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哪怕不属于自己,遇见了也好。
相恋时的点点滴滴,尽管此去经年,而今回忆起来的都是美好。
谢谢你,温暖了那些旧时光。谢谢你,曾给予过我美好。
而我知道,没有什么比现在更好。
我想,我不会忘了你
那时,你真的太爱自由。很多人说,你这辈子最不缺的,就是说走就走的旅行。
你说人生是自己的,而且只有一次,如果不好好为自己活一次,那肯定会遗憾到下辈子。
爱一个人,就该给她足够的自由。真正的相爱,不是束缚,而是因为有了对方,才让自己看到了更好的自己。
于是,我让你自由。允许你和周围的男人称兄道弟,允许你背着包浪迹天涯,甚至,允许你在任何时候,爱上别人。
我说这话的时候,其实是自私的。我以为,只要给了你足够的空间飞翔,你就不会再眷恋另一片蓝天。
你生来就不是那种甘愿为谁洗衣做饭的女子,所以,我努力包容你,让你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每次出门,你都会跟我说,不必等。
是的,我们都不年轻了,并且都知道,爱情不是说了就算,牵了手就能永远。人生本来就是无数次不断重复的遇见和分离。谁,都有爱上谁的可能。
这些,我们都懂,只是,都还看不开,放不下。如果,都看开了,放下了,也就不会再爱任何人,更不会想要和谁天长地久了。
就这样,你独自去了新疆、西藏,去了很多人梦寐以求而没能去的地方。你被阳光晒得黝黑,被风沙吹打得像个女汉子。最重要的是,你瘦了,真的瘦了。
你拍了很多美丽的照片,一张张翻给我看。吃完饭,还没来得及说在旅途中经历的有趣故事,你就已经靠在饭桌的椅子上呼呼大睡了。
我把你抱进房间里,躺在我怀里的你,是那么真实。有时,我多想你这一觉睡得久一些,最好不要醒过来,这样,你便可以永远收起那骄傲的翅膀,乖乖躺在我身边。
然而,我是爱你的,我知道你想要怎样的生活。
我想过,我们会分开。很多个夜晚,坐在阳台上,我都会想,这一刻,你在哪里,和谁在一起,有没有动心,有没有故事。
没办法,在看不见你的日子里,理智和信任已经不能解决思念的苦楚。
你是快乐的。在漫长的行走中,也许,你会偶尔想起我。但很快,这样的想念,便会被美丽的风景所代替。
有一天,如果我们真的分开,原因想必你会明白。不是我爱上了谁,也不是你和谁去了另一座城市。只是我太想要安定,而你,太喜欢自由。
跟你说分开的时候,你特别平静。也许,挂完电话的同时,你跟我一样,都哭了。
已经不是十七八岁的年纪了,离开谁或者爱上谁,都不至于天崩地裂,撕心裂肺了。那么长的人生,没能走到最后,依然会心存感激。毕竟,曾经那么快乐地走过一程,彼此取暖,彼此相依。
我想,你和我一样,都会小心翼翼地把心擦拭干净,重新捧给另一个人。我希望,我们都会这样,因为悲伤和隔绝,都不可能再把我们拉到一起。
你留给我的痕迹,我会保留甜蜜;伤怀的,全部擦去。
直到此刻,我仍然感激上苍让我遇见你。虽然没能得到结果,但不能否认,爱你,是件美丽的事情。
我不会忘了你,也不会刻意记起你。因为我们曾经约定过,不能因为和谁分开,而亏待下一次命运安排的相遇。
我们的爱情并非属于自然消亡,而是丧生在这些了无生趣的比较里。
别人的爱情
直到此时,回想起自己年少青葱时的那段爱情,心中仍不免伤怀。
我念大一那年,他辍学加入了艰辛的打工行列。在母亲左托右说之下,他进了我们学校的食堂当打菜工人。当与我一般年纪的他在那个被热气模糊的窗口出现时,我大大吃了一惊。
打菜的时候,他故意将一大勺肉盛入我的碗中,然后面无表情地继续低头工作。开始我想,是我太过于敏感了吧。可慢慢发现,的确是这么回事,连朋友都经常在吃饭的时候唠叨,他对我偏心,每次给我打的菜不但分量足,而且“质量”好。不知为何,他总能在那么多人面前毫无破绽地运用着那柄钢勺,从菜上轻轻一掠一倒,大半的肉就到我碗里了。这虽只是一个小小的举动,却让我这个贫家女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温暖。
后来,这样的次数多了,我们很自然就熟了。于是,那本让人烦躁的几分钟,越发成为了我一天里最期待的时光。因为只有在那时,我才能全身心得以解脱,与一个真正默默关心我的人谈天说地。
无可非议,在大二那年我们恋爱了。我常常说,我是被他那一年的肉收买的,这份爱情太廉价了。他笑笑说,会继续这样的“交易”,并且持续一辈子。想想,真记不清楚,当时的自己为这句平白无奇的话泪湿了多少个夜。
相爱一年之后,已临近毕业,我开始为我的前途费心伤力。也就是在那一年,我忽然觉得,有一个家庭条件比较好的男朋友,是占了多么大的优势。
我只是单纯地这么想,这么默默地权衡着,心里却没有任何动摇的念头。可谁能控制得了自己的思想?或许他人,包括那些正被我羡慕之人,心中不都存有无数不满吗?我与他们一样,会把自己的爱情与他人比较。例如在特别的节日里,两手空空的自己,会莫名懊恼,为何她们会怀抱一束漂亮的玫瑰,我却不能?这样的比较,不只在节日里出现,它原本就普遍而深刻地存活于恋人心中。
时间真是一种微妙的东西。它能让两个人恍然陌生,也能让两个人彼此熟悉,无可避讳。
当我第一次把心中的委屈向他诉说时,他既懊恼又悔不当初,不断向我承诺,会给我一个满意的未来。
可我等不了了,时间如刀催人老。谁知道,这个小小的未来会耗去我多少青春呢?
当然,后来我生活得并不如想象中那般幸福。而我也在这些年明白,之前我所用来与之比较的那些人,其实也与我一般,同样有着太多难言而又隐秘的生活艰辛。
往往,我们的爱情并非属于自然消亡,而是丧生在这些了无生趣的比较里。自己的爱情,其实和其他人眼中的爱情一般,都是别人的爱情。而爱情,与人潮中的脸庞一样,不可能总以一种面貌浮现。
可如此简单的道理,我们往往要在很晚之后才会明白。
还有何事能比旧爱之忆更伤神?
这些已和春花秋月无关的故事,只要想起,至今还是会含泪。
莫把爱情当职业
若说“七年之痒”是男人的专利,那么好友就是个例外。因为,她说她曾如此真实地享受了这个本该属于男人的专利。
七年之恋,男人对她千依百顺,娇宠得让旁人生妒。可她却偏偏向这样一个绝种好男人提出了分手。我大惑不解,不停地开导她,甚至跟她算过,现实社会中此类男人尚存的概率。我万般好话说尽,男人也险些将我的门槛儿踩破,可最终还是难以更改这惨淡结局。一切的言语和承诺,都如同落在纸上的那串微小概率般苍白无力,已无法再扭回她倔强的心。
男人心生绝望,再不为此爱耗半点气力。而我也劝说他,再寻他爱吧。
我知道,与我多年交好的她,这次是真下了归去的决心。
虽然这些年,他们大大小小地闹过无数次。每次争吵之后,男人都知道她会来我家。于是,直奔而来,求我帮忙。我一度被他对爱情和对好友的真诚所感动,认为尘世之爱能及此,实属不易。可这样无泪缺语的争吵,我还是头一次见。
越是这样的沉默与平静,越是预告了爱情的尽头。那再无风暴的声息,不就预示着,所有的波澜都已淡然消泯吗?
事隔多年,我端茶与她静坐,偶然提起那位曾把整颗心都交给她的男子。她笑笑,问我是不是觉得难以明白。我看着窗外的梧桐不语。
她向我讲述着,一段已遥遥不可再及的爱情。
男人是那么爱她,她所爱的颜色、服饰、用品、食物等,他无不了然于胸,并且心生铭记。他懂得适度的浪漫,在特别的节日里给她买来十一朵代表“一心一意”的玫瑰;懂得少有的宽容,在她每一次任性与蛮横之时不断夹笑带语;懂得无微的体贴,在她闲懒慵病之时更衣下厨,煲来一锅不知其名的鲜汤……
她眉飞色舞地回味着这些甜蜜的往事,眼角直直泛起泪来。我与她一起,沉浸在旧事的忧伤之中。不停地问自己,还有何事能比旧爱之忆更伤神?这些已和春花秋月无关的故事,只要想起,至今还是会含泪。
她把那男人说得千般好,百般柔。若换作别人,我定当会认为她是在褒奖旧人,以此完善已逝之爱。可对于他,我是知道的。那么些年,他对她的体贴从未消减过半分。我能听出,她至今仍觉得,他是男人中的楷模,是该让后来人学习的对象。
说尽了好,却找不出半点坏。我说,既然是后来人学习的对象,为何不让这楷模做后来人?她啜了一口茶说,他既已是楷模,就该去继续他的爱情职业,我要的,并非职业爱情。
我猛地一惊,心生凉意。我从未听过“职业爱情”这一词,初次相识,却是那么让人胆寒。若与你相爱之人,把每件事都做得尽善尽美,如站岗楷模一般,你是否会在多年后觉得自己不像是被爱之人,倒像是一个评审官?
他还未动手,你就已知结果,自然没了惊喜与秘密可言。如习惯了春日清早八点上班,五点下班一样,旁人看似高级白领,自己却已存茫然之心。
若你已习惯了八点上班,那就偶尔换一下,不去上班,让等候之人焦急下,或者晚些上班,给他一个失落后的惊喜。千万不要日日准时,如楷模一般。
因为,爱情是一股匿藏于胸的自由,无形无象,并非职业。
对于一个身无分文的穷小子来说,你无怨无悔的爱,就是我此生最宝贵的财富。
谢谢你,青春时陪我走过那五个冬天
受宠若惊的来电
我和你的相识,完全是室友的一个恶作剧。
室友闲着无聊,把从网上弄来的美男照片贴到了你们外语系公共教室的课桌上,还在旁边留了一段才情外露的征婚广告,以及一串有待考证的电话号码。
你打来电话的时候,我正在食堂里狼吞虎咽吃午饭。饿了一早上,已经顾不得什么斯文形象。
我几乎看都没看来电显示就按下了接听键,很少有人知道我的号码。因此,给我打电话的,几乎都是熟到不能再熟的哥们儿。
一听是个女生,我当时就蒙了。入学以来,除了学工部的女老师给我打电话催缴学费之外,还没任何女性拨打过我的电话。我有点意外,更有点受宠若惊。
原以为你打错了,我刚想挂断,你就说出了我的姓名、系别,还有联系电话。
幸好,你声音还算悦耳。于是,我这寂寞而又虚伪的男人,就没头没尾地陪你聊了起来。
后来,你又断断续续地给我打过几次电话。也不知是谁先提议的,我们竟然约定在2005年的大冬天见面。
11月23日。真巧,那天是你生日。
征婚广告惹的祸
我在约定地点站了足足半个钟头,还是没有看见你。
直到掏出手机按下了你的号码,我才知道,原来你就是对面那个古灵精怪的女生。
我还没来得及对你的爆炸头做出一番评价,你就在那儿目瞪口呆地喊开了,“哥哥,不带你这么欺骗人的!”
你说,就算世上有ps这种魔鬼软件,那也不该离谱得这么厉害。从鼻子到眼睛,再到下巴,照片和真人,除了头发颜色相似之外,几乎找不出第二个共同点。
其实,你给我的第一印象也好不到哪儿去。先不说别的,凭你那娇滴滴的声线,我再怎么大胆幻想也不可能把你和爆炸头扯上关系。
行,为了保持我的绅士风度,我继续沉默。
刚开始,我以为你在撒谎。后来,你掏出手机,亮出照片,我才确定你所言非虚。
那三脚猫的字迹,除了我的狗血室友,估计世上再没第二个人能写出来。
更离谱的是,你竟然对这个征婚广告坚信不疑。为了不让第二个女生知道,你在当天下午就用小刀彻底毁尸灭迹了。
玫瑰花的表白
这一个月里,每次想起这段离奇的约会,我都会笑得双眼含泪。
幸好,我们再没联系过。不然,还真不知该如何继续这个离奇的故事。
接到你的电话,我多少有些诧异。更意外的是,你竟然主动约我在老地方见面。
好吧,我承认,又是大冬天又是平安夜前夕,我这个单身男人,确实有些寂寞。你刚挂完电话,我就迅速下床换了身帅气的衣服。
你又做了一个让我直接吐血的壮举。你捧着一大束玫瑰花站在校门口叫卖也就算了,还把自己打扮得跟个甲壳虫一样。
你眼睛真尖,我刚打算逃跑,就被你发现了。
你把一大束玫瑰花朝我递了过来。我见状,只好哭丧着脸跟你坦白,“大姐,我学费都是拖了几个月才缴的,哪还有钱买你这些高价玫瑰啊!你赶紧另找买家吧。”
结果,你的回答,给了我一个暗夜霹雳。“小子,谁让你买了?这是本姑娘送你的。拿着,从今天开始,我俩就算恋爱了。这玫瑰嘛,算是表白。
你赚了,本小姐倒追你,你算是有了天大的面子!”
这故事也太他妈的峰回路转了。在这么冰冷的天,这么无聊的夜,你竟然跟我说那么冷的话?你还让不让我这个穷小子活了?
试恋
我们就这么半死不活地耗了整整一年。
这一年,连我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过来的。更不知道那天晚上自己吃错了什么药,竟然答应和你试恋。
这个世界真够疯狂的。从商品的试用,汽车的试驾,到爱情的试婚,都是那么理所当然,毫无争议。我这土包子也被感染了,和你玩什么试恋。
这一年,我们像朋友多于像恋人。一周一次电话,一月一次见面,半年一次送别。
刚开始,你的确有过火热的表现,天天嚷着要我陪你压马路,逛商场。
可大姐,你知不知道,你随便买件衣服都是我一个月的生活费。我自己买不起,干陪着你逛,到底是保镖还是保姆?
吃饭吧,也差不多。我在学校食堂,几元钱解决问题,还有荤有素。跟你出去,四菜一汤,还没吃饱肚子。虽说每次都是你结账,不用我花钱,可我心里到底还是难受。自己四肢健全,大脑聪健,干吗要吃那些不出气力的白米饭?
于是,我们见面的次数越来越少。最后,只剩期末完毕后的离别。
头等舱换了经济舱
对于我这个可怜的晕车分子来说,其实每年的寒暑假回家,都像是一场艰难的战役。
卧铺对我来说,是经济上的一大考验。为了节省开支,我每次都是坐硬座回去。结果,从北京到昆明那五十几个小时的车程,我有三分之一的时间只能窝在卫生间里吐得天昏地暗。
不知是谁向你透露了消息,更不知是谁偷偷把我的身份证号给了你。
2007年12月13日,你提前帮我预定了回家的机票。
我知道你是一片好意。因此,那番拒绝的话,到了嘴边,又硬生生咽了回去。
你一直把我送到机场大厅。离别前,我玩笑似的跟你说,我从来没有坐过飞机,不知该怎么办,有点紧张。
岂料,就因我的这句话,你临时买了高价头等舱机票,和我一道去云南。
当你提出要和我旁边那个经济舱的小伙子换座位时,他乐坏了。
我承认,我本身就是个土老帽。飞机上升的一刹那,我紧张坏了,死死拽住你的右手。
你把一颗口香糖塞进我的嘴里,告诉我使劲嚼,避免耳鸣。
印象中,那是我第一次主动握住你的手。温热,柔软,且携裹着让人心跳的悸动。
那年冬天的体贴与关怀,至今仍然使我觉得感动。
未见真心
这是你我毕业后的第一通电话。
我们像是录制一个不成熟的节目,连彼此问答都进行得那么僵硬而生疏。
原谅我,直到此刻,才慢慢对你的眼泪有所难过。毕业那天,你抱着我哭得像个孩子。而我,却浑然不觉伤感。
大夏天的拥抱,实在让人难受。最后,是我把你推开,独自一人进了机场。仍然是你默默帮我预定的机票,仍然是你前来送我。只是,我已经知道登机的每个流程。因此,你也就找不到合适的理由再次陪我回云南。
你问了我的工作地址,寒暄了几句,谈话也就渐然陷入无法融化的沉默。
这是一段多么荒唐的恋情。你我共同走过了三个凛冽的冬天,却从来没有做过一件情侣该做的事情。
我们从来没有正式牵过手,没有在情人节的时候吃过巧克力,更没有在众目睽睽之下接过吻。我们平淡得像初次相识的普通朋友。
再后来,我收到过你的一封信,不知为何,读着读着,竟嘤嘤地啜泣起来。
“你知道我为什么有你的身份证号,为什么有你的电话么?也许,你认为这不过是那场恶作剧的后遗症……你猜不到,你的室友是我高中时候最好的死党。他知道我喜欢你,因此,我才会央求他,故意做出这样一个恶作剧,好让我去认识你……可惜,即便我对你停止打扰,放下女生的矜持,你还是没有对我动过一丝真心。”
终成我的爱人
如果不是你跑来工作单位找我,我想,我们也就不可能有后来试婚的故事。
闲来无聊,你总是把手机里的照片翻出来说事。说当年我为了追你,竟然搞了这么一张美男子的照片骗你。全家人都被你古灵精怪的表演逗得前仰后合,你真是个让人开心的活宝。
我该说什么呢?写这篇文章的时候,你一直站在我的身后,以恶狠狠的目光逼视着我。怀孕后,你总算安静了些。真希望肚子里的孩子将来别和你打成一气,不然,往后的日子,我该怎么活啊!
亲爱的,不用瞪着我。此刻,我心里的确对你充满了感激。对于一个身无分文的穷小子来说,你无怨无悔的爱,就是我此生最宝贵的财富。
最后,谢谢你在青春里给我的那五个冬天。
这世间,有什么东西是可以急来的呢?
如果不是那么着急,也许就不会错过那个愿意陪我们慢慢欣赏时光的人。
愿意陪你慢下来的人
听朋友说,他真是个古板的男人。不会蹦迪,不会喝酒,不会打牌,甚至不会吸烟。
之前真觉得他是新世纪的四好男人,可后来,慢慢才知道这四好的无趣。
朋友是个漂亮的女子,眼睛黑亮,发如绸缎,求爱的男子随便一抓就有一大把。她偏喜欢他,觉得踏实可靠。
这时代,油嘴滑舌,幽默风趣的男人多了。正因如此,踏实的人,才越来越少。
真在一起生活,才发现踏实是件多么枯燥的事。她说去唱歌,他说还不如回家看书;她说去蹦迪,他说还不如在家看电视;她说去野炊,他说还不如在家里做顿好吃的……
他们的生活完全不在一个星球上。
日子久了,难免生厌。况且我这朋友,天生就不是个安稳现世的女子。
最令她可气的是,在她提出分手的时候,他竟没有任何挽留。只是冷冷地说了一句,“要走的人留不住,要留的人不会走”。
要知道,多少男人曾为一起吃顿饭,死皮赖脸地求我这朋友。
其实,她并没有想真正离开,只是,话都说到如此了,也就没有任何继续的理由了。
分开后没多久,他去相亲,找了别的女子,很快谈婚论嫁。
当时她听到这消息时,气得几天茶饭不思,把天下男人都骂了个遍。
再后来,他真结婚了,还给她发了请柬。
那时,她根本没空搭理。因为背景条件都不错,所以,她很快找到了一个算是富二代的大帅哥。男才女貌,随便站哪儿,回头率都是百分百。
女儿四岁那年,这位富二代和别的女人同居了。
那时的她已剪了长发,成天穿个围裙在家里照顾孩子,身子胖了不少。
是的,她已不复当年的美丽。
她依然高傲得不行,带着四岁的女儿,主动提出离婚,而且不要对方一分钱。
走到今天,有诸多不易。谈起往事,她还是对那位古板的男人难以忘怀。
直到现在,她才真正懂得他的好。
恋爱期间,他们既没有接过吻,更没有上过床。他唯独一次给她送花,还是在情人节过后。她说:“情人节都过了,你还送花干吗?!”
他说:“便宜,你不知道,这么一大把才五块钱,昨天还是十块钱一枝呢!”
她说,他真是个枯燥的男人。把她带进书房,竟然是真的带她看书。
各种名著,各种散文,密密麻麻堆了一屋子。她觉得他满身都是书呆子的味道。
说着说着,她哭了。那么多年朋友,我还是头一次见她哭。
我说:“要不,你再去追他吧,你那么好的底子,随便打扮下都能迷死一群人。”
她说:“不了,你不了解他,他要真结了婚,是怎样都不会离婚的。他是个百分百的好男人。可惜,我发现的太晚……”
谁没有过这样的选择呢?在青春如酒,性如烈马的时候。只是,我们常常因为年轻,因为冲动,才想急急占有对方,才想急急白头到老,才想急急过完一生。
但是,这世间,有什么东西是可以急来的呢?
如果不是那么着急,我们也许就不会错过那个愿意陪我们慢慢欣赏时光的人。
“蓓蕾,请帮我好好爱他。”
原来一切都是因为她对我满满的爱与不舍。
借一个朋友来爱你
咱俩“不合适”
苏晓晓整天嚷嚷着,冬雪之前,一定要给我介绍一个貌若天仙、贤良淑德的好姑娘。我双手抱头,大声号啕:“晓晓大姐,你就饶了我吧,你嫌我的麻烦事情还不够多吗?”
苏晓晓第一次说要给我介绍其他姑娘的时候,正出任我的女友一职。全天下的男人,碰到自己的女人说要给自己介绍另外的姑娘时,恐怕反应大都一致。要不就装傻充愣,要不就正人君子。
我想,我属于后者。尽管我平日喜欢说两个黄段子,群发几条来历不明的荤笑话,但从根本上来说,我还算是一个品行兼优的世纪好男人。至少,我对苏晓晓的忠诚,就让许多男人望尘莫及。
想想,有哪个男人像我这么坚强,动不动就被体重五十五公斤的女友臭骂数落,并顶着烈阳,身负重物地赶到她指定的现场?有哪个男人像我这么痴情,一年365天几乎天天都跟在同一个女人ρi股后面,拎包结账,男友兼菲佣?又有哪个男人像我这么和善,一天24小时,不管遇到多么大的困难,对自己的女友都会保持微笑?
没有,绝对没有!我的的确确算得上是绝种好男人。可偏偏,我这样的男人就碰不上一个绝种好女人。费尽心思缠上苏晓晓这样的蛮婆,还三番五次地被踢开。
我跟苏晓晓说,“美女,别以为我真是没人要!你只要敢和我分手,我马上出去带一帮模特来你门前排队,让你看看,我是多么的招人喜欢,惹人怜爱。”
实质,直到苏晓晓提出分手后的一周,我都没能让一只苍蝇飞到她的窗前。除了我没日没夜的电话和心血来潮的鬼喊,她的世界,便是一座宁静的珠穆朗玛峰,任凭我如何攀援,也到不了顶端。
苏晓晓从窗口探出头来,语重心长地说,“兄弟,你就别折腾了,咱俩真的不合适。你太好,太绝种了!放心,我不会让你成为真正的绝种男人,一定会动用我的影响力,帮你物色一个更漂亮,更贤惠的姑娘,好不?”
女友帮我登“征婚启事”
苏晓晓果然言出必行。近几日,我的电话和手机,几乎快被打爆。最让我疑惑不解的是,那些人开口闭口都叫我“李千万”。
据不完全统计,这些天我收到的电话,有来自婚介所的,有来自舞厅的,有来自黑龙江的,更有来自国外的。本省的,已多到不计其数。
我顶着黑眼圈去苏晓晓家楼下的时候,她正巧要出门。我一把拉住她,委屈地问,“苏晓晓同志,咱们爱情不在友情在啊,你何必这样对我呢?
即便我曾经在你的楼下鬼哭狼嚎过,你也不能这样报复我吧?你真想把我逼死Ъ疯啊?”
苏晓晓哈哈大笑,从兜里掏出几本杂志,一本正经地说:“大哥,什么时候了?科技这么发达,我们当然得好好利用。你看,这些都是我帮你登的征婚启事。”我一看,险些哭了。
李千万,男,26岁,英俊潇洒,却不风流倜傥。因腰缠万贯,业务繁忙,所以无暇寻觅知音。现休假半年,真诚寻找另一半。要求美丽大方,贤良淑德。本人是个极为传统的中国男人,因此,婚后的财务支出,一切由女方做主。为表明诚意,特附个人电话号码以及免冠近照两张,望有意者来电共建情缘。
我说苏晓晓,你也真够敢吹的。一个月薪几千块,没房没车的Diao丝,硬是让你说成了应有尽有的高富帅。苏晓晓瞪大了眼睛说:“傻瓜,不这么说的话,有人找你吗?现在的广告,有多少不是炒作?”
“好,就算你是炒作,就算我是一支潜力股,以后会成为大富翁大老板,但你看,这照片也太离谱了吧?根本就不是我!你说,他是谁?”
“他是谁不要你管,你要真有人家那么英俊潇洒的话,就不用我浪费那么多钱去登征婚广告了。小子,好好选,别让姐姐失望啊!”
爱有蹊跷
苏晓晓大抵是忘了,曾经有多少个日子,我背着双腿疼痛的她,一步一步地走在人潮汹涌的街道上。要不,她怎么会大动干戈,真给我带来一位貌若天仙的姑娘?
苏晓晓狡黠地跟我说:“小子,好好珍惜哦,人家可是黄花大闺女呢,名叫曾蓓蕾。”
说实话,直到我和这个名叫曾蓓蕾的姑娘一起吃晚饭,一起看电影时,都没弄清楚,我和苏晓晓分手的真正原因。如果说,她爱上了别的男人,为何至今还是独来独往?如果说,她觉得我与她根本不合适,那为何当初又要选择开始?
我问过许多次,苏晓晓不说,我也无法探出究竟。只是越来越明白,这辆名叫爱情的巴士,已经离我越来越远。无论我怎么追,怎么用力,也于事无补。我太过于了解苏晓晓的性情。她决定的事情,任何人都改变不了。
就这样,我和曾蓓蕾开始了频繁的交往。我有些疑惑不解,因为就容貌来说,她明显比苏晓晓要美丽得多。想当初,就我这样的条件,追苏晓晓这蛮婆都花了大半年功夫。如今,这个比苏晓晓要文静许多的曾蓓蕾,却从不拒绝或排斥我,不是显得有些蹊跷吗?
莫非,这又是苏晓晓的一个计谋?我觉得事情越来越不稳妥。我将此类遭遇告诉周旁的朋友,他们都问,你是不是在写剧本?
的确,整个故事来得太过于离奇和曲折。有谁的女朋友会和自己莫名其妙地分手,并且费尽心思地硬塞给你一个更加漂亮的姑娘?
为了弄清事情的来龙去脉,我硬闯进了苏晓晓的闺房,劈头盖脸地问,“苏晓晓,你到底想怎么样?你嫌弃我就算了,现在还找了另一个女人来伺机折磨我。想当初,我没有做过任何对不起你的事情。现在,你怎么忍心如此待我?”
苏晓晓大笑,“照照镜子,看看你那丑样,你不是常常说自己是绝种好男人吗?现在我随便找个女人来,你就怕了?谅你也不敢追人家,嘿,我是你的话,我也会选择按兵不动。一个一无所有的男人,恐怕要追也追不上!”
我真没想到,苏晓晓会说出如此恶毒的话来。走在秋叶飘零的街道上,我忍了许久,眼泪还是掉了下来。
热泪盈眶的爱情
我对曾蓓蕾开始了猛烈的狂轰滥炸。同事们无不笑我,真看不出来,你小子还有那么多花招和粉墨肠子。
曾蓓蕾答应做我女朋友的当晚,我听到了苏晓晓生病住院的消息。我心里猛然一震,旋即又归覆平静。此刻,不知是哪个男人,又陪在她的身旁?
想必,那个男人也和当初的我一般傻气,抛下一切顾虑,吭哧吭哧地背着感冒高烧的她往医院跑。
我已经习惯绕大半个圈子,从苏晓晓楼下的那条小路回家。偶尔经过她的窗前,还是忍不住抬头看上一眼。虽然我恨她,但还是渴望能够在不经意的时刻里见到她。
苏晓晓窗前的米色窗帘始终紧闭,和那扇冰凉的铁门一起,将我的视线残忍地阻隔在了另外一个毫不相干的世界里。
秋已转凉,窗台上的月季,是我去年陪她种上去的。而今,早已在秋风中枯萎得不堪入目。苏晓晓到底还是连它也忘了。
我发现,自己已经喜欢上了后来的曾蓓蕾。她的善良、美丽、大方,如同一贴温适的药膏,抚平了我的伤口。可不论如何,我都无法卸下心中的防备。我始终记得当日苏晓晓对我说过的话,始终相信,这场恋爱,只不过是她的另外一个阴谋。
第一次对曾蓓蕾大发雷霆,是因为她对我说,去吧,去医院看看苏晓晓,其实她也挺想念你的。我悲哀地笑了,“想念我?想念我什么?想念我的这副穷酸样,还是想念我的可怜丑态?你们要怎么玩,随便你们,我不怕!”
曾蓓蕾的热泪如同断线的珠子,噼里啪啦地落在杯盘里。她演技真够逼真,怪不得苏晓晓千方百计地把她找来,企图再伤我一次。
接到苏晓晓母亲的电话,我倍感意外。我隐约觉得,这个爱情闹剧,远远不止这么简单。下了班之后,我踌躇片刻,终于决定直奔医院探望她。而此刻,我已有整七天不曾联系过曾蓓蕾。
苏晓晓的瓜子脸,和医院的床单一般惨白,浑身瘦骨嶙峋,就连那蓬乌黑的秀发,也所剩无几。我的热泪瞬间翻涌,胸口疼得说不出话来。
她患的不是感冒发烧,而是骨癌晚期。我忽然想起,有多少个日子里,她突然疼得瘫倒在地,是我把她背回家的。
苏晓晓走的那个清晨,窗外下着迷蒙细雨。她右边的木桌上,安放着一盆粉白的月季。我将它植到苏晓晓窗前的花盆里,希望她回家时,可以看到。
曾蓓蕾的一张纸条,让我再度失语:蓓蕾,请帮我好好爱他。
在那个孤独的时刻里,我正默默收获着一段不为人知的爱情。
谢谢你,让我在你心里住了如此美丽的一阵子。
我曾在你心里住过一阵子。
神秘画册
收到你的画册时,我已结婚,且年近三十。
坐在阳光倾洒的春日中极力搜寻记忆,抱歉,还是没能想起你。虽然你说你是李温静的好朋友,可我仍然无法在脑海中找到关于你的信息。
也许你已经知道我和李温静的结局。不过,你肯定不知道,我到底有多爱她,正因如此,我才会在分开后伤痛难以自愈,转而求取佛法疗心。
今日,虽然我已知世事如梦,万般缘法自有因,可心里还是无法放下李温静这三个字。它们像三柄锐利的剑,在我心里日夜纠葛。
你在画册的扉页上说,我和李温静的第一次约会是在2007年的立夏,上海,外滩,春风铺天盖地。
因为你的这句话,我想起了2006年的上海。
那时我刚毕业,一心想着要去上海闯荡,还没找到落脚点就拖着超大的行李箱踏入了这座城市。
2006年6月28日,人生中第一次面试。我穿着皱巴巴的棉布西服站在面试公司的人事部门口狂做深呼吸。
李温静就是在这个时候闯入我视野的。她身着干练的黑白套装,扎个骄傲的马尾,忽地从背后猛拍一下我的肩膀。
我当时已经紧张得不行,被她这么一吓,彻底连话都不会说了。
她故作严肃地看着我说,兄弟,别紧张,淡定,小事一桩,这世上又不是只有这一家公司。来,吃颗乌梅,酸一下,保证精神很多。
我被她莫名其妙的搭讪逗乐了。结果当天面试状态非常好。我和她同时被公司录用,成为了2006年第一批重点培养的新进人员。
后来的故事,和很多人一样。我因心存感激而对她萌生好感,于是,鞍前马后,执蹬牵辔,凡事李温静开口,我定然有求必应。
初次约会
第一次约李温静吃饭是在黄浦江旁的一家小店。
店面不大,但装点得特别温馨。木门青瓦,流水白花,大红灯笼高映门楣,一派中国式的喜气。
我脑海里始终有意无意地浮现出当天前来赴约的李温静。
虽已立夏,但上海仍旧阴雨阵阵,春雷滚滚。我站在小店门口的屋檐下,踮脚环望,满心欢喜。李温静手执红色油纸伞,身着一袭白底青花旗袍朝我缓缓踱来的样子,在那个夜夜潇潇的季节,像枚种子一样嵌进了我的心土里。以至于后来这些年,我以为早已忘记,不会再想起,却在回首时蓦然发现,当日那枚小小的种子早已吞尽时光的力量,疯长成参天巨木。
因为你的画册,我再次想起当天的场景,想起隔壁餐桌那个惊声尖叫的长发女孩。
听到“抓小偷”这三个字,我几乎是毫不犹豫冲出去的,手里还握着吃饭用的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