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五
在我懵懂醒事以来最早的记忆中,就已经存在着来顺儿这个人了。但我对他,一直所知甚少。只知道他的父母曾长期受雇于木樨地,他也就生于斯,长于斯。后来,他父亲死于意外,他母亲则在一个雨夜,落入河中冲得无影无踪。年仅十岁的他就成了实际上的孤儿。他父母留给他的,只有一个|乳名,就是“来顺”。来顺儿先在我母亲的院中充当小厮,等到他长成了一个大块头,就自然成了保镖了。我母亲喜欢他就像喜欢他的名字,意味着绝对的服从与忠诚。
来顺儿皮肤黧黑,但跟黑妃的黑又不同,黑中还隐约泛着火炭似的赤红色。大约是职业的习惯,出门在外他总戴着一顶遮到眉头的斗笠,这反倒使他一副厚实而突出的嘴唇格外引人注目。这是一个惯走夜路的沉默男人的形象。因为他神秘的沉默和厚实的嘴唇,木樨地那些历经巫山云雨的女人,都对来顺儿怀着忧伤的怜爱。
小沅是扯着来顺儿的衣角长大的。金桂给她拣回了一条命,银桂教会了她哼曲子,我母亲给了她一碗饭和自由,我的父皇在偶然中(大概算闪念之间罢),给了她一块玉的扇坠儿。扇坠儿她一直挂在脖子上,它和她的自由,把她跟木樨地的女孩子都区别开来了。但对小沅来说,扇坠也就是一块饰物,自由更是摸不着的东西,两者似乎都没有实际的意义。她的世界,总是离不开来顺儿衣角的五步内,扯着来顺儿的衣角,她能感受到来顺儿的体温,他沉甸甸的体积:这是她唯一所有的。来顺儿寡言少语,走路的时候,做事的时候,都是专心致志的,好像身边没有小沅这个人。然而,小沅的发髻上,总Сhā着好看的丝瓜花或者豆荚花,手里有蛐蛐在玩着,嘴里嚼着酸枣、水蜜桃……全是来顺儿替她弄来的。
有一天,两个扬州盐商坐着驷马大车而来,在林间道上听见小沅哼小曲,就停车把她看了又看,引得来顺儿都仔细地瞅了她一眼,好像这才看见她成了女人了。小沅极瘦弱,也极苍白,但已经从苗长为了树,大概该算弱柳罢,风一吹就弯下去,风过了,直起来还是一棵柳。她左眼睑下的滴泪痣,也成了一颗浅色的、有光泽的豆,有了女人说不出的风情和惆怅了。两个盐商下了车,一个在小沅的头上摸了一把,把豆荚花拔下来,嗅了嗅,揉成紫色的泥丸子,一个在小沅的肩上发狠地捏了捏,捏得小沅叫起来,嘴角、鼻子都歪了。两个盐商相视而笑说,“我就喜欢这种没肉的骨架子,”“多用一点力,都要当心散了架……”说罢,他们双双伸了手,就把小沅往车上推。小沅没历练过这样的阵势,木木地一笑,脚却不愿动。来顺儿就挡上去,说,“两位客人弄错了。”盐商呸了一口,骂道,“我们弄错了?你以为这是甚么地方啊!”一个劈脸打了他一拳,另一个朝他肚子猛踢了一脚,他晃了晃,都还挺住了。盐商更恼火,从车上抽下一根木棒来,车夫大喊,“轻点,老爷!”盐商冷笑,“妈的×,轻点!”木棒不要命地打在来顺儿头顶上,“啪”一声就折成了两段了。来顺儿呼出一口气,慢慢倒下去,蜷成了一个痛苦抽搐的团。
“他死了!”两个盐商跳上车,鞭梢“嗖”地一响,轰隆隆就跑远了。
小沅跪下来,抱住来顺儿,不声不响地掉眼泪。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