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书宣传的巡回结束之后,我决定我们其中一个应该退休了。既然我不必靠诺顿就可以赚钱,而诺顿却得靠我来张罗它的每日猫罐头,最后的决定就很明显了:由我留在这个有如“十鼠争|茓”般的竞争世界——请原谅我使用这种猫最讨厌的形容方式——比较合理。然而,这并非只是基于财务上的考虑。诺顿的年纪渐长,迈入堂堂的十岁,而我非常希望它往后的日子可以过得既悠闲又自在。嗯,就这样,它身为文学之狮的日子到此告一段落(好吧,不尽然是只狮子;不过你不能怪我使用这种猫科动物的夸大手法;听起来就美得让我无法拒绝)。
可是这并不代表它就此与旅行绝缘了。那是不可能的。
第一次的春季旅游是去新奥尔良。
当时我们并不知道这样子的团体旅行会变成一种惯例;本来是仅此一次的活动。珍妮丝和我,那年几乎负责安排了一切细节,因为这原本就是为了替我庆生而举办的(自此以后,每次都会由不同的人来负责这件苦差事)。我们租下拉莫之家,一个位于法国区内小巧、老旧的雅致旅馆;而在我们出发前的一个礼拜左右,我又另立了一项年度惯例,就是我和旅馆经理之间的冗长电话交谈——努力想说服她允许一只猫和其他宾客一起入住。在未来几年里,偶尔在电话那头的旅馆职员会说:“哦,当然可以,我们喜欢猫,没问题。”不过大多数得到的回答是:“绝对不行。我们这里不准携带宠物,那是不可能的。”然后我便会向他们保证,我愿意支付任何可能的损害或清洁费用(虽然这两种情况都从未发生过。诺顿不但整洁,而且还很尊重他人的物品)。我也提议要替这位附带的客人支付额外费用(虽然诺顿并不需要自己专属的房间、床、毛巾或食物。它最多只需要两个可以放在浴室里的小碗,一个装水、另一个装猫食)。假使以上的方法都不奏效,那么我就会使出我的终极绝招:告诉对方诺顿的名字。如此一来,百分之九十九的状况都可以摆平,而电话那头会传来:“喔,诺顿啊——诺顿的话就另当别论了。”
在新奥尔良的首度春季旅行中,旅馆方面勉强答应让我的猫随行,不过依然很清楚地表明不赞同的意思。可是只和它相处了一个周末,他们的语气就全然不同了;这变化如此显著,甚至在几年后,当珍妮丝和我打算再次回到新奥尔良,拨电话到同一家旅馆订房时,旅馆经理竟恳求我带诺顿一起去。“我们直到现在都还提到它,”她说,“如果它肯光临敝店,我们会感到非常荣幸的。”
每个和我们一起去新奥尔良的人,对诺顿都有相同的看法。那个周末好玩得不得了。更棒的一点是,无论走到哪里,几乎都有我那发出呼噜声的伙伴随行。就因为我们全都很高兴可以像猪一样地猛吃(尤其是在艾默若餐馆里,那时候我还在想,诺顿可能会在吃着鲑鱼吉士蛋糕时因兴奋过度而昏倒)、去拜访南北战争前的庄园、啜饮菊苣口味的咖啡,并参观巫毒博物馆……因此决定在来年春天再来体验一次。这次去的是南卡罗来纳州的查尔斯顿。
启程之前,我和我们想住的那家小旅馆员工,又进行了另一段长谈。这个人比上次那个还要难缠。最后他让步了,不过当我们出现时,旅馆的人看起来还是非常担心,同时也不太高兴。在我们办理入住手续时,他们还特地告诫我们一番,说诺顿一定要确实待在它的房间里,不可以出来。这个嘛——我只能说我们全都很喜欢查尔斯顿——我们参加了花园和房屋的浏览行程、吃得很好、享受走在世界上真正迷人的城市之一的街道上……不过,真正的重头戏显然仍是发生在旅馆里的好事。当我们第一次在旅馆吃早餐时,诺顿偷偷溜下楼,想和我们一起用餐。经理进来想把它赶出去,一看到它正安静地坐在自己的椅子上,也就摸了摸它,随后并认定它非常适合当早餐的座上嘉宾。当晚,在我们外出吃晚餐之前,所有的旅行者——包括那只猫——都齐聚在旅馆大厅里喝饮料。到了该出发去餐厅的时候,我准备将诺顿带回楼上的房间(它很累了,而且那家餐厅不喜欢享受让猫在室内用餐的乐趣)。就在我踏上第一阶楼梯之前,柜台的人阻止了我,支支吾吾了好一阵子才开口说,假如我想把猫留在楼下,他会很乐意帮我照顾它一会儿。那个“一会儿”后来变成了整个晚上。当我们吃完晚餐回来,只看到诺顿坐在柜台上,不但被柜台的人轻抚着,还外加其他几个旅馆员工和房客。柜台的人解释说,因为诺顿真的很乖,要是真把它关在楼上就太不近人情了,于是旅馆职员便同意它留下来,直到我们回来为止。我们在那里的第三天和最后一天,诺顿根本没和我们一起观光。它整天都待在柜台,迎接新到的客人并陪伴旅馆职员们。我猜想在我们打包北上回家时,不舍落泪的人应该很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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