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我,在法庭上聆听对方证人的证词时,多半会在心里暗自呐喊:“你这个说谎的家伙!”不过,让我常常感觉对方在说谎的那个阶段,恰好是在我当律师经验相对不足的时期。随着出庭经验不断增加,我渐渐发现,大部分的证人说谎并非别有意图;即使他的证词跟事实存在多处出入,也是一样。要说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其实大多是因为,证人会在有意识或下意识的情况下,按照“虚构的记忆”,“主观地”描述事实。
《交叉询问的艺术》一书中曾经提及约翰?罗曼利(John Romilly)爵士,他在某个判决里,提出以下的意见:
“千万别忘了,人类对于自己想要相信的事情,是会抱持多么坚信不移的态度。我们每个人,都必须将这种倾向谨记在心。人只要长期在脑海里思考,那些自己认定必然是发生过的事情,那么最后不论实情如何,也会将自己想象的事当成事实。然而,这一切不过是把凭空想象的产物,转化成自己的记忆罢了。”
罗曼利的这番言论十分精辟,并且清楚点出了一个事实,也就是:证人会产生偏见,相信自己说的是事实,并将“自己的想法”转换成与事实有关的“记忆”。总的来说就是,自己的“想法”或“推测”,使实际发生的事物变了质,并将其转化为自己记忆中的一部分。
然而,这种偏见也可能是由他人造成的。本书所举的实例,大多引自《交叉询问的艺术》,该书的作者威尔曼,是一位相当知名的律师,他曾写道:
“我们脑海里对于过去事物所存在的概念,本质上其实已经遭到毁损或消灭,不只是变得不精确而已,而是掺杂了各种原先并不存在的要素,使这些概念确确实实变成了不正确的事实。比如说,有个男人弄丢了一只价值不菲的领针,结果他的太太暗示他说:‘该不会是被某个品行不好的女佣偷走了吧?’日后当这位男士再度回忆起这件事时,就会在不知不觉中,将真正的事实与他太太臆测的暗示混淆在一起,于是在法庭上,他大概就会作出‘女佣偷了领针’这样的证词。”
受到暗示产生偏见
接下来回到正题,有很多证人,尤其是刑事案件的证人,经常要接受警方接二连三的讯问。原本证人是有权利选择要不要接受警方讯问的,只是一般实际的状况,警方都会强制讯问。如此一来,如果证人的证词,并没有顺从警方的预设想法,警方就很有可能会不断挑剔证人的语病,让证人难以脱身。一旦证人经过警方疲劳轰炸式的质问之后,脑袋会愈来愈混乱,作出的证词,便会开始受到警方问话的误导,诸如此类的状况,绝对不少。
由于多数的证人平时若不是得上班,就是得上学,在心态上,当然会明显希望任何的讯问,警方都能尽快放他们离开。在检察官进行最终诘问之前,证人通常已历经过不下数次的讯问,因而在法庭上作出证词时,证词往往都会偏离事实。再加上证人一心只想尽快从麻烦中脱身,因此随着时间流逝,证人再三确认自己的“认定”(或说“被强行灌输的想法”)无误之后,便会将这样的“认定”转化成自己记忆中的所见所闻。
换句话说,如果我们不断从外部与内部接收到偏离事实的讯息,一段时间过后,就会将一开始所接收到的“暗示”,在记忆中转换成“自己的亲身经历”,或“自己亲眼所见的事实”。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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