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次被放上审判台的不是他的道德,而是管理思想。封面上还有三行小字:“韦尔奇的制胜法则/不再适用了/(但是我们找到了新的适用的七条)。”这七条新法则和七条所谓的来自韦尔奇的旧法则一一对应,除旧立新。
新法则一:敏捷为上。对应的旧法则是:大狗通吃。
新法则二:发现利基市场,创造新产品。对应的旧法则是:不做第一,就做第二。
新法则三:顾客至上。对应的旧法则是:股东至上。
新法则四:目光向外看而非向内。对应的旧法则是:精益而且精简。
新法则五:选用有激|情的员工。对应的旧法则是:对员工排名,重用排名靠前的。
新法则六:挑一个勇气过人的CEO。对应的旧法则是:挑一个魅力过人的CEO。
新法则七:追求“灵魂”,即价值观。对应的旧法则是:追求“力量”,即利润。
《财富》的这篇文章站得很高,但是站不住脚。
首先,新法则并不新。比如第一条,就是“不是大鱼吃小鱼,而是快鱼吃慢鱼”,管理专家天天念,至今已觉不新鲜。而强调顾客、激|情、勇气和价值观又有什么新意可言?
其次,七条规则并不在一个层次上,先后次序也大有问题。这里面最要紧的是对“股东至上”和“追求利润”的批驳,因为这两点是所谓的盎格鲁—萨克逊式资本主义的核心特征。可惜,因为对这样深层次的问题的反省是“自发”而非“自觉”的,因此完全没有抓住要害。
比如对“股东至上”的反驳,所引的哈佛商学院教授库拉纳①(①库拉纳(Rakesh Khurana)为哈佛商学院在组织行为学领域的副教授。)的观点(创造股东价值变成了创造季度盈利,使得CEO不对未来投资)不是关键,所引的管理大师柯林斯的观点(大多数的所谓的股东只是持股时间很短的炒股者)才算摸着了边。因为没有摸到要紧处,所以提出的“顾客至上”就不算找到了正解。
而且,这些新旧规则并不是对立的关系。大狗就不能敏捷吗?CEO就不能又有魅力又有勇气吗?一般认为韦尔奇是魅力型CEO的代表,但是当年因为他在通用电气大刀阔斧的改革而被称为“中子杰克”,难道不是勇气十足吗?“顾客至上”(且不说“顾客至上”本身不一定就对)和“股东至上”就一定是对立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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