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学院就像以前的夏威夷一样,对于奥巴马而言还是太小了。二年级快结束的时候,奥巴马听说有一个去哥伦比亚大学(Columbia University)的转学计划。他很快就申请了。他想,即使哥伦比亚的黑人学生没有西方学院多,那至少也是在一个真实的城市的中心,更靠近黑人社区,更加具有大都市的氛围并且更加多元化。他需要一个更加刺激的地方。
另外,他在西方学院的好朋友那一年也都毕业:与他同住的汉森要离开洛杉矶去伦敦,与那里的家人一起工作,雷吉娜去安达卢西亚(Andalusia,西班牙最南边的一个地区)研究西班牙吉普赛人。马科斯不知道怎么了,本应该还有一年才毕业,却在三年级中途退学了。在退学之前的几个月里,奥巴马注意到了他的变化,他好像被幽灵缠身似的,那幽灵慢慢渗入到原本安全的、充满阳光的世界的裂缝里。马科斯开始表现他的种族自豪,他喜欢穿非洲印花布的衣服去上课,游说管理层提供全黑人的宿舍楼。后来,他就不怎么和人说话了,开始旷课,留胡子,任由头发长成吓人的长发绺。最后他说他要离开学校休息一段时间,然后就消失了。
“前往纽约是一次重大的突破,我不得不丢下很多东西。”奥巴马后来说,“转校对我最大的吸引力在于,我又必须在一群陌生人中重新定位自己并让自己为他们所熟悉。”
纽约是美国第一大都市和第一大商港,它不仅是美国的金融中心,也是全世界金融中心之一。纽约位于纽约州东南哈得孙河口,濒临大西洋。它由五个区组成:曼哈顿区、布鲁克林区、布朗克斯区、昆斯区(Queens,也称皇后区)和里士满区。
纽约的历史较短,只有300多年。最早的居民点在曼哈顿岛的南端,原是印第安人的住地。独立战争期间,纽约是乔治·华盛顿的司令部所在地和他就任美国第一任总统的地方,也是当时美国的临时首都。到19世纪中叶,纽约逐渐成为美国最大的港口城市和集金融、贸易、旅游与文化艺术于一身的国际大都会。纽约是美国少数民族最为集中的地区。黑人有100万以上,主要聚居在哈莱姆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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