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个神话:伴随着对“人治”形态的反思和对制度价值的认识,对制度的作用越来越推崇以至于走过了头,想当然地认为制度可以解决一切问题,只要一切都按制度去办,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ww***如果社会政治生活中还有什么疑难问题、硬骨头问题、解决不了的问题,毫无疑问都是制度、体制的不好,一旦有了好的制度与体制安排,一切将迎刃而解。这一神话还正在盛行中,甚至还有扩张之势。
第一个神话有着一种唯心主义的色彩,忽视了生产力展水平的客观历史阶段性;第二个神话则有一种“泛制度化”的色彩。要真正挥制度的之所为,必须走出这两个神话,理性地认识制度的局限与制度的所不能为。
先,制度不能解决制度以外的问题。无论是从社会的展看,还是从人的展看,制度都不是本原。借用一种我们熟悉的思维来说,可以说社会生产力是第一性的,而制度是第二性的。真正挥根本性作用的还是生产力而不是制度,制度作为保障作用或者说反作用其意义是重大的,但也是在社会生产力的背景和基础上挥着作用,或者说是在社会生产力的既定框架下挥着作用,制度不能解决制度以外的问题,不能超出自己的领域甚至凌驾于社会生产力之上。片面地强调制度变革的作用,希求通过制度变革来实现社会的展,解决社会展中存在的问题,是非马克思主义的,是要在实践中碰壁的。
在这个方面还有一层意思就是制度不能自己宣布自己的到来。一种制度是否能出现,能否在社会中挥作用,不是以人的主观愿望强烈与否为前提,也不是以它的价值评判高低为根据,仍然是以社会生产力的展水平为基础,以社会生产力的展阶段为依据。理论上的宣称与急于求成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
其次,制度不能解决非制度性的问题。无论制度设计多么周密细致,多么全面详尽,它都不可能穷尽大千世界中的一切现象,都不可能覆盖社会展和人的展过程中的各种可能,加之人的感、思维、动机在根本上是不可能精确量化和描绘的,这些因素甚至是非制度性的。在这种况下,如果要以有限的制度设计来解决无限的展问题,必然是力不从心。这种泛制度化的倾向如果得不到纠正,很有可能在出现无数次因制度力不从心而陷入窘境的现象之后,走向对制度的不信任,从一个极端一下子跳到了另一个极端。
所以,走出制度神话,才是制度真正挥作用的开始。
二、防止制度失灵,消除制度异化
在现实生活中,制度有些时候不仅起不到既有的制度目标,甚至还向预定目标的反方向运行,产生“负”功能;或者是向出乎既定目标的方向运行,产生“副”功能。当然还有可能是根本不挥功能,呈现“无功能”的现象。所有这一切,构成了制度失灵与制度异化。制度建设必须对这两种形给予高度警觉并消除之。
(一)制度失灵
制度失灵一般生在以下三种况:一是在社会制度结构单一,制度的分化水平较低的时候。这主要指不顾不同社会领域的特点而强行用一种行为规则体系规范所有社会领域。二是在社会制度结构中存有较严重冲突的时候。这主要指各种有效的社会制度之间缺乏一种相互支持的社会结构。三是由于社会变化,权威缺失,原有规则皆被打破之后原有制度的约束力趋弱。
在制度内容方面,制度的基础是完备、清晰、明确、统一的规则。但是,制度规则不可能完全预料社会生活中所生的事,加之人类语本身的局限性,不可能用简明扼要的语包罗、穷尽所有行为和事件。即使人类凭借自身的智慧最大限度地拟定了清晰、明确、严密、和谐统一的规则,但由于制度所面对的对象普遍、复杂与灵活多变,加上人的认识能力的局限和语的有限性,总会出现制度的不和谐及应规定的未规定,不应规定的作出了规定和已作出的规定不合理、滞后、不到位等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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