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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小说网 > 毛泽东的艰辛开拓 > 1921 年到.. 1940年的.. 20年内,增加了1400万吨钢,中国有苏联经验作借鉴,

1921 年到.. 1940年的.. 20年内,增加了1400万吨钢,中国有苏联经验作借鉴,

程度,请你们大家注意研究。我想,企业应该有怎样一种独立­性­呢?我随便

这么讲,不是很正确的语言,叫做要有点“独立王国”,就是要有半独立­性­,

或者是几分之几的独立­性­,公开的、合法的“半独立王国”。没有一点“独

立王国”,那么事情也很难办。这个问题很值得研究的,请大家研究。在这

里,毛泽东对一长制的批评,被实践证明是虽有合理内核,但育一定的片面

­性­。但是,暂且撇开这点,他在近

30年前就提出扩大企业自主权,并把它作

为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突破口来研究,这是十分难能可贵的。

为了扩大企业的自主权,把经济工作搞好,毛泽东还在探讨如何按经济

办法管理经济的问题。1964年

1月,在听取国家计委关于托拉斯问题的汇报

时,他表示赞同刘少奇关于建立托拉斯企业的设想。他说:目前这种按行政

方法管理经济的办法,不好,要改;比如说,企业里用了那么多的人千什么?

人要吃饭的,要消耗的,用那么多的人,就是不按经济法则办事。还指出:

商业为什么不能按经济渠道管理?为什么只能按行政区划设置机构?打破

省、专、县界嘛!就是要按经济渠道办事。

毛泽东关于经济管理体制的这些意见,虽然还有不确当、不完善之处,

但它说明毛洋东已经在叩击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大门。只是他随后发动

“文化大革命”,不仅堵塞了继续探索改革的道路,而且使国家的整个经济

濒于危机。这是一个悲剧。

(六)工人是企业的主人,提倡­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改

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和实行技术人员、工人、­干­部的“三结合”

毛泽东在

1957年提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是社会主义基本矛盾的

理论后,就在研究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力发展的特点。他认为社会主义国家

发展生产力,除了依靠生产力本身的几个因素外,还必须使生产关系的变化

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在生产关系内部,所有制的­性­质在一定时期内是相

对稳定的,而劳动生产中人与人的关系却在不断地变化,因此,他很注重通

过改善人与人的关系来促进生产的发展。在他主持制定的《工作方法六十条

(草案)》中,他提出­干­部要以普通劳动者姿态出现。与工人建立平等关系;

要改革束缚群众积极­性­的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在八大二次会议上,他提出“­干­

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生产管理”。根据他的建议,这次会议通过了­干­部参

加劳动的决定,这以后,劳动生产中人与人的关系一度发生了较为显著的变

化,虽然在某些方面有过不切实际的要求和形式主义的缺点等。

毛泽东在

1950年底

1960年初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对探索道

路进行理论反思时,进一步强调了建立平等关系、改善企业管理的问题,强

调了“两参一改三结合”的思想。他说:我们的经济,如果­干­部下放下架子,

不同工人打成一片,工人就往往不把工厂看成自己的,而看成­干­部的。­干­部

的老爷态度,使工人不愿意自觉地遵守劳动纪律,不能以为,在社会主义制

度下,不用做工作,自然会出现劳动者和企业领导人员的创造­性­的合作。还

说:所有制问题基本解决以后,最重要的问题是管理问题。全民所有的企业,

集体所有的企业,都有一个如何管理的问题,这也就是人与人的关系问题,

他对国营企业在解放后十年间人与人的关系方面发生的巨大变化进行了总

结,然后指出:在这方面,我们做了很多文章,对企业的管理,采取工人群

众、领导­干­部和技术人员三结合,­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不断改革

不合理的规章制度,等等。这些方面都是属于劳动生产中人与人的关系。这

种关系是改变还是不改变,对于推进还是阻碍生产力的发展,都有直接的影

响。

众、领导­干­部和技术人员三结合,­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不断改革

不合理的规章制度,等等。这些方面都是属于劳动生产中人与人的关系。这

种关系是改变还是不改变,对于推进还是阻碍生产力的发展,都有直接的影

响。

3月,毛泽东在转发中共鞍山市委《关于工业战线上的技术革新

和技术革命运动的情况报告》的批示中再次强调“两参一改三结合”问题后,

我国的许多大型企业陆续试行这种管理制度。1961年制定的“工业七十条”

正式地肯定了这个制度,并且把,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制作为实行这种制度

的一种具体形式。此后,这便成为了我国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

这个制度是毛泽东在改革我国沿用的苏联企业管理制度的过程中提出

的,自然带有探索的­性­质。就其体现工人是企业的主人这个指导思想来说,

这个制度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但是对于管理现代的企业来说,这个制度是不

完备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我国的企业管理制度作

了许多重大的改变。

(七)实现四个现代化,在

50年至

100年左右的时间,逐步地把我

国建设成为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

这是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人艰辛求索的目标。在

1953年公布过渡时朗总

路线的任务以后,根据毛泽东在修改、审定中宣部起草的《关于党在过渡时

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中的意见,1954年

9月,周恩来在一届人大一

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建设起强大的现代化的工业、现代

化的农业、现代化的交通运输业和现代化的国防”。这是四个现代化最早的

说法,主要体现对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的要求。在

1957年《关于正确处理

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和《在中国共产党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

毛泽东又提出了建设现代科学文化问题,用今天的语言来说,就是增加了对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在

1959年底

1960年初读《政治经济学》教

科书时,毛泽东第一次完整地表述了关于四个现代化的思想。从

1964年底

1965年初的三届人大一次会议起,实现四个现代化就成了我国人民为之奋斗

的根本任务。

实现这个任务是项极为艰巨的工程。毛泽东考虑到它的艰巨­性­,在时间

的估计上,曾作过多种设想。例如在

1955年

3月的全国党代表会议上,毛泽

东指出:“要建设成为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国家,就需要有几十年

的艰苦努力,比如说,要有五十年的时间,即本世纪的整个下半世纪。”在

这年

10月的七届六中全会上,又提出:大约在

50年到

75年的时间内,就是

10个五年计划到

15个五年计划,可能达到世界先进水平,1956年

9月,他

在接见参加中共八大的南斯拉夫共产主义者联盟代表团时又说:使中国变成

富强的国家,须要

50年至

100年的时光,在

1958年“大跃进”期间,他一

度将时间的估计提前了许多。但经过困难时期以后,他不仅回复到了原来的

估计,还认为可能更长一些。1961年,他同蒙哥马利说:建设强大的社会主

义经济,在中国,50年不行,会要

100年,或者更多的时间。1962年

1月在

七千人大会上的讲话中,他继续提出:中国的人口多,底子薄,经济落后,

要使生产力很大地发展起来,要赶上和超过世界上最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

没有

100多年的时间,我看是不行的。

在国民经济形势开始全面好转后,1963年

9月的中央工作会议,在制定

国民经济的长远规划时,为了实现四化任务,根据毛泽东的意见,提出了“两

步走”的设想。第一步,建立一个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

体系,使我国工业大体接近世界先进水平;第二步,使我国工业走在世界前

列,全面实现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随后,周恩来在三届

人大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宣布,第一步,大约用三个五年计划的时间;第

二步,力争在本世纪末。这是中国共产党最早提出的我国经济建设远景规划

的宏伟蓝图。十二大关于在本世纪末工农业总产值翻两番、达到“小康水平”

的规划,以及随后所讲的关于在建国

100周年赶上世界发达国家经济发展水

平的设想,正是根据建国后几十年的实践经验,同时考虑到毛泽东、周恩来

等的上述估计和规划而提出的。

上述七点,只是围绕着经济建设问题所列举的比较正确或在主导方面是

正确的一些最重要的思想。这既不是毛泽东的全部经济思想,也不是说这些

思想都是完全正确的。指出这些,只是为了便于说明我们党的某些探索思想

的历史发展,丝毫没有要掩饰毛泽东晚年的严重错误之意。在文中,笔者已

多次指出他在探索过程中的一些严重失误,以及他的一些有严重错误的理论

观点。后面还将对他的错误观点进行分析,因此,这里就不再将他在这方面

的理论错误和实践错误集中起来一一论列了。

三、新的历麦时期对毛译东的探索的发展

三、新的历麦时期对毛译东的探索的发展

新时期的探索,从遵循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实际相

结合的原则,从借鉴和沿用建国后的行之有效的经验,从汲取毛泽东的一些

正确的探索思想等来说.无疑是对毛泽东的探索的继承,但是,若从其真正实

现了伟大的战略转变,否定了毛泽东的错误的理论和过去的许多不符合实际

的错误政策,改变了不少僵化观念,对一些历史经验作了新的概括等方面来

看,则不仅对毛泽东的探索思想有重大发展,而且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了重

大发展。

中国社会主义建设有着丰富的经验。毛泽东生前十分希望在社会主义建

设阶段,能像在民主革命阶段一样,对中国的新经验有所总结,对马克思主

义理论有所发展。在《论十大关系》和《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

对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经验作了初步总结之后,1958年

3月,毛泽东指出:

马克思主义本身也是创造出来的。对于经典著作要尊重,但不要迷信。一有

迷信,就把我们脑子压住了,不敢跳出圈子想问题,那很危险。这年

5月,

他还指出:对马克思也不要怕,马克思也是人。十月革命是列宁做的,马克

思没有做过;中国这样大的革命,马克思也没有做过。“我们的实践超过了

马克思”。1959年底

1960年初,他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对这

个问题作了进一步阐述。他说:马克思这些老祖宗写的书,必须读,他们的

基本原理必须遵守,这是第一。但是,任何国家的思想界,都要创造新的理

论,写出新的著作,产生自己的理论家来为当前的政治服务,单靠老祖宗是

不行的。他在列举俄国党和中国党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以后,指出:现在

我们已进入社会主义时代,出现了一系列的新问题,如果单有《实践论》、

《矛盾论》,不适应新的需要,写出新的著作,形成新的理论,也是不行的。

到了

60年代,毛泽东已入古稀之龄,一方面感到人老体衰,­精­力不济;另一

方面,想总结新经验,写出新著作的雄心未混。1964年

3月,他对部分中央

领导同志谈到《毛泽东选集》时说:那都是以前的著作了,现在也很想写一

些东西,但老了,­精­神不够了。这年

6月,他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继续说:

现在学这些东西(指《毛泽东选集》——引者),我很惭愧,都是些古董了。

要把现在新的东西写进去。

毛泽东本人未能实现他提出的任务。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以邓小平为

代表的中国当代马克思主义者,担当起了这个光荣任务。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对社会主义建设理论的发展是多层次的,多方面

的,从宏观来看,大体可分为两类。一类是通过把原来基本正确的思想观点

和理论原则向前推进所作的发展。例如,十二大提出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

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的理论,社会主义阶段最根本的任务是发展社会生产力

的理论。它们不是在否定过去理论的基础上提出的,恰恰相反,是在肯定的

基础上把过去的理论向前推进了。

另一类是通过否定过去的许多与实际情况不符合的思想观点和理论原则

而作出的发展。这类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是突破了以往的传统观念,使人

们对社会主义的认识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因而对社会的震动更大,理论意

义更为深远。这里着重谈谈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探索,对社会主义的固定

观念的几个重要突破,也是对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人过去的某些理论观点的

重要发展。

们对社会主义的认识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因而对社会的震动更大,理论意

义更为深远。这里着重谈谈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探索,对社会主义的固定

观念的几个重要突破,也是对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人过去的某些理论观点的

重要发展。

长期以来,社会主义被认为是单一的公有制社会,在

1953年刮“共产风”

时,还出现了急于由集体与全民两种所有制向单一的全民所有制过渡的倾

向,以为越是单一、纯粹,社会主义的“品位”就越高。撇开这种特殊时期

的幼稚病不言,根据传统的观念,社会主义也只存在全民与集体两种形式的

公有制,不允许私有制形式的经济成份存在,党的领导人从中国实际情况出

发,曾经对这个问题的考虑有所放宽。例如,周恩来提出,可以保留小量的

私有制作为第三种所有制。陈云提出,个体经营是国家经营和集体经营的补

充。甚至毛泽东本人在

1956年

12月同民主党派负责人谈话时也说过:我怀

疑俄国新经济政策结束得早,只搞两年退却就进攻,到现在社会物资还不足。

我们保留了私营工商业工人

250万,还可以考虑,只要社会需要,可以开设

私营大厂,订条约,20年不没收。华侨投资

20年、100年不要没收。开投资

公司,还本付息,可以搞国营,可以搞私营。可以消灭资本主义,又搞资本

主义。到了

1964年

I月,他还提出:在一定时候,可以让日本人来中国办工

厂,开矿。

毛泽东等人的这些思想,从现在的眼光看,无疑也是开明的。但是,它

主要被当作个别、特殊问题看待,没被当作一个普遍­性­的问题来思索,更多

地表现了政策观念的灵活­性­,还没有上升到理论高度来概括。十一届三中全

会实行对内搞活经济、对外实行开放的方针后,我们国家出现了多种经济形

式和多种经营方式。在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后,

党中央对这种多维的经济结构作了理论概括,提出了“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

主体”和“多种所有制”、“多种经济成份”的新概念,认为我们国家现在

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具有多种经济成份即多种所有制的社会主义社会。在这

种现实存在的社会主义社会里,除了公有制的国营经济和集体经济占绝对优

势外,还存在着公私合营经济、合作经济、个人经济和私人经济(包括外商

企业)等多种所有制形式。这种多维结构,与建国初期的新民主主义经济是

不同的。因为在那时社会主义公有制尚未在全国占绝对优势;个人经济和私

人经济主要不是从属于社会主义经济,作为它的必要补充而存在,而是按其

自发趋势在发展。

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多种经济成份概念的提出,对社会主义

理论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如果说:列宁、斯大林提出集体所有制是对马克

思、恩格斯的社会主义观念的首次突破,那么,包括允许私有制存在,井以

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的提出,则是对马、恩的社会主义观念的又一次

重要突破。这种突破不是主观随意的,从主观意愿来说,虔信马克思主义的

人们更希望维护传统的观念。但是,社会主义的实践不以任何人的主观意愿

为转移,不仅在中国,还有许多东欧国家的社会主义实践,都共同地提出了

多种所有制问题,实践要求发展理论,社会主义理论只有不断总结实践经验,

改变一些与现阶段实际不相符合的固定观念,扩大自己的外延,才能适应新

的形势。对某些传统观念的改变,不仅没有抛弃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理论,

恰恰相反,给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理论注入了新的血液,赋予了强大的活

力。

力。

(二)有计划的商品经济

与提出集体所有制相联系,列宁、斯大林认为社会主义社会还存在商品、

货币,已经突破了马、恩设想的社会主义观念。但是;这种突破也受到了当

时历史的局限。例如,斯大林认为生产资料不是商品,价值规律只在流通领

域内起调节作用。就毛泽东来说,一方面,他比斯大林的观点前进了,认为

生产资料也是商品,价值规律也在生产领域内发生作用;另方面,他对商品

生产和价值规律的认识仍然没有突破斯大林的框子,把它们同计划经济规律

的作用相对立。在

1958年

11月的郑州会议上,他说: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

不是为价值法则所调节,即不是为价值法则所指挥,而是为计划所指挥;价

值法则是一个工具,是利用价值法则的形式,不是利用价值法则的内容。在

1959年底

1960年初读《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他还说:价值规律作为计

划工作的工具,这是好的,但是,不能把价值规律作为计划工作的主要根据。

我们搞大跃进,就不是根据价值规律加要求来搞的,而是根据社会主义经济

的基本规律,根据我国扩大再生产的需要来搞的。如果单从价值的观点来看

我们的大跃进,就必然得出“得不偿失”的结论,就必然把去年大办钢铁当

成无效劳动、上钢质量低、国家补贴多、经营效果差,等等,从局部、短期

看,大办钢铁好像是吃了亏,但是从整体、长远看一这是非常值得的。毛泽

东的这番话,在政治上,是为他对彭德怀的错误批判作辩护;从经济观点看,

则反映了他对价值规律作用的认识。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这种错误观

念才被纠正。

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在研究

国内外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经验和新鲜经验之后提出:社会主义社会“是在

公有制基础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必须自觉依据和运

用价值规律”;“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不可逾越的

阶段,是实现我国经济现代化的必要条件。”这是对社会主义认识的又一次

飞跃。它承认商品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内在的、固有的本质属­性­,从而改变

了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许多论述。理论观念上的这一飞

跃,不仅对中国共产党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道路,会发

生巨大影响;而且为那些原来资本主义不够发达、自然经济占绝对优势、现

在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如何迅速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将另辟溪径。

(三)共同富裕与先后富裕

在全社会范围内消灭贫穷,实现共同富裕,是建设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

同坚持公有制一样,坚持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这是无可置疑的。

但是,如同把社会主义设想为只是单一的公有制社会,还是以公有制为主体

的具有多种所有制形式的社会,哪一种更符合实际一样,对共同富裕原则也

有一个如何理解的问题,即什么是共同富裕?如何共同富裕?

长期以来,共同富裕被简单地视为“均富”,即完全平均,同步富裕,

否认差别,反对“冒尖”。其实,这是粗俗的平均主义思想,早期的空想社

会主义思想,并不是真正的科学社会主义。因为“物之不齐,物之情也”。

按照社会主义的科学观点,差别在任何时候都是客观存在的。不仅社会主义

社会不是没有差别、完全平均的社会,就是将来的共产主义社会也不可能这

样。共产党人的主张是承认差别,缩小差别;由承认差别到缩小差别,是一

个历史过程,而不是一朝一夕能实现的。共产党人的责任,只能按照客观情

况制定正确的政策,努力缩短这个历史过程,而不是取消这个历史过程。如

果不是这样,共同富裕就会成为共同贫穷的代名词。

按照社会主义的科学观点,差别在任何时候都是客观存在的。不仅社会主义

社会不是没有差别、完全平均的社会,就是将来的共产主义社会也不可能这

样。共产党人的主张是承认差别,缩小差别;由承认差别到缩小差别,是一

个历史过程,而不是一朝一夕能实现的。共产党人的责任,只能按照客观情

况制定正确的政策,努力缩短这个历史过程,而不是取消这个历史过程。如

果不是这样,共同富裕就会成为共同贫穷的代名词。

1958年

11月郑州会议期间,他说:三国时候,汉中有个张鲁,

曹­操­把他灭了。他也搞过吃饭不要钱。凡是过路的入,在饭铺里头吃饭、吃

­肉­都不要钱,尽肚子吃,这不是吃饭不要钱吗,他不是在整个社会上都搞,

而是在饭铺里头搞。他搞了

30年,人们都高兴那个制度,那是有种社会主义

作风。我们这个社会主义由来已久了。在随后武昌会议期间,他对陈寿著《三

国志·张鲁传》写过两段批语。一个是流传较广的

1958年

12月

10日批语,

讲中国农民革命斗争是一部阶级斗争史,其中,也提到张鲁“置义舍”、“吃

饭不要钱”等等,但在这之前的

12月

7日,他还写过一段话,对张鲁的原始

社会主义政策大加赞赏。他写道:这里(指《张鲁传》——引者)所说的群

众­性­医疗运动,有点像我们人民公社免费医疗的味道,不过那时是神道的,

也好。那时只好用神道。道路上饭铺里吃饭不要钱,最有意思。开了我们人

民公社的先河。大约有

1600年的时间了。贫农、下中农的生产、消费和人们

的心情还是大体相同的,都是一穷二白。不同的是生产力于今进步许多了。

解放以后,人们掌握了自己这块天地,在共产党的领导之下。但一穷二白古

今是接近的。所以这个张鲁传值得一看。这段批语,毛泽东当即涂掉了,这

一方面说明他并不坚持、也没有要宣传这些思想的意思;另方面,也说明这

曾经是他思想的一个兴奋点。作为研究资料(也仅仅如此),可以帮助我们

了解他的思维轨迹。

当然,毛泽东并不主张回到张鲁时代去。在纠正“共产”风时,他对于

“一平二调”是坚决反对的,已如前述。但是,他的思想是矛盾的,一方面

反对“共产”;另方面又认为不可太富,甚至认为“穷”(不是绝对意义上

的)比富好,对富裕之后存在着忧虑。1956年

2月,他听取工业汇报,讲到

“一穷二白”时,就曾表示过:农民要富,但不可太富。土地国有了,拖拉

机、抽水机,大型的应当国家掌握,不能交给农民。1959年底

1960年初读

《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他认为外国评论讲的“穷是中国跃进的动力”这

句话很对,说:因为穷,就要­干­,要革命,要不断革命。富了,事情就不妙

了。中国现在不富,将来富了也一定会发生问题。在讲到劳动报酬时,还说:

报酬以不死人,维持人民健康为原则,过分强调物质刺激不好;在我国土改

以后,农民不敢“冒尖”,以穷为荣,以富为过,这是一个好现象。1960年

10月,他接见斯诺时说:将来财富应该集中在公共事业上。个人的生活要比

现在有所提高,要提高一倍、两倍、三倍、四倍,或者更多一点。大多就对

身体不利,对人也不利。到了晚年,他的这些思想发展得更严重。1973年

月,他还说:中国是个很穷的国家。我看,越穷越好!就想革命啊。1975年

9月,他会见英国前首相希恩时还说:中国现在还很穷,穷了好,比你们富

好,人一穷,他就要斗争。毛泽东的这些话虽然是极而言之,有的甚至是反

话,需要辩证地理解,就其“穷则思变”,要革命、要斗争而言,也有其合

理因素;但他对穷与富的看法,带有很大的片面­性­,不是社会主义的科学观

点。他的这种思想无疑对中国的历史进程发生了影响。

话,需要辩证地理解,就其“穷则思变”,要革命、要斗争而言,也有其合

理因素;但他对穷与富的看法,带有很大的片面­性­,不是社会主义的科学观

点。他的这种思想无疑对中国的历史进程发生了影响。

部分先富政策(“部分先富”似比“部分富裕”的表述更能表现动态过

程。它强调了富裕只是先后之别,而不将部分人的富裕凝固化。因此还是采

用“部分先富”的提法)并不否定共同富裕原则,而是为实现共同富裕原则

所采取的具体步骤,实际上是一个马克思主义的政策。从马克思主义的政治

经济学观点来看,它是按劳分配原则的具体体现。按劳分配原则首先默认劳

动者不同等的工作能力是天然特权,一部分社会成员由于技术高,劳动多,

贡献大,取得更多的劳动报酬而先富起来,是这个原则的客观要求和必然结

果。从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上说,它体现了事物发展的波浪式规律。在我们

这样一个拥有

10亿人口的大国,全体社会成员不可能在同一时间,以同等速

度共同富裕,只能经历由点到面、由部分到整体、由量变到质变、由部分质

变到全体质变这样一个不断扩大、逐步提高的过程。在我们国家,由于存在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由于社会主义公有制占绝对优势,再加上实行正确的政

策和其它措施,部分先富政策不会变成血与火的剥削制度赖以复生的条件。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对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的社会主义传统观念所作的

突破,对毛泽东的探索思想所作的发展,这里不一一阐述了。从这里,人们

不能不思索这样一个问题:究竟应该怎样理解科学社会主义?马克思、恩格

斯创立历史唯物论和剩余价值论,从客观存在的物质生产力的发展来考察社

会主义的发生和发展规律,使社会主义在理论上由空想变成了科学。这是社

会主义认识史上的一个伟大的飞跃。但是,社会主义不仅仅是个理论问题,

还是个实践问题。它不仅要求理论的科学­性­,还要求实践的科学­性­。

怎样的社会主义实践才是科学的呢?首先,必须遵循科学社会主义的基

本理论原则。不承认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思想的各种牌号的社会主义,决

不是科学社会主义的实践,这是无疑的。但是,仅仅承认这一条是不够的。

无论中国民主革命、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教训,还是世界社

会主义运动的经验教训都说明,科学社会主义之所以科学,也就是说,要使

社会主义的实践成为科学的实践,还必须把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与本国的实际

情况相结合;在社会主义建设阶段,就是要从本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来建设社

会主义,探索出一条具有本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道路。

在理论上承认这一点是容易的,在实践中真正做到却并非易事。在我们

党,毛泽东是最早提出这个原则的。在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改造中,不仅在

理论上,而且在大部分实践中,坚持这个原则,先后探索出了具有中国特­色­

的民主革命道路和社会主义改造道路。在社会主义建设阶段,毛泽东在理论

上提出了这个原则,在主观上也想坚持这个原则,并且在许多方面取得了重

要成果,但是,由于缺乏建设经验,由于“左”的指导思想,还由于受了长

期以来在对社会主义的理解上形成的若­干­不适合实际情况的固定观念的束

缚,没能探索出适合中国情况的正确建设道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重新

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坚持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坚持

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唯物主义原则,摒弃了那些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观念,才逐

步确立了这一条正确道路。

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唯物主义原则,摒弃了那些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观念,才逐

步确立了这一条正确道路。

一切坚持从实际出发,一切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这就是十一届三中全

会以来进行探索的基本经验。这是建设社会主义的成功之路,是对科学社会

主义理论的科学实践。

(写于

1986年夏,原载《党史研究》1987年

1期,收入本书时有个别文字修改)

马克思所说的“资产阶级权利”和毛泽东对它的误解

马克思所说的“资产阶级权利”和毛泽东对它的误解

把按劳分配中的等量劳动相交换的原则叫做“资产阶级权利”,是马克

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最早提出来的。

1875年春天,德国工人运动中的两个派别——爱森纳赫和拉萨尔派计划

合并为一个统一的政党。由于爱森纳赫领导人起草的统一党的纲领草案,在

许多地方采纳了拉萨尔派的机会主义观点,马克思随即写了《对于德国工人

党纲领的几点意见》(通称《哥达纲领批判》),对纲领草案的错误进行了

严厉的批评。在这本书中,马克思在批判拉萨尔鼓吹的“不折不扣的劳动所

得”、“公平的分配”、“平等的权利”等含混不清的空话时,谈到了未来

社会的消费资料的分配原则。他指出,在共产主义第一阶段,不可能有对于

消费品的完全公平的分配;对“社会一切成员”在消费品分配方面的“平等

的权利”,则在任何时候都是不可能的。因为各个人(例如老人和小孩)的

需要不可能“平等”。就消费资料在各个劳动者中间的分配而言,在共产主

义第一阶段通行的是等量劳动相交换的原则,即“每一个生产者,在作了各

项扣除之后,从社会方面正好领回他所给于社会的一切”,“一种形式的一

定量的劳动可以和另一种形式的同量劳动相交换”。马克思把这种等量劳动

相交换的原则,叫做资产阶级式的“平等的权利”。他说:“这个平等的权

利还仍然被限制在一个资产阶级的框框里。生产者的权利是和他们提供的劳

动成比例的”,当时,马克思还没有把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称为社会主义(列

宁在《国家与革命》一书中开始把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明确区分,以后在全

世界的马克思主义者中通用了),也没有使用按劳分配这个词。但正是在这

里第一次明确地提出了社会主义社会的按劳分配的思想。

马克思为什么把按劳分配中的等量劳动相交换的原则,称为“资产阶级

权利”呢?是不是他认为这个原则具有资产阶级的剥削属­性­呢?不是的。因

为马克思所设想的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已经不存在商品生产;货币交换

和阶级差别,既然这样,他所说的“资产阶级权利”也就不可能是资产音或

其他剥削者的权利。马克思所以把按劳分配中的等量劳动交换原则称为“资

产阶级权利”,是因为这个原则和资本主义商品的等价交换中的等量劳动决

定等量价值的原则是同一个原则,它们都体现了交换双方的平等权利。就资

本主义商品交换来说,一切商品所有者都适用同样的价值尺度,因此他们在

价值尺度面前是平等的;就按劳分配来说,在劳动尺度面前,交换的双方也

是平等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认为,在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等

量劳动相交换的原则,­性­质改变了,但形式还存在。

当然,等量劳动相交换,并不是资本主义社会所特有的。它是商品交换

的一般原则,是和商品同时出现的。到了资本主义社会,在资产阶级手里,

这个原则发展到了顶点,成为普遍的原则,并且把劳动力也作为商品,因而

掩盖了资产阶级对于劳动者的剩余价值的剥削。当劳动者把他的劳动力作为

商品出卖的时候,在形式上同资本家是平等的交换关系。这个平等的原则虽

然只存在于流通领域(在生产领域内是对于剩余劳动力的残酷剥削),但资

产阶级正是用这个原则所体现的商品所有者之间的平等权利,取代了封建制

度中的等级特权,使平等权利成了资产阶级权利的标志。恩格斯说:“权利

的公平和平等,是十八、十九世纪的资产者打算在封建制的不公平、不平等

和特权的废墟上建立他们的社会大厦的基石”

的公平和平等,是十八、十九世纪的资产者打算在封建制的不公平、不平等

和特权的废墟上建立他们的社会大厦的基石”,这就是资产阶级为什么把自

由、平等、博爱当作他们的政治口号的原因。到了社会主义社会,一方面,

劳动力不再是商品;另方面,劳动还是交换的对象,还不能和报酬脱离关系,

也就是说,劳动者从社会取得的报酬,原则上是同他的劳动成比例的,还不

能不保留资本主义社会的形式上平等的等量劳动交换的关系。因此,马克思

将社会主义的按劳分配同资本主义的商品交换加以比较时,便把按劳分配中

等量劳动相交换的原则体现的平等权利,叫做“资产阶级权利”。这就深刻

地揭示了所谓“平等的权利”的历史根源和历史局限,从本质上说明了它不

是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的理想,不能作为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的纲领。

马克思还指出,按劳分配等量劳动的交换所体现的“资产阶级权利”,

包含着在劳动者中间存在的事实上的不平等。以劳动为共同尺度来分配消费

资料这种“平等的权利”,对于不同的劳动者来说则是不平等的权利。它既

默认了劳动者的不同等的工作能力,也默认了劳动者的不同等的家庭负担。

劳动者体力强弱不同,智力高低不同,赡养人口不同,因而在劳动成果相同、

从社会消费资料中领得的份额相同的情况下,这一个劳动者所得到的,事实

上就会比另一个劳动者多些或少些,其生活水平就会比另一个劳动者高些或

低些。因此,马克思讲,这种“平等的权利”,“像一切权利一样是一种

下平等的权利”。这种事实上的不平等的权利,在社会主义社会是不可能避

免的,也是不可能消除的。只有到了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实现按需分配的时

候,才能“完全超出资产阶级权利的狭隘眼界”。

应当指出的是,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把按劳分配中的等量劳

动相交换的原则,叫做“资产阶级权利”,完全是在抽象的意义上说的。它

既撇开了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同资本主义商品交换各不相同的特殊­性­质,也撇

开了它们各自从属的不同的生产关系。如果要用抽象的概念来分析具体事

物,就必须回到被撇开了的现实的社会关系中来;也就是说,如果运用“资

产阶级权利”这个抽象概念来分析按劳分配时,就必须重新回到社会主义生

产关系的基础上来。只有这样,才能分清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和资本主义商品

交换的本质区别。马克思使用“资产阶级权利”这个概念,既没有否认按劳

分配的社会主义­性­质,也没有把社会主义按劳分配与资本主义商品交换混为

一谈。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21卷第

210页。

二、列宁对“资产阶级权利”理解的变化

二、列宁对“资产阶级权利”理解的变化

另一方面,列宁又不像马克思那样,主要在等量劳动相交换原则所表现

的形式上的平等的意义上来使用“资产阶级权利”的概念,而比较多地阐述

“资产阶级权利所体现的事实上的不平等”的含义。在马克思那里,“资产

阶级权利”的特征包含着形式上的平等和事实上的不平等两个方面。马克思

使用这个概念,侧重于说明它是形式上的平等这一面,因而,从等量劳动相

交换的原则这一点来加以定义,并以此把它同封建特权这样彻头彻尾的、从

形式到内容都是不平等的权利加以区别。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的许多地

方使用这个概念时,则主要论述了它是事实上的不平等这一方面。例如,他

说,在社会主义社会,既然只能消灭私人占有生产资料这一下公平现象,而

不能立即消灭按劳分配消费品这一不公平现象,这就表明“资产阶级权利”

没有完全取消,只是部分的取消。就生产资料由个人的私有财产变为公有财

产这一点来讲,“资产阶级权利”己不存在;就消费资料实行等量劳动交换

原则来讲,在不同等的人身上体现的“‘资产阶级权利’的不平等”没有取

消。在这里,列宁使用”资产阶级权利”的概念,其侧重点己与马克思的原

意不同了。他没有更多地去强调“资产阶级权利”的形式上的平等这一面,

而着意突出尸’‘资产阶级权利’的不平等”这一面。

列宁还把“资产阶级权利”同国家问题联系在一起,提出社会主义国家

是“没有资产阶级的资产阶级闰家”的论断。他说:由于社会主义社会在经

济上还不够“完全成熟”,没有完全摆脱资本主义的传统或痕迹,人们不可

能立即学会不需要任何权利规范而为社会进行劳动,在消费品的分配方面,

除了“资产阶级权利”以外没有其他规范,因而需要国家机构,一方面保卫

生产资料公有制;另方面“保卫劳动的平等和产品分配的平等”,”保卫容

许在事实上存在不平等的‘资产阶级权利’”。这就是说,要通过行政手段

来强迫人们共同遵守“资产阶级权利”,以便维持这个社会的正常秩序。列

宁的这个思想,一方面发展了马克思的社会主义理论,指出了社会主义历史

阶段,“国家”继续存在的历史必然­性­;另方面,又使“资产阶级权利”这

个本来从纯经济的意义上提出的概念,具有了政治­色­彩,列宁还根据马克思

的没有资产阶级的“资产阶级权利”的思想,提出了“没有资产阶级的资产

阶级国家”的概念,并说:”和(半资产阶级的)权利一起,(半资产阶级

的)国家也还不能完全消失”的)国家也还不能完全消失”。这里的“(半资产阶级的)权利”,无疑是

对“资产阶级权利”的泛用。这样,就使这个在马克思那里本来有确定含义

的概念变为不确定、不清晰,从而,使本来就比较复杂的理论问题变得更加

费解。这个变化情况对毛泽东有较大的影响,他对“资产阶级权利”的解释

比列宁离开马克思的原意更远得多了。

①《马克思主义论国家》第

33页。

三、毛译东对“资产阶级权利”的误解

三、毛译东对“资产阶级权利”的误解

第一,把按劳分配中等量劳动交换原则体现的“资产阶级权利”,误解

为似乎按劳分配本身就是带有资产阶级­性­质的权利,把马克思在特定的抽象

意义上使用的、不反映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资产阶级权利”同反映资本主

义生产关系的本来意义上的资产阶级权利混为一谈,从而模糊了社会主义的

分配制度同资本主义的分配制度的本质区别。例如,毛泽东在.. 1974年.. 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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