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她再睁开眼时,已经躺在干净温暖的大床上了。她猛地起身,发现妹妹在里侧睡得正香,才放下心来。
她被带到那个人面前,她从他身上看到一种从未见过的感觉,那种感觉让她不自觉地想依靠。安全、强大、踏实,之后很多年,她每次看到他的时候都会涌起这种感觉。
她和妹妹成了王爷的义女,“大丫”这个土气的名字消散在空中,十八年来,她就是逍遥王府的大小姐,高茗雪。
十八年的锦衣玉食,让她像其他小姐一样高贵,然而最后那血红的一幕,始终是她的梦魇,是午夜梦回时满脸泪痕的根源。
她痛恨战争,痛恨杀戮,痛恨和暴力有关的一切。
她在边塞行路时被流兵劫持,幸好遇见高骏才得救,她很想感谢他,却忘不了他也是战争的主导者、执行者,他云霄书库沙场,枪下亡魂不知几何。她不想弄明白那些人是否该杀,只想到那些人也是老人的儿子、妻子的丈夫、孩子的父亲,不知多少家庭像她一样经历过那血红的梦魇,耳畔日日回荡着惨厉的叫声。
也许正出于这个原因,她从小就本能地依恋着强大而有安全感的东西。
两国交战之事,轮不到她原谅,她只是无法遗忘。
记忆的闸门一旦泄洪就停不下来,直到洗澡水变凉让高茗雪打了个喷嚏,才将她从回忆中拉回来。
有可能染上风寒固然不妙,眼前还有一件更让她头疼的事不得不回绝。
成年后她一直试图远离京城这个是非之地——无论内心多么留恋。她借口对商场之事感兴趣,逍遥王虽然讶异还是请来老师教授,拨给她可观的银两做资金,天下各地开铺子分号。她便以视察生意的名义,带着不言不语四处游走,一年中倒有大半时间在外。
一来资金总是充足的,二来她本人也很勤奋用功,生意做得还算不错nAd1(人人都说逍遥王府的大小姐是商场奇才,天知道她根本不是这块料。她只是觉得不能对不起义父的付出,做得太失败会给他丢脸。而且她宁可被枯燥的账本淹没,也不愿回京面对那些别有用心的嘴脸。
高茗雪漫长得过分的沐浴终于结束了,换上家常衣服梳了个简单的发髻,等了半天的管家赶紧传话,王爷请她去书房。
高洵面向窗外负手而立,身形峻拔,看得出年轻时戎马疆场的痕迹,茶色衣衫半新不旧,别有一种自在悠闲的气味。
高茗雪站在门口静静看着这熟悉的身影,熟悉到闭上眼能一笔笔勾画出来,分毫不差。
上次见他还是年初正月间的事,回想起来却像昨日。雪后暖阳洒满了窗下书桌,他正在写字,听说她又要离京,抬起头微微一笑,“知道了。万事小心。”
忽然高茗雪眼尖地看到义父耳边,心中一阵酸楚,他什么时候长出了白发自己竟然不知道。她压下喉咙中的酸涩,“王爷。”
她小时称他”义父”,成年后便改成”王爷”,始终是带着距离感的恭敬,不像妹妹和他亲昵相处。
“茗雪来了。”高洵并未转身。
她早知义父唤她所为何事,说好听些是她的终身大事,可她心中何尝不明白,逍遥王爷的义女,生意场上的能手,这才是那些觊觎她的达官贵人真正觊觎的东西,对她的出身品性他们无所谓,也许私下里还嘲笑过她是“草鸡落凤巢”。因此她也从不向外人敞开心扉,她心底最深的地方仍是一片血红,等待着那只温暖的手。
但是今天高洵特别提起了高骏,偏偏是她最讨厌的那种人,面对高骏她仿佛能嗅出他身上的血腥味,看到他眼中的残忍杀意。
“王爷,茗雪之前已说得很明白了,志向在商,终身不嫁nAd2(”她行了个礼,缓步退了出去。