅致”,他们这两天虽然没做啥事,但内心却饱受煎熬……因为他们肩上扛着的使命很不轻松。
这两位代表都担任管事级别的职务,多少听到些拍卖会上的风声,所以他们明白汤森此人很不好应付。而且,只要想想他那群手贱心黑的部下,就应该清楚主子的作风了。
“我们这呢,除了几样能换钱的玩意,其他啥也没有。”必要的寒暄过后,汤森把坐骑缰绳丢给卫士,笑着说:“所以只能请两位观赏路边的自然景观了。饭后散步,有益身心。”
两个代表对视一眼,亦步亦趋地跟上了汤森——这完全是汤森的事前安排,因为彼此都在行进时,诸如暗杀之类很难发动。这之外,他还能从别人的动作频率中捕捉到一些信息。
“说真的,两位的来意让我猜不透啊!”汤森走在中间,用身体把两人隔开:“既然被各自的势力派出来,那就说明两位都是明白人,咱们还需要兜圈子吗?”
“的确,汤森先生是个豪爽的异能师。”雾霭宫殿的代表是个老头子,他微笑着说:“鄙人是雾霭宫殿的外务执事之一,来之前已经听说过汤森先生的事迹,先生真是令人惊叹啊!”
“你说那件事令人惊叹?”汤森问了他一句,不是他坏,而是他想知道对方的态度。
“站在公正的角度看待,先生做的每件事都令人惊叹。”老头的回答很奇妙:“虽然我是雾霭宫殿的人,但少爷都没对汤森先生的作为表示什么不满,我就更不可能有别的想法了。”
“没错,亚诺·伯格少爷的确是个大度的人。”汤森笑眯眯地回答:“听执事这样一说,我就能确定那些在拍卖会后找我麻烦的人,都只是盗贼而已。”
“没错,他们毫无疑问都是盗贼。”俱乐部的管事出来作证了,难得他满脸正气:“汤森先生的遭遇我们很重视。经过调查,我们已经发现其中大多数人的身份,他们马上就要遭到惩罚。对了,那些针对汤森先生的悬赏已经作废,发出悬赏的商会在几天前被俱乐部除名。”
“被除名了啊?”汤森心中的疑惑更深,眼睛咪得更厉害:“这处罚真严重。”
“因为我们的疏忽,造成汤森先生的不便,所以俱乐部方面会做出补偿。”俱乐部管事热诚地说:“我们决定授予汤森先生高级客户的身份,荆棘玫瑰也成为俱乐部的正式成员。”
“我什么都没做就拿好处,这不太好吧?”于是他试着推辞,内心却在分析对方的用意。
老头和管事做出这种姿态,就说明雾霭宫殿决定暂时放过汤森了。但这是为什么呢?少爷那种内心扭曲的败家子,绝不可能无缘无故的变主意,他不想出气了?汤森耍了他嘢!
“其实,也并不是什么特别大的好处。”老执事笑着说:“汤森先生想要在西海岸有所作为,有了俱乐部的身份会方便一些。说起俱乐部嘛!其实也仅仅是个牵线搭桥的舞台而已。”
“当然了,如果汤森先生想要发展得快一些,自然就要在某些方面与俱乐部保持一致。”走在汤森另一侧的俱乐部管事接过话头,跟老执事一唱一和:“荆棘玫瑰的发展,肯定也需要很多资源,不是我们口气大,在西海岸,俱乐部是唯一能满足汤森先生需求的势力。”
这句话一抛出来,两位说客都停下了脚步,他们带着深不可测的微笑,诡异地看着汤森。
“哈哈哈哈!”汤森脚步不停,脑袋却昂起来,冲着天上的火烧云大笑。
外面果然出事了!
无论外面发生了什么变化,但能把雾霭宫殿和俱乐部一起卷进去、而且还需要荆棘玫瑰配合的事情,规模肯定小不了!
对汤森来说,事情只要不是出在自己身上,那就越大越好。出的事越大、情况越混乱、他捞到额外好处才越多,也才能以超越常规的速度成长。
历史上为什么会有那么多战争贩子?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唯恐天下不乱的混蛋?因为混乱和战争,才是资源换手率最高的时期。所以战争贩子就拼命怂恿别人冲,各种斗士就跟在后面捡便宜。
冲在前面的人往往也死的很难看,汤森不想做炮灰,荆棘玫瑰也肯定不当领头羊。
“天快黑了,有话就直说吧!”汤森笑够了,才猛地掉头转身:“两位遇到大麻烦了?”
汤森的“嗅觉”如此敏锐,两位说客不由对看一眼,脸上高深莫测的神情在渐渐淡化。
“不是我们遇到了麻烦。”老执事绝对是根老油条,他干咳一声就恢复了镇定,用平和的语气引出话题:“确切的说,是我们去找别人麻烦才对,但我们依然视之为生意。”
“雾霭宫殿,还有泛西海岸俱乐部,你们两家合在一起去找别人麻烦?”汤森笑容不减,脸上已经有了点戏谑:“这是西海岸,谁有这么大面子?值得两大势力联手?”
“其实呢,找人麻烦的还不止我们两家。”凌人的傲气,从俱乐部管事的脸上涌现出来:“汤森先生还得加上晨曦议会、加上西海岸很多零散势力,说不定还得加上自己啊!”
看到两位说客十拿九稳的作态,汤森心里顿时有了不好的预感——就像他所说,放眼整个西海岸,有那个势力能扛住这三家联手?或者说,那个倒霉蛋值得三大势力联手对付?
答案只有一个,银色海岸!面具男菲斯特啊!你丫要悲剧了!
没错,在西海岸,也只有银色海岸才值得这三家一起出手。
银色海岸虽然是传统豪强,但它已经衰败了;银涛城虽然有王子殿下坐镇,可内部却滋生了大量愚蠢贪婪的蛀虫;现在,可以说是内忧外患一起爆发,如果趁面具男还没铸印之际,众多势力里应外合一起打进去……至少在地图上,面具男的赢面微乎其微。
对付银色海岸的时候,三家大势力需要荆棘玫瑰的配合——奎尔萨平原虽然不富裕也不强大,但汤森手里还有块领地。这块领地上,还有两条通往内陆的通道。这两条通道当中,瓦卡莱镇还好说,但通往哈维镇的路线别人很难干扰。
更别说在奎尔萨北边,还有绵延数千里的蛮荒森林,处处都是藏人的好地方。如果前方战事一起,汤森这里把门一开,放千八百人跑路不成问题。
菲斯特王子是个狠角色,要是让他给跑了,很多人从此之后就别想睡安稳觉。三大势力联手,就是奔着斩尽杀绝去的。要不怎会派人来拉拢汤森?
在三大势力的当家人看来,汤森此人卑鄙下流不守规矩,绝不是什么好伙伴。但为了战胜银色海岸,他们可以暂时容忍汤森的劣习。至于汤森会如何选择,他们根本没考虑过——卑微低贱油头滑脑的家伙,他会站在绝对力量的敌对面吗?
猜到了答案,也清楚了事态的严重性,汤森不由沉默了。
伴着习习晚风,首先涌现在他脑海里的,居然是一串带着浓浓的讽刺意味的场景。
山坳的哨塔上,戴着金属面具的家伙先给了自己整合奎尔萨平原的大义名分,然后又跟自己说了句莫名其妙的话:“说不定在某天,你会带着军队来银涛城,加入、或者讨伐我。”
面具男王子殿下,他当时的语气很平淡,不带任何情感。
但现在这种情况算什么?不幸言中吗?难道菲斯特真有什么贤者的护佑,指头一掐就能猜到今天的事?这是真实世界,事情即使再离奇,当事人却神奇不到哪去。
大概那个时候,三大势力就有联合起来收拾银涛城的想法了吧?
回忆至此,汤森疑惑,如果菲斯特王子当天就能看到这种状况,那他绝不是不懂政治,可他为什么对自己说那样的话?他把二选一的机会给了还不是心腹属下的自己,让自己有了蛇鼠两端的道义基础……他当王子当傻了?
汤森努力回忆面具男的言行,把那些关于菲斯特的记忆点滴重新组合。最后,他发现这家伙看起来满阳光,但行为里却透着一股阴郁,还是那种带着决然的阴郁……
奇怪,难道这家伙也是人格分裂?
就算菲斯特人格分裂,可真要比较起来,他的性情和表现还是比雾霭宫殿的变态败家子顺眼得多。如果没有荆棘玫瑰这层牵绊,汤森无疑会选择帮菲斯特。可偏偏荆棘玫瑰是汤森必须考虑的因素。
汤森在做决定时,绝不以个人好恶为判断标准。
眼下,最符合利益的选择就是随大流,但想到未来还会跟败家子打交道,汤森心里就一阵恶寒。汤森还有些担忧,如果银色海岸被他们灭了,荆棘玫瑰以后的日子也不会好过。至少做买卖的时候,货比三家的条件没有了。
“这才一转眼。”汤森不禁呢喃:“事情就大变样了。”
事情来得太快,汤森有些措手不及,他之前猜到银涛城可能要打一仗,很多人都猜到银涛城要打一仗。可大家预估的叛乱,不是还有很长一段时间吗?
“世事难料。”老执事在身后说:“我等凡人,只能追着光亮奔跑。”
“但愿这光亮别把我烤焦了。”汤森满脸的平淡,内心却有点怒。
因为这件事给他带来的最大麻烦还不仅是选边站,在他的计划里,筑城后就要马上吞并整个奎尔萨平原——老子好不容易得了个大义名分,正准备拿出来收服整个奎尔萨平原,你们就想给银涛城换主人了?!你们吃饱了撑的?延后一年半年的你们会怀孕啊!?
汤森的神情在变,说客们的神态却变得轻松了。
其实两人刚才的急切和焦虑,大部分是伪装出来的。他们的目的,就是要最大程度的震撼汤森,然后夹带这股威势压迫他就范!没听人说吗?他们视之为生意。
“看来,汤森先生已经知道我们的目标了。”老执事轻声说:“汤森先生如何选择呢?”
“选啥?你们三家联合这种事,我肯定Сhā不上话啊!所以你们打你们的,我还得刨坑埋东西呢。”汤森很善解人意地回答:“不过请两位放心,这消息不会从我这走漏的。”
“汤森先生,您似乎还没注意到,您现在需要选择一个立场。”俱乐部管事笑眯眯地说:“这是一场百年难遇的盛事,您居然没兴趣参加吗?”
“参加?你们玩的都是大场面,我这点本钱可赔不起。”汤森沉吟之后说:“我选打酱油。就是站的远远的看热闹。”
“汤森先生,我们就直说了。”老执事异常严肃的使用了尊称:“您大概注意到了,摆在您面前的只有两个选择——要不就跟我们站在一起,要不就站到我们的对立面去。”
“你们一直叫我先生,这就是说,你们是把我看成异能师。所以,我也没对两位的言行做限制。”汤森呵呵一笑:“如果你们坚持让我选边站,那不好意思,你们改了称呼先。”
“称呼?”俱乐部管事一愣:“我们对你的称呼有问题吗?”
“当然。”汤森脸上的笑容一收:“你们应该叫我——奎尔萨王!”
说客不是什么人都能当,这是个需要专业素养的差事。比如现在这俩,他们为成功游说汤森花了不少心思,他们本质上是商人仆从,不可能面面俱到,最多还是从功利角度考虑。
他们料定在三大势力的意志面前,汤森只能屈服,所以根本就没想起奎尔萨王这茬。
汤森·奎尔萨此时突然提起这个称谓,显然是另有图谋……
“我是奎尔萨王,银色海岸承认的奎尔萨平原之王!”汤森那尖锐的目光,就在两个说客脸上来回扫动:“你们现在居然跑来怂恿我,让我转头对付银色海岸?”
“看不出来,两位脖子不粗,胆子却挺肥啊!”
“这跟胆子没关系,我们最看重的是实力!您大概也听说过,泛西海岸俱乐部,就是靠经营战争才崛起的。”俱乐部管事并不惊慌:“我们的首战,就瓦解了如日中天的银色海岸!”
“如果讲讲故事就能包打天下,那我早就赢了。多长时间的事了?一百年前吧?亏你们还记得。”汤森无可奈何地摇摇头,招手示意近卫把马带过来。
“汤森先生!”看到汤森要走,管事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您这是对我们熟视无睹吗?”
“坦白说,两位在我面前没有面子。”汤森潇洒地翻身上马,半转身子对两人说:“出于对俱乐部和雾霭宫殿的尊重,我会在明天正式接见你们——你们有五分钟时间说废话。”
看着汤森在近卫的簇拥下绝尘而去,老执事和管事不禁面面相觑,好半天都说不出话来。身为说客,他们设想过汤森的各种反应,但惟独没有真正出现的这种——你说他答应了吧!他差点就翻脸了;你说他拒绝了吧!又完全不像那么回事。
难道他另有打算?
但这次三大势力联手,荆棘玫瑰是无法撼动的。可无论怎么看,汤森又都不是优柔寡断的人——汤森·奎尔萨,你心里在打什么主意啊?!
汤森面沉如水,马不停蹄回了大营。
他没想过要拒绝,三大势力这种手笔不是荆棘玫瑰能抵挡的;他也没想过要仗义、要对菲斯特王子伸出援助之手,这就不是他能做的事。
其实在确定这件事的瞬间,汤森心中就拿定了主意,别人打生打死,跟自己什么相干?趁着这些人无暇他顾,自己顶着看热闹的牌子去看热闹,浑水摸鱼中饱私囊才是王道!
虽然还没谈到要怎么配合,但汤森清楚肯定要出点兵,后勤打杂之类的任务也免不了——但涉及到出兵就是大事,身为首领的汤森也不能一言而决,他不想给荆棘玫瑰树立坏榜样。
而且这事还关系到立场,内部意见肯定很难统一,汤森需要时间安抚手下。
所以刚回到大营,汤森就立即下令召集高层开会,连雯丽小姐和海柔尔大师都被他请了过来——就现在来说,这两位可都是荆棘玫瑰不可或缺的重要人物,汤森没把她们当外人。
虽然没正式确认,但雯丽小姐已经拥有了副首领级别的身份,海柔尔大师身份更超然一些。接到汤森的召唤,两人没摆架子,立即就赶到了大营会议室——趁大家集中的这点时间,汤森又向银涛城的玛西亚和其他人发去了消息。
汤森的预料很准,他才把这件事说出个大概,会议室马上就开了锅!
在场的部落人士占了半数以上的坐席,他们这些人,谁不是听着波涛三叉戟和康纳理惟士家族的传说长大的?谁未曾梦想过跟在菲斯特殿下身旁,为他鞍前马后效劳?
银色海岸再怎么没落,他们也是波涛三叉戟的传人;银涛城再怎么不争气,也是西海岸的娇艳之花;菲斯特王子再怎么落魄窘迫,他也是威名远扬的当家人!
加入三大势力攻打银色海岸这种事,荆棘玫瑰绝对不能做!
部落人士们越说越激动,他们拍桌子打板凳,甚至还要拿刀子划脸盟誓——不但自己不能做,荆棘玫瑰还要替增援银涛城,去帮菲斯特殿下杀敌!
但另外一群人,出身哈维镇的高层完全没有这种情感和顾虑,他们用专注的目光看着义愤填膺的部落人士们,试图去理解部落同仁的情绪跟想法。然而很长时间之后,他们终于明白这不可能,因为部落人士的此种情怀与生俱来,且很难改变。
在这样的环境里,出身哈维镇的高层无法开口,因为他们的意见恰好相反。
“我叫大家来开会,不是让你们在这件事上做选择。因为在整个荆棘玫瑰里,有资格选择的人只能是我!”汤森没有放任会议气氛自由发展,他的说服对象是部落人士:“你们心里的感受我理解,可事情找上门,我们没资格挑三拣四——我们不去,他们一样要打银涛城!”
“首领,您千万不能答应他们,那是银涛城啊!天神的狩猎小屋啊!”
“这三家势力联手起来,实力会非常恐怖。更可怕的是,他们能在所有层面封住银色海岸的退路。”听了汤森的介绍之后,雯丽也很为目前这种局势担忧:“如果拒绝,三大势力必然对我怀恨在心,他们的报复行动肯定会很凶猛。但我们即使拒绝,却又帮不上银色海岸。”
“我们帮得上!”部落高层们总算没对雯丽发火,但态度很坚决:“我们有军队!”
“打仗的事我不懂。”雯丽直面反对者的目光:“但说到底,普通部队的能力是次要的,打仗全看异能师。我们一共才几个异能师?三大势力有多少,我们比得上其中任何一股吗?”
“可是!”长期跟在汤森身边,即使出身部落的手下,他们对形势的分析能力也有很大的长进。所以他们知道雯丽小姐的说法是正确的,只是感情上接受不了。
“大家还记得吧!我们的最高目标是生存、壮大!任何与之相悖的道路,我们都不能接受。”汤森站起来,看着满屋子的高层:“我们不是保姆,也不是骑士,没有要去搭救谁的义务!手上总共才几个兵?你们就想把别人的事情往身上揽?我们现在有这个资格吗?”
汤森的语气严峻起来,所有人都看着他,神情肃穆。
“我们唯一能做的事,就是趁此机会壮大自己。只有自身强大了,我们才能开口说话、才能不被人胁迫!”订下基调之后,汤森的语调和缓下来:“再说了,银色海岸可是老资格的豪门,菲斯特王子也不是软脚虾,再加上异能师分会帮忙……三大势力不一定能吃下来。”
“所以……首领的决定是?”雯丽小姐轻轻一带,把话题引入正轨。
“还能怎么样?雁过拔毛而已。我之前还以为这会是场激战,没想到最后却是笔生意。”汤森有点恼怒:“这些混蛋打乱了我的安排,就要付出相应的代价!”
“时间上来得及吗?”雯丽问了一句。
“他们把场面搞得这么大,剧中协调会很复杂,所以对我们来说,还有点准备时间。”汤森对其他高层说:“我还会跟雾霭宫殿和俱乐部的代表见面。在最后结果商定出来之前,大家不用顾及别的,先做好手上的事。另外,你们要严守秘密,今晚说的事不能外传。”
参加会议的人连连点头,把首领的嘱咐记下。汤森御下从来都是说一不二,没价钱可讲。
众人散去之后,汤森却没有走,他独自坐在桌边,在灯光下点着了烟,似乎在盘着什么,眉头时皱时舒,脸色时好时坏,偶尔还会露出一个神秘的笑容。
直至他天亮离开时,椅子周围已经丢满了烟头。
这天夜里,心情复杂的未眠人不止汤森一个,很多人都在为即将到来的变化担忧,有人沉默不语,有人骂骂咧咧,其中最有建树的却是雯丽小姐。
回到住处的雯丽小姐在灯光下正襟危坐,她摊开好多账本,写写算算的熬了个通宵,连海柔尔的催促都没用。到天亮时,雯丽小姐终于得出了结论,然而这结论不是很乐观。
荆棘玫瑰之前的规划很好,筑城的同时完成自我提升,然后用具备专业经验的团队稳定后方,在此基础上把奎尔萨平原揽入怀中……这是她从小势力向中等势力迈进的关键一步。
现在,这个规划被三大势力的安排完全打乱了。筑城是个大工程,至少需要六个月,就算不计后果的付出也需要四个月,而且不能中途抽调管理人手。但无论站在那一方,汤森只要参与到针对银色海岸的战争中,荆棘玫瑰就肯定要投入大量人手。
如果汤森想得到预想的成效,那么仅仅筑城这件事,就至少要多消耗三分之二的物资。
多出来的这部分物资很难解决,因为荆棘玫瑰之前的储备就有缺口。就算让汤森找到了物资,运输方面也是个大难题——荆棘玫瑰的作坊在制造马车,但质量和数量都有待改进。
这是一场突如其来的大事件,荆棘玫瑰很受伤。
而且,荆棘玫瑰最大的损失并不是物资,而是这个千载难逢的好时机。汤森收服奎尔萨平原的愿望,短期内很难达成——这个延误非常要命!
没有奎尔萨平原,他就不是名副其实的奎尔萨王,就没有广袤的土地和充足的人口,就没有大声说话的资格,荆棘玫瑰就依然是个被人吆来喝去的小可怜!
汤森要怎么去解决这个难题呢?
早饭之后,汤森身穿正装,以荆棘玫瑰首领的身份,正式接见了雾霭宫殿和泛西海岸俱乐部的代表。
两位说客似乎吸取了昨晚的教训,至少他们端正了态度,早饭前就恭恭敬敬的等候在外面。而且这次,两人没有浪费时间,见面的礼节一过就直奔主题。
俱乐部管事“哗啦”一声抖开张地图铺在地上,老执事上前两步,手里拿一根木棍开始解释。
“尊敬的首领阁下,我们代表的势力,正在下一盘很大的棋!”
汤森脸上无动于衷,但差点飞起来一脚踹他脸上——这话是你能说的?
“受主上的委托,我们前来与阁下联络,以求得荆棘玫瑰的理解和支持。”老执事手中的木棍点在地图上:“这次的围猎,是由泛西海岸俱乐部、雾霭宫殿两大势力牵头,参与的成员有包括晨曦议会在内的二十五家势力。”
“我们围猎的目标,就是银色海岸!确切的说,是银色海岸家族的誓约之地。”
“誓约之地也能被攻击吗?”汤森安坐主位,不咸不淡地问了一句。
“誓约之地的确是一种特殊地域,但普通攻击是被允许的,五级以下的异能师也可以出现在战场上。被禁止参与攻击的范围,只是五级或五级以上的异能师。”老执事解释了一下:“所以我们这次组建了规模庞大的军队,普通军队。”
“荒谬!”汤森身边的豪顿站出来,神情极为凶恶,大喊一声:“在奎尔萨王面前谈论这事,你们是在找死!你们一点敬畏都没有吗?!”
“奎尔萨王只是一个头衔,目前来说,汤森阁下还不具备与之相符的职权,我们为什么有压力?”俱乐部管事笑眯眯地说:“我们认为,菲斯特王子之前授予阁下这个头衔,本身就不安好心,他肯定想让阁下挡在联军面前,为银涛城分担压力……我们也是来提醒阁下。”
“既然如此,我想先听听你的提醒。”汤森把玩着手心的八角金币,脸上没啥表情。
“简单的说,我们组建的规模惊人的联军,将分成三路齐头并进,直逼银涛城!”老执事解释说:“中路军将由俱乐部派遣专人指挥,左路军由晨曦议会负责组建,阁下所在的地区正好在右路军的范围内。”
“也就是说,你们想让荆棘玫瑰参加右路军?”汤森点点头,明白了对方的安排:“右路军都有哪些势力组成?”
“右路是三支联军中构成最复杂、组成势力也最多的一路。”老执事继续解释:“除了荆棘玫瑰之外,还有来自内陆的私人武装、也有奎尔萨平原上的小部落等等,兵源总额不少。”
“参加你们的狩猎不困难,但我目前还看不到任何好处。”汤森说:“说严重点,还不仅是没用好处,帮你们打掉银色海岸之后回头再看,这个奎尔萨王的头衔已经一钱不值了。”
“阁下的顾虑就这一点吗?”俱乐部管事接过话:“如果我们三大势力联合声明,承认阁下的奎尔萨王身份,那么这顶王冠,不就身价百倍了吗?”
“就像你说的,这就是一个头衔,没有职权的话屁用都没有。”汤森脸上挤出一个冰冷的笑容:“一个空头衔,我要来做什么?”
“既然如此,那么汤森阁下的意愿是?”老执事轻声询问。
“把奎尔萨平原给我。”汤森冷冰冰地说:“我就参加围猎!”
任何谈判,只要双方都开出条件,接下来就没啥麻烦了,因为剩下的事全是讨价还价。
所谓漫天要价,坐地还钱,这就是谈判中的基本手段。但这种规矩到了汤森面前又有了变化,因为他开出条件之后再也不肯松口。
奎尔萨平原,似乎成了汤森参加这场战事的底线,无可更改。可奎尔萨平原范围很大,其中分布着上百个大大小小的土著部落,是块不择不扣的大肥肉,三大势力怎么肯给?要知道,这块平原是打下银海岸后的战利品之一,很多人都想要。
就算他们肯给,过程也会很繁琐。因为号称掌控奎尔萨平原的晨曦议会,实际上也没征服多少土著部落;做生意的泛西海岸俱乐部平时不以占领土地为目标,最多有几个转运站;雾霭宫殿隔太远且是以半公开方式存在,就更不可能跑来这里打地盘了……
所以,奎尔萨平原大部分地区没被贴上归属标签。现在汤森想要,难道雾霭宫殿和泛西海岸俱乐部先把奎尔萨平原给打下来?
“打仗这种事,我自己来。”汤森毫不掩饰自己的意图:“你们来了,我还要担心送不走。”
“可是,汤森阁下,吞并奎尔萨平原太花时间了,如果阁下把精力都投入到这件事当中,必须会影响参加狩猎的事情。”老执事说:“要不然,阁下可以换个条件?”
“你逗我玩呢?”汤森眉头一挑:“条件已经开了,你又叫我换?你面子有这么大?”
这话很不客气,也相当蛮横,但充分展示了汤森同学的秉性。
“呃,我一个老头子,那来什么面子?”老执事轻笑两声:“不过雾霭宫殿还有点面子,在我们的运作之下,异能师公会西海岸分会,他们不会介入这场战争。”
“本来这事跟我无关,但我就看不得有人在我面前嚣张。”汤森的目光有些阴沉。
“你把‘不会’两个字说得信誓旦旦,就好像自己是个大人物。你是想往异能师公会的招牌上泼脏水——什么不会?异能师公会能被你收买?总会跟你承诺了?分会跟你保证了?雾霭宫殿能替异能师公会做决定?你他妈活腻了!还是你家少爷活腻了!”
老执事“不会”这词的确用错了,别说汤森喷他,就是个异能学徒都能喷他。用这种完全把握事态的描述,你把异能师公会当成什么了?干儿子还是干女儿?
“抱歉,这是我一时口误,跟别人没关系。”老执事脸上的皱纹微微抖动:“其实我想说的是‘大概无法’,西海岸分会大概无法介入这场战争。”
汤森用轻蔑的目光扫了老执事一眼:“别说我欺负你,只要我开口,你这个承诺就破了。”
“当然,汤森阁下本身就是异能师分会的人,自然能破这个承诺。”老执事并不慌乱:“但阁下真用出这种方式的话,一定会引发很严重的后果。”
“比我拿不到奎尔萨平原更麻烦?”汤森摇头:“我不怕麻烦,就怕自己不开心。”
“汤森阁下,说到底我是个商人,太深奥的东西我不懂。”看到老执事无法取得进展,俱乐部管事赶紧出来说话:“但我知道,任何一笔大生意都是谈成的。咱们好好谈嘛!只要有诚意,什么事情都能谈拢。”
“我没有诚意,我只有怨气,因为你们给我找了个大麻烦!我很不开心!”汤森直言不讳:“你们没有谈条件的权限,所以我不会在你们这浪费时间——听清楚了,你们还有一次机会,尽快把消息传回去,让你们的主子拿主意。”
“汤森阁下!”雾霭宫殿老执事用非常严肃的语气说:“阁下的要价太离谱了!”
“离谱吗?”汤森装模作样的想了想,然后不好意思地笑了:“是哦!你不提醒我我都忘了,是有点离谱啊!”
在别人都以为汤森会检讨一下自己的谈判策略时,他却把身体向前一俯,笑容变得残忍而自满:“但是,谁让我占了西海岸最北方的地盘?谁让我有破坏你们最后成果的能力?”
在露出獠牙的汤森面前,两个说客哑口无言,他们做梦都想不到,汤森·奎尔萨有这种底气,还有这种蛮不讲理的秉性。凭什么?你凭什么要求这么多?你只是个低级异能师,手上也只是个小势力而已!
“不让我满意,可以啊!我就让你们看看什么叫捣乱!”汤森露出一排白生生的牙齿:“我敢赌!你们赌得起吗?!你们的主上,因为这件事已经焦头烂额了把?”
说客们同时后退一步,脸色都变得煞白,他们自认透露的信息非常少,这些资料根本不可能让人推断出什么东西,汤森·奎尔萨,他怎么知道连自己都不清楚的隐秘?
雯丽小姐抱着账本进来的时候,刚好看见他们狼狈离开的背影,不由好奇地问了一句。
“再说下去也不会有结果,他们只是两个说客,充其量就是充门面的传声筒。既没有首领的眼光和判断力,对军事行动也是一窍不通,”汤森如此解释:“我想知道的,已经到手了。”
“那这场战争是怎么回事?”雯丽小姐问。
“这一次,银色海岸是真有大麻烦了。”
“三大势力牵头组建联军,重重围困之后,再下杀手!他们不给银涛城任何翻身的机会。”汤森说出自己的判断:“他们弄出这种架势,包围圈就不允许有缺口,更不允许有外人站在自己背后。而我们虽然弱,却位于西海岸腹地的最北方,完全有能力破坏包围。”
“所以他们必须拉拢我们?”雯丽小姐点点头:“可你的开价……如果激怒了他们呢?如果他们拖延不决呢?”
“谁都能拖,但三大势力现在拖不起。”汤森肯定地说:“其实,大家都知道银色海岸这一仗注定要打。但对双方而言,最合适的开战时机是在一年之后,也就是王子铸印前夕。现在打的问题主要是中间派太多,很多人没想好要站那边,这些人就是变数。”
“时间提前,”雯丽小姐虽然不熟悉军务,但这种大事还是明白一点:“准备也很混乱吧?”
“时间提前肯定会改变很多东西,也必然是外部或高层出了状况,如此一来他们更加不敢耽搁,”汤森笑笑:“所以啊 ,敲竹杠的最佳对象和时机都放在我们眼前,不占点便宜真是对不起老天。”
“那他们会不会先打我们?”雯丽小姐很担心:“我是说,如果谈判破裂的话。”
“他们来打我,我至少能跟他们周旋一两个月。”汤森笑了笑:“到时候我们能赚更多。”
“你心里有底就好,”雯丽小姐放下心来:“我原以为,你会要求物资上的补偿。”
“嘘——”汤森把一根手指竖在嘴唇上,把声音压得非常之低:“物资是题中应有之意,不是不要,也不是忘了,而是还没到时候。”
“没到时候……”看到汤森鬼鬼祟祟的模样,雯丽小姐不由睁大了眼睛:“可你已经要了奎尔萨平原了,再要物资的话,谁也不会答应吧?”
“事情一码归一码!奎尔萨平原是我参加围猎的酬劳,而物资显然是军队的日常消耗啊!怎么能不给我?”汤森大义凌然地回答:“他们敢不给,我就让他们看场功亏一篑的好戏。”
“可是……这种要价……”在雯丽小姐心中,生意人的诚信是必须保持的。如果把自己的名声搞臭了,以后谁还跟你做生意啊?
“正常做生意,我不如你。可要说做阴暗买卖,你不如我。”汤森看出了雯丽小姐的担忧,用温柔的微笑安慰她:“敬请期待,或者你私下开个赌局也行,记得压我赢啊!”
汤森这句话不但让雯丽小姐哭笑不得,也让其他几位站位稍微远点的高层摇头。诚然,汤森说的那种事情,大家把脸皮揣兜里都能做。
可在面对三大势力的时候,还能玩出这种花样?
雯丽小姐是不是开了赌局,大家并不清楚,但大家都知道,两个说客回去旅社之后不久,他们的手下就一次性放飞了十几只金瞳黑隼。这种传信手法虽然老套了点,但胜在安全快速,最多三天,他们的主人就能接到消息。
三天之后,雾霭宫殿。
雾霭宫殿多少年没出现过的景象了,往日的清静安闲已经被忙绿喧嚣打破,各处长廊中都是穿梭跑动的人。在重要的厅堂中,聚集着相当数量的管事和联络人,他们在为同一件事忙碌。
就连宫殿的主人亚罗伯格少爷也亲自下场,不停接见自己的重要助手,不停的碰头开会。
这一切,都是因为伯格少爷在精品交易会之后接到了家族密信。家族主事人告诉他,某件大事发生了变化,但令人郁闷的是,那到底是什么大事、又发生了怎样的变化,信上却没有提。
看完信之后,少爷心中满是苦涩——这是家族事务,自己的权限居然还不能知道原委!
远方的某人在抱怨,亚罗伯格少爷又何尝没有怨言?什么都不知道,却要把一年后的庞大行动提前,放到谁身上都不是件轻松的事,可他又不能不做。
攻击银色海岸,即使它已经虚弱不堪、尽管它内部有大批内应,却依然困难重重。
因为三叉戟家族的历史传承太深厚了,如果只是暂时性的打败它,如果只是想在它身上占点小便宜,以雾霭宫殿目前的能力来说不算麻烦。但这次,家主说“机会难得”,家族想要的是结局,是想把银色海岸从西海岸大中型势力,打成一个小虾米!
所以,这事光靠雾霭宫殿不成。
誓约之的,其实是一个传统势力的核心利益所在的,也是生金蛋的金鸡。家族密信上说的很清楚吗,夺取银色海岸誓约之地的机会只有一次,必须在这短短的半年之内完成——浪费了,那就永远错过了。
做大事不拘小节,伯格少爷当机立断,拉了俱乐部和晨曦议会入伙!
泛西海岸俱乐部好说,晨曦议会那边虽然有些麻烦,但在巨大的利益召唤下,依然很快谈好了,以至于双方都忘记拍卖会上发生的那件事了。三家分完了大蛋糕,才派出无数小执事带着蛋糕屑去招揽周边的小势力,其中就包括荆棘玫瑰。
“……荆棘玫瑰传回消息了,”刀疤脸已经穿上了盔甲:“汤森·奎尔萨提出了条件。”
“要价不少吧?”伯格少爷盯着桌面上的地图,平静地回答:“要给他什么,他才会加入?”
“要奎尔萨平原。”刀疤脸回答的时候,脸色不算很自然:“汤森·奎尔萨要我们明确承认他奎尔萨王的身份,允许荆棘玫瑰整合整个奎尔萨平原。但在收复平原的过程中,他不需要我们出力帮忙,原因是担心送不走我们。”
“除此之外呢?这个小财迷就没要点其他东西?”
“没有,他只有这一个要求。”
“还算是有点自知之明。”伯格少爷的微笑有些冷:“只要他听话,这块骨头就先丢给他。”
“可是少爷,奎尔萨平原对我们非常重要,晨曦议会眼馋这地方很久了。”刀疤脸吃了一惊,禁不住出声提醒:“就这样给出去,不止晨曦议会要反对,俱乐部那边也会有人心怀不满。”
“告诉他们,我作这一切都是为了打赢银色海岸,只要能赢,现在付出任何代价都值得!”少爷转头看了一眼刀疤脸:“时间拖得越久,对我们越不利。”
“只要打下银色海岸,西海岸的大贤者就会被困在银涛城里,到时候他们想要什么都可以自己去取,雾霭宫殿绝不会Сhā手盟友之间的事。现在,我们把奎尔萨平原给汤森,这个协议不会标记时限。另外你要记得,别在战争中别给荆棘玫瑰壮大的机会。”
“明白了!”刀疤脸点头:“我这就去安排!”
上面拿定了主意,下面执行当然就不会太慢,即使晨曦议会和俱乐部心怀不满,但为了最重要的战略目标,也只能同意把奎尔萨平原交给荆棘玫瑰。
而且,他们还要正儿八经的为某人的奎尔萨王身份背书。
三天后,汤森接到正式通告。他统御奎尔萨平原的正当性,已经被全部西海岸势力承认。
作为代价,荆棘玫瑰首先必须出动不少于两千人的武装。两个月后,这支部队就要准时到达联军右路指挥部营的,为攻击银色海岸流血流汗。
第二,荆棘玫瑰还必须严密封锁辖地道路,不能让任何银色海岸的人逃进内陆,甚至还要配合联军封锁海岸线,提供一个船只休整用的港口。
第三,荆棘玫瑰还有些维护后勤补给线,保护后勤车队之类的杂务。
总之,联军是把汤森当苦力或者奴隶来用,他们一点也没客气。
按道理说,荆棘玫瑰肩上的负担不轻,应该早点进入角色才对,可别说右路军的详细分布和内部情报名义,连前期各种会议他们都没有通知汤森……三大势力,只是随意丢了队联络官过来,汤森呢,他随手就把联络官跟说客们圈在一个院子里。
如此对待他们,汤森一点顾虑都没有。
他没想过要去讨好谁,若即若离最好,自然也不在乎联军如何看自己。
他没有被看轻的愤怒,他也乐得清闲。战前会议不是那么好玩的,一群人大眼瞪小眼就不说了,更可怕的是,只要上面的目光扫到你,就要逼你作苦力动脑筋……开会就是自找没趣。
如果加入某个团体,或者参加某个项目,哪怕是小朋友玩过家家,第一时间要做什么?
搞清楚自己的位置。你至少要知道自己的身份,否则怎么期待利益?老板、师爷、打手、前台、打杂的各有不同,穿衣做事都会有所体现。
汤森对自己在联军里的定位,就是凑数打杂外加炮灰,这种身份就别挣扎了,积极表现也会被视为耍贱。有这种闲功夫,汤森还不如关心下城市的建设,还有自己的军队训练进度等等。
种种会议虽然没份,但联军的行动时间表总算给汤森发了一份,汤森一研究,发现其中某些细节很有趣。
三路大军,连策划到协调,前期的准备时间只有短短两个半月。也就是说,精品交易会一结束,三大势力就勾结在一起要打这仗了。晨曦议会刚给变态少爷发了封两年挑战书,好一副你死我活不共戴天的摸样,谁知道背过身去,他们就郎情妾意的混在一起了。
这中间的转折,真是够风骚。
这就说明,战争背后的牵扯和利益很大,大到他们必须放下恩怨精诚合作的程度。
汤森所在的右路军并不是攻击主力,联军真正的杀手锏是中路军和左路军。
左路军是晨曦议会充当主力,这些军队最给力,全是成建制、长期训练的军团,负责啃骨头;中路军主要是以雇佣军和家族私军为主,大规模战斗的能力稍弱,负责吃肉;而右路军呢,纯是各种小势力军队组成的,连喝汤的本事都没有,只是凑个人数。
联军总人数有二十万之多,几乎是银色海岸总兵力的三倍,外加数量不少的异能师,这三路同时压过去,只要能走到银涛城下,战争也就差不多了结束了——包括汤森在内,没有人看好银色海岸,内忧外患、强敌压境,异能师分会又不能帮忙,差不多是亡国之战。
这样的情况下,汤森除了走好自己的路,其他什么事都改变不了,他只要等着就成。
但汤森首先等到的并不是联军的补给车队,而是老熟人雅加达的商队——在汤森接到通告的第四天,一串飞熊旗帜就出现在远方的商路上。
除了雯丽小姐之外,飞熊家族的商队是第一支光临荆棘玫瑰的外来商队。所以汤森很高兴,他亲自带队迎接雅加达。截然不同的待遇让联军的说客羞愤交加,不知在房间里砸了多少东西。
“森先生!”雅加达是个聪明人,他早猜到汤森的真实身份,却还坚持使用原来的称呼,礼节上也做足了功课:“拖了这么久,终于要完成交割了!森先生你可不知道,带着这么些东西,我一路都在提心吊胆啊!”
“真是幸苦你了。”汤森看着足足五十辆马车组成的大型车队,也是颇多感慨:“怎么样,拍卖会那件事没给你带去麻烦吧?”
“哈哈哈哈哈!没麻烦!”雅加达一阵大笑:“当时,他们派人来一问,我就挂着惨白的小脸色全交代了,结果他们寻不到我的痛脚,只有放我们走人!”
“看不出来,你演戏很有一套嘛!”汤森拍拍雅加达的肩,领着他前进:“好 现在说生意。”
“之前的生意,我带了部分现金,另外是异能师公会开的现金兑票。”雅加达搓着手说:“听说森先生可能要办事,所以各种金属也带了些来,如果森先生还有需要,家里随时能发货!”
“家里发货?”汤森摇头:“怕是来不及啊!”
“森先生小看人啊!”雅加达凑近了说:“一天时间准到!”
“你这生意做得都快上天了……你带来的东西我全包,其他咱们进去说。”汤森打趣几句,把班奈德介绍给雅加达:“这位是荆棘玫瑰的商团首领,以后你们有大把的机会打交道。”
把清点物资的责任交给班奈德,汤森带着雅加达进入大营。一路上,雅加达对荆棘玫瑰表现出极强的好奇心,但这不怪他,荆棘玫瑰有太多令人疑惑的东西了。
直到走进总部大厅,雅加达才收起问东问西的势头,开始说正事。
“森先生,你委托的东西已经顺利脱手。客户对货物的成色非常满意,而且还想追加订货。”雅加达正色说:“我家长辈对森先生的慷慨很感激,希望能跟森先生长期合作。”
“没问题,这种买卖做生不如做熟,只要你能吃下来,而且卖出好价钱,货源方面的问题不大。”汤森笑着说:“你估计一下,这类货物,发出多大数量才不会对价格造成冲击?”
“以年度计算吗?”雅加达小心翼翼地问。
“没错,以年度为判断单位。”汤森点头。
“以苍穹金为例,异能师公会去年的需求额度是五十斤左右,这还只是实验方面的需求。道具制作方面没有统计进来。”雅加达说:“缺额是一半以上,也就是说,如果我们每年度供应公会三十斤,也不会对价格产生冲击。”
“三十斤多了点,咱们暂时订十斤的标准好了。”汤森摇摇头说:“再多了我也拿不出来。”
“十斤?!”雅加达的眼睛又是“叮”的一声亮起来:“森先生真的能每年弄到十斤?”
“没错,但这十斤苍穹金只能给你一半。剩下的我还有用处,但总归不会落到别人手里。”汤森笑着点头:“你也不用打听了,我们的矿山总产量就这么多,而且只能开采三年。”
“三年就三年!已经够我们做很多事了!”雅加达兴奋莫名:“森先生放心,我一定为您保守这个秘密。”
“秘密虽然要保守,但得看对象是谁。”汤森摇头说:“我需要你跑一趟,你要以代理人的身份,替我跟异能师公会签订一个三年度的供货协议,每年度,你的苍穹金至少是五斤,说不定还有些其他的贵金属,这个得看运气。”
“这没问题,森先生给我的可是好买卖。”雅加达连连点头,但马上又疑惑地问:“可是,森先生你为什么不直接跟公会签订协议?没必要让我在中间牵线啊!”
问出这个问题,不是雅加达脑袋有问题,相反这说明他很聪明——不必要的环节无法持久。
“说来话长啊!”汤森叹了口气:“你看,我是公会的异能师……”
“噗——”的一声,雅加达刚喝进嘴里的香茶全给喷了出来。
“明白,我完全明白!”他手忙脚乱的擦着衣服,看着汤森的目光里全是心照不宣的理解——已经不需要再说其他话了,森先生是公会的异能师,居然通过中间人把自己开采的珍惜金属转卖给公会,这还能是为什么?
森先生一定急需用钱。
气氛融洽,所以荆棘玫瑰和飞熊家族的生意三言两语就说好了。
“一切拜托了!等事情办完了,咱们再喝酒!”汤森把雅加达送至门外。
雅加达带来的金属锭质量很好,汤森全部吃下,还追加订购了一批打造盔甲兵器的金属。另外,筑城需要的金属件清单也交给了雅加达,委托飞熊家族加工;另外还委托飞熊家族代购一批非金属物资……这也就是一顿饭的时间,汤森花出去上百万金币。
汤森一点也不心疼,金币的价值就在于交换。至于资金储备方面,他已经为自己想出一个赚钱的法子,人手一到就能开工。
“早就应该到了。”送走雅加达之后,汤森站在楼梯上遥望远方:“可别出什么状况啊!”
他的目光指向银涛城,因为之前就给了消息,让美少女学徒们过来。但现在第二个消息都出去几天了,她们却还没有抵达。按说有玛西亚和瓦胡主事,银涛城那边不至于音信全无啊……这种状况,已经让汤森忧心忡忡。
银涛城或许有些别的状况,但汤森发往另一个方向的消息,已经顺利到达收信人的手里。
安道尔联盟,异能师分会总部。
宽广明亮的大厅中,神情冷淡的中年人抖开一张信笺。威严的目光刚触碰到信笺上歪歪扭扭的文字,他脸上的肌肉就开始微微的抽搐。
看到副会长阁下如此神情,厅中的人们都不敢往他身边凑了——肯定又有什么不妙的事情发生了?
其实,在副会长休斯阁下看来,信上说的事并没什么大不了。他脸色不好,只是因为信上的文字很难看,这哪是异能师的笔迹?真是丑出了全新境界!
异能的最初基础,是从学习文字语言开始,所以异能师必然博学,那怕是蛮荒系、甚至黑户异能师都是文武双全。可汤森写的这手字,真是丢尽了异能师的脸面……
所以副会长阁下好不容易才压下怒气,没把信笺撕成碎片!
好在汤森是汤森,要是换了别人,休斯阁下肯定给总部写信,建议剥夺此人的异能师身份——但休斯也得鞭策汤森,如果有朝一日在这种事情上栽跟头,很不值。
在休斯这种层面上,相比汤森这手烂字,西海岸战事的问题更容易处理。
“让哥达·西顿来见我。”
休斯冷着脸下令,门口的值班学徒只有怀着一副忐忑的心情去召唤哥达·西顿——这位有安道尔联军少校身份的异能师很少来公会,但只要来了,必定会被副会长阁下叫来教训一顿。
跟往常一样,哥达·西顿很快就到了。
此时的哥达,已经不是安道尔联军的军官打扮,但他的个人风格还是那么强烈。虽然穿着崭新的异能师长袍,胸前佩戴令人眼红的三级异能师徽章。可无论怎么看,他都不像个异能师。
踏步进门,大步向前,然后干净利落的立定。举手投足之间,一股刚硬铁血的威势从他魁梧的身上散发出来——只差那么一点,哥达就向休斯行了军礼。
这事以前曾经发生过,结局非常浪漫,哥达被休斯阁下直接打飞。
“你叔叔怎样?”休斯的嘴角抽了抽,冷冽的目光扫过哥达,脸色更加不好看。
“吃得下,睡的香。”哥达站得笔直,微昂着头:“被调查期间,还有闲心招惹年轻寡妇。”
“你怎么样?”休斯的问题,在旁人听来有些没头没脑。
“还好……”哥达回答的时候,万年不变的深沉脸色,终于出现了点尴尬。
“这种模凌两可的回答,是军校教你的?”椅子上的休斯往后移了移,但明显没有碰到靠背——熟悉休斯阁下的人都清楚,跟他的脸色相比,这个小动作才是他心有不满的征兆。
“不是!”哥达立正,脚后跟下意识的一碰,但他忘记现在穿的靴子没有镶铁托和马刺,结果只发出一声软绵绵的声音。
所以在两人的对视中,厅中的景象就变得有点滑稽。
“你接下去有什么打算?”休斯没有沉默太久:“下次要升级什么身份?”
“回禀导师,在异能晋升方面来说,我刚刚升上三级不久,立即再升好像有点困难……”哥达终于使用了正式的称呼,也揭示出两人的关系:“另外,我叔叔说现在安道尔的环境很乱,留在这里不是很合适。所以我想先出去游历一段时间再说。”
“既然你有避祸的意思,那就去西海岸帮玛西亚。”休斯说:“玛西亚已转到西海岸分会了。”
“倒数第一的西海岸分会?”哥达吃了一惊:“玛西亚为什么要转去那种地方?”
“自己去寻找答案,这才是异能师。”休斯瞥了哥达一眼:“听说那边快要打仗了。”
“打仗?谁打谁?”哥达的脸色顿时容光焕发,但一想西海岸都是些土著,脸色又马上垮了。
“十五天之内,你要赶到西海岸奎尔萨平原北方,加入一个名叫荆棘玫瑰的小势力。”休斯懒得回答哥达的问题,只把一张刚刚写就的信件丢给他:“你在荆棘玫瑰的上司叫汤森·奎尔萨,如果他死了,你就不用回来了。”
“明白!导师,我这就出发!”虽然心中涌出很多疑问,但哥达很了解自己导师的脾气——这位跟自己有亲戚关系的长辈,非常严厉,很不好打交道。
哥达把信件捏在手里,转身走出大厅。
即便对三级异能师来说,要在十五天之内赶到西海岸腹地边缘,这个时间都非常紧张。哥达几乎是一路小跑冲到补给厅,先领了足足一年的物资配额。再以副会长弟子的超然身份,问补给厅的管事借了一只长途飞行兽。
下一个瞬间,在别人的视野中,哥达已经变成天边的一个小黑点了。
飞出安道尔联盟首府,飞出安道尔王国边境,飞越兰斯顿公国、雅修公国,飞越隆达山脉……哥达完全是以军人的意志力在支撑自己,一路不停,直向西南方向的目的的飞去。
“西海岸分会?汤森奎尔萨?”但他脑子里的疑惑始终挥之不去:“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奎尔萨平原北方,荆棘玫瑰大营。
焦急的汤森,终于等来了自己一直期待的美少女学徒们。
她们走的是海路,乘坐的三艘远洋运输船还引起一场误会。知道船只行驶到几里以外时,人们才看清船上的旗帜是荆棘玫瑰,于是戒备降低,惊讶却高涨。
全新的远洋运输船,有高翘的船首、平直的甲板、凸起的后楼,三根粗壮高大的桅杆上,灰色的风帆正牢牢的兜着海风,乘风破浪、器宇不凡!
三艘,都是我们的?
作为一个濒海势力,荆棘玫瑰有一批熟悉海运的人,这些人对船舰的感情很深厚,只看这船的外形,就能大致推断出运载量和自持力。所以没有一会,码头上的人都激动起来——三艘远洋运输船可以组成一只小舰队,荆棘玫瑰终于能发展海运了!
汤森很清楚,这种大船是不择不扣的好东西,整个西海岸只有银涛城才有建造能力,玛西亚居然一次搞到了三艘!
三艘啊!这无疑会大大增强荆棘玫瑰的海运能力。
远洋船停靠在刚刚扩建的港口中,人们就开始围着船身奔走,纷纷惊叹它的高大威武。之前那艘三桅船,与之相比就像个没长大的孩子,很委屈的蜷缩在远洋船的阴影下。
船上下来的人很多,首先是一批小副官们,然后是一批情报人员,再是一批商团人士。隔了一阵,又有几个人下到码头上,其中某些人很有特点,比如扛着狼牙棒的瓦胡,穿着毛皮的鲁宾,满脸透着坏水的老滑头等等。
十个美少女学徒全都来了,而且她们的队伍中还多出两个人来,分别是西海岸分会的分会长阁下,还有他的贴心跟班。
跟以前不同,雅克阁下这回没穿他那标志性的袍子,打扮的一丝不苟,胡子刮了,头发梳了,连长袍上的褶皱都被抚平了——雅克阁下这副崭新的打扮,很像要去相亲。
汤森挺吃惊,还没来得及跟手下说话,雅克分会长阁下就直冲过来:“找地方说话。”
分会长都发话了,跟在后面的瓦胡和美少女们都不好说什么,只能跟着走进大营的议事厅。
“这是怎么了?发生是么事了?”分会长亲临,汤森毫无准备,他难免想东想西:“分会长阁下怎么会突然过来?玛西亚为什么没有回来?”
“玛西亚,还有分会得几乎全部异能师,都被变相禁足了。”雅克阁下当仁不让地坐了最中间的椅子:“总会已经派了人下来充任巡查,重点是查明爱德华的死与其他人没有关系。”
“另外一个要查明的事,似乎是某天晚上大家的行踪……也不知是谁在里面搞鬼,反正这位巡查不听劝告,把初级以上的异能师都给集中在了分会,声明调查结束之前谁也不能离开。”雅克说:“虽然玛西亚晋升初级异能师不久,也被一视同仁的禁足了。”
“这怎么能行?那城里不乱套了?”汤森眉头紧皱:“巡查大人不知道现在的情况吗?”
“他不接受任何人的意和的建议。”雅克说:“大概是铁了心要查点东西出来吧!”
“那阁下你是怎么出来的?”汤森好奇地问:“她们又是怎么上船的。”
“巡查管天管的,他管不了分会长!倒数第一分会又怎么样?我还是分会长!”雅克咕咚咚的灌着水,忙里偷闲似的汤森解释那么一两句:“另外,听说你去过泛西海岸俱乐部?还在精品交易会上出现了?”
“那是不小心被人陷害的。”汤森干笑两声:“我没做过什么天怒人怨对不起异能的事。”
“这些以后再说,也收起你这套不着边际地把戏。还有你们几个,都可以退下了。”雅克不耐烦的挥挥手,把美少女们赶出厅外,然后目光炯炯地盯着汤森。
“我问你,拍卖会上出现了两次苍穹金,跟你有没有关系?”
“有啊!”汤森的表情极其精彩,还伸出手指比划:“我出过价的!三次!”
“哼哼!我是在问你,那两块苍穹金的主人是不是你?”雅克冷笑,手指都快点到汤森胸口了——看他如此肯定,汤森沉默了。
沉吟片刻之后,汤森严肃认真的点了头。
“这事情搞得!”雅克收回手去一拍大腿,带着些恼怒说:“你知不知道,苍穹金也是今次战争的导火线之一!”
“不会吧!我就卖了块金属而已,这事根打仗扯不上。”汤森当然不会跟雅克说出最高秘密。
“扯不上?现在银涛城都传开了,说有人中饱私囊,偷了银涛宫殿秘藏的异能宝物去拍卖会上换钱——那些唯恐天下不乱的垃圾们,正一个劲地叫嚣,想让菲斯特王子打开宝藏厅的大门,他们要进去清点祖宗留下的宝贝!”
“这是要分家产吧?”汤森噗嗤一口笑了,特别的没心没肺:“够王子伤脑筋的。”
第059
雅克的话,让汤森觉得啼笑皆非,因为这个栽赃很给力,一石三鸟不说,而且合乎逻辑。看来三叉戟家族的人很懂与时俱进啊!
“他们闹事跟金属无关。”汤森有点哭笑不得,:“分会长阁下,我是清清白白的异能师啊!”
“清清白白?你以为自己干的事就没人替你宣传吗?”雅克带着一副恨铁不成钢的神情,指着汤森说:“为了奎尔萨平原,你不惜与银色海岸为敌,这种事也叫清清白白?”
咦?事情传的真快!
“这是对我人格的污蔑!这是完全没有的事!”面对分会长的指责,汤森安之若素:“分会长阁下,这种话别人乱说,我们不会动摇,到时候找他算账就可以!但阁下你不能轻易相信谣言啊!你看我这张真诚的脸,我是拆了银色海岸的城墙呢?还是杀了银色海岸的人啊?”
“嗯?”雅克翘起腿,看似莽撞地翻着白眼:“你这话什么意思?”
“我说啊!我这人比较复杂,一般人看不透。”汤森悠闲、但厚颜无耻的解释着:“看不透,就意味着安全,所以我最大爱好就是看热闹旁观——分会长阁下,您这样急冲冲地赶来,不会是为了指责我加入联军吧?”
“哦?”雅克哼哼两声,不置可否:“难道我对你还有别的打算?”
“难说。”汤森先行了个后辈的礼节:“这里不是异能师公会,我们就事论事啊!”
“当然就事论事,我不摆分会长的架子。”雅克的风格越来越粗犷:“你说!”
“我是个首领,得为手下的安全和饭碗着想,所以在这个节骨眼上,我不能站到菲斯特王子殿下那边。”汤森娓娓道来:“分会长阁下,如果您有这样的打算,我真的不能答应你。”
“不能站在菲斯特那边……不能答应……你还真把自己看的很重。”雅克笑了笑:“不是我取笑你,你自己想想看,一个初级异能师,就算站过去又能起到什么效果?”
“我觉得,我还是有些作用的。”汤森一本正经地回答:“毕竟别人都被关在分会里出不来啊!”
“算了,既然你执意要卷进去,那我也没什么话好说。本来我不会过来你这,但玛西亚求我把初级异能师的配属品带给你。”雅克摇摇头:“另外一个原因,是因为你在特殊晋级之后没接受过高级课程,异能师与战争的关系,你还完全不知道吧?”
“是不太清楚。”汤森这下才是吃惊了:“所以,分会长阁下是来给我补课的?”
“必须给你补课了,省的你接二连三的惹麻烦。”说到这种话题,雅克的神色非常的情真意切:“这次的联军可能会打到银涛城下,如果你不懂规矩,自己折进去了不要紧。可万一你在众目睽睽之下捅出大篓子,我们西海岸分会丢不起这人啊……”
“阁下还是先补课吧!”汤森暗暗咬牙,决定一说完话就送他走,丫这张嘴太坏了。
“你应该能记住,公会的初级秘密不算难。能接触,就说明你有了等级权限。权限是规则,不但我们异能师公会恪守,其他势力的人也不能越雷池一步!”雅克摊开一个卷轴:“你已经是异能师了,要学的东西本来很多。但今天只是补课,说说战争的事情就行啦……”
“最优先的事,你要知道,五级或五级以上异能师,不能出现在常规战场上。这是一条铁律,没有任何价钱可讲!”雅克说:“虽然规矩不是公会定下的,但公会却支持这个规矩。”
“我似乎听说了过这个规定。”汤森问:“可这是为什么呢?”
“一般的说法,是因为五级异能师的杀伤力很大,所以那些有慈悲心的大人物就要伸手管。”雅克轻蔑的笑笑:“但实际上呢?五级异能师已迈过异能第二道分水岭,他们有很大可能晋升到高级异能师。这样的人物,死在普通战场上太可惜了。”
“这也就是说,只要我还没晋升到五级,那我就可以一直出现在普通战场上?”汤森在雅克的话里抓到了关键:“如果我战斗等级够了,但是研修等级不够呢?”
“晋升的要求是两者达标,这种事情也不能讲价钱,你以为五级异能师满街都是呢?”雅克把自满笑容收起:“以你的头脑,应该从这个规则中找出有用的东西吧?”
“的确。”汤森点头:“公会允许五级以下异能师上战场,因为战争对他们是种锻炼。”
“没错。”雅克满意的点头:“所以在这条规则背后,还有些一般人看不见的东西。你去打仗没问题,但轻易别碰对方的异能师。公会的不能碰,我们分会的,绝、对、不、能、碰!”
“这个……我天赋异禀,完全是一副吸引仇恨的特殊体质,”汤森为难地说:“万一人家揪着我不放怎办?”
“具体方式你自己想,”雅克冷哼:“我可告诉你,公会异能师死了,上面是要调查的。分会异能师死了,我要找你赔!”
“好,那就不弄死!”汤森频频点头:“除了这个事情,还有其他什么我要关注的东西?”
“剩下的多半是细节。”雅克终于开始指着卷轴说起来,手指乱点,还经常跳过中间的条款,完全不像是个讲解的导师。
汤森认真听着,心里却在腹诽,这混蛋是怎么爬到分会长位置上的?
别看雅克随便乱点,其实他点中的条款都是关键——这些灌输给汤森的东西,属于世界通行的机密,不具备相应身份的人,根本无从得知。当然,世界上的人这么多,不排除某些人会泄密,但一旦被察觉和话,惩罚也会很严厉。
机密这种东西,通常其内容并不复杂。雅克连讲带解释才花了不到不到两个小时。
对浑浑噩噩的汤森来说,这些资料可真是雪中送炭。他终于知道了各系异能师在战争中的地位,还有他们各自扮演的角色——汤森的大局观很强,他也喜欢构建体系,喜欢把遇到的人和事放到里面去综合考量。
所以在雅克讲解的同时,一个战争体系结构图就在汤森脑海中形成。
这里的战争,最高层面和汤森记忆中相差无几。他们也是以达成战略意图为第一目标,也有一套指挥、参谋、联络、侦查、作战、后勤支持等分支构成的综合制度。也会根据不同的特点,把部队分为远程、快速、轻重几大类……而且,他们还真有空中单位。
打起仗来,他们也一样无所不用其极,拼战略、拼战术、甚至拼老命。
但跟汤森记忆中不同的是,在他们的作战体系之内,所有关键节点都可以由异能师充任,这里面就包括各级指挥官,甚至连总指挥也可以由异能师担任!
只有在异能师不够的情况下,他们才会在普通人里挑选优秀的顶上去。
汤森以前对异能师的认识,只停留在单打独斗、横冲直撞、杀人不用抵命的层面。就算自己进了异能师公会,他对完整体系依然缺乏了解。所以在得知这些情况后,汤森很震惊。
异能师,并不是像汤森想的那样全在前线拼杀。因为异能师还有很多别的用途,具体怎么选择,是看某个异能师更适合做什么、在那个位置上的作用更大。
他们不但能承担指挥作战、联络友军、侦查战场、支援前线这类高级任务,还能作为直接作战力量出现。无论是被放在地面、空中还是海上,也无论是被用来突破、固守还是偷袭,他们都是最精锐的力量!
在直接作战方面,异能师的强悍就不用说了。他们对上普通部队都是一路碾压,只有那些特殊单位在付出巨大代价之后,才能暂时挡住他们的步伐——异能师通常不会单独出战,受阻之后会跟同伴组合,那就又是另外一种景象了。
也有单独出战的异能师,基本都是三到四级,这个程度的异能师可以短暂飞行,对方想抵挡的话也只有派出异能师才行。一般而言,不同阵营的异能师相遇之后不会拼老命(黑户异能师除外),只要分出胜负就够了。
所以,只要有异能师出现在战斗中,那他就是核心。
其他方面,异能师也非常强大,其中最重要的作用是指挥作战。因为异能师万众瞩目,具有远超常人的影响力,只要他有这个能力,那么指挥起部队来就比普通人更顺畅——历史上的八大名帅,异能师占了一半,还有两个是光辉教会的使徒。
就算不具备指挥能力,异能师也能肩负其他职责。
单个异能师,可以进行战场侦察;多个同系异能师,就能搭建军队间的联系网络;捏成拳头的异能师团队,不但能防御对方的异能师突袭,还能担负战役突破的艰巨使命。
第060
“这个职业真是……”发了好一阵呆,汤森感叹:“真是琳琅满目,多姿多彩。”
“别担心。”雅克笑眯眯地看着他说:“西海岸的战争肯定没这么豪华,那些黑户也支撑不起这场战争,充其量就是联络侦查而已。指挥作战?他们没这个本事!”
“雅克阁下,我有个疑问。”汤森总算是回过神来:“很重要的疑问!”
“听了我的课程,如果没疑问才奇怪呢,说吧!你想知道什么?”雅克的笑容很欠揍,你很难想象一个分会长脸上会露出这种表情,也许因为跟汤森比较熟悉,所以他忘了伪装自己?
“异能师公会到底是怎么想的?”汤森的问题很直接:“这种规则,分明是在支持战争!”
“你说错了。”雅克阁下怎么都想不到汤森会问出这种话,脸色顿时变得严肃:“我们从不支持战争,我们只是支持异能师积极参加战争。”
“两种说法有区别吗?”汤森摊手。
“区别很大!”雅克的目光直视汤森:“谁能阻止战争?你?我?谁都不行!”
“异能师公会又或是光辉教会,都只能压制一时的纷争,不能从根本上消弭矛盾,这就不是人干的事。”雅克冷笑一声:“更别说,异能师公会和光辉教会本生就是产生矛盾的地方。与其说我们最大的作用是制止战争,还不如说我们才是最擅长进行战争的势力。”
“所以公会就拿俗世战争当训练场?”汤森又问:“或者,低级异能师训练场?”
“战争这种事,既然我们制止不了,那就应该尽量利用。”雅克慢悠悠地说:“各国乃至各势力,他们每年都会捐献大量资金和材料给公会,你以为这些好处都白给啊?小子,你还太嫩了,搞不清这种高级勾当。”
“那么五级异能师呢?”汤森也不为自己申辩:“这些在战场上训练过的异能师去哪了?”
“你倒是专问关键点,可惜你权限不够。”雅克摇摇头:“想知道吗?你慢慢熬吧!”
对这样的回答,汤森连腹诽都没有。
他已经察觉自己的问题有点越线,再问下去,说不定会引起雅克分会长的怀疑——如果自己是单纯的年轻异能师,那就不会关心战争背后的事情。
而且异能师公会的态度也没错,对于一件制止不了的事情,不就是要最大限度的去利用吗?努力、努力再努力,这就是异能师的信条,他们当然不会放过战场这种狂涨经验的地方。
“战争细节已经说完。”雅克很满意汤森的自制力:“现在,我们来说说西海岸的势力。”
“请吧!”汤森振奋精神,摆出一副谦虚好学的姿态:“我准备好了。”
不同于之前的讲述,雅克阁下这次没用卷轴,他张嘴就说,如数家珍一般。雾霭宫殿、晨曦议会、泛西海岸俱乐部,乃至依附这三大势力的小势力们,都被他仔细介绍了一遍。
通过雅克的讲述,汤森对西海岸的各种势力有了大致了解,这也算他今天第二个收获。
三大势力的来历和恩怨纠葛,那真是说来话长,但总而言之都不是好东西。
晨曦议会就不说了,疯疯癫癫、拼了老命想把人们往邪路上拉;雾霭宫殿呢,与其说它是为了压制晨曦议会,还不如说是光辉教会打在西海岸边上的一颗钉子,什么事都干过,谁都是他的压制对象;而泛西海岸俱乐部,这个怪胎是不择不扣的战争贩子,最大的爱好是掠夺资源。
一句话,在这些人组建的联军里做事,汤森可得打起精神才行,一不小心就得粉身碎骨。
在西海岸范围,另一个必须要关注的势力就是民间异能师,他们也被称为黑户异能师。为什么要关注呢他们?因为黑户异能师在西海岸的数量,远远超过其他地方的同类生物。他们学习内陆同伴的经验,千辛万苦的抱成了团,打砸抢烧的能力也上升得很快。
汤森对此深有体会,黑户异能师,那可不是一般的凶残!
课程最后,雅克阁下还顺便评论了一下自己的分会,他这段话简直是苦大仇深,至少汤森没想到,堂堂分会长阁下还会用出这种语气来——雅克同学,你这是小白菜附身还是怎样啊?
在分会长的控诉中,西海岸分会之所以在所有分会中排最后位置,主要有三个原因。
首先,这是因为晨曦议会和雾霭宫殿一明一暗的牵制,分会要花大量的精力防备他们;第二是被黑户异能师拖了后腿,他们就像永远吃不饱的饥民一样,不放过任何看到的异能材料,甚至会明抢;最后一个原因,西海岸的异能材料开发度不够,而且还被俱乐部的人大量掠夺。
在这样的情况下,西海岸分会顺理成章地跟三大势力冷眼相对,最后只跟银色海岸保持着紧密关系。因为菲斯特王子的缘故,分会跟他的合作和扶持得到了总会方面的默许——所以总会这次的态度出乎大家的预料,甚至透着一股子怪异。
他们不要菲斯特了?这么突然?
雅克这番描述不是无的放矢,他还是希望能从侧面影响汤森、让他做出符合分会利益的选择。但他没想到,汤森年纪不大,却非常油滑,根本就不接招——相比分会和银色海岸,汤森肯定更看重荆棘玫瑰。支持菲斯特?那就要站到三大势力的对立面,太危险了!
谦谦那个君子,不立那个危墙之下嘛!
“说起来,您来之前,我刚好跟人签订了一个商业协议。”为了安抚雅克分会长,汤森只有出点血了:“但鬼使神差的,我居然把商品留下了一点,雅克阁下有兴趣吗?”
“我拿商品来做什么?”雅克已经郁闷很久了:“裹在红包里送人吗?”
“你要真舍得送,一定特有面子。”汤森面带神秘的微笑:“您看,银涛城里的事我是真帮不上忙,但您可以自己做啊——那什么巡查禁足了大伙,您可以想办法把他也照此办理了啊!”
“你疯了?起什么哄?”雅克瞪着眼对汤森吼:“那是总会来的人!”
“总会怎么了?他们也是人吧?”还好是在荆棘玫瑰的地盘上,要是在别的地方,汤森还真不敢这么说:“禁足总会的巡查,或者把他弄回去,这事得花多少钱?”
“你说什么?”雅克咬牙切齿:“再说一次?”
“要不然的话,我捐赠半斤苍穹金!够吗?”趁着雅克还没爆发出来,汤森赶紧补充:“不够的话,再来半斤深海星斑铜!实在不行,我还有三两重的双辉合金一块……”
“狂妄!大胆!无耻!”雅克面红耳赤,指着汤森的手指在发抖,然后把汤森往前一拉,眼睛溜溜的左右一扫,压低了声音说:“不够,再来点!”
“没了,这是我的全部的家底儿。”汤森信誓旦旦。
“胡说!”雅克冷笑:“你在拍卖会小专场上的竞价我一清二楚,补课不用给好处啊?!”
原来,分会长阁下是冲着这笔补课费来的!
“休斯大叔那边,怎么也得送一份吧?你敢把他的吞了?”汤森的谎话是张口就来,表情还很无辜:“你们这样分一分,我真是一点都不剩了。”
“你老实说,荆棘玫瑰是找到了宝库还是挖到了矿脉?”雅克严肃地看着他:“说真话!”
“本来是抢了一家诈骗团伙,得了三枚空间戒指,里面有些存货。”汤森很不好意思的坦白:“另外,那个豪情腕带上面也有点线索,结果让我挖出一推矿石来,但提炼出来只有二十多斤。”
“见面分一半!”雅克此时两眼发光,完全是个道上兄弟:“不然给你好看!”
“不可能!你分一半走我怎么办?”汤森一步不让:“一口价,每种五斤。”
“每种五斤送我?”雅克摸着下巴。
“做梦!刚才说的那些,算荆棘玫瑰捐赠给雅克阁下的活动费用,都是现货。”汤森冷哼:“其他要跟着市价走,而且要战后才能提炼出来。”
“也行!”雅克想想,然后点头:“有了这些东西,我倒是可以活动一番。”
“先说好,今天把东西捐赠给阁下,我手里是真没现货了。”汤森郑重其事地说:“之后,即使您找上我,我也拿不出别的东西来。”
“瞧你这心眼,我是那种人吗?我是你的分会长!”雅克的神色大义凛然、目光清白高洁:“你赶紧的,把拿东西出来!”
汤森苦笑,把刚刚提到的几块精品级金属交给雅克。
世事难料啊!堂堂一个分会长,伸手索要好处也就罢了,居然还如此猴急?看到雅克抱着金属块一副眉开眼笑的模样,汤森就禁不住摇头。
虽然也有感激雅克跑来给自己补课的意思,但给分会好处这件事,汤森其实是早有预谋的:既然他想做贵金属这门生意,那就必须先想好配额之类的细节。
如果处理不好这个问题,荆棘玫瑰就保不住这些好东西。这一点都不夸张,别的不说,三大势力肯定会在第一时间杀上门。其他人也会轮番、甚至排队跑过来,用各种方式打劫汤森。
汤森是异能师,站在这个立场上考虑,产品没道理流向别处,所以绝大部分要卖给异能师公会;汤森属于西海岸分会,所以又必须卖给西海岸分会一部分;另外休斯大叔那边也得有点份额才行……只有把大家的利益连在一起,这些大腿才算真正抱稳了。
汤森终于摆脱了这位缠人的分会长,也终于有机会去处理自己的事情了。首先要见的人是瓦胡。
不过这家伙似乎在银涛城被闷坏了,一到家就扛着狼牙棒去练武场发泄了。
汤森走进练武场的时候,发现在一群光ρi股小孩的围观和把掌声中,瓦胡光着上身,把手上的棒子舞得虎虎生风,此君汗流浃背却不以为然,时不时还会发出一声粗野的吼叫。
“发泄够了吧?”等瓦胡耍完这套疯魔棒法,汤森钩钩手指把他叫过来:“说说吧!”
“银涛城里有些不安稳。”瓦胡放好狼牙棒,半蹲在台阶上,拿了条毛巾抹汗:“玛西亚说,三叉戟家族的纷争越来越激烈。上面的人虽然还没有撕破脸,但他们手底下的人已经开始发生冲突了。白天街上随时有人拔刀对砍,晚上的暗杀活动也层出不穷。”
“如果在帐篷区或者外城的话还好。”汤森评价了一句。
“冲突已经蔓延到内城了。”瓦胡摇摇头说:“沃尔夫那件事比较顺利,我们让他加入了荆棘玫瑰,调教好了才推出去。本来看他已经涨了点本事,但没想到第三天就带着一身伤回来了——你猜怎么回事?他在内城被三十多人伏击了,得亏他跑得快!”
“这也太不经打了。”汤森一愣:“没引起怀疑?”
“没有,我们还让他住在旅社里,也安排了人手专门保护他。对了,玛西亚的特殊晋升已经通过了!”瓦胡兴奋地说:“我们现在有两个初级异能师!在银涛城里也算是小户人家啦!”
“高兴什么?才是小户人家而已。”
“但玛西亚收徒弟很厉害,你知道她现在有多少学徒吗?足足三十个!”瓦胡伸出手比比:“其中只有十个是引领对象,其他人都是断断续续自己找上她的。玛西亚按照你教的方式甄别了几轮,剔去那些有问题的不要,还剩下这些。所以她手下有六个中级学徒,二十四个初级学徒。”
“这样说起来,我们还真成了一股力量。”汤森点点头:“还得加上你这个高级学徒呢。”
“那是当然。”瓦胡就没谦虚过:“如果据理力争,玛西亚本来可以离开,但是她说自己留在分会作用更大些。她现在正在调教几个表现比较好的学徒,因为学徒没被限制行动,一旦他们达到上战场的标准,就给我们送过来——我们还买了三艘小船,做这事可以神不知鬼不觉。”
“对了,”瓦胡不说汤森还给忘了:“这些船是这么弄到的?”
“本来我们不能买到船,只能租,玛西亚跑去找分会长帮忙,但分会的船厂里只有小船,就是跑得很快那种。”瓦胡说:“三艘远洋运输船是菲斯特王子特别调拨给我们的,别人不知道。”
“这么大的船怎么可能保密?恐怕你们才一出港,该知道的人就都知道了。”汤森摇头:“这招就叫混淆视听,菲斯特用的还不错。”
汤森完全是给瓦胡面子,才没说出“祸水东引”的话来。三艘远洋运输船,菲时特王子随手就给?这事有那么简单吗?这就是战争,容不下一丝脉脉温情。
“其他事情我们找时间再谈,”汤森拍拍瓦胡的胳膊:“赶紧准备一下,我们明天要去开会。”
“开会?”瓦胡问:“开什么会?”
“联军右路战前联谊会。”汤森笑着说:“听说还有美女哦!”
“明白了!”瓦胡重重点头,脸上的神情变得异常严肃。
汤森所说的右路战前联谊会,它的正式名称应该是:“战略联络会议”。其目的是让各势力的带军指挥官齐聚一堂,让上面统一分发任务和指令,大家再明确每支部队的责任范围……说起来,这似乎是挺正当合理的安排,大家必须要重视才行。
可关键在于,汤森等人只能参加会议的后半段——后半段加入会议的人,根本就没机会去协调些什么,只能乖乖接受别人之前决定的事情。
你还别不服气,那些打杂的、干苦力的部队就这待遇。
这也就是说,还没见面呢,荆棘玫瑰已经被划到“鱼腩”当中去了。可汤森觉得这是好事,如果联军真要荆棘玫瑰军团打头阵,他还要找借口推辞……名声如浮云,利益才是硬通货啊!
抱着一堆矿石,雅克分会长当天就离开了,都没跟汤森打招呼。其实汤森这边也忙得不可开交,就算知道了也没法去送他。
荆棘玫瑰毕竟是个团伙,首领要正式外出,排场方面决不能吝啬马虎。
其实几天前,班奈德就从筑城事务中退出,全心全意准备汤森出行所需的物资来。因为对进军途中的补给状况不很乐观,所以随行物资就装了上百辆马车;军队方面,有刚刚完成训练的第二批骑兵,以及一支新老混编的轻装步兵,外加近卫队、侦察队等等单位,总人数近千。
荆棘玫瑰的大部分精锐,都留在大营和周边几个险要地段,威望已经打响的猴子和船长也一同留下。在这件事情上,汤森和军部的意见非常一致,因为谁也不想前面打得热热闹闹、一转头却发现老巢被人灭了。
为应急、也为了震慑,汤森当众交给猴子和船长各三个红信封,而且毫不隐瞒的宣称,信封里面装的全是作战预案,不但有针对外敌来袭的计划,还有镇压内部作乱的方案。
好些人的脸色不自然,这可以看做是震慑有效,也可以看成是离心离德的预兆——但汤森看重的是团体的安危,并不是个人的效忠。
大哥当的再好,这种事情,谁敢保证一定不会发生?
“谁保证?我连自己的立场都不敢保证!”按汤森的话说:“带走的部队虽然不很精锐,但只要跟着我,他们就可以在战术战略层面上获得加分。我不在家,最好的部队就必须在家!这里是我们的根基,不管发生什么事都要给我守住!”
前两天的内部会议上,汤森这句话大家都听见了,但人们却有不同的解读。特别是跟着雯丽小姐来荆棘玫瑰的那些人,脸色多少有些不自然——汤森已经把他们纳入堤防名单了吗?
雯丽小姐在会上听得专心致志,根本没把这句话联系在自己身上。无论会上又或散会之后,她都没有回应手下询问的眼神,只是把大量精力放在配合汤森出战上面——汤森留下一个规模较大、组成复杂的内政管理团队,而雯丽小姐肩负联络协调的重任。
说起来,雯丽的作用和自我定位,已经很符合荆棘玫瑰大管家的角色。班奈德早就让出这块事务、一心扑到商队开拓上去了。
这段时间,因为有雯丽小姐,荆棘玫瑰的各种内务被安排得井井有条,她就像一个精细的滑轮组,不管啥事只要经过她的手,必然变得更简单、更省力。
这个事实大家都看在眼里,但汤森并没有把雯丽小姐的身份和职权明确下来,这件事让雯丽小姐的追随者们很不满。但雯丽小姐本人没有表露过任何类此情绪,即使有人在她面前嚼舌头,也只会被她狠狠的训斥。
没人知道雯丽和汤森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只知道他们关系融洽——真的融洽吗?
晨曦中,薄雾氤氲,汤森驻马大营外侧的小山坡上。
他眺望近处的大营、远处的小城工地、以及两者之间的行军营帐群——昨天夜里,随行部队已经完成集结,并通宵进行了宿营演练。
冷清的晨风中,身下的骏马打着响鼻。
汤森的目光在游走,神情冷漠而深沉,就像一块永远都不肯融进水面的礁石……身后有马蹄声徐徐靠近,他的脸色依旧没变。能一路不停走到汤森身边的人,其实一只手就数得出来,能在这个时候过来的人,其实不会有别人。
“秋天的早上,还真有点冷呢。”雯丽小姐骑着汤森赠送的白马,与汤森并肩而立,好奇地往汤森注目的方向看过去:“汤森先生在看什么?”
完全不在意汤森的神情。
“我在看一个让人纳闷的局面。”汤森转过目光,对雯丽小姐笑笑:“首次在大势力面前亮相,要是镇不住他们,我们可就糟糕了。”
“为什么你这么肯定?”汤森看着雯丽小姐,目光里带着点好奇:“你肯定不知道,有时候连我都不信自己。”
“看待这种事,我的视角很私人,把证据一样样说出来不好吧?”雯丽小姐先摇头,然后注视着他说:“我期待汤森先生的凯旋,也乐意接受汤森先生在凯旋之后给我的任命。”
“雯丽小姐确定我回来之后,会给出任命?”汤森反问。
“还要补发薪水,”雯丽小姐淡淡地看了他一眼:“我都记着账呢,汤森先生。”
“能不能把先生两个字去掉?”汤森突然换了话题:“听起来很生疏。”
“只要你打赢这一仗,我当然就会改口。”雯丽小姐回答的挺认真。
“打赢?”汤森晃了晃脑袋,也很认真:“雯丽小姐你想多了,你看,这不是我的战争,是别人打别人……”
“是吗?”雯丽小姐拢了拢头发,笑意盈盈地说:“那就当我在说笑好了。”
“你当然是在说笑。”汤森转过头看着远方,沉默一阵之后才说:“那么,大营这边就拜托你了。”
“请放心,荆棘玫瑰永远都是你的。这就是我之后的态度。”雯丽小姐严肃的说完承诺,递给汤森一个小包裹:“这是海柔尔阿姨给你的东西,她说你虽然讨厌,但……就是要你小心的意思。”
“谢谢。”汤森接过轻飘飘的包裹,抬头,再次用恶魔语说:“谢谢!”
西海岸的整体形态,恐怕很难有人做出全面评价,因为有些地形地貌会随时改变。但它的完整轮廓还算固定,像一张没有拉开的长弓。
长弓面西而立,漫长的海岸线就是它的弓臂,上北下南、几近万里之遥。高耸入云的昆士马萨山脉,就是它那软趴趴、扭来扭去的弓弦。
哈维镇对面的仓库镇,也就是荆棘玫瑰逃亡的第一站,恰好位于弓身上方挂着弓弦的位置。从这里向南,首先是一大片浓密蛮荒的原始森林,险恶的环境几乎完全阻隔通路。就算有本事沿着森林边缘走下去,最快也要四十五天、才能到达可以让人喘气的地方。
这地方就是奎尔萨平原北方地带,距离仓库镇有两千多里,走海路的话得三千多里。
既然是边缘地带,奎尔萨北方就不再是纯平原。其实它地形多变,高山丘陵沼泽草原啥都不缺。在此地繁衍生息的部落具备多种多样的形态,有濒海的、住山上的、种地的放牧的,甚至还有钻洞的……可以想象,不久以后的荆棘玫瑰部队里,肯定会出现一些外形奇特的士兵。
从奎尔萨北方再往南走,就能进入真正的奎尔萨平原。
如果单独来看,奎尔萨平原大致呈三角形状,靠海的西边有两个角。在西北,它被森林和海岸切出一个角;在西南,它被海岸线和突兀的海湾切出一个角;在东南,它又被昆士马萨山的支脉切成一个角……三角的中心地带,就是面积广阔、一马平川的肥沃土地。
所以荆棘玫瑰现在占据的地盘,实际上只是奎尔萨平原的北方之角。
在奎尔萨平原上的居民挺多,三分之二是游牧部落,这群哥们怎么说呢,头脑简单四肢发达、想的不多吃得不少、整天扛着帐篷逐水草而居。
但有三分之一的人选择定居,开辟个农场,圈养点家畜,没事就唱歌跳舞还认点字,除了会被搭帐篷的抢劫,其他方面都比对方强一些。
因为有点文化,种地的哥们就把自己脚下的土地称为神赐之的,一副很有传承的样子。还别说,奎尔萨平原上真有一些城市的废墟,听说那些坑坑洼洼的道路也是祖上什么人修的……
历史允许衰落,搭帐篷的也允许种地的缅怀过去,只要你继续给我抢就对了。
从奎尔萨平原再往南,只有两条路可选。其中一条紧挨着高大山脉,频繁穿Сhā在多个中小势力之间,从非自然因素上考虑很不安全;另外一条路是水路,乘船横渡东西走向的、最窄处五百多里的海湾。
西海岸的古代人真没谱,就这宽度,不管用什么尺子量,那也是个内海啊!
这条内凹的海湾,其实刚好把奎尔萨平原跟银色海岸彻底分开。但对银色海岸来说并不安全,面向海湾的漫长海岸线上,零零碎碎有两百多里无险可守,那可都是理想的登陆地点。
如果一切顺利,登岸之后,你的脚就算踩到银色海岸的边缘上了。
这就是晨曦议会处心积虑要夺取奎尔萨平原的根本原因,部队一旦渡过海湾,上岸后只需再攻破梅林关,就能以雷霆之势杀到银涛城!
议会的偏执狂们,曾经很努力的去做这件事,可奎尔萨平原不好打。这种地形他们根本守不住,想跟那些大部落对攻吧!马又不行、骑术也不好。最后,他们只能派大批烈火师过去,却只搜刮了一点零花钱。
银色海岸深知奎尔萨平原的险要,怎么可能让晨曦议会得逞?在三叉戟家族的高压之下,奎尔萨平原的海湾一侧,居然连个像样的船厂和码头都没有。
说起来,这也怪晨曦议会太没用。要知道他们的主基地不在西海岸北端,而是位于西海岸南端的平原和更南边的群岛上,可是呢,所有从南边发动的战事,他们输得一次比一次惨。
所以说,在历史和现实两个层面上,晨曦议会都是彻彻底底的悲催小反派。
银色海岸位于西海岸长弓的正中间,就是持弓位置,以前强盛的时候管着整个西海岸,可现在就剩下誓约之地了,但面积还是要比奎尔萨平原大一些。
从它南方边疆直接往南走是不行的,因为有令人绝望的群山,绵延七百里。
如果想参观山那边的晨曦议会的怪物们,要不然就选择沿海岸航行的船只;要不然就先向东去泛西海岸俱乐部,再从群山边缘部位蜿蜒下行——泛西海岸俱乐部正好位于银色海岸的正东偏北方向,勉强说得上是正面。
所以联军分成左中右三路、同时向银涛城进军,是个中规中矩的选择。
“这样一来,战略层面就不可能再有变动了。”汤森骑在马上,拿着公会配发的地图看了好一阵,发现联军的进军规划里居然没啥大毛病,不由得忧心忡忡。
要是他们一路都保持状态不犯错,那自己怎么办?去喝西北风啊?
汤森暗下决心,一定给要他们创造犯错的条件和机会。就算动不了其他部队,在自己所在的右路军身上站点便宜总可以吧?
说起这群坑爹货色,汤森就很无语——都什么时候了,他们居然连个战役规划和战术细则这样的东西都不发。
……他们还真以为这是狩猎?
“首领,”瓦胡骑着马从后面追上来:“骑兵部队的第一轮演练已经结束,耗时三个小时。”
“他们动作太慢了。”汤森把地图收好塞进怀里:“去跟他们说,这速度根本就不是骑兵,明天再是这幅摸样,我就让他们得到终生难忘的教训!”
“明白了。”瓦胡暗自好笑,回马过去之前“哦”了一声,像是记起了什么,然后对汤森说:“妹妹们老见不着你,所以托我来问问你什么时候有空。”
“问得好,我把这事全忘了。”汤森一拍脑袋:“这样,今天宿营之后你带她们来见我。”
“没问题!”瓦胡答应一声,威风凛凛地冲到队尾去了。
瓦胡所说的妹妹,就是那十个美少女。身为学徒,特别是引领学徒,她们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要跟随在汤森左右,别说打仗,就是导师去喝花酒都得跟着。
只是汤森这几天太忙,把她们给王道九霄云外了——自从上了雅克分会长的课以后,汤森就特别忙。
他终于知道此间战争的模式,那跟自己熟悉的战争不太一样。
这场仗能打出什么结果汤森不好断言,但他肯定敌人比部落军队厉害很多。再拿之前的老套路去打肯定要糟,所以他必须在短时间内做出调整。
所有的调整,包括指挥、战术和阵型,其最终目的都是为了突出异能师的作用——雅克分会长的意思很明确,异能师对于战争的意义,就好像点睛对于画龙。
不把金箍棒放在适合位置,你就别指望风平浪静。
队伍离开大营已经三天了,汤森几乎没睡过一个好觉,因为这种调整涉及的层面太多,身边又没人帮得上忙……但是学徒们不能被忽视,因为在汤森的阵型规划中,她们会被放在关键位置。
对上拥有大义名分的荆棘玫瑰,小部落肯定会服帖,但某些自以为很牛掰的大部落,他们几十年来没被管束过,肯诚心归附才怪!他们一定会自觉自愿的当靶子,成为这支部队的磨刀石。
如果这么一路打过去的话,部队大概能达到熟能生巧的程度?说来说去,还是太紧张了,如果时间再充裕点该多好!
暮色中,部队扎营,一堆堆篝火点亮了,营地上空漂起肉汤的香味。
“导师晚安!”美少女们带着股股香风飘进了大帐,色彩艳丽的裙装从帐边的卫兵们眼前穿行而过,卫兵们个个魂不守舍,队长不得已只能干咳一声,这才把手下们的魂魄给唤回来。
很长时间没有见到汤森,美少女们都很高兴,叽叽喳喳的说个没完——在成为异能学徒之后,她们已经知道汤森不是表面上那么可怕,相反还对她们挺好,所以都没有以前那样的拘谨。
“晚安。”汤森正捧着大碗,跟肉汤进行你死我活的斗争,看看帐外羞愧的卫兵,转头对美少女们说:“以后不许在军营里玩这种把戏,外面可都是小伙子,把他们点燃了怎么办?”
“对哟!都是导师的手下,不能打呢。”有人吐小舌头,有人掩着嘴吃吃地笑,还有人坐到汤森旁边:“我来帮导师切食物——哎呀!导师我来喂你好不好?”
“不好!”汤森有点哭笑不得:“去去去,都过去站好,让我看看你们的长进。”
“是!请导师指导!”一说到异能,兴奋的美少女们总算恢复了本色。
她们照惯例站成两列,挨个唤醒释放,最后又按照汤森一直以来的要求,并不让咆哮完全爆发,而是让它慢慢弥散在身前。这种引而不发,甚至到最后一步还保有控制权的训练,很考验她们的异能操纵能力。
“看得出来,你们这段时间都在努力。”汤森对美少女们的表现基本满意。
这段时间汤森不在,她们其实都在跟着玛西亚学习,所以基础和理论方面的进步很快,个别人甚至摸到了高级学徒的门道——当然了,她们即使能晋升上去,跟瓦胡那种高级学徒还是有很大差距。瓦胡同学,那可是从战场上杀出来的。
“谢谢导师鼓励。”学徒们异口同声之后相互庆贺,同窗情谊已经特别深厚了。
“别急着高兴,进步虽然有,但距离我的要求还很远。”汤森让人把食物收拾下去,再把美少女们招呼到身边:“你们都知道了吧?我们这次出来是为了打仗。”
除了美少女三人组,其他七个人的脑袋都在学小鸡啄米。
“别光顾着点头啊!”汤森结过其中一人递过去的手巾:“跟着部队走了三天,有什么感想啊?都说说。”
“瓦胡前辈给我们讲过一些战场上的故事,”以前最腼腆的美少女,这次却第一个开口:“我们知道对面站着的不是靶子,而是敌人。”
“没错,都是打上去会流血的敌人!”另一个美少女补充了一句。
“瓦胡就给你们讲了这个?还真是会挑轻松地说。”汤森冷哼一声:“他有没有说过,第一次在战场上用异能就打偏了?有没说后来用连珠咆哮偷袭,把敌人打成烂肉煎饼?有没有说过异能耗尽,拎起狼牙棒把对手的骨头敲成小块啊?”
“不……不会这么……”美少女们的脸色大都变了,腼腆少女结结巴巴地说:“恐怖吧?”
“就算我告诉你们这些话都是吓唬人的,问题是你们信吗?”汤森正色说:“现在就要你们上战场,的确有点仓促。但你们知道自己的身份,战场这一关总是要过。”
“导师说的没错,战场是我们必然要面对的挑战。” 黄衫少女贝琳达开口,另两人缓缓点头。
“公会里面,初级学徒就上战场的情况比比皆是,有些人成长了,也有些人不见了。”汤森接着说:“战场跟咱们公会的演练场完全不同,稍有疏忽,就会落得个粉身碎骨的下场。如果你们只有咆哮的话,杀敌自保的能力太单薄。”
“难道说,”算数少女妮莉雅明白过来:“导师已经决定教我们分系异能了吗?”
“几天不见都变聪明了?你们这段时间都吃什么补脑的玩意了?”汤森不禁莞尔:“没错,既然我带你们出来,就有责任把你们带回去。现在看来,你们的能力好歹算达标,是时候让你们接触分系异能了。”
“导师!”有人怯生生的举手:“我们可以欢呼吗?”
“不能。胆敢卖萌的人,冲洗厕所三天。”很显然,汤森又变成小院子里的野兽派导师了:“下面开始提问,战场上什么异能最管用?”
“大范围杀伤异能!”某个美少女脱口而出。
“志气可嘉。”汤森眉头一挑:“美女,耍一个出来给我开开眼啊!”
“导师……”被汤森盯住的美少女垂下头去:“我还是学徒……”
“你都知道自己是学徒,我会不知道?我会大言不惭教你们大范围异能?”汤森摇摇头:“下次回答问题时要注意语境,自己过去站好。”
“是。”回答错误的美少女站到侧面,可怜兮兮的用头顶起一摞书。等她两手伸直的时候,一个枯叶球不知从哪钻出来,贼头贼脑地爬了上去,就在封面上来回滚动,得意极了。
汤森现在对枯叶球的态度是见怪不怪其怪自败,于是转头问:“其他人要回答吗?”
“我想,战场上最适用的应当是机械金属系,还有元素系这两种异能。” 绯红少女碧翠丝开口回答:“战场上的人大都会穿甲,而且绝大多数使用金属武器,所以金属异能的用处很大。而元素系异能不但可以加持自身,还能攻击远处的目标,无论混战还是偷袭都很实用。”
“你刚才说的都是优点,”汤森对碧翠丝的回答比较满意:“那你知道它们的缺点吗?”
“元素系异能体系庞大,如果没有天赋支持,入门的时候比较困难。”碧翠丝想了想才开口:“横向比较,金属系异能比较简单,但消耗较大,如果战斗时间过长,就会陷入两难境地。”
“不错,这两个异能的优缺点你看准了。”汤森对其他人说:“人的精力有限,决定学习新异能之前,我们必须全方位解析它,要了解它的方方面面,这才是学习异能的正确态度。”
“谢谢导师教诲。”
“就像碧翠丝所说,因为两种最适合战场使用的异能各有优劣,而大家又不能同时学习,所以我们要作出取舍。”汤森说出自己的决定:“考虑到之后的战场环境,还有你们自身的安全,我决定先让大家掌握金属系的基本异能。”
“对不起!”有人举起手来:“导师,请问您为什么不选元素系异能呢?”
“我了解元素系异能,这一系很厉害,又实用又好看。可在选择异能之前,我们不该想想使用环境吗?你们这段时间都在战场上,要穿盔甲要骑战马!我用元素异能一点问题没有,但你们行吗?瞄得准吗?”汤森笑着说:“金属系异能不同,通常很容易瞄准或者覆盖目标。”
“但是导师……”黄衫少女贝琳达皱着眉头问:“金属系异能当中,适合我们现在用的初级异能只有一个,而且我看别人使用过,似乎功效不怎么样。”
“别人用的异能,当然是别人的导师教授,功效强不强我不关心;你们用的异能是我在教,我说合适,那它一定就合适。”汤森笑笑:“说别的没用,示范一个给你们看。”
学徒们立即退后,围成一个并不太大的圈子。
“我用标准中级学徒的能力释放,并作长效维持。”汤森说:“注意看,金属系初级异能!”
汤森的话音刚落,以他为中心的十米范围内,所有金属制品全都漂浮起来,头盔、镇纸、匕首、金币,它们都像是毫无重量的柳絮,冉冉上升,直到与大家胸口齐平。
“检查帐内弥散异能的总量。”汤森说:“看看是否超过中级学徒标准。”
美少女们立即使用感知,发现眼前的异能完全符合中级学徒标准——可这范围也太大了吧!浮在空中的金属制品,距离汤森最远的足有八米!
“还没完。”汤森嘴角一翘,帐内的各种金属开始运动,就绕着少女们翩跹回旋。但神奇的是,学徒们身上的金属制品却没被影响。
“啊——太了不起了!”学徒们终于明白,导师要教给大家的金属系异能已经改良过了!
她们在惊叹,那些飞旋的金属,此时在她们眼中充满了诱惑。但只有妮莉雅看出关键,她忽的上前一步,眼中闪动着奇异的光芒:“导师,你刚才没有唤醒!”
“小疏忽而已,忘掉吧!”汤森的微笑彻底震慑了少女们——导师释放异能已经不用唤醒了?!这不是至少三级异能师才能做到的事吗?!
“别分心,”汤森继续课程:“大家看到了?金属系异能,其实是最容易掌握的范围异能。在异能影响范围内,它改变了金属规则,这就能够赋予你们一种特权。只要你们体会到,抓得住关键,就能在这个空间中拥有无限可能。”
美少女们又开始小鸡啄米了。
“所以学金属系异能,你们能接触一点高等技法。”汤森笑着说:“甚至还能帮我赚钱哟!”
“赚钱?”在晋升成功之后,大家都疏远了“赚钱”这个词。
“这事以后再说,现在先把异能教给你们。都过来坐下。”汤森一挥手,各种金属立即飘回原位——如果外面进来个人,很难看出它们曾经移动过。
汤森用作示范的异能,是如假包换的金属系初级异能。早在安道尔联盟的时候,某中级学徒用钉子射汤森、用盾牌砸汤森时用的就是这玩意——如果说,蛮荒系异能在技法上最粗犷豪放,那么金属系异能的技法,就最接近原生态。
也就是说,这玩意比咆哮高级不到哪去。它手法简单,效用单一,消耗较大,易学易用。
可在汤森看来,金属异能有很大的改进余的,只要手法上稍微注意一些,最后的功效就完全不同了——汤森的经历很特殊,他到现在为止都没找到导师,异能全靠自学,好不容易掌握一个异能,不把它的潜力榨干熬尽,怎肯罢休?
所以这个异能就被他改得面目全非,功效大增的同时难度也有变化。原本中级学徒就能掌握的东西,改进之后复杂了很多,对释放的要求也提高了。
震撼之后再震撼,汤森不是在学徒面前立威,而是在为她们“画饼”。因为时间紧张,学这个异能很辛苦,她们是女孩,要有必胜的信念才能撑过去。
汤森就先把效果图拿给她们看,很厉害的异能哦!想学吗各位?很辛苦哦……少女们已经看见异能的效果了,不想学的就是傻子!
汤森教学生从来不用教材,他先把金属系整体框架讲解清楚,再对初级异能本身做了很详尽的分析,特别是最大的难点——如何在行动中保持异能效果——汤森做了大量说明。
等少女们理解透彻后,汤森才开始挨个引领她们,直到大家都得到直观感悟为止。
别的异能师教不了这个,谁见过需要精确数据的初级异能?这不是天大的玩笑吗?
可汤森能教,在他捅破那层名叫“精确数据”的窗户纸过后,异能在他眼里就变成另外的摸样——在汤森短短三轮引领之中,少女们就都学会了。只是学会,用起来很生涩那种。可她们的学习速度,简直快得让人难以置信。
五个小时,十个学徒,学会初级分系异能!
这足以让汤森为自己、也为学徒们骄傲!但他现在根本没意识到这点,或者说顾不上,他正跟少女们布置特别功课呢。
从第二天早上开始,荆棘玫瑰的队伍里少了十个清纯动人的少女,却多出十个穿着轻甲的骑士。她们似乎都是生手,都用生疏的骑术驾驭战马,都全神贯注地跟在汤森首领身后。
瓦胡每次跑去汤森那边汇报情况时,都能看见骑士们苦苦支撑、用尽浑身解数的窘迫摸样,在瓦胡咧嘴傻笑时,旁人都搞不清状况。
生手而已,有什么好笑的?
毕竟是西海岸人,少女们对骑马并不陌生。她们只花了一天时间去适应,除了极限动作之外,其他窍门都算是熟悉了——因为少女骑士的路子跟骑兵不一样,她们不练劈砍射击,大多是在急速冲刺和转向训练,甚至两手脱缰保持匀速。
第三天,十名骑士身上的轻甲换成了中甲。这种盔甲是在轻甲的基础上再加两层甲片、还有关键位置防护,但重量已经增加到三十五斤以上。如果换了平时,换个人无缘无故的让少女们穿这个,她们肯定会用唾沫淹死他!
三十五斤的盔甲,知道这玩意穿起来是什么感觉吗?这不是一个苦字就能形容的悲剧,更何况,她们还要做其他事。
上午的时候,大家能听到她们的金属甲片“哗哗”作响,但到了下午,这声音渐渐的消失了,仿佛她们身上的甲片都已经锈死,永远不会再相互撞击一样。
再过一天,她们身上的中甲已经换成了重甲。
再之后,充满恶趣味的双手巨剑出现在她们肩后。
除了汤森,队伍里只有瓦胡才知道真相,也暗中感叹这十个小妹子真是进步惊人。要知道,他之前在学这个异能时,足足花了一个通宵的时间,还挨了汤森不少打;之后花费的时间也比她们多,不过他显然忘了,当时自己穿着骑士铠,那玩意比重甲夸张得多……
终于,荆棘玫瑰的部队遭遇了第一个不承认“奎尔萨王”身份的部落。
其实这部落不大,但满脸画着白色纹路、鼻子上还穿着老大的金环的老酋长却非常嚣张。也不知道他有什么了不起的本事,居然敢把荆棘玫瑰商团派出的外交人员扒了个精光,吊在营门上!
这叫打脸——就算真神此时显灵、蹦出来要求两边罢战,荆棘玫瑰也不会给他面子。
被挂在营门上的外交人员,是从仓库镇跟着汤森的老人,也就是当初的“骗子”之一。做生意打架都不行,却有一股子狠劲,一身鞭痕加血迹,他连哼都没哼一声——荆棘玫瑰在只有几百人时,就能打下万人部落,这种几千人的小部落算什么?
“来了——来了!”当火红的荆棘玫瑰旗在远方出现时,外交人员奋然高喊:“来了啊!”
赤祼消瘦的身体在营门上绷得紧紧的,血珠子从震裂的伤口中飞溅而出,他那嘶哑的吼声,响彻原野!
“打!给我狠狠的打!”
一面巨大的旗帜,在部落人视野尽头出现,鲜红的颜色跳跃不止,就像一团熊熊燃烧的火焰。它速度奇快,仿佛一路都在飞翔,最后跃上距离营地七里的小土山,稳稳地Сhā在最高处。
贴地的大风,吹得旗帜猎猎作响,金黄|色的图案仿佛活了过来:条条荆棘相互缠绕,造型尖锐狰狞;两朵玫瑰决然挺立,透出浓浓的冷傲。
这面火红的战旗,名为荆棘玫瑰!
轰轰隆隆的马蹄声中,左右两边各荡起一股烟尘,那是骑兵逼近的迹象;哗啦哗啦的铁甲声里,黑压压的人潮漫过小土山,那是步兵前进的特点。
目光锐利的部落人还能看见,一个个小黑点脱出队伍,正向火红的战旗下汇集。这些小黑点应该是军官,那面旗帜下头就应该是他们的指挥部。
没错,荆棘玫瑰的指挥部就在战旗下面,首领也在战旗下面。
“总算遇上个胆儿肥的。”汤森遥望着部落营地:“动作快点,别让老骗子喊出尿来。”
身后的军官轰然回应,分散出去照章办事。
汤森今天的穿着非常少见,居然是套厚重的骑士板甲。他那种懒散性格,他那种偷奸耍滑的秉性,穿板甲的时候从头到脚没落下几样配件,简直就是个奇迹——这种骑士板甲重达百斤以上,够资格穿的人都是厉害角色。
他们被称为“重甲骑士”,是冲锋陷阵的煞星。
汤森适合穿这玩意,至少外形上挺般配——金属板甲上泛着一层黑色哑光,造型恐怖的头盔配着鲜红飘带,细绳缠绕的双手剑柄从披风下探出,斜支在汤森肩后。
钢铁包裹,脸色冰冷,全身上下只有黑红两色,汤森的气质就变得很粗犷、很冷酷。在汤森两侧,还各有五个相同打扮的学徒,一字排开,视觉冲击力很强。
没人猜得到,这十个重甲骑士是女性,而且是少女。
她们的训练没白费,百斤重甲穿起来跟玩似的,双手剑也不在话下。眼前这场战斗就是检验的好机会——汤森没想过要指挥这仗,只是几千人的部落而已,他养这么多军官干嘛用?
这些天,随行的军官被无良首领骂得特别惨,他们都憋着一口气,要用胜利为自己正名。
“半游牧部落,战术机动尚可,战役机动一般。”汤森对身边的小副官说:“我出几道题,分别是周全、细致;谨慎、泼辣;缓慢、迅速——跟他们说,都给我用战术指挥做出来。”
“是的长官!”小副官快步跑开。
汤森举起手来挥动几下,示意赶紧开始——不远处,指挥旗开始舞动,缓慢的战鼓声也跟着响起。命令所到之处,那些凝固不动的作战部队立即被唤醒。
“一列前进!”轻步兵组成的阵列,缓缓进入战场,朝着各自的目标前进。
“二列前进!”战刀靠肩,长枪指天,他们的步伐坚定整齐,他们是被压抑的庞大力量。
“三列前进!”他们身上的甲片相互撞击,每一步踏出,都伴着“哗啦啦”的沉闷声响。
风小了,云静了,平原上的气氛开始绷紧。
“前进!”马蹄声响起。
“前进!”大大小小、人数不一的骑兵队相继跟进。
他们速度快,轻松超越了步兵队列,个别骑兵甚至抵到敌军射程边缘,开始战前的逗兽行动——这是他们祖传的战术,为了把对方营地里的精锐引出来。
外面的声势搞这么大,部落营地里肯定有反应。
首先从正门冲出来的敌军是骑兵,六七十人的队伍,兵强马壮,闪亮光鲜,一看就知道是骄兵悍将,是能给人依靠那种牛掰货——很神奇,怎么都找不出亮点的半游牧部落,居然能给这支骑兵配上铁甲,还是很不错那种。
敌军的指挥官一马当先,选择了最靠近营地的骑兵为目标,手中长矛一举,手下们就发出狼群般的嚎叫,争先恐后地拍马追击。
荆棘玫瑰这次带出来的骑兵,基本上是北方游牧部落出身。马背功夫、单打独斗都不弱于对手,在接受了近期的严酷训练后,战斗力还有很大提升。
虽然他们人数只有追兵的一半,但这群憨货既然追上来了,那就要吃个大亏先。
“射!”队长命令出口,队尾的十来名骑兵同时回身,弓弦一震、黑羽重箭呼啸而出!
黑羽在空中画出弧线,最后隐没在敌军队列中。
“哎呀!都没射中!”汤森身边传出惋惜的低呼,引得旁边的军官暗笑。
“他们在射马,杀伤力没异能那么直观。”瓦胡悄悄给妹子们解释:“顺风箭,占便宜。”
穿成铁罐子的妹子们连连点头,但目光却不肯放过远处的厮杀景象——只看整体的话,战场上马队驰骋,很是热闹;目光一旦落到细节上,那就只剩下惨烈和残酷。
短短一息后,追兵前列的某匹战马就发出长嘶,带着背上的骑士一起摔倒,连肉带铁、砸得地面尘土飞扬!另两匹中箭的战马也只多坚持了几步,跟着就踉踉跄跄倒下。
两个骑士都很机灵,瞅见不对就跳下了马背。但脚尖还没点到的,两人就被身后的战马撞飞了。更后面的战马接着上,最后造出两摊肥料。
只是几轮顺风箭,追兵的队列里就少了十来个人。
这些倒霉蛋全是先折了马匹再赔上小命,摔成昏迷的人虽然也变肥料,但不算很痛。不走运的人会在清醒状态下变肥料,那才是惨不忍睹……就算特别好运、躲过了前两种厄运,掉马落单的敌军也不能逃出生天。
因为荆棘玫瑰有游骑兵。
游骑兵是真正的精锐,两三人编成一组,沿着战线散乱游弋,一旦发现落单掉队的敌人,就会像猎豹那样扑出。
他们身下是神骏非凡的战马,疾驰时,迅捷的身影快过旋风;他们手中是雪亮狭长的弯刀,挥臂时,刀锋带着尖啸破空而至——撕裂盔甲、劈开肉体!冷锋所向,无人能挡!
在战马面前,两条腿的不要想跑掉;在携带马速的弯刀之下,铁面盾牌不要想挡住;此起彼伏的惨叫声中,落单的部落骑兵喷着血花扑倒……
如果一直这样干下去,这股部落追兵有可能全被杀下马。但敌军不是傻瓜,他们之所以肯付出这种代价追上去,就是因为他们对距离和速度有信心,知道不用多久就能追上……
眼见这距离越来越近,学徒妹子们都捏出一手的冷汗。她们开始面面相觑,目光里只有三个字——怎么办?追兵的马好、兵器盔甲也好,追上了绝对会占个大便宜!
“想知道?”瓦胡的回答很简单:“接着看。”
好不容易,追兵就快抓住目标的尾巴了,正在他们惦着标枪兴奋的时候,旁边有另一只荆棘玫瑰的轻骑斜Сhā过来——他们连耍几个诡异的转向,而且提到极速,很快把追兵纳入射程。
不等追兵有所反应,雨点般的羽箭攒射就劈头盖脸而来!
暴风骤雨般的攻击,打乱了部落骑兵的队形。
前面那队跑给他们追的骑兵立即掉头,趁着部落人混乱的时机,直接纵马撞进他们的队列——仗着马速和队形,他们就像一只砸进蛋糕的铁锤,即快又狠,气势惊人。
血光迸射,部落人倒下一串!
被追的时候,这队骑兵惶惶不可终日跟无头苍蝇似的,但在关键时刻,战术之坚决、转身之迅猛、撞击之蛮横,完全颠覆了之前给人的印象。
穿阵而过后,这些骑兵还意犹未尽,再次冲进激荡的烟尘中!
首领说过,这招这就叫趁他病,要他命。
弥漫的烟尘里,飞驰的身影在竞相交错,战马的嘶鸣和骑手的喊杀混成一片;长矛在直刺、弯刀在斜劈、鲜红的血液染红了大片的草地——人似草芥、血如泉涌!
不多时,整队骑兵都从烟尘中冲了出来,人马身上都点染了斑斑的血迹。在他们身后,惨叫哀嚎连成一片,甚至还有断断续续的哭喊……
战马搅起的烟尘慢慢散开,露出他们的战果。
草地上全是散落的肢体、被砍下的脑袋还在滚来滚去,还有那些被铁蹄反复踩踏,变得不成形状的血肉之躯;还有那些挂着巨大伤口、在草丛中慢慢蠕动的敌人……
部落人全军覆没,荆棘玫瑰先胜一局。
火红的旗帜下面一片平静,军官们是稳重,但美少女们却是被吓着了。
她们没见过这种场面,真实战场比想象中恐怖百倍,也令她们五脏翻腾!她们的目光渐渐回缩,身体也在微微战栗。
“他们很惨吗?也许是这样。可既然开战了,我们就只能用刀子说话,因为我们是他们的敌人。”刚开口时,汤森的语气比较温和,但半句话之后就变得很严厉:“所以从我开始,谁都没资格怜悯!哪怕不说出来、哪怕只有一点,也是对自己人的犯罪!”
严厉的训斥中,听到的军官们都保持立正,神情异常严肃。
“如果换了你们被敌军宰割,你们猜猜看,他们会怜悯吗?”汤森轻蔑地啐了口唾沫,语气冷酷:“记住,只有死掉的敌人,才是好敌人。”
少女们重新抬起了头,目光直视前方,因为戴着头盔,没人能看到她们的表情。
“打得还行,保持啊!”汤森放下厚实的面甲:“到我们了。”
一匹毛色黑亮的骏马,从火红旗帜下慢步走出。
在它走出几个马身之后,美少女们才明白过来,汤森导师这就要带自己上阵了——少女们催马跟上汤森,像之前训练中那样,在两侧组成横队,逼近前方的血腥之地。
自己的初战,终于来了!
在惨烈杀戮之后,战场中只留下满地的尸首,靠近后更加触目惊心。但少女们记住了汤森的话,面甲下的红唇紧抿,视线紧锁前方……这是战场!如果想活下来,就一定要适应它!
这时候,最受刺激的不是学徒,而是对面的敌人。
营地里不断传出阵阵喧嚣,各处营门都有部队蜂拥而出,似乎想报仇雪恨。
因为刚才这个亏,他们可是吃大了——想也知道,在荆棘玫瑰冲到营地附近时,有本事最先出营抵挡的部队肯定是精锐。部落酋长那小心眼,看见心头肉被灭,内心会是什么滋味?
“他们只有五六百人!大家操家伙上!围住了打!我们一定赢!”营地塔楼上,有个奇怪的生物正在蹦跳,手里还挥舞着一根木头棒子——花花绿绿的权杖,这孙子大概就是酋长吧?
也难怪他七窍生烟,丫肯定不知道自己被人“逗”了。
“复仇!我们要为勇士们复仇!”喧嚣声中,部落正前方营门内又冲出黑压压的一片人来,前面的骑马,后面的徒步,但队形整齐,军容严整,吼声也挺大。
从他们出门的流畅看,这支部队放在内陆也不算差了,应该是部落的主力。人数在八百左右,目标很明确,直接就往汤森这边冲——部落人多,用侧面牵制、正面强袭的战术没错。
汤森做出几个手势,要两支上前阻挡的骑兵让开。
骑兵指挥明显犹豫了一下,确认之后才接受命令,转向去支援别的吃紧地段——首领要独自对付这七八百人?就凭他自己和身边的十个重甲骑士?
“杀!杀!”敌军身后的号角被吹响了,前面的兽头节杖上下翻飞。
“复仇!”敌军发出震天嚎叫,挥舞武器直冲上来。
“保持间距!”骑士的重甲映出一片幽冷光辉,战马的四蹄反射出点点银星,速度提升。
七八百人的怒吼冲击,场面相当惊人;十一个骑士的反冲击,气势颇为雄壮!
“距离十息!”汤森左侧不远,妮莉雅在示警:“敌军队形密集!”
“准备。”汤森的命令透过头盔,清晰的传递到大家耳中。
远处的人看到,相互间隔不到十米的战马猛然提速,横列略有变化,现在是以汤森为锋锐。
可已经到了这个时候,连汤森带学徒,却没一个人抽出自己的武器!仿佛他们看不到面前的敌人、也看不到敌人手中的武器——荆棘玫瑰的人急得不行,而部落人那边肯定狂喜。
“距离五息!敌军前后脱离——敌军骑兵高速接近!”
“冲刺!”汤森的坐骑继续加速,披风在背后拖得笔直:“唤醒!”
“杀——”就在前列的敌军高举武器、即将劈向对方领头的黑甲骑士时,似乎有道光芒在前方迸射出来!
闪光过后,耳中只听到“轰!”的巨响,跟着自己身体一震,天旋地转!视野和思维都只剩下一片血红!
时间仿佛停滞,他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他们看不见也听不到,剧烈的痛、自由的飞、软绵的沉重,这些感觉混杂起来包裹着他们,又好像正在抽离身体。
转瞬之后,就连这点困惑也被无尽黑暗吞噬……
声雷鸣般的轰然巨响传遍战场,观战的人目瞪口呆,都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在巨响乍起的瞬间,汤森当面那圈敌军,同时向后上方抛飞!
接近三十个倒霉蛋,就像被一辆无形、巨大、高速行驶的马车迎面撞上,连惨叫都没一声,就全部倒飞出去——人在战场上被撞飞很常见,可谁见过眼前这种单骑撞飞二十多人的景象?他们抛飞的轨迹组成半个扇面,最有建树那位距地面至少三十米!
他们的身体在空中翻滚、扭曲,四肢也在怪异的甩动,显然已经没了知觉,身上穿的盔甲还算完整,但每个孔洞、每个缝隙都在向外喷洒鲜血!
喷血之快、之多、之强,就像挤牛奶一样,无比震撼,无比惨烈!
“不可能!”大家的脑袋都呆滞了一瞬,然后下意识的喊:“这是骑兵!”
没错,骑兵加上盔甲,一百五十斤肯定有,就算汤森拥有蛮神之力,他也很难把二三十人同时打上天——再说他还没亮家伙,他是空手啊!
“异能……”荆棘玫瑰旗下,有人捏着双拳喃喃自语:“这就是异能啊……”
“不错,”瓦胡哈哈大笑:“这就是首领的异能!”
汤森是异能师,所以决定这场战斗胜败的不再是钢铁,也不再是人数,而是异能!
“这是怎么回事!”哨塔上的部落酋长暴跳如雷。
哨塔视线很高,酋长把一切都看得很清楚,他知道自己的骑兵距离对手还有起码二十米距离,怎么可能被同时撞飞?
还没等酋长得出结论,战线上又发出“轰!”的几声巨响,丫用发红的眼睛一看,顿时就血脉贲张——在长达百米的接触面上,马上要跟对方接触的前列骑兵都飞了起来!
百米宽的战线上空全是飞人,何等壮观!
可飞起来的战士全是部落人,何等悲痛!
他们都是部落的精锐战士啊!体格精壮彪悍,还穿着金属战甲,怎么可能毫无抵挡之力?
酋长终于发现,所有被撞飞的人,都处于对方重甲骑士的前方十五到二十五米的距离内。这些面目可憎的重甲骑士,似乎套着层别人看不见的外壳。只要碰上了,人就会被撞飞、血液就会被挤出身体。
“异能?一定是异能!”酋长终于悟出这道理,但为时已晚。
重甲骑士已经冲进了阵型里,横冲直撞,通行无阻。
重甲骑士就像飓风,部落战士如同枯草,冲撞路线上部落人是一个个、一层层、一波波的被撞飞!前面飞完了飞后面,骑兵飞完了飞步兵……人体抛起又落下,周而复始,连续不断,远远看去好似浪花翻涌,又好像落叶卷边。
惊艳一飞过后,这些部落战士都没能再站起来。
他们软趴趴地躺在地上,既不挣扎也不喊叫,连抽搐都没给出一个,只有大滩的鲜血从盔甲缝隙中流淌出来,把战场染得处处斑驳……他们是部落的主力武装,也是酋长安身立命的本钱,但他们挡不住对手,他们的阵型已经被凿穿!
他们已经尽力了,他们试过所有手段,盾墙、枪林、标枪集火、侧后突袭,但这些办法一点用都没有,相反还给重甲骑士们送去不少战绩。
十一个人、对方只有十一个人!
到了这步田的,傻子都知道自己踢中铁板了,酋长“噗”地喷出一口鲜血,万念俱灰。
十一个重甲骑士肯定都是异能师,荆棘玫瑰赢定了。跟这么多异能师打,自己不是找死吗?
附近战场中,还没玩飞人的部落战士很有默契,他们下了战马,停了脚步,然后丢刀、解甲、五体投的,嘴里高呼:“奎尔萨王饶命!”
“奎尔萨王是我的主宰!”在强横无比的力量面前,他们只能求饶乞命:“归顺奎尔萨王!”
其他方向隔得远,所以那些部队还没反应过来,但他们的下场比主力好不到那去——就这会功夫,无论步骑,部落牵制军队都被荆棘玫瑰打得晕头转向。
他们被不断穿Сhā、被多次分割合击,阵型也给撕得稀烂,伤亡大得连脑袋都麻木了。
如果主力还在,他们是为胜利而牺牲;如果主力完蛋了,他们就只算陪葬品……现在战局已定,主力已灭,无论牵制策应部队打成怎么样,结果都一样。
丢刀弃甲之声,就像水面荡起的涟漪,扩散到战场的各个方位。没过多久,活着的部落战士全都匍匐在的,就连营地里的守卫也放弃抵抗。这是弱肉强食的奎尔萨平原,战争规则深入人心,他们知道后果。
输光了还打,会亡族灭种!
无需等待酋长的命令,他已经不是酋长了。
战局锁定!
势如破竹、摧枯拉朽,并不能形容这场短暂的战斗。荆棘玫瑰就像个无比夸张的巨人,被惹怒之后,他像扇蚊子似地伸出大巴掌,啪一声就把部落给拍平了。
“神罚啊!这是神罚啊!”酋长心如刀绞,泪眼浑浊,身体一软,就从哨塔上翻下去了。
因为大头冲下,所以哨塔下的青石地面就“噗”地响了一声。声音有点像爆胎,颜色嘛!就像打翻了一碗放过辣椒的奶昔……没人顾得上去清理,营地里的人不分男女老幼,这会全都匍匐在地。他们的身躯瑟瑟发抖,心里有说不出的恐惧。
因为凶神恶煞的重甲骑士,已经纵马冲到营门前方了。
他黑色的盔甲上一尘不染,火红的头盔飘带鲜艳夺目,宽大的披风在身后咧咧作响,这那像刚刚冲阵而过、碾压整支主力部队的杀戮悍将?
他肩上的那柄巨剑,根本就没在战斗中用过。可那场“飞人浪潮”却真真切切的发生了,就在自己眼前,就是这位的手笔。
“恭迎奎尔萨王!”这就是神秘威猛的异能?不可理解!
“奎尔萨王无敌!”这就是高不可攀的异能师?不可抗拒!
“我的王!我的主宰!我永不背叛!”肝胆俱裂的部落人低下头颅,把前额紧贴在地面。他们任凭急促呼吸吹起尘土,任凭尘土粘在满脸汗液上,任凭高高在上的强悍人物发落。
这种恭顺的行为,这种放弃反抗甚至逃跑能力的姿态,被称为“投降”。
黑甲骑士将战马停在营门前,对潮涌般的呼喊充耳不闻。只是掀起钢铁面罩,抬头看了看吊在门上的外交人员。后者的狂笑声已经在营地里回荡很久了。
之前曾经有部落长老跑来释放他,都被他用浓痰击溃。
“有格调。”黑甲骑士哼了一声:“就穿条兜裆布,还能笑成这样?”
“痛快!真他娘的痛快!”老骗子意气风发,摇头摆尾:“首领,我这口气已经出了,爽啊!”
“把这丢脸玩意弄下来,门拆了。”汤森转头吩咐跟上的军官:“这部落,以后给他管。”
“明白!”快马跟来的军官喘着气,先记下汤森的命令之后才问:“长官你去那?战斗还没有完全结束,某些地方还需要清理,这样出去不安全。”
“我安全得很。”汤森笑笑,脱下沉重的头盔挂在马鞍上,然后抬头瞟了瞟远处的天空:“那边有位客人,等了我很久了。”
“导师!”清亮的女生在汤森侧面响起:“我们来了。”
“干得不错!”汤森给了学徒们一个笑容:“遇敌不怯,忙而不乱,我很欣慰。”
“谢谢导师鼓励!”学徒们行礼答谢,心里却不免想起战斗时的种种不足,全都面带愧色,不敢揭开面甲。
“不要对首战要求过多,放松一下,晚上总结。”汤森当然知道美少女们的心思,但眼下却顾不上她们。
他拍马而出,顺着道路冲向战场边缘的一个小土丘。
哥达·西顿,这回成了苦孩子。
半个月之内到达奎尔萨平原(北方),这纯粹是坑人;借来的飞行兽也坑人,看起来很拉风,实际上它是个跑不快的短腿、飞不高的吃货。
哥达顶霜冒雪、披星戴月,翻过隆达山脉、飞过茫茫森林……沿路种种艰险真是一言难尽,他晋升三级异能师的时候都没使过这么大劲。
用尽浑身解数,他才在最后时限内抵达奎尔萨平原(北方)。
目的地总部很好找,荆棘玫瑰虽然规模不大,但风格很独特,跟周边蛮荒部落相比,它就像暗夜里的篝火那样显眼。
哥达不是温室里的花朵,说话做事之前,他都会考虑一番。所以他用比较含蓄的方式出现在在荆棘玫瑰的地盘上,通常来说,这可以避免不必要的误会。
然后,哥达就被巡逻队逮住了,他显然低估了对方的警惕心。这群老兵油子不听任何解释,异能师的招牌也不顶用,最后还是看在他有军衔的份上才没绑他。
哥达无比郁闷,他很能打,但对上这群老兵油子,他没把握不伤人,只能被押着走。
在热火朝天的筑城工地上,他终于遇到个讲道理的荆棘玫瑰高层,她叫雯丽小姐。这位小姐肯定不是西海岸人,彬彬有礼,端庄大方,处事也很利落。她告诉哥达,首领汤森已经率军外出,近期不会回来。
异能师身份在雯丽小姐面前毫无作用,因为人家后面站了个漂亮大姐。她穿异能师常服,目光在哥达的三级徽章上扫过之后,给了他一丝赞赏的微笑……这种短暂到不易捕捉的笑容,跟他导师当时的反应颇为相似。
哥达拿出安道尔异能师分会副会长的信件,这才得知汤森的去向。对这个结果,哥达很不满。因为在他看来这就是个约定,汤森不管有什么事都要等着自己才对!
荆棘玫瑰的人完全同意哥达的观点,同时又用一种怜悯的目光看他。哥达更加郁闷了,不过想到休斯的嘱托,还有事情办砸的严重后果,他还是收起情绪,顺着汤森的进军路线开追。
谁知这条路更不好走。
汤森·奎尔萨就像个跑路的盗贼,总是下意识的隐藏行踪、故布疑阵。哥达出身军旅世家,作战经验和学识都很丰富,可还是走错好几次。所以,哥达的郁闷就变成了愤慨:汤森你个混蛋!随身带着部队不用消耗物资?行军就行军,捉什么迷藏?
还好,汤森军队后面跟着一支补给车队,这给了哥达补救的机会。于是他不管其他迹象,一心跟着车队的痕迹走,终于追上了这支传说中的军队——荆棘玫瑰。
很巧,哥达瞅见他们的时候,刚好看见火红的战旗Сhā上山,接着就听到了隆隆的战鼓生。这不像演练,看看荆棘玫瑰排兵布阵的方式,还有周围的情况,都说明一场战斗迫在眉睫。
开战?哥达的忧烦立即一扫而空,精神头嗖的就上来了!
没有任何事情比打仗更能让哥达兴奋——在晋升三级异能师之后,哥达的军衔自动升到上校。但比起异能徽章的变化,他更喜欢军衔提升,这是他从小立下的志愿,什么人都不能改变。
就算不是自己打,旁观也可以。
哥达飞到高空,一边从正上方俯瞰全局,一边掏出便笺本画势态图。第一时间弄清势态之后,他却开始皱眉了。原因很简单,这是个以少打多的局面。
荆棘玫瑰的兵力不到一千人,投入战场的只有不到八百,居然充当主动进攻方。对面的部落营地里,兵力多出他们五倍,对比如此悬殊,能打出什么结果?
完全是乱搞啊!这点部队撒出去就不见了,连敌军的几个营门都堵不住。哥达觉得荆棘玫瑰这仗必输,内心对汤森·奎尔萨的评价唰唰往下掉,直到变成负数。如果自己在场,肯定要把汤森这混蛋拖下马来,打个皮开肉绽!
就在这个时候,荆棘玫瑰的部队动了。
步兵阵列向前推进,步子走的不疾不徐;步兵行程过半之后,骑兵进入战场并反超。显然是训练有素的部队,层次分明,路线清晰,最难得的是这种配合,有默契!
这个亮眼的表现,又把哥达的注意力拉了回去。
骑兵移动时队形不够好,但马术方面很出色。他们肯定理解了指挥官的战术,主力贴着对方的弓箭射程高速迂回,很快抵达敌营几个出口附近,人人都张弓搭箭。
高空的哥达连连点头,骑兵这手后发先至用得很不错,他们肯定干扰了部落方的战场判断。别看这只是个小优势,但至少能为他们争得一线生机。
胜负概率,从十比零变成九比一。
部落营地里乱糟糟的,上上下下的反应都很迟钝,动作最快的精锐正在向正门集中。但荆棘玫瑰的步兵已经赶到了,他们大胆压上,直至对方的弓箭射程外沿才停下来,顺利从骑兵手中接过封门职责——两个配合就抢占了关键位置,也压缩了敌方的安全空间。
胜负概率,八比二。
但步兵占据的地点有些奇怪,他们避开了关键位置大概百米,所以营门没被封死。难道他们根本不想封死营门?那么弄出这局面是为了……这里面有鬼!
哥达科班出身,还有家里长辈言传身教,各类型战争都有研究,土著战争都至少看十个现场。所以他知道土著战争很原始,战略上有攻守的区别,但战术上不一定有。酋长们最喜欢用主力玩对冲,了不起加点策应牵制的手段,然后就是赢的追输的逃。
平原部落从不防御,因为营地对骑兵的防御力等于零,木栅栏后面只是个集合点。所以传统打法是这样的:两边相对,摆好架势,冲锋、混战、追逐、结束。
荆棘玫瑰用的不是传统战术,因为他们在设陷阱。
别看他们的军队都顶到人家门口了,可他们的战术是防守反击,防线就在部落营地的门外!
没地形?不要紧,刺猬一样的步兵阵列就是凸起地形;骑兵数量不够?不要紧,有步兵保护,骑兵可以快聚快散,瞬间形成对敌优势……步兵是盾,骑兵是矛;步兵坚守,骑兵绞杀!
这些陷阱哥达都认识,也都会用,但荆棘玫瑰环环相扣的算计却让他心跳加速——谁能想到,荆棘玫瑰有这么老辣狠毒的战术?
部落人对此毫无察觉,当他们最精锐的骑兵冲出营门时,每人额头上都写着个“惨”字。
他们嗷嗷乱叫,逮着荆棘玫瑰一支小骑兵就追。可在对方重重设计之下,追逐战变成了绕桩跑,两圈没跑完,部落人就被隐藏在步兵阵列后面的伏兵偷袭——部落人的阵型乱了、速度也掉了,再被追逐对象转身一个反冲,完蛋大吉!
这道开胃菜鲜辣爽口,哥达很满意。
概率,变成六比四。
刚刚完成准备的部落军队怒了,酋长一声令下,所有策应牵制部队同时冲出各个营门!一时间马嘶人嚎,烟尘翻腾,非常热闹。
但荆棘玫瑰也撕下了羸弱的面具!步兵固守原的,撑起了盾;骑兵前后穿Сhā,化身为矛!
兵种配合时,他们精准巧妙;攻守转换时,他们动静相宜;闪击迂回时,他们走位飘忽;关门打狗时,他们杀伐果断!
部落人只要闯进步兵阵列的间隔里,一不留神就会掉进陷阱、就会被几面夹击。几个圈子转下来,他们的气势就被消磨掉大半,而且伤亡比较大……
哥达手中的概率,已经改成五比五。
因为部落那边人多,而且他们的主力已经亮相,正直冲荆棘玫瑰战旗杀去。
面对八百人的混合冲锋,荆棘玫瑰只派了十一个重甲骑士出来。看到这个景象,哥达知道部落人完了,这些穿甲的绝不是骑士——连概率都不用再改了。
果然,刚接触,部落军就被重甲骑士碾压。战线上飞人如潮,景象蔚为壮观。
旁观者都看到异能师碾压部落,但只有哥达的视角能俯瞰全局、感受到异能之彪悍——重甲骑士用最高马速冲击,他们的异能就像铁犁那样、从部落阵型正面撞Сhā进去,毫不停顿!
五十米多的接触面,敌阵正面宽还不到百米,这么犁过去得死多少人!?部落人很快就崩溃了,战场上只留下一条鲜血和尸体铺就的康庄大道。
哥达看得目瞪口呆。
他是如假包换的三级异能师,却没有马上认出这个异能。他能想到的、能这样用的、能有这样杀伤的异能,都在四级以上。
如果汤森手下有这么多四级异能师,自己算是个干嘛的?专程跑来观摩学习?哥达心有不甘,降下高度铺开感知,终于观察到一些可供判断的迹象。
他终于明白,重甲骑士用的是金属系异能,这个异能可以在异能师之间连接,就像排人墙一样。具体细节不清楚,但效果非常毒辣——在有效范围内,异能直接作用在金属上,包括盔甲、武器甚至箭簇,最简单的运用就是让金属飞上天。
部落人都穿金属盔甲,而且绑的很紧,金属飞了人就得跟着飞。
但这异能不止是让金属飞,还会让金属猛烈收缩。所以飞天的部落人,其实是被自己身上的盔甲杀死的——金属往里面这么一挤,只是瞬间,肉体就被活生生捏到爆浆!
胸腔碎了,断骨乱刺乱穿,没有惨叫,没有挣扎,血液体液却像加了高压似地往外喷——场面这么血腥、效果这么狠辣的异能,简直令人闻风丧胆!
看见这玩意,谁还敢再打?
适用于战场的异能,数量很多,哥达经验丰富,没有学过也应该见过,没有见过也应该听说过。但眼前这个异能不同,种种迹象表明它应该是个初级异能,然而释放手法离奇,效果更是惊人……哪来的?
新异能?改进异能?这两种猜测最合理,可是,这不是无名小辈能做成的事……即便在异能师总会,这都算是功绩!
他想到了玛西亚,但立即又否决了。那傻姑娘连自己都不如,能研究出这种招数?再说暴戾血腥的玩意也不是她的菜……真令人费解。
但不管怎么说,哥达今天都大开眼界、收获不小。
荆棘玫瑰这一仗,普通部队可圈可点,异能层面精彩亮眼。他们把自己的优势完全发挥出来,从头到尾压着敌军,打得巧妙,赢得彻底。
痛快!
哥达对汤森的心态,从鄙视变成了钦佩。半个月的艰辛跋涉,他此刻觉得很值。
感叹完之后,哥达开始收拾图纸,刚刚弄完,耳边就有听到了一阵马蹄声。他转头,看到那位杀人最多的黑甲骑士正骑马往这边来。
卸下轻视目光后,无论怎么看,哥达都觉得荆棘玫瑰的人顺眼。他也知道自己被发现了,于是收起掩饰行踪的小异能,落落大方的降低高度,接着在百米之外降落。
威风凌凌的飞行兽从浮云中穿出,巨大的身姿体态令人望之色变。
远远近近的人都在观望,飞行兽发出几声提醒的鸣叫,调整好姿势滑翔下来,扁平的身体稳稳的降落在一片草地上。
这时,黑色骏马已经站到小土山上,距离飞行兽不过百米。
年轻的骑士脸色平静,目光清亮。在飞行兽降落的时候,他脱下沉重的手套,从头盔夹层里掏出根烟叼在嘴里,搓搓指头点燃了,很享受的嘬了一口。
刚刚跳下飞行兽的哥达看见这一幕,嘴角不由抽了下——这是个兵痞!
由远而近的急促马蹄声戛然而止,十个黑甲骑士停在兵痞身边,戒备意味十足。哥达毫不介意,他把文件袋往胳肢窝里一夹,健步走向对方,人高腿长,很快就走到山下了。
“异能师安道尔分会信使,哥达·西顿!携带休斯分会长亲笔信,要面呈汤森·奎尔萨!”
“搞半天是个送快递的。”兵痞吐了个烟圈,然后轻描淡写的弹弹烟灰:“拿来瞧瞧。”
一个黑甲骑士御马下来,俯身从哥达手里取走信件,最后送到兵痞手里。
兵痞心不在焉的接过信,斜眼看看信封上的小徽记,还对着太阳照了照。然后才划开信封,扯出里面的信纸——哥达看见后心里一凉,他就是汤森·奎尔萨?荆棘玫瑰的大首领?
不会吧!就他这幅德行也能当大首领?
哥达的想象里,能玩出精细战术的人不可能这么年轻,也不会是一副吊儿郎当的做派。他应该是个年纪四十岁左右,严肃深沉的腹黑男才对,他叔叔那样造型的只算凑合。
可眼前这人……哥达干脆扭过头不去看他。
土山上面,在确定信封的徽记、隐藏的暗号没错后,汤森才抖开信纸开始看。
休斯大叔的笔迹,这笔好字甩了汤森至少八条街,而且冷面大叔第一句话,就是说他字写得太烂,已经到了不能容忍的地步!
汤森瘪瘪嘴,很不以为然。
衙内很擅长为自己开脱,他立刻就觉得冷面大叔看问题很片面——除了签名外,自己能写好的字还有不少,比如“同意”、“驳回”、“滚来见我”这些字句就可以写得风飞凤舞嘛!还有啊!画圈这种事自己也很拿手。
找够了理由,汤森才笑着继续看信。
整封信的内容很简短,大叔首先说这次的战争蹊跷,上面的上面没发话,如何处置要随机应变。然后说送信这人是自己的弟子,应该能帮上汤森的帮……能帮得上忙?哪方面的忙?这话说的真是没头没脑啊!
汤森不禁抬眼打量信使。
身材高大的信使已经漫步到土山侧面,他两腿并起、背对汤森,正遥望远处的部队。汤森注意到他腰身挺直,两片肩胛骨的间距很小——这是一种军官站姿,他肯定已经养成习惯了。
其实信使走过来的时候,汤森就在他身上看到很多熟悉的东西,虽然他穿着异能师常服,可那种稳健威猛的步伐,只有敬业且专业的军人才能走出来。转身和夹文件的动作都印证了这点……
看,他现在两手放在腰侧,这可不是因为腰酸,他在下意识的找武装带。在汤森的远古记忆中,信使这种军姿被戏称为普鲁士学院风,有勇武、高傲、敬业的寓意。
汤森自己这种姿态叫波西米亚风,什么意思呢,就是对比强烈、随心所欲、混搭乱来、出场前你肯定猜不到……不过汤森现在要变化风格了,因为荆棘玫瑰缺人啊啊啊啊!
单凭这个站姿,汤森就要定这家伙了!
“哥达·西顿先生,一路远来,真是辛苦。”汤森脸上露出点笑容:“我是汤森·奎尔萨,信件已经收到,需要交付哥达先生凭证吗?”
“不用。”哥达正在观察骑兵搜索战的,没注意汤森套近乎:“那老头没说,我也没问。”
“那老头?”汤森微微一惊:“你叫休斯大叔、你的导师——老头?”
“想揭发的话自便。”哥达同学看得目不转睛:“如果不知地址,我可以告诉你。”
“我了个去,你脾气够臭啊!”汤色心中暗喜,这种性格的军人其实很好打交道,比异能师爽快多了:“别说我没提醒你,你口中所谓的老头,已经把你卖给我了。”
哥达转身,用冷淡的目光看着汤森,好半天之后才说:“暂时的。”
“哈哈哈哈哈!管他暂时不暂时,见面就是缘分!”汤森畅快地笑了一通:“既然要在一个锅里吃饭,以后就是自己人了!别跟我这么见外——去找匹马给哥达。”
不知道为什么,哥达的嘴角又开始抽了。
“你喜欢看部队?放心,以后让你看个够。”汤森毫不在意对方的小动作:“不过现在可没这功夫,你跟我回营,有些话要问你。”
“一定不是他指挥的,冲阵的人里也肯定没有他……”哥达盯着汤森骄狂的背影,心里反复默念:“这种看了就想揍一顿的人,怎么能是首领呢?一定另有其人!”
“哥达先生。”轻灵的女声在哥达耳边响起,他回头,看见一位黑甲骑士正对自己俯身,把一根缰绳递过来——黑色盔甲上留有几丝划痕,还有一点血滴,明显属于刚才冲阵的人。
黑甲骑士里居然有女的?!
“谢谢。”哥达目光沉稳:“请问小姐,你是几级异能师?”
“哥达先生,我还不是异能师。”重甲骑士的头盔摇动几下,带着少女的羞涩:“我叫妮莉雅,还是中级学徒啦。”
“那么……”哥达看看其他几位重甲骑士,感觉有点不妙:“这几位是?”
“都是学徒。”妮莉雅的头盔向上昂:“我们十个人,都是汤森导师的学徒哦!”
“学徒?”哥达愣住了,居然只是学徒,那混蛋带着十个学徒冲阵还赢了!
“是啊!我们都是刚刚学会的异能。”妮莉雅不知道这话会严重打击哥达:“导师说,要带着我们一路打下去,争取拿到更丰富的使用经验。”
“刚刚学会的……”哥达脸上的镇静,彻底崩塌。
哥达走进首领大帐的时候,整个人都恢复到满血满状态。
毫无疑问,哥达是个厉害角色,出身好,能力强。因为家教森严,所以此君骄傲内敛,行事颇为低调。在与少女学徒对话时,他遭受连串打击,可心中那股不服输的劲也被唤醒了。
这股不服输的劲,当然是针对汤森!
如果汤森在某方面很厉害,哥达肯定不会在意;如果汤森在战争异能两头都很厉害,哥达也不会嫉妒;就算汤森如此强大年纪还比自己小,哥达也能以平常心对待……因为哥达明白,这世上总会有人强过自己、而且会在自己面前出现。
与其羡慕嫉妒恨,还不如做个朋友。
关键是汤森的态度,他太吊儿郎当了。异能与战争这两件事,人们必须严肃对待、刻苦学习!汤森这种态度,等若是嘲笑那些下苦功的人,极其可恶!
不过哥达也有点纳闷,因为他平时很冷静,就算面前的人再怎么可恶,他最多腹诽几句,绝对不会表现在脸上。但汤森这混蛋不同,他总能犯哥达的忌讳,而且一犯一个准。
汤森进了大帐,先耍个霸王卸甲,然后坐在主位上双眼微眯、指头乱敲。
汤森熟悉的行当和职业有很多,但最熟悉的人群,肯定还是军人。所以在跟哥达见面时,他一眼就看出对方的属性。
哥达这家伙是很少见的军人,优点与缺点都很突出。
优点不用去想了,因为哥达是休斯大叔推荐的弟子。信上白纸黑字的写着,他刚刚通过三级异能师晋升考试,成绩优良。
第061
有见识、有本事、有抱负的年轻军人,通常缺点肯定是高傲,轻易不服管。汤森知道,比如哥达同学这种,肯定看不惯违规行为、恨不得把军规贴在脑门上、老子犯法都要拖出来当众崩掉……
所以汤森故意刺他几下,看看哥达性格是否变态、脾气是否古怪。结论嘛!哥达能控制脾气,对看不惯的人和事,他心里有反弹,但能服从大局,不是麻烦人物,可以放在很多位置上。
这真是、真是老天开眼!荆棘玫瑰最缺这种人!
除了汤森自己,军队从上到下都是野路子出身。混到到现在没出事,一半是因为汤森罩着,一半是因为对手弱。如果换个恶劣环境,再换个强大敌人,吃亏上当是肯定的。
哥达是个多面手,异能和军事都不错。经验之类的不说了,更难得他通晓本地战争,完全能弥补汤森的不足——这才是休斯大叔那句“能帮上忙”的确实含义吧?
休斯这根大腿,汤森抱对了!
可是,要把哥达放在什么地方,才能榨干你的能力呢?汤森没想出结果,哥达就到了。
这一次,汤森没再刺激对方,他神色平和地把哥达引到会议桌边。
“请坐。哥达上校,客气话咱们就不说了,你先看看这个。”汤森坐在哥达对面,先把左手那叠文件推过去:“这是前半部分,我需要你的意见。”
汤森的神态正常,哥达反而有点不习惯。
他疑惑的接过文件,发现里面有奎尔萨势力分布、情报分析和战线规划,还有些自己以前不知道、现在看来却很有帮助的名堂……哥达自然而然沉浸到文件里,边看边想,还做笔记。
等他再抬头时,发现外面的天快黑了,大帐里倒是光线充足,完全不受影响。汤森坐在对面,正翻阅哥达刚才写的东西,很仔细。
“看完了?”察觉哥达抬头,汤森平静地问:“觉得怎样?”
“效果不错,漏洞不少。”哥达是有话直说的人:“还常犯低级错误。”
“如果让你来补漏改错,需要多少时间?”汤森的神态是认真的。
“纠正错误,增补战术,”哥达算了算:“至少两个月。”
“我很想给你两个月。但明天下午,我们又会遇上不服从的部落。”汤森用平静的目光看着哥达:“这一仗,你来。”
“我来?”哥达很吃惊:“你是说指挥?”
“所有人,包括我都要接受你的指挥。”汤森语不惊人死不休:“只要你打成了,那么下面第三个部落,还是让你来。”
“还是我来?”哥达有点懵,整支军队让自己指挥?这非同小可!
“战斗就是最好的训练。我的要求很简单,你要在指挥战斗的同时,纠正错误,增补战术。”汤森轻拍着右手下面的那叠文件:“怎么样?”
“部队不够。”哥达在文件里看到,明天要打的部落比较强。
“开战前就够了。”汤森挑了一句:“敢不敢?”
“打仗,”哥达抬起头来,坚定的目光与汤森对视:“敢!”
“好!”汤森一拍桌子,右手把那叠文件推到哥达面前:“东西等会再看。现在,哥达将军,我要把你介绍给全军!”
“我不是将军,”哥达好意提醒:“我的军衔是上校。”
“我说你是将军,那你就肯定是!”汤森高傲的昂起头:“敢跟我唱反调的人,还他妈没有生出来啊——哈哈哈哈哈哈哈!”
在汤森这种兴奋莫名、不可一世的笑声中,哥达的嘴角又开始抽动了。
汤森怎么能不兴奋?
有了哥达,他就能从繁重军务中脱身,就能搞出更厉害的异能、教出更厉害的学生。也才能专心致志的捞好处——小爷是衙内啊!有那个衙内喜欢埋头苦干、亲力亲为?
当天晚上,哥达见到了其他军官,接触了内部的各种单位。至于部队的特点和战力,他只能在隔天用演练来了解……
午饭吃过,他就要准备战斗了。
哥达的风格跟汤森不一样,部队也无法马上适应,可就算是这样,荆棘玫瑰的第二仗还是赢得挺漂亮。普通部队的伤亡很低,异能出场之后更是一锤定音……哥达在这场战斗中发现,汤森和他的学徒们变厉害了,学徒的手法有长进,功效也更强大。
汤森这个妖孽更不用说,哥达很奇怪汤森的等级问题,他这异能的效果至少三级!
第三场战斗,哥达指挥,胜利!普通部队开始磨合,异能战力增强;
第四场战斗,哥达指挥,胜利!普通部队继续磨合,异能表现喜人;
第五场战斗,哥达指挥,胜利……
荆棘玫瑰的旗帜,飘扬在越来越广阔的土地上。
汤森是四大势力承认的奎尔萨王,中小部落都选择归顺,老实点的大部落权衡之后也会臣服。他们箪食壶浆以迎王师,还向奎尔萨王献上自己最好的宝贝:奇形怪状的石头啊!缠在一起的树根啊!还有全部落最美的、能把瓦胡吓得面无人色的美女啊……
“她们脸上的毛比我腿上的还长!”瓦胡被吓出心理阴影,发誓再也不去点收宝物了:“那胳膊粗得,可以跑马啊!”
但这片土地混乱了很久,不是所有部落都吃这套。
某些部落威名赫赫,早就锁定了称王称霸的目标;某些酋长觉得自己孔武有力、战功彪炳,无比的牛掰!
所以,奎尔萨王算个什么东西?给我打!
他们信心满满、嗷嗷乱叫的跳出来,要收拾掉这个奎尔萨王。
那面飘扬的火红战旗一转,荆棘玫瑰的大巴掌伸出来,啪!
不闹了,服气了,五体投地。
对归顺的部落,汤森态度挺不错。他先派官员入驻,然后把部落最精锐的战士招到自己麾下,最后要他们组建运输队给自己供应物资。其实这些事都不过火,对方完全能承受。
对冒刺的部落,汤森露出另一张面孔。他会指定某个手下去当酋长,施行高压管制……高压管制的意思挺简单:我的就是我的,你的还是我的,服吗孙子?不服?啪!
哥达加入之后,军队架构变得很正规,效率也上去了,这成为壮大的基础。部落拿出大量兵源,荆棘玫瑰只要其中最好的,然后,用战斗锤炼他们!用胜利浇灌他们!
军队日渐强大,火红的旗帜,继续前进!
银色海岸,银涛城,宫殿区。
在夕阳的照耀下,错落有致的高塔闪耀着典雅、迷离的光辉,这种神秘和瑰丽和以前一样,令人赞叹。可如果仔细看,人们就会发现眼前宫殿区似乎少了点什么,可到底是什么呢?
能马上得出答案的人不多,因为宫殿区缺少的不是最显眼的楼宇,而是旗帜。
往日那些高高挂起、缓缓飘扬、色彩众多的波涛三叉戟旗帜,如今只剩下蓝色、黑色、银白这寥寥三种。蓝色代表王室,黑色代表外海,银白代表军队体系中的学院军。
包括元老院的绯红、政事厅的嫩绿在内,其他颜色的旗帜都不知去向。这个变化,意味着菲斯特·奥德里奇·康纳理惟士王子殿下,已经被众多的亲戚、族人、和手下公然抛弃。
这只是一个能看出来的变化,另外还有些不易看出的变化,比如内城区空了一半、多数部队离奇失踪、很多军械库空空荡荡……其他什么物价上涨、什么流言纷纷,根本就不值一提。
忠于菲斯特王子的学院派军队接管了城防,但他们的数量实在太少了,简直是捉襟见肘。那些管理街面的警备队员也是十不存一,一个个无精打采……
城里每个人都知道,由泛西海岸俱乐部牵头组建的联军打过来了。这不是秘密,他们甚至知道联军有二十万之多,分左中右三路,个个都是大块头,其中数晨曦议会的军队最强。
敌军二十万啊!银色海岸危险!王子殿下危险!
银涛城承平日久,但这毕竟是西海岸,人们耳熏目染,很清楚二十万敌军有多厉害,也知道战败之后有什么后果……银涛城至少被拆掉一半,一半居民沦为奴隶!
普通人满心焦虑与担忧,目光常常在宫殿区的高塔间巡回。他们在寻找传说中的波涛大厅,他们想要看看王子殿下是否想传说中那样,有反败为胜地把握……王子殿下啊!你一定胸有成竹吧?不管运筹帷幄还是决胜千里,你赶紧把厉害招数都用上啊!
大家全靠你了!
此时,传说中的波涛大厅里,菲斯特王子正站在落地窗前,安静地看着手里的册子。夕阳的光辉斜斜射来,给他镀上晚霞的色彩。
几个宫廷执事站在王子身后,轮番汇报着什么。
第062
异能的强大,尽人皆知,可要说怎么爱都不过分。可现在这形势,危急银涛城安全,菲斯特殿下你好歹看一眼外面啊……
站在落地窗前的殿下,到底是您的五分之一还是十分之一啊?
但汇报必须进行,这是执事们的职责。
“……殿下,以上就是今天的城内情况,情况不很乐观,但还在控制之中。”
“殿下,刚刚收到的消息,联军左路的战前会议已经在两天前召开,左路联军的全部部队,会在三天后完成集结。我们预计,他们的进攻会立即开始。”
“知道了。”王子殿下终于回应了一声。
“联军中路的情报也有,泛西海岸俱乐部这次投入很大,中路军里不但有他们自己的武装,还出高价雇佣了内陆军队。目前已经确认,联军中路里有六只内陆军队,分属四个王国。”另一名执事汇报说:“另外还有更多的军队在路上,中路联军的规模已经超过预估。”
“知道了。”王子殿下的回应轻飘飘的。
“殿下,一支忠于王室的军队正在向银涛城靠拢,将在八天之后抵达,他们有两个剑士营和一个骑士营。还有一支忠于王室的小型舰队也在增援银涛城的途中,需要六天时间。” 第三个执事汇报:“但在这之后,我们不会再有援军。我们总共只有……不到三万人。”
“恕我冒昧,殿下,敌军总数已经超过了二十万,我们这三万部队,压力极大。” 一位上了年纪的执事站了出来,面带忧色地说:“殿下如果准备了别的计划,现在正是实施的好机会。”
这位执事曾经在梦想大厅外露台出现过,属于贴身执事,比别的宫廷执事更有分量。
“知道了。”王子殿下还是那样。
“殿下啊!事态危急——他们纠集了二十六家大小势力。”老执事肯定着急了,他好不容易才控制住语气:“右路联军的战前会议即将召开,在参加这次会议的势力中,有殿下之前敕封的荆棘玫瑰……连无关紧要的奎尔萨王都背叛了我们,殿下该管管了!”
“奎尔萨王背叛的时候,”王子殿下抬头,斑驳的面具瞬间变得晶莹光滑,映出天边那轮瑰丽的夕阳:“太阳会熄灭的。”
大家注意到,殿下这句话的语调和语气很不一般,其中预言意味相当浓重。话音在厅中隐隐回荡,它提醒在场的人们,菲斯特殿下不仅是银色海岸王子,同时还是西海岸贤者——贤者的预言很少,但一旦出口,那就是律法!
执事们管的是实务,很难理解殿下的判断,所以他们面面相觑,不知殿下的自信从何而来。
新鲜出炉的奎尔萨王,值得银涛城信任吗?以前或许可以,因为他弱小;但现在不同了,他用四家承认的金字招牌横扫奎尔萨平原、连续收复几十个部落,已经不是以前那种格局。
越打越强,越打越顺;风头出尽,好处捞够。
“拥有奎尔萨平原的汤森,依然效忠殿下……”走出厅门后,某个执事摇头叹气的说出心声:“这种美好结局,大伙得去童话里找了。”
其他执事虽然沉默不语,但神情却显得很萧瑟。
照耀银涛城的夕阳,同时也照耀在奎尔萨平原上。
绚烂的晚霞降临时,荆棘玫瑰也迎来一位别扭的客人。
“客人?”凶名在外的奎尔萨王,这时正在给学徒们上课,温香满怀那种,所以他对客人这种煞风景的生物充满了恶感:“派个人去问问,看是什么事。”
没过一会,客人的最新情况传回。
“不说?”汤森同学迁怒了,他认为手下不知变通:“逼问会不会?打架会不会?”
又过一会,客人的消息再度传回。
“打不过?”汤森有点意外,因为之前被自己吼出去的是近卫,他们别的本事也许不怎么样,可要说起打架,这帮人的本事不错啊……
“几对几?”汤森摸着下巴问:“怎么打的?”
“对方……”近卫甲垂着头,伸出一根手指:“只有一个人。”
“我们……”近卫乙也垂着头伸出一根手指,然后又架上一根手指:“出去十个人。”
“十对一,对手这么强?”汤森继续问:“你们没用大招?没用损招?没用绝招?”
“都用了……”近卫丙羞愧难当:“可还是输了。”
“有点意思。”汤色的好奇心被激发了,学生也不教了,他兴致勃勃地打了个响指:“咱们找回场子去!趁今天靶子送上门,教你们几招最狠的招数!见面拍砖、猴子偷桃、仙人指路!”
好学不倦的近卫跟在汤森后面,“呼啦啦”的穿营而过,就跟刮风似的。他们刮过大帐的时候,看见哥达这苦孩子正带着好多军官在里面研究战术——明天的对手,是个大部落。
大家伙一路小跑,很快就到了接待客人的地方。
这种场所很简单,就是拿布围起来的四方形框子,里面放个桌子凳子就行。近期客人很多,围出的场地也多,一个嚷着要见汤森的人,当然要给个条件最好的——别的条件都一样,只是面积大,可部落人就讲究这个。
好久没打架的汤森,“唰”的一声就冲进去了。
近卫们也“呼啦啦”地跟着进去了,差点没把最敬仰的首领踩在脚底下——他们哪知道汤森进去就呆住了?他刚刚不是说见面先拍砖,还有猴子偷桃、仙人指路吗?
“香蕉你个西瓜!”汤森脸色那叫一个难看,指着对面的靶子就吼近卫:“你们都没脑子?”
顺着汤森的手指看过去,一个小孩静静站立在夕阳的余晖中,虽然用旅行长袍从头遮到脚,但小孩就是小孩,体态跟侏儒是两回事。
“对小孩动手?这他娘的是持强凌弱!你们不觉得丢脸吗?”汤森教训自己的近卫:“你们打个小孩都打不赢,更他娘的丢人!都给我滚出去,先跑十圈再说!”
近卫们哭丧着脸,结伴出去跑圈了,绕营十圈啊乖乖!直接死掉会不会痛快些?
小孩挺安静,看着汤森处罚近卫,依旧是一言不发。如果是正常的客人,这时候就应该站出来求情,说些不知者不罪、不打不相识的话,然后大家相逢一笑泯恩仇,宾主尽开颜。
不按规矩办事,这事就显得很古怪。这小家伙,应该不简单吧?
汤森转过头去,微笑着问:“小朋友,你叫什么名字啊?打架那么厉害,是不是叫幻海?”
“汤森·奎尔萨?”小孩开口了,是个女孩,童声清脆又清亮。
“是我。”汤森收起笑容,这女孩的语气,真是老气横秋。
“奎尔萨王?”小女孩继续问,但不肯多说一个字。
“是我。”汤森也不肯多说一个字,礼尚往来嘛!我也给你个冷脸。
“你的东西。”小女孩的手举起来,托着一个包裹。
“又是个送快递的?”汤森差点没把自己舌头给咬了,心说你只是送个东西而已,搞出这么多事情干嘛?是不是欠揍啊?
汤森走过去,看看包裹并无出奇之处,于是拿了过来。
“要签收不?”汤森毫无诚意地问了她一句,心想如果你敢说“要”的话,本衙内就叫群光ρi股小孩来揪你的辫子、还拿锅底灰拌墨水给你洗脸!
“今天的帐,暂且记下。”小女孩抛出一句冷冰冰的话:“你好自为之!”
“有什么帐要记啊?”这回轮到汤森不乐意了:“叔叔我从来记不住,你说怎么办吧!”
“兵痞!”小女孩鄙夷地说了汤森一句,身影微微颤动几下就忽的消失了。原地只余下一点及其细微的异能力量,在汤森几近呆滞的目光中慢慢消散。
“我……你……”汤色的嘴张了好几次,但他实在不知道,这种情况要骂什么话才合适。
这脸真是丢得莫名其妙,幸好没让人看见!你说往日无冤近日无仇,这小丫头片子是特地跑来消遣我的吗?能用出这么高端的异能,肯定不是无名之辈吧?可她分明就是个小孩啊!难道从娘胎里开始练异能?这是什么道理?
这个世界太奇妙了,已经让汤森有了一种掀桌的冲动。
郁闷的奎尔萨王,就这样捧着个包裹回去了,路上偶遇跑圈的近卫,又顺便给他们加了两圈,这才觉得顺了点气。
但汤森显然忘记了,有句话叫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他刚刚把包裹拿回去,美少女们正叽叽喳喳七嘴八舌的猜测里面装着什么东西,哥达跟瓦胡就一块来了——汤森心里这个恨啊!这俩混蛋最近打成一片,这次肯定是来看自己笑话的。
“听说你亲自拿了个神秘包裹回来?”哥达跟汤森的关系比较特殊,平常说话不用称呼,就是你来我去的。但哥达毕竟是哥达,他说话做事都比较注意影响。
“何止!”瓦胡在汤森面前,可比哥达随便多了,他咋咋呼呼地说:“刚刚不是跟你说了吗?是他的私生女拿着证据找上门来认亲,结果又被轰走了!”
汤森这个气啊!差点一巴掌把瓦胡扇出去。
他刚一站起来,身后的美少女就纷纷拍手附和。
“原来导师已经有女儿了呀!”
“好可怜的小妹妹啊……”
“导师的情人一定很美!”
“导师真是人生的赢家!”
“不知道小妹妹的异能怎么样……”
“行了!”气呼呼的奎尔萨王赶紧吩咐:“把包裹拆了!看看到底什么玩意!”
话音一落,所有的目光都聚焦在那个不大的包裹上,简直是无比的期待。然而展露在众人面前的不是什么认亲的证据,不是珍宝,不是地图,不是降书……而是一面旗帜!
面带惊讶的美少女们拿住边角,把这面很大的旗帜缓缓展开——海洋般的蓝色打底,手工绣制的图案,那是一片翻起的波涛,还有一柄非常逼真的三叉戟。
银色海岸的王室旗帜!菲斯特王子的象征!
“想不到,居然是波涛三叉戟的旗帜。”哥达皱着眉头说:“还是蓝色的。”
“我也没想到啊!”瓦胡一本正经的挠头:“汤森的私生女居然在银色海岸,现在送这面旗子来,难道说已经认贼作父了吗?”
本该暴跳如雷的某人,听了这话之后却毫无反应,所以大家都转头去看他——汤森的神情相当平静,但也有可能是震惊到极点,以至于忘了给表情。
“收起来。”汤森只轻声说了这一句:“这件东西,不能再让任何人看到。”
汤森心情显然很沉重,大家也猜到这件事挺严重,不好再开什么玩笑,于是纷纷告辞。轮到哥达的时候,汤森却叫住他问:“那些文件看完了吗?后半部分。”
“已经看完了,三遍。”哥达知道汤森在说那份绝密文件,后半部分是银色海岸相关资料,以及进入银色海岸境内的战法战术。
“再看看吧!多下功夫总是有好处的。”汤森对哥达说:“等你看透了,来找我。”
“明白。”汤森从没用这种语气对哥达说过话,所以哥达很慎重地点点头,转身出去了。
接下来的日子里,没有任何人再谈起这件事,不知面容名字的小女孩、神秘的包裹、银色海岸王室旗帜,这些就好像根本没有发生过,被人们彻底的遗忘了。
荆棘玫瑰的旗帜继续飘扬,进行方向逐渐转到南方。
哥达将军独挑大梁,他指挥着越来越强悍的军队,扫清了一路上所有障碍。另外,依靠归附部落的人力物力,也依靠大批部落同时服从的优势,荆棘玫瑰在身后建起两条稳固的后勤线,提前完成了联军方面交予的任务。
汤森没有拿这事邀功的打算,恰恰相反,他下达了最高等级的保密令,但没给出任何解释。
有人纳闷,首领这招叫什么名堂啊?完全看不透啊;有人却释然,没看马上就到开会的地方了吗?首领肯定是想一鸣惊人,关键时刻抛出这成绩镇住那些小丑!
的确,战前会议的会场,已经隐约出现在大家的视线里。
汤森抵达此处的时间刚刚好,正赶上最后一批参会者签到。
这也就是说,联军右路军的战前会议已经开了好几天。这段时间里,牛掰哄哄的家伙们尔虞我诈、唇枪舌剑,一切重大问题都尘埃落定,所有的好处也被分得精光……这之后,打杂卖力的人就可以上场了。
最后这批进会场的人,纯粹就是拿给前面的人刷优越感的。不管拿什么任务给你,你都得认,不管丢什么命令给你,你都得接!
不然的话,哼哼……
半天的会议,汤森坐在最偏僻的角落里,看似无比的老实,一言不发,头也不抬。但实际上,他分捏着两柄精致的小餐刀,把自己带来的烤肉切得薄如蝉翼,再裹上一层令人垂涎三尺的蜂蜜,然后放进嘴里细细的品味,最后还得来一口秘制果酒……
他居然把这当餐厅了!
会议最后程序的分配任务,瓦胡越听越怒,愤怒到脸色通红,于是捅了捅汤森的胳膊。汤森奇怪地看看他,啊了一声,然后掏出耳朵里塞着的纸团问:“你说什么?”
旁边的与会者立刻对这位奎尔萨王无比敬仰,敢在战前会议上这么干的、会在战前会议上这么干的,汤森绝对是第一个!
不仅如此,汤森还第一个出会场,接过命令书往胳膊下面一夹,二话不说起身就走,甩了右路军总指挥八条街。那群牛掰哄哄家伙们气的七窍生烟,但偏偏又不能拿他怎么样,跟他说不准你第一个出门?军规上可没这种潜规则。
众人纷纷表示,不如就在这打他一顿。但还是总指挥老谋深算,不然怎么混上这位置?
“那是奎尔萨王,他要是病了,我们挺麻烦的。”总指挥微笑着对大家说:“给我们的奎尔萨王配个监军吧!一定要好好的相处啊!”
“没错,这位监军必须是忠实厚道的人。”众人纷纷附和,同时想到一位最阴损、最毒辣、最会害人的将领。此人是出了名的生冷不忌,爱好广泛,最近还在战场上设计弄死了一个手下,而且在卖掉手下的全家之前,他还诱奸手下的女儿,强Jian手下的儿子……
“简直是天作之合。”总指挥在听了这些故事之后非常开心:“就这么办!”
“这群孙子!都是粪堆里的臭虫养大的!”瓦胡走出帐篷就开始骂:“不但要我们白干,还要在我们身上搜刮物资!首领,不能忍!”
“走吧!”汤森转头,淡淡地看了瓦胡一眼:“我都饿了。”
会议结束第三天,右路军开拔。
作为右路联军后勤苦力的荆棘玫瑰,必须按照军规,列队瞻仰主力出征的伟岸身姿。不过在他们的队列里,多出了一伙人,那自然就是联军高层关怀奎尔萨王的具体表现——监军。
在主力队尾那些阿猫阿狗也看不见之后,汤森才带着自己的军官们转身往回走。
路边的监军大人面色平静,目光纯和,事实上,有多人就是被他的表面欺骗,最后才死无葬身之地的。这个正经过自己面前的奎尔萨王,最后也会是一样的下场,听说他老窝里面,还藏着美人……
“嚓!”的一声轻响之后,监军大人看到奎尔萨王的手好像动了一下。
动了一下?那是什么声音?
监军大人还没来得及奇怪,颈部喉结部位就传出微微痛感,然后又是“叱叱——”的响声。
他下意识的去看,这一低头,视野却来个翻天覆地的大翻滚,天和地跟疯了一样,不知道转了多少圈,大地砸过来、退开,再砸过来、再退开——他还看见自己的卫兵们一脸呆滞,在卫兵的前面,一个没了脑袋的身体正在“叱叱——”的喷血。
那不是自己的衣服吗?腰带上的扣环,还是杀了那谁的老婆才抢到手的……
“监军大人——监军大人他——”终于有个亲卫举起手,惊恐万状的吼出这半句话,然后就被瓦胡用狼牙棒敲了个脑浆四溢!
荆棘玫瑰的军官们,已经凶神恶煞的杀到监军近卫面前!
汤森没在意身后的喧嚣,直接走进自己的帐篷,跟个没事人一样坐着玩。也就一支烟的时间,军官们纷纷进来,身上带着点点血迹,各自走到自己的位置上站好。
倒数第二个进来的是游骑兵头头,最后一个进来的是哥达,他看了汤森一眼,脚跟一碰,行了个标准军礼:“报告首领,任务完成!”
“嗯!”汤森站起来,指指自己刚才的位置对哥达说:“坐下。”
哥达嘴角抽动,这是主帅位啊!真真正正的胡搞啊!可他却敌不过汤森那厉害的目光,最后也只有硬着头皮、在众人的注视中坐下去。
“各位,银涛城见。”抛下这句话,汤森大步走出。
营地一侧,十个学徒和一百近卫正等着他,每人都是五匹战马,身上穿黑色重甲,除了在胸前画着一柄镰刀之外,再没有任何标志。
汤森上马,环顾一眼,淡淡的发令:“出发。”
蹄声如雷,直奔天际而去!
联军顺顺利利的推进,一个月之后,前锋就进入银色海岸境内。
急报如雨,飞往联军总部!
“我军中路后勤线被偷袭!一号二号转运站被毁!”
“我军左路后勤线被偷袭!一到三号转运站被毁!”
“我军右路后勤线大段被袭!损失惨重!”
“敌军极其精锐,至少有十五名中级异能师!”
“又有三只运输队被歼灭!”
“六号预备转运站被偷袭,烧毁全部物资!”
“备用线路被破坏!”
“物资储备降至危险程度!”
一个接一个的坏消息,把联军总部搅得天翻地覆,三路后勤同时被袭击,说明后面有厉害人物搞鬼,顾前不顾后,这可是兵家大忌啊!
“镇定,镇——定。”雾霭宫殿的少爷,联军的真正掌门人风平云静:“后面的别管,我们还有几天抵达银涛城?”
“十天!”
“随身还有几天的物资?”
“二十天!”
“这不结了吗?”少爷微笑着,对一帐篷的将领说:“将军们,拿出你们的真本事,打下银涛城——这是我们的最终解决方案。”
眨下眼的工夫,西海岸就多出一支彪悍军队,亮相很突然、规模很庞大、意图也很明显。
虽然有点神出鬼没的味道,但它两三年出现一次,大家已经见怪不怪了,很多人甚至还知道它想干什么、这回又是冲着谁去的——传统上,西海岸人称呼这支强大的军事力量为“联军”。
百年以来,这伙人都叫“联军”,约定俗成、不褒不贬,正常情况下不应该有任何问题。但这次令人奇怪,对方居然强烈反对。毫不夸张的说,只要听到“联军”这个称呼,他们就会一蹦三丈高,裤子都能跳掉。
“我们不是联军!”他们众口一辞、信誓旦旦、斩钉截铁:“我们是‘西海岸秋冬季狩猎团’!”
好吧!如果只说自己不是联军,那么大家还能理解:世道险恶嘛!敢做不敢当的生物比比皆是。但“西海岸、秋冬季、狩猎团”这三个寻常词汇,如果跟“二十万”凑在一起,就显得特别怪异了,不管用什么语调念都拗口,甚至让人有种喝凉水被噎住的感觉……
西海岸人的普遍性格是直白、豪爽、朴实,狡猾残暴淫邪的家伙也有,但肯定被人唾弃——你们也不说相互瞅瞅,自己从上到下哪里像狩猎团了?狩猎这块遮羞布虽然好用,但它盖得住你们三大势力、二十万人的ρi股吗?二十万个ρi股,恐怕什么布都盖不住!
严格的说,三大势力不算本地帮会,所以他们做事的风格,就是不擦ρi股不遮脸。所谓良知、羞耻这些更是跟他们毫无关系。起这个不伦不类的名字,只因为这次的事情会闹很大,要应付上面的老家伙——就是上面、上面、再上面那种,绰号“传说”、“奸贼”、“老不死的”。
这些老家伙相当神秘,平时不出现,但说不准什么时候,他们又会跳出来指手划脚一翻,以展示自己的存在。他们喜欢管打仗这事,历史上甚至有双方打仗、但所有高层被他们抓去统统“喀嚓”掉的例子……很爽气,很蛮横。
但他们老眼昏花,会被糊弄。
如若不然,三大势力没必要大费周章改名字。
想糊弄别人吃大便,就得先捏着对方的鼻子,然后告诉他眼睛看到的不是大便,因为没臭味……事情是不大,但大小也是个事,也需要操心、需要运作吧?
出师那天,联军往外发很多宣传单。上面的核心内容是:我们不是去打仗的,因为我们是西海岸秋冬季狩猎团。请注意,我们再次强调,我们是西海岸秋冬季狩猎团!
我们前往银涛城,是因为此城周围有种类繁多的猎物,所以它是我们狩猎路线的折返点。
顺便,我们期望“会晤尊贵的当代贤者阁下、在银涛城下举行盛大饮宴、举杯邀月、畅谈风雅”。身为一个狩猎团,到别人城外打猎,然后请主人吃顿野味,这个解释很合理吧?宴饮,或者是饮宴,这是一种高尚的活动,说起来还是我们请客呢!
至于说吃完这顿之后,贤者阁下会变成什么模样,大家现在没必要耿耿于怀——属于遥远未来的小细节,谁能预知?谁又耐烦去想?
假如,只是假如啊!大贤者阁下从小没吃过肉,有见肉欣喜的脾气,那么当场撑死也不无可能。万一发生这类不幸事件,我们这些善良无辜的可怜人,能有多少责任呢?
但我们郑重承诺,如果真发生了意外,属于我们的责任,绝不推卸!
没错,他们以前承担过责任的,因为次数过多已经形成了套路。一般就是选个卖相端正的家伙、找个木箱子站上去、然后笑眯眯地跟聚集过来的闲人们说:“本来……但是……意外……我们……感到……遗憾……谢谢……再见”。
你没看错,这就是“负责任”的全部内容。
说起来,三大势力都挺擅长玩这个,每年都要表达至少一次,而且遗憾前面连“很”字都不用,淫威如何可见一斑。
西海岸的中小势力,或者被他们重金收买而主动加入,或者不想成为下个遗憾而被迫加入,但总而言之,位置重要的、有影响力的、排的上号的势力都加入了。最后报到的荆棘玫瑰——这是家小势力,听说以前跟银涛城的关系不错,王子还封了官给他们。
听说荆棘玫瑰最大的用途,就是在决战之前被联军甩出去,打银涛城特别是王子的脸。
所以,联军其实是由二十六家势力拼凑而成,不但规模大,而且也营造出“他家犯了众怒、大家都想打他丫挺”的景象,就算老不死们正好出现,也不能惩罚所有人吧?法不责众!
推卸了责任,那么剩下的事情就简单了——就像包围猎物的野狼那样,联军兵分三路,分进合击!三两下就推进到银色海岸境内。
什么叫众叛亲离?什么叫穷途末路?银涛城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银色海岸的军队不少,但忠于银涛城的没多少。所以王子手下只有三万来人,这就导致防御上处处漏洞。另外,银色海岸还有大批内奸,这种规模化的投敌出卖,泄露了所有层面的情报……这直接导致银涛城再没啥秘密可言,军队连场阻击战都打不起,只能一路撤。
王子所有的部队,最后都只能缩在银涛城里面——而联军这边呢,一路上除了崴脚扭腰没有任何损失,各路大军按计划突破边界、直抵三叉戟家族的誓约之地。
直到这时候,他们才出了点小意外,而且是在ρi股后面……
夜色如墨,寒风呜咽。
迷蒙的天幕下,灯火多如繁星,明亮灯光刺破浓重湿气,把巨大的营地照的亮如白昼——这个物资转运营的,就是联军左中两路汇合之后、最大也最关键的运输枢纽。
因此,这营地配备了整个后勤防御的精锐力量。它拥有最好的指挥官、最好的防御体系、最好的作战部队……它甚至还拥有远超标准的异能战队,比同等级的作战部队还要强!
驻守此间的部队,已经收到后路被袭的报告,眼前这灯火绵延的场面,就是他们紧急部署的一个小细节。因为敌情不明,所以同时被调整的细节很多,比如警戒范围扩大、比如精锐部队枕戈待旦、比如地位崇高的异能师进行轮班……
可要说,这种防御,简直森严到了极点!
“防御森严”的意思,大概是说营地被布置得像个铁通,或者像只缩头入壳的乌龟。可不管怎么形容,现在的营地就这样了,别说小部队,就算数千敌军来袭,也捡不到任何便宜!
无论敌我,其实没人关心营地被布置成什么模样,因为密集防御从来不曾好看过,可这玩意很有效、很难突破——联军这边深知此地的重要性,肯定有死守到底的命令下达。
如果打,攻方必然要付出高昂代价;要是不打,战略构想就难以实现。怎么办?
要征服这样的夜晚、这样的营的,单凭勇气和才智肯定不够,还需要点阴险和猥琐。只有兼具这些优势的人物,才能在漆黑夜色中横行无忌。
此时此的,就有这样一位人物,他正穿着联军的装束在营中四处转悠,直至晃荡到指挥中枢面前,他才被值班的异能师喝止。
“站住!是谁?!” 值班异能师的声音很急促,而且尖利得吓人。
这位三级黑户异能师挺走运,虽然他从始至终都没看到有人靠近,却无意中发现侧前方的水洼映出一团光影来——被强烈的恐惧感侵袭,多数人的行动会不受控制,比如这厮,他的第一反应就是张嘴大吼,根本没机会去想搞错了咋办。
“大概……算个送宵夜的?”地面上的模糊投影开始扭曲了,迷蒙的光线深处,有个冷漠的男中音在说话:“这应该是你们最后的进餐机会,所以,要吃吃看吗?”
“你说什么……鬼话!”好歹是个异能师,他很快恢复状态,猛的吸气昂首、发出一声大叫。
“敌——袭!!!”尖利的吼叫声,瞬间将夜色粉碎。
一石激起千层浪!
原本还算平静的营地立即变成了沸腾的油锅,先是一阵此起彼伏的短促命令,紧接着就是钢铁撞击声在四面八方响起,浩浩荡荡无休无止,是铁甲在奔跑中震颤、是战刀被急速地拔出!
守军当然早有准备,所以接警之后未见惊慌,处置安排也井然有序。至少十支精锐部队同时冲向了指挥中枢,关键地段的帐篷上还出现了弓箭手——增援还不忘加强防御,这份稳重细致就超出别的部队一大截。
指挥中枢虽然是诱敌用的空壳子,但驰援而去的部队很多,其中动身时距离最远的一支异能战队,却先于其他部队之前到达。
——这支配属营地的异能战队有八个人,清一色的黑户异能师。
五个二级,三个三级。再加上值班的三级异能师,异能战队的实力可说是相当强悍。
按照值班异能师的指点,他们立即围成个圈子,很熟练的配合。九个异能师组成的包围圈足够严密,直接就把闯营者牢牢的套在里面。
“哐——哐!”两声沉闷撞击声,从被他们包围的空旷处传出,好像有什么异常沉重的东西砸到地面,黑户们都察觉到脚下在微微震颤。迷蒙光影仿佛被这声音所惊吓,急速颤动着消散。于是,藏在迷雾中闯营者终于显露人面。
然而映入九人眼帘的,却是一副又厚又重又夸张的骑士甲胄!
骑士重甲!?
他们看不到闯营者的面容,只能看出对方身材高大——他全身都被厚重的盔甲包裹,光滑的金属表面,反射着幽冷的光泽,造型狰狞的头盔上没有垂缨,而是缀着几根鲜艳的红色飘带。
除了重甲胸前有个涂鸦般的镰刀图案外,闯营者浑身上下再没任何标志。就算被包围,他双手依然垂放身侧,手边各有一个巨大的武器架,上面Сhā满了造型夸张的双手剑。
这个形象绝对不算华丽,却有一种消融对手意志的魔力,就像……传说中的恶魔。
九个黑户异能师,都在心里大叫不妙:敌人闯营至此才被发现,那他肯定不是个重甲骑士,或者说他不止是个重甲骑士。所以,黑户们同时想到了光辉教会,作为世上最庞大势力,它家的重甲骑士很不错,而且拥有对抗异能师的手段。
真是光辉教会在搞鬼吗?但他们为什么要拖雾霭宫殿的后腿?这道理说不通啊!
“对持仇敌——吾等昂首战、昂首死、无上荣耀!”战队指挥是个经验丰富的三级黑户,他用这句狞厉的口号,驱散了手下们心中的顾虑。
“吾昂首战、昂首死、无上荣耀!”黑户们的目光变得阴冷,死盯着从迷雾中现身的敌人——这刻,无论他来自哪里、也无论他为何而来,都得束手就擒!
黑户异能师们没有轻视这团扭曲的暗影、也不敢轻视——他们阴冷的目光在交错、唤醒的余韵如波纹般扩散、充沛的异能力量弥漫全场!
“投降!”战队指挥的嗓音变得嘶哑沉重:“否则——杀无赦!”
“你们肯出来,真好。”盔甲中的男中音变得舒缓了,甚至流露出一种大事已定的轻快。
“我们的确出来了!”感觉到场中异能力量的强度,战队指挥信心暴涨,他露出一个轻蔑的冷笑:“我们人多势众,实力强大!就算你胆大包天,你又能怎——”
战队指挥刚刚开始说话,重甲骑士就举手过头,拔掉手中信号筒的引线,只听“嗤”的一声,红艳艳的一条火线直冲上天,紧接就在漆黑高空中“砰”的炸开,耀出一朵绚丽的焰火。
“这是信号,”有个黑户异能师惊叫出声:“他还有同伙!”
“猜对了,有奖!”抛掉空筒后,重甲骑士收回的手臂顺势挥出,指尖点向正在说话的战队指挥,在“唰——!”的金属摩擦声中,两团雪亮光影从他魁梧身形旁弹射而出。
金属的震颤声,尖锐而悠长。
光影在三、四十米高的空中稍停、而后忽地折身下掠。
黑户们都看清楚了,那是两柄异常宽大的双手剑——宽阔剑锋在空中急速飞旋,映出无比灿烂的光华,当两剑飞到战队指挥面前时,他那废话只得提前结束。
“看我的——四级坚甲!”
战队指挥说话的目的,就是为了吸引对方的注意力,其实他早有准备,身边的异能力量已是汹涌奔流之态。只见他两手互握,交错重叠的手指顶起一团圆锥形绿光,迎面向飞射而至的双手剑撞去。
“轰隆!”巨响中,撞击处有强烈光亮闪耀,那是异能力量湮灭的征兆——巨大的剑锋只切进绿光三分之二深就后继无力,“当当”两声,跌落在地。
“以为你多厉害,原来是雕虫小技!”挡住双手剑的黑户异能师不禁哈哈大笑,刚才的紧张神色已经浑然不见——其实不单是他,另外八个人也松了好大一口气:搞出这种造型,还以为你是横行后勤线的敌方精锐呢!就凭这点本事还闯营,你真是不知道死字怎么写!
在黑户异能师们情不自禁欢喜的瞬间,盔甲男正在下落的手臂又往上一抬。
他的动作很小,引起的变化却大到令人咂舌——已经跌落尘埃的巨大剑身猛的跳起,就像两块门板那样前后交叠,对着哈哈大笑的战队指挥当头砸下。
“啊!”战队指挥经验丰富不假,但他绝没这种见识。这是双手剑啊!也能快如迅雷?!
他下意识地躲,却连结束笑容的机会都没捞到,那两柄宽如门板、快如闪电的金属已经当头拍下——只听“噗!”的闷响,惨白的酱汁、猩红的液体四处飞溅!
血脂顺着裂口喷洒,战队指挥的头、颈、胸都被砸进体内,连余下的大半截也逃不掉厄运,紧接着就被沉重剑身给压倒、压扁!
战队指挥的身躯刚刚变形时,手下们的笑容才在脸上绽开;当他这具血肉之躯倒地、像是面团那样软融还紧贴着剑身时,他手下们脸上的笑容才混进了一丝骇然;当他这团黏糊糊的东西开始抽搐、开始往外冒热气时,八张扭曲的脸上依然带有兴奋和欢欣……
太快了!巨剑咸鱼翻身、暴起杀人,速度简直快得匪夷所思!
太惨了!堂堂三级异能师,居然会死于级别最低的金属异能!
这绝对是初级金属异能!即使已经被改进了,却处处流露着低级异能的特点,所以不可能是什么特别高级的东西。
但敌人的释放动作无迹可寻,他对异能的控制力也强得超乎想象,释放异能其实是很复杂的过程,到他这却只是动动手指头的事,这完全就是……大师风范!
异变发生前,每个黑户手上都有准备好的异能,但他们根本没机会救人,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战队指挥变成肉泥——黑户们来不及做点什么,盔甲男可不会闲着,在“刷刷刷”的金属嘶鸣声中,他身体两侧的双手剑已经全部出鞘。
仿若是饮血之前的炫耀,这些携带着死亡气息的金属先是急升夜空,傲气十足地翻转回旋,然后才拖着绚烂尾痕飞掠而下——这回,双手剑的目标是剩下的黑户异能师,人人有份。
换别的招数肯定来不及,黑户们不分青红皂白,都把手上的异能直接丢出去!元素、蛮荒、生命、空间,但没有任何一个异能挡住双手剑的势头,甚至连减缓速度都做不到。
黑户们肝胆俱裂,就像一窝待宰的小母鸡,同时发出了尖叫!
濒死的尖叫声汇合起来,极其响亮、极其凄惨,却也极其短暂——有多短呢?就像杀鸡的人才走进鸡舍就厌恶了这事,他不拔毛也不拿刀,伸手捞起鸡脖子就“啪”的给扭断了!
也就是说,在黑户们刚刚张开嘴的时候,双手剑就已经压到他们头顶上了。他们当然想防御、想躲避、想逃走,然而脚还没抬起来,人已经“噗”的一声爆了浆。
七人连爆、血汁漫天,场面是何等的惨烈震撼!
遥望这边的兵士们,只能看见大帐上方突然闪出大团的光斑,稍纵即逝,却在视野里留下灿烂的痕迹,紧接着就是一片尖叫和一阵“嘭嘭”巨响……虽然不知确切情形,但没人觉得那是好兆头。
没错,对联军而言这真不是好事,仅在刚才的瞬间,八个黑户异能师就有七个跟着长官去了——现在的场子里,只有最先发现闯营者的值班异能师还站着。
在他那件蔚蓝长袍上,还挂着不少从同伴身上溅出来的红白色玩意。
恐怖的敌人,凄惨的景象,早把他的战斗意志摧毁殆尽,他浑身上下冷汗淋漓。此时还能站着,不是因为他勇敢,也不是因为他够义气,而是有柄双手剑正顶在他脑门上。这是块又宽又厚的金属,其中仿佛蕴含着无穷的暴戾,缕缕寒意沁透他的皮肤,让他毛骨悚然。
绝望中,他的身体瑟瑟发抖,呼吸中已经带着哭腔,恨不得自己从没学过异能!
“你,说你呢。”盔甲男的头盔从剑身后露出,眼部那道狭长的缝隙正对值班异能师:“孙子,别人都在叫,你为什么不出声?”
值班异能师也在猜自己为什么没死,可听了盔甲男这话,他觉得自己还不如刚才就死了好,有你这样羞辱人的吗?当然,这只是瞬间的羞耻,他肯定想活下去。所以他打着哆嗦,用纯真的表情和诚恳的语气申辩:“我……我叫了……但……没……叫响……”
“还有这说法?”盔甲男释然之后,却又恼怒群殴来:“贪生怕死,你他妈也算异能师!?”
盔甲男的手臂遥遥一招,他的身体就被一股无形的力量给拽了出去——值班异能师的感知还在,所以他认出这是个元素异能,最低级那种,但是,他用尽浑身解数都摆脱不了!
异能是什么?奇特、罕见的东西。用“东西”这个模糊的代称,是因为人们不确定,异能可能是某种法则,可能是合乎某种法则的现象、可能是某种法则的现象的结果……
异能师是什么?简单说就是掌握奇特、罕见资源的人。延伸答案,这是种身份、这是种职业、这是至高无上的理想。简而言之,异能牛掰,异能师更牛掰。
所以,异能师群体的命运就很简单了,不是被压制、就是被垄断。在公会创立时,可能抱有抗争因素,但它依然是个垄断机构。想当异能师、当更进一步?人们就要认同公会、加入公会。不加入公会的人,就是黑户。
我是小清新黑户!我是对抗整个世界的民间异能师一枚!
——这感觉很酷,但其实很惨。
出身黑户不值得炫耀:这种没身份的非国民,他们的权益、财产和生命都不受保护,通常性格偏激、残暴、被害妄想狂;另一方面,出身黑户也值得炫耀:如此恶劣的生存环境,他们必须能吃苦,战斗力必须很强,所以黑户的等级认证比公会苛刻,标准至少要高出半级。
值班异能师是个黑户,他的个人能力超过公会的三级异能师,如假包换!但这个盔甲男,居然就用初级元素异能把他给拖走了!
“我不是、不是故意的啊!”值班异能师不明白恶魔为什么恼怒,但他不敢反驳询问、只敢顺着对方的话去解释。
“真不是故意的——”他忘记了敌我、忘记了立场,眼里只有强大的恶魔。
这个严酷的事实,说明盔甲男的个人实力至少是四级,很有可能是五级。这也解释了他被包围还能翻手云雨,而围困他的九个黑户,却连准备好的异能都没机会用。
他完全被吓傻了。
“我真不是——故意的!”值班异能师停下,发现自己到了全场光线最明亮的地方,视线不知道转到什么方位——反正另一个异能战队已经出现在他视野中,他们正风驰电掣地冲过来!
有救了!值班异能师狂喜中伸手,但这只手还没有抬起,眼角余光就撇见地面水洼反射出璀璨银芒!这一刻,生死交汇、希夷与绝望混淆,他终于叫出声来,加倍惨烈、加倍凄凉!
“啊啊啊——噗!”沉闷的爆裂声,血线和白浆迸射。
值班异能师整个人不见,他原本站立的地方是一滩金属,几缕热气顺着金属的缝隙冒出来,又被冰冷的夜风吹散……
“速度已经够了。”盔甲男悠闲的审视战果,旁若无人一般:“烈度增长了多少?”
造型狰狞的头盔在左转右转,话语不涉及生死,语气很平淡,就好像身边这些人的遭遇跟他无关。而那些匆匆赶到、两眼喷火的黑户异能师也只是来打酱油而已。
异能战队刚赶到,恰逢其会的异能师刚好看到漫天银华绽放成十多道光痕、再先后砸在同伙头上。他那只手才刚刚抬高两寸、脸上的惊恐才有了改变迹象,人却变得跟地面一样高。
目光延伸,只能看见满场狼藉,前面的异能战队别说人影,连个尸首都找不见,只剩下几摊扁平的糊状物,如果不是服装碎片,如果不是值班异能师死在眼前,谁敢相信这些可疑物体就是自己的战友?就是先前那个异能战队?
看到现场的惨状,黑户们就能猜到前面战队的命运,深深悲痛,仇恨之火在汹涌澎湃。没错,黑户异能师一生跌宕起伏,最后有各种奇怪死法,上街被人捅死、抓住被人烧死、睡觉被枕头闷死,运气不好被农妇关进地窖饿死的都有,但至少……还有个人样!
眼前的敌人,真是残忍到极点!
这支新来战队的指挥非常爽快,张嘴只有三个字:“给我杀!”
“杀!”战队全员同声回应,他们进射程、抢位置、放异能,一气呵成、毫无保留!
黑户为什么是黑户?因为做人不讲道理,打架只拼实力,唯一的群殴战术,叫“淹死他”,就像他们现在吼叫的那样:“淹死他——用异能淹死他!”
三级以上的杀伤异能,就跟不要钱似的、瞬间丢出去二十几个。盔甲男所在的位置已经被各系异能覆盖,说流光溢彩都很贴切。但在瑰丽的、交叠混杂的光影下,却藏着强大杀伤力——场面很浩大、情势很险恶,别说普通异能师对付不了,就算公会的某些大师也得头疼。
一声冷笑,从对方的狰狞头盔中传出。
盔甲男的身躯似乎没了重量,就像被微风带起的一片枯叶,轻轻巧巧的飞进夜空。
众目睽睽下,套着重甲的身躯在旋转,越旋越高、越转越远、居然连元素异能都追不上……黑户们哪能想到这种躲法?不禁捶胸顿足的开骂,一批好异能全给浪费了!
“穿重甲,不代表我飞得不好。”咧咧风中,盔甲男似乎想起了什么:“飞的好的人,通常都很暴力……就像……就像……欠我几万条人命的那个杂碎……”
“我不想提这个名字。”他叹了口气:“你们就当是我忘了吧!”
说完,他的右手向下一划。
手臂动作不大、划动距离不远,然而那只精钢手套反射的光亮却在扩散,就像一滴墨汁溶解在水里——被重甲包裹的手臂静止下来时,黑户们惊讶的发现,盔甲男的右手掌露了出来。
寒光闪闪的钢铁手套已悄然解裂,变成了数百块碎片四处飞散。
这肯定是个异能!因为解裂的碎片还在继续消融,转眼之后,就变成尘土般的金属微粒——与此同时,黑户异能师们同时感知到盔甲男的异能力量。这是种陌生的力量,以陌生的方式释放,它就在周围弥漫,浩浩荡荡、无穷无尽。强度之烈,令人叹为观止!
感知不会说话,更不会说谎,它只提供真相的外轮廓——敌人非常强!
黑户们当即被震撼,他们看向盔甲男的目光变了,战队指挥内心一阵悸动:这股异能力量来得太快了,为什么之前没人察觉到一点迹象?十几个异能师,感知不可能同时出问题!还是说,盔甲男已经拥有了异能源阵列?
难道,他其实是个五级异能师?!
“看!快看!”某个手下在惊叫,战队指挥闻声抬头,却没看到对手的身影——就在他思索的这一瞬,面前的空间已经变得非常拥挤,他看到的全是金属碎片,无声无息、密密麻麻!
难以估量的金属碎片,静静漂浮在夜空中,各种大小,还闪着光,远看就像天上的星河。
近看,那是黄的铜、白的铁;长的丝、短的钉;厚的板、薄的皮;有崭新的钢刀,也有锈迹斑斑的战甲,甚至有埋了不知多久的古董……它们在缓缓移动,逐渐排列得井然有序,犹如整装待发的大军。
他要干什么?这是他的大招?怎么从没听说过?到底有何功用?
盔甲男从碎片后现身,狰狞的头盔微微一扫,眼部的缝隙中有无限杀机在涌动。然后,他伸出白净的右手,拇指和中指的指尖搭在一起。
地面上的异能师们面如死灰,盔甲男先前的种种作为只是布局,现在,被他捏在指尖上的才是杀招!环绕在周围的异能力量很浓烈,无疑蕴含着杀伤力很大的异能!
“退!”战队指挥大声下令。
指挥当机立断,却还是慢了,因为在他下令时,盔甲男打出响指、开口说出三个字。
“给、我、死!”
一股无形的力量环绕盔甲爆炸,震撼的啸叫声出现,音波迅猛无比的冲向四面八方,瞬间就扩展到两百多米远的地方。
漫天的钢铁,同时疯狂!
波动所到之处,引发无数爆响,那些还比较大块的金属,无论刀枪、盔甲、箭簇甚至铁钉,全都炸裂成小块、又从小块炸成颗粒;震荡余波在圆形空间中往复激荡,恒河沙数一般的金属颗粒,就在重重余波驱使下、向四面八方飞射!
处处都是飞溅的火花,那是金属颗粒在相互撞击。
单独的颗粒,飞得比最快的箭头还快,累加起来,明显比最密的箭雨还密;无孔不入、扑天盖地——这是风暴、不折不扣的金属风暴!
黑户异能师们避无可避、退无可退。
当先五人最先被风暴边缘擦上,只是瞬间,他们的身躯就被成百上千的金属颗粒击穿。鲜血被强大的能量拉出身体、还被扯得像头发丝那么细!
三米之后,这些血丝就会雾化,化成美艳迷离的血雾!
“我——”战队指挥似乎想喊叫,但他刚张开嘴,一蓬亮晶晶的金属颗粒就覆盖过去。
也是瞬间,他那个四级防护异能就被撞了几千上万下。爆豆子似的声音中,号称坚不可摧的异能被撕扯得稀烂!
夜空中,盔甲男先将右手摊开,再缓缓的握拳,巨大空间中的金属颗粒仿佛被他安抚,很快就安静下来,又那样人畜无害的漂浮着……
但在他下方,所有的黑户异能师们,现在都干瘪得像个破布袋子,完全看不出人样。
战队指挥跟他所有的手下一样,也被盔甲男当成了检验异能的标靶。直至他的身躯变得跟马蜂窝一样、再也挤不出一滴血,这才轻飘飘的倒下去……
偌大的圆形场地中,再没一件东西是完整的,旗帜、帐篷、木材、甚至地面,全是密密麻麻的小孔洞,稍微有点重量的东西都在倾斜、垮塌,一切能燃烧的玩意儿都在冒烟,就连那些破布袋一样的躯体都不例外。
夜风轻拂,血腥味与金属燃烧的气味混合,很浓烈、很刺鼻。
“这个效果,”盔甲男检视完战场,发出一声感慨:“算是可以见人了吧?”
“轰——隆!”就像是呼应,前后营门都在这时传来连绵爆响声。
盔甲男抬起目光远眺,看见三处营门都被一组组飞旋的球体摧毁。十个跟他同样装束的骑士已经杀进营的,正用恒定速度驱使身边的球体回旋、推进,简直是势不可挡!
七到九个金属球编成一组,在身穿重甲的骑士驱使下高速旋转。整组动起来之后,就是活生生的钢铁漩涡。
球体很庞大,直径至少三米,表面有银白的金属光泽,却绝不光滑。因为这东西是金属的,而且是用各种金属制品挤压而成,制作粗糙不说,还有些刀尖、枪头、弯钩之类的玩意杵在外面,不好看,但滚动时杀伤力大得吓死人。
营门帐篷之类的玩意?压过去!士兵军官之类的敌人?碾成渣!房倒屋塌自然不在话下、帐篷甚至人体全都给撕成小碎片!
没有任何建筑能挡住铁球的冲击,也没有任何敌人能冲破铁球的回旋轨迹,而那些射出的羽箭和投掷的标枪,在距离重甲骑士三十米的地方就弹开了。
给人的感觉就俩字——绝望!
两个异能战队都被消灭殆尽,联军方现在拿不出任何手段来抵挡这种攻击。无论士兵还是军官,只要跟金属球照上面,那离嗝屁也就不远了,所以溃逃现象没有成规模的出现。估计到了最后,能捡条小命回去的也就是小猫两三只……
巨大的铁球、轰然的马蹄声,都在向盔甲男的下方靠拢,因为他身下是营地的中心位置。
盔甲男慢条斯理的取下头盔,隐隐火光映出他的面庞,正是消失一段时间的汤森。
近月不见,他脸上的线条变得很硬,黑色双眼里,目光锐利得像是能伤人——他闭上眼,还伸手揉了揉脸,总算恢复了点往日的神采——就是那种不管怎样都无所谓、什么情况都关我屁事的风范。
找出根烟草点燃,但还没吸到一半,整个营地就已经被铁球戳穿了。在惊恐和黑暗之中,联军将士的嘶吼哀嚎持续上涨,仿佛要把这辈子的份额全部用光——再不用也没机会了。
不久之后,满营哀嚎中混入了急促的马蹄声,密密麻麻的火头从后门那边冒出来,逐渐往前门一侧蔓延。视野里,那些挤挤挨挨的临时粮仓,开始在夜色中散发出浓烟和火光……
“导师!”清脆的女声在盔甲男下方响起:“我们打完啦,没人受伤!”
“看到了,大家的进境有提升。”盔甲男频频点头,脸上带着欣慰的微笑:“战场真是刷经验的好地方。”
“首领!”几乎是在同时,浑厚的男声也在不远处大声汇报:“突袭目的达成!”
“干得还行。”盔甲男缓缓降下地面,神色冷峻的夏令:“再检查一次,仓库要全部点燃。”
“明白!”带着军令的骑士快马离开,意气风发,精神抖擞——这是偷袭战,只要粮仓燃起来,局面就是就板上钉钉,天王老子来了也翻不了盘。
近卫们极为兴奋,因为在首领带领下,他们连灭了将近三十个后勤营的,打得酣畅淋漓,战功难以计数,身为普通人,怎么可能不兴奋?!
使用异能驱使大铁球的重甲骑士们却没离开,反而围在盔甲男身边,叽叽喳喳的讨论起刚才的战斗心得,听声音,她们都是豆蔻年华的少女……之所以能把偷袭战打成歼灭战,完全是异能的功劳。但除了盔甲男,其他异能师居然全是少女?
那些死掉的联军要是知道了,恐怕会气得全部变怨灵吧!
“可惜不能打出我们的旗帜。”某少女惋惜地说:“汤森导师的荆棘玫瑰旗,多威风啊!”
“平时要低调,偶尔抽别人耳光的时候才会出效果。”汤森微微一笑:“不过旗帜这事,大家再努把力吧!话说这,等你们特殊晋升过,不管什么旗,你们想打就打!”
“导师,这应该是最后的营地了吧?”有少女问:“我们什么时候回程?”
“今晚就回,不然别人就该等急了。”汤森平静地回答:“还剩十天时间,正好够用。”
“十天?”美少女们有点诧异,十五天才能到银涛城吧?
“我们抄后勤,不是要联军回头,而是要他们加速。他们只剩随身给养,敢耽搁吗?只能往战场冲。”汤森语气淡漠:“别担心,联军绝不会回头的。”
“为什么……导师,联军为什么不会回头啊?”
“因为联军高层能飞。”汤森笑笑:“准备吧!我们马上出发。”
导师的答案很短,提问的少女迷惑不解,绯红少女碧翠丝见状,轻声给她解释清楚——联军高层或会异能、或有飞行兽,能飞就等若能逃。银涛城是巨大利益,他们一定会赌这把。
“那他们的军队怎么办?”提问的少女问:“都不管?”
“别傻了。”碧翠丝转头,看着远处的魁梧背影说:“导师这样的人,绝无仅有。”
汤森说“十天正好够用”,那么,大家肯定能在十天内到达银涛城,只是路上会很辛苦。因为汤森的判断标准跟别的异能师有差别。确切的说,他比别人强很多,眼光自然就不同。
还别说,这种现象以前从未有过。异能师公会现行的等级划分,无法对汤森的实力做出适当评价。他身上挂着初级异能师的标签,可实际上,他的异能战力那才止初级?
到底超出多少很难说,公会现行的检测手段也拿汤森无能为力。汤森绝对不会老实汇报,他的能力和天赋,简直就是为了坑人而生。对手如果用寻常眼光看待他,肯定是自找倒霉啊!
这种奇特的异能天赋,让他不声不响的占了大便宜,也让他成为不折不扣的异能杀手。
汤森在联军身后捣乱,只带学徒和近卫,所以没有别的战术。不足一月,他亲手干掉的黑户异能师至少五十个以上,全是二级和三级。初级的也有,更惨,都被汤森送给学徒们练手了。
战绩,汤森本人无所谓,敌人就是敌人,有必要关心他们的身份属性吗?
可对西海岸的黑户异能师来说,汤森带来的无疑是场浩劫——就是把西海岸的黑户加在一起,也不过才五六百人。联军这边的密度高,那是因为三大势力只能用黑户,公会异能师才不会鸟他们。可谁能想到,西海岸的民间异能力量,居然在汤森手里吃了这么大的苦头?
十分之一,这战绩已经不能用震撼来形容,简直是穷凶极恶!
这场战事结束之后,汤森·奎尔萨的名字肯定会传遍大陆。唯一不能确定的,就是汤森的名声到底是好是坏,这件事人力难及,只跟战争的结局紧密相关。
汤森清楚这点,所以他必须在开打之前抵达银涛城,那里才是战争核心!
在联军的左、中两路大军和汇合、距离银涛城还有十天路程的时候,三路后勤同时被袭。急报如雪花般传到总部,半天时间就收到三十多封。急报中说,在联军左、中、右军的背后,都出现了敌军的精锐。
这批精锐数量不多,但战力很强,刚刚出现就把联军背后给搅成了浆糊,损失很巨大。联军再怎么兵强马壮,也不敢疏忽自己的后路,将领们马上就急了——不为别的,那是自己的后路,就这么让别人打?
战争状态下,一切物资都要靠后路运输,随身携带的物资都只是应急的,二十万人,每天是多大的消耗?其他物资还好说,大不了真的狩猎吗嘛!但粮食出问题,活活饿死都有可能啊!
但令人奇怪的是,联军总部的气氛几乎凝滞,老成的将领阴郁严肃,沉不住气的将领七情上脸,却始终没人提出这个方案。长官们沉默不语,手下们迷惑不解,这种事,还用得着想吗?
普通人不知内情,所以只会考虑敌人;将领们不一样,他们还要考虑己方的上层。他们知道,三大势力对银涛城垂涎已久,简直是急不可耐——正因为高层们频频干涉,所以各路大军的行程被安排得很紧,几乎是针Сhā不进。将领就差给士兵们Сhā上翅膀,让他们直接飞去银涛城。
跟这些不着边际的高层说回头?被打死的话找谁说理去啊?可如果不回头,联军就有可能陷入危险,毕竟对方在搞你后勤线啊……怎么办?
什么水里游什么鱼,几个油滑的老家伙眼睛一转,眼色一打,就拿定了主意,慢慢的加重了语气,一来二去就吵起来了。
其他将领开始还纳闷,后来逐渐品出了味道,也纷纷加入其中。最后,他们分成五六七八派、提出十几二十几种办法,理由更是花样繁多、品种齐全、要多没谱有多没谱……
手下们站在旁边都看傻了!
一群人越吵越凶,拍桌子、踢板凳,唾沫横飞、声震四方,仿佛随时都会抄家伙干上一架似的。
但别以为这是在真吵,其实,这是个神奇的魔法,而且是召唤用的——亚洛·伯格终于被他们召唤出来了,没错,就是做了分疆裂土宴、然后又在拍卖会上被汤森欺负过那个少爷。
此时的少爷,跟传闻中的完全不同,也跟汤森见过的那位不同。
首先,他的表情很平静,谦和的气质中有丝丝威严溢出,目光中唯一蕴含的东西叫“智慧”;其次,他现在穿着一身笔挺的军服,但上面没有军衔和标志,除了皮带、短剑之外也没有任何配饰。
这种军服叫“光板”,通常是退伍、遣返、候审的前军人的打扮……即便是这样,几十名将领中,却没有一个人能跟少爷比风纪。
没错,少爷现在就是一个标准的军人,脚步稳健而不飘逸,动作洒脱而不阴柔,就连看人的目光都是平视——从他出现在总部大帐的那个瞬间起,全场就鸦雀无声,几十个将领低眉顺眼,大气都不敢喘一口。
将领们就是要召唤他——亚罗·伯格。雾霭宫殿的少爷、未来的光辉教会使徒、“狩猎团”的当家人。但他的身份太重要也太超然,不是大事不露面,将领们甚至没办法正常晋见他。
少爷知道情况后,瞬间就作出了决定。
他的理由很有说服力:部队随身携带着二十天的给养,一路猛进的话,刨去赶路,联军至少还有十天时间攻打银涛城。联军总兵力超过二十万,银涛城的防御极弱,三天内必破!
城一破,给养问题就迎刃而解。
这个浅显的道理,将领们谁不清楚呢?但问题是他们地位不行,无论什么事,哪怕再正确的事,都要有大人物出来撑腰或者背黑锅,他们才敢作——因为特殊情况的出现,所以不管选择继续向前、停留等待又或转身清剿,肯定都会被人质疑,将领们没那个本事去解释的。
再有,您是当家人,您让大家累得跟狗似的,不得给点福利啊?
“的确辛苦。”少爷虽然是少爷,可这种事他懂,更知道要怎么做:“我会考虑。”
要的就是你这句话!不就是看成效吗?将领们爽快地走了,后勤被袭的性质也被改变了——它现在是动力,能让联军上下群情亢奋!
亚洛·伯格的眼光和格局跟一般人不一样,他清楚自己刚才的角色是冤大头。但他是雾霭宫殿的少爷,联军的当家人,别说背黑锅,天塌地陷都不能变色,意外发生时也必须撑住。
伯格家的家训第一条:你姓伯格,你没资格哭泣!
脸上撑住了,心里某个角落却有点不爽,毕竟是亲手布置的局面遭人破坏了。但怒归怒,即使在没人的时候,他儒雅的面孔也没有扭曲——这跟少爷在拍卖会上的表现不一致,如果是那时候的少爷,整张脸不但扭曲、而且还得变形、最后得跟毛巾拧水有一拼才对!
“菲斯特君,你觉得派几个异能师,就能拖住二十万大军吗?”少爷瞟了一眼地图,摇头说:“贸然使用这种血本无归的战术,会降低我对你的观感。”
“来个人。”少爷招了个管事过来,低声吩咐了几句。肯定都是很毒辣很阴险的算计,因为少爷脸上带着点微笑。但他身前的管事却露出一脸佩服到五体投地的神色。
确定“菲斯特的精锐们”绝无幸理之后,少爷这才慢条斯理的离开大帐。当家人爽了,联军也爽了,好像是个皆大欢喜的结局。
但我们都知道,有句话叫“世事残酷”,而这种残酷又往往体现在“真相”两字上。所以,真实世界,真实的人,经常超乎人们的想象。
此时的少爷,再怎么聪明淡定、再怎么精于算计,也接触不到真相。所以他这些安排完全是无用功,更难堪的是他好像弄错了人……就算借给少爷几副脑子,他能想到是汤森·奎尔萨?
不过就算换了别人来,如此局势、如此事态,一样想不到在背后搞鬼的另有其人。
说到汤森,联军上下,从指挥部到后勤部,所有人都以为此人正任劳任怨地跟在大军后面,挥汗如雨的抢运物资,个别人甚至还在苦苦等候他倒霉的消息……
我们必须要说,挥汗如雨这点他们还是猜中了……
在赶路这件事上,汤森与联军步调一致,两者几乎是同时拔腿冲向银涛城。
要说区别,大概是汤森这边的路程超过联军,但好在他们人少灵活、实力强横,很适合走人迹罕至的小道——联军总部的少爷,可没算到“菲斯特的精锐”会突然抽身,所以他安排的围剿人手,中途刚好跟汤森等人错过。
所有的人都很累,所有人都是满身风尘,因为时间不等人。
十天,可以用来长途跋涉,可以造成很大影响,甚至可以改变人们的想法。比如银涛城的民众,无论军民,他们都在这段时间里走完了一段完整的心路,他们做出了最后的选择。
普通民众,绝大多是从抱有一线希望到绝望;忠于菲斯特王子的军人,他们的奉献觉悟已经升级为牺牲觉悟;等着看热闹的家伙们,兴奋之情逐渐收敛,但背地里都把瓜子板凳准备好了;三叉戟家族的其他支系,差不多都在联军那边呆着。
背叛,因为他们看见了诱惑;
坚持,因为他们还记得伤痛。
西海岸这地方,地域广大,民族众多,所以地方势力生态很独特,规模小、更迭频繁、数量又多,根本没人记得住。几百年以来,大家公认的大势力就只有那么几家,确切的说是四家。
排名榜首的,理所当然是银色海岸。
被推为第一,不但因为它是管理西海岸的老牌家族,也因为它底蕴太丰厚了。人人都知道银色海岸从百多年前开始没落,不行了,可一百多年持续没落下来,他居然还没触底。孤独高傲百年时光,只见窘迫不见极限,别家势力谁有这本事?不服不行!
剩下三家按实力排名,雾霭宫殿、晨曦议会、泛西海岸俱乐部。
他们的实力都不错,各自拿出长处跟三叉戟家族比较的话,即便差点也有限。但这三家的名声永无指望,因为他们来路都不正,做事又太糙——你说你心黑手辣也就算了,坏事做完还懒得洗的,真是一点专业精神都没有。
这三家是银色海岸的老对头,严格点说应该是死敌。一百多年前,银色海岸是西海岸的老大,一呼百应那种。跟今天的情形一样,它由强到弱的转折点,也是一场讨伐银色海岸的战争。
当时,三大势力就在讨伐军中扮演领头羊,雾霭宫殿出力、晨曦议会出人、俱乐部出钱不说还跳出来扛旗……那仗打完,奎尔萨平原毁了,银色海岸的王者没了,西海岸众多部落散了。
三大势力却在战争中发展壮大,尝到了甜头,他们立马把这种便捷战争奉为经典样式。今天的联军也是用这种方式组建,有了足够的经验,所以规模更大、质量更好。
二十万,这是个数字,更是三大势力的决心。
它可以铺满大的,它能够决定命运,它正在接近银涛城。
首次被了望异能师发现时,它是天地交接处的一丝细线;银涛城外的哨兵看见它时,它是贴地奔涌的浪潮;城头的普通士兵看见它时,它是神色狰狞的摧城黑云!
他们来了,垂涎欲滴,举着形形色色的旗帜,穿着样式迥异的战衣;他们来了,肆无忌惮,数不清的铁蹄和战靴,就这样践踏在银涛城的土地上。
刀枪在手,旌旗成林,他们在远处发出炫耀武力的呼喊,从淅淅沥沥到哔哔啵啵再到轰轰隆隆,就像海浪那样层层相叠,一阵阵冲过来撞在城墙上;蹄声如雷,铁甲铿锵,无数脚步汇集起来,变成一种能让普通人体察的震颤,顺着地面渗进银涛城里。
呼喊声如浪潮拍岸一样冲击着耳膜,震颤沿着地面侵蚀着意志,两种效能叠加起来,几乎能让人神智不清。
银涛城头,即使最坚定的战士也忍不住握紧了武器,用力到指节发白。
而在银涛城里,特别是外城和内城的民众,他们面色仓皇、被无穷无尽的恐惧包围。每座城市被攻破,都是他们这种有家有业的最惨,家破人亡只在旦夕!
恐惧随时间加剧,终于盖过了对家乡的眷恋、对王子殿下的期望。人们随手抓起点值钱的东西,拖儿带女冲向码头——因为王子的命令,码头上还有不少船只,可以送人们去外海避难。
那些不甘心死、更不甘心走的人,或者抱着往日的骄傲默默流泪,或者抛开一切嚎啕大哭。伴着城外震天的喧嚣,哀到极点的恸哭声在扩大,伤到尽头的无声眼泪在散播……
举城怅惘,万民悲切!
宫殿区的高塔上,宫廷执事们走马灯似的跑进跑出。
他们在递消息、传命令、做决定——执事们都知道联军兵临城下,他们不是不心慌、不是不害怕,一些年轻执事说话时都开始颤抖了,但他们依然在坚持。
大家都知道,事情到了这一步,没有挽回的可能了。王子殿下又能怎么样?他能凭空变出十万军队来?这是打仗,要士兵们一刀一枪的拿命去拼!现在人家是要跟你打仗,不是跟你吟诗作对、比较异能——所以王子那边,大概也是无能为力的。
他们没走,没乱,没被吓傻,因为这里是他们的家,因为贤者家的执事跟别家不一样,菲斯特王子就是他们最亲近的人。
贤者,能把贤者当好就不错了,很难再做个好父亲。菲斯特王子幼年丧母,父亲长年不在,就是宫廷执事们一把屎一把尿地把他拉扯大,他们是王子的玩伴、王子的长辈、王子的家人……
看吧!抱着地图跑进跑出的执事,曾经是殿下的随从;在沙盘上摆出最新态势的执事,曾经教殿下钓过鱼;咬着笔头、跟几名军官交代事情的执事,曾经教会殿下使用零花钱……
就因为这个原因,听说联军来袭的消息之后,执事们没想过投降、没想过跑路,一直坚守于此,足足两个多月。他们知道有多少势力来打银涛城,他们也没有赢取战争的奢望,坚守在这里,苦苦支持,只是想找到那最后一丝希望、只是想用这种态度帮银涛城渡过最危险的关口。
做了可能会有希望,不做就一点希望都没有。所以他们做了,但最后还是没看到希望。情报一点点的汇集在这房间里,地图上的敌我势态一目了然……这样的局面谁还敢说有戏,那就是在侮辱别人的智商。
执事们越来越沉默,他们就好像被联军关进一个房间,眼睁睁看他们封堵上所有的门窗、眼睁睁看他们熄灭一盏盏灯火,现在,这间屋子里就只剩下无尽的黑暗与绝望…… 执事们内心已完全黝黯,但表情却依旧很坦然。
不就是个死吗?
“岁月之下,没有永恒的城池。”执事中的执事,宫廷总执事如此宣布:“既然银涛城注定消失,既然它注定在我们手中消失,那么我们就要尽全力,别让它消失得那么难看、那么平庸……银涛城有虎豹的身躯,更有骄傲的灵魂!所以,它不能像只病猫那样死!”
“它的内心,在渴望吼叫。请大家帮它吼出来!”
“以我之名,见证此刻!”执事们发誓:“即使到了最后,银涛城,依然是银涛城!”
外面都这样了,菲斯特王子又是怎样的心情呢?
菲斯特坐在窗边的玉石边沿上,神情凝重。
华服下摆被挽起来、放在膝上,名为“无知无觉”的金属假面不在脸上,而是随手搁在身边。一只腿蜷着,另一只荡着……但与其说这是悠闲,还不如说是乏力、透支后的那种乏力。
外面的阳光透过窗户,洒在一张清秀、英气勃发、却又稍显苍白的面庞上。他沉默的目光中,不时有光亮迸射,却终究没能存留下来,都闪烁着消失了。
如果汤森看见王子的脸,他肯定会被吓一跳。这不是菲利克斯·波顿吗?乡下土贼!难道这又是一出“眼睛眨眨,老母鸡变鸭”地把戏?
与王子殿下形影不离的小萝莉,此时就蹲坐在窗台下面,宠爱的布娃娃被她移到了背后,空出的双手正在清洗某种果实。她面前摆着五只金属小碗,装着不同颜色的液体。
但奇怪的是,小萝莉脸上的表情非常严肃,就像是在给炸弹装引信。
她用三根指头捏住月牙形的果实,屏气凝神后,出手快如闪电。果实在各色液体中一沾即走,看似没有规律,随手为之。但每沾过一次,果实就会用鲜花盛开的方式褪掉一层外壳。
直至外壳完全褪掉,最后变得米粒大小,果实才会被她小心翼翼的放进菲斯特手里。
“真要这样吗?”小萝莉忧心忡忡:“还是别吃了……”
“吃,痛一阵;不吃,痛一生。”王子平静的目光,看着手心里的黑色果肉:“就这样让满城百姓沦为鱼肉,我还真做不到。”
“为什么事情会突然变成这样?”小萝莉低下头,抱怨:“不是说战争要在一年之后吗?”
“事情总是有原因的,只是我们现在不知道。”王子回答:“上边,有可能真的出事了。”
“带联军来的亚罗·伯格,他真的这么厉害吗?”
“你说少爷?他跟我大体持平,彼此层面一样,相互牵制。但我不清楚他们还准备了怎样的补救招数。”王子说:“如果换成我是少爷,我不会轻率面对同级的对手。所以他们一定研究过我,准备的后手也应该能压制我——搞不好是完全压制。”
“你是说,他们有可能猜到你会强降等级?”
“我是贤者,还兼着圣王的职责,难道就看他们破城杀人?”王子说:“不用猜,他们要夺取誓约之的,必须先除掉我。只有这样,银色海岸才算彻底没落。”
“要是再给我们一点点时间多好……我昨天算过了,算来算去,比来比去,我们都要差一点,就只是一点!”小萝莉说:“高级的有你,低级的有我,可是中间那层,我们一个都没有……要不然,无视这个规矩好了!”
“记得你有次生日找不到我吗?还哭了。”菲斯特露出一个苦涩的笑容:“当时我跟着爷爷,旁观了一个违反这规矩的异能师被处罚——他被剥夺了异能,全族三代,二十三个异能师,上百名学徒,都被强制服下巨龙之心。只是瞬间,庞大的家族支离破碎。”
“你说,我能这样做吗?”
“谁也想不到,以往最羸弱的普通军队,居然成了银涛城的致命伤。”王子摇头:“造成这个局面的是一系列意外,但时间、地点、角色都环环相扣……谋划这件事的人,很可怕!”
“所以……所以你还是赶紧逃到爷爷那边去吧!”
“爷爷跟我们隔着无法逾越的界限,那种地方我们去不了。”
“而在普通层面,不管我逃去哪他们都会追上,那我不成灾星了?”说到这个话题,王子脸上却有了笑容:“情势很危险,但我深信银涛城会撑过去!虽然我不能肯定会有什么意外发生,又会在什么环节、什么时间发生,但我就是知道,只要我们坚持下去,意外就一定会出现!”
“你在说那个汤森?”小萝莉一脸诧异。
“我肯定汤森会来,但我说的是意外,他还不能等同于意外。”王子摇摇头——汤森应该可以像进入梦想大厅、开启黄金时代一样,再创造一次意外。但是……虽然这城市里许许多多的生命需要这个意外,但他们跟汤森毫无瓜葛。
“必须打破规则限制,我才能从僵局中脱困!”王子转过头,冷清的目光穿过窗户,投射到遥远的天边:“只有这样……局面才会扭转过来,我们才能有所作为,你才能画画。”
“所以,我要吃。”王子的语气渐渐坚定起来:“如果等不到别人称为意外,那么我就只能让自己成为意外。虽然强降了等级,但未必就不能杀人……”
“可你付出的代价太大了!”
“傻瓜,哪有不付代价的事?关键看值不值。”王子在阳光中转身,笑容灿烂:“能换回好多人命……”
“那么,你答应我到最后才吃……”小萝莉还想再说什么,却被缓缓的脚步声打断。
“殿下?殿下?”年纪最大、资历最老的宫廷执事目光悲切,杵着拐杖,气喘吁吁的一路走过来。
“连您都被惊动了。”王子抬起目光,温和问候老执事。然后手指圈点,远处立即飞来张蓬松软椅,直接把老执事“铲”进去“抱”住。
看看小萝莉哀求的脸,王子苦笑着收起小小果实。
“殿下”老执事喘匀了气,半躺着缓缓开口:“殿下,我这把老骨头……在宫殿服务三代了。”
“没错。”王子点头:“说起来,我叫您一声爷爷都是应该的。”
“我跟老老殿下一起长大,看着他铸印、娶妻生子;然后护着老殿下长大,又看着他铸印、娶妻生子;再然后,我护着殿下长大。”老执事喘了口气:“殿下,在我这双浑浊的老眼看来,银涛城已经非常危险了——这绝不是老老殿下跟你开玩笑,他不会做这种事。”
“我知道。”王子点头:“我知道啊……”
“所以,走吧!殿下,你还年轻!事情与你无关,你不用背负这种东西!”老执事的拐棍在地砖上一下一下的撞:“走、快走!隐姓埋名、苦练异能!等你练到老老殿下那个程度,就出来给我们报仇!”
“执事爷爷,报仇这种事不是酿酒,不是越久越香。时间拖久一点,仇人都死光了,那比得上当场兑现有看头?”王子说:“贤者很久没杀人了……可能他们都忘记贤者是干嘛用的。”
“一百多年前,圣王被围困在奎尔萨平原,他有大把的机会走,但是他没有,最后拉了不少人陪葬。”王子在老执事身边蹲下,语气柔和却不容商榷:“就是圣王这份倨傲,让银涛城多撑了百年……他们如果想要我的命,我理应迎战!”
“如果这结果能让外海那边多撑二十年,我会很满意。”
“殿下!”老管事眼流满面:“殿下啊……就算你存了拼命的心思,但只凭贤者诗篇是不行的……”
“我知道,但我处在这个位置上,就有必须留下的理由啊!何况还没到最后时刻。”王子说:“说不定我现在去城墙上转转,瞬间就领悟了圣王篇和勇者篇呢?”
老执事不禁泪流满面,银色诗篇能瞬间领悟?真这么简单的话,银色海岸早就翻身了,何必苦苦挣扎百年之久?
但王子已经下定决心,这种决定肯定不能被他左右。
菲斯特拿起假面戴好,跟小萝莉交代了两句,然后出了波涛大厅,走向不远处的执事大厅——执事们大多都待在这里,此时看见殿下进来,他们连忙致敬,礼节要比平时正式得多。
“某些事,如果大家知道了,那就是灾难,所以之前一段时间,我不能告诉各位原因。”菲斯特面带微笑,看着他们说:“让大家在这段时间里担惊受怕,我很抱歉。感谢大家为我、为民众而做的一切事。”
“现在,终于轮到我了。跟大家一样,我有个岗位要坚守。”
执事们望着菲斯特殿下,纷纷笑了。没错,强者有强者的坚持,凡人有凡人的愿望,至少在这点上大家还是一样的啊!
“还有最后一件事拜托各位。还有很多居民想离开,我知道不可能,但……走一个是一个!”
“请放心,贤者,这不但是您的意志,也是我们的愿望。”宫廷总执事站出来,他带着骄傲的、闪着泪花的笑容:“我们会竭尽全力,那怕多送走一个也好!”
王子和执事们目光交错,大家都带着微笑,彼此的意志都不加隐藏,也都明白对方的选择——此时此刻,多说别的什么都很空泛,甚至虚伪。
“谢谢大家!”菲斯特收起脸上那丝微笑,郑重其事地向大家行礼。
然后他转身,出门,远去,步伐就像传说中那样,是那么飘逸,永不沾染尘土。
宫殿区设有到城墙的专用通道,这条通道几乎是笔直的,一路跨越内城、外城、帐篷区,直接连接城防核心位置。所以没过多久,菲斯特王子殿下就出现在城墙上。
而在此时,城下联军的威慑行动刚好进入最高峰,声浪直冲九霄、震颤最为频密——厚厚的城墙,凝重的城市,都在大军的威慑面前微微颤动……
毫无疑问,这是银涛城有史以来最险恶的局面!
银涛城的地形很奇特,整座城市都建在一个半岛上。三面临海,这对防御而言很有利,所以只有连接陆地的东边会遭受地面攻击——联军进攻,也只能从东边发起。
东城墙是正门,是防御重心。
正门外面,是大片平坦开阔的原野,以前常被三叉戟家族用来阅兵,还修了些驻军设施。按说这些城外的设施不能让敌人拿去用,但联军的速度太快,守城部队甚至来不及将设置转移销毁,他们的前锋就风驰电掣一般地冲到了。
联军很贪婪,也很会捡便宜,二话不说就占了给自己用。
但联军将领们没接收手下的好意,为了耀武扬威,他们连扎营都没顾上,直接就把部队拉到城下摆阵列。一个、两个、三个……
前锋如此、中军如此、后续部队也如此……
各级将领乐此不疲,花了大半天时间,他们在城下摆出好大一片人海。正儿八经的观阅阵型,队列排得又紧又密,鲜衣怒马好不威风。说刀切豆腐块是夸张了,但用整齐划一来形容是不过分的。
联军的行为让城上守军很疑惑,联军这是在唱哪出啊?犯病?还是琢磨出新战术了?
除了摆阵列之外,联军还非常兴奋,因为在赶路时联军上层就宣布了:三天内破城,全军放假三天;两天破城就放四天;一天破就放五天;如果三叉戟不战而降,全军加倍重赏!
这种价码,可以让士兵军官提前十年变成财主,夫复何求?
所以联军士气高涨,十天的路程,只用九天就走完了,余下的这天时间,他们在几十里外做了休整。兵强马壮、精力充沛,所以抵达城下时,他们都充盈着好像异能大师那样的自信——但稍有不同:大师级的人物不会堵在人家门口骂娘,这太没品了。
联军叫骂的中心思想是:“菲斯特王子是吧?银涛城是吧?看我先吓你们个屁滚尿流!”
第063
气势汹汹,大军压境,结果二话不说先在城下摆阵列,这事有点傻。
可联军也是迫不得已,如果不先把银涛城吓个屁滚尿流,不好意思,那就轮到自己这边屁滚尿流了——理由很简单,他们这回打的是银涛城!跟以前的敌人相比,银涛城很特殊,王子殿下那就更特殊了。
说白了,这场耀武扬威是给联军自己壮胆用的!
银色海岸还有余威,但百年时光下来也消磨得差不多了,所以这个不是关键。关键是菲斯特王子的贤者身份,他在正式场合的全称是:银月之冠、深海之涛、西海岸贤者、波涛大厅的主人、银涛城的看护者——菲斯特·奥德里奇·康纳理惟士殿下。
这一长串的头衔里面,这么没有“王子”呢?
其实严格的说,菲斯特的主要身份是贤者。但因为圣王支系在百年前完蛋了,别的人都不够格,只能由他来兼职……王子的未来是圣王,圣王的全称也很长:烈日之冕、大地之主、西海岸圣王、奎尔萨的主人、银色海岸的管理者。
这些称谓都不是白来的,是三叉戟家族的先辈用丰功伟绩凝注、是各个部落、亿万民众诚心赠与。所以贤者和圣王很崇高,在西海岸民间有相当程度的积威,二者合一之后,菲斯特的威望反而更高。
想想看,西海岸人从小听着贤者的传说长大,菲斯特的事迹不断流传——现在站在银涛城下的二十万人里面,至少有十九万九千是西海岸人。只要想到殿下可能在城墙上出现,他们就会震撼、就会战栗、就会忍不住产生顶礼膜拜的念头。
暂且不说贤者的本事了,就只说要把从小到大的偶像往死里打……正常人会干出这种事?被诱惑、裹挟、威逼着干,内心不扭曲、不纠结、不慌乱?弄不好,还真有可能屁滚尿流。
所以,即使联军现在如日中天,即使银涛城现在穷途末路,他们还是要壮胆才行。
城门四里外的小土坡,Сhā着整整一排写有“西海岸秋冬季狩猎团”字样的巨大旗帜。旗杆笔直,比城头的三叉戟旗帜还高;旗面又宽又长,被海风展开之后,遮住好大一块地方……
那就是各势力高层的观战位置,俗称的“中军旗阵”。但凡有战争,联军各势力高层必须到场观战,他们用这个方式来保证士气。
各势力的高层们,骑着装饰华美的异兽,正在虾兵蟹将的簇拥下指点江山。确切的说,是二十五家的高层们,因为荆棘玫瑰是才爬起来的小势力,连充场面的高层都没有,更没有本事参加这种好重要的活动……这玩意很复杂的,今天至少有两个主题。
第一个主题大概是:看!我们的军队多么浩大;看!我们的事业是多么雄壮;看!站在这的都是大爷;看!大爷有资格玩所见即所得的游戏……
后一个主题大概是:大爷们都是风雅俊杰!风雅既然放在前面,那咱上场去打打杀杀就会引人闲话。干脆把军功让给将领们!他们负责带军队攻城掠的,咱们负责品头论足……
两个主题连说,搞好了很有气势、很有格调、很涨士气。
但在今天,高层们的表现很一般。三大势力的家伙们说话不顺溜,动作也有点变形。其他势力的家伙们更是不堪,缩头缩脑,背不直,腰不挺,就像去帐篷区买瑃的糟老头,生怕被熟人瞅见……
那个熟人叫菲斯特。
贤者居住的城市是神圣的,所以他们忐忑不安、自惭形秽、表现失常。
高层们有点害怕,频频偷瞄被大家簇拥的大人物……二十六家势力,高层何其多?但联军的头儿只能有一个。既然雾霭宫殿的少爷出现了,谁敢跟他抢这位置?
亚洛·伯格,正被他们众星拱月,也被他们各种偷瞧。
少爷今天穿得很低调,坐骑只是匹寻常骏马,根本没拿当家人的派头。但高层们却不敢掉以轻心,很怕少爷讨厌自己——少爷讨厌的人,那是绝没有好下场的。
幸运的是,少爷今天心情不错。
被“花枝招展”的奇人异兽们簇拥在中间,少爷依然安之若素,他眉头舒展,嘴角略向上翘,所以脸上的宁静神态被注入了微微的笑意——如此清新明朗的少爷,拍卖会上那个“少爷”根本没得比。
其实,少爷看到了高层们的不安,也清楚将领们隐藏的畏惧。
在大家的失常表现告一段落之后,他掉转马头,轻咳了一声,表示当家人要说话。高层和将领们立即屏息凝神,骑马的坐好,地上的站正,对少爷行注目礼。
“通常在做事之前,首领都要说几句。那咱们就聊聊吧!”少爷很轻松:“大家知道,我不是西海岸人。但是,在不同的地方长大、听不同的传说和故事,并不妨碍我对大家的了解。”
“至少,我还没在这种事上错过,有吗?”
“没有!”高层们都被少爷的话吸引了,他们脸上的笑容渐渐自然了,然而心有却有个疑惑:这个人真的是少爷?少爷定的调子不高,语气亲切、神态和蔼,跟高层们之前听说的可不一样。
“站在这里看城墙,诸君心里肯定不自在。为什么我知道这种感觉?曾几何时,我也遇到过这种事。”少爷说:“我六岁左右,因为某种原因,有个人被塑造成我的英雄和偶像。但在我十一岁生日的时候,此人走进饭厅,当着我所有朋友的面,踩碎了我的生日蛋糕。”
高层们听得很专注,他们知道这不是故事。
“这之后,此人对我的压力达到顶峰,那时候他很强,可以打我十个。”少爷说:“十二岁生日之前,另一人问我,你想过好日子吗?你想在未来随心所欲的选择、不被人威逼胁迫吗?”
“我说想。”少爷平静的语气,突然间变得锐利而冰冷:“他说,如果你想,那就去打倒他!”
高层们有点懵,没听懂的人被少爷的语气惊到;听懂的人却想到了两边实力悬殊——这是逼着少爷去打败比自己强大十倍的对手啊!他那时才十一岁!
“只有我一个人,只有一次机会,但我干劲十足。”少爷这句话说得很平淡:“三个月准备,一个半月实施,一天结束……此刻,我在对诸君说话。那个人呢,在某处长眠,十几年了。”
高层们都被少爷镇住了,虽然知道最后是少爷赢,但却没人想到会是这种赢法。他们脸上的神情很多,惊恐、佩服、羡慕、敬仰、惆怅……
“打败了敌人,我很开心!”少爷接着说:“但一年半之后,我发现那个让我打倒别人的家伙是骗子,而且是个很狡猾的骗子……他是我下个对手,所以在我十六岁生日前,他失踪了。”
高层们抬头看着少爷,似乎感觉到有种东西正从他的身上散发出来、又被自己缓缓吸收。
“十八岁的对手,我觉得应该是我个人的秘密……就不说了。”少爷淡淡的笑着:“从此以后,我就习惯用这个过程去对付那些够资格的对手和敌人。我会用三个月准备,一个半月实施,最后用一天时间结束整件事。”
“那么,”强大的自信涌上少爷的面庞:“大家应该记得,这次狩猎活动的各阶段时间吧?”
高层们同时点头——联军准备时间刚好三个月,从出发到抵达银涛城,刚好一个半月。
“银涛城可怕吗?菲斯特厉害吗?”少爷自问自答:“也许吧!”
“但是,他们有传说中那么厉害吗?有我当时的对手强大吗?没有!”少爷脸色一肃:“我现在提个问题:诸君,你们想过好日子吗?你们想随心所欲的选择、不被人威逼胁迫吗?”
“想!”人群中有很多人大声回应,但没有超过半数:“我们想!”
少爷的坐骑在人群中漫步:“你们面前的银涛城,领得越来越小、军队越来越弱;城里面有个菲斯特,但他的助力越来越少、他的亲属长辈十有八九就在你们身边。”
“政令不出城墙的银涛城,有什么资格带领你们?寸步难行的菲斯特王子,有什么本事震慑你们?”少爷的质问语气加重了:“现在,它凭什么让西海岸臣服?今天,他还凭什么霸占西海岸?就靠他那点人手?”
围拢在少爷身边的高层人群激动起来,但是还不够。
“银色海岸,百年前就应该被彻底毁灭!当时那支联军留下银涛城,只是为了磨砺后辈的意志、给诸君树立的一个目标!”少爷伸手,往身后的城市轮廓上点点:“撕开这城市的伪装,你们就会发现,它只是一个生日前的小问题!”
“所以,如果想骂银涛城、想骂菲斯特,就要用点心,用点力。”少爷爽朗大笑几声,然后面色一正:“不管做什么事,都别丢了联军的脸,诸君,记住了吗?”
“记住了!”高层们轰然回应,气势很强,就像水库崩溃、浊浪滚滚而下。
“士兵们都在看着诸君,记住了吗?”
“记住了!”回答声整齐划一,雄壮威武。
第064
化解了高层的心头顾虑,少爷一带马缰,去到旁边的将领人群中。
“大家是将领,接下来要做的是份内的事情,我就不说别的了。”
刚刚在高层中的谈话,将领们也都听见了,所以少爷对将领的态度就严肃而直接:“我只想告诉大家,为什么我们现在能解开这道题。”
“首先!因为黄金时代突然来临,上面那些人毫无准备,完全是自顾不暇,只要我们不犯规,在这里打翻天都没人管!”
“其次!我们做了周密的安排,银涛城不可能得到外援!”
“最后!有这么多三叉戟支系家族弃暗投明,我们就知道银涛城的所有安排和秘密,我们针对他们每个上得了台面的人物,做出定点压制规划——他们出来一个,我们就压制一个,从小兵到菲斯特本人,全部压制!”
“所以,此战必胜!”少爷的结语很有利:“你们明白?”
“明白!明白!明白!!!”将领们站得笔直,神情越来越坚定。
“既然如此,大家继续。”少爷点点头,回到了之前那个位置上。
联军这种安排,几乎没有任何人知道,就连少爷身边的刀疤脸听到这里都满脸惊异——少爷真是、真是太了不起了,居然能做到这种程度!那眼下这仗,不就剩下走过场了吗?
说起来,联军在城下的忐忑不安,完全是预计外的状况,但少爷这个应对、这个胸襟、这个手腕,都是对症下药、药到病除。他就是一个如假包换的统帅,而且是好的那种。
要是汤森在场的话,他也一定吃惊,因为这完全不是他认识的那个少爷。从大局掌握到细节推进,样样都不弱于人啊……一席谈话,效果奇好,这是那个拍卖会上的少爷能做到的吗?
各势力高层现在对少爷是五体投地、心服口服。无数敬仰的目光聚集在少爷的背影上,都是恨不得贴上去那种——少爷将大家的疑虑解除,大伙就突然发现,银涛城的确没什么好怕的,自己的确可以羞辱咒骂它!
所以高层们开始张扬,语气动作神态都恢复了正常,也有了全新的话题。很明显,他们现在都当银涛城是自己的囊中之物——这种人被撑腰之后,可恨程度会翻倍的涨。
高层甲说,瞅瞅,这城墙修的真小气。
高层乙就说,碍眼!我明儿个就推了它。
高层丙说,你负责推,我负责另修一个豪迈的给各位下酒。
高层丁说,喝酒看城墙干嘛!还是找些银色海岸的女人来吧……
高层闲谈说笑,矜持的少爷并不搭话;如果有人主动凑趣,少爷也不拒绝,接过话题后,他会把自己的明快和精妙加进去;他甚至还用微笑表达善意,用温和目光表达鼓励。
这样的少爷好难得!
高层们如沐春光、受宠若惊。
只有极为熟悉少爷的人才知道,少爷这是在敷衍他们,而且还打心眼里鄙视他们——亚洛·伯格就这习惯,脸上的笑容越亲切温柔,说明他越鄙视你。如果他笑成现在这摸样,那么恭喜,你距离狗屎已经不远了。
别沮丧!鄙视你,说明他还能看见你,周围联军都是他下属,足足二十万里谁有这待遇?他们在少爷眼里都是隐形的,根本看不见……因为在亚洛·伯格的心里,率领军队的感觉就俩字,恶心!
风华正茂,亭亭鹤立,却要混在二十万不知所谓的低等生物当中,这是何等的寂寞、何等的悲哀?随时看到他们的样子、听见他们的声音,这种恐怖的处境有人明白吗?
没错,少爷还是那个少爷,他留在精品拍卖会上的影子很小也很片面,不足以让人看清他、看懂他。
亚罗·伯格有种奇特的能力,为了达成某种目的,他可以改变自己的心态和性格,换言之,他的环境适应能力极强。但时间长了,也会产生严重的反弹。比如眼下担当联军统帅这件事,过程实在太长了,内心的反弹越来越强,他只有将目光移到城头,才能得到片刻的安宁。
好吧!打下银涛城之后,应该就能摆脱了……
少爷的视野锁定了城头,任何细微变化都逃不出他的视线——这时,菲斯特王子刚好从专用通道出来,他处在沉思状态里,上台阶、转身、盯着延伸出去得笔直砖缝,继续向前迈步。
一袭纯色华服、一张斑驳假面、一种淡然步幅,点染了灰蒙一片的城头。
“菲、斯、特!”只是瞬间,少爷就肯定了对方身份,虽然他没见过对方真容,但高人辨别真假不用眼睛,是靠感觉和悟性。
沸腾的喧嚣中,威武的旗海下,少爷广阔的视野正在凝缩,直到束成一线,端端正正的锁定菲斯特,然后笑了笑。不像鄙视笑容那么浓厚,从出现到消失,笑容鲜活、层次分明、细节清晰,有种浑然天成的味道——这才是亚罗·伯格发自真心的笑容。
“菲斯特君,”少爷这话是在心中默默的说,还挺客气:“久仰大名,真是幸会。”
客气,因为少爷觉得菲斯特受得起。尊重选定的对手,那就是尊重自己。没错,菲斯特王子是他选定的对手。带军打银涛城这事,有家族命令、有利益驱动,但根本原因还在他自己。
如果没有目标,少爷就会很空虚,就会像植物缺水那样,枯萎。
经过慎密的调查和思考,少爷认定整个西海岸只有菲斯特跟自己身份相当、值得自己出手。所以,当少爷需要一个“神圣的、辉煌的、我证明我存在”的盛大仪式时,“彻底打败菲斯特”就成为了首选,比第二选择“娶到主教冕下的孙女”要重要得多!
摧毁他的城市、瓜分他的土地、奴役他的臣民,这些都只是仪式的一部分。
亲自策划、布局、执行,打败一个与自己相当甚至超过自己的对手……这种感觉才是最重要的!抛开个人喜好不说,就说“使徒”这个职业吧!它要求从业者具备极高的自信。
“菲斯特君,你知道为了这一战,我付出多少代价吗?”少爷的目光里满是欣赏:“本来我还以为有点得不偿失,但在知道他们对你的敬畏有多深时,我觉得这种付出很值得。”
城头在四里外,人的轮廓有些模糊,但少爷还是能看清细节:菲斯特侧身漫步,对敬礼的卫兵置若罔闻,联军协力发出的疯狂叫喊,他也全无反应,跟没听见似的……菲斯特有贤者身份,堵耳朵这种事注定不能做,所以啸声肯定进了耳朵,但威力不够,不能进入他的意识。
万人狂啸,在菲斯特听来,大概跟远处传来地叫卖声差不多吧?也不知他在专注什么。
“充耳不闻,殿下这种天赋令人歆慕。”少爷还是在心里默默地说:“我还做不到啊!”
远远看他,华服轻荡,服色鲜亮如刀,每向前移动一步、身边灰暗的背景就会被割出等长的裂口。近处的陈旧石墙,天际的层层氤氲,都让这抹鲜亮更加活跃,不断向周围侵染。
少爷有这个感觉,某些将领也有相同感觉,不大一会,联军前列的大批士兵也被这景象吸引。虽然看不清样子,也不知道是谁,千万道目光依然聚在他身上。
“城头是谁?”联军阵列里,无数人窃窃私语。
不问还好,一问一答,把贤者圣王、大师才俊的帽子乱扣一通,很多人就知道了他的身份。紧接着,联军那紧密的观阅阵型就开始骚动,远远看去,好像有很多小石子被丢进人海,荡起圈圈的涟漪……再靠近点看,你就会发现好多人脸色苍白,面容扭曲。
那是菲斯特王子!那是西海岸贤者!
看清那抹亮色其实是菲斯特王子之后,高层们刚才被少爷鼓起的劲头,就眼睁睁的消融分解——瞬间,震撼、羞愧、自惭形秽、无比挣扎的表情又挂在他们脸上了。多数人轻蔑的眼神混入了惊恐,非常紧张、就好像菲斯特随时能跳下城头把他们吃掉!
城头的菲斯特沉溺在自己的专注里。就像脸上那张假面的名字一样,他对周围无知无觉。城下联军二十万,又怎样?菲斯特没有撇过他们一眼,但那鲜亮的华服却像烈日一般、在他们瞳孔中灼出一道深痕。哪怕最厚颜无耻的人,这时也得低头垂目。
联军的士气持续消退,声浪和震颤不断转弱……
这场耀武扬威,眼看就要因为某人的出场而偃旗息鼓了。不行!这怎么行?联军的脸往哪里放?羞刀难入鞘!
在少爷不言不语的时候,联军副指挥官开始安排,他派出自己的杀手锏——造型夸张的专业人士出列了,整整两个百人队。他们是骂阵的,穿戴打扮花花绿绿很惊悚,每人还顶着一面花哨的盾牌,边前进边吊嗓子。
在西海岸,骂阵是很卑劣的行径,会被部落兄弟看扁。但联军从来都是打完仗就解散,也不用在乎名声——霎时,四百片嘴唇快速翻动,滔滔不绝、口如悬河。
银色海岸各种脏、银涛城各种淫荡、菲斯特各种不是人……
骂阵的家伙们看起来挺专业,两百条大嗓门似乎也够豪华,但其实效果不咋样。
他们那种调戏部落酋长的本事,套在菲斯特身上显然不合适。想也知道,十句中有八句在关心王子的小弟弟,剩下的一句拿去缅怀他爹,一句祝福他不知在哪的配偶……这种套路有用吗?
屁用没有!
对付目不识丁的人,当然先骂他本人,不行才骂他配偶;对付有学识的人,骂他本人却没啥效果,最好是从师长挚友乃至事业理想下手……整个西海岸,银涛城藏书量第一、民众识字率第一,所以现在这种骂法完全无效。
这轮叫骂跟刚才的万人嘶吼不是一个档次,效果比蚊子哼哼还不如,不但让城墙上的守军耻笑,而且把联军上下弄得颜面无光……让群白痴站在身边连吼几百次“你是大便、你吃狗屎、你全家都是好人”,这谁受得了啊?
难道这群家伙不是自己人,而是银色海岸派来的卧底?
累试不爽的骂阵绝招失败了,联军的士气又落下去一截,旗阵高层们虽然强自镇定、不断用少爷的话激励自己,但目光中的不安却越来越浓了。
少爷把联军上下的反应看得一清二楚,但他的目光依然平和。这并不表明少爷对眼前这一切漠不关心,其实他很看重这场战争……
身为统帅,如果能在战前知悉手下的内心恐惧,这真是一件大好事。所以少爷没急着出面去干涉,既然看见了,就要看得更清楚些。
城下联军的动静一降再降,就快接近静默无声的程度了,他们的目光凝在城头的影子上,不管带着爱还是恨,反正再也挪不开……
可就是在这个时候,菲斯特王子那仿若亘古不变的步伐,却突然停下了。
王子殿下转身了,有若实质的目光在移动,正在往联军阵营这边扫过来。虽然目光还没有笼罩住任何人,但这次的影响可不像扔小石头,联军阵营里连续传出轰然大响——在这瞬间,无数士兵身躯震动、惊慌失措。
他们都下意识地往后退,甚至有些骑在马上的军官直接摔到地上!
但王子的目光没有阵营中停留,也没被种种混乱惊扰到,而是掠过人海、刀山、枪林,向着少爷这边来了。
“菲斯特殿下,你可别落俗套。”少爷微微一笑,轻摇着头:“我会看不起你的。”
菲斯特的目光轻飘飘的、“嗖”的一声从他脑袋上掠过——没停!
“幸好如此。”少爷的判断标准很离奇,王子不看他,他不但不生气,反而有种悬着的心总算放下来的欣慰感——伯格家训第X条:真正有实力的人,不用跟对手废话。
菲斯特的目光,越过广阔的原野,一直移到战场后方,落在在普通人难以看到的尽头、落在地面无法观察的远方,落到一队的疾驰的骑士身上。
这支风尘仆仆的队伍,还不到两百人,但在疾驰中,他们比一般骑兵要快很多,也整齐很多。
远远看去,这些黑色身影就像一串轻快的音符,正在曲谱似的田野中奔流,带着旁人难以模仿的威势,带着与生俱来的洒脱。
队列前端有一面识别旗,鲜亮的红底,金黄的纹路——荆棘玫瑰!
汤森·奎尔萨,你终于到了!
“说不定在某天,你会带着军队来银涛城,加入、或者讨伐我。”
“请我吃饭,强壮我的身体,请我喝酒,增进彼此友谊……如果你有麻烦,我自然就会拉一帮小弟来替你打架嘛!”
言犹在耳,人亦到场。
汤森,你要作何选择?你肯成为这城市苦苦等待的那个意外吗?
“我从不怀疑,你就是这个城市等待的意外,就像你是黄金时代的钥匙一样。”菲斯特只看了一眼就收回目光,轻声告诉自己:“但我也清楚,你宁肯善意在内心腐烂,也不愿用在陌生人身上。我该如何争取你?现在怕是连喝酒的机会都没有了。”
“强求?这不是三叉戟的风格。”王子叹息一声,再次迈开步伐。
菲斯特重新漫步,联军上下才觉得那沉重的压力被卸下,才能慢慢的恢复好队形。各级将领和军官们一脸愧色——这事,真的办砸了!
面对前来请罪的将领,少爷摇头:“小事,不值一提。”
一圈将领惊恐地看着少爷,以为这是少爷“怒气冲冲”的另一种发作方式。但等了一会,少爷都在打量着城头,没对他们发作——片刻之后,他收回目光。
“后军抵达了吗?”少爷的语气舒缓,但他瞳孔深处,已经有一股兴奋在翻涌。
“后军的殿后部队刚刚抵达,一支不到两百的精锐。”将领回答:“汤森·奎尔萨带的队。”
“给他们十分钟休息。”少爷没想那么多,他对城头露出微笑:“前军还有余力一战吗?”
“有!”前军将领喜出望外,立即回答:“我们有!”
“这个机会归你了。”少爷温柔地说:“去登城吧!”
“明白!登城!”将领大喜,冲向自己的阵列:“登城——前军登城!”
前军将领绝尘而去,其他将领羡慕不已,计划里,首次进攻定在午夜。现在才午饭过了没多久呢,要是前军攻破城墙,自己岂不是没肉吃了?但少爷是当家人,他的决定不容更改,再说也没人觉得少爷做错了。这破城真麻烦,早打早好早回家。
“诸位要留意,现在攻击不是试探。”少爷说:“上手就是真打。”
“明白!”剩下的将领同声回应。他们知道,少爷一旦拿定主意,就不会再有更改。
少爷心里是对联军的表现不满意,但没空追究,因为他突然意识到,攻城这事不能再等了。
这支军队如此恐惧菲斯特,夜一长,梦就多,说不定明天早上起来已经天下大乱了。所以,趁着现在还不坏,就要立刻发动进攻,一刻不停的打,用仇恨来积累士气,直到破城为止!
就像“给你们十分钟休息”那样,这是少爷的态度,也是他的嚣张法则:我既然说够,那就一定够,你觉得不够,就是你活够了……但说到嚣张,平心而论,少爷的认知跟身份不相配。
这道理就有点像……处罚罪人体现不了特权,但要是饶恕了他,特权的魅力不就出来了吗?不凌驾在律法和道义之上,你好意思叫特权?同样的,一个使徒世家出来的预备使徒,欺压身份权势不如自己的人,也好意思叫嚣张?
此时此刻,发生在不远处的事才是真嚣张。
联军阵列后方是后军,后军阵列后方是后勤队,后勤队阵列后方,是荆棘玫瑰的队列。
看路上那些指示牌就知道,荆棘玫瑰的宿营待遇提升了,从以前的吊车尾,变成如今的不上不下。原因不会是别的,自然是因为这支部队表现不错,这是哥达的功劳,一路都是他指挥。
哥达是个知情识趣的好帮手,今天行军,荆棘玫瑰故意吊队尾,所以没去前面列队,从始至终都站在阵列外缘看戏,顺便守卫后勤车队——十几面鲜红的荆棘玫瑰旗,就在商路不远处。
汤森·奎尔萨刚刚到达,还有十个美少女和将百多名铁骑。这一路猛追猛赶,掐着手指头睡觉,他们都辛苦到极点,但好歹算是赶上了。一行人在报道栅栏前驻马时,前方已经遥遥传来呼喊声:“登城——前军登城!”
兴奋的呼喊翻转重叠,此起彼伏,就像汹涌的海潮声。
汤森完全不清楚,联军的攻击之所以提前,只是因为某人看了自己一眼。
随手解下沾满灰尘的头盔,露出他那张没有任何表情、却能让人看出“吊儿郎当”的面孔,接过手下送来的毛巾擦了擦脸,嘴角终于挂上了点微笑,但不正经的意味却又浓了几分——这好歹是个战场,别人要不就是兴奋、要不就是沮丧,你一脸无所谓地跑来干嘛?
要是有人这么问汤森,他一定回答:爷来看戏。
“总算没错过好戏!”汤森看了看身后,学徒们略有疲惫,近卫们状态一般,还算可以。
奎尔萨王在联军里的地位提升了不少,所以来给他传令的不是一般将领,而是原右路军总指挥、现在的后军总指挥——老头目光闪烁,语气不阴不阳,两三下就把命令念完了。
然后,老头摆出上官的威风,目光在汤森左右斜来瞟去,嘴里问:“奎尔萨王,总部给你配的监军呢?怎么不见人影?”
汤森这才想起来,好像是有这么个人——就是派来整我的那个?就是你派的!
“长官在问你话!”老头变了脸色:“汤森·奎尔萨,回答!”
没想到,汤森期望的好戏还没开锣,自己就要先来个暖场小段啊!
“在这个moment,你还敢冲我喊,”汤森对老头一笑:“你猜我会干点什么?”
老头明显没有反应过来,也不可能反应过来,再说丫上那去找幽默细胞?所以,马背上的汤森直起腰,嘴里喷出怒气十足的喝骂:“十分钟?老子一身风尘,就休息十分钟?”
“你坑爹呢?!”
众目睽睽之下,汤森冷笑一声,伸手把老头拿着的命令抓来撕成碎片,然后丢了他一头一脸。
这回老头连退三步,总算心领神会了,他捻起鼻梁上的纸片,脸色铁青,低沉的怒吼已经在他胸口积聚——可还没等他作声,骑在马上的汤森已经抢先发难。
居高临下,汤森这脚法怎么用都够劲,钢甲战靴直接蹬到后军指挥的脸上,然后脚掌一扭、靴底就传出一声脆响——鼻梁断了!
趁对方身体后仰,汤森微抬脚尖,后跟向前一搓、再往后一拉——只听“唰啦啦”的一阵响,靴跟的滚轮马刺撒欢似的疯转,蓝光闪闪的尖锥一进一退,在丫脸上扎出两排小洞。
“啊!”的一声惨叫,后军指挥官向后仰倒,脸上喷出洋洋洒洒的血点子。
因为前面在轰轰烈烈的准备攻城,场面非常宏大,所以报道栅栏的守卫心痒难耐,早跑前面看戏去了,留下剩小猫三两只,已经被绕过去的近卫“摸”掉——所以老头在这边挨打惨叫,居然没有人知道。
看见主子被下级的下级打成这幅惨样,老头带来的几名副官、二十多个近卫全都吓傻了——你娘啊!你知道你打的是谁?联军五巨头之一的后军总指挥啊!你不要命我们还要啊!
顾不上擦拳磨掌,他们就悲愤的冲上去找汤森拼命。
汤森掏出洁白手帕,洒脱的迎风抖开,回手擦掉马刺上那丝红痕,淡淡地说:“打,摆花。”
十几个早就下马、沉默不语等在旁边的钢铁罐子“轰隆轰隆”的冲上去,先把副官近卫们围住,再呼喊一声斜支左肩、像五指收拢那样往里猛的一撞!
只听“哐!”的一声,里面二十多人就给挤成一团了,好多手脚从外圈的钢铁缝隙中支出来,这条在抖啊抖,那条在抽啊抽。
再呼喊一声,铁罐子们“轰”的散开,跟没事人一样,嬉笑着收工了。
原地出现一堆造型怪异的玩意,要很仔细的看,才能认出这是二十多人用身体垒砌的。穿皮甲的近卫、穿铁片甲的副官,都他妈直接变成锅贴了,还有人摇头晃脑、往天上“噗——噗——”的喷血玩。
另外几个铁罐子上去,把这些倒霉蛋一个个拖出来,先两耳光扇在脸上让丫站稳了,然后圆头钉锤上下翻飞,端端正正的敲在手肘和膝盖的骨头上,“啪嚓、啪嚓”的声音非常清脆。
转眼下来,老头和随从们都给弄得半身不遂、晕晕乎乎、欲仙欲死。
铁罐子们在路上找个浅坑,把他们摆成一朵半开不开、憨态可掬的花儿,似乎是雏菊。
“很久没玩这种游戏了,手法粗糙了点,请长官海涵。”汤森面带微笑,对无力挣扎的老头说:“好好享受,不用谢我。”
不成|人形的老头蜷缩在花蕊位置,口水鲜血混在一起往下淌,根本说不出一个字。手脚全断的喽啰们躺在主子周围,用相当暧昧的姿势,组成一副群星拱月图。
铁罐子们连连点头,对自己的作品十分满意。但这些只是修饰,关键部分是下一个动作——他们用毛毯野草什么的盖在上面,还在旁边Сhā一牌子,上面的涂鸦是“重车直行”。
汤森等人前脚走,后脚就有人引导着一支满载车队“嘎吱嘎吱”的碾了过去……从始至终,没人问事后怎么像上面解释,也没人阻止,在一月鏖战之后,汤森在手下心目中的威望已经再创新高。
收拾这些人,前后用了五分钟不到,也不知铁罐子们从哪学会的招数,利落得很。
前军阵列里的呼唤声越来越庞大,汤森这队人也靠近了荆棘玫瑰的队列——主心骨到场,大家半悬的心终于放下,顺便在一月不见的战友身上发现了变化。
他们跟之前很不一样,最明显的是气质不同,分明才两百人不到,却拥有跟两千人差不多的气势。无论他们如何收敛,那彪悍的战斗意志都掩藏不住,甚至每个人的盔甲上都有丝丝骄傲在闪动。
“你终于到了。”哥达见到汤森,明显松了口气,他低声说:“我们随时可动。”
“干得好。”汤森换了坐骑,对哥达说:“后面还要辛苦你,随机应变。”
哥达缓缓点头,他知道汤森的意思,也明白接下来的局面会很混乱。
这时候,联军前军部,有震天动地的欢呼声响起。那是前军的将领在开价,杀一人多少钱、俘虏一人多少钱、攻下一段城墙多少钱,明码标价,童叟无欺。巨大的金额还不够刺激的话,那整车整车倾倒在阵前的金币,够刺激吗?!
前军紧锣密鼓的准备攻城,但各种器械一移动,守城方就看出他们要玩真的了,各种警报都在响——宫廷执事那边得到消息,赶紧分出些通晓军事的人上城墙支援。
当战鼓声隆隆响起时,菲斯特刚刚好走到则返点,两个中年人急匆匆地赶到他身边,一个是执事,另外一个是守城将领。
“殿下!”穿着盔甲的执事说:“敌军要进攻了!”
“我知道。”菲斯特淡然回答。
“我们怎么应对?”守城将领说:“请殿下下令!”
“尽我们最大的努力,守住!”王子说:“从现在起,我就跟你们在一起。”
“殿下,要不然还是先回宫吧!这里太危险了。要知道,就连荆棘玫瑰、奎尔萨王都来打我们了。”执事听到王子殿下的话,担忧地说:“波涛三叉戟旗帜,他们已经不承认了。”
跟执事的担忧相比,将领的想法挺简单——这仗虽然打不赢,但最多就是个死!自己这条命是王子他爹捡回来的,今天就算还债了。至于王子是不是留在城头,这点他反倒不担心。
“他们是不是承认,并不影响我们。只要我们还活着、还在坚持,三叉戟旗帜就会飘扬。”王子走到上行的台阶边,回头过来说:“我说过不离开城墙,现在只能麻烦你去取一下旗帜。”
“去取?”执事没听明白:“城头这边有很多旗帜啊……”
“可那些不是我的,”王子点头:“既然我在,就要升我的旗。”
王子上去之后,执事看着将领问:“殿下的旗帜?什么意思?”
“大概……”将领想想:“殿下铸印时的旗帜?”
“哦哦哦……”执事说:“还真有,我去拿……”
“苦——哇!”将领怪叫一声,转过身去大声下令:“各军准备!”
“将军!”一个年轻军官跑过:“您让整理的反攻计划。”
将领接过计划,用笔在封面名称前写了个“下辈子”,然后撕成两半丢在墙角:“战斗布置!”
军令嘹亮,城上城下同样紧张,攻防双方全副武装,像嗜血野兽那样瞪着双眼,试图找出对方的软肋——短促的号声响起,联军的弓箭手发动了。密集的箭雨升空,浩浩荡荡、遮天蔽日。这种密度,简直是在“冲洗”选定的攻击点!
联军方面的弓箭攻击铺天盖的,其实只是为了掩护攻城部队起步。
他们刚才为了耍威风,摆出整齐紧密的观阅阵型,好看又威武,但被夹在中间的部队动惮不得。临时说到攻城,只能出前锋,还得以横列为单位、从最前面开始投入战斗。
这办法,怎么说呢……倒是方便快捷!
前面的空间足够,部队可以铺开,盾车、云梯、楼车等等器械也上得去。就是起步阶段脆弱,因为之前挤成一团,部队要在行进中调整,拉距离这段路上就没有配合也没有保护……最后一点,多数士兵没拿到攻城装备,还有整列人抗着拒马长矛往前走的。
“刀枪不凑手也得打!”前锋将领鼓起眼,瞪着有异议的军官:“是把刀就能砍人!给我上!”
“前进!”鼓声和号声相互纠缠,拉开间距的攻城部队突然加速,像涌向城墙的潮水,不再有清晰的轮廓、也难以辨识单个兵士,只有云梯、楼车这种形体巨大的玩意能被一眼认出。
“前进!”箭雨不停,脚步不停。前军留下的空白缝隙,立即被后面的部队填补。
为了胜利,联军已经成为一个整体、一架机器。从前到后,各部件相互链接,相互配合。盾车一马当先,掩护身后的十几辆桥车前进,迅速在护城河上架起临时通道——最后一个固定桩打下去,攻城部队已经轰隆隆地冲到了,时机把握得分毫不差。
桥边的引导兵小旗一摇,那边的部队就人车分流,从熟练度上可以看出他们练过。不说将官的指挥,就是一个小兵都有自信,他的动作都带着群体威慑、都散发着“我有二十万同伙”的魔力……
当然,这里面不包括荆棘玫瑰的人。后军指挥官已经被车轮压成肉酱了,他们又把“奉命待命”的牌子举得老高,一时半会的还没人管他们,两千多人依然在看戏。
“银涛城能撑多久?”汤森抢了哥达的名贵烟草,点燃,冷眼看着联军冲上去。
“正常打,迟早得完蛋,守一天及格,守两天良好,守三天优秀。”哥达说:“但现在看来,联军这边要全力打,他们守不了那么久,甚至可能在数小时内失陷。”
“如果有异能师加入呢?”
“异能师就要看质量了,银涛城有,联军也有。说不定还有别的什么人在周围逛。”
“一锤定音行不行?”汤森问:“比如有个很厉害的。”
联军旗阵之下,少爷端坐马上,面色肃然,目光如电。
“少爷,要不我进城去?”刀疤脸一身普通军官的装束:“听说那位菲斯特异能很强,现在开战了,他肯定要出手,我先去缠着他?”
“不用你去。”少爷摇头:“这种事早就有安排。”
“早有安排?”刀疤脸一愣:“就是少爷刚刚说的?”
“我们当然会给菲斯特殿下准备足够的压力。”少爷平静地说:“他会被完全压制。”
“难道是哪个异能师公会的大师?”刀疤脸惊异。
“异能师?城里那位只能算侧面配合。”少爷摇头:“这次,我们有更强大的后援!”
“那就好!那就好啊!”
刀疤脸笑了,少爷的安排,让他心头最后的担忧也烟消云散。
两人的谈话刚刚结束,联军的第一架云梯已经接触到城墙。
这架云梯没来得及稳下来,就被一块礌石砸成了碎片。然而在两侧,却又有十几架云梯同时被架好,亢奋的联军士兵们争先恐后地往上爬,完全不把生死当回事——反正已被点名登城,犹犹豫豫的话死得更快!
银涛城守军比较老辣,他们看出前面的敌军装备不对,有意放过了他们——野战盔甲沉重死板,联军就是把登城练得炉火纯青,现在也只能慢慢挪。
开始联军还没察觉问题,士兵拼命往上堆,直到一架云梯被成串穿板甲的家伙生生压断,这才老实放慢速度。前面一慢,后面可就堵住了,云梯底下顿时排起长队。
排队买东西可以,打仗排队就是自寻死路——这密度、这距离,城头的弓箭根本不需要精确瞄准,只要方位对,命中率就高于三分之一。
尖厉哨声响起,城头守军突然发动,弓、弩箭矢沿着城墙像泼水似地往城下倾注!瞬间,从城头到城下、从城下到护城河,这片小小空间里全是羽箭的呼啸、箭头的寒光!
城下,无数血花同时绽放。涌动的人潮一片一片往下倒,就像被镰刀收割的庄稼。惨叫声、“哗啦啦”的盔甲倒塌声混合夹杂,连绵不绝。
架在城头的十几架云梯,也相继被礌石砸断,挂在上面的士兵摔下来,运气好的自己死,运气特别好的还要再弄死两个。
联军进退两难、遍地伤员,守军就顺理成章的丢了点东西给他们。
“呼呼”声中,烈焰燃起,城下顿时成为一片火海。联军凄厉惨叫当即就高了十倍不止,无数火人冲出烈焰,“扑通扑通”跳进护城河,扑腾几下火熄了,人也“叽咕叽咕”的沉了。
他们显然忘记自己穿的是板甲,在水里浮起来才叫有鬼。
“整军!再战!重选地点!”
前面数千伤亡,联军前锋将领连眼都不眨:“趁这时间,赶紧换了盔甲武器!”
城头没有欢呼,因为守军知道,这次攻击只是序曲,大合唱在后面。
菲斯特王子,凝立城头。
战斗开始之后,他站在城楼边较偏僻的角落观战——似乎又不像观战,因为殿下像在是找什么人。假面表层变得朦朦胧胧,犹如蒙上了冰晶,还有丝丝寒气从眼孔部位冒出来。
因为菲斯特察觉有种被人窥视的感觉,而且挥之不去。
小萝莉重新出现在王子身边,手里又抱着布娃娃,管家模样的中年人在她头上撑着一把大伞,脸上笑眯眯的,但一点都不自然,反而有一种深深的戒备。
“我能画了吗?”小萝莉明显有些焦急。
菲斯特王子轻轻摇头——汤森倒是来了,他就是那个引发黄金时代的异能天才,但他现在的能力真的够吗?要知道,城下这二十万大军是战争机器,与山谷里那些虾兵蟹将差别巨大。
更况且,异能师的争斗,跟平凡世界的战争完全是两回事啊!菲斯特看着城下密密麻麻的联军,忍不住暗自长叹:“为什么我不是善战的圣王,而是止争的贤者?”
联军另选了攻击点,稍事准备后重振旗鼓。他们没搞试探,是全力进攻!
这一次,联军士兵换上了便于登城的盔甲和装备,守军再捡不到之前的便宜,于是弓箭扬起,全程、全力抛射。联军的弓箭也没闲着,以数倍火力、疯狂的压制城头。于是从守军弓箭射程到开始,越过高耸的城墙,再到联军弓箭的射程尽头,惨叫连连,鲜血弥漫。
飞越长空的羽箭力量很大,能把顶盾牌、穿软甲的士兵射穿,也能把跑动中的士兵射得倒退两步。一具具中箭的躯体腾起、翻转、下坠,然后砸在草地上、砖石上、街面上,在一声的沉重地撞击中,草屑四散、灰尘扑扑。
将领一句话出口,士兵就要舍生忘死。护城河哗哗长流,水面之前是偶尔才染出朵粉红,但现在,整个水面变成粉红色——甚至猩红!
沿途伤亡没有吓退联军,他们前赴后继,两眼通红,冲过原野、跨过水流,再次把云梯架在城墙上。震动天地的喊杀声中,联军士兵嘴里咬着战刀、掖着军服下摆,利用窄窄的云梯向上攀登,就像顺着糖棍向上爬的蚂蚁群。
登城是个技术活,大多数士兵还在云梯中段时,手脚特别灵动的已经窜上去了——当第一个联军战士踏到城墙的砖瓦时,城下的欢呼声汹涌回荡,震得人热血澎湃!
城头鏖战,短兵相接!
并不宽阔的城墙上层,渐渐挤满了双方战士,三五成群,犬牙交错,杀得浑然忘我!这时候没什么正义邪恶的分别,没人考虑应不应该,想法只有一个:为了赢!为了活!弄死他们!
刀来剑往、箭矢横飞;鲜血四溅;杀声震天。
断肢残臂四处散落,淤积的血液漫过鞋面。完整、或者不完整的身躯,混在擂石滚木里,不断往城下掉……有联军的也有守军的,还有纠缠在一起怎么分都分不开的。
头上的坠物纷乱如雨,城下的军官们却没空去看一眼,他们不断驱赶着生力军继续登城:“第三队上!第四队上!”
“轮换——轮换!”城头,军官们不断把伤亡惨重的部队换下来:“抢救伤员!”
王子的假面上,不时有火星颜色的微小光点爆开,袖中的双手已经握拳——耳边的惨叫,不乏他熟识的人;从头上飞过的箭矢,很可能结束他某个臣民的生命。
他不是铁石心肠!
菲斯特垂下目光,左手摊开,几颗米粒大小的黑色果实静静地躺在掌心里。一股火辣辣的灼热痛感,已经从眉心蔓延到双耳……隐约有顺着后颈下移的驱使。
“殿下……手里那、那东西,是巨龙之心吗?”一个颤抖着的声音在王子侧方响起。
菲斯特王子转头,看见去而复返的中年执事,只是点点头,没有说话。
“为什么……这种东西会在殿下手里?”
“因为我要吃它。”
王子假面上没有表情,但他的目光朝着城下,朝着随时都在牺牲的军人们,每个字都说的那么凝重:“这场战争,他们针对的是我一个人,我去痛快打一场,也许能少死几个平民。”
“殿下!”中年执事声音顿时哽咽,他上前一步,却又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他只是路过这里去升旗的,没想到刚好看见殿下手里的黑色果实。
热泪溢出,顺着饱经风霜的面颊而下,滴落在两手捧着的旗帜上——这是菲斯特王子的特殊旗帜,崭新的旗帜,正要第一次被升起,而它代表的主人,此时却攥着一把巨龙之心!
三叉戟家族的执事肯定要识字,识字的西海岸人肯定是异能学徒出身,所以中年执事一眼就能认出了王子手里的果实,那是学徒必须记住的植物——巨龙之心,罕见的异能毒药,功能是破坏异能师体质、全面降低异能等级,不能恢复。
中年执事清楚敌我对比,知道这仗打不赢,但他不知道菲斯特殿下决定服用巨龙之心。
他大概明白这件事了:因为大陆铁律规定,五级以下的异能师才能介入普通战争,违者必被制裁,还会连累家族。殿下是少见的异能天才,更可能是历史上最年轻的五级异能师,如果他想出手阻止平民的伤亡,只能降低自己的等级!
殿下是家族最大的依仗、也是未来的希望,因为他是六级异能师!
三年之内,殿下必然再上层楼,甚至用不了几年就能达到八九级这种传说中的高度——异能天才降低自己的等级,这是何等残忍的事!
更何况,殿下降级不是为了他自己,而是为了别人,为了银涛城的平民!难怪这场战争充满诡异的味道,甚至在开战之后,敌人都没派异能师出战,也不攻击殿下所在的城头,原来就是在为这个阴谋铺路。
难怪,殿下前段时间不管事,他那时就看出敌人的算计了,知道不管做什么、怎么打,其结果都要比现在惨很多,至少联军的进军路上的城市都会变成废墟。让部队龟缩防御,反而能最大程度的避免伤亡——只是无谓的那部分。
藏在这件事后面的,一定就是光辉教会!殿下的异能造诣已经高得让教会忌惮了吧!所以他们用满城居民逼迫殿下,这种手法,正是教会的人渣们最擅长的!
这些恶毒、卑劣的人渣,居然把恶毒的阴谋建立在殿下的良知上!
“服用巨龙之心,殿下也救不了局面,”中年执事的声音沙哑了:“他们肯定会……”
“我知道,但我心里会好受点。”王子的目光回到掌心中,轻声对执事说:“帮我升旗。”
“遵、遵命!”执事艰难的转身,向旁边的升旗台走去。
他很难过,但他知道自己不能改变任何事……这世界的善恶黑白,怎么完全颠倒了!?
升旗台不大,有圈刚刚高过执事头顶的围墙,保护着里面那根孤零零的、比其他旗杆高一倍专用旗杆。执事双手捧着的旗帜,就是将来要在这根旗杆上经年飘扬的铸印旗——它是三叉戟王者的唯一旗类标识、完整权力的象征、召集勇者的凭证。
城下,大大小小的联军旗帜,密密麻麻、满坑满谷,就像闹蝗虫一样。
三大势力的旗帜是不太多,可都Сhā在好位置上,最显眼;其他小势力偷偷摸摸的Сhā两面小识别旗,企图证明自己还有点地位……甚至还有银色海岸的圣王旗,那是银涛城跑过去的内奸,们迫不及待,哭天抢地才求来的待遇。
城上的旗帜,稀稀拉拉,勉强成线,越看越可怜。只有银色海岸王室、军方学院派和外岛三种。所以执事觉得,手里这面旗意义重大!
他拭去脸上的泪,毫不在意那些“嗖嗖”掠过头顶的羽箭,好不容易才把旗帜整理好。旗帜很大,一个人很难弄,但城墙上处处缺人,在很少受攻击的城楼附近,执事不可能找着帮手。
握起锈迹斑斑的旗绳,执事觉得两手异常沉重,他咬牙、用力、旗绳“嘎吱”作响,但旗帜才升到肩头位置,上端处的绳子就被一支流箭给射断了。
他胸中又悲又愤,骂了两句脏话,接起旗绳继续升。
旗帜渐渐升过视线,蓝色的底,波涛三叉戟图案绣得相当精致,隐隐的假面暗纹是菲斯特殿下的象征,铸印时才能升的旗帜,以后没机会升了吧?如果在百年前,这面旗帜会有非同寻常的力量;而现在,它在外人眼里又能如何呢?
但是,不管外人怎么看,在执事心中它的威严无损分毫!殿下的威严无损分毫!
“我升、我升、殿下的铸印旗一定要飘起来!”嘎吱嘎吱的声音里,从旗杆上剥落的铁锈一片片落下,旗帜渐渐的越过护墙界限,轻柔的海风荡起它的一个角。
空旷的背景中,这点鲜艳的海蓝色很醒目,联军旗阵下的少爷第一时间发现了它,而且马上就认出来这是铸印旗——他对这场战争很看重,对三叉戟家族的研究也很深。
激战中冉冉升起的铸印旗,从颜色到制式都不显眼,跟菲斯特王子的性格挺合拍,但因为周边旗帜太少也太单调,所以才被少爷一眼给认出来。
“铸印旗……菲斯特君已经忍不住了吗?”少爷不清楚菲斯特在想什么,但他不会放任这面旗帜升起,因为它的意义太独特,万一搞出状况那可是大事。说到底,联军打银涛城是因为它现在没有真正的首领,而不是为了给它逼出一个真正的首领来!
“刀疤。”少爷选出最适合干这事的人。
“在!”刀疤脸旁观战事,热血沸腾,早就忍不住想出手了。
“你看那边。”少爷轻声说:“别让那面旗升起来。”
“少爷放心!”刀疤顺着少爷的目光看了城头一眼,找到了自己的目标。
他三步并两步跑去旗阵侧面,打出一声唿哨,手下赶紧抛来一个大袋子。刀疤脸接住,从中拿出一张漆黑的长弓,搭上一根普通军用箭矢,拉弦至半满,稍微一瞄,然后将箭射出。
箭矢慢慢悠悠的飞出,混在一群刚刚射出的箭矢内,画着道弧线坠向城头——旗绳再断。刚刚过墙三尺的旗帜又落下来,然而在接旗的时候,升旗人的一只手暴露了他的位置。
刀疤嘴角撇了撇,往弦上搭上一支通体透明的箭矢,这次,他的身体微微倾斜、很缓慢的拉弦、甚至比对方接上断绳、整理旗帜都要慢上一线。
绵长的战线上,双方将士厮杀激烈,无暇他顾。谁也没有注意到铸印旗再次顺着墙露出踪迹。虽然它的出现没有改变任何东西,但它还在继续上升,那么缓慢,那么固执——鲜艳的蓝色再次超出围墙快一米时,一根透明箭矢从联军旗阵侧面射出,闪电般的直入长空!
城头上的菲斯特目光电闪,立即侧身一指,在旗台墙外竖起一面防护屏障。
透明的箭矢电射而至,摧枯拉朽一般——穿幕、穿墙、穿胸!
“沉默之牙!”菲斯特殿下完全是始料未及,更措手不及——居然是专破屏障的神秘弓箭!
锐利的箭头穿出围墙、从执事后心射入又透胸而出,最后“叮!”的一声Сhā进金属旗杆足有半寸——受阻的箭头抖出一串殷红的血珠,也震得旗杆通体晃动。
觉得身体一震,中年执事低下头,他迷惘地看着把胸口和旗杆连接起来的透明物体,居然没认出这是带着宝石光泽的箭。
鲜红滚烫的血液顺着箭杆奔流;浑身的力气正在飞快的溶解。
“杂碎……”执事明白了,但身体却坚持不住,已经在往后倒。
他发出一声不甘的嘶吼,左手紧紧地抓着执绳的右手,把自己倒地的这点力量转化成令旗帜上升的动力——即使只能再升上去半尺!即使它马上会再滑下来!
沙哑的嘶吼中,他紧咬着牙,面色狰狞!
蓝色的铸印旗往上窜了半尺,但它根本没有稳住,立即就第三次坠下。刚刚展开点边角的三叉戟图案荡着涟漪,向执事软倒的躯体覆盖下去——绝望之感扑天盖的,中年执事泪光涌动。
殿下的旗帜没能升起来,异能学徒、宫廷执事,最终还是像草芥一样,一点忙都帮不上!
一只手Сhā进执事的视野,挡住了即将覆盖他的旗帜,是菲斯特殿下!
他的假面上充斥着愤怒的光点,他的另一只手却闪着柔和的光,要往执事的胸前按来——
“不!留着、留着……杀他们!”执事知道自己是没救的,他摇着头:“……我……真……”
“你是最好的执事!特别顶用!”殿下的声音低沉得让人心颤:“你伴随伟大的城市、伟大的群体到最后!自己的职责,你从无懈怠!所以,你是当世最伟大的执事!”
“可……是……”
“没有可是,我说是就是!永远是!”殿下拿过浸透了鲜血的旗绳,站了起来,假面的表层忽然间变得晶莹剔透:“坚持住,你看——这面铸印旗,就是你亲手升起的!”
“我……我……”执事脸上有神奇的光彩迸发出来:“升……升啊……升起来!”
“银色海岸的王旗,是你亲手升起!”铸印旗在菲斯特手中缓缓升高:“菲斯特·奥德里奇·康纳理惟士的第一面旗标,是你亲手升起!”
旗杆上的旗帜越来越高,刮落一蓬蓬的铁锈,无数的箭矢飞向它,密集得如同泼水、却再也无法阻止它!泪光中,执事看着旗帜到顶——但他的欣喜中又混进了愤怒,嘴唇抖动着,却不能发出声音。
“吱”的一声,菲斯特给旗绳打成死结,然后单膝跪下,俯身倾听执事最后的散念。
“……风……风……”
“……为……什么……没……风……”
“……没风……像……根牙签……这是……他妈……什么……世……界……”
“我的执事在问你。”菲斯特昂起头,目光直射上天:“为什么没风?”
旗帜静静的靠在旗杆上,垂下的边角微微晃动着。
“我的执事在骂你。”菲斯特昂着头,目光直射上天:“没风,这他妈是什么世界!”
微微晃动的旗帜后面,是灰蒙蒙的云层,厚厚的,像凝固了似的。
“你,最好有所回应……”菲斯特昂着头:“正视他的愤怒!回答他的责问!”
旗帜边角的晃动停滞了,一息不动,两息不动,时间都仿佛停滞在这里。
然后,“呼!”的一声,瞬间变强的海风猛扑而来,甚至吹散了蜂拥飞近的箭矢——强风将整面旗帜顶起、让旗面曲出巨大的弧度、被瞬间扯开!
“哗——啦啦!”波涛三叉戟带假面暗纹的铸印旗,终于在城头最高处完全展开!
“哗——啦啦!”巨大的旗面像彩云一样翻卷、回荡、将自己的长尾甩出城墙轮廓!
展开城头的旗帜之后,这股强劲的海风继续向前。
它呼啸着,刮过惨烈的战线、越过联军整齐的阵列、穿过密密麻麻的后勤车辆,最后来到战场这侧最外沿的商路上——在一个猛烈的回旋中,海风“呼!”的又把另一面旗帜展开!
相同的蓝色,相同的暗纹、相同的三叉戟!
两面旗帜的大小、样式完全相同,又是一面菲斯特铸印时升起的波涛三叉戟!
苍穹无言,大地无声,天下地上,犹如静止。只有旗帜在“哗哗”作响!
菲斯特王子微微垂着目光,往嘴里喂了点什么,然后走出升旗台,走过密密麻麻Сhā着各种箭矢比庄稼地还庄稼地的平台,再次回到先前的观战位置。
他的假面没有表情,但是有一圈圈的光影在聚合离散,时而散发诡异阴冷,时而又流露出浓烈刚强——还有他的目光,就像刀子一样,从近到远,从联军阵列上刮了过去。
城下那面铸印旗,映在他的瞳孔中。
“选择了吗?”菲斯特站在城墙边,如同一尊伟岸的雕像:“欢迎你加入这惨烈的局面!”
菲斯特站得很高,所以他现在的样子很像是在看联军。但在此时,还有机会、还敢跟菲斯特王子对视的联军,人数不超过总数的千分之一!
就在刚才,菲斯特殿下的铸印旗在城头展开之后,城下的联军已经开始混乱,比吃毒药还来得快——少爷预计到这结果,在菲斯特替执事升旗的时候,联军这边至少发动了五千弓箭手攻击升旗台,然而漫天的箭雨,却没能撼动这旗帜。
能有这个结果,菲斯特的防御固然很重要,但也有弓箭手内心忐忑的因素——毁掉以前的神圣和敬仰,普通人要做到这点很难。
刀疤脸的沉默之牙再也没能建功,现在,他垂头丧气地站在少爷身后。
少爷的估计没错,但还是低估了铸印旗的影响力。这等若是把银色海岸千年的积威,在这个瞬间释放,震撼力很强、后果很严重,差点让联军整个阵型瓦解掉。
除了战线上厮杀的人之外,其他联军将士在看到铸印旗后,不外乎三种反应。
完全没料到这情景的人,当场怔住。
被过去和未来纠缠的人,陷入癫狂。
意志薄弱又没主见的人,惊疑不定。
前军后半部分、中军前后部分,后军所有部分,几乎是同时陷入混乱。因为联军将士太熟悉西海岸的传说,刻在他们心底的记忆告诉他们:如果铸印旗单独出现,就说明它在无声的招呼,所以,看见城头升起的铸印旗,联军上下的第一反应就是会有人跳出来回应菲斯特。
旗帜为什么能召集勇士?因为它代表王者!
孤狼走天下,独王不成局——菲斯特是王者,所以他绝不会是单独一个人,那不能发挥他全部的本事。
势力高层们在第一时间崩坏,他们嘴里发出连声的惨叫,目光飞快的在远近各处穿梭扫视。在哪?菲斯特王子安排的伏兵在哪里?到底是谁?是在远处?又或者就是身边的这些人?
有的人站在坐骑背上,拼命往远处看;有的人喘着粗气、用不善的目光打量身边的人;还有人弓着身子、手里紧握着弯刀手柄……抛弃信任、忘记了盟誓、更想不起战后的种种好处,因为他们现在处于极度惊恐当中。
高层们都如此,就别提那些普通士兵了,有的部队因为太紧张,甚至搞出了人命——如果不是晨曦议会的部队撑住、不是部分将领军官表现出色,别说保持阵型,联军有可能当场崩溃。
当然,让联军保持住的最主要力量是少爷,他的反应和机智都是上上之选,在混乱刚刚出现一点迹象时,他就软硬手段一起上,最后总算是维持住了局面。
“看!你们快看!”这时候,目光锐利的高层们终于有所发现,他们指着阵后那条商路,大喊大叫:“那是什么?”
阵型最后的商路上,不知什么时候树起一根高大的旗杆,与城头一模一样的铸印旗升到了顶端——在这铸印旗旁边,还飘扬着一面崭新荆棘玫瑰旗。
海蓝与火红一起飘扬,非常显眼。
两面旗帜下,是整整齐齐的两千人突击阵型。阵型最前方,是一排身穿黑色盔甲的骑士——第一个回应菲斯特王子的人,居然在自己身后,居然是荆棘玫瑰,居然是汤森·奎尔萨!
荆棘玫瑰,是联军准备用来打菲斯特的耳光。但现在,这耳光却扇到自己脸上!
孤狼走天下,独王不成局。
这话说的是两种性格,各有优劣。前者放纵天性,孤高、冷傲、残酷,是个体中的翘楚。后者具备风范,善运筹、通世情、抚人心,是群体中的领袖。
这就有点像他们升起的铸印旗,优点和缺点都很明显。单独看,城头那面坚忍不拔、厚重而灵活不足;而城下那面桀骜不驯,锋利却容易折损。
可当两面铸印旗遥相呼应的时候,性质就完全不同了。只要有共同的目标,两种性格就可以互补,所以从城头到商路这段距离不叫距离,而应该叫空间——翻转腾挪的空间、进退配合的空间。
振奋,就是它给出的最有力的东西,银涛城里人人有份;破局,就是这城市对它的最高期望,目前明白的人很少……人们更容易看到的是表象,是菲斯特殿下城头一呼,城外有人应!
这出人意外的一幕,城头的守军最先发现,因为铸印旗与荆棘玫瑰旗并肩飘扬,非常显眼。但身陷战场,没人顾得去高兴,只有那些等待替补或转移伤员的人能分心激动一下。
城楼旁边就有这样一群人,他们激动万分,苦苦压抑这么久,兴奋声音自然很快传开,引得更多人去看——真有人在城外呼应,我们并不是孤军,银色海岸并不是人人喊打!
那边只升起一面旗,并无一刀一枪的实质帮助,但谁能想到这激励的强度?
联军当面的守军,此时就像被烧红的铁针扎中了ρi股,突然间变得很生猛。他们刀刀致命、枪枪争先,架在城头的云梯瞬间被拆掉一溜、登城的联军被秋风扫落叶一般,各种伤口、各种喷血、各种哀嚎,“噼里啪啦”地往下掉……这状况,谁看了都觉得诧异。
“吡吡吡!”联军战地巡视官发出报警哨声,用手臂将大家的目光引到阵后。联军上下,只要能转身的都转过去了。
“是荆棘玫瑰?”然后,普通人就面面相觑,疑惑不解,此时帮助银涛城要冒多大风险啊:“是奎尔萨王?”
“这个吃里扒外的奸贼!”投诚联军的银涛城内奸们,却都跳着脚咒骂荆棘玫瑰,他们一个个义愤填膺,脸上充满了正义和忠贞。
联军各势力的高层、泛高层、非高层,看见旗帜后的第一反应都很相似,呆滞,然后怒火上窜——汤森这混蛋,关键时刻,他居然敢反叛联军!
他们指着那两面旗帜下面那排重甲骑士咒骂。确切的说是十一个骑士,他们穿着样式统一的黑色重甲,都骑着神骏的战马——当中那个骑士没带头盔,正昂着头,一道微红的液体从高举的皮袋倾进嘴里。
临阵狂饮,相当豪迈。“哗哗”声中,酒汁四溅,皮袋渐瘪。
两旁的骑士安静等待,包括他们骑的马都没有一丝不耐烦。很快,皮袋就空空如也,骑士随手丢了抹抹嘴——带着点轻蔑地笑,他冲联军旗阵这边吐了口唾沫。
汤森·奎尔萨!
“不可饶恕!把他碎尸万段!他们的高层在那?拖出来砍了再五马分尸!”直到这时他们才想起,荆棘玫瑰从来不参合这种场合,当时大伙还笑他们没见过世面。谁知道,这是人家预谋的一个环节,既然决定要叛出联军,还送高层过来给你们祭旗吗?
被耍了,旗阵这边七嘴八舌,怒骂诅咒,外加有端茶送水的人进出,就难免混乱些。
跟整整二十万大军相比,两千人算什么?这点人倒戈在战场上不是什么大事,对战局也没多大影响。但这种事也有特点,它最大的伤害是针对联军的声誉:那谁谁,听说你麾下出叛军?你当时感觉如何?你现在感觉如何?你还有信心带军吗?
如果遇到这类问题,要怎么解释?怕是连少爷都不太好解释吧?
联军将军跟激愤,他们面色涨红,纷纷要求剿灭这股狼心狗肺的叛徒,为争名额还差点打起来——荆棘玫瑰才两千人,一根手指头就能摁平,但他们是叛军,这军功大得没边!
少爷冷静的处理完了手上的事情,这才回头过去,看了看阵后的叛军。他那张冷峻的脸上,露出很久不见的轻蔑神色——当家人对荆棘玫瑰的轻蔑,让周围的高层将领们安心不少。
“哈哈哈哈哈——终于等到了!”爽朗明亮的笑声,突然从联军旗阵中爆发出来,这个声音明显是少爷的:“汤森·奎尔萨,狩猎团忠诚的下属,我刚刚还在想,你或许已经不敢背叛,那可真没趣。”
“但你没让我失望太久,终于跳出来了!”
少爷的语调里微带戏谑,但这句话却似甘甜的清泉,抚慰着联军上下被烧灼皴裂的心田。联军阵营中,慌乱地将士们突然记起,自己还有英明神武的统帅——听,统帅这话说得多镇定!
如果换了别人,很难说出有这种效果。汤森的出现、第二面铸印旗的出现,居然被少爷用来安抚军心!
汤森没觉得惊讶,他在后面冷眼旁观了这么久,其实早就对少爷的表现起了疑心。
临阵时,蠢货是当不了统帅的。对方这种胆大心细、善于扑捉机会的本事,冷静周密的风格,根本就不是那个自恋到极点的少爷能拥有的素质——如果不是替身,那就是另有隐情。
汤森觉得,自己有可能上当受骗了——但骗了汤森的人会有好下场吗?少年,你要有觉悟啊!
所以,汤森·奎尔萨的回答很简单:“什么玩意?居然会说人话。”
这是很有乡土味的无赖的打脸手法,少爷回不回答都落了下风——然而少爷来口的本意也不包括跟汤森耍嘴皮子,他自带陪衬。
“您发出这样的感慨,”少爷身边马上就有人接话:“难道早知道荆棘玫瑰是反复小人?”
“没错,而且更好玩的是,我们可以亲眼看到这个小人的下场。”少爷的声音再次传出,能让每个联军士兵听到:“两千人,荆棘玫瑰这点人手就敢反叛,他们真是愚蠢到了可爱的程度。”
“哈哈哈哈哈哈——”旗阵下,高层们无论理解与否,都开始放声大笑,他们这是在表明立场!
“既然荆棘玫瑰已经跳出来了,那么,就给他应有的命运好了。”少爷下了定语:“跟银涛城一样,都灰飞烟灭去吧!”
“要是你没能灭掉我,那你就是表子养的——小兔子!”汤森什么时候被人占过便宜?而且他说话够粗够直白,联军士兵都能听明白,比什么“命运”、“灰飞烟灭”好理解多了。
少爷脸上毫无异色,但心里已经想的很清楚——之前在联军后面搞鬼的,应该就是眼前这厮!他应该跟菲斯特早有预谋,但他们即便联手,依旧对战局没什么帮助。
说白了,汤森虽然在自己身后,可他那两千人最多算个小干扰,顶住甚至消灭荆棘玫瑰并不难,关键是攻城的步骤不能停下——因为各方压力都很大,前方展开的不是试探性进攻,而是实实在在的激战,随时都有可能破城。
“前军攻击不变。” 内心评估完毕,少爷的目光很平淡:“后军警备队,拿下叛贼。”
少爷把命令一下,就转头过去关注城头了。联军立即分成两部分,前面继续攻城,后面清剿叛徒。
后面的战斗规模虽然小,却更有看头,所以好多人看这边——从全局角度看,荆棘玫瑰虽然排在最后,但距离联军的中军旗阵还有很长的距离,这段路程中分布着好几支机动部队,他们应该能干掉荆棘玫瑰。
两支最灵活的机动部队向后逼去,都是三千左右的骑兵,合成一股之后声势很浩大。
在对面,汤森的目光从联军头上掠过,顺着城头就这么扫过去。
这时候,菲斯特王子正好也看过去。
两人的目光在空中交汇,汤森的目光很淡漠,王子脸上是假面,所以没人能理解他们目光里携带的信息——但菲斯特王子的左手举起,把那根透明的箭矢放到箭垛顶端。
汤森收回了目光,那漆黑的双眸看向联军时,脸上的笑容已经退尽。
虽然程度不算太深,但这种严肃的神情很少在汤森身上出现。他浓黑双眉的曲度在渐渐消失,眼皮开始略微下压,目光中,属于人类的情感被一一剥离,就像精密的镜头在调准焦距。
然后,汤森略微抬手起来,指头点了点联军中军旗阵,语气沉稳:“那。”
虽然听不到汤森书说话,但中军旗阵下的高层中,只要是看见这动作的人,却都觉得心头一慌,禁不住缩了缩脖子。
汤森两旁的骑士缓步前移,在路基边沿排成一列——也不见他们有什么动作,异能力量自盔甲中缓缓溢出,弥漫成片。停在商路边的后勤马车“嘎嘎”作响,剧烈晃动起来。
“这是异能?”联军里有不少异能师,几乎同时产生了警觉。
“砰!”一辆后勤车的车厢炸开,满车的铁矛浮起。紧接着,临近马车都遭遇厄运,不是炸开就是散架。铁甲、兵器、行军锅、瓶瓶罐罐,钉钉锤锤……只要是金属制成的东西,无论大小种类全部漂浮起来。
在联军上下的惊异目光里,漂浮的钢铁中闪出一点白光,周围的钢铁开始旋转,很快就聚拢成球状。钢铁没什么好奇怪的,但同时有好几十个铁球在转动、在长大,这就让人费解了。
“什么招数?”联军众人疑问重重:“他们要偷我们的铁去卖?”
马蹄声响起,黑甲骑士们下了路基,铁球跟着变换位置,几个一组开始围着骑士旋转,又把将挡在面前的马车撞得支离破碎,顿时,又是无数铁片被吸附上去。于是铁球再次增大——直径从半米到一米、两米、三米!
看到这,联军的黑户异能师有点明白了,开始流冷汗;后军的大小指挥官,腿肚子都有点酸;这么大个的铁球,要是滚过来、从我们的阵型里压过去的话——你娘!你们真要这么做?
没错,黑甲骑士们正在这么做。
他们驱使的铁球都在三十米外贴地飞旋,而且速度越来越快,这就把等若把自己的杀伤范围变成直径三十米的圆形——大面积杀伤!
“原来是铁球。”城墙上,王子的语气挺平静。
汤森终于动了。
他没有戴头盔,神色可以说迷糊也可以说懒散,反正就是个群体嘲讽的表情,放在战场里,让人不分敌我都有扇他的冲动。
在他在那袭微微飘起的红色披风之后,尾随着一辆马车,没有牵引的马匹,只有一个满载的、还盖着厚厚帆布的车厢——联军这边还没来得及发出嘲笑,就发现跟在他后面的不是一辆、而是一排满载的马车!
一排马车,排列得非常整齐。它们间距一致、方向一致、速度一致。
从前到后,看到这一幕的人很多,他们费尽了心思,却猜不到汤森的用意。黑户们的脸上也有各种震惊各种疑惑,铁球的用途他们猜了个大概,但车厢是用来做什么的?
如此沉重的东西,汤森就用元素异能拉着跑,难道不费劲吗?
城头上,菲斯特看见第一辆满载的车厢时,隐藏在假面下的目光闪了一下,当满载的车厢成排出现时,禁不住又闪了下。
小萝莉拉拉王子的衣袖,手指远处那些车厢,似乎很疑惑……这也难怪,谁不疑惑?汤森现在玩的这手不叫隐晦,而是彻头彻尾的猜谜,有那个异能师上战场的时候,身后跟着整整齐齐一整排满载马车?
“新花招吧?”菲斯特的解释很轻柔:“他是个轻浮的视觉系,都没有嘉斯汀一半用功。”
霎时,小萝莉脸上写满骄傲,她非常认真、非常赞同的点头。然后看了一眼汤森那边,轻“哼”一声,小手平伸出去。穿成企鹅样子的管家赶紧呈上一支大号画笔,然后又翻出一个巨大的颜料盘。
看菲斯特没有阻止自己,小萝莉昂首挺胸走到旁边空地上,看样子是要画画。
企鹅管家亦步亦趋地跟上,只用单手托着颜料盘、另一只手抓了十几支颜料,“唧唧唧唧”的挤到颜料盘上——菲斯特没有阻止。
因为不久前,在哨塔山坳里,他亲眼见到汤森发威,知道这家伙能用一点力量搞出十成战果。他现在带着这排马车出场不是搞怪,而是要传递一个明确的消息给自己。
他那意思太明显了——我现在有十成力!
如若不然,菲斯特不会允许小萝莉去旁边画画。
而在另一边,汤森知道菲斯特不是个二货,他肯定有招数,但也在等机会。
蹄声急促,汤森加速。
一人一马在无数车厢残骸中穿行,后面是一排紧紧跟随的满载马车,车轮搅起的烟尘满天,压过残骸的巨响连连,完全不逊于千人级别的冲锋——在到达高速的瞬间,汤森跟那边冲来的数千骑兵就是面对面了。
汤森脱了手套,右臂平伸——正后方距离最近的车厢“呼”的一声就冲上来,只落后汤森两个身位。车厢上的金属框条“啪啪”几声炸开,钢钉横飞,车厢的挡板“哗啦”散掉——帆布脱落,十多捆羽箭跳水似的蹦出来。
都是一捆十包上千只那种,两个壮汉都很难抬起来。
但既然三米直径的铁球都有人玩,这也不算什么——但下一幕发生的事情,却没人能够想到。
包装羽箭的钢丝“嘣嘣!”的断裂,近万只羽箭却没散成一团乱麻,而是匀匀散开,然后像纪律严明的军人一般、在汤森左右身后整齐的排列——所有的羽箭都用四十五度角倾斜着,就像被搭在弓弦上一样。
密密麻麻、整整齐齐,上万枚箭头闪着寒光,让人打心底里战栗!
“我的妈——”正冲着汤森而去的机动部队中,指挥官发出一声绝望的哀嚎。他是没见过这种异能,但人家现在玩的是箭,一捆捆的箭啊!
瞬间就摆好了架势,不是要射过来吧?
汤森打出一个响指,羽箭之墙就“嘣——”的飞上了天,速度要远远快过被弓弦射出!
接着汤森手腕一转,又是相同数量的羽箭从车厢中弹出、散开、箭头朝上、飞射上天——整个过程如行云流水,顺畅之极。
转眼之间,他就来了六轮、用光整整三车的羽箭!
对面的机动部队,惊恐之极。
黑色的箭羽很显眼,前后六波、乌云盖顶似的飞来了,飞行距离远超一般羽箭,带起漫天的啸叫!骑兵们只要抬头就能看到,知道目标是自己,怎么可能不魂飞魄散?前一刻还想抢军功捞重赏的骑兵,转瞬之后就要为自己的存亡负责。
所以在首波箭之豪雨到达之前,机动部队的前列就散了。
两侧的骑兵立即转向离队,靠里面的也想溜,最中间的还是想溜。可位置不对、外加阵型密集,这一偏马头就会跟自己人撞上、撞上就减速、再被后面的人追撞!
在金属与皮肉地撞击声里,他们被踩下去、变成战场上一滩肉泥!或者是堆起来、变成钢铁激流中的礁石。
第一波羽箭,落下!
万多支箭,飞上高空再落下时,还保持着令人难以置信的整齐,就像单支羽箭落下来那样。只听“唰”的一声,茫茫黑影就顺着小角度的斜线扑来,覆盖了直径数百米的圆形地面——半秒之后,成片的惨叫与战马的悲鸣同时响起!
无数身上还Сhā着羽箭的骑士,活生生被吃痛的坐骑甩了出去。
第二波羽箭,落下!
另一个圆形范围里人昂马翻,连人带马全中,居然没漏过一个。
第三波羽箭,落下!第四波……好多观战的联军拿手捂住眼睛,不忍再看。这不是羽箭,这是羽箭变成的大巴掌在拍蚂蚁吧?
第五波覆盖范围变形,变成长条状,将逃离阵营的一队散骑钉死在地……已经没目标了,两支汇合的机动骑兵,连人带马全躺下了。
第六波羽箭不再斜飞,而是垂直坠下。
只听“嚓!”的一声,只是一声,万多支羽箭已经整整齐齐、端端正正地Сhā在战场空白处,激起一片浮尘。
风吹过,刀削般整齐的黑羽轻轻颤动——每支箭的角度一致,箭簇钻地深度一致,箭与箭的间隔一致,就像有人拿尺子量了又量、最后才精心Сhā好的。
联军阵营后半的喧哗声,顿时就小了很多,他们距离最近,受到的震撼最强……陌生的异能、诡异的方式,关键是这吓死人的效果!数千骑兵,就在几轮箭雨中覆灭?!
汤森依然在疾驰,速度与姿态都没有任何变化,就像刚刚所作的还是吐唾沫般的小事。但在远远近近的人们眼中,汤森整个人已经和刚才不一样了——单枪匹马的起步,给人的唯一观感就是绝望,甚至是荒谬、傻掰,好多人、甚至某些联军都不忍看他最后的惨状。
但是“一箭”之后,局面顿时改观,虽然还是那个人、还是那匹马、还是那排马车,可城上城下有多少目光紧追着他?!多少心在随他的脚步跳动?!都少熄灭的希望因他而重燃?!
菲斯特重重一掌拍在箭垛上,然后转身面对升旗台,嘴里轻声说了句什么,然后将染血的透明长箭折成两半随手丢弃——接着转回头,再次将那飞驰的身影纳入视线中央。
“加油!”小萝莉踮着脚尖、努力叫喊一声:“冲啊!”
“加油!”银涛城头,巨大的欢呼声猛的爆发出来:“冲啊!冲啊!冲啊!”
鼓点一样的马蹄声,清晰可辨,沉重的车轮碾压声连成一片,豪放威猛。
在战线上砍杀的守军不能抬头观察,但能从敌军的反应中得到印证。受此激励,他们乏力的身体奇迹般重获力量,战力大涨,三下五除二就把登城的联军给逼到绝处。上城的联军不敢回头看,又不知什么事,很快就给闹得心慌意乱、接着手忙脚乱,然后就给人快刀斩了乱麻……
在头上的欢呼乍起、而身后沉默死寂的那个瞬间,正顺着云梯向上攀爬的联军士兵完全没准备,景象太惊异了,正常人肯定都要回头去看——就这么一看,大多数人当场就呆住,忘记自己还在爬云梯,也忘记上下全是人、动作不一致就要出问题。
所以,仅仅回头这么一个动作,就断送了联军之前赢得的优势,从云梯掉下来的联军有上百人,不但砸倒底下一堆人,云梯都被砸断了几具。
城墙外侧,第二次登城的残兵败将如天花乱坠,数量之多、比例之大,让后面的前军将领皱眉。
旗阵下,各势力高层的脸色都有些苍白,一人干掉六千骑兵!这要再出来一个还得了?
“犯规!犯规!”联军中有人狂叫:“这他妈是几级的异能?五级异能没这么厉害!”
“揭发!揭发!”立即有人相应,特别是银涛城叛徒们叫得最欢:“诛他全族!诛全族!”
“住口!”少爷的训斥传遍全军:“异能师都没说话,什么时候轮到你们?”
联军中的异能师苦笑,摇头,沉默不语,没人敢站出来说对方用了违规的异能——五级以上异能师不能参战,就是说六级以上异能也犯规。可汤森这个异能明显不是六级,不是五级也不是四级,而是明明白白的三级!
没错,这就是三级异能的变异,但准备时间和异能消耗总量,依然是三级金属系异能的标准——三级的异能,眨眼间连发六个,还达到七级的效果,这是个什么怪胎?!
“没想到,你居然拥有这么变态的操纵能力。”少爷的脸色比刚才正式多了:“派个好点的部队去。”
“少爷,他这异能……”
“他的水准,最多三级,就算加上豪情腕带,撑死了也就四级。你算算,刚刚那六箭得耗费他多少异能力量?”少爷用肯定的语气说:“总共十多万只箭,超远的射程,精妙的控制,这一切都构建在他的异能力量上——他已经是个空壳了!”
“原来如此!”刀疤放下心来:“他在吓唬人,太小看我们联军了。”
第二批机动部队已经上去了。
负责临场调度的将领先前看见铁球,就留了个心眼,他让前面的部队让出空间,另派了一支加强过异能战队的劲旅上去——看到出场的部队,联军高层们突然爆出欢呼,口哨声、巴掌声、跺脚声,一阵赛过一阵。
军旗猎猎,骄兵上阵。
一面紫丁香颜色的三角旗,上面写着四个大字“无鞘私军”,旁边的配图是锁链镣铐。
“战刀无鞘、私军无鞘!”一万无鞘私军,面对汤森摆出正“十”字阵型。他们五步一唱、十步一嚎;造型雄奇、气概悲壮!
阵型之后,六十多名黑户异能师乘马尾随,一脸肃然。
“鲜血泊泊、不敢收刀!”私兵最扎眼的,就是手里的两柄长刀,一直、一弯、雪亮。再一个显眼的特点,那就是无论兵将都赤祼上身,最上面的装束要算腰里那条巴掌宽的皮带。
无鞘私军打仗,那是出了名的嗜血,悍不畏死、手段残忍,所以不管攻城还是略的,甚至围困异能师,他们都是上上之选。
“哈哈哈哈!”谁也没想到,从远处冲来的汤森一声怪叫:“亚伦·伯格,你太他妈客气了!我会不好意思的!”
听到汤森这句话,各人脸上的颜色都不相同:少爷只轻蔑一笑,联军高层们夸张大笑,将领们歪嘴冷笑。
黑户异能师们面面相觑,然后转头直视汤森,屏息凝神。
菲斯特殿下笑没笑没人知道,因为他的假面上一丝光影也没有。但其实,他明白汤森在打什么主意——他要立威。
刚刚的箭雨,仅仅只是震慑了联军上下,并没能对他们的心理造成永久性创伤。汤森想破坏联军的战局,但杀尽这二十万人显然不现实,他的时间和体力都不允许。
所以汤森必须得杀鸡儆猴。
但这只鸡肯定要选过,名气越大效果就越好,如果联军继续派鱼腩部队上来,效果肯定不怎么样,那样的话,汤森还不知道要打到什么时候——无鞘私军这种部队上场,关注的人很多,希望越大,等下受伤就会越深!
菲斯特转头看看小萝莉,发现她已经不喊了,正一心一意的画画。巨大的画笔在地面挥洒,各色线条细细密密,拼成彩虹色的粗线。
她神情肃穆、鼻尖沁汗,就用这种充满童趣的粗线条画出只具轮廓的娃娃。一连画了七个之后,她才呼出一口气,看了一眼远处的汤森,又赌气似地回头,画笔在颜料中蘸蘸,重新开始。
这次,她只用寥寥数笔,就勾勒出一个大脑袋。
汤森的话远远的飘到联军旗阵,因为他喊得很嚣张,少爷不免有片刻的犹豫。但他深知自己既然是统领,那么选定目标之后必须坚定不移,所以他没在这边纠结,而是专心一意的去指挥攻城。
少爷全情投入,效果是很可怕的。
极短的适应后,他完全适应了城下联军的特点,眼观全局,身无羁绊,思路新奇充满想象力,但部队执行少爷的战术却不会感到生疏,经常打在守军的软肋上,简直是恰到好处。
一来二去,联军的攻击越来越顺畅、办法、路线也越来越多。
联军蜂拥登城,守军压力大增。偌大的一段城墙,此时就像爬满了蚂蚁的死僵虫子。双方战士搅在一处,战线模糊难分,厮杀极为残酷……
在打出真火之后,两边都是精锐尽出。然而战局已经胶着,城墙也就那么点地方,就算你人再多也站不上去,这就叫有劲也使不上。在这方面,再精明的指挥官都没办法。
这种混战如果正常打,至少再等五六个小时才能有突破,因为守城方的体力在那个时候才会出现无法弥补的缺憾。所以,与其说在双方现在是拼实力、还不如说是在拼出意外的几率……
攻守双方,其实都在等意外。
当然,意外这东西有好有坏,联军兵强马壮又握有主动,所以他们不怕,有不利局面也撑得住;守军这边不行,出个不利的意外就得完蛋。
毫无疑问,让联军这么打下去,意外绝对会出现,而且是他们满意那种。
所以在菲斯特眼里,整场战斗的焦点已经移动到汤森身上了,这一战的最后结果,很大程度上得看汤森这一场打得怎么样!只要他行动够快,他就能左右这场战争的进程!
但他现在面对的是万人级别的部队,而且这部队有丰富的异能作战经验,他能将之击败吗?人上一万,无边无沿,更何况是很精锐的部队……菲斯特内心是既紧张又期待,双手再次握紧。
无鞘私军的阵型,步步前行,他们组成的阵型密集厚实,他们前进的步伐坚定稳健,他们的眼神,充满嗜血的欲望!
黑户异能师们已经进入正十字阵营的四个分划中。每个异能战队都被精悍的战士保护着,各种各样的异能道具被剥除包装,被吞服、被装备。
汤森纵马提速,最准十字的尖撞过去——他的长笑声传荡开来,哪是后力不续的摸样?
其实少爷的眼光很毒,汤森用的异能他没见过,但依然看出了耗用能量的大致数据,而且对汤森本人的等级和能力,他的判断也很准。严格的说,汤森的异能等级是三级,刚刚擦着点四级的边——但这不是豪情腕带的功劳,而是他自己努力得来的。
少爷并不知道豪情腕带的储能秘密,他只知道那是空间装备,还装着个小城的配套资料等等,所以他才把这条腕带给了汤森。
他很清楚荆棘玫瑰需要城市。城市,就是少爷用来栓住汤森这条恶犬的桩子,有了城市的拖累,汤森就必然参加联军。
但谁能想到,豪情腕带能提供七倍的异能力量给汤森?
所以,汤森现在是一个拥有七倍弹药的四级异能师——而且有超级天赋撑腰!超强的细节操纵力,那只是天赋附带的好处而已!
汤森速度快,无鞘私兵来得多,两者相遇地点恰好是前面轻骑的集中倒毙地带。
大概觉得满地尸体会影响步兵发挥优势,无鞘私兵的指挥官压住了阵型,他要把这段崎岖的地段留给汤森——无数人马形成的障碍,你要么就减速、要么就摔下来。
高层们发出会意的奸笑,大赞指挥官老辣。但如果世上有后悔药,他们一定会拿着刀去抢——汤森如他们所愿、冲进了凌乱的尸骸堆,却并没如他们希望的那样跌落马下出尽洋相。
汤森先前的表现,很容易让人以为他专精金属系异能,但其实他是个全系异能师,而且还有个二十年前的变态朋友。黑纹夜枭的异能理念向来是以少打多,算无遗策。
人虽未到,异能先至,所以地上的障碍炸了!
满的,横七竖八的血肉之躯,无论人马、无论种族、更无论已死、濒死、未死、装死,全都依次炸开,没有一个例外!
只是“嘭!”的一声轻响,不见肉块残肢乱飞,只有温热的血液被喷洒出来、瞬间雾化,跟着就在一人高的空间中翻卷弥漫,渐渐与周围的血雾融为一体……
转眼之后,一片宽阔的血海横亘在无鞘私兵的十字阵前。
“好样的!”菲斯特的兴奋难以抑制,又是重重一掌拍在箭垛上,掌心红透了都不觉得痛!他才不管汤森用什么异能,也不管汤森的异能力哪来的,大吼一声:“冲过去!”
“好样的!”王子殿下定了性,城头欢声如雷:“冲!冲!冲!”
“什么!”正在指挥攻城的少爷大吃一惊,知道自己判断失误。
“血海——倒卷!”汤森那边的马蹄声越来越清晰,如同带去死神的手信,血海中翻起无数的波浪,层层叠叠累积成峰,然后“呼”的一声向无鞘私军地冲过去!
黑户们大惊失色,他们拼尽全力,全部换用元素系异能,妄图用气流冲垮那猩红的巨浪。然而黑纹夜宵的黑心肠举世无双,异能中的陷阱无数,其中就有误导元素系异能的设计——你以为血海是雾气状?其实它是液态的!不然为什么叫“血海”?
风可卷残云,何时碎过浪涛?黑户异能师发出的气流都是柱形,无法连接更无法形成平面,这就像用几十根木棍戳洪峰,纯属搞笑!
滔滔血海,滚滚而至!
十字阵型的头部当即被血海吞下去一截,上千人被猩红巨浪掩盖,就这么“噗嗵噗通”的栽倒在的,没了任何声息。
中、后部分的阵型大乱,无鞘私军们转身、撒丫子就跑,但总是有跑得慢的……于是又倒下近千人。
直至这时,汤森才驱马从渐渐消融的血海中穿出——他面无倦色,神态自若,身上不沾任何红痕,就跟散步归来似的。
这景象,就像狠狠抽在联军脸上的第二记耳光,让他们士气直降!
“厉害!”菲斯特何等的眼光?他早看出汤森这个异能还是只有三级,但在功效方面,完全颠覆了异能常识——但不管怎么说,银涛城的生存希望大增!
“这个……看起来……”小萝莉欲言又止。
“其实……”王子正色说:“只要人是正义的,偶然用把造型邪恶的武器也可以原谅。”
“哼!”小萝莉不满。
城下的战绩,目前有点不成比例。
联军连神都没回过来,就被汤森连续用两个大范围异能弄死八千多。
联军有多少个八千多的部队?少爷恨得咬牙切齿,但他又考虑到一个情况:汤森捣乱后勤线的时候,战力是很强的,难道……八个异能战队虽然不少,但也有可能挡不住。
这场战局可不能出意外。
汤森击溃机动骑兵的异能很怪异,等级不高效用卓越,用来打步兵也很好用。要是汤森突入战场,选择一个能够着城墙的地方,稳下阵势来……联军还怎么攻城?!
少爷猛的回头,发现远处的铸印旗和荆棘玫瑰旗都在移动,两千人的突击阵型已经越过商路,正在向战场进发——果然是这样!绝不能让汤森冲到射程之内!
汤森撞进私军十字阵型的头部、犹如恶魔降世、开始了新一的轮吞噬——只见白光一闪,一圈无形之力在他身躯之外五米爆开,猛烈的气流裹带着无数碎石、向四面八方轰击过去!
想围攻汤森的几百私军,当场倒下了两圈。前面那圈都是内伤,嘴里喷血;后面那圈是外伤,全身飚血。更后面点的人被巨大的震撼和冲击波扫中,虽然还没倒,但一个个也是头昏眼花、分不清东南西北。
情况巨变,联军旗阵中的少爷转身正对汤森,看到这一幕之后,他目光电闪、眉梢上挑,“派部队去拔掉那两面旗!越快越好!”他指着并肩飘荡的铸印旗和荆棘玫瑰旗——军号长鸣,两支刚刚整备完成的骑兵从外侧起步,带着震天响的马蹄声、直接冲向这两面旗帜!
“不够!再去!”少爷摇头:“精英异能战队压上去!”
如同呜咽的骨笛声响起,两泼黑户异能师骑马追上。
“还有,派我的护卫队!”少爷继续加重注:“不用管我,压上去!”
少爷几乎能肯定汤森的异能力量用的精光,但又不敢完全肯定——宣称四级、实际六级的人你怎么能琢磨透?
数百名不做联军打扮的人出列了,各种造型都有,他们徒步却比马快、嗖嗖地往前冲——少爷这里已经把宝全压上了,因为他已经肯定汤森·奎尔萨,就是菲斯特望眼欲穿的意外、就是那个破局的人!
不管他有什么本事,都绝不能让他破局,因为他能打乱联军的整个布置。
第065
说起来,银涛城跟联军相比只是略有差别。
但这点差别太要命了,一步差,导致了后面的步步差。
在普通军队这层面上,银涛城没有相应的力量。所以二十万联军就是逼迫菲时特就范的主力,主要逼迫手段是破城、杀戮平民。王子想救这满城的人,那就得毁了自己才行。但是呢,只要汤森这边让联军攻不了城……那事情可就变质了。
其实银涛城那边,已经有人看到了机会,不过这位仁兄现在很想在城墙上一头撞死,因为曾经有一份反攻计划摆在他面前,他却在上面乱写一气不说,还撕成两半丢了。
现在嘛!他哭都哭不出来!
“反——攻——计——划!”城墙上的某个角落,银涛城守军将领趴在地上,都急疯了:“反攻计划——我操你祖宗!我的反攻计划哪去了?!”
“谁!”最后,守军将领抬头大吼:“谁帮我找着它!我就叫他——亲爹!”
汤森的战马欢腾奔跃,异常兴奋,时不时还用蹄子踩人踢人。
但汤森好像真地把异能力量用完了,冲到近前之后,他没再使用大范围的异能,就连后面的那排马车都停下了——无鞘私军这才有机会重新列阵,组成一个比刚才稍微小点的十字阵。
私军的直刀弯刀跌落一的,汤森手指一点就变成自己的武器,转眼弄了一百多把在身边围成圈子,雪亮的刀锋车轮似的这么一转,几十上百人根本压不住他!
偶尔一个黑户冲出来想捡便宜,都是给汤森送礼的——异能力量总是那么显眼,汤森仗着天赋横冲直撞,专抢别人的异能,要不就顺手拍进私军的身体,要不就变成咆哮打回去。
黑户异能师配给无鞘私军,是做攻击手段用,要不然也不会用阵型隔开。十字阵列最大的效果就是保护异能师——私军的身材彪悍,黑户们又瘦又矮,不到八十个瘦猴,上万个壮汉护着,普通人打死都找不到。
其实黑户们很少移动,都是几排私军绕着他们跑,令对手视觉错乱。
汤森对这种异能战阵一窍不通,但他从不靠了解阵型吃饭。在这位天赋选手眼前,私军个头再高、黑户个头再矮都无所谓,只要用了异能你就不要想藏住。
他速度极快,冲直线,前面数百雪亮的大刀开道,锋芒所至,碎肉纷纷飘洒如雨。
在他掠过之后,后面是连串的异能定式爆炸,不是“爆裂”就是“嚎叫”,飞沙走石、鬼哭狼嚎——追上去的私军,十有八九死无全尸。
其实,汤森早就可以仗着马速冲过去,但那没用,他必须先削弱这支万人部队,不然身后两千人的队伍过不来。而这两千人,必须看守住那两面旗帜——旗帜更近一步,联军士气就多降一分。
“集中优势,先把汤森拿下!”联军旗阵下的少爷非常心急,重新调整布置——汤森才是最危险的,前面已经有部队跟十个玩铁球的重甲骑士撞上了,铁球滚滚、响如雷鸣,却也没马上崩溃。
冲过去拔旗的精锐,都调整方向冲向汤森,冲向那张群嘲的脸——人未到、箭先至!
但不管什么箭,距离汤森三十步的时候,就像钉在盾牌上那样弹开、崩飞、掉落,不能伤他分毫。
但问题是,已经有超长程的异能对着汤森释放了,只是都没打上他。异能这个领域,一样有乱拳打死老师傅的事情发生,以多胜少,向来是低级异能师最喜欢干的事——真把汤森围在里面,各种脏招使出来,汤森不死也得脱层皮。
但是,这可不是汤森一个人的战争!
“嘉斯汀。”菲斯特王子转头,叫了小萝莉的名字:“可以了。”
“明白!”站在满地图案中的小萝莉点点头,手捧胸前,闭目如祈祷:“看见你们的是我,满足你们的是我——嘉斯汀·波顿,就是我!”
“啪——嚓!”一声,地上的手绘图形活了,虹彩如水般流动,在满地凌乱的线条中勾出一个威猛的轮廓。
这应该是个粗壮的矮人,他单手撑地站起来,有五六个成年人那么高,手上提着夸张的飞翼形巨斧……然而,他像纸一般的薄。
“去帮他!”小萝莉的手指向战场,只有勾勒轮廓的巨大矮人点点头,直接跳下城头——被他越过的联军士兵、甚至正在爬云梯的联军士兵几乎都看傻了眼,什么东西这是?
画?涂鸦?还是我眼花了?
巨矮人落地时,发出“砰!”的一声巨响,这时候,他已经不是线条、不是纸那么薄,他有了钢铁铸就的躯体——百米范围的联军士兵尖叫,因为他们身上的盔甲和武器正在变成粉末!
“砰!”接着是第二个虹彩线条人跳了下来,这是个女性,人面蛇身,护城河中的猩红河水当即降下去一米多,给了她冰晶一样的躯体。
“砰!”第三个发出响声的只是个巨大的头颅,构成实体的代价,就是护城河外侧那个巨大的深坑。
正向城墙移动的联军部队这次倒了大霉——巨矮人“砰、砰”地从头上跑过,身上的盔甲武器什么的,马上就变成沙砾状态,眼睁睁地看着被风刮走!
欲哭无泪之际,一个人面蛇身的东西“咻咻”的游过身边,衣服布包什么的这下也变成粉末,上千人赤身祼体白花花一片——但还没完,后面还有个奇怪玩意儿“砰——砰——砰”的蹦跳着来了,分不清脑袋还是ρi股,反正每次落地都很吓人。
“砰!砰!砰!”它弹跳着离去,带着一ρi股血,每个“脚印”里都留下十几张人形锅贴。
“天赋异能!”刀疤脸大惊:“少爷!是无等级的天赋异能!”
“毕竟是大家族嘛!”少爷还保持着淡定:“让赏金猎人去应付。”
刀疤脸打出一声唿哨,几十个打扮怪异的家伙就追着三个奇怪的东西去了——很明显,少爷现在无人可派,他手里的牌基本上都打在汤森那边了。
当先的巨矮人闪耀着金属光泽,飞翼巨斧轮得溜圆,尖利的啸叫夺人魂魄,一斧头下去就是十几条人命,一脚踩下去,也能赚个三瓜两枣回来——人面蛇身那女的招数很邪,专门往联军集中的地方爬,然后对着联军士兵无声地笑,之后就爬向另外的地段、不管这块了——后面要不然就杀成一片、要不然就是鼾声一片。
当然,最狠的还要数大头,它是用吞的。先砰的一声弹上天,然后在空中解体,无数的泥巴石头砸下来,每次都要活埋不少人。再然后,泥土石块重新聚合,大头满脸的无辜,边打饱嗝边吐骨头……
“少爷……怎么办?”刀疤脸看出来了,对方分明是打了个时间差,趁着汤森吸引了所有火力,这边才派出几个怪物大肆闹场——其实损失并不大,关键是对士气的打击很严重。
要是少爷的护卫队或者精英异能战队在的话,收拾这三个怪物是不成问题的。
“先干掉汤森,他那边最重要。”少爷很坚定:“叫他们动作快点。”
精英异能战队、少爷的护卫队终于赶到无鞘私军阵型后面,联军的三大主力汇合,开始合力对付汤森·奎尔萨——很大很严密的包围圈,层次清晰,目的明确,Сhā翅难逃。
汤森的马累了,不停地喘着粗气,于是汤森下来,爱惜地拍拍坐骑的脖子,从马鞍袋里取出一根金属管。他回头,带着神秘的微笑,两手一拉。
只见一条艳丽的红线升入高空,“砰”的炸成一朵烟花。
菲斯特抬头看、少爷抬头看、表现平庸的荆棘玫瑰抬头看、苦苦支撑的美少女学徒抬头看。
这是发力的信号!
“荆棘玫瑰——冲锋!!!”两面缓缓移动的大旗之间,哥达的长剑直指前方,然后一马当先地冲出队列,犹如猛兽伸出的犄角。
“学徒战队——冲锋!!!”同时,在荆棘玫瑰阵型两侧,清亮的少女嗓音响起,十个黑甲骑士从左右两侧同时加速,就好像飞天的双翼。
黑甲骑士身边,有数量惊人的大铁球,三米直径的铁球突然向前飞掠,速度瞬间提高两倍还不止,这是多惊人的场景——当面的联军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被压成一地的肉酱!
挂着血迹、肉丝的大铁球继续向前滚动,直至冲到异能控制的边界上、才“轰”的一声爆炸了——炸开之后、碎片再炸、炸成的铁屑继续炸!炸出漫天的火花、炸出冲锋的路径、炸出隐忍至今的一切郁闷!
“粗犷形金属风暴”降临大的,千千万万金属颗粒在贴地疾飞——横飞、竖飞、倒飞、交叉飞、弧线飞!
它们击穿盔甲、它们乱入肉体!
一直完美“阻击”荆棘玫瑰的联军部队,如同飓风面前的芦苇荡,完全无法抵御,一片片的被卷进金属风暴!
血,雾蒙蒙的飞出,转瞬化为气体!
第066
即使是白昼,即使背景阴森,爆燃的焰火依然绚烂夺目,流光溢彩,渲染苍穹——之前默默无闻、之后亦会被人淡忘,但它此时的艳丽抓住了所有人的目光!
焰火的美艳只是瞬间,但它播散的意志和神采却没有消逝——出阵至今“表现平庸”的荆棘玫瑰,在烟花爆燃之后就像是换了灵魂。
两千人的阵型,又是步兵又是骑兵,但说动就动,突然间大踏步向前冲去!两面巨大的旗帜等速移动,居然能在无风条件下完全展开!
冲击速度之快,简直如入无人之境。
负责阻挡这两千人的联军部队,就像拦在洪水面前的一截腐朽木桩,只要洪峰扑到,轰隆一声就被冲成粉尘、继而无影无踪。
联军旗阵下,不断响起惊慌失措或故作镇定的报告声。
“报告!第一步兵团——识别旗帜被毁!”
“报告!鬼雾战队——识别旗帜起火!”
“报告!荆棘玫瑰的冲击阵型,突破第一道防线!”
“报告!第三步兵团——识别旗帜消失!”
而在几里外的银涛城头,则响起第二波震天的欢呼声——好威武的军队、好威猛的旗帜!我们的人在反攻、我们的人在反攻了!
海浪般起伏不定的欢呼声中,汤森把手里的金属管丢弃。
他依然被重重包围,这个严密的包围圈分作三层,内中的少爷的护卫队、中圈是精英异能师,外圈才是无鞘私兵的精干战队——此时此刻,他们心中却是百味杂陈。
汤森刚才施放烟花,他们都来不及阻止,只能眼睁睁看着烟花从汤森手里射出。然后,战况就颠倒过来。
荆棘玫瑰的反攻及其突然,攻击速度、击破各道拦截线的速度很快,简直比吹牛还快——第一次,联军众人在望向汤森的时候,第一次出现了畏惧的目光。
学徒战队……那清亮的嗓音,她们就是汤森的十个女学徒吧?刚刚跟她们交手的人很多,谁看出她们是少女?谁看出她们的公会身份是中级学徒?!
中级学徒?真他妈坑人!学徒都是这样厉害,汤森本人应该更加厉害才对。
虽然汤森脸上的表情没有变化,却在血与火的背景中得到淬炼和升华,所以,这表情不再是自不量力的狂妄,而是属于强者那种理所应当、顺理成章、天经地义的嘲讽。
汤森是强者,就算他以前不是,现在也是了——只有在面对这种强者的时候,人们的判断和应对才会出现巨大偏差!
自己居然包围了一个强者?
包围汤森的人很想走,但是在强者面前,他们不敢动。
“汤森先生……您记得吗?”有个微颤的声音在人群中说:“我们还一起开过会呢。”
“记得。”汤森脸上带着笑容,既谦虚又谨慎。
“汤森先生……您记得我吗?我还请你吃过烤肉呢!”
“都记得,所以你们放心……”汤森脸上的笑容未变,左手已经挥出:“不会痛。”
整只钢甲手套化作粉尘,匀匀的播撒出去。
汤森没打算放他们走,作为联军的三大主力,他们手上的血能少得了吗?别忘了,汤森好歹当过几天联军的中层干部,战功记录这种资料可以随便看。
金属粉尘散开,普通世界里什么都没发生,但在异能层面中,却有震撼的巨响!汤森之外五米,球形能量炸开,凝成的环形冲击波飞速扩散、瞬间将很大一片范围笼罩下来。
“异能冲击!”第二圈的黑户异能师同时被冲击波穿透身体,他们脸色惨然、纷纷后退。
“为什么……会有君主的气概……”有个地位特别高的黑户异能师喃喃自语,他藏于手心的四级异能,居然会被冲击波生生的击溃。
距离汤森最近的武士已经直接漂浮起来,正发出惊恐惨烈的叫声;而外圈的无鞘私军们也发现,自己再也握不住手里的武器了;中间那些精英异能师,都惊恐万状地睁大了眼睛——无数的金属碎片,布满直径三百米圆形空间!
碎片不是学徒们那种只有薄薄的一层,而是从头顶开始、布满一个立体的正圆形,这是何等浩瀚的异能力量!
在这瞬间,黑户异能师们的神情很奇特,内心也很奇特:属于自己这边完全是绝望悲苦,但献给异能的那一半却充满了渴求的欲望。
所以他们作出了同一个动作,将感知提升到极致,试图去追寻那些荡漾的余波、去收集星云般复杂的异能轨迹。
“昂首战、昂首死、我的荣耀!”地位最高的黑户异能师狂吼一声:“就算是——死!我也要知道这个异能的秘密!”
“祝你成功。”汤森笑笑,然后“啪”的一声打出夺命响指。
顿时,无数的金属颗粒同时爆闪,奇异的啸叫声充斥着巨大空间。
漫天火星,流光溢彩!
这才是真真正正的金属风暴,这才是完整状态的金属风暴,攻击范围大得难以想象、金属颗粒密集得让人无处可逃,被笼罩其间的话,甚至连惨叫都来不及发出。
首当其冲的少爷护卫队看得最清楚、感受最强烈、覆灭得也最干脆。只是一眨眼的时间,无数金属颗粒穿透他们的身体,拉出一条条细细的血丝、攒出一朵朵娇艳的血花!
远处的人们只能看到细密的火花,一个巨大的半圆形范围内,全是这种爆燃的火花。
近一点、异能造诣特别高的人,则能看见那些身躯在瞬间干瘪——不管性别、不管身份、不管缘由,只要是被那金属微粒笼罩的人,都会落得个血如发丝、终究成烟;身似抹布、尘埃掩埋的结果。
从汤森三十米外开始,一直到三百米这广大的范围里,没有任何人逃出来,没有任何人抵抗成功,甚至都没惨叫!
地面上,横七竖八的倒着破布袋形状的物体。
破布袋子非常密集,数以千计,但一分钟之前,他们都还是活生生的人,跟现在那些丢了武器、拼命逃向战场两侧的战友一样,活蹦乱跳,能哭能笑。
现在,他们都贴在地面,还没狗尾巴草高,放射形状的细微血迹线从布袋中散射而出,有的很直像彗星长尾,有的展开像孔雀开屏……
在这个异能的笼罩范围里,根本就没有任何完整的东西!一切物体都是千疮百孔跟蚁巢一样,只要吹口气就会塌……
漫天的金属微粒重新回到汤森身边,那么温顺,就像云聚云散般轻灵。但没人再敢小看这玩意……汤森似乎很孤独,因为偌大的空地上只有他一个人,只有他的坐骑陪着他。
直到这时,聪明人才算看懂了汤森的打算:开场的箭雨只是热身而已,中间的血海对他而言就是个废物利用,接着冲进十字阵使用单体异能,那纯粹是在扮猪示弱……金属异能才是他的扛鼎之作!
箭雨,只是让联军正视他;血海,只是让联军震撼;但这个金属风暴,直接摧毁了联军的意志!
谁见过这种异能?瞬间笼罩大地、偌大的范围里没有任何人能幸存下来?这是平凡人的战场,谁见过这种东西?!
这不是五级异能,可无论是效用还是震撼力,都远远超过五级!足足五千无鞘私军,被汤森所用的异能吓得魂飞天外,正在亡命奔逃!
旗阵下,少爷脸色铁青,说不出话。
“这……这!”刀疤脸惊骇的张嘴,却结巴了。
这真是汤森·奎尔萨?真是那个只知道用拳头打人的汤森·奎尔萨?他的特殊晋升才过去多久?用出的异能居然有如此大的威力?
刀疤脸想在少爷那边得到答案,于是转头去看,却发现少爷的眉头皱成一团——在有办法的情况下,少爷是绝对不会皱眉的。
换了任何人在少爷的位置上都得皱眉,因为局面崩坏得太快。
只是一转眼的工夫,联军里数一数二的精锐,数千无鞘私军没了;全军最强的精英异能师战队没了;甚至连少爷的近身护卫队也没了……汤森·奎尔萨,是个非常阴险的异能师!
他之前在阵型里冲来冲去,只是为了让联军发现自己的重要,吸引尽可能多的敌人包围自己,然后一巴掌拍死!
少爷疏忽了,联军上当了。
汤森得逞的结果就是,联军手上再没有能与异能师作战的部队……自然而然,联军也没有了能挡住荆棘玫瑰的军队。
城头,菲斯特藏在假面下面的脸上,第一次出现了笑容。山坳那趟总算不是白走,汤森以此异能营造的战术太漂亮了,简直是一槌定音!
其他的人连喝彩都忘了,他们拼命的揉眼,不敢相信眼前的景象——就凭这个异能,我们就把局面完全板回来了?!
汤森翻身上马,左手一招,冲阵前留在外面的那排马车“轰隆轰隆”地冲过来,整齐划一地跟在他身后,向战地中心点、也就是联军的中军旗阵前进。
在他前进的路线上,只有一些零零碎碎的小部队,而且根本不敢与之接战,全都学无鞘私军那样,跑了,向战场之外逃跑!
更后面一点,荆棘玫瑰的阵型护着两面旗帜,正在赶上。
“汤森越过第二道防线!”
“荆棘玫瑰击溃第七团!”
“十一团、十九团识别旗被毁!”
荆棘玫瑰势不可挡,联军上下无计可施。
中军旗阵之下,各势力高层信心崩溃,已经乱成一团;虽然将领们竭尽所能让部队调转阵型,但此时回头已经太晚,各部队的战斗意志相当低迷。
联军后军五万多人,够强大了吧?却被人家二千人打得灰头土脸,就连指挥部也被败军裹挟,随着成千上万的溃兵一起逃跑!荆棘玫瑰得多厉害,他们才会怕成这样?
所以联军各部,现在是谁也不愿意堵在第一线,就算派出晨曦议会的部队,他们也一样慢吞吞。
联军的攻城部队也没好到哪里去,虽然他们把三个城墙上跳下来的怪物打成了彩色线条,但付出的代价也很大。加上身后战斗的影响,无论将领们怎么威逼催促,攻城士兵的士气也鼓不起来……
只要下头的人有了打混磨洋工的想法,战斗效率就会唰唰地往下掉——很简单的,吼声大一点、视野宽一点、步子小一点。
下边跟进的部队拖拖拉拉,先前攻上城墙的部队就打得胆战心惊,已经占据的城墙不断被守军夺回。不大一会,他们就被守军压在几个狭窄的地段,覆灭只是时间问题……
汤森带着荆棘玫瑰,吹枯拉朽一般冲上去,横扫所有挡住路线上的虾兵蟹将——在距离中军旗阵不到三百米的地方,他们将最后一支阻挡自己的联军部队碾成粉末,尔后脚步骤停。
阵前止步,是为了给银涛城应变时间,再来就是一鼓作气血流成河了。
汤森骑在马上,细细欣赏对手那多姿多彩的表情——联军就像等着宣判的犯人,他们紧张、忐忑、恐惧、不知道手脚该怎么放。
旗阵下的众人更是欲哭无泪:这是什么世界?为什么不讲道理?好好的局面一转眼就给两千人打成这幅摸样了!我们有二十万人啊!整整二十万啊!
“刀疤。”少爷轻声问:“多久没打架了?”
“有些日子了。”刀疤一头雾水:“知道少爷不喜欢,我一直忍着。”
“我是问我多久没打了……因为等会可能要为自己打一场。”少爷笑笑:“这事不怪你,怪我。我小看了汤森·奎尔萨啊!他是个低级异能师,但他具有天赋异能。”
“即使是这样……”刀疤很小声的提醒:“少爷,五级以上不能介入战争啊!而且少爷还是联军统帅……”
“没关系,不露出五级以上的东西就行,就跟上次骗汤森一样。”少爷笑了笑:“当然,你不用装,本色发挥就好了……之后,再看看有没有扳回来的机会。”
“扳回来?”刀疤心里苦笑,但没有放在脸上,他似懂非懂地点点头,不明白少爷的轻松自信是从何而来。
前面是汤森,已经证明挡不住,后面是城墙,退无可退的绝地……如果汤森真有天赋异能,这二十万大军就跨定了,跟其他异能不同,天赋异能很隐秘、很难被压制。
打成现在这局面,联军真是冤枉死了,非战之罪!
银涛城没有浪费汤森的安排,执事们的脑袋很好用,事实上他们从一开始就没浪费机会。
外面的铸印旗一出现,他们这边就做了安排——视力最好的闲人们躲在稍安全点的地方,用最大音量实时“转播”远处的景象,后面是人声传递接力,再后面是现场修饰。
最后,城墙上下十几个地点、成百上千的大嗓门开始“广播”!
“我军在敌后升旗——骄军悍将无畏兵!”
“我军在敌后冲击——摧毁敌后勤车队!”
“我军在敌后控弦——首射歼敌数千骑!”
效果不是一般好,而是很好、大好、特别好!因为大家缺的、要的、渴求的就是这种消息。
附近那些绝望的闲人听了,又哭又笑,忙不迭地往城里跑,沿路狂呼。
银涛城港口,几个从城墙一路跑来、穿过帐篷区外城内城的流民喘着粗气冲进码头大门,手舞足蹈的呼喊:“好消息——兄弟们——我们要赢了哇!”
码头上,全是等待船只去外海的普通居民,因为人数太多,就算放弃了家业、放弃了所有不能随身携带的财物,扶老携幼的队伍还是很长,就像几条折叠后又紧紧并在一起的缆绳……
“大家不用逃了!我们这下要赢了啊!”
晦暗的眼神,凝重的神情,浓得化不开的悲切,很难容得下这股兴奋和欢喜。
“是真的!”刚刚还在外城翻别人家底的流民们高喊:“殿下太强大了!援军也很强大!”
无数冰冷的眼神转过来,射向他们。
“大家不用逃走了啊!”他们在码头上又蹦又跳:“我们的城市安全了呀!”
无数冰冷的眼神,已经变成仇恨。
“真的呀!我们偷偷爬上城墙、亲眼看到的啊!我们现在是压着联军在打呀!”
“噗!”一个水果打在兴高采烈的报信者脸上。
“奸细!”有个奶声奶气的童音在喊:“叛徒!骗人!”
“打死这几个奸细!”终于,有人发出暴怒的吼叫:“打死!”
码头上的男女老少眼睛都红了,呼啦一声冲上去,逮住几个人就开始揍!
“哎呀——啊!别打,我是好人!”
“妈呀!我不是——不是奸细啊!”
“有话好说——别——哎呀!别打!别打……啊!”
码头上群情涌动,不知有多少人被挤下海去,没有人去查证几个流民甚至流氓的话,因为那太荒谬了——直接把他们抓出来打就好!
但是,就在此刻,在东面城墙之外,三大势力、二十五家的高层,没有一个人敢正视汤森的目光。
往日威风凌凌的联军,也没有任何一支部队甘愿迎上去,以远超两千人的人数顶住荆棘玫瑰、形成敌我对垒势态。
苦命的晨曦议会直属军,又捞到组成战线的必死任务——即便心中有深似海、高过天的信仰之力,他们的队形还是摆的歪歪扭扭,甚至拿两军的结合部对着荆棘玫瑰的冲击点。
他们从未摆过这种阵型,要多难看有多难看,要多丢脸有多丢脸,这简直就是在祈求对方饶命——因为联军上下这回是真的怕了,怕的不是深以为戒的菲斯特王子,而是原来排不上号的汤森。
联军心惊胆战的等着,等汤森的行动;汤森安静的等着,等菲斯特的决定——荆棘玫瑰是客军,理应照顾银涛城方面的情绪。
城头,小萝莉还在地上画画,菲斯特王子静静伫立在原处,他在踌躇——因为汤森横空出世,银涛城至少已立于不败之的,甚至能争取胜利。
可为什么,自己心中的警惕还无法放下?那种不安反而越来越浓?
因为假面的关系,菲斯特的预感从没出过错。但他一遍遍的反思推想,始终一无所得。
不能再等了。
终于,菲斯特举起右手,向远方的汤森做了个“请”的姿势——先前,汤森把决定联军命运的权力交给了他,那是尊重;现在他又把整张画卷交还汤森,任汤森挥洒表现,这是礼貌。
汤森的目光放平,对着那片海浪般飘荡的旗阵笑了笑——亚罗·伯格,你应该懂的。
“功亏一篑啊!”少爷当然懂。
他不怕汤森,少爷身边的刀疤脸也不怕汤森,可两个人摆不出队形——再说败像这么明显,挣扎有用吗?
“怎么办?少爷,打吗?”刀疤脸很踌躇,打是一点胜算都没有,难道真要认输?
“这种事是逃不掉的。”少爷摇摇头,驱动战马向前:“大不了挨两下,意思意思就……”
少爷的话还没说完,苍穹之上就传来一声堂而皇之的笑声——传到地面时,这笑声变得浩浩荡荡、层层叠叠,野草都给震得瑟瑟抖动。
“总算是,”少爷一拉马缰,战马刚刚抬起的蹄子又放了下来:“不用打了!”
“为什么?”刀疤脸惊异的回头看他。
“我们撑到正主出场了。”少爷的笑容还是那么平静。
“正主?什么正主?”刀疤脸完全不知道少爷在说什么。
少爷没回答,抬头将目光上移。
同一时间,绝望的联军将士也都抬头,目光上移。
一道明亮的光痕从天边显现,带着耀眼的光泽向银涛城降下——银涛城头,菲斯特王子的双手已经握成了拳,他的预感……是真的!
“这是什么玩意?”在那道光痕堪堪越过头顶时,汤森问身边的哥达:“排场不小。”
哥达看了汤森一眼,态度及其认真的回答:“这个……应该是使徒。”
使徒!?
汤森的眼神当即一变,狠厉的目光直追过去——他从来都是把使徒当敌人,他们在这个时候出现,更证实了汤森对这场战争的猜测。
下意识的又把缰绳在手上缠了一圈,汤森嘴角露出古怪的笑意。
终于,飞驰而来的光痕降到城头——就落在菲斯特所在的那个平台的另一侧。
一阵浑厚的笑声穿透城楼上重重阻隔,在菲斯特身边萦绕,也传到城内、城外、无限广阔的大地。
“刀疤,”少爷轻声说:“叫将领们过来,我们要重组攻势。”
城头,菲斯特王子缓缓转了个角度,目光放在左侧的护墙拐角。假面上的寒气渐渐收敛,恢复成金属原色。
笑声中,一个身材高大的儒雅中年人转出墙角,他满面笑容,目光清澈,高过头顶的木腾手杖一下下轻点地面,正向这边走来。
白袍中年人在距离王子十步停下,他素白的长袍上,胸前位置绣有一个精致的苍穹群星图案——这是光辉教会十二使徒的特殊标记!
中年人的使徒身份确凿无疑。
“转眼十年,当时的少年已经长大。”他仔细打量着菲斯特,声音很轻柔:“菲斯特君,幸会。”
“说不上幸会,久违吧!”菲斯特的态度却相当冷淡:“西海岸人不认得教会神灵,使徒阁下为什么来银涛城?”
“偶然。”中年人满怀慈悲:“惊闻城下纠葛,恐伤我神子民,所以特来劝解。”
有脑袋的人都知道这是假话,但人家说得云淡风轻外加滴水不漏又仁又慈,让人胸闷气短无力驳斥。
“劝了吗?”菲斯特没在对方的假话上纠缠,语气平淡地问:“效果怎样?”
“虽然双方都非我神信徒,但真神看待世人只有一种目光,所以身为使徒,还是要尽力消弭误会。”使徒微笑,然后又无奈地摇头:“遗憾的是……语言不通,真是无能为力啊!”
城下的联军,大部分已从极度低迷中恢复过来,几乎所有人都在关注城头的动向。听了使徒的话,他们都感觉自己在上一堂叫“如何堂而皇之的说谎”的现场课程。
张口结舌的有、面红耳赤的有、面色古怪的也有……使徒大人虽然是上头的大腿,但这谎话说得也太露骨了吧?野人都能听懂。
“我就见过俩使徒,”汤森转头对哥达:“他们平时都这德行?”
“我们显然遇到极品了,别的使徒就算做再大的坏事,总还是要点脸的。”哥达已经捏了不止一袋子通信石,但一直没有得到回应:“这位啊!很年轻的时候就成为使徒,虽然排名最末,但依然是使徒。所以他很自傲,做事为人比较残暴。”
“十年前,他因为什么事被银涛城老贤者在大庭广众之下打了一顿,之后他变得温和有礼……这事很多人都知道。”说着,哥达捏碎了最后一个通信石:“我觉得,他今天来肯定不是好事。”
“你很紧张?”汤森看他满头都是细密的汗珠:“使徒再残暴,异能师他总不会动吧?”
“如果真是丑事,他会留着我们替他宣扬吗?就算他忘了我们,光辉教会也不会答应啊!”哥达叹了口气,苦笑着解释:“我们又不是五级以上的人物。”
“长官,我知道你主意多,你赶紧想,好的坏的馊的不管,只要有用就行……” 哥达掏出各种各样的小零碎,不停地往身上装:“如果让我说中了,使徒今天是来报仇的,不但我们处境不妙,只怕最后联军那边也剩不下几个人。”
城头上,王子与使徒的对峙依旧。
“即然劝解无效,你为什么不走?”菲斯特王子很沉得住气。
“本来是要走的,但远眺发现菲斯特君,旧事浮现,稍作停留。”中年人靠近几步,笑声与笑容都有变化,渐渐与刚才不同:“我有好酒,愿与君共享。”
菲斯特王子立即察觉到对方气质有变,假面上光芒攒动。
“呸!”小萝莉吐唾沫。
“小朋友不能品酒。要乖,叔叔下次给你带蛋糕。”中年人不以为然:“菲斯特君,请。”
长长的手杖划动,两人之间出现一张大石桌、两张石凳;再一划,数套酒具、十几个酒壶出现:“天地广阔无垠,又逢战况酣然,真是不可多得的饮酒胜景啊!”
菲斯特需要时间去分析对方的用意,于是冷声回答:“我不喜欢喝酒。”
“那就喝水、品茶、随便谈谈。菲斯特君不知道吧!在使徒里面,我算很健谈的。”使徒先坐下去:“来来来,这可是很难买到的好酒。”
使徒的声音很舒缓,脸上有亲切的笑容。玉质的酒壶倾斜,清亮的酒汁回荡在杯中,雅致的馨香混着浓浓鲜血味道。
“请品尝,冰镇的北极忘尘香。”使徒把这杯酒推到王子一侧:“这种酒有个小秘密,只要是冰镇过的,就对缓解巨龙之心的痛楚很有效。”
“巨龙之心?”菲斯特声音语调不变,但心中讶异——巨龙之心虽然是毒药,却很罕见,他这袋还是一年多以前、偶然在银涛城外买到的。
“不错,就是菲斯特君手里的东西,两百里外我就能闻出它的气味。我还知道,你已经做出一个艰难的选择……这是好东西啊!吃下去一两粒,你就能上阵杀敌,但从此之后你就不是五级异能师、也不可能再有进步了……”
“菲斯特君果然善良,甘愿为了这些人的安危强降等级,换了我肯定舍不得——你真的想好了吗?”使徒侃侃而谈,脸上笑得比蜜还甜:“好有决断力的菲斯特君,好拖累天才的银涛城!”
菲斯特身体一僵,假面上有触目惊心的鲜红线条飞掠:“你有个好鼻子,但脑子不够好。”
“没关系,菲斯特君可以继续,我不会生气的。”使徒却笑眯眯地说:“就像十年前,你爷爷为了我今天完全想不起来的原因而揍我的时候,你看我生气了吗?”
“我记得你当时跪在地上,呕血不止,满脸媚笑,似乎很享受啊!” 菲斯特假面上的鲜红线条更加密集,不断用言语刺激使徒。
但是,使徒没有给他机会。
“说句真心话,这种事肯定说不上享受。大事临头,别无出路,想活你就不能纠结、更不能踌躇!”
“十年前的一切,我心甘情愿,因为我知道自己弱小,而你爷爷又太强大,连号称异能大师的英格玛都挡不住——要是今天,这里有老贤者在场,我什么话都不说,直接就给他跪下。”
“就算地上布满钉子,就算整个光辉教会的人在旁观,我也不会有任何犹豫!”
“所以,菲斯特君要做选择,必须心甘情愿才行。不甘心?你得学会克服这个障碍。”使徒换了一副苦口婆心的摸样:“说起来,这一小袋巨龙之心,还是我千辛万苦弄到,让人带到银涛城贩卖的,特别为菲斯特君准备的!”
“你?”菲斯特很难相信。
“一年多前,菲斯特君在城外买到的吧?”使徒悠然自得地笑了:“我准备了八袋,银涛城四面八方都有人等你上门,还有跟随你的人、通风报信的人,都是花高价请到的专业人士,做完了还得灭口……菲斯特君,我这般苦心,你明白吗?”
“罪魁祸首就是你?!”假面表层的红色线条瞬间爆燃,菲斯特就要上前。
“菲斯特君还没有血脉吧?”使徒轻轻瞟了他一眼:“一根独苗,遇事可要冷静啊!”
“你!”菲斯特屏住了呼吸,崭新的袍子微微颤动,脚下这步,终究没迈出去……
“这才对嘛!就算你忍不住想动手,也得等我把话说完,不然我这十年的辛酸藏在心里,会很憋的,这可不是待客之道。说起来,我前不久在主教那里听见首诗,我改过一版,现在念给你听!”
“你吃或者不吃,巨龙之心就在那里,哈哈哈哈哈哈!不多!不少!”
这个瞬间,使徒身上迸发出一种癫狂、一种亢奋。城头的气氛之诡异,已经不是语言能够形容。
在城头上两人言辞交锋的同时,城下双方也在忙乎个不停。
少爷跟联军几经波折,一度沦落到要向汤森认输的地步。但是,打从那根名叫使徒的大腿戳到城头上之后,他们就再度拽起来了,自信心更胜之前,都到了几乎快溢出来的程度——城头上的大腿,真的好粗壮!
重振士气之后,联军的攻城队形非常豪迈,他们准备了八万人,选定两翼齐飞的战术,攻击点就定在城楼的左右两侧;对不远处的荆棘玫瑰,他们还丢出一个万人规模的攻击阵列,完全由来自内陆的零散部队组成。
荆棘玫瑰这边,情势算是非常不妙——汤森费尽心机、浴血拼杀才夺回来的优势,就在使徒亮相的那刻化为乌有!
可是,这口气再怎么憋屈,汤森都得咽下去才成。
前事历历在目,汤森很清楚使徒的可怕。眼下这二千人的部队,美少女、瓦胡甚至哥达,把他们留下来纯粹是给人加菜。所以汤森暗中把部队分成十只,配了足够的军官,严令他们,只要这边开打就带着所属部队跑路。
“活下去,这点最重要!”
转回头,汤森撕开雯丽小姐转交给自己的小包裹,把里面的东西分给美少女、瓦胡和哥达。他甚至还把仅剩的几样得自天空之城的道具也分给他们。
局面都发展到要拼死一战的程度了,私藏没有任何意义。
瓦胡,要回荆棘玫瑰,把此事告知雯丽和海柔尔;哥达,要直接回安道尔联盟,去跟他的老头子休斯通风报信;部队,要使出浑身解数逃命,能剩下多少人还得看运气……
大伙沉默地望着汤森翻家底,目光里包含的东西太多了。
“我啊?我好歹算是个荤菜吧!或者是发芽的土豆……没熟没切那种,毒不死他也噎死他。”汤森在安慰别人,但心里很清楚,使徒不是那么好打的,自己这一百多斤,今天很可能要丢在城墙底下,但是……
“你就是个傻掰!你就是吃亏不长记性!你就要选苦逼的事干!”汤森内心左右,各有一个小人冒出来骂:“你想跑?傻掰!你跑一个我看看?你已经败过一次,再跑一次你这辈子就完了!只能去当蛆!”
“公理道义、职责所在……”汤森的解释很诡异,前半句很矫情,后半句很粗俗:“去他妈的!这世上总有些苦逼到极点的狗屁事,比老子的小命还重要一点。”
他训斥泪光涟涟的美少女:“忘记我的话了?无论什么事,都要给老子洒脱!洒脱!”
安排好一切,汤森骑着马站在队伍最前方,他把注意力一分为二:眼睛紧盯着那边的少爷,耳朵留意着城头的动静。
使徒的话很大声,菲斯特的回应不很大,但汤森也听了个八九不离十,实在是出乎意料得很——因为菲斯特的爷爷太强大,他居然能够隐忍十年!
这种心态,在阴暗中滋长十年,已经扭曲成麻花了吧?
不过……
“吃什么玩意?什么意思?”全世界的异能师里,也就汤森不明白巨龙之心的用途。
“这是个圈套。”哥达在身后解释:“联军是使徒授意组建的,他知道菲斯特这边部队很少挡不住进攻,就以屠城为威胁,逼迫菲斯特吃下巨龙之心,自降等级参与战争……”
“自降等级?这不是特别傻吗?”
“菲斯特王子的异能等级肯定在五级以上,使徒这是要他在自己死还是全城死之间做个选择。”哥达的声音异常沉闷:“长官你也说了,这世上总有些苦逼到极点的狗屁事……”
哥达的话没说完,城头上就传出猖狂尖利的笑声。
“哈哈哈哈哈哈哈——菲斯特君真可爱!我心甚慰!”白袍使徒笑够了,声音变得有点阴鸷:“既然菲斯特君心情不错,那我们可以聊聊啊!其实,你知道我们的目的吧?”
很显然,使徒准备掀底牌了,一定是杀招!
王子没说话,目光冰冷,锋利。
“你应该不知道我们为什么敢打银涛城,因为这事没几个人知道。不过我现在可以明明白白的告诉你——你家那位总是死不了的爷爷,银涛城的庇护者,他这回——终于死啦!”
菲斯特王子不禁退了一步,旁边的小萝莉瞪圆双眼,整张脸完全苍白。
“菲时特君,你听清楚了吗?”使徒终于原形毕露,他跺着脚、几近疯狂地笑:“哈哈哈哈!你家那老不死的终于死了!”
石破天惊的消息,菲斯特站姿不变却凝如雕塑——其实从联军进犯这件事上,他大概猜到爷爷那边有状况,而且还挺严重,但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居然会严重到如此地步!
使徒的话在银涛城内外飘荡,制造出两个不同的世界,城里的人们,被硬生生的撕裂了心,再被撒上一把粗粒沿海……而城外则是一片欢腾,老贤者在世的情况很少人知道,但这的确是他们一直不敢动银涛城的根本原因!
菲斯特的爷爷,银涛城上上代的贤者,八级顶峰的异能师,距离传奇仅一步之遥,也是很多人心目中的偶像……他居然如此突然的死了!?
联军阵营中,正在跟将领们交代事情的少爷,都忍不住抬头看着城头,眼中藏有不易被人察觉的鄙夷。
前前后后,再把部队看了一遍,少爷转头对远处的汤森笑了笑,然后把手一挥。
“登——城!”刀疤脸的吼声响起。
“登——城!”将领们跟着齐声高喊。
“登——城!”黑压压的联军,“呼啦”一声就冲向了城墙!
“大家听见没有?”冲击队列当中、侧面、后面,军官们志得意满,半威逼半是煽动:“银涛城现在没靠山了!他们什么都没有了!前进的赏金加倍、后退的立斩无赦!”
“拿下银涛城、抢到的东西都是你们的!放假十天、夜不归宿!”
“第一个登城者获封贵族!”
“打开城门者赐予封地、子子孙孙免税!”
再次攻城的联军,脚步骤然加快,沉重的呼吸声里,密密麻麻的云梯又快架上城头了。就连那些逃离战场的软脚虾,也都恬着脸、陆陆续续的转头跑回来了……
而城头上的守军,却是人人含泪个个带伤,他们默默地拿起武器,走向或者爬向自己的岗位,他们用肮脏的面庞、干枯的目光,去面对如浪潮般漫过来的敌人。
但伤痛并未到此结束,人们永远都想不到的事情里面,就有一样是使徒的无耻程度,那是名符其实的没底线——“菲斯特君,你想知道他怎么死的吗?”
“老贤者的异能那么强大,脑袋却那么白痴……”城头的使徒本来在强装深沉,这时却“扑哧”一口笑出来:“为了拯救这个世界……哈哈哈……就他妈的……就他妈跟怪物同归于尽了——哈哈哈哈哈——不行了,我笑出眼泪了,擦擦!”
王子的身体在微微晃动。
“你可能在想,你爷爷刚死,我们就转头对付你,这叫趁火打劫。”使徒好容易才擦完了眼,目光放出之时,脸色突然一正,无比诚恳地说:“其实,这是个天大的误会!”
“奋不顾身挽救世界,及其伟大!”使徒说:“老贤者的丰功伟绩,是整个人类的财富,必须上史书、必须发扬光大才行!”
好多人都懵了,使徒玩的是哪出啊?他人格分裂了?
“正义,很宝贵;付出牺牲才得到的正义,更加宝贵;为了让无数人珍视老贤者留下的正义,我们要好好思考、好好运作才行!”
“我们的结论是,因为老贤者太厉害,所以整件事只牺牲了他一个人……这是战术上的大成功,但战略上却让我们很尴尬。”
连爬云梯的联军都停下来了,没办法,使徒这番话太奇怪了。
“抱歉,我太沉迷书面语言了,”使徒微微一笑,语气极为真挚:“刚才那些话的意思,其实是说代价太小,显示不出牺牲的惨重、人生的价值、正义的辉煌!”
汤森听到这里,内心突然涌起怪异的感觉,似乎使徒接下来要说的话,会颠覆很多人对他的猜想和评价——丫不止是无耻这么简单!
“所以,我们最后一致认为。”使徒的面庞雍容而端庄,堂皇大气:“老贤者救世界,必须死全家!”
救世界要死全家?!这是那家的道理?!
这句话丢出来,城内守军和民众的心情就不必说了,云梯上栽下去的联军都起码上千——老贤者啊!他说的是上上代的贤者!
从战场外往回跑的无鞘私军终于凑近了,路上跟进来的某个军官,正指挥他的弓箭手搭箭射荆棘玫瑰,却被一个凶神恶煞的将领一耳光打趴下了。
“你没长耳朵?你没听见他们在说什么?”将领咬着牙:“打仗就打仗,杀人就杀人……操他妈的,心太黑了!他妈肚子里是熏肉铺!”
“可是……”军官捧着脸,欲言又止。
“等等!”将领烦躁之际,剑柄都快被他拧出水来了:“再等等……”
“你们果然不明白……”城头上,使徒张开双臂,表情似惋惜,又似敬仰:“历史上的英雄,特别是那些救世界的英雄,谁不是为了爱和正义搭上全家人的命!?谁不是为了理想死光三代!?”
“英雄的子孙后代,不男盗女娼的话都不好意思跟人家搭讪……大家说,是不是这道理?”然后,使徒还很谦和的征求别人的意见:“你们说,我说的对不对?”
“你是疯的。”菲斯特平静到了诡异的地步。
“没错!人都有疯的时候,关键是别让人知道。我在这疯过怎么样?这消息能传出去吗?现在没人来管你了,他们都在打怪物。所以逼你吃巨龙之心这事,普通军队就足够了。”
“其实在战争开始之前,我已经到了。我故意等到这时候才出现,为什么?”
使徒卸去一身的伪装,回归本我:“因为我要等到扭转局势,看到你欢喜庆幸,然后呢,我会把局势扭回去,让你支离破碎。因为你支离破碎,我就享受了——享受,你懂不懂?”
“别以为那个叫汤森的小角色还能做什么,你应该注意到,我经常说的话里有‘我们’这词,如果你真指望他,那就会有人出来把他干掉……哈哈哈哈……你没想到吧?”
“但是!只要你把这些巨龙之心吃掉……你就可以放心大胆的下去杀了他们,杀光都行!我和我的朋友们绝不阻止你!”
“二十万联军,”菲斯特问了一声:“在你们眼里就是这种用途?”
蚁附在城墙上下、还有那些刚刚踏上城墙的联军忍不住侧耳,等着使徒的答案。
“人嘛!总还是有些价值的,西海岸人虽然差点但聊胜于无。你想想,他们是怀着侮辱银涛城、侮辱奥德里奇女士的目的而来,所以他们最大的幸福,就是死在菲斯特君的手里。”
使徒微笑着,循循善诱:“吃吧!菲斯特君,你是年轻人,何必这么婆婆妈妈呢?爽快一点不是更好?吃了你就能发泄胸中的怒气,你现在苦苦忍着做什么?”
白袍使徒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无限满足的表情长久的停在脸上。下一刻,他的欢愉到达了巅峰,因为他用手指着菲斯特,用当仁不让的主宰口气说。
“以后,你就以一个四级异能师的身份活下去吧……十年,我让你多活十年!”
菲斯特的假面不再变化色彩,但假面的嘴角,有一丝红痕缓缓溢出……
“居然是血?”使徒再次大笑:“我没想到是血——在我想象里,你应该小便失禁才对!”
菲斯特没有说话,他的头微微低下,身体瑟瑟发抖,似乎极为痛苦。
“说起来,银色海岸的誓约之地很古老啊!听说中枢就在这个城楼上?”使徒搓着手说:“我想想啊!哦,正对三号箭垛的第五块方砖——好!我站上来了!”
“为了让你吃得无怨无悔,我给你一个条件。”使徒说:“只要你吃下巨龙之心,我就站在这不动,让你用一次银色诗篇!”
“听说,站在这块方砖上的人,哪怕是主教都不能低档你家的银色诗篇啊……我现在站上来了,我允许你试一下效果……”使徒几乎是拼命一样,在菲斯特身上寻找弥补自己创伤的药剂:“哈哈哈!尊敬的贤者?你是不是不会念啊?”
“现在什么情况?”汤森一心二用,资料有限,实在听不明白。
“誓约之地的誓约,是最后也是最强的防御手段。”哥达说:“银色海岸的誓约,被称为银色诗篇,贤者手握三分之一。”
“这东西有用吗?”汤森很好奇。
“作用有限,因为只有三分之一。”哥达摇头:“其他的部分,听说失传了。”
“不管怎么说,这是个机会。”汤森对他打了个眼色:“准备……走吧!”
城头上,菲斯特手心摊开,用手指捻起一粒漆黑的果实,塞进嘴里——在小萝莉悲切的哭泣声中,王子手掌翻覆,余下的几粒巨龙之心缓缓从掌心跌落。
“果然,不见兔子不撒鹰啊!”使徒沉溺在无尽的幸福中:“哈哈哈!来吧!让我见识一下银色海岸的传世诗篇——我将是有史以来,第一个抵挡住誓约的伟大人物!”
此时,已经有大批的联军爬上了城墙,而守军大多已经筋疲力尽,挥刀都很困难。
“请,倾,听……”
“银色诗篇!”菲斯特把一根手指举到身前,做了个轻轻向下敲击的动作——第一下无声无息,似乎有一圈透明的涟漪,从菲斯特脚下隐隐荡开。
“咯!”第二下略有响动,王子脚下传出浅浅震颤。
“咚!”第三下如同雷鸣,王子脚下犹如闪电迸射!
一连三次,使徒笑容柔和,但在看到王子的手指第四次敲击的时候,他脸上悚然变色,一声惨厉喊叫脱口而出:“你敢骗——”
但话未喊完,脸色肃穆的菲斯特,已经敲响了第四下!
一束灿烂的光线从王子指尖飞出、没入使徒的前额。使徒的脑袋一片混沌,连手指都动不了!
使徒的笑容僵在脸上,叫喊就停在那个“骗”字上,他就好像被王子驱离到另外一个时空中,并被永远镌刻!
就犹如史诗中、传说中的战鼓被他敲响。
“嘣!”的一声,风起云涌!海生怒涛!
这浩荡之声仿佛在千年前响起,然后穿透岁月直达此时、直达此的,它传遍银涛城的每个角落、也传遍了整个战场,直达人心、直达灵魂!
不但是城头的使徒,城上城下几乎所有人都被震撼了,他们的大脑一片空白,也失去了行动能力——就连菲斯特本人都好像陷入一种奇怪的状态,等了很久都没做出任何动作。
“四响!他要开启完整誓约!”城下众人里,少爷的等级高,也最先醒悟过来,随既狂吼一声:“刀疤!给我弓!”
接过黑色的弓,搭上透明的箭,少爷瞬间飞至与城墙齐高的空中,瞄准了全无防备的菲斯特王子——小萝莉尖叫一声,张开双臂挡在菲斯特身前。她小脸惨白,神情却极为坚定,双眼怒视少爷!
少爷“吱”的一声把黑弓拉成满月,“嘣”的一声箭矢离弦!
松手的那个瞬间,少爷身后传出一声笑——冷丝丝、凉飕飕、钢针似的扎人。
透明的箭矢电射而出,但仅仅十步之后,就跟撞了鬼似的一头栽了下去——以为必死的小萝莉双眼瞪大,都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刀疤!”少爷顾不得回头,闪电般地把第二支箭矢扣上。当他把弦拉成满月的时候,耳中听见刀疤一声惨叫!等箭矢离弦时,背后的冷笑声再度传来,比上次近了不少——电射而出的箭矢,这次只飞出去五步!
小萝莉震惊万分的张大了嘴,好像看见什么及其诡异的景象。
“是汤森!”刀疤的喊声很慌乱:“少爷小心!”
“我不信!”少爷的衣袍一涨,金色光圈环绕全身,第三只透明箭矢流星般的飞离弓弦——还是一声冷笑传到,箭矢只飞了三步!
小萝莉的娃娃都掉下地了,整个人好像被石化了一样——少爷使用的弓箭,是被称为“沉默之牙”的异能克星级武器,这种武器来历神秘,而且对异能而言是无解的,不但杀过实力强横的八级使徒,连号称当世第一人、当代大师、级别超阶的英格玛,都曾经吃过这把弓的亏!
这样的武器,汤森居然能在冷笑中连破三次!要不然的话,菲斯特和自己都已经死了!
“想射吗?”少爷身后的声音当然属于汤森:“孙子!你问过我了吗?”
接连失败三次,少爷双眼也是不能置信的神色,嘴角都被他自己给咬破了,但他却没转身,而是把黑弓一丢直接跃向城头——汤森同时跃出,先抓过被少爷丢弃的黑弓,也直接扑向城头!
“祈愿!”满脸是血的刀疤怒吼着,从旁边扑上来,他用的异能的五级——灿烂的光点如渔网一样撒开,密密麻麻的罩住汤森。
汤森只是一挥手,就像有个无影无形的大耙子,直接把光网划拉到一边,接着拆了刀疤的三级防护、一个窝心脚踹在刀疤心口上!
“噗!”的一声,刀疤血喷三尺!
汤森有变异风舞在身,这一脚的伤害不比异能差——刀疤喷着血倒飞,连续撞断了三根旗阵旗,然后跟死猪一样摔下去。
但因为刀疤的干扰,汤森晚了少爷一线不说,身姿还坠下去三分。他伸手扣住城墙,却没想整块大石头已经变脆,“哗啦”碎成无数片,让他坠了下去!
“好!”少爷的脚尖还没点到城头的地砖,手上的异能已经脱手而出——只是一下,就把小萝莉唤醒的娃娃和她本人打飞!
“菲斯特君,再见!”
一片巨大的、冰晶般的月牙形光斑飞向菲斯特——菲斯特的目光紧缩在使徒身上,身体还是毫无反应——在少爷喜哀不分的目光里,冰晶月牙端端正正的砍中菲斯特的脖子!
“哗啦”一声,掉下来的不是菲斯特的脑袋,而月牙光斑却碎成了无数片。
“叮叮当当”冰晶碎片撒了一的,间中还裹着两片金黄|色的——枯叶?!
“不可能!”少爷眼珠子都瞪出来了,差点把自己的舌头咬断。
“想杀人?”汤森的声音在城墙边——瞬间来到背后:“孙子,问过我没有?”
就像是少爷的影子一般,他如影随行,只差半步——少爷转身,看见汤森肩上铺着一层金黄|色的枯叶,背后还有一对枯叶凝成的双翼。
“你——居然又是你!”少爷知道,有汤森在,自己别想杀菲斯特。
少爷嘴角抽动,然后用手拨拨头发,笑了笑。但下个瞬间,他已经到了汤森面前,手掌外缘有雾气凝成的利刃,“嗖”的横切过去!
汤森目光沉静,视野里映出一副完整的异能运行图谱,瞬间就推算出关键节点。
他左手适时前伸,指尖点点拨拨,瞬间毁去少爷异能中的十处连接点,少爷手掌上的雾气利刃顿时化为乌有——汤森的右拳迎面飞出,狠狠撞在少爷的眼眶上!
“砰!”的一声!
“啊!”的一声!
少爷倒退了三四步,好半天没缓过劲……我被人用拳头打了?我居然被人用拳头打中眼眶?我的防护异能?我的防护道具?都失效了?
三重防护啊!
汤森的拳头又快又狠,少爷做梦都没想到,怎么防得住?
在少爷所有的异能中,最后那个防护护罩最为奇特,它并不厚实,却跟一件胎衣似的罩在少爷体表,跟他浑然一体。汤森找不到破绽,也不知道如何去破解它,干脆就用拳头猛捶。
只听“砰!”的一声,汤森的铁拳直接顶到少爷最后那层防御异能上、力量不减、速度不变、打在少爷的左眼眶上。
这一拳不但力量十足,而且打得端端正正!
少爷稳健的步伐顿时凝滞,他只觉得眼前黑沉、头部颤震,嘴里痛的“啊!”了一声,然后打着踉跄倒退出去。
正拳打眼眶,这招属于喜好街头争风、群殴乱斗之人必须掌握的技能。汤森曾经苦练多时,对自己的技艺极有信心——如果用好了,伤的不是眼睛而是脸皮!
为了保证效果,他甚至卸下了凤舞的加成效果,只使用单纯的肌肉力量。结果一拳下去,少爷的眼眶马上青紫,还没稳住步伐,上下眼皮已经肿的像模像样。
少爷此时的心情复杂万分,情绪亦然,怎一个怒字了得?
他是异能世家的传人,身份特殊,别说争斗厮杀,就算他小时候抢棒棒糖都得用异能——风度翩翩、阳春白雪的他,什么时候被拳头揍过?这开天辟地第一回!
其实,这不能怪见识卓越、异能超凡的少爷,谁能想到一个勇冠三军、力挽狂澜、扭转战局的异能师,他会在跟其他异能师战斗的时候耍拳头?这种情形,就像在分疆裂土宴中搭配喂马的燕麦、光辉教会的主教转投晨曦教会当狂徒一样……
荒唐、堕落、自甘下流!
但这事却又只能怪少爷,因为对手再怎么堕落都是他私人的事,但你挨了就是挨了。况且刀疤脸早就跟他说过,汤森是个异类、是个喜欢用拳脚刀剑的少数派,别的例子不说,他活生生打死二级异能师的事还没了结呢。
“简直是——不能置信!”火辣辣的痛楚袭来,少爷无法再保持笑容,风轻云淡的表情也不知丢到什么地方去了。
他更加疑惑的是,自己身上的防护异能虽然不很高级,但绝不是时灵时不灵那种坑爹货,怎么会突然失效呢?好吧!就算异能出问题,本该起效果的几件道具装备为什么也没反应?难道被汤森压制了?
如果不是最后的防御还在,恐怕就不是挨拳头这么简单了!
汤森当然不可能压制少爷的异能和道具,说白了,少爷只是不走运、遇到汤森这个异能杀手而已。
异能师释放异能,其实有点像做数学题,异能师要把属性不同、强弱不等的异能力和控制通道搭配组合成公式——异能力相当于数字,控制通道相当于加减乘除等等符号,只要公式正确,必然能得到正确答案,那就是最后出来的异能效果。
但这个过程不能出错,否则就会导致异能崩溃,甚至出现反噬现象。
汤森能看见别人的异能力量,也就等若能看见别人的排列的异能“公式”,他只需要用控制力去改变别人公式中的某部分,比如把某个“数字”增减点,或者把“符号”调换一下……答案肯定就错了,异能效果自然也就没了。
找出对方异能中的最关键点,用最小的力量去破坏之,这就是汤森在自己天赋上开发的新能力,但目前还处于懵懵懂懂的阶段。
但汤森的思路是对的,他苦练过细节控制,对异能公式的观察又最直观,所以只需做很小的变动就能让别人的异能失效。正因为改变量极小,所以汤森的小动作很难被人发现,一般人都只会认为是自己没把握好释放过程。
仔细想想,异能一而再、再而三的失效,对方不被汤森打死也会被郁闷死吧?
“不服气吗?接着再来!” 汤森脸上带着浓烈的嘲讽神情,刚才那一拳很解恨,但还没达到他真正的目的。
嘴里说着话,汤森顺手就把抢到的黑色长弓Сhā在自己腰带上——这东西肯定不是大路货,很宝贵的样子,少爷别想再拿回去。
“说的没错,”少爷怒火上涌,重整旗鼓、吼叫着向前一扑:“请!赐!教!”
只跨出两步,少爷就用异能把自己重新武装起来,五个异能连续不断的释放而出,三防两攻、左右兼顾、手心里还暗藏着一记杀招。
少爷的速度很快,却没能快过汤森的反应——在汤森的天赋面前,异能力量无所遁形,少爷那两条造型古朴的异能源链很清晰,异能源点的变化也藏不住。这类已被汤森研究过的异能,他看一眼就能找出关键节点,瞬间拿出最佳破解方式。
就算是生疏的五六级异能,汤森也能从“异能公式”本身的排列中看出其功用和薄弱处——天底下还有比搞破坏更容易的事吗?
咧嘴冷笑,汤森脚步后退、同时抬手先破了少爷外围防御,然后在踏步回原位的同时破了少爷的二防,紧接着反进一步,两手齐出,硬生生的破坏了少爷攻击异能中的枢纽节点。
在少爷眼中,汤森两手舞动像是在准备什么奇特招式,根本不肯想到他一挥手,自己的异能就会失效一个。最后,汤森右拳先击中少爷防御异能的最薄弱处,然后顶着这个层防御打下去!
只听“砰!”的一声闷响,这记重拳打在少爷右眼眶上——觉得之前那拳不够力,所以汤森这次用的力很重,打中之后,他半只手都被震麻了!
挨打的少爷当然更痛,脑袋被汤森的拳头打得一晃,上半身跟着向后倾倒,这姿势就好像要翻空心跟头似的。
少爷怎么肯在汤森面前认输?他这次没发出任何声音,眼见就要躺在地板上了,他却不顾剧痛,用单手撑的,瞬间就反弹而起——但谁都想不到汤森这套路不止两拳,少爷这下刚好把自己送上门。
汤森飞身跃起、攒足了力气的拳头再次挥出,拳头故技重施,顶着防御异能打在少爷两眼之中、鼻梁正上方位置!
“嘭!”的一声,就好像把一组绷紧的弹簧给打散了,少爷的脑袋沉下去、抬起来、意识在瞬间处于空白状态,身躯不由自主的倒跃飞出,四肢完全舒展,ρi股着地、身体弹起又落下、最后还“哧溜”一声滑出去好远。
少爷真是够硬朗,挨了三拳都能挺住,滑动的身体还没停稳,他就翻身站了起来,二话不说就向汤森冲过去——但走了不到两步。他的身子就歪了,步伐也跟着散了,然后左脚缠右脚,拌蒜栽倒。
他晃了晃脑袋,用手撑着的,居然没能站起来,于是惊讶的“啊?”了一声。
旁边,嘴边挂着血丝的小萝莉也惊讶的“啊?”了一声,她一双大眼睛瞪得溜圆。因为菲斯特说过,少爷跟他是同级的异能师,这也就是说,少爷其实是个六级的异能师,这么高的段位,居然会被汤森用拳头打倒?居然还站不起来!?
少爷的形象很多很杂,各个身份各有神妙不同,但都保有一个共同特征,就是脾气很硬——如果能站起来他绝不会赖皮,可现在嘛!他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因为他的视野里天旋地转,不管什么景物,至少都有好几个影子重叠着,还乱转一起。所以少爷不能定位,无法迈步,就跟个醉汉似的。
异能师再牛掰也不是生铁浇筑的,两拳打眼眶,一拳打印堂,少爷现在看什么都像看万花筒似的,一刻钟之内都难恢复。
如果能破开少爷最后的防御,汤森可以活活打死他。破不开防御,伤害就有限,只能退而求其次——眩晕,这才是汤森三拳的真正功效。
特别是最后一拳,就是为了封少爷的眼。
少爷的位置太重要了,今天的表现也是恰到好处,如果让他继续发挥,场面无疑会凶险很多。但汤森两三下弄不死少爷,又不能把精力全放他身上,所以只有限制少爷的发挥——现在,少爷的指挥能力和动手能力都大打折扣了。
“怎么样?提神醒脑吧?”汤森冷笑:“这叫三大炮,地方特产!”
“地方特产?”少爷连连冷笑,他已经认定,汤森处心积虑对付自己,所以手上必然有克制自己异能的手法和道具……自己这个暗亏是吃大了。
他根本没往异能天赋那方面想,因为那几率无限接近零。
少爷的脑袋面向汤森,目光左右乱晃却瞄不准他,试了两次他终于放弃,于是咬着牙说:“你有地方特产,我有家族特产!”说完这句话,少爷打出一声尖厉的口哨。
“老子给你面子,一对一的打,你居然敢吹哨子!”
汤森释放了一个小异能,十来根冰箭而已,别说六级,三级异能师随便都能避开挡住甚至反击。
但在少爷的万花筒视野里面,满天都是一样造型的冰箭飞过来,加上头昏脑胀,根本无处可躲。但他敏锐的感知却侦知这是小异能,属于上不台面那种。
少爷知道人固有一死,死就死,可死在这东西下面……他心中的憋屈真是比天高、比海深,悔到了极点!
千钧一发之际,一面巨大的盾牌从天而降,端端正正的挡在少爷面前。
盾牌是从城墙下飞来的,来的恰到好处。只听“叮叮当当!”几声轻响,汤森丢出的小冰箭全撞在盾牌上,瞬间碎成晶莹的冰粒。
同一时间,汤森察觉到有不少异能反应在迅速靠近,甚至还有从城内方向飞驰至城墙的——全是少爷那声口哨招来的。
“就知道你手里还有牌,我要的就是这效果。不过数量如此之多,难道你家的爱好是养野狗?”汤森的设计得逞了。
限制少爷的能力发挥只是第一步,第二步是榨出他最后的护卫力量。第三步嘛!就是抓紧时间把他们——都干掉。
因为少爷这样的身份不低,决不止明处那点人手,肯定还有秘卫。只有在干掉这些闲杂人等后,汤森才能将战斗继续下去——就是对付使徒!
使徒高高在上,汤森估计他至少有七级,要打他,说难听点就是癞蛤蟆吃天鹅。但汤森不愿意等死,更不愿意跪下,只能硬着头皮打——没条件就自己创造呗!难道帮你啊?
其实在上城墙之前,汤森并不清楚状况,更不能理解使徒和少爷的种种做法,所以专门在哥达那边恶补了五级异能师与战争的关系,恰好就是雅克分会长没说的那部分,总算理清了关键。
哥达本着“满足汤森最后一个愿望”的善意,被弃保密誓言,给他来了个竹筒倒豆子。
其实这个规矩被称为“强者的律法”,今天这场战斗涉及的只是第一条,即五级以上异能师、或相当于五级异能师的其他职业强者,不能在普通战争中出手——在上面的上面眼里,五级以上的小家伙算是摸到了门径,有未来、可以寄托希望,死在普通战争里太浪费。
比如少爷这悲催货,被几根小冰箭戳死的话让人情何以堪?
再说,五级异能师已经可以熟练使用六级异能了,而六级异能正好是能颠覆普通战争的高级货。
几个六级异能毁掉一支万人军队,这种情况是有可能发生的。哪个国家、哪个势力经得起异能师这样折腾?不用几次就会被搞垮了吧?所以在某种程度上,“强者的律法”也是包括异能师在内的强者群体对世俗世界的承诺。
律法虽然离奇,但其实很有必要,是避免各国各势力陷入异能混战的保证。这个世界虽然低贱贫弱,但强者只有踩在这片低贱的土地上才能发力,才能更高更远更强……
违反这条律法,就是跟整个异能群体作对,当事人肯定会遭到所属公会和团体的严厉惩处,基本上都是死罪,而且祸及三代。
就是说不但自己倒霉,家里所有优秀人物也完了,不管把人藏在什么犄角旮旯,都会被公会和教会的人找出来废掉……家破人亡就是指这个。
另一方面,因为五级异能师前途很好但数量很少,所以他们又被上面的上面严加保护——不管什么人,贸然攻击他们也是死罪。
因为有这两条律法存在,凡是涉及五级或以上等级的争斗,都会变得异常麻烦。不管是切磋、决斗又或者寻仇,只要某方的等级上了五级,那就要用特殊的方式进行。
最简单的方式就是在年会上解决,众目睽睽之下对某人发起“挑战”。复杂点的方式,是向仇人所属团体申请“挑战”等等……但私下争斗肯定不行,就算六级异能师、甚至使徒这种更高级的人物,犯了这条法规也一样会被严厉处罚,没人情可讲。
所以,只要菲斯特的异能等级还在五级以上,那就没人敢动他;但使徒和少爷这边的最终目标应该是拿下誓约之的,不把菲斯特这个主人搞垮,他们就无法破除此地的誓约。
也就是说,如果菲斯特不死,他们占领了银涛城也没意义。
正因为如此,联军就必须把菲斯特的等级压到五级以下,为此他们用全城人的性命逼他吃巨龙之心……本来都快成了,但有个叫汤森的家伙横空出世跑来搅场,所以联军这个算盘没打响。
如果不是出了这种状况,使徒才不会跳到前台来,他抛头露面的成本太高了,仅仅灭口这事都够联军喝一壶的。
使徒跟菲斯特达成了约定,菲斯特可以用誓约攻击自己,而自己不防御。
他傻吗?他一点都不傻,因为这样一来情况就又有变化——有这个约定,他们之间的战斗就大致上合乎规则。
有了这个约定,再加上后期的人为运作,那么这里发生的一切战斗,无论是攻城战还是异能战,都可以看成是使徒和王子之间的战斗的延伸——这很简单,写报告时把各场战斗的时间顺序换了就行。
即使上面有人追究,使徒和联军的责任也不那么重。当事双方都认可的战斗,苦主死光连原告都没有,上面又能追究到何种程度?
汤森终于在法律层面理解了这件事。
其实,银涛城命运如何,菲斯特吃不吃巨龙之心,这都跟汤森没有直接关系。他之所以出手,无非是清楚使徒的作风,知道自己除了拼命之外别无出路……
即使是这样,汤森也没打算把自己撂在这,他肯定不会拿自己的小命去帮助别人。
他当然会作出拼命的样子,好缠住对方、好让手下有跑路的机会。但在做成之后,如果还活着,他会飞一样的冲下城墙去异能师分会避难……
使徒无法无天,但他敢打异能师分会?就算他敢打,汤森也能拉着玛西亚避难——冲梦想大厅!
他一点都不内疚,这不是逃不逃的问题,而是值不值的问题。
汤森是来银涛城捞好处的,他怎么知道这件事还有使徒牵扯进来?西海岸是莽荒之的,号称明面上没有教会势力。
出于对联军的厌恶、对少爷这类人的怀疑、加上对之后利益的考量,汤森可以帮王子阴联军一把,这对他来说是正确选择,而且不难做到。
如果确实没招了,汤森当然也敢拼命,但要让他为了银涛城跟人拼命……这有点不着边际,非分之想。
更重要的是,菲斯特之前的表现不是很合汤森的性格。在汤森看来,王子做事太犹豫,你看他左右为难拿不定主意的样子——如果自己处在王子的位置,那就会直接开杀戒了,至少要弄死少爷再灭了联军!
以后的报复以后再说,再说还能逃呢。
说不上对错,汤森的性格就是如此,他喜欢大开大合,不喜欢绕圈子。
但在菲斯特用奇特的方法“定”住使徒后,汤森才真正清楚了王子的打算,这位王子不是在犹豫,而是腹黑——也亏他能忍到这时候,总算挣到一线机会。
誓约看来很管用,于是汤森信心猛涨,他也有厉害东西没拿出来,所以相请不如偶遇,打落水狗大家一起上!
汤森想得到的事情,少爷自然也能想到,虽然他看不清视野中的景物,只能摇摇晃晃地摸着墙站起来,却不妨碍他大声下令。
“杀菲斯特!先杀菲斯特!”
这时候,正有十来条身影飞上城头、“嗖嗖嗖”的越过箭垛。
这些人脚还没有沾的,就听到少爷的呼喊,于是手上的异能立即向着菲斯特呼啸而去——看他们这份反应和速度,即使没五级也差不多了。
小萝莉早一步丢出娃娃,这个被她随身携带的玩具一离手就在空中炸开,抖落无数蕾丝花边,坠地时已经有两人高,居然是纯金属构造。
它伸出的巨大手掌泛着红光,只用一巴掌就扇飞三个元素系的异能,宽大的身躯就堵在菲斯特前面。
先冲到的异能撞在金属上,大多咚咚乱响弹回去,另一些在金属表面擦挂,发出极其难听的声音,却无奈的改变了方向。
挡住这轮攻击之后,金属娃娃上前一步,巨大铁拳挥出,将一根正向前伸出的木杖打进原主人的胸腔!
但它只能支撑片刻,真的是片刻。
“噼啪!”两声,粗大的电光闪动,顺着地面攀上金属娃娃的身躯,“砰”的一声,火星溅射,它猛地向上一跳,身躯在急速抖动中,出现几根手指粗的裂纹,然后整个身体迸裂!
“哗啦”零件散落一的,那颗大头歪斜打转,脸上的童真憨笑却未变。
密卫之所以叫密卫,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们藏头露尾,平常没事的话,少爷就算叫破喉咙都不能把他们召唤出来。密卫现身的条件,就是保护对象遭遇紧急事态。
可一旦出现,密卫的功效也很强大,因为他们知根知底、战斗配合上更加默契紧密——小萝莉的钢铁娃娃亮相时很凶残,不是普通异能师能对付的东西,但只是一眨眼的功夫,就被他们给收拾掉了。
四分五裂的娃娃刚掉下的,已经有个两影子越过满地弹动的残片,继续往前冲去——菲斯特已经近在咫尺!却依然保持凝固的站姿,黑影只要伸手就能将他击倒!
两黑影显然都是近战型异能师,他们手上已经有点点彩光出现,眼看就要挥出——就在这时,两个正在地上跳动、滑行的金属拳头却猛的窜起!
上面两人都在瞄准雕像一样的菲斯特,怎能想到地上的残片还能搞鬼?等发现不对时已经晚了。
只听“嘭!嘭!”两声,钢铁拳头快若奔雷,结结实实地打在两人的腹部!
毫无防备的两人发出凄厉惨叫,身体瞬间从三米高度猛弹到十多米,对折成虾米状的身躯一路翻转,最后坠到城墙外侧去了——从他们嘴里喷出的鲜血,去勾勒出一条完整的抛物线,顺便还浇了后面那组人满头满脸。
几个家伙还来不及擦去脸上的血,就看见钢铁娃娃那颗憨笑的大头迎面砸到。
领头的密卫手中再度喷出电光,只听“噼啪!”一声之后,带着笑容的钢铁脑袋一分为二却未落的,而是再分为四、再分为八,然后飞驰电掣一般切削过来!
瞬息之间,一道异能电网高高竖起,飞掠而至的铁片却转出幅度极小的弧线,异常灵活的绕过了电网阻碍——震惊之下,密卫们来不及做出后续反应,就看见微红的光亮一闪而没,密卫阵列最外侧两人已被当场切掉!
染血的铁片速度不减,光痕在城墙外飞驰、画出八道明亮显眼的大回旋,去而复返、风驰电掣、又把另外两人砍成十七八块。
如此威猛的气势,肯定不是小萝莉的风格。在这周围的人里面,能把金属片当导弹玩的,只能是捣蛋鬼汤森。
“又是他?!”少爷凌乱的视野中,三影重叠的汤森已经赶到战线上!
他二话不说接替了金属娃娃的职责,用身体挡在密卫与菲斯特之间——密卫已经在之前战斗中知道了汤森的实力,所以在他刚刚出现时,剩下的密卫就分为三组,一组从正面硬攻牵制,两翼的负责侧面包抄。
密卫的应对很合理、反应可以说奇快,但汤森已经不是那个刚出银涛城的异能菜鸟了。特别是最近段时间以来,他的实战经验快速增长,进步极大。
仅仅上个月,汤森的战斗次数,可能别的异能师十年时间也难凑够。
说实力,黑纹夜枭笔的独创异能他已经掌握了十几种,不但都经过了实战检验,还对其中一半做了改进,阴险的更阴险、毒辣的更毒辣;论天赋,异能天敌的名头不是说着玩的,汤森能看到别人的异能力量,也就能看穿别人的战术。
探索至今,他还没有出过差错;所谓战斗,不过就是见招拆招!
汤森现在的困顿,就是不能用金属风暴,只能用小异能磨——因为城墙两侧不到五十米的距离上,就有大量银涛城守军。金属风暴范围大、细节不受控制、太容易造成误伤了。
再说金属风暴消耗很大,汤森还要为之后的恶战保留实力。
金属风暴不能用,其他大范围异能也得少用,因为他现在保护的不止是菲斯特,实际上,他必须维持包括菲斯特和使徒在内的整个势态。谁也不能拍胸口保证,范围异能不会破坏眼前这千钧一发的“平衡”。
对方的密卫这么多,正常打的话,汤森肯定双拳难敌四手。
所以,唯今之计,汤森只能使用特别改进的招数、也就是黑纹夜枭的研究成果——汤森左手挥动,地面的金属残片纷纷带着啸叫横飞而出,它们大小不等、速度又快、路线诡异,顿时就让正面和左侧两组密卫疲于应付。
蛮荒·三级异能·律法·天才改进版!
稳住两组密卫后,汤森右手食指点出、指尖画出一个繁复的“公式”,跟着尾指勾住“答案”向外一弹——稳稳的套中十多米外、长在砖缝里的一颗小草上。小草的三寸柔茎立即暴长,瞬间变成足有二十多米长、手腕粗的圆藤,铁锈色的叶片像排排锯齿。
植物·三级异能·嚎叫·天才改进版!
一转眼,小草变得特别恐怖,它正向飞蛇般扭动着,古铜色的长藤突然横扫,目标就是右边那组要偷袭菲斯特的人。只听“咻——啪!”一声,铁鞭似的狰狞草藤横飞而至,把密卫们的防御打个七零八落!
草藤上的红色锯齿异常锋利,才刚刚接触,所有人的防护异能都被锯成了碎片。长藤跟着一个回旋,再把他们打成滚地葫芦,每个密卫身上都皮开肉绽、好不凄惨。
“混账你别得意!我来收拾你!”但密卫也不是吃素的,正面强攻小组中当即冲出一人。他身上挂着层金属光芒,卖相相当的威猛,先后弹飞了十几块铁片——他很快冲到汤森面前,二话不说来了个熊抱!
汤森退开半步,顺手丢出两个元素异能,意在逼他后退。
密卫似乎打定了主意,就是豁出命也要把汤森缠住,好让队友发挥作用。所以他不闪不退,直接就用两手接了异能——只听“砰砰!”两声闷响,异能在他手心炸开、他两手都被炸得血肉模糊!
但密卫却不管不顾,顶着各色闪光继续紧逼,蛮荒、元素、空间,各系小异能层出不穷,甚至还有头槌,每次攻击,密卫都受伤,可就是一副悍不畏死的摸样。
俗话说强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汤森确实给他缠住了。
这密卫皮糙肉厚,一时半会很难弄死,外加汤森还得分心操纵那些铁片,这种情况下他很难抽出手去对付新情况。
但汤森不是没后援的孤家寡人,激烈的贴身战中,他脚步丝毫不乱,稳稳守住了自己的战线。也许是战斗太激烈了,他肩上那对枯叶凝成的双翼上,不时有金黄|色的叶片无声落下……渐渐的,枯叶满场都是,跟动物脱毛似的。
利用同伴付出惨痛代价才争取到的机会,又有个密卫摆脱了金属残片的包围。他没有声张,而是绕了个弯避开汤森,然后直冲菲斯特!
才冲出去五六步,密卫脚下就“哧溜”一声,接着又是“嘭”的一声!
他、踩、滑、了!
密卫不受控制的身躯先打横、再重重跌下去、脊背直接撞在地板上,摔得昏天黑地不说,手上那个即将出手的异能也崩溃掉!
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其他密卫为之气结。
这是好不容易才争取到的机会啊!你这混蛋居然就这样浪费了?
摔得这么狠,难道是另有玄机?也有密卫产生疑惑,他们观察了远处的小萝莉,难道是她?完全不像啊——趁汤森顶在前面,小萝莉赶紧在地上画了几个娃娃应急,此时听见响动,她不禁也偏头看了看。
密卫摔倒当然不是她的缘故,但这一幕却让她又惊又喜。
欣喜的是,没想到汤森这么顶用,不但精通大范围异能,连单体异能也造诣不凡,能挡住所有进犯者真是太走运了!菲斯特就是明白这一点,才敢孤注一掷咏念银色诗篇全文吧?
惊异的是,她知道这些刚刚冲上城墙的人并不简单,都是少见的准五级近战异能师,身上都挂着各种加持异能,非常敏锐。
别的不说,他们怎么可能轻易摔倒?
其实,都是因为战斗太激烈了,激烈到每次出手都可能分出生死的地步,所以双方都很紧张,以至于忽略了某些细节,比如摔倒的密卫脚低沾着片枯叶。
没错,就是一片金黄|色的枯叶。
密卫就是被贴在鞋底上的枯叶硬生生给拽倒的。
此时,这片阴了人的枯叶正往地上飘落,似乎要回到它的同伴中去,但被它拽倒的密卫却又遭暗算——他正想爬起,视野却突然暗了下来;他想叫,却发现嘴又张不开了;紧接着两耳也被什么东西给封上,听不到任何声音。
已经不是封闭感觉那么简单,而是连密卫的异能感知一起封闭了!
惊慌之下,密卫伸手去揭,却发现这种很薄、也很坚韧的“纸”已经跟皮肤紧紧贴合,根本就拉不下来,连拉两次毫无效果不说,最后连鼻子也给堵了——密卫这下彻底慌乱了,猛的扣住“纸”一拉,结果指甲断了都没扯开。
魂飞魄散的密卫浑身颤抖,他再次尝试,狠心将指尖刺入皮肉、死死扣住那张“纸”,用尽浑身力气一扯!
他这回终于揭开了,却也把自己口鼻部位的皮肤给撕了下来,血流如注!
活生生把口鼻的皮肤撕下来,这种疼痛肯定很剧烈。
但胸口憋闷的密卫却得忍住,张嘴的目的不是叫痛而是呼吸——他在想,耳朵上的还好说,但眼睛上的打死都不敢揭,这可怎么办?
一张金黄|色枯叶无风而动,自地面蹁跹飞起,端端正正的停在密卫脑袋前。但他看不见,也听不到同伴的警示。
就在密卫喷出胸中那口浊气,正要呼进外面的空气时,枯叶将自己的叶柄一沉、卷边一展、像块膏药似地拍了过去,只听“啪”的一声,它就贴在密卫血汪汪的伤口上……
倒霉的密卫脸上再次贴满了枯叶,光灿灿地跟镀了金箔一样,但无论怎么看,密卫都很惨。
他浑身颤抖着,额头、脖子、胳膊上青筋绽现。然后两手握拳、腰身反曲、昂头向天、发出了无声的嚎叫——当然了,在场的别人只能听到阵憋闷的“咕噜”声。
此人的惨状当然被同伙看见了,但现在谁不是遍体鳞伤挣扎在死亡线上?所以根本没机会去解救他,唯一有本事救他的少爷却还在徒劳地揉着眼——他连场中是个怎么状况都看不清,指挥协调什么的也就无从谈起。
绝望的密卫倒下了,先是一阵飞沙走石的弹动,然后静静的抽搐起来……在凌乱、激烈的异能厮杀背景下,他就像个拙劣的哑剧演员。
即便如此,这幕“哑剧”还是让那些刚刚醒过来的人看傻了眼。
城墙附近,居然没有任何人再起战端,双方将士清醒过来之后,都不约而同选择了对峙——因为高层不打出个结果,他们打了也是白费力气,再说大伙现在没心思打,都在等贤者殿下的后续动作。
冲上城墙的联军都是西海岸人,而银色诗篇这东西,历来就是西海岸各部落承认的、最高等级的召集令和动员令。这种契合很奇妙,人们的主观意志难以抗拒,既然王子殿下将之开启,他们就要等待最后的结果。
嘴角挂着血丝的刀疤脸终于上了城墙,直接绕道过去扶住少爷往后退。场中战况很乱很复杂,到处都是疾速迸射的金属残骸和地砖碎片,植物藤蔓也在啸叫着回旋飞舞。他可不敢乱伸手。
纠缠汤森的密卫做的很成功,然而代价也给足了。
现在,他已是浑身浴血,几乎再没有一块好肉,很快就要油尽灯枯了——眼看密卫们无法再牵制汤森,远方却又响起一阵尖锐的呼啸,由远及近速度极快,才刚刚听清楚,就已经靠近了城墙。
“少爷!来了后援!”刀疤脸面露喜色:“好像是使徒的手下……”
“使徒侍从?”少爷之前还在犹豫去留问题,听了刀疤的话决然下令:“快退!”
少爷知道汤森的打算和顾虑,所以他明白汤森为什么只用小异能硬抗这些密卫。现在又有后援到达,汤森权衡利弊之后必然用杀招——胜负还不好说,但留在这肯定会被波及。
刀疤脸脑子不如少爷,但执行少爷的命令从不讲价,当即拦腰抱起少爷就往城墙外跳——与此同时,七八个白蒙蒙的身影正逆冲上来。
双方在空中错肩而过,刀疤脸甚至看清了对方的胸前的徽章,正是使徒阁下的私人侍从。如果少爷两年后成为使徒,刀疤自己就会成为侍从。
“难道……”刀疤脸心中一动:“少爷不是担心被使徒侍从误伤,而是觉得他们也干不过汤森?”
城头传出一声沉闷爆响。
纠缠汤森的密卫终于坚持不住,他被一道异能冲击震上天,伤口中甩出无数的血珠子。汤森借力后跃,三步就退到菲斯特附近,中途反手把那张黑色长弓取下,右手勾住了空空如也的弓弦。
使徒的手下已经越过箭垛,他们看清了场中情势,目光同时锁定了汤森:“大胆!用你的命赎罪吧!”
汤森神色肃穆的开弓,放平的弓臂瞬间由直变曲,变成满月状。
“弓弦是空的!”使徒的侍从们脚踏实地、旋即猛冲:“杀了他!”
嘴角挂着冷笑的汤森手指一松,蓄势已满的空弦回弹!
“嘣!”的震颤声响起,声音并不太。弦上没有箭矢射出,却有道银白色的弧形亮光飞出!
就像一柄巨大的弯刀,弧光瞬间划开空气,扫出巨大的扇形空间,向使徒侍从们当胸横切过去!少爷的密卫、使徒的侍从,甚至包括使徒本人都被这扇面覆盖!
蛮荒·三级异能·律法·天才再次改进版!
弧状光华闪电一般掠过,然后又冲出城墙,在数百米远的天空中闪逝。
不信汤森能打败使徒侍从的刀疤脸在半空中回头,正好看见银色弧光飞出城墙、也看见一片浓浓血雾跟着漫过了箭垛。
这片血雾很壮观,渐渐弥漫开来掩盖住了城头,一时半会的,人们根本看不到城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越是看不清,他们就越想看清……
此时,战场中清醒过来的人已经数以万计。
誓约的威力,在城头最大,距离城头越远的地方,人们被誓约震撼的幅度就越小——这些人里绝大多数是之前逃跑、后来又回归战场的联军士兵。在几名将领的约束下,他们并未彻底混乱。但因为使徒的言论引起大家的反感,所以一直停留在远处观望。
联军旗阵附近,也有半数以上的人恢复过来。这些将领们没有流露内心的想法,正在一门心思的催促士兵们攻击,无奈城墙上下的联军士兵受誓约震撼最深,现在恢复过来的人极少,就算恢复过来也不动手,就站还在原地发呆,没人去理会命令。
所以大家此时都很心急,城头谁倒霉了?谁走运了?这关系到自己的性命啊!
在无数被深深震撼的目光注视下,血雾渐渐散去,一个使徒的侍从缓步退到箭垛边上。他全须全尾、不缺胳膊不缺腿,似乎预示着联军一方得到了胜利。
顿时,相同的念头涌动在无数联军人士心头,最后还是我们赢了吗?!
没等联军人士松口气,这个侍从已经转过身来,让人们看到他那木然的面色和灰败的眼神——在他胸前的洁白衣料上,一条触目惊心的红线正在侵染成型!
他的身子在垛口边沿磕了一下,胸腔以上的身躯从红线处断裂,上面半截像块积木那样歪斜、滑落、直坠城下;剩下那截躯体却就此搁在垛口上,不断往外喷着血。
不会吧?居然是使徒侍从败了!
刀疤脸那还不明白厉害?他赶紧扶着少爷远离城墙,退往中军旗阵——他觉得自己已经看不懂这场战事、也已经看不懂汤森这个人了。
见多识广的少爷,此时大概也看不懂了吧?
其实“律法”这异能并不特殊,它是蛮荒系的起步异能,因为它是系列异能,能随异能师成长而衍伸出新变化,所以每个蛮荒异能师都会学。因为用途极广泛,也号称“律法之下,万物为我所用”。
其实呢,律法没这么威风,它仅是利用浅显的异能特性去驱使物品而已,跟汤森以前丢盾牌差不多,一点都不深奥。
但用律法去操控长弓,这就变得很高深了。
律法释放简便,无需准备,追求的也是最直接的效果。操纵弓箭跟这种异能精神相违——用异能捡砖头砸人挺方便,但要用异能捡砖头去盖房子,这就搞得太复杂了,况且盖房子这事体现不出异能优势。
同样道理,捡砖头砸人直接简单,你持弓、抽箭、拉弦、瞄准……复杂多少倍?
如果非要这样用也行,一般蛮荒异能师在三级的时候,最多可以凝出一支异能箭矢,级别再高无非就是箭多两只、射的再远一点,射不射得准另当别论。
汤森手里有大量精确的异能数据,另外还拥有此界异能师闻所未闻的学识,所以他可以用新方式去阐述和演绎异能——除了必须要遵循的原理原则之外,在释放和运作上,应该视情况作出调整,从而追求最好的效果。
他早就在这么干了,远的,他提炼各种珍稀金属的时候,全程用异能当工具用;近的,大军后面一月鏖战,汤森不止带徒弟锻炼,还把自己最熟练的异能进行了汇编改进,最后弄出一整套最适合自己用的杀着,金属风暴只是其中之一。
汤森使用律法的心得经验,都是他用律法拿筷子吃饭练出来的。
那么多双关注的眼睛,没多少人看清汤森这一击的后果。攻守双方所有的人里,只有几个城墙上的联军士兵才看到了真相——少爷的密卫、还有后面那批使徒侍从,都被银色弧光放倒。
现在城头站着的人只有三个半,汤森、菲斯特、使徒,小萝莉只算半个。
王子和使徒还是老样子,两人相对而立,一动不动。
第067
别看汤森现在挺狼狈,但那些远远近近偷窥他的目光,却隐藏着异常浓重的畏惧感——到底是怎么回事?使徒侍从的战斗力并不比少爷的密卫差,为什么一个照面下来就全完了?名不见经传的汤森·奎尔萨,他居然强大到如此地步了吗?!
其实,汤森现在不但手在抖,呼吸也非常紊乱,好半天之后他才缓过劲来。
一个人打一群人,这种事无论何时都不好玩!刚才,汤森放倒十几个对手的异能“律法”,其级别并不高,却耗费了汤森太多的心力。在某种程度上,用这个异能比释放金属风暴还累。
因为那一箭,不但捏合了蛮荒、元素这两系异能的特点,更在方式方法上另辟蹊径。这等于是汤森对之前所学的总结,也可以说是他寻找发展方向的试探。
如果是普通的异能人士,如果用大视野看待这一箭,当然不能发现些什么;但如果换了特别敏锐的观察者、他又恰好留心到细节层面,那么异能中充斥的种种奇妙就会使他震惊、让他沉迷、很可能就此受益匪浅。
这个最容易被发现的部分以“使用原则”为基层,涵盖战术和释放时机,不用研究太深就能挖到宝——这个层面汤森肯定不重视,他天生具备战术眼光。对他来说,其他层面的改进才是重点。
汤森这把玩的有点玄,如果不是被逼急了、不是手上刚好这这把弓,他肯定不会这么干——他有对付几十上百人的大招、也有对付两三个人的散手,但中不溜的异能还真没练过。
说到底,这是机缘巧合,也是厚积薄发。
众所周知,汤森这个荆棘玫瑰大首领射箭技术很烂,可偏又死爱面子。换个时间,他不会在人前露怯。因为强大之人之所以强大,很重要一点是从不承认自己弱小——如果别人坚持诽谤你,这不算问题,你可以打到他改口。
所以机缘,就是这张弓!
沉默之牙出现了,感知宝贝这事汤森很拿手,于是抓着就不放——刀疤脸远距离演示一次正规射法,少爷近距离示范三次紧急射法,汤森要是还没整明白,岂不愧对他的异能天赋?
观察和传说,让汤森知道沉默之牙能破异能防御,因为它是件异能武器。
敌如潮涌时,手上没武器的汤森灵机一动——只有异能才最适合对付异能,对手凑到这个距离不需要瞄准。
但是,汤森,没箭!
别说没箭,有箭他能射几个?同时射五六七八只箭的本事汤森根本不相信,所以他只能用异能——纤细光滑的弓弦就在面前,汤森必须在电光火石间找到办法,没有重来的机会、出错就是出局。
这等于现场竞赛是抢答环节,答错了、答晚了、不回答,都要被拖出去枪毙!
临场反应的基础是啥?脑袋运算能力强、记忆资料库全面、理论实操通杀。所以在这时,经验显得尤为重要——面对如此难题,只有你知道、你理解、你有把握,你才能主动,单纯的“沉得住气”多半是被吓傻了,还不如“跑得快”呢。
要求如此苛刻,除了汤森之外,还有谁敢领取这份殊荣!?
沉默之牙是异能道具,所以弓弦是假象,看了刀疤和少爷的射击后,汤森就知道这根弦不拉也能射出箭,半分威力不减——真是坑死人不填命。
汤森决定加上弓弦,因为圆弧的攻击力最强,涵盖远近不说,高手庸才都能打。但这样做也有劣处,虽然本身需要的异能源力不多,但整个过程需要大量的细节控制,一拉加一方,两次大规模变形啊!
一个弄不好就会崩溃,甚至会砸在自个手里。
元素异能被裹在弓弦上,除了保证附着力的基础层之外,另有加固、增速、减震、防干扰、强屈伸、提升锐度等九层结构,只靠估算,一次塑形成功。
拉弦——异能变形成功!
定弦——攻击形态记忆成功!
放弦——变形、加速、脱离、伸展!
华光闪耀、飞掠城头!
远远超出认知的异能,十多名对手显然想象不到,他们只用普通手法进行防御,却忽略了沉默之牙的特性,克制异能防御——所以,银色闪现的同时,他们的结局就已经注定,而且不可更改。
瞬间,他们被银色弧光当胸切过,变成上下两截!
这次攻击,沉默之牙显露了强大的能力,就连一直不受战斗波及的使徒也没能逃过——他那件白色长袍在当胸处被割裂开,甚至还在里面的皮制贴身软甲上留下一道深深伤痕。
银色光华过后,使徒呆滞的表情没什么变化,嘴角却破天荒的涌出一丝血迹。这变化是好是坏?!
汤森赶紧回头去看菲斯特,却惊喜的发现这家伙也将要“苏醒”!菲斯特的目光虽然还紧锁在使徒脸上,但汤森确信,他的意识已经从某种境况中回到现场。
如此,汤森不禁暗暗松了口气。
保护菲斯特,是件很苦的苦差事,汤森独力抵挡攻击的时间不算长,但对方主要是准五级异能师,而且成群结队地向上冲,跟他妈生孩子不要钱似的——汤森很想跟他们喊:你们是准五级!不是学徒!浪费可耻你们知道吗?
一个人挡住他们,极其困难、及其危险,过程中出现任何小疏忽,汤森就只能横着下城墙……然而他撑下来了,只要撑到这时候,艰辛就不算白费!
旁边的小萝莉也松了一口气,但受伤的小小身躯还是坚持着,不断用画笔扩大地面的图画。
王子,或者应该说贤者殿下,此时正将他的头抬起。
晶莹的面具,映出了阴沉的天空,他伸出的手缓缓放下,然后深吸了一口气。
汤森惊讶的发现,似乎有种奇特的力量,正像气流似地从银涛城各个方位涌动而来,最后依附在菲斯特身后不住旋转,渐渐的,这种力量组成一个巨大的漩涡,白色、黑色、红色的悬臂对称转动,范围还在不断扩大。
王子伫立的身姿,越来越高大伟岸。
是誓约的力量吗?这就要开始了吧?
汤森侧移几步让出位置,但警惕姿态并未放低。因为左右两侧的城墙上甚至城墙下,分属不同阵营的士兵们已经有了大面积复苏的迹象,不断有人回复意识开始左右张望,说不定就会有什么人想不开跑来打岔。
更别说当面而立的使徒,这才是全场最危险的因素!
说起来,其实在使徒呆滞的时候,汤森就很想冲上去捅他几刀,但他不知这样做会引发什么后果,后来忙着拦截攻击也没找着机会。只有最后使用复合异能时,汤森顺便也把使徒也罩进攻击范围,但别人都变成两截了,他却只破了衣裳。
这样看来,把普通攻击放在使徒身上没什么用,汤森就没再打这种主意。
如果贸然攻击让使徒找到机会摆脱呆滞状态,岂不是弄巧反拙?
果然是担心什么来什么,汤森正在考虑一会要怎么收拾使徒,使徒的身躯就开始抖动起来——他那凝滞的目光也跟着颤抖,一副尽力挣扎想要脱困的样子。
情况很不妙啊!使徒要是在这时候恢复过来,那大家可就惨到家了!
两三次呼吸之后,使徒的眼珠转动了一下,随即,他将菲斯特锁定在视野中间,然后目光一缩、嘴角一歪、脸色变得极为狰狞!
“去死吧!”汤森早就做好了准备,这时看出使徒有动手的迹象,当然就抢在他前面打了。
清晰的爆响中,一个异能冲击锥在汤森手心炸开,狠狠撞在一团漂起的金属碎片上,瞬间就把金属分解成数万粒——刹那间,无数金属颗粒冲向使徒,迸射的火花映红了城头,这是超小型的金属风暴!
“哧——哧!”
尖利摩擦声中,使徒站立的地方燃起一团橘黄|色的火焰,火星蓬蓬、纷扬如雨,金属的烧灼臭味伴着升腾的青烟不住飘散,好半天才让周围的人恢复了视线。
结果,这么多金属微粒,居然没能伤到使徒,都在他身前半米处撞击、燃烧、最后凝结成片!
动作僵硬的使徒一摆手,结成块状的金属颗粒就“哗啦”一声掉下了的,映出后面冲过来的另一个异能——汤森没想过自己能轻易打倒使徒,所以他不会忘记安排后手,而且,这是黑纹夜枭当初越级挑战的杀招。
“裂光!”粗大的光柱从数面冰晶棱镜中射出,长剑般的刺向使徒。
旁观者视野被明亮夺目的光柱灼出道道光痕,那正是异能的运行轨迹!
使徒抬起手来,五指曲起两根,用这个奇特的手势向前一顶,粗大的光柱顿时被击溃,变成漫天抛洒的迷乱光点!
然后使徒身子前倾,竖起的手掌向汤森的方位一推,无可抵挡的巨力瞬间涌到,就像是巨人的拳头,“咚!”的一声就把汤森撞飞!
你要不要这么强?你让老子这还这么打?!
汤森被打飞的身体刚刚离的,又是一道巨大的力量袭到。
第068
被使徒击中、打飞是什么感觉呢?
汤森觉得自己被卷了某种巨大的机械空腔,里面有两排整齐巨大的碾子,把自己从头到脚、仔仔细细的给碾压一遍!
两排碾子这个感觉,确实很怪异。如果这是使徒所用那招的特异之处,那普通力量肯定达不到要求,所以,这应该是某种异能或神术(注1)的功效。
但具有特殊天赋的汤森,完全没看到使徒那边有异能力量显现,想想看,能把他撞飞的力量,怎么可能连一点痕迹都没有?
但这绝对是异能——或者说这是高度浓缩的异能力量,而且是瞬发的!
“砰!”的一声,汤森的身子直挺挺地摔在小萝莉旁边,势大力沉、砸坏了好多块地砖。汤森刚刚张开嘴,小萝莉已经把小手伸到他面前,两指间有一粒红色果实,捏破后浆汁化作幽幽清香、被汤森吸进肺部。
刹那间,他浑身剧痛大为缓解。
轻描淡写把汤森打飞,使徒终于得到喘息之机,但他只来得及向前走了一小步,那边的汤森虽然还没爬起来,侧方某人却比他快上一线——动嘴总是要方便些。
【那时候——】
菲斯特王子终于开口,这是一声悠远的咏颂!
当咏颂缓缓响起的同时,使徒再次被菲斯特手指点中,他一只脚分明已经抬起来了,却随着王子伸出的手指凝滞住,无论如何也放不下去。
不过他这次没被彻底震撼,而是圆睁双眼,目光极为愤怒、非常非常的不甘心。
从菲斯特嘴里吐出的每一个字,都像一柄穿透他的利剑,让他的身体抖动不休!
汤森跟使徒距离不远,他却没察觉出任何不适……这就是誓约之地的誓约,银色海岸的银色诗篇吗?听起来没什么特别的啊?
【那——时——候。】
在菲斯特开口的同时,他那张面具上的嘴唇也跟着张开,古朴的语句瞬间就被放大了无数倍,响彻了银涛城上空。
那些见势不妙、重新在外城翻检财物的流民,他们在听到诗句的同时,动作都同时慢了下来,无数颓废麻木认命的目光,此时重新向城头遥望而来。
【那时候——我,还可以悲伤!】
【因为我的眼泪,只为自己流淌!】
不知不觉间,王子的声音已经变了,很浑厚,像是从无数呢喃中挣脱而出的一声怒吼;他的语调也变了,很豪放,那是在苦难沧桑中孕育而出的一点悲壮。
【那时候——我,还可以信仰!】
【因为日、月、星、辰随我笃信,就和家乡的图腾一样!】
假面上光华大发,闪耀的幅度与咏颂诗篇的语速一致,但又有鲜血从面具的嘴角流下。诗篇如涟漪般扩散,在大地与苍穹间回响,声势越来越大。
无数躲藏在内城、瑟瑟发抖的居民慢慢的抬头了,他们那满是泪痕的脸上神情各异,透着无数的哀伤悲痛,却都在诗篇的韵律中开始转变。
在宫殿区忙碌的执事,在码头哭喊争抢位置的难民。银涛城内的人们都听到这诗句,他们都抬起头,了望着城墙方向。
【那时候——我,还没泯灭天良!】
【因为我的善意、我的血汗,不会变成荡妇的马车和衣裳!】
异能师分会,本地异能师和学徒们已经开始冲击大门的封锁线,在听到诗篇之后,他们的情绪愈加激奋——而在他们对面,那些总会派下来的人却有点莫名其妙。
莫名其妙的人可不止异能人士,在古朴诗句中,数万城墙上下的联军士兵难以抑制自己的情绪,热泪涌出眼眶,顺着沾满硝烟的面颊滚滚而下!
城上城下,无论是爬云梯的、还是抗云梯的,他们的动作都同时缓慢下来。
更令联军高层感到惊恐的是,那些城墙上的联军士兵虽然都恢复了神智,但他们居然不肯打——明明一刀就能砍死面前那些虚弱的守军,但他们就是不动!
【那时候——我可以歌唱、可以流浪、可以走遍山岗、把每种果实品尝!】
【在那个时候——我,不会绝望!】
使徒呆立着,就在他自己选定的地砖上,他微张着嘴,目光不住的闪烁——还保持着无比尴尬的、很不标准的金鸡独立之势。
银色诗篇本身可以说平凡无奇,但每个字都仿佛将使徒的脑袋穿透,把他的思维搅成一堆浆糊。
此生经历,此时浮现。所有伤心的、悲切的往事,全在这瞬间被翻动起来。使徒想起自己涕泪纵横的忏悔,想起自己残酷的折磨对手,甚至想起当日跪地请求别人饶恕自己……他越想,就越发沉溺其中,不可自拔。
城下的联军旗阵里,各势力高层们在响彻大地的银色诗篇中惶惶不安,但他们不知道这是为什么……那些从银色海岸叛逃过去的内奸中,也有一大批人不明就里,只有少数几个上了年纪的老头子,开始瑟瑟发抖。
“圣王诗篇!这是圣王诗篇!菲斯特居然领悟了圣王诗篇!”老头子们抖如筛糠,似乎天塌地陷:“但他是贤者啊!他本来就会贤者诗篇啊——要是他再念出贤者诗篇……我们……就……完了!全完了!”
“快去问问,问清楚!”初步恢复视力的少爷下令,他也像其他人一样,被银色诗篇影响,此时的心绪完全不受控制,时而悲切、时而羞愤、时而绝望。
“圣王诗篇……贤者诗篇……合起来……就可以唤醒誓约啊!就可以被称为银色诗篇……失传百年的银色诗篇!”老头子们神情恍惚的解释说:“如果再有勇者诗篇,哪怕只是一句……英灵……英灵……他就会唤醒银涛城的英灵!”
“唤醒英灵又能怎么样?”刀疤脸急切地问。
“能怎么样?”老头子用看待白痴的目光瞟了刀疤脸一眼:“不怎么样,全军覆没而已。”
“怎么个全军覆没法?!”刀疤脸神情凶恶的追问:“自己拿刀抹脖子吗?!”
“你都这么大的人了,别尽想好事。”被刀疤脸拎在手里的老头子一脸惨白,惊恐神情中却带着丝自豪:“现在只是王者的堪问,接下去就是贤者的敕答,仅仅靠这两篇,联军都得完蛋。”
“呸!你已经老糊涂了!”刀疤脸直接把老头丢到地上。
“啊哈哈哈哈——”老头在地上打了两个滚,对着刀疤脸的背景嘶吼:“要是还有勇者的启行,你就等着变肉酱吧!完了啊!我们已经完了啊!”
“少爷……”刀疤脸回到少爷身边,踌躇着怎么开口。
“我听见了。”少爷正在接受紧急治疗,但是,这种“昏头涨脑看不清”无疑是个新病症,一时还解决不了。
“那我们要不要先行……?”
“我得等结果,不然的话怎么甘心?”少爷坚定地摇着头,冷峻地回答:“再说使徒还在上面,丢下谁也不能丢下他。”
刀疤脸点点头,悄然站到少爷身后。
这时候,城头的汤森,也已经站了起来。身处漩涡中心的他,用前所未有的专注去观察、去倾听、甚至调动自己的所有感知渠道去感受身边的一切。
但眼前发生的变化,还是让汤森应接不暇。
此时此刻,他不但看到听到别人也能感受到的那些东西,还感知到许多别人无法察觉的现象:他看到,菲斯特身后的三色漩涡不断扩大!他听到,银涛城内传来震天动地的呐喊呼啸!他感知到头顶这片天空、脚下这片大地的愤怒和不甘!
旋转的三色漩涡中,不断有闪烁的光点浮出、滴落在菲斯特头顶,在无声的碎裂之后,就会溢出一股独特的意念,或悲切、或震怒、或壮怀激烈。
菲斯特从嘴里念出的每个字,其实都是对这股意念的忠实再现。
他的语气和腔调莫不如是!
脱口而出的银色诗篇,携带着这种独特的能量,像水面涟漪那样扩散,撞在其他人身躯之上,又会激起新一轮扩散。它就以这样的方式往复传递,它就在苍茫的天地中不断回响,时而高亢赛过雷鸣,时而婉约好像乐章。
数不清的回音,相互重叠,声势越来越盛,好像永无穷尽!
人们的身躯和灵魂,就被无处不在的诗篇冲刷了无数次。很多人从里到外变得焕然一新,像被磨砺的兵刃;而有的人却被紧紧的束缚,如茧中的蚊蝇。
汤森甚至觉得,这是自己迄今为止见过的最浩大、最繁复、最具吸引力的异能,而且它还未到真正发威的时候——但即便如此,汤森也深受影响,他心中的情绪愈加激昂澎湃,而且在快速增加、渐渐的鼓胀起来,很快就超过了他的承载极限!
没人告诉他怎么做,但汤森知道自己必须倾泻这些情绪,于是,他情不自禁跟随溅落碎裂的光点,顺着那弥漫飘散的意念,开始在心中默念自己的诗句。
他的默念,跟菲斯特的咏颂并不一致,所用的字词跟菲斯特的有差别、语调也略有不同,但其中的内涵完全一致。
前两句稍微有些跟不上,从第三句达到了同步——小萝莉再次惊诧了,因为她看到汤森的身躯外蒙上了一层朦朦金光。
菲斯特有没有察觉不得而知,他此时正在深深吸气,准备咏颂新的篇章。
(注1:神术是光辉教会系的称谓,具有特殊传承与认知。普通情况下,可以把神术视为异能的一个大类。)
【现在——我,不再有!】
城头传来的声音依然是菲斯特的,然而声线和语调都再次改变了,显得温润而神秘。就像另外有个人,在用启迪的方式、回应先前的圣王诗篇。
“贤者诗篇!这是贤者诗篇!”三叉戟家族大部分支系已经站在联军方面。今天列阵于城下的人也不少,当中有些老头子还记彻底忘记银色诗篇——在他们父母那代,每个人的成年礼上,最后部分就是咏颂银色诗篇。
银色诗篇,三叉戟家族的骄傲、最鼎盛世家才能写就的传世华章。可从圣王罹难奎尔萨之后,这个传统就取消了。银色诗篇不再是必读典籍,族人的成|人礼上,再也听不到抑扬顿挫的咏颂声。
“我有罪啊!有罪啊!”叛逃的老头们全都跪到地上了,他们撕心裂肺涕泪纵横,身边人不管怎么拉他们都不肯起来。随行的后辈们劝阻、哄骗、甚至威胁都毫无作用,他们只好不停向周围的人道歉,脸上除了谄笑只剩下尴尬。
尴尬、丢脸、难为情,就是这代三叉戟人邂逅银色诗篇的感觉!
【现在,我们不再有——】
银涛城的各个角落,隐隐传出低沉的回应声。
【谁夺走我的眼泪?让它只为压榨我的贵族、和取悦他的小丑流淌?】
【无耻荒唐!】
菲斯特假面上的眼眶开始流泪、那是鲜红的泪!
银涛城中的低沉回应,猛然间变得清晰有力!
【谁夺走了日、月、星、辰?不许我向他们祈祷、不许我心怀渴望!】
【愚昧狂妄!】
内城区,脸上犹挂泪痕的居民正在翻找自己的武器,战刀、腰刀、柴刀、菜刀、餐刀、什么都行!
【又是谁告诉我,这世上唯一的信仰,就是那个被钉在腐朽墙上的木框!】
【残暴匪帮!】
异能师分会大门处,厚实的封锁线被狂怒的学徒们冲垮!他们冲上了街道、冲向了城墙,嘴里高声重复着,似乎要让这诗篇永不停息!
【我亲手掩埋天良!每当我的善意失守,我的血汗就流进荡妇的私帐!】
【魑魅魍魉!】
银涛城的各个城区、各条街道、甚至各片海滩码头,拥挤的人群中爆发出巨大的呼啸声。那些被父亲放开的孩子、那些离开怀抱的妻子,他们亲眼看见自己的父兄、自己的丈夫在这段诗篇中蜕变——卑微的身躯变得高大,软弱的神情变得刚强!
【我不能歌唱、不能流浪、不能品尝!因为我看到每一样东西,就连我自己、都盖上了别人的私章!】
【奴役我的人——却满嘴油光!】
在这刻,城上城下的无数西海岸人,不管属于什么阵营,他们心中的疑惑、凄苦和愤怒全变成低沉的咆哮。
【这就是——最后的真相!】
只是一句脱口而出的结语,似乎没什么了不起?
但在没人指挥调度的情况下,城外几万人、城内几十万人同时喊出这句话时,那又会是一种怎样的景象?
这就是在场的西海岸人对银色诗篇的回应,每一个字都发自内心,每一个字都如同精钢铸造而成!
吼出这句话,某些事就在向不可逆转的方向转变,其中最明显的莫过联军士兵——城上的联军、城下的联军、护城河附近的联军,他们都同时调转了刀口!
他们的背脊紧靠银涛城、紧靠心中的圣地、紧靠世上仅有的善良之所;他们的刀枪遥指着联军、指向联军的高层、指向这世界最卑污的存在!
反戈的人数接近五万,还不包括远方那些零散的联军。只待银色诗篇接下去那一声号令,他们就会像惊涛骇浪一样扑杀过去!
这个变化,让联军高层和将领目瞪口呆、面面相窥、不知如何是好。
被无数敌视的目光锁定,他们当然明白发生了了什么事:这些士兵本该听从号令冲进银涛城烧杀抢掠。可现在,他们却以最整齐的队列护卫着这个城市。
但是,高层们心里却生不出恨意,反而不少人心里还觉得士兵们的方式欠妥但心情可以理解,因为自己也意动神摇……可这是反戈!他们要是杀过来大伙就全完了!还有比这更见鬼的事情吗?
所以,千万不要让菲斯特发出那个号令!至少在大家的逃生之前别出现号令!
是的,联军高层已经准备逃跑了:有些人手脚麻利,有些一无是处的混蛋却拖拖拉拉。但逃命这种事,最关键的部分是在“一哄而散”阶段,所以必须要凑多点人数,必须要同时出发瞬间散开,剩下的就交给概率和运气了……
城头上,菲斯特静静伫立。
围绕在菲斯特身边的能量越来越多,若隐若现,若即若离;有的如雾气般飘渺,有些甚至显露出类人形态;他们行走谈笑、他们聚合离散,他们顾盼悲喜……
而菲斯特当面的第十二使徒,短短几句吟诵之后,他仿佛苍老了二十岁。
普通人偶尔会耍贱,但仅仅是手贱。使徒不走寻常路,明显是脑子贱——他选了这块近在咫尺的地砖站上去,有恃无恐的挑衅。这就好比给自己刷上蘸料再凑到火尖上,结果被整整两章诗篇直接侵袭。
使徒白净的面庞不断扭曲,各种情感交织混杂,就像团被不断捏弄的稀泥……猩红血沫顺着嘴角滑落,染红贴身的精美皮甲和断成两截的白袍……
只要一击,仿若只要最后一击,这个最危险的敌人就会倒下!
但菲斯特没能开口……
他久久没能再开口!
汤森看见他的手紧握成拳,还在微微颤动,但最后的诗句却始终不能顺利咏出——他身后的漩涡已经膨胀到巨大无比、倾斜着直通天际,但那浩荡的能量却受阻于此!
环绕在菲斯特身旁的能量已经有了消散的迹象,就连那些类人形态的也露出了迷惘神色,仿佛应招而来却没有找到召唤者,正在失却耐心一般。
更别说正在银涛城大街小巷中奔涌的人潮,他们冲向城墙的步伐正等着跨进一个更凶猛的程度、他们满腔的怒火正等着那颗引爆的火星!
在这个最关键的时刻,菲斯特却好像耗尽了心力!
巨大漩涡旋转的速度减缓了,渐渐凝滞,尔后又不甘心似的强行旋动——这是催促、这是命令!
双拳紧握的菲斯特勉强张口,却喷出一口鲜血!
汤森没预料到,其他人也没预料到。
菲斯特王子伫立城头至此,直面使徒、震撼联军、独撑大局,其实已经不堪重负了——他的身躯晃了晃,在小萝莉的尖叫中缓缓前倾。
但顷刻之后,他又止住了倒势。
菲斯特的假面缓缓转过来,看见抓着自己胳膊的人是汤森。但这人脑袋里是什么构造?这时候居然还能笑得出来。而且这笑容的意思很明显,不是赞赏也不是敬仰,而是——让让。
让让?菲斯特下意识的怀疑,但对方出现之后的优异表现却让他无法怀疑。
让让!汤森上前半步,跟菲斯特站在同一块地砖上——浩瀚磅礴的能量,无比巨大的压力,瞬间转而顶到他背心。万钧之力落针尖,差点就让他落荒而逃!
不能逃——!
汤森脸上的笑意消失,目光放到刚刚有一丝惊喜显露的使徒身上。就在使徒开始疑惑的同时,汤森猛的开口了。
“空——”
才吐出一个字,汤森的咏颂就被迫中断,因为他背后的压力骤然增大,身躯就好像被压成了一张卡片似的,这感觉已经不是痛能形容。
“念下去!誓约并没排斥你。”菲斯特喘息着说:“空洞的眼眶……”
汤森深吸一口气,目光平视,再次开口。
【空洞的眼眶——】
汤森忐忑不安的念出第一句前半,后面的诗句就神奇在脑海中浮现,就好像水到渠成、就好像诗句早就深藏在他的记忆中。
尽管自己咏颂的诗句跟王子的诗篇区别很大,但汤森却信心高涨,他的声音逐渐浑厚起来,语气也由小心翼翼的试探,转为豪迈不羁的发散。
【空洞的眼眶,此生将无泪流淌!】
【贫瘠的内心,已经把懦弱掩藏!】
汤森听到自己的声音同时回响在银涛城各处;汤森看见城头那些游移不定的幻影同时震动;汤森感知到已有散乱迹象的漩涡再次凝聚悬臂、开始匀速转动。
【我曾经迷失,曾将誓约遗忘!】
【我必然醒悟、必将污浊涤荡!】
新诗篇扩散开,整座城市有瞬间的寂静,然后爆发出震耳欲聋的回应!
而在联军旗阵中,高层们最后一点意志和坚持也轰然崩溃。
【启行啊——手持坚盾与长枪!】
【启行啊——我举世无双!】
勇者诗篇在天地间回响,悲切而慷慨,震慑了远远近近的一切!
城墙上下,紧紧依靠、并列而站的士兵们开始向联军旗阵迈步。一步、两步、三步,从凌乱到整齐,从犹豫到坚定!
【启行啊——成为飓风和巨浪!】
【启行啊——我寸步不让】
菲斯特缓过一口气,他重新站好,加入到最后的咏颂,与汤森一起擦燃这颗蓄势已久的火星!
【应誓之约,我要血债血偿!】
【杀戮已无法抵挡,那就杀个精光!】
【杀他个精光——那就杀他个精光!!!】
完整的银色诗篇响彻原野,银涛城外天地变色!
喊杀声,如山呼海啸一般!
守卫银涛城的大军汇集在一起,转身,奔向新的战场!
这是一支全新的、规模庞大的部队,同一战阵中的战士,他们之前还是死敌,他们现在是战友,他们同声高喊:“杀他个精光——杀他个精光!!!”
轰然巨响中,城门大开!一群乞丐打扮的人当先杀出,他们握着石头、举着木棒、挥舞着腐朽的缆绳,嘴里高喊:“杀他个精光——杀他个精光!!!”
外城的流民冲出来了、外城的平民冲出来了、内城的老爷们冲出来了!就连异能师分会的学徒们也冲出来了,他们高呼:“杀他个精光——杀他个精光!!!”
城头的守军将领在挥舞着他的断臂:“反攻啊!全军反攻!”
“各位!就是现在!”联军旗阵中响起一声呼喊,一头小巧的飞行兽直冲上天:“为了将来扬眉吐气,现在要忍辱负重啊!”
“走——走啊!”后面跟着一长串总共二三十只形形色色、搭载着联军高层的飞行兽,地面上还有更多飞行兽正在起步。
“敌酋逃离!”监视战况的城墙哨塔立即发出信号,但守军上下各部,此时绝无可能抽出力量去拦截;就是有这个力量,也绝无可能横跨半个战场;就是横跨半个战场,也赶不上这个时间!
对逃命这事,联军各势力高层无疑极为擅长,不但有专用的装备、有针对各种情况的逃命战术,还能能挑选最恰当的时机——现在是什么时候?
银涛城由守转攻的最关键时刻!
守军从上到下人人全神贯注,此乃逃离战场的最佳良机!半个战场的距离,说追就追?说拦截就拦截?做你银涛城的白日梦去吧?!
“来日再战!”升空的联军高层们志得意满,哈哈大笑:“等着我们再来做客啊!”
“一定要保重啊!”高层们向城墙挥手,念念不舍:“我们还会再来的!”
远远飘来的挑衅,城墙上的守军破口大骂,他们愤愤不平,所以没察觉在自己身后,银涛城宫殿区,那些林立的尖塔顶端正在亮起——光亮闪耀,由低向高汇集,就像一片正在骄阳下反光的凌波。
就在当先开路的飞行兽冲到五十米高、迅捷飞行兽飞至三十米、大批飞行兽刚刚离地的那瞬间,最高的尖塔突然吐出一个闪动的光团。
光团笔直向上、穿透了云层、在云层深处爆开——分散迸射的光线顺着云层,瞬间弥漫开去、覆盖了整个战场!
“轰——噼啪!”巨大的红色闪电,从苍穹之上劈下!
接近地面时,闪电分成数十道,在联军旗阵上编制出一张气势磅礴的电网,把所有的飞行兽全部笼罩进去!
以为逃跑成功的联军高层们当即吓得魂飞魄散!
“妈呀!”反应快的高层直接跳“车”,摔成滚地葫芦、摔得七荤八素。
“妈呀!!!”其余高层的惨叫高了不止一个八度,因为他们冒着青烟掉下来。
“哈哈哈哈……别想好事……别尽想好事……”某个近似痴呆的老头坐在地上,如痴如迷的喃喃自语:“这是完整的银色诗篇啊!你们等着变肉酱吧!”
“少爷,我们快走——”刀疤脸心急如焚,想赶紧劝少爷走人。
“再等等!慌什么?”少爷摇摇头,目光继续望向城头——城下的结果已经注定,正在崩溃的阵型、反戈相向的士兵、深陷包围的旗阵,都没城头的变化重要。
此时,城头的使徒刚好张嘴,喷出一口污血。
他踉跄着后退一步,嘴里又喷出一口血,却还是止不住颓势,只能再退一步。他的背心已经顶到箭垛,他用手按着胸口,脸色红了又白,紧咬着牙关不肯再张嘴。
可在他当面的对手之中,有谁不知道他第三口血已经涌到喉咙了吗?以为不张嘴就不用吐了?做你的白日梦!
“以誓约的名义,我宣布,从现在起,你就是银涛城的死敌!”菲斯特抬起手来,隔空点了点使徒:“你的罪行,永不赦免!”
菲斯特清朗的话音落下,一个显眼的黑色光环从天而降,端端正正套在使徒身上——使徒喉头的第三口鲜血再也压不住,就算咬着嘴,也从嘴角和鼻孔中喷出来!
紧接着他身躯一软,翻下了箭垛。
“还早着呢!”汤森冲步上前,高高跃起的身子空翻过墙,手掌中甩出一道黑色火焰,直追坠落的使徒——只听“咻!”的一声,又有道雪亮的电光从汤森身旁掠过,同时刺向使徒的心口,那是紧跟其后的菲斯特在出手。
两人都明白,搏杀之中最关键的要义,就是绝不放过任何机会!
使徒的强大毋庸置疑,但他现在处于最虚弱的状态,此时不打更待何时?
趁他有病、取他狗命!
慌乱的联军,把所有的注意力都用来关注已现身的对手,特别关注那些反戈的部队。他们要重整队列、还要融入守军,这很不容易,也许会出现混乱,也许还有机可乘!
但银涛城的反击序曲,却令人意想不到,更没给联军任何机会。
这一次,小萝莉在城头的涂鸦终于显露了真正用途。
银色诗篇才刚刚完成,那满地的虹彩线条就开始气化,变成一团团七色雾气漂浮起来,就像在城头挂起排排彩灯——紧接着,某些虹彩气团会闪烁起来,然后“嗖嗖”的飞去城下。
在空中时还是个线团摸样,但落在城下时已经塑成了各种形态。
其中有身躯魁梧的壮汉、有体态柔美的女士、有佝偻着腰身的老者,甚至有平民养来看门的大狗——壮汉的拳头,女士的舞蹈,老者的拐杖、甚至大狗的爪牙却都能发起致命攻击。
不管他们看起来多不真实、也不管他们的招数有多怪异,但最后落到联军身上的都是异能效果,最差的猫猫狗狗也有二级异能师水准啊!
他们就是城中隐藏的力量吗?这等若是银涛城突然多了几十上百的异能大军!
他们等级不高,但是数量够多,最关键的一点是他能打你、你却打不着他。虽然偶尔也会有一个被联军的黑户异能师打成纸片状、拆成彩色线条。但他们总是能很快复原并发起反扑——因为他们不是人,也没有血肉,而是灵体!
一般来说,死了还能动的东西应该叫僵尸或者亡灵。但这种被誓约召唤而来、栩栩如生、同仇敌忾、英明神武的灵体,称之为“英灵”才算恰如其分。别忘了,人家是玩异能的高端生物,这样的不称“英”,还有什么东西有资格?
落地之后的英灵,他们杀敌如砍瓜切菜一般,周围的联军齐刷刷地往下倒!
以一当百根本不能形容这种威猛,要不是冲离城墙过远、借来的躯体就会消散的话,这数以百计的英灵就能单独把联军碾成渣滓……尽管他们现在只能防御加清场,但已经给反击赚得个好大的开门红。
凭借这个英灵打出的好局面,普通部队已经整理好队形、分清的秩序、风驰电掣般地冲进了战场——他们的构成让旁人感怀万千,他们的脚步令亲人热泪盈眶,他们的呼喊使敌人闻之丧胆。
银涛城守军大部下城,组成中心冲击阵列;
原联军部落军左翼转身,组成左冲击阵列;
原联军部落军右翼转身,组成右冲击阵列;
原联军部落军后援转身,组成前锋冲级线;
原联军部落军登城先锋,组成重点驰援团;
异能师分会近千人登场,组成战场支援队;
大批平民正在城门外列队等待,他们手持简陋到极点的武器,战斗意志却激昂至极,甚至远远高过军队,而且人数还是部队总数的好多倍……
“反攻命令!前进!杀!”战火从此炽烈,其势汹汹、再也无法抑制!
反戈的联军与银涛城守军并肩前进,一起杀向意动神摇的联军顽固部队;荆棘玫瑰两千人的尖刀阵型更是一马当先直Сhā联军旗阵;与此同时,城门轰然大开,激愤的人群蜂拥而出,各色服饰瞬间填补了各军之间的缝隙……
联军势力高层逃跑无望,转而丧心病狂的驱赶手下反击,在数量上没落下风的联军见没了退路,只能拼死一搏——其实撞上之后,两边的军队都失去了统一指挥,全是小队打小队、流氓对恶棍,全场只有小伎俩、没有大战术。
两军对垒,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
生死一线,军人拼的就是这股悍勇、靠的就是这个气势!
战场变成一个饭盆,两军就是鸡蛋和面粉,他们在名为“命运”的搅拌器下猛烈旋转、相互侵蚀,渐渐在血色中融为一体。
战况似乎又胶着了?
不!这是银涛城,是守军的主场!
哥达麾下,荆棘玫瑰两千人别的什么都不做,就在战场上专心干一件事,杀旗!
用刀砍、用火烧、用马撞、用绳拖、用箭射……杀旗!
那里有竖立的联军旗帜,他们就冲向那里,两三下弄翻了之后再冲去下一面——有十个黑甲骑士帮手,联军部队无论如何都挡不住,一不小心让他们冲到旗阵附近后更不得了,并列飘扬的联军旗帜一面面地往下倒,就像推倒了多米诺骨牌。
旗帜连绵倒下,联军各部队就彻底失去联络。
银涛城鏖战的同时·万里之外·光辉圣城·光辉教会总部。
从筑城工匠打下第一块城市地基开始,光辉圣城的大约风格就渐渐形成。按照这座信仰城市的惯例,在所有的功能性建筑中,越靠北的建筑越尊贵、越繁忙、越具有权势与威慑。
不过什么事情都有例外,不然怎么会有“规矩就是拿来破坏的”戏言呢?就算信仰胜的,亦不能免俗——在轮值主教官邸的北方、静修院大教习官邸的北方,有一片非常气派非常恢弘同时也非常冷清的建筑。
这地方名叫“神威庭”。
光辉教会的最高权力象征是轮值主教,最高管理机构是轮值主教掌管的光辉圣殿,其内包括轮值主教的教务随员、政务随员、地区专员、分会主教等等。圣殿一般不Сhā手实务,它负责将轮值主教的意图变成可执行的大略方案,然后发下去。
接到、验证并准备执行这些方案的,就是圣殿的直接下属机构,就是各“庭”。
具备实际职能的管理机构里面,“庭”的等级最高,例如外事庭、承志庭等等;庭下的分支就是上传下达、监督过程的第二层,被称为“厅”,例如外事庭下的外海厅,承志庭下的初教厅等等,更下面就是的照顾各种细节问题的“局”。
另外还有些没有等级的零散机构,比如“团”和“会”。
神威庭直接向轮值主教负责,其下共有六厅、十四局,还有两个骑士团和五个小修会。这样算,级别倒是很高,可惜这只是理论层面——实际跟其他的庭相比,神威庭真是凄凄惨惨戚戚,半点活力都欠奉。
说气派,这地方的正门不是一两扇,而是足足十二扇对开的实心雕花门金属门。门前的广场比主教城堡前的广场大两倍;说冷清,正经访客那是凤毛麟角,长年累月只有三种人来回,分别是打扫街道的、发薪水的还有送家信的。
从这种景象里面,人们很难猜到神威庭是什么机构。
如果只论资排辈讲历史的话,神威庭可以吓死人,轻松就能把其他机构压在身下翻不起来——很久以前,神威庭是专门向使徒提供支援的专门机构!
后来,教会事务逐渐固定,神威庭就成为了协调使徒、管理使徒随员的机构;一路走到现在,神威庭还保有管理使徒的权利。当然,这种权力只是名义上的。
使徒这种强大的生物,当然可以被管理,要他们交出随员相关权力也可以,但只会耍嘴皮子的教士能拿走这些吗?显然不可能!
久而久之,两者必然渐行渐远、貌合神离。
在此之前,神威庭是教会内最暴力的机构,同时它也最守旧,连内部的记载文字都是古体。不信的话,可以看看庭院里那块石碑,上头的远古戒律就是证明。
“关于神的一切——别看、别听、别说、别想!”
这是神威庭创建时的风格和宗旨,而且这规则自树立以来从未变动,所以在教会大众看来,神威庭已经老朽不堪,完全跟不上时代的步伐——就算它曾经与光辉神关系紧密,但经年不变的玩意会有几个人喜欢?
就连使徒们,都不太喜欢这地方。他们嘴上不会明说,但除了出席举行重大仪式之外,他们从不在这里露面。
大人物不来,稍有权力的中层自然也不来这里。久而久之,神威庭的特点就不是威严庄重了,而是“地阔树多、楼高屋宽,人少事散”。白天的话,还可以称之为寂静,如果到了晚上,不客气的说就跟闹鬼差不多。
在神威庭当值,那是坏处多多,最起码也是失宠失势。好处却只有两个,第一是养膘,第二是练胆,所以普通教士进来会被讥笑为“养老”。
地位高的实权教士是采取轮值制度,要不然没人愿意来,轮值的话就当休假——比如这段时间轮值的中级教士,就是咸鱼翻身、异军突起、有虔诚称号的新星。
此人名叫奥斯顿·克里斯多。
这位最年轻的中级教士是个传奇人物,他原本是个亵渎神威的苦囚,却命不该绝,在全体大教习参与的判决中逆转局面,最后居然成了忠贞与虔诚的象征。
从他那事传开之后,把铁七条抄写下来随身携带的做法就蔚然成风。不但年轻教士这样做,老头子们也偶尔学学——因为榜样的力量无穷大,这还不到一年时间,奥斯顿就完成了从实习教士到中级教士的晋升!
“中级教士”是个宽泛的称呼,泛指可以担当地区主教职务的教士,奥斯顿要再晋升一级的话,就可担任候补专员,成为总部轮值主教的直接下属——这可是通往地区主教的必经之路、独一无二的捷径!
奥斯顿这次会到神威庭轮值,不是因为被打击遭遇冷落,而是因为上头的青睐——考虑到教会目前与异能师公会不对付,内部纷争也有加剧的迹象,轮值主教特地把奥斯顿抽离总部的大漩涡,去神威庭当个见习庭副。
神威庭,一没闲钱二没女人,出了名的清心寡欲前途无望,还能有什么烂事?
但没成想,奥斯顿当闲差也兢兢业业,神威庭的普通教士们在他手下简直是苦不堪言。他花样太多了,什么早晚点名、什么餐后讲习、什么夜间自省、甚至要求他们荤素搭配不能挑食……
这是要把人逼疯啊!
翻不起浪花的小人物,当面违抗上司的胆子是没有的,他们只能在背后议论,顶了天,只能背后聚众议论——神威庭主楼顶层的意志大厅就是最好的场所,那里很安全,地方大、隔音好、还有一班骑士站岗。
典型的“外面戒备森严、里面随便怎样”的地方。
意志大厅面积很大,但殿堂里只摆放十二尊使徒的全身石雕,每尊石雕手上都有一簇火焰,号称是“当代使徒的灵魂之火”。但是呢,这玩意得每天加油进去,几乎所有的内部人员都偷偷试过用它点烟……烤肉不行,滴油冒烟的太难处理了。
现在,恰好是大家私密聚会、吐槽上司奥斯顿的专属时间。
明亮的阳光穿过穹顶的琉璃瓦之后,变得驯服而温顺,它照亮偌大厅堂中的一切,却并不那么刺眼。因为这里是当世最庞大的光辉教会、这里是曾经最具震撼力的神威庭、十二位使徒的静修之的,即便是阳光也要收敛一点。
只有内部人员,才能在此肆意妄为,把意志大厅变成菜市场。
“混账啊!谁不知道神威庭清闲得要闹鬼吗?我们做的再好有什么用?”
“是啊!除了打扫之外我们真的有必要做其他事吗?这就是个养老的地方!”
“这混蛋还鼓吹掌握一门外语甚至方言的重要性,这种丢脸的事谁会去做?”
“难道他是要逼我们回家吗?想让我们走,除非使徒的灵魂之火熄灭啊!”
最后那位的吐槽刚刚出口,厅中便有奇异的声音响起,同时,最右侧雕像手中的灵魂之火开始闪耀!大厅内顿时光影摇曳,悲鸣长响!
“不得了!被发现了!”
“奥斯顿来了吗?混蛋啊!”
“这班到底是谁站岗啊!不知道机灵点吗?!”
巨变骤起,聚集于此的教士们面带惊恐,他们一时半会没明白是怎么回事,还以为奥斯顿又搞什么突击检查,于是纷纷慌张起来、开始找藏身之处。
混乱中,大厅与小隔间的斑驳木门打开了,一个老教士走了出来。
他的双眼浑浊而淡漠,目光并没放在身边的人昂马翻上,而是杵着拐杖,一瘸一拐的走向使徒的石雕——惶惶不安、满屋子乱窜的教士们也没注意到他,因为老头的袍子很陈旧,样式传统,颜色也很普通。
当然,这种袍子的光彩和寓意,普通教士是看不见的,就跟蚂蚁看不到人类、教民看不到真神是同样道理。
老教士径直走到使徒群像前面,掏出手帕擦了擦眼眶,然后挨个把雕像观察一偏……十二簇灵魂之火依旧燃烧,从外形与颜色上,看不出任何奇异之处。
“刚刚是那簇火焰在闪?”老教士研究了一阵没结果,不由疑惑起来,就随口问了这句话——他略带沙哑的声音传遍全厅,引发四周好一阵“嗡嗡”的回响。
教士们惊异的转头看老教士,各人的脸色在瞬间凝滞,及其丰富、及其生动!
他们几乎同时认出来这位老教士的身份。这老头,其实是此地唯一不用轮值的中级教士,神威庭的庭首!
传闻中说,庭首的资格非常老,老到让人记不住他的程度,事实上大家也真的记不住他的脸,因为那张脸实在太普通……没人起念头认真去想,为什么每次见面后会遗忘关于庭首的一切,但当庭首出现在面前时,那些记忆又会突然蹦出来。
遗忘与记忆的关系,这本身就很神奇吧?
庭首的威严源自他的权力,权力不很算高,刚好可以把他们这种人拖出去砍了。虽然这么多年来,他其实没砍过谁,但权力最厉害的地方,不就在真正使用前吗?
“刚刚是那簇火焰在闪动?什么颜色?有什么异样的声响?”
又问了两遍,教士们还是没能回答上来,庭首的火气不由大了,于是对着满厅的教士就是劈头盖脸一顿臭骂——庭首骂人有特点,他用语之粗俗、用器官喻人之神妙,完全不像是个混教会的,倒像是个开妓院的。
教士们挨骂时都非常老实,一个个垂着头任凭老教士撒气……似乎是使徒的灵魂之火出了问题?这种事可大可小,别跟自己牵涉上啊!
“谁带了神圣之火青铜手册?”庭首最后冷声喝问:“居然没人带?!”
“二十多斤重的玩意……”有人低声辩解:“傻子才随身带呢。”
“不想当傻子?”庭首这次没暴跳如雷,只是冷笑:“那你们就去当死人——”
“前辈,你需要这本书吗?”不经意间,两寸多厚、青铜板封面的书册出现了。
青铜手册!
众教士都是“咦”的一声,喜出望外的目光略微往上一抬,然后目光呆滞、身体一抖再往后一弹!似乎看到了很可怕的东西——老教士皱着眉,转头去看呈上青铜手册的人,发现这人居然是自己名义上的下属、传闻中的对手、教会新贵奥斯顿。
坦白说,奥斯顿的威慑力好像比老教士大点,他出现之后小教士们不敢出声——被吐槽的上司突然出现,还随身携带二十几斤的手册,怎么看都是来报复的吧?
不知道青铜手册打在身上是个什么滋味?
“原来是庭副。”庭首似笑非笑。
自从奥斯顿来神威庭轮值,老教士就退避三舍任他施为,随便他闹,翻天也不搭理。看起来完全是一副怕事摸样,所以出现这种传闻并不奇怪。
“你带着手册,不怕被人当傻子?”庭首此时问这话,哪像怕事的样子?
“其实我一直……”庭首这么问,奥斯顿倒是有点意外,但不管谁问,他的答案只有一个:“我一直都不很聪明。”
“早听说你有种异乎寻常的谦虚,果然如此。”庭首并没接过青铜手册,而是转头训斥满厅的教士:“现在没心思修理你们!先给我滚去墙边!”
“过于谦虚并不好。承真神之赠,教士只需一心虔诚、为真神宣名扬威即可。”然后他又看了奥斯顿一眼:“谦虚这种……面具要来做什么?”
“虔诚,可以用来掩藏我的疲惫和愤怒。”奥斯顿一本正经,用从恶魔那学来的话回答他:“既然长了张凶恶的脸,那就要保持好微笑。”
“虽是借口,难得这份直率。”庭首缓缓点头:“既然来了……就跟着学学吧!”
“前辈肯传授,是我的福分。”奥斯顿没想别的,直接点头应下。
在教会那些老资格眼中,奥斯顿的履历的确让人不服气,但几乎没人能当面给他难堪,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他单纯的态度——不卑不亢、不亲不近、不怒不威。
那些挨训的教士们也挺疑惑,因为十二使徒群像前,庭首和奥斯顿并肩站立。
奥斯顿托起沉重的青铜手册,庭首不时地翻阅。间中,庭首也会指着灵魂之火轻声说几句,奥斯顿时而点头做恍然大悟状,时而又面带疑惑虚心请教。渐渐的,这一老一小的讨论内容已经涉及本廷机密。
那些零散飘来的只言片语,居然是大家一直求而不得的教会隐秘!
墙角的教士们不由嫉妒万分。
谄媚!拍马屁!无耻之尤!这世界真的不公道!仁慈伟大的真神啊!你快睁开眼看看吧!光辉教会的体制出了大问题啊!
“别被灵魂之火的名字吓住,这不是什么上古神术,火焰跟使徒也没有直接联系。”庭首对奥斯顿眨着眼:“形状和颜色暗示使徒的状态,但火焰不会说话,所以才有了青铜手册……在解读这个层面上,神威庭必须拿出真东西,不能泛泛空谈。”
“别人轻贱自己,跟自己轻贱自己是两回事。”庭首的目光掠过墙根那些教士:“只会打扫的人,还不够资格在这养老。”
“明白了。”奥斯顿从不抱怨,也从不在意别人的抱怨:“我们如何解读火焰?”
“火焰熄灭最简单,那代表使徒回归真神怀抱,或者是当值的混蛋忘记添油。” 庭首发扬着老头风格:“火焰闪烁就代表危险,说明使徒状态不稳,心绪波动过大。”
“状态不稳我理解,但心绪波动过大……这也属于危险吗?”
“这还真要特别说明,教会的立场很高端,比你能想象的那种还高。所以某些人丢了小命无所谓,关键是别丢教会的脸。”庭首突然发问:“这种事,你如何理解?”
庭首并没有刻意压低声音,所以墙根下的教士们都听到了,但他们同时打了个冷战——教会当然很庞大,损失个把教士当然无所谓。但庭首现在说的是使徒啊!这种重要人物又不是什么小虾米,不是说牺牲就牺牲毫不心疼的!
庭首这是不是晕头了?怎么可以说这种胡话!传出去怎么得了?
奥斯顿似乎不懂什么叫趋利避害,沉吟片刻后,他居然回答了这个要命的问题。
“我想……这是因为教会有最庞大的信众,有最多的资源和选才机制,所以并不担心使徒会有缺额。”奥斯顿神色平静:“与此相比,维护声誉似乎更困难些?”
“不是维持教会的声誉。”庭首微笑着说:“声誉这东西在别人心里,谁都无力去改变,真神留给教会的选择只有两个——允许他们表达?不准他们开口?”
“好吧!真实的答案是,教会不能授人以柄。别人可以用某个事件攻击教会几十上百年,想想这都让人觉得难堪。”
“偶尔的难堪,”奥斯顿反问:“这……似乎不算大事?”
“对你不算,对我就算。”庭首说:“我这把年纪了,说不定外出遛狗就会遇到异能师,如果吵起来,对方拿这种事羞辱我怎么办?”
“我们不能把某种几率非常小的事情当做必然现象来防范……”奥斯顿认真回答:“即使凑巧发生了,我们也可以用异能师公会的丑闻还击。”
“前半句还行,但后半句偏了。看来你对神圣的理解还有待提高。”庭首轻轻放过这问题,转头看着石雕:“使徒是人,心绪波动,就有可能做出难以预料的事。”
“那么今天的状况是那种?”
“排名最末的使徒,似乎叫毕维尼吧!”老教士指着雕像:“得进去查看。”
奥斯顿是年轻人,不能让老年人干这事。所以他马上挽起袍子,跪行着钻进雕像后面的过道。按照庭首的指点,他先从检查燃油开始,逐一排除人为道具因素……
等他再钻出来时,庭首递给他擦手的毛巾,但脸上的神情却有点严峻。
“你!”老教士点中一个手下:“立即去查出毕维尼的行踪!我要真实行踪!”
“是!”被点中的教士发现老教士的目光中带着刺骨的寒意,完全不敢推脱。
“你!立即通知留守总部的使徒,我们可能有点麻烦;你!去准备要抄写的紧急文告;你!去确认当值的专员人数……”老教士手指开始移动,很快就给手下们安排了事情,所有的步骤都是脱口而出,完全不用时间去考虑细则。
这完全颠覆了他在手下心目中的老迈昏庸印象。
“前辈,今天是休假,需要通知这么多人吗?”奥斯顿问:“以使徒的强大程度,能给他们造成麻烦的人少之又少吧?”
“在你检查的时候,火焰又有变化,”老教士压低声音:“毕维尼大概受伤了。”
“受伤了?”奥斯顿的眉头紧紧皱起:“他可是使徒啊!”
“本领强大就不会受伤了?使徒即便得到真神青睐,也只是罕逢敌手,距离无敌还差得远呢……”庭首看看左右,摇了摇头:“厅里太闷,出去走走。”
大概觉得在意志大厅人多,不方便谈话,庭首带着奥斯顿上了屋顶花园。奥斯顿原本以为庭首的抱怨只是人老话多,自己就把这些抱怨当八卦听听也没什么所谓。
但奥斯顿没想到,接着听下去,自己额头就开始冒汗了——他听到的话里面,大部分内容不能在大庭广众之下说。但这还不是最关键的,庭首本人更令奥斯顿怀疑,因为他的言谈明显跟身份不合!
一个闲置机构里靠边站的庭首,开口闭口跟你说力量、强者、格局、世界?如果还猜不到庭首其实是个大人物的话,奥斯顿真枉费某人当日的苦心调教。但奥斯顿不会主动去问庭首,戳破秘密会付出代价,他本钱少,不敢挥霍。
“……如果用异能师的话来解释,在使徒这个阶层,大约涵盖七八两级。已经到达肉体与力量并存相溶的程度。你是单纯的教士,大概不清楚其中真义吧?”
奥斯顿点头。他只是单纯的教士,打打杀杀这事并不擅长,更别提神术异能了。
“你级别不低,日后也许得跟他们打交道,了解点没坏处。”庭首说:“我们说神术,他们说异能,其实都是对力量的解读,只是出发点不同。教会认为力量是真神授予,异能公会说是自身锻炼所得——差点忘了,括号,异能公会这是异端邪说。”
庭首说括号时满脸敷衍,奥斯顿看在眼里,想笑,却又笑不出来。
“所谓肉体与力量并存相溶,这种境界要从力量积蓄说起。如果把力量看成水,普通方式无非是用杯子、袋子装,只能撑到五六级,再往上就不行了。”庭首的比方很直白:“升级是个由外而内的过程,简单的说,高级点的方式,就是利用身体当作容器去承载力量,两者互不干扰,力量收发随心。”
奥斯顿不甚了解,所以没有发问。
“也许你想,把水喝下去不是很简单吗?”学生不问,庭首只能自问自答:“喝下去的水,再出来时就不是水了。收纳这些水,是为了使用,而不是撑满膀胱。”
奥斯顿点头,但实际上他对这种太细节的东西兴趣不大。
“突破这关,不但获得更强的力量,自身也会有一个飞跃。于是,用目光杀敌就不是戏说,而是真的可以。”庭首笑了笑:“比如一个八级的异能师,他的躯体就是很强大的力量,普通刀剑伤不得,一般异能打不动。”
“即使他不动不语,但只要一个闪念,也能在刹那间释放出很强大的异能。”
“呃……不用再比划某种手势吗?”奥斯顿对异能的印象就只有这些。
“这正是我接下去要说的,强者的真正强悍之处。”庭首说:“将力量纳入身体,然后将之掌握之后,这股力量就只属于自己。你想想看,使用自己的力量,还需要比划前人定下的手势、高唱别人写就的赞歌吗?”
“何为强者?只会打杀的人肯定不是;被环境限制、被外在规则束缚的人肯定也不是——强者的强,全在法则!强者的强,在于想到之后能够得到!”
“法则?”奥斯顿抓到了这个关键词。
“花开叶落,风霜雨雪,法则无处不在。”庭首解释说:“使用自己的力量,制定自己法则,决定自己的道路,这样的人,才是真正的强者。”
“可是……”奥斯顿皱眉发问:“强者如果能突破法则,那不是天下大乱吗?”
“除了真神,谁能改变天下的法则?”庭首淡淡一笑,目光穿过透明琉璃扫视下面的意志大厅,口中轻声诵念:“真神说,我伫立处,我既主宰。”
庭首只诵念到此就停住了,无悲无喜,不再说话。
奥斯顿虽然没准备,但他当年就能倒背超长超复杂的教典,对这种耳熟能详的小段落更是不在话下,于是就接着诵念下去:“真神说,我伫立处,我既主宰;目光所及,是为世界;意念所到,是为领域……”
“没错,领域,强者的领域!异能师妄称为——界限。”庭首微微点头:“你可以把领域理解成强者开辟的微小世界。它的范围肯定不大,但领域之内,强者就是主宰,举手投足,言谈目光,都可以作为释放异能的手段。”
“那……第十二使徒有领域吗?”
“以异能公会的标准看,十二使徒毕维尼应该是八级初段。虽然他不很优秀,十年前的某件事令他进步缓慢,到现在都还没能真正掌握领域。但他的等级到了,多少会有些领悟,勉强能弄个替代品……”
“即使是替代品,那也是领域。这样一来,能伤他的人至少也得是八级以上,应该不会是默默无名之辈……但这个神秘的人,他究竟是谁呢?”
“难道灵魂火焰又有了变化?”奥斯顿顺着庭首的视线看过去,发现意志大厅内,那簇代表毕维尼的灵魂之火正在闪动,而且体积还缩小了少许。
“到底是什么人,才能把一个使徒逼到伤上加伤的境地?”庭首的神情中涌起丝丝疑惑:“究竟是什么人,居然不顾光辉教会的存在,死心塌地地跟使徒作对?”
“难道是异能公会?”奥斯顿只能给出这个备选答案,这是他心中最简单的答案。其他的答案里,当然也包括那个来历不明、行踪飘忽的“恶魔”。甚至还有一个非常模糊的影子,名为“真实的·奥斯顿·克里斯多”。
“如果是异能公会要对付使徒,毕维尼只怕早就死了。”庭首摇头:“这种拖泥带水、时不时受伤的状况,只能说明他们棋逢对手,互有攻守,两边都打得都很艰辛。”
“两边打得艰辛?”奥斯顿若有所思的样子,缓缓抬升的目光从漂浮的云层中穿过,不知投射到何处:“艰辛啊……”
此时,银涛城外,战况激烈。
联军很惨,拼死而战的凶悍很快就被消磨干净。
现在他们志气被夺,阵型受限,抬头惶惶低头慌慌。本来一刀出去能把对手砍死,现在却只能砍伤;应该一枪给敌人来个对穿,现在却只能在皮甲上画道印子……
从常理上看,联军翻盘的几率已经可以忽略不计,可惨到这个地步也真是罕见。
其实联军没反戈的部队还有不少,数量最少的那部分来自内陆,战技精湛;人数最多的部队是晨曦议会直属的战团,意志坚定;中不溜的部队是那些大势力的铁杆拥鳖,别的东西拿不出手,但他们能舍命相陪。
这些人心狠手辣,装备也好,如果狠心拼命,绝对不落人后。但问题是联军现在没有统一指挥,各部队、各军种之间无法配合。
阵型乱,要么挤成一团,要么散乱如沙;
战线乱,后面的急死上不去,前面的累死下不来;
士兵乱,穿重甲的拖在后面,弓箭手反倒被挤到前沿。
战线上厮杀的人没配合、没轮换,要独自面对滚滚而来的敌人,简直是应接不暇,结果三下五除二就疲惫不堪,却一直要打到死为止!
联军都惨到这个份上了,那无所不在、追魂夺魄的誓约还不肯放过他们,不时爆响两声,震得联军将士头昏脑胀,发挥不出真正实力。而他们的对手却不受影响。
如果有汤森的天赋,人们会看到每个联军士兵头顶都Сhā着根黑线,避雷针一样。
“杀个精光!杀他个精光!”
守军的气势高涨到顶点,受了伤的不哼不哈!就算快死了也要拉个垫背的——战线上的刀枪弓弩就不说了,偶尔飞几个咆哮也不说了,就连石头渔网这种东西都出现在战场上,简直有点把把联军当白痴的意思。
荆棘玫瑰看到有机会,霎时就分成了好几队,步骑配合横冲直撞,异能连珠重点碾压,还有好多军官跑出去,挥着小旗把没指挥的守军或者武装平民聚拢,专打联军软肋……
守军种种表现都不用说了,因为他们是专业军人,他们勇如虎、狡似狐是应该的、题中应有之意……特别值得关注的群体,其实是银涛城的平民。
银涛城的居民,跟别处的人不同,甚至比内陆大城市的人也不同。哪怕放眼天下,这群人也是独领风骚之辈。
因为三叉戟家族有善政,他们识字早、有眼界、脑子转得快;又因为地处西海岸,所以他们从小锻炼,手脚灵活、小算盘更打得砰砰响……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银涛城是正儿八经的首府,城中民众有一种异乎寻常的自信和魄力,关键时刻会豁出去。
打仗我们不会,但我们会打猎——把联军当野兽打不就得了吗?!
他们像鲸鱼旁边的伴鱼,紧跟守军左右,看那紧张了就哇哇乱叫着靠过去,丢出各种恶心东西;看那有便宜可捡,也会嗖嗖的冲上去抢个脑袋什么的挂在腰上……
这些油滑、恶毒的家伙们,即便是落了单、受了伤也不肯退下,而是东窜西溜的这里点个火、那边再吹一箭,反正让联军不得安生草木皆兵……
联军当中,一半人死得非常憋屈,另一半人死得非常诡异。
他们挡住了羽箭、却挡不住飞石;躲得了菜刀、躲不过断砖;避开一根侵了油的缆绳,却被一张残破的渔网罩住;以为面前是个异能学徒,但人家甩手过来就个三级的大异能;以为对上个异能师,结果他悄悄绕到后面砸你一钉锤!
联军打得苦不堪言,他们从没想过会载在这种对手面前,对方军民混杂、攻击不正常也不公平。
全副武装的战士挡住个把平民不算战绩,挡住五六个不在话下,但遇到二三十个如何?被四五十个围住又如何?
有人被木棍敲了后脑、被剪刀捅了喉咙、被滚油烫了眼睛、被咬掉鼻子耳朵……
大好局势却打成这摸样,联军是有心改命、无力回天。只有少量精锐还维持了阵型,护住高层将领周围拼命往外杀,其他什么都顾不上了……
连使徒都顾不上了。
就是这王八蛋把大家害了,那就让他断后吧!
城楼墙边,大名鼎鼎的使徒身躯软了,他一个后昂翻过箭垛,像块石头坠下城。
“还早着呢!”无数乍起的、颤抖的惊呼声中,有个穿黑甲的人影腾空追赶过来。才刚刚翻出城头,他手中甩出的黑色火焰就破风而至!
几乎是在同时,从未在人前显露过暴戾的王子也翻过墙头,手掌一伸,雪亮的闪电“噼啪”作响,银枪似的刺往使徒前胸!
所有关注城头的人,此时都能看出他们的目的,他们真要使徒的命!
黑色火焰先于闪电追上了使徒,油腻的黑色烈焰瞬间就燃遍他全身。银色闪电紧随其后撞了上去,引发一声尖利的爆响,闪电前段的分叉像是直接戳穿了使徒的躯体——坠落再加上连续冲击,使徒不是“掉”、而是“撞”在城墙地基上。
那速度,比王子那道闪电也慢不了多少。
只听“轰!”的一声巨响,坚硬的石制地基当场被砸出个大洞,撞碎的石块“嗖嗖”乱飞。然后尘土冲天,浩浩荡荡,却没能掩住那根贴着墙面的黑色烟柱。
那是黑焰燃烧过后的迹象,但就是这点烟痕,却还能把城墙表面腐蚀掉三五寸。
两个攻击使徒的异能看似普通,却是汤森和王子的拼命招数,朴实外表下隐藏着强大的杀伤力。尤其是王子的闪电,功效长久还有加成,够使徒喝一壶的——瞬间平静后,地基破洞里传出“噼啪”的爆响,又有好多衣料碎片被炸飞出来。
汤森满脸狰狞,枯叶双翼一震,横移飞离城墙,在护城河上才转过身。
王子假面染血,手指向下虚点,身子当即凝止,轻若无物的飘在墙边。
两人看似胸有成竹、英姿飒爽的求酣战,其实这会都在喘粗气——使徒如果随便就让人收拾掉,那世界才真是颠倒过来了。
但刚刚的机会太诱人了,受伤的使徒完全处于失神状态,任何防御都没有,不打白不打——汤森和菲斯特不顾启动誓约的疲累,争相用出最犀利的杀招。
耗费极大,后继无力,现在必须得调整片刻,不然肯定支持不下去。
不远处,联军与守军的战斗正处在最为激烈的阶段。整个战场杀声震天,每时每刻都有人死于刀剑、喷洒着鲜血扑倒在尘土里。
这场规模浩大的战争,此时已经与城墙下的三人厮杀分开了,完全由战场上的军队做主——但总的来说,银涛城这边稳占上风,现在就是再蹦出个使徒来,恐怕也救不了二十五家势力组成的联军。
但城墙下这场小范围厮杀,现在谁也猜不准它的结局。
特别是使徒,那可是举世闻名的硬茬。他人格上再怎么卑劣无耻下贱,但一身本事却不打折扣。
如果他全无防备时都没取得好效果,那么再接再厉也只是白费——攻击必然惊醒他,醒了之后他就是个完整的使徒,机会之窗就暂时关上了。
海风强劲,城墙边升腾的烟尘很快散去,露出地上那个不大不小还黑黝黝的洞。短暂的平静之后,洞口边的地面微微震颤,旁边的零碎有的弹起来、有的却被吸进去,好像底下藏着只正在打哈欠的大怪兽。
使徒还有心情玩这个,很明显受伤并不严重。
菲斯特轻哼一声,不知道是蔑视使徒、还是不满意自己刚才的表现。他的身体飘移开去,假面上色彩变幻,表明戒备程度正在提升。
“皮很厚……”知道自己没把使徒弄成死徒,甚至没把他弄得更伤,汤森却没有大惊小怪,相反,他的语气很平静,像一潭死水。
他的话刚说完,就听见“啪!”的一声,城墙根上居然崩出条十米长、足有巴掌宽的裂纹来。然后,这条显眼的裂纹“噼里啪啦”的一阵乱响,以极快的速度往左右和上方蔓延。
转眼之后,正面墙上布满了纹路,甚至连附近地面上都是处处龟裂。
“嘎嘎……”墙体缓缓倾斜,砖石滑落如雨,灰尘扑天盖地。
幸好周围的守军都跑去反攻了,小萝莉的行动又很敏捷,要不然就得给城墙残骸埋在下面。
“砰!”的一声,城墙根下,无数碎石再次蹦上天,就像被什么东西给顶上去一样。
“留心!”在汤森的特殊视野中,一片稀薄、微带绿色的雾气正从城墙下弥漫出来,从已经显露的部分来看,应该具有规则的外形,有不清晰的边缘,还带着弧度……
汤森在观察,也有点费解:你说这东西是异能唤醒吧!可在它范围内,那是干干净净连灰尘都没有,唤醒的异能力量可不具备除尘功能;你说这东西是防护吧!偏偏它又没有防护外罩的特性,连个光滑的外表都没有。
气雾缓缓升起,显露的细节越来越多,还混杂着种种现象。就算对异能理论缺乏的汤森,也看出这不是什么好东西了,但研究了半天都没得出个结果,他索性掏了根烟出来点上。
说真话,汤森现在压力很大。
人受了压力,肯定会有相应的发泄行为,硬憋的话早晚弄死自个,经常在不经意时出现。但汤森的发泄行为很难被发现,而且还受控制。他此时的表现,甚至比以前要真实很多……不是说行为,而是整个人的气质。
他似乎放开了——汤森的确放开了,因为内心的杀机已经显露,那就没必要再遮掩什么。这样一来,他的真实秉性就会像露出水面的礁石那样,峥嵘毕现。
曾经,汤森有过很多绰号,但即使把这些绰号加在一起、也不能彰显他的特点,因为他性格很复杂,藏得很深。
出身军旅世家,所以他有硬朗坚韧、心高气傲的特征;少时浮于高层,就注定他有善于伪装、心黑手辣的一面;之后又被老爷子扔到基层磨练,平民大众的悲欢离合一样样品尝过去,这又让他知道平民求存不易,内心始终隐藏着一点善良和正义。
在真实世界,善良和正义是种很沉重的负担,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让主人吃个哑巴亏——在汤森这样的人身上,善良正义是性格缺陷,甚至会给他带去极大的危险,这种压力,常人难以想象。
所以汤森在通晓世情、保持正常人生观的同时,肯定要付出代价——那就是狂暴!
压力越大、神色越平静、内心就越狂暴!
现在,面对复杂的局面,汤森的内心情绪很怪异,有点像他刚苏醒的时候,那是非常强烈的威胁和不安。就像内心像被什么东西侵入,却又很不真实、很多疑惑——种种迷乱的因素,最后都转变成压力,把他推向狂暴边缘。
狂暴的汤森没人控制得住,他自己都不行,所以他正在尽全力压制。
菲斯特的假面上,颜色转为银白,镜子一样光滑的假面映出眼前的景象——高耸的城墙被坏了接近四十多米,中间三十多米处于半坍塌状态,而那些翻滚不休的烟尘,正被一个无影无形的东西向上抬升。
王子看不到雾气,但他可以感知到,他甚至能分辨出大概形状——这是个直径三十多米的球形,整体完全由翻卷流动的雾气组成,大量气雾状异能力量甚至引起临近空间的异能紊乱。
说这玩意是球其实不确切,因为它不够圆也不够规则,更没有球形表面那层光滑的外膜。就像幼童随手乱画的圆,歪歪扭扭、坑坑洼洼。
如果这就是使徒的大招,肯定属于没练好那种。
渐渐的,远处的人们也看出来门道来。因为这玩意在排斥一切东西、连尘埃都排斥。尘土飞扬的环境中却有一块那么干净的空间,就像有坨狗屎在漂浮在真空中一样显眼。
它唯一不排斥的东西,就是第十二使徒。
使徒在圆球的中心漂浮,白衣尽碎,嘴角挂血,披头散发不说还低垂着目光……很明显,使徒也在尽力恢复。因为完整的银色诗篇超过他的想象,他被打得很惨。
菲斯特明白这点,肯定不会让他如意——虽然菲斯特也一样在恢复不能动手,但因为优势转到他这边,所以他的话也能伤人了,而且他还要透露些资料给汤森。
风水轮流转,现在是菲斯特奚落人。
“转眼之间,人事翻覆。”菲斯特缓缓开口,平和的语气中,充斥着几许感叹:“真遗憾,你终究没能成为史上第一个挡住银色诗篇的生物。”
使徒无动于衷,姿态凝固一般,很像当时城楼下的王子。
“其实我也很遗憾,因为没让你成为第一个死在誓约之下的使徒。”王子说这话时看了汤森一眼:“誓约的滋味如何?没影响到你的思维和情绪吧?”
汤森眉头一挑,誓约还能影响敌人的思维和情绪?!
“菲斯特——你、你!”使徒终于把这句话说出来了,可他的声音比哭还难听:“你!敢!骗!我!”
看来使徒的镇定功夫不怎么样,也不知真神怎么训练他们,太容易七情上脸了。
“怎么?你被骗了吗?”菲斯特的假面昂起一点:“好吧!我听听你的申述。”
“你没吃巨龙之心!”
“投诉要讲证据,投诉此地最高权力,需要的证据更多。”六月债还得快,但同样的事情,菲斯特的表现比使徒好一万倍:“你怀疑的不是我,而是你自己的眼睛。”
“你为什么没降等级!?”
“你真是成年人吗?如果你是,就要勇敢面对一个现实——消化食物是个复杂的过程,这肯定需要一些时间。”
“胡说八道!巨龙之心入口即化!”使徒嘶喊起来:“你没吃下去就是违背契约精神、就要被追究责任!我要在白露年会上揭发你!”
恐怕,必须承认使徒的思维受到影响了,因为他的话很奇怪,你自己跑来欺负人,没捡到便宜现在就要跑去告状?这不疯子吗?
“向白露年会提请仲裁?太麻烦了,不用等那么久,因为我现在就可以告诉你原因。”王子的手指点在胃部上方:“巨龙之心,就在这里。”
“怎么可能?!”使徒的声音更加嘶哑:“它为什么不溶解?!”
“因为昨天,我吞了碗星辰冰,除了那颗巨龙之心,我没再吃任何东西。”王子轻描淡写地说:“只要一年,包住巨龙之心的星辰冰就会软化,你可以等嘛!”
“星辰冰?”汤森恍然大悟,摸着下巴看王子:“异能理论告诉我,六级以上的人才能内服……”
“你居然……不止五级!?”使徒的头瞬间抬起,满脸不能置信。
星辰冰的属性比较奇特,对五级或五级以下的异能师非常有害,根本不能碰。六级以上服用很有益,但在服用之后三天,异能师不能摄入任何其他东西,否则星辰冰就会将其包住。
“怎么?”王子反问:“我曾经说过自己是五级吗?”
“你上交异能公会总部的——研究心得!”激动的使徒说漏了嘴,但惊觉时已经晚了,索性揭开了说:“还有你亲手写的晋升申请!”
“那只是装错了信笺,你不用太在意。”王子的笑声渐渐变冷:“但是,一个光辉教会的使徒,居然能看到异能公会的特级密件……异能总会一定会觉得好奇吧?”
“装错!?”
“我连分会二级晋升都没过,六级的申请自然无效,写着玩的东西谁会当真?”
“菲斯特!”使徒似乎明白了点什么:“你居然陷害我!”
“你做的选择,你就要心甘情愿。”菲斯特摇摇头:“别忘记你的人生信条,不纠结、不犹豫、打不过就要赶紧逃——因为你现在只剩一半战力,似乎很不妙啊!”
使徒对菲斯特的回应,只是一串时断时续的诡笑。这笑声又尖又细,在空旷城墙下回荡不止,远处的小萝莉不禁毛骨悚然。
一个月前,银涛城和菲斯特是个什么状况?在那种极端困难的形势下,菲斯特还不忘为复仇作出安排,申请笔记里一定有“东西”,类似的事情他肯定也在别处做了。
所以,就算今天银涛城被毁、菲斯特被杀,异能公会那边也能拿着申请展开调查甚至报复。
“别的使徒可以豪赌一场,输了再逃不迟。”挑逗使徒的时候,菲斯特也在自己的异能源中挑选着,换了五六种,最后手里捏着的是一把果实:“但你的成色不够。”
“吾名毕维尼!吾天资卓越!”使徒反驳说:“吾执掌徒职权已经十五年!”
“你误会了,我不是说你成色不够,而是你拿出来的这东西不行。”菲斯特语调轻柔,居然在真心规劝对方:“逃走虽然丢脸一点,但总比暴露自己最后的实力要好——如果使徒的杀手锏曝光了,教会恐怕会对你失望吧?”
到这个时候,汤森差不多恢复过来了,因为他级别低,需要的时间也短。
他明白菲斯特在做什么,也暗自庆幸有这样称职的队友。俗话也说了,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能把欲擒故纵用得挥洒自如,菲斯特王子无疑是个演技派。
他每句话里都有“逃”之类的字眼,这是在猛攻使徒的意志,希望能令使徒乱了方寸,投鼠忌器放不开手脚——因为只有把使徒打痛了,他才能意识到继续战斗的代价很大,可能大到他付不起,银涛城和大家的小命才能保住。
汤森叼着烟卷,分析了菲斯特的用意,也完成了对自己的定位——自己的资料实在太少了,对异能对誓约对使徒都是如此,所以汤森对自己在之后战斗中的定位趋于保守:助攻、协防、放冷枪!
想好了一切,汤森才有闲叹气,这下又得给菲斯特当护卫了,还是自带干粮那种。但现在这场面还能怎么样?别的都可以不管,打痛甚至打怕使徒最重要!直接打跑他最好。不然的话,大家小命不保!
汤森调整着呼吸,准备亮相了。
“哈哈哈哈——教会对我失望?!”毕维尼整个身体在抖动,他嘶哑的声音回响在城墙下面:“尔等何德何能?敢抛出此种谬论?!”
“你给我老实点!”汤森出场,先声夺人:“别以为说吾道尔你就成了斯文人,就你这种操行,下辈子都洗不掉身上的馊味!”
“那些不堪的人和事,已经被吾亲手掩埋了。”使徒惨白的脸上显露了笑意,说不出的阴狠,他双眼看着王子:“你家老不死的死了,那段耻辱的记忆也就烟消云散!”
“你可以宣称遗忘,但别人的记忆也不算?”汤森哈哈大笑:“那你这辈子就忙着灭口好了,到你重孙子那代也许能完成……不过,知情人全是寿终正寝的!”
汤森抢在菲斯特前面说了这几句话,其实没啥意义。但有没有实际意义不重要,因为他只是用这种方式传达信息给菲斯特,向他表明自己接下去会怎么做。
王子的沉默,其实就是他对汤森这种选择的认同。
被接连讥讽挖苦,毕维尼细细的眼缝转了转,总算是开恩“看”了汤森一眼。
此时,他内心里面一定很难受,因为汤森现在活蹦乱跳、还在试图羞辱他。而不是像他早先宣称的那样——如果你指望他、他被我的朋友们跳出来干掉!
这个现状让毕维尼非常难堪,因为使徒的风格很单一,从来都是说一不二的……好在马上就要亲手干掉他们,彻底解决的话,也算是弥补了疏漏!
“吾知晓痛苦,所以吾不会重蹈覆辙!”使徒坚定看心意,一双线缝眼猛地睁大,尖锐的目光透射而出:“幸好——凭你们这点微弱的本事,还不够资格让我逃!”
毕维尼瞪着汤森,却意外看见汤森叉腰望天,嘴里念叨着自己听不懂的语言——自诩见多识广的使徒不禁费解了,这个是什么?算是另类的挑战方式吗?
他哪知道面前两人传递信息的方式如此隐晦?
其实汤森跟菲斯特的交流方式并不深奥,就是普通的、稍显夸张的政客式交流。辞不达意、满嘴跑火车是基本条件,因为字面意思全是烟雾弹——汤森用“回避”态度表达某种意思,菲斯特接下去还要确认,如果理解有误汤森就会打断他。
“你现在的依仗、你最后的本钱,大概就是这个‘伪界限’了。它可不像你想的那么好用……”王子的话音拖得老长,为了等汤森的回应。
“伪界限?”汤森从王子的语气中得知,这词是对方特意说给自己听的。
但王子高估了自己的理论修为,伪界限知道汤森,汤森却不知伪界限是何方神圣,所以,汤森毫不犹豫的做出一个令使徒和菲斯特无比意外的行为。
他伸手入怀,扯出个扁平的长方体,然后手腕一抖,那东西“哗哗”作响、层层翻卷。是很薄很规整的分层、每层都是白底色上印着各种黑纹路——这不是书吗?
没错,汤森在翻书,这本书还是异能公会配发的基础教材。
但重点是,他当着使徒的面、在即将大打出手的时候翻书。
使徒心里的感觉与其说是愤怒,还不如说是荒诞,因为汤森的神态很认真,十足的好学不倦,那股认真钻研的劲头,那股一目十行的天资,真是让人不忍打断……等使徒醒悟过来的时候,汤却又把书“唰”的一声塞进了怀里。
书翻完了,像所有作弊后的学生一样,汤森脸上平静得很——他翻书的动作够快、公会配发的教材够专业,“伪界限”又是教材中最高等级的异能词汇,粗体字下面还划红线,这才在使徒发愣的时候找到了答案。
伪界限到底是什么玩意?
直接解释的话,这是八级以上异能师(或等级相当的非异能师)深入研究空间和异能原理之后、才有可能领悟的高级技法!他们用自身的高纯度异能源力,强行开辟出一块空间(临时),范围二十至一百米不等,专属其本人。
这玩意的最大功效是压制、放大、屏蔽或者改变某种自然规则、甚至异能规则!
当然,光辉教会的解释可不一样,他们认为自己的虔诚感动真神,所以真神才会降下荣宠。所以这是带有真神光辉的神术“领域”,根本不是异能公会妄称“伪界限”的异能。
“还不算最坏!”汤森略有领悟:“这个伪字,应该是模拟的意思。”
“不逃?”同样被翻书惊到的王子,终于把他拖了好久的后半句吼出来,同时,他的手指点向了注意力分散的使徒:“那你就等死吧!”
王子的指尖一亮,城内宫殿区的尖塔也同时亮起,于是又有一个黑色光环在城头上闪现,带着泰山压顶般的气势套在使徒身上。
“誓约之威,不可阻挡!”这就是菲斯特给汤森的回执,他决定选择用誓约对付毕维尼——誓约效用强大,但准备阶段太耗时,所以发动誓约的人需要坚实的防御。
“好样的!”汤森觉得继续利用誓约是个好办法,这么好的宝贝不能闲置啊!只要效果好,为此冒点险也值得,再说防御这事自己不一直都在做吗?
“要打败我?你休想!”使徒伤势沉重,根本没恢复好。但菲斯特已经动手,他不得不接招,所以他当即就向王子冲过去:“我是毕维尼!我是第十二使徒!”
“波涛之心——”菲斯特单手握拳,掌心中的异能源果实无声碎裂:“平静!”
誓约之声出口!
被王子目光笼罩的偌大空间、就好像被放在两只巨大的手掌当中、而且上下两只手掌正往中间拍落——飘散的漫天尘土瞬间被上下两个方向袭来的巨力拍成薄薄的一片! 就像一张巨大无比、却又薄如蝉翼的纸,静静的漂浮在十几米的空中。
正从空中惊慌掠过的飞鸟亦被拍下,红痕爆开,像刚刚点在画纸上的几朵小花。
这股强大的力量是瞄准使徒去的,画纸悬浮的高度也是使徒悬停空中的高度。所以这一下,毕维尼挨得结结实实。
他嘴里“呃啊”一声,前冲的躯体开始乱颤,整个人就像被合在掌中的花生米似的,不但被拍、还被上下两股力一阵猛搓!严密包裹他的淡绿雾气也被波及而散乱,球体剧烈弹动,形状从足球变成了橄榄球,还不断被挤出些狭窄缝隙。
这时候,汤森冲到了!
他的速度前所未有的快,身躯如幻影般闪烁不停!
他选定的冲击轨迹是条高抛物线,波峰距离使徒的领域最近,是交汇点也是攻击点——在这个点上,汤森瞬间释放了六个异能,不同属性、不同等级、不同效果,当中甚至还夹着把寒光闪闪的飞刀!
汤森疾速靠近,使徒肯定惊觉!
就在毕维尼转头那个瞬间,正好是伪界限被挤压而变形的高峰,有条不大不小的缝隙刚刚转到此方位,所以两人对望时,彼此的目光、当然重点是汤森的目光毫无阻隔,一眼就把对方看了个真切。
汤森看到使徒的惊怒和狂暴;使徒看到汤森的平淡与镇定。
汤森感觉很神奇,以使徒的本事来说,他此时的惊怒都显得太夸张,好像情绪完全不受控制;使徒内心很诧异,汤森这灰尘般的小角色,他凭什么镇定?凭什么平静?难道他以为誓约能把我打趴下?!
“混账!”念及此处,使徒怒吼一声,已经有点弯曲的身躯突然挺起,周围的淡绿气雾立即猛烈翻滚,继而波及周边。
只听“啪!”的一声,平平无奇的匕首当即断裂,碎成了铁屑。
使徒本想顺手把汤森收拾了,但没想到这人非常油滑,经过攻击点后就循着古怪的路径飞速远离,追这种小虾米,也是要给够本钱的——以使徒的本事来说,追汤森根本不是问题,但他几度受伤之后,做这个动作就稍微有点困难了。
为了对抗誓约,毕维尼已经消耗了不少能力,外加伤势影响,他现在只剩下四成不到的战斗力,只能看着汤森逃离——但是,飞离伪界限的汤森,此时却被惊出一身的冷汗。
因为使徒之强,远超他的想象!伪界限之强,也远超他的想象!
他释放的六个异能,四个异能的控制通道在瞬间被瓦解,最后那两个异能虽然发动成功,效果却很有限,好像它携带的能量已经被淡绿色雾气腐蚀掉了、不可能对使徒造成任何伤害。
更加可怕的事情,发生在汤森身边。
冲击路线是行动前确定的,波峰顶端那个点虽名为“交汇”,但汤森不会那么鲁莽,为了安全,他把交汇点定在伪界限五米开外,所以他与伪界限没有发生实际接触。
但即使相隔五米,他的星盘也差点崩溃!
汤森的星盘是异能源阵列,由上百个异能源点构成,相互之间由控制通道连接固定。从星盘本身的角度看,最重要的元素不是异能源点而是控制通道,星盘实际上是“异能控制通道构成的复杂螺旋体”,异能源点只是螺旋体上的搭载物。
异能源点是汤森唤醒并压缩的,所以带有特殊属性,普通情况下只对汤森的控制力起反应。星盘的一切运动甚至存续也都由汤森的控制力决定,其他人无法得到控制权——但在毕维尼的伪界限边上就不是那么回事了。
领域最变态的效用是什么?改变规则!领域之内,规则决定一切。领域之外,还有个环状的混乱区域。各种规则在这里混合、争斗、消弭。具体由那种规则做决定得看运气……或者看等级。
毕维尼等级很高,他的伪领域名叫“风眼”,其特殊效果是瓦解对手的异能控制通道、消融多种形态的异能力量,这种规则在为界限内的发动几率很高,也有几率在弥散区发动,等级差距越大,发动几率就越大。
汤森在五米外,星盘中心点也在五米外,但边缘部分却进了弥散区,结果触动伪界限规则,二十多颗异能源点连挣扎都没来得及,就“嗖!”的一下就被吸进了伪界限!
异能源点就像闯入大气的陨石,在伪界限里飞行、分裂、融化、消失……
眼睁睁看着异能源点被夺走,汤森心头极为震撼。
最最实际的比喻,异能源就是异能师的本钱,是生存基础。没想到居然会被别人强行夺走!
幸好这点能量对毕维尼而言不算多,加之他思维混乱没有察觉。不然的话他再加点力度,星盘当场就会整体瓦解、异能源点也会被全部吸光,汤森只能干看着,没有任何办法!
这就是等级碾压、这就叫一力降十会,这种差距,不管什么样的天赋也无法弥补!
汤森再怎么恨、再怎么狠,也得捏着鼻子认。
但汤森认的是差距,并不是输赢!
他精通战斗,虽然战斗的表现方式天差地别,但本质永不改变,战斗思维可以通用。面对这种比自己强大的敌人,汤森的选择只有一个:缩小差距、多多周旋、以弱敌强,用较小的力量去赢得胜利。
目前来说,就是牵制他、不让他动菲斯特!
但毕维尼选定的首敌是菲斯特,他没把汤森看在眼里,而且他现在浪费不起时间,所以汤森远离之后就立即回头——他的目光刚转过去,却又发现了汤森的影子。
汤森的确远离了,但中途又利用枯叶双翼倒飞回来。
菲斯特看得心惊胆战:如果双方势均力敌,汤森这招去而复返玩得很巧妙;弱于对手太多的话,就有点给人添菜的嫌疑了——汤森的行为太鲁莽,他主动出击的信心从何而来?差距就是差距,要知道拼命跟送命有根本性的区别!
用别的办法,也可能拖住毕维尼!
汤森当然清楚自己的行为很危险,但别的方式仅仅是“有可能”,唯有这种正面挑衅、连续挑衅才最保险。
为了胜利,他应该冒这个险!
他知道自己没有毕维尼厉害,知道彼此间的差距大到触目惊心;但汤森也知道自己有毕维尼不具备的东西。其实这东西说来很尴尬也很操蛋:一个强者应有的素质,除了能力之外汤森全都具备。
只有力量那种不算强者,他还要理解力量、掌握发挥力量的各种方法、甚至还得有种超然的心态。否则就是小孩玩步枪、平民拆炸弹,害人害己的搭配。
别的使徒如何汤森不清楚,但他知道眼前的使徒不但缺乏素养,而且还快疯了。
整整十年时间,好东西会变香醇美酒,那么坏东西呢?他的心肝早超过扭曲的程度,已经是千疮百孔了!想想吧!纠集军队到银涛城找小辈复仇,这种行为可称疯狂,不撕掉最后的掩饰怎么做得出来?
在誓约的影响下,毕维尼的情绪和判断已经出问题了,继续下去的话,肯定会有更多、更严重的问题,他稳得住才是见了鬼。
汤森在能力方面处于下风,但他吃撑了才会在能力方面找突破。别说生死之战,不管什么性质的争斗,首要任务就是打击对手的短板,不然输死你都活该。
这个选择无疑很热血澎湃,但跟汤森一直以来的表现严重不符。
因为,汤森,他也被誓约影响了!
誓约开启时,全场的人里,就他跟使徒站的最近。使徒当时被集火攻击,受伤不说还直接昏迷,不知不觉就失去一半的战力;汤森受到王者和贤者诗篇另一种影响,情绪满怀而溢,咏颂了勇者诗篇。
这是个美丽的意外,但意外不可能永远都那么美。
勇者诗篇是最后的诗篇,别名“启行”,是最具行动力的诗篇、是火种、是道标,点燃全城人的战斗意志,指明反戈部队的抗争道路!
说咏颂勇者全篇的汤森什么事都没有,这不是开玩笑吗?
诗篇中扑天盖地的意志,都是经由汤森传送到天地之间的,他就相当于是根“天线”,别人都被影响,传播意志的汤森自然也被醍醐灌顶!
所以从理论上说,他的变化应该比使徒早、比使徒剧烈才对。但因为这些意念不是他内心自然生成,引起他极高的警觉,所以一直被压制着。
但现在一打、一惊、注意力分散,这股意志就燃烧起来,瞬间燃遍全身!
还好誓约对汤森的影响是正面的,不会令他失去正常思维,所以汤森还有战术,这个战术叫“逗兽”——从生物学上看,使徒不是兽类;可从医学角度看他现在就是个精神病,挑逗精神病人应该更容易点吧?
汤森这次没等缝隙,他把控制力凝成最稳固的形态,刀子似的硬生生捅进绿球里。控制力包裹着洋葱结构的异能源,虽然异能源还是被规则之力层层剥掉、吞噬,却赢得了一点时间,让内部仅剩的部分能量发动了异能。
汤森赌的是那个“伪”字。
你拿出来的是伪界限,只要我塞进去的异能和控制力足够多足够强,你就不可能百分百破坏!
他赌对了,伪界限的不是真正的界限,反应能力不够快、处理能力也不够强!
犹如滔滔长河中泛起的逆流,不属于伪界限的异能很显眼,瞬间就与匕首碎裂形成的铁屑产生联系。
小金属片们立即从跌落中改出,并“嗡”的一声四散开去,它们在雾气中回旋飘摇,如彩蝶蹁跹;它们在乱流中冲撞撕扯,如群蜂飞舞!
这个异能是不是可以打到使徒这根本不重要,有时候存在就是力量,挑衅的力量。
“你个混蛋!” 毕维尼再次转头,对汤森呲牙的同时,他释放了瞬发的神术。
|乳白色的光影如布帘般垂坠而下,微微一抖又分解成无数层、并同时震荡起来。每一次震荡,光影就在空气中搅起一层回波,千百道回波累加,就变得非常剧烈,直向汤森所在方向汹涌冲去——被扫中的铁屑都成了粉末!
八级神术·俯视系·质问!
汤森脸色大变,手忙脚乱,双翼急颤、向后飞退。
“我要你的命!”使徒咆哮一声,震荡的垂帘往两边一分,遥对汤森就是一拳!
第069
“无耻!使徒居然用拳头!”
汤森嘴上大喊大叫,身体却毫无预兆的“闪”进地下,刚好跟使徒那股随拳风冲出的杀伤神术错开。不但躲过攻击,而且瞬间不见了踪影。
看汤森涌出如此不上台面的招数,毕维尼不禁愕然。他这才惊觉自己好像忘记开放感知了——任何一个思维正常的人都要在这里疑惑,自己为何犯这种低级错误?这就跟骑士忘记穿甲、杀手没有带刀一样,简直是不可饶恕的疏忽啊!
但毕维尼此时完全没意识到有问题,他开放了感知就算完事。
利用感知扫视周边,毕维尼发现汤森已经从地底移到其他方位,疑惑中,他开始扫视更大的范围,终于发现脚下的地底不知何时被汤森弄出个“米”字形地道,而且是中间深陷的“u”形,刚好避开了他的圆形领域。
在这个别人不会吃惊的地方,毕维尼偏偏深感震惊。
他这一惊不要紧,一股从地底穿出的控制力又冲进伪界限中,驱动着还没被击落的铁屑乘机偷袭、从后方横扫那些|乳白垂帘——霎时如暴风骤雨、雨打芭蕉,层层垂帘被不到百颗小黑点先后洞穿,像是被害虫百般棱辱过的菜叶。
“混蛋啊!”毕维尼愈加愤怒了,他鼻翼扩张,两眼圆瞪,似乎有些喘不过气,还用手拉开了皮甲的领口。
汤森的异能从伤害上说是微乎其微,但造成的影响却很大。
十年时光,前九年毕维尼过得特别痛苦,那些屈辱记忆就像毒药,腐蚀了很多东西,包括他的理智在内。直到一年以前,偶然天降洪福让他拥有了伪界限,毕维尼这才算是重拾信心,各种各样的计划,也是在那之后才策划出来。
所以,伪界限是毕维尼的重生之地、信心之源,比亲儿子加亲妈还宝贵。
在此之前,毕维尼只用过一次伪界限,效果非常好。他当时的战友,菲斯特的爷爷,连神都没回过来就被他陷害了——伪界限是模拟领域,破绽不足都很多。但它毕竟是领域,问题都藏得很深,除了拥有者之外别人极难发现。
汤森是个什么东西? 一个低级异能师而已。
他的控制力,居然能冲破自己的领域、甚至在近在咫尺的地方发动了异能?不可原谅!毫无疑问,这是对伪界限的侮辱,也是打在毕维尼脑袋上的闷棍!
这一棍,把毕维尼打得神魂颠倒、主次不分。
现在,在毕维尼眼里,汤森就是这世上最可恨的人。
“混蛋!”心防失守,毕维尼陷入癫狂:“我杀了你!我一定要杀了你!”
毕维尼现在的表情很奇特,脸上激愤狂怒、带有三分牺牲;眼中怒不可遏、混杂两分奉献;另外,还有些此事关乎大局担当重任非我莫属的正义风范……
誓约的惊人伤害力这时完全体现出来,毕维尼的思维和判断出现了很严重的障碍,他忘记自己是使徒,忘记自己不用追,因为他精通很多远距离神术——他现在满心想的都是要追上天底下第一可恶的汤森,脱下鞋来狠狠扇他的嘴!
鱼已上钩,汤森飞退——这回真是逃命似的退、每一片枯叶都在扇动中颤抖!
毕维尼奋起直追,狂怒的他根本没意识到危险,他的侧后方就是菲斯特;他也忘记了自己身上还套着个黑色光圈,那其实是誓约给死敌所作的标记,不但颜色醒目、造型时尚,还有锁定目标和加深伤害的功效。
王子跟使徒的力量对比有点奇怪,很可能谁都受不了对方的全力一击。这有点像好锤子遇到好石头,我砸你你死、你砸我我死、先砸的不用死、所以要抢先下手!
好马车遇到好马路,车夫难免有飚飚看的冲动——从王子站立的位置角度观察,毕维尼走位风骚、步伐精妙,让人情不自禁的就产生踩死他的冲动,非常强烈!
“波涛之心——” 菲斯特假面闪耀,目光冰寒:“潮汐!”
呼喊声传出,广阔的空间中,平平无奇无所不在的空气立即变得粘稠而厚重。毕维尼的冲刺速度立即降低,整的伪界限也被空气挤得变了形。
前面跑给他追的那位,压力顿时就减缓了许多。
喘着气的汤森回头,看见身后区域中的空气混入了异能力量,分作了无数层,纷纷垂下还起了褶皱。每层空气都在累积、重叠、涌动,就像缓缓推进的轻波细浪。
四面八方,天上地下,无数的浪头对准了毕维尼。
后者脑袋转来转去,好像醒悟到了危险,两手不停在身边布下防御神术。
在“潮汐”两字出现后,折叠累积的空气波浪就变成了海潮——汹涌澎湃、扑天盖地、一浪接着一浪的撞向毕维尼!
毕维尼身上有光芒闪耀,与此同时,全领域中也闪耀起同样的光芒,那是非常刺眼的光亮——层层波涛涌入领域之后,瞬间就变形、消融、瓦解!
没有一个浪潮能打到使徒身上!
全部都在伪界限里面消失无踪!
领域之内!法则无敌!
情势的变换,根本不是出人意料这词够形容的。
汤森亲眼看见,声势浩大的誓约前赴后继冲进在毕维尼的领域,却在其中灰飞烟灭。当即目瞪口呆……
我们最大的依仗?誓约居然失效了?无往不利的誓约湮灭在伪界限里?
“领域!”毕维尼狂喜的呼喊:“这就是我的领域!哈哈哈哈!你们完蛋了!”
“快跑!”菲斯特心急如焚,向汤森猛做手势!同时抓了更多异能源果实在手里,准备重新施展誓约——都已经失效了,现在不是追究原因的时候,必须马上补救!可是这种补救,需要更多的时间,汤森你一定要撑住啊!
汤森狂呼一声,转身拔腿就跑!
“我看你怎么逃!”毕维尼的兴奋迅速转为亢奋、又迅速转为嚣张和狂乱,简直是张牙舞爪的追上去:“你再逃啊!你再逃给我——看——看!”
汤森飞速前掠的身体已经提升到极速,但毕维尼的速度越来越快,到最后一个字时,他已经追至汤森身后不足三十米。然后单手一扬,用了个最原始、最本能的招数,洪流似的能量冲击电射而至!
汤森冷静得不像话——枯叶双翼不做任何改变,因为临时结盾会导致减速,得不尝失。他在最后一刻略偏身体,篡改毕维尼的异能公式。
但越原始的招数容错率越高也就越难改,所以汤森篡改的幅度并不大——能量呼啸着撞上了汤森!
“噗!”的一声,汤森喷出一口鲜血!他飞掠的速度又提高了!
汤森无助的、流星似的划了个弧线、掉进了大战场——在他落地之处、躲避不及的双方交战士兵被撞翻一大片。
“哈哈哈哈!”毕维尼如影随形追上去,高呼:“没完!还没完啊!”
“哈哈哈!出来,你在哪?出来!”他风驰电掣地冲进战阵,两手挥动,每一下都扫开大片阻挡视线的士兵:“我知道你没死!不会死!不打够一百拳,绝对不会死!”
摔得两眼发黑的汤森还没来得及站起来,还佝偻着腰,就跟身边那群晕头转向的士兵一起,又被打上了天。
“原来在这里!”毕维尼发现汤森,狞笑着拔地而起,一巴掌凌空拍过去。
汤森在使徒发笑的瞬间就知道糟糕,他拼尽全力给自己加了个防护,紧接着就被能量边缘扫中,于是身体诡异的旋转着、砸在百米开外的空地上——防护起效了、他的身躯立即弹起来、抛飞落地再反弹、几个起落掉进了联军深处。
“你跑不掉的!”毕维尼跟着冲了过去。
“快出来让我打!我十年没玩这个游戏了!”他酣畅淋漓,而且回忆起了往事:“菲斯特!你看见了吗?我又在玩这个游戏了!这叫弹弹珠!十年前,我们久别重逢的好友,就是玩这游戏时被你爷爷撞见——为了几个贱民,你爷爷杀了我弟弟!”
“为了几个贱女人,你爷爷又杀了我哥哥!”毕维尼不可一世,两眼通红:“今天,我终于又记起这个游戏了!我要打足汤森一百拳、最后才要他的命!”
“然后,就轮到你了,我会多打你一拳的!”他完全没了顾及,挡在他面前的士兵、不分敌我全被一扫而空——漫天飞人,哀鸿遍地!
“使徒阁下!不要过来!”刀疤脸正在毕维尼正前方的阵列中,见此状况不由焦急万分,要是真让他冲进来的话,这阵列里的人那还有活路?
少爷还在旁边啊!
“使徒阁下!不要过来!”刀疤跳出阵列,两手挥动:“自己人!这全是自己人!”
两眼逐渐恢复的少爷听到刀疤焦急喊叫,顿时预知不妙,起身大喊:“快躲——”
第070
“快躲——啊!”少爷那句话没喊完。
直到此时,少爷的视力才堪堪恢复,看东西还不很清晰,但他睁开眼看到的第一幕,就是刀疤魁梧的身躯变成了薄薄一层、正在凌空飞舞——顷刻之后,刀疤的身躯就四分五裂、纷纷如雨般落下来。
“刀疤——啊!”少爷悲从心里,但第二句话还是没喊完。
因为他自己也被使徒释放的强大能量撞上,混在大群近卫中飞了出去。就算有防护在身,他还是被撞得昏天黑的,好半天都爬不起来——其他卫士没他这么奢侈的防御,几乎全丢了小命。
“找到你了!”兴致过高、冲过了头的使徒止步转身、目光笼罩了正扶着一只车轮撑起身体的汤森:“嘿嘿嘿嘿……汤森·奎尔萨,你还可以嘛!你很耐打嘛!”
“一向……”汤森呕出一口血,脸上却露出了笑容,那是一种灿烂的笑容。然后,汤森吸了口气,目光清亮坚定:“一向如此!”
“你在笑?”在第一时间,毕维尼并没有读懂汤森的笑容,甚至很费解:他这么惨、这么痛,为什么不绝望?不恐惧?不哀求?
他甚至都还没有放弃……
他脸上的笑容,得就像收获满仓的农夫,就像每天都得到幸福、时刻信心满满的愣头青——可是挨打不痛吗?这种遭遇不惨吗?自己这样卓越的使徒不可怕吗?
“笑?”毕维尼觉得自己快迷失在疑问中,他敏感到极致的心开始剧烈抽搐。他觉得时间又回到了十年前,自己又被棱辱践踏了,而且是被一种不能理解的方式。
“你——还敢笑!?”
于是他狂吼着冲上去,一拳打在汤森的盔甲上。
“咚!”的一声,汤森高高飞起——使徒这回用了另外的方式,所以汤森飞得特别高,落点居然是在城墙上;他这次飞得也特别安静,因为他已经处于恍惚状态。
然而更奇怪的是,不管多痛,不管多惨,汤森就是不会昏迷。因为他不甘心、因为他心里有团火、因为毕维尼是使徒!
从哈维镇那天开始,使徒就是汤森终身的死敌!
对死敌的战斗要涵盖所有层面,凡是死敌赞成的要坚决反对、凡是死敌反对的坚决执行;对待死敌的态度就应该是绝不妥协、绝不退缩、绝不恐惧!
能杀就要杀、能打就要打、一息尚存就得全力!
就是死,汤森看向毕维尼的目光依然只有鄙视;就是死,汤森也不会露出半点软弱;就是死,汤森也不会让毕维尼得到半点快意!
“回避只是战术,不能成为态度!”飞到最高即将下落之际,汤森居然笑了出来:“在哈维镇就该这样……这样的我,才是真的我啊……”
“哈维?”远处,站在地上的毕维尼做出夸张的侧耳倾听状:“什么玩意?”
毕维尼满脸疑惑,回手抓了抓,几十米外一个哭号奔逃的联军将领就给他用神术给吸得倒飞过来——毕维尼手掌一翻按住他的脑袋,将领两眼翻白,七窍流血。
“原来是个小镇……”毕维尼感叹着,焕然大悟。
他瘪嘴冷哼!身影化作流光残影,瞬间就到了城墙下。然后又单手伸出,掌心透出一股无形力量,把刚刚落下的汤森给“按”到了城墙上,时机拿捏得分毫不差。
“嘭!”的一声,汤森背后的金属甲胄撞上石砖,迸出一蓬火星。要不是枯叶们早有准备,这下撞击就能要他半条命去。
汤森喷出一小口血,都没能喷出多远,他身躯中的气力似乎被榨干了。
“哈维,是怎么回事?”毕维尼阴测测地问:“说吧贱民,说了给你个痛快。”
“你想知道?”汤森低头看着他,很无所谓:“你不行,得叫你妈来问。”
“什么意思?”神奇的是,毕维尼反问了。
“跟你,没这交情。”汤森笑了,不多不少露出八颗白牙:“你妈的条件……至少比你多一点。”
“多一点?”使徒的反应甚至比普通人还要缓慢。
“没错,就一点。”汤森不得不提醒他。
毕维尼这才明白过来,自己被眼前这个小角色给辱骂了。
“我让你多一点!”毕维尼手一挥,汤森“嚓”的一声滑出去十几米,火星飞溅!
“我让你笑!”毕维尼手再一划,汤森“嚓”的一声顺着城墙刮回来,火星飞溅!
“怕了吗?”毕维尼整张脸完全扭曲了:“我来帮你写个怕字!”
远远近近,无数的人看见城墙上爆出一道道的火星,光耀刺眼——汤森背面的厚重甲片已经变得滚烫,各条缝隙都在往外冒烟,飞溅的火星甚至烧掉他几缕头发。
“后悔吗?”毕维尼把汤森稳住,尖利发问:“要不要再帮你写个悔字?”
“你妈个二逼,没文化!”汤森呸了使徒一口,鲜血混着唾沫喷了他一脸:“就他妈一个字,你都能写错!”
毕维尼脸上挂着唾沫,神情凝滞,半张着嘴,哑口无言——他居然被汤森这句话给骂懵了!他好不容易才想出来的创意,居然又给汤森随随便便的踩在脚底下!
“我要杀了你……我杀光你们!”在这个时候,他嘴里翻来覆去只喊这句,说的含混不清,舌头跟打了结似的。
他心底不再是愤怒和狂暴,因为他认清了汤森的目光,那里面只有冷静和狂热,极端的冷静包裹着极端的狂热——比最睿智的教士还冷静、比最疯狂的信徒还狂热。
他跟汤森的交际几乎是空白,他不知道汤森怕什么,他也不知道汤森爱什么,除了肉体上痛楚和死亡威胁,他根本没有别的什么发泄途径。可汤森摆明了不怕死,摆明到死都鄙视他,摆明到死都比他强!
毕维尼可以弄死他,伸伸手指就能办到。但他这样做,没有任何成就感,没有任何快感,只有排山倒海的挫败感、无力感、羞耻感——
这是失败的感觉!
“我杀——”堂堂的使徒阁下到处张望,一指远处的菲斯特:“我从他开始杀!”
菲斯特原地不动,神态特别专注,似乎在准备大招,但一时半会肯定弄不完。
“你杀啊!”汤森说:“杀给爷看看。”
他脸上毫不在乎,眼神是无比的轻蔑。
“这是你说的!”毕维尼咬牙切齿,身躯微微颤抖着,憋屈得都快哭出来了:“我就杀给你看!我现在就杀给你看——我要召唤神兽吃掉他!一点渣都不给你留下!”
万里之外,光辉圣城,神威庭主楼,顶层。
庭首正在对奥斯顿说话,内容围绕着强者能力的分级方式,涉及到很多隐秘的层面。奥斯顿专心倾听,他一脸平静,眼睛却不时为庭首话里的某些要点而放光。
这时,某个先前被派出去打探的小教士回来了,他拘谨地站在远处行礼。他身后有个穿着黑色长袍的教士,年纪跟庭首差不多,徽章表明他也是中等等级。
“庭首!”小教士战战兢兢的禀报:“回禀庭首,外事庭当值修士前来拜访。”
“看到了。”庭首的解释停下,挥手让手下退了。之后,他就看着回访的外事庭修士,脸色很是不爽,而且是那种“你这混蛋又惹了麻烦”的表情。
旁边的奥斯顿却很疑惑,因为他之前在外事庭轮值,但并不认识眼前的黑衣教士。仔细观察,他发现此人袍上的徽记跟外事庭的不同——外缘处少了条线缝。
脸色有些阴沉的黑衣教士缓步行来,他先对庭首行了个很传统也很少见的平级简礼,然后瞥了旁边的奥斯顿一眼——他这意思就是说,可爱的孩子,你该滚蛋了。
庭首却不开口让奥斯顿走,奥斯顿只好揣着明白装糊涂,继续站在原地。
跟庭首差不多年纪的黑衣教士看了,也只好叹口气:“我听说,这边出麻烦了?”
“我没麻烦。”庭首轻描淡写地说:“神威庭最多换个石像,又不用我出钱。”
“是啊!神威庭向来清贵悠闲,不然你怎么会选上它?”黑衣教士面带为难地说:“那么,能不能告诉我,到底是谁的麻烦?”
“当然是你的麻烦,小外事庭的麻烦。”庭首回头对奥斯顿说:“小外事庭,跟你熟悉那个外事庭是两回事,俗称命运规划厅,有些使徒的巡弋事务也归他们管。”
“但是使徒这种生物,不是什么时候都服管。”见庭首装模作样还无动于衷,黑衣教士只能再叹口气:“刚收到的消息,毕维尼这个杂种——”
庭首懒洋洋的张嘴打了个哈欠,表示自己对这类推卸说辞不感兴趣。
奥斯顿却不禁愕然——前辈你生气的话,心里暗骂使徒几句也就算了,在刚刚见面的自己面前骂使徒,你这算什么意思啊?想拉人下浑水吗?
“别误会,年轻人。”黑衣教士看出奥斯顿的顾虑:“我骂使徒不用挑场合。”
“明白了。”奥斯顿明白他很高端,在这类人物面前,自己没有主动开口的机会,于是跟着说:“我有个小问题,前辈刚才骂人了,按照神威庭的规矩,这得罚款。”
“罚款?”黑衣教士看看奥斯顿,以确定这个年轻教士不是在开玩笑。
奥斯顿的目光无疑是诚挚的,脸色还是那么坦然。
“哈哈哈哈——罚款?”黑衣教士顿时昂天大笑,完了还意犹未尽的转头看着庭首:“真有意思!你听见没有,他要罚我的款——”
庭首面无表情的回望他。
发现庭首没有Сhā嘴的意思,黑衣教士的笑声霎时干瘪下去。最后,他带着满脸的不能置信,仿佛受了极大的委屈,开始冲庭首大喊:“你听见了!他要罚我的款、罚我的款啊!”
“的确是神威庭的新规矩。”庭首抬眼望天:“我犯了也一样。”
“我管你什么神威庭的破规矩!我现在就让你见识——”
“屡教不改的还要被张榜公布。”庭首一句话就堵住黑衣教士的嘴,之后,庭首还转头对奥斯顿说:“你这办法不赖。”
奥斯顿满心纠结,笑而不语。新规矩里可没这条,庭首这招就是传说中的栽赃。
“我……你……你们!”黑衣教士的嘴角抽搐几下,终于认栽了:“记账!我会叫人送过来。”
奥斯顿点头,伸手掏出个小本子出来,一丝不苟、一五一十的记下。
沉默片刻,黑衣教士再次开口:“其实,黑原那边出了状况,毕维尼偷偷回来了。”
“溜号嘛!这也不算什么状况,那个使徒没干过?”
“但他回来之前,银色海岸那老头死了。”黑衣教士迟疑了一下,又补充说:“这是刚收到的消息。”
“银色海岸的老头?”庭首想了想,脸上的肌肉开始抽:“你是说……贤者!?”
黑袍教士无言地点点头。
“贤者死了?”庭首惊讶极了,这句话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怎么死的?几时死的?”
“这老头三个多月前就失踪了,找到的时候,他身受重伤还处于昏迷状态,一直到咽气都没睁过眼,”黑袍教士说:“死因也很诡异,听说就是被什么玩意咬了手指……”
“三个多月前就失踪了,我们居然现在才知道?”庭首不由嗤笑一声:“被咬手指就死了?这笑话真不错!”
“黑原大帐也觉得这个死因说不过去,上上下下焦头烂额,但谁都担不起这责任,于是他们封锁了消息,在内部展开调查。”黑衣教士解释说:“毕维尼表现积极,为这事东奔西走,然后就不见了。”
“好!好!好!”庭首笑起来:“谁不知道十年前毕维尼被贤者打得像条狗一样?他们居然觉得他会为这件事尽心尽力?”
“黑原那边似乎也有所察觉,他们正准备控制毕维尼,但毕维尼就在这时不见了。”黑衣教士耸肩:“估计毕维尼偷溜是去干坏事,于是他们不敢再封锁消息。”
“真是一个比一个愚蠢。”庭首愤恨不已:“首先是贤者!居然死的不明不白,要是死在毕维尼手里,真是丢尽我们这代人的脸!还有黑原大帐,什么东西,被一个小小使徒玩弄这么久!”
“想搞小动作的人都这样,如果连我们都瞒不过,他们还搞个屁啊!”黑衣教士却不以为然:“但想想,这个时间,毕维尼要干的很可能不是小事。”
“你还没笨到要死的地步啊?”庭首这次没再讥笑对方:“没错,就是毕维尼。”
“果然!”黑衣教士呼出一口气:“什么程度的麻烦?”
“目前为止还是受伤。”
“目前为止……就是说还没最后结果?”
“完了吗?”庭首转头对奥斯顿说:“你去帮我看看。”
奥斯顿点头,走去琉璃窗那边探头看了几眼,然后带着古怪神色回来,小声回答说:“呃……火焰又低了半寸,还分叉了。”
“分叉?”黑衣教士愣住了:“这叫什么事?”
“这叫——老不死的遇上新问题。毕维尼,你还真给教会长脸!”庭首冷哼:“分叉……能把八级使徒打成这个摸样的人,我就是想不起来是谁!”
“呃……庭首”奥斯顿突然想到一个可能,鬼迷心窍似的开口:“会不会遇到别人的领域之类?”
“你以为有领域界限的人是大白菜?出门就能遇上?有这种本事的人都很神秘。”黑袍教士冷笑,拍拍自己的胸口:“非、常、神、秘!”
“领域不容易遇到,界限非常神秘。”庭首却若有所思:“但有一种东西,路人皆知,而且从不移动……”
“你是说……”黑袍教士脸色变了:“你是说……不会吧!”
“如果是毕维尼,如果连贤者都弄死了,”庭首说:“那他还有什么做不出来?”
“他完全疯了!”黑袍教士脸上有些恐惧:“异能公会那边……”
“等着吧!”庭首摇摇头:“要来的,总会来!”
与此同时·西海岸·银涛城下。
“睁大你的眼睛看着,我现在就弄死他!”毕维尼一手把汤森按在城墙上,转头过去,另一只手往菲斯特那边一指:“丑陋的神国弃儿、吃掉他!吃掉菲斯特!”
六级神术·旨令系·红磷!
气势不凡的巨大闪电,从菲斯特头顶高空穿过,直接撕裂了空间,震怒的嚎叫中,无数幻影在裂口处闪现——然后有一点白色飞弹而出。
“啊——!”好多观战的人禁不住掩住双眼,不敢再看!好多人忍不住就要起身冲上去替换王子——但是!
但是他们马上就愣住了。
“哗啦啦”一只白羽飞禽从天上掉下来,“吧唧”一声摔地上,然后扭扭咧咧地翻身起来,东张西望不说,还“叽叽咕咕”地叫,一摇一摆的走,还低头啄……
看见这一幕的人全都傻眼了,这是传说中、生食血肉但怎么吃不饱的凶恶神兽吗?所谓丑陋的神国弃儿,它长得很像鸽子。
或者、也许、可能……它就是只鸽子?
毕维尼也傻了,他看看自己的手指,目光凶恶,再向菲斯特一指:“神国弃儿!以吾之声为令、为凭、降临此地!”
七级神术·旨令系·红磷!
“哗啦啦”这回掉下来的是三只鸽子,它们翻身站起,东张西望,叽叽咕咕。
“不会的,我的神术不会失败。”毕维尼很疑惑:“怎么可能失败?”
他狠狠心,颤抖的手指再指过去!
“哗啦啦。”白羽继续落在菲斯特脚边:“叽叽咕咕。”
“不会的,肯定不会这样,有东西掉下来,说明神术没崩溃啊!”毕维尼内心非常的无助:“我要换一个,我可以换一个……七级神术·旨令系·圣洁双头犀!”
手指点出、再点、用力点、使劲点!
“哗啦啦——哗啦啦。”白鸽持续不断地落下来。
“叽叽咕咕。”不久之后,菲斯特脚下已经围着一大群鸽子。看见这一幕的人,已经从震惊过度到免疫了。
但毕维尼手脚冰凉、浑身颤抖,就跟见了鬼一样。
因为他百思不得其解!
这是为什么?到底是怎么了?光辉教会的神术非常精妙高端,有东西出来就说明神术没崩溃,但为什么连续出错?神术体系里根本就没有召唤鸽子这一招啊!
“谁在搞鬼?是谁在搞我?”毕维尼左右张望:“到底是谁?!”
这时候,他才意识到被自己按在城墙上的汤森一声不吭,这种情况非常罕见。
“是你!一定是你!对不对?”毕维尼转头,恶狠狠地瞪着汤森:“你用了什么阴毒的诡计?你身上藏着什么奇怪的东西?!交出来!”
汤森似笑非笑地看着毕维尼。
“交出来!”毕维尼直接用手,把汤森的胸甲给扒下一块来:“到底藏在哪里?”
此时的汤森,完全是一副四肢动弹不得的样子,别说观战的人不信,连毕维尼自己都不信他能搞鬼——他这行为完全是栽赃,因为他下不来台。
然而,毕维尼歪打正着,神术出错就是汤森搞的鬼!
这真相挺曲折——使徒转身对付菲斯特的时候,汤森差点吓得魂飞魄散。菲斯特要是死了,今天所做的一切就没意义了,这不是说自己,而是所有人所作的一切。
所以他豁出命去也要救菲斯特,但他现在这个状态,所有关节都被毕维尼的力量束缚住了,实在是做不了有点幅度的动作,只能在身侧勾勾指头——发出的控制力简直纤细到有娇弱之感。
这种力度,别说拿走神术公式里的数字,弄歪个符号也不行啊!
他只能在神术公式中选了个看起来最关键也最脆弱的部位,把控制力贴上去,在密密麻麻的回路上,用最简答的直线搭了条全新的回路,从起点直通终点——就是说,神术公式的“运算流”到这里就不从原本的回路上过,直接走这个直线。
在神术召唤领域,那坨密密麻麻的回路代表的语言是:睿智伟大唯一的真神,您的仆人需要神兽红鳞。
而这段直线所代表的语言是:呼叫真神,你亲儿子需要白鸽。
所以就有白鸽掉下来。
不管毕维尼召唤什么东西,汤森只能贴直线回路上去。所以天上就一直掉白鸽……
汤森这种做法,是在挤榨控制力、细节把握的极限,形同玩命。但当时形势太危急,就算冒险也得去争取,不然王子死定。
但谁能想到,原本无奈也无心的举动,却能得到这种结果:更小、更温柔的控制力,居然打开了篡改异能或神术公式的新局面。
汤森无意间所得的好处,简直超过别人苦修异能半辈子——菲斯特脚下那群鸽子可以作证。
“我不信!你一定藏着东西!交出来!”毕维尼完全没证据,他只是盲目的在汤森这里找自信,但汤森不能开口啊!这就是他做的,他一开口就容易露馅啊!
露馅之后,会被抓去教会切成片慢慢研究吧?那汤森宁愿被乱拳打死。
就在汤森想到“死”的这刻,耳中听到远处传来的一阵羽翼震动之声。他抬了抬目光,发现一群白鸽冲天而起、正顺着风向绕城而飞。
呃?这群下油锅的懒货,为什么刚刚不飞要等到现在飞?
难道……?
汤森默然将目光一压,却意外看见远处的菲斯特,他正单手举起直指头顶天空。手指上发出一道隐约的光柱,将他和天顶云层连接起来。
“应誓之约,以我之名、波涛之心——” 菲斯特站得笔直,假面上精光闪耀,目光如冰针一般刺人心田:“叱令——潮汐!”
这句叱令一出,广阔空间内的空气,再一次的、迅速合并分出层次,变得粘稠而厚重,以远远超过上次的速度和数量,一片片、一团团地向使徒扑来。
汤森看见漫天的带状空气层,垂下、褶皱、累积、重叠、涌动,无声的涌动中,轻波细浪四面八方,天上地下,全都对准了毕维尼。
“领域!”使徒有恃无恐,哈哈大笑:“我有领域我不怕!”
“你不怕最好!”菲斯特冷笑一声:“汹涌!”
海潮冲到、汹涌澎湃、扑天盖地、一浪接着一浪的撞向毕维尼——冲破界限、冲破一切阻碍、冲到毕维尼身上!
毕维尼身上没有光亮闪耀,领域内也没有光亮闪耀!
只有一直挂在毕维尼身上的黑圈再次扩大了,带着一股常人无法承受的压力袭来,让毕维尼难以迈开脚步——绵延不绝的惊涛与骇浪,从各个方向冲过来,撕烂他的领域、压碎他的防御、最后撞击他的身躯!
此时的毕维尼不是什么使徒,而是风浪里的一只小舢板。他无助的叫喊、无奈的倒退、无凭的浮沉!
他贴身的皮甲立即破裂,碎片纷纷、转瞬成灰!
——但近在咫尺的汤森一点压力都感受不到,什么事都没有。
肉眼可见的伤口,不断在毕维尼体表出现,就像有无数看不见的钢鞭正在疯狂的抽打他一样!
“轰!”的一声巨响,毕维尼身躯被彻底撞飞!嘴里血喷三尺!他翻转不休的身躯上,出现了一条奇异的伤口,各种色彩的光从里面透出来!
与此同时,万里之外的光辉圣城、神威庭的意志大厅之内,代表毕维尼的那簇火焰也开始剧烈闪动。
被加强的誓约打击,毕维尼完全被打蒙了,很干脆的陷入昏迷中。他的身躯在无意识地翻滚着——而且在旁边不远处,还有人伴飞。
此人,就是好学不倦的汤森。
伤口不流血只透光这种事,他肯定很好奇。于是他忍住一身的伤痛、紧紧跟随,不但用眼睛看,同时还将感知开启到极致。
短短瞬间,毕维尼和他的伪界限,就这样被汤森的感知扫描了几百次!
短短瞬间,汤森脑海中就绘出伪领域的立体图像——从边缘的弥散区域到核心的毕维尼,都被如实、直观的表现出来,而且细节丰富、信息完整。
可以说,连毕维尼都没如此彻底的看过自己,要是早知道的话,他一定会在伪领域中改变关于感知的规则。因为汤森的感知接下来获得了最关键的情报:伪界限的结构图,还有除了伪界限之外毕维尼最大的秘密——内空间。
淡绿色雾气,就是从毕维尼的身躯上流淌出来的,他体表有十几处这样的位置,还都有掩饰……毕维尼用教会风格的纹身覆盖。
但在汤森强大感知扫描下,这些掩饰毫无作用,相反还有指路的功效。
有出发点和目的的,当中的路径就很好推算了,所以汤森得到了伪界限运转图。他终于知道领域这东西不是异能师先把领域建好,用的时候像穿衣服似的套在身上。
真实情况正好相反,异能师要拿自己当基础建起内核,然后才能向四面八方扩张。
这些东西很重要,可还不至于让汤森震撼。
令汤森震惊的情报是毕维尼的“异能源阵列”——从始至终,他都没看到使徒有这东西,还很好奇毕维尼把这玩意藏哪去了。
别的异能师,你比如说菲斯特,那颗茂盛的异能源大树一直在他背后杵着,造型夸张,简直比黑山老妖还亮眼。
感知挤进透光的伤口之后,真像才显露出来。毕维尼的源阵列(神术领域称呼)藏在他躯体内部!如果不是亲眼看到,汤森决不会相信这种事。
从透光的伤口窥视进去,那里面是个很大的空间,源阵列高悬其中还显得有点空旷。所以汤森此时感觉很怪异:使徒这具身体不成了个空间道具了吗?他到底是不是人啊!居然把自己搞成这种摸样?
这东西叫内空间,是领悟界限或领域的基础,更是安置能量阵列的万全之所。
毕维尼的源阵列,属于超级浓缩型。
正面看,它很像一把多功能折叠刀,各种属性的能力源凝成又薄又长的刀片形状,可以分门别类的打开、合拢。在阵列和刀片表面,还分布着精美繁复的符文回路,能量流转,就像穿云舟肚子里的异能机械。
就算毕维尼本人昏迷着,整个伪界限还是在源阵列的维持下自行运作,并不断注入能力,不断试图修复,智能很高的样子——毕维尼这种变态也能做出如此精细的阵列?
这不是神经病的专精范围吧?
汤森有很多疑惑,但同时他也很清醒,他知道这个窥视内空间的机会百年难遇、稍纵即逝,所以全神贯注——接着他就在折叠刀阵列上发现两道裂缝。
从周围的种种迹象分析,两道裂缝都应该是伤口!因为裂缝的走向不但阻碍能力运转,还截断了很多条回路——这一定是平静和潮汐造成的伤口!
汤森终于清楚了差距,这有点让人泄气,因为远远不止十倍!
如果不是有誓约伤使徒在先、并且全程压制着他,自己早完蛋了。
毕维尼今天倒了血霉,大把的机会,但从头到尾没全力出过手。真是自作孽不可活,他自己站上那块地砖,然后糊里糊涂一路挨打,实力从全盛降到五成、降到四成、再降到三成,现在的实力怕是剩不到两成。
真实世界就这样,有就有,没有就没有,往往不受人控制;但在“有”的情况下,就能通过某些方式增减数量变化,继而用这种变化去影响更深的层面——如果之前使徒给人的感觉是绝望,那么这道伤口的出现就代表希望,战胜他的希望!
天赐的良机,时不我待!
澎湃的热血,义无反顾!
“菲斯特!”汤森高喊的同时,窜飞上天:“准备好!”
疾飞上升时,汤森右手平伸,异能力量从豪情腕带中滚滚流出,在手心凝聚、压缩、再凝聚、再压缩。等他稳住身体,异能源已经变成一根足有两米长的箭矢!
沉默之牙,紧握在汤森手中;异能箭矢,轻轻搭上了弓弦;汤森的目光锁定了毕维尼,锁定在毕维尼躯体内的能力源阵列上。
“射中裂缝、扯开就好、我不要惊喜!”
呢喃中,汤森肩后的枯叶双翼轻轻震动着,金黄|色的小叶片翩翩飞起、越肩而过,相继落在异能箭矢上。从箭矢尾部开始,枯叶们顺着箭杆向前缠绕,直到把整只箭矢都包裹起来才算完……
原本晶莹璀璨的箭矢,彻底变成灿烂的金黄|色。
另有十几片更大的枯叶向下飘落,它们在汤森选定的射击路径上、按照某种间隔分布悬停,然后叶边翻卷起来,把自己弄成扁平尖锐的飞梭形状。
“她白皙的面颊上,浮动着粉红的香气,”汤森的视野开始收缩:“她侧转身来看我,微微倾斜的姿态里,藏着半推半就的诱惑……”
“她婀娜又多姿,就像一首诗。”弓弦被他缓缓的拉动:“那舒卷的软发啊!偶尔也会掠过她那目醉神迷的眼……”
菲斯特捏了一手的异能果实,紧张的等待。他看着汤森悬于高空,身体完全放平,手中黑弓的弓弦正一点点的拉开、拉满——那根金黄|色的箭矢仿佛是一条神奇的纽带,已经把空中的汤森和地面的使徒连接起来。
黑弓每拉开一分,现场的压力就增强一些!
漆黑的弓,已快拉满。
无形无尽的压力,从汤森身躯散发出来,像劲风、似激流、往四面八方汹涌激荡。站在远处的菲斯特几乎站不住脚——抬头困难,王子只能将感知范围放开。
于是,菲斯特的感知场中,一个巨大的异能源阵列浮现出来。王子当然记得这个造型奇特的源阵列,因为这就是汤森的星盘,但比以前要庞大严密很多。
它的线条简洁洗练、它的图案依然浑然天成,它的风格既不偏向教会、也不偏向公会,一定要归类的话,只能说它像它的主人一样,庞大、复杂、骄傲得有点不讲道理……它悬在半空,它在旋转,它发出的刺眼的光亮,并顺着汤森的手臂一路延伸到金黄|色箭矢上。
箭矢微微调整着方位,汤森的注意力跟踪着使徒地翻滚、呼吸、抽搐,脑子里计算着可能的契合点。
然而,就在这时,毕维尼睁开了眼睛!
毕维尼昏迷过去到苏醒,这中间发生的变化很多,但实际上时间并不长,躯体在天上翻滚了不到五圈他就醒了。刚睁开眼帘,他就看到汤森持弓搭箭瞄着自己。
毕维尼不由冷笑,身姿变横为竖,脚尖虚点立定,然后昂首,两眼盯着汤森。他那双瞳孔中,此时散发出奇异的光亮,捕捉着汤森的所有细节。
“射啊!射啊!”毕维尼说:“让我看看!看看你的本事!”
“等她迷住你们,她就会开口,她会说——”这时候,黑色弓弦刚好拉满,汤森的手指停了停:“迟到的渣们,罚款!”
弓弦一震、星盘闪耀!
箭矢离弦、无声飞掠!
箭头划开空气、花白的激波环绕箭身旋转着,十几只枯叶飞梭如卫星伴随其侧;它满载星盘的璀璨、拖着一道热烈奔放、灿烂无比的光痕、如陨落凡尘的恒星!
冲!冲破阻碍!
刺!刺进伪界限!
浅绿色薄雾构成的球体在箭头前内陷、深凹、爆开,炸出漫天的朦朦雪花和闪闪冰晶——枯叶飞梭后发先至,强行在伪领域中疯狂飞旋,它们所过之处,雪花冰晶统统炸成粉尘、淡绿薄雾也团团瓦解,就好像被切断了联系。
毕维尼瞳孔猛的一缩,身体急速闪避!瞬间,无数的残影与幻影出现,令人眼花缭乱。
金黄箭矢疾飞,丝毫不受外部种种的影响、也不受幻影的迷惑、忠实的循着略带曲度的轨迹,最后“噗”的一声钉进第十二使徒毕维尼的胸口!
毕维尼脸上是一副不能置信的神色,嘴里“赫赫”喘气,身躯一阵怪异地扭动。
两米长的箭矢,足足射进去一米六,只留下短短一截在外面,然而箭头却没能穿出毕维尼的后背——在汤森的视野中,毕维尼体内的异能阵列像是炸了锅,刀片在疯狂的开合、无数异能回路闪动,居然在千钧一发之际、在比渭南体内布置出及复杂的坚固防御!
“我艹!”汤森不禁怒骂:“这他妈算不算犯规!?”
但就跟枯叶球以前忽悠汤森的结果一样,每当意外出现后、惊喜就会接踵而至。
箭矢射进毕维尼躯体之后,包裹在上面的枯叶立即变形,箭矢被猛的拉长成十几米、在箭头的带领下飞出一串复杂奇异的转折、冲破千难万阻、又准又稳Сhā到阵列的裂缝上!
但出人意料的是,射中目标却没响声、没震动,裂缝依旧是那样,没有一点变化!
在箭头射中之前,折叠刀源阵列的主体来了个瞬移,它破釜沉舟似的切断了半数以上的通道和回路,强行往后退开了一截——箭头追射而至,却在途中耗尽了力量,现在箭头只是卡在裂缝里面,却无力将之破开。
毕维尼外表看起来呆滞昏迷,实则已将意识内敛,在内空间中布置防御并驱使源阵列闪避。这招及其无耻,相当于拥有内外两个战场。
功亏一篑了吗?
汤森全力以赴、咬牙苦撑打到现在,发挥最高水准甚至再创新高,一直藏着的杀手锏也用出来了,所以他绝不接受这种结果!
“菲斯特——”一声怒吼,汤森肩后双翼剧震、整个人飞扑而下:“看准了打!”
在场的人都亲眼看到汤森射出惊天一箭、看到汤森飞掠而下——他孤注一掷,把所有异能、能用的会用的加持的防御的全数挂在身上,然后加速冲进残破的伪界限。
但那是使徒的领域! 他就像裹着一身入水即化的糖丝,跳进一锅沸腾的开水!
悍勇至此,无论结果如何他都是天下无双!在场之人的胸膛几乎同时被悲痛和壮烈涨破、人人哽咽热泪盈眶……菲斯特同样被眼前这一幕震撼得无以复加,他的身躯在剧烈颤动,假面上闪过鲜红的符文,然后就被漆黑的火焰掩盖。
无尽的黑焰汹涌,如同海啸,就好像要从假面中喷出来,燃尽眼前的一切!
“贱人——!”闯进伪界限,汤森满身的异能就开始飞速瓦解、快过释放好多倍!短短二十米不到,他满身异能消融完毕——然后厚重的黑盔甲被侵蚀、被撕扯成碎片!
“你必须死!”细密的伤口在汤森身上出现、血珠在飞洒!
菲斯特猛地举起手,脱口而出的呐喊悲怆而惨烈:“波涛之心——”
“我让你躲!”在里外几层异能甚至盔甲都快被伪界限剥光的时候,汤森终于一脚踩在金黄箭矢尾端,直接把露在外面那截给踩了进去!
毕维尼意识在内,外部躯体当然就毫无反应,更无法阻挡——黄金箭头那端顿时暴涨一米出头,箭头震动着向前一窜,只听“喀嚓”一声,就把源阵列上的缝隙给掰开了!
“嘭!”源阵列上的裂缝瞬间延伸出去,还有无数细密的纹路在向周围攀附。
“成了!”汤森脚底从箭矢上拖出一串零散的金黄枯叶,另一只脚把毕维尼当成踏脚石,凌空一脚将其踏落、身体借势飞窜起来。
“逆流!”菲斯特急促的叱令中,一注只有小手指粗细的黑色水流破土而出,几乎所有伪界限内的残余能量都瞬间收缩到此,想要堵住这注黑水,却全被无声的消融了——直到这时,毕维尼的意识终于转换到外面,他那黯淡无光眼珠在转动,映出汤森逃离的背影。
黑水轻轻的撞在毕维尼的后心——毕维尼目光锁定汤森并闪动——汤森肩后双翼瞬间离散变成一面巨大盾牌,护住他的后背!
“砰”的一声巨响,巨盾被无形力量撞碎,无数的枯叶打在汤森身上。
乐极生悲的汤森先“呃”了一声,才“噗”的开始喷血,然后打着旋掉下去——毕维尼像是了结了心愿一样,身体这才猛然绷直、开始哆嗦个不停。
“嘭”的一声,高贵的使徒终于失去一切光彩,身体僵直地倒在地上。
“神——说——信我——必得救——”毕维尼从尘埃中伸出手:“救——我!”
“如果这世上真的有神。”已经冲去扶住汤森的菲斯特冷笑:“你怎么能活到今天?!”
“救——我!”毕维尼置若罔闻,他眼望天际,狂热喷涌:“我——信——你!我——从现在——开始——信!”
冥冥中,好像有什么东西听到了他的皈依宣言,而且有所回应。
所以“嘣!”的一声,带着钻石般晶莹闪光的箭尾从毕维尼胸前的皮肤下弹出!紧接着“嘣!”的又一声,尖锐的箭头从他背后的皮肤下弹出!
“啊——!”毕维尼发出一声震天动地的惨叫:“不!!!”
惨叫中,响起“嘣!”的第三声,弹出来的箭尾箭头同时向两头暴涨,加上藏于毕维尼体内那截,不多不少刚好是两米——这恰好就是箭矢射出时的长度。
然后,明亮的、带着神圣气息的光华以箭身为路径,从毕维尼身体前后同时迸射出来,恰好是把他分成左右两半的角度——这是毕维尼藏于体内的浓郁源力,但现在失去了控制,顺着前后两个伤口喷薄而出,甚至就在伤口外面分解稀释。
如此剧烈的能量泄露,说明毕维尼的源阵列已经彻底破裂,围绕箭身地扭曲空间也开始崩溃,他身躯之内正经历着一场风暴般的能量冲击!
源阵列崩溃、力量弥散,这对异能师或者使徒来说,无异是天崩地裂的灾难——别的不说,身心所受的伤害都是毁灭性的,即便事后拼命补救,也不可能再恢复如初。比如毕维尼这个伤,如果他能将等级巩固在六级,就算走了好大的狗屎运。
八级?七级?做你的白日梦去吧!
你完蛋了!彻底完蛋!
乱成一团的战场有了平静的迹象,虽然还是乱,但战线却分散开而且向外移动,逐渐远离了城郊。这也就预示着,这场战争已经进入了尾声。
城墙远处,场面浩大的普通战斗,终于揭晓了最终答案。
银涛城守军越打越顺,气势无比犀利;而联军上下,每个人头上都顶着个“败”字。浩浩荡荡、震天动地的喊杀声里,已经没有他们的份了。拼死的悍勇完全被耗尽,他们眼中只剩下扑天盖地的绝望气息。
小部分人的顽抗,已经是下意识的行为;另有很少数量的人,他们顽抗的目的是为了速死、为了要个痛快;数量更多、两边不靠的人,早已在逃走与投降这两个选择面前左右为难。
联军旗阵早不复存在,各势力高层十有八九选择跪地投降;而联军的高级将领,大多是选择带亲卫杀出重围——对这种横下心突围的敌军,守军即使拦截也只是做做样子,因为联军后勤早被破坏的干干净净,让他们自己跑着死掉无疑更省力。
对联军方来说,这场战争原本不该是这个结局!可自从“某个意外”现身之后,联军一方就不能掌握局势了,也只能像守军那样添油加醋。这一来二去的,战争过程就变得颠三倒四,最后终于搞成规模大、烈度高、伤亡重的生死血战……
但即使如此,大战场算是比较简单。两军对垒,特点是人多场面大,性质并不特殊,基本上是一个萝卜一个坑,生、死、胜、败都合乎逻辑,没有特别离奇或无法理解的事情发生。
城墙下的三人激战,那才称得上是凶险莫测、变化多端——恰在此时,那边也到了出结果的阶段。
汤森喷着血,不受控制的身体从天上栽下来,但还没掉到地上,他就被菲斯特接住了。小萝莉赶紧也跑过来,不计前嫌给他仔细检查了一遍,然后做出跟王子同样的结论:伤得不太重。
击中汤森的神术是毕维尼用眼神释放的,这才是使徒的正常水准。这类强者,不但言谈举止皆可杀人,目光闪念也可以。毕维尼还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强者,本事差了一线,所以他用眼神释放的神术等级不算太高,六级而已。
但某些异能,或者某些有特殊用途的神术,等级不高,效用却很明显。
击中汤森的神术刚好就是这种,它属于用在反叛者身上的惩戒系列。特殊用途决定了它的内涵,那就是痛并苟活着。汤森现在没症状是时间不到,只需稍等片刻,必有精彩表现上演。
在此过程中,在不远处,毕维尼前胸后背一直在喷气儿,而且颜色不同、浓淡不等。这个现象代表的意思很惨,比杀了毕维尼还要惨,而且还有更惨的事在后面。
从毕维尼前胸后背喷出来的力量并不均匀,时强时弱不说,方向也变化莫测,这就好像绑了两个喷气发动机在身上,而毕维尼本人跟个白痴一样全无反应。所以,很快就发生了诡异离奇、百年也难得见的一幕。
毕维尼飞起来了!
他像个漏气的气球,或者ρi股下绑着火箭的侏儒、或者是没了脑袋的苍蝇。先“咻!”的一声飞上了天,再“唰!”的一声冲下地;或者“噼里啪啦”的先在地上犁出一道沟壑、然后又“哗哗哗哗”的窜到护城河里冲浪……
线路之诡异、姿态之猥琐、去向之神秘莫测,简直令人叹为观止!
从始至终,毕维尼的四肢都无力的甩动,像个彻头彻尾的木偶,根本没有自主动作和意识。最后,他湿答答的身体划出圆润的抛物线、“啪”的一声拍在城墙上。湿漉漉的身体并没掉下来,而是开始横移。
于是,城墙上留下一道明显的水迹。
这个行为……难道是在擦墙吗?
就算是有人刻意安排,恐怕都做不到这么奔放、这么诡异、这么彻底吧?所以有不少闲下来的人,跑去小战场周围旁观……于是城墙上下、护城河两岸,渐渐就有了些人气,别看都是蹲着趴着,但他们全是有身份、有本事的家伙。
那种不懂异能、没人保护还敢跑来围观高手搏斗的人,早就死绝种了。
这类有资格观战的人,要不就是菲斯特的精锐手下,要不就是银涛城中坚力量。他们不仅在等结果,也有观摩学习乃至危急时刻冲上去支援的意思……
不说文武双全,但至少都有两把刷子。这样的人物,应该不算差了吧?但在看到那离奇的景象时,他们都呆若木鸡。
使徒……在擦墙!
有人是真发呆,那坨湿淋淋还贴在墙上的东西,无论死活都很麻烦!这可怎么得了?
有人是假发呆,因为他们知道,无论自己此时表现出任何言行、以后都有可能被作为呈堂证供,还有可能因为这个被光辉教会怀恨在心!那可怎么得了?
所有人的神情都变得很严肃。
他们严肃地蹲在草丛里、严肃地趴在河岸边、严肃地躲在城墙阴影处。所以在这个本该喧嚣无比的地点和时机,呈现出来的却是寂静。
菲斯特王子也很严肃,他甚至怀疑自己看错了:怎么说也是个使徒,居然会沦落到这个地步?
毕维尼是使徒,在他身上发生了如此丢脸的事,就算他这回没死在银涛城,就算他逃回去,教会也会命令他自裁谢罪。
菲斯特这样的估计,完全不是在可怜使徒,他跟毕维尼仇深似海,恨不得将之生吃活剥!但他现在不能出手,因为毕维尼身上的能量还在喷,根本没衰减多少。
这种不稳状态很危险,极有可能造成灾难,六级的异能师根本不能碰,如果出了状况,银涛城很可能被毁掉半边。
“这个……算是……”菲斯特是王子,这个身份要求他为所有突发事件定性,所以他得有所表达才行,他特别挑选了认为很合适的词汇:“罪有应得!”
“罪有应得?”受伤不轻、满脸是血还紧咬牙关的汤森听了这话,怒火腾腾。
“应得个Diao!你给我起——开!”面目狰狞的汤森猛力一把推开菲斯特。然后哆哆嗦啰嗦的开始挽碎成条的袖子。
菲斯特完全没防备,差点就给汤森一把推成个懒狗望月——但他赶紧拉住要冲上去跟汤森“理论”的小萝莉,他对小萝莉摇摇头说:“别去,他已经狂暴了!应该是他体内的惩戒神术发作引起的。”
“狂暴?”小萝莉转头好奇地打量。
汤森正打着晃,歪歪扭扭地走着,在捡地上的武器。刀、剑、宽刃斧什么都被他捡起来,最后抱了一大堆在怀里。
“我去看看。”菲斯特爬起来,跟在汤森后面,以防他做出什么伤害自己的事情,但才跟了几步,就被汤森转身过来踢了一脚。
就算是飞起一脚,王子也只能摸摸鼻子忍了,还在琢磨是不是有什么办法,可以缓解一下汤森的症状?
怎么说,他都是银涛城的救星啊!
银涛城的救星找了片较平坦的的,已经开始往地上Сhā武器了。他眼睛是直的,似乎还在“噼里啪啦”地往外蹦火星。各种样式的武器笔直Сhā下,Сhā得很稳,刃口全冲着城墙,间隔留得挺讲究。
“弄过来!”汤森转头向菲斯特,脸上全是半干的血迹:“去弄过来!”
“弄什么?”菲斯特疑惑不解:“谁过来?”
“把他弄过来!”汤森伸出手去,虽然抖个不停,却还是追着指向——正在远处努力蹭墙、名为使徒的奇怪物体:“弄过来!”
“弄过来干嘛?”
“弄过来、腿撑开、往这撞!”汤森红着眼拍拍巨剑,两手还一开一合的比划着八字造型:“狠狠的撞!撞他狗日的一小时!”
在这位狂暴的救星面前,银色海岸的王子殿下有生以来第一次张口结舌、无言以对。
他身旁的闲人,例如小萝莉声抱怨:“汤森·奎尔萨到底属什么的?狂暴了也这么难伺候?”
“呃——你说什么?”无奈之下,菲斯特殿下只能耍花样,明智的患上选择性失聪:“我听不见啊!”
“呸!”没想到,救星往他脚下啐了一口:“贪生怕死!”
“忍耐、忍耐!我不能跟狂暴状态的家伙一般见识。”虽然只是寓意的啐,但菲斯特好歹是王子,长这么大他还没被人吐过口水,顿时就郁闷了。
但汤森现在是狂暴的,你有什么办法?
“政治智慧、政治智慧!我现在特别需要这东西!”菲斯特心中百味杂陈:“汤森只是痛的失去控制力而已……”
没错,潜伏在汤森身上的神术已经发动了,他正在经历别人难以想象的剧痛。因为痛到无法可想的地步,他就直接转换成狂暴状态——这是一种非常奇特的自我保护状态。
说起来,有点丢脸,汤森同学天不怕地不怕,唯一的缺憾就是怕痛。
使徒用眼神发动的最后一击,虽然只有平时一成实力,却让汤森尝到死去活来的滋味。
痛是什么感觉?汤森见多识广,知道痛感是五花八门、多姿多彩,但是俗话也说“活到老学到老”,所以……
他今天走运,补了“痛”这一课,真是长见识。他知道的、他不知道的,各种各样的痛觉凑在一起,宛如天地之合唱、时光之吟诵!
这一刻炽烈如火,下一刻却缠绵悱恻……
总之,绝对过瘾、绝对淋漓尽致、绝对欲仙欲死!
菲斯特耍赖不肯动手,但汤森是自带干粮的救星,你不做他有的是人。特别是现在使徒败了、战场跟着雪崩,闲下来的人比比皆是——他吹了声口哨,当即就有几个黑甲骑士骑马冲来。
半途听见汤森的嘶吼,黑甲骑士们二话不说就转头去到城墙边,趁使徒再一次“蓄力准备升空”的机会,用绳子套了脚腕,快马加鞭、一路倒拖过来。
“这几个骑士……”王子阻挡不住,只能感叹:“真是在银涛城长大的姑娘?”
其实,菲斯特有的是办法阻止,可他内心何尝不想把使徒挫骨扬灰?但他被身份限制看,所以不能学汤森这样耍横。
唤醒的誓约还未被解除,附近发生的一切都会被记录下来——事情闹到如今这地步,规模很大也很复杂,之后,这件事可能还要扩大影响范围,所以这记录会被很多人看到。
不说未雨绸缪,但至少得谨言慎行,至少菲斯特本人要保持理智,不然到时候大家都在被告席上傻站着,连个辩护的人都没有……
“好!好!加速、瞄准!”汤森大吼:“弄好了哥给你们加薪升职、介绍好男人!”
“这救星还有完没完啊?”小萝莉凑到菲斯特身边,悄声建议:“你赶紧先出手杀了使徒吧!”
“不行,我不能杀他。”菲斯特坚决地摇头。
“不能杀吗?”小萝莉神色中流露出几分失望,等了等之后轻声说:“把我们干脆打晕他算了……我看出来了,他真的想杀掉使徒。”
“没关系,让他杀。”菲斯特很平静地回答:“我会暗中帮他压制住毕维尼。”
“可是你刚刚还说不能杀啊!”小萝莉很奇怪。
“我不能动手杀使徒,”菲斯特的回答更加奇特:“但我可以扛起他被杀的责任。”
“你又没杀人,为什么要去扛起这个责任?”小萝莉在思考:“没道理、没关联。”
“我对使徒动了杀机,而且渐渐强烈,这就是道理。”菲斯特不疾不徐的解释:“汤森是我们的战友和同伴,我们有支持他的义务,这就是关联。”
“另外……他救了整个银涛城,我们却连这点担当都没有?”说到这里,菲斯特有点无可奈何:“如果杀了毕维尼能让他心满意足,事情相反好办得多。”
“为什么要这样说?你又想到什么烦心事了……?”
“你会知道的,我保证。”菲斯特叹了口气:“等他闹够了,或者神术效果减弱他自然就恢复如初……现在随他去吧!”
骏马疾驰、铁蹄翻出点点碎光。几匹神骏的战马并列而来,清脆急促的蹄声敲击着地面和耳膜,让人莫名激动。
骑士的马鞍后面,都拖着长长的绳索,被拖拽在后面、扫起股股烟尘的物体就是使徒。这一路上磕磕碰碰、飞沙走石、越沟跨坎,使徒却一直昏迷着。他手脚软绵,两眼紧闭,完全是不省人事,但从他前胸后背喷出的气体已经减弱了。
马鞭声尖利,战马喘着粗气加速,稳稳的冲向汤森这边。
“撞!撞过来!”眼见使徒被绳子强行“掰”开双腿变成“v”形,亮出的大腿跟结合部很端正的对准了巨大剑刃——汤森已经从实情推演中得到了预计结果和快乐,他终于暂时忘却身体的疼痛,手舞足蹈的喊叫起来。
只要毕维尼张开的下道岔撞上武器刃口,这事必然被载入史册。
光耀千秋、名扬万代对汤森来说没必要,能狠狠的棱辱光辉教会,这才最值得高兴。
汤森心里现在很畅快,同时也有很多别的感触——把毕维尼打成这幅惨样,这当然很好很扬眉吐气,却说不上最重要,更不能让汤森这种性格的人手舞足蹈。
汤森不是变态,他摆布毕维尼,其实是为了强调如下事实:使徒这种人物也会失败、也会被棱辱——因为毕维尼是使徒,他可以代表这个盘踞在金字塔顶端、常人可望而不可及的群体。
掌握命运这种想法,似乎不是白日做梦异想天开,也许真能实现!
在汤森内心中,其实一直都有种想掌握命运的渴望,但从未如此明确明晰。他以前的迷惘甚至迷失的,但现在不同了,汤森对未来的期望与信心都大幅增长。在这种既崇高又寻常的信念面前,神术肆虐引发的痛楚算得上什么?不值一提!
可是,有句俗话叫好事多磨,还有句俗话叫天不遂人愿。
就在某伟大事件即将发生的瞬间,原本保持木偶造型、植物人思维的毕维尼,他紧闭的眼皮突然撑开了!这是个及其细微的变化,但出现时机很突然,很让人愕然,就像掠过长空的巨大闪电,无情的击中并穿透了好多人的脑袋。
当然也包括汤森和菲斯特在内!
毕维尼单手一撑,已经翻身坐起,就像ρi股下多出个气垫似的,他的身体立即就从磕磕碰碰改为滑行——绝大多数人这时候才开始擦眼。
毕维尼抬头、抬眼。
眼眶中,大团的眼白把绿色瞳孔挤得极小,诡异阴森的目光平滑移动,显然在寻找什么——看见的人都不由吓了一跳,还有这样苏醒的?
虽然很丑恶,但毕维尼这个目光一点都不疯狂,相反很冷静、充盈着狡黠之光——他已经恢复了!他居然恢复了!
“波涛之心——” 菲斯特用闪电般的速度掏出异能源果实,果断以最快速的链接誓约。意念电闪而出,于是显眼又时尚的誓约黑圈再次瞬间成型,从天飞坠而下!
但使徒毕维尼这回没有激动、没有妄动干戈,他甚至都不关注菲斯特。他那双尖利、阴狠还带着点觉悟目光的眼睛,直直地盯着汤森。然后,毕维尼两片薄嘴唇一左一右的错开,拉出个很鬼魅的表情。
“汤森·奎尔萨!”使徒大声宣称:“我终于知道你的秘密了!”
“老子好怕!” 汤森狂笑一声抽刀在手,很豪放的冲上去:“必须杀你灭口了!”
“你的天赋很奇特,但我会找出破解之法!”使徒对越来越近的汤森吼叫:“我一定会回来找你的——你、还有你们,都洗干净脖子等着我!”
“尔等记住!吾名毕维尼!吾乃第十二使徒!”话音未落,毕维尼的身躯就开始闪动,然后“嗤——嗤!”两声,就在大家眼前,他平白无故的消失了!
平白无故的消失了!
汤森跃起后全力劈出的战刀自然落空,“当”的一声,在地上砍了条缝。紧接着,誓约黑圈从天而降,“轰!”的一声砸在刚刚砍出的缝隙里,然后“叽叽咕咕”的腐蚀出一个大洞……
但是,使徒不见了!
使徒逃了!
几根曾经绑着使徒、但现在空空如也的绳套从汤森脚边经过,拖起几条尘土。
“我艹!”汤森转了三个圈子,那周围了扫视好几遍,确认全无使徒的踪影,这才恨恨不已的丢下战刀,开始破口大骂。
万里之外·光辉教会·神威庭·意志大厅。
楼顶花园的谈话很惊悚,却也很收敛,丝毫没有波及到只隔一层琉璃窗的意志大厅。但早先在厅中吐槽上司的教士们那还敢呆着?庭首和奥斯顿离开之后他们就溜了,只剩下一个当班教士。
当班的中年教士尖嘴猴腮,神情却很悲苦,他捏着块抹布,有一下没一下的擦着石像,妄图以此挽回点什么……
一边擦,当班的教士一边恨恨地看着那簇分叉的火苗。
“都是你惹的祸!要是连累到我,看我不骂死你!”他低声念叨:“使徒了不起吗?还不是被人打分叉!我呸!”
骂着骂着,毕维尼的灵魂之火又有了变化,分成两瓣的火头摇曳起来。当班教士以为火苗会往更坏的程度发展,眼神变得恐慌,两手下意识的护了过去……
在教士的祷告中,分叉的火头却慢慢的合拢了,火焰变回完整的一簇,虽然形体小,但看着顺眼多了。
冷汗淋漓的教士继续用手护着火苗,等了好久,直到确定它是真的恢复、有所好转后,才把举得发酸的手放下……然后,他发现两手各烫出一片水泡。
“真是疼死你亲爹我了!”教士愤慨无比:“我当班你找麻烦,你怎么不去死!”
“呼——噗!”火苗晃了晃,熄了。
一股青烟升起。
“呃?”的教士顿时石化——他是值班多年的老人了,很清楚灵魂之火的秘密,只有两种原因会致其熄灭:原因之一是烧光了油,原因之二是它代表的使徒死了。
教士打着哆嗦探头看,发现油是满的……满的!
教士尖嘴猴腮的脸上,两只眼眶开始膨胀、鼻翼急速扩张、嘴巴颤抖着张开,齿间气流喷出,开始了长长的、无声的尖叫!
第十二使徒、毕维尼阁下死了啊!
毕维尼死啦!
很久之后,他才算叫完,凝固的眼珠才左右转动——监视灵魂之火的警报早就被触动过,慌乱中没有重新设置,这时反而没响动。也就是说,除了当班的自己,还没别人知道这件石破天惊的事。
当班教士盯着那股冉冉升起的青烟,内心里作出一个艰难的决定。
他摸出一根劣质烟草,再摸出火柴,点燃烟草的同时左右瞅瞅,手腕一转,指间的火焰掠过青烟,重新把灵魂之火点燃了……
然后,他干咳一声,整整衣袍,四平八稳却踮着脚尖出了意志大厅。
接着,出大楼、出大门、出圣城、匿踪迹于天边……
使徒消失了!
他在所有人的眼前消失!
去势极其猛烈的战刀没劈到使徒,只是将地面砍出一条深槽,刀身在剧烈震荡中反弹而起。
持刀者的手腕微微揉动,跟着肘摆、臂引、化解了反冲力道,将战刀姿态调整到将出而未出的零界点。一串干净利落的动作,一个似守实攻的姿态,持刀者的杀机和意志展现得淋漓尽致。
飞溅而起的沙石草叶纷纷扬扬,但使徒,居然就这样不见了!
汤森眯着双眼,视野收缩到最窄,感知放到最大,不断搜索周围每一处可疑的地方;菲斯特王子已经漂浮在一人高的空中,他两眼微闭、双手在身侧摊开、正缓缓转动着身躯;小萝莉、乃至观战的人群,所有的人,此时都在用自己的方式寻找。
战刀在他手里很驯服,却又很好战,虽然摆出了防守之态,刀身却一直震荡,引发经久不息的长鸣,急速颤动的刀尖耀出明锐刺光,在空气中画出飘忽不定的线条。
找到使徒!找到毕维尼!
但搜遍附近每一处地方,毕维尼依然渺无踪影。汤森不死心,他再次搜索战场周围,还是没结果。只有几根曾经绑着使徒、但现在空空如也的绳套从汤森脚边经过,拖起几条尘土。
第十二使徒,毕维尼真的逃走了?
终于确认了这个结局,汤森恨恨不已的丢下战刀:“我靠!光辉教会的杂碎就是这种作风吗!”
所有人都看着汤森跳脚怒骂,没人流露劝阻之意。这倒不是说彼此的关系还有点陌生,而是大家都很堵得慌,暂时鼓不起那劲——因为毕维尼逃了,彻彻底底的逃走了。
如果骂几句可以挽回,大家一定会跟进,根本不用号召。可事情都这样了,你骂得再狠都没用。
使徒,很强大。打败使徒,无疑是非常难得的荣誉。但银涛城不需要这种荣誉,它需要的是复仇的快意。使徒施加给这个城市的痛苦太多,只有留下他本人、或者他的某部分,大家内心的怨气才能平息。
其实刚才是最好的机会,可以说千载难逢。
毕维尼里外两面都是伤,他的源阵列崩溃、内空间坍塌、能力漏了个七七八八,虽然还说不上濒死,但肯定是个没有还手能力的废物了……
由外来者汤森完成最后一击,无疑是最稳妥也最现实的选择。但谁能想到,毕维尼在最后一击到来之前逃之夭夭?这么多人在场,众目睽睽之下,一个废物居然干净利落的逃走了,用的还是瞬移类的高级玩意……
这结果真是无法接受!
汤森心里是十二万分的憋屈,这是让人最不舒服的结局,也是最让人愤怒的结局!就好比两人下棋,自己只差一步就可以弄死对方的老帅,但对手却冷笑一声,悔棋成功!
还有没有天理了?
汤森甚至觉得,为了让自己更愤怒,毕维尼这混蛋在消失前的最后一刻,特意把脸上的阴邪笑容溶解在空气中,或者把某种奇怪的意念留在城下,所以周围的草木他怎么看都不顺眼,可恶!可恨!
他只能用恶毒地咒骂宣泄愤怒,尖酸刻薄、花样新翻、又快又急。使徒、教会、真神,全都在汤森面前遭了秧。
刨去其中带强制意味和暴力色彩以及男权主义地问候、祝愿、预言和主观猜测之后,有意义的词汇剩不到十分之一。
就这点有意义的词汇,也恶毒得过了头。很快,汤森周围的人就额头冒汗,有点顶不住了……再让汤森这么骂下去,死人说不定都会爬起来。
“这是个意外,大家都已经尽了全力。”在汤森暂时停顿之时,菲斯特终于开口了:“整个银涛城,没人希望他逃掉,但他等级太高,我们很难控制住……”
“或许大家都忘记了,如果一个使徒想逃走,我们根本没能力留下他。”王子走到汤森身后,他的情绪似乎很平静,假面上再没有光影起伏流转:“毕维尼使用的装备,应该是主教级别以上的稀有宝物。所以这结局又在情理之中。”
王子说话时,汤森脸色阴沉但强忍着没开口,因为他知道自己现在火大,一旦说话很难控制,随便飙出什么、就能把菲斯特喷出去三个跟头远。
“不过,以使徒的身份来看,他显然不够资格拥有这种罕见的道具。”菲斯特不清楚汤森目前的情绪在什么状态,只能尽力解释:“这倒是个线索……”
菲斯特有点啰嗦,因为这事在他的角度上有点说不清:他的确在全力压制、阻挡毕维尼;但另一方面,他也慎重考虑,别让毕维尼死在银涛城,至少今天不行……
说到底,他才是银涛城的主人,他的顾虑和责任比一般人多得多。
在菲斯特当初预想的敌人和幕后黑手名单里,根本没有使徒这个选项,自然也就没做这方面的准备。
拼命的时候,菲斯特什么狗屁规矩都顾不上;但冷静下来之后一想,方方面面的麻烦都跳出来了——打败使徒与杀死使徒,这两个结果天差地别。
打败使徒虽然不正常,但因为双方有一堆口头协议,王子事后可以强词夺理一番。实在不行,他还可以厚脸皮,比如推卸说语言翻译出了问题、自己理解力低等等,反正不会很严重。
可如果干掉了使徒,那就不是“不小心”之类的说法能敷衍过去。
弄死一个顶级人物,前后要谋划多少细节、多少人需要打点、多少手脚要做?菲斯特不是英格玛,那位仁兄当众杀了使徒之后,抛下的话居然是:“谁不服?站出来!”
即使毕维尼跟老贤者的死有关,这事也轮不到银涛城来处理。因为老贤者不属于平凡世界,或者说,老贤者属于世界的另一个层面……
在不触及底线的情况下,菲斯特可以踩着规矩的边沿行走,上头的老怪物们多少会给点面子。但这条规则轻易别去触犯,要是被摆上台面,谁的面子都不好用……
菲斯特清楚这些手尾,也肯定汤森不知晓内情。想也知道啊!汤森身为一个异能师,却连伪界限是什么都没时间研究,这些隐秘就更别提了。而且就汤森今天的表现来看,他有心随意动的一面,只要兴致上了头,根本不管你三七二十一……
毫无疑问,在菲斯特眼里,此君天生就是一副闯祸体质。其实王子这么看汤森有点冤枉人,但处事小心并不算错。
汤森已从狂暴状态中恢复过来,他隐约觉得王子的态度怪了点,但也没多想,只是索然无味地摇头:“现在说什么都无事无补,我们居……然……让他给跑了!”
菲斯特只是默默点头。没错,现在说什么都晚了,我们居然让他跑了。
这种想法固然很积极向上,但公允评价的话,很不实际。
因为双方的级别摆在那里,差距之大那是有目共睹。汤森和菲斯特跟使徒这种级别的人交手,能打成现在这局面,他们俩都应该很满意才对。
在异能范畴内,你不达到某种高度,你所知的一切都是盲人摸象,导师传授的感悟和感觉,跟自己亲身感受到的东西有很大区别。寻常人跟远高于自己的对手过招,这根本就是找死啊!
毕维尼毕竟是使徒,是相当于八级公会异能师的罕见高手!
这种八级高手,到底有多高呢?在汤森领到的公会教材上,学徒这类排除不算,异能师的级别只有九级。也就是说在公开的层面,毕维尼只差一级就可以触顶,从而身临绝顶、睥睨众生。
那么,汤森和菲斯特呢?
菲斯特是实打实的六级,汤森虽然号称初级异能师,但这个说法是用来坑人的,他实际能力比初级异能师高多了,但他也确实不知道自己这样能算几级,给点富余算四级好了……两人加起来,赢不了毕维尼!
绝对赢不了!
因为级别越高,上下的差距越大,七到八级的差距,战力上算的话大概是五倍,所以在理论上他们都是毕维尼的菜。
能压制毕维尼,还有机会找出他的破绽痛殴之,不是冤枉两人本身有多强,最大的功臣其实是银涛城誓约——誓约的开场威力太强悍了,瞬间就把毕维尼打得失魂落魄。
之后,誓约也没放松对其的干扰影响,一直把毕维尼逼到判断混乱、临近疯狂、只晓得挥拳头、连杀招都不知道用的地步。
汤森和菲斯特基本上是在跟神经错乱的使徒过招,如果没有银色诗篇,他们连逃命都成问题。能打成这样已经很走运了!
汤森看着菲斯特,沉默不语;菲斯特回望汤森,目光深沉。
汤森不说话,是因为还有点情绪,菲斯特沉默是因为想到别的事。此时此的,就数王子内心最纠结。首先他有很多疑问,汤森的秘密跟他的头发一样多。他的异能、他的能力都是谜,特别是使徒最后所说的天赋很引人遐想……但这些都要放下,菲斯特的当务之急是弄清汤森的打算。
这是件大事!处理不好的话,救星就可能变成灾星。
汤森在城头咏颂出勇者诗篇,虽然念的不是原版,但银涛城接受了。这也就是说,城里的每个人都接受了他。所以从那时起,汤森就在某种程度上跟银涛城连为一体,亦在全城百姓心中种下了恩德与威严的种子,这可比什么旨意命令都要管用。
汤森已经成了银涛城的高层之一,这是铁打的事实。每个人都知道汤森是“勇者”,所有人都要称呼汤森为“阁下”或“殿下”才行……但汤森肯定不知道这事多严重,他是百分百外乡人。
身为银色海岸首领的菲斯特,是不是要汤森先聊聊?
现在不是谈话的好时机,大家满心都是功亏一篑的郁闷不甘,场中氛围坏透了,诸事不宜。
“先休息会。”菲斯特决定把谈话延后,毕竟大家现在的心绪都说不上平稳:“我去转转。”
汤森身体的疼痛虽然远未平息,但总算降到可以忍受的范围。这时听菲斯特要离开,他点着头正要客气两句,却没成想被一道灿烂的金光洒在脸上,眼睛差点给晃花了。汤森用手遮住眼,不无惊异地说:“太阳?!”
自从汤森出征以来,他还没见过太阳。如此灿烂的阳光,真是值得说久违两字。
菲斯特也抬起头,看到渐薄云层间,那轮艳丽欲滴的红日已经显出小半,千条真彩飞洒、万道光芒闪动。暖暖金光给天际的云层全都镶上橘红色的艳丽边缘,也铺陈在银涛城上。
“冬天的太阳真是少见。应该是个好兆头。”菲斯特笑了,然后转身离开。
“没有了使徒,连天空都变得清朗很多。”汤森摇摇头,强行抛开使徒逃走的遗憾和愤慨:“老天还是挺照顾我的……不逃都逃了,算啦,先去看看瓦胡哥达他们再说。”
此时此刻·光辉圣城·神威庭。
在主楼的屋顶花园里,因为刚才奥斯顿带回的“灵魂之火分叉”的惊悚消息,庭首、黑袍教士和奥斯顿围成个小圈子,你来我去的大眼瞪小眼。
黑袍教士用饱含求知欲的目光看着庭首,表示他很想知道火焰分叉所代表的意义;但庭首没有现成的答案,就算他把青铜手册翻烂都找不到相应解释。
但是,庭首很淡定。
他不停的抛洒着生涩难懂的词汇,一会玩弄理论、一会又从实际分析,让人很难明白他在说什么——而且在每段话结束之后,庭首总是会摆出一副“你应该懂了吧?”“你的悟性怎么如此之差?”的不耐神色,试图让黑袍教士意会。
旁观的奥斯顿心中偷笑,但同时他心里也有浓浓的疑问:灵魂之火分叉是摆在眼前的事实,显然指出毕维尼处在一种极罕见的状态中。
这种青铜手册上都找不到答案的离奇现象,到底是教会的高度机密呢?还是干脆就从没出现过?如果是后者的话,那就说明使徒这一战打出了新花样,与之对垒的那位对手就有大麻烦,他一定会被恼羞成怒的教会密切关注……
但这个对手到底是谁呢?
三个人眉来眼去,心中都各有所思,这就导致很长一段时间里没人去关注毕维尼的灵魂之火,因为谁也不会想到,就在这短暂的时间里,火焰又会发生新变化。
现实有时候很残酷,就这么点时间,隔着一层琉璃窗的灵魂之火变了,而且还不止一个变化:分叉的火苗恢复了正常,在当班教士以为可以松口气的时候,整束火焰毫无预兆的熄灭了!
火焰熄灭,代表毕维尼死了!
似乎不很震撼?可能因为这说法太随便,正式点的说法应该是:奉光辉真神旨意、扬光辉真神恩威、代言光辉真神意志的光辉教会,排名第十二位的使徒毕维尼离奇陨落!!!
在人们的认知里,使徒都是教会的宝贝疙瘩,受教会管束。这看法不对,使徒不完全属于教会,理论上使徒也能制约教会,他们更像因利益结合的夫妻。因为使徒“携真神意志降临”人世,某种程度上代表真神,所以行走世界时可以无视诸多法则。
就算在教会体系之类,使徒的本事也未必最大,但人家身穿黄马褂,做什么事都方便。杀人不叫杀人,叫净化,杀很多人叫宣扬神威。所以使徒就成了教会最拿得出手地执行人,教会要搞点摧城灭国的活动,必须让使徒带队——否则就跟圣旨没盖章似的。
使徒轮驻三大城,当然会加入利益纷争当中,各有各的利益归属,甚至本身就是势力首脑。这种人,哪怕生病都让教会紧张。上次使徒陨落,那是撞到当代异能大师英格玛手里,但会内依然有好多人被牵连,甚至陪葬……
毕维尼莫名其妙死了,当班教士肯定没活路。
这位教士吓得魂飞魄散,空前剧烈的恐惧压迫下,他拿出“鬼斧神工”的应对办法,偷偷把灵魂之火重新点燃,然后逃出了光辉圣城……当班教士并不知道楼顶上有人,凑巧的是,楼顶上的人被学术性问题困扰,也没有发现他大逆不道的行为。
花园中,庭首含混其词的解释终于把黑袍教士敷衍过去了。
“……现在我只想知道一件事,”也许是因为疲劳,庭首的结束语很感慨:“毕维尼到底在什么地方。”
“我也想……”黑袍被庭首的解释彻底搞昏了,但他明白目前的情势比自己的想象还要紧张:“应该说,我只想知道他不在某个地方。”
沉默中,阶梯那边传出轻盈脚步声,三人一起转头。
“你们不用打哑谜了!”一个女声响起:“确切消息,毕维尼去了银涛城!”
奥斯顿虽然不知道来得是什么人,但肯定是庭首一伙。这声音本来应该很好听,但语调中充斥着愤然和冷酷:“苍穹议会刚刚通知下来,银涛城的誓约已经开启。”
女声在花园中穿行,飘逸之际。
但奥斯顿觉得,此人行踪不定,只是为了采摘花园里特有的鲜花。
“什么!誓约开启?!”庭首的脸上终于变色:“毕维尼居然导致银涛城开启誓约?!”
“果然是银涛城!”黑袍教士则是一巴掌拍在自己脑门上,气恼得不行:“毕维尼这杂种!果然搞出了如此严重的局面!”
奥斯顿很想知道原委,但他在庭首等人面前是个没身份的人,不好开口问。
“没错,银涛城的誓约已经开启,事情已无法隐瞒。”对方的轻盈脚步终于靠近了:“潜伏在异能公会的内线发来急报,说那边已经决定派人去逮毕维尼了。”
话音落下,一位美艳的女教士绕过最后的园艺花墙,走进了奥斯顿的视野。
她要比庭首和黑袍教士年轻很多,看起来只有二十六七岁的样子,这让奥斯顿的视野明快了很多。她同样穿一袭中级教士长袍,原本宽大的长袍已经被她改得非常贴身,忠实的展现着她身躯的曲线——考虑到这事也犯规,奥斯顿的眉头跟着就皱起来。
“这件事已经传开了?”庭首转头问女修士:“为什么这么快?”
“还能为什么?毕维尼完全昏了头!”
“他肯定对银色海岸恨之入骨,而且发展到忍耐不住的程度。当他发现眼下的银涛城最虚弱、大家的注意力又被黄金时代所吸引时,就决定去银涛城灭门雪耻。”女教士冷笑:“毕维尼本事不大,胃口不小,似乎没想过要怎么收场。”
“不知死活的攻击银涛城,结果让银涛城开启了完整誓约。听说刺耳的警报响彻苍穹议会,老头子们恼羞成怒,直接把通告发到了帝国级别。”
“帝国一级?这不是逼我们清理门户吗?”黑袍教士叹气:“虽然比较委婉。”
奥斯顿暗暗叹气,这陈腐顽固的教会风气真是不行了,庭首已经算很正常很和蔼的人,在得知消息的时候,居然也不担心那些被伤害的人,比如银涛城的平民……
“苍穹议会难得认真一回。”女教士说:“拥有誓约之地的势力现在很关注这事,排不上号的势力也都等着看热闹……还有人怀疑银涛城老头的死也跟毕维尼有关。”
“我们还没惨到要向所有人证明清白的地步,应付了苍穹议会就行。”庭首内心的傲慢气概慢慢渗出:“至于银涛城老贤者的死,他是与我们齐名的、实至名归的强者,如果被本事不如自己的毕维尼算计,只能怪他自己!”
“问题是我们怎么应付苍穹议会?”女教士问:“那群耍嘴皮子的老不死很难搞。”
“毕维尼无疑是个杂种,但他是教会的杂种,所以轮不到外人Сhā手惩戒。让他赶紧回来,直接到研读院报到吧!怎么处置再说。”庭首只用一句话就给事情定了性:“对了,异能公会那边派谁去银涛城?”
“你肯定不想听到这个人的名字。”女教士笑了笑。
看到女教士缓缓点头,庭首的倨傲神情当即凝固,张嘴就是一句:“我艹!”
“哦!”黑袍教士如同发现新大陆,立即用手指指庭首,然后转头盯着奥斯顿,鼻子里还重重的“哼!”了一声。
这个被罚款的人,明显对奥斯顿执法不公的态度不满。
“哦你娘!哼你娘!”庭首脸色很难看:“这两句也记他帐上,全记他账上!”
奥斯顿点点头,表示完全同意,而且真的掏本子出来记。
“英格玛要去银涛城的话,至少也要一天时间!去!找人在半路缠住他。不能让他找到毕维尼——不能再有使徒死在他手上了!”
“你要记住这个人!英格玛是奴仆出身,没有姓氏。”庭首冷静下来后,首先转头对奥斯顿解释了几句:“此人是异能师公会的忠实走狗,而且是最难搞的那条!”
听到这里,奥斯顿内心很震惊,能把庭首气成这样,对方的手段本事那该有多厉害?
“他的级别已属超阶,却死皮赖脸的、隔三差五地跑出来惹事!没有一丝一毫的前辈风范!他曾经杀过教会多名使徒,手段极其残忍、用心非常恶毒!你一定要认清这条老狗的真面目!”
“原来如此,我明白了。”庭首的吩咐,奥斯顿点头应下。
他没有傻到去追问教会为什么不还以颜色,这原因其实很简单——没能报仇,只是因为教会里没人干得过人家吧?
光辉教会不是为爱与和平而诞生的,不言不语、闷成内伤不是教会的作风。只要会内有人打得过对方、只要能痛痛快快、大张旗鼓地把这个仇报了,哪怕轮值主教亲自带队去堵异能公会的大门都行。
谁喜欢屈辱?谁喜欢蹲花园里面面相觑、咬牙切齿?
毕维尼都不干这种事!
“原本以为只是个小Сhā曲,却没想到越闹越大。”庭首脾气发完,语气索然,他又看了奥斯顿一眼:“黄金时代,黄金时代……这就是黄金时代的前奏吗?”
“抱歉,我对音乐不太敏感。”奥斯顿看似毫无好奇心,但心里有点忐忑,因为他早看出来庭首对自己的态度有问题,可就算把脑袋想穿,他都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
他一点都不想留在这,他想撒丫子跑,但那明显是不明智的行为。
“嗯?小混蛋,你这账本上面,‘女教士’三个字,难道是代表我吗?”女教士不知何时看到奥斯顿手里的本子,她冷傲地撇了奥斯顿一眼,周围空气顿时变得冰冷刺骨:“难道你——对我有所不满?”
女教士的挑衅,庭首无动于衷,黑袍教士脸上却露出幸灾乐祸的微笑。
“前辈,我没有不满。”奥斯顿神色坦然:“事实上我还打算帮前辈交纳罚款。”
“罚款?神经病!”女教士指着奥斯顿转头问:“这小混蛋是你们谁的儿子?”
“我的运气没这么坏。”庭首摇头,平静地回答:“他的运气又没这么好。”
“神经病也会传染是吧?”女教士冷笑一声:“你们赶紧坦白,不然我可动手了!”
“我倒想看看。”庭首不由笑了:“打了信使,你要怎么交代。”
“信使?”黑袍教士、女教士还有奥斯顿异口同声发问。他们的神情都算惊异,但各有区别,前面两人明显是想不到,后者却无疑是迷惘。
信使是啥?难道是送信的?
“没错。”庭首点点头:“信使。”
“以光辉教会研读院的名义,我宣布:从现在起,奥斯顿·克里斯多被确认为新的信使!”庭首的神情很正式:“鉴于之前的考察结果,奥斯顿的见习期可以缩短五年。”
“前辈,研读院可以发出这种任命吗?”奥斯顿有点吃惊,按照他的等级规则,此类任命必须由轮值主教亲笔签名发出,研读院那种地方居然能绕过教会最高环节?除非是碍于情面的借用、或者非正式的帮忙。
“临时的职务吧?算兼职吗?”
“也算临时的吧!”庭首点点头:“你的见习期缩短五年,还剩十五年。”
长达二十年的见习期!?
你是要发疯还是怎样!?
光辉教会研读院,顾名思义就是研读教会经典的地方,而且是依附于大图书馆的不入流小机构,里面是清一色的糟老头,所以别名叫“敬老院”。
那可是比神威庭清闲百倍的地方,号称三无圣地——无事务、无纷争、无传闻。
奥斯顿打死也不愿意去这种地方。
“前辈请等等!”奥斯顿无辜的眨眼:“其实我是有司职的,轮值完了会被外派……”
“两不耽误。”黑袍教士打断了奥斯顿:“你不是想拒绝研读院的委派吧?不怕坦白跟你说,研读院的决定,大教习不能违背,轮值主教也不能违背!”
“没错!”女教士正经八百的帮腔:“研读院的意志,就算是死人也不能违背!”
不能违背?奥斯顿回望两人,很想吐槽他们但想想还是算了——小不忍则乱大谋。
“能被吓唬住的人,怎么能成为信使呢?虽然轮值主教的确不能违背研读院的命令。”庭首轻笑两声,然后正色对奥斯顿说:“奥斯顿教士,你应该知道我们的身份了。”
“我大概猜到一点。”奥斯顿点头承认:“三位应该都是强者。”
“没错,我们就是传说里那种老不死、甚至老怪物。唯一的区别,我们还算是教会的老不死。”黑袍教士倨傲起来:“老子骂骂使徒怎么了?老子二十年前就已经当了二十年使徒了!横行无忌、目中无人说的就是我!看不惯谁,老子随时打他个半死!”
奥斯顿低头,唰唰的在本子上记账——黑袍教士闷哼两声,脸上的肉开始抽搐。
“他这话倒是没假。”庭首说:“如果不是因为要考察你,你没有机会见到我们。你会跟其他人一样,看见我们另外的摸样,而且永远不会有关于我们的细节记忆。”
“只有说起来,今天这些事情就不是真实的啰?”奥斯顿开始拓展思路:“我的意思是说,从我发现意志大厅的喧嚣开始……”
“事情当然是真的!这也是我提前让你知道信使这件事的缘故。”庭首愤然叹气:“本来只想考校一下你的心态,谁能想到毕维尼去了银涛城?这事情肯定会变成大麻烦,教会要投入很多精力才能处理好,所以接下去这段时间,我们肯定会比较忙。”
“很忙?那么各位一定要注意身体啊!”奥斯顿说:“我出来也有一阵子了,如果没别的事,我想先回去处理些杂务……”
“研读院在注视着你!”黑袍教士似乎是冲动,又似乎是热情:“你别装傻!”
奥斯顿“哦”了一声,然后就沉默不语。
“我们注意你有段时间了,把你弄到神威庭就是为了方便观察。”庭首说:“你其他方面还勉强,缺点是年轻、不会打杀,幸好我们那地方全是老头、打手也够多。”
“各位,我要如何表达我的意思……”奥斯顿就跟听天书一样,一脸哭笑不得:“我连信使是什么都不知道,我什么都不明白。”
“不需要你明白别的玩意,你只需知道,信使是俗世与强者之间的纽带就行。”女教士说:“眼光要远、视野要宽、心境要稳。看待世界的角度必须正常,另外还要有一定的经历和阅历。”
“至少,你得知道面粉是什么来的,草莓是水果还是蔬菜,平民娶个老婆得花多少钱。”黑袍教士一本正经的补充:“另外你还要有正常的爱好,可以偶尔出入风月场所,没事就跟贵族谈谈投资赚钱,私下里骂骂轮值主教就更称职了……”
“这不是普通人吗?”奥斯顿惊讶了:“如果坏了事,普通如我者担不起责任。”
“我喜欢年轻人使用的小花招。”女教士掩嘴娇笑两声,看着奥斯顿的目光有所变化:“信使事情很少,你还能担任教会职务,也不妨碍你赚钱娶妻生儿子。”
女教士夹枪带棒还有调戏意味的话,奥斯顿不申辩也不恼怒,就好像没听到似的。其实他是懒得说,因为他知道自己人微言轻。
他现在只奢望对方会对自己的被动态度不满意,从而放弃这个想法——突然接触一个陌生层面并不是好事,再说这也不在奥斯顿的计划之内。
“你先考虑考虑。”庭首的宽容大度,但实际上只是个姿态,因为三秒不到他就跟你要答案了:“好吧!现在可以告诉我你的决定了吗?”
“嗯……啊……呃……”奥斯顿作出一副我正在使劲考虑的摸样。事实上,他这个伪敷衍套路是跟恶魔学的。
第071
“喜欢?自己去养几个。”庭首瞪了女教士一眼,火气似乎不小,但走到奥斯顿身前时,他还是收敛了:“你都看到了,毕维尼这次捅了个大篓子。毫无疑问,他是个狗杂种!”
奥斯顿被庭首用目光逼视着,最后只能无奈的附和他说:“呃……没错,我同意!”
“这里面有个问题——毕维尼为什么能欺上瞒下?原因可能很多,但其中肯定有缺了信使这一条;信使的职权繁复,但其中肯定包括防止使徒滥用权力这一项。”庭首看着阿萨德,目光相当严肃:“单就这一点来说,信使的存在很有必要。”
“请原谅我的迟钝,几位前辈。”奥斯顿抬起目光,其中一点畏惧也没有:“我依旧想不通,在强者的层面中,为何非得塞进一个普通人?而且还要他承担某种职权?”
“强者就像高悬天际、永不失色的星辰;但普通人呢,只是一日就会燃尽的灯盏。”奥斯顿微微皱眉:“星辰不朽,光亮如同这太阳,炽烈而持久;但普通人是什么?不过是风雨飘摇中、随时会油尽光灭的小灯。”
“阳光和灯光,根本不是一个层面上的事物。”
“我很欣慰,你的比喻很有神威庭的特色。”庭首微微一笑:“你已经留意到了,阳光和灯光不在一个层面,那你就没考虑到,两者之间并不能相互替代吗?”
“按照你的说法,我们这样的老家伙为什么还要隐藏在教会里?闲的没事做了?如果阳光只需顺从自己的意愿,为什么强者还要跟各大势力保持某种协议,尽量不去干扰世俗世界?除了教会的使徒之外,还有哪些强者拿普通人开刀?”
“我怎么可能知道?”奥斯顿苦笑:“我又不是强者。”
“的确有,”黑袍教士Сhā嘴:“但很少。”
“好吧!我稍微解释一下。”庭首接受了奥斯顿的理由:“无论强者或者普通人,没人愿意主动约束自己。所谓协议规则,绝不是靠道德或修养来保证……你明白?”
“我猜想……利益或者利害关系。”奥斯顿态度诚恳却不情愿:“甚至是共同威胁。”
庭首对答案不置可否,却转头去看了另外两人:“你们认为呢。”
“你休想得逞。”黑袍教士恨恨地回答:“我就是不说。”
“真是不上道。”女教士娇笑着:“你目光如炬,识人知人的本事比打架还要厉害!”
“我不是为了炫耀。”庭首说:“我是想让你们点评他的回答……”
“还不是一样!”这回换了女教士不满:“夸完这个喜欢偷偷记人名字的小变态,后面难道不要跟着灌你一碗迷汤吗?”
“我明白了。”庭首赶紧转头,对奥斯顿说:“他们的意思是说,答案大致正确。”
奥斯顿心说当然,这可是不是光辉教会的知识,而是恶魔的原话,一个字没改。
“阳光比灯光强大,但太阳星辰的轨迹不在地面上,即使偶然照下来又能产生多少暖意?一旦靠近,必然是扰乱。”庭首缓缓解释:“阳光不能代替灯光,永远不能。强者的双脚也必须踩在普通世界,才能撑起伟岸的身躯,看到长远莫测的未来。”
“所以,在强者和普通人之间,我们必须设立一道环节,避免因为交流而产生的伤害。”庭首指着琉璃天窗:“信使就好像这层琉璃,让阳光和灯光知道对方的存在,互通意愿和信息,却不产生直接交互。既然没有交互,那也就没有伤害。”
“前辈的意思是说,信使只是个中间人?”
“不尽然,事实上,信使才是最恰当的称谓。”庭首说:“强者所想由信使传递,众生的愿望和诉求也由信使传达。沟通联络,解释疑难,这不就是信使吗?”
“似乎……不止这样吧?”奥斯顿心说这样的事情随便找个人就做了。
“没错,你得清楚强者与普通人的区别。”黑袍教士说:“强者是从普通人成长而来,但成为强者之后,他们的心念和价值也会产生变化,不能再用普通人的思维和行为去揣测强者,但普通人无法做到这一点。”
“不但无法做到,还会发生更荒唐的事。曾经有一半信使想建立自己的帝国,另外一半的想法更加可笑。”庭首说:“他们依仗的是什么,我想你应该明白。”
奥斯顿默默点头。
“如果让强者担任信使,又会出现性质相同但表现不同的问题,”女教士说:“比如说十个人里有一个奸细,强者的处理方式就是把十个人都杀掉。”
“所以我们需要一个思维独立、知道进退、性格坚定的普通人来担任信使。只有这样,才不会涉及普通世界的时候出问题。”庭首说:“我想你能理解这些话。”
“我理解,但我不清楚为什么挑中我。”
“因为你看起来比较合适,或者说,因为其他人看起来都不合适。”庭首说:“你对权力、义务和责任的认识很深。所以你办事利落,不拘方式,条理清晰、谨守规矩。虽然很多人都对你怀恨在心,却没有谁在你这里占到便宜。”
这说法其实很中肯。
奥斯顿腾云驾雾的升迁速度,在教会总部内掀起一股羡慕嫉妒恨的狂潮。但恨他的人除了背后中伤外毫无办法,因为奥斯顿的后台很硬——权大势大的地区专员、地位超然的轮值主教大骑士、还有令人闻风丧胆的大教习们,一般人得罪不起。
奥斯顿本人也不好对付,虽然他人很年轻,但作风严谨,心思细密,手腕灵活。而且他有时也会用某些不光彩、不正面、甚至带点邪恶意味的手段……但所有环节凑起来,却总能构成光辉正面、积极向上的结果,让那些恨他的人憋屈到无话可说。
他轮值过好几个部门,每次都会查出一堆烂事,前后有几十个倒霉蛋因此进了静修院。于是呢,奥斯顿就成为基层教士敬仰、高层教士爱护、同级教士恨之入骨的奇特人物。如果不是脚踩虔诚光环、头戴高层冠冕,他早被人撕成碎片了。
“我没觉得自己很厉害。”说到有能力、说到厉害,奥斯顿脑海里总会掠过一张带着邪恶笑容的脸:“这从何说起?”
“如果你真想知道事情的起始,我也可以告诉你——从你在静修院哭成泪人的那天开始,我们就注意你了。特别是我,因为我兼任信使,我很不喜欢这个职位。”庭首说:“如果我没看错,你当时是为哈维镇的镇民而哭,是吗?”
“原因比较复杂,至少我在别人命运中看到了自己的悲哀。”奥斯顿脸上的谦逊渐渐隐去:“我不知道这什么时候成了一件怪事,事实上我很疑惑,因为我没看到其他任何人为此落泪。”
“教会没规定教士要为任何事流泪。”黑袍教士说:“每天都有不幸的事发生。”
“神威庭不准骂人,前辈你还不是骂得很带劲?”奥斯顿不温不火:“几万人,庞大的群体!”
“淡定和冷静,这是我的风格。”黑袍教士轻描淡写。
“同情和羞耻,这是基本人性。”奥斯顿争锋相对。
“没错,那就是人性。”庭首似乎很满意奥斯顿的表现,他点头微笑:“我们正是看到这一幕,才把你列入考察的名单。本来的打算呢,在想在你被判重刑之后再把你弄出来,谁知道审判到最后是那个结果……差点耽误了时间。”
“我不信,”奥斯顿摇头,这次他十分坚决:“前辈们就此看出我适合担当这个职务?”
“为什么不能看出来?我对自己的眼光还是很有自信的。”庭首问:“如果哈维镇的事重演,你还会为它的遭遇流泪、打架、甚至被裁决也不怕吗?”
“我不知道。”奥斯顿回望着庭首,毫无惧色:“但我想知道,你会吗?”
“我?”庭首说:“不会。”
“是不会流泪?”奥斯顿用不同的语气标注疑问:“还是不会流泪?”
“我的记忆里,我不曾为任何人与事流泪。”
“明白了。”奥斯顿的目光移动,放在另两人身上:“我猜,你们也不会。”
“现在连前辈都不叫了!”黑袍教士冷哼一声转开脸去。
女教士却哼着赞美诗,一手举着面小镜子,另一手拿小夹子捏眉毛玩。
“明白了。”奥斯顿的目光回答庭首脸上,很平静地说:“我接受信使的委派。”
“先等等,”庭首说:“我必须要知道,你因为什么而改变了主意。”
“很简单。”奥斯顿的语气平静,但答案很奇特:“因为你们不会流泪。”
“这两者有关联吗?”庭首看着他,就像看着一个开玩笑的熟人。
“当然有关联。”奥斯顿的神色却不像开玩笑:“既然不会,那就应该学。”
“我来教你们。”奥斯顿目光转动,看着另外两人:“包会!”
第072
庭首,黑袍教士,还有女教士,这三人都是强者。他们的力量如果加起来,那将很庞大,完全可以改变某个地区的格局。
在力量方面,奥斯顿可以说是手无缚鸡之力,完全没有比较的必要。然而他刚刚那几句话,却让三个强者愣住了。现场气氛先是凝固了片刻,渐渐的偏向了滑稽。
“哈!哈!哈哈哈!”黑袍教士捂着肚子,笑得喘不上气:“我们的信使真是与众不同!”
“天真烂漫不顶用,但可以用来打发时间。”女教士无奈似地叹了口气,收拾着修眉的小玩意。
“祝你成功。”庭首的态度尚算正常,虽然他也憋着满肚子笑意:“我的见习信使。”
庭首这句话算是结语,担任信使这件事情就此敲定。
这句话,决定了奥斯顿未来的道路甚至活法。所以在可预见的将来,他将以普通教士的身份走进那个完全陌生的领域,去跟强者们打交道。
这条路真是充满了未知,极有可能为带来莫大好处,但说不定是厄运。也许奥斯顿某天正在写某位强者的名讳时,就给人家顺手“喀嚓”掉。
其实不止是他不知道答案,此时此刻,在场所有人都猜不到结局。因为这事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世界,奥斯顿也会因此成为改变世界的人。
改变世界是个大工程,奥斯顿一个人肯定没戏,但他能跻身其中。
“这是我的命运?”奥斯顿在心里问自己,却感觉很迷惘:“还是真神的意志?”
或者,就在真神的沉默注视中,奥斯顿被拖上了一辆已经启动的战车,虽然战车此时还算不上坚固威猛,但它好歹是辆战车,肯定比路上的腐朽栅栏要坚硬一些。
多年以后,老眼昏花的庭首时常会想起今天这幕。那是的他,心中总是会百感交集,始终不知道自己所做的选择是好是坏,所以在无数次内心煎熬后,他只能发出惆怅叹息。
但是现在,庭首坚信自己的判断——奥斯顿教士目光坚定,神色平静,心中略有忐忑,正是担任信使的不二人选!
在奥斯顿的判断里,三位强者的笑意既奸诈又油滑,似乎还隐含某种期望……
大家心中都有所思,注意力全在身边方寸间游移。所以直至此时,都还没人发现毕维尼的灵魂之火有异、已经被狸猫换太子了。
又或许没人愿意面对灵魂之火分叉的难题,青铜手册都没给出解释的现象,到底要怎么去分析、解释、进而凝练成使人信服的文字?
这无疑是个大麻烦啊!
如果他们知道战斗现场发生的事情,肯定会明白灵魂之火分叉的寓意,那代表毕维尼的源阵列被打碎、外加思维混乱到极点的现象;稍后火苗恢复原状,代表毕维尼的悲惨情况有所好转——这个转变对应的时间,正是毕维尼即将从银涛城下逃走的瞬间。
事情的变化真是神秘莫测。
在源阵列破裂、内空间崩溃、经年累积的力量泄露殆尽时,毕维尼却醒了,他这回可不止是意识苏醒,还从混乱思维中成功摆脱出来。
恢复了清明的使徒,脑袋还是挺好用的,他不但分析出汤森的天赋,还立算出了胜负几率,知道自己没本钱打下去了。所以毕维尼毫不犹豫的启动了保命装备——当机立断、正常思维好犀利!
必须要承认,有心做坏事的烂人肯定很珍惜小命,安全工作会做得相当细致……菲斯特以为他那是轮值主教才够格使用的道具,但实际上这件道具极罕见,就是轮值主教手里也没有。
所以毕维尼逃得挺顺利,风驰电掣一般。
不久之后,他已抵达距离银涛城几百里之远的地点。这是个半封闭的山坳,最显眼的标志物就是山坳中那座残破的哨塔。
山坳,哨塔,有点似曾相识的感觉……
没错,这地方其实就是汤森上次离开银涛城之后被晨曦议会伏击、从而发生异能混战之处。菲斯特王子赶来旁观时曾经跟汤森说过,这破破烂烂的哨塔是他家的财产,代表誓约之地的边界——既然哨塔是银色海岸誓约之地的边界,那也就是说,跑到这里才能彻底摆脱誓约的影响。
对夹着尾巴逃跑的使徒来说,当然要跑出敌人的火力投射范围才行。可实际上毕维尼不用逃这么远,他这是典型的丧家犬心态,草木皆兵。
因为唤醒之类的技法,施法者的状态跟唤醒效果有严格的对应关系。比如说银涛城的誓约,只有在王者、贤着、勇者三者都在、而且状态都趋于完美的条件下,唤醒的誓约才能达到顶级形态、才能在理论上覆盖整个誓约之地。
所以,菲斯特和汤森唤醒的誓约,影响范围其实很小,根本不可能覆盖到这里来。
菲斯特王子很优秀,但他毕竟还是个年轻人,依然在成长过程中。能力上有所欠缺不说,他还强撑着扮演了王者和贤者,实际效果得打个对折才行;而汤森呢,完全是临时顶替上去的,赶鸭子上架,撑死只能算小半个勇者……
磕磕绊绊、东拼西凑才唤醒的誓约,影响范围能有多大?也就勉强覆盖住银涛城……要不然的话,怎么会出现誓约攻击毕维尼、却反被伪界限湮灭的现象?
真正原因很简单,就是毕维尼当时跑远了点!
所以说,毕维尼的失败完全是自作孽,只要把疯狂收敛起一星半点,他最后都能赢。
问题是毕维尼不知道这事,他既然已经当了丧家犬,那当然是逃得越远越好——这样看,菲斯特和汤森的运气非常好、银涛城誓约非常坚挺!
怎么说有点对不起誓约,这玩意根本不是拿来对付使徒的。誓约之强,远不止于此!
它是终极威慑,目前所知最神秘的终极威慑!
誓约诞生很早,延续到今天,数量还有增加。但到目前为止,这个名词没被任何正式书籍记载,各势力官方文件中也没有关于誓约的信息,最大程度的杜绝了人们了解誓约的渠道——唯一有记载的是民间史诗,但也只有“誓约之地”这个词。
光辉教会当然有誓约,而且还不止一个,但所有相关消息都被教会列为绝密,就算使徒这样的身份都无法接触。只有誓约的唤醒者,还有轮值主教才够资格碰!
所以在这件事上,使徒跟普通教士一样,连谁是誓约的唤醒者都不知道,非得机缘巧合才能听到点不详不实的传闻……确切消息?你想也别想!
这种保密级别不是“高”能形容,甚至透着种诡异气息。但保密效果很好,毕维尼今天就败在这上面。
要是誓约的强悍尽人皆知,菲斯特就是当场吃下一麻袋巨龙之心,也休想让毕维尼站上那块地砖!不不不,如果早知道这些事情,毕维尼一定更改计划,推翻重来也在所不惜!
就算是继续隐忍菲斯特的爷爷,就算继续面带笑容心头却在滴血,也比现在一败涂地来的好。
毕维尼站在残破的哨塔下,整个身躯都被笼罩在哨塔阴影中。他最外面那件黑纱摸样的罩衣正在渐渐消融,布料变成黑烟冉冉升起,很快就在空气中化为乌有,最后连个线头都不剩……
就像毕维尼之前拥有的能力和权势一样。
毕维尼看得有些痴,触景生情不禁掩面长叹。
源阵列粉碎、内空间坍塌,身体受力量乱流冲击被重创,对强者毕维尼来说,这样的局面已经坏的不能再坏了;但更坏的是,毕维尼又是个使徒,这是个需要威严、声望和名誉支撑的职业,但他现在不但能力名声付之东流,还触犯了诸多不赦重罪。
这就是穷途末路!
正常人的话,大概会找个山清水秀之处,刨个坑自己躺下去……
自己走上末路的人,狂性都很重,而且毕维尼又是那种不折腾到死决不罢休的极品,所以他旋即又振奋起来:“不——我还没到惨到这种地步!”
毕维尼惨白的脸上不见惊慌颓败,反而越来越坚定。
“没错!我还有机会!”他紧握的拳头在胸前晃动,就像正要去追寻梦想的少年:“因为我有无所不能的伙伴,他们可以让我重获一切……”
就在毕维尼说服自己、感动自己的时候,哨塔背面响起的脚步声惊动了他。
毕维尼抬起的目光里,带着点疑惑,还有点阴森。
说到逃跑速度,毕维尼毫无疑问是今天的总冠军,但他并不是最先抵达此处的人,因为很多人比他溜得早。但在这些逃跑的人里,知道这哨塔的真正寓意、又能一路飞奔至此的人只有少爷一个。
就跟毕维尼的选择一样,少爷“转进”的第一落脚点也定在这里,不知道他在忙些什么,反正出现时神情比较疲惫。看见来人是毕维尼,少爷明显有些吃惊,但也松了口气。
看到亚罗·伯格先于自己到达,毕维尼倒没怎么惊异,他对少爷微微点下头。
“原来是你啊!”毕维尼说:“候补使徒毫发无损,我也就放心了。”
“我……想请问阁下,”少爷有些尴尬:“城下的联军……最后怎么样了?”
“联军嘛……大获全胜又或全军覆没对我来说都没有意义,所以我不知情。但你不同,毕竟是将来要接替使徒职权的人,不能因为这种事有所损伤。”
“多谢阁下的关切。”少爷苦涩的笑笑,语气中带着些惋惜:“都是我太轻敌了,居然让那么多机会从手心溜走……不过请阁下放心,我肯定会把这次的遭遇牢记于心,当成是永远的教训!”
“能这样想,证明你已经从事情中悟出了心得,很难得啊!”毕维尼此时完全是个态度和蔼的前辈:“放心吧!你不会因为这事承担任何责任。在教会这边,够资格负责的人只能是我。”
“阁下,事情未必坏到这个地步,我可以为您作证。”少爷虽然这样说,但神情又轻松不少。
“有些内幕你不知情,这种选择对我来说并不是坏事。”毕维尼大度地一摆手:“对了,你这是准备去那里?”
“我正准备回教会,刚刚把飞行兽放出来。”少爷有些不好意思,似乎在正式使徒面前他还有些拘谨:“事情闹得有点大,雾霭宫殿太靠近银涛城,近期可能不太安全。”
“谨慎是有必要的。你决定回教会吗?正好跟我顺路,”使徒点点头:“那就一起出发,也省得我再放飞行兽。”
“呃?当然……”少爷有点吃惊,但没有犹豫,赶紧点头说:“好的!完全没问题。”
“阁下请这边走。”他做了个“请”的手势,走在前面。
“劳驾。”毕维尼哈微微一笑,跟着少爷就往前走,西海岸这地方他是一秒也不想多呆了。
绕过哨塔之后,毕维尼就看到一只巨大威武的飞行兽,它正安静匍匐在前面空地上,羽翼丰满健壮,背部空间宽敞,是最适合用来长途旅行的种类。
“菲斯特,汤森,你们尽管高兴去吧!因为你们高兴不了几天了……等我把你的秘密交给教会、还有暗中帮助我的伟大伙伴们,我不但可以恢复能力、说不定还能更进一步!”
“汤森,你肯定不知道,你的天赋要比银涛城重要,甚至重要得多!我会在教会等着你!”
“有了这种功劳,我根本不用发愁!我真是天底下最幸运的人!”
“如此珍贵的信息,我到底要先给那一边呢?真是让人为难啊!” 想到此处,毕维尼忍不住笑出声来:“教会这边,使徒肯定不能再当了,改名换姓转到黑庭?太辛苦了……可是,即使在朋友们那边,我大概也不能再用本名了吧?”
“这只飞行兽倒不错,正好用来代步。”毕维尼并没左右为难很久,他的手Сhā在暗兜里,指尖正在摩挲一粒小水晶,那是他为少爷准备的:“亚罗·伯格英年早逝,这真是令人惋惜……”
正在他暗自得意、飘飘欲仙的时候,耳中却听到几声类似冰裂的响动,接着他就感到身体突然一沉,好像有人给自己挂了几十个铅饼在身上,哪怕做个微小动作都很难。
毕维尼力量丧失,但经验仍在,立即就知道自己中了埋伏——他赶紧加大力量,但压在身体上的重量越来越沉,都已经迈不开腿了!
“这是……”毕维尼一头冷汗,他咬牙坚持着,不让自己倒下:“这到底怎么回事?!”
“难道覆盖整个誓约之地的传闻是真的?菲斯特不可能这样厉害!”心头涌起令他心惊肉跳的想法,他下意识的举头望天,脖子却有点不听使唤:“难道他们在这里等着我?我的路线被猜到了?”
轻缓的笑声在毕维尼背后响起,距离之近,触手可及!使徒浑身发寒,毛发都竖起来了!
“嚓!”的一声轻响,毕维尼的身体轻轻一晃,剧烈的痛感从胸口处扩散开来,硬生生打断使徒内心的猜疑——他垂下目光,却看到一截漆黑的刀尖从自己胸口探出,足有半尺多长!
“啊!啊——啊!这柄刀……难道是沉默之爪?”毕维尼浑身颤抖,简直不能置信。他想挣扎,但潜藏在剧痛之下的麻痹感,早已侵蚀了他大半个身躯:“怎么可能?”
“怎么就不可能呢?要讲道理嘛!”背后传来话声,温文尔雅,还带着些悠闲的意味:“你能打银涛城,能陷害强者,能跟人类死敌搞在一起……我为什么就不能杀你?”
“亚罗·伯格!居然是你!”毕维尼的目光爆出精光:“你……你要杀我?”
“是啊!我为什么要杀你呢?我也挺想知道答案,平常我藏得也挺深。”少爷在使徒耳边笑说:“也许是我发现你不难杀,所以就试着证实一下,你想想看,杀使徒耶!”
“一派胡言!你……你!”毕维尼的脸色及其痛苦,根本不相信少爷的调侃——他无法理解少爷杀自己的动机,他认为自己掩饰得非常好,亚罗·伯格不可能发现自己有杀机。
“别激动,你只有这么点时间了。”少爷摇着头,啧啧两声:“你想听啊?好!”
“你年纪一大把,老拖着不长进,也不干点急流勇退的事。”少爷这话说得特别实在:“你们这些朽木一样的家伙,不多死点,不死快点,我们这些朝气蓬勃的年轻人怎么办啊?我们汹涌澎湃的进取心怎么实现啊?难道,使徒就能死皮赖脸的挡路吗?”
“你……你……”毕维尼的神色中终于掺进了些绝望:“你也隐瞒级别……”
“傻子才不隐瞒级别。”少爷轻笑一声:“我没忘记你哦!你没隐瞒,因为你就是傻瓜。”
“你不但傻,还是个白痴。不过可以理解,因为你就是被选中替别人背黑锅的。这才是你这乡下财主当上使徒的真相,也是你诸多白痴行为、其他使徒却一直忍受的原因。”少爷温柔的诉说着,却把毕维尼的手臂骨头捏了个粉碎:“想用这件道具干掉我,至少谎言要提前想好嘛!”
一粒药丸大小的蓝色水晶掉到脚边,毕维尼面如死灰,双唇抖动起来。一只戴着手套的手从后面伸出来,怜惜地拍拍毕维尼的脸。
“你的人生价值就是被人利用,从头到尾。就连你的死,也会成为别人的踏脚石。”
“不信吗?想想自己为什么会去攻击银涛城,什么样的人才会为你阴暗龌龊的小心思忙前忙后。伟大、无所不能的同伴?你真以为自己人缘很好?”
“难道……”少爷拍打他的脸颊,力度从“啪啪”猛的提升到“啪!”第一下就完全打断了毕维尼的话、第二下血沫横飞、第三下牙齿纷纷断裂!
“没错,这就是我为什么会帮你的原因,你知道这柄刀的名字,居然还没想到真相吗?”少爷停手,在他耳边说:“你看看自己,都已经这样了,活着也是浪费津贴,为什么还不去死?”
“不,你不明白……”毕维尼现在说话都漏风,却很急切的想表达什么。
“我不想明白!”漆黑的刀身猛的下压,黑色火焰顺着伤口喷出!
毕维尼发出一声凄厉的悲号,身躯不由自主地扭动,好几处肌肉鼓胀起来,把皮肤撑得像个皮球,里面也有黑色火焰在燃烧!
“刚才那些都是客气话,其实我是很单纯的……想弄死你!”
黑色长刀瞬间抽离毕维尼的身体,少爷同时飞起一脚把毕维尼踢出十几米外——毕维尼身上那些皮球炸开了,窜出的黑色火焰完全包围住他的身体,熊熊的燃烧着!
少爷丢下黑色长刀,都没正眼去看毕维尼。
“我——不——我还可以——翻身!”使徒的身躯在剧烈翻滚:“我还有——大秘密——啊!”
“救我!”他的身躯黑色火焰吞噬者,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萎缩下去:“救我啊——我告诉你——大秘密!救我啊!”
“有秘密不早说。”少爷故作惊讶地说:“救你?我都脱手套了,戴手套很麻烦的……”
“求……你……求……”使徒的手伸向少爷,每一下颤抖都在彰显他的诚意,还有无尽的痛苦。
“我决定。”少爷双掌一拍:“你带着秘密死吧!”
“你……”毕维尼张嘴似乎要骂,但喷出来的却只是火焰,跟着眼眶、鼻孔、耳朵眼都开始喷火!周围的石墙都被吱吱作响的黑火溶化掉!
“果然很好看。”少爷只点评了火焰:“但颜色还有待改进。”
此时,火焰已尽,只余一簇袅袅黑烟。毕维尼倒挂在一截土墙边上才,只剩下焦黑的骨架,两尺多长。
杀掉使徒毕维尼,少爷一滴汗都没流,看来似乎就像踩死只蟑螂,一点都不用担心——
“谦谦君子,一定要远离是非。”感叹完毕,少爷用手帕擦擦额头:“该出发了。”
他径直走到匍匐的飞行兽旁边,悠闲的目光不经意掠过坐席旁的大卷皮革时,很明显地抖了抖。
“看到了吧?”少爷质问这卷皮革:“他就是没受伤又能把我怎么样?用得着你跳出去挡?”
“早跟你说过别冲动,你怎么能死在这种鬼地方?” 少爷摇头,面露苦笑:“你知道我从来就只会飙车!所以你老实点,我不想一块块地把你捡起来,第二次!”
“你为什么会死在这种白痴手里?”少爷的叹息在山坳里引发无数重回音:“一张脸分成八块,我怎么跟她们说?”
低迷萧瑟的叹息回声中,飞行兽一声长鸣,双翼搅起强劲的气流,修长的身躯腾空而起。
此时的天际,尚有最后一抹夕阳余晖,而无人的山坳却渐渐被黑沉吞噬了。刚刚在这里发生的一切,也仿佛被黑沉掩盖。
风吹叶动,巍巍林木中,残破的石头哨塔孤直矗立,和刚刚诞生时同样的姿势。
那时候,哨塔很雄伟,属于银色海岸;现在,哨塔很残破了,但归属未曾变更。
因为银色海岸,依然存在!
终于打完了!
被命名为“银涛城保卫战”的战斗彻底结束了!
苍茫的天地、辽阔的海洋,共同见证了这场惨烈的战斗。就在它们的沉默注视下、就在城外这块狭长平原上、为了得到或者为了不失去某些东西、人们泾渭分明、酣畅淋漓的搏杀了一场……
在别的地方杀人,按常理办那都得抵命才行,但战场除外。
只要给脚下土地取名叫战场,人们就可以顺利成章、理直气壮的互相杀戮。久而久之,他们还会把杀戮能力当成某人是否威武、某势力是否强大的判断标准。
简单说,就是杀人越多、声名越显、权力越盛,所以战争也成为很多人热衷的投机生意。
生意需要掩饰。
不管是输是赢,战争各方都会挑选些卖相不错的手下,将所有的美好都堆砌上去,努力把他们塑造成|人见人爱的吉祥物,供场外看客尽情抚摸细细把玩。
绝不会有官方人士想起已经变成“军功”的可怜人。如果偶尔有人说到,胜方只会嗤笑一声扫兴,输家必然讥讽一句怯懦……他们宁愿把战场形容成没有任何消息透出的黑洞,也不敢、不能、不愿说真话:战争很残酷,把所有贬义字眼拿来形容它都还嫌不够!
战争最强大的功能,就是吞噬多数人的美好,掐灭普通人的希夷。
战场,就像个神术领域,或者异能界限,有它一套铁铸钢浇的独特法则——那就是不问善恶、不分好坏,所有人都会被它一视同仁。战场之上,曾有多少人绽放过刹那芳华?又曾有多少人熄灭了耀眼炫彩?还曾有多少人舍生忘死、耗尽心血、最后只剩下一副佝偻身躯、伤痕累累却依旧卑微?
只要踏入战场,只要披坚执锐,就表明这些人心甘情愿——如此看来,战场似乎很公平?
其实界上最不公平的地方就是战场!因为这是生意,任何生意都是有老板在幕后操纵。别的生意再怎么肮脏卑劣,老板要的不过是钱财,但战争老板索求的却是人命。
战场老板有两只手,划定战场的名为黑手,发动战争的名为推手。这两手搅起的战端漩涡,把多少无辜之人卷进去?原本安定的人被强加战争,却迷迷糊糊、身不由己、生死相拼!
拼命的人能得到什么好处?
每顿一个面包半碗菜汤、每晚盖着发霉的被褥,算好处吗?畜生不如的训练,被泯灭人性,算好处吗?用人头兑换最后却在妓营流转的金币,算好处吗?
他们或横死沙场、或留下无数的伤痛,可曾得到了一点好处?所有的利益和好处,无论他们知道或者不知道的,都得归老板!
这里面有一点公平可言吗?
从筹备到结束,整个战争流程都是老板们榨取好处的收获期,参战各方谁胜谁败,这个不是问题,老板只担心你没有,不担心你不交……但是这次的战争,幕后老板可能会失望,因为银色海岸是个老牌势力,秉性硬、脾气臭,菲斯特王子就是把好处都冲进马桶,也不会交给战争贩子。
银色海岸历史上挡了很多人的路:商贸议价、粮食供给、金属出口、异能材料分配,环大陆航道专营,大陆神圣联盟建立谈判等等,其中随便拎出一件来,都够得上不共戴天。
老板们当然不答应。整垮了盘踞在奎尔萨平原的圣王一系,还有银涛城的贤者一系挡路,甚至到了现在,菲斯特这个毛都没长齐的王子也敢只身站在路中间……老板们决定给银涛城换个主人,肯跟大家做生意那种,三叉戟旁系那些软脚虾们最合适了。
本来以为事情会很艰难,没想到有股神秘而强大的势力也在做这事,双方志同道合、情投意合、百年好合……所以战争老板们对银涛城前主人、也就是菲斯特王子的定位很奇特:不论死活,他都是获胜方的战利品,是不是超有品味?是不是超有纪念意义?
这才是战争的真相!!!
战争过程顺风顺水,老板们都无聊到打瞌睡了,谁晓得最关键那笔会搞砸?甚至连累整盘生意?
这笔最关键的生意,就是打银涛城。
城破了战争就得叫“银涛城攻坚战”,可现在既然叫“银涛城保卫战”,就说明银涛城的守军没输——菲斯特活蹦乱跳,银涛城还多了个勇者,可这些事都不算最威。真正令老板们欲哭无泪、悔恨交加的东西,其实是他们刚拿到的一张纸。
这张纸的惊悚之处在于,它可能是银色海岸复兴的征兆——质地粗粝的莎草纸,抬头那行大字比刀子还刺眼:银色海岸敕令!
这是当年银色海岸管诸多部落、明发西海岸全境的最高级命令,要由王者、贤者、勇者签名——而这份标注了王者(代)、贤者、勇者的独特徽记、号召各部落势力追剿联军溃兵的命令,正是由银涛城明文颁发的。
绝迹近百年后,它又飘然而来,虽然不如之前那么威武雄壮,却胜在锐利果敢。
所以老板们预感,整盘生意他们亏大了!
战争贩子固然阴毒,可宫廷执事们也够厉害,他们刚刚经历过生死考验,胆识之大令人咋舌:战斗还没完全结束,他们就把这事给办妥了。连新鲜出炉的“勇者”都不知道,自己的名字被人拿去广而告之了……
哪家宫廷执事有这种魄力?这根本就是内阁风范好不好?
可还别说,他们本来就是按文官的标准培养而成,整个群体在执事位置上憋了近百年,现在有机会实至名归了,傻瓜也会去争取一下吧?
银涛城是他们管理,边管理边跟政务厅元老院打对台,所以执事们的风格很清新。随便举个例子:从战争初期联军迫近开始,到各地战斗细节、胜负原委,他们会向民众公布。
情势、损失、缴获,绝大多数都不隐瞒。
后来因为战场实在太近,近到民众可以自己去听、自己去看,所以官方没再做特别说明,因为有更繁重的战后事务等着他们。
其实战线还在向外推进的时候,几条为民众开辟的、进出战场的通道已经在开辟中,路线绕着战场迂回转折。居民们可以由此进入战场救死扶伤、寻亲觅故。
联军一跨,城门开放,通道上顿时人满为患。
涌动的人潮全是由妇孺组成,她们扶老携幼、神情焦急悲切;而在通道两侧,通常都用帐幕物资遮蔽了视线直视,以免民众看到那些特别惨烈的景象……但这是含有善意的行为。
通道边只有三种东西存在:布告栏,救治所,小空地。
不断有名字被写上布告栏,下面围着大群放声痛哭的人;不断有人从人群中冲出,扑倒在救治所内的某付担架前,上下摸索打量询问;还不断有人发出狂喜的喊叫,冲进闲置的小块空地、投进某个傻笑或呆滞战士的怀里……
剩下人继续向前,继续带着焦急悲切的神情在战场穿行,准备迎接属于自己的悲喜。
汤森没有走这条通道,因为他靠近的话,人群就会发生奇特的变化,她们会扶老携幼向他致意,向他行各种礼节,用感激、敬仰、崇拜的眼神看他,称呼他为“勇者殿下”,每次都阻碍好多人的脚步。
汤森倒不怕这种麻烦,但考虑到她们内心是如此的急切,此时打扰她们,简直就是不能饶恕的罪过。所以汤森调转马头,顺着另一条路去战场。
转几个弯,视野猛然开阔的同时,异样的气息也压了过来。
山那么高、铁那么沉,让人寒毛直竖、呼吸停滞!汤森拉起缰绳让战马停下——他的战马轻轻嘶叫一声,稍微往后退了些,它的前蹄小心翼翼,避开前面侧面的几滩血迹。
汤森面前就是反攻冲击线。这是真正的杀戮之路,未经掩饰、未经休整的生死之路。
正面,发黑的那片已经完全干了,但还能看出它来自十步外的盾车,属于猛烈喷发那种,最后在三步外的低洼凝固成团;侧面,暗红色夹黑的那片是半干血迹,拖拖拉拉、时断时续,它像闯入别人生活的过客,又像力竭墨尽时的残笔断划。
往前,大片的扇形血迹,短促而强烈的喷溅,收拢在一个被砍下半个肩膀的士兵身上,他身上穿着崭新的军服,脖子上有兽牙项链,最后的神情惊恐而晦暗;旁边,一个军服破旧的士兵低头跪在地上,僵硬的两手还捧着刺穿自己的长枪……
再往前,歪倒的木板上有两团侵染血迹,血迹中心点Сhā着尖锐雪亮、穿透木板的箭头;支出木板边缘的手紧握一柄短剑,黑乎乎的钢丝手套下,露出了衬衣腕口的蕾丝边;再往前,视野里全是绞缠的断肢、搂抱的残躯、重叠的焦尸……
多少人的生命凝固于此?多少人的身躯在此僵硬?
难以计数……难以计数!
整个视野,歪斜颠倒,横七竖八,全是同样的景象……虽然这段路程上没有荆棘玫瑰的人,汤森的呼吸却渐渐沉重,眉头再度压低。
身临战的,对阵当面,敌我关联就是一个字——杀!
无论他是强是弱、是男是女,总之能杀就杀!
想得太多,死路一条!
但在鲜血干涸、硝烟散去之后,敌人就褪尽了“敌”的属性,之前被盔甲和杀意掩盖的“人”的特征,就变得特别明显——军法再怎么严厉、战争法则再怎么强大,也管不了濒临死亡的人。
生命最后,不会有任何伪装和修饰。如果他们恨,恨意就会滔天;如果他们悔,悔怨便能如海;但其实这样的人不多,绝大多数人会把最后姿态凝固在思念和回忆里,很质朴,很简单,很伤人!
所以你眼中看到的,就会是一些对垒为敌时察觉不到的细节:这个人有多大年纪?这个人来自哪里?这个人是某人丈夫?这个人是濒海部落的人?
某些幸存者会惊觉:原来,他们跟我一样……一次两次没什么,三次五次也没什么,但差不多十次之后,普通人就会落荒而逃。撑下来的人会得到“迟钝”、“瞎子”、“非人”等等称号。
事实上,汤森进了这片区域就引起好些人注意,他们正等着看勇者阁下的表现,好给他分配这种非正式头衔——士兵议论上级是传统,能减轻战争伤害。
他们看到勇者阁下进去,看到勇者阁下下马,看到勇者阁下的神情肃穆,甚至比战争情势最危险时都要肃穆。
不管本着什么用意窥视,只要注视汤森的目光,都被从他那边弥漫过来的氛围感染——勇者阁下两手平贴大腿内侧,目光平视,默然伫立。他的站姿不完全竖直,腰身稍带向后的弧度,像一张没被拉开的长弓。
他们说不清这是什么气氛,却又顶不住受其侵蚀影响。有些人移开了视线,有些人却学着勇者的姿势站直了,但勇者阁下接下来的动作,很难一次模学会。
汤森两手上移,按顺序整理着残破肮脏的服饰,先是破碎的衣袂,歪了少许的皮带,然后是腰侧、腰后的褶皱,最后是前胸的徽章、皱巴巴的领口……整套动作娴熟简练又干净利落,旁人还在回想第一步,汤森已经做完、两只手掌再次贴在大腿外则了。
不过这回,汤森右手掌到位后只停了一瞬就迅速抽离。
“唰!”的一声。右肘外支、小臂绕肘部上折、平直的手掌如刀锋一样反划额头。动作不是很快但非常有力,甚至让人觉他想把自己的天灵盖砍下来。
旁人一惊,勇者阁下的姿态就凝固了。
他右手掌心向下、五指并拢、指尖盖在眉梢上缘——这应该是种礼节,配上汤森的神情和抬头挺胸的站姿后,显得很威武、很内敛、很沉着。
没人知道这礼节,没人不喜欢这礼节,因为它给你一种天塌下都没事的感觉。
金黄带点橘红的阳光照耀着勇者,勇者的身躯如同用黄金铸就一般。勇者的剪影久久凝固在这个姿态中,像座无言雕像。即使礼节陌生,即使服饰残破,但在他那凝固的身躯轮廓下面,有种无与伦比的力量在涌动不休。
很久之后,汤森的右手“唰”的一声放下。
他没再做任何别的事,目不斜视地从尸山血海中穿行过去,现场只留下好些面面相觑的兵。
必要时,汤森目空一切;必要时,汤森心狠手辣;所以说,汤森的所有行为,都是奔着明确目标去的,不管他做什么,肯定是为了达到某种效果,或是得到什么东西——但是向战地亡者而行的军礼,没有现实意义不说还很显眼,不符合汤森选定的低调战略。
这是汤森此时的心态表达。
内心眼前的景象深深震撼,汤森必须表达出来——因为只有表达了,他才能遗忘掉。
但安排他在此出现的命运,绝不允许他遗忘,就像指点汤森撕裂使徒的源阵列那样,它会把这枚种子镶进汤森心底——就在他以为自己穿行战场、阅遍死亡都稳住心神的时候。
“求求你们,救他啊!”战场正中,真正救治所前,有人声嘶力竭的叫喊:“救人啊!”
“他快死了!救命啊!”一具具担架从叫喊的男子身边经过,医师们来往穿梭,却没人转头去看他一眼,也没有人转头看一眼他怀里的人,仿佛他是透明的:“求求你们啊!”
他哀求每一个经过的人,抓住他们的袍角衣袖,跪下苦苦哀求。他的眼神灰败,神情卑微,痛哭流涕……但他胳膊上挂着一长串木牌,证明他杀敌及其勇猛、此战多有斩获!
普通士兵有可能被忽视,但一个战功彪炳的士兵绝不会被漠视。即使医师忽视,来往的军官也不会。如果自己的战友不得救治、哭成泪人,只怕这帐篷早被烧了!
“勇者阁下!”经过的人当中,有个军官认出了汤森,毫不犹豫的对他使用了新称呼:“第七救护队向您致敬!”
汤森看了看他,没有说话,也没有做任何脸色,只是把沉默的目光向哭喊声已经沙哑的那个男子转去——这时汤森发现,他身上所穿的,并不是银涛城守军的制式军服。
“勇者阁下,这个哭喊的战士,他是反戈部队中的一员。他的确是我们的战友。听说干得非常棒。”军官介绍说:“他没有受伤,我们绝不会亏待自己人。”
“他怀里抱着的人,是我们的敌人。他声称那是他儿子。勇者阁下,您知道的,那个被他抱着的人,是我们敌人……” 救护队军官踌躇了一下:“等着我们救治的伤员很多,每时每刻我们都有伤员死去,我们不能把时间浪费在敌人身上。”
“你们救救他、他是个好小伙子啊!我这种混蛋都醒悟了,为什么他不行啊!?真的,你们救救他啊!”
汤森看着这位疲惫的军官,不知道可以说什么,也不知道应该说什么。这件事好像不大,但他解决不了,除非时间倒流,否则天王老子来了也解决不了!
所以汤森只能拍拍军官的肩膀,不发一言,转身离开。他离开的脚步很沉重,因为他知道那人怀里的年轻人刚刚咽气。果然,他身后传出更加悲苦的吼声。
“就差一步!就只差一步啊!”那个声带已经嘶哑的男人吼叫着:“我儿子听过银色诗篇、我给他念过很多次的!啊——只差一步他就醒悟了!”
“为什么?我们住在几千里外,为什么要到银涛城打仗?为什么我儿子要死在离家几千里外的地方?为什么你们不肯救他?啊——他为什么要死啊!?”
汤森早以为自己的心肠硬到极点,不可能轻易被什么东西打动。但此时此刻,一个跟他毫不相干的中年土著,却用吼叫声击碎了汤森的防御,让他战栗——中年人涕泪纵横、声嘶力竭,这种既无助又无解的悲痛,非常沉重,非常折磨人。
汤森不敢去看,甚至不敢再待下去,他走出救治所,找了个僻静的通道,想平息一下心绪。没想到深呼吸刚做完,迎面就过来一支怪异的队伍。
新近队列里的人千奇百怪,这些家伙大概有五十多个,高矮胖瘦不说了,两个头三条腿四只手的都有,还都穿得人模狗样……旁边有些士兵跟着,言行之间很不客气。
俘虏,挺高级的俘虏。在战后的压抑氛围中,他们走得还算神态自若。
这就是战时在旗阵下耀武扬威的联军各势力高层,另外还有些高级将领。其中有三分之一的人跟汤森认识,全是点头之交——还别说,俘虏里真有人冲汤森招手问好,还叫他“勇者阁下”。
“带到那去?”汤森站在路边,眼神很柔和,这句问话也显得很随便。
汤森随便问,并不代表别人可以随便回答。只见队伍后面跑来个军官,在汤森面前停下,一丝不苟的立正行礼、然后大声回答:“回禀勇者阁下——我队受命押俘虏回城,交由执事厅审问!”
“审问?”汤森脸上释然:“啊!明白了。”
“仗打完了,别把事情搞得太复杂……”汤森从最贴身的衣服夹缝里摸出半根烟草,这根烟还是他战前塞进去的,现在已经变得皱巴巴。军官连忙把递上新的,汤森微笑摇头:“别浪费。”
远处的俘虏交头接耳,有些“赎金”、“价格”、“规矩”之类的话语随风飘来。军官保持着立正姿势,心中却在猜想:难道勇者殿下要想释放几个俘虏?勇者殿下的联军身份大家都知道,把关系比较好的人释放了也很正常。而且,被称为“殿下”的勇者,无疑拥有这种权力。
“仗,我们已经赢了,无需审问不上不下的人。”在军官的种种猜疑里,汤森慢条斯理的撸直了烟,接着就点上了:“小消息我们用不上,大消息他们不知道。”
“果然要放人。”军官开始考虑各种程序了……要放人的话,得让以勇者阁下亲自辨认。只拿几个名字去办,多半会发生冒名顶替的事。
军官等待着。
“杀?”军官脸都木了,下意识问。
“对。”汤森轻描淡写的弹着烟灰。
“真杀?”军官这次压低了声音,小心翼翼的询问。
“没错。”汤森好像在回答午饭吃的什么:“现在就杀。”
“全杀?”军官还想再确认一下,虽然这命令很合大伙的心意,但毕竟是件大事,好多俘虏啊……
“就算你爹在里面,”汤森看了他一眼,平静的目光中仿若有点点星火:“也要杀。”
“遵命!”军官终于确定了命令,立即敬礼转身、小步跑向队列——军官肯定不是反应迟钝的人,之所以恍惚全是勇者殿下的原因,是因为勇者殿下的语气太柔和,神情太平淡,这都跟“杀”字完全不搭边啊……
直至这时,军官才猛的回想起来,勇者殿下从头到尾就没打量过俘虏,他好像只关心手上那半支烟——军官在队列中段停下,昂首宣布:“注意!这是勇者殿下的命令!”
“我们押送的联军俘虏将被处以死刑!就是现在、由我们执行!”
这时候,好多俘虏还在犹豫是否跟汤森这叛徒打招呼,冷不防听到军官嘴里蹦出这命令,所以刹那间,他们就像被晴天霹雳打中脑瓜似的,全部陷入呆滞状态。
因为他们脑子里根本没这根弦——死?死刑?执行死刑?!
高层当俘虏或者投降,并不危险,相反是另外一种离开战场的方式。因为在战争结束之后,高级俘虏可以被家人赎回,虽然代价非常高昂,但能买回条命却是千值万值。等他们回家之后,该谁的身份还是谁的,该谁的财富也还是谁的……
因为能赚钱,战胜方都会把高级俘虏当真神那样供着,有吃有喝不说,还有异性给你玩。但他们休想在汤森手里拿到这种待遇。
“说笑吧?”有人完全消化不了这消息,还呆滞着呢:“你们真顽皮……是说笑的吧?”
“我是联军高层、高层!”有的人迅猛的爆发:“我真是高层!我有豁免死刑的权力!在别人手里当俘虏,是吃喝玩乐样样不缺,从没听说有处死的!你们这是乱搞!会犯众怒的!”
“我相当于中将级别、我要应有的待遇!”有人奋力挣扎:“你们不能杀我!这不合规矩!”
“我有钱!我有大把的钱!”有人哭求乞命:“我给三倍赎金!五倍!十倍!”
“立即执行!”押送他们的军官雷厉风行,对这些威吓利诱无动于衷:“全部执行!”
在声嘶力竭的喊叫中,最前面的俘虏已经被士兵们推出队列了。士兵们对这事的兴致很高,动作麻利,他们卖力把俘虏们往空地上拖、往地上按,还用战靴猛踢他们的膝弯。
汤森很悠闲,他找了个破马鞍,放稳,坐下,翘起腿,夹着烟头的手就轻轻搁在膝盖上。
在他正面不远处就是行刑地点,押过来的俘虏们洋相出尽,疯的在跳、傻的在笑、狂的在骂、怕的在哭……各种疯狂,丢脸手段也挺全,把士兵们累得气喘吁吁。
好多听到动静的人跑来旁观,大家看了联军高层们的表演很解气,同时又很愤慨,听说还是高层呢,结果就这风格?真是比山贼都不如!
汤森娴静安坐,他无悲无喜,眼皮都不眨,像等着幕布打开的严肃歌剧爱好者。
这些人,必须死!
俘虏们挨刀之前,跟他是面对面,这距离不但能交谈,眉目传情都没问题。但要被砍脑袋,这些高层肯定没有闲情逸致,嘴里也只会喷粪:“汤森·奎尔萨!你这个混——”
战刀呼啸而至,骂声戛然而止!
“哧——”鲜血喷溅出来,然后“淅淅唰唰”洒落一地。
汤森在血光后抽烟,神色平和……
“哧——”鲜血喷溅出来,然后“淅淅唰唰”洒落一地。
汤森在血光后抽烟,目光纯净……
“哧——”鲜血喷溅出来,然后“淅淅唰唰”洒落一地。
汤森在血光后抽烟,气息悠长……
“禀报勇者殿下!”军官再次站到汤森面前,敬礼:“联军高层五十七人,全部执行完毕!”
“联军高层就这点?”汤森轻声问:“战场上死了多少?”
“目前,我们确认他们战死了三十一人。”
“那就还有二十九个。”汤森和蔼地说:“去把他们找出来,杀了。”
“遵命!”身上溅满鲜血的军官立正行礼,大声回答:“我们保证做到!”
汤森站起来,拍拍军官的肩膀,径直离开。
汤森只是汤森,他不能使世界和平,也不能阻止每场战争,但至少他能在自己参加的战争获胜之后,惩罚那些犯有战争罪的人——如果以前没有这种罪,那么现在就有了;如果以前没人见过这种事,那么今天就能开洋荤长见识。
这样走着,汤森感觉胸中的郁结稍微减缓了一些,但他隐约知道刚刚是个转折,他改变了一些事,甚至改变了自己的选择……或者这就是……命运。
有组轻缓的马蹄声从汤森身后靠近。
接着美少女学徒怯生生的声音响起:“对不起……导师……”
汤森转头过去,发现身后的骑士是碧翠丝,她手里捏着截绳子,说话的声音都在颤抖。
“你怎么了?”汤森不禁疑惑,但他马上就明白是为什么,她大概以为使徒跑了是以为自己的绳套出了问题,这是鼓起勇气跑来请罪的,于是向她招招手:“过来吧!”
碧翠丝地下了马,走到汤森面前,乖巧的站好了。那造型狰狞的头盔低垂着,失去所有威势。光滑的金属表面,沾染了星星点点的猩红血迹,完全说明之前的战斗是多么惨烈。
“我没……我没把导师交代的事情做好……”
“没做好?”汤森很清楚,自己以前对待碧翠丝的方式有点过火,她心里必然有阴影。别的少女都敢跟自己说笑撒娇耍赖皮,但碧翠丝几乎没有,就算偶尔跟大家一块起哄也放不开。
刚刚看完杀人,汤森笑起来有点硬,于是伸手拍拍她的头盔:“那又怎样?”
“导师?”碧翠丝惊疑不定:“你这话……我不明白。”
“这话不难懂。”汤森脸上的笑容渐渐从生硬转为柔和,连声音也有类似变化:“碧翠丝,你觉得天会塌下来吗?比如,在你事情没做好的时候。”
“大概……不会?”碧翠丝继续惊疑不定。
“天当然塌不下来,这才是最真的道理。”汤森解下她的头盔,看着她的眼睛说:“导师又不是怪物,一样会犯错、一样不讲道理、一样乱发脾气……如果以后困惑了,就想想这话,不管怎么样天都塌不下来。”
“是……”
“战场是分生死的地方。你能活下来,你没受伤,我这个导师高兴还来不及,我会有不满的理由吗?当然没有!”他伸手拍拍碧翠丝那满是硝烟的脸:“我是你的导师,你是我的学徒,关系不一样。别的什么玩意跑了就跑了、没了就没了,又有什么所谓?”
碧翠丝没想到汤森会用这种态度对自己,两眼渐渐湿润。
“只要大家都没事就好,别想太多。”汤森笑着对她说:“学着放开点,洒脱些,也许有朝一日你会惊艳绝世,要独自出发去寻找自己的道理。”
碧翠丝连连点头,说不出话。
她看着汤森翻身上马、在绯红日光下离去,阳光洒在他身上,让他的背影看起来很温暖也很温柔。碧翠丝一直看,一直看,直至泪光盈盈的双眼失去汤森的踪迹为止……
她心中对导师的单纯敬畏,从此就渗进了暖暖的阳光,包含了温柔和关切。
但碧翠丝并没注意到,自己此时也站在绯红的日光下,更不知道自己也被无数目光所注视,这些目光里的感动的惊叹,就跟碧翠丝目光里的感动和惊叹差不多。
穿重甲、佩重剑的美少女,伫立在战后的空地之上,站在血染的狼藉之上。这是反差极大、却异常感人的画面。
她单手环抱头盔,微微翘首遥望远处。厚重的盔甲撑出一个宽大而夸张的轮廓,然而包裹在钢铁里面的身躯,却那么柔美……像出淤泥的白莲、像悬崖上的玫瑰、像暴风雨后的彩虹……
她视野里都有些什么?她静谧柔和的目光在端详什么?是绵密的硝烟?是被鲜血染红的原野?还是抗争不屈却满是伤痕的赤诚之心?
不需要知道答案,因为问题本身就已经让注视她的人们感到满足。
看啊!她黑绒披风沉坠地面……
看啊!她柔柔长发随风而动……
“我的女神……天啊!”城墙上有人发出喜极而泣的声音:“我梦中的女神出现了!”
“别胡说!”旁边立即就有人出来打断他:“那位美丽勇武所向披靡的女士,就是勇者殿下的弟子!不是你的女神!”
“就算这位女士是女神,也绝不可能跟你有任何关系!”
“就是,更别提你的梦了!她摆明是我们大家的女神、是整个银涛城的女神!”
“是我们银色海岸的女神才对,整整十个女神!”
“那不是……呃?”正待凑上去打趣的人被脑后传来的声响惊动,他转头看看,然后指着城内方向咋呼,那边正有人骑着快马冲过来:“战斗不是都打完了吗?为什么还有从城里冲出来的急报?”
“看错了吧?”军官换了个方向张望,随即疑惑的转头问:“城里有地方在打吗?”
“城里没有战斗,完全没听说啊……”休息的士兵纷纷站起:“外面的消息?”
“不会。”军官摇头说:“如果是外面的消息,来的应该是等级更高的执事。”
急促的蹄声,在战斗结束之后响起,意义有点不同。
传递急报的是个等级最低的执事,他身穿红色条纹上衣,全力控制着快马,顺着街道冲出了城门。因为速度太快,他差点撞在城门拐弯处,但他根本顾不上周围的惊呼,直奔殿下的铸印旗去了。
正在铸印旗下处理杂务的菲斯特抬头了。跟荆棘玫瑰重新联系上过后、正向铸印旗走去的汤森也抬头了。虽然两人的表情有些区别,但心里的想法却差不多。
我们,好不容易才撑过来,拼死战斗才保住这个结果!难道还有什么狗屁事没解决?难道还有什么狗屁人物跑来找死?
——果真如此的话,那就成全你们!!!
汤森会这样想毫不出奇,他有一肚子暴戾找不到地方撒;但王子殿下嘛!其实他很少有这种直接给人结果的想法……此时此刻会有,是因为菲斯特的心情非常糟糕。
他不是汤森那种奔放性格,情绪来得慢点、去也去得慢点。在艰苦卓绝、跌宕起伏的战争过程中,他要关注的事情千头万绪,方方面面的情况汇总起来,注意力根本不够用,所以不会被私事和个人情绪牵扯。
但在战斗结束之后,这份迟来的煎熬可就更有劲了。
也不是没有好消息,顺利的事情也挺多,甚至大局正得到巩固——使徒毕维尼逃了,联军也已经瓦解掉,银涛城方面当然不会客气,虽然人手非常紧张,但执事和军方还是拼凑了几只规模不大的部队出来,配合荆棘玫瑰的军队展开追击行动。
这种追击的目的,不是为了在某个期限前扩大战果,而是为了防止溃军找到机会进行收拢整顿、从而再次拥有战斗力——与此同时,执事们将战争结果通报给西海岸所有部落和地方势力,号召西海岸人赶快行动起来、一起来痛打落水狗。
简单的说,就是要累死他们、饿死他们、拖死他们……最会可能会有几个家伙溜掉,但联军这个庞然大物不可能离开西海岸。
跟以前那些不痛不痒的诏令不同,这是百年以来,银涛城第一次以“贤者”和“勇者”之名联袂发出的银色海岸敕令,号召力是毋庸置疑的。
手里拿着这个结局,菲斯特内心也没有半点欢愉,反而越来越沉重、越来越悲怆。
没错,银涛城坚持下来了,银色海岸也还存在,但它不是胜利者,因为这种强加于人的战争不会有胜利者!
只能说银涛城没失败,只能说大家拼了老命,把损失和悲痛降到最低……
满城伤逝的哀切,正一点点凝聚;失却亲人的痛苦,正一丝丝沁出……作为银色海岸的象征,菲斯特不可能置身其外,单独品尝胜利的滋味。
更何况,菲斯特的爷爷,老贤者的死讯大概是真的。
战争不会放过谁,伤痕也会印刻在菲斯特内心,他痛,却又不能表露。他甚至不能像平民那样,为亲人的命运痛哭流泪,因为他不是平民,他是银涛城的象征。
所以有人飞奔过来说勇者殿下杀俘时,王子“啊!”地叫了声才说:“居然不给我留点!”
汤森正是考虑到战后伤痛,才决定去瞅瞅菲斯特,毕竟只有他知道什么是战后综合症。一般不好的话抽他两下,很不好的给他讲俩冷笑话……毕竟两人并肩战斗过,这份交情不容易,即便不是铁打的,也比普通关系来得牢靠。
快马急报到达铸印旗时,汤森还差着好大一截路,穿行战场的速度不比散步快多少。不过汤森能看见送信人的神情,小执事脸色紧张,在菲斯特面前说话时有点张牙舞爪。然后他就看到菲斯特假面上光影闪动,显然情绪起伏、或者动了什么念头。
人在悲切当中,很可能拿某些事当止痛药用,但效果没这么快。所以汤森觉得是真出事了——汤森的判断标准跟常人不同,他觉得要认真对待的“事”,放普通人身上绝对是“大事”或“灾难”。
果然,菲斯特听了急报就转头下令,间中还向汤森招手,示意他走快点。
汤森加快步伐赶到,菲斯特没跟他客气,开口就说:“我们要赶紧进城!”
汤森本想先问清楚什么事,但菲斯特已经转头过去喊人带马,跟着又对自己的随员说:“战后事务都转给宫殿执事。”
“殿下要带多少人去?”随行将领抢在汤森前面询问:“总得带点人手吧?”
“带部队没用,保持联络即可!你们注意安排防务,有突发状况去找嘉斯汀!”菲斯特从近卫手里接过马缰,翻身上去后,对汤森说的第一句话是:“怎么样?还有余力吗?”
菲斯特这句话问出口,汤森的脸色就有点变了——问有没有余力,就说明接下来要动手。但现在是什么时候?城里还有什么地方需要他俩亲自去打、普通部队都帮不上忙?
这问题的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异能师公会、西海岸分会的总部。
汤森为什么变了脸色?是因为他想起件很惊悚的事,他今天还没见过玛西亚!
举城反攻的时候,各支队伍里都有从分会冲出来的异能师和学徒帮手,这种现象很有迷惑性,让汤森以为分会内部的事情已经解决——挺顺理成章的想法。
战斗结束后,他还奇怪玛西亚干嘛去了,因为无论情况如何,她都得首先联系自己才对。所以,在他来找菲斯特之前,还吩咐两个美少女学徒去联系……现在的情况无需分析,玛西亚应该还在分会里面。联系不上是因为她行动受限!
想到分会里还有个上面派下来的大师、再想到两边不对付,汤森如何能不心急?
“不用担心。”汤森的目光变的很凶恨:“杀人的办法太多了。”
汤森这话菲斯特绝对信,所以他在递缰绳的时候小声说:“这次不同,要听我安排。”
汤森不置可否,上马提缰就往城里冲。菲斯特跟在后面,速度也不见得低,好在街道因为战事清空了,正常情况下不知得撞上多少人——虽然用异能飞过去更快,但很不安全,而且两人也需要时间恢复。
汤森很着急,急切之情溢于言表。
玛西亚留在银涛城,完全是为了策应荆棘玫瑰,要是她有个三长两短,汤森怎么原谅自己?又怎么向她那位拽老爹交代?
但渐渐的,汤森的脸色变得阴沉而平静。
露出这种表情,就说明他对此事的处理态度已经出来了:如果玛西亚少了根头发,那对方就得赔只手出来,要是她身上有个伤口,那对方就得留下小命!
美少女学徒不断从后赶上,汤森接过她们递来的包裹,就在马背上换了黑皮甲,再把各种异能道具给装备好;后面的菲斯特虽然没啥特别动作,但也在频繁下令,甚至比汤森还忙。
两人很快就赶到了异能师分会。
塔下的大门早被挤成木料了,两人直接纵马冲过,直冲到阶梯中段才下来。等在上面的内应很机灵,看到两人到了赶紧过来接头。
因为里面的情况有点复杂,所以机灵的内应兄先给两人吃个定心丸,见面第一句就是:“还在打!但雅克会长和玛西亚小姐都好好的。”
内应的话直切主题:“就在分会长官邸里面,打了很久,情况复杂,但我们一直盯着。”
听了这话,汤森才稍微缓了口气。
“好!”菲斯特也松了口气:“赶紧带我们去。”
赶往会长官邸的途中,内应噼里啪啦说了好多话,汤森终于弄清楚了分会近期的事:城外打得热闹,城里也没偷懒,而且城里这一场不但打得早、打得持久,而且打得很滑稽,甚至……很低幼!
在汤森看来这不是战斗,用“斗争”形容更合适——虽然双方的手段里种种儿戏、种种让汤森撞墙想撞豆腐的行为,但他们毕竟是出于争夺的目的……这就像……你被一根光箭杆射中了,屁事没有,但也许不是射手跟你开玩笑,只是羽箭飞在天上的时候,箭头不知为何掉了。
因为汤森不相信,会有“用空箭杆杀人”的战争行为……
好吧!说回事情本身。
分会内部这场旷日持久的斗争,要远早于联军攻击银色海岸。确切的说,在雅克分会长去奎尔萨平原给汤森补课之前,他们就已经开始了,但一直拖到今天才爆发出Gao潮!
他们斗争的过程,比城外的战斗过程更离奇——银涛城近年来最激烈的场面发生在城墙下面,但“最奇特斗争景象”的殊荣,颁发给分会那是当之无愧。
事情会变成这个样子,还要从异能师公会总会、就是沃尔夫岗那坨大佬们身上说起——搞事的大师,就是他们派下来的。
如果派个后备大师下来,那就什么事都没有,但这次偏偏派了个真货,如假包换的五级——听说这个鼻孔朝天的家伙很快就要晋升六级了。
所以他排场很大、脾气很怪、心眼很小。
但是本地帮会的老大——不对!应该是本地分会的首脑雅克阁下,他不是被吓大的。
雅克阁下,是被揍大的!
没错,在雅克的成长之路上,缺了啥也不会缺少拳头巴掌。但除了当年揍他那几个人以外,雅克很少服气谁。同一代或者晚辈里,明火执仗得罪雅克还不被报复的人,只有玛西亚一个。
她曾当着雅克三个儿子的面,点燃了雅克的异能材料库房。但玛西亚身份特殊,这事雅克没敢跟休斯告状,因为回头再让她点燃个什么、他更受不了……
但也只有玛西亚有这待遇——总会派来的人又怎么样?你以为你是玛西亚?
所以,总会派下来的大师抵达分会大门时,也就意味着内斗正式开始——分辨敌友这事,有时候很简单,看看名字就行了,绝不会错!
进攻方,是来调查某件事的大师及数量庞大的随员。
防守方,本地分会的诸位异能师及数量庞大的学徒。
攻方数量不少,本事也不弱,就好比城里人下乡一般,盛气临人,连打杂的小学徒都秉持高标准严要求,特别是在待遇享受方面;而防守这方呢,他们不能跟对手比单兵素养,但人多也有好处,他们紧密团结在以雅克为核心的分会高层周围,占据地利还可以耍小手段。
有件必须要说的事,就是大师被派遣到西海岸的使命:他是受命前来调查“西海岸分会某二级异能师离奇重伤且濒死事件”的——所谓风云人物,大概就是点背,无论如何也摆脱不了跟大事件的关系。
说白了,汤森很擅长招祸!
大师、还有他ρi股后面的徒子徒孙进分会时,都是从刚修好的命案现场上踩过去的;肚皮吃得溜圆的雅克阁下,带着一群肚皮吃得溜圆的手下,站在门后的广场上迎接他们。
客套过后,笑眯眯的东道主上前,即兴发表了热情洋溢、细致周到、废话连篇的隆重讲话。大家都看出来了,雅克分会长肯定跟这位大师有仇,因为他表达得非常充分:一个人、一张嘴、说了一下午!
雅克总算下去了,换了个副职上来,唠唠叨叨又是好久……好不容易等他唠叨完了,雅克又出现了,手里还拎个水杯,满怀歉意地说:“哎呀!抱歉!实在抱歉!我再补充一点……”
总会来人顿时群情激奋——嘴上说一点,但你伸出四根手指头是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耍你们呗!”本地异能人士笑得开心极了——他们吃饱喝足不愿意动弹。可大师那边的人却被变相罚站、罚饿大半天,看来还要站到深夜去啊!
偏偏公会礼节里有这么一条,本地主持人讲话未完,访客离席就算失礼,扣钱扣声望不说回去还得写检查。神奇的是这居然算个污点,到了升等级涨津贴的时候,肯定有人拿这个恶心你……
“……当时情况很滑稽,好多人都笑了。”内应兄个头矮,一路小跑,嘴上还说个不停:“我是说他们脸上的表情很滑稽……”
听到这,菲斯特轻轻摇头,似乎有点遗憾自己没在现场,没能看到大师脸上的表情。
而汤森呢,他不禁昂天长叹。别人有什么想法他懒得管,反正他觉得这事很怪异,甚至有点难以理解。此时他心中的担忧去了大半,却比较烦躁……
因为听说的一切,让人有掀桌甚至掀房顶的冲动!
“等等。”临近分会长官邸的时候,菲斯特突然停下脚步:“汤森,你是否感觉离奇?”
“你眼神真犀利。”汤森没好气地回答:“有什么理由让我不奇怪?异能公会上下童心未泯吗?我预感到自己会是个悲剧的保姆!”
“你认为他们不严肃,这是因为你不曾真正了解异能师。更别说异能师公会。”菲斯特正色说:“公会内部,即使有人因为矛盾纠葛打起来,也跟城外那种生死血战完全不同。你应该意识到了,内部纠纷要温和许多。”
“要温和到这种程度?过家家的程度?”汤森打了个哈哈:“以后谁再说我不正经,我弄死他!”
“汤森你听我说!异能师是很特殊的人群。”菲斯特的语速极慢,假面中散发出凝重和严谨:“这群体中,有我这种未出世就得到身份财富的人,也有未出世就被打上奴仆烙印的人。另外有王室、世家、贵族、平民、武士、农夫、商人、盗贼,男女老少,蛮族异族。”
“绕口令说得真好,你口齿好清晰!”
“如果有个几十万甚至上百万,能用城邦的方式进行管理;人数再多点,能用王国的方式去管理。但异能公会的人数很少。”
“还少?”汤森想了想:“西海岸分会就有十几个食堂……”
“从初级异能师开始算,公会在册的异能师不过数万人。加上各帝国各势力私下培养的、甚至算上民间异能师,也绝对不到十万。”菲斯特说:“这不是王国也不是城邦,小村而已!”
“呃……能不能说简单点?”
“异能师是掌握力量的人!这种力量汇集起来可以改变世界!不管之前是奴隶、平民、贵族,戴上徽章就是异能师,就是特殊阶层!现行等级框不住他,现行法规也管不了他,你能想象有人收异能师的税吗?”
“这个极端点。”汤森问:“但他们加入公会不用服管吗?公会不能约法?”
“历史上有,那是会内最严重的惨剧,强行推行律法导致的,就是你想要的那种。结果死了近千人,还有四个分会独立,其中三个被教会吞了。”菲斯特摇摇头:“各地风俗、习惯、甚至语言的差异都很大,强行统一就要糟糕。”
“嗯?”汤森皱起眉头:“还有这事?”
“教材上有记载,你没看?”菲斯特说:“在敌视中发展,公会也磕磕绊绊。早先很乱,完全是拼战力拼运气,吃了很多苦头才渐渐有正确战略,贯彻下来才有今天的局面。”
“公会在做事,但做事很难。知道异能启蒙册吗?在很多地方,它是唯一的书籍,但这本几页的小册子,居然引发了七次战争——因为教会和地方势力都不想让平民识字,因为识字就会明理,就能看到差距、就会心有不满,公会为此努力了三十多年,牺牲了上百位异能师才推掉这障碍!”
“嘶?”汤森满脸疑惑:“这代价太大了吧?”
“代价很大,但是值得。这是公会圈地运动的前提,启蒙册是种子,一旦推行开,就有更多异能天赋好的人被发现。”菲斯特说:“没有足够的数量,什么也别谈,所以圈地拉人最重要。”
“早先是落后的地方异能很强,所以有很多边远地区的前辈入会,人是拉进来了,但好多前辈连字都不识,你让他守法?他们就是学会认字了,但习惯又怎么改?所以公会的办法是先把人拉进来,习惯上迁就他,慢慢来,甚至寄希望于下一代。这就是内斗可笑的来历。”
“这怎么有点……”汤森摇头。
“后进无法达到标准,你又需要他们,那就只有迁就。”菲斯特说:“我知道这种感觉,很返古是吧?但对那时期的好多前辈来说,这已经是向前迈了一大步。”
“公会也知道,我们需要清晰明了的律法,但圈地运动刚完成不久,事情还没推进到那个程度。现在执行的规矩是一百多年定的,已经陆陆续续改了很多……历史上甚至有过异能师赤祼上身画图腾、见面要吟唱、进餐要舞蹈的时期。我知道这更无稽,但你不这么做,他们就认为你不是朋友。”
“即使是现在的环境,硬讲国法也很难。不说那些边远地方,就是大陆中心,有哪国的律法能得到多数异能师承认?你讲国法,遇到之前的贵族会怎样?你来硬的,遇到之前的奴隶会怎样?万一打起来又会怎么样?”
“人群数量越大,容错率越大。”王子说:“人少,经不起折腾,只能精细管理。”
“好吧!”汤森问:“你所谓的精细管理是……”
“公会最大的作用是安抚争端,减少异能对世界的伤害,最好能那内部矛盾转移……所以现行规则是模糊的,而且因人而异。”菲斯特说:“比如说内斗这事,你上次打人不算,你学徒打人还是不算。知道这是为什么?”
“因为有人帮我摆平。”
“是有人帮忙。”王子说:“帮忙方式是用部落思维解释你的行为,说对手先触犯到你舍命也要捍卫的尊严,这才压下别人对你的意见,因为大家能在这角度上体谅你,所以大家就判断你的行为没错。请注意,这也是公会内斗当中的标准,大家体谅你,你就没错……”
“我知道你要说什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汤森点头:“运用之妙存乎一心是吧?”
“你悟了。很不错。”菲斯特缓缓点头:“有时候不用异能不算打,有时候用了异能也不算打,但有时候你盯着看都不行……”
“客气客气……其实我觉得……”汤森满怀感慨地说:“能把过家家上升到保卫世界和平的程度,你无耻的样子很有我年轻时的风范!”
“你认真一点。”菲斯特的假面上翻起清波。
“我认真啊!”汤森故作惊讶:“你不觉得我入戏很快吗?”
“别以为王子不揍人!”菲斯特假面上的清波有泛滥的迹象:“惹急了我勇者也打!”
“你打得过吗?”汤森顶了一句,然后转头问内应兄:“你觉得你家王子打得过我?”
他们两人吵,内应兄已经很紧张了,发现战火扫到自己身上,立马结巴:“我……我觉得……”
“你看!”汤森转头对菲斯特说:“你的人居然犹豫,说明他对你没信心。”
“你——”汤森不等菲斯特说话,又转头问内应兄:“你对你家王子没信心,那你觉得你家王子现在还有信心吗?”
内应兄默默地哭了。
“好耶!”汤森作欢腾雀跃状:“绝招练成!杀人——于无形!”
“我承认你入戏很快。”菲斯特终于悟了:“好吧!最关健的规则,是非公道,大家心里有数!”
“这解释华丽,真像社团帮派啊?”
“不行吗?”王子说:“表面看起来幼稚的现象,也许本质上很严谨。”
“不就是和谐吗?”汤森举一反三:“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扒衣留一件、日后好相见!”
“呃……”菲斯特没意识到汤森话里的陷阱:“只是比喻,时候到了也要动手。”
菲斯特看汤森还没完全明白,又做了点补充。但归纳起来,主题思想只有一个:城外血战那是分分秒秒都要命,但公会内斗一般不会见血,因为两者的判断标准完全不一样!
这是历史遗留问题,条件成熟前难以改变。所以不管你是谁、也不管你能不能理解,标准已经有了,那你执行就好……
但如此模糊的标准,执行过程中肯定会变形。所以异能公会的内斗,打法十分玄妙。
不是业内人士绝对看不懂,但就算你知道是非公道自在人心,可人心是最难把握的东西。有时候是少数服从多数,有时候真理又掌握在少数人手里……所以在公会混、特别是在总会混,最讲究的是其实是悟性!
要是你擅长猜谜也很有前途啊!因为运用之妙存乎一心啊!
汤森刚才发火,就是因为他觉得很头疼,他习惯的可不是这种规矩。
他本以为冲进来得拼命,已经在身体上和心理上都准备好了,正想把聚集的暴戾发泄掉,但现在你突然说这是一种……似是而非的文斗?
拜托,他满身血腥味都没散开,你叫他跟人玩过家家?!
但异能公会的内斗就是这样,双方先相互嘲讽,然后吐口水、打耳光;激烈时他们也踩肚皮、揪尾巴;但砍人的现象真是不多见,哪怕撕破脸也得点到为止,绝对不允许死人!
当然了,五级以下的……不算完整的人。
五级以上的高级货色死亡、或受到不可逆转损伤的事情,当真非常少见!就算再落后再不开化的地方,损伤人命都是大事,都会认为这损失无法弥补。所以当事人会很惨。
在所有的内斗中,总会派人找分会的麻烦、本地分会抱团反抗,这算是最悠久、最有代表性的节目。是异能师公会持续了好几百年的传统。不然的话,怎么会有那条不准客人先退场的规定呢?
雅克堵在大门口,大师被罚站到深夜还没东西吃,这也是个很传统的下马威——只不过雅克干的比较狠,把大师一直拖到深夜。
用内斗的标准衡量,如果大师无法反击、雅克还能将此事广为传播的话,这局就算他赢了。大师必然灰头土脸的回去,各分会都会流传大师折翼西海岸的趣闻,大家笑呵呵的拿他的威风去扫地。
传统节目肯定吸引人,但这样的经典反而得不到“最”字评价。就好像现在的内斗,它最吸引人的特点其实是:熟人之间的斗争。
大师和雅克很早前就认识,他们同一年当学徒,宿舍还是门对门。不过两人是天生死对头,早年争过材料,接着又抢女人,后来还归属到不同的派系,越发不可能和睦相处。
所以雅克不会告诉大师,他是踩在事情真相上进来的;而大师也不会告诉雅克,自己是收了好处专程来找麻烦的。
至于要调查的事情真相……五级以上的异能师才是资源,资源的生命才不属于自个儿。区区二级异能师,谁管他去死?
饿着肚子站一下午直至深夜,任何人都不会高兴,更何况大师这种豪华身份?所以大师转身就还手了,官面上的说法,那就应该是“事件的真相只有一个,以总会的名义,我们要把它找出来”。
大师颁布了一道集训令,要求分会所有初级以上的异能师都集中起来,进行“临时性”研修。
这非同凡响的出手,马上就把分会的人惹毛了。什么狗屁临时研修?这就是禁足令!雅克分会长隔三差五就玩这个!
如果大师拿这招当压轴或杀招,效果一定很不错,因为很难防。但是他开场就用了,不但有点浪费,还显得自己很下流——限制属下异能师的活动自由,这是各级会长才有的特别权力。
大师的身份的确高,外放的话肯定是分会长级别,但他毕竟不是分会长,手里没有实权,Сhā手事务就缺少支撑,动用特别权力就——名不正、言不顺!
一两天的话人家给你面子,要是时间长了,大师的面子也会被消磨干净。其实集训令发布时引起了巨大反弹,因为本地人都看雅克的脸色行事。
“你是大师、但你不是西海岸分会的会长!”
“大师也不能拿鸡毛当令箭用!”
“你凭什么限制我们的自由?”
面对责问,大师不能如实提供答案。“就凭我收了好处对付你们”这话说出来容易,收回去可就难了。所以大师只能摆出横蛮脸色,而且一直如此。
靠这种“我蛮横、不解释”战术,他在联军筹备期间禁足了西海岸分会所有异能师,只有雅克出去转了一圈。
所以,大师完成了客户的第一个要求,既“避免分会力量在战前被拉入银涛城阵营”。公正评价的话,他干得不错,直到联军兵临城下,王子手里都没有分会异能师帮忙……但是禁足时间太长了,完全超过了本地人的忍耐上限。
这时间有多长?
汤森建军、出兵、训练、横扫奎尔萨平原,到他已经出发去搞联军后勤的时候,本地异能师都在坐井观天——这跟坐牢有什么区别?
而且在联军越过银色海岸边界那天,禁足令的范围扩大,连高级学徒都不准出门了……这有句话说得好,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
以前被禁足的人少,闹事不方便,但现在人多了……哼哼!
不准分会众人出门?他们就偏要出门!你说临时研修是个艰难而正义的决定,他们会拍着巴掌喊“好艰难、好正义、好决定!”但转过身,他们就要用各种手段——偷溜。
本地人土著性格淳朴,性格爆发点也很可爱——因为他们是西海岸人,因为他们属于异能公会里最拖后腿的分会,什么都不行,所以在某些方面会比较敏感。
这个爆发点是:我知道我不行,但你敢取笑我,我他妈就敢抽你!
多年以后,市面上有本名人传记,名叫《我就在那些传奇里》。名人当然有往自己脸上贴金的嫌疑,但传记所描述的传奇事件完整详尽,内幕极多,甚至能跟官方记载对照比较,所以很受追捧。
但传记又被很多学者质疑甚至反对,因为它的风格很没正经,严重伤害了英雄们的形象……还有人看书的时候差点被呛死。
传记开篇就是《传奇的西海岸分会》,名人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把分会内斗事件娓娓道来……他特别强调的是:当时、当事,西海岸分会的人们只想争口气。
传记第一个小标题,《我们不甩集训令!》,以下是部分片段:
西海岸分会的特点,包括但不限于羸弱。因为上天是公平的,就算某地再怎么落后,也有别人不具备的特产或者特长。钱没你多,但我风景比你好;风景没你好,但我名气比较大;名气没你大,但我钱比你多嘢!
虽然全身都是短板,但短到极致的板子,有时候却比长板子厉害,比如西海岸分会的风气。
本地分会的风气相当独特,独特到什么程度?不能说得太仔细,只能做个比较:其他分会的学徒大都比较老实,肯定规规矩矩、生怕行差踏错半步,但西海岸的学徒绝不是这样。
本地民风很彪悍,学徒自然就彪悍。再加上本地学徒的淘汰率极高,学异能无望的人要自寻出路,所以他们进公会不止学异能而已,要多学、博学,某些生存技能必须熟练掌握。
看看海边荒滩上的落选学徒们,他们无依无靠无差事、不乞不讨不揽活,也没见谁被饿死冻死,反而隔上十天半月,他们还要开个荤……
此类技能的共同特点是“无中生有”,就是不要本钱的买卖。
大家现在知道了,西海岸分会这种神秘而独特的风气,就是歪风邪气!
是的,除了三座金字塔挑不出毛病,西海岸分会总部的所有东西都是倾斜的,只是往哪个方向歪不一定,歪多歪少的程度也不同。
进了分会的学徒,十个里面有九个在往歪里长,剩下那个早晋升为异能师了。其实这个也长歪了,不过晋升之后会被分会高层们教育回来。
说白了就是要学会掩饰手段——懂得掩饰这点很重要,比方说同件事,手段低劣跑去调戏女人叫非礼,会挨打;手段高超跑去调戏女人就是追求,被称赞。
两边目的都一样,但前者挨了打还没地方说理,谁叫你不会掩饰?有良好愿望就不用挨打啦?偷偷决定非她不娶就能摸人家ρi股啦?打死你都活该!
——不懂事,不懂怎么做事,这就是有人群美环绕、有人却一辈子打光棍的原因。
所以,本地异能师不是不会耍流氓,而是他们藏得比较深——你想,上代兢兢业业,下代再接再厉,这一代代的积淀下来,这歪风邪气还不得变成传统文化啊!
这般妙不可言的风姿,还有那个分会敢比?
偷溜……这也算个事?
缩卵装死、脚底抹油是西海岸学徒必须掌握的初级生存技术,偷溜只是用来热身的好不好?
但他们又从哪里学到这些技能?
每代学徒里都有精英,他们总结经验,刻苦钻研,分析归纳,最后把偷溜这事分成两类、四系、八流,另有十六套大招、三十二种组合、六十四般变化……
来软的,有翻围墙、爬狗洞;
来硬的,有下泻药、打闷棍;
上大招,他爹死了、你娘改嫁;
至于种种绝招,简直是吓死人不抵命,最简单的要数退会申请:签假名见过没?换身份签名见过没?渐隐墨水签名见过没……不用怀疑,这都是心血和汗水的结晶,从实践中提炼出的经典。
这些招数不用全使出来,只要用上半轮,保证能让总会出身的乖儿子们心服口服、五体投地——大师何等身份?肯定不会自己去看大门守狗洞,所以他的徒子徒孙们纷纷惨败下来,虽然不会心服口服,但也输到目醉神迷、伤到肝肠寸断!
本地人士的招数,跟大师来的那些乖儿子们想都不敢想!
但偷溜成功的本地人却不知收敛,他们得了便宜还要卖乖。
有人偷溜出去是为了办事,比如玛西亚女士这种,回来之后闷声不响;但多数人偷溜出去屁事不做,纯粹为了出口气。回来以后唯恐有人不知道,自己跑东跑西的宣扬:你不是软禁老子吗?老子刚才又出去买了卷手纸,你他妈来咬我啊!
大师的徒子徒孙可以输,但不可被羞辱;总会的乖宝宝可以受气,但什么时候受过这种气?正所谓你做初一、我就要做十五,所以两边杠上了!
他们先从沉默对峙,发展到了吵架互喷。
西海岸公会真不是乖宝宝们厮混的地方,本地学徒骂人不算尖酸刻薄,但胜在肢体语言五花八门、隐秘比喻雄奇壮丽,唾沫星子也比别人多出十倍,如果上场前再吃点特色腌腊食品……
当场晕过去的乖儿子都有!
再次悲剧的乖宝宝们只能加快进程,于是吵架就发展成打架。
这还是西海岸分会,纯体力打架虽然刚刚引起大家重视,但因为前两次挨打的教训触目惊心,所以学徒中的精英不敢懈怠,他们分析、他们归纳、他们总结,所以不久前已经有了结论。
打架这种事呢,也可以分为两类、四系、八流,另有……
每当看到乖儿子们鼻青脸肿、倒地呻吟、落荒而逃,众学徒就很想念狂犬身边的十条小狂犬。不不不,应该是汤森先生身边的十个美少女才对……饮水思源,多亏她们引进这种有益身心的运动啊!要不然我们这回哪来的战绩?还不得吃个大亏啊?
实在惭愧,大伙儿打架的手艺不是很好,但美女们不同,如果她们在这里,分会的肉搏能力还能猛升几个台阶。
汤森的拳脚套路如星火燎原般扩散,因为需求永远是第一动力,而遗忘又是如此容易。
分会众人投入了莫大的热情,他们学着学着就会想起某人:汤森先生是这么打的、汤森先生是这么踢的、哎呀还是汤森先生的动作比较帅……汤森本人肯定不知道,这件事让他的形象产生了很大的转变、大大加快了他被分会众人接受的进程。
“真是要谢谢某某人……”
“没错,但某某本人最好别出现……”
“那个由着性子胡来的家伙……他真要出现在分会,肯定要打死几个才肯罢休啊……”
不过,汤森先生有阵子没出现了。
风传汤森加入了这次的联军,不过大家听说时都很费解,你打银涛城干嘛呀?给你打进宫殿也没多少好处啊!真的,要是有好处的话我们分会早打了……再说堂堂异能师,用得着给地方势力当苦力吗?
“一定欠人很多钱……”打群架的间隙,有人这样猜测。
“一定被人欠了很多钱……” 打群架累了,有人坐在乖儿子背上遐想。
“说不定是摸上了那家姑娘的床,被捉个正着。” 写悔过书的时候,大家议论纷纷:“但又说不定是被那家姑娘摸上了床,被捉个正着……”
“所以英雄好汉,一定得上床认识娘们、下床知道退路。”前辈们心有余悸的教育后辈:“像汤森先生这样被捉个正着,就只有到处卖苦力,多惨啊!”
这话要是让汤森听到了,他肯定要跟说话的人好好谈谈。
但这也难怪,他们兴奋嘛!连续几轮胜利让分会众人兴致高昂,甚至都忘了自己是异能人士,而斗争持续升级,眼看就要跨进专业领域了……等他们回味过来,却为时已晚。
斗争第三次升级的当天,就有上百个本地学徒被乖儿子们打躺下。
这回终于换成乖儿子坐在他们背上了,他们吟诗作对若等闲,他们谈古论今如悬河。某些乖儿子特别恶心,毛都没长齐,居然敢坐在他们背上讨论……第一夜十大禁忌。
这个耻辱太深重了!具体多深,只能意会不可言传!
分会众人泪流满面,终于领悟了满招损、谦受益的道理。就算反应最迟钝的人也能领悟,因为乖儿子们热情很高,本地学徒,每人每天都有领悟机会……
吃亏让人成长,那每天吃亏呢?会让人浑身浮肿。
所以不久之后,分会学徒全成了胖子,以前就胖的学徒显得更圆润。
本来,分会众人要继续的悲催下去。但事有凑巧,乖儿子们占了便宜也不知收敛,他们不但打男学徒还调戏女学徒,一个不留神,有人的脏手就摸了某个小女生的ρi股。
这女学徒不算漂亮,也没啥特别的本事,但她的导师比较特别,虽然是个才完成特殊晋升的女异能师,垫底的级别,但来头不小。
她叫玛西亚。
平时她叫玛西亚,有麻烦的时候她叫玛西亚·雷吉诺德。
本地人对这个姓氏不敏感,但在山那边完全不同,受她家影响的区域很大,有利害关系的人也很多,这就是所谓的老牌势力,传统守旧慢吞吞,可一旦被人惹毛了,反应会非常猛烈。
有多猛呢?就说她家处理那些不用见血的事吧……
一耳光下去,打翻对方上中下三代!
不解气?
反手一耳光,横扫对方左中右三族!
好多人猜测第三个耳光的效果,但没人敢以身试法,她家历史上,都是两耳光解决所有疑难杂症,所以直到现在第三下的效果还是谜。
也许,第三个耳光会破碎虚空,照顾对方的前世、今生、下辈子……
这就是雷吉诺德!
所谓家族,不是人多就行了,要气质、要内敛、要够威够力。其实想想玛西亚她老爸,就能品出点味道来。休斯·雷吉诺德只怒过一次,是因为会内派系的事,他夫人受了点委屈。
结果休斯怒了,事情闹得很大。异能师总会会长出面都没解决问题。
最后,总会只能请大人物出面调解,然后背地里巧做安排、把休斯和惹事的混蛋们关进一个小黑屋里……会内的说法,是这些人不小心进了同一片森林,然后就悲剧了。
有这样的家族,有那样的老爹,还跟汤森做兄弟,玛西亚会是什么风格?
其实为了帮汤森,玛西亚原本打算再观望一阵,不想过早的介入斗争,但这事比较特殊,学徒是她的人,她这导师如果不管,那下次就不是摸ρi股这么简单……身为骄傲又美艳的年轻女性,玛西亚不能忍,别忘了,她是如假包换的大小姐。
“女人ρi股,不是不能摸,”她原话是这么说的:“只要有赴死的觉悟就行。”
罪魁祸首没死,他只是被打成猪头、还被扒光衣服、然后摆了几十种造型而已。大小姐花钱简直没概念,现场的异能影像见人就送,连总会那边都安排人去送……所以罪魁祸首回去之后,悲愤交加,一晚上就自杀了七回。
七次自杀,都未遂。
这是种什么样的精神旁人不知道,但“你们不帮我报仇我就死给你们看”的意思已经很明显了。
乖儿子们很抱团,决定成群结队去找玛西亚算账。
得知这个消息,已经绝食两顿的罪魁祸首笑了,他一口气吃了半头烤猪下去……所以算起来,他一共自杀了八次。
乖儿子们并不知道,罪魁祸首第八次自杀差点就成功了,因为他们正在组团复仇的路上,他们人多势众,他们雄纠纠气昂昂……可在这群人里面,谁也没想到,组团复仇还会弄出个悲剧来。
所有的乖儿子都给打倒了,然后被倒吊在屋檐底下——“晒月亮”。
等别人把他们救下来的时候,娇弱的乖儿子们连哭诉的力气都没有,只能哀怨凄凉默默掉泪……他们悲剧的根本原因,是因为玛西亚的初级异能师牌子也很坑人,只是没那么汤森那么惊悚罢了。
但是呢,我们可以掰着指头算玛西亚的战力,什么偷蒙拐骗、上不得台面的玩意儿统统无视。按照惯例,她这种世家传人肯定瞒报,算她瞒报半级好了……家世加成效果,算半级不过分吧?精良道具加成效果,算半级不过分吧?跟汤森混那么久,各种异能小窍门加成半级不过分吧?
而且玛西亚最擅长的异能是动物系,从来就只有她带着宝宝群殴别人的份。
乖儿子当中能打的挺多,但能打玛西亚这样的没有,除了三个初级、两个二级其他的都是学徒级……大伙都来品评一下,他们这那是去复仇?
这根本就是去送外卖的好吧?
吃亏,让人成长!
乖儿子们痛定思痛,决定第二天组建更大规模的复仇团!
但玛西亚又不是傻瓜,大小姐混迹安道尔的时候,身边的佣兵团都是自己亲手建的,临场乱斗防狗反扑的经验不要太丰富……于是呢,玛西亚给了乖儿子们一个加强版的悲剧。
所有的乖儿子,都给打倒了,扒光了,然后才被倒吊在屋檐底下——“晒月亮”。
“下次,等下次,”玛西亚的愿景是那么纯洁:“就可以浇冰水了。”
但是第三天没人来复仇,这让准备了好多冰水的玛西亚空欢喜一场,她很不满意,就派人去探听情况。结果很令人失望,因为乖儿子们要养伤,另外还得护肤,特别是脸部皮肤,伤得太狠了,要补厚点才敢出来见人……
好多人养伤,看门的人就少了,于是就有人把事情汇报给大师。
大师的脸皮跟徒子徒孙的脸皮是有牵连的,所以他很怒,本来是打算亲自出马,但又觉得雅克笑的很诡异,于是他暗暗留心,派人先调查了这个“小角色”。
确凿无疑的结果,让大师差点惊掉大牙……
他可是上中下三代同堂、左中右三族整齐的人生赢家,当不起雷吉诺德家一怒!
能力和胆量都暂且不提,大师是从专业精神层面考虑问题的:收了好处就要办事,但我只拿了收拾西海岸的好处,不可能同时去招惹安道尔联盟。所以这个玛西亚小姐,咱们就忍了吧!
大师这一忍,事情就全乱套了。
因为王见王就是决战,所以现在上阵的全是小兵,但人家西海岸现在多出一员骁将啊!所以,玛西亚·雷吉诺德小姐拥有了跟汤森那样的特殊属性,她终于成为不可预知的、极为霸道的、能强烈干扰斗争进程乃至格局的非典型性因素。
没错,万分的坑人。
等大师领悟到这个道理时,他的徒子徒孙已经苦不堪言。玛西亚·雷吉诺德小姐做事绝对有大家风范,绝对有始有终,她每天都会带给大师新感悟……
以前主要是比实力,但现在却是拼运气,还外带讲创意;以前讲究堂皇大气稳重,现在的关键是脸色木讷、谋划阴损、动手短平快呀!
啥战术都没了,啥规划都不顶用,两边都只能打游击。
第073
于是,在联军狂奔而来、银涛城愁云惨雾的时候,西海岸分会里的局面却异常诡异,可以说是乱到一塌糊涂却又欢乐无比,随时都会上演老鹰抓小鸡——这边刚抓了本地人“嘿嘿哈哈!”,那边就有乖儿子“哎哟妈呀!”;有三个本地人烂ρi股、跟着就会有五个乖儿子ρi股烂。
五大三粗的本地土著笑得奔放,体娇肤嫩的乖儿子们泪流满面:本地首领雅克压力大减,而大师呢,他表面上不动声色,但内心却焦虑得不行。
好处,他当时是收到手软,但委托人的要求也很多。其中甚至包括联络本地潜伏内应、向宫殿区安Сhā人手……没错,玛西亚无意中帮了银涛城一个大忙,要不然城外的战斗更难打。
大师带了很多人来,但他要做的事也不少,有的人一个要顶两个用。现在玛西亚意外跳出来,大师那边的伤员人数就大幅增加,好多细节都顾不上处理:该去银涛城联络的人现在站不起来;该被安Сhā到宫殿区的人正在养伤。
替补人选倒是谨慎小心,一直藏着没露头,可就在他们准备出发时,却被找不到人撒气的玛西亚冲进住处打了个稀里哗啦……所以眼看着,这边就要全盘皆输了。
但大师毕竟是混总会的人,他的眼界呢,的确要比雅克宽一点点。
所以他没有立即发起反击,反而摆出一副对目前事态无能为力的样子。但在内心里,大师早打好了一锤定音的主意……
而且他的内斗经验够丰富,成功的麻痹了对手。
就在联军围城的同时,大师把玛西亚和雅克一齐拢到身边——假传命令让玛西亚到雅克的官邸,然后突然蹦出来请两人“喝茶”,所有的大招和绝招同时砸出来,就是不让两人离开视线。
这简直是城头请王子喝酒的复刻版。
这是决战,是最关键的时刻,大师这些人专为搞破坏而来,只要事前安排好了,现场有他没他都不是问题,乖儿子们可以按部就班。而少了雅克和玛西亚,本地人就群龙无首。
没有两人的主持调遣,本地异能师和学徒虽然很想出去帮忙,但楞没冲出分会大门。
玛西亚和雅克两人心急如焚,奈何他们掉入局中,用尽办法都没能走出官邸一步。动手?你有什么理由?内斗标准忽上忽下不假,但有关动手的大原则谁敢漠视?
眼看一切都回到原有轨迹上,大师不由暗自得意。可他千算万算,没算到外面那场战斗会翻盘——猛然间誓约响起,本地人如虎添翼,乖儿子们神情恍惚,大师也坐不住了。
这回轮到他想去主持大局,可是形势变了,现在想出去就得问问玛西亚和雅克答不答应。玛西亚和雅克当然不同意,他们联手把大师留下来,反请他“喝茶”——这杯茶喝了很久,也很难喝,因为里面有失败的味道。
大师知道输了,可输在雅克手里他很不甘,更何况他有必须出去的理由……
心头有鬼的人经不起煎熬,大师也是人,所以没过多久他就自暴自弃了,拔腿就往门外硬冲——他这次干的事很不单纯,他很清楚事情一旦露馅,后果会有多严重。
所以他必须把证据毁灭,还得抢在别人前面!
这样做,他肯定老脸全无,可勾结外人的罪很重,两权相害取其轻——这其实也是绝招,我堂堂大师的老脸、快六级的老脸我都不要了!
你们总不能逼死人吧?
雅克真不敢逼死他,因为这是公会内斗,他终究还得留一线,所以在大师嚷嚷“这回算你赢”往外冲的时候,他没准备出手强留……
但是,大师却忽视了另一个对手。
想溜啊?你问过大小姐了吗?没问啊?那不好意思,大小姐只能发飙了。
当时,大师距离大门口只有八步距离,但他冲到第五步的同时,大小姐的娇喝也传到他耳朵里。
“看异能!”
大师背后有个黑乎乎的玩意疾飞而至,威势及其惊人!
大师目光沉稳、感知以爆炸冲击之速漫出,瞬间来回刷了十多次,居然没搞明白来袭的是什么异能。他心中一慌,顾不得自己已经冲出去七步,转身以正面迎敌——只见他戒指和腕带同时闪烁,瞬间就在身前布置出三个防御。
这一招,并不是三个异能屏障,而是五级主体引导六级道具才能做出的防御异能组合,效果非常好,但名字很怪,它叫“西北三号壁”。
这块石壁是真实存在的,就在沃尔夫冈主峰西北偏北方向,以前是异能师晋升五级的实用异能考点——当时的四级异能师只能望而生叹,因为他们肯定上不去。所以用此命名的异能组合,号称是防御低级异能的铁壁,绝大多数四级异能奈何它不得!
但是在今天,就在此时,大师亲手布置的西北三号壁却失灵了……
袭来的黑影带着呼啸风声继续飞掠、连续穿过元素、诅咒、生命三重防御——彼此的距离实在太近了,大师两眼都没来得及闭上,就给结结实实的砸到前额!
呼啸声骤停、撞击声响起!
“嘭!”来袭异能在大师脑门上碎裂,上百块碎片迸射开来!
“啊!”当天的第一声惨叫就此飘出会长官邸。
大师抱着脑袋倒退三步,鲜血从手指缝里“唰唰”的流下,盖住了大半个视野——挨砸瞬间,他内心悲凉、想法悲愤:能用这种异能,玛西亚到底隐瞒了几级?真是世家子弟无好人啊!
他不甘心、不服气的目光想重新锁定玛西亚,中途却被漫天飞散的神奇碎片给牵走了:长短不一、大小皆具的碎片速度衰减很快,已经显出五花八门的特征,那些反光的印花、雕刻、镶金箔、嵌银丝的碎片,真的好奇怪啊……
难道世家子弟的异能已经可以无中生有、点石成金了?
大师惊恐不已的摸下头,绕着摸一圈,还好头发没少!
碎片纷纷掉落,满地都是,大师凝神细看过去,当即气得血喷三尺!
“玛西亚·雷吉诺德!”凄厉的喊叫也传出官邸:“悍妇——你是真正的悍妇!”
幸好雅克也没闲着,他是官邸主人,肯定先于大师发现神秘异能的真相——所以他抢先一步冲上去把大师给拦住了,嘴里发出惊天地泣鬼神的哭号!
“我的天啊!我的古董板凳啊!你死得好惨啊!” 雅克最可气的地方不是拉偏架、抢仇恨,关键他做事的手法很下流、还装作没文化,他发出各种惨叫、各种咒骂:“你凭什么撞碎我的古董板凳?你给我赔来!我不要钱,我要你抵命!”
耍流氓的同时,雅克却向玛西亚猛打眼色——你还不快跑回家去拉救兵?姑奶奶,你打的这个是五级大师!你毫无理由动手就输定了啊!赶紧去找你老头子!
雅克身体魁梧,两臂伸开后就跟围墙似的。
大师身材瘦小不说,手脚还短,就算他把攀、跳、绕、推等等手段耍尽用光,结果还是过不去雅克这面墙。
偏偏大师这时还很亢奋,浑身都在抖,行动不是很灵活:因为他被板凳打了,不是打醒也不是打傻,单纯打个头破血流而已。
所以大师敏锐的察觉到,自己又回到了道德制高点!自己甚至能逮住世家大小姐、外带还能从她家敲一笔——只要有这傻妞在手,自己还跑什么?
什么?毁灭证据?啊呸!雷吉诺德家有什么事摆不平?
逮住她,一定要逮住!
“你打我!”大师蹦起来,血染的脸先从雅克左肩上露出半边:“我一定要让你——”
话没说完,脸就沉下去了……
“你骗我!”大师跳起来,血染的脸又从雅克右肩上露出半边:“——吃不完兜着走!”
话刚说完,脸又沉下去了……
“你还——啊!雅克你这混蛋!”大师很兴奋,他不觉得有任何问题,但他忘了雅克当面前,这痞子轻轻把肩膀一送、就撞中他跃动的鼻子。
大师突然踉跄退开:“我的鼻子——血、流鼻血了!”
“请问,你能照着顺序蹦吗?”雅克盯着大师,神色很无奈:“为了配合你这矮矬子,我腰都快撅断了。”
场面凝固,时间一秒。
怎么说也是被称呼“阁下”的分会长了,雅克居然张嘴就丢套子、伸手就拉裤子、抬脚就使绊子……现在还敢扣帽子说大师是矮矬子!
大师脸色由红变青、又变白、再变黑,内伤很严重可又反驳不了,谁叫他流鼻涕那会挑食还不爱喝奶没能长高点?
他是大师的身份没错,但既然你要玩过家家,那过家家也有规矩不是——不不不,既然你要搀和到内斗这摊子事情里来,那就得遵守法则。
无论表现形式如何,斗争的本质不变,所以这是件很严肃的事儿!
就算严肃的事儿被玩成了过家家,被玩得啼笑皆非,可这当中也有你的一份功劳不是?
第074
“我——忍!我先忍!” 大师想通了,正所谓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所以他决定抓住主要矛盾,所以他这回真的……按照顺序蹦了。
也就是说……大师会轮流从雅克左右肩后弹出半张脸来……
“玛西亚——”半边染血老脸先在雅克左肩一闪:“你躲不过去!”
“雷吉诺德——”半边染血老脸在雅克右肩一闪:“你给我出来!”
“我好艰难二十年才收齐的家俬!你拿脑袋撞!你还敢打我!”大师照旧发飙、雅克也照旧使坏:“老大不小的人居然也放拐弯屁,有种冲我来啊!”
大师是真的有气,雅克这么喊也有目的,这组诡异的声响传到官邸外面,单靠分析很难想象是什么状况,所以两边的监视人员都迷糊了……
别说外面的人,厅里的人也看傻眼。
雅克和大师不愧是门对门的冤家,搞对垒玩套路那是天赋异禀,玛西亚这种真正的专业人士,内斗看过很多还专门研究过,可同样看得目瞪口呆——眼前这局面绝对是内斗经典,这需要多深的默契才玩得出来?还有,雅克叔叔真坏!十足的坏胚子!
其实,雅克现在很心虚,他耍无赖是为搅场,不可能持续多久。所以他着急啊!我都快把这辈子的下流卖干净了,玛西亚你怎么还不溜啊?
他是叔叔身份,难免把玛西亚当孩子看。但他没意识到,玛西亚敢动手肯定想好了后招。
而且她这会也看够了,你们俩不觉得丢脸,可旁人会难为情啊……
“呸!”玛西亚冷哼一声,英姿飒爽,又抄起个板凳:“打你?打你怎么了?”
在前头扮演青蛙与水井的两人,都同时心头一震,因为这话明显不是闯了祸的口气。
玛西亚目光一转,整句话都是降调:“雅克先生——”
雅克暗暗戒备,整句回答都是升调:“雷吉诺德小姐——”
“你都看到了哦——”阴谋味道好浓好浓的女声。
“我都看到啥哟——”恐惧神韵好足好足的男声。
“就是他!”大小姐脸色一变语音冰冷,粉雕玉琢的手指往大师身上点去:“摸!我!屁!股!”
“什么!”大师像是被人狠扇了一百万个耳光,五官瞬间缩成拳头那么大,还一下下地抖。
“什么!”雅克大惊失色,两眼瞪得溜圆。
瞬间,整个世界都安静下来;因为多数人的思维都变慢了。
这句话好像很复杂的样子,分解一下就是:玛西亚·雷吉诺德,大小姐,说,她,被,大师,摸,了,ρi股;如果去掉多余的修饰就是:大师,摸,玛西亚,ρi股。
你(我)摸她ρi股?
那么最后的结论就是:你(我)死定了!
下个瞬间,整个世界还是安静的;这是因为当事人内心感觉变慢了。晴天霹雳白日飞升沧海桑田天旋地转都不能形容——甚至要在半分钟之后,他们才真正消化了这个天打雷劈的信息,以及可能造成的后果……
玛西亚这招才是杀人无无形,才是真正的神来之笔!
她一句话,彻底翻身不说,反扣的罪名还极大,甚至令人无可辩驳。因为官邸大厅里面只有三个人,这人数什么意思——这是多数欺凌少数、冤死不管、屈死勿论的极限数字。
经典的绝杀。
但这种绝杀有个前提,就是玛西亚必须玩过界,必须背负“ρi股被人摸过所以不再清纯如水”的黑锅,她是世家小姐啊!所以这口黑锅很沉很重……
当叔叔的,决不能辜负她这片心意!
“我要……嘿嘿!”雅克目光暧昧地看着大师,还发出不阴不阳的声音:“你就……嗯哼?”
“不要!”被天打雷劈之后,大师什么仪态都没了,只顾高声尖叫:“我没有!我没做!”
“没有?没做?”雅克狞笑一声,挤出满脸横肉:“你是说,大小姐抹黑自己闹着玩?”
雅克阴阳怪气地问,大师满面沧桑的点头,但他知道没用……
“你满世界去问问,有人信吗?前些天你徒弟的徒弟不是干过这事?原来罪魁祸首是你!我呸!”
“你、你、雅克你不能啊!她这说法已经破表了!”大师就算浑身是嘴也说不清,因为现在有两个人说他摸了,除非他自己身上少样东西,否则还是直接认栽比较舒坦。
“你知道自己得罪了谁?雷吉诺德家族的大小姐……老子还准备帮儿子提亲的对象!”雅克义愤填膺,嘴里说的全是黑话:“这位大师,就算我现在把你阉了,别人都没话说——哟!”
他那意思是说:你不想被阉掉吧?不想的话就老老实实蹲下,乖乖让我发泄下先——哟!
“雅克!你听我说,我一时冲动才来西海岸……雅克你记得吗?我还请你吃过饭哪!”大师已经完全绝望了,他真是恨死自己的贪婪心思、也恨死对手的下贱手段了。
“现在我请你吃!”雅克冲上,两手各举一条板凳:“大师你好——祝你健康!”
“西海岸松露面包!外加黄金肉脯大饼!”他两手轮圆了,两条板凳先后落下,先来个乌云盖顶,接着是个满脸花开!
“噗——!”大师口鼻喷血如泉。
纯肉搏的话,异能师并不比普通人能打,而且大师懂黑话,他不敢还手,也不敢用异能防御,只能两手抱头躲避,但他那有雅克手脚快?所以很快就被打跪在地——雅克来不及找板凳,一个猛虎下山就把自己个砸到他头上,大师立马被压塌在的,满眼金星、鬼叫乱嚎!
“土著风味马杀鸡!心满意足了吗?” 雅克弹起,鬼哭狼嚎得更大声,拳头与脚尖比翼齐飞:“本地特产是芳香花园绕指柔——这个叫深入民间、这个叫小径通幽!”
“喔——啊!”大师前俯后仰,手勾如凤爪、躯蜷似金钩。
“这是查缺陷、这是堵漏洞;尔后以点布线、以线带面!”雅克的手肘膝盖如狂风暴雨落下:“最后再送你一飞冲天——大师再见!”
大师“砰”的一声掉地上,两眼凸出翻白,舌头伸得老长……
曾经,大师如同划过子夜的流星那样奔向大门……但他终究没能冲出大门……他就陨落在距离门边不远的地毯上……他惨叫哀嚎、他翻滚弹动、他屁滚尿流……
这是让人感慨、也让人长见识的一幕。
因为曾几何时,大师只差一步,他就只差一步啊!
不过,大师的血珠子倒是飞出去不少,收集起来的话大概有半杯的量,那么这出门的梦想,算是达成了半杯?不过,呃,半杯,这个计量单位好神奇……
可能大师最近上火,所以这泡梦想比较稀?
不愧是大师,就这么特立独行!
惨叫声持续不断,雅克和玛西亚大呼小叫不断,“嘭嘭!”巨响伴着“呀!啊!”惨叫声传出会长官邸……外面的人不知道原委,他们只能用猜的。
什么摸ρi股?什么请吃饭?他们还以为战况多凶险呢,但是官邸周围布满陷阱,他们过不去,只能屁滚尿流的跑去报信。没想到最后把汤森和菲斯特一起给招来了。
菲斯特还好说,谦谦君子;但是另一位嘛!大师今天很可能没命啊!
因为担心玛西亚的安全,所以汤森和菲斯特来得很快,路上打嘴仗也不耽误他们一溜小跑……但跨进厅门时两人都愣了一下,因为大厅里景象诡异。
从进门一步的地方开始,地上全是斑斑血迹。
以前靠墙摆放的满满当当的凳子,现在全成碎片了;玛西亚亭亭玉立,面带恻隐又有点忍俊不禁;雅克这混蛋气喘吁吁,脸色微红还无限满足……最后,两人的目光都在看在那张昂贵庸俗的桌子,因为桌子底下还有个缩着一团的奇怪生物。
它身上套着些破破烂烂的布条,肤色很神奇,就是沾了鲜血又滚过草灰那种,但最特别的还是造型,似乎得用“一堆”或者“一滩”来形容才比较合适。因为野兽肯定摆不出这么猥琐下贱的姿势,弄个人来摆难度又太高,真是匪夷所思。
“这……”菲斯特很疑惑不解:“雅克先生,这是什么状况?”
“这你都看不出来?这叫胆子不大毛病不小。”汤森没好气地说:“外面打仗,他们手痒,所以拖个乞丐回来打呗……我说你们有点追求好不好?有本事把那什么大师拖过来打呀!”
汤森话音一落,桌子底下那生物就发出一声嚎叫,很有凄夜寒鸦悲鸣之风范。
“你看你看、让我说中了吧?”汤森哈哈一笑,晃过去啧啧有声:“我说乞丐,你这幅惨样真是我见犹怜,被欺负成这样你要不要告状?旁边那个戴面具的家伙看见没有?他还真管这事。”
“你怎——”菲斯特本想说你怎么乱来,但他马上反应过来汤森这招叫“杀人于无形”,于是乖乖闭上嘴。其实看到雅克畅快淋漓的擦拭手套上的血迹,大家就应该知道怎么回事了。
汤森走近,仔细观察桌下的奇特生物,嘴里胡说八道都不用打草稿:“有钱告状吗?没钱你说话啊!说不定我良心未泯借你点。”
“你们看我干嘛?爱护动物都在其次,主要是不能娇惯你们这毛病!”汤森的无形攻击完全让人跟不上趟:“我靠!你们太过份了吧?你们居然给动物戴异能师徽章?哇!居然是五级徽章!”
就听桌子底下“嗷”的一声惨叫,汤森“嗖”的一声就蹦回门口!
“你做了什么?”菲斯特一头雾水。
“大概踩错地方了……”汤森兴高采烈、面无愧色:“玛西亚,你们教育他多久了?”
玛西亚优雅地伸出粉雕玉琢的食指,冲着天轻轻一绕。
“一分钟?”
“不。”大小姐淡定地摇头:“加十倍。”
“你数学好棒!老师早就跳河了吧?”汤森说:“打十多分钟他能蹦能咬你们早上没吃饭?”
“是你自、己体、质有问、题特别招、人恨!”玛西亚口齿灵活、活学活用,后现代解构句式把汤森这师傅都噎住了,然后她才走过去,轻描淡写地说了前因后果。
玛西亚虽然性格豪爽,可底线挺浅,像是神来之笔这种转折,事后她怎么说得出口?所以模糊其词就带过去了。
汤森不动声色频频点头,旁边的菲斯特听了整个过程难免有点心惊肉跳——他暗地里跟雅克其实是有默契的,间中也有多次联络,却没想到大师故意示弱,最后还闹这么凶。
“……以上就是全部过程,没误事吧?”玛西亚最后问。
“倒是没误事。”汤森的最后点评是:“可是大小姐,你动手的时候说话不对呀!”
“怎么不对?异能出手才说看招。”玛西亚眉头一皱:“我都是按你以前教的在做。”
“开枪之后才警告目标,这当然是百发百中的前提。”汤森语重心长地说:“关键是你说看异能,结果砸在人家头上的是个板凳……”
“我那来得及?”玛西亚叫屈:“他都快冲出门了!”
“虽然异能领域无神灵,但我们是异能师,依然要心怀敬畏啊!怎能言而无信?”
“你到底想怎样?” 玛西亚瞪了汤森一眼。
“我想怎样?言必行、行必果你没听过?”汤森咧嘴一笑:“异能那去了?给他补上!”
“都已经打完啦。”大小姐没好气的推汤森一下:“你老实点!”
刚推完汤森,玛西亚耳中就听到一声冷哼!这声音不属于房间里的任何人,却那么清晰,像是在耳边响起似的,当然就给吓了一跳——这边大小姐脖子一缩,那边“瘫软满足”的雅克却目光一寒,整个人瞬间弹起来。
“谁在外面?”雅克威猛彪悍,稳稳站在大厅中:“西海岸分会,不是任人进出的菜市!”
分会长手上摆出攻守兼备的姿势,异能源力源源不断的铺陈开去,汤森发现他的异能源点居然完成了结晶化,是半透明的晶莹颗粒,聚拢成支又像鹿角珊瑚。
“不是菜市场?我看是不如菜市场!”
一个略带沙哑、非常霸道的声音飘进官邸大厅:“菜市场有肉卖,你这呢?专卖狗屁!”
“曾经,有人跟我说会内乱斗,骂人不揭短。”汤森早拉玛西亚站到墙角,正不怀好意地问菲斯特:“请问这位观众,现在这种算什么?”
菲斯特的假面转过来,平静淡漠:“你认为这现象值得研究?”
“惭愧。”汤森面带惊讶:“居然被你看破了。”
“那就研究研究。”菲斯特耸耸肩,假面又转回去了。
“什么意思?”汤森不解:“好好说话啊你,不许讲外文!”
“笨!”站在另一边的玛西亚帮菲斯特回答:“研究嘛!当然先收集资料。”
“人都没见到,有个屁的资料?”汤森哼哼唧唧的抱怨,但实际上他已经放开感知,还渐渐的撑到极限,于是冷汗跟着就下来了。他的感知不算很强,但雷达搜索模式的范围极大,几乎涵盖官邸周围一大圈建筑——这么大范围,却没抓到任何迹象!
如果外面真有人,那无疑是很厉害那种,难道又是哪路大师?
汤森的惊觉惊诧,在官邸大厅里排最后一位,因为菲斯特背后的大树已经出来了,玛西亚的防御在Сhā话之前就做好,都比汤森快得多。
“本人雅克,恭请赐教。”这时候,面露凶光的雅克正在脱下手套,汤森发现他十根手指上居然戴了二十几个道具戒指,只要手一动,全是亮晃晃的金属闪光——难怪桌子底下那生物跟肉馅似的,分会长你也太阴损下流了!弄俩顶花带刺的戒指行不行?不但够用,还能提升品位。
“既然阁下硬闯进来……”雅克的场面话还没交代完就被打断。
“你这三脚猫也有脸管理分会?” 轻蔑之声再次传到,距离似乎又近了很多:“还有你们两个称贤号勇,结果都是睁眼瞎!”
汤森觉得特别冤枉,做好事怎么没好报呢?
“人来人往都看不见,还想动手!”萧萧风声中,一大团呼啸的气流冲进大门。大厅正中,的雅克脸色大变,就像被人当胸猛捶几记重拳,身不由己地往后退开!
寒风扑面,汤森惊觉呼吸不畅,眼珠被气流压迫也是阵阵刺痛——虽然嘴上不拿雅克当回事,但汤森不能眼看着雅克挨打,大忙他肯定帮不上,但也得出去搅搅局啊!
雅克这人是混蛋,可破伞也能遮太阳,真被打死了也不好哈?
“临时帮忙被人记仇,乖乖躺着也能中枪……就算是人来人往,可又关我什么事?”他正卷着袖子往外走,却被玛西亚一把抓住。汤森一转头,发现玛西亚微皱眉头侧耳倾听,神情中有疑惑也有惊讶,似乎遇到很难判断的事。
“打架首要精义,擦亮眼睛认清对手!”话音刚到,寒风也再次扑到,进厅门的瞬间裂成几十股、羽箭似的“嗖嗖”乱飞——汤森下意识往后一让,还没来得及调整目光,大厅侧面的窗户就“砰”的炸了两扇,窗格琉璃全部粉碎,灰白的木粉激荡,当中还有个人影在翻滚。
真的有人!
躲在一边的人自然不是好货色,但堂堂分会长居然被奸细摸到身边?这官邸还真成菜市场了!
“是谁——”雅克怒气翻涌,目光冰寒,扬手就是三枚戒指飞出去!
“是我!是我是我!”在木粉中翻滚的家伙十分狼狈,高喊:“别打!雅克,我认输!”
“是你?”雅克前冲的步伐生生止住,脸上是无法置信的神色,三枚戒指从那人身边滑过掉到了地上:“怎么可能?怎么可能?”
“谁啊这是?”汤森不认识这灰头土脸的家伙。
“真想不到,”玛西亚也震惊,语气冰冷地说:“居然是总会派下来的大师。”
“他是大师?总会派下来那个?禁足你们的那个?”汤森觉得状况完全搞不懂了:“那桌子底下那玩意是什么……你别告诉我那真是个乞丐!”
“这就要请问大师了,”玛西亚横眉冷对,单手Сhā进了衣襟:“你听到了,那人是谁啊?”
“你们打的不是我!所以得罪玛西亚小姐的也不是我!”灰头土脸的人背部紧贴着厅壁,目光左右扫视——他的神色的确惊慌,可深深戒备的却不是厅里几人。
“我已经明白无误的认输了!”而且他说话声音很高,很明显是喊给外面的人听:“我是五级异能师,按照公会规矩,谁也没有理由伤害我!”
“老实答话!”汤森对付这种人最有经验了:“不然凑你!”
“你——揍我?”大师看看汤森胸前的初级徽章,哭笑不得:“能动手我早打死你了!”
“动手协议达成,他单挑我们一群。”汤森拍拍菲斯特:“你亲口答应的,现在到你上。”
菲斯特挺疑惑这种安排:“怎么就到我上了?”
“你被汤森耍了吧?”玛西亚小声说:“他这人就偷懒耍赖没正形,随时随地占人便宜……”
原来是经验之谈,看来这位上过当。
“两位,还有辨别能力吗?两位,正经一点可以吗?两位,大敌当前嘻嘻哈哈像话吗?”汤森的神色非常严肃,其实他说笑话的时候都德行:“贤者阁下,上啊!打死之前记得问答案……”
“这伎俩也值得问?少见多怪!”
厅外的声音再次响起,这次距离很近,换成教育子弟的语调——汤森暗暗松口气,这厮要再不出声,他就得亲自跳出去搅场了。
角落里的对手虽然狼狈不堪,可雅克和玛西亚没发现他,自己和菲斯特没发现他,怎见得四个加一块就能打过他?
如果分会有誓约的话,大概行。
汤森看他的眼神就知道,真正让他紧张恐惧的东西在外面。要是真跟这种惊慌失措的人对上,大家的小手又软又短,很可能被直接拍成大饼……谁上去不挨打?谁挨打不丢脸?君子行事要知廉耻、安危、进退,看见铁板还往上撞?
所以这时候嘻哈说笑是为拖延,难度很高的好不好?
正门的光影,瞬间暗了又亮,大家的目光立即汇聚过去。
只见一位身穿灰色长袍的中年男子,背手屹立厅门内侧。
没有任何过场,中年人已经站在官邸大厅里,这行为简直是毫无顾忌,在门框内一步的距离上站住了,甚至都没有引发任何响动。
汤森非常吃惊——这家伙可是走正面进门的!
因为之前那些飘进来的话语,所以厅门正面一直都在大家视野之内。但在中年人现身之前,谁都没察觉门外有动静,那瞬间变化的光影应该是他的提醒?
这眨眼不到的时间,大变活人吗?
难道他施展了某种异能?但汤森没看到有异能力量显现出来;难道是真神在大门外挂了张空间帘,让这家伙直接穿越空间进来的?但凭中年人这幅尊荣,他也当不成真神的干儿子吧?
中年人的个头挺高,体型非常瘦,而且瘦得很奇怪——不是皮包骨那种,也不是肌肉萎缩,却像是谁用透明胶布把他的肌肉脂肪都给缠起来了,紧紧缠住那种。
除了这个特点之外,你第一眼看他的时候,感觉不到任何不寻常的地方。
你会认为眼前这人只是个普通中年,正在苦逼岁月里受尽煎熬。因为他神色木讷,浓密的胡茬子也没剃干净,所谓高手的凛冽、冷傲、威猛、霸道,他是半点也无。
但看他第二眼,你就会发现自己刚才的感觉错了!
这其实是个相当独特的人,他浑身上下最大的特点,是无所不在的违和感。
满头的蓬乱灰发,间中横七竖八夹着些银白发丝,但发际线却如同刀割般整齐;五官长相很“愤怒”,但是神情淡漠;抬头背手是豁达自信的姿态,然而他的目光却细密锐利,像是无数尖针拼接而成。
他身上穿了件灰扑扑的长袍,是地摊上五十个铜板就能买到那种二手货;长袍前襟敞开,所以能看见里面有根胡乱绑着的腰带——但他脚上那双靴子异常精美,油光皮面映出了周围的倒影,银线的刺绣活灵活现,甚至不能在上面找出一粒灰!
总之,他很像用黑白两色藤条编成的人偶,各种细节在他身上陈杂交错却绝不相融,各种风格辉映对照却背道而驰;不同风格交接处,反差之大如同两军激战、却又总是相持下去。
如果自相矛盾也算一种才华,那么眼前的中年人无疑独步天下……
在汤森看来,中年人这身打扮虽然怪异,却跟低调扯不上任何关系。
低调这词,咋听似乎是赞扬,但实质上这是种被动姿态,说到底还是对本性的压抑和掩饰;没人天生喜欢被动,所谓低调,只是不得已而为之、是为了达到目的而付出的代价。
能坚持本色演出的人只有两种,首先是“光脚的不怕穿鞋的”的前者,都光着脚了,再掩饰又能得到什么好处?正所谓“无欲则刚”,所以谁都不伺候;另外一种,自然就是地位已经到达顶点、不再需要顾及任何人观感的大人物……
所以中年人是个大人物,而且是个不需要随从帮衬、很有本事的大人物。
仔细观察、有了这种判读之后,再看他的感觉就又不一样。
他随随便便的站着,却像是一柄长剑、端端正正Сhā在门边。不是说他的体型已经瘦到这个程度,而是说他的气质不但坚韧凝重,还有种寒光闪烁的特征——汤森曾在休斯身上看到过类似的气质,如果非要比较的话,休斯更像一柄狠辣的弯刀,犀利和厚重远远比不上这个中年人。
休斯的气质很容易看出来,因为弯刀没有刀鞘;但这柄长剑不但有鞘,还不止一个。
就算知道对方是大人物,汤森还是忍不住要表扬这位仁兄深得波西米亚之精要,否则就是对不起自己啊……再说老沉默下去也不是办法,总得有人出来打破才行啊!
但他的身体才刚一动,后脑上就了挨了下重的。
他“嘶”的一声回头去看,发现官邸大厅中人人都屏着气息,目光仿若凝固一样。所以汤森来回看了两遍,完全看不出是谁打他。
“怎么都冲我来?”于是汤森郁闷了:“我体质真的很怪?”
他知道他们没玩“你猜谁打你”的游戏,但提醒的方式多了,你们这群人渣非要动手才行?
正因为汤森回头,所以他有幸看到神奇的景象:厅中所有人的表情都在同时产生变化,而且是同样的变化——这种表情相当典型,正是所谓的先惊、又乍、笑面如花,适用范围至少以下包括三种:列兵偶遇纠察、小头目撞上老大、单相思邂逅那个她。
连菲斯特的假面光影也符合这种主旋律。
但奇怪的是,墙角那位灰头土脸的大师也尽量摆出这幅表情,要强压惊恐还要拼命挤微笑真是为难人,所以他那张脸已经扭曲得跟车祸现场似的……难道这家伙也被先前的誓约影响了?
或者说,这位波西米亚大叔的来头比想像中大?
汤森这么一想,顿时就觉得身边有诸多事物在变。虽然厅中凌乱如故,虽然厅外光线渐暗,但气氛却骤然严肃起来。
“征途之上的领航行者,以信念的名义向你致意!”雅克满脸谦虚,毕恭毕敬的折腰行礼。
“征途之上的领航行者,以信念的名义向你致意!”墙角扭曲脸的大师居然同时折腰行礼。
“征途之上的领航行者,以憧憬的名义向您致意!”玛西亚和菲斯特缓了半刻才折腰行礼。
王子态度怎样看不真切,但玛西亚的态度比见她老爹还端正,五指并拢放在胸前,敬神似的折腰下去——真正的折、折成标准直角。
汤森觉得这姿势好看但自己没练过,肯定折不好,硬折的话说不定会骂人,真要骂出声那多不尊重客人啊?所以他就傻不愣登的蒙混过去……庆幸的是他们都折着没看到,而客人根本没看他。
“答复语,忘了。”瘦高中年人谁也没看,只用略沙哑的声音回答:“想投诉,自便。”
“怎么会——”雅克的沉声回答立即被打断、但没打在他身上。
汤森看的很清楚,贴在墙角那位大师也想回答,但才谄笑着张开嘴,后脑就“嘭!”的撞到墙上——他身体本来就贴着墙,但在剧烈震颤后有了新变化,现在像碾平了才粘在墙上的人形告示。
汤森目光闪动。
虽然他没看见异能力量,但中年人这一手肯定是异能!他老是弄不明白什么是异能教材中的“所欲即所得”,不过现在懂了——中年人全身上下纹丝不动,连目光都没转过,干净利落效果十足。
“这位,就是我异能师公会当代领行大师。”玛西亚直起身子,字正腔圆的对汤森说:“领行当代,威慑当世!”
“他?!”汤森对中年人的评价很高,心中不是没猜测他的身份,但惟独没往当代大师身上想,因为他知道内幕,海柔尔阿姨的笔迹上白纸黑字,热情万丈的祝愿小胖子从今往后吃饭没菜啊!所以他下意识的反驳:“不对,当代大师是个胖子!”
“你……”玛西亚转头过来,用奇怪的眼神看他。
“真的,是胖子!从小就胖,一个小胖墩……”汤森正在诚意十足的解释,感知和意识却有所察觉,一回头就撞上中年人的目光,还有他那似笑非笑的神情。
汤森不服软但很自觉——他马上就靠墙站好了,后脑勺距墙面只有两公分。
“有前途,”中年人的话好像是从嘴巴缝里掉出来的:“你怕死。”
“不怕死。”汤森对自己的诚实很诧异,因为这样讲话挺没面子:“怕疼而已。”
“听到句真话。”不知中年人怎么确认真假的,他又问汤森:“异能师必须心有敬畏,哪看的?”
“这还用看吗?”汤森暗暗留心自己嘴嘣出来的词汇:“人人心里都有敬畏,白痴才没有。”
“宣称心无敬畏的人太多了。”
“那比白痴还不如。”这话一出口,汤森就恨不得打自己一嘴巴。对面这位是什么人?当代大师!他很可能就是心无敬畏那种人,自己这不是故意往枪口上撞吗?!
“嘿!”笑容,就像闪电一样,迅速在中年人脸上翻过:“比白痴厉害的人叫什么。”
“脑残。”汤森的回答很顺溜,他的目光也在东瞅西瞟,他在观察,等下要从哪跑希望更大。
“这家伙。”中年人的目光闪电般的落在玛西亚身上,说话时终于有了语气:“你男人?”
玛西亚神色凛然,毕恭毕敬的开始折:“应领行者的……”
“收。”
“早不说。”玛西亚的身体立即恢复挺拔,目不斜视的回答他:“不是。”
“不要他?”英格玛这下连表情都有了,对汤森评价还挺高:“你傻的?”
“这混蛋根本就……”玛西亚悬崖勒马,骄傲万状地把脖子一甩:“性格不合!”
“嗯——哼?”中年人开始七情上脸了:“那我帮你揍他?”
“我的兄弟我来揍,糟老头子你瞎操什么心?”玛西亚立场很坚定,但无法感动汤森。因为他们的谈话从陌生转到熟悉、再从熟悉转到忘年交,已经让汤森感动得不行——他们原来是这么亲近的关系,娘的,这下我不用逃了!
“你这里,”英格玛大师的声音在雅克面前响起:“是菜市场吗?”
“大师在前,”雅克毕恭毕敬地回答:“身为异能师公会西海岸分会啊——”
雅克四平八稳的书面语言汇报被打断了,但他可没有玛西亚的面子,他是以脚后跟为圆心,天灵盖为外缘、身体为半径、僵直向后画了四分之一个圆、然后“砰”的一声撞地上再弹回来的。
“是!是!”雅克这下老实了,低眉顺眼的承认:“是您一个人的菜市场!”
“哼!”而当代大师对分会长的礼赠是:“白痴!”
挨了骂的雅克,脸上不但不沮丧,反而有种“刚刚好悬!总算过关!”的庆幸。汤森很鄙视他,你这样的也是分会长,你敢不敢有点格调?
中年人的脚步停在庸俗大圆桌旁边,漫无目的似地轻声说:“过来。”
玛西亚心有灵犀般的回应一声,两手伸出,左牵汤、右拎王,袂摇裙荡、凌风乘云般绕过雅克,站到了当代大师身旁——汤森和菲斯特加起来顶她五个,她拎得动才怪。但这两人又不是傻子,当然明白怎么配合大小姐。
“当代……”玛西亚张嘴,就被英格玛大师打断:“收!”
“那好,公会如果罚我款,你替我给哟——青春少年英格玛!”
汤森一惊,然后忍不住一阵恶寒。他觉得自己要努力很久很久,脸皮厚度才能向身边这个“青春少年”看齐。以往那些自我批评都白做了,自我评价里“厚颜无耻”这类词必须彻底去掉!
看看人家,那首歌怎么唱来着?青春少年是样、样、疯……
“唱啊!听说你不怕死。”当代大师的声音和本事都那么神出鬼没——汤森大惊,心说老子想想而已!难道想也不行?想也有罪?
大师嗯了一声:“没错。”
汤森心说凭什么?大师又嗯一声:“凭我能打。”
汤森大拇指一竖:流氓你赢了。大师嘿的秒笑一声:“承认!”
不会吧?赢我一个异能小虾米你也这么开心?
“又不是用异能赢你,我凭什么不开心?”
“英格玛!”玛西亚极为善变,她瞬间就改美艳为可爱,水灵灵大眼睛闪闪发亮,中断两人的哑剧表演,她指着桌子底下那生物:“这是什么东西?是他的异能替身吗?但活生生的还能流血啊!”
“看不透这层伪装,不知道这个小伎俩,是因为你们级别太低。”
英格玛大师这句话,让汤森不得不暗暗吐槽:我们级别低?可您什么高度?您是金字塔顶上的避雷针的——尖!
您什么权利都有,就是没有嫌弃别人等级低的权力好不好?
“算年级算天赋,你们的等级都低了些。”英格玛大师说:“这东西,除了邪恶那部分没什么特别。充其量是个小魔术,诸多限制、效果泛泛——心无敬畏的脑残大师,你要不要来上一课?”
三人转头,发现紧贴墙面的人形告示已经滑下来,脚尖才刚刚触到地——听到英格玛说话,瘦小身躯一抖,满脸赔笑:“有您在场,后辈岂敢?”
“人类死敌的道具,付出亲兄弟的代价。”英格玛笑笑:“敢用,不敢说?”
“我当然有些话要讲,但要请您稍微等一下,我得准备准备。”没想到五级那家伙,他脸上的笑容比谁都要深,他伸手进袍子,掏出些东西——像是水晶啊!小本子什么的,似乎不是要拼命。
英格玛大师笑吟吟地看着他做这做那,一点也不着急。
五级那厮先把左手的水晶举到嘴边,捏破之后有“叮”的一声轻响,这正是汤森对垒少爷那次,大家一起发誓时用过的传讯石,不过他手里这块高级很多——难道可以直通总会?那也玄了点吧?
“联络三个分会而已。”英格玛大师居然给汤森解释:“等级低装备也差,不知上进的玩意。”
汤森的头垂下去了……被天下第一鄙视等级低,这种事,他找得到个地方说理吗?
“以异能的名义!”五级那厮开始了:“我发誓,我会将厄运之影的资料上交公会——甚至此次事件的资料我也上交,保证一字不漏!以求得到公正公平的审判机会。”
说到这里,他右手一抖,小册子的封面就弹开了。然后他瞄了两眼,干咳一声张开嘴:“现在,我将以异能公会正式五级异能师的身份宣布——”
“此时、此地、我正式向西海岸分会长雅克阁下,提请第二等级特殊学术预研计划——”
“荒谬!你敢!我现在就弄死你!”雅克怒不可遏地拍案而起,他这次可是真怒了,毛孔里都在冒火那种。
“这……什么计划?”汤森问:“雅克那么激动作甚?”
“就是公会不计投入也要支持到底的突破性研究。”菲斯特对他说:“他现在宣称有这种计划,分会无权进行核实,反而要严加保护送他到总会——或者总会有人帮他。”
“明白了,原来想钻空子。”汤森恍然大悟。
“他很有价值。”玛西亚悄声说:“他手上肯定有大把资料,我们不能放他走。”
“有当代大师在,轮不到我们伤脑筋。”汤森呵呵笑,决心看戏到底。
“……以异能的名义,我郑重要求西海岸分会给予我必要支持,因为我的学术预研计的核心,是特殊异能!”五级大师的手腕一抖,翻页、瞄内容,接着念:“为了与神圣的、庄严的——异能师公会学术秘密保护法案——的总体精神保持一致,我做如下说明……”
“这律法是什么东西?”汤森问。
“两年前颁布的会内律法,很新但通过了。”菲斯特说:“其实是高层的试探性做法,他们想用这种过度性质的小律法,去侵蚀现行的大规矩,最后完全取代。”
“难怪,大家都在钻空子。”汤森点评,玛西亚狠狠瞪他一眼:“你老实点。”
“……另据第八章、第十六章、第七十七章之规定,我无需对总会审查厅以外的任何人作出解释,同时我也要申明几点……”念到这,五级大师手腕一抖又翻页了。
“丫这动作肯定练过!”汤森的兴趣总是那么诡异:“熟练度至少一个月啊!”
玛西亚只能对他翻白眼了。
“……我的随从、弟子、以及仆从都在无意中接触到机密,所以被我征调为助手,因九十八章、一百零五章、二百七十一章之条款规定,他们受临时保护、拥有以下权利……”
英格玛大师听得饶有兴致,菲斯特假面上平静如故,雅克脸上抽成一团,玛西亚着急的不行,汤森却无聊极了。
“……叽里呱啦叽里呱啦……”十分钟之后,这混蛋终于念完了:“……综上所述,我享有之完整权利不容置疑!我享有之安全保证不容伤害!言出誓成!立即生效!保密需要,知名不具。”
“这合同真复杂啊……”汤森感叹。
“英格玛大师,”五级那厮笑着说:“您看我在回到总会之前,还能说点什么吗?其实我很想说的,但公会律法不允许啊!律法还保护我不受任何人伤害,包括您在……”
话没说玩,他就“嘭!”的一声飞起来,身体又砸在墙上,然后“哧溜”的滑下来。
“为什么……”五级大师神色木然:“英格玛大师,你为什么打我?”
英格玛的回答很简单,也很诚恳:“因为我可以。”
“你不可以!”五级大师梗着脖子,小册子抖得哗哗响:“这是律法!你怎么能破坏律法打我?”
“我为什么能破坏律法打你,你不知道吗?”英格玛大师转头,手一指:“你跟他说。”
英格玛的手指指向汤森——汤森脑袋往左、英格玛的手指就往左,汤森脑袋往右、英格玛的手指就往右;然后汤森就怒了:“为什么又是我?以为我好欺负?”
“不是以为。”英格玛简直是杀人于无形。
“法克!法克!”汤森这个郁闷就别说了,事不大,也难不住他,关健是你别一脸理所当然地叫我出去帮你忙啊!这还有天理没有?
所以汤森的心情就不怎么好,他瞪着五级大师说:“孙子你给我听好,我只说一遍——公会学术秘密保护法案,它没闲心保护你!”
“不保护我?那它保护什么……保护秘密?”
“它也没心情保护秘密!”
“那它……保护学术?”
“它只保护公会!所以你死定了!”
汤森转身,微笑着说:“英格玛大师,现在到您上了。”
他理所当然的口气,让玛西亚差点被一口气噎死。
英格玛心里对汤森的评价越来越高,但他只是微微点头,没什么特别的反应。
全公会,英格玛大师最能打,但也只是最能打,因为他在总会不管事;但雅克就不同了,管理机构的经验丰富,所以抬手就冲汤森竖个大拇指——这种新颖独特的解读方式,真是把公会各种律法的效用都提升了一个层次。
汤森的解释虽然很简单,但让人信服。
对方的意识跟不上,也没找到关键点,无法反驳。
因为汤森是站在英格玛大师的角度在解释,所以他使用了上位者的视角——这种稀有生物跟人讲什么规则?他们讲的是原则:凡事只抓基准原则!细节、方式、律法等等虽然也为目标服务,可在有冲突时,统统都要给原则让路。
比如现在,只有搞清楚了这部法规为何而生,人们才知道自己应该站在那里;只要站对了位置,那你就无往不利,别说揍你,杀人放火都没事。
因为只有站对位置的人,才符合法规精神:保护异能师公会的利益!
不知变通的书呆子,自然会变成输家。就像五级这位,汤森一句话就把他的保护衣扒干净了,随时都会被大家围起来打——他异常的恐慌,万一有人不小心失手、自己被打死了怎么办?
英格玛看着心有想法的五级大师,对他神秘一笑。
“不!英格玛大师你不会的!”谁能想到,五级大师一个激灵,又从身上翻出个小本来:“大师你听我说——大师!您在诛杀第一个使徒的时候,是因为对方以律法之名滥杀无辜!大师您以常理人性为由、与之激战三天三夜、最后身负重伤才得胜!以致于留下骨瘦如柴的后遗症……”
他又唧唧呱呱的念了两分多钟,从各个方面分析了英格玛的性格和处事,企图用大义困住当代大师的手脚。汤森都听得忘了走回去,他盯着这不知死活的家伙,很想弄清楚他脑子是什么构造——还想弄清楚点其他事情。
“大师您可以不顾律法,但常理人情呢?”五级大师最后呐喊:“您现在还有什么道理打我啊?”
“嘭!”的一声,他第三次贴在墙上,不过这次的力量很大,他背后的墙面完全龟裂了。
可滑下来的时候,五级大师却没放弃。他咬牙切齿地看看小本子,然后视死如归的抬头说:“这……这是您为之不顾性命的信念!您不会背弃的!您的贫苦出身,您的种种经历……所以您不会背弃自己的!”
“当然,不会!”英格玛傲然回答。
汤森心想没错!每回你都是先动手再说道理,难怪您第一!
您玩的也是先扣扳机再警告嘛!
汤森不想还好,这一想,英格玛大师的目光就转过来看着他。
汤森则用发现全新物种的目光回望着大师,心想不会吧大师,您不会吧?我刚做了示范啊!
“这个脑残不知道我为什么打他。”果然,英格玛没跟他客气:“你去跟他说说。”
真是空子钻的好、好人就当到老——不过所谓天才,那绝对是寻常人难不倒滴!
汤森叹气,摇头,转身,想都没想直接开口了。
“为什么打你?因为你——”汤森先点点五级大师,然后手指一晃点向身后:“摸了他ρi股!”
瞬间,汤森这句话,让大厅所有人都是一呆。
五级那厮只觉得两眼一黑,还以为时光倒流了——这种话,自己之前好像听过一次?
反应特别大的人还有一个,那就是玛西亚。隔老远听那个“摸”字的时候,她真是心惊又胆战,整个人“嗖”的一声就飞出去了,直接把自己塞到屏风后面,忍不住的开始哆嗦起来——她就是有再厚的脸皮那也是个女的,连背两个摸ρi股的大黑锅,这是要死人的啊!
玛西亚仿佛已经听到了那些死三八的议论……这是背后的议论:“你们知道吗?一天都不到,玛西亚大小姐就被同一个人摸了两回ρi股呀!哦嚯嚯嚯!”
说不定还有当面讥讽:“哎——哟!我的玛西亚大小姐,你是爱上了这感觉还是怎样啊?”
只要遇上闺中仇家,此场景铁定发生,这他妈谁扛得住?
所以玛西亚这时的悲愤非常有女人味:“汤森你这大混蛋!真那样的话,我就不活了我!”
可等了又等,她也没见汤森追过来指她的脑袋,外面安静得像是连呼吸声都停止了。玛西亚觉得很怪,虽然还是在哆嗦,却忍不住悄悄探出脑袋去一看。
这一看,她就被外面的景象给震撼了:汤森的手指并没对着自己,他指的是那个戴面具的家伙!
玛西亚差点把眼睫毛给擦掉,才终于确认汤森的手指没歪。
所以她心花怒放,万岁!哇呀呀!原来汤森你还是有良心的啊……
没被汤森指着的人开心死了,但是被他指的人又会如何?
菲斯特两肩微颤,双拳紧握,假面上有各种彩色线条争相爆燃、光华大放,跟开焰火晚会似的——有谁知道他刚刚也是两眼发黑、差点就活生生晕死过去了?
都是被某人气的!
在气死人这件事上,汤森比十二使徒毕维尼更有战斗力。
菲斯特能腹黑到很深的地步,但他这种正统人士,肯定想不出这种歪主意;或者说,开玩笑的时候他想得到,可他绝不认为这种手段可以解决问题。
可是现在,这个理由能好像能解决问题?
英格玛无语,雅克也无语;不过雅克总算知道玛西亚那招从何而来了。而且雅克在好几个瞬间都产生了王子要冲过去把汤森剁成块、切成片、煎炒烹炸、嚼吧嚼吧再吞下去的错觉……
其实也不算错觉,因为某王子就是这心思,只不过没冲过去而已……
正统人士都要三思而后行。
而那位被汤森指证的罪犯,灰头土脸的五级大师呢,他正缓缓的跪坐到地上,他的身体像没了骨头似的,然后张嘴就“噗!”地喷出口鲜血……他这么自觉的吐血,显然是记起了之前的遭遇。
他认定的答案是:汤森跟玛西亚是一个导师教出来的!
所以说,何谓命运?
答案大概就是不容拒绝。
该你的,那就永远是你的,挣扎也没用。但你别埋怨命运不公,毕竟它还允许你挣扎。
“你——诬陷!”染血的手指颤抖着举起来,挣扎着指向汤森:“你诬陷我……”
“他说你诬陷。”英格玛似乎有点不忍心让菲斯特背这大黑锅,他是风华正茂的王子,那毕竟不是什么好名声——汤森你也真是的,随便找个老头嘛!
“我说,”他可不认为自己是老头,因为他看了看雅克那边:“是不是你指偏了?”
雅克当即浑身酥软,还差点小便失禁——英格玛大师,你应该记得吧?我是你弟子的弟子啊!
当代大师威名赫赫,很少被人反对,他这么赤祼祼的说出意见,谁还敢顶着干?甚至连雅克自己都觉得,这黑锅自己来背真的比较合适……
“没指错,”汤森却摇头,没按英格玛的说法改口:“就是他、摸他!”。
汤森此时已经收起笑脸,他用很冷静、很慎重的态度在回答英格玛——这种态度立即引起了大家的关注。大家心里都在问,这是为什么?
一时间,大家都沉默了。
意见被置之不理,英格玛大师本应该大怒才对,但为何故沉吟至今?而且最奇怪的是,菲斯特王子也没炸!甚至他假面上的光影还在平复,似乎有了什么很好的应对办法。
所以英格玛大师转头,把决定权放到菲斯特王子手上:“你说说,真是这样?”
“没……错!”菲斯特的语气很奇怪,心不甘、情不愿、不得不做却非常爽快:“他摸了!”
“噗!”那边那位五级大师,又是一口血喷出来。
“你……”英格玛大师很意外,但是他对王子特别客气:“还真长进啊!”
“承蒙夸奖,不胜感激。”菲斯特的回答也挺客气,而且情绪方面是真的平静了。
英格玛大师皱起了眉头——他没在总会管事,所以对这种弯弯绕不是特别敏感,但这不是说他不懂事,不懂事的人能成当世第一?杀教会的使徒跟杀鸡似的?
菲斯特和汤森并肩战斗过,他们有默契,汤森的神情很严肃,那就说明这样做很有必要,而菲斯特居然肯付出这种代价,也说明这种必要性……
两人的意图很明显,一定要把这个人留下!
英格玛大师的判断很正确。
汤森表情改变的时候,菲斯特就已经知道他的用意,所以背起黑锅就跑一点不犹豫。
因为这黑锅的型号比较少见,别人都背不起:雅克是五级大师的老对手,对方一句“公报私仇”他就扯不清;玛西亚挺合适,但无奈不够重要,闹上天最多把他打成残废,留不下人。
打断手脚要多久?给你半小时,够了吗?
英格玛倒是够分量,但汤森要是敢用手指他,他会一巴掌把汤森和五级那厮都拍成画片!
然后,历史书会记载英格玛大师对此事件做出的解释:“哎呀!汤森小家伙真是可怜啰,居然被那个五级的家伙摸ρi股摸到死为止……还好最后他们遇到了我,我这才帮他主持了正义……”
菲斯特还能怎么样?纵然有千百条理由反对,他也只能默默的流着泪,认了!
西海岸异能师分会肯定资料中注明,菲斯特王子是初级异能师——从他初级晋升轻松过关以来,此君再没申请过晋升,倒是对梦想大厅流连忘返,每月必去。所以,菲斯特与五级大师的身份实力对比,不能按等级划分。
会有人把菲斯特的初级徽章当真吗?出身世家、手握大陆一隅,这样的人不止菲斯特一个,可关键是,此君还有“杰出异能人才”的招牌!这是异能师公会未来的战略武器、巨大利益所在!
所有旁人都不行,汤森也肯定不行。他还没什么威名,远地的人知道汤森是谁?
只有菲斯特有资格背这黑锅之后,大家才能占住道德制高点,才能把对方留下来。这可不是半小时那种小场面了,菲斯特可以慢慢收拾他、随便收拾他!只要最后丢回总会的时候留口气就行。
为什么?
菲斯特的爷爷虽然性格冷漠,但也交到些好朋友,这是一张和睦庞大的关系网,覆盖很多高层人士;再说了,菲斯特的“才俊”之名,完全是凭他自己的实力挣来,一点歪门邪道都没用。
这样的年轻人,公会内部两大派系、上下高层大都是认可的:异能人才不是叫叫就完,全公会只有两个——菲斯特的异能前途,五级那厮做梦也追不上!
所以,这不是简单的冒犯甚至侵犯,怎么看都有因嫉生恨的陷害因素!
职业陷害啊!专业人士谁不恨这个?
所以,这人名义上也是给你阉,但菲斯特君你爱阉他多久阉多久,爱什么阉就怎么阉……手一滑从ρi股割到后脑勺没事;再一滑顺着小腹割到天灵盖还是没事。
技术问题嘛……练练再来呗……
菲斯特唯一没能想透的事情,是为什么一定要留下五级那厮?但在这个问题上,菲斯特相信汤森的判断,无保留的信任。他唯一的纠结之处是,汤森你这混蛋不能早点通知我吗!?
菲斯特君这么想,那真是冤枉汤森了。
汤森之前是有过疑惑,但是不确定,后来在五级大师十分钟的陈词中,他也想得比较深。但因为按王子之前说的内斗规则,大家闹闹也就完了,不会分出生死,所以汤森以为这是自己精神绷得太紧的缘故,战争思维嘛!看谁都有问题……
但在五级大师第二次翻出小本子的时候,他知道这不是错觉、这他妈也不是单纯内斗!
温和的会内争斗,需要调查英格玛大师祖宗八代的事吗?五级大师这孙子,连保命资料都没背熟,明显是别人临时给他的——而且这资料是什么性质?前一份有关法案漏洞的那个,可以说是专业需要,五级大师自己搞出的心得笔记,但后面那份就惊悚了。
那是英格玛的思维习惯!
不管在什么时候,英格玛这种人物的思维习惯、判断标准,都是生死攸关的绝密!
这就是英格玛大师在总会不管事的原因,如果他管事,就会不断被人试探,直至偷走这种资料。五级那厮,哼哼!他丫挺的才五级,怎么可能靠自己得到这东西?
除非他后面有一帮同伙……甚至主人。
所以,整件事的逻辑关系应该是这样的——五级那厮带着能在英格玛手里全身而退的资料,这表示对方准备很周密,几乎万无一失;但与此同时,五级大师又是个渣,属于被英格玛打死了都不心疼那种,所以他不可能是主角。
他唱戏的地方银涛城,就不是主场。
他来银涛城,英格玛大师跟着来,但他们来的不是主场。所以,这很可能是针对英格玛的调虎离山之计。所以现在就不能跟着对方的节奏走。
把五级那厮留下,他张不张嘴没关系,他被留下的这个事实,就可以打乱对方的节奏和计划。因为汤森不在场的话,他理论上是可以得逞的。最多被英格玛大师打一顿,运气好没被打死就能回到总会,再然后被顺利灭口。
人家要进行的图谋,也就成功了……
所以说这事最大的变数,对方最猜不到的变数,就是大厅里有汤森在场。说异能的话,汤森可能差点,但要到说阴谋诡计,哼哼!他们可就要节哀了……
就这么一会,英格玛大师也有了些心得。
“雅克,分会的人被欺负了,你都不说话。”英格玛大师说:“看你胖的,活动活动吧!”
大师手一挥,大袖荡起,袖筒里飞出无数的板凳,“噼里啪啦”堆得都快到天花板了。看到这个架势和阵容,五级那位“噗!”地喷了第三口血,身体直接瘫倒在地上。
“遵命!”雅克沉声回答,大步走过去,然后被根草棍挡住——因为拿着草棍的人是汤森。
“问出帮他写册子的人,不然早晚还得撞上。”汤森言简意赅:“没有夜夜防贼的道理!”
雅克分会长思索片刻,悟了。然后他点点头,神情严肃地说:“我是雅克·罗宾。从现在起,汤森先生,你就是罗宾家族的亲密朋友。”
“这是我的荣幸。”汤森转身,又对英格玛大师说:“大师,在总会那边,最近有没有什么特别重要、特别隆重、或者静悄悄却又很要命的事情发生?即将发生的也算。”
“你这么一说,那倒还真有这么一件……如果出问题,运气好的话,只出几个毕维尼。”英格玛大师笑笑:“要运气不好,那至少多出十几个。”
这话听得大家心底里发毛——几个?十几个?那还不天下大乱?
英格玛大师可不是笨蛋,他知道别人要做什么,自己又要做什么——所以他伸出手指,指尖溢出的光线在面前画出个亮灿灿的小圆圈,然后,他对着圆圈说:“谁在?”
这通电话,真不客气!
一阵打翻东西的声音从光圈里传出来,然后有个强作镇定实际上却很慌张的声音响起:“朝霞宫殿值日副会长,向当代大师致敬!”
“嗯!”英格玛大师的语气是硬邦邦的:“你们选出来的预备信使有几个?什么时候出发?”
那边的声音略微惊讶:“尊敬的大师,公会推荐的预备信使人选一共三人,已经出发半天了。”
“哦!”英格玛说:“给我弄回来。”
那边又打翻了好多东西,声音特别的为难也特别的纠结:“可是大师……已经出发了……这关系到公会的脸面……大师您能不能……”
“这样?”英格玛说:“那祝他们长命百岁。”
英格玛这句话仿佛是个魔咒,因为那边的生硬陡然高亢起来:“弄回来!一定弄回来!我亲自去!我这就去!我把他们关到地牢里等大师回来!”
英格玛大师这会已经晃着手,轻描淡写地把小光圈扇成烟雾了。
大厅里安静得很,因为英格玛跟总会值日副会长的这翻对话,让大家看得如痴如醉……什么叫说一不二?什么叫威压当世?什么叫金字塔上的避雷针——的尖?
还用解释吗?
可是,这做派是当代大师吗?这应该是当代恐怖大师兼当代第一杀手才对吧?连汤森都觉得,能有这么个熟人真幸福,这下我就属螃蟹了——满世界横着走!
谁要不服气,我就叫英格玛给他打电话,只说那句我祝你长命百岁就行。
正想着呢,汤森又被英格玛给盯上了。
“我呢,”英格玛大师看着汤森说:“就叫英格玛。”
汤森腼腆的笑着,很有耐心的等下文——英格玛大师也有了家族吗?哈!哈!哈哈哈!
“从现在起,你呢,”英格玛大师说:“就是我学徒……的学徒。”
“呃——”汤森脸上的笑都僵了:“能不能,这事就算了?”
有英格玛这么一个熟人不错,但距离太阳过近就会被烤焦的。再说了,他跟着英格玛大师有什么好?随时跟人解释英格玛大师为什么能打他?这活做久了,那肯定人格扭曲啊!
“不能,”英格玛说:“当我面说英格玛是个小胖墩的人,都成了我的弟子,最后那个叫休斯。”
“那是我老头!”玛西亚笑的特别甜蜜:“汤森你运气真不错!”
“呃——”汤森内心非常纠结:“能不能……略微调整下?”
就算必须跟着你英格玛大师,您也得拿出点诚意不是?怎么这么奇怪?什么辈分这是?
“不能,”大深沉地摇头:“我得为玛西亚考虑,要是你跟休斯一代,她不是要叫你叔叔?”
“哈哈哈哈——英格玛你真够意思!”玛西亚的笑声嚣张无比:“好!走啊大家,吃饭去!这顿我请!谁也别跟我争!”
“你们外面等我,”英格玛大师笑着说:“我要跟雅克交流点消遣活动的心得……”
“噗!”那边那个又吐血了……不过没人管他。
听到背后传来的话,汤森几乎泪流满面,玛西亚学坏了关我什么事?
她就是这种体质好不好?!
想到这话是从英格玛嘴里说出来的,旁人肯定深信不疑,那自己的名声可就……所以汤森怎么都提不起兴致,正式介绍玛西亚和菲斯特的时候,他完全是敷衍。
他先晃晃爪子,没精打采地说:“这菲斯特。”
然后转了个角度,再晃晃爪子,没精打采地说:“这玛西亚。”
“你们随便搞。”他佝偻着身子:“我滚蛋。”
“说话怎么那么难听?”玛西亚吼他:“老实点,坐好!”
“啊——”汤森坐地下,两眼无神:“你确定这么说话没问题?”
“哦嚯嚯嚯——人家跟你开玩笑嘛!小气!”玛西亚掩着嘴笑,转身过去对菲斯特说:“晚安,菲斯特先生。”
“晚安,尊敬的玛西亚小姐,闻名已久,今天能遇见你,真是我的荣幸。”菲斯特假面对着玛西亚,语气恰到好处:“恕我直言,你的智慧跟你的美丽一样出色,都那么迷人。”
“殿下真客气。”玛西亚微微柔柔地笑:“这种华丽恭维,应该留到我生日的时候再说。”
“恕我冒昧,”菲斯特轻声说:“当小姐生日到来时,必有一份诚挚的祝辞送达。”
“难道,菲斯特先生知道我生日是那天吗?”玛西亚好奇地问。
“应该……”菲斯特拿出慎重态度:“不是问题。”
“我稍微提醒一句,”某人很煞风景的Сhā嘴:“大小姐,这个人好像想泡你。”
跟汤森混了这么久,玛西亚当然听得懂他的黑话。
“那么,这是我们的约定。”玛西亚先应对完了菲斯特,这才转头横了汤森一眼,小声骂:“你不卖弄小聪明会死吗!”
“上当了!”汤森悲愤地说:“搞半天原来是你想泡他……”
“谢谢,然后,刚才那话重复一百遍!”玛西亚狠狠瞪他一眼:“我性格主动,你不服?”
“我服!”汤森来劲了,他满脸的好奇:“可是万一,有一天,我突然想不开,也想泡你了——怎么办?”
“恭喜恭喜,”某女回敬:“你会孤独一生!”
“老天会惩罚有眼无珠的人,”某张假面也转过来:“所以你还会老无所依。”
“你们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汤森如中雷击,索然低头:“狗、男、女!”
“你们三!”英格玛大师神出鬼没地来了,大步向前:“跟上。”
汤森“啊”的装死,狗男女对视一眼,分站两边,各捞起汤森一只肩膀就给他提走了。直到跟着英格玛大师来到一片空地上、感觉到了地方才把他扔下去——汤森这混蛋溜溜的弹起来,完全恢复了正常。
“玛西亚。”英格玛对他们的玩闹视若无睹:“学过清场吗?”
清场是个辅助异能,级别从低到高,它不直接造成伤害,作用是发现生物和驱离生物——最广泛的用途,是帮女异能师在夏夜里赶走蚊子。
“有!”玛西亚蹦出来,左右看看一吐舌头:“可这么大的没有……”
“你以前分糖给我的时候,说过什么?大小都一样!”英格玛哈哈一笑:“清场跟分糖一样。”
“分糖那句话是骗你的嘛!”玛西亚撒娇手段有三层楼那么高:“你居然记仇!”
“小女孩骗我可以,我不骗小女孩。”英格玛带着深深的溺爱:“你看好。”
“大、小、都、一、样!”英格玛说出五个字,就有五个异能环绕着他的身体出现,这个距离,玛西亚能非常真切的感受它……
这五个环的强度有大有小,可以清理五种范围,都被控制在临界形态。
“大小为什么能一样?”英格玛接着说:“压缩它们,缩得连他妈都认不出来为止!”
“可是……”玛西亚这下撒娇也没用了,她知道英格玛在教他好厉害的东西,但是她真的明白不了这道理,她急的都快掉泪了……
“你们过来。”英格玛这次真的良心发现似的,没点汤森:“菲斯特你说给她听……”
“我认为,五道异能环强度有差异,但受同一种控制力作用,所以相互间必然有关联……”菲斯特的分析比较长:“只要找出这种内在关联,我们就能用一份控制力控制五份额的异能去清场……”
“嗯!菲斯特你挺不错,比我当年想的要清晰很多,我那时候连这玩意的形状都形容不出来啊!”英格玛长叹一声,转头看着汤森:“开启黄金时代的少年,不来解释一下吗?”
汤森看着英格玛,半天没动静。
其实,汤森没想到能瞒过英格玛,人家是当世第一人,连毕维尼都觉得有问题,他会看不出来?但在知道英格玛跟玛西亚关系亲密之后,汤森就没绝得非常危险,他只是觉得……
“大师。”汤森说:“儿戏了一点吧?”
“儿戏?”英格玛胡子都翘起来:“找了你足足半年,我打死你你信不信?”
“不会吧?半年?”汤森这会惊了。
“我钻过洞,我跳过湖,我翻过雪山,我去过战场……”英格玛说起这个就忍不住咬牙切齿:“这么能躲,你到底属什么的?”
“咝——大师!”汤森脸上的表情,很有电脑死机的风范:“不用这样吧?”
“不翻出你老底,怎么敢让你入会?”英格玛哼哼一声:“那个设计穿云舟地说了,他不信你能把他的东西弄成那样,叫你有空上门踢他场子去……”
“我不跟疯子打。”汤森直接摇头:“你跟他说,他赢了。”
“行,你先说这个。”英格玛点点头:“我要觉得你说得不错,我就给你传话。”
“好吧!”汤森这时都不忘占人便宜,他冲菲斯特说:“接你夫人小手一用……”
菲斯特一头雾水,汤森就已经抓起玛西亚的手,往英格玛身体外的异能圆环伸去。
“这是什么?”
“圈!”玛西亚爽朗地说。
“圈你个大头鬼呀!”可是汤森要当起老师来,那是凶恶无比:“揍你——信不信!”
“是……异能源环形……”玛西亚吓得差点咬着舌头:“那个,唤醒的……”
“没叫你说这个,”汤森皱着眉:“你觉得它多大?多强壮?这个呢,这个呢,这个呢,给他起个名字,外号也行!”
“不知道……”玛西亚败了:“你别骂我啊……”
“对不起,各位观众,这个美女是美,但不是天才。”汤森对英纳格耸耸肩:“下面,将是功德无量、黑锅无数的教育方式登场——有请填鸭式教育,谢谢。”
英格玛一言不发,很有耐心的看他演戏。但菲斯特觉得,要是汤森这下又演砸了,他怕是要脱层皮才行。
“这是什么?”汤森又抓着玛西亚的手伸进异能圆环当中。
“呃……汤森我真得很想帮你啊……”
“谢谢我不用你帮。”汤森冷冷一笑:“不想死的话,你就记住,这是数字,三!”
菲斯特没抓着重点,脑袋里冲满了疑问,汤森他什么意思?
英格玛面无表情,但是背在身后那只手,却开始微微地抖起来……
汤森……他……他居然……
“这个呢?”汤森抓着玛西亚的手继续前伸:“记住,这是数字,九!”
菲斯特紧盯着汤森的嘴,他似乎意识到了有种关键的东西出现,但却怎么也抓不住……他的呼吸急促起来,血流的速度也已经加快。
“数字十五!数字二十一!数字三十六!”汤森丢掉玛西亚的手:“记住了?”
玛西亚啥都不知道,很懵懂,但是连连点头。
“他们都可以除以三,最后变成数字一!除它们的那个三!就是压缩倍率,就是密码啊笨蛋!”汤森说出了答案:“你把五个环都看成数字,然后除啊除的给他弄成一,这是不是小啊!是不是连他妈都认不出来?但是现在——你只用一份控制力,就搞定他们五个了!”
菲斯特的身体剧烈抖动……玛西亚点头,但她还得要点时间才能消化汤森的话。
“汤森居然找出了关键……”菲斯特心里一半兴奋,另一半却是冰凉:“瞬间就找出来了!”
“五个一是小,那大在哪里呢?”汤森自问自答:“各位同学,能除就能乘啊!笨蛋们!你把他弄成五个一百不就大了吗?”
英格玛大师喉头“咯”的一声响,再也把持不住五个异能环临界状态,“哧!”的一声发动了!
三色彩光,突然闪耀,用人们不敢想象的速度飞出去——周围那些窥视的小虾米们太惨了,神都没回过来,就被这从没听说过、巨大无比的清场异能给冲击到昏迷状态!
因为这个清场异能太强大了!
银涛城的人,却不知道这异能到底多厉害,所以人们连一点反应都没有。如果有八级以上的人在场,那么他们会——吓得屁滚尿流,尔后大骂:是那个混蛋开玩笑逗我玩?
这东西的体积,根本不是人类可以做出来的,就是做出来也绝对控制不了——超过人类能控制的体积极限,起码十倍!
但幸亏没这种人在场,要不还得灭口,那多麻烦?
红、黄、蓝三色、环环相扣的耀眼光环,已经从西海岸分会主金字塔顶爆闪而出,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大大小小,刚好一个套一个。
五道彩环在缓缓上升,直至高悬夜空、威力不涉地面为止。主体之瑰丽万状不说了,只是弥散出的片状光芒,都可以刺破黑夜上云霄……
一声啸叫,五道光环爆炸式的扩大,闪耀的边缘忽的远去,眨眼时间不到就冲出了银涛城范围!
整个银涛城都哑然失声……
人们哆哆嗦啰嗦的抬头看,夜空萧瑟,繁星绝迹,头顶只剩一片浓重的光痕……
但那君王的威严,还在!
西海岸,黑沉的夜色中,银涛城灯火通明。
这是战争结束后的第一个夜晚,夜空之上,没有星月;夜空之下,失却浪漫。
虽然战争结束了,但人们还未能驱走内心的恐惧。只要是有血有肉的人,或多或少都还沉浸在战争气氛中——所谓战后气氛,当然不是什么好氛围。
劫后余生的人,或抱着家人无事的庆幸,或满怀亲人死伤的悲痛,难以自拔。
街旁,悲戚哀声不断;隔壁,长吁短叹相连;真是声声入耳,句句揪心。这样的环境,就算躺在床上也转辗反侧难以入眠。悲切的气氛缓缓弥漫,冰冷的空气渐渐沉重,漆黑夜色在融合一切,就像要把所有的物体都粘连凝固。
谁都知道,能够对抗黑暗的,只有光明。所以人们下意识的寻找、制造,只为求得此时的平静和安慰。在有人的民宅中,不论家境如何,他们会点燃所有灯火;街巷中,那些远道而来的难民,手里也会握着一盏小灯,茫然,无所适从……
这样的灯光虽然多,可毕竟太微小了些……
猛然间,漆黑夜幕中有一片强光在闪耀,只是瞬间,彩色光芒就将城市照得亮如白昼!
人们同时抬头,发现那是从异能公会上空爆出的巨大异彩!
当它膨胀时,光芒刺眼无比,当它收缩时,姿态绚丽万分——伸缩间,一种强烈的震撼在冲刷着这个悲切的城市!
人们惊恐交加,甚至没认出那是五个环环相套的光环。
它来得非常突然,去得也异常突兀,转瞬后就以爆炸般的速度向周围扩散、飞射而去,那形态就像一串彩色水珠掉在人们头顶,荡出几个色彩异常鲜艳的涟漪……虽然转瞬即逝,但留在人们心中的记忆却极为深刻。
多耀眼的光!哪怕顺着窗户缝渗进一丝半缕,都能将整个房间照得透亮!
这组梦幻景象没能给人们带去安慰,只是让他们更加提心吊胆。因为人们知道那是异能的光辉,所以很容易联想到“还未现身的敌人”……惶惶不安中,多数人提心吊胆的熬了整夜,少数人撑到破晓才勉强睡了会。
第二天,街上行人都是满眼血丝,一脸疲倦。还交头接耳,议论纷纷。幸好早饭过后,异能师分会的正式通告就贴出来了。
通告里说,夜里的光亮的确是异能引起,但其中缘由却令人惊喜,因为西海岸近期有种种怪异现象,异能总会派遣当代大师英格玛前来巡视,听闻战争爆发,当代大师便以最快速度赶到银涛城——也就是昨天傍晚。
刚刚抵达西海岸分会,英格玛大师就立即带领本地的异能师,联合施放了大型侦察异能,也就是大家看到的光芒,这是为了杜绝可能出现的“战争衍生灾害”……
至于当代大师要用异能侦查什么,那肯定是秘密,通告里不会提及。普通居民不熟悉异能,更不清楚这异能的精妙和寓意……而且普通人完全不关心这个,他们面带喜色、奔走相告:当代大师英格玛来了!
英格玛大师!当代异能第一!当今世上最顶尖的人物!
在贫民心中,大师的名声之隆、名声之好,完全不在一个水准线上,起码甩了别的什么大师十万八千里!甚至有很多人认为除了英格玛之外,别的异能师根本不能称之为“大师”。
这一切,不但因为英格玛大师出身贫苦阶层,更因为他从不欺负普通人。英格玛大师只对那些乱来的人乱来——比如使徒之类的玩意。
知道是英格玛大师的作为,再回想昨夜的异能,人们的内心感觉完全不一样。
恢弘的事物总是处处散发霸气,它比彩虹还美艳、比云霞更多姿,已经牢牢镌刻在人们记忆中。甚至连战争带给人们的悲切,都因这份华美的出现而淡漠了些……令人想不到的是,通告里说的事并非这一件,还有更重要的消息在后面。
“……地位崇高的英格玛大师,将出于私人原因,在银涛城附近做短暂停留……”
“短暂停留是什么意思?”淳朴的人们看不明白这个词汇,充满了疑惑。
“就是说英格玛大师会留在我们银涛城,享受一个名叫‘短暂停留’的长假。”个别熟悉官方语言的人在悄声解释:“我们这下安全了,有英格玛在,谁敢跑来找我们的麻烦!?谁也不敢来报复我们了!”
“对啊!”好多人恍然大悟:“只有英格玛大师才肯帮助我们,也只有菲斯特殿下才能请到英格玛大师!我们真是走运!”
人们很清楚,光辉教会可不是知错能改的好学生,但只要英格玛大师留在银涛城,那就不会再有人胆敢攻击银涛城,除非他们想再死几个使徒……所以银涛城现在算是真正安全了,言语不详的私人原因之类,还用深究吗?
只有那些隔得非常远、有资格对英格玛指手划脚的人物才能得到详细解释,内容如下:英格玛大师到达西海岸分会之后,偶遇很讨他喜欢、名叫“玛西亚·雷吉诺德”的晚辈一枚,所以英格玛大师决定给自己放个假,顺便提升这名清新晚辈的异能境界。
这个解释非常合理,但关键问题却说的很模糊,那就是逗留时间。也就是说,英格玛大师具体要停留多久目前说不准,这要视晚辈的异能境界提升而定……
关照晚辈是人之常情,英格玛大师也是肉长的,怎么可能没有牵挂的人呢?所以这事就算不解释,旁人也说不上什么闲话才对。
其实……不然!
因为英格玛不是普通角色,他是当世异能第一人!此头衔绝无仅有、非常重要!这也就是说,在整个世界的公开层面里,英格玛就是最顶尖的存在。
拥有这种身份,英格玛大师的言论和行为就会对很多人造成影响。他的一举一动,在别人看来都带着某种类似风向标的功能。甚至毫不夸张的说,连英格玛的身躯和生命大部分都不属于他自己,他多半是为异能师公会和这个世界而活着。
所以当代大师做事,无论轻重大小,都必须丢出个解释来。
别说是日常行程和计划,就算大师啃面包的时候掉个渣,都有可能引起友邦的惊诧。否则的话,就说明你心里有鬼!各方首脑就会深感不安,谁知道你想通过这个行为向外表达些什么?
一如既往,英格玛才不为这种琐事伤脑筋,手指一点,学徒的学徒就马上帮他想到借口了……至于别人信不信,当代大师懒得理会。因为这世界很奇怪,即使站在当代大师的位置上,即使开口说太阳是圆的,还是会有人跳出来质疑……
所以,英格玛大师也就养成个习惯,任何事情,他都只解释一次,而且不会接受任何查询,你们爱信不信,大不了来跟我打嘛……
没错,英格玛这次撒谎了,不愧是当代大师,他撒谎都那么理直气壮。
不过大师这样做,当然有足够的理由,因为他始终是异能公会的一份子,虽然平时颇多抱怨,可一旦遇到事情,他还是会从公会的立场去考虑。就像被要求出来寻找天才这件事,一开始他把找上门的副会长骂得狗血淋头,但之后还不是满世界找、找得不亦乐乎?
说起来,也只有英格玛大师才能找到汤森头上,因为这家伙也太不起眼了。
英格玛找到的第一条线索,是在精品交易会场外不远处,因为汤森拐带穿云舟的事情让他有所怀疑,一路跟进,又发现了汤森当日大战黑户异能师的现场……接下来,更多的线索浮出水面,全都指向一个名叫“汤森·奎尔萨”的家伙。
于是乎,大师确定汤森有“重大嫌疑”。
确定了嫌疑人,大师却没有贸然出现在汤森面前,而是掉过头去,实地把汤森的逃难之路逆行一遍,奎尔萨北方、仓库镇、隆达山脉、哈维镇,甚至追查到昔日安道尔联军头上、所有线索彻底断掉为止……
英格玛大师这旷日持久的调查已经结束了,而其他势力那些受命寻找“异能天才”的人,却都还在内陆打转,他们根本没想到要来西海岸看看——就算他们来了,也不可能发现汤森的蛛丝马迹。
其实查到这个程度,英格玛大师已经确认汤森不是那个汤森·瓦胡嘉·塔塔,他的来历成迷。但人嘛!哪能没有点小秘密呢?关键是他本性不坏,干练有用、还要肯上进才行。
曾经,有个很重要的人跟他说过“汤森那孩子不错”,所以大师考虑了人一下,就不打算逼问汤森了。但他放过汤森有另外的理由,因为英格玛逆行过汤森的逃难之路,他通过种种蛛丝马迹,确认了“这孩子本性不坏”的特点,觉得此人做事有章法、颇对自己的脾气。
所以说,汤森被英格玛和蔼相待,并不因为他就是那个天才,也不是因为有人替他说好话敲边鼓,而是英格玛在调查时对他的诸多做法抱有好感,觉得这人是真不错——要不然的话,汤森玩笑开得再好,也只能挨揍。
艰辛寻找调查半年,引发异能黄金时代的天才,终于被英格玛大师找到了。
但英格玛大师没想到,这个天才跟自己的想象有很大差距……客气的说,他现在才开始发芽。不客气的说,他现在就是个渣。
没错,汤森虽然脑子比较好用,但他的异能实战水准很弱。就算是英格玛大师,也不敢把这个真相泄露出去。
因为汤森的情况很特殊,他当然属于天才,但目前却相当脆弱,甚至没啥自保能力。如果消息走漏,这棵异能幼苗就会被人掐掉——天才汤森现在就是盘开胃菜,白送的那种。好多人只需伸伸手指就搞定他了。
要是被公会那些混蛋知道真相,天才的结局也只有一个,那就是立即被抓去总会,先被详加询问,吐出梦想大厅里的一切秘密,然后再被灌输满脑袋的腐朽异能原理,最后,异能天才就脱变成异能公会的新一代打手……
这种事,英格玛都无法阻止。
但汤森的作为和才华,仅仅做个打手就能体现出来吗?他对异能的洞察力,已经超出“强”的范畴!可以直接用“变态”来形容。他那几句提醒,玛西亚的异能境界立即上涨,连带菲斯特和英格玛都有所收获……
天生势利眼的公会高层们,只会把汤森用坏。
所以英格玛决定,必须抱住汤森,让他按照自己的、正常的方式成长起来,这样的汤森才能发挥全部功效,为异能作出卓越贡献——具体能达到那个程度大师现在不敢说,但他隐约知道,汤森最终的成功,肯定超过自己此刻的预估!
为了保住汤森、保住汤森的秘密,撒个谎算什么?
杀人放火英格玛也做得出来!
当然,除了汤森的身份问题,其他事也有比较重要的,烟雾弹不能少打。别的不说,菲斯特王子是银涛城主人这点,也很让大师伤脑筋。
菲斯特是谁?众所周知,他是另外一个异能人才。
现在,银涛城有菲斯特,加上英格玛,再加上别人暂时不知身份的汤森……实际上这就是异能师公会内部、当代三大人才的聚首行动。
三人以上可称团伙,团伙的力量很可观,那单打独斗的独行侠是两回事。不小心弄出点状况,后果也不是单人搞鬼能比拟的……别说光辉教会,就是异能公会高层知道了真相也得吓一跳啊!
就算抛开汤森,英格玛与菲斯特的见面,都会引起很多人的不满。
英格玛大师烦恼不已。不说公会之外那些人,他甚至还没想好要怎么向公会上层说明这件事……衡量再三,大师没有想万全的托持,所以他还是决定掩盖真相。
另一方面,他也要利用“短暂停留”的机会,尽力提升汤森的能力,还要让他懂多点事……
不能耽搁,马上就做!
很多人都知道,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某个还在流鼻涕的小女孩参观了只有特殊人物才能进去的异能公会总部。她在朝霞宫殿哭闹过、在星光灯塔午睡过,在完成上述壮举时,她甚至还骑在当代大师的脖子上。
这个破天荒的记录,就是由玛西亚·雷吉诺德创造。因为她老爹是休斯·雷吉诺德,英格玛大师公开承认的关门弟子——在英格玛的众多学徒里,出身大家族的只有休斯一个。
休斯是个世家子弟里的异类,很得英格玛青睐。所以,休斯跟随大师的时间最长、脾气秉性也最相似。到了后来,休斯的女儿得到英格玛大师的宠爱,这也是顺理成章的……大师为玛西亚稍作停留的话,合情合理。
这无疑是最合适的挡箭牌。
然而消息传开之后,却引发了很多人的不满。连异能师公会里有大堆人抱怨,因为玛西亚这种待遇太高了。
在异能总会沃尔夫冈,常年有大批异能精英深造。名义上,这些人全是英格玛大师的学徒,因为他是公会的总导师。但实际上,英格玛对他们提不起任何兴趣,因为这些人既蠢又笨还拽得不行……
还有那些硬塞到名下的学徒,谁不是三年五载见不到英格玛大师一面?
整个总会,只有海柔尔的学徒们例外,因为英格玛跟海柔尔的亲密关系要追述到孩童时代,所以她的学徒英格玛时常会关怀一下(拳打脚踢加辱骂),可这种渠道属于裙带关系,一般人攀附不上。
从期望到失望再到绝望的名义学徒们,听到英格玛居然为个初级异能师留在西海岸,还要给她做专门指导等等……心情已经不是羡慕嫉妒恨能形容了。
异能总会上层的意见比较统一,因为英格玛大师的决定他们无法更改,那还不如做个顺水人情。
“大师在西海岸多待几天也好!”但他们顺手又给英格玛大师加了点事务:“那些垂涎西海岸的混蛋们,简直是无法无天了!居然趁我们全力寻找重要人物的时候,攻击公会未来的杰出人物……还要劳烦大师略作威慑!”
然后,高层们委婉表达了对大师的思念,还不小心提及最近要修缮水牢,意外发现里面关着三个人,请大师尽快赶回处理等等……
光辉教会那边,则是完全不相信——老狗的话从不可信!
“英格玛停留在银涛城,是不是想跟菲斯特搞点什么名堂?”光辉教会里也不全是笨蛋,某些人的猜测居然跟真相沾边了:“两代异能公会的人才碰头,只怕内情不简单呐!”
遗憾的是,光辉教会此时无法去证实自己的猜测。
雾霭宫殿的少爷打了败仗溜回家了,银涛城里没有教会力量,仅有的几个暗桩也被战争给消耗得差不多,能存活下来的都是外围那种小虾米,即使有心也属无力,根本搞不到什么情报……
平时的话,教会肯定会派人去查证甚至捣乱,但现在不行,因为他们要把绝大部分精力放在扯皮上。异能师公会已经向苍穹议会提请议案,要求彻查西海岸战争真相、并惩戒背后的真凶。
光辉教会人多钱多,根本不怕打官司,但调查这种事你很难控制,如果教会不派出足够的人手全程跟着,人家趁机给你弄出些铁证来怎么办?
异能公会那些渣滓们可不怕你,栽赃手段又多,伤脸面啊!
当然,对症下药是个好办法,但这次的事情不小,谁能猜到苍穹议会的调查方式?万一老不死的们心血来潮,要玩个天女散花、多管齐下呢?没猜中怎么办?玩砸了怎么办?
——浪费些人手无所谓,可千万不能再丢脸了。
所以教会方面不敢妄动,他们现在就要把人手准备得足足的,以防议会正式调查时顾此失彼,露出漏洞被别人暗算。
第075
为了表示自己公正无私、表里如一,教会甚至没有私下派人去寻找毕维尼,其实想也知道,毕维尼闯了祸,那肯定是要躲一段时间的。
既然如此,就让他躲着好了,省得被别人找出来、变成攻击教会的弹药。
光辉教会现在连使徒都顾不上,其他事就更别提了。银涛城的情况再怎么诡异,也属于杂事一项,延后几个月处理也不打紧。包括菲斯特王子欠下的账单,总会有他还的时候。来日方长,除非他这辈子都跟在英格玛的ρi股后面。
教会方面尚且如此谨慎,其他杂牌势力的顾虑就更多。
很多人心痒难耐,想去凑个热闹吧!却又看不清形势,生怕把自己玩进去;那些曾为联军组建出过力的势力,更加不敢动,好多人正设法把自己摘干净……
各方势力相互牵制,居然,谁也顾不上先搞银涛城!
如此一来,虽然战争的影响正在持续扩大,但银涛城方面却得到了喘息空挡。或者说,这个珍贵的机会就此被英格玛大师牢牢抓住,而且舒舒服服的独吞。
但我们可以想象,未来这段时间,英格玛大师不会过得很悠闲。
首先,他要对汤森和菲斯特进行特殊指导和魔鬼训练——这两人在异能方面都有独到之处,但在英格玛看来,他们还太嫩。有誓约帮忙的情况下,两人联手居然连一个毕维尼都收拾不下来!
简直是脆弱到极点,万一再有使徒打上门呢?必须要加以磨练才行!
另外,英格玛大师也要利用这个机会从各个方面观察他们,因为大师要替两人的未来谋划,特别是汤森……放出超级清场之后,英格玛又跟他聊了几句,然后就差点气爆了肚子!
这个开启黄金时代的天才,居然还没形成对异能的全盘概念,而且理论方面几乎是一片空白。这现象太诡异了,更让人出奇的愤怒!
在当代大师的角度,汤森的异能理论不但比菲斯特差得远,比玛西亚差好多,甚至不如某些学徒……这一点都不好笑!汤森这种浑浑噩噩的家伙,三天两头跟人打,居然还能活到现在?
“混账!”英格玛大师怒吼:“你到底是那个混蛋教出来的?我先去祝他长命百岁!”
结果,汤森用两个字将英格玛打败,因为他说的是:“自学。”
霎时,英格玛感觉自己肩上的胆子很重,很重啊……因为除了他之外,别人管不到汤森,也不好管这事儿。
首先,英格玛自己撞上了;其次,汤森也算对他脾气;第三,不说汤森跟他的关门弟子休斯走得很近,就从汤森是公会异能师这个事实层面考虑,他也没有袖手旁观的理由。
汤森是异能公会的瑰宝,英格玛对此深信不疑——他在异能理论上烂到爆,可别的异能师能在瞬间解析出“清场”异能的关键吗?汤森几句话,外加贴切的比喻形容,能让人少走多少弯路?
如果他成长顺利,未来能给公会、给世界带来多大的改观?!
异能师都知道,异能发展至今,已经到了寻求突破的时候。所谓黄金时代,大概就是指异能领域的飞跃期……进步、发展、繁荣,喊口号很容易,但真的去做,人们却连门都摸不到。
异能领域最最缺乏的,不正是汤森这种关键因素吗!?
面对瑰宝,英格玛大师不是没考虑过压榨的主意,但他老早就看清了汤森的本性:这混蛋骨头极硬,肯定不吃这套,只能来软的……但是,来软的,见效就慢。
英格玛一度很为难。
在汤森取得长足进步、靠自己的异能扬名立万之前,英格玛不能贸然将他的存在暴露,也不能把他带回总会。这不仅是因为汤森的性格问题,更多是考虑到总会那地方最适合把天才变成庸才了……
世界性的天才,本来就应该在世界中成长才对。
但英格玛只能在短时间内亲自指点汤森,在那之后又该怎么办?还是让他自学?那自己这番心血不是白费了?
顺着这个思路想下去,英格玛突然想到一个办法:汤森和菲斯特两人在异能学习方面,其实是各具优势,而且他们的差距不是非常大,是不是可以相互印证、彼此扶持呢?
平日里,英格玛完全是一副孤傲不群的性格,但他的耳目并不蔽塞,想知道什么,自然有人送上门来。所以他对公会内部、特别是异能人才非常了解。
所以他非常了解菲斯特,因为菲斯特是英格玛重点观察的接替后备人选,只是观察期远未结束,不好下判断。不过英格玛的嘴巴很严,直到现在还没人知道他这个想法。
说起来,菲斯特的爷爷跟英格玛的关系就不错。
菲斯特小时候也学着跟英格玛通信,少年时期过后,菲斯特甚至能跟他讨论异能问题。这个习惯两人一直保持,只是通信渠道变得更加隐秘而已。虽然两人没正式见过面,却是正儿八经的忘年交……不然的话,英格玛怎会对菲斯特那么客气?单凭一个王子头衔 ,当代大师连吐你唾沫的兴趣也没有。
所以,知道有事发生后,英格玛立即赶来银涛城。
对于这场突然爆发的战争,他并未作袖手旁观的打算。其实在毕维尼站上城墙之前,甚至在战斗打响之前,英格玛已抵达现场。但有两个原因,使他不能轻易出手。
首先,英格玛在这场战事中嗅出点怪异味道,这种四平八稳的阴谋套路,他很熟悉。所以得找些证据支持猜测,马上跳出去会让真凶逃遁;其二,当代大师这个身份很大程度上代表异能公会,贸然出手,战争马上就变成异能公会和光辉教会的群殴。
所以,英格玛只能等。他打算在菲斯特受到实质威胁的时候再出手,但情况还没发展到那个程度,汤森这家伙就跳出来了……有这份交情,相互扶持的基础已经算是打下了吧?
利用散步时间,英格玛把事情考虑清楚了。他决定把自己的打算全盘托出,至少要让汤森和菲斯特了解实情,甚至要透露些内幕。
毕竟这世界另有层次,而且还很操蛋。
在英格玛大师被麻烦围绕的时候,其他人也不得清闲,因为某些事情是绕不过去的。比如汤森和菲斯特之前回避的那些。
两人的麻烦不比英格玛的简单,但因为都是首领,没什么掣肘,只要下了决心就能解决。其实在先前跟大师暂别的时候,某些问题就达成共识了。
英格玛气呼呼的散步去了,玛西亚很没良心的提议外出、寻觅大餐。但是,她的腐败计划可耻的失败了——刚刚打完仗,城里的餐饮业还未苏醒呢!大半夜的,各家酒店的老板饿了都只能啃干粮。
所以,要解决宵夜问题,只能另觅他处。
正好这时候,小萝莉嘉斯汀·波顿跑来找菲斯特,汤森这才想起自己可以吃大户。
“我说,”汤森对菲斯特的不上道很不满:“你是地主,得管饭。”
“当然。”菲斯特之前没想起这茬,听汤森说起才意识到失礼,于是点点头:“请随我来。”
“真是大而化之!”汤森不忘招呼小朋友:“走啊幻海,吃东西去。”
“呸!”小萝莉对汤森意见很大的样子,扭头就啐他一口:“酒囊饭袋!”
然后抢在汤森反击之前,她拖着玛西亚的小手跑前面去了——看见汤森有气没处撒的模样,玛西亚大乐,笑得很肆无忌惮。
银涛城·波涛大厅外廊。
在悬空的花架底下,正中位置摆了张不大的木质餐桌,两边对称布置了几张半靠背软椅。洁白的桌布,镂空提花边沿还缀流苏;银制的餐具精致美观吗,熠熠生辉的表层还能照出面庞。
王室气度,果然比暴发户要顺眼多了。
虽说银涛城的危险大部分已被化解,可外面还在打仗杀人,整个气氛应该比较慌乱、拆东墙补西墙才对。但宫殿管事可能是做顺手了,他们在接手银涛城政务和布置追剿军务的同时,居然不慌不忙的弄出一桌美味佳肴。
桌上的菜品不算多,但很讲究,就算不了解本地风味的汤森也能看出来。在这点上,玛西亚倒是可以当汤森的导师,经她介绍,这些菜不但符合礼仪需要,甚至照顾到每人的口味。
除了主人本身不太擅长接待客人以外,其他环节都挑不出毛病——主人方面,除了菲斯特比较沉默之外,小萝莉的表现也很强。
她喜欢用餐刀刮盘子。
这肯定是个坏习惯,但在她这小大人身上,却算是符合实际年龄的表现。特别是在听说王子殿下被某人欺负之后,小萝莉的求战欲望就很旺盛。
她会先用大眼睛、盯着汤森一阵猛瞧,然后眼角带着点小骄傲、嘴角弯出点小挑衅、刀叉交错缓缓压下;跟着左手拉、右手拖,尖锐金属摩擦陶瓷面,发出绵长而尖锐的声响——她会越玩越开心,那双大眼睛晶晶闪亮、嘴角的弯曲渐渐加深。
说真的,这很考验汤森的耐力,要不是看在城头喂药的情分上,早出手把她双颊捏成烧饼——小女孩赌气任性,上帝都会原谅;这也就是说,只要不是上帝,你就有教育她们的义务和责任。
其实汤森还有点嫉妒,因为这招很强大。他小时候要敢这么干,早在武装带下夭折了。
第076
“我在战前答应她,如果这一仗平安度过,以后就不再对她的进餐礼仪做太高要求。”菲斯特略带歉意的解释说:“现在看来,在这个问题上我显得很轻率……不过,还好这不是异能。”
汤森看看菲斯特,非常难得,他脸上居然保持着微笑,好像接受了菲斯特的解释。但是,他沉默不语。
“有什么不对吗?”菲斯特察觉汤森似乎有话要说:“汤森先生已经是银涛城的亲密战友,如果心里有话,还请直言不讳。”
“其实我只是好奇而已。”汤森把脑袋歪了一点,问他:“戴面具吃饭,你不怕塞鼻孔里?”
“这个……不会!”菲斯特没想到汤森会说这个,不太自然地笑了声:“可能我已经习惯了。”
“看见没有,”汤森转头对小萝莉说:“幻海,你家这个才是酒囊饭袋!”
“你才是酒囊饭袋!”小萝莉即刻反击,脆生生的、清亮但略尖的声音在平台上回荡。
“我怎么就跟酒囊饭袋联系起来了?”汤森十分纳闷,这个绰号大概跟“饭桶”差不多?
“我说你是,你就是!”小萝莉哼了一声,终于暴露了动机:“谁让你说他贪生怕死!”
“我说过吗?”汤森释然大悟之后又疑惑地摇头,然后抚额苦思,再沉吟良久:“我没说!”
“你说了!”小萝莉义愤填膺,指着汤森的鼻子说:“你说了!你说了!”
“说他?”汤森指了指完全被大家闲置一边的菲斯特:“我说他?说他是酒囊饭袋?”
“没错!”小萝莉非常认真的点头。
旁边的玛西亚“哎呀”一声,明显是想拦阻小萝莉,却没来得及——汤森盯了她一眼,心里不禁愤愤不平,目光中明显在控诉玛西亚吃里扒外;玛西亚甜甜一笑,她早就明白,跟汤森斗嘴绝对占不到便宜,所以除了出离愤怒之外从不干这事。
汤森的控诉只是一瞬间,不耽搁他拿回场中主动。
“你居然赞同我!?”他先露出极度震惊的神色,然后,脸上又绽放出夸张的笑容:“恭喜你啊幻海战友!你终于找到组织了!”
“我没有!我没赞同!”小萝莉“唰”地站起来、一双眼睛瞪过去,差点就站到椅子上了。
“我刚才说——他是酒囊饭袋?”汤森无可奈何地问:“然后你回答我什么了?”
“我的回答是没错!”话一出口小萝莉就知道自己上当了,气呼呼的“啊”了一声,挥舞着小拳头叫嚷,:“你这个骗子!”
“跟我耍嘴皮子?你还早了一百万年啊!哈!哈!哈!”汤森望天张嘴、尖着嗓子奸笑三声,然后脑袋恢复到正常角度,脸色含蓄、满带感动、语重心长地说:“汤森威武!吾心甚慰!”
通常,在汤森欺负人之后,脸上这种享受表情才是最气人的。
“你……”小萝莉聪明机灵,只是她的表情远不如汤森那么丰富夸张,所以败下阵来,恨恨摇头:“你这个人,真是当之无愧的西海岸第一厚脸皮!”
“不是我谦虚,西海岸啊!我最多算第二。”汤森摇头加叹气:“想起来就惆怅啊!”
“谁是第一厚?”小萝莉一脸我居然不知道的神色。
“第一……当然……就是……”
汤森拉长了尾音,慢慢把目光转动,放到菲斯特的面具上就不再移动。
菲斯特被三人凉在一边,本来打定主意以不变应万变。这时被两人的目光一瞧,就知道话题转到自己这里了。略微一想,菲斯特就知道汤森的意思了。
汤森不满,是因为他此时还戴着面具。
本来汤森不用这么心急,因为这张假面是异能道具,还是对菲斯特比较重要那种……但汤森曾认真观察过自己在“王子护卫队”的上司,也就是乡下土贼菲利克斯·波顿。发现他有一些小动作,本以为这个观察没用,谁知道今天在菲斯特身上发现相同的小动作。
汤森还以为自己眼花,但再三确认之后,他发现自己没看错,两个人的形象居然有颇多重合之处,到最后,他连两人金发的蜷曲幅度都对上号了。
难道说,王子殿下的性格并不像他表现出来的那么沉稳?这个细节很值得探究啊!
菲斯特沉吟片刻,侧过头去,右手五指放到面具边缘处。只听“咔嚓”轻响,那张总是覆盖在他面庞上的、名为“无知无觉”的金属假面,已经被王子托在手里。
于是,银色海岸的主人,菲斯特·奥德里奇·康纳理惟士,终于揭开他的真面目。
旁观的玛西亚很有些吃惊,以为她知道这张面具是一件珍稀异能道具,功效很强大。没想到只因为汤森流露不满,菲斯特就脱下假面……另外,这张藏在假面下的面庞,出人意料的英俊。
玛西亚的家世,决定了她对男子的外貌没啥特殊要求,她会更注重气质,但只是俊美哪怕到妖艳的程度也不会让她吃惊。事实上,因为汤森的事,她补充过有关银涛城和菲斯特的情报课程,所以她能凭借资料猜测菲斯特。
银色海岸的继承人很年轻,但他经历的事情相当多,个人命运随家族运势起起伏伏,颇多艰难,所以他的气质神态必然受其心境影响,应该比较沉重、比较凝滞才对。
玛西亚猜错了,此时,出现她面前的不是一张阴霾和冷酷的脸,而是一张笑如阳光、甚至带着柔和温度的面庞。
菲斯特目光坦荡,神情平静,气质儒雅。没有饱经风霜,也没有悲苦凄楚,没有被恶劣环境侵蚀污浊的迹象——他的面庞,肯定称得上俊美,却不偏向刚硬或阴柔;他的神态,肯定够得上平静,却不会让人察觉木讷或激动。
就连他的微笑都介于冷淡与热情之间,像是用标尺量过那么标准。
玛西亚内心苦笑,因为她无法给菲斯特恰当评价,他这个表情态度,算老练?算青涩?但坐在隔壁的汤森心里却怪叫一声,果然如此!果然熟人!
他终于确认,菲斯特就是乡下土贼、也就是护卫队长菲利克斯·波顿!
揭开疑团,但汤森没有道破这点,因为菲斯特拿下面具的态度还是比较端正的。俗话也说,知错能改还是好小孩嘛!
“哦哦……”但他也没有平白无故的放过菲斯特:“这种商业表情就不用拿出来了,你还不如给点实惠的。”
这混蛋能有点正形吗?玛西亚差点把刚抿进嘴里的饮料给喷出来!
“抱歉,事前并不知汤森先生注重这个细节。”菲斯特反而没这么大的反应,笑意变得更清淡……跟之前相比,菲斯特两颊略瘦了些,脸色也苍白了很多,但精神看起来还可以。
“趁此机会,本人仅代表银涛城民众,向汤森先生及荆棘玫瑰致以崇高的敬意、最真挚的谢意!我们感谢汤森先生在危急时刻伸出援手,率军浴血奋战,最终在关键时刻扭转战局,创造机会银涛城得以自救!”
玛西亚已经确定,菲斯特很老练,至少在外交辞令方面滴水不漏,真是家学渊源。
接着,玛西亚的目光移到汤森脸上,观察他如何应付。因为汤森的来历也是个秘,虽然玛西亚已经对汤森有很多了解,但这些东西还无法解释他的神秘。
“少来,我没你说的那么伟大……我就只是个唯利是图的人,我来银涛城参战是为捡便宜。”汤森摇摇头,并不承认菲斯特的官方说辞:“说起来是联军,其实就是三家主事,让这三家独大。下个倒霉的肯定是我,即使他们不来打我,买卖肯定也做不下去……到时候我喝西北风去?”
“选择会纠缠很多个人恩怨,但奈何形势逼人啊!反正呢,不打都打了,不如彻底丢翻。”汤森的语气很轻松:“所以,你应该看出来了,我这选择不奇怪,是一种必然。”
“这个理由,还无法支撑汤森单骑冲阵。我甚至知道,汤森先生对金币的态度。”对俄汤森的否认,菲斯特大摇其头:“汤森先生到达的时候,已经熟练掌握了很多异能,多数异能也做好改动,战场表现精妙绝伦。所以,上战场锻炼这个理由也不能成立。”
“何必打破沙锅问到底?”汤森不以为然:“每件事都搞那么复杂,何必呢?”
“因为汤森先生应是如此性格!更因为银色海岸承认的勇者,也应是如此性格!所以我现在所做的,只是确认。”菲斯特使用了正式场合的语气:“即使汤森先生反对,结果也不会改变。”
“哦?”汤森有些意外:“吃饭呢,你用这么严肃的语气是想人消化不良吗?”
“汤森先生不是毫无胃口吗?”菲斯特笑的有点儿勉强:“这算是一道开胃菜。”
“需要我……我们回避一下吗?”玛西亚察觉谈话气氛在悄然变化。
“当然不用回避。”菲斯特笑笑:“我们所谈虽是私密,但需要一位见证人。”
“见证人?阁下是在指我吗?” 玛西亚有点吃惊,满脸的犹豫:“见证人……是不是很麻烦啊?如果做,又需要做些什么?”
因为玛西亚没想到,两人要谈的事情会如此复杂,已经到了需要见证人在场的程度,却他们又不去找个更正式的场合……难道是桌面下的交易?
“做见证人不麻烦,只需要善良和公正即可。”菲斯特笑意盈盈,他显得特别有耐心,还有那种很自然的奉承:“然后,史书上就会留下玛西亚女士善良、公正、魅力无穷的记述。”
“如此重担,舍我其谁!”本要推脱的玛西亚面色一正,立即换上一副审视目光。
玛西亚不很喜欢史书这玩意儿,她刚刚只是客气一下,双方明面上言辞交锋、底下却要秘密交易的好戏,谁想错过?再说了,如果他们真是因为交易而需要见证,那么身为近邻的雷吉诺德家族,无疑是最合适的选择。
自己终于见到这种传说中的场面了!
“轻浮的家伙,你要想到史书上更可能留下某人耗尽善良和公正、之后做见证人做到哭出来的记录。”汤森调侃了玛西亚,又对菲斯特说:“说不定还会留下谈话破裂某人被我痛殴的记录。”
某人淡淡一笑,似乎对这次谈话充满信心。
“开始吧!长话短说啊!”其实,汤森已经猜到菲斯特要说的话题:“我还打算吃几口。”
“这句话,我可以认为是汤森先生认可这个安排吗?”菲斯特专门缓和了一下气氛,然后顿了顿,换了慎重其事的态度:“那么,我们进入正题。”
“我首先想知道,对于自己的未来,汤森先生有何打算?”
“未来?我的未来?”汤森真的愣住了,哪有这样开口问人的?难道王子想先说个笑话暖场?但这种近于审问的方式太笨拙了,他不是以“头”算的生物吧?
小子!难道你认为大家已经到了可以谈论这种的程度了吗? 谁会没事挤在小桌子边上谈理想?这相当于自曝其短好不好?
可怜的汤森,在他的记忆深处,理想或梦想绝对归属私人,没人会拿出来跟人探讨……因为那是人类唯一能自己做主的领域!
当然,汤森的梦想比较另类,属于见光就死那种。
“你问这种神经兮兮的问题,难道是打算把亲妹子塞给我?”汤森觉得有点吃力,但除了胡搅蛮缠他别无选择,难道回答对方“你没资格知道,去死!”吗?
“招呼打在前面,喜欢刮盘子的家伙我不要!”
“很遗憾,我没有妹妹。但既然是汤森先生的要求,我当然会在族内适龄女士中留意。”菲斯特一本正经的装傻:“现在,还请汤森先生请回答我的问题——请如实想告。”
“嘶——!”汤森夸张的倒吸一口凉气。他肯定现在的菲斯特,跟那种以“头”计数的生物靠的很近!
但是,汤森心里再怎么不满,也要回答对方才行。这事儿,有点像别人在问你什么,哪怕你此时不能解答,甚至不能说话,鼻子里也要“嗯”一声示意自己听到了。要是保持沉默,你不但失礼,还会很伤人,遇到脾气暴的上来就打你也不一定……
但汤森还要面对另一个难题,菲斯特问在的话很蠢,怎么让他明白这点?
话说轻了好像没用。既然这样,不如绕个弯去刺痛他。
汤森皱起了脸上所有能皱起的地方,憋出“我好认真、已经思考到整个人快爆炸”的表情。然后,在大家的期待中,他用坦然而低沉的语音说:“如果人生由我安排,未来嘛……”
“那当然是……”汤森缓缓昂头,虔诚的脸对着漆黑的夜空,仿佛在那虚无黑沉的黑暗后面,藏着他的远大理想、人生渴望以及宏伟目标。
“我要——”他握拳大吼,手背上居然绽出了青筋:“吃!喝!玩!乐!!!”
“啪嚓!”小萝莉一个寒战,刀叉下的瓷盘终于寿终正寝,无比悲愤地盯着汤森;旁边的玛西亚也是强忍下抽汤森的冲动,手抖的时候刀叉刮了盘子,发出一声刺耳怪声。
“呃……这问题也许有点直接,”被汤森的话刺痛了,就算是菲斯特,脸色也有点不自然:“但请相信,这对我很重要!”
菲斯特君长这么大,不管是敌是友,还真没几个人会当面敷衍他——但他忽略了一个问题,他与汤森的地位大致相当,而且汤森不是他的手下,凭什么回答这种问题?
对汤森来说,被人逮住、被强迫交代理想期望,属于完全不能接受的事!
“拜托,你真正想想,这全是真心话!”但汤森还得摆出满脸无辜:“心底的私密想法,我能鼓起勇气说出来就不错了,实在没义务让大家满意。”
然后,他开始反弹:“不合意您的意?那您就趁早换人问呗!”
“你!”菲斯特都皱起了双眉,气愤之余,他还难以理解汤森的做法——汤森在战场上的表现分明很敏锐、而且默契十足,但他现在为什么故意装傻?难道是他心里有了别的想法?
因为汤森的做法过火,说话时也没考虑周全,于是事情没如他设想回归正常。而且菲斯特的思考方向已经转为“阴暗猜疑模式、政客类型”。
谈话陷于僵局,夜宵现场的气氛开始向不和谐的方位转换。好在气氛还没来得及变化多少,就被外面传来的一声冷笑打断了——大家悚然回头,却发现笑声是行踪不定的英格玛发出。
此君乃是真正的大爷,不管做什么都是肆无忌惮。
当代大师居然一步一度的走过,而且脸上的笑不住变换,上一步时还像是讥讽,这一步迈出时又变得像嘲弄,再一步迈出时、却又像有点无可奈何……真是让人摸不着头脑。
大家同时站起向他行礼,玛西亚和小萝莉礼毕后赶紧布座。
大师点头坐下,带着看好戏的表情,向着对峙中的两人一笑,然后伸出手点着汤森,评价说:“戒心过重。”又点着菲斯特,评价说:“疑心过重。”
两人的评价是半斤对八两,而且英格玛对他们的共同评价是:“都没用对地方。”
王子讶然无语,暗中开始自省,汤森却嬉皮笑脸地说:“哪里哪里,这怎么好意思……”
“没人夸奖你!”英格玛冷冷看汤森一眼,顿时让他打了个寒战:“前段时间,你处处危机,难免会有戒心。但仔细想想又不是那么回事,多半是你性格中有颇多必争之处,容不得半点亏欠。”
“我承认,大师您的眼光很准,但这也不算是批评吧?”汤森终于收起嬉笑神色,他无奈摊手:“本性难移啊!您就当我是个坏小子还特骄傲好了——也许您没听说,骄傲使人进步!”
“骄傲使人进步,这个说法还真没错。况且性格这种东西,也说不上好坏。”英格玛大师冷笑:“你的性格有了,那么实力呢?你确信打得过他?”
“那个……这个……”汤森还真不好回答这个问题,说打赢菲斯特,他现在还欠缺些手段。
“没有实力做本钱,还敢时时处处显露性格,你知道这种行为叫什么?”虽然态度严厉生硬,但这也要算英格玛少有的耐心开导了:“对上别人,你这就是在找死!”
这话说的很重!
汤森眉头不由自主地抖抖,神色严肃起来。
要是换个人说这话,汤森的大巴掌说不定就挥出去了。但此时他没有任何异动,连反抗的念头都没兴起。接受批评的原因,也不是自己打不过英格玛,而是英格玛说得对。他此时盘踞在长辈的位置上,说你几句重话也是为你好。敢挥拳头?你试试看啊!
从出现以来,当代大师对自己的定位就很合适,颇多指点教诲,对汤森是真的尽心尽力。汤森又不是以“头”算的生物,别人对自己好不好当然知道,怎么会顶撞这样的人?
“而你,”英格玛间汤森陷入沉思,转头看着菲斯特,语带讥讽:“王子殿下,你不觉得自己小心思多了点?虽然Сhā科打诨是他表达不满的方式,你怎么就会以为他被人收买?你眼里除了敌友之外,容得下其他东西吗?”
“大师,其实我没有这样猜度汤森先生。”这个指控太严重了,菲斯特赶紧否认。
“那你就是以为汤森心中另有想法,但结果差不多。你为什么不先从自己身上找找问题?难道你确信自己正确?”英格玛像是直接看穿了菲斯特的心思:“看来你……还是被俗世影响了!”
大师这句话,同样说得很重,如果传出去的话,会内诸人乃至世间民众,他们对菲斯特的印象肯定会下降。
花架下的小聚会,灯光定然柔和,但也足够让女士们看清汤森和菲斯特的神态,这两位的脸色都不算好。
汤森表情肃穆、还微低着头,一副若有所思的摸样,大师的训斥他充耳不闻,完全符合“眼观鼻、鼻观心”的要求。
菲斯特的下巴略微抬起,灯光照在他白皙却苍白的脸上,他的苦笑中满是无奈。当代大师的强势很难抵挡,菲斯特有心解释,但英格玛没给他组织语言的机会……只要当代大师动了念头,就算周围黑到伸手不见五指,近在咫尺的景象又怎能逃过他的审视?
英格玛很少敲打人,既然起了头,必然要有始有终有效果。他心里清楚,这事的症结其实在菲斯特身上:说起来他是王子,实际上跟孤家寡人差不多,经验少点,身上还挂满使命和责任,闪转腾挪很费劲。如果换个老油条来谈,就算搞不定汤森也不会惹火他。
汤森做事洒脱、菲斯特风格儒雅,他们的风格差别很大,但掩藏的性格中都带有孤傲。没碰撞时,这是相互赏识的共性,有碰撞的话,那就是无穷尽的怒火之源了。所以,两人弄出几乎无解的局面也不算意外:你不信任我,凭什么我又要信任你?毛病都是惯出来的!
所以结交朋友这事,必须讲时间地点气氛,最重要的还是弄个震得住场面的人在旁,这类角色的要求太高了,玛西亚暂时还无法做到。
当代大师的行事风格,玛西亚很清楚,所以悄悄拉住了想打圆场的小萝莉——这种不好的苗头,露了头就不能留,必须一次掐干净!
“汤森并不是你的属下,他这性格,很明显不可能做谁的下属。”英格玛嘴边的冷笑又扩大了些:“这话题是你先提起的,身为主人,你不给出信任,却妄求别人无条件信任你?你可以试探、可以用上政客口吻,他敷衍怠慢你又算什么事?”
“我只是想试着跟汤森先生……” 菲斯特还想争辩几句,却给英格玛打断了。
“你们偶然结识,彼此不算很了解,但汤森的性格已经表露无遗,你还不知道变通?”说到这里,英格玛又冷哼一声:“既然你想到了更简单的办法,就该直接用!”
“我想先得到充足理由才为他破例……”菲斯特强调自己的难处。这也难怪,他这个家族继承人位置摇摇晃晃,会带给他大把的难处。
“目前的情况这么紧急,还讲什么狗屁规矩?现在是非常时候,就要用非常办法!浪费机会不是三叉戟家族的传统。”为了两个后辈,英格玛今天算是多次破例了:“现在我不想听别的,只要你回答。”
成名后,英格玛还没做过开导人这种事。当代大师可没有“苦口婆心、循循善诱”的嗜好,只要是从他嘴里蹦出来话,敢无视的人还真不多。菲斯特前后几次辩解,大师脸上虽然不露声色,但内心的情绪已经慢慢上来了……
要不是看在菲斯特今天心绪剧烈波动、噩耗影响一时难以消除的份上,大师早拿巴掌将他拍成画片、叠起来垫椅子腿了。
“我的回答,当然是肯定的。”菲斯特没想透,却咬牙做出选择,爽快说不上,但好在坚决。其实做个选择不难,困难的是菲斯特冷静下来并退后少许,虽然只退后半步就行——这个“退”字,说起来很简单,但身临其境的话,绝大多数人是做不到的。
跟汤森顶起来,大半是因为斗气,菲斯特勇往直前都嫌不够,怎能退后?
处于上位的大人物,往往会逐渐丧失自觉,他们通常察觉不到自己的行为失当,当然也就刹不住车。关键时刻意气用事的人比比皆是,下属的规劝反对肯定很逆耳,发展下去就会越陷越深、最后被对手缅怀成功。
菲斯特此时能退后半步,是因为他坚信英格玛的人品,坚信当代大师跟自己同一阵营。
菲斯特本人跟英格玛的交往不是很多,远不到相互信任的程度。但三叉戟跟当代大师的交情大有来头,是老贤者一手经营起来的,菲斯特是根独苗,信不过旁人还信不过自己的爷爷?有这种基础,英格玛无论如何都不会害自己。
很多时候,正确意见之所以没效果,多半还是说话的人分量不够,多说几遍反而惹人厌恶。看看够分量的英格玛,他敲打菲斯特的话难听得很,但菲斯特还不是得听?
菲斯特服帖了,这事就算解决。
看到两混蛋都服气了,英格玛也不会穷追猛打,毕竟这俩都算有头有脸。但大师还是要出出闷气才行,他示意玛西亚为自己拣选夜宵,慢条斯理的品尝起来……就这样,英格玛很是凉了两人一阵,才轻描淡写的吩咐:“带他去看,要看清楚、要说明白。我在这等。”
“明白了,请大师放心。”菲斯特这回二话不说就应承下来,他转头看着汤森说:“既然如此,就耽误汤森先生一小会时间。”
“请领路。”汤森此时没必要扎刺了,依然是那副思索表情。
“请跟我来。”菲斯特带着汤森向波涛大厅走去,身后没跟着任何随从。
王子离席之际,小萝莉的目光倒是在闪动,但场中诸人的反应甚至想法,那能逃得过英格玛大师的眼?他随口一句话就把嘉斯汀·波顿稳稳按住了:“小姑娘,你继承了哪种天赋异能?”
“哟!嘉斯汀要走运了!”玛西亚心头暗喜,对嘉斯汀连连示意,反正也瞒不过英格玛,所以她的动作幅度就很大——老头出手大方,而且从不亏待小孩。听说大师年轻时就这样,问路都不白问,有次弄哭个小孩,一摸口袋却忘了带钱,居然顺手抢了旁边的传教所!
小萝莉也是女士,天生就懂眉目传情,于是她脆生生的撒娇:“尊敬的当代大师爷爷,人家其实叫嘉斯汀·波顿,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继承了画灵天赋!”
“原来是外海波顿家的小姑娘。”英格玛手掌一翻,掌心中躺着一支精巧的银色画笔:“你看这东西,喜欢吗?”
“当代大师爷爷也知道波顿家吗?”小萝莉睁大双眼,却没有先去看那只漂亮别致的画笔:“真是太荣幸啦!”
“既然被叫成爷爷辈,我怎会不知道?老早以前,你爷爷还跟我打过赌呢。”因为本人更受重视,所以英格玛对嘉斯汀的态度顿时又好了一个等级,他微笑说:“来,你拿着这支笔,随便画点什么来看看。”
“是!”嘉斯汀·波顿这才伸出双手,小心翼翼接过画笔。
她退开两步,就地蹲下,略微适应了一下画笔,脸上的神色变得肃穆,然后小臂一挥,笔尖无声划出、在地面上拉出一根清晰浑圆的线条……
小萝莉屏息凝神作画的同时,汤森跟着菲斯特进了波涛大厅。
两人踩着光滑洁净的拼花地板,从无数雕花立柱间穿过,走完这个宽敞、冷清的厅堂,领路的菲斯特在一扇小门前停下。门不大,材质普通样式寻常,跟富丽堂皇的大厅不搭配,但这个位置很关键。
因为波涛大厅是银色海岸真正的中枢,一路上虽未看到有人值守,但汤森知道此地一定禁卫森严……
不得不说,汤森这回猜对了。
“这里,就是三叉戟家族最重要的地方。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藏着银涛城甚至银色海岸最大的秘密。所以,它既是联军真正的目标,也应该是联军允诺背叛者的奖赏。”菲斯特终于开口,语气平稳:“今天之后,别的三叉戟族人没资格靠近它了。”
“能目睹贵家族的隐秘,本人深感荣幸。”恢复正常的汤森,其实是很好打交道的人。
“汤森先生太客气了。”菲斯特既然带来汤森来此,就说明他心里的纠结大概消除了。他伸出手去,几根手指翻转,做出一套繁复的姿势,似乎是在解锁。嘴里同时说:“其实,我是个简单的人,把波涛大厅作为日常活动场所,并不是喜欢这的装饰风格。”
“我喜欢。”盯着别人开门很不礼貌,所以汤森回头看:“地板光滑、空间宽敞,采光充足。”
“汤森先生是想说,自己也是个简单的人吗?”
“高兴的时候我很简单。”汤森的语气很诚挚:“但在很多人眼里,我喜怒无常。”
“没关系,我努力做好少数派。”菲斯特顺利解锁,说话间轻轻推开了木质门扉。然后,他转身,郑重其事地说:“即将出现在阁下面前的是一件瑰宝,也是三叉戟家族世代守护的绝密——请允许我强调,汤森先生,这个秘密有时候会置人于死地。”
汤森正要转头,一股灼热气流就顺着菲斯特推开的门缝扑到,绕过他的身躯一路奔泻到厅中。气流中裹带着一种细小的光丝,最大也长不过米粒,却闪耀着奇异的彩光。
|乳白色的气流,在汤森的特殊视野里贴地滑动。冲撞、纠缠、分合、聚离,不可捉摸的变化里,处处透出生命的灵秀;气流动静回旋,细密光点随之而动,璀璨闪耀时犹如星海,连绵波动时好似波涛。
浩荡广博的气息围绕身边,让汤森觉得自己置身于奇异时空。
“这是……?”
“这是人类付出极大代价才得到、付出更大代价才保存至今的——黎明炼炉!”
这句话完全可以做为语言课程的毕业试题,因为这话很有代表性。事实上,他当时遇到的考题有异曲同工之妙:一句誓词,不涉及文字和确实含义,视情况说出多种花样。
如何利用语气、节奏、表情、眼神、肢体动作的配合、恰如其分的表达出对伟大先祖的敬仰、对往昔历史的惋惜、对未来前景的信心?要怎么激励听众?怎么逼迫听众?怎么感动听众?或者让他们绝望?
还有——在达到上述要求的同时,如何保持首领应有的“乐观的拼命主意精神”呢?
问题很要命也很混账,但好学生一点可以完成考试。
所以,只要是菲斯特说这种话,效果一定达到,也必然非常精彩:如果晚上说,他熠熠生辉,如果白天说,他灿若骄阳……第一个音节冲出喉结的同时,他已经成为目光的焦点;第一个词汇在空气中震动之后,他已经夺取了万众之志。
本来,菲斯特对此有所寄望,可遗憾的是整句话说完,他都没能引起唯一听众的明显反应。
这个听众就是汤森。
汤森此时正垂着目光,专心凝视那些正漫过脚面的闪光气流——因为他发现一个令人奇怪的细节:自己在面对这些光电的时候,并没有面对异能时的陌生感。
就算光丝穿身而过,汤森也不会觉得惊诧或者害怕,似乎自己的意识已经知道光点无害。再三确认,他抓住了这股熟悉感,但这感觉过于单纯,除了熟悉之外什么都没有。
没错,熟悉,就是陌生与亲密之间的那条分隔线。
可汤森清楚,自己从没见过这东西。而且菲斯特刚刚说了,这里放置的是他家族的绝密,那自己就更没有机会接触了吧?
难道说,这丝絮状的异光有种神奇功效,名叫自来熟?可这也太扯了!或者,它是类似于异能颗粒的好东西?
遇到好东西,汤森就会想到麻烦、所以他下意识的摸摸腰后的零钱袋子,心说那最爱捣蛋的商品目录可千万别跳……那玩意每次跳动,都会让汤森大赚一笔,虽然还是账面上的数字,但诱惑力也不低。但熟人家里的东西,不太好意思下手。这是绝密啊!说不定人家要拼命的!
伸手去摸目录,却不想只摸到一把零钱。于是汤森这才想起,出门时根本没带那玩意。
率军出征时,一切前景都不明朗,如果战事无法避免,那就不是闹着玩的。汤森预计麻烦事不少,就算再熟悉战争,自己也要严肃对待、专心致志才行——这样的话,他哪还有精力给神秘商人搞东西?之前那几样都没时间去兑换呢!
所以,为了免受 “通行货币单位”干扰,汤森在出发前把那玩意埋在住处的地窖里了。其实放在那都比地窖强,汤森如此处置商品目录,毫无疑问是变相的处罚——他对这本目录不爽很久了!虽然它震动过后汤森有得赚,可那次不是惊险万分?
汤森是个态度严肃的首领,他不怕你笨拙、也不怕你滑头、就怕你不听话——区区一本目录,还是最低等级那种,你也敢不分场合给我乱跳?地窖里全是商品,你倒是给我跳啊!
汤森专心琢磨得失,不察时间流失。
直到菲斯特转身过来,出声提醒:“汤森先生,请进。”
见汤森有了反应,催请他的王子殿下才施施然的先行迈步,当先穿过木门、还有门后那层半透明的帷幕——菲斯特的行为看似有些突兀,但放在此时此地却不是失礼之举。正相反,这是细致体贴的行为,很能博取对方的信任:我先走给你看,门后没有危险。
汤森当然看懂了,他淡然一笑,接着也迈步进门:菲斯特之所以照顾到这种细节,外加还神态自若,是因为他对这次“破例行动”的抵触心态消融了。毕竟刚挨了批评,有点不舒服也很正常。
其实他清楚,菲斯特不是个固执的人,刚才闹出分歧很没必要,但这不受汤森的控制——菲斯特急着想弄清他的底细,又不讲究方式方法。汤森不是神仙,他不知菲斯特的内心打算。再说,这善意隐藏得太深,揭开之前还要确认性格理想?
不能不让汤森警惕。
汤森是新式首领,可以不在乎细节,但一定重视本质。所以他无法接受:一开始不对菲斯特表明立场的话,恐怕这位同学会得寸进尺、大家会渐行渐远。
所以跨过木门时,汤森心底也不免有些感叹,自己的戒心重了?这个真是难说。控场能力差了一点倒是真的,还好英格玛及时出现啊!
英格玛真是当得起“人精”这称呼。他眼光毒、办法多,一出手就切中两人要害。
要不是当代大师摆老资格强行压下事态,跟双方挑明之后还各打五十大板,汤森和菲斯特虽能解决问题,但内心一定留下嫌隙——自制力强的人,傲气重,脾气也大。让他们俩继续对峙下去,搞不好当场动手都有可能!
但英格玛的干涉,让局面重新得到控制。现在汤森同学心平气和,非常好说话;而菲斯特也有机会重新定位,消融抵触心。
两人终于跨进木门、终于迈出至关重要的一步!
这次结识是幸运的,因为木门之后是“真实”,或者说,那是与“真实世界”密切关联的信息。汤森和菲斯特也是幸运的,如果连真实都接触不到,汤森再厉害又能做些什么?菲斯特事实上是孤家寡人,单守着再多的真相又有什么用?
现在的结果,才是最好的!
汤森穿过轻若无物的帷幕,感觉身体不是“进入”而是“融化”到门后的空间。
第一眼看出去,空旷的感觉非常强烈,因为汤森面前的空间非常大,出人意料的大,甚至不能用“房间”来称呼这地方,用“码头”会比较合适。
单说面积,这地方能平放五个波涛大厅;高度方面更夸张,汤森估算是外间的十多倍……波涛大厅位于宫殿区的塔形建筑上,肯定容纳不下汤森所在的空间。汤森判断它显然不在宫殿区,甚至不再银涛城,这肯定受惠于异能的神奇——三叉戟是异能世家,核心秘密少得了异能掩护?
大得让人拙舌的空间,整体上看是闭合的。空间中段粗大、顶底两端略有收拢。整体风格上很符合世家形象,庄重朴素,没有刻意追求美观奢侈的迹象。汤森倒是发现此处很有点历史了:好多细节相互辉映,勾连出一副时光悠远的画卷。
“形制庞然,气势很足。”汤森客气一句:“更难得不缺美感。”
菲斯特回答:“规模浩大的工程,功效又比较单一,想弄得丑点也不容易。”
青色石块垒砌而成的石壁,按照既定的幅度弯曲,首尾相连、组成浑然一体的环形石壁。随便看一眼,汤森就能肯定三叉戟家风里面肯定包含严谨,这种特征很显眼,正在诸多细节上熠熠生辉:石块大小相等,造型如一,垒砌得整整齐齐,连接缝都丝毫不乱!
“什么时候修的?”这种整齐,让汤森亲切。
“银涛城建立后不到十年,差不多是与异能公会总部同时修建的。”菲斯特说:“腓特烈大师也有出力,主要是改进黎明炼炉。”
“黎明炼炉?”汤森似有所觉,向正前方看了一眼,语气里带上了震惊:“就是它吗?”
石壁上没有任何照明设施,但整个空间都很明亮,所以能让人一眼看到对面的石壁——刚才,正前方还什么东西都没有,但是现在,就在汤森不远处,缓慢而巨大的变化出现了。
或者说,一个体型及其庞大的物体正在显露原型。
它就像羞怯的少女,躲藏在无数层帷幕后面,却没想到帷幕会被人一层层揭开,现在不得不露出真容。于是,黎明炼炉从虚无中浮现,从星星点点的像素、到影影绰绰的线条、再到若有若无的轮廓……渐渐清晰可辨……
汤森的目光渐渐抬高,继续抬高,越抬越高……
居然是只海螺!
在这庞然大物清晰可辨之前,仰头的汤森根据已出现的形状,内心滋生了好多猜想,可眼前这一幕他无论如何猜不出来——确切的说,这是只无比巨大、同时又华美绚烂到让人震惊的海螺!
“银色的……凤尾螺!”汤森抱胸昂头,第一时间认出此物的身份——疑似身份。
虽然眼前这只海螺体型巨大、倒立放置,但正因如此,它的特点才更加明显:高尖的螺塔、饱满的螺肋、滑润的螺沟,螺层间的波纹,凤尾状的斑痕,都像无声吟唱一般,汇着海潮起伏……
汤森有点心乱,他感觉自己太渺小。
凤尾螺是半透明的银色,整体高度与这空间大致相当,挤得满满当当却无一处实际连接;它小头朝下,螺旋尖塔的顶端细锐如针,隔着一张古朴的圆桌、悬停在距地一米五的地方。
丝线般的银色螺旋顺着尖塔表面环绕而上、逐渐放宽、将那叠加的螺层分割开来,绕过四分之三螺身之后猛的放开、像折扇般打开、拉出一个华美瑞丽的凤尾——造型雄壮,线条饱满,色彩华丽,波纹状的边缘几乎顶到了穹顶!
但是,只要是个人,站在这样的物体面前就要忧心忡忡:其一是昂头太过,担心把脖子弄断掉;其二又要担心这东西会不会倒下来——凤尾螺的壳不结实,万一砸下来,圆筒形的空间不分方位,都要受碎片雨洗礼。
汤森如此熟悉凤尾螺,是因为曾几何时他以珊瑚礁为家,唯一消遣就是潜水捞海螺,送出去几十件,端庄华美的凤尾螺占多数,体型不超过成|人的脑袋,眼前这种只会出现在噩梦里……
或者,凤尾螺也在期待一位令它心乱的客人?
“很惊人……”汤森干咳一声,然后问:“不是黎明炼炉吗?怎么是只海螺?”
“三叉戟的黎明炼炉,同时也是海螺,”菲斯特含蓄的笑笑:“长辈如此说,我深信不疑。”
能在汤森眼中看到震惊,王子内心异常欣慰——简直比吵架赢了还爽。
明亮的光线,从半透明的螺壳中透射而出,柔和、自然,用来照明是绰绰有余,但又不很强,就算长久凝视某处,汤森的视野也不会被晃花。
“这就是三叉戟家族立身之本、我们最重要的秘密,黎明炼炉!”菲斯特站在汤森侧前,他也昂着头,目光有些复杂:“它的价值,是不能以财富衡量的。”
透过螺体,可以看到在黎明炼炉内部,有类似琉璃的材料隔出许多空腔,其中充盈着气体——巨大的体积,奇异的造型,特殊的材质,谁都能猜到黎明炼炉的不是通常意义上的炼炉,所以它炼制的物品,也不应该是普通货色!
汤森没急着询问细节,因为他要回避某些东西,例如浮躁举动等等。
如果没有之前的分歧,他现在怎么做都无所谓,可谁叫大家闹过一场呢?吵架、闹分歧会引起很多后果,其中最痛苦的不是赔钱,而是改正——这个因果关系,是由公共关系法则决定的。
你得表明自己得到了教训、改正了某个错误、甚至想通了某个真理,否则吵架就没意义。
就汤森来说,现在要保持稳重和严肃。
“叹为观止……”汤森稳重、严肃的捧场,但内心却感觉好笑。自己像只蚂蚁,正在昂视山那么高的一块面包。蚂蚁的话,肯定要盘算如何才能把面包搬回老巢,但自己要盘算点什么?
环形石壁的高处,镶嵌着十多块银色金属喷嘴,不停地喷出气流——就是先前漫出木门、带着奇异光丝的气体,它们被华丽凤尾上的斑纹螺旋吸收,然后被灌注到炼炉顶部的空腔里。
少许没能灌注进炼炉的气体,便从高处垂流下来,最后溅落在地板上。
虽是点滴,但长时间的积累后掩盖了整个地面。其形似雾、其态似云,翻卷流动时,却更像汤森记忆深处的某种东西——舞台演出时播撒的干冰。
刚刚进入炼炉的时候,气体还是气体。但每流过一个空腔,气体就会产生一些变化,流经所有空腔之后,气体已经变成凝固的宝石,最后,宝石会从尖塔顶端落下,掉在圆桌的黑丝绒托盘里。
汤森猜测,所谓炼,大概是把气体凝固浓缩成宝石的过程?
虽然宝石只有小指头那么大,表面却反射着璀璨的光华,比真正的珠宝漂亮多了,还散发着奇特的诱惑力——宝石的光华已经能被普通人的目光看到,但气流中的光丝旁人肯定看不见。汤森心中一动,难道光丝也是种能量?
他的好奇心被激发了,于是偏头看了看菲斯特。
某人身为主人,彻底忘记了自己的解说之责吗?
“形态取自天然。”汤森只好提醒菲斯特,但总算他记得自己的立场:“站在友善的、艺术的角度来看,它的风格相当独特,令人过目难忘!”
“我首次看到它时,才六岁。”菲斯特的话音飘来:“当时我站在幻想的角度,说它不好看。”
“眼光挑剔,勇气可嘉。”汤森表示了理解:“然后挨了一巴掌?”
“不,”菲斯特摇头,两根手指从掌中翻弹出来:“两把掌。那天碰上喜欢双数的长辈。”
“那是你活该啊!生在这样的家族,长到十岁居然还不会看眼色。”汤森不由叹气,以己为例:“我在那个年纪,谎话张口就来十发九中。”
“擅长说谎有什么用?”菲斯特提起这事是为了缓和气氛,可他不甘心接受某人的歪理。
“不懂了吧?有什么用?你精通此项特长,就能用极小的成本获得糖果、信任乃至爱戴……”汤森一本正经地说:“其实它有个官方名称,叫公共关系。”
“我……还是先介绍。”菲斯特中止了这个话题,说谎的经验他当然不缺,但奈何脸皮不如汤森厚。这事什么的,私下做也就罢了,跟人探讨就免了吧!
“附议。”汤森笑说:“附议。”
“怎么说呢,”菲斯特想了想:“黎明炼炉数量很少,在西海岸地区,只有你面前这一尊。”
“意思是说其他地方还有?”
“人类拥的黎明炼炉,数量不会超过十五尊,但目前能确认的只有十二尊,另外三尊还待查证。”殿下开始介绍正式黎明炼炉了:“原料稀缺不是问题,关键是制造难度太大。”
“难道说,制造这东西还看运气?”
“成功率小于百分之一,比某些异能的成功率高。关键是看实力,没实力的人就算造出来也不能保住,而黎明炼炉本身又无法移动。”菲斯特正色说:“目前,光辉教会的拥有量最大,至少三尊,安置在教会三大城市。异能师公会有两尊,都安置在总会所在地。”
“等等,你这些话的意思是说……”汤森思索问题时,眉头总会不经意地皱起:“黎明炼炉的数量,关系到一个势力的强盛?”
“的确如此,传统的大势力都有黎明炼炉,然后,他们依靠黎明炼炉壮大自己。”菲斯特说:“至于那些弱小势力的黎明炼炉,大都变成各种原料……这种破碎原料再次制造的炼炉,别说达到标准,甚至不是同样的东西,所以不能算。”
“保护并依靠,有点奇怪,”汤森继续发问:“黎明炼炉的价值真有这么高?”
“它真正的价值远比你想象的高,因为黎明炼炉的出产很特殊,”菲斯特语气十分郑重:“人类与人类死敌的战斗从未停止!唯一能克制死敌的杀手锏,只能由黎明炼炉制造!”
菲斯特的声音不大,却振聋发聩——汤森悟性很高,他瞬间分析出话中的关键因素。
人类死敌?是什么玩意!?
一般情况下,够资格被称为“死敌”的对手,其象征意义都很沉重。就如同汤森的死敌是第九使徒一样,仇恨纠缠、旷日持久,唯一的化解方式就是血战到底!
但人类死敌这件事比较怪异,在汤森的层面,无论正式途径和私底下都没什么风声。
汤森的运气不错,所以他不是全然不知,毕竟他还有几根大腿可以抱——比如休斯大叔就曾在闲谈中漏出几个词来,虽然大叔用词隐晦、也没提及“人类死敌”,但汤森无疑听明白了,所以刚才直接就把两者联系起来。
想想看,休斯大叔啊!那是多么傲气凌人的主,却也只能间接漏消息出来!
汤森明白,任何人站在普通角度,都不可能看清整个世界,但你看个模糊轮廓总不是问题吧?瞅见个边角总可以吧——对阵“人类死敌”,难道不应该积蓄人类的全部力量吗?但多数人连风言风语都听不到,这什么态度啊?!
退一万步讲,如果单是自己不知道还有情可原,但玛西亚这种正牌世家传人居然也不知道!
大姐头的性格做派汤森太清楚了,如果她知道,肯定会告诉自己。而且,休斯大叔当天点拨汤森时,居然避开了自己的女儿……
休斯大叔漏消息给汤森,这是长辈发自内心的关爱。但在当时,汤森的感触却比较多,他在最初的惊讶过后,还为这事郁闷了老半天……他是个首领,荆棘玫瑰是股势力,居然不能从正规渠道知晓此事,这无疑很没面子。
况且,最关键的不是面子问题。
人类死敌这事,其实能印证出某些规则:汤森无法直接获得类似消息,就意味着他的资格还不够,或者他资格够了,却不被上面的人承认。不管事实真相归属在那个结论之下,不平等待遇都会对他、对荆棘玫瑰造成极大的损害——在意识与意志层面上。
可最后,汤森却没被伤害到,他仅仅只郁闷了半天。因为他性格中颇多奇特之处,其中之一就是看待问题时要变换角度、进而从坏事中找出积极元素。
资格不够是吧?那就说明势力有扩张的必要!不被承认是吧?那就说明实力有上升的空间!
反正汤森和荆棘玫瑰都是从无到有一路打过来的,别人不给的东西,自己就要亲手去取,只要人勤快点,事事皆有可为……想让他怯场认怂?这点破事还真不可能!
这是汤森的脾气。
菲斯特现在可以提供更详细的资料,汤森当然也不会拒绝。
于是他沉住气问:“人类死敌?是什么玩意?它们跟黎明炼炉又是什么关系?”
“这几件事情,其实是相互交织的,我有点踌躇要怎么解释。”菲斯特一直关注着汤森的表情,发现汤森的目光中只有重视和冷静,内心对他的评价又提高了些:“单说一件会让人产生疑惑,我从头说个大概如何?”
“有劳了,”汤森点点头,现在他真正感受到对方的善意:“我洗耳恭听。”
“人类的历史,是在光辉教会发动圣战之后,才逐渐变得清晰可信。圣战前肯定有人类,但那段历史乱成一团,留下的文字记载匪夷所思,只能用作参考。所以我得承认,有效、有意识的保留历史,要从圣战时期算起。”菲斯特说:“光辉教会的诸多面孔里,也有几张包含了正义和进步的。”
“光辉教会?”汤森说到这个组织,那就只有冷笑:“教典里的圣战是真的?”
汤森对那场战争并不陌生,老早以前,为了“腐蚀”某小教士,他曾经翻来覆去的研究教会资料——关于这场“神圣”的战争,教会的文字描述很离奇:姓名张冠李戴、情节前后不搭,关键段落更是颠三倒四、逻辑混乱。
所以在当时,汤森只能拿它当饭后的笑话看。
“至少各大家族都认为是真实的,包括银色海岸。”菲斯特说:“这场圣战,其实是人类与死敌进行的、最后一次大规模正面战争!”
汤森当即就想吐槽,但看在菲斯特严肃认真的表情上,他忍了。
“战争历时很长,”果然,菲斯特丢内幕了:“教典记载中的一天,其实你可以看成一年。”
“打这么久?”汤森真正的吃惊了!
他记得教典记载说圣战进行了两个月之久,那不就等若六十多年?!
汤森相信菲斯特的话,教会描述圣战,用点春秋笔法理所当然。因为神棍们有这种需求,因为只有出现不合逻辑的记载,神棍们才能把所有好处归咎到神身上,比如使徒的诞生之类……
“等等!”想到使徒,汤森打断菲斯特:“使徒这事也是真的?”
“没错,圣战进行到中途,才有使徒突然出现!”
“圣战以前,别的人和事还能在那些不靠谱的记录中找到点线索。但有关使徒的记载,那是半个字都没有。”菲斯特说:“今天的使徒言行不堪、满身罪恶,但在当时,他们对战争的帮助很大。人类最后能战胜死敌,他们的作用也非常关键。”
“这样说来,人类的对手很厉害?”
“会被我们称为死敌,当然比人类厉害很多……事实上它们一直处于优势地位,因为它们是天生的异能师!很多流传至今的异能,其实是人类在战争中从它们那偷学来的。”
“偷就偷呗!打仗还谈什么道德?”汤森说:“为了胜利,不择手段。”
“手段正常,也有必要,但想起来还是让人泄气。大量而集中的使用这些手段,也说明战争非常残酷。”菲斯特并不迂腐,只是感怀的角度怪点:“圣战持续多年,人类连连失败,后方颓废不堪,这个悲痛的过程大约有四十年,堪称最黑暗的时期,它一直持续到光辉教会大放异彩为止。”
“圣战之前,光辉教会规模很小。几乎算不上单独的势力。”
“光辉教会诞生的部落,因为意外而分裂,所以它失去了根基,经常被周围的大部落欺负,名副其实的丧家犬……很多人怀疑,光辉教会对这场战争早有谋划,所以前期他们并不出面,而是暗中积蓄力量,编练教士军团,然后乘后方惶惶不安的低潮期突然发难,成功整合了人类的主要势力。”
“原来如此,难怪暴戾。”汤森恍然大悟,菲斯特所说,其实都是历史记载中的留白隐藏部分。
比如光辉教会从默默无闻到统御全局,教典上根本没有相关的记载,类似的问题,他们历来只用半句话解释——承真神意志!
这半句话看似平常,其实很威武,顺便还解释了生老病死、日升月落啥的。
好吧!说废话糊弄百姓算是神棍的职业技能,内部造反这事他们大概也可以搞定……但是,指望他们打仗、特别是抵抗外敌,这就有点荒唐了吧?
很明显,专业不对口!所以汤森的疑问跟着来了:“光辉教会靠临时编练的军团翻身,这点不难理解。可是,这点力量,我不信他们能扛住死敌。”
“这种人有很多特点,包括隐忍和狂热。”菲斯特说:“那个时候,他们对待自己、对待别人,几乎跟对待死敌的态度一样狠。另一个关键,他们的准备工作做得非常充分。”
“他们的准备始于战前,各种物资和人手都有足够储备,还拼命研究提升效率的办法。异能、军阵、后勤、文书、行政等等无所不包!比如我们今天的文字,就是他们研究快捷书写的成果……私底下,我们把这种全面进步称为寄生变革。”
“利用战争完成全面变革?”汤森也发出了感叹:“这招数真是……果然隐忍、果然狂热!”
“这种性格带到战争中,造成的结果不好评价,败是惨败、胜是惨胜。”菲斯特解释说:“幸运的是,人类的反攻最后得手了;不幸的是,人类的死敌未被彻底消灭。”
“战争就是这样,很难把敌人杀光。”汤森耸肩,对此不以为然。
“如果这个局面是由于人类战力不足,我们除了遗憾没别的话说,但事实不是那么回事。”
“主因是教会的管理太过残暴,所以在战争最后阶段,人类幸存势力考虑的不是如何杀敌,而是怎么保留实力,吞并别家的地盘。”菲斯特苦笑一声:“但他们没想到,挖空心思搞出个分疆裂土盛宴,却让光辉教会占了大便宜——省下无数时间和精力。”
“这是当然。”汤森说:“当时的精锐力量,肯定都被光辉教会掌握了。”
“你有敏锐的判断力。没错,因为这场空前绝后的胜利,光辉教会的声望如日中天,普通人的梦想肯定是穿上教士袍。精英人才、稀缺物资,尽归教会掌握。”菲斯特说:“圣战之后,教会屹立千年不倒,全靠那时候打下了基础——迄今为止,绝大多数战争物资配方,都攥在光辉教会手里。”
“战争物资配方?用来克制死敌的?”
“没错,好的配方,可以物资的效用提升三倍以上,还能把某些特效放大、固化。”菲斯特解释说:“在对阵死敌的时候,光辉教会的东西很抢手,人人都想要。”
“独霸啊!”汤森瞟了一眼黎明炼炉,似是喃喃自语:“战争中独霸资源还好解释,战后千年依然如此,这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一直有人怀疑,光辉教会有许多隐秘未曾公布,教会方面不否认也不承认。”菲斯特说:“唯一的真相,也许只能去教会主殿查证了。教会主殿是个非常神秘的地方,只有几个人知道确切地点。在很多传说里,主殿的壁画不但是史实,还收藏了大量高级异能和神术。”
“这传说怎么看都是坑人用的。”汤森对此兴趣不大:“对了,三叉戟拥有黎明炼炉的时间也很长了,出产的物资也应该不少。就算没有光辉教会那么多,也应该有足够的积累才对……到底是如何分配使用的?这些宝石总该有个去向吧?”
往昔的秘闻,历史的空白,一个接一个的灌进汤森脑袋里。
这也多亏汤森的脑子够用,胆子够大,才没被这些惊世骇俗的消息轰到手脚酸软,也没被种种内幕震撼到目瞪口呆——要知道,此时此刻,有些人正担心他遇到这些状况呢。
宫殿区的露台上,英格玛大师、玛西亚大小姐、小萝莉嘉斯汀都暗自担心,但三个人都把自己的心思藏着,这大概就是所谓的成熟老练——如果是敌方的人,那就是阴险狡诈!
有“从来不亏待小孩”之称的英格玛大师,此时差不多完成了对小萝莉的指点。他这当代大师的名头货真价实,那些刚刚五级就敢应声的家伙们,跟英格玛不是一个筐子里的菜,两者简直是天壤之别——更难得的是,英格玛大师对小孩的关照发自真心。
其实,英格玛大师多半时候在看,说的做的并不多。从头到尾,他只是轻描淡写的几句话,却点出嘉斯汀两处很大的缺陷:小萝莉虽然心智早熟,但身体骨架都没长开,现在就勉强确定画技风格非常有害。
再则,异能师的战斗节奏不是定数,慢的时候很慢,你随便画不着急;但快得时候电光火石,想赢就要运笔如飞,哪还有时间给你找平坦地方作画?你还打不打了?
话很简单,说出来谁都明白。可越是简单的精要,就越是难获得,如果关系不到位,谁会把这种经验之谈透露给你?英格玛这几句话,至少能让小萝莉未来少犯几个致命错误,如果现在更正,效果更加明显——异能之路,大都是一边修炼一边犯错,然后反复更正、直到可以更上层楼。
小萝莉在这方面倒不用玛西亚指点,她知道好歹,而且被吓着了。
她咬着唇角,两眼碎光,泪盈欲滴。
“别担心,咱们现在就玩涂鸦,怎么方便怎么来,谁说乱画一气不能打坏人?”英格玛安慰她说:“小嘉斯汀,你画过小卡片吗?”
“卡片?”小萝莉瞪着大眼睛,很迷惑:“我在节日里会描几张当礼物。”
“这样的卡片试过没有?”英格玛伸出手来,掌心上托着一叠金属质地的超薄卡片,比扑克略小,金黄的底色上,有些殷红的珠泪斑点——玛西亚同学在后面“咝咝”的吸气,神情非常凶恶。
“每天画一张来给我看,画好了还有奖励哟!”英格玛大师把卡片交给小萝莉,看看呲牙咧嘴的玛西亚,微微叹气:“你从哪学的怪模样?”
“这叫真情流露——你不懂!”玛西亚霸气十足地一摆手,接着拿出个黑绒布袋子交给小萝莉:“嘉斯汀乖,赶紧把这些东西装起来,这个……画的时候要注意,不能让其他人看到,没画好也不能丢哦!可以用很多次。”
“谢谢玛西亚姐姐,我知道了!”小萝莉在玛西亚面前的表现,跟在汤森面前截然不同,简直是乖巧懂事、聪明伶俐的乖乖女。
“现在就试着画一张好了,先画个印象深点、又不太好画的……附近有这种物体吗?”
“有!”小萝莉左右看看,压低了声音回答:“就是汤森!”
“那你就画个汤森来看看。记住啊!汤森是个活物,你要注意取舍,拟其态、捕其神、扣其韵、虚其形。”英格玛交代完注意事项,抬头看了某女一眼:“不来汇报下感想吗?惹祸精?”
“来就来——谁怕谁?”玛西亚气焰嚣张,她把袖子一挽,在汤森处偷学的恶魔语跟着崩出来:“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击水三千里!”
英格玛大师当然不会跟她当真,先站到了露台边缘。
“那是我的吧?那原本就是我的吧?你老实交代!”跟着英格玛大师走过去,原本雄纠纠、气昂昂的玛西亚却又莫名其妙的泄了气:“算了啦,烈焰之泪最适合嘉斯汀用,我不怪你就是了。”
“看不出来,你还真敢埋怨我?!”英格玛冷哼:“前年是谁说要练画画·选这样又要那样,本大爷追了三千多里,蒙脸做贼抢了七个地方才凑齐这套玩意儿——结果又是哪个不争气的家伙,嚷嚷说不用当真的!”
“人家都翘家啦!”玛西亚撅着嘴:“我揍了那个声称教我画画、实际上想当我长辈的混蛋……”
“哦?忘记跟你说了,他儿子残废了耶。”英格玛臭着一张脸说:“砰——某部位骨折。”
“哗——”玛西亚掩着嘴,两眼堪比牛眼:“那地方……有骨头吗?”
“因为腿骨也一起断了嘛!”英格玛瞥了玛西亚一眼:“你知道得挺多啊!是汤森那混蛋教的?”
“不要老提他!这种事情他也好意思教?”玛西亚翻出白眼:“不过……那个……他们俩……”
“这两人怎么说呢?表面看似不对路,其实性格中有契合之处。”英格玛显然知道她在担心什么:“目前这种状况,只是两人受到的压力过重而已。也许,还有一点成长经历上的差别。”
“成长经历的差别?”玛西亚愣了一下:“这个不重要吧?”
“汤森这个人,看起来吊儿郎当,甚至有些疯癫,但这些都只表现在细微处,真正遇到大事,他反而很谨慎。这有可能是他自娱自乐,甚至有可能——他在放纵自己。”英格玛大师笑笑:“真实的性格嘛!这家伙很狡猾,也很坚定,脾气还不小。”
“就是!”玛西亚连连符合说:“有时候还特别小气!”
“这是个值得注意的迹象,一个人,通常只有通晓某件事或者把握某件事之后,才能在这件事上放纵自己。如同你在家里横行霸道那样,根本不需担心什么。”英格玛说:“据我所知,还没有那个世家的家风能跟他对上号——他言行中颇多奇特,手腕灵活诡计又多,寻常世家教不出来。”
“搞了半天,你还在追查他的身份啊?”
“疑惑而已。”英格玛摇摇头:“只要确定他不是死敌假扮就够了。”
“那菲斯特呢?他又是什么性格?”
“三叉戟家族啊!百年以来顶着西海岸贤者头衔,扛着这么一摊子烂事,真是被拖累得很掺……”英格玛惋惜长叹:“我算是比较了解菲斯特,没想到他后来沉迷于异能研究,搞成半个书呆子了,另一半性格虽然有些基础,但历练不足。”
“历练不足?他不是跟着老贤者游历好多年吗?”
“那老头做事本来就死板,他站在旁边最多练胆。”英格玛不以为然:“所谓历练,那是经验,是领悟,也是固心立志——如果连身份相若、志趣相投的同伴都没有,又能好到什么地方去?这是他易怒的根源。他现在这性格,就好像于陷在沙地上的铁球,你不花大力气,休想推动他。”
“这个性格好奇怪……有什么说法吗?”
“平常时候,他的各种表现倒是温文尔雅,谋算不浅,眼光不短……”
“没错没错!”玛西亚连连点头。
“这个与他的本性相符,但表现起来并不完全率真,他对旁人,多少有些敬而远之、划清界限的意思。”英格玛说:“问题是,他其实没多少经验,也没有跟太多人打交道的经历——事态超出既定范围他就会发怒,但另一方面他会忍,咬牙苦忍。”
“这么奇妙的事我居然没发现!”玛西亚惊讶地说:“可是……汤森不是脾气也大吗?”
“汤森脾气是大,可跟菲斯特的易怒完全是两回事。”大师解释说:“刚才吵架你在场,汤森算是个挑事的,但他真的生气了吗?他没有!嬉笑怒骂,那是他做事的手段——但菲斯特不同,他是真的生气了,而且因为生气,影响到整个状态。”
玛西亚回忆着当时境况,若有所得……
“易怒,这点很不好,说不定就会被人利用;脾气大,可能死不认错、报复心也很重,但不影响大局……但我要肯定一点,汤森和菲斯特两人有个共同特点,就是能分清善恶,而且肯身体力行,哪怕付出沉重代价、吃力不讨好,他们也知道什么事情是该做的。”
“咦——”玛西亚惊奇地看着他:“我的英格玛大爷,你很少这么夸人啊!”
“这是他们傲气凌人的根源,分清善恶,才知正邪。坚信自己正确,才能义无反顾。”英格玛转过脸来,对玛西亚笑笑:“如果我说这两人是我的同类,那肯定是我厚颜无耻。但我知道自己喜欢这种人——年轻就是好啊!敢想敢做,快意恩仇,不会被虚名连累。”
“你才不是那样的人!我都知道!”玛西亚这下不答应了,她伸手拽住英格玛的袍子,一副同仇敌忾的样子:“谁要是敢说你坏话,我就带人去弄死他!”
“哎哟!你这话把我给感动的……”英格玛哭笑不得:“行了行了,你替我看好这两混蛋吧!”
“你有点自觉点行不行?我才说你不是那样的人,你就开始耍无耻了?”
“这事除了你,其他人都不合适。”英格玛倒不替自己辩解:“他们俩都是锋芒毕露的人,硬凑到一起,争执之类的状况在所难免,很需要你这样的大人物回护调解啊……那个那个,史书上一定会记载你英明神武的事迹……”
“家族黎明炼炉出产的魂晶,大致上会分成三份。”沿着石壁,菲斯特与汤森缓缓而行:“首先,第一份是实物税,要上交;第二份作为家族的战略储备;最后一份,要到年会会场跟别家交换。”
“所谓年会,就是大势力轮流主持的资源交易会,各方还可以搭便车解决些纠纷。中小势力看运气参加,有特殊商品肯定可以进场。”菲斯特说:“今年这届叫白露年会,很快就要召开了”
“但愿不会像精品交易会那样。”汤森想起这个会就不痛快:“你是故意的吧·”
“西海岸没有传教所,只有本地异能公会,所以会场上乱一点。”菲斯特笑着解释:“没有传教所也有好处,就是三叉戟不用为光辉教会准备第四份魂晶。年复一年,省了好多资源。”
“也许这就是教会看你不顺眼的原因。”汤森若有所思:“光辉教会发动强购,显然是想垄断魂晶制剂,偏偏你家不给他面子,所以教会手里一直缺少你家出产的魂晶吧?”
“或许你说得对,各家的魂晶略有差异,他们肯定想收集齐全。”菲斯特缓缓点头:“但是我不给!以后也不会给!”
“这位同学,小不忍则乱大谋,只要能弄死那谁,暂时给点也无所谓。”
汤森随口劝了一句,问话依然围绕着那些秘密信息:“类似圣战这样的战争,有再爆发过吗?”
“大规模的战争没有发生过,因为死敌已被人类驱赶到遥远的地方。”菲斯特摇摇头:“但小规模战斗每天都有,因为它们还想回来——这就涉及另一个重大秘密了。”
“你说吧!我知道轻重。”汤森沉声回答。
“目前的交战地域名叫黑原,也就是我爷爷罹难之地。在黑原的边缘地带,人类派驻精英力量进行防御,队部由光辉教会和异能师公会联合组建,一般事务也由他们管。”
“等等,”汤森再次Сhā嘴:“听你这意思,除了教会和异能公会,还有别的机构管事?”
“最该管理机构是苍穹议会,源自战前人类势力联盟。”菲斯特没有简化解释:“因为战略失误,他们差点带人类走上绝路,所以民愤极大,战后只有放弃管理权力,接着又被光辉教会架空了。”
“直到异能师公会成立之后,苍穹议会才又得到新鲜血液的补充,人员构成也渐渐均衡。他们花了差不多两三百年时间,搞了不少花样,终于改变教会成员独霸议会的格局,还拿回高层事务管理权。”菲斯特说:“说起来,我们两人也在苍穹议会的管制当中。”
“不会吧?我们?”汤森又愣住了:“我怎么不知道?”
“不论是谁,只要实力到达五级,就自动进入被管理序列。”菲斯特说:“你还不知道吧?英格玛大师要给你评定级别了。”
“级别?”汤森摇摇头说:“还是算了吧!虚名之类不着急……”
“听我说汤森,如果你等,绝对会等出大麻烦!”菲斯特说:“如果由别人来评定你的等级,你就会被贴上一张势力标签,跟着就会被安排导师、效忠对象、甚至家庭成员,永远脱身不得。”
“我靠!”汤森瞬间搞懂了真意:“如果让他们决定一切,不就等如操纵异能师的等级?!”
“那一点都不难。因为英格玛大师这样的杰出人物,他们绝不想要第二个!”菲斯特说:“我这边,很久前就开始隐瞒等级,苍穹议会当时考虑到我的处境,就睁只眼闭只眼。但这城下一战打完,我的真正实力也暴露了,再隐瞒下去就变成挑衅,议会就要派人来查我。”
“你跟他们不是老交情吗?再隐瞒一阵又有什么关系?”
“苍穹议会的成员构成很复杂,之前那些老头子包庇我,虽然占着些道理、说得过去,但还是惹出些非议,何况这次我没理啊!”菲斯特摇摇头:“被训斥被罚款都无所谓,但五级以上的人必须接受苍穹议会、还有旗下分支黑原大帐的节制,他们有很多手段让我难受。”
“黑原大帐,这又是什么组织?”
“黑原大帐是苍穹议会派驻黑原的指挥机构,负责抵御死敌的行动。那地方算是五级以上的试炼场,年轻精英的汇集之地。五级只是最低标准,达到这标准的不一定都能去。”菲斯特低声说:“教会的人也好,公会的人也罢,如果缺少黑原大帐的轮值经历,很难得到真正的承认。”
“只要你的子民承认你是贤者就好。”汤森不以为然:“你并不需要别人承认吧?”
“如果我被召集到黑原去抵御死敌,至少也得轮值一年。整整一年,银涛城怎么办!”
汤森真得很想说句“爱谁谁管、凉拌”,可终究是没说出来:“这样的话,你称病如何?或者给他们点贿赂?”
“逃避责任者以叛徒论处。”菲斯特两手一摊:“我倒是想给,可是谁敢收这个贿赂?”
“还有这种规矩?难怪公会喜欢四处拉壮丁,原来是上梁不正下梁歪!”汤森抱怨到一半,就反应过来:“我知道了……强者律法!原来这才是五级以上受保护的真正原因!我还在疑惑,这律法也太蛮不讲理了,五级以上才算人?原来五级以上才能对阵死敌!”
“强者律法在当年很好用,因为相对人类总数,五级以上的异能师太少了,一个都不容浪费。但千年过后,这条律法必然变陈旧。但变成传统的东西很难变动,没谁愿意承担失败的责任。”
“你还说它好话?”汤森呸了一口:“你差点死在这条律法上好不好?”
“说句实话,律法不会害人,只有人才害人。”菲斯特说:“如果没有银涛城这个牵绊,我很愿意去黑原锻炼。那些必须掌握的异能,在战争中的使用频率很高。”
“但你必须保住银涛城。”汤森点点头,意识到自己带歪了话题:“咱们还是先说炉子这事,要不英格玛等急了。”
“好吧!我们的死敌……根本不是人类。”
“怎么说呢?那是一种介于动物与植物之间地扭曲生物,所以多数时候他们被称为‘怪物’。”菲斯特考虑了一下,才重新开始:“但人类对其缺乏深入了解,我们只知道它们的异能源自天赋,复杂而强大,可以继承,甚至能转让。”
“远古人类不够开化,更无力反抗它们,反而在漫长的岁月里被它们当做食物和奴隶。”
“食物和奴隶?”听了这种话,汤森心里很不是滋味:“逆来顺受?”
“在被真正打败之前,死敌都是以蛮荒神灵的面目出现,很少露出马脚,远古人类哪能看出问题?所以光辉教会供奉的神灵,才会自称真神。”菲斯特说:“远古人类能存活下来,一方面因为死敌的数量不太多、胃口也不太好;另一方面,也因为人类种群的繁殖力强。”
“人是胎生,再强能强到哪去?”汤森哼哼:“一生一窝的那是老鼠!”
“死敌就用老鼠这词称呼人类。”菲斯特说:“不管是奴役也好,被吞食也罢,远古人类总是会成长,这个过程无法逆转。各种偶然渐渐积累,最后必然孕育出反抗意识。”
“跳过血泪史吧!”汤森说:“我还得留点空间考虑问题。”
“从原始想法到粗糙行动,再到提前策划、全程组织、最后形成反抗体系,这个过程很花时间,人类的牺牲也很大。”菲斯特从善如流,快速跃进:“早期的文明星火,就在这些隐秘的反抗行动中诞生。各地的部落各自发展,千奇百怪,程度不一……”
“难道这就是历史记录混乱的原因?”汤森问。
“你猜对了,一直到爆发圣战,甚至到光辉教会这个怪物发力,人类才在教士军团的武力重压下完成整合。”菲斯特说:“这个过程很血腥,也导致某些部落文明消亡。说到底,光辉教会的力量强横,还有使徒在手,甚至独霸对抗死敌的战略物资——当时唯一的黎明炼炉就在他们手上。”
“圣战时期就已经出现黎明炼炉了?”
“这就要说说黎明炼炉的诞生、还有死敌的特点了。”菲斯特沉吟片刻:“奇怪的是,死敌与人类似乎是天生的对手,就算抛开血债也会敌视对方,甚至无法容忍对方的气息靠近……”
“这话说得……太文艺了吧?”
“这是实情。人类能在十里外闻到死敌的体臭,死敌能在遥远距离上感知到人类……”菲斯特正色说:“死敌呼出的空气对我们来说是很可怕的毒雾,死敌的血液唾液能烧穿我们的身躯……”
汤森苦笑连连:“没这么夸张吧?”
“我们从它们身上学习异能,它们也从我们这边偷窃语言、文字等文明成果……早在几百年前,死敌就能伪装成|人类偷越黑原边界了,只是数量级少。”
“难道你领教过?”
“十岁的时候,我杀过一只重伤濒死的死敌。”菲斯特郑重其事地说:“打当时那种从内心深处翻起的厌恶,我至今记忆犹新。”
“这样说,他们简直无敌了?”汤森耸肩:“只要呼出口气人就玩完!”
“如果人类没找到克制死敌的东西,肯定就在圣战中彻底灭亡。”菲斯特笑笑:“这是一种功效超强的物质,就是黎明炼炉的制造品,魂晶。”
“就是那些宝石?”汤森把目光放到炼炉下的丝绒盘子上。
“不错,那就是魂晶。” 菲斯特点头:“在被光辉教会发现后就,魂晶立即被用于战争。”
“与死敌战斗时,这是必不可少的装备。首先,它能阻隔死敌对人类的意识腐蚀,加大剂量的话,还可以对死敌造成毒害。”菲斯特说:“魂晶可以直接使用,但效果不能算最强。在跟其他原料混合、炼制成制剂之后,它的效果才能真正体现出来。”
“魂晶是炼制出来的,但是那气流……”汤森抬头看:“我是说原料很奇怪。”
“绝大多数人,第一次见到黎明炼炉的原料,都以为那是透明气雾。但这形态是经过工序处理的,并非天然如此。”菲斯特说:“好吧!这也是个秘密,魂晶的原料,其实是人类的情绪剪影。”
“情绪?剪影?”汤森翻了个白眼:“这词分开我倒是理解,但凑起来就抓瞎了。”
“怎么说呢?打个比方吧!一个人高兴或是悲伤,其实是情绪起伏变化,这种变化有上限,全满很不容易。可一旦达到顶点,情绪状态会有瞬时的冻结和凝固现象,然后就同人体本身剥离开来。”菲斯特想了想:“这就有点像树上的果实,成熟后自己会掉落,这不伤害人类,不在同一层面。”
“这么奇妙的东西,我还是第一次听说……”看看脚下的气雾,汤森心里已经信了。因为气雾光丝带给他的感觉比较轻松自然,熟悉而不亲密,认同却不相溶,这是萍水相逢的味道。
“剥离的这部分,就被称为情绪剪影。”菲斯特说:“圣战后期,在跟死敌作战时,人们发现对方有个奇怪的举动,它们总是会远离那些濒死的人类伤员,不是重伤、也不是已经死亡的,而是濒死的伤员。没能避开的死敌,极少数会立即离奇惨死,其中一例,是被看不见的火焰烧成灰烬。”
“多次试探之后,光辉教会终于发现了情绪剪影的存在,随之确认了死敌这个弱点。”菲斯特说:“如果不是圣战爆发,这个重要发现还不知道要延后多久。”
“所以光辉教会全情投入、全力以赴,对情绪剪影的特点进行深入研究,于是首尊黎明炼炉很快就被制造出来。情绪似乎属于灵魂,所以炼制出来的物品,就被人们称为魂晶。”
菲斯特这几句话里包含的秘密不知有多少:“情绪剪影本身,还有它形成剥离的过程,我们无法看到,但黎明炼炉可以自行收集,你面前的黎明炼炉的收集范围,也就是誓约的最大覆盖范围。”
“我觉得,把这玩意叫成‘灵魂的头皮屑’才够形象。”菲斯特的解说被这句话打断,汤森却笑眯眯的道歉:“这是我的恶趣味,你别在意,请继续。”
汤森的恶趣味多种多样,现在展露是只是其中之一,就是把高妙的事物渣化、土化,比如往鸳鸯蝴蝶文里硬塞山药蛋派描写……
汤森打茬,那是因为菲斯特的解说又有跑题的迹象。
“这不是无关的废话,在对抗死敌的战争中,魂晶不可替代!缺少魂晶,就算能打败死敌,你也必死无疑!”菲斯特严肃地说:“黎明炼炉的另一个重要用途,是为誓约提供能源!”
“誓约?”汤森这才知道誓约的真正用途:“这么说来,誓约是针对死敌的?”
“有誓约的城市,一定有黎明炼炉存在,两者严格对应,而且都无法移动。”菲斯特苦笑:“用誓约来对付普通人,无疑是极大的浪费,就像我们今天那样……时间并不长,却消耗了不少魂晶。”
“因为黎明炼炉各不相同,所以炼制魂晶时,产量属性会有差别,连副产品也不一样。三叉戟家族出产的魂晶,纯度非常高,但数量较少,副产品也有用处。”菲斯特介绍说:“首先,破碎凌乱而无法炼制的情绪剪影,会被炼制成誓约能源。然后,完整严密而无法炼制的情绪剪影,会被炼制成誓约的一部分,就是之前在战斗中出现的英灵。”
“第三种,就是炼制魂晶时得到的冷凝液,它能显著提高某些物品的功效。这是三叉戟家的特产,但离开这个房间之后,就不大好保存。”
“比如说这张假面。”菲斯特走过去,把他的假面浸泡在丝绒盘旁边的小池中:“它名为无知无觉,有感受他人情绪反应的特效,在浸泡过冷凝液之后,它的功效会暂时提升,变得非常敏感。甚至能在很远的距离上发现怀有恶意的人……”
“各种功效加起来,还真有无价之宝的风范。”汤森再看身前的巨大炼炉,心情大不一样。
“要不怎么说它是核心秘密呢?”菲斯特说:“誓约和炼炉,肯定还有我们不知道的用途,就算已知的用途,我现在也只能跟你说个大概……”
“你刚才那些解释,已经让我明白它的重要性了。”汤森点点头:“不过情绪剪影……我的意思是说,拿走情绪剪影的话,会对拥有者造成什么伤害吗?”
“没有任何损害。黎明炼炉的收集方式不是掠夺性的,它仅仅是收集,就像微风吹起落叶……”菲斯特摇头:“但情绪剪影也是稀缺资源,十万人的话,每天大概能收集三十个,五十个就算走运。”
汤森留心倾听,此时的表情变得有些复杂:“总算是知道了。”
“知道什么?”菲斯特反问:“你似乎……颇有心得?”
“得到了世界构成的答案。”汤森说:“为黎明炼炉提供原料,这是普通人最大的用处,也是他们最大的悲哀。如果没有情绪剪影,普通人的生活会恶劣到不可想象的地步吧?”
汤森的脸上无悲无喜,根本看不出什么,他总是能隐藏自己的心思。
菲斯特的神色中却有明显的安慰,因为汤森此时的反应,几乎跟他早年得知内情时一模一样。在汤森平抑的语气中,在汤森快速变换的音节里,他终于察觉到了他的愤慨和讥讽。
虽然是个短暂的瞬间,但对菲斯特来说意义重大。这等若是某人的性格密码,它可以变成一把钥匙,打开汤森用嬉笑怒骂堆砌的保护壳,看到汤森的真性情——汤森的嬉笑怒骂,汤森的没正经,曾经令菲斯特头痛到不行。
现在,菲斯特总算抓住契机,汤森跟自己志同道合又或背道而驰,终于就要水落石出了:如果是前一种状况,汤森的阴阳怪气就不再是问题,菲斯特可以容忍。
汤森具备一种天生的、独特的异能理解方式,而且通过鸡肋异能“清场”展示了能力。之后不久,菲斯特就猜到英格玛大师的决定,在这件事情上,英格玛及其坚定。
必须把汤森·奎尔萨纳入保护,荆棘玫瑰必须加入银色海岸!
他实力不算很强,但他总能超水平发挥,而且进步空间巨大。未来无限的奎尔萨王,未来无限的勇者,正该和自己这个贤者并肩站立、护卫银色海岸的旗帜!
一个人的心态有了变化,肯定会反应到的言行中。所以菲斯特的表情和语气都跟刚才不同,稍微“活泛”了一些。这种变化虽然微妙,却真正起到了缓和作用。因为在很多时候,是不是真心实意,是不是心怀善意,对方不借助无知无觉也能察觉出来。
“放大范围看待问题,没错,普通人能提供情绪剪影,所以他们也受到某些律法的保护——以庞大群体的方式;但在另一方面,他们的生活现状与这个无关,因为有权选择的人不是平民。”菲斯特艰难的解释说:
“你要知道,人的喜怒哀乐都是情绪,可不管那种情绪,只要达到极致,就都有可能成为剪影。”菲斯特说:“银色海岸对待子民历来比较宽厚,这不是为了炼制优等魂晶,而是遵从家族传统。”
“你是说……?”
第077
“很不幸,我少年时期跟随爷爷游历,期间还曾经处理过虐杀平民的犯罪团伙。”菲斯特的目光在闪动:“他们不知从哪知道了这个秘密,正试图用这种方式获得完美的情绪剪影。”
“带孙子出入犯罪现场?你家的教育方式真直接,他应该给了你解释?”汤森话里的“他”不含褒贬,指的是菲斯特的爷爷。
“清理现场的时候我得到解释了,善与恶,其实并不复杂,是某人作出选择导致的后果。”看得出来,菲斯特对此印象很深:“有人善良,就一定有人残暴。有人很善良,就一定有人很残暴,这是亘古不变的法则——不要后悔,不要恐惧,因为只有见识过罪恶,才能真正理解善良的宝贵。”
“能分辨善恶,你才会选择并试着去维护。”
“你说的是善恶法则?我还以为是守恒定律呢!”正在为难菲斯特,汤森却不经意想起了自己的往事,他的面孔顿时变得有些狰狞:“好吧!我承认,维持这玩意得付出高昂代价!”
“既然是选择,后悔也没用。”菲斯特的回答有些沉重,因为他不知道汤森这话是有感而发。
菲斯特的表情,尽入汤森眼中,但他只是笑了笑却没说话。善恶,或者说包含正义在内的善恶观是汤森的忌讳,他极少触碰这类涉及到自己的话题。
曾几何时,一丁点正义感就致他于死地!
他甚至猜想,善恶正义这类东西,可能跟情情嗳嗳一样,都是体内化学环境失衡引发的。没错,这是病,一旦发病就无药可治。最关键的是他不知道何时会发作,如果发病的时机不对,那可要命!
身为首领,汤森想做点什么的话,谁能挡得住?
汤森唯一的办法就是把这个秘密藏起来,讳疾忌医;如果不小心犯了,他会对病症进行伪装;不得不说善恶的时候,他也会把说辞改头换面。
比如把“你这样做不对!”改成“大爷看你不顺眼!”:
比如把“住手!不准欺凌弱小!”改成“混蛋!居然敢抢大爷的福利?”;
至于“以法律的名义、惩治犯罪、声张正义”等等,汤森觉得自己不够干净,没资格喊这些大义凛然的词汇,所以他一律用“私人恩怨”替换之。
如果换个角度看问题,就会发现小人物的无奈和悲哀——平凡身躯承载的正义和善良,只能以粗鄙荒谬的名义出现,还必须像是做坏事一样,各种掩饰、各种顾虑!
“我想问句题外话,”此时,汤森就在说这样的话:“这事怎么说呢,是个人恩怨。”
“请问。”
“有个几万人的小镇,哈维,这算得上群体吗?结果他们被使徒放火烧了个干净。”汤森又恢复到无悲无喜的表情:“我想知道,这种大规模屠杀,是不是光辉教会收集情绪剪影的手段?”
汤森提出这个问题,说明他没把菲斯特当一般熟人对待,谈论第九使徒、光辉教会、哈维惨剧的危害性,其实跟讨论造反差不多……有心人能猜出汤森的内心倾向,至少能猜出他对使徒的仇视根源,而且是不死不休那种。
另一方面,如果菲斯特愿意,他可以在提供答案的时候夹带私货,这就很可能影响汤森。事实上,王子殿下也觉得,汤森对自己的信任有些突然——他不认为这是试探。
“哈维镇的事我听说了,是一场罕见的惨剧。我觉得,惨剧的发生并非是光辉教会收集情绪剪影所致——这种事没有成功的先例,而且他们那去找只多出的黎明炼炉?”菲斯特皱起眉头:“所以我觉得,光辉教会被人设计、第九使徒稀里糊涂出场、替人毁灭镇子的可能性最高。”
“没差别。”汤森如此回应:“只要是他们动的手,那就没差别。”
背后的主谋固然该杀,执行的打手也别想逃脱罪责!
“第九使徒的罪恶很多,他的动机我不清楚,但我知道他为什么有这个胆量——在哈维镇周围近千里,没有誓约之地存在,自然也没有黎明炼炉。”
“没有誓约和黎明炼炉,”汤森疑惑地问:“这跟他敢不敢杀人有什么关系?”
“换个说法,哈维镇跟誓约之地距离很远,所以它位于边缘地带上,就算有情绪剪影产生,也不能被黎明炼炉收集到。”菲斯特语气低沉:“所以第九使徒就觉得哈维镇、还有镇上几万平民毫无价值……杀了他们也不会有麻烦。”
“这么简单?”汤森的笑容冷极了,停顿片刻后问:“这他妈还有……说理的地方吗?”
“如果你够厉害,就能找到说理的地方。”菲斯特说:“苍穹议会接受各种提案,对各种指控进行裁决,审理之后还会派出人员主持处罚。”
“如果我够厉害,直接弄死第九使徒更方便,还需要搞什么提案指控?”
“实话实说,短期之内,你不可能在异能上超过当代大师,所以选择打官司会比较快。”菲斯特说:“变厉害一点,才能逃脱各种意外,亲眼看到仇人被制裁。”
“我不喜欢软绵绵的间接复仇!”汤森眼睛一亮:“或者……我可以买通英格玛,请他去做掉第九使徒?”
“买通英格玛?请他杀几个传教士倒没问题。价钱之类的暂且不说,事实上英格玛大师不能再对使徒出手了。”菲斯特说:“如果再有使徒死在大师手里,光辉教会必然无法忍受,为了那份真神看顾的虚荣,他们一定会对异能师公会宣战的!”
“偷偷杀掉也不行?”汤森又疑惑了:“最多事前不敲锣打鼓、事后也不摆庆功宴。”
“问题不在方式上啊!有本事干掉使徒的人有多少?事后都会被调查,英格玛大师排在第一位。”菲斯特无奈地说:“你大概没见过光辉教会发疯……那种景象,说句翻江倒海都不为过。”
“如果教会的人有这么厉害,你面对使徒和联军时,那种信心又从那里来的?”汤森的问题比较尖锐,而且转到势力经营方面:“你当时不是杀机森森,很想弄死他嘛?”
“我接手银色海岸时,情况已经很坏了,我只能从异能练习里挤出时间管家。维持下来很不容易,所以往常我懒得计较。武力倒是有点,但耗在这很不值,把这份时间用在异能上多好……”菲斯特语气平淡,表情变化也不大:“他们做到这种地步,我还管他什么身份?”
“可我觉得,你那时候还是不想打。”汤森说出自己的判断。
“没错,他们攻上来之前,我还是不想。”菲斯特说:“如果不是今天这个结局,家族在外海的布置就完蛋了——银涛城最大的意义和使命,其实是掩护外海的基的,稳守现有的立足点。”
“把家族复兴力量藏在外海,这个……”汤森眉头微微皱起:“没考虑过后果?。”
“是未来的力量,至少还得等三年。”菲斯特纠正:“都太年轻了。”
“这习惯不太好。”汤森毫不客气:“都奔着以后不管眼下,结果被别人堵在家里了吧?”
“无非就是拼命而已,”菲斯特倒是看得开:“你死我活这条路,也不是我要走上来的。”
“再问个题外话,”汤森饶有兴趣地看着他:“假如你能决定某个环节,如何选择?”
“如果可以的话,我决定给这场复仇一个结果。事情既然发生了,那就要有始有终!”菲斯特的气势渐渐抬升,语气强烈,但说的不是气话:“汤森先生,你觉得呢?”
菲斯特这会感觉气氛很不错,可以试着把话题转到别的地方,比如合作这件事。
但这个话题怎么牵出来呢?因为之前的不愉快,菲斯特心中存有压力。所以他决定这次要慎重、一定要慎重!
而且菲斯特意识到,还有个态度转换的小麻烦。
他以前的谈话对象大都是下属,上对下,态度问题不存在。但他现在面对汤森,大家地位平等,如果不拿出严谨态度配合,就很可能给汤森以敷衍、傲慢之感。
就算谈严肃话题,菲斯特的风格也应该是清新明朗的,最不济也应该开诚布公。之所以造成现在这种尴尬,全是因为他和汤森被条件限制住了——两个势力的首领,未经铺垫就单独面谈!
这种危险的交涉方式,就是传说中的王见王。
首领单独而直接的对话,就意味着没有缓冲空间和回旋余地。无论那边的首领,一旦犯错就很难挽回,别说其他事,你多眨两下眼都可以搞出麻烦。
菲斯特诸多考虑,是不是慎重过头了?商量点事情而已,大家放轻松不行吗?
不行!
菲斯特跟汤森不算陌生,但这不是他轻慢对方的理由,因为两人的身份是对等的。再说此次合作的性质非比寻常,其实跟组建团伙差不多,参与者的态度怎么慎重都不过分。
第078
好不容易,菲斯特才算找了个“不那么直接”的方式,他借用汤森提问的机会表达了立场、特别是自己对光辉教会的立场——彼此都有共同的敌人,所以大家的立场相差无几。
话虽然说得含混,但好在站在他对面的人是汤森。他听懂了,因为他知道听话要听音。菲斯特的话近似抱怨,但实际上在向自己表态。没错,银色海岸对光辉教会的立场,将由“非常冷淡”调整到“非常强硬”!
同时汤森也听到菲斯特没说出来的那句话:“汤森阁下,我们在这方面好像差不多啊!那你是不是先考虑一下合作问题?”
如果是知情知趣的人,这时候就要主动配戏了——他应该先摆出讶异神色,然后迅速用欣慰取代、之后再换成严肃……面孔相对,各种表情轮着刷,直至进入真正的谈判环节。
汤森只是“哦”了一声——最单纯、没有任何含义的“嗯”。如同呓语,连敷衍的意思都没。
处心积虑却没得到回应,菲斯特顿时郁闷到不行!脸色如此,可心里却在抗议:你这混蛋真是太没正经了!但汤森这回是冤枉的,他不是恶意回避,也不是故意晾着菲斯特好讲价。
菲斯特这次,没选对时机。
因为菲斯特是半个异能宅;因为菲斯特没做过此类合作;因为菲斯特少有地位相等的交流对向(寒暄那种不算)。所以他心急而不自觉,所以他忽略了汤森才听完诸多秘密。
其实合作这事,汤森是心知肚明的,因为必要性明摆着:面对光辉教会或其他对手时,大家都处于弱势,拧成一股绳对大家都有好处。俗话也说独木难支啊!
但汤森只有一个脑子,现在被“黎明炼炉”、“魂晶”、“誓约”等等秘密给塞满了,哪还有精力考虑合作事宜?
至少要让他先把这些东西消化掉吧?
所以汤森只能“嗯”一声。好在他很快就反应过来,又给菲斯特补发一个“你放心、我在考虑”的干笑——见汤森还没准备好,菲斯特也只能耐住性子等,尽管他觉得其他问题不重要可以先放下。
他并不知道,汤森把精力和脑子被另一件事给占用,那就是搭建“世界模型”——汤森具备很强的全局感,所以他做事之前,必然先进行模拟推演,这几乎成为他的本能。世界模型的作用和优势体现在综合集成上,是做高级战略推演的基础,用它推演求的不是细节、而是战略全局。
汤森之前对战略层面缺乏了解,不过现在不同了,建起一个世界模型,他在分析问题时就能联系上下、兼顾左右。只要模型正确,运算规则合适,推演结果就能反应实际情况。所以某些事情,也无法早扑朔迷离下去。
汤森听了一箩筐秘密,之前好多资料要直接作废,而且模型由数据组成,数据需整理汇编,工作量太大了,根本不能受干扰。百忙中嗯一声还笑一个,算是对得起菲斯特了。
汤森得到的第一个回报,跟联军有关系。
“联军进攻银涛城另有意图,”汤森问菲斯特:“他们的最终目标,应该是黎明炼炉吧?”
“嗯?”从郁闷中惊醒,菲斯特很惊讶。
因为这个秘密,他原本就打算告诉汤森,但要在确认了合作事宜之后。那晓得汤森只是低头沉吟一阵,再抬头起来时,嘴里就有了大致答案。
菲斯特有些怀疑,汤森这混蛋是在试探自己吗?
不过想来想去,他还是决定坦诚些。
“见过英格玛大师之后,我才完全弄清楚联军攻击银涛城的动机,之前的判断不全对。”菲斯特说:“大师在战斗开始前到达,他发现除了城下的联军,战场之外还有一股势力,它们不干涉战事也不遥控联军,从头到尾只旁观。”
“劲敌?”汤森问。
菲斯特摇头:“战斗结束后我们查过,找不到任何线索。”
“先给这孙子留个空白好了。”汤森说:“别强求。”
“联军那边,除了掩人耳目的说法。首要企图是攻占银涛城,得手的话,西海岸就沦陷一半。”
“这目标最容易达成,明显是发动战争的基础。”汤森点头:“你也别悲愤只要是个人就跑来打你,谁都有走背运的时候。”
菲斯特懒得分辨这是安慰还是别的,不做反应直接说下去:“接下来,他们要争取消灭三叉戟家族的主要支系,抢夺各种传说中的异能秘典,然后扶持三叉戟家族的叛徒上台。至少要保证城市能长期经营下去。银涛城地势险要,影响面又大,以前就因为这个,才让很多人的发财梦破灭。”
“这也算题中应有之意。”汤森耸耸肩,毫不奇怪。
“然后,幕后策划者的企图也暴露出来,这些战斗目标,真是天马行空,胆大包天。”菲斯特做了个深呼吸:“首先,他们会用各种手段全力渲染压力、甚至宣布要屠城等等,这都是迫使银涛城主动开启誓约……我判断,毕维尼跟这股势力之间没联系,却应该是他们精心准备的标靶。”
“可是,这里就有些疑点。”菲斯特皱起眉:“对方如此计划并不稀奇,但他们如何确定我有开启誓约的能力?又如何知道我三叉戟此战中没有其他手段?”
“这幕后的人,真是在发神经病?”汤森疑惑了:“我想想啊……誓约主要针对的不是人类,除非誓约发动对他们有利……呃?这伙人难免道人类内奸?我靠!他们想转卖誓约的情报!”
“你的想法根英格玛大师的分析差不多,大师认为,在拥有誓约的城市中,此时的银涛城处于最虚弱状态,又处在最易受到攻击的位置……虽然拥有黎明炼炉是实力的证明,但我们银色海岸嘛……近百年来的挫折是意外情况,以至于让人生出这种程度的贪念。”
“我同意这个说法。”汤森说。
“对方的安排环环相扣,”菲斯特顿了一下:“如果攻进城区、宫殿区,他们接下来的目标就是黎明炼炉——他们不知此处的防御强度,所以侧重外间作战,想耗光银涛城方面的防御力。”
“想象力不错。”汤森冷哼一声:“只是手里没练好本事,什么招数都没用。”
“如果成了,他们不但得到黎明炼炉,还能扶持叛徒上台管理城市,然后他们就能安心研究魂晶了。没错,他们的最终目的,其实是包括情绪剪影在内的整个魂晶体系!”菲斯特语声铿锵:“我们,差点成了人类的大罪人!”
汤森脸上不动声色,心里却在腹诽:“歪歪嘴就把我划拉进去当罪人,我跟你很熟吗!?”
其实汤森没生气,反而还有点欣慰——如果菲斯特所说的话属实,就证明自己的世界模型没啥大错,可以推演出基本效果。
这也就是说,联军不是为金银而来,至少那位擦墙的使徒不是,他们的胃口简直大得吓死人。想搞誓约资料,还想研究魂晶体系,至少通敌背叛的罪名跑不掉,于是将来的官司就好打了。
“以前有这种事吗?”汤森摇头晃脑地问:“人类叛徒跟死敌勾结?”
“被迷惑的多些。”菲斯特说:“主动的少见,即使有也是个别,没像这次一样团体犯案。”
“事情最好闹大点,不然的话我们很危险,”汤森深深地看了一眼菲斯特:“英格玛是当代大师,但他挡不住无数人的私欲。”
“这事只能直接跟大师说……”
菲斯特才说半句,汤森就要往外走,他赶紧叫住:“请等等,汤森你这是?”
“找英格玛大师说事啊!他不是在等我们吗?”汤森奇怪的看他一眼:“你有什么主意?”
“这个……”菲斯特只能打消先前的种种念头,抛出这句话:“汤森先生,要不要合作?”
汤森一直不肯配合,所以这问题也算困扰菲斯特多时了。
但此时的汤森特别洒脱,他当即点头:“当然!”
“那我们先商量细节吧!”菲斯特知道打铁要趁热,谁知道你一会又要发什么疯?
“不用商量,都是现成的。”汤森笑笑,手指点点额头:“我这应有尽有,什么细节都不缺,随便就拿个三五七套方案给你挑,这样总行了吧??”
“有挑选余地当然更好。”菲斯特快步跟上,他认为汤森又在拖延,他更不相信汤森脑子有那么多合作方案。但汤森刚刚在原则问题上做出回答,他不合适在细节上继续紧逼。
“我知道完善细节需要时间,但你明明白白说出来不就好了吗?”
不过,菲斯特心中却在暗暗抱怨:“你不吹牛会死吧?”
菲斯特不喜欢谎话连篇的同伴,因为这种人会带来很多麻烦。一拍脑门就能搞出几套复杂文本?菲斯特觉得谁都没这本事,就算是记录别人的方案,大概也会记忆混杂。
汤森这次没说谎,他随手拿出几套合作方案让菲斯特挑选。其共同特点是规划周密,条理清晰,细节严谨,涵盖几乎所有层面。而且每套方案都严格对应一种或两种合作方式,属于真正的量体裁衣。
菲斯特很疑惑,因为这玩意做不了假,所谓方案,它甚至没有真假之分、只有优劣之别——摆在眼前的事实,令菲斯特不得不服。汤森的资料库很庞大,记忆也很强大啊!
值得一提的是,合作方案并不是艺术方案,不追求标新立异,讲究实用适用。甚至说,原创性上有所缺失的方案才是好东西!因为,这恰好可以说明它的正确性和适用性。
汤森又不是吃撑了,怎会记录那些无效的文字?
这位同学的个人风格,偏暴力竞争多些,打架厉害、打仗厉害、嘴皮子厉害。这方面吸引眼球,其他方面就容易被人忽视。但菲斯特不是普通人,通过这件事,他对汤森的了解前进了一大步:此君极善伪装,他脸上那张看不见的面具,比自己的金属假面还要坚固!
当两人重新站在英格玛大师面前时,菲斯特心里还在疑惑:汤森这个怪物,究竟是从那蹦出来的?这些宝贵的资料,他又是在哪搞到的?
他不免会顺理成章的想:此人身上,一定还藏着更多好东西!
合作,荆棘玫瑰与银色海岸唯一的选择。
世界观没被刷新的时候,汤森对合作兴趣不大。因为他有过类似经验,知道这事的麻烦比好处多,弄不好就要失控。所以在跟菲斯特交谈的时候,他的态度是回避。
英格玛大师一眼就看透汤森的想法,所以才命令菲斯特抛弃常规,对汤森开放最高机密。
黎明炼炉、情绪剪影和魂晶系统,不但是银色海岸最高级机密,也是人类最高级机密。甚至可以说,人类世界就建在这个体系上——不知道这些秘密的人,就没有进入核心圈子。
毫无准备,一旦有事,这些人只能成为牺牲品。
汤森隐约知道,这世界还有很多秘密。但实际情况远远超过他的预计,整套秘密的冲击力非常大,立即对汤森造成巨大影响!
光辉教会不是权力金字塔的顶层,苍穹议会才是最高仲裁机构,这个情况能为他的复仇开辟另一条路;人类死敌的种种资讯,却造成汤森部分认知的塌陷——重建世界观之后,汤森还建立起模拟世界运行的模型,他终于看到人类的全貌,了解到最重要的世界运行机制。
目前得知的核心大致是:收集资源,抵御死敌!严控武力,全面保密!
光辉教会、异能公会,某种程度上是保证各种机制运行的维护工,对其造成严重伤害的话,不但人类上层不答应,还可能引起黑原大帐的紧张,甚至危及整个人类……用祸害所有人的方式报复一小撮人?汤森没这么低劣!
至此,汤森与菲斯特的合作已成为必然。
新的威胁,使汤森迅速克服之前的种种顾虑,他展现出前所未有的诚意,将诸多合作方案摆在菲斯特面前。不出汤森所料,菲斯特相当谨慎,他选择了“非全面合作计划”。
这方案的特点是:以双方认可的利益为前提,资源情报共享,合并中下层职能机构,各自保留核心架构的独立性。
所以说,这才是目前最合适的方案,因为饭要一口一口的吃,步子迈得太大会扯着那啥。
其实,这很像组建合资公司的商业计划。大家在保留独立性的同时,也意味着反应速度变慢、出现不可预知的干扰……好在汤森和菲斯特都是个人能力强大的首领,都相信自己能解决这些问题。
双方还商定,如果合作顺利或情况恶劣加剧,就要在此基础上进行全面合作。
所谓全面合作,其实应该叫全面合并。
这些商议结果,甚至汤森对近期各类事态的推算,都有向英格玛通报的必要,他现在隐隐成了两人的后台靠山——没有英格玛大师的参与,这个合作就不存在。而且英格玛大师的名义很好用,成名那么早,天下谁人不识君?
汤森和菲斯特表述想法的时候,英格玛大师面色沉静,用手指在桌面上划拉各种图案。
小萝莉心痒难耐,在侧后方踮着脚尖偷瞧,结果发现英格玛画的全是水果、面包之类,于是百思不得其解。
“大势所趋,只有合作,这是你们唯一的出路。”两人汇报结束,英格玛考虑一阵才缓缓点头:“你们的选择值得尝试,那就抓紧时间去做!至于我——”
“哎呀!我刚才都忘了说!”汤森立即嬉笑着Сhā话:“我们这盘生意里还有您一份……干股。”
“好处我当然要收。”英格玛撇了他一眼,没松口:“但你们别指望我帮忙。”
“没指望您亲自操刀,您这目标太显眼了。”汤森脸上的笑意不减,他知道顶尖人物从不轻许承诺:“但我们需要掩护,您可以在银涛城搞点有益身心的活动嘛!比如欺男霸女什么的……”
“做梦!”英格玛冷笑一声:“我最多犯个懒病,在这多待几天。”
“您要愿意呆着也行,我可以安排点人帮您刷刷存在感……”汤森贼心不死:“你不知道,越是大人物,推销团队的作用就越明显啊!”
汤森的话,让菲斯特大吃一惊,他心说这是当代大师啊!他的名声你都敢拿来玩?
英格玛也没想到,汤森居然不拿自己的名声当回事,他就是看汤森再怎么顺眼,也不能惯他这毛病:没大没小,时间长了还不得骑到自己头上去?
于是英格玛拍案而起,喝令汤森闭嘴立正。然后以正义之名,苦口婆心的教训了他一顿。然后,当代大师打个眼色,命令汤森站在墙边静思己过,自己带着菲斯特遛弯去了。
很显然,英格玛肯定有什么话要菲斯特说。
他们的背影刚刚消失在墙角,汤森脸上的严肃表情就塌了下去。他伸着懒腰,嘴里“切”了一声,才开始抱怨:“这老头,真难伺候!”
两位女士同时转头,对他怒目而视。
小萝莉的怒是真实的,玛西亚的怒虽然是佯装的,但捏向汤森耳朵的手却很迅速:“什么老头?什么难伺候?你真没礼貌!”
“实话实说。”汤森左右躲闪:“这小老头的性格很扭曲!”
“英格玛大师正当壮年!”小萝莉加入反对者行列:“他才不是小老头!”
“看来你也觉得他性格扭曲?”汤森转头,对她哈哈一笑:“因为你没反驳我的观点!”
一高兴、一分心,汤森一只耳朵就被大姐头揪住了。
“你不耍嘴会怎样?啊!是不是个人物你都要得罪,你身上长着刺吗?”对汤森略施薄惩之后,玛西亚才看看左右,把汤森拉到花架一角,似乎有什么内情要对汤森说。
小萝莉已经跟玛西亚混熟了,看到他们神神秘秘的,不用谁招呼就尾随而去。于是大家捐弃前嫌,兴致盎然的发起一场谈话活动。
这种事,俗称八卦。
其实熟人之间说点八卦很寻常,但历史人物就不同了,他们谈论的八卦,很有可能变成“影响深远”的大事件——比如他们三个人,这次就搞出意外了。
在日后的史书记载里,多次出现的神秘“花架角落社”就这样诞生了。恐怕没人能想到,这个神秘莫测、鬼鬼祟祟又影响深远的社团,第一次藏在花架角落的原因很简单:偷偷议论英格玛。
实际上,这种议论是英格玛大师的授意,他刚才的眼色是打给玛西亚的,就是为了这事。
这是因为眼下势态特殊,汤森必须要了解他,才能从根本上回避某些矛盾。但某些关于自己的话题,不适合英格玛亲自跟汤森说——谁说大人物没有局限性?
这种时候,由玛西亚出面协调,效果反而更好些。
玛西亚跟两头的关系都很紧密,另外口齿伶俐,知道轻重。她是英格玛的好盆友和铁杆粉丝,对英格玛的事情了若指掌,虽然她不擅长讲故事,但好故事本身就很吸引人。
作为中间人,玛西亚着重说了英格玛两方面的事:以往经历,个人性格。
英格玛大师的性格很复杂,而且只有一样东西比他性格更复杂,就是他的成长经历——只有知道了这些往事,人们才有可能理解当代大师的性格,运气好的话,还有可能理解他穿衣服的品味。
当代大师英格玛,这个称呼光芒万丈、尽人皆知,不需做补充了吧?
也许是大师头衔足够震撼,所以很少有人注意到,在大师的称呼里,并没有带上姓氏——是的,英格玛这串字符不包含姓。无姓之人并不罕见,在社会底层中尤其多。
这是小孩子都知道的常识,有名有姓的人一般地位,有名有姓有氏的人很有地位,有名有姓有氏有号的人特别有地位……
当代大师是奴仆出身!?
的确是!
从杂役奴仆出发,走到当代大师的位置,英格玛跨越的不是人生,而是人类历史——从最低到最高,这种“理论上”可行的事,“实际上”绝不可能成功,因为它在“原则上”触犯了太多人。
但英格玛的存在,就说明这事是真的!
他如何做到的?想要答案的人就得认真琢磨、就要付出极大代价才能想通。但大家喜爱的是当代大师的荣耀,英格玛本人付出多少努力,吃了多少苦头,其实不值得去关心。所以在看待当代大师的时候,人们会漠视这个细节……
英格玛从未遗忘自己的出身;而且他从不以自己的出身为耻;所以他的称谓永远都只是英格玛,绝不增加姓氏。如果他不曾为之坚持,就会发生很多血案惨案。
英格玛出身奴仆的事实无法抹杀,但曾有很多人试图抹杀,他们不为讨好英格玛,而是要讨好其他人。当然,讨好的重头还在光辉教会那边:如果给英格玛编纂个使徒后裔的疑似身份,那就变敌我矛盾为内部矛盾,于是教士们脸上就光彩多了,后续计划也挺多的……
光辉教会那边甚至会激进一点,尝试一下收买英格玛的可能,这也未尝不可。
这些马屁精觉得事情挺简单的,我们只要干掉那些相关的知情者就行了,充其量不过千把人嘛!然而他们没想到,收到风声的英格玛立即放出话来:谁要敢动那边一个人,我就让谁全家长命百岁!
如果光辉教会如果背后推进此事,那就准备付出同等数量的传教所!等级不限、方位随机!
所有光辉教会高层,英格玛定会贯彻所见即所得战术!家人亲属一视同仁!
此事就此结束……
“唯有野蛮,才能对抗野蛮!”汤森点头大赞:“文明我精神,野蛮我体魄!”
“没错,因为他强大,所以马屁精的屠刀才没能砍下去。”玛西亚也点头,然后接着说下去:“英格玛的父母都是奴仆,所以他最开始是个低级杂役奴仆啊……”
英格玛运气很好,他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服务对象,其实是位温柔善良的小小姐,她名叫海柔尔;没错,就是现在陪伴在雯丽小姐身边那位大姐、美丽端庄的五级异能师;而且海柔尔的异能笔记,此时还揣在汤森怀里呢!
那个时候,海柔尔是个小小姐,而英格玛他是——既然大家是在传八卦,那就不能太沉重,所以玛西亚指出,英格玛幼年时期真的很胖,所以——他是个小胖墩。
“原来是这么回事。”汤森恨恨地说:“这丫果然是个吃货……”
“你太坏了!”小萝莉虽然恶形恶状,但回想英格玛画在桌上的诸多食物,底气就有点不足。
如果一切都按部就班、照常运行的话,英格玛同学的人生可以用“心比天高、命比纸薄”来概括:他跟海柔尔小姐的关系融洽,但后者会在十岁左右离家去学习异能——他就没人罩了。
如果英格玛回到单纯的杂役奴仆身份,别说危险的主人,就是高级奴仆也能决定他的一切。具体点的话,就是随便哪个小管事无聊了,都能把小胖墩丢到河里看水花——玩儿。
对低级奴仆来说,扑腾给别人看是天职,能不能爬上岸却是私事,如果他歹命沉下水底,最多得到一句“哎呀!晦气!”
沉下水的人,说晦气的人,都不会察觉这事有不对之处。阶层法则之下,事情理应如此:贵人在贱人身上找乐子天经地义,这无关严酷和悲哀,再说奴仆们也理解不了这些词。
英格玛之所以没被淹死在某条河里,大概因为他是个传奇;传奇人物都有传奇的人生、传奇的人生都能在源头找到转折;而所谓转折其实都是意外,它会由无数渐变因素促成。
属于英格玛的意外包含这些因素:海柔尔小姐把小胖墩当玩伴,海柔尔小姐上课小胖墩可以跟着,海柔尔小姐的启蒙导师性情柔和、同时她还是个路痴……
神奇之路铺好之后,意外就会紧跟着爆发:女导师在小花园里迷路,结果撞上小胖墩,她发现小胖在偷偷练异能,接着发现小胖墩的异能天赋很罕见……于是小胖墩有了导师,于是小胖墩很快萌芽,于是接下去的事情开始顺理成章的推进。
在这一系列重大事件中,唯一生气的人是海柔尔小小姐。
传说中,这位小女孩嘟着嘴对小胖墩使用了绝招。但这招数非常神秘,具体情况不为人知……
汤森知道,这事海柔尔亲笔写进笔记,她祈祷英格玛同学吃饭没菜——永远!
“there is no dish to go with rice——forever eternal!”汤森笑抽了:“好狠的诅咒!”
吃饭没菜就会营养不良,也许人生有点像头发,缺乏营养就要开叉。英格玛的人生呢,一开叉就是三个,我们可以用励志、真实、黑暗来标注它们。
“励志”这条岔路,因为一路锦绣、全程都是爽点,所以被大书特书,被无数人传诵:英格玛萌芽啦、学徒啦、特殊晋升啦、有人不服他跑去打脸啦,荣获低贱异能师称号,继续晋升、又有人不服他又去打脸,荣获年轻俊才称号,荣获新生代俊才称号,荣获当代俊之一称号,去掉之一啦……
绝大多数人,只知道这条春风得意的岔路,亦在这条岔路上获得了无限满足。你看啊!钱程无忧,名利双收;你想啊!佳肴美酒随便享用,娇媚红颜任意推倒!呐呐,大师可以天下布种,还不用自己掏钱养哦!
“真实”这条岔路,很少人去探询,因为过程太沉闷枯燥,居然只是个简单句子的不断循环:英格玛被人欺负了,然后他打回来了……就算朗诵一百次,你都不算捏造事实。
“黑暗”这条岔路,只有真正亲近或及其了解英格玛的人才知道。这条路也是简单的循环,就是在某个字后面加各种称谓,从而变得毛骨悚然,其实这个字就是“杀”!
英格玛杀毛贼、杀强盗、杀杀手、杀仇家、杀奸商、杀罪犯、杀贵族、杀黑户、杀教士、杀使徒……
一个“打回来”里面,包着多少痛苦?一个“杀”里面,带着多少血泪?
没多少人知道,英格玛的成长之路如此坎坷艰险。因为只有把三条岔路捏在一起,人们才能看到完整的英格玛式人生,缺了任何一条都不行。
因为那些事儿都是真的,都是促成他性格的因素。
那么,英格玛的性格到底是什么样的?
简单的说,就是争!
英格玛的人生是杀出来的,英格玛的性格是争出来的。只要决心一下,不管什么他都要争、他都敢争、而且总能争到手!下了决心的英格玛,手法无比灵活,还富有创造性。
如果英格玛跟汤森比流氓,那毫无疑问,他会成为流氓中的流氓;如果英格玛跟菲斯特比惊艳绝世,那毫无疑问,他会成为惊艳绝世中的惊艳绝世。
这件事,他可以让自己做到最好;下件事,虽然提高自己很困难,但可以把那些做得比他好的人——都、干、掉!
只要决定了目标和原则,英格玛就没输过。
这就是他性格中最特殊的地方,鲜明。
好,因为鲜明;坏,还是因为鲜明;作为人生催化剂使用的话,这一点“鲜明”就足够点燃生命!它让英格玛激|情澎湃、荡气回肠;它让英格玛披荆斩棘、直抵巅峰!
但是呢,命运这东西通常是测不准的……
会当凌绝顶,固然可以一览众山小,但也可以被冷风吹到感冒发烧。
在捧起当代大师的桂冠之后,在号称当世异能第一人之后,英格玛却渐渐变得沉寂了,或者说,他渐渐变得老成持重了。没错,他到达世界的全新层面,但交织纠缠的理念,内心的矛盾冲突,都变成套在英格玛身上的枷锁。
力量越高、眼界越宽,这幅枷锁就愈发沉重。
有个最显著的例子,当代大师现在还属钻石,因为他是个钻石王老五——就算交游天下尝尽万花,英格玛在律法和情感上依然是个独身。好多人猜测,或者他只想与异能相伴终身,所以才选择做个可耻的光棍,无家也无爱。
对于这种猜测,英格玛唯一的一次官方回应是:“滚!”
但实情是,至少纳玛西亚知道,英格玛内心有爱。
而且他喜欢的人,恰好也喜欢他,那就是海柔尔小姐!这份情缘能追述到两人过家家的年纪,但在可预见的将来,还看不到终成眷属的希望。因为某些东西,无法被个人武力撼动!
所以他难下决心,所以他难以承受,所以他的无奈不比别人少……
“啧啧!”汤森摇头晃脑的评价:“这可真是……江湖越老,胆子越小啊!”
“小心挨揍啊你!”玛西亚气呼呼地拉着小萝莉:“我们走,不跟他说了!”
“就是!”小萝莉举双手赞成:“这人特别的欠揍!”
两人气呼呼的离开,汤森既没生气也不郁闷,最多有点无奈而已——自己的性子就这样了。
别人如何看待自己,其实他心里很清楚。
汤森特明白,很多“看你不顺眼”都是意识差异引起的,比如他习惯性地把英格玛当普通人看待,无奈的是,别人却单纯把英格玛当偶像崇拜。就像刚才,他只是背地里打趣一句“小老头”,就引起她们的反弹。
汤森认为“能骂能笑随便闹”的人,才能长期打交道。某些人整天板着脸、张口必律闭口必法、左脚写慈右脚刻悲,不把自己整成稀有动物誓不罢休——这样的极品,汤森不愿招惹。
汤森自认态度挺端正,只是心态这玩意,有时候很难向人解释,一时半会的说不清。但不管怎么说,在自己的努力下,他跟周围人的认知差异渐渐缩小,几乎到了快被人忽略的程度……
所以呢,这事跟自己没关系,还是只能怪在英格玛头上!
当代大师的气势太强了,简直就是个一千瓦的大灯泡,随便往大伙旁边一挂,本来快看不见的意识差异,瞬间就被强光放大了!
如此看来,求同存异这事很难一蹴而就,真是任重道远啊!
“各位同学,你们真是太调皮了……”汤森轻叹一声:“其实我很忙啊!”
“对哦!很晚了。”紧接着,汤森的脸色就是一紧:“你们这些混蛋!宫殿区执事呢?都死哪去了!居然没人给我安排住处?”
汤森挺好奇,左右走了段路,居然找不到执事了。之前的宫殿区里还是人来人往的嘛!现在连个值夜班的小执事也没有,这真是怪哉!
汤森挺犯难,要是丢个异能出来搞风搞雨吧!这是熟人的老巢;要是发挥传统、就地躺下、隔天流着鼻涕去扫丫面子……也不行,因为宫墙上还挂着灯盏,每个灯盏下面都还站着个半大小子。
这就是所谓的银涛城王室内务军。或者在一百多年前,站这名字下面的是群正常士兵,然而此时站在汤森身前的士兵……都不正常!
因为内务军早被菲斯特的亲戚们裁撤了。
眼下这些站岗的孩子,其实是菲斯特四处流窜时捡回来的。让他们以军为家,不过是保证他们不被饿死。但孩子们不懂,他们觉得吃了菲斯特的饭,就要在这里站够时间。
就他们那副小身板,甚至没法撑起皮甲。
如果你真要对他们做点啥,他们大概也不知道自己该干点啥才好;你要是靠近点,他们就一手拎着腰带、一手托着盔沿,瞪大自己那双天上地下最无辜的眼睛看着你;要是再靠近点,他说不定还会哭给你看……
问路?别逗了,他们换岗时还要执事领着出去呢!
三叉戟家族,差不多每代都有近半数的将军来历非凡,或者是被主子们捡回来的、抱回来的、大着肚子走回来的……但是到今天为止,它居然还没被扫进历史的垃圾堆!大伙来评评理,这得是什么运气啊?
汤森对着历史摇头叹气一阵,却抗不过倦意,只得大步流星按原路返回。
这条路走起来倒是快,出门、拐弯、抬头就是金字塔——结果他又回了异能师分会。
“不就是个睡觉的地方吗?”汤森眉头一挑,计上心来:“哥哥我有的是地方睡觉……今天睡个新鲜的给你们长见识!”
风动云移,月隐星稀,这一夜,好黑!
隐隐约约,金字塔脚下有几丝轻影升起,不急不缓的、顺着巨石垒砌的塔体飘然而上——梦想大厅外的月牙平台上,两盏靠门的灯光,已经映出弥漫而至的朦胧雾气边缘。
但与此同时,灯光也照耀着两粒正在空中翻滚的十六面水晶骰,还有平置在地面的凹形金属板,只听“叮叮——哗哗哗!”地撞击声和连串的脆响,几圈挤挤挨挨的人头开始攒动起来,年纪是有老有少,不但有杂役、有各级学徒,居然还有正牌子的异能师?
更奇怪的是,这个正牌异能师还受人欺负,跟左右几个学徒一样,满脸阴郁,被迫下注。
“嘿嘿!我赢了!”一只肥硕的手掌伸出来,低沉的声音在说:“各位,一张杀敌卷给来。”
“又是你!”众学徒连呼倒霉:“我们战场上打来的战绩,这些天都被你抢走了!”
“公平游戏而已,要有不服气的人,可以试着举报我嘛!”赢家两手叉腰,露出巴掌那么宽的胸毛嘴里嘿嘿冷笑:“不管是银涛城、还是本地分会,大爷我都是横着走的——你们可要想好了,你们那些事,我知道的可不少啊!”
胸毛兄的霸气,一丝丝地抖出来,周围三十余人皆闭口无语。
看来,他们是有不少把柄捏在人家手里,所以就冷场了,周围也就寂静了。
但就在胸毛胸咧嘴想笑的时候,月牙平台外传出一声低沉风啸,然后又是略重的布料在空气中抖动的颤音,胸毛兄哎呀一声,挤出满脸的凶光:“好哇,真的有人敢通风报信!”
“呼——!”众人回头,似乎看见一朵黑色巨莲从天而降!
猛擦眼,大家才发现从天而降的不是花,而是一个身穿黑袍的蒙面人——他的个子不算很高,但气势阴冷;他那黑袍的开缝甚至到了胸口位置,荡开之后就很像花瓣。他那并立的两腿,就如钉子一样戳在半拳粗的栏杆上,却能在夜风中岿然不动。
他不动,也让这边这群人不敢稍动……
“嘿嘿!朋友,想来玩玩吗?”有人冒昧的开口了,但立即被好多乱拳砸到身上——深更半夜来梦想大厅的蒙面人,会是什么好路数吗?
“嘿嘿!前辈,大人,我们识相、我们让路!”胸毛兄小心翼翼的陪着笑脸,他早算准此处今夜无人,所以才敢来开场子,谁想遇到这么个怪物?那眼神好冷,真是太渗人了!
“听说,你横着走。”蒙面人的阴冷语调,一点也不比他的目光逊色:“走一个给我看。”
“见笑了前辈,那是我们说着玩的……”
“不会?”
“这的是说笑,前辈,就是个小玩笑而已啊……我们这就走……快点……”正在催促手下离开的胸毛兄,发觉自己一个小弟,踏上旁边台阶之后就突然一头栽下来,都不带抖一下的!
“啊!啊?”黑乎乎的液体顺着阶梯渗出,边缘慢慢扩张。
“好笑吗?”蒙面人用索然无味的语调问。
“好笑!不不不,不好笑!”胸毛男又摇头又点头,都不知如何是好:“我不知道……”
蒙面人却不再理会这些人,他脚尖一点,身体已从空中飞掠而过,“呼”的一声落在梦想大厅的雕花木门前面。这会时间,早有机灵的杂役和学徒清扫了地面,还收拾了赌局道具等等——前辈这风范这语气,肯定是咱们公会的异能师啊!
“打断他和手下双腿,让他们学会横着走。”蒙面人果然是进梦想大厅的,他伸出一根手指,指头正要触门时又转身补充:“他们全身的毛,拔了,十次。”
“前辈,”有人问:“这毛也能拔十次?”
“要不然让他长快点,要不然拔了粘上去再拔。”蒙面人讥讽:“你是什么脑子?”
“学徒脑子。”没想到这些家伙倒还硬气:“前辈走好。”
“明晚在此等我,不能少人!”蒙面人不以为然,手指一晃、指着唯一的初级异能师:“如果少一个,我扒你的皮!”
“为什么扒我的皮!”只要是异能师,哪怕是个初级的,脾气也不会小。
“因为你是胖子,好扒。”蒙面人一本正经的回答。但旁边的学徒们,已经忍不住要笑出来——这才是真正的玩笑,会开玩笑的蒙面前辈,至少跟自己这边关系要近很多。
“我胖一点,可那又不是罪!”可初级异能师不干了:“前辈你凭什么就冲着我来?”
“胖,不是罪,一群瘦子做坏事还带个胖子,才是罪。”蒙面人冷笑:“不就是个顶雷填坑的货么?”
“我就是顶雷填坑!”胖子破罐子破碎,豁出去不要命的架势:“那还叫我带他们来,什么意思啊你?”
“谁来谁不来,我说了算;他们怎么来,来了之后是不是还完整,你说了算。”蒙面人的目光开始横扫月牙平台:“哪怕明天这平台上只剩一地碎肉也没关系,我,包你没事。”
“呃?什么?”胖子异能师有点吃不准了:“前辈你的意思是……?”
“借你俩帮手,自己去琢磨。”蒙面人丢了个纸团过去,又反手从怀里抽出两张纸:“再学会这个就差不多了。记住,你只有一晚上,不得转借、不得泄露、不得抄录!否则就把你砍成肉酱!”
“那那那……那万一别人偷瞧去了怎么办?”
“也把你砍成肉酱!”蒙面人冷哼:“明确没有?”
“明确!”胖子心中无限悲切:无论我怎么蹦跶,结果都要陪在包子馅左右,最远也不超过擀面杖啊老天……
不管心里怎么想,胖子依然缺乏挑战蒙面人的果敢——在对方还没离开的情况下检验到手的东西,这个行为有怀疑的意味,当然属于挑战。
别看胖子在这群人中混得比较惨,但经验挺多,他知道揉成团的纸条较长,打开时肯定会有响声,所以决定偷瞄手里的信笺……即便非要验,也不要搞得人人皆知,要照顾对方的情绪。
伪装成无意的目光,扫过信笺。
只是略略一眼,胖子就辨认出信笺上的字迹和图释,因为这类图文是异能师经常接触的种类。他认出信笺上的内容是三个低阶异能的说明和图解,因为这三个起步异能都适合初级异能师选修,看懂全无问题。
胖子无声冷哼!因为蒙面人绘图的水准不怎么样,线条都是干巴巴的,连阴影都没有一根,只不过把异能完全拆开了。嗯!分解流程完整,动作路线清晰——等等!
完整?清晰?蒙面人居然把三个起步异能按步骤拆分了!?
这是异能起步的无价之宝!
顿时,胖子整幅小心肝都晃起来了,手指也在微微颤动,真是吃惊到了姥姥家——图解二级和三级异能,这得是几级异能师才能做到的事?那至少也是四级往上、样样精通的高手才行!
抓个普通五级异能师过来,还不一定玩得转这东西!
再抬头时,胖子已经不敢贸然说话了、他只能敬畏有加地看着蒙面人单指推门、昂首走进梦想大厅。而在他的左右,那些学徒杂役们却还没回过神来……
在那遥远的地方,有个沃尔夫冈。
在那山尖尖下面一点的地方,就是梦想大厅的殿堂,此时的轮值厅里啊!正有两个倒霉蛋在哀伤——这是卡卡和嘉嘉,两人这次是趴在桌上值班,表情很是落寞。
原因很简单,异能总会为了找到引发黄金时代的异能天才,分别派出明暗两波人马,还分成好多路洒向各的,花钱调拨物资跟泼水似的。但是费时良久,耗资无数,至今都还徒劳无功,各种各样的怪话自然就蒸蒸日上了。
异能天才两次进入梦想大厅,这一系列的情报,都是卡卡和嘉嘉一手包办的,他们如果不被怀疑、不被修理,那才是咄咄怪事!
基本上呢,两人就是被圈禁在这里了,每天白水管够,却只发三个比指甲盖大不了多少的“精麦”面包,这那是喂食啊!简直是逗你玩呢……想吃别的?做梦,有个上面的巡视员盯着呢。
“不能吃零食……”
“不能喝果酒……”
“不能去泡妞……”
“见不到儿子……”
“为什么会有巡视员这种生物?”
“如果这世上没有巡视员,就缺少一种值得我咒骂的烂玩意?”
“咦,亮了……真亮了……”
“亮你个鬼,你知道现在什么时候吗?我想抱着你那脑袋啃——都饿出幻觉了!”
“我的亲娘啊!蓝亮粗光无细纹——天才!”卡卡蹦起来,轰的就拉开了抽屉:“拓板放那了?”
“哈哈!”嘉嘉三步并两步,冲到墙壁前,手舞足蹈的喊:“欢迎救星天才兄再次光临小店!”
“有消息,有食物!”
“有消息,有果酒!”
“有消息,有小妞!哈哈哈哈哈!”
“有消息,就有……但是儿子的生日错过了……呜呜呜……”
“可以去泼巡视员大粪……”卡卡说:“我研究过律条了,只要是制肥那种,最多罚三金币。”
“那么……”嘉嘉把拓板拍上墙壁,转头说:“我们可以准备三百金币的量吗?”
“你打算用发酵的粪便淹没沃尔夫冈?还是你打算改变饮食结构?”卡卡说:“要不,我们还是等英格玛大师回来去告状好了,就说巡视员偷走了海柔尔大师的内衣……哈哈!我果然很英明!”
“简直——混账!”背后有一声怒吼传到,卡卡嘉嘉回头,看见面红耳赤的巡视员大人正站在不远处:“你们在说什么?!”
“哈哈!”两人对看一眼,先出冷笑,然后脸色狰狞,异口同声地说:“管你——屁事!”
“你!你!你们——大胆!”
“吾等师从海柔尔。导师外出未归,弟子不受责罚。”卡卡嘉嘉一唱一和:“你个混蛋动我下试试看啊!”
“不必脏我的手!你们立即收拾行装,半小时内赶到第十九巡查队!”巡查员呸了一口:“附送一句你们很熟悉的话以壮行色,两位,祝长命百岁!”
“彼此,彼此啊!”嘉嘉打了个眼色,卡卡会意退了半步:“您家几代同堂来着?三族可还齐整吗?祖上可有封号?外间如有私生血脉,还望不吝告知我等——吾等赤贫,也将准备三百枚金币为尔等祈福!”
嘉嘉胡说八道的时候,卡卡不留痕迹地拨了几块拓片到自己怀里,特别是刚才拓的那张,连底子都没给轮值厅留下……等巡视员一转身,两人干脆把天才第三次进大厅的模板改了几笔,于是从这秒起,天才的特殊印记跟前两次可就不一样了。
三个人的意气之争,他们并不清楚大势,也不知道内幕,不然怎么说来得早不如来得巧呢?还有句话叫历史创造于偶然当中、又被小人物推进——那么在三个人里,谁是小人物?
当然是没名字那种啦!
汤森刚跨进天空之城,奖品兄就昂首挺胸、悠然自得地从他身边走过,抛出一句:“来了?”他的话语跟步伐一样轻飘,但那似责似怪、非痛非惜的眼神却分明在对某人说“你晚了很久!”
汤森没准备,给他这一套给整得无所适从,就算脸皮再厚也不好意思说“其实我是来睡觉的”这地方太高,说错话有可能小命不保啊!所以,汤森皱着眉头思索三秒,做出一个艰难的决定。
“陪你转转吧!”说完,汤森也不管奖品兄有何感想,也开始安步当车绕圈子——他有很多事情需要考虑,但目前最关键的还是实力问题。说到底,你再多阴损毒辣的计划,也要保住命才行施展,活着,这才是首要任务。
想到此处,汤森的兴致就起来了,虽然脚下步的伐依旧,却不耽误两手。于是他把自己新改进的异能接连释放出来——起手是单体的“金属震荡”,释放速度极快,只是单手一推,前方视野里就全是飞溅的火花!锥形的金属颗粒“呜!”的一声冲向流云 ,瞬间将其震成微不可见的水汽。
奖品兄微微讶异,但很快就分析出这异能的原形以各处改动。他随手在前面树起靶子来,任凭汤森施展——汤森虽然通吃三级以下的全系异能,但他最熟悉的异能还是金属系,差一点的是蛮荒系和植物系,于是按顺序挨个走了一遍,大型群体异能自然放在后面。
每个异能都是实实在在的,释放密度和强度完全以实战标准为基点,所以折腾下来,也够得上一场激战了。但汤森的星盘才消耗不到六分之一,这是个很好的消息,说明汤森在异能源力储蓄方面占有优势——而且他还有豪情腕带。
“比你上次离开时,进步幅度明显。”奖品兄在旁观摩了汤森所有异能,而且都做了细致分析——甚至他还能将施放过程中的各种细节记住,用各色云雾来做情景回放,让汤森了解自己的错漏。
汤森的收获很大,从敷衍到真心实意,这道坎他跨得很自然。
这也算是问对了人,奖品兄原本是腓特烈大师以自身为原型制作的镜像,完全复制了他当时的能力和经验,自然见识不凡,指点汤森这个阶段的异能师不在话下。
“最近面临评定级别。”汤森说:“我这样的算是几级呢?”
“四级以上有,五级界限未触到,不过领悟和控制倒是冲到前面。”奖品兄淡淡地说:“无需在意级别,匠气十足的标准不适合你。”
“不在意行吗?衣食住行,我离不开脚下这片地方。”汤森摇摇头:“五级界限是指什么?”
“那大概是资料、经验、运用心得等方面结合形成的壁垒,也跟心态有关系。”奖品兄解释说:“就如同技法有了,材料充足,但你要作得一副好画,依然还缺点……”
“灵感?”汤森笑问。
“没错,就是灵感。”奖品兄看了汤森一眼:“这些无法量化的因素,正是你的强项。”
“我是运气好点而已……对了,我之前遇到的对手很奇怪。”汤森趁机把与毕维尼一战的情况说出一些,多是观察所得:“如果再遇上这等对手,我是不是要落荒而逃?”
“落荒而逃又不是什么丢脸的事,这种等级的对手,躺在地上不动也能打你十个。”奖品兄轻声一笑:“折刃旋翼内空间,你惹到光辉教会的人了?”
“我要保住小命。”汤森摇头:“不是我去惹他,我活着就妨碍人家的大计。”
留在天空之城训练三年,这也算个办法吗?
不管身外事,呆在这里练个伪·天下无敌,但是老巢倾覆,不成孤家寡人了?
“这个难度太大了。”汤森苦笑:“你还是告诉我什么是空间——领域吧!”
“你遭遇的只是伪领域而已。”
“下次可能就是真的。”
“空间,领域,这是异能修习的高级目标,但你距离它还差得很远。”奖品兄并不藏私:“点,线,面,域。你不妨做个判断,看自己走到哪一步了?”
“面。”汤森当即回答——他的异能源星盘并非规则平面,但属于“面”的范畴。
“你触到了这层,但还不稳定。”奖品兄摇头:“遇到实力高过你的老手,他只要集中控制力撞过来,你的能源面就会当场崩溃。”
“可他的为什么不崩溃?难道我的控制力还不够强?”汤森奇怪。
“异能源面上的点,会随时间和使用程度自己调整,你居然没发现?”奖品兄也奇怪地看了汤森一眼:“要等到这些点位全部固定,才算异能源表面基本稳固——这一步很重要,你将来的域,就是建在这个面上。”
“我要好好体察一下。”汤森认真点头:“别的意见呢?”
“你最大的优势,是对异能的总体理解,以及细节把握。”奖品兄笑笑,继续在围栏外的云雾里闲庭信步:“前者会使你的起点比别人高很多;后者让你的实际发挥比别人高出至少一倍。”
“问题的关键,还是这两项优势还不够,因为我身处的环境在不断恶化。”走在围栏内的汤森可没那么轻松:“奖品兄,你有什么建设性的意见给我?”
“留在这。”奖品兄直言不讳:“外面那些事不值得你冒险。”
“这事没有商讨的必要。”汤森摇头,态度坚决:“直说了吧!我要在最短时间、最大限度的提高异能水准,全面提升,否则我会很危险。”
“但你最为缺乏的是基础。”奖品兄转过目光看了汤森一眼:“这东西急不来,得熬时间。”
“难道没有速成的法子?我还年轻呢!”汤森不死心:“比如借助外力……行得通吗?”
“我要想想……”奖品兄也觉得生命可贵:“你先照常练,我需要点时间。”
“放心。”汤森说:“我给自己准备了特训。”
之前,被人遗忘的汤森在宫殿区转悠,他随口抱怨,居然真的蒙中了答案——宫廷执事们忘记给他安排住处。
倒不是大家有意怠慢勇者殿下,而是他们都在忙,因为银色海岸即将与荆棘玫瑰合作的消息,已经在极小范围内发布。
所以,就在汤森四处乱窜寻觅卧榻的同时,银色海岸的中高级执事们尽数接到通知,立刻离开停下手里的事务、以最快速度赶往宫殿前区领受特别任务。
毫无疑问,那是非常繁重的任务。
其实不止银色海岸的人在忙,城里另有一批人也相继开动。
在执事们接到通知的同时,荆棘玫瑰留守银涛城人员、随作战部队进驻银涛城的人员也接到汤森的命令。他们不慌不忙的动起来,因为荆棘玫瑰的内部流程很严密,也有预案针对类似情况。
擅长整理计划的人挑灯夜战,他们三五成群,聚在一起推敲各种细节;擅长文书的人将指令一项项剔选出来,分解成各层管事们更容易理解的文书,交给专司内部组织的部门。后者会根据情况重组命令,再决定先后顺序、用专线发往向整个奎尔萨地区——全程都有“小副官”核实监督。
令大家忙碌、紧张的源头,是公文中夹着一张势态推演结论,由汤森和菲斯特联名签署:从现在起、到“冬季”离开为止,这段时间是安全窗口,我方全范围可以任意动作。在安全窗口关闭后,周边综合环境恶化概率超过七成,我们的日常动作将受限制,特殊动作完全无法实施!
冬季,是英格玛大师的代称;特殊动作,是指合作计划中那些无法掩饰的行为;安全窗口之类的词无需解释……
因为结论之后的解释、补充资料也充分、逻辑推理很清晰,大家只能接受,而且跟着紧张起来:合作计划肯定很复杂繁琐,某人又能在银涛城待多久?
得赶快行动才行啊!
很快,安静的夜空就变得人声鼎沸了——你忙我忙大家忙的唯一好处,就是没人有空去猜那些遥远、却特别难解释的问题:合作之后谁当家?有人不服怎么办?自己是得益还是受损?我以后是不是多交一份税?城头挂谁的旗?谁的旗挂中间?
不能小瞧这些事,闹大了会很烦人,毕竟好些人对汤森心怀不满,另有好些人不喜欢菲斯特。
即使汤森已有勇者头衔,即使荆棘玫瑰有驰援银涛城之恩,但总会有人认为他或他们不怎么会说话、不怎么会穿衣、不怎么会过日子……
甚至还会有人想:你是帮我打架了,但我已经说过谢谢了,还一定要请你吃饭吗?
能避开这类事,也算一种幸福吧!
要做的事情很多,然而时间却很紧,那就只有加快节奏抢进度了——但合作这事,细节层面的状况真是太多了,而且很快就超过预计,对整个局面造成干扰。
按道理说就算事情再多,也不应该忙成这样啊!
但大家显然忘了,银涛城防御战才刚结束——说到人力物力的安排利用,战争是最可怕的事,比灾难还令人恐惧。因为战争消耗资源的方式是摧毁性和灭绝性的。
所以银色海岸现有的资源,远不如之前那么充裕。
庞大的合作计划一启动,首先撞上的就是同样庞大的战争善后工作。更加让人恼火的是,战争善后工作提前一天就全面启动了……现在可好,两边都停不下来!
两套很高级别的计划比翼齐飞,其后果就是人员告急、储备告急、运力告急!
无论那个层面和环节,都要面临资源紧缺的问题……核查内政官数量、完好房屋数量等等,就会耽误发放抚恤金;两件事都急、孰轻孰重啊?要同时做成这两件事?
那就只有从别处抽人了……
这样抽一点、这里补一点、再这样调整之后,还好还好,这样抽调的话,只会延误某条路上半天的物资运输……不好!延后的运输是针对运输体系本身的,会造成很严重的连锁反应!
银涛城的内政体系,当即就像被两个巨人压住的茅屋,开始“嘎吱”乱响了。
混乱伊始,两位首领就得到消息。两人的应对表现都很优异,一个冷静,一个睿智,起到定海神针的作用:菲斯特的努力方向是挖掘属下的潜力,而汤森的努力方向是优化各个分项流程。
他们用娴熟的操作手法,这边东拆西补,那处左挪右移,硬是把首轮异常状况给敷衍过去了!
但人们还没来得及松口气,第二轮麻烦就接踵而至,这是第一轮混乱的回波和恶化……内部潜力挖光了,计划也无法再优化。
所以这次,菲斯特殿下只能像战时登城作战那样,直接为最紧要的地方提供支援,他那超高的工作效率、累不死的自我信念,把冒出来的问题逐次扑灭。
然而解决问题永远排在问题出现之后,所以没过多长时间,堆积的问题就越来越多。菲斯特正感吃力的时候,汤森笑眯眯的出现了,他身后还跟着一串身穿锦绣长袍、胸佩等级徽章的生力军。
“哎呀哎呀!”荆棘玫瑰的大首领走进大厅:“挺热闹嘛!”
执事大厅里哪里是热闹?是极其繁忙——有人满头是汗,有人面色发白,有人脚不沾地。
这时候,一群游手好闲的人走进来,被惊动的人自然就会愤怒、愠怒、恼怒。
等认出来人是识字会文的异能师后,执事们脸色大变,紧接着就抖开宽袖、遮住桌上的公文。一时间,厅里呼呼哗哗声不绝——遇上大太阳,主妇们集体抖被单才有这等声势。
不得不防啊!他们是异能师!
威望最重的执事们满面木讷,却悄然背手腰后开始打手势;老成些的执事迅速藏好文书,笑嘻嘻地迎了上去,准备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大多数执事却没反应过来,他们的目光直接转为怨怒,射到汤森身上——你来砸场子吗?这场子过几天可有你的股份!
殊不知,汤森要的就是这个效果,他在无数谴责目光中哈哈大笑,手先向前一划:“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汤森话还没说完,对面至少有十个年轻执事出声顶嘴:“又是投降输一半?”
不怪这些与他联系较多的执事,谁叫汤森喜欢把这个姿势跟这句话配成一套?
“散漫、幼稚、病态!”汤森点了几人的名,然后侧过身去,手掌竖立如刀再向后一划、仿佛要把那群异能师的脑袋砍下来似的:“在我的感召之下!西海岸分会的全体异能师、破天荒的友情支援银涛城内政建设来了!”
这些异能师还真像被汤森砍中脑袋一样,哼哼唧唧、满脸不爽。
“本地分会的异能师?全部的异能师?这怎么可能!”执事们的窃窃私语顿时变成喧哗,他们这才知道汤森跑到本地异能分会拉壮丁去了,可他们是异能师,真的可能来帮忙吗?
“其实,好吧……他们的确都投降了,我这么仁慈善良讲信用,所以只能让他们输一半。”汤森笑笑:“每人在此打工五天,累死也活该,你们使劲用!”
“啪!”某些人的公文直接掉地上了——菲斯特犹然不信,目光在汤森和他身后的人群中来回扫视:真是你拉来的帮手?他们是公会的异能师啊喂!
“早跟你说了。”汤森耸肩,神情无辜,但后面的声音低不可闻:“十赌九骗。”
“敢跑去异能公会聚赌……还用上手段的人,你大概是头一个?”菲斯特已经不知道要说什么好了,但他必须说话,态度要好,声音要小,否则某人就会跳出来说他们不团结。
“英格玛大师早年就干过了!惭愧啊——惭愧。”汤森看看四周:“雅克欠我们大人情,用!”
“用!”菲斯特斩钉截铁的复述一遍,然后向汤森后面的诸位笑着:“劳烦各位,事后我请。”
被汤森拉来的当然不是全部异能师,分会那边还得留足值班撑门面的人手。但能写会算、心歪手辣、喜欢赌一把的本地异能师,或者跟他又点头之交的人,基本上一个不漏。
为什么异能师可以充当高级苦力呢?
这道理很简单,因为异能师不会单枪匹马闯世界,身边都会有大量依附于他的人员。这些人负责处理各种琐事,比如做生意啊!搞材料啊!抖威风啊!甚至抢个美女杀个仇人什么的……管理这些附庸团队,异能师就要熟悉各种实务,最不济也要准备几个这方面的管家。
所以,每个异能师都是自带幕僚团的内政官,很适合拿来应急、镇场子!
但是,身为异能公会的人,贸然Сhā手地方的话,这种行为很犯忌讳。除非他们接到上面的指令,或者直接撞在汤森手里——没错,汤森在分会广场上开了个场子,摆明车马,声称谁能连赢他十把,就赠与异能心得笔记一本。
汤森·奎尔萨的异能笔记,前些日子打狗都嫌轻,但现在不同了,几个异能都在银涛城下一战成名,至少西海岸分会里人人皆知!连汤森都已经威名远扬——异能师发现新异能,那就是苍蝇闻到血!分会里头有一个算一个,不会被高端异能勾引的人绝不是好汉,应该叫无能!
所以他嚣张点,也不值得奇怪。
“愿赌服输,先生女士们。”汤森斜眉歪眼,齿间还咬着一根牙签:“都已经到了地方,眼睛要看得见事啊!办砸了,我无所谓,关键是丢你们公会的脸啊——”
“把自己说得跟外人似的。”异能师中,终于有人出来反抗了,他神色愤愤的反驳:“你也是西海岸分会的人!”
“屁!大爷现在是赢钱的人!”汤森奸笑:“你们这些穷光蛋,赶紧给我干活去!”
这话出口,一堆趾高气扬的异能师都蔫了,一个个都跟霜打的小菜一样……奇特的景象,终于让“西海岸分会全体异能师破天荒友情支援银涛城内政建设”的真相大白于天下!
“还真是投降输一半?”几个年轻执事惊诧不已,汤森前天就用这招把他们刮干净了。
其实这出戏码,又是汤森做的。属于空手套白狼的典型案例,过程包括设局、投饵、诈赌、出千和逼债。因为汤森布下的诱饵太香,所以短短半夜之后,西海岸分会的异能师全体中招。
除了值班的几个人,其他全给汤森拉过来了。
来干嘛?做工抵债!
就这样,第二轮纷乱就被汤森拉来的外援顶过去了。
任劳任怨的外援们没来得及离开,第三批次的麻烦已经初现端倪,而且这次数量更多、强度更大——预测工作量是菲斯特的拿手好戏,因为他以前时间不够,只能在政务间隙做异能实验,或者在异能演算的间隙里处理政务,久而久之就练出来了。
汤森听了菲斯特的估算,顿时翻了个白眼:“我解决不了。”
“我也解决不了。”菲斯特两手一摊。
“得跟那位犯了懒病的老头带个消息了。”汤森目光浮起,渐渐飘向屋顶:“要怎么说呢……釜底抽薪?上墙抽梯?”
“想怎么说就怎么说。”当代大师的声音,毫无预兆地从汤森背后传出:“你到底想说什么?”
“啊啊啊!哎呀呀!老先生一向少见啊!”汤森佯装不知,笑的很夸张,跟英格玛客气两句后话锋突然一转:“银涛城这地方啊!你别说,还真是缺医少药啊!”
英格玛大师看他表演,目光不嫌不弃,神色不褒不贬。
“你看,特别是像懒病这样的疑难杂症,别人动不动就得躺上个一年半载的!你要不躺上一个月呀!你出门都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
“我很好奇。”英格玛从上到下打量汤森一遍,突地阴森一笑:“你何时改名叫招呼了?”
菲斯特打心底里佩服这两人,人家这嘴仗打的,那叫一个才思敏捷、油滑如鬼!
“那你是的幻觉。”汤森热情不减,人却在往后退:“你们先聊……”
“我已经给沃尔夫冈传话了。”英格玛大师换了脸色:“要他们派一队人手过来。”
“公会总部派人过来?”汤森贴地滑移的脚步一停,有些不解:“什么属性的部队?”
“普通的巡弋队,用来打草惊蛇还可以,做其他事就要看运气了。”英格玛知道汤森对异能公会的了解不深,所以多做了些解释:“这种常备的小队,成员不纯,名副其实的会内势力杂烩汤。”
“实力一般?那干嘛还叫他们过来?”菲斯特不解:“他们在城里,很方便探听消息……”
“把他们叫过来,大家都放心嘛!我在银涛城闲逛,沃尔夫冈就难免有人心神不宁。”英格玛大师脸上露出一点神秘的微笑:“不散步些小道消息出去,你们就得被迫公布正式消息。不让他们过来盯着我看、不让他们查清我在做什么,某些人怕是要传闲话的……结果对你们不利”
汤森对英格玛话里的名堂很了解,这是变相的情报透明,也是让外人安心的手段;菲斯特对此类事情接触不多,但沉吟片刻也领悟了,开口称赞:“果然好办法,一举两得!”
“开局而已,当是消遣吧!”英格玛摇摇头,显然是回忆起什么往事,目光中有些眷恋。
“我实在抽不开身,例如半路截杀这种事能不能别叫我去?”汤森明显是领悟过头了:“大师你知道啊!我出去的话,天知道还会吸引些什么仇恨过来……我之面孔,名曰嘲讽。”
“没错,”英格玛认认真真的点头,而且端视汤森的脸:“我似乎……”
只听“嗖——!”的一声,汤森跳进了执事人群中,好多年轻执事只能直起腰来欲哭无泪——说什么投降输一半,还不是一样很惨啊!
“大师……”菲斯特面露难色。
“你要学的东西还很多。”大师面色不改,淡漠的目光往执事群中一晃,那边顿时就人仰马翻:“这一招,就是教育手下别贪小便宜。”
菲斯特苦笑,那倒是……如果不是执事们贪小便宜,怎么会赌输、替汤森挡住大师的视线?
可你们要知道,当代大师不同寻常!
在当上“当代大师”之前,戴上“当世第一人”的紧箍咒之前,英格玛已经大名鼎鼎!那时候,他完全是个不受约束的豪杰,四海为家,呼啸红尘!兴之所致,草莽游侠的勾当都去做着玩,如果看不惯谁,出手就收拾!
否则的话,英格玛不会以弱势之身硬抗使徒!
站在历史角度看,敢于挑战使徒的人其实不少,但是说句老实话,最后能打赢使徒的人真不多……英格玛的强悍在哪?他不但打赢了使徒、弄死了使徒,还能顶过光辉教会的一连串报复!
光辉教会之所以恨死英格玛,多半是因为使徒挂了之后的事。
使徒挂在英格玛手上,这无疑是一记响亮的耳光,光辉教会可受不了这个。于是多次派遣好手复仇,结果得来的却是持续不断的耳光,还有一段风尘体的打油诗。
“好大的追杀队伍啊!人数好比逃难!好多的预算啊!超过三座真神殿!可惜呀喂——比英格玛厉害的,没他狡猾;比英格玛狡猾的,没他卑鄙;比英格玛卑鄙的,没他豪迈……”如果说前面尚可接受,那后面这句简直气死人:“比英格玛能吃的,却没他长的帅呀!”
每一句,影射一次追杀,包含一场或连场血战,付出一条或一群人命……当然是光辉教会埋单。
所以,英格玛其实是那种“办法很多”的厉害人物。从最底层爬到最高层,他的人生经验及其丰富。该在什么时候、用什么招数掩饰真相,其实在做事之前他就有了全盘对策。
那么,大师出手打了人,却叫个徒子徒孙出来解释是为什么?看似很不合理啊!这可不是大师想不出理由,而是他把这事看作对小朋友的锻炼和考察,甚至还有点恶趣味在里面……说起来呢,英格玛会成为当代大师,那是他自己的机缘巧合,也是另一些人的弄巧反拙。
英格玛大师,其实更喜欢混迹草莽,但有些事做了,自然就回不去了。
再喜欢,他也只能梦中回顾。
汤森是个胆大心细的人,他嬉皮笑脸的打哈哈!多少有点投其所好的意思——不然的话,汤森跑得再快、挡路执事再多又有什么用?英格玛手指一动,就能分分钟抓他出来!
其实呢,汤森私底下管这叫“行贿”。
菲斯特就算做了首领,在这方面依然不如汤森敏锐。他知道这个,还是玛西亚不久前转来的消息:英格玛大师偌大的名头,谁规定的就一定待在你银涛城?留下来是人情,不留下是正常,还不得给人伺候舒坦了——你给我闪边!连冷笑话都不会说的白菜帮子,丢人不?
菲斯特很是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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