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赶到医院的时候,正是中午。胡高已经为芳华穿好衣服,他把一顶俏皮的渔夫帽扣在芳华的脑袋瓜上,那顶帽子确实很好看,荒原色,绕着一段孔雀蓝的饰带,帽檐还镶了一圈浅棕色的皮子。
“不要。”芳华把帽子摔在地上。
“哟,我们家的小秃秃又恼了?”自从芳华没头发以后,胡高就开始管她叫“小秃秃”。
“不许叫我‘小秃秃’。”芳华侧过身。
“那叫什么?叫‘大长头发’?”胡高总有办法逗芳华乐。
果然,芳华乐了。想要她那点笑模样,可比要褒姒娘娘的折磨人多了。我想这胡高要是搁在古代,不幸当了帝王,那“烽火戏诸侯”的事儿,肯定干得出来。
“好,咱家的‘大长头发’出院了,怎么着,就秃着出去?”胡高刚把芳华托起来,芳华就又倒下了,这次她是笑倒的。
“不许说秃。”芳华下了“命令”。
“对,不说秃,说‘光着’,咱就这么光着出院?”胡高假装谦恭的问,那样子特搞笑,邻床的陪护全乐了。
“我要戴假发。”芳华嘟着个嘴说,她肯定心里特享受那种受宠的感觉。我了解她,毕竟我们是有交情的,我知道她这个人——既要像杨玉环那样的三千宠爱又要像武则天那样的日月当空。天下哪有几个男人经得住这样的标准——又当唐玄宗又当张易之?估计也只有商朝的肘王能勉强符合要求,可那是一代亡国之君啊!
火红的颜色,微微上翘的发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